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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不动神色
第一章 罗家的少爷
这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末的一个傍晚,夕阳暖暖地照着山坡,空气中漂浮着饭菜的香味,一个只有五六岁的小男孩悄悄溜出了军区大院,可以看出他怀里抱着一样东西,步履沉甸跑向那不远处的路边,路边有一排排茂盛的白杨树。
小男孩面带紧张,白嫩的额头上泛出细密的汗珠,他猛地跳进路边的沟中,向前走了走,然后四下张望,见没有什么人后满意的笑了。
他从怀中拿出一个铁家伙,那东西灰颜色,有筒有柄,柄上浮雕着一颗五角星。
那分明是一把手枪,从重量上来看,绝不是玩具,从形状上看是一种很有名的,建国初期生产的武器,这武器是以它生产年代命名的。
小男孩一只手握住枪柄,一只手用力地板下击锤保险,然后他开始拽枪筒。
可惜他的力气还是小了点,拉了半天也没拉动,最后不得不蹲在地上,用两只膝盖夹住套筒前端,然后力量向下一沉,“啪”的一声,枪管被硬生生地推了下去,然后小男孩松开膝盖,套筒归位,子弹上膛了。
小男孩的脸色变得红扑扑起来,似乎觉得这是件大事,他单手握住枪,摆了个马步姿势,但又觉得不妥,那枪太沉了,于是另一只手也握了上去。
这杨树林稀稀落落,延伸到很远,小男孩随意选了一颗看起来表面比较平滑的树木,开始瞄准。
那棵树距离他有三十多米远,随着他手指的用力勾动,“啪啪啪”,竟然连开了三枪,小男孩被枪身上的巨力震退了一步,没办法,这种手枪是出了名的后坐力大。
他这时只觉得好玩,却没有看到那三枪全部射到了树身上的同一位置,在那个位置上形成了一个很深的洞。
得意地吹了吹枪口,小男孩再一次举起了手枪,他全神贯注的瞄准,却没有注意到前面有人影一闪。
“啪”一声,紧跟着是“啊”的一下惨叫,小男孩吓了一大跳,呆呆地站在那里,他似乎看到有个人倒在了本来是他目标的白杨树前面。
这时有许多士兵从军区大院里跑出,枪声已惊动了他们,但小男孩现在却没有任何感觉,他看到了血,听到了痛苦的呻吟,他大脑一片空白。
夜晚,大院中的某个房间,一个精神矍铄的老者正在指着一群人责骂,小男孩站在一旁,模样惨惨的,身子在发抖,但他却没有掉眼泪。
这时,旁边一个看起来级别不低的军官说道:“司令员,您就不要生气了,那个人只是肩膀处中了枪,军区医院检查过没什么大事,住段院就好了,毕竟是小孩子贪玩,不过话说回来,您家是神枪世家,这孩子小小年纪,就会熟练地玩枪,长大了一定了不得。”
这个军官话音刚落,就看到所有人都把目光对向他,那些目光怪怪的,他可是刚刚调到该军区,出了这么档子事不检讨责任,却去拍马屁,看来是不了解司令员的脾气。
果然,那老者闻言大怒:“胡说八道,小孩子怎么了,神枪世家怎么了,难道枪是对着老百姓的吗?”
军官立刻不吭声了,看来马屁拍到了马腿上,老者冷冷地扫了他一眼,然后对着身后一个老年妇女说道:“明天送他回去,告诉他爸爸,好好教育教育,现在的小孩子都惯成什么样了,不象话!”
说完之后,老者一甩袖子,转身离去。
历史的雄壮车轮照例滚滚前进……
天海是一个国际化的大都市,这里的夜色旖旎多姿,夜生活更是美妙绝伦,高潮叠起。
此时,罗天歌刚刚走出酒吧大门。
他嘴上叼着烟卷,手里摆弄着打火机,摇摇晃晃地行了几米,后面一个热乎乎的身体贴了上来,猛地吸了一下那刺鼻的香水味,回头看去,一个身上只挂了点布丝的女孩子挽上了他的手。
“谁?”罗天歌醉眼朦胧,他不认识这女孩。
女孩也不说话,手却在罗天歌身上轻轻摸起来。
罗天歌双眉一扬,一个闪身,躲到旁边。
那女孩咯咯笑道:“帅哥,一个人有意思吗,小妹来陪陪你吧。”
罗天歌把烟卷丢到一旁,对着女孩冷笑道:“想陪我,你知道我是干什么的吗?”
女孩子故做惊讶地说道:“帅哥,你不会是只鸭吧,那咱们可是同行了。”
罗天歌闻言一愣,这是第六次被人当成那种职业了,他冷冷地道:“少烦我,告诉你我可是警察。”
“警察……”女孩儿呆了一下,仿佛听到天下间最好听的笑话,直笑得蹲到了地上,胸口处两团白花花的光芒晃得罗天歌一阵眩晕。
抱着肩膀看着女孩终于从地上站起,那娇柔的身子又靠过来时,罗天歌把一只手伸进怀中,拿出一样东西迎向了女孩儿的目光,那是一个小本本,女孩儿见了那东西,轻浮的表情立刻消失,脸上瞬间变换了几种颜色,然后惊慌地说道:“对……对不起警官,我不知道你在执行任务。”
看着女孩落荒而逃,罗天哥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我执行任务,我有什么任务可执行的。”
他站在那又点燃一支烟,狠狠地吸了一口,俊美的面庞上浮起了一丝惬意的表情。这时,不远处一辆黑色轿车的门打开,随后一个身形粗犷,皮肤古铜色,穿着极其夸张的家伙走下车来,他边走边鼓掌,掌声热烈真诚,让人激动。
罗天歌冷冷地看着那人,又是几辆车的门打开,下来了十几个人跟着鼓掌的家伙来到他面前。
“哈哈哈,天歌,又被人缠?”那家伙停止了鼓掌。
罗天歌用一声冷哼当做回答。
“哦,这次不会又被人当成了鸭子吧,看来你又亮出了小本本才解了围。”那家伙无比开心的喊着,省怕别人听不到。
“欧阳,你这个混蛋。”罗天歌冷着脸。
“大哥……”一群小弟见状纷纷不平。
欧阳一摆手:“没你们的事,这是我好朋友,我的发小,他是个警察……”
罗天歌面如寒霜,冰冷地道:“滚开,谁和你是好朋友,你老子要是知道你现在做的事,不活剥了你的皮!”
欧阳也不生气,笑呵呵地对身后众人道:“你们知道我这个朋友脾气为什么这样大吗,他这个警察当得郁闷呀,他是一个不敢开枪的警察……”
众小弟一愣之下,纷纷陪着大哥笑了起来。
欧阳凑近些,低声道:“天歌,我说的没错吧,神枪世家唯一传人,居然不敢开枪。”
罗天歌一怒之下,忽然伸出了拳头,欧阳连忙退后几步:“别别,我知道你的形意拳厉害,我可打不过你,算了,我走了。”
欧阳走到了酒吧门口,忽然回头喊道:“你小子不要把我的事告诉我爸爸。”
罗天歌阴阴地看了他一眼,嘴里喃喃道:“不告诉才怪,等我见到你家老头子的。”
毫无疑问,罗天歌就是当年那个小男孩,不过自从小时候那次伤人事件后,他对枪有了一种恐惧心理,即使是当上了警察,也从不用枪,所以就算有一身好的拳脚功夫,却也只能地做了文职,一个不敢开枪的警察,谁会派他到一线去任职,去执行任务?
神枪罗家到他这代是单传,但枪法却传不下去了,他成了枪界的一个大笑话,不过知道这个秘密的人不多,那个欧阳和他是发小,自然知道这件事。
天上星光灿烂,月凉如水,星月下一个俊朗的人儿在落寞的独自前行。
罗天歌住的地方偏且远,不是什么繁华的街面,而是远离闹市区的一栋高层大厦。
走到楼下时,他的举动忽然变得奇怪起来,紧贴着墙角,把身子躲进黑影中,然后抬起手腕看了一眼,表针直指午夜十二点。
不错,正是午夜十二点整,罗天歌以一个别人很难察觉的角度向着大楼的顶层看去,那上面只有一家亮着灯,却又忽然熄灭,他低低地说道:“该出来了。”
就在他的话说完不到两秒,只见那三十楼的窗户竟然打开,这是以罗天歌的眼力去观察,普通人的视力在夜晚的时候,绝对看不到三十楼的窗户开没开,当然,也更看不到那楼上有黑影一闪,竟然出了窗户。
阴暗的夜空,那黑影如同一只鸟般向远处滑行出去。
看着那黑影由高至低向更偏远的地方滑去直至消失后,罗天歌才从角落里走出来,双手抱胸,自言自语道:“果然又是这样,天天晚上都这么出门。”
说完,他又瞧了会儿那身影消失的方向,轻叹一声:“要不是看到那身后的银丝,我还真以为你会飞呢。”
这都可以看到……他那是双什么眼睛?
第二章 枪眼
玩枪的人练的就是一个准头儿,老一辈有个讲究叫日打飞蝇,夜打香头,夜晚光线弱,人的视力也低,一根香摆在几十米外,眼睛一扫,手一抬,那小红点瞬间熄灭,这考验的就是个眼力的问题,只有眼神好,枪才能打的准,这是基本道理。
如果眼神练到了一定程度,那就形成了枪眼,有了枪眼才能做到百发百中。
这枪眼是个什么玩意儿?说白了就是物体放大。
当然这不是说你开了枪眼,随便看什么都变成了大家伙,那就没法子生活了,枪眼是需要精气神来配合的,枪玩的好的人精神力都是很强横的,只有当他们进入到状态之后枪眼才会打开,米粒般的香头会变成苹果大小,不过对很多人来说,开枪打几十米外的苹果和打香头没什么区别,一样打不中,但对于真正的高手来说却不一样,差之毫厘,谬之千里。
一把狙击步,瞄准的时候差一厘米,那么子弹到目标位的时候,相差将在一米以上。
其实当今世界上,能开枪眼的人不在少数,只不过这些人都在隐藏着身份。
至于我们罗大少罗天歌的这个枪眼,开得和其他人不大一样,甚至可以说有点邪门。
神枪罗家有三样东西很有名,那就是枪法,枪眼,和拳脚。
枪法是《天罗枪法》,朋友们可能要问,不就是打个枪吗,要什么枪法,弄得和神功秘籍似的,要知道真正的枪法可不是站在那和木头似的,手拿着92式或P85,靠着枪本身的优劣去射击。
枪是人来用的,人为主,枪为辅,人要想发挥枪的最大性能和特点,必须通过某些方法去控制枪,去使用枪,让枪在人的手里服服帖帖,怎么摆弄怎么是,就是俗话说的人要比枪凶。
枪法当然是使用枪的方法,这可不是普通的拔枪开保险,上膛搂火那么简单,更不是端把枪,射击场上一站一上午,不动是好汉,中暑为英雄,真正的枪法教的是跳弹,飞弹,螺旋弹,打风速,打温度,打群杀,其间还要配合种种高难度的姿势,身法来增加杀伤力。
罗家的枪眼在学《天罗枪法》的过程中自然会打开,这是一种内与外的配合,也是罗家神枪的精髓,枪界中大部分人的枪眼是硬练出来的,他们没有上品的枪谱做引导,所以练的艰难无比。
至于罗家的拳脚就是形意拳了,这拳与太极拳,八卦掌号称三大内家拳,在攻击方面它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俗话说太极不伤身,形意打死人。
学枪的人学拳脚,第一,为了强健身体,因为很多长兵重武在射击时是对人有伤害的,比如最普通的81-1自动步枪,击发时枪托要顶在肩窝处,这就是以自身的力量去化解枪的后坐力,更有重狙,那巨大的后震力量可以让身体虚弱的人直接喷血,所以想玩好枪,身体素质很重要。
第二,学了拳脚功夫,可以在用枪的时候做出一些高难度姿势和变异的动作,从一个不可能开枪的角度进行射击,这在对战的时候的效果格外明显。
罗天歌没学过《天罗枪法》,自从小时候那个意外后,他对枪变得很敏感,连碰都不愿意碰,最后气得老爷子骂了句“废物”后,便去寻找家族的旁系传人,没学《天罗枪法》自然不能通过枪法开枪眼,但他却学了形意拳,并且练得很好,好到已经成了一代宗师的程度,不过没人知道。
罗家老爷子曾经指着罗天歌骂过:“整天练那拳有什么用,拳只是强身健体的,真正上战场时还得用枪。”
罗天歌对这话不以为然,他从来都没依靠过自己的家世,大学自己考的,工作自己找的,别人同样也休想逼迫他做自己不愿意的事。
罗天歌虽然不知道《天罗枪法》是怎么回事,但他却知道开枪眼的理论,当然这理论还来自一位国粹大师,那大师是个旦角,反串的旦角,以唱“贵妃醉酒”,“霸王别姬”而出名。
据说大师小时候因为眼神不够清澈而差点放弃学戏,但他天姿过人,自己琢磨了个办法,那就是聚精会神地盯着一样小东西看,先看静止的,然后再看会动的,待练成之后,眼神流动间,神采四射,勾魂夺魄,即使是很远的物体也能清晰的看到,如此一来,处处皆是风景,目光自然不会浑浊空洞。
不过这玩意说的简单,练起来难,别说盯着一样东西不动,就是不盯着什么东西,人长时间不动都受不了,所以罗天歌把这方法上升到一个层次,那就是只看自己喜欢的,反正也没人背后逼着自己吊嗓子练唱功,他急什么。
这小子选择的是盯美女,他可不是看美女的胸部,臀部,漂亮脸蛋,他看的是美女身上的发夹,扣子,小胸针,如果身上没有这些零碎,他一概做浮云。
大学四年,他看了四年,惹得别人都以为他是色狼,不过这么帅的色狼却也不是那么惹人反感。
大学快毕业的时候,曾有个校花级的女孩当众找到罗天歌,她犹如一挺机关枪,对着罗天歌一顿狂喷。
校花说了两个意思,一是从进校园的那天起,不管走路遇到还是在一个大教室上课,你就向我疯狂示爱,在众目睽睽之下,拿着目光无耻地盯着我,而且是一动不动盯着我胸前的敏感部位,虽然这龌龊了点,但可以理解是爱的表示。
二是你都盯了这么长时间,你明知道我没有男朋友,整整四年我都没有找男朋友,这都是为了你,但你为什么不说出来,为什么不直接用语言向我表白,要知道追求我的人都有一个连,我全都没答应,因为我知道你也是一个人,但现在马上就要毕业了,你还不行动,你小子究竟是啥意思?
天晓得,那个女孩喜欢戴漂亮的胸针,喜欢穿有纽扣的上衣,罗天歌还真没想那么多,他只能对这四年的时光深深表示抱歉,然后落荒而逃,那女孩在后面号啕大哭,喊着:“罗天歌,我恨你。”
后来罗天歌谨慎了点,不再那么直勾勾地盯女孩子了,他换了目标,他盯过电视塔尖上的小红灯,盯过天上飞过的小鸟,后来枪眼大成,东西越看越大,精神力高度集中后,小红灯变成了大西瓜,小麻雀成了飞机,当然,有时候那飞机场也会变成波霸。
此门功夫成了后,罗天歌目光惊人,眼神转动间倒还真有点勾魂夺魄的意思,这可是附加功能,因为真正的枪眼流露的是杀气,他这邪门练法,效果自是不一样。
虽然在枪眼和形意拳上面都有大成,但这枪罗天歌还是不敢开的,家传枪法也没他的份,老爷子找了个旁系的族人传授去了,罗天歌心中不服,但他没办法,谁让小时候落下了心理阴影,现在一拿起枪,脑袋里就浮现出五岁时那中枪者的悲惨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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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命运啊命运
罗天歌虽然家世不错,但他却不愿做个纨绔,不然早就借助爷爷老子的力量去做大生意了,但现在身为一名警察,却无法上一线工作,心中总是不平,想着改变这种情况。
上班后他便开始写调职申请,他这个警察是文职,在市局政治部工作,虽然该部门主管人事这口,但以他的道行,依靠自己是很难进行工作调动的,打电话去外省找老爹?他没那个脸皮,打给北京的老爷子?非但工作调不动,一顿教训是免不了的。
他坐在桌边,边写申请心中边暗想办法,他这个办公室大部分是女孩,系统内子女占多数。
正烦闷着,旁边忽然伸过一只嫩如春葱的小手,一杯热腾腾的咖啡放到了桌上,然后一声惊讶道:“罗天歌,你要辞职啊?”
罗天歌侧过头,看着那个身材丰满,五官精致的女孩笑道:“周小雨,我这是申请调动岗位的报告。”
周小雨的父亲是天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的局长,手里有实权,在天海很有名。
罗天歌的大学便是在这座城市上的,毕业后考了个公务员,在这里没几人知道他的背景,周小雨在旁笑着说:“你想调去哪里啊,坐办公室不是挺好的吗。”
罗天歌扬了扬眉:“我可是个爷们,哪能当文职呢。”
周小雨娇笑着注视罗天歌那俊美地面庞,还有那……动一动仿佛勾魂夺魄的眼睛,心想:你分明是个小白脸,哪里象爷们了。
罗天歌注意到周小雨揶揄的目光,轻咳了两声,摸过桌上的咖啡,一口喝下,大声说道:“别忘记了,我是怎么通过考试的,虽然没有进行射击那项,但我可是一个打过八个。”
这么一说,周小雨倒是想起来,当时罗天歌进行公务员考试的时候没有参加射击测试,而是展露了散打格斗方面的天赋才被破格录用的,一个打八个确实不是吹的。
看到周小雨的目光,罗天歌挺了挺胸,道:“以我这个身手,不上一线工作简直浪费了。”
周小雨赞同地点着头:“那你打算去哪里呢?或许我可以叫我爸爸帮帮忙。”
罗天歌看着周小雨,心里一阵后悔,刚才都说自己是爷们了,这个时候再答应人家的帮忙,不是抽自己嘴巴呢。
他讪讪地道:“不用了,我自己有办法,我想刑警,特警比较适合我……禁毒也可以,实在不行,治安也凑合了。”
这调职申请写的慢,递的快,因为这小子心急,但被退回来却更快,两字,不准!
罗天歌不死心,这次必须得调走,不然再被欧阳那小子没事笑话几句他可受不了。
可是还能找谁?不直接通过家里的力量,进行曲线救国也是个办法。他脑袋里一阵细数,忽然想到一人,这不是旁人,正是罗天歌小时候曾为他说话的那个军官,那军官因为马屁拍到马腿上,所以惹的罗天歌的爷爷很不高兴,不过他毕竟是有真材实料的,这些年混得风升水起,竟然调到了本地任军区副司令,不是军分区,而是七大军区之一的副司令。
这人姓张,单字一个铁,名字是粗鄙了点,不过人却绝对八面玲珑,有灵将之称。
罗天歌找到了他的电话后便打了过去,那边简单询问了一下情况后便哈哈大笑的说道:“你小子,五岁的时候我就看出你不一般,原本以为这么大了,怎么也应该混出点名堂来,怎么现在还没不平凡呢,我可是相信自己的眼光。”
罗天歌心想,我倒是想不平凡,想成为历史上不可代替的人,可那不是抽烟喝酒打牌。
他嘴上谦敬地说道:“张叔叔,这件事就请你多帮忙了。”
张铁电话里说道:“帮忙没问题,我也知道你是怎么想的,这事我不会告诉你家里人的,你现在就直接去找你们局长吧,你到了,我的电话也该过去了,快去吧。”
罗天歌连忙道谢,没想到这事竟然轻易的解决了,他想一切都靠自己,可在这个漫天飘扬着铜臭味的社会,你一白丁想翻出点名堂来还真是难。
局长大人今天恰巧在市局,现在流行文官挎武衔,各地的公安局长大部分都是副市长兼任的,办公地点在市政府和市局间来回转换。
不过,即使是系统内的人想见局长也很难,过了几道岗,秘书通传后,罗东方进了局长办公室,四下一扫,清新简洁,大办公台后面一个颇有威仪的声音传来:“你是小罗同志吧。”
罗天歌点头一笑,他没叫局长,更没在市长前加个副字,而是说:“市长大人好。”
溜嘘拍马有时候真是门高深的学问,旁边的秘书顿时无语,自叹不如。
调动办理的很顺利,临走时局长大人笑咪咪地说道:“小伙子,努力干,我看你很有潜力嘛。”
罗天歌满面春风地出了门,他着急去报道,这次如愿以偿,竟然连分局都没下,直接调到了市局刑警支队一大队一中队,一大队主管专案,就是重特大案件。办理完各项手续后,按常例去领枪,虽然心中忐忑不安,但这小子不停地对自己说,心魔心魔,一切都是心魔,等开了第一枪就好了。
可能是这种正面的心理暗示作用好一点吧,走进枪库的时候他心中已经不那么恐惧了。
又是复杂的手续,然后拿着工作证到了领枪的窗口,里面负责发枪的是一个圆圆胖胖的老者,扫了一眼证证后,眼睛开始在罗天歌身上转了起来,这小子被看得很不自然,心下疑问,这老头看什么呢?
老头看了半天后,才走去里面,不一会手中拿了一把枪出来。
“啪”地一声,枪被放到了窗口处,胖老者冷冷地说道:“拿去吧。”
罗天歌不看那枪还好,一看之下,顿时冷汗直流,那分明就是自己五岁那年惹祸的那种枪,罗天歌后退两步,指着老者说道:“老头,都什么年代了,哪还有警察佩54式的!
第四章 十大名枪
54式手枪,口径7点62毫米,枪长196毫米,这长度和我们读小学时用的尺子差不多,近20厘米,枪重840克,这是一斤半了……
罗天歌指着老头,又指着那把54式,皱眉说道:“你拿错了。”
胖老者面无表情:“喊什么喊,不会错的,这把54就是给你的,过来签收吧。”
罗天歌心中大骂,甭说自己对这54式有心理阴影,就这长度,这重量,根本没法带,大夏天的,带把这枪……他继续抗争:“现在系统内根本没有用这枪的了,最不济也是64小砸炮,好一点的都92了,老头你拿错了,快给我换。”
胖老者闻言眼睛一瞪:“你认为64和92要比54强?”
罗天歌一愣,这54的威力还真是没的说,不过无论如何他也不想领这把枪,争辩道:“当然,社会在进步,生活在提高,64和92当然比54强。”
胖老者眯缝着眼睛说道:“什么枪型真那么重要吗。”
“那当然,不是重要,是顶重要,要是给我一把以色列产的沙漠之鹰……”罗天歌大言不惭的叫嚣。
胖老者打断他的话:“沙漠之鹰?平均20发子弹卡壳一次,声音震天响,枪口火焰高,那枪是害人的枪,谁使害谁。”
罗天歌对胖老者的话颇不服气,说道:“那十大名枪呢,难道不比普通的枪更好吗。”
“十大名枪?你知道十大名枪?”胖老者眼睛忽然射出阵阵神采。
“我当然知道,分别是意大利伯莱塔92F型手枪,奥地利格洛克17型手枪,美国柯尔特M2000型手枪……”罗天歌迫不及待地炫耀自己的枪械知识。
“你小子少胡说八道,那不是真正的十大名枪!”
“老头,你才胡说八道呢,书上可是那样写的!”
“你这小子信口开河!”
“老头你不懂装懂!”
“黄口小儿!”
“倚老卖老!”
“乳臭未干!”
“老而为贼!”
……
胖老者气得脖子上青筋暴起,也喊了起来:“真正的十大名枪不是你说的那些军工厂出的武器,那些批量制造的武器怎么能称得上十大名枪呢!”
罗天歌不理老头的茬,扫了眼窗口的54式:“你给不给我换?”
老头强横地说道:“不换。”
两人一时僵持在这里,旁边有人跑过来劝架了,拉着罗东方说道:“兄弟,沈老的脾气就这样,这把54你先拿去使吧,以后有机会再换。”
罗天歌看了那同行一眼,低声问道:“真没有商量的余地?”
那人也低声说道:“没有,沈老一向说一不二的,你胆子也够大的,连他都骂了,绝对没有机会。”
罗天歌咬紧牙关,走上前,眼睛也不看那枪,只是伸手用力猛抓过来,抱在怀里,就象抱着一个洪荒时代的怪兽蛋一样,说来也奇怪,本来伸手去抓枪的时候,他心都在哆嗦,但真把枪拿到了手,那种恐惧的感觉反而没有了。
回头看了一眼胖老者,嘴里小声说了句:“这老头,不是有病吧。”
胖老者看着罗东方的背影,脸上忽然露出了一丝狡猾的微笑。
罗天歌抱着怪兽蛋颠颠地跑回了一大队重案一中队的办公室,队里的同事打趣地说道:“小罗,这么快就把枪领回来啦,看不出你还是个爱枪的人,竟然搂在怀里。”
罗天歌心里不是滋味,鄙视了那同事一眼,然后把枪放到了桌子上,一个弹夹,八发子弹,还有一只比他岁数都大又蠢又难看的厚牛皮枪套。
同事走过来,指着桌上,惊讶地说道:“看不出来你小子兴趣还挺怪,喜欢这玩意。”
罗天歌没理那同事,把枪装进牛皮套子,在身上比量着,带上套,长度超过了20厘米,放腰上不合适,夏天都穿的少,热且不说,还很难受,也很容易就被人发现这个大家伙。
那同事见罗天歌一脸郁闷相,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你是被沈老捉弄了,来来,我给你找个东西吧。”说完,这个浓眉大眼的同事从抽屉里拿出一只软皮枪套来。
罗天歌看着那只枪套,一皱眉,那分明是绑在小腿上的枪套,开什么玩笑,这是54可不是64,一只腿多了一斤半重量,长此下去,不变成后天瘸子才怪,难不成他在弄只沙包绑在另外一只腿上平衡?
摇了摇头,他把54从套里拔出来,一撩衣服,插进了腰中,那同事见状叫了声:“小心走火!”
这事儿以前发生过,曾经有个警察也象他这样干,结果一下子把枪的套筒撸了上去,兼之54式不是手拨保险,而是击锤的,他没注意,结果不出半天,就一枪把自己的腿打残废了。
罗天歌伸出一只手在那个同事眼前一晃,那分明是弹夹,他插进腰中的是一把裸枪,叹了口气,他问道:“那老头……沈老是什么人啊?”
同事一屁股坐到桌角上,不怀好意地笑着:“怎么,你对他有兴趣,他可是大大有名的人物,警界的神枪手,想拜在他门下的人多的是,可是听说沈老只收过两个弟子,莫非你小子也动了这个心思?”
罗天歌面色诡异的笑了笑,然后望向窗外,这时微风吹动发丝,他一副世外高人的模样,淡淡地说道:“我把他给骂了。”
“啊!”那同事差点一屁股从桌子上栽了下来,半天才说道:“你小子够胆大。”
公安系统有个规定,那就是警察下班的时候,要把枪锁在单位的枪柜里,不能带回家。但刑警的工作性质往往不分什么上下班,所以这条规定形同虚设,罗天歌揣着枪,开着那辆破红旗,一路高歌猛进。
他住十五楼,泊了车,没有上楼,因为要去买菜,有时候他自己想想都犯贱,回北京做公子哥多好,偏偏在这里当寂寞党。
超市里,众生百态,蒜头大葱,罗天歌头昏脑涨,抱了一大堆东西出来向家走,他进楼开电梯,然后恰好一个人从电梯里往出走……
他急着进去,也没仔细看有人没人,竟差一点撞上,那人却灵巧地躲到一旁,罗天歌定了定神,然后就看见一抹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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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美女和鸟
虽然只是匆匆一瞥,但罗天歌却一呆,这女孩,分明就是自己小时候梦到的那个啊,他卑劣地想着,却没注意到电梯的门正在关闭,然后他被那门猛地夹住。
“哎呀。”一声痛呼,那女孩回过头来看他一眼,那目光清冷如月色,冷漠中带着忧郁,身材纤细苗条,白嫩的脸上不带一丝表情,看罗天歌就象是在看一只蚂蚁。
看着那女孩消失的背影,罗天歌看了一眼自己,明明长的不错啊,穿着也得体,怎么看我就这种眼神,再一看自己怀里抱的,手上拎的,青菜萝卜小牛肉,不禁长长叹了口气,琴棋书画诗酒花,当年样样不离它,如今七事都已改变,柴米油盐酱醋茶。
罗天歌决定不做饭了,他打算出去吃,他又不差钱,他可是个少爷,论身份,论背景,他绝对是个响当当公子哥,他不要被平淡的生活遮住双眼,不要被日常琐事埋住红心,他要让梦中的一切如己所愿,要让那看枪库的老沈头早点烟消云散。
一个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新世纪好男人堕落了。
按道理来说,以罗天歌这样的身世,不应该说话混混气,举止象流氓,他应该温文而雅,深藏不露,目中空于一切,城府比海还深,可惜,他从小在部队长大,只有寒暑假的时候才去他那当官的老爹跟前亲近亲近,部队都是什么人,是爷们,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尤其他那个爷爷,那是在战场上摸爬滚打过来的,四年的大学生活,把他张嘴就“他大爷”的习惯给改过来就不错了。
罗天歌,这个长着俊美的外表,仿佛卡通主角般的男人,此时正坐在桌边喝着酒,高度的烧酒顺着喉咙,一条火线流淌进胃中,辣得他猛吸了一口气。
旁边那娇美的小服务员看得眼睛都快直了,两种迥然不同的人生态度竟出现在一个人的身上,那迷人的仿佛王子样的眼神和面庞,那豪爽的好汉般的饮酒姿势!
这个男人究竟是什么组合啊?美女与野兽?啊不不,性别不对!那是上帝与撒旦?更不是,那是什么呢,小服务员站那里着迷般地想着。
罗天歌这时有些得意,虽然喊了好几声买单,但那小服务员仿佛没听见一般,看着他发花痴呢,看来自己还是很有魅力的,他心中YY地想。
出了饭店的门,忽然眼前一亮,那前方走过的不正是电梯里出来的女孩吗,冷冷冰冰的,不过她那水粉色的小吊带真漂亮,露着两只雪白纤细的胳膊,还有那双腿,笔直而嫩白,雪色的小短裤,后面有一颗装饰用的纽扣,嗯,纽扣……
罗天歌盯着那颗纽扣向前走,直到进了楼走到电梯前,然后一声温柔得近似柔弱,但却又不含一丝情感的声音在他前面响起:“你看什么呢。”
这么温柔的声音怎么可能没有一丝情感?这种温柔与那面上的冰冷形成了强烈对比。
“啊,我……”罗天这才发现,那女孩子已经转过了身,美得有些梦幻的脸正对着他,尤其是那双眼睛,忧郁且迷离,似乎与周围的一切事物存在于两个空间。
这女孩也就二十左右岁,怎么能有这样一双眼睛,还有那冷冰冰地拒人八千里之外的气息。
“美女……你好,你忘记了吗,刚才我们遇到过一次,我住在这座大厦的十五楼,你在几楼?说不定我们是邻居呢。”罗天歌腆着脸套近乎。
女孩冷冷地看了他几秒,然后用温柔的声音轻轻吐出两个冰冷的字:“无聊!”一转身进了电梯。
罗天歌也跟进电梯,受了点小打击的他并没有放弃,女孩儿的长发就那样曼妙地搭在雪白的肩头,那黑的发丝,衬着白色的肌肤……黑的白的,这女孩儿目色分明,明的清的,这女孩的容色清如水。
看着那绝世清亮的小脸,罗天歌按下了电梯里15的按纽,他说道:“美女,你多少楼,我帮你按吧。”
女孩看都没看他,轻轻伸出玉指,向着30按去……
三十楼,罗天歌一惊,他心中知道,自己住的这栋大楼是一单元两户的,每一层只有两家,那么就是说……怎么可能,重新打量了女孩一番,那脸蛋美若白玉,一定不是,他心下暗自猜测,却不料那女孩趁他不注意间一眼扫过来,目光在罗天歌腰部凸起处稍做停留便移开,依旧面无表情。
到了十五楼,罗天歌悻悻地出了电梯门,却不忘回头看一眼,很集中注意力的看了一眼,那眼神带了点勾魂的意思,却不料女孩的眼睛中忽然光彩一现,直接无视他。
罗天歌心想,这小丫头绝对不简单,就说自己这目光吧,虽然不是什么摄魂大法,但绝对会吸引人注意几秒,可对方根本没有什么反应。
打开房间的门走进去,他住的这处房子有一百多平,本来三室两厅,却被他硬生生地给打开了,除了卫生间和厨房是独立的外,整个是座开放式的大厅,百多平的大厅,这小子也不嫌空旷,还弄了张国王级的豪华大床摆在厅一侧。
他进了门后没有开灯,直接坐到沙发上,然后伸手把那支54式掏出来,丢在身边,却忽然发现前方一闪,窗户边似乎有个小黑影在跳动,他是什么眼神,那黑影虽小,却看的真切。
什么东西?罗天歌猛地站起,身形如鬼魅般闪到一旁,那速度,见到的人都会大吃一惊,他可是一个形意拳宗师级人物,罗家的形意拳可不是表演性质的花架子,而这小子天赋极高,从小不玩枪专修这拳术,早已经到达了一个高深的境界。
罗天歌的身子侧对着窗边那个小黑影,按着了墙壁开关,只见那宽敞的落地窗开了一个缝隙,而一个小小的,不知道什么时候钻进来的小家伙,正在屋里沿着落地窗一步一步向前蹦跶着,小脑袋还不停地东张西望,玩的很是开心。
这分明是一只小鸟,一只通体火红,头上顶了撮俏皮毛毛,身子比麻雀还要小的鸟。
罗天歌眨了眨眼睛,他从小在军区大院长大,什么鸟没见过,什么鸟不认识,但他看了半天也没分辨出面前这只小鸟是什么品种,那种红颜色,似乎是现实中找不出来的一种红,仿佛是火焰在燃烧,这小鸟长的漂亮无比,尤其头上那撮毛,随着它的身体一跳一跳,那毛微微颤动,可爱无比。
这小子心下动了捉鸟意图,蹑步走了过去,那小鸟见他走来,却也不跳了,就乖乖地站在地上,歪着小脑袋,不错眼珠地看着他,罗天歌心想,这鸟定是家养的偷跑出来,若是野鸟,早就惊飞了。
走到近前蹲下身子,没想到小鸟竟然也把身子转了过来,乖乖,罗天歌心中欢喜,伸手去捉,却不料红光一闪,那小鸟速度奇快地飞起,竟然落到了他的肩膀上,罗天歌心中好奇,这是什么鸟,怎么这么快的速度,慢慢侧过头,人鸟之间的距离更近了,就这样对视着看了半天,罗天歌对着自己肩膀上说道:“小家伙,你以为你是大草原上翱翔的雄鹰吗,还是东北老林子里的海东青,这么喜欢往人肩上落!”
小鸟动了动翅膀,嘴里“啾啾”叫了两声,忽然飞起,绕着大厅飞了一圈,犹如一条火线,然后竟又落到他的肩头。
第六章 上山
一清早,罗天歌正在迷糊中,忽然感觉有东西在碰他的脸,懒懒地睁开眼睛,只见那红色小鸟正站在枕头边啄着他,轻轻伸出手抚摩了那小鸟几下,鸟儿没有躲闪,罗天歌笑道:“小家伙,你以为我是只虫吗?”
鸟儿歪着脑袋,似乎在想他话里的意思,罗天歌笑着伸了个懒腰,起了身子,然后洗漱一番,又胡乱吃些东西,便下了楼。
打开车门,坐在车里,刚发动引擎,忽然觉得哪里竟有些不对,转头一看,那只红色的小鸟竟然站在副驾驶的靠椅上面,在快乐地蹦着。
罗天歌一时无语,心想,明明把这小家伙关在房中了,什么时候竟出来了,这么奇怪。
局里的早会上,大队长亲自前来下达了一项任务,让他们这个中队去保护一个人。
那是一个很出名的人物,天海市乃至全国都拥有响亮字号的大富翁,会间,罗天歌悄悄地问身旁浓眉大眼的同事王伟强:“老王,咱们怎么还有这样的任务,保护个富翁,为什么?”
“这你就不知道,那富翁可没让咱们去保护他,人家也不相信咱们能保护了他。”王伟强满脸愤色。
罗天歌不明所以问道:“那大队长还说这是件很重要的任务。”
王伟强摇了摇头:“那富翁只是来到局里说,最近有人要杀他,可能会死人,希望我们去做个见证。”
罗天歌笑了笑:“可够狂妄的,那我们不是要去亲见证一桩谋杀案,太过分了。”
王伟强面色有些沉重:“那富翁倒是不可能撒谎,这肯定是件大事,天歌你新来的,一定要小心。”
罗天歌心里也知道,以那富翁的社会地位和声望,不可能无聊到去耍警方,但同样的,仅仅凭他一番话警方也不可能派出?(精彩小说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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