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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天歌心里也知道,以那富翁的社会地位和声望,不可能无聊到去耍警方,但同样的,仅仅凭他一番话警方也不可能派出大量警力去保护他,何况打算杀他的人完全可以等待警察离去再动手,看来这富翁是自己做了准备。
会后,大队长指派他们中队的五个人去富翁的住处守一周,应对突发情况,如果真出了事也方便联系。
派去的这五个人里面有罗天歌,王伟强和另外两个同事,带队的则是他们中队的教导员周刚。
那富豪没有住在城里,他在郊区的一座山腰处建了别墅,而那山上的路都是那富翁修的,不过山上并没有什么特产,所以平常上山的人不多,这一路上只有罗天歌他们几个人的车在行驶。
红色的小鸟还呆在车里,罗天歌看着它就觉得好笑,上路忽高忽低,这鸟儿竟然晕了车,站在座位上,两只翅膀展开着,在那摇摇晃晃地跳恰恰,罗天歌轻轻道:“你不在家里好好的呆着,偏偏要溜出来,这下有罪受了,我这几天都回不了家呢,也没办法给你弄吃的……”
他明显忘记了这里是在山上,而山道两旁就是茂密的丛林,里面似乎有好多虫,这小子现在明显把红色小鸟当成市场上买的宠物了,却没想过它是自己飞来的。
能在山间盖别墅不仅仅是一个人财富和地位的象征,更多的是代表了那人的性格和习惯,大富翁王多梦就是一个性格比较怪僻的人,他在商场上心狠手辣,往往杀人不见血,却又偏偏无比热爱大自然,喜欢原生态的东西,在这里他对待一花一草都格外珍惜,仿佛那花草也比人命值钱的多。
此刻他正在别墅前那巨大的游泳池旁坐着,手中托着一个盆栽,面带微笑,此次知道有人下了大本钱要杀他,倒也没有惊慌,象他这种人是踩着无数人的尸骨才爬到了今天的位置,那巨大财富的背后隐藏着无边的黑暗,眼下的事,也不是没有原由。
得罪的人多了,所以他也不去想究竟是谁要杀他,既然有人告诉他这个消息,他就要防着,何况告诉他消息的这个人绝对不会骗他,因为他曾经救过那个人的命,而那人此刻正在别墅内,有他在,王多梦并没有什么害怕的。
那个人属于另外一个圈子,而那个圈子是普通人接触不到的。
罗天歌几人的车驶进别墅的时候,王多梦刚刚站起身,听到车声后,他的眼睛一紧,把手里的盆栽递给了身后的两个黑衣保镖后,背着双手向大门外看去。
几人的车子都停到了外边,周刚带着四人快步走了进来,门口的几个黑衣人似乎知道他们的身份,所以未加阻拦,待到近前,王多梦伸出一只手,霸道地摆了摆,打断周刚还未来得及要说的话。
“几位警官,我已经和你们的队长通过话了,相信你们也知道到我这里来的任务是什么……”王多梦看着不远处的葱绿树木说道。
周刚皱了一下眉头,开口道:“可是……”
王多梦嘴角露出一丝笑意:“你们帮不上忙的,做好两点就可以了,第一,证明一周内我这里发生了什么事,第二,保护好你们自己。”说完他回头向后面做了个手势,然后一个年老的略微有些驼背的人走过来。
“许管家,带几位警官去熟悉下情况吧。”
周刚苦笑,看那驼背老者走过来时,王伟强在后面小声地嘀咕:“这谱也太大了吧,不就是有俩钱吗,别忘了现在可是有人要杀你。”
几个人刚要随着王管家离去,门前忽然传了一阵暴躁的刹车声,接着一辆火红色的法拉利冲了进来,车子就在罗天歌身旁停下,上面走下来一个女人,确切地说是一个妖艳的女孩,明明年纪不大,却打扮成一副成熟的模样,低胸装,雪白乳沟散发着无限诱惑,超短裙,浑圆大腿的炫耀着性感,这女孩下了车一眼便瞧见罗天歌,顿时眼睛一亮。
罗天歌见她那眼神不禁后退了一步,这目光他可是见过的,想他小时候在军区大院养过一条大狼狗,每次那狼狗见他拎着食物走去时都是这种目光。
妖艳女孩见罗天歌的动作后“咯咯”笑了起来,接着又看向他肩头的那只红色小鸟,那小鸟也正以戒备地目光瞧着她,女孩说道:“帅哥,新来的啊,以前怎么从没见过你呢,呦,怎么还带只鸟呢,这是玩的什么呀?”
王多梦在前面咳嗽了一声,冷冷地说道:“这是市里来的警官,你别胡说八道了,不在天海呆着,跑我这里来干什么。”
妖艳女孩对着王多梦撒娇地说道:“老头子,我想你了,还不行来看看呀。”
罗天歌现在不用想也知道这女孩一定是王多梦的女儿,他心中暗道:豪门不幸啊。
第七章 鸡犬不留
其实罗天歌自己也搞不懂这只小鸟,它自己飞来,从不怕人,喜欢安静地站在某人的肩膀上,早晨会叫他起床,而且莫名其妙地跟他下楼。
刚才一下车的时候,他觉得山林里空气清新,想那鸟儿都向往自然,所以做好了它飞走的准备,却没想到这鸟不但没走,反而轻巧地落在了他的肩头上。
罗天歌侧着脸看小鸟,鸟儿也看着他,还不时快乐地“啾啾”叫着。
这小子摇了摇头,暗想,既然不打算飞走就由着它去吧,反正鸟儿身子轻,没什么重量,如果是只老鹰,他会考虑一把将它拽下来,远远地丢出去。
几个队友倒是没在意罗天歌肩头上的那只小鸟,在他们眼里,那不过是一直训练有素的家养宠物罢了,不过对罗天歌这种在执行任务中还吊儿郎当的习惯却颇不以为然。
在许管家的带领下,几人进入别墅,罗天歌一眼就看到别墅内的窗前站着一个人,那人五十多岁,一身褐色的衣服,身材笔直,站在那就如石雕一样,动也不动,一双眼睛紧紧地盯着外面的动静,似乎整个别墅区的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
罗天歌见到这人的第一反应就是遇到“高手”了,这人绝对是个“高手”,而且最重要的是这个人开了枪眼。
玩枪的人只有在精神力高度集中的情况下,枪眼才会开启,而这个人现在就完全进入到了那种状态,而且一直在保持着,其强悍可见一斑。
当然,能看出别人练成枪眼也不容易,首先自己必须已经开了枪眼,其次,你的枪眼境界要高过那人,再次那人得在开启状态中,罗天歌能看出褐衣人的枪眼,证明他的境界更高一筹,更证明一条歪理,邪派的功法都是强大且速成的。
王多梦的别墅有三层,不仅庞大,内部设计更是错综复杂,别墅周围有智能化的安全系统,富翁们都喜欢弄这个,他这个系统算是其中的佼佼者。
这里平时只有他和保镖住,老婆孩子都在城里,而二十多名保镖把这里保护得和铁桶一样,但罗天歌知道,别说二十名保镖,就是五十名也抵不过那窗前的褐衣人,他出身神枪世家,自然知道有枪界这一说,那人就应该是属于枪界的,而普通人是不可能了解这些的。
在别墅内走了一圈,罗天歌几人都有点晕,整个别墅布置的象一个迷宫一样,根本不象一个家,而且有几间密室他们并没有获得进入的权利,不过也无所谓,他们心中都已明了,靠他们几个想保护王多梦恐怕是不成了,那些黑衣保镖个个都不比他们差。
出了别墅,周刚打电话给大队长汇报了一下这里的情况,电话那边倒是没有说什么,只是嘱咐多联系。
王多梦的女儿王娇娇现在已经粘上了罗天歌,她搬了把椅子就坐到罗天歌身旁,娇笑地看着这小子,罗天歌倒没什么,说到盯别人看,他可是祖师爷辈儿的,难道还怕被人盯不成,倒是肩膀上那只小鸟,冲着王娇娇直叫,似乎很是气愤。
一天就这样不咸不淡的过去,晚上的时候,王多梦在大餐厅设了宴,桌上有八个人,王多梦,王娇娇,褐衣人,还有罗天歌五人。
桌上摆的都是家常菜,王多梦看着几人淡淡地说道:“几位警官尝尝,这些鸡鸭都是我这里自养的,吃山上的草虫还有塘里的鱼长大,绝对的天然绿色。”
几人知道那别墅后面有一个很大的池塘,边上养的不少家禽家畜,虽然聒噪了点,但不失一片田园景色。
菜烧的很好吃,但几人都没什么心情,压抑的气氛让人心事重重。
入夜的时候,周刚把五人分成两组进行守夜。
罗天歌是上半夜第一组,看着别墅外面巨大的探照灯把四处扫射得一片雪亮,他小心地拿出了54式,其实他们都知道王多梦的那些保镖有枪,但有些事情就是这样,难得糊涂。
妖艳女王娇娇没有住在这,吃完晚饭后她就被王多梦给赶了出去,甚至不知道有什么事要发生,临走的时候她要来了罗天歌的电话,王多梦在旁冷着脸,一言不发。
这一夜并未发生什么特殊的事情,转眼到了第二天,天色阴沉,有风雨欲来之势。
傍晚的时候,酝酿了好久的云层终于爆发,一道金色光芒从天空滑过,那乌黑的天空似乎被割成两段,暴雨倾盆而下。
巨雷阵阵中,红色的小鸟直往罗天歌的怀里钻,这小子一手握着54,一手把小鸟从怀里掏出,放进了T恤的口袋里,嘴中自言自语:“天怎么黑成这样,不是妖孽要下凡吧。”
午夜时,外面的雨渐渐小了,就在五人都以为不会有什么事发生时,外面却突然传来一阵“唰唰”的声音,接着一片沉重而密集的闷响声爆起。
这是枪声,伴随着枪声还有一阵哀嚎。
也就短短数秒时间,一切突然又都静止下来,甚至连院内的虫都停止了鸣叫。
五个人从别墅楼上慌忙跑下来,一楼大厅内灯火辉煌,所有的窗子都被一层白色的金属帘给挡住。
王多梦与赫衣人正站在厅中面色阴沉,许管家小心地守在王多梦身后。
平静的时间没有多久,门外就响起了急促的脚步声,声音慌乱而无序,然后就见外面跌跌撞撞地跑进来一个黑衣保镖,那人手里拎着一只鸡,跑到王多梦身边,嘴里嘶哑地喊着:“老板,老板……”
王多梦铁青着脸,拽住那人的胳膊,说道:“怎么回事,你慢慢说。”
那人缓了口气,把手上的鸡放到桌子上,哆哆嗦嗦地说道:“咱们房子后面池塘边养的鸡,鸭,鹅,全被打死了,那几条狗也死了,还有……池塘里的鱼不知道为什么都飘了上来。”
厅内的人闻言都倒吸了一口凉气,王多梦怔了怔,倒是旁边褐衣人走上前,翻看着桌上的那只死鸡,半晌才冷冷地说了一句:“鸡犬不留,好狠毒!”
罗天歌五人也看向那只鸡,乖乖,分明是一枪爆头,如此黑的风雨之夜,一枪把鸡打爆了头,那枪法自是了不得。
王多梦知道,别墅后面共有六十二只鸡,三十五只鸭,十只鹅,三条纯种的德国黑背,估计此刻都是如此死法。
一枪爆头,何等嚣张。
这个养尊处优的富翁微微地闭了一下眼睛,没有人看到,他忽然睁开的双目中满是杀气。
褐衣人似乎心情也有些急噪,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压住心头的怒意,大声说道:“鸡犬不留唐百丘,他们竟请来了鸡犬不留唐百丘。
唐百丘是个杀手,很有名的杀手,向来杀人不留活口,人送外号鸡犬不留。
屋外,夜色漆黑,大雨变小,小雨绵绵。
别墅院内的两个枪台各伸出一支黑黑的枪管,M249轻机枪,凶悍的群杀武器。
枪台类似碉堡,只有一个方圆50厘米的洞口对着外面,每个枪台内可容两人,但这两人现在却都是满头大汗,因为他们知道有人在注意着枪台,但却找不到目标。
时间恍然凝滞,一瞬间却又爆发,暗夜中,两点红光迅速射进枪台的洞眼之内……
没有惨叫,甚至没有闷哼,两架M249一枪未发,便歪在一旁。
第八章 九重天枪法
两个枪台,每个枪台里两个人,一个机枪手和一个替补。
其中一个枪台跑出一个人来,这个唯一活命的黑衣人不得不跑,不跑是死,跑或许还有一丝活路。
另一枪台中没有声息,那颗子弹竟然穿过一人的太阳穴又击杀了另外一人。
串杀!
跑出来的那黑衣人进了别墅便大声喊起来:“老板……不好了,防御系统好象全部失灵,守着枪台的三个兄弟被人黑枪给打死了。”
看来真的要出大事,这可不得了,周刚迅速地掏出手机,他要向上级报告这个消息,请求支援。
按照他的判断,对方来了很多人,而且带有武器,他想局里一定会派武警前来支援的,可是就在他把手机拿出来按了几下后才发现,那上面竟然一个信号都没有。
罗天歌几人把手机掏出来也发现上面没有信号,那褐衣人哼道:“方圆一公里内信号都被屏蔽掉了,不用在那上面浪费时间。”
周刚愣了愣,这事还是头次碰到,稍做思索后他沉声道:“我们必须要有人下山送信。”
褐衣人轻蔑地扫了他一眼说道:“下山?你下的去吗?恐怕连这个院子你都出不去。”
他的话音未落,只见别墅大门处连滚带爬地跑进来几个人,正是那余下的几个黑衣保镖,他们屁股后面紧跟着一串子弹,那子弹随着他们的脚后跟射了进来,很明显这群保镖是被人赶进来的,周刚苦笑,看来下山确实是无望,人家这分明是在玩猫捉老鼠的游戏,把所有人都赶到了一起,然后慢慢的玩弄,真他妈郁闷。
这时外面枪声阵阵,正在对着整个别墅胡乱扫射,别墅的门已经被许管家关上,而那门和挡窗户的金属帘不知道是什么材料,竟然顶住了密集的子弹。
别墅大厅内现在共有十五人,王多梦,褐衣人,许管家,七个黑衣保镖,还有罗天歌五人,至于那些仆人厨子早在白天的时候就被王多梦给打发走了。
王多梦在沉思,对方这么强大的实力,他隐约猜出是谁要杀他了,他开始担心!
虽然自负,但作为一个心思缜密,多年在商场摸爬滚打,杀人不见血的富豪,他还是谨慎的,所以他有件事情要做。
眼睛在大厅内扫了一圈,嘴角露出一丝笑意,他看向了罗天歌。
罗天歌双眉一扬,不知道如此关头,这个富翁看自己做什么。
王多梦把罗天歌叫到一处角落,伸手从怀里掏出一只封了口的小纸袋,低声说道:“罗警官,若我今晚不幸被杀,希望你能把这个东西交给我女儿。”
罗天歌心想,干什么?那袋里难道是遗嘱吗?不是说富人的遗嘱都早早就立下,在律师那放着,不过他还是伸手接过纸袋,嘴里说道:“你被杀,我们都不知道能不能逃的出去呢。”
王多梦见罗天歌接过东西,心头一松,也不在乎他的话,走过去大笑道:“几位警官,今天鄙人连累你们了,我也没想到事情会弄的这么大,看来我的仇家这次是下了大本钱,不过我会想办法把几位送出去,只是希望到时候几位能如实的证明今晚发生的事。”
周刚皱了皱眉头:“王先生,既然你有办法,为什么不一起走?”
王多梦摇了摇头:“该来的一定要来,有些事情早晚都要解决,不然它会跟随你一辈子的,如果我这次走了,恐怕以后也逃不过,不如现在解决的好。”
周刚无语,这些有钱人的想法他搞不懂。
王多梦这时转头看着褐衣人:“邓大哥,你分析一下,接下来他们会怎么办?”
褐衣人邓无离,其人本身在枪界并不是很有名,但他的师傅却是个大人物,所修的枪法是更是一种很离奇的技巧。
邓无离平生噬赌如命,若干年前因为赌博输出去一个天文数字,被人扣押在美国的拉斯维加斯,即使他枪法了得,也无法在高手如云的拉斯维加斯逃出去,这时恰好王多梦在那里谈生意,一时心血来潮便救了他出去,邓无离从此便视王多梦为恩人,前些时候他偶然听到枪界中有人接下了杀王多梦的单子,便赶过来报信助拳,不过他也未料到对方来人如此厉害,计划如此周详。
只见邓无离此时手一动,掌心出现了一把格洛克17型手枪,而另外一只手竟然也一动,又一把格洛克17型手枪出现,看到这样的情景,罗天歌的眼睛顿时亮了,使双枪的,这可不多见。
一般能双手使枪的人都会选择重量比较轻的武器,而格洛克17型手枪恰好符合这一点,这种枪也是世界十大名枪之一,产自奥地利,该枪已在世界上50多个国家的军队和警察中使用,其中仅美国警察装备的格洛克手枪就占总数的百分之四十,“我用格洛克击倒他!”是当今美国警察的流行语。
“他们会选择从楼顶进来的。”邓无离说出了这样一句话。
王多梦苦笑:“那我们在大厅中不是等着挨打?”
对手在暗,而己在明,兵家大忌。
邓无离眼中闪出煞气:“未必。”
接着他身上又出现了第三把枪。
又一把格洛克17型手枪出现在邓无离的手中,罗天歌五人都看得目瞪口呆,能使三把枪的人,闻所未闻。
罗天歌也终于弄明白了这邓无离为什么选择格洛克17了,那不仅是因为它重量轻,更因为它子弹装的多,这种枪最多可以装19发子弹,而且还有一个快速装弹器,能用两把以上手枪的人,自然是枪内的子弹越多越好。
厅内人正想象时,忽然听到邓无离一声大喝:“他们进来了,快找掩体。”
闻言之后,没有人犹豫,纷纷向可以遮挡身子的地方躲去。
而邓无离此刻三枪齐发……
三枪全部是对着宽大的楼梯上方射去。
没有惨叫声,甚至没有人倒地的声音,但却分明有血珠从楼梯上“嘀嗒”掉落。
大厅内一片静寂,好半天,一个分辨不出从什么方向传来的声音说道:“好厉害,竟然是九重天枪法,没想到这里竟然有如此高手,我倒要看看你究竟能使几把枪。
罗天歌心里一震,难道邓无离还能再用一把枪?
九重天枪法,共九层,练到第九层的时候,可以九枪齐开。
第九章 刀不离手
红灯百影,枪枪夺命,苦海多忧,鸡犬不留。
别墅内有人在唱歌,邓无离冷笑:“唐百丘,别再装神弄鬼了。
躲在大理石屏风后面的罗天歌心下却在琢磨,什么是红灯百影,但下一刻他却亲眼看到了,无数红外线激光束在大厅中亮起,那密密麻麻的小红点让人胆战心惊,这要多少人瞄准才能造成如此效果。
就在所有人一愣神的工夫,邓无离的身上又多出了一把枪,这次是在另一只手上,他每只手两把枪,两只手四把枪。
五声枪响!
明明邓无离的身上只有四把枪,却出现了五声枪响。
有一枪不是他发出的,是唐百丘。
唐百丘在楼上射出了一枪。
罗天歌心念一转间已然明白,什么红灯百影,其实只不过是掩人耳目,那红外线瞄准形成的小红点全是假的,真正的只有这一枪。
邓无离中枪,在数百红点一出现的时候他已经开始动了,但还是躲不过去,这枪打到了他的小腿上,而他的身子也借力躲到了沙发后边。
楼上没有声音,也没有歌声再传来。
难道唐百丘已死?
邓无离心里却知道自己那四枪全部打空了,鸡犬不留如果这么容易死,那他很早就死掉了,以他狠毒的行事手法,能活这么多年,自然是颇有手段。
大厅内肃静的可怕,只有那巨大英式落地钟发出钟摆摇动的声音,那声音仿佛和在场每个人的心跳形成了联动。
罗天歌五人都没动,甚至连大气都不敢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根本帮不上忙,以他们的蹩脚枪法,恐怕没等开枪就被人爆了头。
邓无离眼睛紧紧地盯着楼梯口,他的身上已经悄无声息地出现了第五把枪,这把枪出现的位置很刁钻,竟然在他的左面腋下,这已经是他的极限了,《九重天枪法》他只练到第五层。
楼梯口处无人,邓无离却五枪齐发。
这五枪没有一枪是射向楼梯口,枪枪射向的位置都是大厅内的坚硬物。
跳弹!
这手法甚是高难,一般人打出一枪跳弹都很难反弹到目标,邓无离却打出五枪跳弹,不过他也没办法做到五颗子弹全都上楼,最后只有两颗打到楼梯口铁扶手处的子弹,一个反弹拐进了二楼。
楼上一声惨烈的闷哼,似乎有人受伤,但大厅中却没人敢动,因为根本确定不了对方究竟进来了多少人。
王多梦冲着那剩余的七个黑衣保镖打了个手势,七个黑衣保镖顿时头上冒汗,但他们个个也都是亡命之徒,身上都负有大案,王多梦一倒,他们自然也没有好。
七人眼睛血红,也不顾及什么敲声蹑步了,手中握着枪就往楼上冲。
楼上没有动静,七人上了楼梯拐进二楼后走了没几步,声音嘎然而止,从步履嘈杂到死一般的宁静,这个转换过程很可怕。
大概静了一分钟左右,轰的一声大响,七个黑衣保镖的尸体从楼梯口处滚落下来,尸身横了一地。
七个人的身上没有枪伤,咽喉却有一处血红的痕迹,那是刀伤,一刀封喉!
大厅中的人无不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这要多快的刀,多敏捷的身手,才能让七人在毫无防备之下被杀死,而且竟然没有一丝声响。
邓无离瞳孔收缩,望着地上的七具尸体,嘴中低低地叫道:“刀不离手,钱小手!”
刀不离手是绰号,钱小手是名字,他的身份也是杀手。
据说这钱小手从不用枪,他觉得刀才是最好的杀人武器,他的刀快,刀急,刀难看,难看是因为他用的是一把菜刀,背厚刃薄,有些重量,但这把菜刀他却可以耍得象铅笔刀一样轻灵飘忽。
至于为什么他不选择其它武器,而偏偏选了一把菜刀,他有自己的理由,那理由就是他可以劈开子弹。
只有菜刀这种形状,这种重量,才可以用最小的力气,最精确的计算劈开子弹!
何况菜刀还是兵器,市井十八般兵器的老大。
能一刀劈开子弹的人,要什么样的腕力和眼力?那刀该有多快!
王多梦脸色黑的可怕,事情的走向已经出乎了他的预计,他庆幸刚才自己的谨慎,眼睛不由瞄了一眼罗天歌藏身的位置。
邓无离五枪在身,精神力高度集中,五感全部放开,其实他是想开六感的,可惜他的精神力不够强大,根本开不了第六感,就是他的老师,也只能勉强的打开直觉这一感应,而且坚持不了多长时间。
就在邓无离密切地感应着楼梯口以及整个天花板时,他的脚下却有了动静,有人在动,动的竟然是个死人!
有个原本死去的,从楼上滚到邓无离近前的黑衣保镖尸体忽然动了。
那尸体“暴”起!
然后!
一道刀光,乌黑的刀光,在邓无离的手指未来得及扣动扳机时,划过了他的咽喉,邓无离满面错愕地倒在了地上。
刀不离手钱小手!
钱小手竟然伪装成尸体进入大厅,多完美的计划,刀伤要比枪伤好伪装,所以下来的是钱小手而不是唐百丘。
本来以邓无离的实力,是要高出唐百丘一点点的,比起钱小手也更胜一酬。
但在对战中,决定胜负不仅需要实力,更需要阴谋,两个差不多的高手,谁更阴险,谁更狡猾,那么最后胜利的往往是这人。
阴谋是王道!在战争中,这个词往往被改头换面,光圈闪耀,变成一个技巧性的称呼,那就是战术。
邓无离太过呆板,所以他死。
王多梦在那道乌黑刀光亮起的时候便大喝了一声:“老许,带他们走!”
原本和罗天歌等五人躲在一起的老许,不知道手触动了哪个机关,大理石屏风后面的地上竟然打开了一个洞口,一股凉风顿时涌了上来。
“谁也别想走。”钱小手笑道,他身形高大,一脸虬髯,笑起来的声音很难听,就象一个屠夫,而他的动作则更象。
森寒的刀光闪过,那坚硬的子弹都难打穿的屏风竟然被从中劈断。
屏风后的老许忽然大喝一声,身形暴起,原本的驼背一瞬间直了起来,满脸的皱纹竟然变成了横肉,他的手上多了一样武器,那也是一把刀,不过却是一把砍山刀,刀刀相撞,钱小手竟然被撞了出去,老许的气力不减,回身间竟然把罗天歌五人全部推进地道中。
第十章 幽灵枪法幽灵枪
王多梦面色一寒,吼道:“老许,我要你和他们一起走!”
老许一愣神,倔强的道:“主人,我要留下来陪你。”
说话间,那地道的入口已轰然关闭。
王多梦双目如赤,他没想到这老许竟然不听他的,心下暗想,这可如何是好,那东西怎么能放心让一个小警察去交给自己的女儿,如果没有老许陪着,那件东西会不会出意外……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王多梦竟然忽略了老许对自己的忠心,而这忠心竟然害得他后招尽失。
王多梦暗自后悔,如果对方只有唐百丘和钱小手两人,绝对要不了他的命,可对方可能只来两人吗?早知道这样还不如自己也从地道走了,自负害死人。
这时,别墅内一阵阴沉沉地声音响起:“王多梦,不要做无谓的反抗了,你知道我的目的,只要你把东西乖乖地交出来,我会放你走。”
王多梦冷笑一声:“洛野,我们有三十多年没见面了吧,你过得还好吗?”
阴沉声音稍做停顿,再次响起:“拜你所赐,我还没死。”
王多梦道:“你竟然找了这么多人来杀我,用心也太良苦,那东西早就没有了,如果那东西在我的手上,你认为我还会留在天海吗?我会早早地依照那上面记载的地点,然后去那神秘处取出那些……再去国外隐居。”
阴沉声音有些恼怒:“王多梦,你说的这些都是废话,你是个疯子,谁知道你是怎么想的,那东西一定是落在了你的手上。”
王多梦摇着头,叹息说道:“当年我们出来时,那东西就已经烧毁了……”
阴沉声音闻言再不说话,似乎有些动摇,半晌,发出了一声怪笑:“王多梦,你休想再骗我。”
王多梦面上表情阴沉不定,没有答话,似乎在回忆什么重要的事情。
老许见王多梦有些恍惚,一个箭步跳过来,迅速地挡到了他面前,吼道:“我不管你们是谁,有我在这里,谁也别想伤害我主人。”
对面,钱小手站在沙发旁冷冷地看着这一切,同时楼梯上慢慢走下一个人,这个人不是王多梦口中的洛野,而是唐百丘,这唐百丘竟是个侏儒,身高不到一米三。
没有谁能想到,“鸡犬不留”是个侏儒!
老许手握砍山刀,满面警惕地盯紧唐百丘,他知道,钱小手并不可怕,因为钱小手用的是刀,但唐百丘却是用枪,他自认可以抵过钱小手,但却没有劈开唐百丘子弹的功夫。
阴沉的声音又响起:“王多梦,交出来吧,我并没有派人去对付你的妻儿,念在祖上的交情,我是不会把事情做得那么绝的,如果你要是执迷不悟的话,那我也顾不了那么多了。”
王多梦眯着眼睛,似乎没有注意听那洛野的话,他的注意力全放到了面前的唐百丘和钱小手身上,这两人枪刀在手,虎视耽耽。虽然表面上形势一边倒了,但两人并没有放松警惕,只等那洛野的一句话,便会迅速出手,将面前之人擒获。
洛野的声音还在说着什么,但王多梦却把眼睛转移到了那巨大的英式落地钟上面,马上就凌晨三点了,那分针正向着十二的方向移动着。
“当……”整点钟声突然响起。
王多梦目光忽然一冷,手上竟然多出了一把枪,一把黑色的,体形很小的手枪,左轮手枪!
枪在手,王多梦身形忽然变了,变得如同鬼魅。
他再也不是那个富翁王多梦了,而是一个充满杀气的幽灵。
王多梦快,唐百丘也不慢,当他却忘记了场中还有一个老许。
老许见到王多梦手上竟然多了一把枪,也是一惊,跟随王多梦十几年,他从不知道自己的主人竟然还会用枪。
一个眼神,老许已经知道王多梦的意思,王多梦让他去杀唐百丘,这无疑等于送死,但老许还是去了,他原本是个乞丐,是王多梦给了他一切,他知道以命报答的时候到了。
老许扑上去,砍山刀携着凌厉风声劈向唐百丘。
唐百丘没有躲,他也躲不过,他只能开枪。
一声枪响,却传来两声惨叫!
老许倒下,唐百丘的子弹准确无误地击碎了他的心脏。
唐百丘也倒下,射杀他的那一枪竟没有声音。
那一枪出自王多梦之手,唐百丘睁着一双无神的眼睛,喊出了这辈子的最后一句话:“幽灵枪法。”
而这时,一颗黑色的,没有任何声音的子弹已经来到了钱小手面前,钱小手一刀劈出,他有信心劈开这颗子弹,更有信心借着这一刀之力直接劈上前,劈开王多梦的枪,再劈死他的人,虽然洛野在雇佣他的时候,反复叮咛不要杀死王多梦,但那只是对普通的王多梦而言,而不是会幽灵枪法的王多梦。
钱小手本来就是一个不守规矩的人。
可他却失手了,他赖以为傲的绝技再也不灵,那颗黑色的子弹就在接近他刀锋的时候,竟然鬼魅般地滑了过去,顺着刀刃滑了过去……
失手的下场只有死。
形势在一瞬间扭转,王多梦不做停留,他飞身上楼,身法如幽灵诡异。
他上二楼,向里面走,里面是一个小厅,那里鸦雀无声。
那厅里正有三个人,一个老者推着一副轮椅,轮椅上坐着个五十来岁的白面男人,男人似乎有些慌乱,他的双腿是动不了的,他嘴里低语:“幽灵枪法,他竟然练成了王家祖传的幽灵枪法,这怎么可能。”
白面人不远处还站着一人,那人一身魅惑黑色紧身服,外面穿了件月白色的风衣,头上戴了一顶软绸的白色帽子,裹住乌黑长发,脸上蒙了一块白色面巾,身材纤细高挑,隐约可以看出那风衣内曲线玲珑的身段,这人不说话也不动,面巾上方的两只大眼睛紧盯小厅的门,那目光清冷如月色。
王多梦来到小厅门前,一眼便看见那坐在轮椅上的男子,那男人正是洛野,两人的家族曾经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但那一切都是过去,他举枪便射。
幽灵枪法,幽灵子弹,王多梦杀伐果断。
就在他挥枪射出一颗黑色子弹的同时,洛野不远处的那个白衣人也扬起了手,那人手上握着一把小巧玲珑的白色手枪,里面射出了一颗同样洁白的子弹……
第十一章 白衣若月
子弹,银白色的子弹。
那子弹仿佛天际的流星,璀璨夺目,刹那芳华。
一缕银白撞上黑暗。
幽灵子弹被一击而落,就像流浪在宇宙中的灰烬,变得枯萎而无生机,而那银白色子弹余势不衰,它本不是射向王多梦的,然而却在击落幽灵子弹后,借着那撞击力滑行出一个弧形,直奔王多梦额头而去。
这要多精准的手法,多细致的计算?
这绝对是对跳弹的掌握到了化境的表现。
这并不是传说中的枪法,在现实中它已经出现。
王多梦本想发出第二枪,幽灵枪法本就以速度和诡异见长,但他的手指挂在扳机上却已无力勾动。
那银白子弹恍若旭日灿烂,又如光之快捷,那子弹如花似幻。
到近前,那花却开放了,王多梦此生从未见过如此绚丽的花朵,这是美丽的死亡之花。
额头上一个贯穿性黑洞决定了他一生传奇的结束。
纵他不甘心又能如何,人生本就经不得半点马虎,他计算失误,所以他一败涂地。
洛野坐在轮椅上睁大眼睛看着这一切,他嘴巴半张,好半天才伸出手,指着王多梦的尸体对那白衣人吼着:“你怎么能杀了他,你怎么能杀了他,你杀了他我去哪里找我要的东西?”
白衣人淡淡地说道:“我不杀他,他就杀你,我来是保护你的安全,不是来帮你夺东西的。”
洛野似乎对王多梦的死颇为不甘,继续大叫着:“你,你杀了他……咳,咳……”
后面的黑衣老者急忙扶住洛野的身子,嘴里轻声道:“少爷,少爷,您不要激动,王多梦虽然死了,那件东西未必就找不到。”
洛野闻言一把抓住黑衣人的袖子,急迫地说道:“张叔,你说那东西还能找到?”
黑衣老者在心下叹了口气,这个少爷可真是个草包,半点也没有老爷的精明,不过现在洛家这代只剩他这点血脉,自己受过洛家的大恩,自然要帮他完成心愿。
扶着洛野的肩膀,黑衣老者轻声说道:“少爷,不要忘记了他们还有五个人逃跑了,在他们身上或许会找到线索的。”
洛野皱着眉:“张叔,跑的那几个不全是警察吗,那东西想来与他们无关。
张叔不置可否地继续说道:“这里我们还没有搜查过,如果那东西真的还存在的话,最有可能藏在这栋别墅里,至于王多梦家属那边,我们已经查过,没人知道那东西的消息。”
洛野似乎有些心灰意懒,疲倦地说道:“张叔,今天晚上发生这么大的事,我们能不能安全离开天海都不好说。”
黑衣老者老辣地说道:“少爷,别灰心,跑的那几个警察我已经派人去外围堵截他们了,如果能找到线索更好,找不到也没关系,至于这栋别墅我们更要尽快地搜查,离开天海的事情你也不要担心,我们搜查过这里后就走,以家族的实力,警察是不会找到我们的。”
洛野心思犹豫不定,他本是个没主见的人,此刻也只好点头应允。
待一切安排完毕,他侧头看了一眼那穿月白色风衣的人,忽然心中气恼,冷哼了一声说道:“你的任务完成了,现在我不用你保护了,钱我会打到你帐号上……真想不到,世界排名前十的杀手,竟然如此让人失望。”
白衣人冷冷地看了他一眼,说道:“杀手是杀人的,如果处处手下留情,就不配做一个杀手了。”
洛野刚想争辩几句,却被张叔一把拉住,张叔可知道这世界排名前十的可怕,忙堆出一副笑脸:“您别见怪,我家少爷是太着急找那样东西了,情绪有点失控……”
白衣人也不说话,静静地转过身走到窗户边,然后身子轻盈的一动,如同一只翩翩起舞的鸟儿般飞了出去,从别墅的二楼向前方竟然滑出了数米,那白色的身影美似月光……
洛野恶狠狠地看着那背影,嘴里小声说着:“装什么装,臭丫头……”
王叔一伸手,捂住了洛野的嘴巴,房间内只剩下“呜呜”的声音和王叔的叹气:“少爷,这些人我们惹不起的。”
清晨,小雨依旧淅沥,轻打树叶,声音如泣如诉。
罗天歌五人从地洞中钻出来时发现身处半山中,他们一直想不通一个问题,既然有此密道,王多梦为什么不选择离开?却不知道王多梦一生自负,最后这自负却害他丢了性命。
五人辨别了一下方向后,却发现一个恼人的问题,那就是下山的路只有一条,而那条路必然要经过王多梦的别墅。
虽然周刚在出地道的时候已经打电话回局里报告了情况,可无法确定局里派来支援的人马什么时候能到。
没有人敢冒险,纵然他们着急下山,却也不能拿自己的性命相博。
就在几人暗自计划时,忽然看到了不远处的路上走来十多人,边走边四下张望,似乎在寻找什么,这些人明显不是王多梦的人。
周刚心下一紧,看了眼四人,四人也明显猜到来人可能是袭击别墅的歹徒。
十多个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前来搜查的未必只有这十多个人。
周刚苦笑一声,做为一个领队者,他必须为队友的安全负责,他们不是王多梦那些亡命保镖,他们都是拖家带口的警察。
其实就是面对这十多个人他们也没有把握,警察不是军人,对枪械的了解和使用远没有军人熟练。
沉思了片刻,周刚下了条命令:“散开,分头下山,路上小心。”
几人都没说话,谁都知道目标小,容易隐蔽和逃跑,而且更重要的是一旦遇到危险不至于全军覆没,只要下去一个人,就会把这里曾发生过情况全部说出来,这也是他们的职责。
没谁犹豫,一声令下,五人全部散开向着依然弥漫着水气的林中跑去。
罗天歌觉得这一天是他有生以来最为狼狈的日子,本以为会在第一次执行任务时做出点成绩来,可眼看着有人死去,却一枪未开,现在更是在疯狂地 (精彩小说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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