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圣传奇 第 43 部分阅读

文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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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看这巨犭王身形肥硕,但卡车一般的身躯奔跑起来居然迅猛无比,不消片刻就已来到了眼前。

    “靠!这猪头怎么胆子这么小,听见几下狼嚎用不着逃得这么拼命吧!”盗圣一边咬着牙往回跑,一边对跟在身后的法尔摩斯喊道。

    在这个要紧关头没想到法尔摩斯仍旧镇定非常:“座狼本就是犭的天敌克星,犭一听到座狼的嚎叫自然会拼命逃窜了。

    跑在最前面的雅丽公主还是第一次被犭追着满树林跑,她不但不感觉到害怕,反而兴奋地一路大叫大嚷,真如未开化的女泰山女猿人一般。看得盗圣和法尔摩斯黑线不断,摇头不止。

    身后的巨犭王疯了一般越逼越近,眼见就要追上众人一顿乱踏。就在这紧要关头,那傻猪忽然间前蹄一跺,愣是拼了老命的刹住了车。

    在前面逃命的三人觉得奇怪,也跟着停了下来。盗圣转身朝巨犭王看去,只见那厮正蹲在地上缩作一团瑟瑟发抖,看起来与先前那拼命的疯样简直天差地别。

    “你们看天上!”

    盗圣正想要走近前去看个究竟,忽听背后法尔摩斯惊声叫喊。随即抬头朝天仰望,只见一只银白色的巨狼从头顶飞跃而过。那巨大的身形掠过时,带起了一阵威煞之风,好威武的一只座狼!

    法尔摩斯指着天空中尚未落地的狼影颤声说道:“银牙座狼王!”

    第二十八章 德拉杰罗克洛斯

    座狼当空掠过之后,在众人身后轻巧的落了地,姿势不但威武更显得从容和优雅。

    狼这种生物带给人的感觉一直是强大和凶残,这只座狼也让盗圣觉得强大,但却不凶残,而是一种远离尘世的超凡脱俗。

    “这真的就是传说中的银牙座狼王?”

    打量着面前的这只座狼,只见它身长4米,连着尾巴足有7米有余。全身包裹在一团银芒之中,那孔武有力的前爪绝对能轻易撕碎任何挡路的事物。一对狼眼中隐隐有寒光闪烁,修长的狼嘴里两颗白森森的獠牙泛出冷冷的银光,乍看之下真如两柄锋利的圣银剑,看得在场众人无不心惊胆战。

    银牙座狼王停留片刻之后,看了看面前的盗圣等人,又看了看不远处的巨犭,忽然呲了呲银牙,一跃而起就向着那头肉猪扑了过去。它跳起之后右前爪当空一挥,四道寒气逼人的狼爪从肉垫下翻出,竟足足有一尺多长。

    那巨犭原本已吓得抖成了麻花卷,此刻见座狼向自己扑去,竟一把从地上跃起往银牙座狼王身上撞了过去。俗话说,狗急了都要跳墙,何况是只猪王。

    两只庞然巨兽相互搏斗,最吃苦头的自然是夹在中间的人。座狼和巨犭在空中撞了个正着,撞击产生的冲击气浪如龙卷风暴一般将三人像鱼片干一样吹飞了出去。

    幸好三人都有翅膀,凭借娴熟的御风之术,总算没到找不着北的地步。

    两兽对撞之后,直直跌落到了地上。座狼一落地熟练地一个翻身,便骑到了巨犭的身上。那巨犭知道已近生死关头,此刻若是脱不了身,立马就会死于狼口成为这头座狼王的午餐。于是乎,它拼尽全身的力气猛一个懒猪打滚,硬是将座狼从身上甩了开去。接着撒开脚丫子,就向着沼泽那头飞奔而去。

    狼王见到嘴的猪肉想要跑路,哪肯就此罢休。它坐起身子仰天呼号一声,接着整个狼身幻化成了一团银白色的光影,如一道银色脉冲般一眨眼功夫便窜到了沼泽的林道口。

    那巨犭此时早已失去了理智,也不管拦路的是何方神圣,只管一路猛冲猛撞。眼见就要撞上狼王,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那狼王忽然人立而起,两对前爪朝着地面重重一拍。只见八道实质的银色爪气如同刀锋一般由地面向着巨犭直击而去,当爪气到达巨犭面前时猛然间爆散开来。

    巨犭受到爪气的冲击,像只充足了气的皮球一般高高弹起。狼王趁此时机呼号一声,闪电般跃起在半空中经过巨犭时也不见有什么动作,短短一瞬便又稳稳落地。

    空中的巨犭在惨叫一声后重重地摔了下来,激起的震动和气浪让盗圣等人足足跃起了1米多高。

    烟尘散尽后,只见巨犭四脚朝天地摊在它自己砸出来的凹坑之中,整个身子不断地抽搐。脖颈和胸腹处各有两道深可见骨的伤口,鲜红的血液正泉涌而出。但巨犭并未立时死去,它的眼神中还充斥着无尽的痛苦和绝望。

    狼王缓缓步至巨犭身边,看着这头奄奄一息的肥猪。盗圣似乎听见狼王竟低头唉叹了一声,随即狼王抬爪又是一击,随着一道血箭飚出,巨犭终于一命呜呼了。

    “这头座狼果然如传说所言凶残无比,那巨犭都快死了,它居然还要再来一下。”

    躲在一颗大树后面的雅丽见到狼王的举动,脸上露出了微微怒意。虽然她很清楚犭本来就是狼的主食,但她就是看不惯这种以强欺弱的战斗方式。

    “你错了,它并不凶残,若不是受到自然规则的限制,它根本就不愿意杀死这头巨犭。”

    盗圣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忽然会说出这样的话,但从见到这头座狼开始,它就觉得这头美丽而优雅的狼王是与众不同的。如果说它是一头狼,倒不如说它更像是一位武者。为了不让对手承受更大的痛苦,它毅然用自己的方式表达了对对手的敬意。

    果然,狼王在击杀了巨犭之后并没有立刻就开始大快朵颐,而是蹲坐在尸体前不断仰天哀叫。那阵阵悲泣的狼嚎就连世上最悲怜的乐曲都无法比拟,听得众人的心情一下子就低落了不少。连一贯神经大条的雅丽都为之所动,安静地倾听着感受着这悲鸣中所表达的情感。

    阵阵悲鸣声声入耳,盗圣仿佛听见了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呼唤。就在众人为狼王的嚎叫而哀伤的时候,忽然从密林的南面不远处又传来了一阵惊天动地的野兽嘶吼。

    突如其来的吼叫打断了哀鸣,狼王一听到这声吼叫就立时面朝南方,神情似乎颇为紧张,就好像有什么极其危险的生物正在接近。

    盗圣也感觉到了一种极度的危险感,那种从嘶吼声里传来的暴怒和贪婪的气息,几乎就要让人窒息过去。

    盗圣急忙提醒身后的雅丽和法尔摩斯:“注意隐蔽,有什么强大的野兽正在急速靠近。”

    一颗颗参天巨树随着声音的接近纷纷折断倾倒,不消片刻一个巨大的兽影出现在了众人眼前,那是一只比狼王足足大了两倍狮虎兽。当然狮虎兽这个名字,是盗圣凭着自己第一眼所见的印象取的。这头野兽在上古时代的名字叫做,德拉杰罗克洛斯,是传说中的力量神兽。据说野生的德拉杰罗克洛斯兽非常稀少,魔族大陆上仅存的大约不超过3头,其本性极端贪婪和凶残,是名副其实的凶兽。

    德拉杰罗克洛斯的样子极为凶悍,长得和绝种的剑齿虎非常像,但却更为强壮。特别是两只前爪和两颗一米多长的獠牙,让人看了第一眼就永远都无法忘记。

    一天之内一次之中就连续见到三头传说中的稀有野兽,盗圣觉得自己要是现在去买福利彩票的话,一定当场就中个6000万。根据自然界食物链的连锁关系,巨犭王是银牙座狼王的食物,而犭和座狼则都是这德拉杰罗克洛斯兽的食物。显然这头凶兽是来抢食的,当然它一定很愿意把银牙座狼王也一起吃掉。

    狼王毕竟是狼王,见到了自己的天敌,不但没有一丝一毫的惊慌,反而站到了狮虎兽的面前。看它的意思估计是,你想要从我嘴里把食物抢走,那就先问问我嘴里的银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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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章 展露神威救狼王

    见自己口中的食物居然敢朝自己呲牙咧嘴,德拉杰罗克洛斯怒吼一声,一记重爪就拍了下来。

    狼王向左侧轻巧一闪轻松避开了这一击,狮虎兽兽眼一挑,露出了颇为惊讶的神情。它终于发现面前这头座狼并不是普通货色,而是一头名副其实的银牙座狼王。

    发现竟然遇上了一位强劲的对手,力量神兽德拉杰罗克洛斯也来了兴致。它开始绕着狼王慢慢地转起圈来,并且还时不时地挥几下爪子挑逗一下。这种感觉就好像是一头大猫在戏弄刚刚捉到手的老鼠,那一脸坏笑的神情看得盗圣心中好不恼怒。

    而银牙座狼王却显得非常冷静,它始终正对着狮虎兽,并且一直牢牢守护着自己的猎物。

    逗弄了大约7、8分钟,狮虎兽似乎是玩腻了,突然暴吼一声猛然间就向着狼王扑了过去。狼王轻巧地向右一闪,在闪避的同时左爪闪电般击出,四道爪气正中狮虎兽的左侧肋下。

    两兽经过了第一回合的较量,银牙座狼王完好无损,而狮虎兽的左肋被击中。但狮虎兽的皮毛极厚,那四道爪气除了带下几撮虎毛之外,几乎就是在给它瘙痒。

    用前爪捋了捋被击中的左肋处,狮虎兽看起来好像是被激怒了。它对着狼王嘶吼两声,又一次扑了上去。狼王凭借着速度优势再一次躲过了它的扑击,并且像上一次一样又是一爪挥了过去。可令它没有想到的是,狮虎兽竟然不躲不闪硬顶了这一爪。反正打着也不痛,老子就让你蹭一下,小样看我逮住不扒你个精光!

    果然狮虎兽在吃了一爪之后,暴怒之下一击重爪狠狠拍在了狼王的左前腿上。这一下真是力道十足,狼王被拍得直跌了出去,足足滚了10几米远才堪堪停住。当它再次站起来的时候,左前腿已经瘸了。

    雅丽见狼王受伤,不禁失声叫道:“为什么不走,不就是一头肉犭吗,干嘛要把自己的命都搭上。以你的速度,这头德拉杰罗克洛斯根本追不上你的。”

    这一叫真出乎了盗圣的意料,尽管法尔摩斯及时按住了雅丽的嘴巴,但还是被不远处的德拉杰罗克洛斯听了个正着。

    狮虎兽转头看向了盗圣这边,双眼之中闪现出了凶残的红芒,果然是传说中一等一的凶兽。

    狮虎兽听见异动之后,立时就朝三人这边踱了过来,同时鼻子不断地嗅着气味。当它接近到10米左右的距离时,突然间毫无征兆地就躬身一跃,朝着盗圣三人扑了过来。

    “快散开!”

    情急下子盗圣的反应最快,他大喝一声,一脚将法尔摩斯朝右侧踢开,同时抱起雅丽就朝左侧闪了开去。

    就在这个时候,一团银色的光束一闪而过,狠狠地撞中了半空中的狮虎兽。这一下撞击的力量极大,那团银光和狮虎兽一同跌飞了出去,正好帮盗圣三人脱了险。

    那团银光显然就是银牙座狼王,它竟然冒着生命危险来救他们三人。这实在是非常非常的不可思议,狼孩的故事盗圣听说过,但不应该在这种情形下发生。

    狮虎兽似乎是被狼王这一下给撞晕了,它跌跌撞撞的从地上爬起,晃了晃脑袋喘了两下立时就恢复了过来。眯眼看了看还躺在地上的狼王,狮虎兽眼中闪过了凶残之色,它已起了杀虐之心。

    “法尔摩斯,凭我们三人之力,是否能击败这传说级的凶兽德拉杰罗克洛斯?”

    法尔摩斯听了盗圣的问题,露出了一脸的苦相:“您别开玩笑了,没有上百精锐,别想动它一根毫毛。神兽也!你以为是肉脚犭啊!”

    “雅丽公主就交给你了,那狼王如此好性格,我不能就这样眼睁睁看着它死!”

    盗圣决定上去会一会这头传说级的凶兽,一来是为了救下银牙座狼王,二来盗圣自己其实也很看不惯这种恃强凌弱的家伙。

    “喂,瞧你那一脸的傻样,老子还没见过你这么傻的老虎。嘿,看这儿,说你呢!”

    听见了盗圣的叫喊,狮虎兽一脸迷茫的转过头来。看着眼前这个不足自己千分之一的小东西,居然敢在那儿又跳又叫,怒意就忍不住地涌了上来。

    抬起右前爪比了比,感觉差不多之后,狮虎兽伸出最右边的半根小指头朝盗圣摁了下来。敢情它是想将盗圣摁蚂蚁一样摁死,刚才一阵比划是在决定到底该用多大的指头!

    盗圣生气了,这位一向来冷静镇定的千手盗圣生气了。自出道以来还从来还有人敢这样小看自己,即使是以普通人的身份面对强大的基因改造人,自己也没有被这样轻视过。奇+shu网收集整理而现在自己竟然被一只畜生如此蔑视,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耻辱。

    狮虎兽的右小指轻轻摁了下来,当它抬起爪子的时候,发现下面的小东西不见了。难道被自己摁到地里去了?还是用力太大给摁没了?

    正当它想来想去想不出个所以然来的时候,后背上猛然间传来了一阵彻骨剧痛。这一下真的是痛入骨髓,德拉杰罗克洛斯痛得整个身子都躬了起来,背上的黄毛如触电般是根根竖起。

    就地一滚之后,德拉杰罗克洛斯观望四周,却并没有发现攻击的来源。受伤的狼王还躺在远处一动不动,到底会是谁呢?难道是……

    思量之际屁股上又是一阵剧痛,狮虎兽哀嚎着在地上滚了两圈之后,终于发现了自己的敌人,一团红白两色的光球。

    一阵惊天的怒吼响彻了天际,德拉杰罗克洛斯如同发疯一般向着盗圣扑了上去。一道道凌厉的爪气一波接着一波飙飞而出,将四周的一切尽皆摧毁。传说级凶兽的攻击力果然不同凡响,光是那超凡的体能就不是普通魔族战士所能比拟。

    集中全副心神躲避对手的攻击,盗圣将体内的上古神之威能提升到了极致,原本红白两色的力场开始慢慢转变为金黄色。盗圣感觉到体内似乎有股超乎想象的巨大能量正在蠢蠢欲动,兴奋之情不禁跃然而起。

    “畜生,领死吧。”

    一道数十米长的金色剑气自盗圣掌间挥击而出,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后,从德拉杰罗克洛斯的两条前腿间横切而过。在斩断了数排大树之后,斜斜射上了天际。

    第三十章 兽王之心

    德拉杰罗克洛斯惨嚎一声倒在了地上,它的四条腿被盗圣的剑气从关节部位齐根斩断,鲜血如泉涌一般溅了一地。

    倒地之后,德拉杰罗克洛斯并未立时死去。它一边呼号着一边死死地盯着浮在半空中的盗圣,那临死之前迸射出的最后的目光,竟然还那么得歹毒和凶狠。

    “天哪,太不可思议了!只一击就废了神兽德拉杰罗克洛斯,神选之人的能力果真不是普通人可以比拟的!”

    法尔摩斯在看了盗圣的战斗之后,内心中所受的震撼可谓海啸浪涌。他平生还是第一次见识到只一击便放倒传说级凶兽的攻击,像刚才那种金黄色的能量他以前更是从未见过。

    这就是神选之人的实力吗?这就是传说中的上古神之威能吗?这真的是从人类身上发出的力量吗?

    在这之前法尔摩斯从不相信神明的力量,可今天之后他终于明白,神之力是真实存在的,只不过以前从未出现过而已。

    盗圣缓缓降落到德拉杰罗克洛斯身边,看着这只奄奄一息的神话凶兽,他的心情有些沉重。

    自己这样做算不算是破坏自然界的生存法则呢?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这是连小孩都知道的食物链关系。强者吞食弱者本就无可厚非,这德拉杰罗克洛斯以座狼为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自己这样横加干预,更下杀手取了狮虎兽的性命,这算是逆天而为吗?

    当然不!既然是弱肉强食,这么只能怪这头德拉杰罗克洛斯还没能站到食物链的最顶端。既然它不是盗圣的对手,那对于盗圣来说它就是弱者。

    “看在你是传说之兽的份上,我就给你个痛快吧!”

    冷冷地说完这句,盗圣右手一抬,一道金黄色的剑气割断了狮虎兽的喉咙。鲜血如雨般铺天盖地洒落下来,将战场淋成了血海。

    站在场地中央,盗圣感觉到心中没来由地泛起了一股躁热烦闷之气。就好像身体之中还存在着另一个自己,另一个暴虐冷酷和残忍的自己。

    努力将这股感觉压制着,盗圣转头看向银牙座狼王。此时狼王已经从地上爬了起来,尽管折了一条腿,洁白的毛皮也因为沾满了泥土而显得有些脏乱,但那股独特的傲然之气却仍然显露无遗。

    盗圣走到狼王面前,仰头看着它。当两道目光交汇之际,盗圣忽然间听到了一个声音。

    “我乃上古神兽,银牙座狼王拉尔菲罗斯。人类,报上你的名字。”

    “展子越。”

    “好奇特的名字,你不是上古之人,却拥有上古神族人的身体、神魔两族的天赋能力以及神选之人才可觉醒的上古神之威能。你究竟是何人,来自何方?”

    “你……你知道我的秘密?”

    “只能算知道一半,看起来似乎是你的灵魂穿越了千万年的时空,进入了这个神族人的身体,还成为了神选之人。但究竟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情况,恕我愚钝无法知晓。”

    “你能帮助我回到我自己的时代去吗?”

    “我不能帮你穿越时空,不过你救了我的性命,我可以帮助你提升你的能力。你体内的上古神之威能虽然已经觉醒,但却并未全面解放。想要得到完整的上古神之威能,你还需要得到十二颗兽王之心。每一颗兽王之心代表一种灵魂能力,当十二种灵魂能力凑齐之后,你的上古神之威能才会真正觉醒。到那个时候,你才会成为真正的神,成为神之后你便可以随意地穿越时空。”

    “原来是这样,你的意思是说只要成为了神,我就可以回到我自己的时代?”

    “可以这么说,整个上古大陆之中一共存有144只上古神兽王,每一只神兽王就代表一颗兽王之心。不过你要记住,只有使用神之威能亲手杀死兽王才能够得到兽王之心,所以不要以为144只上古神兽王很多。神选之人一共有三位,可能其他两位早就已经先你一步开始狩猎神兽王了。一旦神兽王被其他两位神选之人杀尽,你便凑不齐兽王之心。若不能完全觉醒神之威能,你便无法晋身为神,到时候连挑战异族之神的资格都没有!”

    “只要能成为神,我是不是就可以回到自己的时代了?”

    “穿越时空、灵魂漫步都是作为一名神最基本的能力。好了,我已经说得够多了,现在用你的神之威能杀死我吧。吃下我的心脏你便能得到我的兽王之心,并且解放一项新的威能。对了,那头被你杀死的德拉杰罗克洛斯也是神兽王之一,你只要取出它的心脏吃下同样也可以得到它的兽王之心。”

    听到这里盗圣忍不住打断了与狼王的灵魂交流,挥着手大声喊道:“不行,我做不到,要我取走他人的性命来提升自己的能力,我做不到!”

    一旁的雅丽和法尔摩斯听到了盗圣的喊叫,都是一脸的迷茫。这家伙对着那头狼王喊个什么劲儿,难道狼王还能听懂人话不成?

    “你错了,你取走的不过是我的肉体。只要你得到了我的兽王之心,我的灵魂便会与你同在。你杀死我并且吃下我的心脏,只不过是一个过程而已。”

    “真的是这样?”

    “你可以先试试吃下那头德拉杰罗克洛斯的心。”

    转头看向狮虎兽的尸体,盗圣猛咽了口唾沫。将信将疑地走到尸体边上,盗圣用幻化出的长剑划开了狮虎兽的胸膛,带着浓重腥味的鲜血溅了他一头一脸。

    法尔摩斯看着盗圣的一举一动觉得非常古怪,他忍不住开口问道:“小展,你这是做什么?”

    盗圣头也不回地摆摆手,示意自己没在发疯。他掰开了狮虎兽的胸骨,将脑袋探入胸腔之中,那股恶心的腥味差点没让他现场直播。

    找了半天终于找到了这家伙的心脏,想不到这么大的个头,心脏居然只有这么小一坨。

    看着手中这个只有半个橘子大小的心,再看看身后那三四节火车车厢大小的尸体,盗圣觉得有些哭笑不得,这神兽有先天性心脏萎缩吧?

    强忍住呕吐的冲动,盗圣在雅丽和法尔摩斯的惊叫声中一口吞下了狮虎兽的心脏。当心脏一入到腹中,盗圣的脑海里立时就响起了一个极其不雅的声音。

    “靠!你丫的把俺弄死也就算了,还要吃咧俺滴心,害得俺现在死无全尸。不过嘿嘿,既然你小子得到了我的兽王之心,那以后可就有得你好看了!”

    不……不是吧!刚才那头狮虎兽到我脑子里去了,靠!是我弄死它的,它为了报复要是每天这么烦个不停,老子还活不活了~

    一脸郁闷地走到狼王跟前,盗圣刚想发一通牢骚,没想到狼王抢先一步道:“是你自己要吃的,我可没强迫你噢!”

    算了,反正吃都吃了,就当提前喝下午茶好了,不过吃了之后除了恶心之外好像没什么变化嘛。

    “想要变化是吗?”

    还没等盗圣反应过来,一股强横到难以想象的力量忽然从体内爆发而出。盗圣原本颇为标准的体型猛然间壮硕了数倍,整个上身竟然强悍得比那些健美大师还要蛮上好几级。由于体型剧增,盗圣脚下的土地被硬生生压陷了下去。他的皮肤上还显现出了黄黑相间的条纹,远远看去俨然就像是一只蓄势待发的雄狮猛虎,威猛之势绝非凡人能敌,只看得一旁的雅丽和法尔摩斯张嘴瞪眼惊诧得不可自知。

    “怎么样?变化够大了吧?我的兽王之心如何?若是觉得够猛的话就记住它的名字,代表勇猛的德拉杰罗克洛斯之心。需要我的能力时就喊出我的名字,不过出不出来可就看我的心情了~”

    我靠!谁是主人谁是仆来着!

    “怎么样?准备好接受我银牙座狼王的心了么?”

    “当然!”

    在吃下了银牙座狼王拉尔菲罗斯的心脏之后,盗圣得到了代表迅捷的拉尔菲罗斯之心。至此,十二颗兽王之心盗圣一口气便得到了两颗。究竟他能否集齐十二颗兽王之心进化为神,带着无可匹敌的神威回到自己的时代呢?故事还在继续!

    第三十一章 贸易之城多贝克

    在对自己的身体进行了全面的检查之后,盗圣向雅丽和法尔摩斯解释了所发生的一切。想不到在银牙之森中的遭遇,竟然使自己开启了上古神之威能的觉醒模式,这不得不说是一件意想不到的收获。

    盗圣不但从银牙座狼王口中得知了上古神之威能的秘密,更了解了一个能帮助自己回到公元2008年的方法,集齐12颗兽王之心晋身为神灵。

    在得到了代表迅捷的银牙座狼王拉尔菲罗斯之心,和代表勇猛的狮虎兽德拉杰罗克洛斯之心后,盗圣已经凑到了12颗兽王之心中的两颗。也就是说,只要再收集10颗兽王之心自己便可晋身为神,届时就可以使用神力回到自己的时代了。

    一想到这些,盗圣心中便不由自主地涌起了兴奋之情,总算有一个目标了,总算不用再木头木脑地瞎撞了。

    那么现在的问题是,先去收集兽王之心呢,还是继续神族之行?

    答案是同时进行,神族圣城卡美拉还是要去的,自己必须要见一见领魂者冈泽比斯。前往神族领域的旅途非常得漫长,在这段时间自己同样也可以寻找上古神兽王的踪迹。自己对上古大陆并不熟悉,有雅丽和法尔摩斯在身边,一切都能方便不少。

    关于上古神兽王的事,盗圣询问了雅丽和法尔摩斯,但两人均是一知半解。神兽王属于上古神话中才会出现的传说级生物,平时根本无缘得见。它们只会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出现,神兽的战力和体能均不是普通上古人类可以较量的,虽然是兽但它们亦属神类。

    不过关于兽王之心的事法尔摩斯说他曾听族中的一些元老提起过,上古传说中描述道:兽王之心乃是神兽王的力量结晶,狩猎并杀死神兽王取其心而食之者,可得近神之能。但唯神选之人食之可化育为神,若凡人食神之心则必遭神谴天罚神形俱灭。

    看来吃下兽王之心,解放神之威能后晋身为神灵的事并非虚假。盗圣向来都是无神论者,但现在自己却要努力去飞升为仙,这实在是令人哭笑不得。他无法想象自己成神之后会变成什么样子,会不会像《西游记》中的孙悟空那样上去之后弄了个弼马温当当,结果搞得大闹天宫!那还算好的,若是变得像那些基因改造人一样,人不人鬼不鬼,或是像神话传说中的妖怪那样三头六臂七手八脚九眼睛的。那估计结婚以后睡在一起,白琳天天晚上得做噩梦了。

    唉,又想起琳儿了……

    总之不管怎样都要快点回去,现在那边的世界不知道怎么样了?那个可恶的魔人教授不知死翘翘了没?

    站在狼王的尸体前,盗圣从一脸的兴奋变成了一脸的哀愁。法尔摩斯走到他身后伸手轻轻拍了拍他的右肩说道:“别郁闷了,事情总会有解决办法的。比起在这里唉声叹气,还不如多走两步路来的实在。”

    雅丽也学着法尔摩斯的样子,走到盗圣身后拍了拍他的左肩说道:“别郁闷了,肚子总是要饿的。比起在这里唉声叹气,我们还不如多走两步路,快点出了这片林子好去多贝克吃烤犭肉~”

    盗圣听了转身指着巨犭王的尸体噗哧笑道:“靠,想吃烤犭肉还不简单,那儿躺着忒大一坨呢!”

    三人说笑着离开了这片沼泽腹地,一路沿着林道穿越丛林,终于在入夜时分找了一处较为干燥和舒适的林地作为歇脚点。

    魔族人在野外基本都是餐风露宿,作为魔族大将的法尔摩斯对此早就习以为常,就连雅丽公主也不拘此节。

    因为知道盗圣拥有创造者贝萨尔的创造之力,所以三人并没有携带帐篷一类的繁重行装。当需要露宿的时候,便由盗圣幻化出相应物品和器具,在用完之后只需解散能力,幻化之物便会随风消散。如此好用的能力,不得不说是居家旅行杀人越货的必备良品。

    围坐在篝火前,吃着香脆可口的烤犭肉,喝着果酿美酒,仰望着无边无际的烁烁星空。盗圣觉得自己真的就像是童话故事里的主人公,一切都那么得梦幻那么得不切实际,又是那么得令人向往。

    入夜之后,丛林变得安详而恬静。为了防止发生类似于中午那样的突发事件,三人安排了轮流夜哨,由午夜12点开始到早晨6点,一人2个小时。

    就这样连续走了3天3夜,三人终于走出了银牙之森。之后又沿着官道走了近4个小时,终于在第4天的中午时分到达了魔族的海港城市,贸易之城多贝克。

    看着眼前这扇嵌着巨型野兽头骨的城门,盗圣由衷地感受到了一股原始之气。和魔都赤煞城不同,这里虽然没有那么宏伟和威严,但显得更开放和随和。

    三人走到城门之前,法尔摩斯对城防的士兵长出示了魔神王为这次秘密行动特发的皇族令牌。令牌上有着魔神王的亲刻御令,见此令者如见吾王,令牌名曰:大慈大悲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想干啥就干啥吃喝拉撒衣食住行一律全包令。当时拿过来的时候,一看到令牌上的字,盗圣差点没晕死过去。

    那士兵长一看到令牌,吓得一屁股就坐倒在了地上。法尔摩斯连忙将他从地上扶起来,并在他耳边悄悄说了几句话,那士兵长听了之后点头点的就跟捣蒜似的。幸好雅丽公主披着连帽斗篷,这要是让他见了那一头象征性的长若飞瀑的白发,还吓得尿裤子了。

    三人就这样从士兵长惊愕而恭敬的眼神下走入了城中,盗圣觉得有些不解,对法尔摩斯问道:“哎,你刚才对那个士兵长说了些什么?”

    “噢,没什么。我是魔族军的大统领,他认出了我的面貌,我只好对他说若是敢将我来此地的消息透露出去,就将他做成魔人火锅。”

    “呵……呵呵,魔人火锅哈……”

    走入城中,眼前立时出现了一幅宛如中国90年代农贸市场的画面。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人穿行于大街小巷,各种各样的摊位和小贩满街都是。吆喝声、讨价还价声、吵骂声、流行歌曲声(上古时代的,听起来就像是现代饶舌歌,当然这只是其中一种类型。还有像京剧的像越剧的,甚至还有像广东话骂人的和山东话快速唠嗑的。盗圣实在是听不太惯,雅丽也是,唯独法尔摩斯觉得好听,可能真的是好听,只不过不同的人品味不同罢了……),而更多的则是盗圣听不懂的上古各区域各族的独特方言,总之全是听不懂的就对了。

    看着如此的景象,盗圣呆住了,好杂乱好原始但是真的是好热闹好繁华的城市啊!

    法尔摩斯拍了拍盗圣的后背笑着说道:“欢迎来到贸易之城多贝克!”

    第三十二章 奸商

    在多贝克城中找了一家旅店住下,雅丽问法尔摩斯为什么不去皇家驿馆住宿,法尔摩斯的回答非常简单,若是住皇家驿馆那这次行动就称不上秘密了。

    在当前局势如此紧张的时期,一国的皇家成员前往另一个国家是一件非常敏感的事情。三人这次行动的目的主要是以寻回大地之心为主,一旦被抓住不但三人性命可能不保,更会连累整个魔族甚至会导致世界战争的全面爆发,所以一切行动除了要极度小心谨慎外,更必须要秘密进行。既然是一项秘密进行的任务,自然处处都要隐秘身份和行踪,住皇家驿馆这种奢侈的事当然是不能够做的了。

    我们入住的这家旅店叫做仙踪阁,在多贝克城中属于档次较高的酒店,里面的环境和配套设施都算不错。入住前法尔摩斯曾检查过旅店四周的情况,大致上也算安全,并且排除了被人跟踪和监视的可能。

    三人一共开了两个房间,都位于仙踪阁的二楼。因为男女有别的关系,盗圣和法尔摩斯同住一个标准间,而雅丽公主则一人住一个单间。

    安顿好之后,三人又聚在一起商量了一下下一步的行动计划,神族领地和魔族领地分隔为两个大陆,所以要前往神族地域只有两种途径。一是水路,三个人可以在多贝克搭上前往神族港城卡迪尔的商船,大约一周便可以到达。二便是走空路,多贝克有蒸汽动力的航空船。航空船的速度自然要比海船快得多,大约2天就可以到达,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个问题。首先三人是秘密行动,不可能使用正式的通关公文。而航空船进港是需要通关公文和相关审批文书的,非常时期一切也都需非常处理。所以如果选择航空船,那么三人就必须承担相当大的风险。而现在这个时候,任何一点小小的失误都可能会导致极其严重的后果,不管什么样的风险都承担不起啊。

    最后的选择权落在了盗圣手上,虽然盗圣很想知道上古时代的飞机坐起来到底是什么感觉。但基于安全考虑也为了顾全大局,他还是果断选择了水路。

    决定了路线之后,法尔摩斯便先行前往码头寻找最近前往神族港城卡迪尔的商船。而保护公主的重要任务,自然就落在了盗圣头上。呆在房间中无聊地摆弄着盆景,外面噪杂的喧闹声时不时地传进他的耳朵里,这让本就好奇心极强的盗圣感到心痒难耐。但他又不敢将雅丽一个人留在旅馆里,那样实在太不放心了。

    要不带着她一起出去逛逛?不行,那丫头太调皮,万一惹点什么事出来,实在不好收拾啊。

    要不偷偷溜出去?也不行,那丫头一个在房间里肯定待不住,万一她一会来找我发现我不在怎么办?

    东想想西想想,想来想去盗圣就是想不出来一个能独自偷偷溜出去,又不用担心那个倒霉公主惹事的好办法。就在他上窜下跳抓耳挠腮的时候,门外传来了一个声音。

    “展大哥,你在房里吗?”是雅丽公主。

    “我在,公主有什么事吗?”

    “我很久没来多贝克城了,好想去市集里逛逛,你能陪我一起去吗?”

    雅丽公主的语气异常柔和,这让盗圣感觉有些失措。

    “你能保证不调皮捣蛋,不惹是生非?”

    “不会的,我会乖乖的。”

    “额……那好吧。”

    盗圣将房门打开,雅丽公主依旧披着宽大的连帽斗篷,她低着头站在门外,两只小手扭捏地纠结在一起,仿佛小女生第一次和心仪的男生独处一般。

    “你保证过的哦,千万不许捣蛋,还有法尔摩斯回来了不许告诉他,不然他非得气死不可。”

    雅丽使劲点了点头,那一瞬间盗圣看见了她的笑容,一脸的欢笑仿若冬日的阳光,带来了丝丝甜蜜的暖意。

    多贝克的街上真的是非常热闹,角角落落似乎都挤满了人。不但是魔族人,还有许多盗圣只在魔幻电影和奇幻小说中才听说过,或是从来都没有听过也不可能看见过的生物。

    牵着雅丽的小手,盗圣一边走一边努力满足着自己贪婪的好奇心。对于那些莫名其妙的东西,他总是能保持着超出常人的强烈好奇心。遇到不明白不了解的事物,他便询问身边的雅丽,而雅丽则将自己所知道的一一相告。比如像刚才经过盗圣身边的那个长着俩脑袋,共用一个身子但却只有一条腿的家伙,盗圣就从来没有在小说或电影里看见过。

    雅丽说那是玛多撒人,属于魔族下面的一个较冷僻的分支族类。不同的民族就会有不同的体征和习性,这就好比中国有56个民族一样,像壮族和汉族在体态特征和生活习惯方面就有些微的差别。当然现代人类不管怎么有差别,也绝不会差别得很离谱,中国人有俩手俩脚非洲人也有,只不过人家皮肤是黑的,国人是黄的罢了,这里不过是以中华民族举个例子而已。

    魔族总人口现今约有17亿8千4百万,共分有192个族类分系。像雅丽和法尔摩斯这一类的魔族人被称为撒加旦人,人口数量占了魔族的70(百分号),情形就好比中国的汉族。其余的30(百分号)则由剩下的191个族系分摊,最少的一族现今大约只存有100多人,珍稀度和大熊猫差不多了。

    两边的摊贩使劲叫卖着自己的商品,有些甚至还将吆喝串成了歌谣,虽然在盗圣听来那就像是二踢脚炸响了连珠炮,但听习惯了倒也觉得非常顺耳。这些摊贩有的摆的是地摊,有的则用粗布和木杆搭起了棚子。他们的货架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的货物,一眼望去真是玲琅满目,多得真令人目不暇接。

    走到一处摊位前,只见摊主卖的全是些形状各异流光溢彩的石头。雅丽说这叫琉璃石,是从无尽之海极深的海床里采掘出来的。石头埋得越深,表面就越光滑颜色就越通透,价格自然也就越贵。盗圣拿起了一颗深蓝色的石头对着阳光细看,只见半透明的琉璃石在阳光的照耀下,内部竟像液体一般开始缓缓流动,仿佛石头中真如装着琉璃琼浆一般奇特至极。

    接着盗圣被雅丽拉着又见识了能帮着骂人的凸凸鸟(样子很像那种超肥的鹦鹉,一开始盗圣还以为那是吃撑了的火鸡……),还有会喷出七种颜色火焰的茶壶(反正样子看起来像茶壶,具体是什么盗圣不知道,问雅丽她也不知道,问卖家居然也不知道,姑且就只能叫茶壶了……),还有长得像章鱼的花、能自动报时的嘴巴、甚至还有人在卖奶油做的盾牌(看起来白白的软软的不知道是不是奶油,雅丽也没见过,盗圣大着胆子趁卖家不注意沾着点尝了口,甜的……)。

    当然,除了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之外,也有比较正常的东西。比如一些日常用品,还有兵器、护具等等,战乱时期总少不了这些东西。

    边走边聊边看边逛,不知不觉已近傍晚时分,街上的人流依然潺潺涌动。盗圣看看时间也不早了,便想拉着雅丽回旅馆去。就在这个时候,雅丽忽然间扯住盗圣的衣袖指着一处摊位硬是要过去看看。

    盗圣拗不过她,只好陪着一起来到了这处摊位前。摊主是个魔族的多鲁人,名叫贝贝鲁。多鲁人的特点是精瘦矮小没什么力气,但却颇为精明。他们是天生的生意人,样子嘛看起来就像子恶魔一般(不知道子恶魔的朋友可以在百度搜一搜,一搜一大把)。

    雅丽一走到摊位前就伸手拿起了一根绿油油的短棒,盗圣仔细一看,那是一支非常精致的短笛。因为对上古时代的素材不太熟悉,盗圣也看不出这支绿色的短笛到底由什么制成。看见雅丽那种渴望的眼神,盗圣知道她一定非常喜欢这支笛子。

    “丽儿,你喜欢它吗?”

    “恩。”雅丽用力地点了点头。

    “也好,反正逛了一下午都没买什么东西,我就买下这支笛子送给你吧。”

    反正一支笛子而已,要贵也贵不到哪里去。盗圣心里这样想着便开口对摊主问道:“喂老板,这支笛子怎么卖?”

    这个叫贝贝?(精彩小说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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