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行情 第 20 部分阅读

文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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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海明不解地问:“我种那东西干什么?”

    “当然是当饭吃啊!”

    “放你娘的猪狗屁!”周海明冲着银顺高声骂道。

    “海明叔,你先别发火,听我说吗?”银顺说到这里,便向红崖下面干涸的河里吐了一口痰,然后,又接着说,“那城里可比不得咱这小山沟里的空气好,实在新鲜,而且还可以随地吐痰,随时大小便;所以我奉劝你应该好好地利用这不多的三四年的时光多吃一些巴豆,也好把肚子里的所有脏东西全都吐出来,泻出来,如此一来,才不至于一到城里就忍不住地满嘴喷粪了。”

    “你,你……”周海明好像是被气得说不出话来了。

    四周的人们注视着周海明铁青的脸孔,便只好强忍着笑,最终也没让自己笑出来。

    而李金顺则显出一副很会关心人的样子,压低了声音对海明劝慰道:“海明叔,你干吗这么憋着?这样的话,好端端的人会憋出病来的!”

    “你,你他妈的说得好!好!说得好!”周海明双眼喷着怒火,“要是我手里有鞭子的话,那我就狠狠地抽你,你们这两个王八羔子!”之后,他竟然哈哈大笑起来。

    周海明的笑声把在场的人吓住了,于是,所有人的眼光全都呆愣愣地望着周海明。

    可是,突然之间,年轻的人们还是终于冲破了可怕的沉默而迸发出最响亮的笑声。瞧!树上的乌鸦也因为人们的笑声而哑哑的飞去了。

    正当人们纵声大笑的时候,周海山却一声不吭,使劲吧咂着旱烟卷,就好像他压根儿没有听到人们的响亮的笑声,这时候,他转回头看了看明堂,又看了看胜坤,换句话说,他们两个人也像他一样没有理会众人的笑声。于是他说:

    “照这样的势头,今年的年景肯定错不了。”

    “是啊!”胜坤说,“咱庄稼人就怕过荒年,拼着命地忙活一年,到头来还是连个紧巴巴的日子都没得过。”

    李明堂把口中的烟吐出来,问:“胜坤,不是我说你,你压根儿不该让闺女考上大学。如今人老了,唉!总得有个人在身边啊!”

    “明堂哥,”胜坤笑着说,“我同意你的话,说实话,我就这么个女儿,真的不愿意她离开我,可是小鸟一天天长大,等到羽毛丰满,翅膀硬的时候,是应该飞去的,女儿嘛!总是要嫁出去的。”

    李明堂一边吧咂着旱烟卷,一边对着胜坤慢吞吞地说:“我觉得你应该把闺女留在家里,而不是嫁出去,有机会的话,满可以招个上门女婿吗?”

    “就是吗?”周海山说,“照我看来,招个上门女婿也肯定是满不错的小伙子啊!”

    “如今,女儿考上了大学,我感到非常高兴,”胜坤说,“因为我没有忘记维明对我说过的那句话——父母之爱绝不应该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铁屋子,应该是阳光,是雨露。照我的话来说,那就是笼子里的鸟远不及自由自在的鸟快活。咱们老了,千万不要为了自己的这两块老骨头而去断送儿女们的幸福。”

    “人老了,孤零零地过日子……”李明堂的话刚说到这里,就被王伟杰的声音打断了,只听王伟杰说:

    “就你这德行,到了城里,也只能是一条狗。”

    银顺看了看伟杰,笑嘻嘻地说:“伟杰叔,你的话算是说到侄儿的心坎上了,告诉你吧,我倒巴不得变成一条狗,狗嘛!那可是城里太太、小姐们的宠物啊!天天都会被她们紧紧地抱在怀里亲热一番哩!幸运的狗啊!你的命咋这么好呢?”

    王伟忠点燃了那支刚从周海山哪儿卷好的旱烟卷,便走过来对银顺打趣道:“你小子该不是想媳妇儿想疯了吧!唉!真不知道你爹是咋整的,一个好端端的家,金顺,银顺,就是媳妇儿不顺。”

    金顺把眷好的旱烟卷递到弟弟手里,这才开口说道:“咱庄稼汉字抽抽烟,喝喝酒,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吗?可是那些没有出息的男人偏偏要娶不让男人抽烟喝酒的女人做老婆。”

    银顺看了看手里的旱烟卷,接着转回头瞅了伟忠一眼,然后便歪声歪气地说道:“唉!真不知人家是咋搞的,硬是撑起个好端端的家做了个光溜溜的丈夫,说实在的,要做这么好的光溜溜的男人,确实不那么容易,只因为每天晚上睡觉之前,先要挤出半袋子牙膏,刷一刷那满嘴的黄板牙。”

    这时,李金顺拿腔作调地说:“人家还不是为你好?俗话说,吸烟有害人的健康。要是你不戒掉的话,我就不许你碰我,我可不想再闻那股子烟味啦!”

    银顺则嬉皮笑脸地说:“我的好宝贝,亲宝贝,你为了我好,我咋会不知道呢?我发誓,我保证把烟戒掉。再说,你要我每天晚上睡觉之前刷刷牙,我不是都做到了吗?要是你真的闻不惯那股子烟味,那么,在咱们亲热的时候,我可以戴上一个口罩吗?”

    没等银顺把话说完,王伟忠便高声骂道:

    “你,你们这两个挨鞭子的王八羔子!”

    李金顺继续拿腔作调地说:“你要戴上口罩亲我,这可是你说的,那好吧!今天晚上,你就先来试试吧!”

    听了孪生兄弟这一番话,在场的年轻人沸沸扬扬地叫嚷起来。也或者说,面对大家七嘴八舌的诘问,王伟忠无法招架,只好缄默不语,并使劲吧砸着旱烟卷。

    就在人们说说笑笑,吵吵嚷嚷的时候,周海明却像陷入了某种无奈何的烦恼,他的眼光有如孤独无助的孩子正在山野间漫无目的的游荡。突然,远处现出几个黑点,黑点越来越大了,后来,他终于看清楚了,原来那几个黑点就是不久前打这两棵大树上飞去的那几只乌鸦。

    瞧!它们都回来了,而且哑哑的叫个不停。

    不知什么缘故,他的眼光相随着它们在空中盘旋,直到它们重新隐身于浓浓的阴影之中。此时,他只好收回目光,凝视着将要烫着手的烟头,片刻之后,才把它恶狠狠地扔到干涸的红崖河里。

    与其说周海明正在生孪生兄弟的气,倒不如说他独自个困扰在乱七八糟的梦里。

    梦里的事情,他原本是不相信的,因为在他看来,只有那些愚蠢的娘儿们才会一味相信梦里的事情。

    可是现在,更确切地说,自打他儿子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之后,他总是没完没了地做那些叫人害怕的梦。

    梦困扰着他,他竭尽全力依然无法摆脱那些叫人害怕的梦。

    此时此刻,周海明已经进入了一个梦里——他和儿子正在自个家的责任田里挥汗如雨地干活。他转回头,当他的眼光看到儿子已经能够像他一样光着膀子顶着烈日而不知疲倦地干活的时候,他满意地笑了。就这样,他们干啊!干啊!可是西斜的太阳却一动不动,就像是永远停留在那个位置上了。

    时间停止了。但他儿子的声音却从他的身后他的耳朵里来,爹我饿了,咱们回家吧!

    他这才直起身子,抬起眼光看了看一动不动的太阳。日头那么高,咱们能回家么?再说,就算回到了家,你娘也还没做饭哩!要是你真饿的话,那我就给你烧个麻雀吃吧!麻雀肉蛮好吃的。

    于是,他的儿子拣来了一大堆柴禾,他呢,终于抓住了一个小麻雀。而当他要给儿子看得时候,却被小麻雀咬住了手。情急之下,他拿起锄头,对准麻雀的脖子直砍下去,尽管如此,那麻雀的嘴依然咬着他的手,毫不放松,那麻雀的头也还由一条细细的血线连着。

    儿子看着他,他砍了多次,最终也没能把那缕血线砍断,因此,麻雀的嘴依然咬着他的手,毫不放松,甚至于他的手渗出了血痕。这时,他想对儿子有点笑容,却没有笑出来,便只好讪讪地笑道,你等会儿,我先弄些泥巴把它裹住,这样才能烧好。

    儿子的眼光凝视着麻雀,爹,我要撒尿。

    你撒尿,那你就尿吧!随便什么地方都可以,撒完了尿,你就在这儿等着我,我去去就来。

    我要到那边撒尿,那边撒尿别人看不到。儿子的眼光依旧凝视着那只小麻雀。

    那好吧!

    儿子去了,他却飞也似的来到水塘边,他先把那只依然被麻雀的嘴咬着的手浸入凝固不动的水里,直到那麻雀的头从他的手上滑落下来,这才把手从水里拿出来。那缕血线也终于断了,慢慢地,被麻雀的头拖入水的深处。然后,他一边和着泥巴,一边用泥巴层层包裹着那个没有脑袋的小麻雀,直到这圆滚滚的东西有足球一般大小。

    包裹好那个没有脑袋的小麻雀,他就抱着它急匆匆地返了回来。他四下里看了看,但却没有看到他的儿子,不过,他并不在意,也许是因为他指望儿子回来之前,能够把那没有脑袋的小麻雀烧熟。于是,他便把这个足球大小的东西放在柴禾之上,紧接着他点燃了柴禾。

    好大的一场火啊!足可以把一百多头牛烧成灰烬。

    然而,他的目光正全神贯注地凝视着那个圆滚滚的东西。

    虽然大火已经熄灭了,可是那浓浓的烟却还像大雾一样包围着他。这时候,这个足球一般大小的东西已经变得黑不溜湫,有如岩石一般坚硬,因此,他只好挥动着锄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算是把那个没有脑袋的小麻雀干硬的泥巴里弄了出来。

    嘿!香喷喷的。

    肯定蛮好吃的。

    可是他的儿子仍然没有回来。瞧!连个踪影也看不到。

    该不是迷失了道路,他独自个思量着。一想到这些他就耐不住性子了,他抬起头想看一看日头到底还有多高,但他却啥也没看到,他的心不觉跳了一跳。因为他并没晓得天已经漆黑一片了。

    他又一次抬起头看了看天,心下却自忖道,儿子准是先回了家,看来,他真的饿了。而当他这样想的时候,他觉得自己也已有了几分饿意,更确切地说,他真巴不得吃掉这个刚刚烧熟的没有脑袋的小麻雀。

    正像往常一样,他回了家走进屋里,屋里亮着灯,但却空无一人,那饭桌上也仅摆放着他一个人的饭菜。他们一准又到海山家串门去了。自打那小子来了以后,他们差不多每天晚上都到那儿去。他这样想的时候,便坐了下来,并且风卷残云地吃着饭菜,但他心下却又嘟哝道,城里人就是城里人,山里人就是山里人,山里人跟城里人混在一起有什么好?

    他吃罢饭,也像往常那样,熄了灯,走出了家门,径直向海山家走去。

    可是,他没走多远,却看到街口处已经聚集了一大群人,那些人吵吵嚷嚷,好不热闹。因此,他紧走了几步,而且混入人群之中,但那些人没有理会他的到来,就好像没有看到他似的,依旧吵闹不休。

    就这样,那嘈杂的声音乱纷纷地传进了他的耳朵里来:

    ——孩子们的事还是由着他们吧!

    ——一个是山里人,一个是城里人,我觉得他们在一起不会有好结果的。

    ——咱山里人有钱的话,过的日子不比城里人差多少。

    ——像你这么个一毛不拔的老狗,有了钱,也只能是塞到你丈母娘的肚脐眼里。

    ——呸!我说错了吗?

    ——我常说,人生在世就得有个能够挣钱的脑袋,有一双会花钱的手,千金散尽还复来。

    ——如今,你有了钱,为什么不像城里人那样,买一束鲜花送给你那个傻妹妹呢?果真如此的话,她肯定不会再生你的气!

    ——别听他的,这小子满嘴喷粪,瞎说八道!要是你好好求求我的话,那么,我倒是有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如此一来,既省了你的钱,又能讨得你傻妹妹得欢心。

    ——真的吗?

    ——你要是大着胆子到你爹开垦的荒地里去薅几棵荞麦花送给你的傻妹妹,傻妹妹一见到了花就会对着你汪汪一叫百媚生。

    ——真他妈的,越老越不正经!隔着门缝偷看儿子搂着媳妇儿亲嘴。

    ——呸!瞧你这没出息的样子!

    ——老兄,我看你还是把那个破鞋穿起来吧!

    ——凭你这德行,也配作城里人,撒泡尿,好好照照自己吧!

    ——实话实说,女人是靠不住的,说不定啥时候叫你戴上一顶绿油油的大帽子。

    ——像你老兄这股子模范劲儿,就算当上了王八也会长寿的。

    ——你说,你干吗这样做呢?

    ——他妈的,你会遭报应的!你知道吗?

    ——他是我的儿子,他必须听我的话。

    ——屁话!

    ——你做过的缺德事还少吗?

    ——要是她真的去了城里,和儿子生活在一起,那你可咋办哩?

    ——他么?也还不是屁颠颠地相跟着到城里享福去。

    ——呸!

    ——呸!!

    ——呸!!!

    此时此刻,所有眼光正像一把把刀子,刺得他不断后退。他猛转身,却有个样子不甚分明的姑娘露着白森森的牙齿冲着他冷笑道,

    你敢说我不要脸,狐狸精!那么,我来告诉你,你要记住,记住!我就是要和你的儿子结婚!让他心甘情愿地嫁到我家去。

    他的嘴张了又张,却说不得话。他想逃走,地上什么东西又拌住了他的脚,他吃了一惊,惊出了一身冷汗。

    于是,他的眼光惊恐地落到了地上,地上正坐着一个满脸鲜血的男人,这个男人一边孤独无助地包扎着破碎的头颅,一边喃喃自语道,

    唉!人或迟或早,总有那么一天,必须到他该到的地方去。

    他又吃了一惊,正当他不知所措的时候,却有一阵尖厉的声音传进他的耳朵里来。

    好香!你手里拿着啥好吃的东西呀!叫我吃了吧。

    他慌忙抬起头,但见眼前一个疯女人,完全一副要向他手里那个烧熟的没有脑袋的小麻雀扑上去的样子。他赶忙向后跳开了几步,这才转回身,向村外跑去。

    活像受惊的烈马,在黑色的旷野里一路狂奔。尽管如此,那刀子般眼光,特别是疯女人的声音如同他的影子相随着他,只因为他更害怕那个疯女人随时抢夺他手里的小麻雀。

    香喷喷的。

    蛮好吃的。

    只不过那个疯女人太可怕了——脸色煞白,嘴巴张得很大,双手沾满了鲜血。

    他跑呵!跑。

    此时此刻,他并没有想到儿子,也没有想到老婆。只知道一路狂奔。跑呵!跑。

    也许是由于他一门子心思要摆脱那个作势抢夺他手里的香喷喷的蛮好吃的小麻雀。而实际上,他早已惊恐万状了。甚而至于连树木、丛林、岩石等等这田野里的一切也全都像凶神恶煞一般涌入他的心头。

    他的嘴张了又张,就是说不得话。

    说不得一句话。尽管如此,他的手依然紧握着那个没有脑袋的小麻雀,毫不放松。

    他跑呵!跑。

    可是等到他彻底摆脱了那刀子般眼光,以及疯女人的声音的以后,却意外地发现自己已来到了一个陌生的都市。

    他只觉得他自己一下子被卷入亿万个影象之中,以及嘈嘈切切的声响里面。

    高耸入云的楼群。

    繁星似的灯光。

    树木、花草,以及浩浩荡荡的汽车流。

    此外,还有说说笑笑的人群。

    总之,都市里的一切包围了他,簇拥着他。就这样,他从一个街道进入了另一个街道。换句话说,他正睁大眼睛从熙熙攘攘的人流之中仔细分辨着他儿子的脸孔。不错,他仿佛听到了他老婆的声音,果真有那么一天的话,我就跟儿子住在城里,你呢,好好的在这穷山沟里散发你的余热吧!

    她母子之间说说笑笑,似乎有许多话要说,他心下自忖道。而我和儿子却无话可说。

    现在,他继续寻找他的儿子,因为他只知道他的儿子已经考上了大学,并且来到了这座对于他来说,永远陌生的城市。就这样,他从一个街道走到了另一个街道,那迷宫似的街道正在他的脚下向前伸展着,永无尽头。

    他走呵!走。

    从一个街道走到了另一个街道。

    实际上,他已经被这个万花筒般的世界弄得眼花缭乱,简直来不及表示惊讶。他不敢停下来,让自己喘息一会。只知道走呵!走。

    虽说他的眼光依然很固执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仔细分辨着他儿子的脸孔,但是他的心里却升起了无边的恐惧。大概市他发见他自己正被加速地漩涡似的都市生活的深处。

    或许炎热。

    或许饥饿。

    或许疲劳。

    他终于让自己踅进了一家饭店,那里面也同样是人山人海,叫人透不过气来。他的眼光很自然落到了餐桌之上,那鸡,那鱼,竟如牛一般大。

    围坐的人们快活地吃啊!吃啊!吃啊!

    他却张大着空洞洞的眼睛看着面前开怀畅饮的人们,恰在这是,一个声音很清晰地传进了他的耳朵里来。

    出去!出去!瞧!你把苍蝇带进来了!

    他的心不觉跳了跳,赶紧转回身,但见一个妖里妖气的女人叼着一支烟卷恰好站在他的面前,她的声音再一次传进了他的耳朵里来。

    握紧你的手,乡巴佬,别叫那只苍蝇从你的手里飞出来。

    他很出意外,不由得一错愕。他定了定神,这才张开那只握有香喷喷得蛮好吃的小麻雀的手,手心里却仅剩下一摊子污渍渍的苍蝇模样的东西了。尽管如此,那股子香喷喷的气味却依然钻入了他的鼻孔。

    他的嘴张了又张。

    还是说不得一句话。正当他手足无措的时候,那妖里妖气的女人的硕大无比而又坚挺丰满的乳房正以排山倒海之势向他扑面而来,Qī。shū。ωǎng。与此同时,她的声音又一次传进他的耳朵里来。

    你到底要干什么?

    他唬得向后跳开了几步,而且让自己终于喊出了一句话:

    他妈的,快憋死我啦!我,我要撒尿。

    “你这是怎么啦!海明。”王伟杰使劲推了周海明一下,说,“我觉得你像是变了一个人?”

    这时候,树上那几只乌鸦的哑哑的叫声,很大程度上冲淡了树下沉闷的气氛,周海明苦笑道:

    “不知怎么搞的,我总是做恶梦。”

    “你相信梦里的事情吗?王伟杰问道。

    “我本来不相信,可是梦里的事情就跟真的一样啊!”

    “海明,”胜坤说,“儿子考上了大学,该是多么令人高兴的事啊!好端端的,自寻烦恼。势必会纠缠在乱七八糟的恶梦里。”

    “我可不像你,整天价乐哈哈的,倒像自己真的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周海明的语气里透出一丝挖苦的意味。

    李胜坤很坦然地笑乐笑,之后,他转回头对着海山说道:“海山哥,你打算什么时候给孩子们操办婚事?”

    “还是到了年跟前再操办吧!”周海山一边吧咂着旱烟卷,一边慢吞吞地说,“那时候,学校放了假,程皓也会赶来的。”

    “是么,”李胜坤说,“说真的,我打心眼里喜欢程皓。”

    王伟忠凑了过来,很利索地从海山的烟包里倒出了一撮旱烟,边卷边说:“海山哥,你说,程皓真的能够和敏慧结婚?”

    李明堂说:“照我看来,维明肯定赞成这桩婚事。”

    “我这个人很注重实事求是,”王伟杰冷笑道:“那么,你来告诉我,对于程皓的话,你能相信多少?”

    就这样,树下的人们围绕着程和敏慧的事情争论不休。渐渐地,树上的那几只乌鸦安静下来了,也许是由于它敏们所能分辨出来的两种声音又一次传进了它们的耳朵里来。

    “哥,你说说看,咱山里人到了城里该怎么生活呢?”

    “咱山里人除了一把子气力还能又啥出息!”

    “我倒觉得咱山里人应该到城里去开放开放自己,见一见世面,有机会的话,就学一些城里人的花里胡梢的玩意儿。”

    “呸!就你这死榆木脑袋也想着到城里开放开放!要是你有了东辉那样的头脑还不直飞到美国去了吗?”王伟忠插话道。

    “美国可是一个好去处。说不定那一天东辉老弟到那边留学哩!果真如此的话,肯定会自由上一个金发女郎。赶到了那个时候,恐怕连咱红岩村也能够散发出一股子异国香味。”

    “到那时,蓝眼睛的姑娘,卷红毛的小子。哈哈哈!”

    周海明顿时脸色铁青,嘴唇哆嗦道:“你,你们……”

    “你好,Morning!”李银顺满脸愚蠢的笑容,并且怪声怪气地说,“狗得不爷爷,goodnight!亲爱的father,狗的毛宁,狗得不奶奶。伯伯,爷爷,奶奶,Bye-Bye!”

    “伯伯,爷爷奶奶,Bye-Bye!”李金顺也用孪生弟弟得腔调重复道。

    “你,你好……我……”周海明最终让自己哭喊道,“他,他们走了,我可咋办呢?”

    第二十三章

    有什么话,你就快说吧!”李玉良终于不耐烦地说。

    李玉梅略显出惊异的神色,但却很从容地说:“哥,我总觉得一个出色的男人应该让自己趁得出住气,也可以说,耐得住性子,因为越是出色的男人越需要花费时间去塑造自己更加引人注目的形象。”

    “这话什么意思?”

    “没啥意思?”李玉梅笑了笑,说,“我觉得你应该重新塑造自己的形象,至少具有一种孺子牛的美德。”

    她到底想干什么?她这样肆无忌惮地审视着我,就好像我是个十恶不赦的罪犯似的。也或者说,她总喜欢用这种眼光窥视着我的内心世界。李玉良这样想到,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必须不断地武装自己,至少要保持一种若无其事的样子。

    实话实说,我讨厌她的眼光,我讨厌她不怀好意的笑容。于是他说:“我宁肯做落水狗,也决不做能够耐得住性子,而且有着无上美德的孺子牛。”

    “哥,你放弃了属于自己的权利,这可不符合你做人的原则,是啊!如果一个人能够很轻易地放弃自己的权利,那就等于说,这个人活在世上毫无价值。”李玉梅笑吟吟地说。

    “告诉你,我从来就没有放弃过任何属于我自己的权利!”李玉良很果断地说。

    “是么?”李玉梅说,“你不应该这么自信,因为我老觉得一个盲目自信的人,免不了做一些傻事。”

    “你认为我做了一些傻事?”

    “我不知道。”李玉梅说,“但是做了父亲的人就很难说了。或许他并不知道他自己有了那么一点权利,所以,他才做那些傻事。”

    “做了父亲的人?”李玉良的心不觉跳了一跳,问,“你能够把话说得更明白一点吗?”

    李玉梅看着哥哥故作镇静的样子,笑了:“你不觉得燕姐的儿子应该有一个父亲吗?”

    “你到底想说什么?”李玉良一下子警觉起来,不耐烦地问道。

    “我只是觉得你应该做燕姐儿子的父亲。”李玉梅说。

    “你到底听到了什么?”

    “告诉你,我啥都没有听到,”李玉梅说,“不过,我只知道你就是那个孩子的真正的父亲。”

    “你,你说什么?”李玉良顿时茫然了,“这,这怎么可能呢?”

    “千真万确。”玉梅说,“要是不相信的话,你和那个孩子可以做亲子鉴定。”

    “这,这怎么可能呢?”李玉良似乎想到了什么,说。

    “哥,你真的放弃这个做父亲的权利吗?”李玉梅问。

    “我,我……”

    “你不打算和燕姐结婚,是不是?”李玉梅继续问道。

    “我从来没有爱过她,怎么能和她结婚呢?”李玉良忿忿地说。

    “是吗?”李玉梅冷笑道,“我知道,你爱她,你忘不了她,可是她呢?却在如此月圆之夜,正与那个城里人对着如水的月光共享着缠绵的时光。”

    “告诉你吧!”李玉良大声说道,“我的确忘不了她,但是我恨她,你听见了吗?”

    “我知道,你会干傻事的,只可惜你没有这个机会了。”

    “你这话什么意思?”

    “若说你怕她,那是因为你不能接受她鄙夷你的眼光,你很希望在她的心目之中树立一个好的形象,而如今,你彻底失败了,所以,你就不怀好意,伺机报复她,是不是?”

    “是又怎样?”李玉良冷冷地说。

    “如果我说,我要和敏慧离开红岩村,到城里去,你能相信吗?”

    “什么?你和敏慧?”李玉良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了,“这,这怎么可能呢?”

    “我还会说服燕姐,要她一块去,因为我不想放弃自己做姑姑的权利。”

    “这,这怎么可能呢?”李玉良似乎不相信妹妹的话,问,“她真的答应你了吗?”

    “会的。”李玉梅很从容地说,“因为我和她体内流淌着同一个人的血液。”

    “这话什么意思?”

    “那么,我就来直截了当地告诉你吧!她是你的亲妹妹,我的亲姐姐。更确切地说,她是咱爹的亲生女儿。这一回,你明白了吗?”李玉梅很认真地说。

    ★★★★★

    在寂静的月光的庇佑之下,他和她相互依偎着,正像一只张开帆的船在幸福的海洋里航行。

    今天晚上,他和她还没有开口说一句话。

    也许他们担心话一出口会伤害到对方,也许他们以前说的话太多了,而现在只想着要静一静,也许他们压根儿就不想说什么话,仅仅是感觉到对方的心跳声。总而言之,话语对于他们来说,已是一堆垃圾般的东西。

    爱情是什么?这个世界上生活的人们总是很固执地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寻找让自己满意的答案。这样一来,原本挺简单的问题,到头来,也只能不解之迷般盘踞在他们的心里。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似乎确也是一种满不错的感觉嘛!

    令人欣悦的感觉。

    是幻觉吗?

    ——要不然,就算是海市蜃楼的错觉吧!但却凭借着这样的错觉可以使自己所爱的人时时刻刻地生活在自己的心里。原来,事情竟这么简单,那是因为你让自己发现了你很乐意把他(她)留在你的心里,而且希望他(她)作为一个永久的主人在那儿愉快地生活。

    就这样,我搂抱着她,而我的眼光却依旧注视着那正在树梢之间摇曳着的月光。

    仅仅是感觉了。

    确切的说,那是一个男人搂抱着心爱女人的感觉。在这种感觉的漩涡之中,你唯一能够让自己感觉到的是你全身血液的奔流全都为了她,正如海洋深处的波涛因为飓风而被掀起。

    现如今,你已经让自己走进了一个收获的季节。

    是一束玫瑰花。

    是一个光辉的笑容。

    还是一支“布谷鸟的歌曲”

    应该说,每一个坠入情网的男人都希望他的四周响彻最美妙的歌声,而且还会使自己整个心灵融化在那里面。实际上,在这个世界上,只有爱,才能给你们带来永恒的快乐。现在,我把她搂拥在自己的怀里。简直就像是在幸福的天堂里。

    我是幸运的,因为我没有像那哭丧脸的骑士那样,硬是哭哭泣泣,思念远方的情人。如果我说得肉麻一点的话,那就是你就是我的天堂,天堂就在我的双眼中呀!

    现如今,你从昔日的时光里走了出来,并在阳光下行走。终于,我抬起头,对着明媚的阳光,快活地笑了。

    仿佛我便是第一个敢于向太阳挑战的人。

    现如今,你吻了她。尝过了一个女人的亲吻,便会使你成为幸福无比的人了。此时,我的耳边又响起高骞的声音——一个男人应该凭借着女人的亲吻来不断地肯定自己,否则,人生就是一个形态繁多的痛苦;要是我有一张大嘴和一副热情的山羊面孔,那么,我会让自己整天价对着漂亮姑娘顺凤而呼——我爱你,因为在我看来,作为一个男人就得如此而已而已。更进一步地说,我们这些世俗而又平凡的男人大都喜欢让自己陶醉在女人的纠缠之中,不管怎么说,我觉得你这台不适应环境的机器也应该受到一位女士柔情的精心养护。

    这个善于捕风捉影的家伙,跟学校里的女同学相处得十分融洽。也许真的就像他所说的那样,能够让自己沐浴在女人的微笑之中,而我呢?总是让自己去重现昔日的时光,那是因为在这似水的年华里时不时地回响着如泣如诉,不绝如缕的旋律。

    她悄悄来到我身旁。她带着走进那个金色的果园里,她把我搂在怀里,为我数着天上可爱的星星,或者,为我吟诵一首又一首优美的唐诗。换句话说,她的声音每天都要从我的心头升起,就好像每天升起的太阳,神圣的太阳把我照亮。

    MyRiverrunstothee——

    现如今,她悄悄来到我身旁,而被我搂拥在自己的怀里,我却让自己默默地注视着那正在树梢之间摇曳着的月光。

    我能够向她承诺什么呢?或者我让自己对着变化无常的月亮起誓?

    其实,所有这些虚假的东西从来就不及叭儿狗的汪汪的叫声。是的,我爱她,但我却更想帮助她。

    帮助我所爱的人,不仅仅可以充实我的生活,而且可以让我体验到做男人的自豪。

    我帮助她,首先是消除心里的怨恨,正如她曾经帮助我从昔日的时光里走了出来。

    既然我们人类共同拥有这个小小寰球,那么,就不应该让我们自己生活在无休无止的仇怨之中。因为人与人应当和谐地相处,否则,那些遭受仇怨困扰的人们就只能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爱拯救了我们人类,并给了我们人类一个和谐的家园。因为我们人类也只有在不断的爱的奉献之中才能得到充实,并成为一个不平凡的人。

    我爱故我在。

    他坚信,她一定能够从可怕的怨恨之中走出来,因为在他看来,她是一个很坚强的姑娘。是啊!自从她被卷入那种无休无止的怨恨之后,她生活得很不开心,如同一根绷紧的弦,不得不靠着压抑自己来支撑那个坍塌的家。

    若说她是一个连一丝微笑也不带的姑娘,那是因为她把爱从自己的心里硬生生地抹去了。就这样,她让自己生活在一种责任和义务之中,最后,她竟然把这种责任和义务当作能够弥补人生的空虚和浅薄的充填剂了。就如同执行任务的快艇不论黑色的波涛怎样翻滚,它都不会退缩,因为它怀着深深的宁静的意志向那个固定好的目标驶去。

    此时,她依偎在程皓的怀里,一方面,她怀着不可动摇的自得和怡悦去感觉她心上人的心跳声,另一方面,她正由着万种柔情的心态营造着一个开遍异蕊奇花的世界。

    今晚的月光只照耀着我们两个人。这句很奇怪的话闪电般掠过她的脑海。

    现如今,我终于可以笑了。

    正因为如此,生活也对着我笑了。我觉得非常幸福,笑原本就是一个人最基本的生活的权利呵!

    我笑。是因为我不能不笑呵!这是说,爱情已在我的心里塑造了一个天底下最最美好的形象。女人的心啊!正像观音菩萨手里的玉净瓶,只不过,那里面仅仅容得下那个有着美好形象的你。是的,自从我把你留在我的心里之后,我就用爱的甘露滋润着你,让优美的歌声照亮了你,你让我懂得了爱,爱使我凭借着海市蜃楼般的幻觉永远紧挨着你——我唯一的心爱的人。

    现如今,我终于可以笑了。

    我的心不必再躲藏在黑屋子里——让我的躯体在漆黑的长夜里不停地翻滚。

    正因为你的声音很清晰地回到我的梦里,梦里的河水向东流去。

    长期以来,她认为,她生活在黑暗之中。而且雨也在她心里下个不停,到处是狼藉的景象。因此,风声,雷声,雨声,流水声,还有树木的断裂声等等,所有这些来自黑暗里的声音似乎汇成了她生活的主旋律了。换句话说,黑暗的孤独无休无止地折磨着她疲惫不堪的神经。就好像她躺在了冰冷的墓里。

    如果说我喜欢让自己躺在黑夜里,那是因为只有在黑暗里我才能够按照自己的方式在自己的脸上刻画出自己的痛苦和寂寞。无人过问,也无人流泪哀悼。正像孤独的夜鸟在漫长的黑暗里哀鸣啼叫。

    命运。

    或许这就是注定的命运,更确切地说,她让自己看到他们两个人正行走在两条不同的道路之上,就好像两条毫不相干的小河正各自奔流着,因为她的眼光仅仅停留在他是个城里人,是个大学生,有着一个辉煌的未来,而她只是一个可怜巴巴的乡下姑娘。

    如今,他很清楚地告诉她,他也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太行人。

    难道不是吗?他回来了,而且还把我搂抱在他的怀里。

    现如今,我终于可以笑了。

    我的爱情复活了,生命贴恋着生命,可是爱情却像一只小船摇摆于白色、黑色的波涛之间。是的,在现实生活中,爱情正如两面神所摆弄的恶作剧里的小道具。用冷漠的眼光盯视着痴男怨女们在痛苦的大海里,落水狗般地尝试一次又一次徒劳的挣扎,正因为它总是很世故地运用无事生非的手段来点化他们,视他们依稀看见微茫的希望。人生原本如此,即使最不幸的人,也应该有阳光灿烂的时刻。

    尽管她能够生活在阳光里,但是,命运之神却强迫她——痛苦必须忍受,责任也要完成。正如她的生命是由痛苦和责任两种东西铸成的,为了那个快要坍塌的家,她不得不硬撑着。不仅如此,而且还要像一个男人那样生活着。

    正因为如此,她的爱情如同一个疲惫不堪的过客终于因干渴而跌倒在荒漠上了。

    没有水分。

    没有生命。

    却只有一阵又一阵干燥无比的热风。

    有些时候,人的生命是非常脆弱的,正像一片可怜的、厌倦的藤叶,悠悠地往下飘,往下飘。但是爱却有着神奇的力量,能够塑造更加顽强的生命。实际上,爱,以不同的方式存在于人们的心里,也许正因为如此,世界上才会有着丰富多彩的笑脸。

    对于我来说,爱情相当简单,仅仅爱你就足够了。也或者说,把我最迷人的笑脸送给你就知足了。除了我之外,或许你另有别的女人,但是我并不想为了占有你的爱而让自己轮回于女人之间所进行的无聊的争风吃醋的游戏之中。

    我爱你,不但表明了你那栩栩如生的形象永远存在于我的心里,尤其表明了我让自己感觉倒了我此时此刻正沐浴在你爱的光芒之中。这是说,我正在你作为一个城里人,一个大学生,有着辉煌未来的男人的爱河里享受着幸福的时光。

    你知道吗?我正怀着幸福的心情倾听着你那强有力的心跳声。瞧!我终于可以对你笑了。我爱你,你也爱上我,我紧挨着你,而使我感觉到我们两个人的心共同守望着同一个世界。既然我对着生活笑了,那么我就决不会再把我的笑脸关在守财奴的保险箱里面

    她从来没有跟他主动谈及学校里的事情,如果他真像演说家那样把大学里的事情滔滔不绝地讲出来,也许她会觉得自己正依偎在一个陌生男人的怀抱里。

    实际上,他们两个人都改变了许多,而且各自也意识到这一点。正因为如此,他们重逢之后,就很自然地用全新的眼光交流着他们的情感,可眼下她和他却很乐意流连昔日共同度过美好的时光。

    这时候,敏慧从程皓的怀抱里挣脱出来,并且用关切的眼光看着程皓那张被月光照亮了的脸孔,问道:“皓哥,你的心事,可以说出来吗?”

    “我的心事?”程皓沉思片刻,笑着对敏慧说,“没错,我是有心事,只因为我无法肯定你所爱的那个人是现在的我,还是过去的我。”

    “好,我告诉你,皓哥,”敏慧很认真地说,“我爱的是现在的你,而不是过去的你。”

    “这么说,要是我不回红岩村的话,你就不会爱上我啦!”

    “我一直都在爱着你,”敏慧很果断地说,“只不过,过去的爱与现在的爱完全不同,过去的爱使我忘不了你,就像你在我手臂上留下的那道伤疤。”她低垂着头,继续说道,“它使我老想着你。”

    程皓低着头,不由自主地用右手轻轻抚摸着他留在敏慧左臂上的疤痕。

    敏慧则抬起头,默默地注视着清朗的月光,似乎过了好一会,她才开口说道:“现在的爱却让我有一个心愿。”

    “什么心愿?”

    “我想给你生个儿子。让他更像现在的你。”此时此刻,他们两个人的目光完全融合在一起了。过了很久,他首先移开了自己的目光,并缓缓地说,“我觉得你应该知道,可是……”

    “其实,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敏慧站起身来,很镇静地说,“你是不是想告诉我,我的亲生父亲是李胜天。”

    “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大约在你们回城之后的三四个月吧,我偶然从父母的谈话中听来的。”说到这里,敏慧犹豫了片刻,又 (精彩小说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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