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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赤煞宫?实在是太酷了!”
盗圣从心底发出由衷的感叹,如此设计巧妙样式奇特的宫殿自己的确前所未见。如果这样的建筑也算没什么技术含量的话,那实在无法想象其他两族的城市到底会是什么样子。
穿过宫殿的半圆形拱门,内部是一个小型的人工花园,其中有许多花草树木和鸟兽虫类盗圣以前从未见过。
走过花园之后是一道环形向上的回廊,依级而上盗圣感觉到这座宫殿之中到处都充满了大自然的气息。身处其中不但舒适异常,更有一种回到家的感觉。
环形回廊的尽头出现了一道暗红色的大门,门前雕刻着一对魔族人特有的肉翅和弯曲的犄角,犄角相互缠绕形成了一把直插向下的利剑。
雅丽公主推开大门,里面俨然就是宫殿的议事大堂。深红色的兽皮地毯铺出了一条长长的道路,两旁整整齐齐地排列着百张靠椅。抬头仰望时盗圣惊奇地发现,大堂的穹顶居然是透明的。那朵娇艳欲滴的巨型玫瑰花直直地插入天际,宛如一颗降世的红色星辰,将大地照耀成了一片血色。
“哈哈哈,我亲爱的朋友,欢迎你来到魔族赤煞宫。怎样?这里带给了你什么样的感觉?”
魔神王贝拉杰斯洪亮的笑声如黄钟大吕一般传了过来,盗圣也是爽朗之人,立时笑道:“魔神王的宫殿好是气派,就连阿拉伯土王的琉璃宫都无法与之媲美。顶上那支大玫瑰更是画龙点睛,真如天上仙界,实在妙不可言美不胜收哇!”
听到对方赞叹自己的宫殿美丽,魔神王的嘴早已咧到了耳朵根。众人就座之后,魔神王首先说道:“听法尔摩斯说你姓展,那我就称呼你为小展吧。你的基本情况我已经听法尔摩斯说过了,我想问的是你是否真的已经通过了上古神的试炼觉醒了上古神之威能?”
盗圣说道:“我身上的毁灭之力和不死之身就是通过试炼之后得到的,虽然我不敢确定是否已经完成了上古神的试炼。但临出幻境前上古神曾说三颗世界之心将被重聚,当世界之心重聚之后异族之神将会降临人世。此时会有三位上古之神选定的上古神将挺身而出,将异族之神及其异族大军再次打入次元界。”
法尔摩斯激动道:“果然是这样,传说是真的!”
魔神王的语气中同样带着一丝颤音,他说道:“小展,你是否可以再展示一下觉醒之后的神之威能?”
盗圣依言将体内融合之后的神魔两族能量渐渐释放,那层红白两色的力场再次浮现。
就在这个时候,原本坐于王座之上的魔神王忽然间站立而起。只见他双手掌心各聚起了一团黑红色的能量球,当能量球蓄至顶峰时,他猛然一掷,两枚能量弹呼啸着向盗圣击去。
不等雅丽和法尔摩斯有所反应,能量球便硬生生地撞到了盗圣身上。但令人惊奇的是,撞击没有产生任何的爆炸和气浪。两枚能量球像是被吸收了一样,竟然缓缓融入了盗圣的力场之中,平静的就连一圈涟漪都没有带起。
“哈哈哈,好!果然是神选之人,我的腐蚀之气不但无法伤你分毫,反而被你吸个精光。”
听魔神王说得轻巧,盗圣却是吓出了一身的冷汗。乖乖个隆地洞,冷不丁地就扔个炮弹过来。女儿是这样,老爹也是这样,这些家伙的神经可不是一般的大条哇!
第二十三章 三人同行
“魔神王贝拉杰斯大人,恕我冒昧,请问你们将如何处置我?大地之心既然是我弄丢的,我一定会去将它找回来奉还。”
盗圣语气诚恳,他也真的是出于真心想要把被夺走的大地之心找回来。除了将之奉还外,最主要还是想查出究竟是什么人什么组织在背后搞鬼。
魔神王爽朗一笑说道:“你放心,我并不打算处置你,大地之心的遗失也不全是你的过错。既然你自己提出找寻大地之心的要求,我自然可以如你所愿。”
对一旁的法尔摩斯招了招手,魔神王继续说道:“法尔摩斯,立刻颁下魔神王令,赐神选之人展子越为魔族军大元帅,从这一刻开始魔族先锋军就由这位展兄弟统领。只要他踏在死灰之土上,所有魔族子民见他就如见我,任何下界将领和军士若敢不听他的号令,便以叛军罪处死!”
法尔摩斯躬身答道:“属下遵命!”
盗圣听了却急忙上前说道:“魔神王殿下,这怎么行!我不能接受!我非魔族之人,更不是统军将领,怎么统领得了如此庞大的军队。若是出了什么差错闯了什么大祸,岂不将整个魔族推入了火坑,很抱歉,这件事我不能接受!”
魔神王似乎早已知道盗圣会拒绝,他不等盗圣说完便打断他笑着说道:“小展你放心,这个名头只是随便挂挂的,军队的事法尔摩斯会为你搞定。只要挂着这个名头,你在魔族领域之内便可畅行无阻,这样你在这里行事就方便很多了。”
盗圣思量片刻,认为这样也行得通。毕竟自己在这个时代根本玩不开,能有这样一个名头挂着,就好像古代拿着尚方宝剑的钦差大臣一样,见斯如见帝啊,爽歪歪了!
学着法尔摩斯的样子,盗圣也躬身行了一礼说道:“既然如此,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魔神王点头说道:“小展,寻找大地之心的事你有什么想法吗?要找的话,你想先从哪里下手?”
盗圣想了想说道:“我想先去一趟神族领地,按照神话所言,只有三大种族才有实力才有可能会对世界之心下手,所以我想先从神族查起,顺便也能查一查我自己的一些事。”
魔神王拍手道:“好,那就这么决定了。我会让死魂之眼法尔摩斯和你一同前往,他是魔族的顶尖高手,必然可以助你一臂之力。”
盗圣闻言转头向法尔摩斯看了过去,正好法尔摩斯也转过头来,两人对视一眼,随即如老朋友一般相视而笑。
这时一直在旁听众人交谈的雅丽公主突然从椅子上蹦起来,她一路小跑到了魔神王身边,嘟着小嘴说道:“父王,我也要跟展大哥一起去!”
魔神王脸色一沉闷声说道:“不行,女孩子家家的,老是疯疯癫癫像什么样子!你就是因为这样才嫁不出去的,唉,你母后死后我一直宠着你,都把你这小丫头给宠坏了!”
雅丽一听急得一下蹦起三尺高,她圈住了魔神王的脖子使劲蹭了两把后,用嗲得令人发悚的声音说道:“父王~~你就让我跟着去嘛,你就让我跟他们一起去嘛,我好想再去看看卡美拉圣城哦~”
魔神王被雅丽圈得脸都绿了,他感觉自己的脖子几乎都被女儿给掐成了面条线,好不容易才咽下了一口气去他呛声说道:“不……不许去,我说了不许去,你就不许去!就算你把我掐死了,我也不许你去。”
看着魔神王和雅丽两人的样子,盗圣心中不由自主地涌起了一股酸意,自己的双亲究竟在哪里?长得什么样子呢?领魂者冈泽比斯只是创造者贝萨尔的父亲,可展子越的父亲究竟是谁呢?
“什么?你说你爱上了……唔唔!”
正在盗圣陷入对双亲的思念中时,魔神王忽然发出了一声惊呼,可还没等他把话全说完,一旁的雅丽公主便用手将魔神王的嘴堵了起来。看情况似乎是雅丽公主说了什么要人命的话,让魔神王的心跳和血压骤然上升。
魔神王被雅丽公主堵住了嘴说不出话来,只好向她看了过去,那眼神中充满了惊讶和疑惑。
雅丽公主把嘴凑到魔神王耳边叽哩咕噜地说了一通之后,魔神王忽然脸色一变,两只眼睛一下子就乐得眯成了一条线。
在雅丽拿开手之后他居然还傻呵呵地笑了半天才说道:“公主一天到晚憋在皇宫之中的确也怪闷的,这样吧,就让雅丽公主跟着你们两人一同前往神族领地,也好让她出去开开眼界。”
紧接着魔神王的脸又瞬间一变,原本笑呵呵的表情一下子成了凶神恶煞,他摆出一副吃人不吐骨头的表情指着法尔摩斯说道:“公主的安全就由你全权负责,要是她少了一根汗毛,回来看我不把你的骨头拆散咯!”
听了魔神王的话,法尔摩斯露出了盗圣自见他以来最为悲苦的一个表情。那种神情就仿佛塞了数百个黄连在他的嘴里,并且还不准他吞下去一样,简直就是苦到西天极乐世界去了。
“魔神王大人,公主金枝玉叶,神族领地危机四伏情况未明,还是不要让公主冒此风险了。”
法尔摩斯还想努力挣扎一下,可当他抬头看见魔神王和雅丽公主两人脸上的腾腾杀气之后,整张脸立刻就瘪了下去。
“是……属下遵命……”
盗圣站在一旁看得真想大笑着在地上滚个两圈,雅丽公主的脾气和性格他早已领会,这一路上有她跟着,绝对是轰轰烈烈欲罢不能哇!
虽然不知道公主对魔神王究竟说了些什么,令魔神王的想法一下子来了个180度大转变。但盗圣并不排斥雅丽公主,相反他还有些喜欢这个和白琳长的一模一样的小丫头,可能是爱屋及乌吧。
决定了同行的人选之后,四个人又对携带的装备和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了一番讨论。
首先三人到了神族领地之后都必须隐藏自己的身份,因为现在三族之间的形势已经越来越紧迫,大战随时都有可能爆发。这个时候如果公开进入神族领地,虽然行动不会受到限制,但必然会遭到严密的监视,整个调查行动将会陷入被动。
其次,此行总共只有盗圣、法尔摩斯和雅丽三人,考虑到行动的隐秘性,装备方面同样也要从精从简。三人随身都只配备匕首、银针暗器等小而实用的器械。
最后魔神王又将神族方面的情况对三人大致描述了一遍,并再三叮嘱了一些必要的事项后,讨论会议便就此结束。
当走出赤煞宫的时候,已经是黄昏时分。从魔树最顶层观望,上古时代的夕阳显得特别的红特别的鲜艳。那些云朵仿佛轻轻捏上一下,就会滴出鲜血来。
长长地呼出了一口浊气,望着眼前的夕阳美景,盗圣心中涌起了万千思绪,琳儿、狼鹰还有白前辈现在不知道怎么样了?
“离开朋友和亲人,来到了一个自己完全陌生的时代,一定感觉到很寂寞吧!”
身后传来了法尔摩斯的声音,盗圣没有说什么,只是转头朝他笑了笑。法尔摩斯也不再说什么,而是走到盗圣身边陪他一起欣赏着美丽的黄昏血色。
“喂,我都快饿死了,你们俩还有心思在那傻愣愣地看太阳啊。太阳又不能吃,我们还是一起去吃犭肉火锅吧~”
这次传来的是雅丽公主的声音,盗圣和法尔摩斯对望一眼,同时露出了一丝苦笑。
就算是英雄,有时候也会气短的哇!
第二十四章 远征前夕上篇
跟着雅丽和法尔摩斯出了赤煞城,盗圣随两人进了离城不远的一家饭店。这饭店的名字搞笑的很,叫做德尔不德尔多尔,此乃上古魔族专门用语,意思是小肥犭,和国内的小肥羊差不多了。
进入饭店发现里面的装修十分温馨,店堂内门挂着两串星形的风铃,当有微风拂过时,铃铛便会发出清脆的鸣响。地上铺着厚厚的兽皮地毯,踏在上面感觉软软的非常舒服。此时店内生意极为火爆,各色各样的魔族人三五成群围坐在桌边,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盗圣感觉自己仿佛回到了那个令人神往的武侠时代,处处都透出一股侠骨豪情。
三人找了张靠墙的桌子坐下,因为雅丽的身份相貌太过惹眼,特别是那一头长可及膝的白发,几乎成了魔族公主的象征,所以外出时都披着大大的连帽斗篷。可她自己似乎并不以为然,一落座之后竟一把掀掉了帽子,用接近100分贝的高音喊道:“服务员~~点菜~”
一旁的法尔摩斯差点连苦胆水都快吓了出来,连忙帮她把帽子盖上,同时小声劝道:“公主殿下,你得自重!”
雅丽吹胡子瞪眼还想再叫,盗圣连忙拉住她说道:“公主,你不希望到时候一群人跪在你面前看着你吃饭吧?”
雅丽一听,整个人顿时瘪了下去,法尔摩斯松了口气向盗圣投来了感谢的目光。
点的菜很快就上来了,主菜当然是犭肉火锅,剩下的还有犭肉串、拉多拉斯(类似于鸡)肉、帕美罗(类似于牛)肉等等,蔬菜方面有青菜、大白菜、还有一种类似于玫瑰花花瓣的菜,名字都是盗圣从来没有听说过的。酒是由一种泥坛子装的,喝起来感觉像是黄酒,但味道更为纯正。盗圣本就是好酒之人,能喝到如此美酒自然高兴不已。
上古时代的菜虽然名字古怪,但味道却着实不错,在推杯换盏数个回合之后,法尔摩斯说道:“怎么样?菜还吃得惯吗?”
盗圣还想从锅里把剩下的那块犭肉解决掉,结果被雅丽抢先了一步。无奈放下筷子笑道:“要是天天像这样吃,我非得变成大胖子不成。到时候一身轻功算是全废了,别说盗圣就连毛贼都当不成。”
雅丽恰巴恰巴嘴,接着毫不淑女地用手一抹,满意地说道:“盗圣这个职业究竟是干什么的?天赋高手吗?”
盗圣这个职业究竟是做什么的,实在很难跟他们两人解释清楚。总不能自曝说自己是个职业小偷,专门对有爱之物伸第三只手吧。
“额……简单来说盗圣就是专门劫富济贫、伸张正义的人!”
雅丽惊喜道:“原来是这样,怪不得你天赋能力这么强,在你自己的那个时代应该也是个高手吧?”
盗圣苦笑着点点头,只好默认,他不想再在这个问题上多做停留。
这个时候,饭店的服务生送上来了两盘水果。其中有几样盗圣在自己的时代见过,比如苹果、鸭梨和桔子,而其余一些像那种又圆又红隐隐闪出红光的果子,盗圣就从来没有见过。
法尔摩斯见盗圣盯着那红彤彤的水果看,笑着说道:“这叫拉罗尔之果,意思即为心之果。传说吃下这种水果的人,就可以知道自己心爱的人到底在想些什么,不过这只是传说罢了。这种水果味道甜美水分颇多营养价值也很高,但是产量非常稀少,所以价格极为高昂。一般的店连皮都看不到,赤煞城附近也只有这家店有此果限量出售,展兄今日可有口福了。”
盗圣客气道:“哦?如此说来我真要好好尝一尝了,看看吃下去之后是不是真的能了解自己心爱之人到底在想些什么!”
说完盗圣便从果盘中拿起了一个拉罗尔之果,看着手中这个宝石一般的水果,盗圣发觉除了形状之外,这果子还真像一颗活的心脏。
轻轻咬下一口,清新的果液混合着一丝淡淡的甜味滑入口中,宛如品尝着少女的初吻,出乎意料的美味让盗圣的心头为之一跳。
忍不住又咬下一口,那种甜蜜的感觉犹如浪潮一般汹涌而来。一口再一口,盗圣犹如陷入了与爱侣的热吻之中。
一颗硕大的拉罗尔之果在盗圣的连番猛攻下,很快就被消灭殆尽。伸手将嘴角的甜汁抹去,盗圣大出了一口气,不禁感叹道:“这水果吃着实在太爽啦,果然有一种如同知晓爱侣般的感觉,看来价格高昂并不是徒有虚名啊!”
法尔摩斯指着果盘笑道:“喜欢的话就多吃一点,对了,关于这一次的神族之行你有什么想法或是打算,我们总不能盲无目的地瞎撞吧?”
盗圣想了想说道:“进入神族领地之后,你和雅丽公主先探一探那边的情况,我想先去见一见神族的领魂者冈泽比斯。”
法尔摩斯惊道:“什么?你想去见冈泽比斯!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冈泽比斯本身天赋能力就极高,再加上有数名高手做护卫,普通人想要接近他根本是不可能的。”
盗圣笑道:“你忘了,我有神族天赋在身,加上这一脸创造者贝萨尔的外貌,就算大摇大摆的走进神族大门都可以。”
雅丽忙在一旁问道:“对哦,可是你明明不是创造者贝萨尔,为什么会和他长得一模一样呢?而且你的神族天赋又是从哪里得来的?”
吃过了饭后水果,服务生又端来了热茶,盗圣拿起茶杯小酌了一口。当醇厚的茶香漫过肺腑之后,他叹了口气说道:“说实话我也不太清楚自己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一切就好像做梦一样。”
于是盗圣将自己那个时代所发生的事跟雅丽和法尔摩斯大致讲了一遍,当然他省去了偷海王星的事。
两人听过之后皆是惊讶不已,法尔摩斯说道:“你在你那个时代也遇见了我,甚至还和我交过手?”
盗圣点头道:“你所用的武器叫做双狼刺,是把两头都有短刃的匕首,我曾使用过几回,可惜在一次行动中遗失了。”
法尔摩斯听了之后惊讶之色更甚,他伸手从背后取出了一柄武器放在桌上。盗圣瞥眼一看,不正是那把寒光四溢的双狼刺么。
那刺柄上的一对狼眼正散发出寒气森森的死光,映得众人的面色都泛出了灰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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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远征前夕下篇
收起了双狼刺,法尔摩斯面色沉重的说道:“看来你说的是真的,而且现在的情势也的确如此,三族之间随时都可能爆发全面战争。不过你说我族将会与人族联手先剿灭神族,这倒显得有些离谱。”
盗圣不解道:“为何?”
法尔摩斯解释道:“首先我族与人族之间的关系非常恶劣,因为人族人的性情极为残暴,落在他们手上的俘虏几乎都是生不如死。而且战斗中他们经常使用一些,被上古历法所禁止的毁灭力巨大的武器。不但违反了人道主义精神,还造成了周围环境的完全性不可恢复性的破坏。只要交战一方为人族,大战之后的战场几乎都是惨不忍睹。其次神族除了创造者贝萨尔之外,只有少数几名高阶将领能够实体化侍神者。并不能对我族造成什么巨大的威胁,所以我族不可能为了这么一个可笑的原因而和人族联手去对付神族。”
听了法尔摩斯的话,盗圣陷入了沉思,这其中一定有什么蹊跷。依照法尔摩斯所说,魔族根本就不可能和人族联手,就算要联手也不会因为侍神者这个可笑的原因。看来一切只要到了神族,见过冈泽比斯之后才能有个定夺了,毕竟这一切自己都是从他的口中知晓的。本来侍神者卡罗拉斯在的话还可以问问它,可现在卡罗拉斯也不知去向,只好先见过冈泽比斯之后再做打算了。
思量片刻后盗圣又问道:“你们对魔人教授格洛克这个人有什么印象?”
法尔摩斯冷哼一声说道:“人族的变态科学家,经常研究一些极其残忍的禁忌武器,是个不折不扣的禽兽。”
盗圣一拍大腿说道:“果真如此,看来真得去趟神族好好调查调查了。”
出了饭馆,迎面被冷风一吹,酒意渐渐涌了上来。先前因为喝得高兴大家都多贪了几杯,盗圣精于酒道所以并没有感觉不适,法尔摩斯自控力极强也没什么感觉。唯独雅丽公主女子之身,尽管酒量也大但被风一吹还是经受不住,开始大舌头地说起胡话来。
“我说花尔摩斯,你了头怎么一下子变了这么大嗲,谁谁让你变这么嗲的啊。”(此段话中出现的并非错字,而是雅丽公主大舌头所致)
法尔摩斯一脸的苦相,他无奈解释道:“公主,你的脸离我这么近,我的头看起来当然大了。我亲爱的公主,您乖啊,我现在就送你回宫休息吧。”
“我表~我要活小展兄弟活酒!”说完雅丽公主就作势又要向盗圣扑过来,幸好被法尔摩斯及时地拉住。
盗圣的脸色也没比法尔摩斯好看多少,两人对望一眼,都摆出了一副同病相怜天涯同是苦命人的表情。
法尔摩斯因为是下属,不敢冒犯公主,只好向一旁的盗圣求助:“展兄弟,你看这可怎么办才好?”
盗圣想了想,忽然心血来潮,一个闪身来到了雅丽公主身后。猛然间右手两指直击而出,点在了雅丽后脖颈右侧的一个穴位上,原本还在大吵大闹的公主立刻扑在法尔摩斯身子迷糊了过去。
法尔摩斯见雅丽公主没了反应一下子慌了心神,盗圣急忙解释道:“你放心吧,她只是昏睡了过去,明天一早自然会醒,不会有什么事的。”
听了盗圣的话法尔摩斯大松了一口气,连忙问道:“展兄你刚才这一招可真是管用,可否传授于我?”
盗圣调侃道:“你学会了敢在她身上用吗?”
“额……公主身上不敢用我也好用来防身嘛~”
盗圣帮着他一同扶起雅丽公主,一边走一边说道:“我刚才所用的招数叫做点穴,人的身上遍布着各种各样的穴道,每个穴道都有其自身的作用。比如头顶正中偏左位置的穴位叫做天灵穴,被大力点中之后人就会立时昏迷,严重的还会因此丧命。我刚才点公主的那个穴位叫做燕池穴,点中之后可以使人暂时昏睡,但不会对人体造成什么损害。”
法尔摩斯惊叹道:“原来是这样,如此高深的技能我还是第一次听闻。看来神选之人果真非比寻常,掌握的皆是高深莫测的神鬼奇术。”
盗圣笑道:“点穴之术的确神奇,但却并非神鬼仙术,而是经过千百年的时间精练而成。此术起源并发展于我所出生的国度,中国。”
回赤煞宫的路上,盗圣对法尔摩斯详细解释了人体穴位和点穴之术的概念。
点穴术是以“中医经络学说”为理论基础的,中国武术中一门高深的技击术,在武侠小说家的笔下,高手随意一指便可以让对手或哭或笑,或伤或死,很是神奇。
解除点穴的效果除了时间一到,穴道自解外,就必须由高手击打相应的穴道,或用内力推拿,使血脉恢复正常的运行。
现代的武术高手常在搏斗中,击打对手某些薄弱部位或敏感组织,令对手产生酸麻和疼痛,从而失去抵抗能力取得胜利,这些部位通常都是“穴道”的所在。1928年,意拳(大成拳)创始人王芗斋先生在上海用“少林一指禅点穴法”击败当时的世界轻量级拳击冠军英格。后来英格在《泰晤士报》上发表文章,在介绍交手经过时,对“自己当时身体如同被电击了一样”表示惊诧不解,这其实就是现实中点穴的效果。
中医同样也根据穴道对人体的影响,通过针灸、推拿等手法来刺激穴道,调整人体血脉的运行,达到医治疾病的效果。
而想要精通点穴之术就必须正确地认识穴位,掌握穴位的所在经络和位置,只有做到百无一错,点穴之术才能凑效才能发挥最精妙的作用。
穴位其实是指人体神经末梢密集或神经干线经过的地方,在人体组织上的交汇衔接处必有穴位,若干经脉交汇处则为要穴。如果要害穴受伤,气滞血淤,人体就会失去局部或整体的活动机能,甚至死亡。而点穴之术即是以外力刺激穴位,从而产生相应的人体反应。
人体周身约有52个单穴,309个双穴,50个经外奇穴,共720个穴位。五脏合于五行之生克:水、火、木、金、土。十二经脉合于十二时辰:子、丑、、、亥。各穴位合于周天位置,以统帅全身之机枢。
人体周身有108个要穴,其中36个穴是致命穴,亦称“死穴”。死穴又分为软麻、昏眩、经和重4种穴,各种皆有9个穴。在生死搏斗当中,点击死穴常被作为“杀手锏”使用。其中还有一首歌诀为:百会倒在地、尾闾不还乡、章门被击中,十人九人亡,太阳和哑门、必然见阎王、断脊无接骨,膝下急身亡。
(穴位资料均来自于网络和实体书,为避免广告嫌疑,具体出处在此略过,望众位原著者见谅)
听完了盗圣的解释后,法尔摩斯如同大梦初醒一般,两人更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在将雅丽公主随意地丢回寝宫之后,盗圣和法尔摩斯居然又凭着一腔热情,兴高采烈地讨论了一夜。盗圣对法尔摩斯详细解释了点穴术的应用和相关要领,并对点穴术的起源国亦是自己的出生国中国做了大致的解释。而法尔摩斯则对盗圣详细解释了魔族天赋的相关技巧和一些高等技能的应用法则。一夜的倾谈,使两人都受益匪浅。
当第二天一大早雅丽公主敲开盗圣的房门,看见了站在他身后的法尔摩斯时,不禁目瞪口呆惊讶地说道:“你们……你们居然还玩这茬!”wωw奇Qìsuu書còm网
经过两人一个多小时的解释之后,雅丽公主才算明白过来什么叫做彻夜长谈。三人将随行的装备行囊准备妥当之后,向魔神王和魔族众大臣做了道别,随后便踏上了前往神族的远征之路。
这一行将会有许许多多他们三人所预料不到的情况接踵而至,盗圣、雅丽公主和法尔摩斯三人能够一路化险为夷,成功进入神族圣城卡美拉吗?见过冈泽比斯之后盗圣能够找到回归自己时代的方法吗?更激烈的战斗,更扣人心悬的行动,整个故事的核心都将在《神域》之卷中一一为您揭晓。
第二十六章 神域之行
赤煞城城门前
马上就要踏上前往神族地界的旅途了,魔神王将三人送至城门口。他走到雅丽面前,抚了抚女儿的面庞,百般怜爱的说道:“丽儿,你确定要和他们两人一起去吗?那里可没有死灰之土,若是受到什么伤害就……”
雅丽一反常态地并没有吵闹,她低下头小声说道:“父王,我已不是从前那个小不点公主了,我想要自己拿主意,我想要自己掌握住自己的命运。”
魔神王点点头,接着又走到法尔摩斯面前说道:“死魂之眼,行装都准备妥当了吗?”
法尔摩斯点点头说道:“魔神王大人,一切都准备妥当了。”
“记住,你的命不仅仅只是你一个人的,它属于整个魔族。所以我希望你完成任务后,能带着其他人一起回来,不然的话……”
“您放心,如果只剩我孤身一人,我绝不会苟且偷生!”
“好!不愧是魔族第一大将,公主的安危就拜托你了。”
最后,魔神王走到了盗圣面前。
“展兄弟,这次你们前往神族地界到底是踏上了怎样一条路,我想你应该早已做好了心理准备。我只有一句话要对你说,神选之人,带着死魂之眼和公主活着回来。”
说完,魔神王猛然间转过身子背对着三人右手向天一挥沉声说道:“你们三人此次潜入神族纯属个人行为,若是出了事魔族将不会派遣任何力量前往救援,一切好自为之。”
盗圣、雅丽和法尔摩斯三人对望一眼,同时点了点头随即什么话都不说,转过身子各自张开翅翼腾空而起,向着无尽之海的方向疾驰而去。
当三人的身影在天空中缩为一团黑点时,魔神王才转过身子口中呢喃道:“看来一切都是注定的,都是注定的啊!”
展翅翱翔于天际,盗圣心中感概万千。在自己的那个时代,有多少人梦想能够像天使那样,拥有一对洁白无瑕的羽翼,能够无拘无束地在天空中飞翔。现在自己终于实现了这个,只有在神话和想象中才能实现的梦想,可不知为何心里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奇“小展,按照计划我们先前往东面的多贝克城,到达之前不如先和你介绍一下这个小镇。”
书盗圣有些心不在焉,只是随便嗯了一声算是答应。法尔摩斯看出了盗圣的忧虑,叹了口气说道:“你不用太担心了,我想所有事情一定都会有解决办法的。虽然看起来都颇为复杂和棘手,但也不算难于登天。”
盗圣略带歉意地笑了笑,望着法尔摩斯说道:“因为我的缘故要连累你和公主一同冒这样的风险,我实在不知道该如何报答你们。”
雅丽飞到盗圣身边,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什么连累不连累的,都是一家人说这些干什么!”
“啥?一家人?”
盗圣听了这句话显得有些措手不及,一旁的法尔摩斯连忙打趣道:“啊,对对,大家都兄弟,你说这些干什么!”
三人就这样有说有笑的飞了近三个小时,在中午的时候到达了赤煞城北面的一处丛林外落脚。
取出干粮和清水垫饥,法尔摩斯拿了一块肉饼递给盗圣说道:“小展,你初来此地,对于魔族的地形和城镇分布还不太了解吧。趁着现在休息,我就和你说说前面城镇的大致情况吧。”
盗圣取过饼和清水,点点头示意法尔摩斯继续。
魔族大陆的面积极为广阔,具体究竟有多广,前面的章节已经提过此处就不再罗嗦。
魔族主城赤煞在世界地图板块上,位于整个美国大陆的最东部,位置正好就是现在的美国首都华盛顿。再往东边便是大西洋,也就是上文所称的无尽之海。
盗圣三人此行的第一站多贝克城位于华盛顿的北面,大致位置相当于现代的纽约市,是规模仅逊于赤煞主城的次级城镇。因为临海的关系,所以多贝克城成为了一个全世界的贸易交汇中心,城市内极为繁华,人流量非常之大,城中可谓是山野鸟兽鱼龙混杂。
盗圣他们现在所在的丛林叫做银牙之森,位于多贝克城的南面,距离约30公里。林中除了草叶繁茂之外,传说还藏着一只银牙座狼王。此狼生性凶残又极为狡猾,是众魔族猎人的第一天敌。不过林子平时来来往往的人也很多,但却从来没有人真正的见过,或许见过它的人没有一个能活着走出这片林子来。
吃完了干粮,三人又休息了片刻,检查完随行的装备后便踏入了银牙之森。
丛林之中的树木高大而繁茂,上古时代的植物似乎要比现代的大得多,普普通通的一株就高达十余米。树干几乎都有5、6人合抱粗细,枝杈多得如同千年老藤。尽管正午的阳光非常强烈,但一走入林中周围立刻就昏暗如夜,让人觉得仿佛走进了一只猛兽的巨口之中。
因为银牙座狼王的传说,盗圣和法尔摩斯两人显得极为谨慎,走上两步就要转头往四周查看。而一旁的雅丽却像孩童般东看看西摸摸,兴高采烈得犹如逛游乐场一样。
走了约莫20分钟,脚下的林道渐渐开阔起来,两旁的树木也由密变疏。林子里的环境非常得潮湿和闷热,加上虫蚁又极多,盗圣出了一身的汗,感觉到又痒又粘浑身都不自在。
法尔摩斯因为控制力较好,所以虽热但却未表现出来。而雅丽公主正好相反,她早已没了先前那股兴致,身上的衣服脱得只剩下了胸前和下身两块短到不能再短的布条。要不是法尔摩斯劝住,估计她早就光屁股走路了。
盗圣幻化出一把大大的开山刀,一边砍断拦路的荆棘一边说道:“你们两个本地人难道以前都没来过这个银牙之森吗?”
法尔摩斯一爪撕烂两根一人多高的烂木头说道:“我曾经随同魔神王视察多贝克城时曾经过这林子一次,但当时是从天上飞过去的。”
听到此话,盗圣和雅丽四眼一瞪异口同声叫道:“靠,那我们现在为什么要用11路?”
早上电脑出了点问题,今天的两章就一起放了,各位抱歉了
第二十七章 银牙座狼王
法尔摩斯无奈地解释道:“多贝克城和赤煞城一样,属于禁制城市,城池周围方圆100里之内都禁止飞行。先前我们在赤煞城的时候因为有魔神王亲临,所以才能飞着离开。可现在到了多贝克自然要谨慎行事,就算是皇族也得遵守族规。”
盗圣听了点头道:“原来如此,这丛林距离多贝克城只有60里路,自然属于禁飞区了。”
雅丽叹了口气,望着眼前既泥泞又坑洼的林道,幽怨道:“路难走就算了,还这么多虫子,你们看我腿上都被咬了好几个包了~”
看着雅丽那白皙的大腿上被蚊虫叮咬得又红又肿,盗圣不禁心疼起来,于是问道:“法尔摩斯,请问禁飞区里能使用天赋能力吗?”
法尔摩斯犹豫片刻说道:“额……可以是可以,不过你可别弄得太夸张了,到时候没法收拾。”
“放心吧!”
盗圣向两人打了个OK的手势,随即猛然提气,将体内10(百分号)的能量浓缩之后释放出来。只见一层暗红色的力场迅速扩展,将三人包入其中后便恒定不动。
处于力场之中,不但能够隔绝飞虫的叮咬,就连温度都变得舒适许多。最主要的是还省去了劈树开路的麻烦,一路走去挡路的东西碰上力场便被强大的能量弹开,真是一举多得好不自在。
虽然打开力场会引动死灰之土的能量波动,但只要能量变化幅度不大,对周围的环境是不会有很大影响的。
依靠着盗圣的能量力场,众人行进的速度加快了不少,短短2个小时就已经到达了银牙之森的中央地带。眼前出现了一片广阔无垠的沼泽,看样子足有半个足球场大小。一眼望去里面尽是黑漆漆的死水,那水面上还不断突突地冒着气泡,难闻的气味让人几欲作呕。
“喂,法尔摩斯,我说你没带错路吧?这……这地方该怎么过去啊?”
雅丽公主一见到这么大一片沼泽,脸上立时现出了厌恶的神情。女人么,对于脏兮兮的东西或是环境总是保持敌对态度的。
“小展,你的力场能浮过去吗?”法尔摩斯看着冒泡的死水咽了口唾沫问道。
盗圣两手一摊说道:“不知道,我没试过,估计不行吧。三个人挤在一起,一下去肯定就沉了。”
雅丽公主秀眉一挑愤愤道:“别罗哩吧嗦的了,我看就用翅膀直接飞过去算了,哪那么多麻烦事儿~”
说罢,她作势就要展开肉翅腾空而起。这时一旁的盗圣猛然间拉住她说道:“等等,你们听,这黑水底下好像有什么声音!”
雅丽和法尔摩斯心头一紧,都竖起耳朵仔细聆听,果然听见一种非常奇怪的响动,仿佛有什么巨大的东西正在沼泽底下翻滚。
盗圣将法尔摩斯拉到身边问道:“你说这林子里有头座狼王,狼应该不喜欢洗泥澡的吧?”
法尔摩斯愣了愣,随即木木地点了点头。
此时沼泽里的搅动已经越来越响,原本冒泡的黑水也开始出现不规则的波纹。
盗圣又继续问道:“那你们这儿有什么大型生物最喜欢洗泥水澡?”
法尔摩斯与雅丽对望一眼,两人眼睛一瞪同时大喊道:“巨犭王!”
“啥?大野猪王!”
随着盗圣的一声惊呼,沼泽中央猛然间爆发出一声巨响。只见一只足有东风大卡车大小的肥硕野猪从中一跃而出,沼泽中的黑色臭水如爆炸一般飞溅开来,噼里啪啦像下冰雹似的砸落下来。幸好三人处于盗圣的力场之中,不然定会被砸个茉莉花儿开花香阵阵来。
这野生巨犭王从泥潭中跃起之后,又笔直地砸进潭里。在反复数次之后终于满意地在潭里打了个滚,开始慢悠悠地往对面的岸上爬。
众人见此情景,不禁面上同时竖起了多道粗粗的黑线,敢情是遇上猪王洗澡撒欢了。
就在那巨犭王洗完澡爬上对岸,想要甩干身上的烂泥,回它的猪洞去美美睡上一觉的时候。密林的更深处忽然传来了一阵极其沉重而悠长的狼嚎,那声音就如深渊里的鬼哭,直听的众人毛骨悚然。
而那头巨犭王反应更大,一听到这阵狼嚎,就好像屁股上被烧红的烙铁插了一样,一下就跳起了5、6米高。落地那一下,就如8级地震一般,整个森林都晃了两晃。
同此同时,密林深处开始不断传来高频率的沉重的践踏声。那声音好似隆隆战鼓般,直将盗圣的心脏都快从嗓子眼里震了出来。
各自对望一眼,沼泽这边的三人异口同声说道:“不……不会这么巧吧,难道真碰上狼王了?”
眼前的情况已不容再耽搁,盗圣当先喊道:“退!快退回去!”
他话音未落,对面那头肥猪如同受了什么巨大的惊吓,猛然间调转身子就向着这边冲了过来。这一刻盗圣才看清楚,这种叫犭的生物果真长得和猪一模一样,唯独不同的就是在额头上还长着一对红色的弯角。魔族地界居然连猪都长着恶魔角,这年头神话故事不值钱哇!
别看这巨犭王身形肥硕,但卡车一般的身躯奔跑起来居然迅猛无比,不消片刻就已来到了眼前。
“靠 (精彩小说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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