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行情 第 1 部分阅读

文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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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太行老人

    第一章

    薄暮时分。

    红崖上面,端坐着好几个光着上身的庄稼汉子。除了一对孪生兄弟之外,其他的人正在吧咂着旱烟卷。这时,周海山慢吞吞地说:“今年这几场雨倒很及时,庄稼下种得非常顺利。”

    眼下天气正在一天天变热,但是那令人窒息的暑气还没有到来。太阳落山之后,一些收了工的男人并不急于回家,也许是因为他们很乐意坐在田野的树阴下闲聊一阵儿。

    然而,这几个人静静地望着绿油油的庄稼。

    刚好一阵风儿掠过,天空中,几只鸟雀频频抖动着翅膀仿佛几点船帆在浪涛之间打旋儿。其实,巢里的小鸟也还在欢呼鸣叫。

    “是啊!庄稼的长势也满不错。”说话的是个年过六旬的老汉。

    “明堂哥,”周海山看了老汉一眼,说,“老实说,咱庄稼人种地跟赌鬼耍钱没啥两样,反正到了节令就得把种子下种在地里。”说到这里,他吸了一口烟。

    “也是这么个理,不管怎么说,今年麦子的收成就叫人满意。”明堂说,“我觉得,人生在世应该好的运气大多一些吧!”

    “李伯伯,我倒觉得你不如说你运气比别人的都好。”孪生兄弟中的一个说道。

    “金顺,你就会他娘的瞎说八道!”坐在孪生兄弟对面的男人一边卷着旱烟,一边高声说道。

    那个额角处有一道疤痕的孪生子说:“海明叔,看得出,你们家一准儿碰上什么开心事了。是吧?”

    “关你娘的屁事!”

    海明跟周海山是亲叔伯兄弟。他和王伟忠刚到这儿,身上淌着汗水,但是两人他们却忙着卷旱烟卷。象往常一样,周海明说起话来总是有些许火药味。现在,他的脸色更加阴沉可怕,也许是由于他近来的心情不太好,再加上他的脾气暴躁。瞧!他说话的时候,那两道浓眉仿佛要从他的双鬓飞出,或者说,他就是一座不肯安静的火山。

    周海山却继续方才的话题,说:“咱庄稼人种地凭着一把气力,只要手脚能动,就得下地干活。”

    周海山说起话来习惯顺着自己的思路说下去,所以他压根儿没有理会海明那些粗鲁的话语。

    “海山哥,你的话太对了。咱庄稼人闲着不干活,一准儿生病哩!”王伟忠卷好了烟,才把周海山的旱烟包放在地上。

    不错,每当王伟忠卷别人的旱烟的时候,先要附和对方几句,这样一来,他便觉得可以心安理得地拿起对方放在地上的旱烟包。如果对方卷好了烟,并随手把烟包装入衣袋里,那么,他会低声嘟哝一些谁也休想弄明白的话语,接下来,他只能厚着脸皮向对方索要那个旱烟包。在红岩村,王伟忠是个令人讨厌的家伙,枯瘦的脸上老是一种由于长期表现而凝固下来的笑容,而且村里人也知道,他是个贪爱小便宜的男人。

    “李伯伯,你干起活来简直就像一头不知疲惫的老黄牛,莫非明贵婶子给你吃了什么兴奋剂?”金顺故意拖长尖厉的声音,就象生了锈铁板拉扯在路面上,缓慢而又刺耳。

    金顺话音刚落,他的弟弟银顺便怪声怪气地说:“我说错了吗?你哥哥的饭量也太大了吧,简直一张嘴就能吞得下一口猪!”

    这对孪生兄弟的确是从一个模子里倒出来的,但是,村里的人们一眼就能辨别出谁是哥哥,谁是弟弟,因为弟弟的额角有一道大伤疤。正因为如此,他们有着同样的嗜好--留着长长的头发,而且梳理得油光可鉴。

    此外,村里人都知道,他们两兄弟非常害怕父亲的鞭子。没等银顺把话说完,周海明冲着两兄弟骂道:“狗娘养的王八羔子,要不要抽你们一顿鞭子!”

    两兄弟互相看了看,就不再说话了。

    与其说李明堂对年轻人的恶毒的话语无动于衷,倒不如说他的神经已经麻木了。于是他说:

    “咱庄稼人过日子,图个啥?还不是图个生活安稳。现在的生活条件好了,不必饿狗一样见了能吃的东西就使劲往嘴里塞。”

    李明堂今年六十五岁了,皱纹堆垒的脸上洋溢着某种恬静的气息。他腰板硬朗,干活麻利,就连那粗硬而又浓密的花白的头发,络腮胡子也还在辐射着勃勃的生命力,就象快要落山的太阳毫不保留地把能够温暖人心的光和热留给人间。要说他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就是那双专注而又固执的眼睛。也可以说,这样的目光是用来盯着手头上活计,那粗大有力巨手可以把坚硬的岩石捏碎而使之变成能够生长庄稼的泥土。

    他的确有着使不完的气力,正因为如此,他的饭量大得惊人。

    村里的一些人老是取笑他,拿他寻开心。起初,他愤怒异常,渐渐地,他让自己习惯了,看上去象失去了听觉,成了一个聋子,他很清楚知道,他之所以这样忍气吞声地过活,是因为他不能跟那个混帐女人(他弟弟的老婆)一般见识。总之,在那些人面前,他跟一根木头桩子没啥两样。当然,村里绝大多数人特别尊重他,只因为他为了抚养幼小的弟弟结束了自己的婚姻,不仅如此,他还打消再婚的念头。

    必要的时候,他会跟别人解释道:“两个娃儿待我不错啊!”

    “俗话说,家家有一本难念的经。”周海山看了看李明堂,叹了一口气,仿佛一下子陷入某种不快的思绪之中

    正在这时,银顺的说话声打断了周海山的思绪:“海山叔,程老师来信了,是吗?”

    紧接着,金顺扯开嗓门嚷道:“我早就说过,程老师是忘不了咱沟里人的!”

    这对孪生兄弟喜欢刺探别人家的一些私事,而且一有机会就会卖弄一番,以此表明他们自己还是很有见识的人物。此时此刻,两兄弟的脸上显露出愚蠢的笑容。

    “是啊!”周海山的脸上现出了笑容,“程皓要来咱这儿度暑假。”

    “维明可是个好人哪!”李明堂说。

    “人家是地地道道的城里人。”周海明冷冷地说,“程皓这孩子还是讨人喜欢的。

    “海山叔,要是现在程皓站在你跟前,你敢不敢认?”金顺笑嘻嘻地问道。他终于把周海山的旱烟包从地上拿起来,飞快地卷好了一根旱烟卷。

    “程皓的样子一准儿变了。”银顺接过哥哥卷好的旱烟卷,说,“要是我认的话,会一下子认出他来的!”说完这句话,他才用打火机把烟点着。

    “自从父子俩回城之后,维明照样惦记着我们家,这么多年来他没少给我们家寄东西。说实话,城里人过日子全是靠钱撑着的,再说,程皓正在上大学,每年也要花好多钱哪!”周海山说。

    “我倒还记得程皓小时候的样子。”王伟忠吸了一口烟,说,“海山哥,我听秀英说,你家东民跟玉梅就要结婚了,是真的吗?”

    “是的,”周海山缓缓地说,“只是孩子们的想法……”

    “他们能有啥想法?”王伟忠满脸困惑地问道。

    周海山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玉梅可是个人见人夸父人好姑娘啊!”李明堂说。

    “海山哥,你不觉得村里人都在羡慕你哩!周海明的声音里有着恶毒的意味。

    金顺笑嘻嘻地说:“玉梅模样长得漂亮,而且还有着一双捞钱的巧手。”

    “东民哥太有福气了!”银顺的脸上显露出愚蠢的笑容。

    “什么东民哥?等他们成了亲,东民还要叫咱们哥哥哩!”金顺很得意地说道。这时候,他又卷好了一根旱烟卷。

    “为什么?”

    “你糊涂了?玉梅可是咱们李家的姑娘。”金顺一边说,一边用打火机点燃了旱烟卷。

    就这样,坐在红崖上面的人们你一言我一语地谈论着东民的婚事。周海山却一声不吭地吸着旱烟卷。

    过了一会儿,周海山开口说道:“唉!我真弄不明白,现在的年轻人到底想些什么?”

    “我说,年轻人的想法可多着呢。”银顺一边说,一边注视着正在缩短的旱烟卷。他思索了片刻,又接着说道,“海明叔,东辉老弟的想法,你该不会不知道吧!”

    “东辉老弟的眼光可高着呢,他的想法肯定会与众不同的,我说得对吗?海明叔。“

    周海明猛地从地上站起身来,指着两兄弟高声骂道:“我,我把你们这两个挨鞭子的畜生!”

    “海明叔,你不该把家里的大梧桐树刨掉。”金顺赶忙站了起来,对着周海明笑嘻嘻地说。

    “哥,我觉得海明叔刨掉那个梧桐树是做了一件善事,左邻右舍再也听不到令人讨厌的乌鸦的叫声了。”银顺站在哥哥的身边说。

    金顺叹了一口气,摇头晃脑地说道:“家里有一只呱呱叫的乌鸦总比到别人家当只凤凰来得好吧!”

    “有条件的话,我倒觉得做个凤凰体面得多!”说到这里,银顺转回头向周海明问道,“海明叔,我这样说你不会生气吧!”

    “你,你……”周海明直气得说不出话来了。

    “别生气吗?海明叔。”银顺嬉皮笑脸地说,“东辉老弟可是咱村里最有学问的人啊!至少他明白这么个理,那就是周字不如王字好写。”

    “我,我把,把……你们……这,这两个狗娘养的畜生!”周海明气势汹汹地对着两兄弟吼道。

    “你哥俩儿休要瞎说八道!”周海山冲着两兄弟厉声喝道。

    王伟忠拉住周海明的胳膊,劝慰道:“你犯不着生两个混蛋的气。”

    周海明用恶毒的眼光看着周海山,冷冷地说:“我可比不上你,海山哥。”

    “你这话啥意思?”

    “啥意思?”周海明反问道,“你不知道?”

    “我知道什么?”周海山满脸困惑地问道。

    “这是老天爷对我的报应啊!”周海明声嘶力竭地喊道,“当年你跟那个女人结婚的话,现在,我也就没有那么多烦心事了。”

    “你,你咋能说这样的混帐话!”周海山顿时脸色铁青。

    “我知道,我对不起你。”周海明喋喋不休地说道,“关于那件事,你也没有记恨我。我承认,我是个小人物,不能够象你那样由着孩子们的性子来。”

    “你到底想说什么?”周海山很严肃地问道。

    周海明忿忿地说:“这可是你叫我说的,怪不得我。要不是东民,那些狐狸精能勾引我儿子吗?”

    “你……”周海山看着海明,半天说不出话来。过了好一会儿,他叹了一口气,便低下了头,使劲吧咂手里的旱烟卷,仿佛陷入某种痛苦的追忆之中。

    周海山吸完最后一口烟,把短得不能再吸的烟头扔到干涸的小河里,之后,他抬起眼光望着渐渐黑下来的天空。

    很显然,一整天的繁重劳动使他们疲惫不堪了,但是他们觉得坐在这块红崖上面可以很好地放松自己,正因为如此,这些收了工的男人并不急于回到家里填饱饥饿的肚子。这时,周海山的目光正随着一只鸟雀盘旋着,之后,便落在树杈间的巢窝上面。

    也或者说,这些庄稼汉子对眼前的景象乃是一种无动于衷的表现,只因为他们喜欢思考一些与自己有关系的事情。

    不论什么时候,只要有海山在场,海明的脸色总是阴沉沉的,不仅如此,而且还要用充满敌意的目光窥视着对方一举一动。没错,对于周海山,海明的心里一直耿耿于怀。近些天来,他尤其不能忍受海山那种凡事坦然的神态,在他看来,这种神态加剧了他的烦心事,而使他本来舒心的日子变得糟糕极了。总而言之,他觉得有非常充分的理由憎恨这位老大哥。

    其实,他压根儿不知道,他之所以这样憎恨周海山,是因为自从他做了那件对不起海山的事情之后,他的眼光就不敢面对海山了。一旦他心情愉快的时候,他觉得有一双锐利的眼光正注视着自己那颗龌龊的心,开始的时候,他希望了解海山,至少能够和睦相处,可是他的各种努力都失败了,那是因为他的心里有着太多见不得人的东西,甚至于不能够像海山那样很坦然地行走在阳光下面。不管怎么说,反正一想到,或是别人在他面前提到这位大哥,他就不舒服。每当这个时候,他都用同样的话安慰自己道:“‘老实人’的把戏,呸!”

    现在,他呀心里的不快,说:“海山哥,你能不能告诉我们--东民和玉梅啥时候结婚?”

    “我不知道。”周海山一边卷着旱烟卷,一边说。

    “你不知道,怎么会呢?”周海明几乎是平心静气地说道,“前些日子,我听胜天哥说,结婚的事由你来决定!”

    “可是,孩子们的想法……”周海山迟疑了片刻,这样说道。

    “孩子们的想法?”周海明听了这句话,便气呼呼地嚷道,“呸!别跟我说这种话。”

    “在我看来,婚姻大事应当由父母做主,这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嘛!”王伟忠说,“再说,跟我老支书家攀亲家可是一件叫人羡慕的事情啊!”

    王伟忠话音刚落,李金顺便摇头晃脑地说道:“如今的世界压根儿就是一个钱的世界,”说到这里,他伸开双臂对着空中高声叫道,“钱哪!你真是我的亲爹娘啊!”

    “玉良似乎不赞成妹妹的婚事。”李银顺仰着头吐完了最后一切个烟圈,说道。

    “银顺,你要记住,钱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东西。”金顺指手划脚地说,“只因为它可以使有作为的男人变成金灿灿的王八蛋!”

    周海明终于忍不住大骂起来:“放你娘的猪狗屁!”

    “随你骂好了,告诉你,我们这些年轻人就是喜欢钱。”银顺冲着海明哈哈大笑,“可能的话,我倒很乐意把它当作我的亲爹亲娘!”

    “我说,玉良确实是个大手大脚的家伙啊!”王伟忠的表情象是见到了什么令人惊喜的事情,“他的钱真有那么多吗?”

    “孩子们的想法,呸!”周海明挥动双拳,发泄着胸中的怒气。

    周海山摇了摇头,说:“唉!我没有过问过东民的婚事。”他拿起自己的烟包,很麻利地卷好了一根旱烟卷,又接着说道,“孩子们大了,应该有他们自己的想法……”

    没等周海山把话说完,海明便象激怒的狮子冲着海山吼道;“告诉你,我决不容许我的儿子有别的想法!”

    “海明叔,你应该等东辉老弟来到你跟前的时候再这样大喊大叫,这样一来,我保证他不能再有别的想法了。”李银顺一本正经地说道。

    听了银顺这句话,大伙惊愣了一下,但却马上明白了,因为恰在这个时候从东边坡道上走过来几个人--敏彤和玉玲走在前面,相跟着的是胜坤与东辉。

    因此,红崖上的人们呆愣愣地望着那几个越来越近的人。他们似乎意识到了什么,谁也不想第一个开口说话,只是不停地吧咂着旱烟卷。此时此刻,周海明脸上像是凝固了一层厚厚的冰霜。

    然而,正当众人不知所措的时候,他们听到了李胜坤的声音:

    “……上不至天,下不至地,……”

    敏彤清脆的声音打断了胜坤的话语:“东辉,你真的不怕你爹么?”

    “我干吗要怕我爹呢?再说,我又没有做错事。”东辉理直气壮地回答道。

    “你敢说你没有做错事!”敏彤笑嘻嘻地说。

    东辉一副茫然的样子,看着敏彤:“我做了错事?我怎么不知道。”

    “东辉哥,你不是帮着敏彤姐干活了吗?”玉玲在一旁提醒着东辉。

    周东辉听了这句话,竟然哈哈大笑起来:“亏你们说得出口,今个儿下午,没有你们帮忙的话,我家那块玉米地里的草肯定不会锄完的。”说到这里,他还是迟疑了一下,继续说道,“你们放心吧,我爹是不会知道的。”

    “这么说,你还是怕你爹喽!”敏彤揶揄地一笑。

    “笑话!我才不怕他哩。”东辉大声说道,“要说我怕他,那是因为我不想他说你的坏话!”

    “你倒是挺会关心人的吗?东辉哥。”玉玲发出银铃般的笑声。

    胜坤终于忍不住地问道:“东辉,你真的没有看到你爹吗?”

    “什么?”等到东辉的眼光落到他爹那张阴沉可怕的脸上的时候,顿时呆住了。只因为他从来没有见到过父亲如此可怕的表情,于是他硬着头皮走了上前,嗫嚅地说道,“爹,我……”

    周海明冲着儿子怒吼道:“你小子长出息啦!怎么不说话了?不笑了?”

    敏彤则很自然地跟周海山打着招呼:“海山叔,该回家了。”

    周海山从红崖上面走了下来,对着敏彤缓缓地说道:“咱们一块走吧!”

    周海明似乎忘记了儿子的存在,因为他正在用最恶毒的目光注视着海山和敏彤。就在这时候,李金顺凑了过来,说道:“别怕!东辉老弟。”

    “男子汉大丈夫敢说敢当嘛!”说到这里,银顺竟哈哈大笑起来了。那粗野而又愚蠢的笑声使得巢里的那些探头探脑的鸟雀呀地一声飞向空中。紧接着,他又说道,“我相信,东辉老弟绝不是胆小鬼。”

    李金顺转回头,故意压低了声音对着周海明嘻嘻一笑:“海明叔,不会是个不讲道理的人吧!”然后,提高了嗓门说道,“要我说啊!东辉老弟的眼光高着呢。一个男人如果正大光明地坐在别人家的上房里,那可真叫体面哪!”

    “两个挨鞭子的王八羔子!”周海明冲着孪生兄弟咆哮起来。

    “嘻,嘻。”银顺则怪腔怪调地说,“笑话,我才不怕他哩!”

    “你们两个混账小子,还不住口!”胜坤对两兄弟喝叱道。

    周海明恶狠狠地环视着周围的人们,然后便从红崖上面跳了下来。但见他背起放在路旁的肥筐,怒气冲冲地走了。

    夜色已经笼罩了整个山野,可是这些收了工的庄稼人却各怀心事,一声不吭地向村里走去。

    ★★★★★

    “我答应你。”她终于打破了死寂般沉默。

    “真的?”李玉良迟疑片刻,然后,他低声嘟哝道;〃但是,我,我要你说——我爱你。”

    “好吧!我答应你。”

    那声音犹如一口浓痰重重地甩在我的脸上。李玉良这样想到。他没有看她,可是他却知道她的眼光正紧盯着他。突然,他的耳边响起妹妹声音——她这样瞧着你,你就甭想幸福!

    难道她真是一个连一丝微笑也不会带的姑娘吗?他曾经无数次地向自己提出这个愚蠢的问题。

    于是他说:“我知道,你是不会这么说的。”而他却暗自想到,幸好,我的眼光落到了草坪上面。

    瞧!这些可怜的生命已被穿过树篱的凤刮得贴紧地面。

    “是吗?”她说。

    “但是,你,你终于答应嫁给我了。”他不由自主地抬起眼光。

    就这样,他跟她的眼光相遇了。

    不知什么缘故,一接触到那双冷艳的眼光,他就觉得自己只是一个猥琐的小人,血淋淋的,肮脏无比,身上爬满了黑压压的苍蝇。

    难道她真是一个连一丝微笑也不会带的姑娘吗?他向自己问道。

    事实上,自打他来到这儿(红崖附近的小树林)就不断地提醒自己--不要接触那双眼睛,不看它们,不看它们!自己的眼光最好紧盯着地上的小草。

    我真的害怕它们吗?就好像老鼠永远惧怕猫的眼光。他想。

    她这样瞧着你,你就甭想幸福!妹妹的声音又在他的耳边回响。此时此刻,他清楚地知道,他男子汉的自尊正如他家里的黑狗没有一点出息。

    无论如何,可怕的暴风雨过后,太阳会再一次照亮色彩斑斓的希望。

    这时她说:“是吗?”

    那只黑狗总是啃着一块没有肉味的干骨头。我呢,却在黑夜里眼睁睁地瞧着这个连一丝微笑也不会带的姑娘。干渴的土地蒸发掉最后一滴水分。

    “好,好,我答应你的条件。”李玉良紧紧握着双拳,眼光却紧盯着地上的小草。他思索了片刻,终于拿出最大的勇气看看她的眼光,不仅如此,他还大声喊道,“敏慧,你知道吗?我爱你,爱你,爱你,千万次地爱着你!假如有一秒钟不爱你,我会发疯的!你知道吗?”

    “是吗?”敏慧说完这句话,竟然转回身向林外的红崖走去。

    她这样瞧着你,你就甭想幸福。真是这样吗?那她真的就是一个连一丝微笑也不会带的姑娘吗?

    眼下刚好七月光景,太阳活像一只灵巧的山雉从这个山头跳到另一个山头。树林里绿草茵茵,闪烁着亮晶晶的银珠。田野间阡陌纵横,把绿油油的庄稼都连缀起来了。

    当然,掩映在绿色丛林间的红岩村,似乎也确给人一种宁静,和谐的美感。那穿过村子的红崖河,潺潺湲湲,正在冲刷着年轻姑娘的幻梦。

    这时候,李玉良也来到河边,斜倚在红崖上面,静静地注视着荡漾在河水中的倩影。过了许久,他才开口说道:“我知道,我必须答应你的条件。”

    ★★★★★

    “你就死了这条心吧!我决不会跟你结婚。”周东民对着李玉梅大声嚷道。

    “是吗?”玉梅很从容地说,就好像没有听到东民的喊叫声,“可是,我倒很乐意给你生个儿子!”

    “瞎说八道!”东民脸上的表情简直和小孩子赌气没啥两样,“告诉你,我是不会做傻事的。”

    “傻事?你应该说咱们订婚就是一件傻事嘛!”玉梅笑道,“你心里是不是有了亲吻我的念头了,轻轻的一个吻!”

    “少说废话,反正我不爱你。”

    “我说,东民,既然咱们订了婚,你就是吻我一下又有何妨呢。这本来就是你的权力嘛!我倒觉得男人为了女人是应该做一些傻事的,要不然,他们只能是个贪玩贪吃的毛孩子。”她一边说,一边用手玩弄着垂在身旁的细长的柳条,“那样的话,他一辈子都成不了堂堂正正的男子汉。”

    “反正我不爱你。”他的声音听起来象是从牙齿之间挤出来的。这时,他的眼光却注视着湍急的河水。

    “这重要吗?”她说,“不过,我可以指点你一些诀窍,因为一个女人跟所爱的人相处的时候,会变得很有耐心,甚至于为了爱情她不惜出卖自己的灵魂,必要的话,她可以象魔鬼一样可怕。我知道,你肯定有一些跟女人相处的经验,但你能否告诉我,跟女人接吻的感觉可好吗?”

    “呸!谁像你这么厚脸皮。”

    “哟!我差点忘了,我是经营烟酒的行家。”说到这里,她斜倚在身旁的柳树上,嘻嘻一笑,“你是不是还想说——我已经戒酒戒烟啦!”

    “我不要你的破烂货!”周东民在她的面前走来走去,但是铁笼里的老虎除了几声吼叫,还能有啥作为呢?

    “放心吧,对你的优惠开放政策我是不会改变的。是啊!在这个世界上,我们都太平凡了,你需要酒,需要烟,然而卖酒卖烟的姑娘却需要你对她说些甜言蜜语。”

    “我不希罕你的东西!”

    “难道你没有看出来?你娘喜欢我,巴不得我做她的儿媳妇!所以,我觉得我应该给她生个小孙孙。”这时,月光透过密匝匝的柳枝照在他那张变形的脸上,看上去象是由哈哈镜映出来的怪物似的。

    “我,我……”

    “别急吗?我会给你机会的。也不知什么缘故,我这个人很喜欢牵着牛慢突突的感觉。”

    “你,你……”

    “放心吧,牛是个很听话的动物,我这样说对吗?东民哥。”

    “真,真,真不要脸!我很不得掐,掐死你!”

    “如果你想把我抱在怀里,亲吻我,那就赶快动手吧!我会给你这个机会的。告诉我,你吻过敏英姐吗?”

    “你,我……”周东民蹲在地上,双手抱着头,似乎很痛苦的样子。

    “东民哥,你就是把我掐死了,你还是不能够和敏英结婚,只因为你是个很听母亲话的儿子。”李玉梅借着明朗的月光非常清晰地看到东民被痛苦扭曲的脸孔,“要是敏英姐愿意的话,你可以从她那儿找一找跟女人亲嘴的感觉。在我看来,女人吃点醋更有利于身心健康。”说到这里,她的眼光望着河水,用很得意的口气说道,“过不了几天,咱俩能拿到结婚证啦!”她说完这句话,又转回头看了东民一眼,突然放声大笑起来。

    然后,她转回身向村里走去。

    ★★★★★

    今天,妈妈死了。这句话又快板般掠过我的脑海。

    在我来到这在块巨岩之前,我的心一直低唱着--乡村路带我回家……。现在,那优美的旋律却仿佛一条失去弹力的弹簧被扔到了垃圾堆里。因此,我站在这块巨大的巉岩上面,大声喊道:

    “乡村路带我回家。”

    我试图摆出一副悠然的样子,但是我觉得自己就像一个蹩脚的演员用极其可笑的严肃和极其罕见的夸张一味地在台上出丑。没错,我是个十足的失败者,既不能禁锢在完全无望的科学问题里面,又无法醉心于动人心弦的京剧艺术之中。

    因为“今天,妈妈死了。”总是快板般掠过我的脑海。

    她悄悄来到我身旁,散发着树林和小米饭的气息。尽管如此,我还是发出了最响亮的声音:“好了,我们能够天天在一起啦!”

    两棵柳树分别生长在红崖的两侧。它们巨大的树冠,枝繁叶茂,牢牢地遮住了炎炎的烈日。那些细长细长的枝条正像少女的丁香一样的纤手,轻轻地拂去了我满脸的风尘。

    “哦!凉爽多了。”我还是不由自主地用衣袖抹了抹额角的汗水。

    “乡村路带我回家。”我继续喊道,“天天在一起!”

    如今,我终于回到阔别多年的故乡。我陡然感觉到了一种力量。与其说一种力量,倒不如说一个古老的意志,在我心里涌起了阵阵冲动。我知道,这种意志存在于太行人的心中--也许是来自遥远的时代,正如《史记》里面所记载的那些事件一样。此时此刻,我不再是城里人,而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山里人。

    所以,我觉得自己就像喝了一杯酒,唱了一段快板似的,轻松,愉快。倒有几分悠然物外的样子了。

    其实,在山里人看来,太行山就是太行山。确切地说,我一登上这块巨岩,就不再是城里人,而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山里人。因为对我这个山里人来说,这里的土地有着我的根。

    我的血液里流淌着它的基因啊!这时候,一副惊心动魄的景象映到了我的脑海:

    ——大海翻滚着雷鸣的波涛,生命却在里面静静地生存,静静地死亡;因为大海把生存和死亡融合一体。对于海上的漂木来说,春夏秋冬只是一件多余的装饰品。

    直到有一天,太行山巨龙般从海底一跃而起。

    狂风来了。

    暴雨来了。

    因为它必须接受暴风雨的洗礼……

    于是,这条干涸的河床上留下了闪亮的鹅卵石。

    大约那几块恐龙化石构筑了一座庞大的侏罗纪公园。这里的一切——-红色的山岩,红崖河,还有四周围高大的杨柳,却很好地保存在我的记忆里。

    这些树木比从前更加高大,更加茂盛了,但是,在我看来,它们还是老样子仿佛一个又一个熟悉而又亲切的笑容。如今,它们如此慈祥地展现在我的面前,叫我如何能够平静下来而不去敞开喉咙呼喊我所能感觉到的最美好的东西呢。我认为,它们已经敲响了我童年的梦。

    于是,我走进了童年的家园--一张又一张熟悉的面孔带着慈祥、亲切的笑容出现在我的周围。仿佛歌声阵阵,乡村路带我回家……

    此时此刻,所有美好的东西在我的心里盘旋着。她悄悄来到我身旁,耳畔回荡着她那令人无法忘怀的声音:

    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

    多么美好的时光啊!有狂风,有闪电,还有坚硬的岩石。

    我的心里有着太多太多的沉积物,那是因为我忘不了那个美好的形象,就像丰富的矿脉闪烁着奇光异彩。

    太好啦!我终于回到了我的故乡。故乡的山,故乡的水,以及故乡的一切。我站在这块巨大的红岩之上,仿佛重新回到了我甜蜜生活过的金色果园--我童年的果园。

    瞧!一阵咆哮的风打开了我铁锈般的心。尽管我无法想象那些亲切的面孔究竟改变了多少,可是,我却永远忘不了舅舅喝酒时的样子。

    现在,我坐了下来,感觉到我那颗沾满尘土的心已经被请馨的风儿洗干净了。

    我是否可以说,太行人天生具有一种毅力——爱山,爱日头,爱风暴。是这个样子吗?

    ——欢乐的时候,请你放开喉咙唱吧!唱吧!这样你就会天天幸福,太行的孩子们啊!

    痛苦的时候,请你甩动臂膀干吧!干吧!这样你就会日日欢乐,太行的孩子们啊!

    我凝视着。我思索着。因为我摆脱了城市的喧哗与骚动,因为田野间那些忙碌的身影化作阵阵优美动人的声音: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就像怀着一颗圣洁的心去膜拜上帝的花岗岩头脑的人那样,我的思绪正在红崖河的洪流之中沉浮。确切地说,就连我自己曾经引以自豪的鲜明的自我形象也消失了。

    至少,我已经忘记了我是一个大学生。

    科学家偏爱把自然界看作规律性的东西,于是,他们拿出唐吉诃德挑战大风车的开拓进取精神,去探寻大自然的奥秘,并预言它的未来。是啊!在他们看来,上帝跟我们这些没出息的人类不一样,他是不会玩投资(骰子)的。同样,生活中的人们总是根据自己已经习惯了的信念去寻找和开拓自己的生活,实际上,他们所看到,所听到,所嗅到,甚至用手所把玩到的生活,从一开始,便被笼罩了一层厚厚的神秘兮兮的色彩。总而言之,在我们的生活中总是有一些扑朔迷离的东西,使我们的嗓子在痛苦地发痒。

    或者说,有些人喜欢幻化形形色色的神仙鬼怪来充实自己的生活,而另一些人却无休止地玩弄一个又一个鹿就是马的把戏。很显然,在这个世界上有着许许多多被各种观念左右的人们,他们用充满自信的头脑去住在周围的一切。话虽如此,但是,一个人要想很好地享受生活,就必须具有各自一副脸孔。

    没错,我倒是非常欣赏自己戴眼镜的感觉,只因为那种感觉使我充满自信。这也算是我因为眼睛近视而寻找的漂亮的借口吧!要我说,它不仅美化了我的五官,而且还重新塑造了我自己的形象。

    正是由于这种形象使我振作起来,从痛苦的阴影之中走了出来。可是妹妹却以为我是在扮演一个惯于使漂亮女人为之倾倒的男人的角色。

    我的好朋友高骞在第一个学期结束的时候对我说道——程皓,你是个假惺惺的家伙!

    从一开始,我就断定他是个难以相处的家伙。我现在回忆起入学那一天他那个恶作剧使我对他没有好感。造化弄人,偏偏我和他成了同桌,但却很少说话。不知什么缘故,我觉得他有着一个非常孤独的灵魂。

    有一天,我大着胆子对他说道:“你应该对同学们友好一点?”

    “有这个必要吗?”他说话的口气引起我强烈的反感。

    我没有说话,只是用失望的眼光看着他。

    但是,他看了看我,笑了:“有意思!我觉得我应该对你感兴趣。”

    两年过去了,我还是认为他是个不可理喻、莫名其妙的家伙。或许我真是个假惺惺的家伙,正如唐吉诃德那样,把自己完全包装在一副滑稽可笑的盔甲里面。如果把痛苦写在我的脸上,或者眼睛周围,也许我沉重的心情在自由的空气中稍微快活一些。是啊!今天我又回到这个使我痛苦的地方——要苦痛的速速苦痛罢?

    不管怎么说,红崖河啊!我必须恨你,诅咒你,就像满怀仇恨的人频频煽动着自己那颗疯狂的心。你太无情了!卷走了我母亲的生命,而使从此失去了世界上最美好的形象——要是你高兴,我的儿子,就和太行山滚在一起玩吧!

    从此,黑夜就像充满无边欲望的母狼,因为它曾经使许多人在痛苦的绝望中呻吟、挣扎。

    她悄悄来到我身旁。她带着我走进那个金色的果园。我又可以不停地抓着泥土,又可以在她的衣襟下,那是因为她正在为我数着天上可爱的星星。就这样,神圣的太阳终于将我照亮。

    Myriverrunstothee---

    今天,妈妈死了。这句话又快板般掠过我的脑海。

    “爱,直到永远!”于是,我站起身来挥动着双臂大声喊道,“恨,直到永远!”

    “喂!小伙子,你是那个庄上的?”突然,从我身后传来浑厚而又有点沙哑的声音。

    我赶忙回转身,只见一个扛着锄头的中年人站在红崖下面,满脸困惑地看着他。

    “大叔,你是红岩村的吧?”我一边打着招呼,一边从红岩上面跳了下来。

    “是啊!”中年汉子不慌不忙地说,“年轻人叫我胜天大叔。”

    “原来是胜天大叔!”我惊喜地喊道,“我是程皓。”

    “程皓?”胜天大叔仔细地打量着我,说,“快过来,让我瞧瞧!长这么高了,我都不敢认啦!”说到这里,他犹豫了一下,问道,“你爹还好吧?”

    “好。”紧接着我又向胜天大叔问道,“我舅舅一家好吗?”

    “好,好得很哪!”他很高兴地说道,“就是没少念叨你啊!”

    “胜天大叔,我也很想你们啊!”

    “真的吗?那你咋不认得大叔啦!”

    我低下头,许久没有说话。因为那声音又在空中回响,那美好的形象犹如一张巨网。

    “小伙子,生大叔气啦!说实在的,你能回到这山沟里看看我们这些老头子,我们高兴还来不及哩!”胜天大叔笑哈哈地说,与此同时,他把肩上的锄头往地上一搁。指着我身旁的行李包问道,“你能不能告诉大叔,你给你舅舅带来了啥好东西?我知道,你们回城以后,并没有忘记你舅舅,差不多每年都要寄一些东西过来。”

    是啊!这么多年父亲的确没少给舅舅家寄东西,应该说,那是征得继母同意的。

    我知道,继母(我总是叫她师母)待我如亲生儿子一般,更确切地说,早在她嫁给我父亲之前,我们两家的关系就非同一般了,她的男人是个京剧演员,只因为被划成右派,倍受摧残,致使他的嗓子坏了;平反之后,成了一名中学语文教师。我们两家是邻居,相互来往密切。他只有一个女儿——李曼玲。

    正因为如此,他经常给我讲一些梨园掌故,渐渐地,我竟迷上了这门艺术,至少可以使我从痛苦的阴影之中走出来,拥抱一下灿烂的阳光。就这样,硬唱京剧,也算是一种乐趣吧!

    然而,在我初中三年级毕业的那一年,一种可怕的疾病夺去了他生命。后来,经学校老师的撮合,父亲便跟他的妻子结了婚。尽管她待我同亲生儿子一般,可是,在我的内心深处,却依然端端正正地悬挂着母亲的形象。

    我永远忘不了那亲切无比的声音,那是因为对我来说,母亲的声音是世界上最美好的声音: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从那以后,我觉得只有我才能听到她的声音,我的父亲却非常愉快地接受着另一个女人的声音。

    不错,美好的形象犹如一张巨网,我却像网里的鱼儿。

    我静了静神,回答道:“几瓶酒。我知道,你跟我舅舅很爱喝酒。”

    “瞧你说话的口气,倒像我和你舅舅真的是就归属似的!”

    “胜天大叔,你这样说可就不对了。要我说,喝酒并不是什么臭毛病,而是大叔你的福气啊

    “你倒会说话,句句都说到大叔心坎上啦!在大叔看来,一个男人的福气就在于喝上两盅,抽上几口。”

    “说得好!只有那些傻瓜蛋才见不得烟酒味。”

    “你也这么说,”胜天大叔十分高兴地问,“告诉大叔,你有多大酒量?”

    “没多大,喝上七八两没事。”

    “行,行,可以跟大叔坐在一块1”

    “大叔,我婶子好吗?”我问。

    “说实话,咱这些沟里人有啥好不好呢,只要身子骨吃得消,每天干干活,能有啥不好哩!”胜天大叔说:“听你舅舅说,你正在读大学?”

    “上了两年了。”

    “我们山里的娃娃,倒是有一把子力气跟石头块块打交道。”胜天大叔顿了顿握在手里的锄头,说。

    “其实,山里的娃子考上大学也不少啊!我们班里就有几个来自边远山区的。”

    “话虽如此,地也得有人种啊!”胜天大叔摇了摇头,然后,他抬起头来,静静地望着被层层山峦包围着的红岩村。

    这时候,有几缕炊烟袅袅升起,不一会儿,便被来自田野的风吹散了。

    胜天大叔抬起眼光看了看快要晌午的太阳,说:“程皓,咱们还是边走边聊吧!”但见他把锄头扛到了肩上。

    “好吧,大叔。”我重新背起了 (精彩小说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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