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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都是在错误的 时间,错误的地点,以为皇帝多么爱他,而发出声音的结果。 张溥把复社的全部希望寄托在这位弟子身上,而吴梅村也被老师的热忱所推动,一是年轻, 二 是忧国忧民,三是士大夫要为天下先的精神,很快进入状况,站在了朝廷中派系斗争的第一 线。说实在的,他远不是斗士,而且也做不来斗士,可是,成功太快,头脑膨胀,难免虚火 上升;众人撺掇,高帽戴上,也就冲动行事。少年气盛的他,一瞬间竟以为自己果然是斗士 了。上书陈词,面折廷争,甚至借着崇祯召对的机会,“进端本澄源之论”,将政敌狠狠告 了一状。据说,他那一番声情俱茂的廷上陈述,大有文明戏中言论小生的慷慨激昂劲头,把 小他一岁的崇祯帝,听得入神,为之动容。  
草间偷活沉吟不断(3)
知识分子以求自由为己任,自由来了以后,往往得寸进尺,要求获得更大程度的自由。可皇 帝不是慈善家,这只手给你自由的时候,另外一只手也就准备着收回自由。更何况朱由检是 个三翻四覆、夕改朝更的人呢!接着,吴梅村从“复社”被猜疑,张溥被检控,黄道周被贬 谪,杨廷麟被外放……风声鹤唳,山雨欲来之势,预感到九朝门内,天子脚下,不是他呆的 地方。本不是斗士的他,干脆当逃兵,撤了。 于是,到南京鸡笼山,就国子监司业的那份闲差,虽是冷板凳,但离开了京城的险恶漩涡, 至少晚上能睡个安生觉。 他事后一首《送何省斋》五言古诗写道:“……夜半话挂冠,明日扁舟系。问余当时年, 三十甫过二。采药寻名山,筋力正强济。濯足沧浪游,白云养身世。长放万里心,拔脚风尘 际。”这似乎还有炫耀其觉悟不晚之意,其实,“拔脚”,即北京话的“撒丫子”,撇开“ 风尘”中的并肩战友,单独开溜,好像并不值得光彩的。 我一直在猜想,放他走,应该是崇祯的决策。按朱由检一向对他的器识,会将他留在京城任 用的。但在收拾了好几个“复社”同党后,居然没有对他采取措施,而且,另辟出路,使其 摆脱困境。我总感觉到,这种独独赐予他的人情味的关照,很可能是1610年出生的朱由检, 对1609年出生的吴梅村,存在着一种同龄人的惺惺相惜的情感。 类似这样的蒙受“天恩”,已经不止一次令他感恩戴德了。崇祯四年会试,所引发的科场纠 纷,是这位年轻皇帝亲自排解的。御笔在试卷批了“正大博雅,足式诡靡”八个字,认为他 的文章很“主旋律”的,这一句“天语褒扬”,定了调子,反对派再也不敢放一个屁。随后 ,又赐这个新科榜眼,“驰节还里门”,合卺完婚,那简直是倾动江南的一场婚礼。九年, 被任命为湖广乡试主考,那时他仅二十八岁,可见其受信任的程度。十年,被命为东宫讲读 ,这 是要在将来派大用场的儒学之士,才能坐上的位置。十一年,皇太子出阁,就读于文华殿, 崇祯帝临现场视学,亲自垂问《尚书》大义,讲毕,获赐“龙团月片,甘瓜脆李”。 这所有的一切恩典,是他仕清以后,椎心泣血,悔恨万分,最不能原谅自己的原因。在中国 人心目中,忘恩负义,最被人不齿,在封建社会里,帝王之恩,你也背叛,哪还有什么人味 呢?据民国蒋芷侪《都门识小录》:“昔吴梅村宫詹,尝于席上观伶人演《烂柯山》(即《 买臣休妻》),某伶于科白时,大声对梅村曰:‘姓朱的有甚亏负于你?’梅村为之面赤。 ”可见时人对他的背主仕清,是尤其憎恶的。朱由检行事峻急,纠刻猜忌,罚重恩薄,少见 情义,对他却是优渥有加,关爱备至。这一问,真是问到了这个“两截人”的心痛处。 “两截人”,当时的流行话,系指明朝的官,〖FJF〗?〖FJJ〗发蓄辫,又来为清朝的官的一班人。据清人 刘献庭《广阳杂记》:“顺治间,吴梅村被召,三吴士大夫集虎丘会饯。忽有少年投一函, 启之,得绝句云:‘千人石上坐千人,一半清朝一半明,寄语娄东吴学士,两朝天子一朝臣 。’举座为之默然。”这则轶闻,便是对“两截人”的最好注释。 “明亡后,清廷召诱天下之士,同征周廷珑、姚思孝等皆坚执不赴,又有李灏以绝食自戕相 抗,梅村一时肠软,忍志赴召。”清人入关后,武力征服的同时,也进行文化征服,在中国 历史上,所有想成大事而文化低下的异族统治者,无不笼络和倚重汉族知识分子,以巩固和 加强其政权。满清政权用征召的办法网罗文士,从多尔衮、多铎起,到福临亲政后,是一以 贯之的政策。江左三才子的钱谦益、龚鼎孳早就成了“两截人”,吴梅村焉能例外? 有人认为刘献庭所记轶闻,为杜撰之词,其实谬矣。尽管虎丘会饯时,吴梅村尚未赴召,但 他的被召,和他的必然要应召,已成定局之事。因为他既不坚示拒绝,又不尽力隐匿,而且 还作秀,做大秀,不是明摆着在等着清廷来征召吗?因此,某个人打油一首,给这位在大会 上出足风头的吴学士,开个玩笑,有什么不可能的呢?“寄语”二字,多少带有一点劝诫, 阁下,已经是一半清朝一半明了,你还执意要去做两朝天子一朝臣吗? 应该看到,第一,清廷对这样一个大文人,汉族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早晚要控制在自己手 中,不会放任不管,听其自由的。第二,那些已经为清廷效力的前朝官吏,也要拉他下水, 岂能容他成为名节孤贞之士,万世流芳?虽然,他可以找到一百个理由,为自己的变节推卸 责任,但是,迟至顺治九年、顺治十年,满清当局才将焦距对准他,我认为,很大程度是他 个人拼命造势的结果。 明亡十年,吴梅村足迹遍江南,说明也并未闲着,说明他也是生怕世人将他忘却。文人之不 甘寂寞,本是通病,过去如此,现在也还是如此。这也是越有名气的大师级的文人,所以要 在主席台前排就坐,露出那张核桃脸,笑容可掬的缘故。 当年,在崇祯朝的党争中,吴梅村虽然有点虎头蛇尾,“拔脚风尘际”,但政坛之争,说到 底,是权力之争,张溥让他上了这一课,积极的方面使他懂得了政治的险恶,消极的方面也 让这个年轻人感受到权力的诱惑。在握有权杖的盛宴上,那一杯文学的美酒,又算得了什么 ?这也是他在大清王朝鼎革之后,终于不愿老死牖下的原因。何况身边有一个密友兼亲家陈 之 遴,这样“两截人”的样板在。“怎么活不是活?”这也是所有弱者在选择下下策时,给自 己的合理解释。  
草间偷活沉吟不断(4)
上次崇祯六年的虎丘大会,不到三十岁的吴梅村,是以“联捷会元、鼎甲”和“翰林院编修 ” 身份出现的,不过是风流儒雅的青年才俊,充其量是众望所归的明日之星。而这次顺治十年 的虎丘之会,他不同了,四十多岁的吴梅村,已是一位众星捧月的精神领袖,一位举足轻重 的 文坛重镇。这次“和合之局”,实际为钱谦益所发起,所策划,其目的,是为了凝聚汉族知 识分子,精诚团结,不起内讧,使异族统治者从中渔利。可这种在统治者眼皮子底下聚众集 会,应该说与体弱多病的他,那怯事畏难的习性相背的,但吴梅村挺身而出,担纲主演,勇 于任事,我觉得其中不无他个人的利益考量在内,因为,他终于等到一次向当局显示其实力 的机会,值得一试。 果然,他成为与会数千文士共推的宗主,清廷马上下征召令,克日进京。 结果,令他大失所望的是,他付出变节的代价,付出叛主背恩的代价,付出数十年声名的代 价,付出在知识分子中树立的高风亮节的代价,得到的是冷遇,是漠视,是猜疑,是不信 任,是区区不足道的一名编纂,小小学官而已。早知如此,不若不降。 可你也不想想,一位归顺得太晚的文人,还能指望坐稳江山的顺治,为你开欢迎会么?于是 ,在京三年期间,风云谲变,如鸟惊弓,大案迭兴,惟恐牵连,旧病复发,沉疴难愈,亲友 远离,处境凄凉,日子过得诚如其言,“无一刻不历艰难,无一境不尝辛苦”。他细细算了 算账,什么也没有得到的同时,他这个人,这个人的一生,这个人的未来,都成了零。这场 不是赌博的赌博,这场不是投机的投机,真是输得够惨。 文人,有什么办法?能够不存任何幻想,决绝地挺直了腰杆站立者,又能有几多? 前途维艰,后路凄凉,草间偷活,沉吟不断。从此,吴梅村一直生活在忏悔中,直到他的《 临终诗》:“忍死偷生廿载余,而今罪孽怎消除?受恩欠债应填补,总比鸿毛也不如”,还 兀自悔恨不已。一直到死神来临的那一瞬间,他对他的背叛,他的失节,也始终不肯自谅, 长叹“浮生所欠只一死”,“竟一钱不值何须说”,阖上了眼睛。 据《清史稿》:吴伟业“临殁顾言,吾一生遭际,万事忧危,死后殓以僧装,葬我邓尉灵岩 之侧,坟前立一圆石,题曰‘诗人吴梅村之墓’,勿起祠堂,勿乞铭,闻其言者皆悲之”。 忏悔,是一种崇高感情,是一个大写的人,对自己,对世界,对历史所体现出的负责感情。 今天,重新温习吴伟业这段史实,我想,还是很具有现实意义的。  
“自古才子多娇纵”(1)
一 明万历三十三年(1605)乙巳前,汤显祖写了一组七绝,共十首,寄给他的好友,时在病中 的屠隆。明代出才子,凡才子,皆风流,屠是最典型的一位。他的风流,相当出格,非一般 文人所能企及。 屠隆(1543—1605),字纬真,一字长卿,浙江鄞县人。“生有异才”,万历五年进士,官 至礼部主事。他比汤显祖出道早,才气大,据说他“落笔数千言立就”,“诗文率不经意 ,一挥数纸。尝戏命两人对案拈二题,各赋百韵,咄嗟之间二章并就,又与人对弈,口诵诗 文,命人书之,书不逮诵也”。(《明史》) 在中国文学史上,汤显祖和屠隆是以剧作家面目出现的。 不过,到了今天,知道汤者,尚有人在,而知道屠者,相当寥寥。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文学 必须经得住长时间的考验,方称得上真正的不朽。可在万历年间,屠长卿的声名,大概要比 汤显祖响亮一些;屠长卿的戏剧,也要比汤显祖卖座一些。 因为,屠长卿不光写戏,还会演戏,家里蓄有戏班,花钱聘着名角,还时不时地粉墨登场, 客串红毡,积累了丰富的舞台经验。他写戏主张“针线连络,血脉贯通”,“不用隐僻学问 ,艰深字眼”, 甚至编过整出戏无一曲,尽用宾白演出,类似现代话剧的本子,大家一听 就懂,很受欢迎。看来,他写戏,深谙编剧门窍,懂得观众口味,几部传奇,如《昙花记》 、《修文记》、《彩毫记》,都曾“大行于世”,叫座京城,于是,“名大噪”起来。( 见《明史》) 汤的戏,着意文笔的精粹,追求完美的境界,与屠的戏,风格迥异,志趣不一。尽管是文人 戏,无论清雅或典丽,简洁或浓艳,虽曲高可并不和寡,深入浅出,雅俗咸宜,同样也具有 不错的票房价值。他的《牡丹亭》、《邯郸记》,多用唐人诗句点缀,吻合得如同自家手笔 ,很让读者和观众情为之痴,意为之移,玩味不已,吟哦再三。不仅当时,“京华满城说《 惊梦》”,数百年来,始终盛演不衰,真不知赚了世上痴男怨女的多少眼泪。 明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里说:“汤义仍《牡丹亭梦》一出,家传户诵,几令《西厢》减 价”,绝非夸张的表述;不过,在肯定他的才华同时,也指出剧作本身的微疵:“奈不谙曲 谱,用韵多任意处,乃才情自足不朽也。”这便是诗人写戏的美中不足了,恐怕也是汤对屠 这位编剧的行家里手,持礼敬态度的缘故。会演戏的写戏,和不会演戏的写戏,到底是有些 差别的。莎士比亚,就曾作过剧团的三流演员,跑过龙套,休看不起这一点,正是这种对于 舞台的实际体会,使他写的戏,总能紧紧攫住观众的心。 屠在当时能够略强于汤,就基于这种近乎科班出身的职业优势。但是,沈德符所说汤的“才 情自足不朽”,却是汤在几百年后,能够远胜于屠的魅力所在。文学这东西,一时的输赢, 定不了终身,只有经过长时间的淘汰以后,才知道其是否具有久远的生命力。短期炒火的作 家,瞬间泡沫的作品,像二踢脚,像钻天猴,刹那间的效果,很快就狗屁不是,烟消云散。 余生也晚,仅这数十年间,所谓新时期的文学,多少响屁臭屁,让我们开了眼呀?可如今, 那些狗屁制造者,仿佛都从人间蒸发,打着灯笼也找不着了。 但是,镜头返回四百年前,时值万历,屠长卿却是一位真正的热点人物。 第一,他交游广,第二,他绯闻多,第三,常有是非尾随着他的屁股。因此,他是一个在官 场,在文坛,在娱乐圈,在色情场合,不断制造头条新闻的风流才子。而最各色,最轰动的 一次大玩闹,莫过于万历三十年中秋,他一手策划的“无遮大会”了。 闹后三年,他就死了。因此,这次会,也是他人生闭幕前的最后表演。 屠隆之心血来潮,之大张旗鼓,之惊世骇俗,之滑稽突梯,确实是破天荒的。折柬邀集菊坛 名角,盛情敦请文林士子,专程相约新旧情好,软轿抬来香艳女流,相聚于乌石山邻霄台, 连开三天三夜的“无遮大会”。呵,天哪,人家都认为屠先生疯了。可堪称闹中高手的他, 有板有眼,有条不紊地将会议进行到底。这一年,他五十九岁,马上就是一甲子。中国人习 惯做 九不做十,自然是他的生日庆典了。于是,舟船车马,络绎不绝,驰者塞途,观者如堵。那 场面之大,节目之多,招待之周到,宴席之丰盛,不能不佩服屠长卿的大手笔。 “无遮会”一词,原出佛经,有自由论坛之义。但这次会,说到底,是屠先生花钱赚吆喝, 给自己找乐的超级堂会。因此,主题只有一个,看屠的戏,论屠的文,捧屠的场,喝屠的彩 。除持请柬的七十多位有头有脸的人士,其余不请自来的,慕名而来的,凑热闹赶来的,图 博一粲有所希冀迳来的,以及为表示自己存在不得不来的,无一不是大椽巨匠,名流高门, 骚人墨客,俊才雅士,加在一起,总有数百人众。中国人最懂得逢场作戏的规矩,大家一律 阿弥陀佛,口吐莲花,把屠捧得一佛出世,二佛涅,手舞足蹈,魂飞魄散 ,真所谓大开心,大畅快,大欢悦,大通泰,达到了死也无憾的境界。 政治家怕糊涂,更怕老糊涂。文学家则怕不清醒,尤其怕越老越不清醒。一些老前辈,老同 志,老作家,老朋友,忽然间闹出很不清醒的名堂,进退失据,徒劳无功,出丑丢人,洋相 十足,也是颇叫人啼笑皆非的。  
“自古才子多娇纵”(2)
消息传到“鸡埘豕圈,接迹庭户,萧闲咏歌,俯仰自得”的汤显祖那儿,这位“穷老蹭蹬” 的义仍先生,也目瞪口呆,摇头不迭。尽管自惭弗如,但也不能不长叹一声,阁下,您可真 能闹啊!虽然屠、汤二位,同为进士出身,同放外省知县,同升礼部主事,同被逐出国家机 器;但无论为人,无论行事,敛约自重,清高自守的汤显祖,和恣情放纵,狂诞任性的屠长 卿相比较,同命不同途,有着很不相同的处世态度和人生哲学。 那几天里,乌石山下,邻霄台上,唱和的文人学士,相好的名媛秀妇,助兴的僧道侠隐,帮 衬的美娼俊童,如众星捧月似的围着这位大哥大,高谈阔论,吟诗作画,听曲饮酒,看戏论 文,引吭高啸,踏青放歌,骑射蹴扑,浅酌低唱,足足那么一折腾,竟成为文坛另类的一次 嘉年华盛会。弄得四邻不安,上下惊动,官府警惧,州县戒备,连远在江西临川的汤显祖, 也终于琢磨不透,他的朋友所为何来了。 但是要能钻进屠隆的内心世界,也许就不忍苛责了。 他当然不可能知道自己,再有一千天,三年以后就呜呼哀哉,但他不可能不明白,自己所患 的在明朝绝对是百分百的不治之症,正一天比一天地促使他更接近死神。因此,爱抢镜头, 爱出风头,爱搞声势,爱闹名堂的屠长卿,需要这种精神上的鸦片,给他以强刺激。一般来 说,凡热烈的掌声,捧场的词语,谄媚的笑脸,悦耳的马屁,对需要者而言,会起到伟哥或 者摇头丸的兴奋作用。 所以,他举办这次“无遮大会”,肯定是预感到苦日无多,利用自己尚有力气,犹有资本的 有限日子里,作一次告别仪式;肯定是趁活着还有口气,先给自己开追悼会,省得死后听不 到谀墓之词而遗憾的一次彩排。 这份良苦的用心,是作为纯文人的汤显祖,对于既是文人,更是文学活动家的屠长卿,不够 充分理解的地方了。汤应该明白,一个穷其一生都在不停折腾地“闹”, 一旦自己偃旗息 鼓,周围鸦雀无声,岂不比死还难过? “戏寄十绝”的这个“戏”字,说明汤对屠的病情,没有太当回事。“秀才人情半张纸”, 很大程度上是文人酬应的雅举了。然而,屠病得实在不轻,其凶险程度是汤所料想不到的。 就在这年稍后一些日子,噩耗传来,沉疴不治的他的好友,终于在苦楚与肮脏的恶疾中死去 。 二 我将屠隆也算为非正常死亡的中国文人,因为,他是自己找死。 汤显祖的诗,题为《长卿苦情寄之疡,筋骨段坏,号痛不可忍。教令阖舍念观世音稍定,戏 寄十绝》。所谓“情寄之疡”, 即为当时“梅毒”的雅称。你把感情寄托到婊子身上,婊 子也就将梅毒螺旋体转移到你身上。这位死于性病的才子,其出格的风流水平,你说,能不 令人刮目相看吗? 古往今来,中国有无数文人,但患梅毒而身亡者,他是独一份。 在现代医学中,梅毒学名为“由苍白密螺旋体引起的系统疾病”,即“syphilis”。屠的梅 毒已经到了发作的第三期,在今天的医疗条件下,也许还有救,但在明代,只好束手无策, 由他剧烈疼痛,共剂失调,从面部器官坏死糜烂起,一直到耗尽这盏灯油为止。 风流罪之可怕,莫过于此。 据西方医学史,梅毒系哥伦布由新大陆归回后,文献才有病例记载。但也有人认为,公元15 00年以前,许多欧洲的“麻风”病例,从其接触传染,性传播,遗传,汞制剂有效的性质看 ,实际上也就是梅毒。中国人旧称这种性病为“杨梅大疮”,“杨”,恐系“洋”字的讹传 ,估计也是外来的传染病。 明代中后期,是个淫风甚炽的年代。据明谢肇膌《五杂俎》:“今之娼妓布满天下,其大都 会之地动以千百计,其它穷州僻邑,在在有之,终日倚门献笑,卖淫为活,生计至此,亦可 怜矣。两京教坊,官收其税,谓之脂粉钱。隶郡县者则为乐户,听使令而已。唐、宋皆以官 伎佐酒,国初犹然,至宣德初始有禁,而缙绅家居者不论也。故虽绝迹公庭,而常充禼里。又有不隶于官,家居而卖奸者,谓之土妓,俗谓之私窠子,盖不胜数矣。” 只要有卖淫为生的娼妓,只要有进行性交易的行业和场合,性病传染,必定要成为社会公害 。在俄国作家库普林小说《亚玛街》中,我们看到沙俄当局对妓女和妓院,有定期的卫生检 查。虽然,很大程度上是做做样子的。但至少在18世纪以后的西方,即或是走过场,还是想 要控制性病蔓延的。但在中国,甚至到了清代,到了民国,从鸳鸯蝴蝶,狭邪淫秽的小说作 品中,看不到类似的杜绝性病传播的措施。 因此,汤显祖这首“戏寄十绝”, 从诗中略存调侃之意看,性病是当时社会的常见病。屠 隆害了梅毒,不过和伤风感冒一样,汤既未感惊讶,也不认为奇怪,是很平常,很普通的病 。估计15世纪的明代,性病的普遍发生率,是那个淫乱社会的必然现象。讵知屠长卿风流出 格,性生活过于糜烂,以致最后不治,首开中国文人性病死亡记录。 作《拍案惊奇》的凌初曾经对15、16世纪的中国人的心理状态,作过这样的表述:“近世 承平日久,民佚志淫”。其实,民风的淫佚,是在帝王、臣宰、整个国家机器中的大小官僚 带动下,再加之商人性消费的勃兴,与文人自命风流的推波助澜,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才 形成这种全民参与的世纪末淫风。  
“自古才子多娇纵”(3)
要是能通过时光隧道,回到万历年间,那时的北京也好,南京也好,乃至大小城市,妓院娼 馆,充斥市廛,神女娈童,诱色卖身,媚药秘方,大行其道,淫具亵器,公开买卖。而在街 市集镇,茶楼酒肆,那些御女之道,房中之术,淫秽文字,春宫图画,更是堂而皇之地大明 大摆。因此,实际上全社会对于淫荡,已到了毫不以为羞耻的田地。 像屠隆这样的才子,引娼挟妓,眠花宿柳,平康冶游,招蜂惹蝶,弄出一身病来,是不必大 惊小怪的。然而,得了性病,多少有点中奖的荣耀感,实在是匪夷所思。在今天说来,某位 作家从三陪小姐那里染上淋病白浊,顶多从电线杆子上贴的小广告,找江湖郎中私下治闻, 绝不愿意大事张扬。无论如何,这是不大名誉的事情。可在明朝,却视作风流,不但不感到 难为情,不觉得是件多么难以启口的话题,还要堂而皇之写进诗文里的。 汤显祖,这位与莎士比亚同年死去的剧作家,就认为这是风流,不是丑恶。 风气,这东西,一旦形成,便会左右社会,左右人的意识,作家也不能例外。我记不得是公 安三袁中的哪一位了,竟认为妓女能给予离乡背井者灵肉满足,实在有其存在的必要, 并为之论证,振振有词,颇理直气壮的。这也就是一代人说一代的话,一代作家写一代的作 品。现在回过头去看我们亲历过来的上个世纪,二十年代的尝试,三十年代的拓展,四十年 代的跌宕,五十年代的惶恐,六十年代的矫情,七十年代的伪善,从作家的话语中,大致可 以揣摸出那个时代的大致脉搏和基本面貌。 所以,明季中后期,文人的不护细行,令人不敢恭维。戏曲家何元朗,能够当场脱下妓女王 赛玉的绣花鞋,作饮酒的杯托,传行席间,先嗅脚味,后品酒香,划拳行令,这种变态的恋 物癖,近乎下作。大文人王世贞还作长诗,以记其盛。视淫乱为风流,视荒唐为正经,视无 耻为潇洒,视低级趣味为高尚行动,便是那个时代的风采了。 所以,万历十二年(1584)甲申十一、二月间,汤显祖的长诗,《怀戴四明先生并问屠长卿 》,径直写到他朋友的私生活,坦白道出他的男女性伴侣,全无顾忌:赤水之珠屠长卿,风波宕跌还乡里。岂有妖姬解写姿?岂有狡童解咏诗?机边折齿宁妨秽 ,画里挑心是绝痴。古来才子多娇纵,直取歌篇足弹诵。对屠这种与同性、与异性的淫荡苟且,虽说不上是赞美褒扬,但没有任何责让和不以为然的 口吻,恐怕是时代风气使之然耳。 次年,乙酉三月,在《送臧晋叔谪归湖上,时唐仁卿以谈道贬,同日出关,并寄屠长卿江外 》一诗中,汤显祖更写道:君门如水亦如市,直为风烟能满纸。长卿曾误宋东邻,晋叔讵怜周小史。自古飞簪说俊游 ,一官难道减风流。深灯夜雨宜残局,浅草春风恣蹴球。这首诗,干脆美化起这两位因龙阳断袖之癖而丢官的才子了。臧晋叔,戏曲家,他编纂的《 元曲选》,至今仍是研究元人杂剧的典籍。据徐朔方先生《汤显祖全集》笺注:“臧懋循字 晋叔,长兴人,官南京国子监博士。每出必以棋局,蹴系于车后,又与所欢小史衣红衣, 并马出凤台门,中白简罢官。”这个“小史”,就是他的性“同志”。 而“长卿曾误宋东邻”,则是屠隆大出其名的一桩风流官司。这位才子在礼部任主事时,因 与西宁侯宋世恩,大概都属性“同志”,气味相投,情好甚昵,共嬲俊童,形影不离。同时 ,屠隆又与宋的姬妾有染,放肆不检,秽闻狼藉,闹得满城风雨,遂遭弹劾,以淫纵罪, 削籍。这是去年之事,今年,臧晋叔又因情色被贬,谪归故里。于是,汤显祖在送行的诗中 ,旧事重提,一并谈起。从“一官难道减风流”诗句看,汤对这两位朋友的丑闻,绝对看作 是一种高尚的风流,认为,即使丢官,也要风流,那是值得肯定的。 所以,屠隆死前,汤显祖写去慰问诗十首,诗题里提到了他患了“情寄之疡”,没有任何隐 讳和回避。在那个对淫乱不以为耻的年代里,丑恶与美好,整个都颠倒了,即使道出其所患 之梅毒,也不存有中伤朋友的意思。那时的一个才子,得了杨梅大疮,烂了鼻子,对他的人 格品德,不但无碍无损,相反,还被视作体面的、光彩的风流韵事,当作美谈呢! 在这种世纪末的极端颓废风气下,这世界还有救吗?《明史》称:“明之亡,实亡之于万历 ”,看来,这还真是说准了。 至此,我不禁想到《金瓶梅》,这部应该是嘉靖年间出现、万历年间盛行的小说,也是这种 风气所及的产品,充分表现出那个时代的淫乱特色。那位隐姓埋名的文学大师,到底也弄不 清楚是谁,至少有四十多种推断的兰陵笑笑生,在作品中大描大写三十六处,小描小写三十 六处,一笔带过三十三处。我猜想,这位大师那亢奋的,冲动的,流着哈拉子的,某些部位大量充血的状态,是相当 “后明朝化”的。同样,他一点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也不觉得有什么诲淫的罪愆感,津津乐 道,其味无穷的精神层面,也绝对是“后明朝化”的。没有后明朝,没有《金瓶梅》;没有 《金瓶梅》,也没有嗣后不绝如缕的淫秽作品。兰陵笑笑生自有他狂热写性的可指责处,但 那个时代的风气,那个时代的 错乱和颠倒的思潮,也不能辞其咎的。  
“自古才子多娇纵”(4)
《金瓶梅》至少有其不朽价值,正如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所说:“然《金瓶梅》作者 能文,故虽间杂猥词,而其它佳处自在。至于末流,则着意所写,专在性交,又越常情,如 有狂疾。”因此,这股以《金瓶梅》为滥觞的,直至明末清初,应运而生的文学浊流,与明 代末季充斥着社会各个角落的淫风分不开的。 什么时代产生什么文学,这是一点也不错的。 现在,除中国文学史家、中国戏曲史家外,绝大多数读者,已经不大关注明代那位剧作家屠 隆了。他是谁?他写过些什么?他的传奇戏剧有些什么影响和价值?都是无关紧要的事情了 。但他是一个死于梅毒的中国文人,以及他与那个时代的炽烈淫风,与随之催生的文学浊流 ,这种互依共存的关系,倒是值得后人玩味的。 作家,作品,时代,风气,说到底,其实是密不可分的一个整体。 因此,君不见近十数年来的裤裆文学,甚嚣尘上的现状,难道不值得对这种文学现象,去思 考一些什么吗?  
街上流行人来疯(1)
一 颠倒,是常会发生的事情,不足为奇。 昨天的真理,今天的谬误,往日的毒草,如今的香花,这种经过一段时间沉淀以后,所 作出的重新判断,我们称之为还历史本来的面目。 但这也不容易,事后说起来总是轻巧的,可过程本身,却决不轻松。有时候,明明白白 知道那是错的,可由于这样和那样的原因,你得认为那是“对”的,这当然很糟糕,但我们 大家差不多都领教过。当其时也,也许你的良知,使你不甘随大流说违心的话,做违心的事 ,但你决不会,也不敢逆错误潮流而动,铮铮而言,掷地有声,说那是鹿,而不是马。拍案 而起的勇敢者不是没有,但为数一定很少。于是,沉默的大多数惟有等待一途,人们会抱着 这样一个信念,哪怕要等好多好多年,哪怕已经盖棺论定,板上钉钉,总会有这么一天,该 颠倒的,终究要颠倒过来的。 这大概就是人类的长处了,也是与动物的区别所在。否则,人类失去了这份自我完善的 能力,这世界也许早就沉沦,也无进化可言了。 但也不是所有的颠倒,都应该颠倒过来,那些不该颠倒的颠倒,譬如,就人而言,人鬼 颠倒,人妖颠倒,就事而言,是非颠倒,黑白颠倒,如果也颠倒过来的话,就要弄得老百姓 莫知所从了。近年来,鲁迅先生忽然被狗血喷头,周作人忽然被香火供奉,就是文坛上的一 份最大的颠倒。最初,实行者还有些“犹抱琵琶半遮面”,迩来,则明火执仗,为周作人鸣 冤叫屈,至于粪土鲁迅,则成一股甚嚣尘上的风气。 任何一个具有正常思维能力的人,对周氏兄弟,一个大大缩水,一文不名,一个金身重 塑,供奉庙堂的现象,都会感到匪夷所思的。一个贬值掉价,一个行情飙升,斗士被辱骂, 汉奸 最光荣,这世界究竟怎么啦?也真是令人嗟叹世情之诡薄,人心之险恶。对于最起码的公正 或公道的认知,度量衡竟能失准到这样差劲的程度,也不知道这个社会吃错了什么药? 最近,我读了一篇《且看骂鲁迅的狂人》的文章,给我一点启发。此文刊于1999年 1月29日的《羊城晚报》的《书趣》版,作者署名为闵良臣。他在文章中这样写道:“1 998年11月20日南京某报登出头条新闻,其中就有几位所谓‘天才’的狂人,对鲁迅 口出狂言,大放厥词。这个说:‘鲁迅是块老石头……他的反动性也不证自明。对于今天的 写作而言鲁迅也确无教育意义。’那个说:‘我们根本不看老一辈的作品,他们到我们这里 已经死亡。’” 在这篇文章里,作者用郁达夫《怀鲁迅》的一句话,来回敬那些发表高见的勇士,实在 是意味深长的:“没有伟大的人物出现的民族,是世界上最可怜的生物之群;有了伟大的人 物,而不知拥护、爱戴、崇仰的国家,是没有希望的奴隶之邦。” 如果将郁达夫的这番话,反其意而用之,那就是:一个出汉奸,出许多汉奸的民族,说 是“世界上最可怜的生物之群”,大约是不会错的。而出了汉奸,还要加以“拥护、爱戴、 崇仰的国家”(假如是这样的话),以此类推,说是“没有希望的奴隶之邦”,也不算为过 。 闵先生的文章中还写道:“有人说:‘鲁迅小说绝对比不上郁达夫,他的杂文谁都可以 写……’更有人说:‘鲁迅在文学上的成就与他的地位不相称。他的大多数作品一般作家都 能达到。以鲁迅来衡量文学,标准太低,影响了中国文学的发展。在我们这个圈子里,鲁迅 早已是个过去的话题。’” 看到这里,我不禁想起十年“文革”期间,郭沫若先生一时兴起,写的一部享“誉”华夏、 风行神州的《李白与杜甫》了。当时,他之所以要把诗仙与诗圣拉到一块来比,不遗余力地 推崇李白,百般誉扬,想尽办法地埋汰杜甫,奚落备至,说白了,那是专为一位特定读者而 写,具有强烈的政治目的。但如今把郁达夫的小说评为A+,而将鲁迅的小说评为B-的勇 士,该不至于抱有郭老的宏图大志,有投桃报李之盼吧? 所以,我想,这样的比法,恐怕更接近于上海弄堂里的顽童,并排站着,比赛谁尿得更高更 远的游戏心理作怪,和小孩子人来疯的表演欲吧?那么,这些“骂鲁迅的狂人”,愤世嫉俗 的同时,某种程度上还保存一份童真未泯的率直和可爱呢! 把郁达夫和鲁迅拉在一起比小说的长短,就如同要将福克纳和普鲁斯特,定出上下,把茨威 格和川端康成,分出高低一样,是徒劳无功的事。大师与大师之间,是没有可比度的,因为 每一位大师,都是历史上的惟一,也就是黑格尔说的“这一个”。如果硬是要比,那就是明 初陶宗仪在《南村辍耕录》里所说的:“庸人孺子,见画必看,妄加雌黄品藻,本不识物, 乱订真伪,令人气短”了。 我的写作间,约三个平方大小,很奢侈地拥有一扇朝西的窗子,可以感受下午三四点 钟的阳光,这对我垂暮的年龄来说,倒也十分吻合。窗对面为另栋楼高耸的山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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