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点击/收藏到桌面
胨窃谝黄鹉谛睦镒苁腔岫嘁恍┌材N抟赡鞘俏倚愿竦囊恢肿洹H说男愿瘢斐傻牟糠终级嗍窃诤筇斓纳钪校涫祷故怯幸恍┪⒚畹淖涞摹D侵肿浠蚝没蚧担侨词悄阃暾愿竦奶逑帧W苑⑾帜且坏阒螅曳⑾治以僖膊慌懦夂投嘁恍┡⒆哟粼谝黄穑掖粼谝黄鸬氖焙颍乙不岢⑹宰湃谌肽歉餮幕独帧?br />
所以在听见张璐的话以后,我也回敬了一句玩笑话,“那就算了吧,现在要是让你们走了,那回去之后我还不得被他们撕成碎片呀?”
“嘿嘿,璞子就是又自知之明,我最爱你了!”肖聪敏那厮听见我的话之后,故意将声音调的娇嗲嗲地。
“行了,你别发浪了,人家璞子已经名草有主,就你那怂样,别说你是个男人,就算你去做个变性手术他也不会看上你的。”听见肖聪敏装样的声音,郑可毫不留情的抨击到。
其实无论是从长相、身世还是自身的能力,郑可不输于我们之间的任何一个人,换个说法的话,他可能还是我们之中综合得分最高的。而且学校里追求他的女孩大有人在,但是他好像对学习比对女孩的兴趣要大的多,所以对于那些对他示以好感的女孩他从来就持着不屑一顾的表情。但是对于男女之间的那点事情,他却常常有能整出一些精辟的见解,所以郑可是我们之中绝对的怪胎。
“就是啊,肖聪敏,你那点‘小聪明’在这里不够用。你没瞅见璞子身边坐谁啊?小心她把你撕了。哦,你还要防着你身边的那位哟,也要小心打翻醋缸子。哈哈哈!”
“火上浇油”与“落井下石”一样,都能给人带来刺激的欢笑,那天的饭桌上,肖聪敏因为一句“发浪”的话变成了众矢之的,一时间不管是男的还是女的,大家的唾沫星子全部都飞到了肖聪敏的身上。
十六七岁略懂人事,比起十二三岁少了一丝青涩,比起二十岁、三十岁又多了一些无畏。无论是什么样的言语,无论是什么态度,都会少了一份责任,多了一些无忌的洒脱。无数年以后,我们真正的成熟了,再回过头去看那一段生活,竟然都不会去纠正在那段日子里所犯下的一些错误。心里想着,如果时光倒流再让我们走一遭那样的岁月,我们依旧还会去继续那种无惧和叛逆的人生。
“好了,好了,你们不饿啊?菜都凉了,一群笨蛋,吃完饭再继续你们那无聊的战斗吧!”无论何时,邱瑾总会是我们之间最先冷静下来的人。不管是悲伤或者快乐,她都会是拿捏“度”的那个人。见众人一时间沉浸在攻击肖聪敏的快乐之中不可自拔,邱瑾再一次表现出了她的冷静,她将手中的筷子不停的敲在面前的小瓷碗上。
那只小瓷碗甚是乖巧,在邱瑾的敲打下竟然没有觉得委屈,相反的却唱出了一支清脆的歌,“叮叮当,叮叮当——”
“都闭嘴,嫂子发话了!”
第五十三章 一句不经意的话
第五十三章一句不经意的话
我们在开玩笑的时候,总会把持一个尺度。因为朋友间适当的玩笑可以增进感情,但是如果过了,那么那份酷似牢不可破的友谊便会瞬间变得脆弱。这世间其实是没有亘古不变的感情的,所谓的“友谊堡垒”基本上都是自欺欺人的说法。所以我们在玩笑的时候需要把持一个度,当到达度的极限的时候,我们就需要寻找一个过度的阶梯,因为我们需要尽量把那个玩笑与现实的过度做的自然,那样才有助与感情的培育。就像吃完饭后我们总要慢走几分钟,俗称“晕饭”,而友谊在经过玩笑之后,也是需要“晕”的。
邱瑾的冷静发挥,成了我们过度的最好的桥梁。所以邱瑾发话以后,佟勇顺势说了一句“都闭嘴,嫂子发话了,吃饭!”
看似简单的一句话,却是将我们所有人的注意力都从肖聪敏身上移开,然后落到邱瑾的身上。那种过度,无疑是最自然的。
“呀,这红烧肉看起来真不错呢,色泽鲜艳,肥瘦均匀,来,嫂子,吃一块先!”邱瑾还在有一下没一下的敲着面前的小瓷碗,对面的陈龙已经站起身,嬉皮笑脸的将一块红烧肉夹在了她的碗里。
判断朋友之间的感情究竟到了什么程度,“默契”无疑是最好的判别方法。而所谓的默契其实就是对彼此意图的领会。那天饭局上的人,虽然认识的时间大多都在半年不到,但是彼此之间的那种默契却已经到了空前绝后的程度。
邱瑾的话是过度的阶梯,佟勇的话是过度的结果,那么陈龙的动作无疑开辟了过度后的另一种感情的培育方式。
“咿——呀——,谁让你给我夹的,我自己有手。”那块红烧肉落进碗里的时候,邱瑾终于停止了自己的动作,“再说了,谁告诉你我要吃红烧肉的!”
邱瑾没好气的瞪着还没来得及收回去的那只手,一张小嘴翘的老高。
“哟,陈龙,拍马屁股上了吧!”佟勇的女朋友见到陈龙的尴尬,见缝插针的说到,“你不知道是个女孩子有九个半都是不吃肥肉的呀?我都没弄明白,平常你都是怎么关心张璐的。你也太逊了吧!”
虽然古人说过,“吃不言,寝不语”,但古人毕竟是古人,就算找个近一点的古坟挖起来那也只剩一具枯骨。古董大多都是被摆在陈列室的,用在现实生活中的几乎没有。所以二十一世纪里,推陈出新才是硬道理。所以,古人之训,那是用在教化上的,而快乐不需要教化。所以,陈龙的那一系列动作刚好又给了众人发挥的余地,话锋一转,陈龙迎来了漫天飞扬的唾沫星子。
“男人大多没一个好东西,牵扯到自己的时候什么都是细致的,但是在对待我们的时候,细致入微的关心久只会表现在那张嘴里,真正行动起来其实什么也没有。”
“对呀,男人永远都是说的好听,但是做的却是另一套。”
“你们也这样想哦,我也觉得是。就说李光明吧,他放月假的时候还说要提前一天去接我,结果我等到开校那天也没有见到他的人影。知道怎么了不?他说他忘记了!”
“哎,佟勇也是呢,他早上还说中午去城里给我买村上的那本《那威的森林》,结果却害我空欢喜一场。”
“反正就是不能相信他们。”
、、、、、、
都说女人的想象力是无限丰富的,以前说什么我也不信,但是那天我信了。陈龙的那一系列动作之后,不止他一个人成了被攻击的对象,在坐的几个大男生全都感受到了那些女人唾沫的攻击力。
“你个衰鬼,夹什么不好,非得夹一块红烧肉。”女人们大声的谴责着男人所犯下的罪行,而男人们却只能闷头摆弄着手中的筷子。那双双筷子像是遇到自己的杀父仇人一样,愤愤的蹂躏着碗中的饭粒。同时,几个男人将仇恨的目光都聚向了陈龙。嘴里不停的埋怨着,但是声音又不敢大了,生怕搅了几个女人的兴致。
“靠,我喜欢吃红烧肉嘛。”
“你猪脑子呀,你喜欢别人也都喜欢了?那你还喜欢站着撒尿呢,人家也喜欢?”
“妈的,都是你那双猪手,告诉你,要是一会我挨骂的话,我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我中午本来就记着要帮她买书的,结果也是因为你、、、、、、你就是一个灾星。谁遇见你谁倒霉。”
、、、、、、
女人们抨击男人,而男人之间却内讧开了。一时间,餐桌上,饭菜反倒成了次要的。几乎所有人都忘记了到那里是为了填饱肚子。
饭桌上,尚能保持镇定的似乎就只剩下我与郑可两个人。就连邱瑾也不明就已的与众人搅和在了一起。
我因为本身就重伤未愈,所以不必担心众人会将残酷的战火烧向我。而郑可之所以还能够气定神闲的坐看终生之相,那是因为他根本还没有加入到男人与女人之间的战争的打算。
“哎,璞子,你说他们这样有劲么?”郑可趁着众人混战的时候,大口大口往嘴里塞着各种食物,那几年,那种无人抢食的机会还真的是少之又少,郑可充分的抓住了一次机会。
“他们这不是自己找罪受么?”郑可抹一抹嘴上的油星,将筷子又伸出去了。
“你不会明白的,男人与女人之间的战争由来已久。千百年都是这么过来的。不是有那么一句话么?打是亲骂是爱,男女之间的感情好像就是在不断的争吵中慢慢建立和强化起来的吧。”其实那时候我对于男女之间的感情也有如一张白纸,但是因为亲眼见证过不少男女之间发生的点滴,所以感慨仍旧不少。
“好像也是那么回事哦,我从小也老见我爸妈吵架,但是他们现在仍旧恩爱。”我的话似乎触动了郑可,他放下手中的筷子,若有所思的说到,“看来男人和女人之间还真的是很奇妙呢。”
“呵呵,发骚了吧。怎么样,要不要哥们帮你物色一个?”在老家生活的那几年时间,我的朋友始终都只是一开始交往的那几个。而在那几个里面,我最乐意亲近的还是郑可,因为总能从他身上觉出一种纯真。直至最后分离的时候,我们早已经过了十八岁,所有人都开始转变,但是郑可却始终保留着那份纯真。
“且,算了吧。我还是一个人逍遥一阵子先。要是弄个安静点的女人还好,但是一不小心整了个像乌鸦一般的,整天在耳边聒噪,那就玩完了。”郑可在学习以外表现出来的沉思总是不会超过三秒,他很快被我的调侃拉了回来,满脸堆笑的说到。手中的筷子再一次瞄准一个方向。
“看来你才真的是有上少林的天赋。”
看着郑可那五毒不侵的样子,我略作感慨,但是他并没有再回应我的话,不知道是没有听见还是听见了懒得回应,反正之后他再没有说话,只一门心思的瞅准了饭桌上的饭菜。
那天的饭局除了郑可,其余的人几乎都是半空着肚子离开的。事情发展成那样,吃饱喝足已经不是众人所追求的目标。大家所沉浸的其实是那一种氛围。那天事情的演变的有些出人意料,但是结局却是好的,在那一场侵占与守卫的战役中,彼此之间的感情无疑更近了。
我们一直在餐厅里纠缠了近两个小时,快到两点的时候。两个阵营的人终于鸣金收兵。
下午上课的时间是两点半,所以出了餐厅之后我们便直接奔着教室而去。
搀扶我的换做了邱瑾和佟勇。本来陈龙想要换下邱瑾的,但是邱瑾死活不干。
于是,邱瑾的反应又成了众人讨论的话题。
“嫂子,我说你这么巴心巴肝的照顾着璞子,是不是铁定以后嫁他了?”陈龙放在我腋下的手被邱瑾甩开之后,脸上露出一副酸死人不偿命的贱笑。
“陈龙,你不说话没人拿你当哑巴!”
“哟,嫂子生气了?算了,那我问璞子吧。”陈龙丝毫没有理会邱瑾的温怒,他一溜儿小碎步跑到我们的前面,“哎,璞子,嫂子这样的女人现在可是很难找的哟,我看你们高中毕业之后还是赶紧把事情办了得了,省得以后被别人撬了墙角。”
“怎么,你是不是有心要撬一下墙角啊?”虽然那时候我根本就没有和邱瑾确立恋爱关系,但是在所有人眼中,邱瑾已经是我吴璞的女人。我估计就是在邱瑾她自己的心中也是那么定位的。而在我心里却一直是模棱两可的状态,在邱瑾身上我找不到恋爱的感觉,但是我又习惯于邱瑾给我的关心。
“我可没有那个能耐,像嫂子这样的冰雪美人,也只有你才能融化的了呀!”
陈龙拉着张璐的手朝前跑去了,远远的听见他大声的喊叫着,“老天不公平呀!”
我扭过头去看着邱瑾,她却也正好看着我,那眼眸里藏住了一汪清澈的溪水,深不见底。
我知道,那将又是一种升华。从此,那个女孩的身影将会长驻在我心中,虽然我不知道该怎样去给她定位。
第五十四章 寒假前的日子
第五十四章寒假前的日子
在众人的照顾下,我的伤势恢复的很快,临近放假的时候便已经好的七七八八。我告别了拐杖,走路已经与一般常人无二,只是依旧不能剧烈运动,甚至连跑步也会牵出剧烈的疼痛。
但是那样也足已经令我满意。因为那样我可以有更多的时间泡在练功房继续我的音乐。
爱好对于一个人来说会胜过一切,真正有所追求的人,从不会放弃自己的梦想。虽然那时候我根本就不知道我能够在音乐的道路上走出多远,但是我却一直坚定着那条路。对于我来说,我坚持的不是最终的结果,而是梦想的本身,我想要为了自己的理想去奋斗。
04年的春节来的很晚,一直到05年2月8日才是除夕。所以那一年我们的寒假来的也很晚,一直到05年一月中旬。
从我出院到放寒假,其实中间根本就没有一个月时间。但是我却把它当作了好几年来过,因为那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是我长那么大过的最开心的,也是最充实的。
因为受伤,所有人都给予了我关心。没有人因为我打架受伤而遗弃我,相反,大多数人却向我翘起了大拇指,因为我挑战的是肖家——那个在小县城曾不可一世的家族。
值得一提的是,肖家兄弟后来一直没有再回小县城,因为他们已然成了丧家之犬。虽然小城警方撤销了通缉令,但是肖家兄弟却明白他们曾经得罪的人太多,他们在小县城的根已经被拔起,那么也就是说他们的春天永久的过去了。
我从金哥那里得知,他的两枪刚好打在了肖龙和肖虎的腿筋上,肖龙和肖虎注定后半生不能再挺直了腰走路。连一向引以为傲的身子骨都被毁了,他们当然也没有再混下去的依靠。所以在肖龙和肖虎出院以后,肖豹带着他们直接去了绵阳,在那里买房定居了。
肖康健和肖雪依旧在学校里学习。肖康健一直坚持到高考结束,但是肖雪在04年春节以后便再也没有回到学校。当然那是后面的故事。
春节前还没放假的那段时间里,我偶尔也会在学校里碰见肖雪和肖康健。肖雪仿佛从悲痛中彻底的醒转过来了,遇上的时候,她总会给我一个甜美的微笑,然后离开。但是肖康健见到我,却像是老鼠见到猫一样,那种仓惶的样子我总觉得好笑。后来我才知道,原来肖家被毁的那一夜他刚好在肖龙的场子里,金哥那帮人的残虐在他心上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迹。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肖康健他将那种残虐加载在了我的身上,于是那便成就了他见我时的状态。
我与肖家人命中注定是有交集的,而且那交集是扭曲着的。所以我会在肖家人手中吃瘪,肖家人也才会因为我的存在而被覆灭。但是我本属于那种没心没肺之人,所以即使那件事情在我的心上留下了痕迹,不过很快,那种痕迹便被封藏了,只是偶尔会在某个夜间不经意的出现在梦里。
我很快恢复的不止是身上的伤势,同时心里的伤势也快速的愈合着。我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练功房。
罗悦每天会花很多的时间陪着我。
从一开始,我就觉得罗悦对于每个人来说都像是一个谜团一样。她总是一个人,没有朋友,甚至都没有一个亲人到学校去看过她。她更多的时间都是出入在教室与单身宿舍之间。不见她跟别的女老师一样,彼此间家长里短的闲聊,更不见她与某个单身男性老师花前月下,她的身影在校园里总是显得落寞。
我想,如若不是我和邱瑾的介入,估计罗悦会终老在教室与单身宿舍的那段路途之上。
我和邱瑾不止一次的谈论罗悦,也不止一次的尝试走进她的内心里去辨析那里的构造。可惜,我们失败了。在罗悦教导我们的时间里,我们与她的联系就只局限于那各样的音线之上,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罗悦一开始给我们的是一个谜,到最后仍旧是一个谜,从没有改变过。
但是不能否认的是,在音乐的道路上,她却是给我启发最多的一个人。很小的时候接触音乐,我根本就没有想过为什么,似乎是血脉里就有着那一股冲动。后来稍大一点,在父亲的阻力中,我找到了一丝动力,那就是我不能屈服在父亲的“淫威”之下。
但是在内心里,我却一直在寻找一个合适的让自己坚持的理由。
而那个理由是在罗悦身上找到的。罗悦说,人都是有梦想的,不管你的梦想距离现实有多远,但是你都要坚持走下去,因为只有那一份坚持才能让你找到与世界的联系,才能找到快乐。
所以,出院后的那一段时间,我整日整日的泡在练功房里,其实就因为我找到了支撑我坚持的理由。而且我乐意看到那个面色有些惨白的娇小的女老师。
距离大城市太远,在那个信息相对封闭的小城,似乎什么事情都显得后知后觉。刀郎02年便已经红遍了祖国的大江南北,一曲《2002年的第一场雪》让无数人认识了那个粗犷又不失细腻的声音。但是在小城里,刀郎的流行整整晚了两年。
高中学校上课之前都有唱歌的习惯,我们学校也不例外,而且课前歌声还被列为了班风建设的重点之一。从上课前的那几分钟每个教室里传出的歌声,人们就可以很轻易地知道当下被学生们谈论的最多的明星是谁。虽然我一直都不认为刀郎够得上星级的标准,我一直认为他就是一个平民歌手,是凭着个人实力唱出梦想的音乐人的表率,但是那一年,刀郎却真的在我们大多数人的心灵上占据了位置。
早在02年,刀郎出第一首单曲的时候我便已经知晓了那个从川音退学只身前往新疆寻找梦想的大男生,但是我没有被感动过。可是04年,当学校里每个班级都在课前疯狂的唱他的歌时,我却深深的被那些歌里面所描述的豪迈草原风情给吸引住了,我不可自拔的恋上了刀郎的歌。
而且我最爱的竟然就是曾经没有被感动过的那首《2002年的第一场雪》。
人其实是很奇怪的群居动物,如若你一直生活在一个孤岛上,或许还能够一直保持自己的个性,但是只要离开孤岛趟过那一片汪洋来到大世界,你的个性便会慢慢的被潜移默化,直至消失不见。
我反省过,我之所以会如小城一样后知后觉,在两年以后才会对刀郎显出热衷,其实就是因为我远离了属于自己的孤岛。
人若对某个人产生了喜欢的情绪之后,常常会不经意的去关注那人的一举一动,举手投足之间也会刻意的去模仿一些那人的韵味。那些模仿全都在不经意中就完成了,当你发现的时候,你只会安慰自己:原来那些动作是那般的适合自己,似乎更能突显自己的个性。
我也一样,那一年加入到刀郎的粉丝团以后,我竟然会常常不经意的哼起那一首首草原风情的情歌。
放假前泡在练功房的那一段时间,我几乎都是练习刀郎的歌曲。我不觉得有哪怕一丁点的不适,我深深的陶醉在那些曲子里面,乐在其中。刚开始的时候,罗悦只是静静的在一旁抚着一把吉他,偶尔会纠正我和邱瑾的发音。
那种状态持续了很久,一直到放假前一周的时候。
那天中午我很快地扒完碗里的饭,然后快步向练功房走去。到练功房的时候邱瑾已经到了,罗悦正在纠正她弹键盘的手势。从我带邱瑾走入音乐开始,她便义无反顾的选择了键盘作为自己的第一乐器。我认识的玩音乐的女性键盘手很少,大多数人都认为键盘就像是重金属音乐一样,那是男人们的消遣。女生就应该像“女子十二乐坊”一样,玩点民族乐器,(其实“女子十二乐坊”的乐器也并不都是纯民族的)。然而邱瑾是个例外。对于她的选择,罗悦给予了肯定的评价,因为罗悦有一个人生信条是——男人能够做到的事情,女人一样能够做到。我记得那是一个很有名的女强人的话,而且那句话还有后续,那便是:女人能够做到一些事情,男人却不一定能够做到,比如生孩子。记得在某个地方看到那句话的时候我还反驳过,如果没有男人,那么让女人生孩子那也是扯淡。
我走过去拿起一把吉他,试音之后,找个座位坐下,很自然地便弹起了刀郎的曲子。其实我的音色与刀郎的相差十万八千里,完全是两种格调,但是那一阵疯狂的练习刀郎的曲子之后,我竟然生出了一种错觉,我的声音在不断的模仿中似乎正慢慢的变得低沉。就像很多模仿阿杜和杨坤唱歌的人说,只要在大冬天冲个冷水澡,就算不“阿杜”也会变得“阿杜”一样,我拼命的挤压自己的声带,刻意的要塑造出刀郎的感觉。其实无形中只是让自己的声带变形了而已。但是我没有意识到那些,我只是窃喜自己的努力见到了成效。我完全没有去预计那样做的后果。
但是罗悦却注意到了,所以那天在我又唱起刀郎的歌时,她发火了。
我从来没有想过像罗悦那般看起来娇小的女人,发起火来却有如山崩地裂,风啸海哭。
我一首歌的首句都还没来得及唱上去,那边罗悦的呵斥却已经到了,“停!”她将左手狠狠的砸在键盘上,那弱小的键盘没能禁受住那般巨大的压力,“嗡”的一声叫开了。
我扭过头去,罗悦的脸像是暴风雨时的天空一样,黑压压的不见一点亮光。我有些怜惜的看向邱瑾,心里还想着小丫头也太不争气了,竟然惹得那么温柔的女老师发火。
看到我递过去的怜惜目光,邱瑾显得很配合。她的脸上满是委屈,却也有很多的茫然,似是一点也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会惹得老师发那么大的火。
我正和邱瑾不断的交换眼神探讨着,却不想罗悦走到了我的面前,“你觉得这么唱很有劲,是吗?”
罗悦的两道目光犀利的射到我的脸上,我只觉得脸颊上一阵火辣辣的痛传遍全身。敢情她的怒气是我激起来的呢,可是我也茫然的很,我是那里惹到她了啊?那时候我还没有意识到模仿刀郎给声带带来的损伤,所以见到罗悦的怒气,我只是一脸茫然的看着她。
“你的声色是什么样的,刀郎的声色又是什么样的,你认真的比对过吗?你学音乐是为了什么,难道就是为了去效仿别人的路?你长脑子都不会想问题的么?”
“罗老师,我——”听到罗悦的教训,我仍旧没能明白自己错在那里。那一阵子我基本上每天都是那样做的,而她似乎并没有说有什么不妥,所以当她突然发怒说出那些话的时候,我只认为她本身的心情就不佳。
“刀郎的声色属于比较粗犷的那一种,我的音色比较圆润、清脆。这有什么问题吗?”我丝毫没有意识到问题的所在,所以一老一实的回答了罗悦的话。
我的心里甚至还有一些不满,因为从学音乐的时候开始,我便学会了去分析自己与别人在音色上的差别。因为人的音色是先天的,所以唱歌的时候择歌很重要,什么样的音色适合什么样的歌,与唱出的韵味是有联系的。很小的时候我便学会了那些,而至于我会去模仿刀郎那是因为我觉得我能够做到那样的过度。所以在面对罗悦的怒气时,我的心里有了不满,因为她质疑的是我对于音乐的理解。
“你既然都知道了各自的特点,那为什么还要刻意的去模仿?难道你真固执的以为你能够完成那样的过度?你脑子里面装的是什么,豆渣?一个人的先天条件是说改变就能改变的么?就算不说这些改变,难道你就想一辈子只做个模仿者,你没有想过做出自己的音乐风格?我告诉你,就你这样,一辈子也别想在音乐上能够做出什么成绩、、、、、、、”
那天罗悦足足骂了我一个多小时,直把邱瑾惊的口瞪目呆,她一直保持着一个姿势站在键盘前面,怯怯看着我们。她有意上前劝慰,可是却不知道能够说些什么,因为谁都不会想到如罗悦那样娇小的女人也会有那样强大的爆发力。
奇怪的是,面对罗悦的责骂,那天我竟然表现的异常乖巧。过后回忆的时候我仍觉得不可思议,如若换做别人,我想即使是我做错,我也早已经爆发了,可是那天我没有,我一直安静的听完罗悦的责骂,甚至还很深刻的认了错。好几年后,我再回过头去看那一幕,才发现,那始终是我生命里的唯一,就连以后跟在罗悦身边学习的时间里,那种情景也再没有出现过。而那天的情景其实也是罗悦给予我们的一种印记,也是我该捕捉到的一种讯号,但是我却都错过了,就像错过小鱼曾留给我的种种讯号一样,我让一些很重要的东西飘走了,了无痕迹。
那次罗悦很细致的跟我分析了模仿的利弊,最后还帮助我确定了自己的发展路线。那以后的练习里,罗悦将她自己写的所有曲子全部拿给了我。
撇开一些音乐大神,罗悦其实是我见过的最有才华的音乐人,虽然一直到最后我都没能弄明白一个有着那般才华的音乐人为何会窝在一个小县城去教书,但是我却知道正因为见到那样的罗悦,所以才成就了我的音乐梦想。
第五十五章 肖聪敏失恋了
第五十五章肖聪敏失恋了
罗悦的曲子很柔美,每一首曲子都像是一条潺潺而流的小溪,没有大起大落,但就是那种一如既往的平缓,却让人觉得无限留恋,听起来总是让人心如明镜。
那以后,我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罗悦的曲子上,在她的指导下也慢慢的尝试自己谱曲。渐渐的我对音乐的理解又上了一个台阶。可以说,04年春节前的那一个月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个时间段。我学会了很多,学会的东西不止局限于音乐,在性格上我的改变也不可同日而语。
罗悦在我生命里的出现,成就了我最留恋也最遗憾的一段记忆。其实那一阵,罗悦正经历着人生的低谷。但是仍我和邱瑾百般探索,都没能把关切的情绪探进罗悦的内心。虽然过后再去回忆那段生活,我看到了罗悦不经意流露出来的诸多暗示,可是在当时,我真的没能找到那些丝丝缕缕。
所以,在与罗悦的相处中,我的留恋与遗憾是并存着的。在后来罗悦离开时留给我和邱瑾的信里,她写了一段很重要的话,那段话一样让我觉得留恋和遗憾。
除了泡在练功房的时间,那一阵,其他时候我都和大多数同学一样,保持着三点一线的生活,教室,寝室,厕所。郑可还是很努力的在“火箭班”打拼着,如农田里的伯伯们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不到晚上十一点是见不到他的人影的。而就是十一点见到他的人影时,也难得说上两句话,他总是拖着疲惫的身子倒床便睡,三分钟绝对能够听见他的呼噜声。而另外几个人也少见踪迹,他们归寝的时间与郑可总是相差无几,所不同的是,他们回来的时候更多的是兴奋,陪着各自的女人你亲我哝,没有不兴奋的道理。
那一个月里,再没有在夜半上过阳台,因为出院的时候邱爸叮嘱过,我不能见烟见酒。寝室里的那几个家伙倒也还算识相,知道我不是强自制力的人,所以那一个月里都不把烟酒带到寝室里,就算实在憋不住了也只是到外面找个地方仓促的过一下瘾。
那样的状态一直坚持了很久。一直到放假前一周,也就是我挨罗悦批斗的那一天。
那天罗悦责骂我过后,,她让我好好反思一下那一阵的作为,然后掉头便走了,只留下我和邱瑾相视望着,手足无措。
那天是周六,学校从周六下午之后便不会上课,校内放假,一直到第二天晚自习。邱瑾因为要去医院帮我拿下一周的药,在罗悦走后不久也回家去了。于是,诺大一个练功房便只留下我一个人。受着一间大房子,我胡乱的拨弄几下琴弦,竟发现也再没有练习下去的心情,于是一个人悠嗒悠嗒往寝室走去。
我暗自思索着该找点什么样的事情疏解一下郁闷的心情,到寝室楼下的时候骤然想起该去买一包烟,或许在那缭绕的烟雾中自己可以变得沉静一些。可是扭头看了看还有那么一大段路,我退却了,本来心情就够郁闷了,如果再因为路走多了牵扯出肉体的疼痛那就更不爽了。所以上楼的时候我只是不断的埋怨着自己的后知后觉。
在楼梯上每迈出一步,我便低声嘟囔一声“该不该给他们打电话让他们给我弄包烟啊?”我心里打定主意,一路走上去,数楼梯的阶数,如果是单数,那么我就打电话。
结果到六楼我郁闷了,宿舍楼一层的台阶刚好是十四阶,数上六楼刚好八十四阶,双数。也是到后来才知道,其实所有楼里的台阶都是双数的。我暗暗诅咒自己的那张臭嘴,同时也准备认命,看来老天是不想我那根幼小的苗苗被尼古丁残害呀。
我做好了认命回寝室面壁四顾的准备,大步朝寝室门走去,却不想还差一步的时候,却闻到了很浓烈的烟味从寝室的门缝里挤了出来。
平常时候,那个时间段寝室里是不会有人的。郑可在教室里学习,剩下那四个家伙会去泡妞。所以寝室里应该不会有人抽烟,再说了,,那一阵也没有人在寝室里抽过烟。所以,闻到那股浓烈的烟味时,我心里第一个反应,遭了,寝室里着火了。
在遇到突发事件的时候,性格再沉稳的人通常也都会显出短暂的惊慌失措。我的性格并不沉稳,所以我遇事时的惊慌跟一般人无二。
我惊慌的四下张望,楼道里空无一人,甚至连一点声响也没有。“妈的,人都死哪里去了?快来人啦,着火了!”我太过于惊慌,以至于口不择言。
寝室门外面就有一个防火栓,曾经打开看过,里面有一个干粉灭火器。于是我一边叫喊着,一边打开消防栓。
左手提着灭火器,右手掏出钥匙,走到门边的瞬间,我甚至都做好了向赖宁同志看齐的准备。那一刻,我内心里骤然泛起一股难以言状的豪情。我有些沾沾自喜,想不到有生之年我也能有成为英雄的一天。那时候心里的惊慌竟然没有进一步进化成惶恐,相反的它抵消了罗悦留给我的郁闷,继而转换成了一种不能言状的情绪。那种感觉很奇妙,似乎膀胱有细微的战栗,但不是出于恐惧。
到这里,相信大家已经猜到了,我空欢喜了一场。在生活中英雄哪有那么好当啊?就像从小就听别人讲在哪里哪里遇到扒手一样,于是我总是去那些人口中的地方逛荡着,我渴望能够见到那些可恶的扒手,然后让我学的功夫正义一次。可惜,我逛了很多次,愣是不知道扒手长什么样。所以英雄的诞生也是需要机遇的。而我,上帝在计划让我来到世界的时候,根本就没有让我成为英雄的打算。那天,只不过是我一厢情愿的臆想而已。
正当我准备将钥匙塞进钥匙孔的时候,寝室门却“咯吱”一声打开了,李光明和陈龙先后鱼贯而出,“着火了,哪里?哪里?”
“璞子,哪里着火了?”李光明看到我手里提的灭火器,他忙问到。
“靠,怎么你们在寝室里呀?”看着那两个家伙一脸的焦急,我心里一阵添堵,妈的,敢情我在意淫呢?我没有理会李光明和陈龙的追问,自顾自的将灭火器放回消防栓里,然后转身进了寝室。
李光明和陈龙紧跟在我的身后进到寝室里。看他俩进了寝室,佟勇问到,“光明,是不是又是那个衰鬼抽烟把被子点着了啊?”
“火星都没见着,出去只见着璞子拿个灭火器准备开门。”李光明瘪瘪嘴说到。
“靠,璞子,你不是吧,也学会整冷笑话了?不过这个笑话可不好笑。”听见李光明的话,佟勇将目光投向我,“你可千万别学‘狼来了’里面的那个小孩呀。”
“你才狼小孩呢?”本来我还欣喜郁闷的心情可以转化为英雄气概,可惜那却只是雾中昙花,一闪即逝。我的心里有些窝火,所以听见佟勇的话后没好气的回了一句。
我没等佟勇回应便又说到:“诶,我说也奇怪了,你们几个淫人今天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啊?”
“嘘——”陈龙将一根手指放在嘴边,眼睛不断的向我眨着。
“你尿急呀?不会郑可还在厕所吧?”我环顾了一下寝室,除却郑可,其余几人都在,而且明显的屋里的气氛有些怪异。所以我并没有去分析陈龙的动作包含了什么意思。
“别说话,看那里。”陈龙见我没有领会到他的意图,慌忙补充到。
我顺着他的眼光看过去,总算是找到了怪异气氛的源头。只见肖聪敏像是一只斗败的公鸡一样,垂头丧气的正坐在阳台上猛嘬着手中的香烟,缭绕的烟雾将他团团围在了中间。我终于明白,原来从寝室门缝里挤出去的烟雾是从他那里飘出去的。
“他怎么了?”我坐到佟勇的身边,抓起他枕头上的烟盒。
“失恋!”佟勇给了我简短的两个字。
“失恋?靠,不是吧。前几天不还兴高采烈的说跟刘菲菲进展的怎么样了怎么样了的。今天怎么就、、、、、、、诶,给个火!”我从烟盒里掏出一根烟放到嘴边。
“什么火,邱瑾老爸说了你不能抽烟。”佟勇一把将我嘴上的烟撩了过去,然后掏出打火机点着。
“屁话,没什么不能的,给我!”
那一阵着实憋的有些慌,虽然知道佟勇是为了我好,但是我仍然禁不住诱惑。我暗自给自己找着理由,“抽一根又不会死人。”
“邱瑾爸说了不能就是不能,别废话了,还是想想怎么安慰‘小聪明’吧。”佟勇像是要故意勾引我一样,他猛的嘬一口烟,然后吐出一个圆圆的烟圈。
“璞子,不能抽就别抽。我们答应过邱瑾要看着你的,要是被她发现了,那我们也玩完,别为难我们,啊!”
一旁的陈龙和李光明相继从烟盒里拿出烟,点着,然后开始暴虐的吸了起来。
“妈的,你们都是一群怂人,太淫荡了。”看着他们嘴边不断的冒出乳白色烟雾,我的心里像藏了三五只小猫一样,那锋利的爪子抓出来的痕迹让我痒到了骨子里面。
“妈的,不抽就不抽,那说说肖聪敏的事总可以吧!”我给他们几人一人翻过去一个白眼。
“哎——”
他们没有理会我的白眼,只是不约而同的将目光移向了阳台,然后看着那个裹着烟雾里的落寞身影深深的叹了一口气。
在三人杂乱的讲述中,我总算明白了事情的原委。其实结果一句话就可以概括的,但是那些家伙愣是你一言我一语的瞎诌老半天。原来肖聪敏的女朋友,那个叫刘菲菲的女孩深陷网聊不可自拔,竟然在两天前偷偷从学校溜出去,跑到湖南见网友去了。
“靠,我以为什么事呢。不就是出去会网友嘛?又不是不回来。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听完讲述,我不禁责怪起那些家伙小题大做。那样的事情我以前见的多了,上网的人大多会对聊友存着幻想,总想着要去揭开那层神秘的面纱。那在曾经我生活的环境里不是什么秘密,我觉得不值得大惊小怪。
“你是不是人啊?这还不是问题,那什么才是问题?”见我有些不以为然的神情,那三个家伙竟然同时叫开了。
陈龙丢给我一个信封。“诺,看这个!”
我接在手里,“什么呀?”
“刘菲菲留给‘小聪明’的信,看完了再说值得不值得大惊小怪。”
信是用一张粉红色的信纸写的,不过摊开信纸我就发现了问题。信纸页面上有着一颗大大的心,不过是破碎的,看来是经过专门挑选出来的。那也就是说,刘菲菲在前往湖南会网友之前就已经打定注意要断了肖聪敏的念想,所以她还选用了红色的笔书写那封信的内容。在足球场上,红牌代表罚下场,而在情人之间,红色的笔迹也代表罚下场的意思。
信的内容不短,洋洋洒洒的一大篇。从那封信可以看出,刘菲菲的文采还是相当不错的,她堆砌出了大量的华丽辞藻,不过所要表达的中心意思我却是在倒数第二段才看到的。
看完那一段,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佟勇他们把事情看的那么严重了,原来刘菲菲自始至终都没有喜欢过肖聪敏。那意味着什么?就是说肖 (精彩小说推荐:
)
( 我要皈依 http://www.xshubao22.com/4/44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