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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好,反正逛了一下午都没买什么东西,我就买下这支笛子送给你吧。”
反正一支笛子而已,要贵也贵不到哪里去。盗圣心里这样想着便开口对摊主问道:“喂老板,这支笛子怎么卖?”
这个叫贝贝鲁的摊主嘿嘿一笑也不回答,伸出了四根短细的手指头在盗圣眼前晃了晃。
“啥?4个魔钢币?你脑子秀逗了吧?”
“靠,什么4个魔钢币,是40个魔金币!听懂了没?是40个魔金币!”
“什么?4……40个魔……金币!你你你个烂JS,你想钱想疯了是吧,你再说一遍,再说一遍试试,看我不把你给活拆了。”
(这里要解释一下三族间的货币,魔族使用的是魔族币,分为魔铜币、魔钢币、魔金币和魔钻币四种,比例都是1000比1,样子统一为扇贝型,材质分别为铜、钢、金、钻。普通魔族人一个月的平均生活标准费用为1600魔钢币,也就是1个魔金币600个魔钢币。神族使用的是矿晶,分为下矿晶、中矿晶、上矿晶和完美矿晶,比例也都是1000比1。样子是统一的大拇指指甲盖大小的正方体,类似于正方形的钻石,里面注入了规定量的神族精神力能量,差别是价值越低的内部看起来越浑浊。普通神族人的月平均标准费用为1400个中矿晶,顺带一提的是矿晶不但是神族人的货币,也是他们的精神力消耗品,类似于香烟和烟民的关系。至于人族,用的则是券。分为铜券、银券、金券和极上券,比例也是1000比1,样子就和人民币10块钱差不多。上面印有人族主席摩罗多泽的头像和人族的国徽,一颗五角星斜套着两个圆环,普通人族月平均标准费用为1900银券。三族间的货币兑率为:1块下矿晶=2块魔铜币=4块铜券,三族间的货币不通用,只能通过国际银行兑换使用。)
“要就要,不要就拉倒,别跟我多废话~”
这鸟奸商居然这么拽,盗圣虽然很想买给雅丽,可无奈身上哪来那么多的钱。临行前魔神王曾给了自己20魔金币作为路上的盘缠,20魔金币可足够普通魔族人开开心心活上7、8年了,可现在这鸟奸商卖一笛子开价就要40魔金币,真是奸到外婆家了,也不知道这笛子到底哪一点能值这么些钱。
“雅丽,你真想要这笛子吗?”
“恩,我真的很想要。”
“好,那你现在先跟我回旅店去,晚上乖乖睡上一觉,明天一早我就把笛子买来送给你。”
听了盗圣的话,雅丽犹豫道:“真的吗?你不会骗我吧?”
奸商贝贝鲁插嘴道:“这支笛子可只有我一家有卖,过了这村可就再没这店咯。”
盗圣赏了他一个杀必死的眼神,转头对雅丽说道:“丽儿你相信我吗?如果信我现在就先跟我回去,明天我一定将笛子送到你手中。”
雅丽考虑良久,终于还是颇为不舍地放下了笛子,由盗圣牵着往仙踪阁幽幽而去。
深更半夜更新超长章节,各位看官使劲点使劲砸吧。下一章盗圣将展现高超的盗窃才能,他能否偷到怎么样偷到价值40魔金币的笛子,送给可爱的雅丽公主,下一章为您揭晓。
第三十三章 伸手即来
抛开一切法则、原则、伦理道德不谈,以最纯粹的见解来探讨的话,盗窃的精髓究竟是什么?
有人说能够神不知鬼不觉地将目标弄到手,同时又能悄然而来安然而去,这就是盗窃之精髓。这样说来的确是很对,分析得也极为准确。不过这许多字描述的却有些繁琐,其实盗圣以为只需四字足矣,那便是伸手即来。只要轻轻巧巧地伸一伸手,偷盗的目标就掌握手中,这岂不就是盗窃之精髓吗?
此时缩身于仙踪阁后一条漆黑的胡同之中,盗圣正在用心感应着自己早先留在那支要价40魔金币的短笛上的精神力能量。
盗圣对雅丽承诺说自己在第二天一早便会将短笛买到手送她,他当然不会真的拿40魔金币去买,要买的话当时就掏钱买了。当时不买的原因其实有二,一是实在没这么多钱,二嘛这破笛子在盗圣眼中实在值不了这么多钱,而那可恶的奸商贝贝鲁却又死活不肯减一分钱。
所以介於这两条最正当的借口,盗圣决定施展自己的本行功夫,在当晚入夜之后以千手之能盗得此物送于佳人。
在贝贝鲁的摊位前,当雅丽欣赏那笛子的时候,盗圣曾故意假借要看一下,实则是偷偷将自己的精神力附着于上。等到了月下西冥更过五旬之时,便偷偷溜出旅店循着那微弱的精神力标记找到那奸商的下榻处。到时只需巧手一伸,那贵若天物的短笛还不手到擒来!
将天赋之能缓缓释放,盗圣神族身体上的纹路慢慢透射出了微微的白光。他的大脑就像一具最灵敏的追踪仪一般,搜寻着那仿若细丝的精神力标记。片刻之后他脑中灵光一闪,终于找到你了。
标记的位置位于仙踪阁的东南方,距离大约550至600米,隔得还不算太远,那奸商应该就住在附近的某一家旅店当中。
披上夜行斗篷的帽子,盗圣从胡同里探头看了看街上的情况。深更半夜大街上是一个鬼影都没有,这和白天的热闹景象倒是形成了非常鲜明的对比。
多贝克城虽然是一个集贸易中心、物流总站等特色于一体的港口城市,但它本身在管理上是非常严苛的。特别是在当前的紧张局势下,城内城外更是遍布巡逻的魔族士兵。目的除了维护治安之外,最重要的是提防别国的间谍特工秘密潜入魔族境地造成不必要的冲突和麻烦。
所以乍看之下,多贝克城似乎热热闹闹的比较杂乱,实则是外松内紧一切都在暗地里掌控之中。
盗圣在连续过了两个街口之后,果不其然便遇上了一队正朝这边走来的巡逻兵。连忙缩回身子,躲进了街角转口的阴影之中,盗圣考虑该如何躲过这一队巡逻兵。不能使用神之翼,也不能催动魔族体能,更不能解放上古神之威能。既然如此那就一不做二不休,试一试开启了兽王之心后新得到的兽魂之能吧。
“代表迅捷的银牙座狼王拉尔菲罗斯,我以神选之人的名义将你的灵魂之能解放。”
在心中默默念出了银牙座狼王的名字后,果然脑中立时就听到了一声熟悉的狼嚎。
“尊敬的神选之人,我的灵魂将于你同在。”
盗圣只感觉到一股前所未有的强劲能量,从心脏处急速向两腿聚集,兴奋之情如脱缰的野马般充塞全身。
“让我见识见识你到底有多大的能耐吧!”
刹那间盗圣化身为一道银芒如闪电划过晴空般,带着一股强风瞬间一闪而过。那超绝的速度早已非凡人肉眼所能辨识,那一队士兵只感觉像是突然间刮过了一阵大风,似乎还有什么东西在面前闪了一下。但凭他们的智慧和能耐又怎能想的透彻,待风过之后只是怨天由人地骂了两句,便如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转入下一条街继续巡逻去了。
在如此高速下行进,盗圣起初还不适应,结果一头撞在了对街一栋房子的外墙上。幸好及时收住了力量,不然非得撞个头破血流不可。那倒也罢了,若是把墙撞穿弄出个惊天巨响,那今晚的行动可就全泡汤了。
再次感应了一下标记,自己的位置已经与目标物非常接近,几乎就在百米之内了。
脑中的感应显示,目标仍旧处于东南方向。探头往四周看了看,西、南、北三面均是长街,两旁的建筑以商铺为主。唯独东面是一条小巷,遥遥望去在不远处似乎正有一家旅店,其位置于目标感应恰巧吻合。
看来应该就是这儿了,小样~你躲得再好老子照样能找着!咱专业干这行的,要是连目标都找不到,那还不得自砸招牌了。
借着迅捷之魂眨眼间便来到了旅店门前,这家旅店名叫平安居,外表看来中规中矩,和普通的旅店没什么分别。多贝克城中的店铺包括旅店都不通宵营业,基本上一过午夜12点就全都打烊关门了。
望着紧闭的店门,盗圣嘴角一扬轻笑着自言自语道:“大门若不开,自有开门处;千手抚门过,留去在心间。”
这首五言句是他入千手门时,师傅天尊手教的入门诗。行窃之人普遍夜行,常常是翻墙开锁钻地爬梁,从不走前门正道。但所谓盗亦有道,千手门的门规中有明确一条便是绝不偷穷苦和善心之财。所以每当千手门的人经过你的家门前时,你家中的财物是去是留,可能只有你自己心中才最为有数。
至于盗圣今夜所偷短笛的主人,那个奸商贝贝鲁到底算不算穷苦或有善心之人,这可能也就他自己心里最清楚了。反正在盗圣看来,奸商一类绝对不可能会是穷苦之人。这一点从当时观察贝贝鲁看着盗圣钱袋时的眼神就可以了解,简单说来就是严重色迷迷外加大把大把的贪婪。
转到旅馆的背面,只见三层楼高的建筑,非常人性化的设计了开放式的带护栏的过道。这样的建筑结构,就算是个普通的小毛贼,只要贼胆够大,手脚够灵活,几乎都能轻松上去。
再次感应了一下精神力标记,笛子果然就在这里。细探之后发现标记处于二楼从右数的第三间房内,由于离得近了感应已经变得非常强烈,除非标记被人发现并做了手脚,否则那笛子就一定是在那个房间中不会错了。
普通旅店的客房门不会使用什么很变态的锁,基本上就是那种最简易的机械弹子锁,开这种锁盗圣单手单钩绝不会超过6秒钟。
想到自己的行动就要圆满完成,明天一早当雅丽公主看到自己送上笛子时的感激表情,盗圣的心跳不禁有些紊乱。强制镇定并压下狂跳的心头,他深吸一气,随即化作一道黑雾般的幽影缓缓飘上了旅馆的二楼。
第三十四章 笛子到手
轻松上到旅店二楼,蹑手蹑脚地踱到标记所在的房间门口。探头往房门前看了看,门是普通的黄漆木门,上门刻着204三个上古数字。可当盗圣看到门锁的时候,冷不丁地就愣住了。
盗圣忘记了自己是身在上古时代,而上古时代的门锁与现代门锁的结构是不同的。现代普通的门锁大部分使用的是铜类弹子芯,好一点的也有转子芯,往顶了说就算是五星级的大酒店撑死了也就是十字盘芯。用双手三钩解十字盘芯,盗圣有把握能在6分钟之内完成,可上古时代的锁芯盗圣却一次都还没研究过。
看了看四周,二楼的楼道里漆黑一片,四周冷冷清清寂静无声。蹲下身子凑到房门的锁芯前查看,发现锁孔是一种奇怪的三角形。幻化出一支直束拢光的小手电,盗圣抬眼往锁孔里细瞧,只见三角形的孔洞之中有许多凸起的细棒星罗棋布复杂至极,看起来像是一种非常精密的锁芯系统。
我靠!一破旅馆用的着配这么高级的锁吗?
见到了如此要命的挡门神,盗圣原本的兴奋激动之情,立时就如熊熊灼烧之焰被浇了数盆寒冰之水,整个人顿时瘪了不少。
不过俗话说得好,锁匠自有开锁道,盗圣虽不是什么锁匠,但一手三尾掐芯八砖顶锁的硬功夫绝不是普通锁匠能够匹敌。说句不吹牛皮的话,特种部队拿破拆器来砸保险库门,说不定还没自己两手三钩来的快。
既然是把锁,那就一定有开启的方法。天底下没有什么不能开的锁,除非是锁坏了。那些所谓无法开启的锁其实全是些噱头,试想如果不想被锁之物露面,何不索性将装物的容器封死,何必还要多此一举的挂一把什么无法开启的锁。
打起心神再次从光亮中探查锁孔内的结构,盗圣发现三角形锁孔中的那些凸起的细棒其实就是密码锁柱。只要使用配套的三角形钥匙,将那些细棒顶起相应的高度,从而使锁芯各主柱齐平,这样应该就可以解开锁芯打开锁栓。
虽然已经想到了解锁的方法,不过想要解开这种结构的锁芯,就需要相应的工具,盗圣以前所用的那些钩子和别子对此类锁芯是起不到什么作用的。
再次仔细地观察了一边锁孔内的结构和锁柱分布,盗圣慢慢将整个锁的结构呈现在脑中。再依据锁芯构建出一把配对的解锁钥匙,最后催动创造之力,一把三角形的分布着锁齿的钥匙便出现在了手中。
嘿嘿,有了这般能力,以后行动就再也不用带那许多又重又麻烦的工具了。甚至于连防身的器械都能省去,需要什么只要脑子里想想手上就有了,以后回去老子非得弄本兰博基尼的完整结构图来看看。
想到这里,盗圣忽然灵机一动,随即一拍大腿兀自懊恼道:“对呀,我怎么就这么笨呢!那奸商要40魔金币,我当时何不用创造之力幻化出40个来给他呢?”
颇为后悔地挥挥手将郁闷的情绪拂去,盗圣将手中三角形的钥匙慢慢插入了锁孔,当钥匙插到底时发出了啪的一声,显然锁柱已经和钥匙上的锁齿贴合了。接着逐渐施加压力试着转动锁体,刚开始感觉锁芯和锁栓的联接部位有些生涩,转动时显得很生硬。但当加大力度之后,锁体便顺滑的一转到底。随着咔咔两声之后,锁栓已被完全打开,就这样盗圣破解了他上古时代的第一把锁。
再次转头看了看四周,依旧安然无声依旧静若止水。悄悄将门掩开一条细缝,盗圣探头往门内看了看。里面漆黑一片,模模糊糊的可以看见有两张床,床上影影绰绰地各躺着一个人。
矮着身子探入房中,盗圣开始四下里寻找起笛子来。感应显示标记就在这间客房之中,可房间里除了两张大床外,就剩下了一张放着俩茶杯的桌子,根本就看不见什么笛子。
到底会放在哪儿呢?
纳闷地环视了一圈之后,盗圣终于在靠里面那张床的床头边发现了一个鼓鼓囊囊的背包。这其实是一只大号的皮质背囊,就是那种又圆又长的装米袋。顶上穿根粗麻绳,只要用力一拉再打个结就能将袋口勒紧。背包里面塞得满满的,显得非常大,斜斜地靠在床边。
原来好货都藏在这儿呢!蹑手蹑脚地踱到床边,盗圣抬眼往床上看了看。奸商贝贝鲁这厮正大张着嘴,一边打着闷鼾一边叽哩咕噜地嘀咕着没人听得懂的梦呓。多鲁人本就生得一副糟蹋像,再加上这家伙一脸猥琐的表情,简直就是八辈子的欠揍命。
假若自己不是贼而是一名绿林强盗,保证先将这厮爆K一顿,再将他从头到脚扒个精光,临走了还要在他脸上写下“我最猥琐”四个大字,方能泄去心头之憎恶。
检查了一遍背包,确认上面并没有做任何的机关埋伏后,盗圣轻轻解开了背包上方的绳索。往里看去,只见各种各样瓶瓶罐罐稀奇古怪之物装了满满一袋。
伸手进去小心翼翼地翻找,摸了半天始终都没找着那支要命的笛子。为了不发出声响惊醒了贝贝鲁,盗圣决定将口袋里的物件一一取出,待找到笛子之后再将东西一一放入。
打定了主意之后盗圣便开始将袋子里的东西,一件一件地取出来后小心翼翼地摊在地上。足足忙了近一个小时,当地上差不多摆满了物件之后,盗圣终于在皮囊的底部看见了那支天杀的笛子。
握着这支笛子仔细端详,长约10公分,大拇指般粗细,碧绿色通透如玉质一般的笛身。从外观上看来这笛子的确算是精美绝伦,但只是这样的话无论如何也值不到40魔金币啊。40魔金币相当于40000魔钢币,普通魔族人每月平均消费才1600魔钢币,40000几乎都是普通人2年多的生活费了。
不过仔细想想,像类似于笛子这样的乐器,外观并不能作为主要的衡量标准。乐器是拿来演奏的,所以音质才是一款乐器主要的性能指标。在现代的确也有极为名贵的乐器,其价值也都远远超过了普通人的承受能力。比如国外一些高档品牌小提琴的售价,往往就达到了数十万甚至数百万之巨。所以一支笛子要价高达40魔金币,现在冷静想想似乎也不算非常离谱。
但吃西瓜的不一定会挑西瓜,盗圣虽然也会玩两下乐器,譬如小时候跟音乐老师学过吹几下口琴,中学的时候跟对街的大爷练过几手弹棉花,但盗圣对乐器本身却并没有什么深入的研究。所以也搞不清楚这笛子到底值不值这样的价,其实也不用去管它值不值,只要弄到手让雅丽开心不就行了么。
将笛子放入斗篷内藏好后,盗圣又花了足足一个小时将那些瓶子罐子再放回到皮囊中。将一切都收拾妥当之后,盗圣对依旧酣睡的奸商贝贝鲁比了个大大的中指,接着一溜烟儿地窜到门外轻轻地带上了房门。
至此目标物已经安然到手,行动算是成功了一大半。盗圣喜滋滋地翻身跃下了楼,轻巧落地后又如深夜中一抹幽魂般飘进了无边无际的黑暗之中。
第三十五章 巧遇偷心贼
盗圣偷笛子得手之后,一路喜滋滋地往回赶。他尽挑小路小巷黑灯瞎火之径,只一根烟的功夫就已经到了来时碰上巡逻队的那个路口。
躲在暗处探头往外看了看,十字路口是空无一人,只孤零零地亮着一盏昏黄无光的沼气路灯。
摸了摸斗篷里的笛子,确定东西还踏踏实实地躺在衣袋里,盗圣略松心神蓄足了气力便一窜而出。为了不引起丝毫的能量波动,他仅仅只催动自身的体能,却仍像一支飞箭般快捷无比。
就在盗圣躬身飞奔而过之际,徒然间有一道黑影迎面疾射而来。他心中一惊,身形顿时急速刹停。对方的速度也是极快,当黑影靠近时的一瞬间,他从眼神中感觉到对方似乎也是一愣,但紧接着来人便如孰若无睹般加速从他身边一掠而过。
遇上这样突如其来的情况,盗圣的第一反应就是遇上了同行。首先对方绝不可能是巡逻队的兵士,其次以此人高超的身法来看,也不可能是出来逛大街的老百姓。深更半夜谁这么闲得慌会出来逛大街,退一万步说,就算真是逛大街也用不着快如飞身射水一般吧。
所以这个人很有可能也是一个贼,而且还是个段数非常高的贼。因为一直到此人从身边经过,盗圣都没有察觉到一丝一毫的能力感应,也就是说此人亦是和自己一样,使用纯粹的没有掺杂丝毫天赋异能的身体能力。
想不到在上古时代也有窃贼,看这家伙的段数绝对属于顶尖级别。刚才偷笛子的行动顺利得一塌糊涂,却钩起了盗圣的心欲,使得近来都不曾出过第三只手的盗圣兴奋莫名。此时此地恰巧遇见一位同行中的佼佼者,他哪能耐得住蠢蠢欲动的心火。当即便调转身形,撒开脚丫子向着那道黑影没命似的急追而去。他想要看一看,上古时代的贼到底能有什么伎俩,到底会有些什么样的能耐。
黑影的速度奇快无比,更令人好奇的是,对方同样也是使用本身的身体力量。如果换到现代,这个人绝对是个一等一的轻功高手。只见那人箭步如飞,每踏一步都只以脚尖点地,使的俨然就是一套水上漂的轻身功夫。
大家熟悉水上漂这门轻功,可能大多数都来源于一部电视连续剧,那便是以金庸老先生原著改编的《射雕英雄传》。记得剧中有一对兄弟名叫裘千尺和裘千仞,两兄弟中的哥哥裘千尺武功超绝,一手铁掌功夫名震江湖。黄蓉和郭靖第一次遇见他时,以为他是不懂武功只会招摇撞骗的弟弟裘千仞,结果两人联手却败得一塌糊涂。这裘千尺外号铁掌水上漂,除了一手过硬的铁掌功夫外还有一套超绝的轻功,那便是水上漂。
说起水上漂这门轻功,其实故事颇多。鉴于篇幅有限,此处只将子越知道的挑出些来简单一说。首先水上漂这门功夫最早源于盗圣东方朔,东方朔好习轻身之术。传说有一次他路过一条小河边,忽见一孩童将一小石片抛入水中,那石片触水之后不但未沉,反而高高弹起,如此像蚂蚱一般向前直跳了四五步远,石片才噗通一声落入了河水之中缓缓沉底。
东方朔见此景象心感大奇,遂学着孩童的样子也捡了石头往河水里扔,这一口气便扔了数百块碎石。最后他发现,只要扔的角度和力度恰到好处,石块便可在水面上跳跃数次而不沉。
重如顽石尚可入水不沉,轻如人身肉体岂非能飘行于水!
东方朔受此启发,苦练3年之久,终成水上漂神功。传言他遇水渡河皆以脚尖点水而过,其势宛若飘行于水面,过河能不湿衣衫分毫,见过此神功者皆赞如神仙奇术。
传说归传说,其实在现实中的确有水上漂这一门功夫,甚至不仅仅只有中国有。譬如日本的忍者经过训练之后,再穿上一种叫做浮木的圆盘形鞋子,便可以行走于水面,此法在忍术中被称为弱水之术。当然这种忍术并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轻功水上漂,顶多也只能算是水上浮。
盗圣曾随师傅天尊手前往武夷山拜见过一位真正的武术大师,此人当着盗圣的面施展水上漂神功,竟真能以脚尖点水渡过10米宽的溪河,着实令人钦佩不已。
不过那位武术大师最后解释说,轻功水上漂其实并不是真的用来渡水,而是作为一项极限类武术来发掘人体内在潜能的。用网游来打个简单比喻的话,这就是一项顶级的辅助系技能,修炼之后便能大幅提升人物的整体能力。
此刻盗圣眼见黑影人使的如此步法,心中当真是又兴奋又惊奇。兴奋的是自己竟然能够在上古时代,遇到这样一位懂得轻功水上漂的顶尖高手。惊奇的是此人竟然会中国传统武术中的传说级神功,这功夫他又是怎么学到手的,从哪里学到手的呢?
想了解个清楚透彻只有一个方法,那就是追上此人拦下之后便可问个一清二楚。
盗圣心头一热,一股憋了数月的气劲猛然间迸发而出,他要将最近所有的心烦意乱之念全都化作脚下浮身之气,他要挑战传说级的神功。
转身施展起平身的轻功所学,盗圣将体能提升到了临界于空明的境界。城镇之中只见一前一后两道如梭如箭般的身影追逃不舍,真如天星流转月追云;光斜影长追不休。
一番追逐之下盗圣虽拉近了与黑影人的距离,但在接近到10米之后却再也近不得寸许。这轻功水上漂果真是了得,就算盗圣拼尽了120分的劲力,也只能勉勉强强地跟在黑影人的身后不丢。这还是在黑影人不知晓的情形之下,而当黑影人察觉到身后有个尾巴跟着时,距离一下子就被拉开了一大截。
仅凭体力和自己所学的轻功看来无论如何是追不上了,果真还是要用上天赋能力吗?这一刻盗圣愕然发觉,自己似乎已经过于依赖上体内这些白白得来的天赋异能了。不过有得用干嘛不用呢?盗圣深吸一气徒然间催动体内的精神力想要唤出神之翼,就在这个时候,前方的那个黑影竟忽然间停住了身形。
盗圣大感惊奇,但又恐怕是陷阱,于是也在相差20余米的距离外停下了脚步。抬眼往前方望去,一看之下终于知道那黑影人为什么会停下了,因为在黑影人的前方有一个人挡住了去路。
再仔细一看,盗圣更觉惊异不已,那挡路的人并非他人竟然就是魔族大将死魂之眼法尔摩斯。
此时只见法尔摩斯缓缓抬起了右手,他指着黑影人语气冰冷地说道:“你到底是何人?为什么要盗取我魔族的大地之心?”
盗圣一听之下全然愣在了当场,这黑影人居然是盗取大地之心之人,当真是十指牵动百梭机;独为兰指捏天星,巧了!
第三十六章 近在咫尺
法尔摩斯的一番话令盗圣有些茫然失措,面前这个黑影人居然会是那个利用传送法阵窃取大地之心的人。当日自己将大地之心抛出时,根本就不曾想到会引发被人事先设置好的法阵,从而眼睁睁地看着大地之心消失在面前。
事情发生之后,魔神王曾第一时间组织皇家御魔军,对魔都方圆百里地界进行了地毯式的搜索。可结果却是一无所获,别说贼了就连个法阵的残渣都没找到。
传送这种魔法阵属于一种极为高级的魔法阵类别,发动之后的确可以远程遥控,但施术者并不能离得法阵太远,极限距离大约为千米左右。
千米距离听来似乎很远,但对于有翅膀有异能会飞会窜的人来说,这点距离实在和跨一步没什么区别。如果这黑影人真是当日偷心之人,那他究竟是如何躲过魔军天罗地网一般的搜寻的呢?这个人窃取大地之心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高级的传送系法术人神两族都会使用,那么这个人又究竟是属于哪一方的阵营呢?
如此诸多的问题现在集中在了眼前的这个黑影人身上,只听他嘿嘿一笑,那笑声细锐而尖利,宛如夜鹰悲鸣豺狼呜嚎,听得盗圣耳根好一阵发怵。
黑影人说道:“没错,大地之心正是被我所偷。既然在这儿被你们拦住了,我也就摊开牌面儿直说。这颗大地之心无论是到人族还是到神族的地界,三族之间的大战都会随之爆发。到时候你们魔族没有了大地之心的支撑,绝对是必败无疑。依我看,你们还是趁早卷了铺盖走人,哪儿清净就逃哪儿去,说不定还能有个安稳的下半辈子。”
法尔摩斯眉眼一瞪大喝道:“放屁!无耻贼人犯下如此下三滥的勾当,还敢在此口出狂言。我死魂之眼法尔摩斯今日就破一次例,让你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贼见识见识什么才叫噩梦!”
话音一落,只见法尔摩斯双眼内红光暴涨,身形猛然间拔高了数尺。原本披在身上的宽松上衣登时就被扯成了碎片,一身常人的皮肤刹那间泛成了血红。额头之上两支粗卷的弯角,正显示出了他魔族第一大将的雄壮身份。
那黑影人一身的黑衣黑裤,就连脑袋也包裹在黑色的连帽之中。盗圣站在他的背后,看不清此人的脸面和表情。但看他仍是无动于衷,心里不禁起了疑。
不论是在现代还是在上古时代,盗圣都曾和法尔摩斯交过手。每次对决死魂之眼处处都手下留情,最多只用了三四层的实力,自己若不催动上古神之威能,顶多也只能和他打个平手。法尔摩斯乃是魔族第一大将,自是一等一的神勇,实力更是三族中的翘楚。此刻眼见他使出了七层以上的气劲,可那黑影人却仍是纹丝不动,这家伙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
法尔摩斯显出真身后,释放出了巨大的能量强压,将周围的土地全数震裂。幸好经过一路狂奔已是处于多贝克城郊外的野树林中,若是在城内,此刻必然已是一片混乱。
“贼人小儿,吃我一爪!”
法尔摩斯蓄足了气力,猛然跃将而起,半空之中一个腾翻,举着利爪便向着黑影人直直砸落下来。其能压之强犹如巨石捶胸,即使是处于攻击范围之外的盗圣,也感觉到了无比的闷厥和难受。
眼见法尔摩斯将要一爪击下,把对方拍个锅崩碗炸盆碎瓦烂,却听那黑影人突然间冷声说道:“凭你区区死魂之眼,不配与我交手!”
还没等他的话音消散,只见黑影人真如一道黑色的影子一般,突然间就在两人的眼皮子底下消失得无影无踪。法尔摩斯虽然也察觉到了异状,但无奈他攻势太猛早已收刹不住,这一爪就重重地砸在了地上。
沉重的爪力带起了一层接一层的土块和碎石,其威猛之势好似一枚巡航导弹被闷进了地里。巨大的能量因为无法释出,直接就在底层下爆炸开来。厚实的土层先是如坟包一般隆起数十米高,接着又如泄了气的皮球一般迅速坍塌陷落,最后形成了一个直径足有十余米,深达数十尺的大坑。
冲击产生时盗圣虽处于波及范围之外,但他仍然需要撑起精神力防御力场,否则必然会被威猛的余劲弹飞出去。
当尘埃落定之后,大坑之中只剩下法尔摩斯一人扇动着一对宽大的肉翅浮于半空。他双眼之中辗转流动的红光,在黑夜里犹如死神之眼一般摄得人魂离魄散,死魂之眼的称号真非虚名。
法尔摩斯将气劲稍稍收敛,同时洪声喝道:“鼠辈小儿,你说我法尔摩斯不配与你交手,此刻又为何缩头缩脑做个短命乌龟!”
盗圣也将精神力铺设开去,感应四周的能量波动。可在一番搜索之下,发现除了场中法尔摩斯强横的能量感应之外,根本就再也察觉不到一丝一毫多余的能量。
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这家伙难道是无形无质的怨鬼不成!
正当盗圣茫然不解手足无措之际,身后猛然间就传来了一股极度阴寒的能量感应。条件反射之下,盗圣一个侧身将头胸要害避开,同时瞬间将防御力场提升至百分之百的极限。本以为如此定能躲开这一下阴冷狡诈的偷袭,谁知这气劲行至胸前居然爆散开来,噼里啪啦的犹如霰弹流星般把盗圣的力场炸了个前通后穿。同时又有一股更为精纯的能量从霰弹之中向前彪射而出,却不知是打向了何方。
危急之下盗圣本能地催动起上古神之威能,从体内勃发而出的金色能量终于将那股出其不意的阴冷气劲一一化解。当他正想松一口气的时候,忽然旁侧传来了法尔摩斯的一声痛嚎。
盗圣转头看去,只见法尔摩斯整条右臂竟被齐根斩断,殷红的鲜血潮水般喷发而出。法尔摩斯吃不住彻骨的疼痛,从半空中直直跌进了凹坑里。
此时在凹坑的对面,黑影人如鬼影一般缓缓现出身形。这家伙就算是正面相对,整个人也同样包裹在一团漆黑之中,只听他用一种缥缈空洞至极的声音说道:“想不到魔族的神选之人竟然弱到了这种地步,真是令我大失所望。不过既是被神选定之人,定然有其特殊之处。大地之心就在我的身上,只要你们有能力自可伸手来取。这一次你们机会已失,下一战我会在神族圣城卡美拉等着你们,到时可别让我再失望了。”
说完黑影人便大笑着遁入了密林的黑暗深处,这黑影人一走盗圣立刻就如卸下了千斤重担一般瘫倒在了地上。不知为何,自己只要一面对这个黑乎乎一团的家伙,脚上就像灌了铅似的沉重无比。
平稳呼吸之后,盗圣想起了重伤的法尔摩斯,急忙翻身掠入了凹坑之中。法尔摩斯虽然被斩断了右臂,但他拥有魔族不死身,同时又处于死灰之土的能量笼罩下。在接上断臂之后立时就恢复如常,只是脸色看起来苍白了不少。
两人对望一眼,都从对方的眼神中看到了一丝惆怅。盗圣想到刚才大地之心就近在咫尺,却因实力不济眼睁睁看着机会从手中流失,心中不禁好生的恼怒和悔恨。
相互扶持着走出凹坑,远处多贝克城的方向传来了嘈杂的人声,显然是刚才的激斗惊动了城中的卫队。
法尔摩斯沉声说道:“小展,此地不宜久留!我们两路来就两路走,到时就在仙踪阁汇合,其余一切等回到旅店再行商讨。”
盗圣点头同意,两人当即便兵分两路一前一后,往多贝克城之中飞身而去。
第三十七章 商船金隼号
回到仙踪阁已近天光时分,一路上盗圣遇到了大量的魔族城防军往城郊那片丛林围去,看来先前那一战造成的影响的确太大了。不过话说回来,自己并没有出手,法尔摩斯那家伙也实在太忍不住了点。
但这些都不是最主要的,关键在于那个不知从哪儿突然冒出来的黑影人。这个黑影人到底是什么来头?在不使用任何天赋异能的情况下,居然可以释放出如此强横的力量,难道是神族中的高手?
在仙踪阁与法尔摩斯汇合后,盗圣和法尔摩斯都未多说什么,相互打了个招呼便各自回房休息了。两人约定明日中午时分去海港的时候再做商议,到时再将各自的情况一一详细说明。
这一夜,盗圣怎么都休息不好。那个黑影人的身影如鬼魅一般,无论如何都挥之不去。他身上没有任何一族的能量反应,只凭本身的身体机能就可以发挥出远超法尔摩斯那超强级战斗力等级的能量,若是他将实力完全发挥出来,那该强横到如何的地步!
人神魔三族的能量特征盗圣在现代就已经感受过,像人族的魔人教授格洛克、神族的领魂者冈泽比斯以及魔族的死魂之眼法尔摩斯,可这个黑影人散发出的能量却不属于任何一个种族,甚至于盗圣之前从来都没有感受过那种极度阴冷极度危险的能量源。
在床上翻了数次身,盗圣索性起身来到窗格前,拉开窗帘看着被惊醒的多贝克城和星光熠熠的夜空,他感觉到一股难以言喻的惆怅,这趟水的浑浊程度有些超出了想象。
第二天清晨,按照计划安排,三人将前往多贝克的海港办理搭船事宜。商船手续法尔摩斯早已办理妥当,只要三人再签一些相关的手续文件便可。
从仙踪阁退房出来时,雅丽扭扭捏捏地拉住盗圣支支吾吾问道:“展大哥,你昨天说今天一早会把那支笛子买来送我的。”
盗圣听她这么一说才想起笛子的事,急忙从身上取出了那支碧绿色的短笛递到雅丽的手里,拍了拍她的脑袋说道:“放心吧,你展大哥说话算数的。”
雅丽捧着笛子看了半天,结果什么都没说就一溜烟地跑到法尔摩斯身边去了。盗圣摇摇头看着雅丽公主的背影,心中不禁泛起了深深的思念之情。雅丽虽然和白琳生得一模一样,但她们毕竟是两个人。盗圣其实知道雅丽的心思,可他一直都把这个调皮的公主当作妹妹一般看待,他绝不会以长得像白琳为由而去欺骗雅丽欺骗自己的心。
一定要尽快解决点这里的事情,然后想办法回到自己的时代去,回到白琳的身边去!
多贝克城的海港就位于城的最北端,还没走进港湾就可以远远看见那一艘艘的舰船,有往来通商的商船;有庞大的货运船;也有舒适的客船,最多的还是那些当地的小快船,来来往往的颇为迅捷。
三人沿着港桥一路走过,众多的海船从眼前一一掠过,盗圣想起了进行海王星任务时去到的悉尼。悉尼也有海港,情形就和现在的多贝克港差不多,唯一不同的就是船的样式。
上古时代的海船样式与现代的颇多不同,首先就是船的动力系统。大家都知道现代船大多都用燃油引擎,以汽油等油类作为主要燃料。而上古时代却不同,这里的船按族类不同使用的燃料也不同。
譬如神族制造的海船主要以结晶体内存储的高浓缩精神力为动力,引擎是一部精神力转换物理力的转换机,通过转换之后的物理力推动螺旋桨使船前行,船的样子就和现代的那种游轮差不多。船重约17吨,可载重量约6吨,平均时速13。3节。
人族的船则要相对高级一些,使用的引擎是比较先进的光转子机,使用的能源为电油双能,既能用电也可以用油。速度和性能处于三族之冠,船的样式类似于科幻电影中的那些宇宙飞船,只不过这里的不能飞只能待在水里。人族的船船重约27吨,可载重量约14吨,平均时速可以达到16。8节,是三族中速度最快,载重量最大的船。
至于魔族的船,可以说是三族之中特点最为突出的,一头顶着货舱的水龙!水龙的样子和巨型的四脚水蛇差不多,体长30米有余,重达25吨,绝对的庞然巨兽。可以载重10吨左右,平均时速达到11。2节。魔族虽然在科技方面较为落后,但他们在御兽驯兽方面却极为出色。他们将这种水龙捕获后加以驯服,再通过一定的训练之后便可以成为航船来用,实在是原始之中的高超手段。
盗圣三人上的是一艘神族的商船,船名叫做金隼号。船的行程是从神族的港城光明海城出发,经过三个沿途中转港城之后到达魔族港城多贝克,最后再按原路返回神族的光明海城。
金隼号是艘商船,所以虽是神族造船,但船长却是个魔族的拉美克人,名叫多达多塔。拉美克人是魔族人种中较为粗旷的一类,样貌与普通魔人差不多,区别是头上的弯角只有一支,长在额头中间。因为拉美克人天生水性好,所以比较适合航船作业,大部分魔族拉美克人都从事行船业,包括水手、航测、船长等等。
金隼号上的行船证,三族通行证一应俱全,是艘难得的正规商船,可以在三族地界之间通行无阻。
上船之后,法尔摩斯先和船长多克多塔简单交流了搭船事宜,之后由水手 (精彩小说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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