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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着呼呼烈风爬到了餐车上面,他终于发现开了个天窗透油烟。唐志不假思索进去了,于是陷入一片油烟当中。但是他不敢咳嗽,强忍着往里面爬。一直到找到夹板窗的位置,他才停下来。
这是餐车的厨房,厨师马上要下班了。唐志等了半个小时,等彻底没人了,他才打开窗户跳了下去。落地声音很大,但是他已经不害怕了。严酷的训练已经让他熟悉了面对这种黑暗。
接下来的事情就很简单了,唐志打开了反锁的门。这不会比他受训时候学会的撬锁难,根本不用什么力气。然后唐志在洗漱间清洗干净,整理一下衣服,想了想还是穿着比较好,这样查票的就不会为难自己,当然不会想到自己没有买票。
刚进车厢,见鬼,前面来一个穿制服的乘务员,心虚的唐志赶紧闪进一旁的厕所。
这是干什么呀?
厕所的景象让唐志十分的惊讶,门的背后用鲜血写着“SOS”,下水口也有一张女人用的护垫上面隐约着也有同样的标志,这是谁开玩笑,还有用护垫做求救的。
本能告诉唐志,这里有问题,捡起护垫闻了闻,一丝淡淡的香味和清新的腥味,门上的血迹也是同样的气味,昔日家中厕所就有母亲和小妹同样的物品气味,唐志纵然是傻子也多少知道一点,这是女人的经血写成的。
尽管他的心智还不够成熟,可还是找了个拐角蹲下,仔细想着这些事儿,他已经有了比较系统的特种兵军事素质,不是一个新兵蛋子。唐志装作不经意的在车厢中梭巡,果然在一个软卧的车厢发现一些端倪,这里有同样的气味,地上还有一张沾了灰尘的护垫,上面印着半个脚印。
唐志刚想大叫,又想起要是惊动了歹徒,很可能对受害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他转身离开寻找乘警帮忙。乘客的一张报纸飘落在他脚下,原来是乘客睡下掉落,唐志捡起报纸准备放在乘客的身边,报纸上的日期,赫然是当日当地的晚报。
坏了!明天就是第四天了,原来1号规定的是三天,要知道军队的时间观念十分的严格,比方说检查内务是五分钟,绝对会是五分钟的,而特种兵的时间观念更严格,因为时间就是死亡、胜利。
明天要是回不到部队,自己就是逃兵,这个念头闪过唐志的脑海。
一方可能是一个身处险境,祈求上天,孤立无援的女孩或者是女人,一方是军队铁的纪律。是继续,还是回部队,念头在唐志的脑海转了不知道多少圈,况且自己现在是套票上车的,真是愁杀人了。
他仿佛看到一个泪流满面的女孩,正在拼命而又徒劳的试图挣脱歹徒的魔爪,一双清澈的眼神,无助的看着唐志。
良心的不安让唐志作出自己的决定。
列车在一所大展停车,唐志装作下车的旅客,顺着车厢一一的查询。果然,软卧车厢的窗户有人在往外看他。他装着活动身体走过去,侧眼看见是个长发披肩的女孩,用一种害怕和乞求的眼神看他。女孩的手指在车窗上轻轻动,唐志清楚地看见,女孩在有雾气的窗户上写的是“SOS”,字体是一模一样,再看看女孩旁边全是男子,而且这些人气质、表情也不像亲属,他就明白了。
唐志没声张,又是踢腿伸腰转胳膊离开了。从人群当中挤过去,找了个跟女孩对着的地方站着。车上站的人很多,所以他并不显眼。女孩的眼睛一直看着他,不敢说话。唐志也不做声,就是把自己的背包打开,好像随便看似的拿出了自己的军帽对着女孩,有意无意的将自己的军徽来回的拨弄。
女孩的眼泪在打转,但是旁边的几个男人一看她,她就低头了。
唐志把帽子放回去,自己合计着怎么办。
火车在下一个站点停靠,穿着素雅的女孩被几个男人夹着下车了,经过唐志的时候绝望地看了一眼。唐志也下车,看见女孩经过警察的时候慢了一下就被旁边的男人用裹着衣服的手推了一下。唐志明白里面有刀子之类的东西,当然不排除有枪的可能,他数了数,四个男人一个中年妇女。
唐志眼瞅着他们出站,因为唐志没票不能出站。于是快步跑到到车站围墙那里翻出去了,脚未落地,直接弹射出去,如同离弦之箭直奔出站口。出站的人很多所以那个女孩不可能马上出来,这个唐志还是有了解的。
果然跑到出站口远远看见女孩还在长长的人群队伍当中还没出来。女孩远远看见唐志眼睛又睁大了,现在已经是清晨,空气很好,唐志就大口深呼吸。
很快,他们检了票,夹持着女孩挤出人群,拦了一辆出租上了车,唐志当即招手打车,上了车他才想起自己身上分文没有,尽管他还有三千元没有动,也罢现在也顾不上那么多了,“跟上前面那辆车。”
前面的车七拐八扭到了一个僻静的小旅馆停住,唐志也让司机停车。他下车,司机拉住他:“喂!钱呢?”
“大哥!我记住你的车号了,过会我给你钱。”司机一听就急了,感情是碰上蹭车的无赖,说话的空当司机已经下了车直接就拽住唐志。
没钱,司机当然不让走,两人正在争执,前面的几个人回头了。
女孩也回头了。
那几个男人发现这个穿军装的小伙子在火车上出现过,脸色都变了以为是警察。他们急忙又打车要走,唐志见状急了,他不可能再打车跟啊?!
唐志一把推开司机,司机还想抓他,被他闪开,自己跌了一跤,司机起来就喊:“抢劫啊!抢劫啊!”
出租车司机都很抱团,听见这个前面那辆车也不走了。男人就催,司机一边解安全带一边就说:“等会,我先把这小子抓了再走。”
唐志冲上来,正好迎面是司机拦着他。他一着急抡了一下挎包,砸在司机脸上。司机抓住背包,唐志拽没拽开,就松开挎包直接给了司机一脚踢开了。司机抱着胸口呻吟,他这一脚可是特种兵战士唐志的一记正蹬!
那三个男人见状就拔出刀子,唐志也不多说话直接就打进去了。旁边的人看得眼花缭乱,唐志出拳和踢腿速度非常快,摆动之间,招招不离面门和身上的要害。这四个人哪儿是唐志的对手?要知道精英可是要同时迎战两个特种兵战士的徒手攻击,别说是这四个,就是加十倍也是白搭,结果都是一样。
几分钟,四个男人捂裆、捂脸、捂胸口倒在地上哼哼,唐志甩开他们飞身直接冲向那个中年妇女,一把揪过来就举起拳头。
“别!别打我!”中年妇女吓坏了,“我是她们家保姆!”
唐志看那个女孩。
那个女孩知道自己安全了,高喊:“就是她把我骗出来绑架的!她到我们家当保姆就是为了绑架我要钱!”
唐志咬咬牙,还是没打中年妇女,只是一把将她推到在地。中年妇女在倒地的一刹那,迅速从身上摸出一把精致的手枪对准了女孩!周围的群众都高叫着退后,女孩的脸色也白了尖叫一声。唐志毫不犹豫一个鱼跃前扑压在妇女拿枪的右手上随即就是一个有力的锁喉,妇女翻着白眼挣扎着还是扣动了扳机。
砰!
唐志不敢相信的捂着胸口,血汩汩的冒着,意识越来越淡薄,逐渐消失在一片黑暗之中,有个声音喊道:“你TJ了,就重生一会吧,人间是六十年一甲子,给你九十年,让你从头开始吧!”
唐志无语。
第二章百年身(1)
平行空间内的光绪三十年七月,即公元1904年七月。
中原某地的一处山岗。
这是一个青翠的山坡,山坡上草木葱绿,微风吹过,泛起阵阵绿浪。
草木上东倒西歪地躺着许多尸体,各式各样的旗帜遍地皆是,插在地上的,旗帜随风飘扬,倒在地上的,覆盖着尸体,尸体的穿戴也不一,有的穿戴写着‘勇’字灰布褂子,有的穿着新式军服,然而让人看不透的却是尸体有留着辫子,也有留着短发,样式怪模怪样的,战场上遗留的武器也花式繁多,英国的马梯尼、士乃德、法国的哈乞开司、德国的老毛瑟、美国的林明敦和黎意等等不一。
混合了泥土的血流在了地面上,变成暗红色的小溪流,随着红色溪流的流动,死亡的气息就弥漫在空气中。
爆豆一样的枪声唤醒了唐志的意识,闭着眼,没有起身,慢慢调整呼吸,清新的空气中夹着星星点点的火药味,有点呛人。
真舒服!意识活动,神经逐渐控制手指、脚、身体。。。。还好都在。
这是什么地方?我这是在哪里?
唐志的手摸索到湿漉漉的东西,摇摇头,睁开眼睛。
啊!血,一滩血迹。
血迹的是从一个留着辫子的人身体里流出来,女人?不像,这具留着辫子的身体身上穿着一件写着‘勇’字的衣服,纵然唐志迷糊,可也知道这绝对不是女人穿的。
女扮男装?
很快否定,因为不远处又是一具同样的尸体,旁边还有一支老式的步枪,唐志摇摇头,揉揉眼睛,这是拍电影吧?
血迹绝不是假的,这也太真了,目光游弋,到处都是这样的尸体,也有几具没有辫子的尸体,穿着打扮也不一样,影影绰绰好像衣服上也有字,像是‘新’字。
这又是‘勇’,又是‘新’,这让对历史一知半解的唐志,更加迷糊,这是谁跟谁打呀,看样子代表‘勇’字的一方是惨败,因为这一方的尸体最多。
一阵冷风吹过,唐志感觉到凉意。
我怎么这幅打扮?上身穿着一件带有‘勇’字的号衣,已经破烂不堪,下身灰不溜秋的裤子,也跟网差不多,脚上穿着露脚趾的布鞋,跟个叫花子一样。
我的军服?
我怎么在这?
我不是中枪了吗?
这里是什么地方呀?
一连串的问题,不间断的冒出,唐志一屁股坐在哪儿,傻了。
一阵枪炮声,惊醒了目瞪口呆的唐志,哪里打枪?唐志良好的军事素质,本能的扑到在地上,仔细一听,确实是炮声,枪声也很密集。
演习?
不对呀,枪声、炮声都不对呀,我军现在的兵器都是自动化,那里会有这样老太太喘气的一样的大炮,和老头撒尿一样的步枪。
哎呀!唐志一摸,半截烧焦的辫子粘在脖子上,火辣辣的。
我也有辫子?
这开玩笑,我什么时候留过辫子呀?
唐志这下有点明白了,一定有什么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对一定是这样!他浑身检查了一下,除了面貌不知道什么样,基本上都清楚了。
身体不是自己的,这是肯定的,第一,自己原先的身高是一米八五,现在约莫在一米七五到一米八零之间;第二,自己没有辫子,现在有半截;第三,这具身体健壮,但不强壮;第四,鸟有点过分;第五,。。。。第六。。。。。
总之这是一具有着唐志意识的新唐志的身体,只能这样下结论。
得找个人问问,到底是怎么回事。问人之前的保护好自己,先找点武器防身吧。
想到这里,唐志开始打扫战场,一番搜罗后,让他惊诧之后迷惑不已。
鸟枪、土炮、恩飞德前装、后装单发的铁坂开司,哈乞来斯步枪、水连珠步枪、大金钩步枪、毛瑟1888式步枪、毛瑟1898式步枪、德国自来德手枪、左轮等等,简直可以开一个小型的老式步枪展览馆了。
唐志看看这些就算是军事枪械博物馆也不一定齐全的枪械,就是拍电影的导演,也找不全这么真实的道具,自己到了一个新的环境是铁定的现实啦。
除了这些古董步枪,还有戒指、首饰、龙洋、鹰洋、银票等等也被唐志搜罗起来,顺手扒了一件马褂、一件皮袄、灯笼裤、一双马靴穿戴起来。
唐志挑选了一只六七成新的毛瑟1898式步枪(因为有子弹)和一把左轮以及一把单筒望远镜,又把那些龙洋之类的打个小包袱,夹在皮袄里,大步流星的朝着枪声响起的地方跑去。
翻过两座小山丘,举目瞭望,对面两军对垒,看不清衣服,也看不清脸,只看到黄呼呼的和灰土土的,不过能够看的出来,黄呼呼的一方明显压住灰土土的一方。
大约有十门左右法造七十五毫米山炮喘着气,老头撒尿一样的一发一发的打着炮,炮弹落地伴着惨叫扬起尘土,跟着残肢飞上半空,场面还挺大。
单筒望远镜移动,在灰土土的一方阵地边缘,两个人架着一个肥胖的家伙,连滚带爬的离开阵地,后面跟着一小队人,沿着唐志所在山丘下的道路奔跑。
唐志心道:这大概是指挥官临阵脱逃,这帮弟兄完了。正如他所料,指挥官的脱逃带动着士气降落,不少士兵效仿,黄呼呼的一方趁机发起冲锋,其中的一股沿着小路直奔胖子一路。
抄后路?指挥官够黑的,这是想包饺子呀。
兵败如山倒。
漫山遍野的灰土土的全是逃兵,肥胖的家伙跑三步,喘两步,怀里抱着木匣子跌跌撞撞的走不快,追兵很快的撵上,胖子挥手大声叫嚷着:“给我顶住,快,饭桶,给顶住!回去我给五块大洋,官升一级。”说完掉头就跑。
这老王八蛋,让人家卖命,给五块大洋,亏他说的出口。
众人边打边撤,等到了唐志身下山丘旁边,已经只剩下四五个人啦,后面却跟着十几个大兵,边吆喝着边开枪,险象环生。
救不救他?唐志心中打鼓,思虑再三,还是救他吧,反正自己也不知道现在这是什么地方,救了他,就可以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了。
唐志到了丘下刚蹲下,两个人搀着肥胖的家伙,带着四五个卫兵就到了跟前,后面追击的大兵的头目急了眼,大喊:“弟兄们,抓住那个胖子,赏大洋五十,打死一个赏大洋两块,活捉一个赏五块大洋!”
这小子比胖子出价高,真舍得。黄皮子军装大兵吃了老鼠药一样,嗷嗷叫着向上冲来。
唐志还在嘀咕呢,双方就战斗到了一起,胖子一方此时只剩下三个人,不到一会的功夫,胖子三人就被摁到在地,大兵头目看见胖子抱着木匣子,知道肯定有货,扔下步枪抢夺起来,两人就在原地死缠着,其他的大兵嘻嘻哈哈的看热闹,听口音好像南方湖北、江西等地。
“松手,松手,你给我松开吧你。”大兵头目抬起一脚将胖子踹倒,胖子死死地抱着不肯松手,木匣子没有锁住,蹦的一声开了,里面的东西散落一地。
“谁呀,长眼睛喘气呀——”散落的物件砸到一个大兵头上,大兵刚要发火,发现奥秘,失声道:“是金条!”瞬即抓在手里。
“别抢,那是我的,我的呀,我的金条!”胖子趴在地上,捶地嚎叫。
散落的金条被其他的大兵同时看到,大兵像见了血的苍蝇,翁的一声丢下手中的家伙争抢起来。
“姥姥的!”唐志骂了一声,跳起来就冲了过去。
黄皮子大兵都在忙乎抢金条,什么也不管了,连哨兵也加入抢金条的行列,谁也没有想到这时候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唐志一脚踢飞一名抢金条的大兵,一手抓起一个大兵砸到了另一个埋着头找金条的大兵,一名刚要抬头的大兵,被唐志提起一拳砸得满眼金星灿烂,有个惊醒点的大兵就地爬着过去拿枪,唐志一个窜跳过去,揪着后衣领,原地一旋,大兵像炮弹一样,直直的冲向前方将两名趴着抢金条的大兵,压倒在地。
大兵头目抢过木匣子,掉头就跑,准备独吞木匣子里金条,正面撞上唐志,被唐志一记正踢,一屁股墩在地上哼哼,唐志疾步上前下了他腰间的驳壳枪,一脚踹倒踩住,掏出左轮,“砰砰”朝天开了两枪。
枪声惊醒了其他士兵,他们扭头一看,一个穿戴的不伦不类的年轻后生一手拿着左轮、一手拿着驳壳枪,脚下踩着自己的头目,左轮的枪口冒着青烟,都楞了,无论是抢到金条的还是没有抢到的,全不出声了。
胖子的保镖趁机爬了起来,顺手抄起一支手枪,砰的一声就把刚才正捆绑他的士兵打了个阳光灿烂。
场面一下乱了套,有个胆大凶悍的士兵喊道:“他就一个人,弄死他。”
其他的大兵就地爬着去抓枪,唐志一看场面失控,左手大拇指挑开驳壳枪的机头,右手的左轮就开了火,喊叫的士兵,当先捂着胸口倒下,左右开弓‘砰砰砰’连脸射击,掀了几个抢先拣枪大兵的天灵盖。
白红相间的脑浆、鲜血冒着热气,将剩下的大兵镇住,哆嗦着不敢动弹。
唐志扫了一眼,大声道:“还有不想活的吗,就过去捡枪,看看是子弹硬还是脑袋瓜子硬,双手抱头原地蹲着!”
这时候,胖子的卫兵缓过神来,急忙将胖子搀扶起来,“我的金条,快,找回来,那是我的。”胖子扯着嗓子喊道。
什么叫死要钱,唐志今天算是见识了,这命都不保了,还惦记着他的金条,自己是不是救错了。
这有钱能使鬼推磨,大概胖子是准备留着上路用的吧。
第三章百年身(2)
胖子和他的卫兵将金条收拾完,“快,保护我走,你们也跟着。”胖子喊道。
这个胖子还真是就错了,自己这个救命恩人连个招呼都不打。
两个卫兵架着胖子当先跑出去了,剩下的那个穿戴有点像是北洋军的年轻军官,过来道:“大恩不言谢,我们也走吧。”
“这些人怎么办?”唐志用手枪点着大兵道,“现在顾不得他们了,后面就要追过来了,我们撤吧。”
“先把他们的枪收拾一下,扔了,要不一会就跟在后面,很麻烦的。”唐志眉头一皱,当先捡起一支步枪,随手就仍到远处的山沟里,“好吧,反正这条命是你救得,你说了算。”年轻军官跟着唐志将地上的枪支扔到山沟里。
“你们朝那个方向跑,跑慢了,子弹可不认人。”唐志端着双枪,指着旁边的方向,大声喊道,这帮大兵抱着头朝着唐志指的方向撒腿就跑。
“这位兄——大哥,你是什么人,家是那里的厄?”年轻军官觉得叫救命恩人是兄弟有些不妥,改了口。
唐志打量他一下,一米七左右,圆形脸,一身电影中北洋军阀的服饰,迟疑道:“你们是什么人?”
年轻军官操着一口苏北话:“在下是团部参谋杨玉堂,老家是淮安的,洪泽湖边上的,刚才的那是我们的团座,让你见笑了。你救了我们,不知道你怎么称呼呀。”
唐志不知道这具身体的名字,只好报原名,“我叫唐志,是山东人。”
年轻军官又问道:“看你刚才枪打得很好,在那里高就呀?”
“我——是被他们抓来的。”他根据前世的资料经验,当兵的一半都是抓来的壮丁组成,“弟兄们都死光了,就剩下我自己了。”说着唐志指指自己方才醒过来的方向。
“哦,那是武卫八师的阵地,你是八师的人?”杨玉堂看了看唐志指着的方向,问道。年轻军官高兴的说道:“这样,你就到我们团吧。”
“武卫八师?”唐志疑问道,看杨玉堂疑惑,“噢,是这样的,我是被大炮震晕了,记不起来了,武卫八师是谁的部队?”
“噢,这样,武卫八师是北洋系的,就是现在的直隶总督袁大人的部下,武卫八师是荣禄大人手下的武卫军扩编的,分成八个师,武卫一师到三师是朝廷的精锐,现在归袁大人管辖,三到八师是上一年局势紧张扩编的,这里面参差不齐,你可能就是——”
年轻军官的言外之意,你可能就是这样被抓了壮丁的。“我们这个团是原先是地方团练,后改成民防团,朝廷扩编军队,我们的团长就被收编了,团长使了银子要了个番号——直隶南路暂编独立团,平时驻防在驻马店,南方闹独立,搞什么五省连治的名堂,朝廷就动了大兵,前来镇压,我们团就成了先头团了,这不,打不过人家,就哗啦了。”
唐志更迷糊了,“那现在是那一年呢?”
“现在光绪三十年呀,朝廷推行新政的人称之为公元1904年,这也不记得了?”杨玉堂奇怪的看着唐志,心道:这都不记得了,看来震得不轻呀。
“别见怪,我现在脑子晕得很,啥都不记得了,以后你的给提个醒呀。”
“行呀,你是我的救命恩人,这点小事,那是没说的。”杨玉堂笑道。
短短的时间里,从杨玉堂的嘴里,掏出一个大概的情形,唐志也有了一个初步的印象。不过这是与历史不同的世界。
在这个世界里,变化很大。自中日甲午战争后,大清王朝失败,北洋舰队只剩虚名,大清王朝的掌权者慈禧太后发了上谕:“世有万古不变之常经,无一成不变之治法。穷变通久,见于大易。损易可知,著于论语。盖不易者三纲五常,昭然如日月之照世。而可变者令甲令乙,不妨如琴瑟之改弦。大抵法积则敝,法敝则更,要归于抢过利民。总之法令不更,陋习不破,欲求振作,当易更张。。。。。。”
自此开始了大清王朝虚有实名的大清宪政改革,改革的第一步是宣布立宪,颁布《钦定宪法大纲》、《议员法要领》、《选举法要领》等等,同时设立参政院和仪征院,颁布内阁制,任命内阁总理大臣以及各个部院大臣,宣布裁撤军机处等一些部门合成新的内阁,可内阁中满清皇族占了绝大多数,因而被称作“皇族内阁”,参政院和仪征院的议员也多是满蒙贵胄,八旗子弟和少量官员担任,实乃换汤不换药。
权利分配的不公平,大清王朝的**以及外强的干预,很快演变成朝堂上立宪派和守旧派的斗争,民间则演变成新派和旧派,新派剪发效仿西方,旧派也有剪发也有不剪发的,为了各自的政治主张和政治权利利益,双方从唇枪舌剑的争论到讨论时大打出手,矛盾激化,一些地方大员又兴风作浪浑水摸鱼,从中挑唆,南方几省开始酝酿南方五省自治,致使矛盾升级,刀兵相加。
从1903年的春天开始,打打和和,和和打打,搞得满清王朝只能掌握着长江以北的省份,剩下的省份或明或暗的对抗着大清王朝。
唐志问了几个他所熟悉的人物,都健在,顿时明白又糊涂,人还是那些人,菜是还是那些菜,就是做菜的手法不同了,味道也变了。
看着大兵跑得只剩下背影,唐志别起驳壳枪,又捡起一支驳壳枪,搜罗了一些子弹,对着杨玉堂喊道:“我们走吧。”
“好的!”杨玉堂背起一支**成新的毛瑟步枪,提着驳壳枪,领着唐志朝着胖子的方向,跟了过去。
一路上,唐志从交谈中得知这个杨玉堂是保定北洋陆军将弁学堂的毕业生,还在日本进修过一年半的参谋专业,去年回到国内,因为没有关系,也不善交际(囊中羞涩)被闲置,投了没有前途的直隶南路独立团团长——许胖子手下,做了一名参谋。
这个直隶南路暂编独立团的番号是许胖子花了两万大洋买的,虽说归属于直隶总督府管辖,但是直隶总督府不负责补给,由许胖子自己养活,所以实际上是许胖子的私人保镖、护院家丁,人员组成多是许胖子的家丁、佃户,官职自然也是自家人优先安排,团长是许胖子,参谋长是他的小舅子,军需后勤是他的二姨太的小表弟管着,团部的其他官员则是空架子,摆设好看,分别由家宅的管家,各个房头的管事担任着机要、作战等等职务,底下的三个营长是七大姑八大姨的亲戚和他的大表弟,至于连长和排级干部则是原先的庄头,可以说是名副其实的许家军。
成军后,烧杀抢掠,欺男霸女,搜刮民财,无恶不作,这次南下作战,还没有开拔参谋长、营长就带着搜刮的民财和抢劫的民女回了老家,弄得许胖子自己带着散鸭子一般的佃户南下了,这次进攻武昌,不但没有守住阵地,战场逃离,防线被突破,牵动了整个中路军的防御,造成被动。
认清现实后,唐志打点精神应对如何生存下去的问题,两个人紧追慢赶,在一个小树林旁赶上许胖子。
杨玉堂拉着唐志走到许胖子的跟前,说道:“团座,我将咱们的救命恩人,拉到咱们团了,你看怎么样?”
“后面没有追兵了吗?这位谁?”许胖子气喘吁吁的一边问,一边回头张望,怀里牢牢的抱着木匣子,“后面五十里,暂时没有追兵——他姓唐,叫唐志。”杨玉堂解释着。
“你——想吃粮当兵,瞧你这个体格,行,就给我当个马弁,做个副官吧。”许胖子好像忘了刚才是谁救了他,大言不惭的说着。
许胖子打了个哈欠,道:“我还是不放心,走,赶紧撤!”说完招呼两个保镖,也不管唐志和杨玉堂就走了。
杨玉堂苦笑的看看唐志,说道:“这就是我们的团长,别放在心上。”
“嗨,我说,你就给这么个窝囊废当参谋,有点委屈呀。”唐志看着许胖子,再看看杨玉堂说道,“有什么办法,我这人不善于溜须拍马,囊中没有银子送不起礼,还能怎样?你到是有文有武,还不是被抓了壮丁,走吧。”
“那就甘心这样?”唐志试探道,杨玉堂苦笑道:“不这样还能咋样,你要是当了官,我给你当参谋,反正我这条命是你救得,你说咋办?走,我跟着你。走一步算一步吧。”
唐志心中嘀咕,自己怎么说也是个中尉,那是中国精英部队的连级干部,既然来了,总不能无所事事吧,按照书上说的,这可是中国最后的一次英雄出头的时代,此时社会秩序大乱,正是英雄揭竿而起的年代,不像原来的时空,社会秩序稳定,无论你有多少才干,都要按部就班的,照着划定好的方格走,出了格,你就落伍社会,成了边缘分子,再要爬起,需要付出旁人百倍的努力,都不一定赶上去。
细细掂量一下,除了一身当兵的技能,还真是什么也不会。自己能在这个时代立足吗?还真是个未知数。
身边这个杨玉堂,听口气好像对自己还抱有报恩的想法,这倒是一个不错兆头,毕竟要想干成一件事情,需要人手帮助,有道是红花还的绿叶陪。就先从他开始吧。
“玉堂兄,以后你多多帮衬呀。”唐志笑着道,杨玉堂一愣,摆摆手,“这什么意思,恶心我呀,我说了,你救了我一命,我也没有什么报答你的,以后互相照应吧。”
“你是团部参谋,我这刚来,还只是个副官,这——不是一个。。。”唐志笑嘻嘻道,“哦,去他娘的参谋,这不过是临时找个落脚的地方,一旦有好机会,还能呆在这?走吧。”说着杨玉堂拍拍唐志的肩膀走出小树林。
田家镇是清廷镇压南方立宪派中路军指挥部所在地,约有近千户人家。
此时,这个位于两省交界的宁静小镇,本来就有近千官兵驻守,已经够乱了,这下随着残兵败将涌进,街面上更加混乱,到处是伤兵残员,哭爹喊娘,打鸡骂狗,好像世界末日一般,
许胖子、唐志、杨玉堂等一行五人退进田家镇时,天色已经黑了,可街面还是乱哄哄的,丝毫没有因为黑夜减少骚乱,唐志和杨玉堂护着许胖子,在人群中挤来挤去,好不容易挤到小镇的客栈。
客栈虽然拥挤,但比街面上还是强一点,毕竟这里住着的都是官兵的长官,有卫兵保持秩序,倒也没有人敢骚扰。
“你们几位住店吧,实在是对不起,这里客满了,实在对不起。”一个旧社会跑堂的伙计笑着脸出来道,许胖子的两名卫兵来了精神,“少啰嗦,这是独立团的团座,赶紧给倒个房间。”
唐志打量一下,这座客栈分作上下两层,下层已经坐满了清兵,看身上的标志,好像是武卫军三师和八师的下级军官,基本上都是队、排、棚(连、排、班))级干部,挤挤挨挨的。
许胖子倒是很有眼色,看里面都是武卫军的军官,也就不触这个霉头,识趣的退了出来,眼看就要露宿街头,“老爷,老爷,小的在这呢。”一个尖嘴猴腮的中年人从后面钻出来。
“蔡三,你个猴崽子,跑得比老爷我还快。”许胖子发着老爷脾气,蔡三谄媚道:“老爷,你忘了,是你——”
“我知道,先带老爷我找个地方熏一口。”许胖子伸了伸懒腰,接连打了几个哈欠,眼泪鼻涕禁不住往下流,他知道,自己的烟瘾上来了,需要找个地方抽口大烟。
蔡三带路,两个保镖搀着许胖子,唐志、杨玉堂跟在后头,到了镇子北边一个还算周正的小院。
说是小院,可足有五亩地大小。
小院的门口站了两个留着辫子的‘许家军’,点头哈腰的迎接了许胖子一行,许胖子掏出怀表,看了看时间是夜里七点十五分,就对唐志、杨玉堂说道:“杨参谋带着唐副官换套衣服,就歇着吧,我还有点事。”
吩咐完,许胖子一头扎进小屋过鸦片瘾去了。
小屋里,丫头小凤看见许胖子进来,乖巧的上前扶着他上了炕,点好烟灯,放好烟泡,挑起一只烟泡上在烟枪的斗子上,递给许胖子。
滋儿——滋儿!
许胖子接过烟枪就着烟灯,呼呼呼呼的吸了几口,几口白烟吸进喷出,片刻,那张因逃命赶路显得疲惫不堪的面孔,顿时现出轻松和活力。他淫荡猥亵目光贪婪地盯着伺候他的少女隆起的胸脯,骄横且下流地说:
“往前来!”小凤哆嗦一下,主人的卑鄙行端,让她感到害怕。
“往前来!”她再次听到一声恶喊,满眼惊惧,战战兢兢地移向许胖子,忽然听到主人说:“解开扣子!”
小凤是佃户的女儿,她是作为租子被抵到许家的,许胖子当了官,小凤就跟着左右伺候,近一年的时间内,多少次黑夜、青天白日,离家无助的小凤,不止一次被许胖子命令她解开扣子,羞涩使她战栗,解开第一个扣子,第二个扣子,第三个扣子。。。。。当解到最后的一个扣子时候,管事的蔡三急冲冲的进了屋,“老爷,大事不好呀,你看看这个。”说着递上一个纸条。
“啊?”许胖子大惊失色,蔡三敢这个晨光闯进来,肯定不是小事,推开面前的凤儿,迫不及待地问道:“什么事?”
蔡三递上纸条,许胖子接过就着灯光,匆匆看完,“此事当真?”
第四章二个人的团长
这个小院是许胖子上前线后,派自己的心腹管事蔡三回到田家镇设置的军需供应站,对外是军需供应站,实际上是许胖子搜刮钱财的隐藏地,所以团部的人都不知道。
杨玉堂和唐志跟着许家兵来到小院的厢房,“兄弟你先凑合穿这个吧,这是新军的军装,是直隶总督府发的,瞧我们这位团长体形也穿不了,这不是发下什么样,还是什么样。”
唐志收拾一下换上了新军的制服,戴上军官帽,穿上马靴,“嘿,这套衣服简直就是给穿的,太配了,你瞧瞧!”杨玉堂拿着一面镜子伸到唐志的眼前。
镜子里一个崭新的大清新军军官,眉目清秀,两道剑眉斜挑,棱角分明,相貌堂堂,好一个新军军官形象。
“傻了吧。”杨玉堂笑着拍拍唐志的肩膀,他不知道唐志不是因为穿上军服,英气逼人的形象,而是真正的看清自己什么模样。
唐志呆傻的看着镜中人,这就是自己?看来附身的还真是不错的好皮囊。
二人收拾停当,简单的吃了饭,准备歇息,门外许家兵喊道:“团座有请,杨参谋、唐副官。”
杨玉堂掏出怀表看看,已经是夜里十一点了,这个时辰还有什么事情要办,“走,过去看看。”说完拉着同样惊诧的唐志出了厢房,直奔小院的正房。
二人进了房间,见许胖子站在地上,挺着大肚子,像个癞蛤蟆一样滚来滚去,唐志和杨玉堂互相看看,出了事情,让这位许团长如此操心。
“团座,什么事情?”杨玉堂打破沉闷的气氛问道,“这个——”许胖子挠着头坐下,看见唐志的装扮愣住了。
“噢,团座,没有服装了,我就把你剩下不穿的军装,让唐副官换上了,还挺合适的。”杨玉堂解释道,蔡三眼珠滴溜溜的转动,俯身在许胖子的耳边低低耳语,许胖子点点头,又摇摇头,蔡三好像是比划着什么。
许胖子还是摇着头,蔡三好像是急了,拉起许胖子到了一边,又是嘀咕,又是比划,还不停的回头看看杨玉堂、唐志。
杨玉堂和唐志看着这主仆二人的动作,顿时糊涂了,这是闹得哪一出。
蔡三终于说服许胖子,许胖子点着头回来坐下,看了一眼蔡三,转过头道:“不错,合适,合适,太合适了,不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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