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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人的活法(精彩选载)》
“牵犬东门岂可得乎?”(1)
这是秦相李斯在腰斩前,对他一起俯首就刑,一起奔赴黄泉的儿子,既是临终,也是临别的一句有名的话。死在当头,能有心思说出这番言语者,非常人也。 我总觉得古人在有些方面,要比今人强些。至少,这种赴死的慷慨,这种生死不计的从容,这种坦对死神的勇气,后来的中国人,除了那些有着坚定信仰的革命党人外,恐怕再难找到类似李斯这样死无足惧的汉子了。 至于芸芸众生,大都按蝼蚁尚且惜命的哲学,贪生畏死地苟活着,只有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在去法场的路上,对着围观的人群,无师自通地喊出一声:“过了二十年又是一条……” 但很快,这位流氓无产者的懵懂之声,也成绝响。至于嗣后的文人,也就是所谓的知识分 子,碰上这种场面,天哪!那表现实在相当泄气;可以写无数遍磕头告饶的检讨,但像秋瑾 女士那“秋风秋雨愁煞人”的绝命诗,再无人敢有勇气诌出一句半句来。 于是,李斯能在死前对儿子说出“牵犬东门岂可得乎”,的确是个了不起的举动。 李斯相秦,厥功甚巨。应该这样看,始皇帝的千古功绩,有一半得算到李斯的头上;同样,嬴政的万世骂名,也有一半是这位相爷出的坏主意所招来的。所以,李斯这个非常之人,就有可能做出非常之事。譬如死前扯这两句闲淡,也正是他不同凡响的地方。 马上就要行刑了,刽子手已经将那把磨得雪亮的大片儿刀,擎在手中,只等监刑官一声令下,就要将他拦腰截断,一分为二。他却有功夫,有闲心,与马上也将人头落地的儿子,侃侃然谈起陈年往事:“小二子,你还记得嘛,那时候,我领着你们哥儿几个,牵着一串黄犬,出上蔡东门去猎兔的情景么?看来,这样的闲情逸致,大概是不可再得了。” 这种对于死亡的不动声色,说是视死如归,可以;说是将生死置之度外,也可以;说是大彻大悟、黑色幽默、生命最后的调侃,都未尝不可。然而,他以这种狂狷的外在方式,说出这番话语,我认为是这位走出上蔡的河南汉子,对其追逐权力的终身选择,所进行的一次彻底的全面否定。 古代知识分子,十有九,或十有九点五,对于权力场有着异常的亲和力。近代的知识分子是否也如此这般,不敢妄说,但我认识的一些作家、诗人、理论家,和什么也不是的混迹于文坛的人物,那强烈的权癖,那沉重的官瘾,也不让古人。这倒不是孔夫子“学而优则仕”的金科玉律所影响,所诱使,而是内在的,与生俱来的,从一开始读书识字,便要出人头地的基因在作祟。正是这种基因,才产生谋取权力和崇拜权力的冲动,以及随之而来的阿谀奉 承,磕头巴结,膝行匐伏,诚惶诚恐的奴才相;卑鄙无耻,不择手段,削尖脑袋,抢班夺权 的恶棍相;失去顶子,如丧考妣,致仕回家,痛苦万分的无赖相。一个文人,倘若耽迷于权 力场中,自以为得意,就少不了这三相。 李斯直到腰斩这一刻,才悟道,才明白,为时已晚。如果一直纵狗猎兔至此,在老家上蔡啃干馍,喝糊糊,听梆子腔,不至于像现在这样,眼看着法场上像砍玉米秸秆似的,倒下一排排子女亲属的尸首。 他杀了一辈子人,如今,轮到他被人杀,这滋味不好受。 司马迁在《李斯列传》的结尾处,写到了这次残酷屠杀:“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夷三族。”所谓“三族”,按《后汉书?杨终传》:“秦政酷烈,违忤天心, 一人有罪,延及三族”的李贤注释,应该是“父族,母族,妻族”。这时,李斯明白为他权力狂人的一生,要付出多少代价。至少,好几百条性命,受其株连,与其父子同时同地遭到屠灭。 这位法家(按文革时的封号),当他为秦始皇的铁杆屠夫时,在骊山脚下坑掉数百名儒生,连眼睛也不眨一下;但此刻,身边尸积如山,血流成河的场面,大概唤醒了他早已泯灭的人性,这位秦国丞相,《大秦律》的制订者和执行者,也不由得为这个残酷暴虐的政府痛心疾首。就以指鹿为马的赵高对他的处置而言,人,只有一死,施以五刑(黥、劓、斩左右趾、枭首、菹其骨肉于市),已经足够死上好几次,而且最后还要剁成肉酱,又如何再来进行腰斩?可这种匪夷所思的刑罚,没准还是他任廷尉那阵,颁行天下的呢!想到这里,他也只能没屁好放。 鲁迅先生曾经在《病后杂谈》中,骇异中国古代刽子手,对于人体解剖学的精通,不知杀了多少人,才有这一份“庖丁解牛”般的娴熟手艺。李斯应该明白,正是他给了刽子手以杀人无算的机会,才使他们练出这一份又割又剐,又杀又砍,又凌迟又腰斩而并行不悖的职业本领。于是,李斯只好领教他自己厘定的酷刑,在自己培养出来的刽子手的刀下,俯首就刑。这刑罚,是一个无限延长的死亡,让你复杂地死,而不让你简单地死,让你看着自己一点一滴地死,而不让你痛痛快快地死。此时此刻的李斯,该多么怀念那一去不复返的,牵着咻咻嘶叫的猎狗,出上蔡东门,在秋日衰草丛中,追逐成群狡兔的无忧岁月啊! 后来的文人墨客,就把李斯这句死前名句,缩成“东门犬”三字,既表示恨不如初,也表示对自己追逐一生的权力基因的彻底决绝,在人鬼交替,阴阳分界的这一刻,作出来俺错了的悔愆。孔夫子曰:“朝闻道夕死可也”, 对李斯来讲,也就够了。
“牵犬东门岂可得乎?”(2)
但很多搅进权力场中的知识分子,至死也不会有这种醒悟的。哪怕进入回光返照的生命倒计时,还在意讣闻怎么写,谥法怎么订,官衔怎么挂,花篮怎么放,哀乐怎么奏,丧葬费怎么报销等等情事而不肯瞑目。余生也晚,没赶上前清或民国文人,如何安排后事,但倒多次碰上离死不远,危在旦夕,还念念不忘级别、名次、职位、头衔的当代文人,其中不少还是相识者。最后到八宝山瞻仰其遗体时,那脸容上的权力欲念,好像很难通过化妆术遮掩住。呜呼,活为权累,死还为权累,真是惨不忍睹。 于是,我越发佩服顿悟的秦相李斯,赞赏这位河南汉子临终时的自我否定。当然,还有另一位觉悟者,同样值得大书特书,那就是晋代的陆机。同时代人总把他与美男子潘岳相提并论,“潘文浅而净,陆文深而芜”(《世说新语》),估计他也是一位很帅气的青年作家。无 独有偶,他也给历史留下一个死之将至,憾悔不迭的典故,恰恰是与“东门犬”对仗工稳的 “华亭鹤”。 他在砍头前说“华亭鹤唳,岂可复闻乎”这句话时,已是距李斯死后的511年。 陆机,及其弟陆云,为吴郡人。其祖陆逊,为吴丞相,其父陆抗,为吴大司马,是江东数一数二的大贵族。华亭,地名,即今之上海郊区,百年前,上海开埠时,还不过是小小渔村,那么,公元三世纪,吴淞江口,肯定为大片滩涂,必然有许多迁徙的候鸟,在长江三角洲一带停留。陆机“身长七尺,其声如钟,少有异才,文章冠世。”(《晋书》) 这位风流才子型的、知名度又非常高的公子哥儿,我想他一定很自负,因为他具有名气、才分、金钱、权势四大绝对优势。我遍数当代作家,兼备者简直找不到,不是有才无名,就是有名无才,不是有钱有势而无才无名,就是有名有才而无钱无势,当然,勉勉强强,降低条件,也不是不能挑出几个,可不是地瓜,就是土豆,不是獐头鼠目,就是歪鼻斜眼,真有黄鼠狼下豆鼠子,一代不如一代之憾,让人扫兴得很。所以,闭目一想,海天一色,碧空万里,秋日遨游,滨海望远,我们这位才子,优哉游哉,听那声声鹤唳,该是多么潇洒,多么自在啊! 相比之下,河南人李斯,就显得寒伧和土帽了。司马迁说他,“为郡小吏”, 钱宁的小说《秦相李斯》,说他是一个仓库管理员,姑从此论,顶大也只是个科级干部而已。估计李斯先生西装是会穿的,领带未必打得好,普通话会说的,豫东口音改不了,因为经常要下乡收粮,过河淌水,说不定打赤脚,接受过多的阳光,又舍不得买护肤用品,也无法跟那个小白脸的贵公子相匹敌。所以,在风肃霜白的深秋季节,就没有陆机那分风雅了,只能在上蔡东门外的旷野里,气喘吁吁地跟着狗屁股后面,跌跌撞撞,满头热汗地逮兔子,和儿子们一同玩耍。 尽管家庭出身,文化背景,经济状况,门阀谱系,两人差异很大,但“东门犬”、“华亭鹤”带来的快乐,却是同样的。而且,相隔五百年的这两位,那融化在血液中的权力基因,到时候开始发酵,开始膨胀,开始不安分,开始不那么规矩道理起来,也是不约而同的。 有一天,据《史记》,李斯“见吏舍厕中鼠食不挈,近人犬,数惊恐之。斯入仓,观仓中鼠,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于是李斯乃叹曰:‘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上蔡这巴掌大的县城,对他来讲,就是“厕”而不是“仓”了。凡知识分子,无论其出身雅贵,或来自鄙俗,总是看到自己的毛重,而不看自己的净重,总听到别人对自己的恭维,而很少能实事求是地知道自己几斤几两,都自视甚高。于是,他让他的老婆烙了几张河南人称之为馍的大饼,上路了。 后来,西去秦国,他发现那里的锅盔,才是最适宜携带的干粮,这种不霉耐存的食品,是秦国军人具有持久战斗力的重要因素。由此,我估计,欣赏锅盔的李斯,必定是羊肉泡馍的热烈爱好者,否则,不会西去咸阳数十载,不回他河南老家一趟。前几年,经韩小蕙女士的鼓吹,文学界有陕军东征之说,兵马俑的后代们,很风光了一阵。因而我浮想联翩,没准羊肉泡馍比河南的烙饼,更助文思。隶属豫军的李斯,在上蔡蛰伏时,连文学青年也不是,后来,到了陕军地界,成了大作家,也就不必奇怪了。 《古文观止》里收有李斯的一篇《谏逐客书》,很棒。小时候被家长的戒方镇压着,也曾背得滚瓜烂熟过的,当时并不懂得文章的好处何在,但秦始皇从善如流,收回成命,使我对他刮目相看。暴君未必全暴,英明之主未必全部英明,这大概是我最早学到的一分为二法。李斯一开始,并未想投奔秦始皇,他虽有不当“厕”中之鼠的志向,但找一个什么样的“仓” 中吃食,起点是相当低的。所以,告别父母妻子,往东而不是往西,磨洞了好几双千层底鞋 ,朝山东苍山走去。这就是农民的李斯,那种庄稼人播种时的小心眼,小算盘,小天地,小 格局,小农经济的小家子气了。 后来,我也发现,包括农民中走出来的作家、导演、社长、总编、厂长、主任、老板、经理,都得等到小苗从泥土中冒出尖来,看到了希望,尝到了甜头,才敢放开手脚,才敢不顾一切,才敢胡作非为,才敢无法无天,一步步“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起来。  
“牵犬东门岂可得乎?”(3)
那几张老婆烙的干馍,早已霉得可以做大酱了,他也舍不得扔掉,在兰陵郡的名儒荀卿学塾里,含辛茹苦,只是想混一张文凭,将来到郢都寿春,在楚国政府里,弄个处级干部当当,也就谢天谢地了。谁知新来的同学韩非,在学塾中大讲国际形势,大谈超级大国、合纵连横、战争和平之类的话题。当然也不乏黄段子,短信息,桃色新闻,小道消息,让李斯顿开茅塞,大开眼界。农民通常保守,但一旦接受了新事物,开化的速度更邪性。所以,近年来许多极新锐的作品,出自极农民的作家笔下,是可以理解的。于是,李斯觉得时机到了,对荀卿说再见了:“今秦王欲吞天下,称帝而治,此布衣驰骛之时而游说者之秋也。” 楚国这个“仓”,再大,也大不过秦国,那里才是他这样有抱负的耗子,得以施展才干的所在。权力基因驱使着他“西说秦王”,他相信,凭他三寸不烂之舌,弄个一官半职,当不难。因为自古以来的城乡差别,受教育程度,疏离于政治文化中心,缺乏社会基础和人际关系,像上蔡县出来的这位知识分子,获得权力的几率,较之城市出来的知识分子势必要低。所以,在权力场的争夺中,对于渴嗜权力而机遇不多的乡下人,往往比城市人更多冒险意识, 更多投机心理,也更多赌徒思想,不遵守游戏规则的悖背做法,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的非常 行径,李斯也比他人更无顾忌一些,按劣币驱除良币的定律,他在秦国权力场的斗争中,倒 容易处于优势地位。 就在这种权力场中的不停洗牌中,李斯脱颖而出,所向披靡,攀登到权力顶峰。 他走出上蔡时,没想到会成为世界上这个顶尖强国的首相。所以,当可能的敌手韩非,出现在秦国地面上,他就以他撵兔子的那肌肉发达的腿脚,坚定地要迈过这位公子哥的障碍,并踏死他。尽管李斯承认自己,无论在学养上,在谋略上,在文章的思想深度上,在决策的运筹力度上,远不如这位同窗,但在卑鄙和无耻上,下流和捣乱上,李斯做得出的事,韩非却干不出来。这位高傲的王子,永远超凡脱俗,永远高瞻远瞩,永远扬着那思虑的头颅,注视着动乱不已的六国纷争,却从不提防脚下埋伏的地雷,和一心要算计他的、那心怀叵测的红眼耗子李斯。 他对秦始皇说:“陛下要委韩非以重任?” “朕早说过,寡人若得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 他阴险地一笑:“陛下欲并诸侯,韩国不在其中乎?” “哪有这一说!” 他匐伏在台阶下,一把眼泪,一把鼻涕:“陛下别忘了,韩非为韩公子,是有家国之人,最终,他的心是向着他的故土,而不是陛下,这点道理,圣明的大王呀,你要作出睿断啊!” 秦始皇一皱眉头。 李斯心里想,明年的这一天,该是他老同学的祭日了。雅贵出身的韩非,想不到李斯端给他的,不是羊肉泡馍,而是一碗鸩药。五百年后,同样也是雅贵出身的陆机,想不到拿到手里的,却是一纸军前处决的斩首令。以他家族三代领兵为将的军人风度,陆机对部下说:“成都命吾以重任,辞不获已,今日受诛,岂非命也!”慷慨从容,仍是文人意气,讨来笔墨,洋洋洒洒,给下令处死他的成都王司马颖,写了一封“词甚凄恻”的长信,然后,站直了受刑,面不改色。 毙命本非必然,纯系自己找死。他完全可以在华亭听他的鹤唳,写他的诗赋,大可不必到多事之秋的洛阳,来求什么发展,江东半壁江山,还不够阁下施展?如果说李斯以上蔡那区区小县为“厕”,还情有可原,而陆机竟把人文荟萃的江东为“厕”,那他这只耗子也太狂傲了。 他以为洛阳不知是多么丰沛的“仓”,他以为他来到这个政治文化中心,必是万人空巷,夹道欢迎的场面,只要他一张嘴,必是最理想的安排,为文臣,非卿即相,为武官,非帅即将。即使退一万步,以他的文学声望,按大司空张华的评论:“人之为文,常恨才少,而子更患其多。”按大著作孙绰的评论:“陆文如排沙简金,往往见宝。”由他来领衔文坛,铨衡 士林,雌黄人物,月旦潮流,更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事情。 在他心目中,盛名,高位,要职,权威,几乎是不用吹灰之力,就唾手可得的。 其实,能当一个好作家者,未必当得了一个好官;同样,一个当得好官的人,也决成不了好作家。当官的,若附庸风雅,可以,若绝对风雅,则可能坏事。陆机的文章写得不错,他的那篇《文赋》,是用赋的形式,写出来的文学论文,具首创精神。他的那篇《辨亡论》,论东吴的兴衰存亡,也是相当重要的史学论著,他要一直写下去,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肯定是举足轻重,不可一世。但文章写得好,不一定就得做官,我们这位作家,有了这点本钱,便以为可以伸手要官,便坐卧不安,就令人不敢恭维了。他应该明白,写作是他的强项, 当官是他的弱项,舍其长,就其短,最后,失败,杀头,只能说是咎由自取。 陆机到得洛阳,初时,顺风顺水,但“好游权门,与贾谧亲善,以进趣获讥”,被大家看不起;后来,他反水,诛贾谧,立了功,赐爵关中侯;接着,世事难料,千不该,万不该,卷入走马灯的“八王之乱”;试想一下,今天的一个中学生,从历史课本的叙述中,都难理清这场狗咬狗的血腥内讧,谁杀了谁,谁又被谁杀了。我想,在杀得昏天黑地的当时,陆机更分不清那些姓司马的一个个王爷,谁比谁更王八蛋了。  
“牵犬东门岂可得乎?”(4)
在这期间,他先为吴王司马晏的郎中令;后为赵王司马伦的相国参军;赵王篡位,他算投机成功,得以授中书郎一职;谁知很快,齐王司马 率兵将赵王干掉,这样,他被怀疑策划并参与了推翻那个白痴司马衷的阴谋活动,抓了起来,等着杀头;幸好成都王司马颖,和吴王出面保了他,减死徙边,脑袋没有丢掉。 后遇赦幸免,这就该洗手了吧,《晋书》称:“时中国多难,顾荣、戴若恩等咸劝机还吴, 机负其才望,而志匡世难,故不从。”其实,这位青年作家恋恋不舍,呆在都城,还是有所 图谋,还是贪慕官位,还是想再赌一把。权力如醇酒,不饮自醉,何况他已经饮出点味道来 呢!这也是大多数人,如蛾趋火,非要往危险的足以烧得焦煳的热焰扑去的劣根性。 这一回,他把命运系于成都王司马颖,因为授了他一个平原吏,因此,他有些犯晕,“谓颖必能康荣晋室,遂委身焉”,陆机把宝押在一个“形美而神昏,不知书”的笨蛋身上,焉有不败之理?最后,他因兵败遭谗,奸人谮害,遂被他以为的中兴之主,处死于军前。他作为一军之长,本可以将丑类整肃,不至于恶人先告状的。倘不然,交出军权,一走了之,也无不可。但知识分子的优柔寡断,当决不决,该办不办,首鼠两端,加上他文人的感情用事, 只好交出脑袋,作“华亭鹤”之叹了。 现在,回到五百年前,那个“牵犬东门”的李斯,下场之匆促,完蛋之迅速,就更是不可思议了。 重新阅读这段尽人皆知的秦亡史,我始终不能理解,为什么如此精明老道,如此能言善辩,如此才睿智捷,如此计高谋深的李斯,在秦始皇沙丘驾崩后,在赵高、胡亥策划的宫廷政变中,忽然成为一个处处挨打,事事被动,步步失着,节节败退的完全无法招架的庸人?为什么一个曾经是纵横捭阖,兼吞六国,明申韩之术,修商君之法,入秦三十年来,无不得心应手的超级政治家,怎么能事先无远见卓识,猝不及防;事中无应变能力,仓皇失措;事后无退身之计,捉襟见肘,竟被智商不高的赵高,基本白痴的胡亥,玩弄于股掌之上? 我想,也许一位伟人在谈论知识分子问题时,曾经引用过的一句成语,“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可以得到解释。 李斯在他最得意时,曾经“喟然而叹”过的,“嗟乎!吾闻之荀卿曰‘物禁大盛’,夫斯乃上蔡布衣,闾巷之黔首,上不知其驽下,遂擢至此。当今人臣之位无居臣上者,可谓富贵极矣,物极而衰,吾未知所税驾也?” 何谓“税驾”,据唐?司马贞《史记索隐》:“税驾犹解驾,言休息也。李斯言己今日富贵已极,然未知向后吉凶止泊在何处也。”这就是说,这位上蔡县走出来的知识分子,早就清楚,他曾经依附的那张皮,一旦化为乌有,他这根毛就没着没落,不知伊于胡底了。而“华 亭鹤”主角,就更为凄惨,他想依附的那张皮,根本就靠不住,那岂不是找死么?所以,当 秦始皇的尸体腐烂发臭,又将更恶臭的鲍鱼混装在车里,顶风臭三十里的时候,李斯所作的一切挣扎,都无济于事了,他只有走向刑场,这时,他悟道了,为这种飘泊不定的羽毛般的命运,值得付出一生吗? 司马迁这样写道他的结局:“斯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遂父子相哭。” 历史是不相信眼泪的,所以,我特别膺服捷克作家伏契克《绞刑架下的报告》里,那 最后一句语重心长的话:“人们,我是爱你的,可你要警惕啊!”因此,无论什么样的诱惑 ,金色的,银色的,红色的,黄色的,粉红色的,甚至五彩缤纷美轮美奂的,我们都应该尽 量离得远些,更远些;看得淡些,更淡些;想得少些,再少些。这就是“东门犬”和“华亭 鹤”这样的典故,所寓涵的时代意义。  
雪夜访戴潇洒一把(1)
《世说新语》里,有很多魏晋文人的潇洒故事,最脍炙人口的,莫过于“雪夜访戴”这段佳话。要论潇洒,能玩到如此令人叫绝的程度,从古至今,还无人与之颉颃。 如今,不是没有潇洒的文人,也不是没有文人的潇洒故事,只是称得上为文人的今人,很遗 憾,无论学养、教养、素养、修养,这四养,实事求是地讲,较之古之文人要差一点(有 的,恐怕还不止一点)。因而,即使潇洒,也难免捉襟见肘,进退失据;纵有风雅,弄不好 也会水裆尿裤,令人气短。 潇洒二字,谈何容易?也不是说潇就潇,说洒就洒的。冷眼旁观文坛半个世纪,有的,潇洒 得起来;有的,潇洒不起来;更多数人,其实是在装潇洒。装,也就是演戏了,红脸、黑脸 、白脸、三花脸,老绷着那架势,我看他们也挺累的。演好了尚好,演不好,拿不住那个劲 ,不知哪招哪式,露了马脚,不知哪腔哪调,错了板眼,一片倒彩,贻笑大方,也蛮不是味 的。所以,从古至今,作家的内涵如何,才是能不能够潇洒起来的基础。 且看四世纪的王徽之先生,是怎么“秀”的?而且从中我们又可以观察到一些什么? “王子猷居山阴,夜大雪,眠觉,开室命酌酒,四望皎然。因起彷徨,咏左思《招隐》诗 ,忽忆戴安道。时戴在剡,即便夜乘小船就之。经宿方至,造门不前而返。人问其故,王曰 :‘吾本乘兴而行,兴尽而返,何必见戴!’” 这个王子猷,其父,是晋代大书法家、江州刺史、右军将军、会稽内史王羲之。其弟,是与 父同样有名气的书法家、简文帝婿、建威将军、吴兴太守王献之。其叔祖父更是个了不起的 人物,由于王导在晋室南渡后的筹谋擘划,才得以使司马睿偏安江南一隅,使晋祚又延续了 百年之久。 因此,从这样总揽过晋元帝、明帝、成帝三朝国政的宰辅家门里走出来的年轻人,今天那些 高干子弟是无法望其项背的。应该说,真正的贵族,和暴发户贵族,和装扮出来的贵族,和 尚未洗净腿上泥巴的贵族,是有着本质区别的。因此,像王徽之以古老的门阀背景,和深厚 的文化底蕴为基础的潇洒,不是随便一块什么料,就能行得出,做得到的。 而时下那些认为有钱就能够买到一切,认为有权就等于拥有了一切的新贵们,我也真佩服他 们那种以没吃过猪肉,但见过猪跑的勇敢,觉得恶补一顿,便也八九不离十地像模像样了。 于是,活像巴尔扎克笔下那些来到巴黎的外省绅士,勋章,宝石,假发,燕尾服,长柄眼镜 ,跳小步舞的紧身裤,都一律装备齐全。可贵族岂是好当的营生嘛?一要有渊源,二要有传 统,三要有气质,四,更在于谈吐,举止,风度,仪态,所反映出来的器识,历练,修养, 人品等等文化素质。一不留神,那呆鹅般的眼神,怔在那里,那傻张着的嘴,愣在那里,那 习惯于跟在牛屁股后面的蹒跚步态,戳在那里,便把乡巴佬的本色,和盘托出了。 其实,有钱也好,有权也好,可以附庸风雅,无妨逢场作戏,但一定要善于藏拙,勿露马脚 。即使你的吹鼓手,你的啦啦队,轰然叫绝,说你酷毙了,雅透了,您也千万别当真,别以 为自己就是真雅、就是大雅而忘乎所以。记住毛泽东那首《沁园春》,也许是一贴清醒剂, 连秦皇汉武、唐宗宋祖,都认为“稍逊风骚”、“略输文采”呢,问一问自己,究竟算个老 几? 雅是一种文化、精神、学问、道德的长期积累的结果,雅是一种境界、意趣、品位、见识的 综合素质的表现,琅琊王家,到了王徽之这一代,那记载着雅传统的厚厚家谱,不知翻过去 多少页了,您哪?先生!所以,雅这个东西,表面上有,不算有,肚子里有,也不算有,只 有骨子里有,基因里有,才算真有。 大家心知肚明,如今报纸上、电视上呶呶不休的那些文人雅事,只能说是要名、要利、要权 、要色的赤裸裸自我表演,离真正的潇洒甚远。于是,谁也没有开会研究,谁也没有统一口 径,约定俗成,一言以蔽之,统称之曰“炒作”。这个新名词,颇是那些急功近利的文化人 状态的精彩表述。当然,王子猷也在表演,也有他的欲望,和想得到的东西。不过,他够水 准,不那么下三烂,不那么迫不及待。所以,装出来的贵族,不是真贵族,做出来的潇洒, 也算不得真潇洒。王子猷坐在船舱里,那一张脸上,炉火纯青得让你几乎猜不出他心底里, 究竟在想什么。 剡溪,大约是今天的嵊县。旧时读郁达夫先生文章,知道他喜欢听“的笃班”,而且还同 鲁迅先生一块去听过。“的笃班”,就是越剧的前身。从绍兴开车去这个越剧的发祥地,现 在,估计用不了一个钟头。可在古代,得在曹娥江上坐一夜船才能到达。这位王羲之先生的 五公子,腪乃桨声之中,雪花纷飞之夜,终于到了要去的这个地方。但故事 来了,走到要去 访问的隐士戴逵的家门口,正想举手叩关,忽而迟疑停住,然后转身返舟,依旧原路折回。 乘兴而去,去到了。兴尽而返,回来了。说白了,去,等于没去,说等于没去,可实际又还 是去了。这位名士要的就是这份意思,见不见到戴逵,那是无所谓的。在意的是这个过程本 身,过程既然有了,其它就不在话下了。  
雪夜访戴潇洒一把(2)
于是,经南朝宋临川王刘义庆记下来,大家读到这里,无不钦服,赞不绝口。 我也曾经心仪得不行过的,而且,还读到别人的文章,把王子猷这一次“雪夜寒江舟,把盏 独酌人”的行径,足足那么誉扬了一通。但有时,细细考量过去,如果,王子猷去了剡溪, 回到山阴,不那么张扬的话,除了他自己,和几位划了一夜船,已经精疲力尽的船工,没有 人会知道这次忽发奇想的旅行。所以,我一直以小人之心忖度,王徽之也是在演潇洒,在营 造他在时人心目中的风雅形象。 好像,这位公子哥,也难逃炒作之嫌呢! 尽管如此,我还是十分膺服他的高明,高明在于他这样做了以后,不仅名噪一时,而且 成为千古风雅。更高明的是,他这样做了以后,别人再也无法重新来过。他把事情做绝了, 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天地悠悠,只此一次,他独领风骚。你能不为这样顿成绝唱的“秀” 五体投地吗? 现在,即使你雇一架直升机,飞过去,又回转,别人只会视你神经有问题,而不会赞扬;知 道这典故者,顶多笑笑,说一句东施效颦,就够客气的了。而且,我也不相信今日之现用现 交的文人才子,会那么冒傻气,投资于一位马上见不到回报效益的隐士?除非那是一位刊发 文章时附月份牌“美女”照一帧的同行,才肯去切磋切磋的。这也是女作家的裙后,总尾随 一大批护花使者的原因。除此而外,就要看红包里有几张百元大钞了。 老实讲,从有皇帝那阵,迄至今日,写作,和写作的人,基本上都很“物质化”了,功利的 目的,压倒了其它一切。也许,在性腺、金钱、权欲的驱动下,有可能不辞劳苦,奔波于途 ,去做一件什么事,去看一位什么人,前提必须是对自己有利。但是,穷酸秀才,囊中羞涩 ,广文先生,捉襟见肘,想潇洒,爱潇洒,以潇洒自命,但要真的潇洒起来,也并非容易的 事。而且,几乎很难做到王子猷如此大牌的潇洒。银两充足者,未必具有这等雅兴,而涌上 来这份突发奇想的情致者,也不会绝对没有;可物质、精神两手均不硬,就大牌不了。所以 ,这就是“雪夜访戴”成为后代文人艳羡话题的原因。 王子猷,豪门出身,高官子弟,本人也是黄门侍郎,骑兵参军,至少也是正师级的干部,官 、钱、位,应该是说得过去的了,不是所有文人都能达到的境界。比起那些十年寒窗,熬尽 灯油,蹭蹬科场,拼命八股,不知快活多少倍?按常理而言,王子猷似乎没有什么必要去张 罗,去铺垫,去造势,去促销自己了,还有什么不够心满意足的地方呢?我也常常替这位古 人纳闷,干吗呀,子猷先生,你累心不累心啊? 正如那些报纸上天天见名字,荧屏上晚晚见形象,书店里处处见作品,网络上时时被点击的 红人,令我不解一样,怎么总是没完没了地,永无厌足地折腾呢?闹不闹?烦不烦?后来, 我明白了。这是一种“多米诺骨牌”效应,第一张牌倒下,第二张牌也就跟着倒,欲罢不能 。 因为你想罢,别人也不让你罢,靠你卖钱,靠你嘬饭的人,恐怕轻易也不会让你罢。再说, 你已经拿大顶,头朝下倒立在那里了,成了时人注目的中心,你也不能就此拉倒。至少,有 人向你讨钱的帽子里扔钢,至少,还有人为你的面不改色心不跳喝彩,因此,你自己也不 想罢。一罢,全完,不就白费劲了吗?于是,只好抱着生命不息,炒作不止的恒心,继续卵 子朝上头朝下地竖立在那里。 “雪夜访戴”的主角,虽然高明,说穿了,也是很在意这种热闹效应的,这也是所有热衷于 炒作者的共同心态。要是听不到别人嘴里念叨自己的名字,看不到别人眼里关注自己的神 色,觉不出无论走到哪里,身边总有环绕自己的一圈人,那一份寥落、寂寞、冷清、凄凄惨 惨切切,真像是有无数的蠕虫,在咬啮着自己那颗已经受不了冷落的心。 于是,不制造一些新闻,不弄出一些响动,他是受不了的。于是,又看到了这位公子哥的表 演: “王子猷尝行过吴中,见一士大夫家极有好竹,主已知子猷当往,乃洒扫施设,在听 事坐相待。王肩舆径造竹下,讽啸良久。主已失望,犹冀还当通。遂直欲出门。主人大不堪 ,便命左右闭门,不听出。王更以此赏主人,乃留坐,尽欢而去。” 如果放在今天,娱乐版肯定会有“王子猷大闹竹林”的报道。 可惜的是,在《世说新语》这部书里,还有一则情节类似的记载,未能让王徽之独美于前。 偏偏与他抢风头的,不是别人,而是他的弟弟王子敬,即王献之。 “自会稽经吴,闻顾辟 疆有名园,先不识主人,径往其家。值顾方集宾友酣燕,而王游历既毕,指麾好恶,旁若无 人。顾勃然不堪曰:‘傲主人,非礼也,以贵骄人,非道也。失此二者,不足齿之伧耳。’ 便驱其左右出门。王独坐舆上,回转顾望,左右移时不至,然后令送着门外,怡然不屑。” 同样的剧情,不同样的结局,两相比较,倒能看得出来,一收一放之间,两兄弟的实力差距 。他弟弟所以比他更有恃无恐些,更浑不在乎些,因为王献之的谱,能摆得更大些。而他, 一个骑兵参军,是无法与驸马爷相比;现在还查不出王献之逛顾辟疆花园赏竹的时候,是否 已任吴兴太守,若如此,这狂,就更没说的了。这样一比,顶多是个肩扛四个豆的王子猷, 能不黯然失色吗?  
雪夜访戴潇洒一把(3)
其实,王谢子弟,谁不标榜清高,这种权位上的差别,会对王子猷产生影响而情绪低落吗? 似乎应该不,然而却不能不。中国的文人,除极个别者,在乎权位,甚于在乎金钱,为之朝 思暮想,为之夙夜匪懈,要甚于一般的追名逐利。在封建社会里,皇帝兴文字狱,不知多少 文人掉了脑袋,但无数举子,仍旧本着“天子重英豪,文章教尔曹,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 高”地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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