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帝国 第 4 部分阅读

文 / Run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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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县城,最后一丝阳光也沉到了山里,天色开始暗淡下来。街上的人都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街道空荡荡的,林耀华像个无头苍蝇一样在街上乱撞。突然迎面走来一个人,看着挺眼熟,林耀华不知不觉朝那人走了过去。走近一瞧,竟然是那个貌似南美土著的鉴堂观礼奄巴戈。

    “咦?怎么是你?”两个人同时开口问道,接着又都不好意思的笑了起来。

    “你怎么还没回家?你家住哪里?”

    “我住在积木村。”

    “哦,那可不近啊。你在千山郡没有认识的朋友么?”

    “千山郡?这里是叫千山郡么?我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呢。”

    “啊?这样啊,天都黑了,不如先住我家里吧。”

    林耀华想,如今这情况自己还能上哪儿去呢?即使逃跑也得先计划好路线,自己从复活就一直在积木村,对这个世界一点也不熟悉,而且现在肚子又饿,不如先去他家,顺便打听打听周围的地理形势,再做进一步打算。于是林耀华很高兴的说:“好啊,谢谢!”

    奄巴戈的家就在西边谷口的山坡下,这个地方林耀华已经路过三四次了。这是一个长不到五丈的小院子,只有欧冶家一半大小,院子里三间小平房,一间是茅房,一间是厨房,最大的那间就是住人的地方了。奄巴戈径直走进了厨房,留下林耀华在院子里傻愣着不知该干什么好。进屋吧,主人没招呼,贸然进去不好。进厨房吧,主人在厨房里,自己进去似乎也不合适,难不成进茅房?

    林耀华干脆站在院子里四周打量起来。奄巴戈的院墙约有六尺高,是用木桩和藤条制成的,藤条编制的很密,上面还涂了不少泥巴。院子里是草地,看得出用心平整过。三间房子都是花岗岩做基石红砖砌成,木制的梁掾铺着陶制的青瓦,只是住房要比厨房和茅房略高一些。房门紧闭,木板做的窗户也都放落下来,透过缝隙望入去,房内黑乎乎的没有灯光。

    圆圆的月亮已经升了上来,四周静悄悄的,偶尔传来几声蛐蛐叫。林耀华一阵无聊,虽然有些尴尬,但还是决定去厨房看看。

    进了厨房,却看到奄巴戈正在往灶膛里填柴。灶上放着一个陶盆,盆里正热热闹闹炖着肉。林耀华觉得奇怪,这观礼也应该是个不小的官儿吧,这家里可真够穷的,连个铁锅都没有。环顾四周,一个矮台子上摆着些陶碗陶盆,墙角堆着柴,墙上挂着些肉干,除了靠门的墙边摆着两口大缸,用木盖子遮的严严实实的看不到里面,还真没看见口锅。想必没人把锅放在缸里藏着吧。

    奄巴戈填完柴,一回头看见林耀华在身后东张西望的,于是问道:“咦?你怎么不去屋里坐?”

    “呃~,屋子里似乎没人……”

    “是没人啊,你自己点上灯,晚饭一会就好。”

    “呃~,这个,好吧。”

    林耀华从厨房出来,走到住房的房门前,轻轻一推,对开的木门吱呀一声应声而开。竟然真的没锁,院子没锁房子也没锁。林耀华仔细看了看门,竟连能上锁的装置都没有。屋子里黑乎乎的,但还不至于什么都看不清。房子隔成三间,进门这间正中就是一张两尺见方的桌子,桌子上正摆着一盏油灯。林耀华走到桌子前,拿起油灯,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以前在欧冶家,需要灯的时候都是秋水点的灯,自己到从来没注意过这个时代的人如何生火这样的细节,而现在却不知该怎样点燃它。林耀华端着油灯转了两圈,也没找到类似火柴、燧石之类的东西,无奈之下,只好端着油灯又回到了厨房。奄巴戈二话没说,拿了一根细枝放进灶膛里燃着,然后点燃了油灯。林耀华头上冒出黑线,但决定还是把这件事弄清楚,于是有点不好意思的问奄巴戈平时是如何生火的。奄巴戈虽一脸的疑惑,但也还是给林耀华演示了一下。只见奄巴戈从怀里拿出一块小指大小的石头,又掏出一团像棉絮一样的东西,撕下来一点,跟着把棉絮放在石头上,紧紧的捏住,往灶台上使劲一擦,那团棉絮便冒出火来。奄巴戈扔掉着火的棉絮,然后将那块石头和手里的那团棉絮都塞给了林耀华。

    林耀华仔细一看,那石头应该是加工过的燧石,而那团棉絮却不知道是何物。虽然也是白白的软软的,但绝对不是棉絮,倒像是某种软毛一样的草。于是向奄巴戈问道:“这个是什么?”

    “火绒。”

    “呃~,”林耀华头上的黑线更粗了,“我的意思是火绒是用什么制成的?”

    “就叫火绒,秋天的时候野外那种一团团的毛球就是了。肉煮好了,来,咱们可以吃饭了。”

    这晚餐,林耀华吃的不爽。在欧冶家,主食是米饭,有肉有青菜,肉也有烤的有煮的。但是今晚这一餐却着实单调了点,只有一盆煮的不知是什么动物的肉,虽然味道不错,但以肉为主食,林耀华还是很不习惯。

    晚饭后,奄巴戈搬了一张条凳到院子里乘凉,林耀华也赶忙搬张条凳跟了出去。

    “你家里,怎么只有你一个人?”

    “我只一个人住,我是从很远的地方来,亲人都在家乡,不过我很久都没回去过了。”

    “哦。这里叫千山郡?千山郡有多大呢?”

    “对,这里是千山郡,方圆二十里。”

    “才二十里?那积木村属于千山郡么?”

    “属于是什么意思?哦,村和郡并不是谁属于谁,只不过地方大人口多的叫做郡而已。要说属于的话,千山郡和积木村都属于夫余族。怎么?你连这个都不知道么?”

    “哦,我刚从很远的地方来,不了解这里,周围都有些什么地方都不清楚,你能给我讲讲么?”

    “哦,怪不得。你是从秽貊来的吧,也不算太远嘛,至少比我近。那我就给你说说吧……”

    林耀华和奄巴戈聊了一晚上,虽然沟通仍因为语言生疏而不顺畅,但加上手势,也从奄巴戈嘴里掏出了不少的情报。原来千山郡是一个边远的小地方,且地如其名,四周一片大山,山上全是密密麻麻的原始森林。这周围人烟稀少的厉害,方圆三百里只有四个郡,每个郡的人口都在一两万之间。村子人口更少,一般有三千至八千人。村子的数量也不超过二十个,而且最近的村子都在五十里之外。积木村是个例外,据说是为了夫余金窑的家眷居住而建立的,只有大约一千人。

    林耀华盘算了半天,也不知该往哪儿逃。如果照奄巴戈说的,积木村东边是河流繁密的大草原,人根本就过去不。这里南边五十里有个大孤村,村子里的人几乎都是千山郡的亲戚,再往南就是大海,还是无路可走。西边和北边则二百里之内都是山林,走进去不迷路才怪。林耀华一阵气馁,怪不得判了刑也不看着我,随便我走,原来是走无可走,除非有马。有了马就可以往北走,奄巴戈说北面五百里外有个叫沈城的大城,只城内人口就超过十万。沈城周围有十三郡,村子不计其数。要是跑到沈城,随便往哪儿一猫,隐在几十万人里面谁还找得到我。而且沈城北面还有两座大城,既然叫城,想必规模就不会小,到时候去哪里都可以再盘算了,不过前提是得有马。林耀华下意识的摸了摸菊花,唉~,马啊马啊,没想到骑马是这么痛苦的一件事……

    第012章 孤男寡女

    林耀华揉揉惺忪的双眼,打着哈欠爬了起来。看看天色,已经快到中午了,奄巴戈早以不在。林耀华从厨房找了点肉干煮了吃了。然后出门闲逛,打算找找看哪里有马。

    逛来逛去,把整个千山郡逛了个遍,除了宗庙卫的马以外,牛就见到不少,马就一匹都没见到。难不成马这种东西还是个富贵玩意?怎么这千山郡怎么这么穷呢?想想也对,堂堂宗庙政府公务员家里竟然连个铁锅都没有,刚才还见到几十个人围着一口井打水,确实够穷的。要不就是大家其实都很穷,只不过欧冶家很富有,不但有铁锅,有两匹马,院子里还有井。嗯,应该是,不知道欧冶到底是干什么的,有机会得问问。

    太阳快落山了,林耀华才拖着疲倦的双腿往回走,刚转过最后一个弯,突然看到韩秋水站在奄巴戈家门口,焦急的四处张望。

    “你怎么在这儿?你没回去么?你昨天去了哪里?那些兵没难为你吧?”

    林耀华一大串问题脱口而出,韩秋水却没有回答,眼睛一红,突然扑到了林耀华身上,嘤嘤的哭了起来。林耀华一下愣住了,抱也不是,推也不是,满香入怀,却不知该如何是好了。

    原来,昨日林耀华被带进鉴堂后,韩秋水和木恩就被宗庙卫带到了卫堂。这卫堂就在宗庙左边第一栋房子,是宗庙卫点卯、办公、换班、休息的地方。季觉昨个抓林耀华的时候,一来嫌韩秋水和木恩胡搅蛮缠,二来想鉴堂审案可能需要传唤证人,就顺手将这二人也带了回来。可是没想到案子审的飞快,林耀华想都没想就认了罪,这二人也就没有留下的必要了。季觉本打算明天一早叫两个兄弟把人给送回去,可巧刚好碰到外家的堂兄弟季熊,这季熊正是娬十娘的男人,前日里给己家雕了个石磨盘,今儿个赶着牛车给己家送货,送完货往回走路过宗庙,却正巧碰上。季觉一看刚好,就让韩秋水和木恩跟着季熊回积木村了。韩秋水见不着林耀华,又从宗庙卫处打听不到什么消息,只好跟着季熊回去,打算给义父报个信。义父可是认得大宗庙的大人物的,应该能帮到林耀华。话分两头说,欧冶晚上回到家却发现家里一个人都没有,跟邻里一打听,才知道都被宗庙卫抓走了。欧冶心惊不已,难道有人发现林耀华是冰山里的怪人了?自己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就赶忙让花乃骑马去千山郡打听。谁知花乃刚跑出十里地就迎头碰到了韩秋水,韩秋水说要找义父帮忙,一盘算也对,也没去千山郡,就和韩秋水一起回了积木村。

    欧冶听了韩秋水所述,心觉奇怪。这林耀华自从被自己捡回来,连门都没出过,能犯什么法呢?说不定是宗庙抓错了人。自己倒是认识大宗庙的长老,可是那些个长老都忙得很,贸贸然的去也不见得能解决问题。于是就让秋水明天再去千山郡打听清楚,看林耀华犯了什么法。打听清楚后再做打算,只要不是大罪,去求自己的上司说说,应该能有些效果。况且林耀华发明了这自行车,如果呈上大宗庙,说不定能立陶牌,那时就算真的有罪也能减轻不少。

    第二天,韩秋水天没亮就出门,走了一百里的山路,直走了五个时辰才到千山郡。一打听,原来林耀华的罪竟然是这么个结果,简直哭笑不得。又听说林耀华如今住在了鉴堂观礼的家里,于是就一路找了过来。谁知找到了地方竟不见林耀华,心都凉了半截,一时急的手足无措。就在这心急如焚的时候,林耀华出现了,这心里面一松劲,再也抑制不住激动,泪水开闸搬的洒了出来。

    奄巴戈的房间里,豆大的灯火摇曳着,韩秋水趴在林耀华的怀里抽泣着,肩头一耸一诵的,显得那么的柔弱。林耀华轻拍怀里这荧弱的肩头,心里感动不已。秋水妹妹为了自己竟跑了一整天,欧冶竟打算为自己求上司帮忙,这份情意,就好像家里人的亲情一样,我林耀华以后就把欧冶一家当作自己的家人了。其实自己何尝不想有个家呢?前世的时候就已经经历了离别的痛苦,爷爷、父亲、母亲、妻子,还有那没出世的孩子,连面都没见到就离开了,那是怎样一种痛啊。欧冶给了自己第二次生命,不正像是父亲一样么?怀里这秋水妹妹,这么用心的照顾我、关心我,也不是和亲妹妹一样么?还有木恩,那么可爱,有这样一个小弟弟,倒也是福气。这些日子,在欧冶家里,自己的的确确感到了家的温暖,积木村的那个小院子,就是我的家了。

    林耀华回过神来,却发现怀里的秋水没了动静,低头一看,竟然挂着泪痕睡着了。林耀华轻轻的把韩秋水抱到床上,拉过一张兽皮给秋水盖好,蹑手蹑脚的走了出去。

    奄巴戈从屋外走了进来,手里还拎着两条鱼。林耀华知道,今晚该喝鱼汤了。林耀华一边帮奄巴戈填柴一边和奄巴戈聊了起来。原来这奄巴戈也不是本地人,是熏育族人。十二岁被族里征了兵,从此骑马射箭开始了戎马生涯。八年前在赛音山与鲜卑族一仗战败,被鲜卑族乞伏雪娲的部队俘获,虏到了燕城东边修城墙做苦工。这一干就是两年半,新修的玉城终于就快完工。岂料东边的孤竹人杀了过来。鲜卑人抵挡不住,被占了城,俘虏们四散而逃。奄巴戈慌不择路,不久却逃到了海边,于是沿着海边一路北上,最辗转来到夫余的大石郡,从此定居。岂料,由于奄巴戈被俘虏的日子掌握的建筑技能,被当时大石郡工部做长老的吉利看中,招他在工部做了佥事(大约相当于前世的大石市政府规划建设局科员)。再后来,吉利到了千山郡做了大长老,奄巴戈也就跟着来到千山郡到鉴堂做了观礼(大约相当于前世千山市人民法院监察员,同时兼千山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因为这个时代没有独立的检察院机构)。

    吃完饭,奄巴戈来到里间,突然发现床上睡着一个人,还是个女人,一时间愣住了。林耀华这才想起忘记跟奄巴戈说秋水的事了,急忙走上前解释。林耀华还没开口,奄巴戈就一脸笑嘻嘻的说:“没关系,没关系,今晚我回宗庙睡。”林耀华急忙再解释,却被奄巴戈挡住了:“没事,真的没事,我平常十天有八天都在宗庙睡的,我早习惯了。没事,没事!”说完一溜烟跑了出去。

    林耀华一阵气苦,这叫什么事么。这个房子里三个隔间,间间有桌子,每人睡一间,凑合一晚不就得了么,真是的。这奄巴戈连个解释的机会都不给我,指不定奄巴戈心里是怎么想的,万一他要是以为……以为……那个什么了,我可就那个什么了,唉~

    林耀华看看韩秋水睡的正香,想必是奔波了一天,真的累着了,不忍打扰,轻轻退了出来。林耀华一时睡不着,想起欧冶,心里一阵感激,于是打算将自行车剩下的四张图纸画好,好让秋水明早带回去。

    林耀华端着油灯来到另一个隔间,这里炭条、纸、直尺、角尺都一应俱全。只是那直尺已经很破旧了,很多地方都起了毛边,并不好用,想必是奄巴戈在工部做佥事时用的吧。林耀华摊开纸,发现这里的纸张比欧冶家的确实差的远了,不但颜色很黄,而且薄厚不一,摸起来也不平整,颇多草根结块,不过手感还算柔软。林耀华苦笑着摇了摇头,看来那大元纸确实是高质量的纸,自己竟然拿来擦屁股,这五板子挨的也没那么冤嘛!

    第013章 鸥鹭忘机

    天放光明,林耀华送走了依依不舍的韩秋水,便早早来宗庙报道。林耀华已经打听清楚,宗庙从左边数的第一栋房子叫做卫堂,是宗庙卫队办公的地方。宗庙卫就认出他来,热情的跟林耀华打着招呼。林耀华受宠若惊,就好像自己并非服役的罪犯,而是老朋友来办事来了一样,这后世的人还蛮热情的么。

    接着一个长的比较胖的宗庙卫带着林耀华开始办起了手续。没想到这手续颇为繁杂,先是到宗庙右边数第二个房子里登记了姓名,接着到左边的房子里零了一堆东西,有米有面,咸鱼腊肉,兽皮麻衣,油灯燧石,陶盆陶碗陶罐若干,还有一堆木料和红砖。林耀华一阵莫名其妙,开始觉得后世这落后的物质世界中,竟然还挺人性化的,这哪里是去蹲监狱嘛,这分明是新员工报道啊。

    最后,胖宗庙卫找了个牛车,载着这若干家什把林耀华送到了城北的一个大院子里面。这个院子足有十亩地大,院子里整整齐齐的排了两行一模一样的房子,少说也有二十来间。胖宗庙卫领着林耀华来到第一间房子门口,帮林耀华把车上的东西搬到地上,然后对林耀华说:“这间房子就是你住的地方,你可以把里面的东西搬到其它房子里去,自己收拾收拾。这里晚上时而有小兽来偷吃,所以你要把院门关好,另外,有事的话,可以去西边那个院子里叫人,那里是宗庙粮仓和金仓,十二个时辰都有宗庙卫队把守的。还有,你服役的地方是甲库,甲库的主事叫季安,你以后就听他调遣。你每日辰时必须到甲库报道,季安主事每月会对你的表现进行评考,鉴堂长老有权根据你的评考结果而加役,你明白了么?”

    “明白了,不过请问甲库在哪里?”

    “一直往南走,第四个院子就是甲库。好了,天不早了,你自己快去收拾屋子吧。”胖宗庙卫说完,赶着牛车走了。

    林耀华一阵迷茫,感情这就叫服役啊,把我一个人丢在没人的院子里,然后告诉我每天早上七点去甲库上班,就不管我了。还评考,不就是考评么?平时成绩不合格就延长劳动合同期限。这里连个看守都没有,这也算服役?要是在前世,这种有的住有的吃“役刑”恐怕大把人争着抢着都不一定有的做。林耀华苦笑着走到第一间房门前,看到门上有个大门闩,不觉一愣。在前世,门闩都是在屋子里面,这里的门闩却在屋子外面,真是奇怪。拉开门闩,推门进去,林耀华又是一愣。这屋子足有小半亩地大,上百个小水缸满满当当的堆了大半个屋子。房子里竖了一堆柱子,却根本没分隔,四周也没窗,靠近梁的地方却一转圈都是二尺高的花墙。这哪里是住人的地方嘛,这分明就是个仓库。

    林耀华一阵无奈,想起胖宗庙卫的话,看来今天的主要任务就是把这些水缸弄到别的房子里,否则今晚连个睡觉的地方都没有。

    每个水缸都约有一尺半粗,二尺来高,顶上用木盖子盖好,外面用一圈圈皮绳绑的结结实实。林耀华抱起一个水缸,呵,入手还不轻,里面看来装了东西。林耀华经不住好奇,拆开皮绳,揭开盖子一看,原来里面装的是油。林耀华伸手粘了一点,油的颜色清亮,略微发黄,并不粘稠。舔一下,入口清香,有点像松子油的味道。

    林耀华绑好皮绳,试着将一个水缸抱出门外,已经累的气喘吁吁,赶忙把水缸放在地上。这样不行啊,水缸这么重,这一屋子的水缸,三天也搬不完。怪不得这胖宗庙卫跑的这么快,这装液体的缸还真不好搬啊。林耀华看着这一屋子的油缸犯了愁,要不就看看其它房子有能住人的地方不,找个好倒腾的。

    十分钟后,林耀华回到了第一件房,蹲在地上,看着满屋子的油缸,欲哭无泪。原来这个院子还真的是仓库,二十二间房子里全部堆放了货物,除了粮食其它东西应有尽有。油还算少的,只有三个房子里放了大半间。其它的房子更麻烦,有放大木箱子的,有放木材的,有放皮草的,甚至还有一个仓库堆了满满一房子的煤。那些个仓库里的货物基本都是摞起来堆放着的,就自己这体格,要想倒腾出来恐怕得十天八天,算来算去还就这第一间好倒腾了。起码这油缸只摆了一层,顶多也就百来个缸而已。要不就干脆不搬了,反正自己睡觉也占不了多大地方。也不行啊,那我以后做饭怎么办?在院子里?下雨怎么办?在屋子里?万一有个火烛,这整间房里可都是油啊。这两排仓库存贮量之大,货物之全,恐怕是整个千山郡的宗庙仓库。这要是被我一把火烧了,这帮原始人不把我活剐了才怪。

    这些个原始人也真够奇怪的,整个院子全是货物,竟然全都不上锁,连个守门的都没有。所谓鸥鹭忘机,难道他们就不怕有人来偷么?那个胖子说什么来着,晚上有小兽来偷食?他不会是隐讳的说晚上会有人来偷东西吧?还说有事去西边叫守卫,难道让我住在这里就是让我看院子的?想想也不对,我可是罪犯啊。他要我关好院门防小兽,看那院门和围墙跟奄巴戈家一样,都是木桩子编的藤条,只不过这里的藤条编的更密实,也许真的是防小兽吧。也许原始人真的没有盗窃这种勾当,看来我真的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郁闷归郁闷,该搬还得搬。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林耀华深知这个道理。林耀华从其它仓库找来了锯和凿,那宗庙发给自己的木料做起木工活来。不到一个时辰,一辆纯木制的手推叉车出现在眼前。这叉车两尺宽,底下是一块木板,一端有两个轮子,轮子上面有两根齐眉高的扶手,扶手中间用木条连起来,整体看上去有些像前世医院里推氧气瓶的车子。

    林耀华把叉车推进仓库,搬起一缸油放到叉车上,接着抓紧扶手,用力一翘,车子倾斜了过来,果然轻松。可是还没等林耀华把车子拖出门口,就不得不停了下来。那倾斜的油缸正在咕咚咕咚往外冒油。

    “XXX”,林耀华骂了一句脏话。怎么把这事给忘了,缸里装着液体,这个车子还不能倾斜的太厉害,这可如何是好?林耀华把缸搬了下来,仔细思考着。突然灵机一动,立即又着手改造起车子来。林耀华把两根竖着的扶手放平,固定好,叉车变成了手推车的样子。林耀华再将油缸搬上车子,抓着两个扶手轻轻一提,油缸稳稳的坐在小车上,吱吱嘎嘎的被推了出去。

    “打起鼓来,敲起锣来哎,我推着小车来送货……”林耀华一边推着小车一边得意的唱了起来。

    搬完油缸砌好床,打扫完房子铺好床,太阳已经快要落山了。打好水淘好米,林耀华在院子里的空地上用红砖堆了一个小炉灶,将一个陶盆座在灶上烧起火来。在奄巴戈家吃了几餐煮食,还只有肉没有饭,林耀华决定犒劳一下自己。

    不一会,林耀华找来一块一尺来宽,用来铺仓库地面的那种薄薄的青石板,将石板架在炉灶边上,有在石板下面烧起火来。林耀华去仓库里舀了小半碗油,有找了把匕首把咸鱼砌成小片。看看石板烧的差不多了,将油在石板上涂了一层。等油被烧的吱吱直响,林耀华把砌好的鱼片平摊在石板上,一边轻轻的涂油一边用筷子翻动着鱼片。鱼片也很快呲呲的冒起热气来,一股香味幽幽的飘了起来,散逸在四周,馋的林耀华直留口水。也不知这是什么油,质量比前世的瓜子油还好。这石头的温度也刚刚好,咸鱼片吃透了油,烤的金黄金黄,外焦里嫩,嗞嗞冒油。不论是看起来还是闻起来,都无比的诱人。林耀华看鱼片烤的差不多了,陶盆里的米饭也刚刚好,于是将火熄灭,准备开餐。突然发现忘了拿碗,忙又走进房子里翻找。找到碗才发现碗很脏,于是又拿陶罐里打好的清水刷洗起来。

    林耀华洗好碗,转身走出房门,却突然发现炉灶前蹲着一个人。这人一头漂移的长发,一脸漂移的长须,身穿紫色丝绸坎肩,看起来像富贵人家。只见他两指捏起一片鱼,往嘴里一塞,接着大嚼起来,竟也不怕烫嘴。林耀华心头火气,谁说原始人没有偷窃的,这不就小兽来偷食了么?正想着,这人又捏起了一片鱼,塞进嘴里,再看那石板上,鱼片已少了七八成,林耀华急得大叫:“喂,那是我的晚餐啊。”

    “哦,对不起,对不起。”那人急忙站了起来,一边打着道歉的手势一边含糊不清的说,“这鱼实在是太香了,我从没吃过这种做法的鱼。哎呀~,闻起来响,吃起来更香,真的是香,真的是香啊。”那人一边说着,一边慢慢倒退着,不一会就走出了院门,一转身消失在夜幕里。

    林耀华心里那叫一个郁闷,这才夸完这些原始人鸥鹭忘机,就有人来偷了我的晚餐,看来无论是到哪里,这防人之心不可无啊。唉~,真的好香。林耀华吞了一口口水,急忙朝剩下的几片鱼片扑去……

    第014章 如此刑狱

    晨曦中的叶子挂着露水,东边的天空蒙蒙的泛起了白芒,林中鸟儿已经叽叽喳喳的唱起鸟语。林耀华睡的正香,梦着爷爷慈蔼的抚摸着自己的头,奶奶对这自己嘘寒问暖。突然耳边响起飞机的噪音,噪音越来越大,吵得自己听不见奶奶的说话声,心里一阵烦躁,梦醒了。

    原来不是飞机的声音,是鸟叫声,很吵的鸟叫声。林耀华一肚子火,妈的,天都没亮就吵,这该死的破鸟。林耀华打着哈欠走出房门,被眼前的情景吓了一跳。北边林子上方的天空中无数只黑点在盘旋,密密麻麻的全是鸟,少说也有上万只,黑压压的看起来蛮吓人的。林耀华愣了一会,突然欣喜若狂起来,鸟啊,这么多鸟啊,今晚可有的打牙祭了,哈哈。

    林耀华立即睡意全无,从仓库里找来三张大网的几条皮绳,又抓了一把米,这才抗着家伙什往北走来。临到林子边,鸟儿叽叽喳喳的叫声几乎震的耳根子疼。林耀华不禁心中大乐,找了块平整的地方,一边哼着小曲儿,一边将渔网连接起来,平铺在地上,又用草盖好。再找了一些树枝,削成短枝丫,将网的一边牢牢的固定在地上。接着在网的两侧绑了两根长枝,然后将网的另一边绑上皮绳,又栓了许多半斤左右的小石头。最后将皮绳一直拉到十丈外的一棵树旁边,把树枝用力扯到地面上固定好,这才把皮绳绑在树枝中间。所有的准备工作做好,林耀华来到网前,将米撒在了周围,然后猫在压倒的树枝旁,举着匕首静静的等待。

    约摸一炷香的时间,终于有第一只鸟发现了地上的米粒,飞下来啄食。有了第一只,很快便有第二只、第三只,网子前开始热闹起来。紧接着,大批的鸟儿发现这里有食物,呼啦啦成片的飞了下来,网前的鸟儿越聚越多,竟像是开大会一般热闹。

    林耀华当机立断,立即切断了固定树枝的皮绳。树枝失去了束缚,瞬间弹了起来,将绑了网子的皮绳一下子拉后了两丈,网子呼的一下从地上翻起,然后罩着地上的鸟群扣了下去。鸟儿像炸开了锅一样,没被网住的鸟儿哗啦飞起四散逃走,林耀华赶忙跑了过去。

    林耀华跑到网前,却有种无从下手的感觉。这帮方才逃散的鸟儿待网子落下后,竟然又都飞了回来,跟网在网里的鸟儿一起继续争食着地上的米粒,就连体型较小的鸟儿陆陆续续的从网眼里钻出来,接着有继续抢着米,根本就不飞走。林耀华一边驱赶着鸟儿,一边用皮绳隔着网子一只一只的绑住鸟脚,将鸟串成一串。网子外面的鸟儿跟林耀华捉着迷藏,赶,就跑两步,不赶,又回来继续找米粒,甚至有大胆的鸟儿还跳到林耀华身上,找林耀华露着肉的地方琢上两下。林耀华被逼无奈,只好把网一兜,往肩上一抗,逃也似地往仓库跑。

    回到仓库,把网往地上一扔,一阵牛喘。早知道这鸟儿这么不怕人,哪里还用得着做机关,直接往地上撒一把米,待鸟儿下来,拿网往上一盖不就得了。这一兜鸟怕是有二三十斤重,足有五六十只。这些鸟儿种类也有十几种,林耀华也都不认识,只觉得和前世的鸟长的差不多,突然林耀华觉得有一只鸟似曾相识,似乎是一只鸽子。林耀华乐的嘴都合不上了,这下至少够自己吃上三天的,这后世混口饭吃也太容易了,哈哈哈。

    林耀华正仰头大笑,却看见蛋黄色的太阳挂在天边,笑容一下僵在脸上。坏了,今儿个好像要辰时报道,自己现在可还是罪犯的身份呢。

    辰时已过一刻,林耀华喘着粗气,急冲冲的闯进甲库的院子。这院子里横着排列了四间大屋,每间都不比自己住的仓库小。院子里静悄悄的,只有第一间大屋的门敞开着,林耀华忐忑不安的往门里走去。

    屋里有点黑暗,林耀华正适应着光差,突然耳边传来一声尖利的叫声:“你就是林耀华?”

    林耀华忙觅声望去,屋里角落站着一个人,这人十七八岁的样子,脸瘦小,长着一对招风耳,古铜色的皮肤上生着浓密的汗毛,乍看起来竟像一只脱毛的猴子。林耀华差点笑出声来,这家伙没进化好吧,怎么长成这样啊。

    “问你呢,听不懂人话么?”

    “我是林耀华。”林耀华心里又一阵好笑,这猴子竟口口声声称人,脾气还不小。

    “叫你辰时来,怎么现在才来?”

    林耀华一时不知该怎么解释,难道说自己因为抓鸟而迟到?

    “问你话呢,怎么不回答?看着高高大大,怎么傻的跟猴子似的,以后机灵着点,过来吧。”

    林耀华一阵气噎,我们两个到底谁像猴子啊。

    “还傻站着?快点过来啊,今天的活还多着呢。”

    林耀华赶忙走上前去,这边的角落里横七竖八的堆满了书,有几摞磊的比那猴子还高,几乎把那猴子埋起来。林耀华心里又是一阵爆笑。

    “你认识字么?”猴子抓着一本书,从书堆里跳了出来。

    “我……,呃~,大概认识一些吧。”

    “你看看,这些字认得么?”猴子说完,把书递给林耀华。

    林耀华接过一看,上面写的是太昊字,这本书原来是个账本,记录着宗庙领用存的流水账记录,里面的字认得六成左右,不过这文字所表达的物品却有八成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于是谦虚的说道:“大约认得一半。”

    猴子走近来,指着一行字,问道:“这文字认得么?”

    林耀华朝猴子所指处一看,上面写道:“太昊一百一十九年十一月十九日,农部领敛铜七十斤,铸犁之用。”后面跟着两个签名。文字都认得,可是这“敛铜”是什么铜却不理解。于是对猴子实话实说。

    猴子听完说道:“行了,认得太昊文字的日期就够用了。敛铜就是散铜、碎铜、杂铜,明白了?好,那你再看看这本,看得懂么?”

    说着,又递过来另一本。林耀华摊开一看,上面的文字是那种季觉的纸卷上、鉴堂的匾额上的文字,却看不懂了,只好摇头说不懂。

    那猴子说道:“真笨,来到夫余却连夫余文字都不认识,以后好好学。”那猴子把书一合,指着靠左一侧的书堆说:“你看到左边这些簿子了么?把近十年的簿子挑出来,按照年份放到那些架子上去,这些就是你今天的工作,做不完不准回家。”猴子说完不再搭理林耀华,独自在右边的一堆簿子里翻看了起来。

    林耀华往猴子所指的方向望去,那一处堆着五六百个簿子,再往身后的架子处一看,呵好家伙,原来这甲库就是档案馆啊。这房子跟仓库差不多大小,房子里却密密麻麻的竖着许多黑色的大木架,每隔五尺就有一个,每个木架都是两尺宽、一丈多高、两丈来长。架子上打好了许多格子。林耀华走过去仔细一看,每列架子都有十排,每排六个架子。每排架子的侧面都用火烙烧蚀了文字,写着今年、一年前、两年前……十年前。

    林耀华心里一阵嘲笑,这档案归档至少也得按照年份和分类吧,哪有直接固定死几年前的。难道每年都要每个架子倒腾一次么?真是笑话。不过林耀华心里不以为是,嘴上却是不说,依然按照猴子的指示分拣起帐簿来。

    其实从林耀华复活至今,心态上一直有种优越感,认为这群原始人只不过是地球毁灭后刚刚重生的落后文明,并没有刻意的关心这个文明。林耀华对周围的一切,只不过一直以一种高高在上的心态去观看,从没有参与其中的感觉。这心态就像局外人观看一场球赛一样。

    五六百的簿子并不很多,林耀华首先是一本一本翻开簿子,就地按照年份把簿子分成十一摞,只不到一个时辰就分拣完毕。林耀华发现,这些簿子大小不一,材质也不同,而且并非都是账本,也有一些工作日志、人事档案什么的。

    林耀华伸个懒腰,揉着酸痛的手臂站起来,才发现那猴子其实也和自己做的同样的工作。这猴子在右边那一堆簿子里挑出五六本之后,就将挑出的簿子按照年份放到架子上去,然后再接着回来挑簿子,如此循环。林耀华心里再次嘲笑,这猴子就是猴子,做事都不动脑子的,哈哈。

    林耀华开始准备将分拣好的簿子上架。林耀华抱着一摞簿子试了试分量,抱不动。抱起一半试了试,很勉强,看来一次最多抱五六本,难怪那猴子每次也只抱四五本了。林耀华放下簿子,转身出了门。不一会,林耀华拉着昨天搬油的那辆小车,吱吱嘎嘎的走了进来。一摞簿子几下就搬 ( 文明帝国 http://www.xshubao22.com/3/3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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