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行情 第 7 部分阅读

文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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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对谁都是这样。”她说,就像回答了老师提出一个叫学生回答的问题一样。

    “我觉得,你说话的时候应该有点笑容。”他没有看她,就好像她这个人不存在似的。

    “我从来不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她说,“况且,我觉得这样很好。”

    “人应该笑口常开嘛!”他似乎不以为然地说。

    “有必要吗?”她的眼光冷飕飕的,逼视着他。

    “这样一来,许多同学会帮助你的!”他觉得自己非常狼狈。

    “也许这样好些,至少我有更多的时间温习功课。”

    “你这样做,不觉得太不近人情了吗?”他终于忍不住地大声喊道。这时,那几个那男同学来到了他的身边。

    “是吗?”

    “你真的不会笑?”他既没有看她一眼,又没有理会她的话语,而是径直地问道。

    “我并没有遇到值得高兴的事情。”

    “你没有对我笑过一次。”他的话说得很勉强。

    “我可没有无缘无故傻笑的习惯。”她看了看玉良,然后,从他身边走了过去。

    他要么出于一时激愤,要么觉得自己在同学们面前丢尽了脸面,因此,他冲着那个永不回头的背影大声喊道:

    “敏慧,我决不会放过你的!”

    从此以后,他暗暗发誓,他一定要打垮她的傲气。也许是由于他满腔的愤恨,而使她的漂亮的脸蛋对他没有产生多大的影响。

    天知道,我多么不能忍受她冷若冰霜的神态,她为什么不能像别的女孩子那样崇拜我呢?

    我忘不了。

    永远都不会忘记——她曾经和那小子开心地玩着。

    在我看来,那小子带走了她的欢笑。

    我好端端的一个人,竟然没让她看在眼里。正因为如此,我不得不扪心自问——我的自尊心哪里去了?没错,是她,就是她,使我成了一个胆小鬼。满脸的可怜相。

    原来是个狼心之途。我心里对她充满愤恨,而且千万次地诅咒她。

    无论他如何观察她,她没有任何变化,老是带着一副没有笑容的面具。

    小学如此。

    初中如此。

    高中还是如此。那副没有什么表情的面具永远挂在她的脸上,看得出,她要一直挂下去。

    黔之驴。除了几下蹦跳以外,就只有几声短促的哀鸣了。

    在高中二年级的时候,他使她在英语老师面前出了丑。事情过去之后,他还是觉得英语老师太有点过分了。

    该死的骚货。我甚至觉得她有勾引我的意图。说实在话,她的脸上总是假惺惺的媚笑。真倒男人的胃口。如果她带着这样的笑容去和男人接吻,那么,这个男人肯定是个阳痿患者。

    也许语文老师能够消受她的笑容,那是他的佝偻使他不能看到她的多情的笑容,但却看得到她高耸的乳房。依照同学们的说法,他是个性功能不健全的男人。

    无独有偶。我说,他之所以一定是个鞠躬尽瘁的人。是因为他见了女人只想拜天地。我也总是说,我非常喜欢他,至少他可以把那个阿Q讲得十分有趣。可是,有一些同学却坚持说,赵家的狗叫起来也是满有趣的。

    幸福的家庭。

    那是因为我亲眼见到Love和爱是一码事。他和她终于生活在一起了,真乃天造地设的一对。

    叫一个姑娘瞧不起。对他来说,简直就是天大的耻辱。如果那样的话,就让她照着我的脸上吐一口唾沫。

    是的,我一向对容易到手的东西不感兴趣,正像拿着钱到商店买香烟一般。无论如何,这个世界上应该有一个竞争对手,或是生死敌手。要是你的对手是个冥顽不化的笨蛋,你就让他成为班上的第一名。反正一切都是假的,只不过,这样一来,老师会带着一种意外的神色,望着那个笨蛋的学生。

    出人意外。聪明人更加相信奇迹,而愚蠢的人便以幸运者自居。守株待兔的傻瓜大都觉得生活本该如此。能够叫人感到意外,本身就是特别愉快的事情。

    她从来没有对我笑过,有如我这个人不存在似的。平心而论,他是个让她们引以自豪的人。

    适者生存。

    无论如何,我必须适应她不带笑容的神态,否则,我将变成一头发了疯的狮子,把她撕碎,吃掉她,连一根骨头都不剩。可能的话,把她穿过的衣服也吃掉。因为在我的幻觉中,我就是一个毫无人性的畜生,一次又一次撕烂她的衣服,紧接着,便粗鲁地占有了她……

    她是我的女人。我有权利抓起她赤裸裸的身体,把她丢到臭烘烘的猪圈里。

    太对了,我隐忍着自己占有她的欲念。

    然而,我摆出恶狠狠的样子,抡起鞭子使劲抽打这个冷酷无情的躯体。

    其实,到现在为止,他还并不是一个卑鄙无耻的人,而是期望她像别的女孩子那样崇拜他。也许是由于他坚信——一个充满自信的出色男人应该具有征服女人的魅力。

    很快,高中就要毕业了。他依然没有看到她的笑容,就连任何友好的表示也没有。因此,他活像一只被痛打的落水狗,连爬到岸上的气力都没有了。

    他们两个人参加了高考,但却落榜了。他为了重新塑造自己的形象,决定放弃高考,而她进入了高考补习班。

    事实上,他没有爱上她,只是无法摆脱她那张冷冰冰的脸孔。不过,依照他的说法,学校的空气太沉闷了,甚至于到了令人窒息的程度。如果不离开的话,他就会发疯。虽说离开了学校,但是他对于庄稼活压根儿没有兴趣,所以,他这个在村里人眼里考大学的料,却成了游手好闲的二流子。他的母亲对于儿子的所作所为并不在意,因为她整天价忙着给儿子张罗对象。

    确切地说,他对那些姑娘没有好感。他认为,她们全都是一个模子倒出来的,正因为她们的脸上老是带着想博得男人欢心的笑容。换句话说,她们的脸上的欢笑全是为男人画上去的。

    傻哈哈的笑。

    跟老处女皱巴巴的脸上所挤出的尖涩的笑没啥两样。俗话说,情人眼里出西施,但是,和这么俗气的姑娘相处压根儿就是倒胃口的事情。我只好用高恶毒的话语打发她们,否则,她们便如苍蝇一般在我身边飞舞。

    于是,她们便说我是个冷酷无情的人。至少有一个女人对我这样说道:

    “要我说,你是个狼一般无情的人。”

    我真的是狼心之徒吗?要知道,我只不过对她们讲了一些粗鲁的话语,我这样做的唯一目的,是要她们能够明白,我不想在她们身上浪费感情。

    是的,她从来没有对我笑过,而我的心却摆脱不了她。

    我总是说,我并没有爱上她。

    确切地说,他不承认自己爱上了敏慧,那是因为他有着一个非常自信的观念——要爱的话,也应该是她先爱上自己。

    直到现在,她不仅没有爱上他,而且也没有对他态度友好地说过话,真的好像他这个人不存在似的。正因为如此,在她爱上他之前,李玉良决不会首先爱上她的。何况,他一致认为自己是个干大事的人,一定不能爱情的泥潭里虚掷自己的青春。

    为了爱情而苦恼,是女人的事情,或是想媳妇发疯的没出息的男人的事情。

    如果从敏慧眼里看到一丝友好的表示,那么,他就不是胆小鬼了。至少不必灰溜溜地做人了。

    让爱情见鬼去吧!

    现如今,他母亲对他讲起了妹妹的婚事,从一开始,他就耐着性子听她说下去,而当她向他唠叨父亲风光历史的时候,他终于离开了母亲,走出了家门,信步地向田野走去。

    她就是喜欢唠叨那些陈谷子烂芝麻事情,我可受不了。现在,他一边走,一边呼吸自由的空气。瞬息间,所有不愉快的事情都消失的无踪无影了。

    田野里刮着一阵又一阵人热风,就好像要把四面八方的太阳所辐射的全部热量都集中在一起,而把庄稼的水分全部蒸发掉。他抬起头来,看着一棵棵高大、挺拔的杨树。就在这时候,一个年轻的姑娘走了过来。

    他和她面对面地站着,恰像严阵以待的仇敌一般。田野里没有一个人影,似乎老天爷有意安排的。过了好一会,他首先说道:“敏慧,我觉得咱们应该成为好朋友。”

    “好朋友?”她似乎没有听懂他的话。

    “是的。”他的眼光终于移向那东一块西一块受旱的庄稼地,“咱们从小一起长大,一直在一个班里念书。虽然你从来没有对我笑过,或是一次友好的表示,但是我……喜欢你。没错,我曾经无数此地伤害你,倒像我是个卑鄙无耻的小人似的。不知怎么回事,我总是忘不了你,直到现在,我才明白,我心里只有你。我知道,你参加了高考补习班。”

    “命运偏偏要我恨你,更恨你的父亲!”敏慧咬牙切齿地说完在这句话。便径直地向村里走去。

    而我就像一只被痛打的落水狗,爬在地上,喘息着。

    ★★★★★

    很显然,在红岩村,李玉梅是个善于叫人喜欢的姑娘。自从初中毕业以后,她便像其他姑娘那样下地劳动了。她觉得自己不习惯学校的生活,整天价被关在教室里活像笼子里的小鸟一般。

    因为她喜欢自由自在的生活,有如田野里飞来飞去的小鸟,可以放开喉咙尽情地歌唱。在她看来,学校的东西毫无用处。直到现在,她所学到的知识并不能表达她欢快的心情,甚至于连她眼前的美景也不能很好地描绘。因此,她经常对父母这样说道:

    “笼子里小鸟的歌声不及田野里小鸟的歌声优美动听。”

    既然陈景润都弄不明白一加一为什么等于二,她说,那我们又何必自寻烦恼呢。确切地说,她不希望自己的小脑袋成为垃圾场,装满没有用处的东西。反正,她不喜欢任何沉甸甸的感觉。于是她说:

    “女人学习知识不在于明辨是非,而在于宽恕男人的过错。”

    她还觉得,天生小心眼,应该说是女人非常可爱的一面。自由的小鸟可以很有耐心地啄食一粒又一粒谷子。

    一束鲜花。

    可以使她们无边的烦恼烟消云散。

    她的确是个既漂亮又聪慧的姑娘。她清楚地知道,作为女人,除了有着一个漂亮的脸蛋以外,还要有那么一点“工于心计”的本领,也可以说,她能够非常巧妙地炫耀自己。因为所有的女人大都乐意向男人们展现自己最动人,最富有魅力的一面。有心计的女人会把男人们所讨厌的那一面小心翼翼地隐藏起来,也只有独处的时候,她们完全是另一副模样,正像顽固的守财奴喜欢独自个坐在黑暗中摩挲自己的金子。

    与其说她能讨父母欢心,倒不如说父母对她的一切行为非常满意。尽管如此,她的母亲仍有些顾虑,只因为她并不是像村里其他姑娘那样整天价泡在家务活里面,而是对于集市摆摊做生意充满兴趣。后来,她说服父母做起生意来了。

    老实说,她不喜欢哥哥玉良,因为在她看来,他是个自以为是的家伙,每天都要摆出不可一世的样子,以便博得周围人们的崇拜。

    失败者。

    可怜虫。

    正因为她知道,无论他怎样努力,都不能获得那个姑娘的微笑。

    那个姑娘没有一丝微笑,但是她却知道,她的心是一团燃烧的火焰,或者说,一座喷发的火山。

    换上她是那个姑娘,她也不会爱上玉良的。冷冰冰的脸孔,似乎是漫长的白皑皑的冬天,冷飕飕的眼光,砭人肌骨。而他——失败者,或是可怜者,只能是一条冻僵的蛇。

    也许只有玉梅清楚地知道哥哥的心思,因为她是个十分聪明的姑娘,从父亲那里遗传了洞察一切而又不动声色的本领。她敏锐的眼睛可以在双方交谈之中了解到对方心里的秘密。这是说,如果你和她在一起,你就甭指望对她隐瞒什么。

    她确实看到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

    正如一部情节紧张的无声电影,除了各种各样的滑稽动作。他怒气冲冲,似乎厌倦了自己所扮演的角色,但却继续扮演下去。

    可怜的丑角。

    终于有一天,她问道:“我觉得你是一个叫人无法同情的可怜虫。”

    “什么?”他瞪了她一眼。

    “也可以说,是个不折不扣的傻瓜蛋。”她对自己摆脱枯燥的数学,物理作用而感到非常满意。

    “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她一边说,一边系着手里的毛衣。“我希望你明白,千万不要一味地相信自己。”

    “可是,我除了相信自己以外,确实不知道该相信谁!”

    “不相信朋友的人,是十足的傻瓜蛋!”

    “我没有朋友。”他点燃了一根烟卷,又接着说,“不,人活在世上,应该有一个共同的朋友,那就是钱。告诉你,钱,是名副其实的好东西。所以,我这个傻瓜蛋不但相信它,而且更加膜拜它。”

    “你总是喜欢大手大脚的花钱,真叫父母担心哪!”

    “既然钱是我们自己的,那我们为什么不痛痛快快地花掉呢。”

    “钱不是我们的,是父母流血流汗挣来的。”

    “这很重要吗?”

    “我不知道,只是想提醒你,既然钱不是你的,那么,你花钱的时候应当节制一点,不要把自己弄得阔少一般。“

    “你想教训我?”玉良的脸色阴沉起来了。

    “难道你不知道钱有多么难挣吗?”

    “真的难挣吗?”他放声大笑起来,“我觉得有两种人挣钱非常容易。”

    “哪两种人?”她问,紧接着她又笑道,“你是其中的一种吧。”

    “当然啦!”他很自信地回答,“应该说,对于聪明的男人,漂亮的女人来说,钱是很容易挣的。”

    “那么说,你就是那个聪明的男人了。”

    “是的,更确切地说,我现在还只是一个很会花钱的男人。”

    “你觉得我能挣钱吗?”玉梅问。

    “你喜欢钱吗?”玉良反问道。

    “我觉得我还算喜欢吧!”玉梅说:“可是,喜欢钱并不等于能够挣得到钱呀!”

    “除了自己,谁都不能相信。”

    “做一个没有朋友的傻瓜蛋,是吗?”玉梅问。

    “人活在世上,可以没有朋友,但是不能没有钱。”玉良说,“相信别人是很容易上当受骗的,也许是由于这些人喜欢把自己的情感寄托在空中楼阁之中,并且在这种感情的诱导下做一桩又一桩愚蠢无比的事情。”

    虽然她不喜欢哥哥玉良,但是她的确欣赏他那种我行我素的性格。看得出,父亲不能把儿子塑造成他那样的人。尽管如此,她还是觉得,父子两人并不是完全不同的人,实际上,他们都是个性极强的男人,所不同的倒是两个人采用了相反的生活方式来表现自己。譬如说,父亲在坚持自己观点的时候,老是摆出喜欢别人的样子,因为他决不会让自己说出他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就好像他事先已经知道,别人会说——他的观点才是唯一正确的;然而,儿子则是咄咄逼人的态度向周围的人们表明只有他才是最后的决定者,所有执反对意见的人如果保持体面的话,就必须闭紧自己的嘴巴。

    在家里,只有她才嫩化解父子之间的不愉快,而使一家人和睦相处,难怪母亲常说:“梅梅,真是多亏你了,我可不喜欢他们父子之间别别扭扭的样子。”

    李玉梅总是怀着怜悯的心情爱着母亲,母亲天生好脾气。正因为她母亲不知道如何面对两个个性极强的男人,所以作为女儿一旦化解了两个男人的积怨,做母亲的就会用充满感激的目光看着女儿,似乎是说:“好女儿,叫娘说啥好哩!”

    不知不觉,李玉梅离开学校已经一个多月了。这一天上午,她和玉玲各自收拾了一筐子衣服来到河边。河水清澈极了,冲刷着河床里圆滚滚的砾石。她们每次来到这儿,总是先用凉丝丝的河水洗洗脸,大概是由于这种沁人心脾的感觉可以消除暑气,从而使倦怠的大脑清醒过来。虽说这儿的水流不甚湍急,但是哗啦啦的流水声却是那么悦耳动听,就像一段又一段优美无比的流行歌曲。偶尔几片碧绿的树叶从上游漂来,不停地打着旋儿,仿佛情窦初开的少女的轻轻叹息。

    此时,她抬起眼光,环视着周围的一切。这里静悄悄的,一个人影都没有。徐徐而来的风,送来了那绿油油的庄稼的所吐出来的一团又一团的暑气。但见不远处几只小鸟来到河边,伸长脖子喝着清凉的喝水。而当它们离去的时候,会发出清脆的声音。她看了看玉玲,然后,对着水里的她出神地望着,正像她每天对着镜中的她呆呆地望着一样。太对了,直到现在,还没有一个男人抚摸过这张漂亮的脸蛋。

    不管怎么说,李玉梅不是那种见了男人就害羞的姑娘。在某些人眼里,害羞应该使女人的一种不可缺少的美德,只不过,她觉得女人和男人享有同等的权利。譬如说,男人说过的话,女人也可以说吗?这时候,她耳边响起玉玲的声音:“玉梅姐,你发什么呆啊?”

    “没,没什么!”

    说完这句话,她使劲搓着衣服。是的,直到现在,还没有一个男人萦绕在她的心头徘徊不去。这是说,她对村里的年轻小伙子太熟悉了,而且可以说出他们的全部想法。在她眼里,这些人都是一路货色,那是因为他们有着一个共同的愿望——娶个好媳妇,甜甜美美地过日子。

    他们喜欢她,讨好她,巴结她。那一双双眼睛正如嗡嗡叫的苍蝇,直往她的脸上盯。尽管如此,在他们面前,她表现得更加落落大方。当然,对付这些人的确太容易了。有些时候,和他们在一起还是相当愉快的。此时此刻,她一边搓着衣服,一边信马由缰地想着那些嘻嘻哈哈的年轻人。虽说她并没有喜欢上那个男人,但是,她非常渴望有个男人伸出双手抚摸她妩媚的脸蛋。

    她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耳边传来玉玲焦急的声音:“快!快!衣服冲走了!玉梅姐。”

    听了这话,玉梅惊愣了一下,扔掉手里的衣服,慌忙站起身来,沿着河道向冲走的衣服奔去。就在她将要抓住那件衣服的时候,跌了一跤,与此同时,那衣服已被卷入下面的水潭里去了。

    于是,她只好呆愣愣地望着翻滚在水里的衣服。无论如何,她不敢到水里去。

    恰在这时,身后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

    “玉梅,出啥事了?”

    她急忙转回身,看到身旁站着一对青年男女。原来是周东民,王敏英。她迟疑了一下,才开口说道:

    “我在上面洗衣服,一时没留心,衣服被河水冲到水潭里了。”

    周东民笑了:“原来是这么回事,放心吧!玉梅。”他看了看两个姑娘,又接着说,“你们离开这儿,我才好下水。”

    王敏英看着东民,说:“你可要小心哪!”

    “是啊!”玉梅也赶忙说道。

    “你们放心吧!没事。”

    她们只好离开了这里。不一会,东民从水潭里把那件衣服打捞出来。她从他手里接过衣服,一时间,竟不知说什么是好。可是,当她看到敏英用手绢替东民擦脸上水珠的时候,却笑嘻嘻地说:

    “东民哥,你真幸福!”

    东民,敏英听了这句话,有些不好意思了。他们的脸顿时涨得通红。

    玉梅看着两个人发窘的样子,反而放声大笑起来:

    “谈恋爱嘛?有啥不好意思哩!”

    “我看,咱们还是走吧!”东民说。

    “还没结婚,就这么听他的话,敏英姐。”玉梅冲着敏英雄嘻嘻一笑。

    “快别瞎说了。”敏英说,“谁说要嫁给他!”

    等他们走了以后,玉梅回到原来的地方,玉玲看了她一眼,问:“你碰到什么高兴事了?”

    “原来谈恋爱这么有趣!”玉梅似乎自言自语地说。

    “怎么?刚离开学校,就想嫁人啦!”

    “也许嫁了人就没有意思了。”

    “告诉我,你碰到谁了?”玉玲又问道。

    “你说,东民和敏英啥时候结婚,办喜事?”

    “我不知道。”玉玲回答道,“听敏彤说,东民的母亲压根儿不喜欢敏英。”

    “那有什么关系呢?只要两个人相爱就够了。”

    “话虽如此,可东民不想违拗母亲。”

    “那他就只好忍痛割爱了。”

    “你这话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玉梅说,“我觉得他们的爱就好像攀登珠穆朗玛峰。”

    “爱情经受磨难,能够使人们从渺小走向伟大。”玉玲一边说,一边使劲搓着衣服。

    “就像洗衣服一样,把脏的东西洗掉!”李玉梅很认真地说。

    第八章

    一个不太闷热,烦躁的晚上,我来到胜坤的家里。

    他患了重感冒,已经卧床好几天了。但是他对于我前来探望感到非常高兴。看得出,他的气色好多了。

    我们谈了一会话,无论如何,我不想长时间打扰病人的休息。舅舅告诉我,胜坤叔的妻子前几年去世了,留下他和女儿相依为命。总之,我对他说了许多安慰的话。

    就在我起身告辞的时候,他叫住了我,并且让女儿玉玲把自己珍藏了多年的一个小本子拿了出来。于是他说:

    “这是你爹的东西,是他在红岩村期间写下的日记。他在你们回城之时送给我作为纪念。告诉你吧,我没有让任何人看过,包括我的闺女。可是,有些地方被我涂改过,所以还望你见谅。现在,我把他交给你。”他说,“唉!我差点忘了,日记后面缺两页,我想大概是你爹有意撕下去的吧。”

    我从他手里接过那本发黄的日记,说:“胜坤叔,这是我爹留给你纪念。如今,你交怀给我,使我不知说什么才好呢?再说,我爹既然把它送给你了,那么,你即使把它扔到火里,也没有关系。反正一切都已经过去了,我们又何必留恋失去的时光呢?总而言之,我是没有权利责怪你的!只不过,我倒觉得你能够把我爹的东西完好地保存下来,表明叔叔对我爹有着很深的兄弟之情。”

    玉玲把我送到大门外,临别的时候,她说:

    “程皓哥,见到你,我非常高兴。告诉你,这个本子是我爹唯一珍贵的东西,简直就是他的命根子。他经常把本子拿出来,而且我也曾经听到他说——我没有很好地了解他,甚至有些地方还对不起他,真是太遗憾了。不过,我对于本子的内容一无所知,爹只告诉我那是你父亲送给他的。等我长大以后,才听到更多关于你父母的事情。在我心目中,简直就是一个美丽动人的神话故事。总之,我们这些乡下姑娘非常羡慕你母亲,只因为她赢得了你父亲的爱情。我爹告诉我说,你父亲不仅博学多才,而且为人相当厚道,更加没有瞧不起乡下人的意思。说真的,我真的羡慕你有一个好父亲。另外,我还要告诉你,自从那次见面以后,爹就想把那个本子交给你,可他又担心自己曾经在里面涂改过,而产生不必要的误会。爹告诉我,他涂改的地方大都是村里人对你父亲的看法,或是他的一些人生的感慨。是啊!他的看法也夹杂其中。”

    “胜坤叔才是一个值得尊重的好父亲。”我笑着说。

    以下是我回到舅舅家之后所看到的日记内容。而我也不能否认,胜坤叔曾经润色过一些章节,很容易看出,每一页的空白处要么寥寥几个字,要么写得满满的。

    我这里只选录一些与我父亲有直接关系的片断(其中也包括胜坤叔在空白处所写的一些事情)。

    7月2日晚晴

    我是1962年6月1日这个地图上面找不到而且永远也不可能找得到的小村庄。

    在这个陌生的地方,我觉得自己进入了另一个世界,简直和一名被放逐的罪犯差不多。也许我应该痛恨自己的父亲,假如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劳动者,该有多好啊!至少我不必背着沉甸甸的行李来到这个荒凉的山庄。

    然而,我又不能不承认他是个非常耿直的人,同时,也是一个非常慈祥的父亲。

    如今,我必须把我的幸福,还有我的思想通通地压缩在这个狭小的空间之中。

    我认为,我正行走在漫长的漆漆的黑夜里。

    (我没有这种感觉,正因为我自己的父母生活在一起。)

    是的,我太痛苦了,太寂寞了。

    (一只离开双亲的小燕子。

    朋友之间的感情应该永远珍惜,只要希望永远幸福,那就不能放弃朋友之情。)

    是的,我没有一个相知的朋友。(我何尝不是这样啊!只是长久以来,我没有感觉到。俗话说,知子莫如父,可是天下父母又有几个真正了解自己的儿子。)也许人一旦来到陌生的环境里,很乐意博得别人的同情,怜悯。

    (我觉得我差点变成一个可怜虫。

    那时,我觉得村里来了一个古怪的人,一个总让乡下人猜不透的城里人。

    谁知,原来如此。)

    7月5日晚阴

    他名叫李胜坤,是村里的民办教师。因此,我们之间有了共同的话题。(他的某些看法使我莫名其妙。)我也是一个喜欢读《三国演义》的年轻人。

    他比我小五岁,但是,他那执著的精神远远超过了我。(那个时候,《三国演义》的故事并没有吸引我,因为我只是高小毕业,必须借助字典才能读下去。)

    不过,我简直不能容忍曹操的小人行径,吕伯奢稀里糊涂地死了。

    后来,那个狼心之徒接二连三的失败,倒也是令人愉快的事情。

    不管怎么说,一个痛苦,寂寞的人,能够得到朋友的指引,(这个指引应该加上引号,他使我改变了对曹操的不好看法。他告诉我,假如诸葛亮不那么迂腐的话,辅佐这个超世之杰很可以成就大业的。)那将是十分开心的事情。

    我并不喜欢曹操。不容置疑,曹操是个很有本事的人,至少是一个人物。我觉得,他不应该唯一佩服刘备。具体什么缘故,我也弄不清楚。大约刘备的确是个假惺惺的慈善家,也许是由于刘备总是摆出一副叫人放心的模样,似乎向周围的人们许诺着什么。

    (说真的,曹操的确太有点霸道了。令人胆战心惊。只不过,他那种动不动就以英雄豪杰自居的确气概,倒是难得的。

    那分明就是说——如果我不是天下英雄,谁又能称得起呢?很显然,时势造就了这位英雄。说得好,休教天下人负我。)

    或者说,刘备只是一个忠于传统的假货。正因为他凭借着自己的姓氏到处招摇撞骗,从而使刘皇叔名扬天下。曹操则富于顽强的创业精神,虽说有一些人专门和他捣乱——敲着鼓骂着他。

    (在曹操面前,刘备只能以菜农自居。)

    因为刘备必须是一个胸无大志的可怜虫,才能苟延残喘。

    所谓强者,应该是意志如一的人,决不会臣服他人的脚下。(我想得不多,我觉得,人活着不愁吃不愁喝就行了,何必理会那些英雄人物呢。)

    渐渐地,村里人对我有了好感。起初,他们总是在我和他们之间筑着一道又一道墙壁。(那是他是城里人的缘故,比如说,他喝水的方式就与我们乡下人不同。)因此我无法走进他们的生活,而他们也并不想走进我的生活。就这样,经过很长一段时间,他们不了解我,我也不了解他们。

    或许在他们眼里,我同关在铁笼子里的动物没啥两样,只能老老实实地生活在属于自己的狭小的田地里。(他说得太对了,话说回来,我们这些乡下人何尝不是生活在最早自己的小世界里。)

    是的,李胜坤首先走进了我的生活。在我看来,他是个乐于助人的小伙子。(我帮助他,是因为他是个远离父母的人,在我看来,这么年轻离开父母,心里肯定充满痛苦。)他帮助我走出了痛苦的幽谷。(人活在世上应该帮助那些不幸的人。)

    而我只能帮助他提高知识水平。(不错,没有他我只能是一个识不了几个字的笨蛋。)

    (我在他的帮助下,终于适应了这里的环境。而我在他的帮助下,也了解了一些城里人的生活方式。)

    不错,适者生存嘛!

    (如此观念,我不甚了解,只能用那句“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话来阐释其中的含义。)

    7月28日夜转晴

    确切地说,我第一次见到她,便爱上了她。但是胜坤告诉我,他哥哥早就爱上了她,一年前,托人撮合了。

    我知道了,她没有答应他,也没有拒绝他。

    (那一天,我带着她来到学校。她说,她只想见识一下城里人。)

    我记得胜坤说过,乡下人的婚姻——男女双方大多是先结婚,后恋爱。既要适应对方,又能宽恕对方。这样才可以组成一个牢固的家庭。在胜坤看来,她和胜天也不例外,尽管她没有答应他。

    虽说她识字不多,但却是个非常聪慧的姑娘。

    在我眼里,她是一个叫人一见钟情的姑娘。而现在,我努力使自己不产生非分之想。

    尽管如此,我还是无法摆脱一见钟情的念头,只因为她美丽的双眸深情地注视着梦中的我。

    我知道,她住在红崖河西岸——河西一队。据村里老年人说,李姓的人是最后迁移来的。但是他们的人数却超过全村人的三分之一。现如今,他们越来越多居住到西岸了。村子里王姓的人最多,而且是这里最早的居民,他们大都在小河的东岸,

    比王姓稍晚迁移来的周姓的人都是河西一队的,被称作入侵者,或者说拓荒者。

    后来,胜坤这样对我说道:“李姓的人是自由的。不过,他们大多给王姓的几家富户打短工。听老一辈人说,河西是一片荒坡,压根儿寸草不收。后来,周姓的人来到这个村子,他们硬是凭着顽固的头脑,盲目的自信,以及拼死拼活的干劲,终于开垦出一块又一块土地,从此他们就扎根这里了。是的,周姓的人从来没有给王姓的人打过短工,而且和王姓的人不相往来。也许是由于他们的自信心和干劲打动了几家李姓的人,就这样,他们也加入那群盲目自信的拓荒队伍之中。

    然而,无情的洪水年复一年地把新开垦的土地冲垮了。尽管如此,那些周姓的人并没有垮下去,反而,更加坚强了。就这样,他们年复一年地同洪水做着一次又一次的斗争,其中也有十几个人在无休无止的混战中送了性命。

    河东王姓的人却说:“这些傻瓜蛋真是不知天高地厚,他们怎么可以战胜老天爷呢?”

    总而言之,这些人每天都在幸灾乐祸地看着那些拓荒者。

    最后,周姓的人牢牢地扎根这里了。

    他还告诉我一个很有趣的故事——

    周姓的人与王姓的人结仇缘于一个古老的传说:周姓的一个小伙子看上了王姓家的一个姑娘,由于家里人强烈反对,于是,在一个秋雨之夜,两个年轻人站在红崖(据说,当时的红崖是白色的)上面,双双投河死了。

    那次变故加剧了他们的仇恨。

    (听爷爷说,我的祖先也参加了拓荒者的队伍,可是他在一次失败之中绝望地死去。)

    从此以后,河西,河东对峙起来了。同时,他们的血液里也流淌着仇恨的因子。

    (尽管如此,他们还是把仇恨小心谨慎地隐藏在心里。如果有人向他们提问——谁是我们的敌人?他们会私下大声喊道——他们就是我们的敌人。

    要不是他们都经历了一个共同的轰轰烈烈的年代,或许他们之间会老死不相往来。幸好,那些李姓的人自以为是自由的,因为他们在小河之上架起了第一座石桥。

    当时,在桥上行走的人永远是李姓的人,仿佛周家的人,王家的人完全没有意识到石桥存在似的。)

    7月30日夜阴

    据说,许多年以后,一个周家的姑娘和一个王家的小伙子同时走上了这座小石桥。也有的说,是登上了红崖,因为他们是对难舍难离的情侣。

    然而,他们还是不幸的,只因为他们也是在一个雨夜里双双投入到滔滔的河水之中。

    我想,也许是由于那些痴情男女的鲜血染红了河水,因此,红岩村便有了一个又一个动人的传说。

    (不错,我也曾这样想过,现如今,周姓的人和王姓的人越来越多地走上了这座石桥。)

    8月7日夜下雨

    这些乡下人对我还是满不错的。我经常这样想。

    (村里的人们都觉得他是一个相当不错的年轻人,)说话和气,知道尊重老人的年轻人。

    红岩村并没有学校,孩子们只是每天来到河东岸那几间破旧不堪但却宽敞明亮的大屋子里上课。

    当然,在红岩村,只有李姓的孩子可以和王姓的孩子,也可以和周姓的孩子自由地玩耍。也许是由于家长的压力,周姓的孩子和王姓的孩子不大在一起玩耍。

    此外,村子里也有几户人家宁可自己的孩子成为睁眼瞎也不让孩子接受学校的教育。关于这件事,我和胜坤不知费了多少周折,终于说服那些顽固的庄稼汉。谁知,他们还是不放心地说道:

    “俺把孩子交给你们了,要是孩子在学校受到了委屈,俺可不答应!”

    不错,如果拳头相见的话,河西的孩子们肯定是胜利者。

    9月9日夜晴

    大人们之间的仇恨没有减少多少。也或者说,在无数次轰轰烈烈的运动中,虽然没有多少血腥味,但是他们的确经历过摩拳擦掌的日子。然而,他们的孩子们却在一起玩得非常开心。

    如果真的让这些孩子们有所选择的话,那么,他们要选择的永远是愉快地相处。只要远离仇恨,他们就会有许多令人开心的事情。

    (那些大人们之间又有什么深仇大恨呢?是古老的往事?也许只是人们虚构出来的传说。即使确有其事,但事过境迁,他们又何必恩耿耿于怀呢?

    总而言之,他们在轰轰烈烈的运动中得到了很好的表现。

    正因为他们的生活里反复着同一个问题——谁是我们的敌人?)

    他们也曾告诉我,他们并不知道痛恨人家什么。

    这时候,周海燕和王秋月成为了好朋友,好姐妹。她们告诉我,她们应该是好朋友,好姐妹,而不是什么仇敌。至少她们相互喜欢对方。

    俗话说,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但是,这本不是让人容易接受的事情,那是因为她们之间压根儿不存在相互仇恨的事情。

    在这所小学里,我和胜坤努力使孩子们友好相处。他们之间没有任何恩怨,没有任何冲突。

    不管怎么说,在学校里,这些孩子们愉快地生活着。

    (村里的大人们对于我们的做法不以为然。有些人也认为我们是狗咬耗子多管闲事。)

    试想,这些天真活泼的孩子们之间能有啥怨仇呢?

    (我非常佩服他,他就像一个技艺高超的魔术师,把本该属于孩子们的东西交给了孩子们。)

    9月22日夜晴

    我终于可以告诉自己,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她。但却像一个不善于游泳的人,依然在激流中拼命地挣扎。

    直到现在,我无法避免痛苦的折磨。

    是啊!我曾经和胜天,胜坤一起,化解了村里莫须有的怨恨。但是,我却无法消除自己心中的苦闷。

    我知道,胜天看上了她,而且两家人的大人也已经默许了。所以,我爱上了一个不该爱上的姑娘。如今,胜天也是我的好朋友,好兄弟。

    (周海燕的父母死了,她和哥哥跟着叔叔一家人生活。不错,她的叔叔婶婶非常赞同她和我哥的婚事。)

    当我试着给她讲解唐诗,宋词的时候,我会觉得自己的爱通过这些优美的诗句宣泄出来。这种情感太含蓄了,也许只有我一个人知道。

    (我经常听到他这样朗诵道——

    相见时难别亦难,

    东风无力百花残。

    或者

    心有灵犀一点通……

    诚然,直到现在,我还是无法体味诗句里面的真义。)

    我越来越害怕她那双黑亮的眼睛——清澈而深邃,那里面分明有一个巨大的问好,仿佛是说:“是真的吗?”

    而她也经常在我耳边哦吟李商隐的无题诗:

    春蚕到死丝方尽,

    蜡炬成灰泪始干。

    优美的声音仿佛风铃叮叮,萦绕在我的梦里。

    就这样,我完全迷惑于那些古老的诗句之中,也许只有凭借这些诗句,我的心灵才能向她飞去。

    它们传达着我不敢表达的之炽热的情感。

    (起初,我哥对她的变化有点莫名其妙。至少他不能理解她为什么总是往学校里跑。于是,我告诉他,她向维明学习文化,听了我的话,他不以为然地笑了笑,并没有说什么。直到后来,她告诉他,她不能和她爱不起来的人结婚。我哥似乎很平静地说:“他爱你吗?”

    她说:“我不知道。”

    “什么意思?”他一副茫然的样子。

    “也许他永远都不会爱上我。”

    这是说,我一直拿不准我哥是否憎恨过维明,话虽如此,我还是觉得他有些变化?(精彩小说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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