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帝国 第 5 部分阅读

文 / Run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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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耀华放下簿子,转身出了门。不一会,林耀华拉着昨天搬油的那辆小车,吱吱嘎嘎的走了进来。一摞簿子几下就搬到了小车上,轻轻松松的推到架子下面。这些架子颇高,很多簿子需要爬着梯子放到顶上。这里的梯子是竖梯,梯子顶端钩在架子上,每次平移的时候都得先爬下来,把梯子移到需要的位置,再爬上去,很是麻烦。林耀华有心想造个人字梯,可转念一想,就这么几百本书,放好了就收工了,何苦费那闲心呢。于是也不管什么分类,按照猴子的要求将簿子按年份往架子上一塞。不到半个时辰,高高的十摞簿子已经全部上架,林耀华走到门口一看,那猴子的那边还剩百来本没有分拣出来。

    林耀华也不管他,将小车拖出院子,躺在小车上晒起太阳来。

    话说季安看到林耀华不到两个时辰就干完了自己给他安排了一天的工作,心里非常的佩服。要知道自己做这个工作是熟练了的,每天三个时辰可以分拣上架五百本簿子,速度已经让自己很满意了。但林耀华竟然用了不同的方法,将工作效率提高了两成半,照这样算下来,整理完这所有的资料起码能提前一个月,哈哈,到时候自己就能放大假了。尤其是那个小车,看起来蛮好用的,嘿嘿。想到这里,朝林耀华走去……

    “喂,谁让你休息的?你在服役知不知道?别以为干完活就可以休息,看到最后面那间屋子了没有?里面有油有刷子,去把屋子里的架子刷上一遍。”

    林耀华看了一眼猴子,从小车上起来,噎气的慢慢朝最末那间房子走去。季安得意的笑了笑,拖起林耀华的小车走回屋子里。

    林耀华来到最末这间屋子,发现这间屋子和第一间一样,也是竖立着一排排的架子,只不过架子的眼色是淡淡的原木眼色,不像第一间屋子里的架子那样黑乎乎的。屋子里果然摆着几个大缸,缸里装着黑乎乎粘稠的液体。林耀华用刷子捞起一点,那液体从刷子上淅淅沥沥的淋了下来。这东西看起来像焦油一样,但比焦油更粘稠一些,没有气味,也不知是什么东西。既然这东西是用来刷木架的,想必是油漆一类的涂料吧。

    林耀华一个架子都没刷完,突然那猴子从门外跳了进来,叫林耀华跟着他去吃饭,说完就走了出去。林耀华从架子上跳下来,拍拍身上的土,一边揉着酸痛的手腕,一边紧紧跟着去了。

    第015章 月宴白起

    出了门,那猴子直奔宗庙的方向,不一会,带着林耀华走进一间大房子。这房子宽高都和其它建筑相似,可长度却比林耀华住的仓库还长了一半。房子里是一张长条桌子,足有六七丈长。桌子两边摆着条凳,已经有许多人坐在条凳上,正埋头苦吃。林耀华不觉莞尔,原来这里是食堂。猴子领着林耀华往桌子的尽头走去,那里已经排起了长龙大队,队伍正以缓慢的速度向前挪动着。只见猴子从一旁的架子上拿了一个陶盆、一双筷子,然后快步的排到了队伍末尾。林耀华有样学样,也拿齐餐具排在猴子后面。

    不一会,队伍已经挪到了房子的最边上,林耀华这才发现,原来这边有一张大台,台上放着七八个浅缸,每个缸里都装着不同的食物。有米饭、有面条、有烤肉、有烤鱼,还有咸菜,看起来蛮丰盛的。只见队伍前面的人路过缸边,都会拿起缸里的木勺,将食物舀进自己的盆里。林耀华心里大乐,居然是自助餐,这时代的确蛮有意思的。

    装完食物,猴子示意林耀华自己找地方坐,然后立刻跑到一个空位上坐下来。林耀华一看,猴子左右两边已经都有人了,抬头一望,能见到的空位都已经寥寥无几,于是一路往末端走,寻找能坐下的地方。好不容易发现了一个空位,赶忙快步抢上前去,坐了下来。却突然发现对面坐的人面熟。

    “咦?怎么是你?”两个人同时说道,接着同时笑了起来。

    对面坐的竟然是奄巴戈。既然遇到了熟人,自然是一边吃一边愉快的闲聊了起来。这一聊,林耀华却大为感叹自己走运。

    原来这里是宗庙食堂,是除了宗庙长老外,宗庙其它官员吃饭的地方。林耀华之所以能坐在这里吃饭,完全是由于鉴堂的长老季颜怕麻烦。

    原来,六个月轻役的罪犯,是由鉴堂负责罪犯的吃住和服役的内容,六个月以上的役刑则是交由刑部负责。刑部有专门的监牢,有专门的守卫看管。按前世的机构来看,鉴堂属于刑部的下属机构,鉴堂看管犯人的地方相当于劳教所,只有刑部才有独立的监狱。季颜这人最怕麻烦,一般判刑都是判一年以上,把犯人交给刑部就算完事。季颜在位十年中,尚且没有判过一个轻役的罪犯,这林耀华是头一个,因此鉴堂自然从来没有准备专门的服役的地方。所以季颜干脆就向礼部申请,把林耀华弄进宗庙仓库去住,在宗庙搭伙,而刚好礼部甲库季安整天吵着要添人手,就直接将林耀华交给季安。一来礼部认为为了一个判刑才半年的罪犯盖一个劳教所,还要配备看守和伙夫,是极不划算的事情,二来季安成天吵着缺人手也让礼部颇为头疼,三来礼部长老是季颜的本家兄弟,于是大笔一挥,同意了。自此林耀华就开始享受公务员待遇,除了上班没工资,每两天没肉食发放,享受不到家庭福利外,其它方面竟跟宗庙公务员差不多,这也不得不说是一桩奇事了。

    吃过饭,林耀华回到甲库继续上午的工作。这架子又高又大,格子又多,再加上季安并没有规定速度,林耀华自然就不紧不慢的,虽然一下午并没停下来偷懒,但也刷的悠闲悠闲的,看的人心急。

    酉时过半,林耀华才刷完两个架子,季安来看了看,似乎还停满意,于是就放了林耀华的工。

    林耀华回到仓库,挑出十来只个头较小的鸟儿,秃了毛,洗刷干净,用盐浸了起来。接着和泥垒砖,在屋子里砌起了灶台。屋里的灶台抹好了泥,太阳也落了山,于是洗手淘米,在院子里的炉灶上做起饭来。

    林耀华找了个薄一点的陶盆,舀了小半盆油,架在灶上烧了起来。怕炉火不够旺,又找了几块煤,架在灶里。接着用水和了一点稀面,将浸好的鸟儿薄薄的勾上了芡。看看陶盆里的油已经滚热,这才将鸟儿扔进油锅里炸了起来。鸟儿刺啦啦的在油锅里翻滚,一股香味已经飘了出来。炸好鸟,看看芡汁还剩了不少,于是往芡汁里撒了点盐末,将芡汁细细的淋在翻滚的油锅里。芡汁一入油锅,立即被炸成了金黄,细细的一条条,变成了散子。

    捞出散子,灭了火,将油锅端在一旁,突然发现灶前出现了两条腿。林耀华哎呀一声,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定睛一看,原来是昨晚偷鱼的那人。

    “喂,你又来了啊,你不要老是这么悄嬷嬷的好不好,会吓死人的。”

    “哎呀,不好意思啊,我是闻着香味来的,真香啊。我吃一只,你不会介意吧?”

    “我介意,非常的介意,这是我的晚餐啊,昨天就偷了我的鱼,今天又想来偷鸟啊?”

    “不不不,我没偷,我只是抢而已。嘿嘿,我抢一只你不介意吧?”

    林耀华一肚子火起,细细看看这人,那一肚子火又憋了回去。这人个子虽不算高,但脑袋却不小,仍是穿着紫色的丝绸坎肩,露出白色的双臂。那臂上的肌肉有棱有角,轻轻一动都似乎爆发出无穷的力量,竟比花乃还猛壮。这人一双大手都有些和身体不成比例,抓起一只鹌鹑大的小鸟,却给人一种捏了一支牙签一样的错觉。细风吹来,略微发红长发和胡须都冉冉飘逸起来,竟有几分西楚霸王的风范。林耀华苦笑摇摇头,这人一看就属于人猿泰山那种野兽一类,确实有抢的资格。

    生活就像强奸,既然不能反抗,那就学会享受吧。林耀华明知这人就是无赖,既然赶不走他,还不如索性大方点。况且看到这人对自己烹饪的食物赞不绝口,其实心里还是有三分得意的。

    林耀华也不说话,盛了一碗饭也夹起炸鸟吃了起来。那野兽很快吃完了一只鸟,连炸脆的骨头都咬碎咗进了嘴里,然后眼睛盯着剩下的鸟,不停的吞着口水。

    “我再抢一只你不介意吧?”

    “我介意,非常介意,不过你如果有东西和我交换,还是可以商量的。”

    “那好,我和你交换。”那野兽话音才落,林耀华就发现已经少了一只鸟,那人却正拿着鸟往嘴里塞。

    林耀华心里暗暗吃惊,这家伙果然是兽类,速度可真快,我都没看清他的手有什么动作,这鸟就已经啃在嘴里了。

    林耀华看这家伙一阵大快朵颐,却只字不提交换的事,不忿的说:“喂,你拿什么交换?”

    野兽愣了一下,说:“我还没想好,等我想好再告诉你吧。”

    林耀华哭笑不得,怎么碰上了这么个赖皮,唉~

    不一会,那野兽又两手空空了,盯着剩下的鸟儿,说道:“我再换一只,你不介意吧?”

    林耀华苦笑着,点了点头。介意又能怎样?难道那野兽能放过鸟?反正今儿个鸟炸的多了些,随他吃吧。

    月上枝头,两人已把鸟儿吃的干干净净。林耀华脚下堆起了一些零零碎碎的小骨头,而那野兽脚下却干干净净,一根骨头都没有。那野兽满意的道了谢,然后说:“朋友,你明天晚上弄什么好吃的?多弄一点吧。”

    林耀华也不以为意,说:“你明天弄点酱油来,最好多弄些各种调料,我就多做一点。”

    “好,这个简单,一言为定。”那人说完转身走了。

    第二天,林耀华辰时前就到了甲库,没想到季安比林耀华到的还早。季安带林耀华进了第二间房子,这间房子里堆满了木箱子,每个木箱子里都是叠放着一摞摞写满字的纸张,虽然也是宗庙的各类归档资料,但却并未装订成册。而林耀华要做的就是,将这些资料分拣归类,再装订成册。这项工作可是个精细活,需要阅读大量的资料,而林耀华那半吊子的太昊话,做起事来格外的吃力,一边做一边不停的问季安,这是什么字,这个词什么意思。季安虽然每次说话很不中听,但还是很耐心的解答林耀华的提问,让林耀华的太昊话水平和太昊文字的认识都提高了不少,甚至还学会了不少夫余文字。

    这一日,直道太阳下了山才收工。林耀华回到仓库时,天已经擦黑了。林耀华摸摸屋子里的灶台还没干透,决定还是在院子里烹饪。刚淘好米洗好鸟儿,那野兽就如约而至,手里还拎着几个罐子。

    林耀华特意多挑了些大个的鸟儿,用盐把里外都抹了一遍,从仓库里找了些茴香,塞进鸟的空腔里,再用黄泥把鸟儿糊了厚厚的一层,然后架在火上熏烤。林耀华趁着空闲,一一分辨那野兽带来的瓶瓶罐罐。除了酱油,还有两罐酒。有一个罐子里装着些略微粘稠的油,气味刺鼻,尝了一点,却有些冰凉辛辣,林耀华想了半天,才想起那是薄荷油。还有一个罐子里装了些褐色的豆子,这豆子长条形,嚼起来有种特殊的香味,林耀华觉得很熟悉,却一时想不起是什么。那野兽除了罐子外,还带来几个纸包,林耀华拆开来看,却是木香、豆蔻、丁香之类的,并没有前世烹饪常用的调味料,颇为失望。

    失望归失望,林耀华还是将瓶瓶罐罐和纸包收好,只留下两罐酒。待林耀华坐定,却见那野兽又掏出一个皮袋子,从里面掏出些核桃大小的坚果来。

    “这是什么?”林耀华拿起两枚果儿仔细的看着,这果子比鸡蛋略小,硬壳,表皮光滑,像榛子又像夏威夷果,但入手却很重,两枚果子足有二两。

    “这是花果,你没见过么?”

    “没有,我才来这里不久。”

    “那就难怪,这果子在这里多的是,但其它地方是没有的。这千山郡周围都是山,山上都是树,北边多云树,西边多松树,南边就尽是花树了。”那野兽说完,抓起五六枚花果,对着青石板一拍,啪的一声,有四枚果子已经碎裂开来。

    林耀华暗自心惊,这果子的硬壳恐怕比榛子还硬三分,看那碎裂的果壳,足有嘴唇厚,想这果子就算用石头砸,可怕也得费些力气,可这野兽随意的一掌竟然拍碎了四个。

    那野兽却不以为意,像没事一样,轻轻拨开碎壳,捉起一粒果仁扔进嘴里,嚼了起来。林耀华也拿了一粒果仁,这果仁奶白色,样子跟夏威夷果很相似,却不是两瓣,而是四瓣。扔进嘴里,轻轻咀嚼,一股浓郁的香味从齿间传来,味道似乎在哪儿吃到过。这果子很油,在嘴里嚼着似乎都能冒出油来。对了,油,这仓库里的这种油就是这个味儿,原来这些油是用这种果子榨成的。

    “啪”的一声,打断了林耀华的思路,再看那青石板上,六个果子有五个已经碎了。林耀华暗自吐了吐舌头。

    林耀华掏出一只鸟儿来,黄泥已经烤成了硬壳,火候差不多了,于是在红砖上把泥壳轻轻敲碎,剥干净,递给了那野兽。接着在陶碗里倒了一点酱油,示意沾着吃。那野兽抓着鸟儿,眼睛瞪的像铜铃,口水吧唧吧唧直掉,哪里还管什么酱油不酱油,立刻开怀大嚼起来。

    林耀华鄙笑着摇摇头,又取一只鸟儿,剥干净,一条条的撕下肉,沾着酱油斯文的吃着。野兽举起一罐酒,向林耀华示意一下,然后仰脖一阵牛饮。林耀华也拿起罐子轻抿一口,酒是米酒,还算醇香,度数却不高。

    那野兽喝了半罐酒,咂咂嘴,对林耀华说:“朋友,你的手艺太棒了,谢谢你请我吃这个。”

    “你要想吃,每晚尽可来吃,反正我一个人也挺无聊。”

    “呵呵,明晚我就来不了了。”那那野兽说完叹了口气,接着又灌了一口酒。

    林耀华也没多问,继续吃鸟儿。

    “朋友,你见过战争么?”

    “没有。不过我见过比战争可怕一万倍的东西。”林耀华不禁想起了地球末日那满目疮痍的情景。

    “你没见过战争,怎么知道你所见的比战争可怕?”

    “战争?呵呵,无数人逃离家园,无数人妻离子散,无数人死亡伤残,难道不可怕么?”林耀华心想,自己虽然没有亲眼见过战争,可在前世也看过无数的影视、书籍,也算是见的多了吧。

    灶膛的火光映在那野兽的脸上,一跳一跳的,那原本有些狰狞的面孔竟显得有些忧郁起来。那野兽看着酒罐中映着的月亮,低声的说:“月亮之神啊,保佑那些被战争荼毒的人吧。”说完站起身,灌了一口酒,对林耀华说:“如果每个人都像你一样明白战争的可怕,这世上还会有战争么?”

    “一样会有,战争是不会被消灭的。战争嘛,利益所驱使,或是种族之冲突。凡是战争都是出于一种政治目的,要么想通过战争获得利益,要么想通过战争统一一方,要么是想通过战争消灭一方。虽然理论上当所有人的利益一致,或者所有人都知书达理,那么就没有战争了,但实际上并不可行。”

    “哦?为什么呢?”

    “让所有人的利益一致,谈何容易。要么就教化,让所有的人都明白战争的后果,让所有人的思想统一。这不现实,人们的教育程度不同,理解能力不同,不可能不出现分歧,也就不可能实现所有人思想的统一。还有,就是用战争消灭战争。用足够强大的武力,让所有的种族统一起来,那么就会一段时间内没有战争了。”

    “用战争消灭战争?朋友,你说的似乎很有道理,我从未这样想过。哈哈,用战争消灭战争,好!”野兽似乎豪情大发,猛的仰起头,咕咚咕咚把剩下的酒一口气灌了下去。

    “唉~,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战争岂是可以消灭的。”林耀华似乎也被野兽的豪情感染,拿起酒罐,对着天上的月亮,用标准的普通话轻声吟道,“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接着,也大口大口的灌了起来。

    那野兽听的莫名其妙,低头沉思了一会,突然说了一句话。林耀华却也听不懂,询问道:“你说的什么?”

    “我说的秽貊话啊,怎么你听不懂么?你不是秽貊人?我还以为你和我是同族。我是说,我白起认定你这个朋友了,咱们干杯。”

    “啊?”林耀华惊的差点把酒撒了出来,“你叫白起?”

    “是啊,怎么?你听过我?”

    “啊,不,不,没有。好,我林耀华也认定你这个朋友了,干杯。”

    第016章 另有穿越

    天蒙蒙亮,一阵欢畅的马蹄声打破了黎明的沉寂。白起领着四五个同伴骑马穿过草地,往西边的树林奔去。白起的坐骑非常特别,并不像同伴所骑的那种枣红色的马。这马高出旁边的红马两尺有余,浑身长满黑白的斑纹,在群马中格外的显眼。临近树林,山坡开始陡峭起来,于是这群人都放慢了马速,说笑起来。

    “白领军,你这马不是不听话么?怎么也骑了来?”

    “这畜牲养多久都是这个德兴,平日里打游击自然是不能骑的。但这次是打硬仗,别看这畜牲平时总是闹脾气,关键时候却最有血性,体力速度都比通古斯马要强的多,用来冲杀最好不过。”

    “这马不是不耐旱么?上次咱们和乌恒人打仗的时候,这马不是还差点冻死么?”

    “屁话,现在是几月天?寒个屁寒。况且这次跟孤竹人干,又不去北边,怕个崧?”

    “那白领军,万一这马半路又闹别扭咋办?”

    “它敢?这畜牲要不乖乖听话,爷爷打不死它。”

    白起话音刚落,坐下的大马突然停了下来,一下子同旁边的群马拉开了两三丈,却是对着林边的一撮嫩草开怀大嚼起来。白起一跃而下,朝同伴们打了个手势。同伴们会意,赶忙遮住各自坐骑的马眼,飞快的向前跑去。

    白起转过身,提起坛子大的硬拳,对着这大马的脖颈一拳砸下,拳速快如闪电。只这一拳,那马四条腿也站立不稳,竟踉跄起来。马步尚未站稳,白起第二拳已经到了,这拳正打在那马的下颚,马头立刻被击起三尺高,白色口沫瞬间从马口中飙射而出,连两只前腿都被这一拳带起了地面。马腿还没落地,第三拳击在马肩上,整匹马立即横移二尺,轰的一声倒下,大马这才吃痛嘶鸣起来。白起这还没算完,又跳到马前,对着大马没头没脑就是一顿暴拳,直打的那马叫声也期期艾艾起来。

    白起出完了气,那马竟还躺在地上,半晌爬不起来。白起捞起马颈,向上一抽,马头几乎被扔出去,这才踉跄几下,终于站稳。白起轻轻拍着马的脖颈,温柔的说:“小白,不要跟爷爷闹脾气,只要你好好跟爷爷打完这一仗,爷爷天天给你吃嫩草,冬天给你盖虎皮。听到了没有?”

    小白似乎听的明白,柔柔的萧萧鸣叫一声,用颊轻蹭着白起的粗臂。白起看到同伴们已经跑出了百丈,知道同伴的那些通古斯马看到自己教训小白,不会因此而怯战,这才拉过缰绳,跃上马背。

    小白会意,载着白起,像利箭一般向同伴们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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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烈日荼毒着院子,甲库里密不透风,热的季安烦躁的走来走去。季安探头望了望架子深处,那林耀华却踩在人字梯上正用心的看着书,不时的用衣襟抹一下额头的汗水。季安会心一笑,赞许的点了点头,继续烦躁的绕着圈子。季安每日都给林耀华安排固定的工作,林耀华每次都能做的又快又好。做完事,也不回去,成日捧着书津津有味的看,时而前来向季安讨教一番。季安一来感激林耀华帮了自己不少忙,还做了不少有用的小玩意使自己的效率大为提高,就好像这人字梯,以前在架子高出翻找资料时,总是要爬上爬下的移动梯子,可自从有了人字梯,只要站在上面挪动梯脚,就可以好像延长了两条腿一样横向走动,真是方便的不得了。二来季安每次向林耀华讲解后,都有一种满足的快感,自己从小体弱,喜欢看书,饱读诗书却无人认可,平常连个能聊在一块的人都找不到,只有在向林耀华讲解时,才能找到些许成就感。一来二去,自然而然的将林耀华当成了朋友,对林耀华也和善起来。况且林耀华似乎对自己撰写的郡志颇有兴趣,自己辛苦编撰的成果终于得到了肯定,心里自然很是舒服。

    话说林耀华近来,小日子过的既舒服又充实。白天的工作很少,基本上两个时辰就可以搞定。自从发现了抓鸟的便利,这段日子也口福不断。前几日又在林边发现了些芹菜,赶忙在院外开了五分小田,将芹菜挖来栽种起来。

    这期间秋水来了两次,带来五双麻布鞋和几身衣服。欧冶也来了一次,欧冶得知林耀华的日子过的不错,并不受苦,也就没有急着去大宗庙为林耀华求情,而是潜心改进起自行车来。近日来成果不断,尤其是轮子的改进,欧冶将轮子外侧挖出凹槽,将用硝水泡过的牛筋变成圈,套进轮子的凹槽里,外面用皮条缠紧,等牛筋干燥后就紧紧的箍在车圈上,车子骑起来也不那么颠簸了。欧冶制造了几辆最新型号的自行车,赶来告诉林耀华,准备亲自上大宗庙给林耀华申请陶牌。

    在这个时代,凡是为宗族做出巨大贡献,或者制造出具有重大意义的物件者都会烧制一个陶牌立在宗庙里,流芳万世,从此好处多多。“巨大贡献”那不是一般人能做得出的,即便是有,也大多是长老将军们才能做的出的。这陶牌对于普通人,尤其是匠人们来说,发明创造来的更容易些。因此久而久之,陶牌便成了匠人们追逐的最高荣誉。

    林耀华明白了,原来陶牌就相当于前世的诺贝尔发明奖,便极力鼓动以欧冶的名义去申请。欧冶死不答应,认为谁的创造就是谁的,这种事情怎么可能以其它人的名义申请呢?死活转不过弯来。林耀华最终只好放弃劝说。两日前,欧冶终于启程前往大宗庙。

    林耀华前几日偶然发现了几本郡志,上面写了这千山郡的来龙去脉、历史大事、人文故事,读起来很有趣。原来这里是夫余族,南北有两千余里,宽八百里,地方不小。这夫余族有四大宗和四大族,四大宗为姬、吉、己、季四大宗姓,是夫余族的本地人,占了夫余族一半人口。四大族是橐离族、秽貊族(又叫白族)、通古斯族和南蛮,橐离族原在夫余的北方,被夫余族吞并。通古斯族则是更北的一个大族,这几十年常与夫余族混居,逐渐成为四大族之一。秽貊族和通古斯族类似,只是方位在夫余的东北方,占地极大,据说一直延伸至极北不见日光之地。南蛮则是外来族,历年来不断的从南方逃难移民而来。夫余的东边有一个叫肃慎的大族,只是中间隔着传流沼泽,无法通行,所有少有接触。夫余的西边则分别和乌恒族、鲜卑族和孤竹族接壤,夫余与这三族连年征战,时有冲突。三族中却以鲜卑族的威胁最大,这鲜卑族地方虽小,但实力不容小觑,不但有大城五座,上百郡,而且既有良田又有肥牧。如果不是更西边的熏育族和羌族连年与之征战不休,拖着鲜卑族的后腿,恐怕东边这五族早已成了鲜卑的属地。

    这郡志中还记载这许多历史来由,其中对太昊的文化记载了不少。原来,百年前南方的太昊族是一个成王成帝的大族,远远发达与其它各族。太昊的文字、文化、制度和技术逐步向周围各族扩展,被各族消化吸收,各族也逐渐发展壮大起来。岂料太昊族自身却陷入了四分五裂,连年内战不断,逐渐变成了十几个共说一种话、共用一种字的部落,各族称那块地方为中原。虽然太昊分裂了,但所有各族都深受太昊文化的影响,处处可见太昊的踪迹。比如这夫余,太昊语言和文字都是通用的,部落的行政机构也是仿照太昊的行政机构而设立的,就连律法都还是使用百年前太昊制订的。由此可见,太昊当年的影响力有多巨大。

    林耀华这天正看到太昊的文字历史,原来现在这通用的太昊文字是经过了多次改进的,逐渐才形成这套简而易学的太昊文字。太昊古代的文字很多更像是甲骨文之类的象形文字,就连数字都是象形。林耀华看到太昊古代的数字,心里一阵爆笑。这数字书写就像一根根骨头,一就是竖着的骨头,二就是两根成一列竖着的骨头,三是上面一根、下面两根平行的骨头……,林耀华一边看一边觉得有趣,心想这发明太昊数字的家伙该不会是从前世穿越来的麻将高手吧,这一到九的数字,除了一不像幺鸡,二到九分明就是二条到九条嘛,这十更有趣,分明就是一饼,二十、三十、一直到九十分明就是二饼到九饼,实在是太有趣了,不知是巧合还是有人跟自己一样,在百年前的太昊复活了。可惜这数字到了九十九就没有了,否则不知道百位、千位甚至万位以上该怎样表示,难不成用扑克的JQK?哈哈。

    林耀华擦擦头上的汗水,翻了一页,继续向后看。突然,林耀华的身子剧震了一下,差点从梯子上栽下来,刚擦干净的额头又渗出了豆大的汗水,吧嗒一声掉在纸上,殷了开来。林耀华心里百分之百的肯定,绝对有人穿越到了这个时代,怎么“精算历史”这一章中竟然出现了阿拉伯数字?

    第017章 极品宠物

    午时的太阳像个核反应炉,烤的云彩消失的一干二净,知了也像是随时都会一命呜呼一样,叫的有气无力的。林耀华和季安吃过午饭,就开始斜靠在甲库南边的一棵大树下乘凉,这已经快过了午时了,却根本没有起身回甲库的意思。季安跟个蔫猴子一样,有气无力的说:“华哥啊,实在太热了,甲库里面一丝风都没有,闷的实在待不住啊,我看我们下午就呆在这儿吧,你说怎么样啊?”

    “你是甲库的主事,你问我啊?我是个囚犯啊,肯定紧紧跟着主事大人你办事了。”

    “唉~,我说华哥,你就别调侃我了。我知道你是个大本事的人,你看,自从你教我给簿子建那个什么索引以后,我们每天省了多少事?以前长老来查阅得找多久,足要一个时辰吧?现在要多久,洒泡尿的时间都不用。我说华哥,你还有多少本事都教了我吧,别藏着掖着的了。”

    “我哪有什么本事,那个索引我只不过提醒你了几句而已,那不是你自己琢磨出来的么?我只不过给起了个名字而已,呵呵。”

    “哪儿啊,你那提醒分明就是在教我,我心里明白。再说了,你哪天不弄出点新鲜玩意来?就好像你昨天做的这个扇子,就很好用啊,我说华哥,要不你再弄个什么新鲜玩意出来,让咱那甲库凉快点怎么样?”

    “弄不出来。”林耀华心想,甲库热是因为架子太高,排列的太满,屋子里不通风所致。这能有什么办法?难道拆了架子?或者造电风扇?空调?别扯了,连做把扇子都得折腾了一下午,还电器呢,下辈子吧。

    看到林耀华没了反应,季安却不依不饶起来,“华哥,想想办法吧,咱得回去工作啊,还有整整两个房子的帐簿没理出来呢。”林耀华还是不为所动,季安继续骚扰,“华哥,我知道你有本事,我这人怕热,你就当体谅体谅我行不?我给你垂肩?要不我给你揉腿?这样吧,你要是能让甲库里凉快下来,我把今天礼部发的鱼给你?我把这个旬礼部发的鱼肉都给你?啧,成个月的都给你总行了吧?华哥,你给点反应好不好?喂~”

    “别叫了,心静自然凉。”

    “这么热的天,我静的下来么我。”季安说完,泄了气一样的往树上一靠,顺着树干往下一滑,一屁股坐在地上。

    突然,一个脐橙大的东西从树上跌落下来,砸在林耀华面前,啪的摔成几瓣散落开来。

    林耀华被吓了一跳,其实这事谁碰到都得吓一跳,正迷迷糊糊的坐在地上,突然面前两尺掉下来个东西啪的一声摔成几瓣,岂能不惊?人被惊吓后的自然反应是反方向逃跑,林耀华也不例外,只见林耀华猛的往后一窜,岂料后背却狠狠顶在了树干上,半尺来粗的树干都被顶的摇晃了起来,林耀华的脸上也痛苦的曲扭了起来。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林耀华猛的顶在树干上时,七八个脐橙大的东西接二连三的掉了下来,在地上劈里啪啦的摔成无数瓣,散的满地都是。林耀华慌忙捂起脑袋,定睛一看,这掉下来的东西长的像放大了的刺球,或者说是像缩小了的榴莲。栗红色的外皮上长满了倒刺,摔在地上都是变成了四瓣,每瓣都是九十度。七八个果子摔的满地都是一瓣一瓣的,竟没一个还是完整的。

    林耀华捡起一瓣,摸摸外壳的刺,虽不像榴莲外表的刺那么硬,但也挺扎手。林耀华立即下意识的离开了树干,生怕再碰掉几个,要是被这玩意砸到头,可不是闹着玩的。抬头看看这树,树并不太高,但树冠很宽大,尖梭型的叶子长得很浓密。树上密密麻麻挂着上百个长刺的果子,树顶的果子仍是绿色,圆圆的、毛茸茸的像曼陀罗的果子。可是靠下的几个已经发红了,看起来却像红色的海胆,似乎摇摇欲坠的。

    林耀华赶忙往外跑了几步,一阵心怵,靠,中午来乘凉的时候怎么没发现这树上竟然还有这么奇怪的果子?辛好没被砸着,瞧这季安找的破地方,竟有安全隐患。

    “没事了,华哥,这才八月上旬,这东西要到八月底才容易掉下来的,你刚才撞的那么狠,早熟的那几个都掉光了,现在没事了。”

    林耀华看看天上,太阳晒得头发都快卷起来了,外面又没有一丝风,实在不是个呆人的地方。再看看季安大胆的在树下一瓣一瓣的捡起摔碎的果子,似乎也没发生什么安全事故,这才将信将疑的挪到了树下。林耀华小心翼翼的摇了摇树干,树上的果子微微晃动,也没要掉下来的意思,这才将季安的话信了七成。

    再看季安,将拾到的果子堆在身前,接着拿起一瓣,把食指用力的塞进壳里的软囊内,熟练的一扣,一粒滚圆的果实被剥了出来。林耀华一阵惊奇,那不是花果么?难道这树便是花果树?林耀华一下子来了兴致,也捡起一瓣。这有刺的外壳里面是蓬松的像柚子瓤一样的果肉,林耀华撕开果肉,里面果然有一粒红褐色的花果。新鲜的花果外壳有些滑腻腻的,用力捏下去似乎微微变形,不像白起给自己吃的那种那么坚硬。林耀华啧啧称奇,没想到这花果的外壳竟然是个刺球,如果不是偶然的发现,恐怕我这辈子都想不出花果是这样来的。

    季安剥的很熟练,手指一扣就是一粒,不一会已经将几十瓣花果剥的七七八八了。季安剥出几粒,就往外扔掉一粒,再剥几粒,又扔掉一粒。林耀华看的不明所以,难道有长虫的?再朝季安扔掉的花果望去,这一望,却直愣愣的盯着看傻了,连嘴都合不上。

    林耀华发现了一个更奇怪的东西。

    就在二十来步远的地方,站着一只条凳般高矮的小兽。这小兽嘴浑身栗色长毛,两只眼睛圆鼓鼓像乒乓球一样。嘴巴又细又长,比狐狸嘴还长,而且长着两颗獠牙。鼻子像狗,耳朵似猫,爪子如老鼠,身后还有一条几乎跟小兽身子般大的毛尾巴,样子很是可爱。这是什么东西?狐狸?松鼠?没见过老鼠爪子的狐狸,也没见过跟狐狸一样大的松鼠。

    季安每丢一粒花果,这小兽就快如闪电般跑过去,拾起来,塞进嘴里。再丢一粒,又拾起来塞进嘴里。那小兽的嘴巴撑的越来越鼓,每塞进一个花果,嘴巴就胀大一分,林耀华被那小兽滑稽的样子逗的直乐。季安每丢出一粒花果,林耀华都猜测那是最后一粒,可六七个花果丢出去,林耀华却每次都猜错,心里越感惊奇,这小兽的腮帮子怎么跟无底洞一样,到底能塞多少粒果子?看着那小兽嘴囊涨的好像快要爆裂一般,却依然继续塞着花果,林耀华乐不可支,忙问道:“那是什么东西?”

    “花鼠啊,你没见过么?”

    “没见过。”林耀华心想,我都活了二十……那个……可能成千上万年了,从来没见过这么搞笑的动物,看它那滑稽的吃相,太爆笑了。如果这种动物出现在前世,绝对会成为美眉的最爱,宠物排行榜中永居第一位,哪里还论得到猫猫狗狗考拉之类的。想到这里,林耀华对这花鼠动起了心思。于是问季安:“这东西咬人不?”

    “花鼠温顺的很,不伤人,不过烦? ( 文明帝国 http://www.xshubao22.com/3/3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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