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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鼠温顺的很,不伤人,不过烦人。看到我手里的花果了么?你要不把它嘴巴撑到不能再撑的话,他会像影子一样跟上你三天,就算你上茅房都别想摆脱它。”
“啊?还有这种事?这东西不怕人么?”
“怕人,为什么要怕人?又没人会伤它。花鼠的肉很酸,不能吃的,没人猎杀它。这东西只吃花果和松子,又不破坏庄稼,谁会闲得没事伤它。再说这花鼠速度快的像闪电,像伤它也没那么容易。”
“哈哈,太有趣了。唉,唉,你别喂了,让它跟着我们回去吧,这小东西太可爱了。”
“跟回去干嘛?难道你想养它?别,别,千万别,养它你每天至少得准备二斤花果,养熟了它可就赖上你不走的了,你要是有一天不喂它,你家里所有的木头都得遭殃。”
“没事,没事,不就是花果么,光这棵树上都能打五十斤了,再说,南边林子里不是多的是么?回头弄上五六百斤回去,足够它吃的了。”
“那好吧,这些个给你拿着,谁有吃的它跟谁。你可得记得每天都得喂啊,要不可要小心你家房梁。”
“知道,知道,呵呵,这小东西太好玩了,哈哈~”
林耀华接过那一捧花果,开始逗弄这小家伙。林耀华一会将花果丢的远远的,一会又绕着树跑,最后竟骗起花鼠来。林耀华拿起一粒花果,给花鼠看到,然后突然握紧双拳,伸在花鼠面前,接着打开一只手,空空如也,再打开另一只手,还是什么也没有。花鼠急的叫了起来,接过嘴里的花果撒了一地,花鼠急忙东窜西跳的将散落的花果一粒粒拾起来,又塞进嘴里。林耀华笑的前俯后仰,差点连眼泪都笑了出来。林耀华一边笑,一边对花鼠的速度暗自称奇,这花鼠的速度实在太快了,急速跑动起来的时候竟只能看到个虚影,如果拿到前世去测试一下,短距离恐怕比得上自己那台核动力的哈雷摩托了。
林耀华逗那花鼠玩了一下午,季安无奈的直摇头。这家伙一玩起来竟然连正事都不做了。不过,自己身为甲库主管的仍坐在树下,怎么能怪他呢?唉~,那甲库实在是太过闷热,如此下去,可如何是好啊。礼部新批建的两间甲库,一定得盖的高一点,大一点,里面的架子稀疏一点,再像这几间这样密,恐怕明年还是个热啊。可是,算来算去,即便每三尺就立一个架子都装不完那些账簿,又哪里还敢稀疏的了啊,唉~
酉时过半,季安早早放了林耀华的工,林耀华屁颠屁颠的逗弄着花鼠回到了仓库。林耀华前世里也是很喜欢宠物的,现在突然得到这样一个宠物极品,自然很是开心,于是打算给花鼠弄个小窝。虽说季安说这花鼠会粘着自己,可在花鼠没养熟之前,林耀华还不希望这可爱的宠物跑掉,想来想去,决定仿照前世的松鼠笼子,制造花鼠的住处。
林耀华先找了用两块砧板厚的圆木,将中间挖出陶碗大的洞,做成了两个木圆环。再将两块圆环的一圈斜着各打了二十四个手指粗的洞。然后削了二十四根粗细差不多,长短一样,剥了皮的柳枝,将柳枝的两端分别插进两个圆环上那四十八个洞里。又将圆木绑上皮条,将皮条的另一端穿过圆环,用短枝缠紧。然后将柳枝近火匀匀的烘烤,一边烤一边拉进皮条,每烤一会就将皮条收紧一点,直道柳枝慢慢向外弯曲,整个笼子变成了直径两尺半的灯笼的形状。林耀华又烤弯了三根长柳枝,平行的卷在“灯笼”外侧,用皮条绑紧,将十二根枝条牢牢的箍在木圆环上。最后找来一根碗口粗的圆木,中间削细,穿过笼子的圆环。
穿到一半的时候,林耀华掏出几个花果,当着花鼠的面丢进一个小皮袋子里,将皮袋子从圆环中丢进了笼子。花鼠想都不想唰的一下窜进了笼子,林耀华赶忙将圆木插好,钉紧。就这样,轻轻松松的将花鼠关到了笼子里。
林耀华找来几根木头,搭了一个支架,将笼子架在支架上,轻轻的旋转了一下。花鼠在笼子里攀爬了起来,可是每爬一寸,笼子就旋转一寸,花鼠总是掉在笼子的最底端。花鼠越爬越快,跑动了起来,笼子也滴溜溜的快速旋转起来。
林耀华躺在床上擦着汗,满意的看着自己的作品,开心的笑了起来。那花鼠带着笼子不停的旋转,竟停不下来。林耀华看着旋转的笼子,目光慢慢的聚在那根横在架子上的轴上,脑海里突然冒出一个想法,笑容逐渐浮现在脸上……,
突然一骨碌从床上爬了起来,朝放木料的仓库奔去……
第018章 花鼠风扇
白云飘飘,日头在云朵后面遮遮掩掩,映的大地一明一暗。虽然天上多云,但秋老虎的名头可不是盖的,院子里仍是酷热难当。
甲库的房子里却不再像往常那样闷热,林耀华坐在条凳上,跷着二郎腿,捧着本簿子,一边看着一边还哼着小曲儿。林耀华的对面,摆着一个足有二十半的圆形大笼子,正在滴溜溜的旋转,发出吱吱的响声。丝丝小风向林耀华吹去,无比的凉爽惬意。
昨夜林耀华半宿没睡,先用柳枝绕成的足有水缸那么大的圈,再找了一块碗口大的木块做轴套。用八块巴掌宽的鹿皮一头平着绑在轴上,另一头倾斜着绑在柳圈上,做为叶片。最后将这个样子颇像风车的叶轮安装在花鼠笼子的轴上。笼子一旋转,就带动叶轮旋转,空气被倾斜的鹿皮源源不断的推动,形成股股凉风。昨夜做好以后,夜半寒凉,花鼠又睡了觉,无法试用。今日林耀华干脆把花鼠笼子搬到了甲库,一直到晌午气温渐高,才仔细测试起风扇的效果来。
林耀华仔细的感受着笼子吹来的风,心里很满意,风量风速都不错,看来这花鼠动力风扇效果还不赖。看来昨晚放弃用木头雕叶片的决定是正确的,花鼠笼子动力有限,转速不高,如果用木制叶片肯定达不到这样的效果。前世的风扇一般都采用滚筒式无叶片设计,二十一世纪末期高档的风扇更是采用经过精密计算的弧形风壁设计,轻微的风经过特殊角度的风壁改变方向,利用温度改变空气密度,向旋风施加策动力,只需要很小能耗就能产生很大的风量,别说叶片,就连滚轮都没有。可现在这种条件下,加工个叶片都有难度,这种设计也许是最合适的了。有了这个基础,再改进就比较容易了,只要将花鼠笼子加工精密些,将轴做成轴承,再用一组齿轮驱动风扇,那么风扇的转速应该能提高不少,而且还能解决花鼠反转笼子会没风的问题。
林耀华吹着风,看着笼子里的花鼠,不由的傻乐起来。这花鼠似乎天生喜欢跑动,从早上醒来,一直跑到现在都几乎没有停过。而且这花鼠似乎并不觉得笼子里沉闷,反倒是很享受笼中生活的样子,还经常在笼子里做游戏。这花鼠经常飞快的跑动让笼子转速达到最高,然后突然或趴或躺的贴在笼子边缘上,让笼子的惯性带着自己的身体绕上几个圈,最后摇晃几下停下来。没等笼子停稳,又一骨碌爬起来,再次高速的跑动,如此反复,玩的不亦乐乎。
到了晌午,林耀华又发现花鼠竟发掘了新的玩法,先前还是快跑转快笼子,然后突然跳上旋转的中轴,四只小爪紧紧抱住,把身体在中轴上绕上一个圈。由于笼子重心平衡,因此可以靠着惯性转上十来圈,最后慢慢停下来。花鼠掉下来,就好像喝醉了酒似的,左右摇晃起来。那花鼠连舌头都吐出来软软的挂在嘴边,却似乎玩的很开心。花鼠开始玩的上瘾了,乐此不疲的将笼子转到最快,再一遍一遍的把自己弄晕。
这花鼠,实在太可爱了,花鼠昨夜竟然肚皮朝天,躺在笼子底睡觉,实在搞笑。称它为宠物之王也不为过。林耀华一边乐着,一边看了看外面,心里嘀咕起来,季安今天不知怎么了,到现在也没来,是不是发生什么事儿了?
季安一大清早就去送大哥远行,此刻正在赶回甲库的路上,一边走着一边想着心事。也不知大长老怎么地了,这几年一直都不同意大哥去领军,连个队长都不让大哥做。昨个却突然飞鸽传书,叫季觉立即去大宗庙报道,说是让大哥做领营,带五百兵马。季觉自然是喜出望外,立即向鉴堂和宗庙交了手续,回家打起包袱来。今儿个一早,天没亮就急着出发。季安不知大哥这一去几时才能回来,于是就跟着送了一程,一直送到北山的岫子谷才打转回来。
季安走了一身大汗,一进门,突然一股凉风吹来,竟吹的季安打了个冷颤。眼睛适应了屋里的黑暗,突然发现架子前面放着一个大笼子,竟自己滴溜溜的转,而冷风正从那笼子里吹来。
“啊?华哥,这是什么家什?”
“这个啊,叫风扇。”
“风扇啊,这么神奇?怎么会自己吹出风来的?咦?那里面不是花鼠么?”
“是啊,就是昨天那只花鼠啊。就是它帮咱们转动这风扇的啊。”
“华哥,你太本事了,太好了,这下可以不用怕热了。哈哈,真舒服啊,好凉快啊。嗯,我要在那边房子里也放一个,我要在家里放一个。不,放两个,厅里放一个,房里放一个,哈哈哈……。咦?华哥,你怎么能让花鼠这么听话的?是不是有什么法令(太昊话,相当于前世的咒语的意思)?快教教我。”
“哪有什么法令,它自己愿意在里面跑,关我什么事。唉唉唉~,你干什么去?刚回来就要走?唉~,你跑那么急干什么?唉~今儿个还要不要翻抄图纸了?唉~!喂~!……操蛋的~”
午后,林耀华把桌子搬到门口光亮处,将花鼠风扇摆在背后,坐在桌前仔细的翻抄着旧图纸。这些图纸都是工部历年留下来的珍贵资料,可是如今却纸脆如糖,纸面发黄,字迹模糊,几乎到了寿终正寝的地步。林耀华觉得很奇怪,前世中宣纸可是号称千年寿纸,具有超长的保存期限的,可后世这怎么看都像宣纸始祖版的大元纸,怎么却这么脆弱呢?十年前的图纸就开始发黄了,二十年前的图纸就已经变脆了,三十年以上的图纸就得非常非常仔细的翻动了,稍不小心,整张纸瞬间就变成碎片,珍贵的资料就灰飞烟灭了。季安近来给林耀华安排的工作,正是要抢救这些文化遗产,仔细的将历年的珍贵资料抄撰、复制在新纸上,以至于过去那些文化遗产不至于从此失传。
林耀华正抄着,季安突然从院外慌慌张张的往院子狂奔,一边跑一边大喊:“华哥,救命啊~”
林耀华抬头一看,季安充分发挥出猴子的天性,连蹦带跳的跑进院子,往屋子里逃来,季安身后跟着一群大大小小的花鼠,时不时的跳起来扑到季安身上撕扯,似乎要抢季安怀里的东西。季安狼狈不堪的冲进了房里,脚下不稳,被没铺平的青石板绊了一下,一个狗啃屎的姿势扑倒在地上。身后的花鼠一阵风一样刷刷刷的从桌子上略过,留下一片残影。突然桌上的一本簿子被一只花鼠蹬了一脚,打着旋朝院子飞了出去,落在院子地上,还余势未衰的翻滚了几个筋斗。
林耀华一阵心疼,那是太昊九十四年工部的匠志啊,今儿个因为有了风扇,怕风损坏资料,自己都没敢翻开,本打算留到深秋天凉了再整理的,这下完了,这么一摔,这三十多年前的簿子哪里还有命在。这季安搞的什么飞机,怎么弄回这么多花鼠来?
林耀华气愤的回头一看,立即哭笑不得。季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十几只腮帮子鼓鼓的花鼠,围着季安东瞅瞅西看看,偶尔还有一两只花鼠伸出小爪子,掀开季安的衣襟,看看身下还有没有压住的花果。花鼠每做一个动作之前看起来都是静态的,一旦动起来几乎看不清动作,等能看清的时候又变成了静态,看起来就像缺了帧的动画片一样,很是滑稽。尤其是那两只硕大滚圆的眼睛,长在那张细瘦的脸上,看起来可怜兮兮的样子,总是让人忍不住心疼爱怜。但林耀华现在才见识到这花鼠的真面目,简直就是一帮土匪,而且还是智商不低的土匪。可是,林耀华面对着这群外表可爱的土匪,一点脾气都发不出来。
整一个下午,林耀华和季安用尽了办法,什么绳套陷阱,什么丫叉渔网,都没办法逮住这些花鼠。最后还是季安找来工部的木匠,赶在天黑前钉了个足有一丈大小的木笼,结果一把松果将十一只花鼠关进了笼子。那些木匠看到林耀华的花鼠风扇很是惊奇,不过对那柳枝笼子的做工却直摇头,纷纷说自己做这笼子会怎样怎样高档。季安赶忙向木匠们订做十一个更漂亮、更结实、更精致的花鼠笼风扇,代价是五匹丝绸,林耀华自然乐得清闲。
第019章 战无常胜
晨雾尚未消去,天边仍未发白,初秋的山谷已经开始有些寒意。白起伏在谷口,向西望去,看着对面密密麻麻的营帐,忧心忡忡。孤竹人看来这次是要势在必得了,竟然举族来袭。要是让那五万大军冲过了这葫芦谷,不但身后这万顷良田要换了姓,大石郡也势必不保,就连沈城十三郡从此也休想安宁了。可恨这葫芦谷,谷口八里平川,连个坡都没有,城不可筑,防无可防,周围全是草地,连棵树都没有,除了硬拼,还真是没别的办法了。白起转身望望身后,一片金黄连绵不绝,一直延续到天际。白起恨得咬牙切齿,这该死的孤竹人,摆明了是来抢粮,那田地里,沉甸甸的粟穗已经弯下了腰,眼看着就快收货了,却偏偏这个时候前来开战。还有那该死的鲜卑人,一定和孤竹人有所勾结,否则怎么会这么巧,偏偏拖住吉领军三万大军?定是那鲜卑人因与熏育人开战而缺粮,才幕后下这黑手。如此算来,对面那五万大军里,会不会有鲜卑人在内?想到这里,白起一阵心惊怵,竟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白起默默的下定决心,一旦战败,就算一把火烧掉这万顷田,也决不留下一粒粮食。白起狠狠的瞪了那些营帐一眼,悄悄的向后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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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黑风高,繁星也被云彩遮遮掩掩的稀疏了不少。白起骑着黑白斑斓的大马,慢慢的上了坡顶。大马站定,白起向坡下两万精骑横扫一眼,深吸一口气,亢声说道:“夫余的儿郎们,我们夫余族的亲人辛辛苦苦,将一粒粒的粟种播撒在你们身后的泥土中,从清晨忙道夜晚,从春天忙道秋天,烈日不敢误,雷雨不敢歇,为的就是用你们身后这五千万斤粮食养活我们夫余十万亲人。而现在,孤竹人看中了我们的粮食,要来抢走我们的粮食,要饿死我们十万亲人,我们答不答应?”
山下如雷贯耳的吼声:“不答应!”
“孤竹人抢走一亩粮食,我们就要饿死一位亲人,抢走两亩粮食,我们就要饿死两位亲人,我们能不能给他们抢走一粒粮食?”
“不能!”
“现在,孤竹人举整族精壮族而来,就驻扎在葫芦谷外,他们明天就要抢我们的粮食了,我们怎么办?”
“杀了他们,杀了他们,杀了他们……”
白起踱着马,来回的走了半晌,震天的怒吼才逐渐消隐了下来。白起振臂吼道:“好,我们去杀了他们,保护我们的粮食。现在,你们都描好你们的战纹,插好你们的羽毛,背好你们的弓箭,亥时出发,子时进攻!”
“亥时出发,子时进攻!亥时出发,子时进攻……”怒吼声震天憾地,在天地间回荡,久久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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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已经全黑了,林耀华才拎着季安从礼部领的一只锦鸡往回走。这后世的锦鸡倒是不像老鼠兔子长的那么夸张,个头只比前世的鸡大那么一点,不过尾巴上的羽毛可够硬够长,如果不是季安告诉自己这东西是锦鸡,林耀华几乎认为这是只没尾巴的孔雀。
林耀华还没走到仓库,却老远看见仓库的院子里似乎有火光,心里大惊,撒腿往仓库跑去。一进院门,呆住了,原来院子里那个被自己拆掉的露天的灶台又被人重新砌好了,灶膛里还烧着柴,灶前却躺着一个人。林耀华就着火光朝那人仔细一瞧,眼睛却瞪的更圆了。
“原来是你,你……你你你,怎么搞成了这幅样子?”
“呵呵,是我。”
“你,你这是唱哪出啊?怎么伤成这个样子,天啊,这是箭伤吧?哇靠,当胸穿过都没死,你命还真大啊。这胳膊是被砍么?怎么连纱布都不缠上些?啊?你的腿!没……没事吧?”
“没事,骑马无碍,只是以后走路可没那么稳当了,呵呵,没事。”
“这还没事呢,都成这样了还叫没事?你,不会是才打仗回来的吧?”
“正是,唉~,一言难尽啊~”。
“真的打仗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呃~,也许我不该问。”
“大华,可我想对你说,我,我对不起夫余的百姓啊,我对不起姬大将军啊,我是个罪人……,唉~。这话,我跟谁都说不出来,不知怎地,却可以对你说出来。你不会笑我吧?”(注:北方各族部落喜欢称熟人为“大”字加名,如大华、大安,就好像前世称熟人为“小”字加姓一样,如小刘、小李)
“怎么会,这很正常,首先,你信任我。其次,我在你的事业圈子里和你毫无利害关系。再次,你心里有委屈、愧疚或者失败感,所以想找人倾诉。说出来吧,比自己闷在心里强。”
“大华,谢谢你。唉~,战败了,上万的兄弟死去了,以后还不知道要死多少人,都是因为我……”
白起静静的说,林耀华静静的听,四周静悄悄的,似乎连蛐蛐儿也被白起讲述的那惨烈的战事震惊了。
白起当日帅八师骑兵子时进攻,进攻时本来计划让自己属下的五师包了马掌悄悄向敌军两侧迂回,待到被敌军斥候发现时,中路三师立即开始冲击前营,两侧兵马同时向中间切入,务必将敌营切分成三块,同时放火烧营,然后立即向回冲杀,趁着敌人未热身之时尽量斩杀包围圈内的敌人,最后全军集结葫芦谷。计划很好,可实施起来却出了问题。
夫余族的军队和北方各族一样,实行军、师、营、伍、队、编制,一队二十人,指挥官为队长,往上都是五数进位,指挥官则是领字头。白起本为白虎军领军,但为了这一仗,大将军专门从夫余的主军红马军中调来三师,助自己与孤竹人开战。自己的属下打包围,然后深入敌营,主军担当冲锋的任务,勇猛杀敌,在那种人数很劣势的情况下,这计划相当不错。可问题就出在了主军上。
当时,两侧人马悄么么的前行,刚刚的进入谷口,还未来得及向两侧迂回的时候,主军中走在最前面的一个领师突然发现谷口正中有敌人的斥候出没,于是这位领师打算赶上去干掉这几个斥候,以防斥候回去通风报信。谁知这位领师奔马往前一动,他身后的几个兵将们也跟着他跑起来。再后面的人看到前面的人飞奔,以为冲锋提前了,自然立即提马奔跑起来,当那位领师发现情况不对时,整个主军三师都已经跑动起来了。这领师无奈,只好提前发动了冲锋。三师兵马瞬间将谷口那几个斥候踩成了肉泥。两侧各师兵马一看主军提前冲锋了,而自己本身迂回包围的任务也没法完成了,只能跟着向前冲锋。最后,就变成了八个师在葫芦谷八里宽的谷口开始一字排开的向八里外的敌营冲锋。由于缓坡上的敌营被震耳欲聋的马蹄声惊动,有了短暂的准备时间,突袭也就变成了正面对抗。五万对两万,上坡对下坡,结果可想而知。
重伤的白起带着八千活下来的兄弟和一万四千匹战马从葫芦谷逃出来,立即下令四处散开,烧光大石郡外近万顷即将收割的粟米田。大火四起,果真是一粒粮食都没留给身后的敌人。六千匹失去主人的战马立刻担当起大石郡逃难的重任,而大石郡的居民们也充分的发挥出逃难的高效率,日上三竿的时候,整个大石郡已经空无一人。午时刚过,所有活着的人、活着的马都进入了沈城十三郡的范围。待白起返回沈城后,一是重伤,二是战败心灰意冷,于是向大宗庙兵部请辞。兵部大长老季祝只同意给白起半年假期养伤,给白起下了死命令,过完年必须到大宗庙兵部报道,即便身残带不了兵,也得在大宗庙做长老。
白起伤势稍有起色,便返回千山郡。回到家里,实在闷得慌,想起林耀华烹饪的美味,便硬撑着来到仓库的院子。岂料左等右等不见林耀华踪影,哪知道林耀华正忙着抓花鼠,直到月上明稍才回来。
林耀华听了白起的诉说,看到白起颇为颓废和自责,忙劝道:“胜败乃兵家常事,何必这么在意。”
岂料白起立即怒目而视,吼道:“你竟然说这种话?你知道有多少人逃离家园?多少人妻离子散?多少人死亡伤残?竟然还说胜败乃兵家常事?我们能败么?我们败的起么?你知道么,大石郡是夫余的粮产重郡,沈城一半粮食都来自大石郡这万顷粮田,却被我一把火烧了,连种子都没剩下。唉~,沈城来年会有五万人因我而饿死了啊~”
“你这叫什么逻辑?”林耀华立即反驳,“你不烧掉难道都给孤竹人抢了去?难道沈城来年就不会饿肚子了?再说了,沈城难道没余粮么?难道不能打猎么?北方二城和三十郡就不产粮了么?就算没有余粮,北方没粮,也不能打猎,最坏的结果,也只是沈城十万人来年都只能吃个半饱而已,勒紧裤带什么坎都能过去,饿不死人的。”
白起沉思一会,说:“啊,我没有这样想过,你说的也有道理,明知无粮的情况下,没理由半年吃饱,半年饿死,大不了一整年都少吃些。唉~,但是,我确实是败了,实在没脸再见夫余族人了啊。更何况我以后也只不过是个瘸子,呵呵,每日浑浑噩噩,了此残生算了。”
林耀华仔细看了看白起的小腿,缓缓说道:“这倒也不见得,你的小腿骨应该是骨折,没有打夹板,错位了。如果矫正后让骨头长起来,应该是能复原的。”
白起一听,立即抓起林耀华的手,激动的说:“什么?你竟能治好么?大华兄弟,你要是能把我这腿治好,我白起这辈子给你做牛做马都行……”
林耀华揉揉痛的彻骨的手腕,头上几条黑线,心想,看来白起并没有完全颓废,其实他心里还是充满希望的嘛。可惜自己只不过知道这点医学常识而已,真要是治病救人,自己却完全没这本事了。于是实话说道:“我可不是大夫,不懂得医治。找个名医看看,也许能医的好。不过要尽快去找,你的腿骨已经在生长了,如果这样错位着长的牢了,可就难以再医治了,难道还要再把它打断么……”
林耀华话音刚落,只见白起抬手对着自己的小腿一掌拍落,“啪”的一声脆响,半截小腿已经以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扭曲了起来。林耀华吓的大叫一声,连忙试图扶正那歪曲的小腿,颤声说道:“你疯啦?你这是干什么?我都说了我不会医治的了,天啊,骨头把皮肉都刺破了,你还真下得了手啊。你,你扶住一下,我去找木板来,唉~,精神病,你可真是个疯子啊……”
白起铁青着脸,紧紧的咬住牙关,用巨手捏住小腿,也不理会豆大汗珠从额头滴落,心里暗暗的发誓:我不能瘸,我要好起来。我一定要将孤竹人赶出夫余,赶出我的家园……
第020章 世外桃源
晴空万里,气候宜人,黄灿灿的太阳斜斜的挂在东边的天空,一辆马车急速的从坡上驶下来,冲上了青石板的大路,速度不减的一路向东行去。不一会,马车离开了大路,向甲库驶去,终于在甲库院前停了下来。马车还没停稳,欧冶就从车上跳了下来,一溜小跑,大呼小叫的冲进房子。
“华仔,华仔,你不用服役了,你自由了,你自由了。”
林耀华木呆呆的看着一脸兴奋的欧冶,好半天才应了一声:“哦。”
欧冶热脸贴了个冷屁股,一阵气噎。自己辛辛苦苦在大宗庙呆了近一个月,每日里工部礼部两头跑,费尽了了心思的改进这自行车,大宗庙才终于批准了这臭小子的陶牌。自己又拿着陶牌跑了三趟大鉴堂,才免掉了这臭小子的刑役。接着连晚饭都没吃,就连夜往千山郡赶,整整一天一夜才赶到千山郡。哪知道这没良心的竟然不温不火的,正如当头一盆冷水泼下,浇的欧冶浑身直颤。
其实林耀华这种服役简直就是享受,每天四个时辰的工作时间,每旬还有一天假期,虽说比起前世的工作看似时间长、假期少,但林耀华每天基本上忙起来也不过两个时辰,剩下的时间几乎都是在聊聊天、看看书什么的,真正的自由、事少、离家近。如果在前世,到哪儿找这么好的工作去,哪里像是服役呢。这也就是在这个时代,要是在前世,如果罪犯都这么蹲监狱,非跑光了不可。更何况这季安大主事开始的时候对自己总是呼来斥去的,可随着林耀华各种合理化建议的实施,季安自己的工作效率提高了几倍不止,越发的佩服林耀华,现在变成了整天华哥华哥的叫,到好像林耀华才是甲库主事一样。因此林耀华挺享受这役刑,不觉得对役刑结束有什么期待,反倒有那么点失落感。
欧冶也顾不得林耀华的态度,他可是跟大宗庙打了包票的,过年前解决自行车刹车的问题,改进颠簸的问题,并且要将一百二十辆改进了的自行车送到大宗庙工部的。眼看已经八月中旬了,欧冶迫切的需要林耀华帮忙改进自行车。欧冶二话没说,一把扯住林耀华的胳膊,拉着就往外跑。
马车停在了宗庙前的广场上,林耀华像个傻子一样被欧冶一路扯着办手续,从宗庙跑到刑部,从鉴堂跑到礼部,晌午过了才把手续办完。欧冶一刻没停,立即又把林耀华扯上马车,对花乃吩咐一声,马车开始沿着青石大路朝东奔去。
林耀华看看不对劲,这方向似乎是朝谷口去的,连忙向欧冶问道:“你这事要去哪儿啊?”
“回积木村啊,手续都办完了,不回家干嘛?”
“唉唉唉,我还有东西没拿呢,我得先去取东西啊。”
“我这事可急着呢,你那点东西急什么,明儿个让花乃回来取不得了。”
“不止是东西,还有个大活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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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耀华和欧冶下了车,往仓库院子里走去。一进院门,就看见白起正在院子里跷着一条腿,逗弄着笼子里的花鼠。林耀华立即大惊,赶忙跑上前去,一边扯白起坐下一边责怪到:“不是叫你躺着修养么?怎么又到处跑?小心你的腿啊。”
“躺的好闷,我才出来一会而已,不碍的。”
“我不是给你了个魔方么?你这么快就玩腻了?”
“这个……倒不是,只是那个魔方……,坏掉了。”
欧冶一脸震惊的打量着白起,看了半晌,才说道:“白领军,你这是……怎么伤的这么严重?”
“你认得我?”
“白虎军领军,我怎能不认得。白虎军每月所耗的五千支箭就是我们造的。”
“哦,难道你是……金窑的欧冶大师?”
“哦?白领军竟然知道我?”
“哈哈,当然知道,我那把逐风弓正是出自你手啊,久闻大名,可是一直没有见过你,这次正好当面致谢。咦?你们这是……”
“哦,华仔已经免了服役,我们要回积木村去。却不知白领军竟在此养伤,白领军不如一起到我寒舍,正好小女可以照顾你,总好过华仔粗手大脚的。”
“大华哪里粗手大脚,他可是我的恩人,他去哪里我就跟去哪里。”
林耀华一听,立即插嘴道:“切~什么恩人啊,你那腿究竟怎样,还八字没一撇呢,万一腿骨长的不好,我可就是罪人了。”
“什么叫八字没一撇?”
“呃~,这个嘛,我……我先去收拾东西,啊,收拾东西……”
白起这几日一直和林耀华吃住在一起,林耀华每日收工就早早回来,换着法儿给白起弄一些有助于养伤的饮食。林耀华按照前世的常识,什么维生素、蛋白质合理搭配,什么补钙忌辛辣,都力求做足做好,连胶原蛋白都是成锅成锅的熬。北边林子里的鸟儿可算倒了大霉,不知被林耀华变出了多少汤渣来。林耀华为了白起小腿的愈合,还专门跑到西边石灰场到处翻找,终于挖了些石膏回来,用麻布条做了石膏绷带,给白起上了夹板,打了绑腿。白起看在眼里,感激在心里,早把林耀华当成了恩人一般。
林耀华回到仓库,赶忙收拾东西,几件衣服要带走,还剩两双新鞋要带走,嗯,还有陶盆,刚好用来把院子外面的芹菜挖上几颗一起带走……
林耀华走到床边,发现那魔方已经变成了碎渣散落在地上,最大的碎片上竟留下一个手指形状的凹槽,心下恻然,这白起的手力还真大啊。唉,这下又要给木恩重新做一个了,哼,回头我做个青铜的魔方,看白起还能不能捏坏。
突然院子里响起一声尖锐的口哨声,林耀华惊醒过来,赶忙拿起自己的家什走了出去。林耀华刚走出门口,就看到一匹身上长满黑白相间条纹的高头大马跑了进来,哇,这不是斑马么?我不会是在非洲吧?林耀华一阵新奇,忙走上前,仔细看这漂亮的斑马。那斑马比一般的马大了不少,背上的马鞍有林耀华的肩膀高,体形健美,毛短而光滑,黑白相间的眼色看起来很扎眼,原来斑马竟然是黑皮肤白毛的。
那斑马走到白起身前,像撒娇似的,用那张长长的马脸亲昵的蹭着白起的手臂。白起拍了拍斑马的脖颈,对林耀华说:“这是我的坐骑,叫小白。现在我上不了马了,先给你骑吧。”
林耀华看了看门口的马车那屁大点的车厢,再看看正捋着胡子的欧冶的那张老脸,又看看白起那打了石膏的腿,偷偷的摸了摸菊花,一咬牙,有气无力的说:“那,好吧。”
林耀华将白起扶上车厢,搬了零碎家什放在车厢里,又挖了几盆芹菜放在花乃旁边的驭位上。一切收拾停当,牵出小白,关好院门,这才上马跟着马车缓缓而行。
林耀华怀着恐惧和兴奋的心情上得马来,坐在马鞍上,这才发现原来马鞍下面有个软垫,而且脚踩在马镫上就不那么容易被马颠簸起来了,菊花自然也就没那么折磨了。林耀华心情大好,一边得意洋洋的骑在高头大马上,一边向车厢里的白起问道:“你们管这种马叫什么马?”
“叫大马。”白起答道。
林耀华暴汗,这名字,既简单,又形象,真是名副其实的“大马”。林耀华通过马鞍感觉到小白健硕的肌肉传来的力量,看到马肩上的肉块没走一步都拉伸出优美的线条,再加上小白高大的身躯,使自己拥有了更宽广的视野。林耀华不免心中奇怪,看起来斑马有相当大的优势,为什么宗庙卫的马全都是体形较小的红马呢?于是林耀华向白起请教:“这斑……呃,这大马很稀少么?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骑这种马的。”
白起还未回答,欧冶就抢着说:“是啊,老夫也是第一次见到有人用大马做坐骑的,那大马如此高大健硕,却为何没有普及呢?”
白起呵呵笑道:“其实用大马做坐骑的,在西边和北方确实少见,南方也不多见,不过在肃慎族,虽然骑大马比骑通古斯马的少的多,但却比其它地方常见的多了。这种马虽然体形大,速度、耐力、力量都比通古斯马好得多,但是却不容易驯养。这大马性子很燥,耐力又好,驯马的时候它会又蹦又跳的折腾一整天,几乎没有人有那么好的体力坚持下来。就算真的能把它累倒了,驯服了,也没那么容易让它听话。它的力气特别大,套上缰绳以后,一般人根本就拉不动马头。你想让它往左,它偏往右,拉断缰绳它都不听你的。还有这大马经常喜欢开小差,喜欢闹点小脾气,要是你有点急事的时候刚巧它闹脾气,那还不急死你。小白都跟了我五年了,还经常不听话呢。而且这大马不耐寒,一到了冬天,整天就跟打摆子似的,北边根本去不得。就是为了这小白,我才迁到了千山郡住。不过这种马有一点好,不认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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