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霸 第 3 部分阅读

文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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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了林子,罗天歌四下辨别了一番方向,这种事难不倒他,他在军区长大,那军区就靠着一座大山,平时和小伙伴去山上玩耍是最好的娱乐方式,当然身边都有警卫员跟着的,不然几个小孩子进了山还真是件大事。

    山中玩的时间长了,自然熟悉山里的一切,包括各种植物,野兽,猎人布下的陷阱等。

    罗天歌选择了一个和下山公路平行的路线,这无疑是最近的。

    这小子现在身上都被雨水给淋透了,他还不忘低头看了眼上衣口袋中的小鸟,那鸟微闭着眼睛,小脑袋半插在翅膀内,红色的毛毛蓬蓬的,没有沾上一点雨水,它一动不动,小模样甚是可爱。

    罗天歌瞪大眼睛,他当然知道鸟儿摆出这个姿势是在做什么,当即狠狠地说了一句:“你居然也能睡着,没心没肺的东西。”

    鸟儿似乎听到了他说话,抽出小脑袋看了他一眼后,又重新摆出那个姿势,直当他不存在。

    罗天歌顿时无语,叹了口气后再不胡思乱想,一门心思向山下跑去。

    第十二章 上树不是猴子的专利

    这一路崎岖,罗天歌至少遇到三只野猫,五条蛇,八只大山鼠,不过幸好是近郊的山,没有什么凶恶猛兽。

    下山路走了一半的时候,这小子耳朵里忽然听到脚步的声音,他拳脚了得,又开了枪眼,自然是耳聪目明,稍做分析后立刻判断出对方至少有三个以上的人。

    大早晨在茂密树林里来回钻的,不是敌人还能是什么人。

    掏出老牌54式,轻轻地上了膛,暗自嘀咕:哥五岁那年就用你破了处儿,没想到今天还要用你来开第二春。

    他想得轻松,但当枪握在手里,手指轻轻碰动那冰冷的扳机时,眉头猛地皱了起来,想打破自己的心魔谈何容易,要真的这么简单,他也不会在老爷子百般逼迫下都不肯摸枪了,那可是以失掉学习家传枪法的机会为代价。

    咬牙切齿了一阵,听得那脚步声越来越近,他长长嘘出一口气。

    开枪?开他大爷!

    这小子面部表情一阵变换,然后便是撒腿狂奔起来。

    他原来想,或许以拳脚功夫也能把这几人干掉,转念又考虑,拳脚对枪,一个两个还可以出其不意,对方三个以上实在没把握,如果拳脚那么厉害,早就没人玩枪了。

    本来以他的功夫,逃掉也不会引起那几人的注意,可偏偏此刻他心神有些乱,就难免弄出点声音来,而这声音在丛林中格外刺耳。

    “有人!”不远处一声大吼。

    下山的路刚走了一半,这时只能掉过头来重新向山上奔跑。

    论脚程,罗天歌自然快过几人,可他心中不静,急不择路间和那几人也没拉出多远距离,那几人也是追的着急,跑着跑着,竟然对着前方放起盲枪来。

    一时流弹乱飞,这小子心中才打定主意,哪树木多往哪里跑,直到跑进一处茂密处,才停了下来,他已经悟到,人生是不能总被人追着跑的,你要是总选择忍让'奇+书+网',别人便会更加咄咄逼人。

    这处地方树木密集,枝叶繁茂,有如原始森林,想来这也是近年政府保护得力的结果。

    罗天歌四下观察,如此树木茂密的地方,远距离开枪子弹肯定会被树木挡住,所以想用枪干掉这几人,最好还是寻一个合适的位置,片刻间他已经做出了选择,那就是上树!

    只有在树上,目光才能更开阔,子弹才不会被树木挡住。

    他不会那些拐弯反弹的枪法,所以这是最好的办法。

    这小子上树的姿势和灵巧程度估计猴子见到都会眼红,那可是他小时候顽劣的证明,手脚并用间,他已经攀爬到十米高的距离,身子扶住树干,双腿斜挂到一根树叉上。

    只见枝叶繁茂间,漏出他的双眼和一根黑洞洞的枪管。

    小雨这时已停,天光放晴,那红黄色的朝阳斜斜地射进林子,万点金光散发出一股暖意,但罗天歌却丝毫不敢放松,因为他已经看到追他的人来到了树下。

    三个人,对方有三个人,他们来到这里便停住了脚步,每人手里一把沙漠之鹰,银闪闪的漂亮无比。

    罗天歌在心中诅咒,那老沈头竟然瞧不起这枪,还说什么那是害人的枪,谁使害谁,真是胡说八道。

    三人中的头领说道:“怎么没了声音?”

    一人道:“老大,一定是藏起来了,那人肯定是我们要寻找的,不然怎么会跑的这么快。”

    头领鄙视了他一眼,心想,那还用你说,真是猪脑。

    三人在就近的圈子中一阵翻腾,眼见没有收获又研究起来,那“猪脑”又开口道:“老大,是不是我们判断错了,那人脚程快跑掉了,这里根本没有呀。”

    那头领显然野战经验丰富,眯缝着眼睛慢慢地向着上面看去,罗天歌心中一惊,暗自思忖:“这家伙猾的很,猜到了我可能躲在树上,这可怎么办?”

    他手握着枪,却是不敢开,一时间手心处全是汗水。

    但对方却没有他这么好的耐性,那老大一个眼色,三人竟然全部举枪向上一顿乱射,这小子心中一急,差点从树上掉下来,猛地扶住树干才稳住身形。

    就在他想办法的时候,身子忽然一震,很强烈的震动,直接把他的身子顶在了树上,这种感觉他没经历过,但却听说过,这是子弹打到了身上的征状!

    缓了几秒,他低下头向身上看去,身上并没有伤痕,也未见有血流出,难道自己听说的有错?但刚才那感觉太明显了……

    罗天歌轻轻地扭动了几下身躯,确实没有不适感,这才松了一口气,偷眼向树下看去,那三人正在换弹夹,看来对方是认定自己藏到了树上,这么乱射下去,说不定哪下就打到了他也说不定。

    扬了扬眉,他咬牙切齿地把枪口对向下方,不过却没有扣动扳机,下面三个人,按照他的想法就算自己一枪搂倒一个,也难免另外两个根据子弹方向确定了自己的方位,这些杀手枪法又快又准,自己第二枪未发射出来时,说不定人家就把他撂下树来了。

    不过,说一千,道一万这里面总有着借口的成分,为他自己不敢开枪所找的理由。

    就在他内心激烈挣扎的时候,耳边忽然传来一个飘渺的声音:“咦?”

    那声音就来自不远的,和自己平行的位置,但他却没找到人。

    那声音忽然又响起,很轻很轻,明显象是自言自语:“大男人,怎么连枪都不敢开。”

    这话罗天歌可受不了,这么多年他一向自诩是个爷们,怎么能受得了别人这么讽刺,而且眼前形势危急,他冷笑一声,叫了句:“谁说我不敢开枪。”

    第十三章 子弹乱飞

    罗大少一言九鼎,说开枪就开枪,“砰”地一声,憋了N久的一发子弹从54式里喷射出来。

    这枪毫无悬念地击中了那头领的脑袋,在罗天歌枪眼大开下,那头领的脑袋被放大无数倍,一枪爆头。

    剩余两人的应变能力却也十分迅速,并没有因为头领的倒地而惊慌失措,反而举枪便向罗天歌所隐藏地方一顿狂射。

    就在罗天歌开枪的那一刹那,他的眼前一黑,大脑出现了短暂的空白,这是破了心魔的特征,用科学的说法就是成功驱除心理阴影后的反应,时间并不长。

    这小子开枪后,身子贴着树向下一滑,足足在空中落下三米,这是他早就想好的办法,为了应对敌人的迅速反击,他离开了原来的位置,却没想到破了心魔会大脑短暂空白,不过他有一身拳脚功夫,手一搂便抱住了树干,然后向下再一滑动,“砰砰”又开了两枪。

    令人暴汗的是这两枪竟然全部脱靶,连对方的衣服角都没沾上。

    事实上在空中七米处第二次向下滑动时,罗天歌的枪眼已经自然关闭,枪眼这东西也是分境界的。

    枪界中枪眼共分四层。

    第一层,在互相都静止的状态打开枪眼。

    第二层,自己静止,对方运动时打开枪眼。

    第三层,自己运动,对方静止时打开枪眼。

    第四层,互相都运动时也可以毫无阻碍地打开枪眼。

    到达第四个境界时,枪眼已进入化境,精神力高度集中时,天上天下,视力所及,无不可放大。

    罗天歌目前是第二个境界的顶峰,正在向第三个境界迈进。

    场上的这一突变把另外两名歹徒吓了一跳,空中十米处竟然有人下落,而且对着他们连开两枪,虽然没打上,却也让两人冷汗直流。

    说话间,罗天歌在七米处又向下滑了三米,距离地面只有四米远,但这小子似乎好久不开枪有点上瘾,一扬手又是两枪射出。

    对方这时已有了准备,知道他在空中向下跳时不好瞄准,便都躲到了树后,罗天歌这两枪又落空。

    四米,直接跃下,然后在地上一个漂亮的前滚翻,整个人进了草丛,当然,等待他的是子弹乱飞。

    罗天歌也同样迅速地躲进了树后,他手枪里的子弹只剩下3发,54式的子弹装的少是一大弊端。

    死一样的沉静,三个人都不动,各自打着主意。

    四十多米的距离却令人很无奈,三人都把身体藏进树后,谁也不肯露出哪怕一丁点肉丝,那两人也算得上有点手段,全凭着耳朵感觉罗天歌这边的动静。

    不动就以为我没办法了?罗大少心中鄙视。

    他的办法很狗血,那就是继续上树。

    现在他身前的这棵树很高大,比他刚才上的那棵还要粗壮,树顶的枝干延伸出很远,甚至搭上了那两人其中一个藏身的树顶。

    对方虽然听到这边有细微的声音,但任谁也想不到这小子竟然又爬上了树。

    那树高近二十米,罗天歌攀到十几米处,寻了个结实的枝干,慢慢移动过去,这也亏得他有一身拳脚功夫,身体柔韧度和平衡感极好,不然哪有这么儿戏。

    枝干上半段是整棵树弹性最强的地方,罗天歌说话虽然豪壮,但心下却是细腻的很,他早已算好方位角度等等技术方面的问题,然后身子猛地沉,再用力一弓,就那么凌空射了过去,五米远的距离,他一蹴而就。

    就在他身子刚落到那对面的树上时,耳边又传来了一声细微地惊叹,“咦”!这下他听得真切,那声音分明是个女声,似乎还有些耳熟,不过明显没有恶意,他现在也没空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树下的歹人此刻已经有所警觉,正在抬头向上看。

    机会总是稍纵即逝,就在那歹人似乎想起来什么的时候,罗天歌一枪射出。

    战场上,无论是谁,下手杀第一个人总是最难的,甚至比杀了自己还要难,但你只要杀掉了一个,接下来就不算什么了,来一个一个,来一双杀一双,罗天歌开了枪,杀了人,心中已扫平一切杂念,神勇大发起来。

    那子弹呼啸着射向歹人的头部,从上向下,直入头顶百汇大穴,不要说是颗子弹了,就是别的什么硬物这么下去也会直接要了那人的命。

    对方三人,现在只剩下那名“猪脑”。

    “猪脑”和头领三人都是洛野的家将,他们从国外来,分批入境,共三十几人,现在漫山寻找五人的有二十五名之多,余下人正在大王多梦的别墅内胡乱翻找着那所谓的“东西”。

    罗天歌想速战速决,因为这里的枪声肯定会惊动其他搜山的人赶来,他身子快落到地面时扬手便对“猪脑”藏身处开了一枪,“猪脑”把身子藏的严严的,这一枪无功。

    罗天歌虚晃一枪后,伸手抓过地上那名已死的歹人身体,用力向“猪脑”藏身处抛了过去,然后低下身子从另外一个角度扑上,这是早计划好的,此刻若有人在旁定会称赞,动作连贯如行云流水,说他是个菜鸟定没有人信。

    果然,那尸体到树旁时便遭到一顿猛烈射击,身子被打成了筛子眼,可怜的人死后还要被同伴蹂躏,若有灵魂存在,不知道他会做何想法。

    罗大少这时有如天神站到了“猪脑”身后不远处,54式里最后一颗子弹射了出来,直中“猪脑”后心,“猪脑”扑倒在地,潦草地结束了懵懂的一生。

    揣起54式,这小子没有立刻转身离开,而是走过去拾起了地上三把“沙漠之鹰”,又从死尸身上搜出了五个装满子弹的弹夹。

    话说这“沙漠之鹰”竟然比54式还要长,重量更是54式的两倍还拐弯,子弹也比54少了一发,在老沈头眼里此枪是垃圾,但这是名枪,是手枪里名气最大的一种,这小子如获至宝,心里已经打起了要不要把这枪交上去的念头。

    临离开时,他望了望天上,刚才那耳边的声音虽然有些熟悉,但他却想不出是谁,只知道有高人在场,而这高人很可能也会爬树,他冲着上面一乐,轻轻点了下头,然后转身离去。

    罗天歌不远处的树上,一个身穿月白色风衣的人正面无表情地看着他,见他对着自己藏身的地方点头,白衣人美丽的嘴角动了动。不过转念间想起他竟听见自己刚才轻声说话……不由一阵莫名的嗔怒。

    第十四章 玩鸟的男人

    罗天歌身揣四把枪迅速地向山下跑去,口袋中的小鸟这时早已惊醒,“啾啾”叫个不停,这鸟儿心性真不是一般的坚定,想如此激烈战况,没被吓死就不错了,竟然还这样活泼。

    这次重新下山选的却不是原来的路线,走到三分之二路程时已接近中午,按照罗天歌的推测,早晨出地道的时候周刚就打了电话,天海前来救援的人马应该到了山下。

    他这时狼狈不堪,因为刚下过雨,山上泥泞,这小子又是上树,又是打滚的,弄得仿佛一个流浪汉。

    走着走着,口袋里的小鸟却飞了出来,落到一处很矮的灌木枝饮着树叶上的水珠,还不时地看着罗天歌,似乎害怕他独自一人走掉。

    罗天歌叹了口气,靠着一棵树坐下,挥了挥手:“去找虫儿吃吧,我知道你饿了。”

    那鸟儿似乎不知道虫儿是什么,它绕着树飞了几大圈,也没找到丁点儿吃的,最后只好落回罗天歌肩膀上,啄着他的脖子。

    罗天歌被啄得痒痒的,站了起来,笑骂道:“看你也是只笨鸟,捉不到虫吃却来啄我,算啦,我们快走吧,发生这么多事,今天还不知道局里能不能让回家呢,一会下山后给你买些面包来吃吧。”

    一人一鸟走出没多远,某棵大树后转出来一个人,一身白衣胜雪,目光冷漠之中带些忧郁,只听她嘴里喃喃地说道:“警察……他是警察。”

    目光黯淡下,那人却忽然想起了什么,眼中释放出来点愉快的光芒:“那只小鸟真的好可爱啊,如果我也能有一只……啊!我这是怎么了,怎么会想这些无聊的东西!那个男人……哼,那个玩鸟的男人……。”

    这人忽然抬头看了看天,目光再一次清冷悠远起来,仿佛和刚才判若两人,然后她自嘲般的笑了一下,似乎这世间的一切与她无关,转身径直离去。

    白衣人正是曾在洛野身旁的那个杀手,但罗天歌并不知道有人一直跟着他到这里,这小子此时正兴高采烈地继续向着山下走,远远的已经可以看到山下的公路,真有恍若隔世的感觉,罗天歌心中开始担心起其余四人来,但既然选择了这个职业,就要有时刻面对死亡的心理准备。

    山下公路每隔不远处便有警车停着,果然封山了,罗天歌心里可是清楚的很,就算封山也是挡不住那些真正的高手。

    公路上,面对两名武警的盘问,他亮出了小本本,那两名武警一脸惊奇,接着他便被人当做宝物一样护上车向天海驶去。

    到了天海他才知道,上山的五个人中除了他自己外只有周刚和王伟强回来了,另外两名伙伴都牺牲了。

    这是大案,重案,特大重案!

    天海市公安局在勘察了山上的现场后第一时间将此案上报了公安部。

    罗天歌三人在局里仔细描述了在山上发生的一切事,包括在山上吃了几碗饭,喝过几次水,包括他们被怎样推下地道,如何下山,他们路遇多少歹徒,击毙几人。

    下地道的事情没有人责怪他们,按照当时的情况,如果他们五个人不逃,很可能会部牺牲,那样的话连个现场的目击证人都不会有,就更别提破案的线索了。

    讲完这一切后,三人跟着大批武警再次上山来到现场,然后一顿忙碌后又下山回到局里,这样的日子足足折腾了有一个月。

    罗天歌缴获的那三把沙漠之鹰全部交上去了,这不是有人逼着他交,而是他自己也感到沙漠之鹰这种枪确实不适合对战,这枪或许只是为了打靶和打猎准备的。

    王多梦在别墅大厅中交给罗天歌的那个小纸袋他也交了上去,这个东西局里简单地检查了一遍,发现里面应该是遗嘱,但为什么王多梦指明要交给他女儿还是个疑问,目前王家的人都被重兵保护起来,这东西暂时也没有交给王娇娇。

    作为专案组的成员,罗天歌三人整整跟了这个案子一个月,其间北京的专家,部队的枪械大师几乎全被请来,虽然最后经过不懈努力基本还原了罗天歌等人离开别墅后发生的事情,但其中还有几大疑问破解不了。

    其一,王多梦,唐百丘,钱小手,老许均死于枪伤,但身上子弹却被人取走,现场也无特殊武器遗留,专家心里都明白,这几人的死绝不是普通人普通武器造成的。

    其二,别墅被明显翻动过,犯罪分子好象在寻找什么东西,但又非金银,非珠宝,并且离开时有意清理痕迹,手法专业。

    其三,案发两个月前,曾有大批外籍华人通过偷渡方式入境,警方经过缜密的侦察后锁定其中一人为该案主要嫌疑人,案发后那人失去踪迹,警方推测那人极有可能再次通过其他渠道出境,但其身份还在破解中。

    警方暂时没查出洛野的身份,也没查不出洛野与王多梦家族的恩怨,事实上王多梦死后,知道他们之间恩怨的人在整个世界上也不会超过两个,一个是洛野,一个是陪着洛野的张叔。

    王多梦和洛野之间的种种是非恩怨乃一个天大秘密。

    此案的消息被严密封锁,但天下哪有不透风的墙,天海市谣言四起,都说王多梦被一个大仇家给害死了,至于是什么仇,有人说王多梦曾经坑过人家的钱,有人说王多梦曾经强奸过人家的老婆,更有人说王多梦其实是诈死,因为他做的生意涉嫌犯罪,政府要查他,所以他来了一个金蝉脱壳,弄个替身,演了一场仇杀的大戏后,自己跑国外逍遥去了……

    侦破此案的难度很大,直到花费了警方无数精力,无数金钱后,才逐步的确定了主要嫌疑人为洛野,但他加拿大华人的背景却使案子陷入僵局。

    洛野家族在加拿大是名门望族,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和声望,此案他虽然有重大嫌疑,但现在警方所掌握的证据还不够,这些证据不足以完全地指认其为该案主谋,兼之牵涉到国外,一些事情办起来颇费周转,最后这个案子只好被暂时挂了起来。

    第十五章 红玉

    王多梦交给罗天歌的那个小纸袋终于被拿了出来,虽然王多梦明确说明这东西是交给自己女儿王娇娇的,但因为牵涉过大,警方还是把王多梦的所有亲属都叫了来,当面打开这个纸袋。

    纸袋里放着一盘光碟。

    把光碟放入播放器,里面出现了王多梦的身影,然后一段丑闻从他嘴里说了出来。

    这丑闻却与那案子无关。

    在场的王多梦直系亲属只有他的老婆,女儿,儿子,其他人都是外戚,是他老婆那边的亲戚,王氏本门的族人却一个都没见,这是很奇怪的事情。

    那丑闻让所有人都尴尬无比,原来王多梦现在的老婆并不是原配,他的原配老婆是王娇娇的母亲,早年去世了,现在这个是后来娶的。

    王多梦在碟片里说他这个老婆出过轨,这个老婆所生的儿子也不是他的,DNA数据对比的证明材料都被他放律师那里了,因为他怕律师为了钱而联合那个女人,所以特地留下一张光碟给自己的亲生女儿,在碟里王多梦郑重交代,所有王氏企业的财产全部留给王娇娇,没有别人一点的份儿。

    碟片放完,警局里顿时炸了锅。

    王多梦老婆的亲戚纷纷喊闹,说就算儿子不是那个死鬼亲生的,但这么多年夫妻,怎么可能一点财产都分不到。

    王娇娇寡不敌众,但作为一个富豪的女儿,她的朋友也是很多的,见此状况也不再争辩,直接伸手掏出手机,一顿猛打,估计用不了多长时间,便会来一大票人助拳。

    一干警察直看得目瞪口呆,纷纷上前劝解,直到头比斗大。

    想王多梦尸骨未寒,这些亲人不去商讨如何安排他的身后事,却在公安局里争起财产来,倘若他地下有知,不知会做何感想。

    但这些有关财产继承的事情自有法院去判决,警察已是插不上手了。

    经此一事后,局里给罗天歌放了一个月假,本来他并无功劳,但生还几人中只有罗天歌击毙了三名歹徒且缴获了三把枪,所以还是被上面另眼看待了一番。

    晚上回到家,这小子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放水冲澡,这阵子把他忙得晕头转向,连好好休息的时间都没有。

    洗完澡后,罗天歌赤裸地从浴室走了出来,本来这大房子就他自己住,穿不穿衣服根本无所谓,他也从来都是这么干的。

    舒坦地走到沙发边坐下,摸出根烟卷叼到嘴边,刚想点燃,他却发现了一件有趣儿的事。

    那红色的小鸟原本最喜欢站在一张小玻璃桌上蹦跳着玩耍,但此刻却在那一动也不动。

    罗大少双眉一扬,仔细观看,却见那鸟儿把两只翅膀完全打开,伸向前面捂住了双眼,浑身的羽毛也膨胀松软起来。

    罗天歌被小鸟这强大的拟人化动作惊呆了,拿下烟卷,走上前盯着那鸟儿说道:“你干什么呢?怎么……还能做出这种动作来?”

    鸟儿不会说话,在那也不动,罗天歌伸出一根手指轻轻碰小鸟一下,没想到这小鸟竟如遭雷击,浑身一颤,罗天歌更是摸不着头脑,他伸出小手指轻轻把鸟儿的小翅膀挑开些,鸟儿眼睛睁开,只看了罗天歌一下,然后忽然在桌上把身子转了过去,重新用翅膀把眼睛捂上。

    罗天歌看了自己一眼,又看了看鸟,好半天忽然笑出来:“你这小家伙,可真是奇怪了?”

    他心里想,天下哪有这般的鸟呀,纵是那号称最通人性的大草原银雕也没眼前小鸟这样聪明,他决定再试探这鸟儿一下。

    走到大衣柜前,他拿出来短裤和睡衣换到身上,然后重新回到桌子边。

    鸟儿还摆着那姿势不动,罗天歌用手碰了碰它,说道:“嘿,小家伙,我穿上衣服啦,不信你看看。”

    鸟儿似乎能听懂他的话,有些娇羞地把翅膀张开一个小缝儿,然后慢慢打开,看到罗天歌果然不再裸着身子,它立刻换了姿势,欢快地蹦跳起来,跳着跳着,竟然一纵身飞上罗天歌的肩头,用那小小的嘴轻轻地啄着他的脖子。

    罗天歌这下彻底无语,绝对的无语,很明显,这是一只能听懂人言,而且懂得人类习惯的鸟。

    这是只什么鸟?这还是鸟吗!

    罗大少自诩出身不凡,光怪陆离的事情也见过不少,但……接下来他又发现一件让他几乎叫出来的事情。

    带着这只小鸟,他有些木然地去收拾这些天换下来的衣服,其中有一件衣服是在山上穿过的那件T恤,拿起衣服时,他忽然发现胸前的口袋处竟然有一个洞,怎么回事?他可不会忘记,当时自己一直用这口袋装小鸟了,鸟儿在里面还睡过觉。

    伸手向那口袋处的破洞摸去,里面冰冰的,凉凉的,似乎有一件东西,用两根手指把那东西夹出来,赫然是一颗黄澄澄的子弹……

    沙漠之鹰的子弹。

    他回忆起自己在树上时身体遭到的巨震,那该是子弹打到身上的表现,可是却没有受伤。

    这子弹打进口袋的位置,那鸟儿当时就在口袋里……

    这……

    鸟儿在罗天歌的肩膀上跳呀跳,看到那颗子弹时忽然不动了,歪着小脑袋想了一会后,飞了过去,伸出小爪子从罗天歌手中抓过那颗子弹“啾啾”叫了起来,最后竟然把子弹丢进垃圾筐内,然后得意地在大厅中飞起来。

    罗天歌怔怔地看着那鸟,好半天才回过神来说道:“你,是你救了我吗?”

    鸟儿自然不会做答,但罗天歌心中已确定了这个想法,这只小鸟在他心里越发神奇起来。

    他忽然说道:“你这么可爱,我给你起个名字吧,不能总是鸟儿鸟儿这么叫你,我看……就叫你红玉好了。”

    鸟儿落到桌子上,看着罗天歌,仿佛在想着自己的这个名字。

    罗天歌却不知道,这鸟儿原本的名字就是叫做红玉。

    第十六章 换枪

    对于这整整一个月的假期,罗天歌是没什么具体计划的,如今他能重新拿起枪,回到家里去学《天罗枪法》自是没什么问题,但他却不想回去。

    这小子表面浪荡不羁,其实内心细腻无比,他这样的世家子弟本就天资聪明,擅于伪装,只不过每个人表现的方式不同。

    罗天歌的表现让人一点都联想不到他的家庭,其实他却是在通过这种方式来掩藏着心中的痛苦,对家族中亲情淡薄,冷漠的痛苦。

    在山上的一天让他重新燃起了学枪的兴趣,这兴趣让他坐立不安,既然不打算回家学枪法,他就要认真的考虑还能去哪里学?

    他可是知道,真正的枪法不是靠一个人在打靶场上练出来的,那些诡异的技巧一定要有老师或者枪谱做为指导,不然顶多练个百发百中,而百发百中对于枪界来说,只能算是一张入门票而已。

    要寻一个真正枪界的人才行,但枪界的人不是从外表就能看出来的,他忽然想到了看守枪库的老沈头,脸上露出了一丝淡淡的微笑。

    这是上午,罗大少梳洗收拾一番,带上54式直奔局里,罗天歌去找老沈头自然有理由,那就是领子弹,他的八发子弹在山上全都打光了,自然要去领,反正那老头也不知道自己放没放假。

    一路无话,进入市局大院后,拿出小本本,过了几道岗进入枪管中心。

    远远的,罗天歌就看到那老沈头在防弹玻璃后面擦枪,这老头矮矮胖胖,满面红光,任谁也不会把他和一个高手联系到一起。

    但高手是可以看出来的吗?

    罗天歌到了大理石窗台前打了个哈哈,他不做谦卑状,哪怕他想和这沈老学枪法,这也正是他的聪明之处。

    “啪”的一声把54式拍在窗口处,这小子大声喊了起来:“换枪,换枪。”

    老沈头其实早就看到他进来,只不过故意装成没看见,可当罗天歌用力摔枪,他可受不了了,站起来抓过那把54式,象检查宝贝一样,口中还絮叨着:“哎,哎,我说你小子怎么这样不小心呢,我告诉你,枪是不能这样对待的,要爱惜你知道吗,其实每一把枪都是有生命的,幸好没摔坏……你说什么?换枪!”

    “对,就是换枪!”罗天歌一脸怒愤。

    “为什么?这54式多好用,我刚才检查过了,你把里面的子弹都打没了……”老沈头满脸怀疑。

    罗天歌冷笑道:“好用,我可没觉得,你知道不知道,前几天上山本来我能立大功的,就因为这枪,大功非但没立上,差点连山都没下来。”

    “什么?你这小子,难道前几天那个案子你也参加侦破了?”老沈头可不怎么相信。

    “当然。”罗天歌说道:“我还打死了三个歹徒,缴获了几把枪呢,要不是这把破54,说不定那天晚上我一个人大杀四方,要不是这枪子弹太少,下山的时候我哪能只干掉三个人……”

    罗大少信口说来,毫无遮拦,旁边更有几个师兄走过围观。

    老沈头被这小子说得晕头转向,好奇地问了一句:“前阵子那三把沙漠之鹰是你缴获的。”

    “不错。”这小子把胸膛拍的“啪啪”响,说道:“老头,我觉得你那天说的对,沙漠之鹰确实不利于对战,所以我也没申请要那枪。”

    这记闷声马屁拍得老沈头脸上笑容绽放,心里暗自得意,也不管罗天歌一口一个“老头”的叫他,竟然丢下其他工作人员从大玻璃后面跑了出来,拉住罗天歌说道:“孺子可教,孺子可教,能这么快改变对枪的正确观念,说明你在这方面还是有天赋的,来来来……”

    罗天歌被老沈头拉到了一旁,他皱眉道:“干什么。”

    老沈头摇着头说:“你说你打死三个歹徒,我有点不信,说不定是别人打死的,你拣了便宜……”

    罗大少闻言刚要发作,老沈头仿佛小孩子般笑道:“证明一下,证明一下……”

    这东西怎么证明?罗天歌看着老沈头。

    “你看那里,看那里是什么。”老沈头伸出了手,指向十五米外的墙上。

    那墙上挂着个小小的圆圆的东西,罗天歌说道:“是颗胸章。”

    老沈头愈发高兴起来:“你再看,看那上面写了什么字。”

    一枚十五米外,直径不过两厘米多点的胸章,对于普通人别说看上面的字,就是上面的图案也是看不清的。

    罗天歌心中嘿嘿笑着,不过依旧一副得意的神态说道:“不就是三个字吗,沈春芳,咦,好象是个女人的名字。”

    旁边的众师兄都哈哈大笑起来,其中有个说道:“你可别乱说,那是沈老的名字,你小子不是以前就看过那胸章吧,要不这么远怎么能认清?”

    老沈头也不生气,仔细地看了罗天歌一会,欣喜地说道:“枪眼,你真的开了枪眼。”然后这老头一把抓过罗天歌的手又仔细看起来,看来看去直摇头。

    罗天歌一把甩开老沈头的手,说道:“老头,你闲得很无聊吗,干什么呢?看手相那?”

    老沈头全然不恼,却满面疑惑道:“真奇怪,你明显摸枪的时间不长,手指上也没有枪茧,这证明你根本没练过枪法,就是普通的训练也没怎么练习过,可你的枪眼是怎么形成的。”

    罗天歌一乐:“谁说练枪眼一定要有高级的枪法,没那些东西我一样能练成。”

    老沈头围着罗天歌走了几步:“你真的没学过任何枪法?也没拜过师?”

    罗天歌努力地摇着头。

    老沈头眼神更加明亮起来,心里琢磨了一会,一把拉起罗天歌,叫道:“小子,你来……”

    罗天歌被老沈头拉了过去,心中惊奇,这老头竟然有如此大的力气,不知道叫自己去干什么。

    第十七章 北天罗,南地网,东玄海,西黄浪

    罗大少被拉进值班室,关上门后,老沈头把他推到椅子上,如一只捕获了猎物的老狼,垂涎欲滴,两眼放光。

    罗天歌心中疑惑,看着老沈头的模样,弱弱地问了一句:“喂,老头,你想干什么?”

    老沈头伸手从后面拉过一把椅子坐到罗天歌身前,看了他一会,神经兮兮地说道:“小子,你想不想学枪?”

    罗天歌心里偷乐,不过却做出一副清高相,不以为然地说道:“学什么枪,我现在就指哪打哪,弹无虚发,百发百中。”

    老沈头摇着头,对这小子的话甚为鄙视:“不是你说的那种普通射击方式,我的意思是枪法,真正的枪法,你既然练成了枪眼,一定知道这个世界上有枪法这么回事。”

    罗大少想了想,也不作答,摸出烟卷来刚要往嘴上送,却把老沈头一把夺下:“小子,快说呀,想不想学。”

    罗天歌淡淡地说道:“前阵子保护王多梦的时候,他那有个高手,会使一种《九重天枪法》,一个人可以同时控制好几把手枪,那才是真正的枪法,你会吗?”

    “九重天枪法?”老沈头摇着头说道:“不会。”

    罗天歌皱着眉道:“当时那还有一个人,叫鸡犬不留唐百丘,他那种枪法你会吗?”

    老沈头愣了愣,继续摇头。

    罗天歌站起身夺过烟卷道:“这也不会,那也不会,那你会什么?真是浪费我的时间,我没空陪你闲聊,快给我换枪。”

    老沈头一把将他按下,象哄小孩子般哄道:“我的枪法不比那两种枪法差,甚至还要比那两种枪法强,你想学不想学?”

    罗天歌心中一百个乐意,可嘴巴上却强硬的很:“你那是什么枪法,先说出来听听,我要是觉得好还可以考虑下,不好我可不学。”

    老沈头直起身笑道:“我要教你的是《玄海枪法》。”

    罗天歌闻言猛地从椅子上起来,转身就要往外边走,老沈头一把拉住他:“哎,小子,你走什么呀,不是要和我学枪法吗?”

    罗天歌鄙夷地道:“什么破名字,一听就不怎么样,肯定是江湖把势花架子,我不学了。”

    老沈头急道:“你这小子真没见识,难道你真的不知道《玄海枪法》?”

    罗天歌摇头:“不知道!”

    老沈笑起来:“我原来以为你开了枪眼,对枪界的事情知道一些,你竟什么都不知道,看你那枪眼开得蹊跷,原来是野路子。”

    罗天歌低声说:“野路子怎么了,乱拳打死老师傅。”

    他等着老沈头的下文,但见老沈头正面向窗外,神情瞬间变换,仿佛成了另外一个人,罗大少看得心中暗叫:“乖乖,果然高手。”

    老沈头慢慢地说着:“国内枪界,有北天罗,南地网,东玄海,西黄浪,你知道吗?”

    罗天歌摇头,其实他也真不知道,不过听说里面有个北天罗,估计和自己的家族会有点关系。

    老沈头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仿佛在遥想当年,他一枪纵横,贼人丧胆的热血岁月,他眼中闪过阵阵光芒,直看得罗天歌一阵暴寒。

    “这句话说的是四个用枪厉害的家族,北天罗是北方的罗家,罗家有一种《天罗枪法》,刚烈威猛,霸道无匹,有鬼神莫测之机,当代的罗家家主名叫罗震霆,这罗老爷子把这种枪法练到了极至,据说他一枪打向空中,用一发子弹可以连下天上九只大雁。”

    罗天歌一挑大拇指,道:“好枪法,了不起,果然无敌!”

    老沈头面色怪异看着罗天歌,罗天歌嘿嘿笑道:“他姓罗,我也姓罗,五百年前是一家,随便夸夸。”

    老沈头继续说道:“南地网说的是南方的狄家,这狄家原本是地趟拳正宗,清末的时候火枪大量进入中国,并配备进军队,那时的地趟门掌门狄云雷见到这种情况,隐隐感觉到了时代将发生巨大变化,他是个聪明人,擅于创造又很有手段,于是力排众议,把地趟拳,地趟腿,地趟刀法融合进火枪的使用中,慢慢地形成了独树一帜的《地网枪法》,这狄家一直住在云南,那边的部队中有很多人都在狄家学过枪法。”

    罗天歌赞叹:“这狄云雷确是个了不起的人,这种做法已可以算上是开宗立派了,若是放到现在,以他的超前意识,先见之明,肯定会升官发财。”

    老沈头不高兴地说道:“你小子官迷财迷吗?”

    罗天歌道:“随便说说。”

    老沈头对罗大少的这种态度十分不满,哼了几声后继续说:“西黄浪说的是西部的黄家,黄家是一个很神秘的家族,但他们家族也有合法的枪支持有权,据说他们练习的那种枪法阳刚威猛,无坚不催,见过的人不多,但名声却很大,叫做《金沙枪法》”

    “金沙枪法?”罗天歌觉得这个名字还是很好听的。

    “不错,漠南金沙枪法,威震天西。”老沈头一脸凝重地说道:“黄家和北方的罗家一样,枪法只传本族人,不传外姓。

    罗大少这时面色也变得郑重起来,老沈头见他神情瞬间变换有些惊奇,却不料这小子一开口却更让他吃惊:“沈老,那《玄海枪法》呢?”

    老沈头问道:“你刚才叫我什么?”

    “沈老……”罗天歌恭敬地说道。

    这小子什么时候改了品性,老沈头心中百思不得其解,但他却十分高兴,这证明罗天歌开始在乎学枪这件事了,他慎重地说道:“《玄海枪法》源自玄海门,玄海门原本也是武学一脉,居于东海之滨,上个世纪初,中华大地军阀混战,外敌入侵,玄海门也投入抵御外寇的战争当中,但无奈拳脚功夫对上火器总是难以施展,在损失惨重后,便开始研究起枪械,后来有所成就,创造出《玄海枪法》,玄海门当代的掌门是我的师兄,本门人现在很多都供职于警界,为保护一方平安贡献着自己的绵薄之力。”

    “你愿意学习《玄海枪法》吗?”老沈头目光炯炯地看着罗天歌。

    “我愿意!”罗天歌迅速答应,心中却在想,身为罗家人,学了别派的枪法,不算欺师灭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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