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酒吧 第 8 部分阅读

文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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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到树的精神状态尚佳,我也放下心来。原来想他已是一个铜制烟灰缸似的人物了,结果仍无大变,尤其是对巧克力和应召女郎的热爱。我和他拉拉杂杂聊了两个小时,在我们抽了17支烟、喝了8瓶250ml的喜力啤酒,吃了28颗英国杏仁巧克力后,我告辞了。

    纸先生讲的是树,但说的也是自己。他说他留学毕业后,到了一家日本商社在上海的办事处。之所以不想留在日本,是因为不喜欢日本。在办事处,他牵头办了几个令总部赞许的市场推广工作,也和生意场上的女人们胡乱睡觉。按他的说法:“白天彼此一身职业装谈钱,晚上彼此一身赤条条谈性。”有意思。也是某一刻他对这种生活突然有了厌烦之情,一切都是戴上面具的,做生意,做爱,做一切,都不是他本人在做,而是有一个异己。他辞了职,也回到父母家做起了寄生虫。

    “就是这样。”他说。

    “这种好日子,”我说,“我也想啊!但一想到回家,做公务员的父母会以一种令人胆战或不忍目睹的目光看我,还是决定在外面混算了。”

    与虹的逢场作戏(2)

    那四瓶啤酒又被他干得差不多了。他不断发中华烟给我,软装,我也乐得抽,反正平时是不可能买这种烟抽的。

    “我在商社办事处干了四年,挣了不少钱,又没买房买车,积蓄嘛,很够用一阵。我对父母说是神经衰弱休养一下。不过是借用他们的一间房子而已。在外面住也不是不可以,但吃饭麻烦,不可能每顿吃馆子嘛。父母毕竟是知识分子,也没给我什么压力。嘿嘿,他们的老独儿么,还盼着我早日恢复,传宗接代。”

    “平常不喜欢结交朋友吧?怎么想起给我说这些。”

    “当然!不滥交朋友是我一贯的准则。第一次见你,是在听迪伦吧?再加上你的身材相貌属于猎狗一类,感觉我们可能是相同的一类狗。不太喜欢面带猪相,心头嘹亮的那类人。老实说,既便避世,也是有倾诉的愿望,挑对象而已。”

    “唔,荣幸之至。”

    在我还没特别正式地进入成人社会之前,被告知一切都是游戏。政治是游戏:官员们上午一身正气作报告,下午数抽屉里的受贿款,晚上到情妇那儿狂欢。经济是游戏:一小时前是服了伟哥的绩优股,一小时后就是一堆垃圾。爱情是游戏:上午的山盟海誓和下午的形同路人。除了游戏本身不是游戏外,其它的,都是游戏。这让人兴奋。

    虹给我带来一个同学,她莫名其妙地想帮我。我们是在学校一处偏僻的角落见的面,那儿的草坪上有几个石桌石凳。对面是一个像五十年代修的几间破实验室,一些穿得脏兮兮的老师同学在里面忙活。肯定不是给自行车补胎或校正轮幅。

    那个同学叫鼠。确实像鼠。瘦精精,俩暴牙。据称英语奇好,水平绝对在乔治·沃克·布什之上(至少没有那么多口误),是有名的四、六级考试枪手。

    “二千。”暴牙举起右手的二根手指头,食指、中指和无名指。

    “什么?”我嚷嚷,“这不是剥皮么!”

    “是啊,”虹说,“打折,六折。不是那个人,还不会介绍给你呢!”

    “不是不讲情面,”暴牙苦口婆心,“而是不能坏了行情。我一打折,其它枪手非把我给毙了!”

    “如果只是四六级,我也就他妈放一次血,问题是还有专业课。这二根指头也翻不过那坎儿啊!”

    “还有专业课?你老兄是真正不想要毕业证了!”

    “老实说,正考虑不要呢。”

    虹笑笑,说:“专业课其实也好办。更好办!男老师,两条中华两瓶五粮液;女老师,一个古奇包或一条24K金项链,绝对搞定。搞不定把我卖到泰国当妓女!”

    哈哈哈,我和暴牙都大笑起来。“卖到泰国当妓女,”我说,“细皮嫩肉我也舍不得呀。还古奇包和金项链,求婚呢?也太便宜女老师了。”

    暴牙笑得口水滴。没法,一说到低级趣味,大家就喜笑颜开,就像天上凭空掉下一钱袋砸了头。

    “女老师诱奸男生!”暴牙眯着眼睛,沉浸在他幸福的想象中。

    “变态!”虹说。

    “老实说有点想。”暴牙说。

    “是来帮我解决考试问题还是来讨论诱奸的?”我说。

    “当然是考试问题,”虹说,“鼠,怎么样?”

    暴牙挠了挠一头乌黑发亮的板头,说:“三个,真没办法。”

    “呸!”虹啐了一口。

    “虹姐,”暴牙有些急,“我还得在这条道上混啊,不敢搅混水。”

    其实,要找枪手,我早找了。问题是我如果要去拉萨,拿个破毕业证干嘛!还花一堆雪花银子。

    “这样吧,我考虑一下。”我想溜了。

    “也好,不着急,有时间。虹姐,”他嘻皮笑脸地说,“晚上请你吃饭?”

    “排后吧,”虹说,“今天晚上本本儿请,都说了一个星期了。”

    她盯着我,我只好尴尬地点点头。他妈我什么时候请她了,还排了一个星期?她以为她是翻嘴皮安吉莉娜·茱莉?我躲都来不及,请你个大头鬼哦!

    “改天,改天,”暴牙说,“还有一笔生意,我要走了。对了,干脆花几百元,在九眼桥买个毕业证,不就完了!反正你也不想要,弄个彻底假。”

    我哼哼哈哈地应付,心想九眼桥的毕业证,拿来有个球用!这小子迈着细碎而急促的步子离开。其实想走的是我。

    “想请我吃饭,没门儿!”虹抱怨,“就那个头和暴牙!”

    “可我也没排着队巴巴想请你啊?”

    “打发他嘛!况且,你请不行?那天从酒吧偷跑,还没找你算帐呢。”

    “不是偷跑,看见你和那胖子那么……融洽,不便打扰。”

    “逗他玩儿。逢场作戏罢了。”

    对虹这种女生,我是敬而远之。她三分钟可以和一个陌生男人混得像青梅竹马一样,给人的感觉不仅飘,而且有些虚无。那实在的肉体最终会成为虚无的黑洞,把你身上所有的光都吸干净,最终让你成为灰色人。我想我还是保有自己的一点儿光束来得好一些。

    “要不,改天请你?”我干巴巴说。

    “晚饭吃完了,我知道一家哈根达斯。”

    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何种情境中,她把我置换成可怜的兔哥了!

    “哈根达斯?”我说,“上帝,那不就是一砣软扒扒像稀狗屎的冰淇淋吗?”

    与虹的逢场作戏(3)

    “别恶心,本本儿!”

    “你不知道,我特别喜欢恶心。真的。”

    冰淇淋永远都是冰淇淋。这是我花了60块钱买的一个真理。它会是别的吗?不会,当然不会。就像一对下流男女遇到一起,还有可能产生什么意外的事情吗?不会,当然不会。一切就像流水线一样,那么自然、顺畅,也那么令人恶心。我说过我喜欢恶心。

    当虹在我的狗窝里张开双腿时,我的眼睛里满是什么胖子、兔哥……一大堆男人压着她的回放。一刹那,我迷失其中,完全的失神,不知道撑在她身体上的人为何物。我对自己和她都深感愤怒和厌恶。我想起V·S·奈保尔在《河湾》里写的情景:他抽她的耳光,并向那张开腿的私处吐唾沫。我没有这样,没有向她那儿吐口水。我有点儿想。但我按照一对男女的程序走了下去,并享受到了肉体上真实的快乐。

    又一次的玩儿。又一次的逢场作戏。又一次的三维动画游戏。又一次的“不过……而已”。我在干了她之后想,她真的只是个垃圾,一个好垃圾(光鲜美丽、青春动人)。当然,我他妈也是垃圾,很可能是比她坏的垃圾,至少,你们在我身上找不到一丁点儿在她身上还能找到的纯粹的情欲和审美兴趣。

    哦,他妈的,我渴望已没有底的那种堕落。

    这让我十分不快。

    她的事儿办完了,麻利地穿上衣服,例行公事的亲亲我的嘴唇,走了。我觉得她不能见上一个过得去的男人就要去上床吧。当然不能。她会在年龄不饶人时抓一个垫背,结婚生子,给丈夫戴十万顶绿帽子,在更年期时像母蝎子一样性情乖戾,在绝经以后变成十吨重的赘肉,无人光顾。我现在就为她哭泣。我该为自己哭泣。虹,她活得比我快活一万三千四百五十八点二倍。

    我想起草。其实,虹和草都是属于很放浪的女人,但我对草却没有这种厌恶的心理。相反,我是真心喜欢她那臭烘烘的样子。如果我在性观念上更开放和容忍,我一定会向草求婚的。这很奇怪,也很矛盾。老实说,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会如此。

    我冲了澡,坐在沙发上抽烟,听音乐,约翰·丹佛。乡村音乐既孤独又忧伤,就像黑夜中的一块惆怅的黑布。我现在觉得我就像那飘拂的黑布,郁闷、无聊,完全的无可奈何,因为自身的黑暗和身处黑暗而感到一片黑暗。沃尔特·惠特曼曾说黑暗是母亲,它包容了一切。是这样吗?好像是。丹佛在唱《回家的路》,疲乏的游子要回家了,回到现实和抽象中的西佛吉尼亚。那儿,大地粗硬的线条替夕阳下起伏的牧场勾勒出粗犷的几笔,一座二层楼的典型的美国木屋,廊下的条木桌子上,一大桶烈性朗姆酒在黄金的光线中独自酩酊大醉;一匹黑得发亮、犹如煤炭的三岁母马打着响鼻,把唾沫喷溅在微风中;一只白色的牧羊犬伏在草地中沉睡,它下垂的左边耳朵上,有三只金色苍蝇在起飞和降落。约翰·丹佛回来了,骑着马,在他的私人飞机即将坠落和尚未坠落之间,他回到了他的故乡。愿上帝保佑他。阿门。

    芳芳一定要我去参加她一个同事的“订婚party”,我不想去,但拗不过她的威逼利诱。那女生是她现在最要好的朋友,与一个外企的白领好上了,老虎长了翅膀,所以要party一下,订一下,婚(昏)一下。马尔克斯写过《一件事先张扬的谋杀案》,订婚party写的是“一件事先张扬的性交游戏”。就这么回事儿。

    在乘坐了两路公交车,坐了一个三轮车,耗时一小时三十二分钟后,我来到了白领买下的跃层房子。客厅花里胡哨的样子,首先让我想起KTV包房。场面已是一片混乱。两个人鬼声鬼调唱卡拉OK;一桌人打麻将,每人的面前放了一沓百元大钞;两个老外,男性,已经喝得结结巴巴;一个染发女生坐在窗台前哭泣,据说是因为失恋;一个眼镜对着两个中年妇女吹嘘他到过德国、荷兰,还在红灯区看过脱衣舞表演,“哇,大屁股使劲扭!”他使劲说;白领穿西装打领带,一脸职业性的微笑——假笑,轻轻地握手,拍肩膀,称呼“哥们儿”;女主角模样有点像国内某个明星,瘦板板、憨痴痴;芳芳坐在角落抽烟,左手端个烟灰缸,但抖烟灰时却全部抖在白领的紫檀木地板上。

    一大堆垃圾信息挤进我的脑袋,系统崩溃,死机。我抓住一听青岛啤酒,与芳芳坐在一起,机械地喝着。喝了一听酒,我醒过神来,问道:“咦,芳芳,你他妈不是讨厌吸烟吗?”

    “都他妈在吸,”她气呼呼说,“与其被动中毒,不如主动放毒。”

    “喂,这个party有点像烩饭。”

    “别发杂音。我也没办法。看见那个黑T恤英国人吗?刚才拼命向我献殷勤。”

    “哦?邀请你吃饭?”

    “屁!邀请我去看他收藏的那张中式大床,红木雕花。他每日高卧其中,大做东方春梦。”

    我哑然失笑,“邀请上床之前先观赏床,真是君子欲成其事,必先利其器。”

    “以为你要吃醋。”

    “你又没去,我着急喝那醋干嘛?”

    麻将桌上起了争执,闹成一团,一个女生指责一个酒糟鼻偷牌,服了双清,声称又非小麻将,打200,“牌德不能当小姐。”

    酒糟鼻愤怒反驳,说她输不起,“自己硬不起,还怪别人脱得快!”

    与虹的逢场作戏(4)

    然后又是一通争吵,劝解,其中仍夹杂着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性的比喻、隐射、双关、引申、歧义、象征……

    黑T恤拿着第十二听青岛啤酒,絮絮叼叼给染头发说着什么,丝毫不受牌局风云突变的影响。我猜想,又是关于红木雕花大床的鉴赏,以及至为重要的古为今用的问题。染头发一面点头,一面像慕尼黑老牌酒桶那样豪饮。如果她一会儿不吐,我就自己去吐,打赌。

    唱卡拉OK的一男一女沐浴在自己制造的口水里,歌声宛如两条锯条在互锯。别人的耳朵(至少我的是)被粗暴地扔进了油锅炸。

    男女主演不知去向,没有踪影,都是群众演员在抢镜头。

    那个看过大屁股扭的眼镜已经抱起年过四十的粗腰身跳起了站桩舞,希望他们在这干燥的天气能磨出火花。而另一个四十岁的卤肥肉油旺旺的眼睛四处瞟,最后落在我身上。我赶紧移开目光,死盯着插座。只要她过来邀请我跳舞,我就把食指和中指插进去,自己电死算了。

    穿白T恤的老外孤独地坐在椅子上灌他的第九听啤酒,他没有买中国大床,所以现在后悔得要命,只好借酒浇愁。

    芳芳和我也只能彼此敬酒,碰一下,喝一口。在一个有些疯狂而莫名其妙的氛围中,如果你不疯狂,不莫名其妙,那才是真正的疯狂和莫名其妙呢。芳芳的左手仍旧端着那玻璃烟灰缸,但缸里一尘不染,而烟灰,却在缸壁之外,持续不断地、执着地飘向白领的昂贵地板,就像首都北京的今年的第一场大雪。

    突然,染头发用右手捂着嘴,冲向洗手间。黑T恤也急忙跟了去。他也许想表现出他英国绅士的风度,替染头发捶捶背之类。不过,啤酒一放出来就会没事儿了,不像白酒。

    5分钟之后,洗手间突然传来一声尖叫,宛如把恐怖大片带入现实。染头发跌跌撞撞冲出来,两只手提着裤子,一屁股坐在地板上。

    “他咬我屁股,这个流氓!”她哭诉。

    这一事件立刻成为风暴的中心。所有人,都争先恐后地奔过去,围绕在染头发四周。“我看看,我看看!”眼镜不怀好意地要求。

    男女主人公就像幽灵一样飘了出来,不知从哪个角落。女主人左脸上有几道尚未消失的指印。这耳光抽得不轻!男主人的领带和衬衫被胡乱撕开,脖子上和胸脯上尽是红红的抓痕。我想,这是他们在订婚party上彼此加深印象的最佳方法。

    女主人蹲下去,抱着染头发,说:“先到里面去,我那儿有红药水。”

    染头发用左手抚着左边屁股(不可否认,屁股丰满优美,令人垂涎欲滴,胃口大开),哭泣道:“好痛,他真的咬呢!咬我的屁股!”

    她们进去了,所有女生(我把老姆姆也称作女生,没问题吧?),都想观看这平淡文章中的神来之笔。但我觉得在屁股上涂抹红药水,亦是一个伟大的创举,令人胡思乱想。

    那个惹了祸的黑T恤耷拉着脑袋,从洗手间出来,坐在白T恤旁,咕哝着什么。他开始他的第十五听啤酒了。他是不是喝昏了头,把洗手间当成了清代大床?但在清代大床上谈古论今开运动会,一般而言,也没有咬屁股这一程序啊!

    白领坐在牌桌子上打牌,替换那个进屋去观赏牙印的女生。他已把衬衫扣好,领带系紧,谈笑风生了。由于两个胖女人都不在,眼镜凑上去和卡拉歌霸聊天,好像在探讨咬屁股应从何处着手。

    我转移到刚才染头发坐的飘窗那儿,神思恍惚地观看下面的花园和对面的楼房,翻阅一本无头无尾的卡通。

    左边屁股涂了红药水的染头发在一群婆娘的簇拥下“亮丽”登场,成为“我们这个城市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给市长大人争了面子。我好像也有点儿喝多了。一切照旧,白领让座。歌霸唱歌。眼镜勾兑两只母老虎(民间谚语,女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而染头发在黑T恤的殷殷的引领下,重新坐回他的对面,讨论红木古床上“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我等芳芳走过来,急切而下流地问道:“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当然是屁股了。”

    “左臀左上方,距尾椎骨约5cm处,有两排清晰的牙痕,呈橄榄球形。长约5cm,宽约2cm,上下齿印各有6个。牙齿整齐,发育良好。其中,上门牙四个牙印较深,中间两门牙甚至咬破了皮,但皮损很浅,面积亦小,深度约为0。2mm,面积约为3mm×2mm。伤者皮肤白晰、柔滑,未见胎记。”

    “太棒了!”我击掌叹赏。如此精确的有关咬伤屁股的报告,客观、冷静、不带个人色彩,特别是把我这个受众从淫邪和变态的方向引向科学与真理。当然,有关皮肤白皙柔滑未有胎记的论述也引起了我高度的关注。

    “太棒?”芳芳的左手又提起那个烟灰缸。

    “不是,”我急忙辨解,“不是她的屁股棒,也不是他的牙口棒,是你的报告棒。”

    “是她的屁股棒吧!真是色鬼!”

    哦,老芳芳,她说得没错。

    两个喝得醉醺醺的老外站起来告辞,他们不吃晚饭了。与他们同时告辞的还有染头发,她和黑T恤彼此用眼角挑逗着。看来,黑T恤的的清代古床已经深深的吸引了染头发,他们可以从从容容在床上考证、研讨,并以学术的精神尝试做爱36招的招式。令人担心的是她的屁股会不会被咬掉。杞人忧天。

    与虹的逢场作戏(5)

    5分钟后,来了另一群人,七男八女。大客厅立刻显得小了。在一片热闹的群众运动中,我和芳芳从容地溜了。我是实在不想同这帮人一起吃晚饭。

    “真是一场令人感动、丢人现眼的party啊。”我在楼下的花园里长长舒了一口气。

    “是啊。就差没有表演生殖崇拜和吃屎的仪式了。”芳芳说。

    “小屁屁小屁屁圆又圆,咬一口,真幸福。”

    “唉,我看他妈男人个个都像蜡笔小新。“

    芳芳说得没错,不要说我这种正常人了,就是当起了避世者的纸先生也同样好色。也难怪,毕竟只有三十来岁,性问题总得解决。纸先生说:“手淫只是辅助治疗,而女人,才是第一线的主打药品。”他这种情况,又不能谈朋友结婚,很头痛。

    晚上九时,我陪他喝酒,他显得有些燥动不安。

    “是荷尔蒙捣乱。”他解释。

    “想解决?”我问。

    “是啊,”他说,“有时到所谓的娱乐中心去,实际是妓院。小姐像学生那样坐在一间大屋里,可以从玻璃外挑一个。在这些地方,老鸨、妓女、嫖客,一个也不能少。老实说,显得很肮脏。确实肮脏。”

    “有意思。我想起辛格的一篇小说,一个自称卡夫卡好友的人带卡夫卡去妓院,当卡夫卡看见老鸨、妓女、嫖客这一经典性的场景后,吓得跑出去呕吐。”

    “哦,是吗?辛格的小说我只读过《市场街上的斯宾诺莎》,这篇小说叫什么?”

    “好像就叫《卡夫卡的朋友》。”

    “你会吗?像卡夫卡?”

    “当然不会!卡夫卡是天才,而我,只不过是一个俗人罢了。其实我挺喜欢低级趣味甚或淫猥之事的。只是,正儿八经到妓院去,恐怕有些障碍,就像家养的猫突然放归野外。”

    “哼,天才同个人品质是两码子事儿呢!还有一种地方,你肯定听说过,就是有名的所谓‘洞洞舞厅’,有很多陪舞,跳所谓的‘沙舞’,就是彼此用身体来摩擦。当然,也可以伸手去摸摸搞搞。说好了,陪舞也可以上床。”

    “这种舞厅名气很大咧!谁都知道。但没去过。学校百万名女生,数千个舞会,想忙会忙不过来,自然不会到那儿去了。”

    “还是青春无敌啊!”他大大感叹一下,喝了一大口酒。

    “青春也是最信不过的,”我说,“它转瞬即逝。粗俗点儿说,它难道不像荡妇么!”

    “哦,这样形容青春,我第一次听到。也有道理。如果把赌注压在青春上,倒真正是必输无疑。怎么样,去洞洞舞厅玩一下?”

    “好啊!”我说,“叫我一个人去,说不定不敢去呢。有老水手在前面引路,当然要潜一下水啰。”

    舞厅在地下室,灯光迷幻、昏暗。我跟着纸先生,绕过那些搂抱在一起的灰黯的森林,到了一个大圆柱后面,找到几把空着的椅子。坐下后,觉得这纯粹就是一个巢穴,一个野兽的巢穴,才明白“洞洞”的含义。人很多,都在场子里紧紧贴着,几乎是一动不动,那场景十分壮观,宛如死心塌地的集体堕落秀。但它也是絮絮叨叨的,自怨自艾的,孤苦伶仃的,无可奈何的。在我们对面,依稀可见一大排坐着的伴舞,等待着要来胡弄一把的男人们的挑拣,就像肉铺上挂着的一排又一排肉,期望食客的脏兮兮的食指一点:“唔,这一块!”

    舞曲还没完,纸先生拍拍我的大腿,让我跟着他走向对面。我看见一万个夜晚下的湖泊的波光,涌向我。除此之外,你根本看不清楚她们的年龄、相貌、身材。在这个洞穴中,只要多扑点儿粉,个个都是他妈的“夜明珠”。我知道,她们是滑入地下室的一群,和楼上的生活没有关系。纸先生很快挑了一个,好像有点丰满,反正胸脯大,我不好意思凑近了挑,匆匆逡巡一番,挑了一个白色衬衣。

    新的舞曲响起,是那个什么“为爱痴狂”。我和白衬衫贴在一起,她的胸部和腹部紧紧贴住我摩擦。玩火游戏,就像火柴头擦着火柴皮一样。

    “别紧张,小老弟。”她对着我耳朵大声说。

    利害,看出我是紧张的小老弟了。

    “把手伸进去!”她又吼。

    我的双手搂着她的腰。腰肢还算纤细,不是沧海横肉那种。我把手向下移了两寸,放在她的上臀上。

    她用双手搂着我的脖子,贴得更紧了。

    “这太凶了吧,撑起胀蓬也不好跳舞呢。”我也对她耳朵吼。

    “不怕,”她吼,“不给小老弟弄舒服咋行呢。”

    《为爱痴狂》完了。音乐没有停顿,又响起了不知哪个女星唱的不知什么歌。我眯起眼睛打量周围的森林——不是重庆森林——而是成都森林,但哪儿找得到纸先生。我索性闭上双眼,既来之则安之地与她磨起来。

    “小老弟,你还可以向下伸手。”白衬衫又吼。

    “什么?”我吼,“免了吧。就在这个广阔浑圆的大草原上就很好了。再往下,那可是……”

    “随你便。怎么样,跳完舞还想玩一下吗?”

    “现在还早呢!”

    老实说,我已情欲胀满风帆,但不想与她上床。不是钱的问题,也不是嫌她脏,总之,就是想消了肿就走。于是,在音乐停顿的时候,我建议休息一下,并给了她20元钱的伴舞费。

    与虹的逢场作戏(6)

    我刚坐下,纸先生像幽灵一样冒出来,递给我一瓶鲜橙多。正口渴,拧开盖,咕嘟咕嘟灌下去半瓶。

    “怎么样?”他吼。

    “也就如此而已吧。”

    “本来就只是个寻春的场所嘛!”

    这倒是。一个买春的地方,或耍色情的地方,说穿了,也就是器官的排泄问题,还能怎样?总不能提到形而上学的高度嘛。

    “准备要吗?”他问。

    “算了吧,我有地方用的。一周两次,不是性欲很强的人。”

    “那好!我得去物色一个。你再跳一会儿,想走就自己走。”

    我点点头。

    我坐了一会儿,把手中的鲜橙多喝干,空瓶放在椅子下,站起来,穿过一排排树桩的迷宫,走出了地下室。外面空气很好。其实不好,只是同下面比,显得十分清新。我点上烟,抽了几口,慢慢沿着大街往南走。往常熟悉的这些街道和楼房现在显得十分陌生,就像我从来没来过这儿一样。一股异己的力量仿佛正不怀好意地从泛黄的路灯下逼近我,强大而肮脏。我他妈好像没喝酒啊。

    第四部分

    我喜欢臭烘烘的草(1)

    昨天喝了酒,推口头痛,回到了八郎学。

    夜晚睡得很好,太疲倦了。没有做梦。醒来时,已是早晨七时半,太阳从窗的一角射进屋,像一束探照灯。这是这间屋能见着阳光的那一刻。起来洗漱了,灌了一瓶新鲜开水,泡上茶,慢慢喝了两杯。昨晚吃得有些多,不太饿,所以只吃了几颗巧克力,早饭算节约了。

    八点过,背上包,慢慢向罗布林卡走去,西藏博物馆也在那儿。沿北京东路往西,经过布宫广场,在岔路那儿往左手,沿罗布林卡路走到尽头。到罗布林卡门口一看,九点过,大约走了50分钟。买了票,便进入这个西藏最大的圆林,达赖的夏宫,也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罗布林卡意为宝贝园林,18世纪40年代以前,尚为一片野兽出没的沼泽。当时,七世达赖喇嘛格桑嘉措得了一种病,久治不愈。一位从日喀则来拉萨的藏医说七世达赖的病要用特别的水洗浴才能治愈。终于,藏医在罗布林卡这儿找到一眼清泉。七世达赖在这里用泉水连续洗21天澡,怪病竟好了起来。从此,七世达赖就经常过来疗养。清朝驻藏大臣修建了一间休息室乌尧颇章,供七世达赖疗病所用。七世达赖晚年时又在附近修建了以他的名字命名的格桑颇章,并将这儿正式起名“罗布林卡”。经清帝批准,七世达赖每年夏季就在格桑颇章处理政务。从此,罗布林卡成为历代达赖喇嘛处理政教事务的夏宫。

    除了七世达赖,大规模的兴建活动尚有三次。八世达赖喇嘛扩建了湖心宫、龙王宫等,使之具有了园林建筑的特点;十三世达赖喇嘛修建了金色颇章;十四世达赖喇嘛修建了新宫。全园36万平方米。

    罗布林卡林木茂盛,说古木参天也不过份。我惊异于在这3700米的高度,竟有如此树林。园林规模很大,但游人很少,正好满足了我的孤癖症。不喜欢面积小,游人多的地方,进去就像炒胡豆,头痛。像罗布林卡,如此廓落、大套,走起来才有意思。

    先到了格桑颇章,内部在维修未开放。它的外墙是灿烂的黄色,在拉萨的阳光下,很有视觉冲击力。观戏台肯定是达赖喇嘛看藏戏的地方,坐在地上,可以想像出藏戏那种繁复艳丽的服饰、怪异神奇的面具和举手投足的仪式感。金色颇章也未开放。当然,深藏于两宫内的湖心宫和龙王宫也看不成了。据说湖心宫和龙王宫是罗布林卡最美丽的地方,今日不得见,算是留一个悬念吧。反正到过罗布林卡。

    北面,是十四世达赖喇嘛兴建的新宫。此宫于1954开建,两年后完成。相对于罗布林卡的其它建筑,新宫更为复杂和现代。前面是一个喷水池,楼高二层,藏式建筑,楼上为平台。新宫内有经堂、密室、办公室、藏式西式会客室、休息室、卧室、卫生间等,室内一律铺有高档的厚实的羊毛地毯,其陈设、生活用具、内部装饰都豪华而有现代气息。新宫内的壁画十分精美,特别是二楼小经堂的壁画,金壁辉煌、熠熠生辉。在二楼,还可以看到达赖的起居室和卫生间,卫生间有抽水马桶、浴缸和沙发。一直有一个年老的男子跟随我,警惕地看着挂在肩上的相机。其实牌子上就写得很清楚了:禁止拍照。我不会挑战这种规定的。

    看了新宫,我去树林里坐下。树叶在地上铺成了一张硕大的金毯,宛如阿姆斯特朗华丽的小号的高音部份。我躺下来,仰头望着从树杈间一泻而下的太阳,沉浸在嘹亮的旋律中。一个值得发呆的地方。

    中午,我在布宫广场边吃了兰州拉面,到“雪酷”去,要了一杯茶。草说到处找我,而我又没有手机,只好守株待兔。我问她有什么急事儿,她说她一个朋友明天要送三人去纳木措,还有一个空位,问她去不去。她想我没有去过,就打算让我去。他们都是单位的对口接待,当天返回,什么费用都不需要给了。老实说,本来没有去纳木措的计划,但是……又不给钱,这等好事儿,我又何必错过呢。反正她已去过不止一回,所以,我爽快地答应了。

    第二天,凌晨六点钟,我匆忙爬起来,穿上能够穿上的所有衣裤,胡乱洗漱了,冲了一杯红糖水,就着吃了几片饼干。草借给我一个保温的水壶,灌满红糖水,背上包,赶往雪酷酒吧。起来得太早,太阳穴有点痛,还有点恶心,担心会不会高原反应什么的。但无暇顾及了。

    街上没人,整个色调是深青色的,空气很清冽,我穿行其间,有梦幻的感觉。因为太安静,我开始怀疑我的躯体及躯体之外的街道和房屋的真实性。我如何才能断定这不是一次情景模拟或逼真的描述呢。我哼起歌,甲壳虫的《Yesterday》。开始哼得很小声,像一个害羞的猫咪;后来就大声了,如一条狂吠的大狗。我在歌声中回到了现实,步履轻快,兴高采烈,在拉萨的深青色里穿行如一条青色的鱼。

    到了雪酷门口。草已站在那儿等候,她拥抱了我,亲吻我的嘴唇。她就像刚刚从被窝里爬起来的,热乎而软和。她用手抚着我的脸把我凌乱的头发向后梳。我很温暖,她那样圣洁和可爱,我有些后悔我在心里对她的看法。

    “怎么嘴里甜丝丝的呀?”她问。

    “红糖水,”我说,“据称可以预防高山反应的。”

    “你不会。”

    “为什么?”

    “我在这里生活了这么久,谁高山反应或有可能反应,看得出来。”

    我喜欢臭烘烘的草(2)

    “你用不着在这儿等。老实说,起个大早真是要命的事情。”

    “看来你是从不跑早操的啰!”

    “跑早操?”我哑然失笑,“在我的词典里压根儿就没有这个词。上大学以来,如果没记错的话,连一二节课都没去上过。”

    “如果拉萨的酒吧开不成,还不得老老实实去服从打卡机。”

    “这就是我深度郁闷的原因嘛。”

    “其实和你一样,我也挺烦早起。”

    “那你何必……”

    “总得给别人打个招呼吧。别人一番好意。”

    “一会儿回笼吧。”

    “是得回笼,”她打了个呵欠,“对了,今天回来肯定有些晚了,你不要回八朗学,到这儿来睡。”

    我点点头。我现在就想抱着她。一想,下面就开始硬。不争气呵!

    “别说睡这个词,一说下面就揭竿而起。”

    草笑了。

    一辆丰田沙漠王子驶过来,停稳。草过去同司机打招呼,熟络地说话,然后两人看看我。我知道,他们是说,就这个人。我点点头,走到后车门,拉开,坐了进去。车子开动了,草冲着车挥手,我也向她挥挥手。她可以回到梦乡去了。

    我在车上半眯起眼睛,朦胧中出了拉萨,向西北而去。青藏公路的路况很好,柏油路,路面也宽阔,车很少,更不用说人了。但车开得并不快。大约出了堆龙德庆吧,开始有较明显的爬坡了。两旁灰褐色的山脉挤压过来,又散开,就像一群骏马的接近和逃逸。山体破碎,纠结缠绕的山的脉络清晰无比,宛如木刻。深紫的天空变成了深蓝,映出荒凉而绝美的山包。荒凉的景观有一种特别的美,因为它是自由的、贫穷的、高傲的。

    虽然在山谷中行驶,但视野却很开阔,而且,越来越开阔。两旁逐渐看得见牦牛群了,星星点点,在草原上如无尽的逗号。开始有藏北高原辽阔苍茫的气息了。这气息是牧童的眼睛、酥油、牦牛粪、雪山、草、蓝天、寒风、风马旗、缺氧的混合物,却又像一杯清澈的溪水一样单纯和透明。天色亮起来,阳光从东边的山背后射出来,在山顶形成霰射和逆光效果。看来天气不错。据说阴天到纳木措,强风袭人、寒冷无比。汽车持续向上,不是盘山路那样的陡坡,是缓缓的,直直的向上;是一种通向天空的,没有尽头的向上。

    猛然,在视线的尽头,我看见一匹山脉从高坡上巍然跃起,阳光照耀着它亘古不化的千年积雪,替它披上一层纯粹黄金的光袍。它的峰巅发出震摄人心的光芒,就像边缘已被一万度的高温熔化。我无法形容这一景象,只感觉是摧枯拉朽的当头一棒。“羊八井。上面是念青唐古拉山脉。”一直沉默的司机小声说。念青唐古拉山,西藏中部最大的神山,绵延千里,高峰林立,主峰念青唐古拉峰海拔7162米,是神话中的白衣白马的大神。从这儿开始,青藏公路转了个直角,折向东北行,与念青唐古拉山脉并行在古老的羌塘高地上。

    藏北高原,古称“羌塘”,是高原中的高原,平均海拔4500米以上,它纯粹是上苍为了要给眼睛无限自由的张望,要给“辽阔”这个形容词一个最有力量的注解,而创造出来的。它60余万平方公里的平坦高地上遍布草原、高山、戈壁和众多的星罗棋布的湖泊,其中,有20万平方公里的地区是无人区。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人敢说他曾探寻过这个巨大的多面结构体的各个角落和隐秘。我们只是匆匆过客,坐在飞驰的汽车里丈量着它的一小角。左边是宏伟的念青唐古拉山,右边是不知名的相对矮小而浑圆的山,而中间,浑厚饱满的高原积蓄起有力的肌肉,向北延伸。在这儿,你的近视眼随便一看,就是上百公里远的莽莽大地,和大地边隆起的发出白光的雪山。太远了!眼球因为过于遥远的清晰而漫游,再也无法收回了。它的蓝天不是高高在上,而是如冰蓝的海水,从各个方向和角落挤压你。哪怕你穿上厚厚的羽绒服。我轻轻摇下窗,5公分宽,它澄明如无的清冽寒冷的空气立即灌满我的全身,让我打了个寒颤,我摇上窗,坐在我身边的人已经翻了一个白眼。

    “念青唐古拉峰”。沉默的司机说了第二句话。左边,一长串的高峰正开始显现,雪峰呈金字塔形和锥形,峰尖直刺青天。在这些雪峰的簇拥下,一座山体巨大,通体银白的冰川高悬的山峰宛如横空出世,优雅但以不容置疑的粗暴推开你的眼睛,闯入心脏。如一匹硕大无朋的白马驰入身体。它高高的肩膀之上,一大片云雾在堆积舒展,如面纱一样遮蔽了它的伟容。在这层云雾之中,应该有四座东西排列、紧密相接的山峰,它们共同构成了念青唐古拉主峰。据《中国登山指南》记载:它山势笔直,险要壮观。主峰顶部形似鹰嘴,多断岩峭壁。白天云雾缭绕,常年为冰雪覆盖。它有三条主要山脊:西山脊、东山脊和南山脊。南北两侧的峡谷中横卧着两条冰川,直泻而下,多冰陡墙和明暗裂缝,险恶万分而又奇特壮观。

    我久久注视着念青唐古拉峰,看它慢慢地变换着角度,从山的一侧到正面,再到山的另一侧。就像一个纯粹的理论物理学家在天文望远镜里捕捉到一个全新的天体,在幽暗的宇宙深处,在神秘莫测的几亿光年之外。它的诞生、它的物质、它的运行、它的结构方式、它的最终形象,对这一切,我无从知晓,也许永远也不会知晓。但这会妨碍我的发现的惊喜吗!我扭转脖子,看着念青唐古拉峰躲进我们后面,我觉得似乎有些理解草对喜马拉雅的热爱了。不,实际上并不理解。

    我喜欢臭烘烘的草(3)

    到了当雄县城。所谓县城,也就是在青藏公路两侧,有一些房子罢了。向左,即向念青唐古拉山的方向,有一条小岔道,就是通向纳木措的。我们在旁边的一家四川人开的小餐馆吃饭,本以为4500米的高度,饭即便用高压锅压,也会是夹生的。没有夹生,因为饥饿,还觉得挺好吃。内地干部在谈单位上的笑话,我闷头吃喝。吃完了立即上路,因为纳木措没有像样的住宿条件,除了背包,一般不会留宿。汽车开始在草原上一条略看得出车辙的道上行驶,看着离山不远,而实际上开了半天还未到。向北看,羌塘高原的确气势雄伟,一望无际。牦牛群就像东一簇西一簇的文字,黑黝黝的,替高原点缀出人间气息。路旁有牧民的居住点,白藏房,或帐蓬。有一个骑着黑马的汉子腰挎长长的藏刀,昂然走过。到山脚下,买了门票(我未出钱),便开始翻越念青唐古拉山。

    一进入山口,气候似乎有了些变化。云彩逐渐增多,风也越来越大。山坡上,一个穿得黑乎乎的牧童正在放牦牛,一大群,恐怕有百来只。不知道他如何能牧这么一大群牛。他正在靠近路旁的石头上,向下俯视蠕动的车。我看见他的眼睛又黑又亮,好像闪着光的矿石。他的口鼻被一幅围巾包裹,?(精彩小说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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