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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满庭芳》
楔子
( )屋里昏暗暗的,寒风顺着窗缝儿溜进来,时不时发出嘶嘶的声响。
叶阿林的双手紧紧地扣在一起,身子微微向前倾着,想着可以为那炕上昏迷不醒的女人挡一挡冷风。那女人长得很标致,皮肤雪白,藏在破旧棉袄里的手臂上还隐约可见,一道道紫红色的伤痕。
叶大娘掀起帘子进来,抬眼瞧着儿子,不由脸色一沉道:“天黑之后,你赶紧把她给我弄走,听见没有?”
叶阿林闻言,垂下眼睑,半响都没作声。
叶大娘见他不答话,心中突然一阵气往上冲,骂道:“真是倒霉催的冤家。我埋怨你多少回了—不要轻易多管闲事。你倒好,捡了这么一个来路不明的女人回来,敢情真是闲疯了。”她越说越气,一双手也不肯空着,往自己儿子的身上又捶又拍,恨不得要把他打开窍了才肯罢休。
叶大娘上了年纪,耳朵有点背,所以嗓门自然要高一些。
叶阿林依然低头听着,心里着实不舒坦,但他晓得自己理亏,平白无故地从外面救回一个人,也难怪娘会这么恼他。
许是,叶大娘的嗓门太大,竟然忽然惊醒了那个昏迷的女人。
女人睁着眼直勾勾朝着屋顶上望,青白色的脸上毫无表情。片刻,她微微侧首,看着立在自己旁边的陌生男子,满脸的紧张和不安。
我没死,我还没有死!
女人几乎不敢眨眼,生怕再次陷入无边无际的黑暗中,下意识地伸手往小腹探去,那微微隆起地弧度仓皇地告诉她,孩子还在,她的孩子还在。瞬间,通身的感觉也跟着活过来了。疼痛,寒冷,潮湿,疾风骤雨似的一阵阵袭来,折磨得她就快要喘不上来气。
慢慢地,女人越发觉得眼皮沉得抬不起来,于是,趁着自己还有仅存的一点点意识,她本能地扯住那个陌生男子的衣袖,用几乎微不可闻的声音,开口说道:“求。。救救我。。”
叶阿林吃了一吓,呆呆地望着那只青白色的手腕,只觉它拉扯的并不是衣袖,而是,紧紧地揪住了自己的心尖,牵扯着一阵阵地疼。
第一章 清贫之家
( )宝珍恍惚听见外屋传来悉悉索索的声响,想着一定是奶奶起来了。她侧头看了看,身旁还在安然熟睡的弟弟,轻轻地翻身下炕。
过了六月的天气,就像是小孩子的脸,说变就变。连着下了好几天的大雨,弄得屋里也跟着阴沉沉的一片。
宝珍摸摸身上潮乎乎的衣裳,无奈地摇了摇头。两年前的她,在一次交通意外之后,阴差阳错的从中医学院的大一学生,变成了生活在古代时空的十岁女童。
一切都来得太突然了。
宝珍甚至还没来得及为自己捡回一条命而高兴,就踉踉跄跄地进入了自己的新角色—一户五口之家的长女叶宝珍。值得庆幸的是,这副身体原本的主人,将自己的记忆丝毫不差的留给了她。凭着这孩子的记忆,宝珍慢慢得知自己正处在封建社会的最辉煌时期—康乾盛世,而此时的年份,则是康熙三十六年。
突然,门外传来了一阵低低的咳嗽声,匆匆打断了宝珍的思绪。
宝珍晓得奶奶是在催促她,便不敢耽搁,趿上鞋子推门出去。
外间的炕上正坐着一个壮实的老妇,容长的脸儿,高颧骨,看上去约莫五十来岁。她欠起头来按了按髻上的木簪,略一侧首,冲着宝珍开口道:“快洗脸去,一会儿还得出门呢。”这老妇便是宝珍的奶奶,平日里人们都唤她为叶大娘。
叶大娘是一个颇为能干的女人,独自辛苦了半辈子才把唯一的儿子阿林拉扯长大。不料,还没等过上两天清闲日子,儿子阿林就被征丁收去劳役,这一走就是两年。儿子不在,只剩下她和媳妇领着两个孩子过日子,自然会有诸多的不易。好在,叶大娘还有一点手艺,就是做豆腐和豆花。全家人正是靠着这点收入才能勉强糊口度日。
宝珍闻言点点头,赶忙一路小跑地往院子去。院里有一个大大的酱黄色水缸,她掀开缸上的盖,用瓜瓢舀水来给自己洗脸。
从水中倒映出来一个女孩,梳着双丫髻,除却一双眼睛莹然有光之外,其他都是平平。单薄瘦小的身材,好似终年没有吃过饱饭一样,让人看着很是怜惜。她今年已有十二岁,可因为自幼营养不良,身形依然像是个岁的幼女。
叶大娘才把头梳好,端着盆子出来洗脸,待见宝珍蹲在地上发呆,开口道:“发什么楞呢?洗完了就赶紧起来。”
宝珍闻言,起身陪着小心地给她让地方,继而将洗脸水浇到旁边的树根下面。
叶大娘稍微瞟了一眼,又嘀咕道:“啧!也不知道省着点,这点大的小孩洗个脸,水用得比大人还要多!”
在这里生活了两年,宝珍发现,叶大娘不但脾气急躁,而且还非常的不喜欢自己。平日里的她,除了跟弟弟宝祥有一点好声好气外,其他的时间几乎都是板着张脸。
面对叶大娘这样冷漠的挑剔,宝珍虽偶有抱怨,却并没往心上放。不管怎么说,她终究是自己的长辈。而且,这个时候的人,几乎人人都有重男轻女的思想,宝珍实在没理由也没必要去跟她怄气。
忽然,宝珍听见背后有脚步声,猜着是母亲阮氏也来了。便立马绽出一个笑脸,边回头边道:“娘,您起来了。”
几步之外,一个娇小身材的少妇应声走来。阮氏穿着朴素;约莫二十岁左右;相貌甚美;只是肌肤间少了一层血色;显得很是苍白。她走到宝珍的身边,抬手用自己的长袖给她擦擦脸颊上的水珠,温和道:“去,回屋叫你弟弟起床吃早饭。”
宝珍闻言点点头,只拎着小木盆一路往回走。
叶大娘忍不住回头睃了阮氏一眼道:“这才什么时候,你就让祥儿起来。”
阮氏不紧不慢道:“也不早了,已经卯正了。”她虽然容姿秀美;面上却隐隐透着一丝清冷。尤其是不笑的时候,像是在跟什么人较劲儿似地。
叶大娘闻言,眉心微蹙,自己从鼻子里冷哼了一声,扭头便走。
虽然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了十多年,叶大娘对于媳妇阮氏却不甚中意,特别是儿子走后,她对阮氏更越发地看不顺眼了。
阮氏的模样太好,平时只要一出门,总能惹来周围不少花花绿绿的目光。叶大娘发觉之后,心里着实不安生起来。就怕,她哪一天趁着儿子不在家的时候,跟外面的人勾勾搭搭,扔下这个家跑了。于是,为了牢笼住她,叶大娘便不在让她出去摆摊子做生意。宁愿自己一大早起来,带着宝珍沿街卖豆花,吃下不少辛苦。
阮氏当然知道叶大娘的用意,心中又好气又好笑。因为这件事,婆媳两人几乎闹翻了脸。叶大娘先是拿出一大堆的妇道规矩来压她,后来,她又想在宝珍的身上开始做文章,说起话来不管不顾。最后,阮氏纵然不甘心,却还是为了宝珍忍下了这口气。在阮氏的心里,一直对女儿宝珍怀有深深地愧疚,恐怕这一辈子都褪不去。而那其中的缘由,她自然已经不想再提了。
好在,阮氏是个有长远打算的人。她深知,一家人光凭着卖豆花来糊口,根本不能长久。所以,便背着叶大娘攒下了一点点本钱,买来了花线绸布,做一些绣活儿来托人卖。
两年下来,虽没挣到什么大钱,却也暗中攒下了几两银子。这点钱,阮氏自然是给女儿宝珍准备着的,以防他日不时之需。
宝珍回了屋里,挨着炕沿儿坐了下来,拍拍还眯在被子里的弟弟宝祥,温和道:“祥儿,该起床咯。”
叶宝祥今年五岁,正是开始渐渐明白事理的时候。
在宝珍的记忆里,这个弟弟几乎就是她一手照顾大的。衣食住行,吃喝拉撒睡,每样她都得管。许是,自幼粘在宝珍的身边,宝祥也沾染上了她的好脾气好性格。小小的年纪,就知道心疼姐姐,反倒是不怎么喜欢和惯着自己的叶大娘亲近。
因为这件事,宝珍还曾经特意问过他:“奶奶对你那么好,什么好吃的都给你留着。你干嘛还总不搭理她?”
宝祥闻言,黑漆漆的大眼睛看着宝珍,稍微往她跟前凑了凑,偎在姐姐的身旁,嘟嘴道:“奶奶的身上总有一股味道,怪怪的,我不喜欢。”
宝珍记得,自己当时是哭笑不得,只能伸手刮了刮他的鼻子,含笑道:“还敢说别人有味道,你自己还不是脏兮兮的,不爱洗手。”
宝祥闻言,立马撅起嘴伸出小手,委屈道:“哪有哪有?姐姐你看看,都是干净的。”
每见到弟弟这样,宝珍都会故意逗他,摆出一脸认真的样子查看他的小手,过了好半天才道:“恩,先勉强过关吧。”
这样的回忆还有很多,它们会时不时地冒出来提醒她,自己和弟弟曾经温馨的点点滴滴,让她替原本的宝珍好好照顾这个弟弟。
忽然,宝祥翻了一个身,抬脚蹬走薄被,小小的身体摆成了一个“大”字。
宝珍这才回神,又用手轻拍了拍他的小肚皮,接着道:“懒床不是好孩子,你再不起来,可就没早饭吃了啊。”
宝祥哼哼唧唧地睁开眼,撒着娇道:“要有白米饭吃,我才起来。”说完,他拉了拉宝珍的衣裳,好似求着自己的姐姐能马上变出来一碗香喷喷的白米饭。
宝珍闻言,心中有个地方忽地一软,看着宝祥问道:“小馋猫,就那么想吃吗?”
宝祥应了一声:“唔,做梦都想。”
“白米饭。”宝珍看着弟弟,暗自叹了一口气。叶家的生活清贫,只有到了逢年过节的时候,才能破例吃上一顿白米饭。这两年父亲出门在外,家里的日子过得更为拮据,连吃白米饭也成了不可能的奢望。
想起自己穿越之前,随意浪费食物的时候,宝珍不免觉得惭愧。她一把将弟弟拉起来道:“只要你好好听话,姐姐保证,以后一定让你天天吃白米饭吃到撑。”
小孩子终究是好哄的,有这一句话便满足。宝祥笑盈盈地抬头看她,开心道:“祥儿一定听话,姐姐不许耍赖反悔。”
宝珍点了点头,带着弟弟出去洗漱,准备吃饭。
早饭她们吃的是杂菜汤面疙瘩,黄黄绿绿的,黏糊糊地盛在大瓷碗里,光是看一眼就让人觉得没食欲。只是,现在还不是挑剔的时候,毕竟,一家人还能有吃的果腹就不错了。除了面疙瘩,桌上还放着小半碟儿的萝卜块,咸的不像话,只要吃上一块便能就着喝下半碗面汤。
四个人分作两边,各自闷头吃饭,谁也没说话。不过,虽然没人说话,可桌上的动静却不少,特别是叶大娘唆尖了嘴,每吃一口都要呼哧呼哧地吹上半天。而宝祥一直都用不利索筷子。这会,他反手笨拙地去夹萝卜块儿,眉头紧蹙,就好像在跟小萝卜块儿较劲似地。
宝珍含笑瞄了他半天,最后实在看不下去了,只得伸手替他夹起一块儿给他放进了碗里,道:“泡一泡再吃,免得太咸。”
宝祥闻言点点头,端起碗来吸溜吸溜地吃起来。
阮氏看了看宝祥,忽然开口道:“别吃得那么大声,一口一口的慢慢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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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叶阿林
( )宝祥闻言,抬头看了一眼阮氏,立马不再出声了,轻轻地用筷子拨着面疙瘩往嘴送。
虽然,同为自己的孩子,阮氏却不能做到一视同仁。当年的她,若不是为了保全腹中的宝珍,也不会留在叶家,更不会委身于叶阿林生下宝祥。许是,自己心里面一直有个疙瘩。对待宝祥,阮氏总是少了几分亲昵,多了几分严厉。而她这样的行为,恰恰也是叶大娘心里一直想不明白的。为人娘亲的,放着好不容易得来的儿子,不疼不爱,偏偏只对宝珍那丫头上心。
上了年纪的人,脾气总是有几分倔强。叶大娘瞧着闷头吃饭的宝祥,只道:“该怎么吃就怎么吃。咱家可没有那么多的闲规矩。”
宝祥闻言,蔫蔫地也不接口。在他的眼中,虽然娘亲的嗓门没有奶奶高,可她不笑的时候,却更让人觉得生畏。
吃过早饭,叶大娘照例领着宝珍出去卖豆花。一推开院门,便见对面的寡妇王氏,双手合抱在胸前倚在门旁看来往的热闹。她的眉眼生得极俏,看人的时候总带着三分轻笑,黏黏的。
待见叶大娘和宝珍,王氏的脸上忽然浮现出一丝讨好的笑容,打招呼道:“早呀,叶大娘。又带着孙女出去卖豆花呀?”
叶大娘对王氏虽然没有什么好感,却还是点一点头,回道:“是啊,是啊。”
王氏的眉眼一转看向宝珍,歪着嘴笑道:“起得早呀,宝珍。”她的眼神黏在宝珍的身上来回打量,毫无顾忌。
宝珍向王氏勉强一笑,没有吱声。
这会,天已经亮透了,整条巷子也跟着活络起来。
叶大娘挑着担子慢悠悠地吆喝着,宝珍跟在她的旁边,时不时敲一下手中的小竹筒算是附和。二人沿着胡同一路往外走,见到有人应声开门,便急忙忙地凑上去询问。
一碗豆花卖两文钱,扣除成本之后,她们可以挣上一文钱。
今天的生意不错。叶大娘看着见了底儿的木桶,心情甚好,将宝珍挂在身前的竹筒拿下,从里面数出了十几文钱来道:“我去买些面粉,你自己先回家去。记住一定把钱看好喽。”
宝珍闻言,自然不敢怠慢,双手护住胸前的小竹筒,应了声是。这点钱,可是全家人好几天的饭钱,她就算丢了自己,也不能丢了它。
叶大娘还是不放心,扭头又叮嘱她好几句,方才挑着担子离开。
宝珍抱着竹筒一溜小跑地往家走,只见胡同里挤着几个半大的孩子在哄笑。心下顿感不妙,急忙忙跑过去一看,果然弟弟宝祥正被人堵在墙边欺负。
宝祥憋红了一张脸,用手指扣着旁边的砖缝儿,也不敢抬头跟别人回嘴。
宝珍见状,心里又气又急,伸手拨开了那些围着的孩子,护在弟弟的身前,厉声道:“你们几个干嘛?”
那几个孩子闻言,不约而同的笑起来,开口道:“哼,就知道猫在你姐的身后!胆小鬼,真不知道害臊。”
宝珍看着他们几个,故意冷下脸来道:“我看你们才不害臊呢!以多欺少,算什么本事?”说完,宝珍便回手拉住弟弟,径直往家里走。
两人的身后传来那些孩子的哄笑声,一声高过一声,十分地吵闹。
回家之后,宝珍先将竹筒里的钱收好,然后,将闷闷不乐的宝祥拉到身边,问道:“他们为什么又欺负你?”
宝祥只是垂着头,一声也不吭。他天生胆小,脾气秉性又像极了他爹叶阿林。胡同里的孩子们都认准了他好欺负,所以三番两头地来找麻烦。
宝珍见他不言语,接着道:“好了好了,姐姐唤小鸟来给你看。”
宝祥闻言,抬起头来看姐姐,显然是来了兴趣。
宝珍清清嗓子,然后从自己的喉间,发生一连串唧唧啾啾地声音,乍听之下,音准竟然和麻雀的叫声一模一样。片刻,只见不知从哪儿蹭地飞来几只麻雀,落在院子的树上跳脚张望,似乎在探寻着声音的来处。
“叽叽喳;叽叽喳---”
“吱吱喳,吱吱喳——”
宝珍就好像能跟它们对话一般,有来有往。拥有这样特殊的技能,连她自己都觉得纳闷。对于声音的模仿,宝珍似乎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天赋。虫鸣鸟叫,只要稍加练习,自己便可一一学来。
宝祥暂且忘掉了刚刚的沮丧,仰头看着树梢上的麻雀,嘟着嘴跟姐姐一起学鸟叫。
两人正玩着,门外突然响起一阵忙乱的动静,惹得树梢上的麻雀也跟着受了惊飞走。只见,叶大娘满身狼狈地推门进来,她的脸上有几道通红的巴掌印十分的醒目。
宝珍见状,忙跑过去扶她,待走近一看,才发现叶大娘的嘴角都破了。
叶大娘疼得直蹙眉,将手中的扁担推给了宝珍,咬着牙恶狠狠道:“那帮天杀的混蛋,早晚都得被雷给劈喽。”原来刚才,她在街上遇到了几个地痞滋事。为了保住那十几文辛苦钱,她免不了要和那帮人纠缠。不过,既然是地痞,又怎么会是心慈手软的善茬。这一顿打,叶大娘着实挨得无辜也无奈。最近两年天灾不断,哪怕是生活在天子脚下,老百姓的日子也没那么太平如意。
平白无辜的失了钱,叶大娘很郁闷,一个人歪在炕上连连叹气。阮氏倒没多说什么,只亲自过来给她擦脸擦药。
阮氏平时就总冷着脸。按说,一家人生活这么多年早该习惯了。可这会,叶大娘心里正窝着气,待见如此,顿时就觉得她在给自己摆脸色看,没好气道:“唉,都怨我!这辈子也不知道触了什么大霉头,一天安稳日子都过不上,这就是命啊!”
阮氏觉得她话中有刺儿,心里发烦道:“家里还剩下些钱,我等会儿就出去买粮。”一面说,一面端着水盆出去了。
叶大娘一听她要出门,虽不乐意,却没出声拦着。家里还等米下锅,她不愿意让宝祥跟着饿肚子。她歪了歪身子,想趁着中午睡一会儿,却疼得怎么也不睡踏实,心里免不了又将那些抢钱的混蛋大骂了一通。
阮氏从自己攒下的钱里拿出了一些来应急。晚上,她用买回来的糙米给家里人做了野菜粥。阮氏的手巧,不过是极普通的材料,也能做得有滋有味。
一家人正吃着饭,突然听见外面有人敲门。宝珍随即放下碗筷,跑过去问道:“谁啊?”
此时,叶阿林正站在自己的家门外。他原本是一个壮实的汉子,不过,两年的劳役让他整个人几乎就像是脱水般地变了样儿。幸亏他的身体底子结实,撑过了这两年,不过,左腿却瘸了,走起路来很不利落。
宝珍开门看着他,竟然都没有认出来,客气地问他要找谁。
叶阿林仔细看了看宝珍,眼圈顿时红了道:“闺女,是爹回来了啊。”
宝珍听了,定睛一看,眼前这人可不正是叶阿林。松松的头发结成一股长辫子,盘在脑袋上,就像是一根破旧的麻绳。瘦长的身上只穿着一件大褂,单薄的很,上面又皱又脏,也不知道是有多久没有洗过了。身下的裤子挽到膝盖,黝黑的小腿满是溅上的污泥。
“爹—”宝珍看了看他,又回头向屋内望去,使劲咽下一口唾沫,叫道:“奶奶,娘,爹他回来了—”
话音刚落,叶大娘最先从屋中奔了出来,看望着站在院中的儿子,大步上前,双手捧住他的一只手,口中连连叫着阿林。两年了,她每每遇庙就拜,一心一意替他祈福,就是盼着他能平平安安地回来。
家人重逢,叶阿林忍不住抬手擦擦眼睛,阮氏领着宝祥也跟出来,离着他们还有几步的距离。
阮氏的眼中闪过一丝讶色,没有想到丈夫会这般突然回来,一时定不下心绪,张了好几次嘴都没有说出话来。
叶阿林偏过头看向妻子阮氏,只是一笑却没有说话。
叶大娘的心情激动,拉着儿子好一阵子地痛哭流涕。片刻,她才好像想起什么似的,将宝祥拉到身前,推给儿子道:“傻孩子,快过来让你爹瞧瞧。”
叶阿林闻言,随即俯身好好的打量着宝祥,摸摸他温热的小手,感叹道:“你都长这么大了。”
宝祥有些怕生,转过头去看向姐姐宝珍,宝珍连忙冲着他点一点头道:“祥儿,快叫爹啊。”
宝祥闻言,方才往前凑了凑,开口喊了叶阿林一声爹。他一说完,便扭身跑回宝珍的身旁。也难怪,他会不好意思,叶阿林离家出门时,他不过刚满三岁,想必记忆还恍惚的很。
须臾,一家人重新回到屋中,叶大娘将自己的粥递给儿子,关切道:“阿林,你一定饿了吧。来,趁着还温乎快吃。”赶了一整天的路,光吃菜粥肯定不够的。
阮氏想了想之后,便扭身出去再给他张罗一些吃食。她特意向对面去借两个鸡蛋,王氏一见是她,倒也没犹豫,立马回屋拿了两只鸡蛋出来。
阮氏想要算钱给她,不料,王氏却眯着眼笑道:“可别逗了。大家都是邻里邻居的,不过才两个鸡蛋还算什么钱啊,拿去吃吧。”
王氏本不是这样大方的人,平时和过往的小商小贩砍价都能争执半天。这会,她却对阮氏一副爽快大气的模样,其中自然是有原因的。要说,王氏有一个远房的表亲,家里做了点小本买卖,还算得上有几个闲钱。最近,有意差她给自家那痴傻的小儿子觅一个姑娘成亲家。王氏左瞧右看,倒是看中了自家对门的宝珍。不过,这会她还没想提,抻得越久,表亲家里就越着急。王氏的目的,自然也是想要多一点的媒人红包。
阮氏从来不喜占人便宜,所以执意塞了几文钱过去。
王氏见她如此坚持,也没再说什么,瞧瞧手里的钱,撇着嘴笑了笑。
另一头,叶大娘盯着儿子那条蜷着的腿,眼泪禁不住又落了下来,接着道:“阿林啊,你这腿是怎么弄坏的?”
叶阿林闻言,叹口气道:“一年前被派去修桥。我不小心从高处滑下去,这条小命是保住了,可腿却摔断了。”
叶大娘在旁听得心惊胆颤,想着儿子受了这么多的苦,忍不住骂道:“那帮狗仗人势的混蛋,良心都跑到哪里去了?”
“唉,算了。娘。”叶阿林低头应道:“只是瘸了条腿,总好过去那些去打仗的,连命都给搭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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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十两银子
( )一大碗滚烫的热汤面,外加两个荷包蛋,和一小碟的萝卜咸菜。阮氏将家里能吃的东西全部都拿了出来。
叶阿林把鼻子凑过去,闻了闻道:“真香啊。”说完,便赶紧拿起筷子,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想必真是饿极了,也顾不上烫嘴,不一会儿便热得满头是汗。
阮氏爱干净,此时见他这般模样,不免又出去给他拿了块毛巾擦脸。
叶阿林稍微抹了把脸,却看见宝祥坐在对面,正瞧着他碗里的荷包蛋,偷偷地咽了一下口水。
叶阿林连忙探身过来,将那两个荷包蛋夹给了宝珍和宝祥。含笑道:“来,你们俩也吃。”
叶大娘见此,忙出声阻止:“嗳?这是特意给你做的。”说完,她故意望向宝珍道:“孩子们不是还有粥呢。”
宝珍本就是懂事的孩子,听了叶大娘的话,忙将荷包蛋又递了过去,道:“我已经吃饱了。”
宝祥见姐姐如此,也跟着有样学样,“我也吃饱了。爹,你吃。”这一声爹,他唤得十分自然,完全不似刚才那般的吞吞吐吐。
叶阿林听后,忍不住又红了眼圈,心道,俩孩子真是长大了,也懂事了。难为他累死累活的撑过这两年,到底是没有白白辛苦。想到这里,他低头吸了吸鼻子,伸手将自己搁在脚边的包袱拿到桌上。
半大的蓝布包袱里放着一些衣服和草鞋,叶阿林从最里面拿出一个小纸包,轻轻地放在桌上,笑笑道:“想吃什么?明天爹统统都给你们买回来。”
一家人闻言都不免看着那个纸包,似乎隐约猜得出里面包的是什么了。
叶大娘最先开口问道:“这是钱么?”
叶阿林点头,道:“恩,是我两年来的工钱。”原本,收编的时候说得是每人每月发一两银子,可是,这期间东扣西扣的,到最后却只拿到了十两银子。不过能有这些,叶阿林也已经很知足了。
纸包展开,露出来一顶白润润的银锭子。
叶大娘见此,直挺挺站起身,哎呦一声道:“我的老天爷,这是多少钱啊?”
“十两银子。”叶阿林忽然抬头,望向妻子阮氏笑道:“有这些钱,咱们家往后的日子也会好过点。”说完,他又看了看家里的摆设,开始盘算着要不要一并收拾收拾屋子。
宝祥对钱的意识不高,看着奶奶瞪得大大的眼睛,一只手拉了拉姐姐的衣角,问道:“姐姐,十两银子是多少?”
宝珍顿了一顿,回道:“我也说不清。不过,应该能买很多很多的大米和白面。”
宝祥闻言,拍拍手道:“好哇,好哇。有银子吃米饭喽。”
“祥儿。”叶大娘道:“小点声儿,仔细让别人家听见了。”
叶阿林见儿子高兴,跟着笑道:“由他说去吧。”
叶大娘闻言,摇头蹙眉道:“儿子,你别以为这里还是从前的那条水车胡同。人心隔肚皮,光是出去走一圈都会遭上贼呢。这点银子,可是你用半条命换来的,千万不能让旁人给惦记去。”
叶大娘的担心也并不是没有道理的。最近两年,原来的老街坊走走搬搬,这水车胡同里竟招来一些杂七杂八的人,比如说对面的那个寡妇王氏。。。见自己想得远了。叶大娘忙伸手拿住那锭银子,重新用纸包住道:“我看还是先收起来稳妥些。”
相对,叶大娘的诚惶诚恐,阮氏的表情倒是要淡定的多。别说十两百两,恐怕,再多上好几倍的银子也未必能让她觉得惊慌。
趁着吃饭的功夫,宝珍暗自将关于叶阿林的记忆又过了一遍。很清晰,记忆中的叶阿林一直都是一个慈爱温和的父亲。不论对女儿还是儿子,他都是一样的疼爱。
吃完面条,阮氏起身出去洗碗。叶大娘便开始拉着儿子说话,恨不得将这两年里每天的事情都说了个遍。其中,自然也免不了夹杂着她对阮氏的种种抱怨。
叶阿林心知母亲的脾气不好,所以并没有把她的话放在心上,反倒是一直看向两个孩子,想着要怎样才能和他们亲近亲近。
宝祥年纪小,听了没一会儿就开始打哈欠,阮氏进来见他犯困,便让宝珍领着回屋去洗洗睡觉。
叶阿林望着两个孩子,微笑道:“早点睡吧。爹爹,明天给你们买好吃的。”
宝珍见他那略带讨好的笑容,心中不禁微微泛酸。离家两年,还赔上了自己的一条腿,揣着辛苦得来的银子回家,想必,其中一定是吃了不少的苦。
不过,宝珍看得出来,母亲阮氏对于他的意外归来,似乎并没有显出有多么的高兴。反而,眉眼在不经意间流露出一丝惆怅。
夜已经深了,可还是看不见月亮。
阮氏端了一盆清水,进屋来给叶阿林擦腿洗脚。
叶阿林低着头,把两只手轻轻地按在阮氏的肩膀上,好半天才道:“我不在家的这两年,让你受委屈了。”
阮氏平静道:“别这么说。不过是正常的持家过日子而已。谈不上什么委屈不委屈。”
叶阿林闻言,以为她还在介意母亲刚刚数落她的话,不由弯下腰来,半蹲在阮氏面前道:“我娘那人就是心直口快,她的话,根本不用放在心上。”说到这里,他稍微沉默了一下,抬手轻轻地抚了抚阮氏的脸颊,接着道:“你知道,我心里一直都是向着你的。”
这样充满温情的动作,并没有让阮氏的情绪有任何的起伏,她没有接话,只扶着叶阿林站起来,拿过他换下的衣服,道:“你先睡吧,我去把这些衣服洗洗。”说完,便端起水盆转身出去了。
叶阿林见此,脸上的神情显得有些失落,独自一个人先躺下了。他仰面躺着,却并没有睡。阮氏的样子没变,和他每天的梦里一模一样。只是,她依旧不爱笑,尤其不爱冲着自己笑。
虽然,叶阿林是一个粗人,却并非不懂得感情。他深知,当年的阿阮会委身嫁给自己,完全是为了报恩。要不然,单凭自己一个清寒无能的穷小子,又怎么可能配得上她。所以,这些年来,叶阿林对妻子阮氏一直抱着感激的心情。别的不说,单凭她给叶家生下了宝祥,就值得自己一辈子感恩了。
想着想着,叶阿林忽然觉得自己的神经有些松弛下来,便趁着这股恍惚劲儿睡了过去。
次日清早,阮氏是第一个起来的,她并没有因为丈夫的归来而松懈。不过,她今天没有做豆花,只是做了一板豆腐,留着稍晚的时候去买。
片刻,叶大娘也跟着起来了。看得出来,她今天的心情不错,没有急着催促宝珍起床,而是,先走向灶台想亲自为儿子做点吃的。
不料,她还没来得及动手,便被探头出来的叶阿林,出声劝阻:“娘,别做了。家里能吃的,不是都已经被我吃光了吗?”他掏出了一小串铜钱,摇了摇道:“我看还是买些煎饼果子回来好了。”
这会,阮氏正好进来,待听得他要出去买早点,忙道:“还是我去吧,你的腿脚不方便。”
叶阿林见她,跟着把钱递了过去,嘱咐道:“今天,别做生意了。你领着孩子们出去买点好吃的和新衣服。昨天,我看宝珍身上的衣服都磨破了。”
阮氏闻言点了点头,便转身出门了。
待她走后,叶大娘猛地扯了儿子一把,满脸不快道:“你啊你,别总那么糊涂。宝珍那丫头算咱家什么人?你自己心里面最清楚。这才刚有了几个钱,就巴巴地要给她买衣服,真是。。。。。。”
叶阿林闻言,忙道:“娘,宝珍都长这么大了,连一件像样点的衣服都没有,实在太可怜了。再说,她既然喊我一声爹,那她就是我的孩子。以后,这话您就不要再说了,万一让阿阮给听见,她又该伤心了。”
叶大娘顿时心里不痛快起来,剜了一眼儿子道:“我说的都是事实,就算让她听见了,又能怎么着?亏你还是堂堂男子汉,一见着媳妇,就想软了骨头似地,没出息!”
“娘,您就少说两句吧。”叶阿林见她越说越大声,立马好声好气地劝她,不想惊动了睡着的孩子。
不料,叶大娘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打断他道:“得了得了,钱是你自己的。你爱怎么花就怎么花。我不管。”话虽这么说,可她打心底不愿就这么放手由着儿子,所以,待他们准备出门的时候,叶大娘还是故意一起跟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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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逛京城
( )穿越两年,宝珍还从来没有好好地逛一逛京城。平时的她,活动范围只有家附近的那两条胡同和小路。此时,她和弟弟两人手拉着手,瞧着眼前车水马龙,熙熙攘攘的街道,倒有点茫然了。
眼前竟是琳琅满目的小摊和店铺,不禁让人看得眼花缭乱,侧耳听去,有各种各样的吆喝声,讨价声,买卖声连成一片,热闹至极。
宝祥瞪大了双眼,兴奋地拉着宝珍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乐不知疲。而这会的宝珍,也被弟弟的心情感染,陪着他一同欢喜雀跃地像个孩子。
不过,他们俩还走上几步,便被人从身后拦住。回头一看,竟是叶大娘追上来,厉声道:“你们两个乱跑什么,也不怕被坏人拐了去。”说完,她又瞪向了宝珍,皱眉道:“你是姐姐,可得把弟弟给我看好了,听见没。”
宝珍闻言,还未来得及回答,便被一旁的宝祥出声打断道:“姐,你看,你看那是什么?”说完,他也没理睬叶大娘,拉着宝珍头也不回的往前走。
叶大娘跟在他们后面,忍不住又追又喊道:“哎呀,我的小冤家。慢着点,慢着点啊。”
阮氏扶着叶阿林跟在他们的后面,两人并肩行走,引来了周围不少的目光。
须臾,宝珍和宝祥停在一个小摊子前,目不转睛地看着上面那些油明发亮的烧鸡,露出满脸的馋像。上一次吃肉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宝珍几乎已经记不得了。自从,穿越到了这里之后,她就根本没尝过肉的滋味。说实话,别说是肉了,连鸡蛋都没吃过两次。如今,瞧见这样诱人的吃食,自己倒是有些把持不住了。
叶大娘喘着粗气追上来,刚想要开口数落他们,却瞟见旁边的烧鸡摊免不了也跟着仔细闻闻味道。
摆摊子的是一个中年大汉,满脸油腻,手中正捧着一只色泽鲜亮的烧鸡,向过往的行人大声吆喝来招揽生意。待见站在自己摊子前的这一老二少,十分热情道:“来来来,买只回去尝一尝啊!保证是又香又嫩的。”
叶大娘往前凑了凑,问道:“你这多少钱?”
“五十文钱一只。”
“啊?五十文?”叶大娘吃了一吓,“你还不如直接去抢好了。”说完,她伸手按住两个孩子的肩膀,呼喝道:“咱们走!”
谁知此时,叶阿林从后面赶上来,匆匆数出五十文铜钱,开口道:“老板,给我来一只。”
“好咧!”中年汉子痛快地应了一声。接着,手脚麻利的用油纸包好烧鸡,递给叶阿林道:“这位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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