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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年轻而湿淋淋的身躯紧紧贴在一起,而且都在轻微地颤抖着,也不知是因为寒冷,还是因为这突然到来的幸福。
他和她,都闭着眼睛,谁也不敢睁眼,似乎生怕一睁开眼,这迟来的幸福就会忽然撒手而去。
范飞静静地感受着怀里那个柔软而有些冰凉的身躯,就像刚才在水里那样。只是这一刻,范飞仍然没能闻到丁诗晨身上的苹果体香味,那股体香味早在丁诗晨跳下水后便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河水的微腥味。但闻在范飞鼻里,这股水腥味却比最香的香水还要香上十倍。
他忽然睁开眼,看着近在咫尺的那张俏脸,看着她紧紧闭上的双眼,还有那两排正轻轻颤动着的长睫毛,一时间心神激荡,却忽然不知该说什么,也不知道该做什么。
在那些生死关头,他有满肚子的话想对她说,但此刻,他觉得一切语言都是多余的,特别是那个被无数男女说滥说俗了的字眼,更何况是当着满船的人公开说出来,那样实在太肉麻了一点。
他于是想起了师父韩龙的那句名言——爱不是用嘴说出来的,而是用行动做出来的。
这是菜鸟处男的悲哀,因为那一个爱字虽然被说滥说俗了,却永远是女孩们最乐意听到的字眼,因为那代表着自己的魅力,代表着心灵上的征服,代表着一切……
“沙发!”
凤姨忽然恨铁不成钢地叹出两个字来,暗示范飞赶紧开始表演限制级节目。
“板凳!”
韩龙立刻接了一句,然后大步走了过来,伸出那只大手,像拎炒勺一样拎着凤姨的后脖颈,推着她走到了左侧甲板上,然后指着左河岸说道,“小凤,你看那里,有一只猫头鹰哦!”
凤姨不甘心地嘟了嘟嘴,睁眼往黑暗中看去,却什么也没看见。不过这回她异常地温顺,也没有再转身欣赏范飞的拙劣表演。
“地板。”
躺在地上的吕恒微微一笑,忽然闭上了眼睛,把头侧向了左边。
“我困了,先睡一会。”
船太小,可以挪动的范围实在有限,剩下的齐风没处可躲,只能背对着范飞坐在甲板上,把双手盘在了膝盖上,把头埋在了手臂间,做出一副假得不能再假的瞌睡状。
一时间,天时地利人和都有了……
范飞终于鼓起了勇气,双手使劲一搂,脑袋猛地一抬,便快速地吻住了那两片已经冻得有些发紫的嘴唇。
这一瞬,便是天荒地老了……
只是由于范飞动静过猛,两人又很有些紧张,所以当两人的嘴唇笨拙地碰触在一起时,牙齿也撞在了一起,发出一声清脆的“格”声。
“唉呀……”丁诗晨捂着嘴,轻轻地惊叫了一声,然后睁开眼睛,含笑带嗔地白了范飞一眼。
那一眼妩媚而明艳,满是数不尽的风情。
然后丁诗晨就发现自己和范飞之间的姿势实在太暧昧了,脸上一红,赶紧挣脱开范飞的拥抱。她轻轻巧巧地站起身来,往身后张望了几眼,犹豫了片刻,终于又小鸟依人般地蹲在了范飞的身旁。
“哧……”凤姨忽然摇了摇头,然后捂着嘴笑了出来,仿佛是猜到了身后范飞此刻的狼狈。
她的笑容里还忽然有些伤感,仿佛想起了自己年轻时的那一幕……想当年,她还是凤姐的时候……
韩龙深深地看了凤姨一眼,也嘿嘿地憨笑起来,低声说道:“羡慕了吧?那个约定,我们是不是重新考虑一下?嘿嘿……哎呀……”
凤姨忽然伸出手去,在韩龙的手臂上死命地掐了一把,于是立即让韩龙收起了笑声。
“第一次,没有经验……”
范飞歉意地对着丁诗晨笑了笑,然后在丁诗晨的搀扶下坐起身来。
之后,他缓缓地伸出右手,握向丁诗晨的左手。
那副明晃晃的拇指手铐仍然挂在他的大拇指上,那截手指早已变得一片紫黑。
“疼吗?”丁诗晨毫不犹豫地将左手迎了上去,轻轻地抚着范飞那截紫黑的手指,心疼地说道。
这一回,她没有再羞涩,也没有再退缩。
事实上,她从昨天的放学路上就在等着这一刻的到来,虽然离此刻只有二十多个小时,范飞却已经历了一连串的生死时刻,她也险些永远地失去了范飞。这一回,她自然不会放手。
从此再也不放手!
失而复得的幸福,是人世间最深刻的幸福。
范飞没有吭声,只微微一笑,一任她那嫩滑的指尖在自己早已麻木至极的拇指上轻轻抚摸。
他在用心地感受着,耐心地等待着,像在等着一个庄严的仪式完成。
丁诗晨嫩滑的小手在范飞的大手间俏皮地滑动着,跳跃着,然后十指终于交缠,轻轻地握在一起。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双手握定的那一瞬,两人相视一笑。这一刻,他们心意相通,无需更多的语言。
他们都明白,两人想最终走到一起,都要面临更大的风雨,甚至可能是灭顶之灾。
但此刻,他们心中都是暖洋洋的,什么都不怕。
不管未来有多少变数,他们都相信,只要肩并肩、手牵手、心连心地站在一起,就能笑对满天风雨。
哪怕是满天的雷劫,他们也相信能一起渡过去!
第八十九章 有异性没人性
韩龙来救范飞时,早料到范飞会吃亏,于是很英明地提了个医药箱上船。他先帮范飞和吕恒处理好了伤口,然后帮丁诗晨把被石头割伤的右脚也处理了一下。
范飞吃了些药,手臂上不再流血,背上也不再那么疼痛,精神于是好了很多,体力也渐渐地有所恢复。
按照韩龙和凤姨的要求,小金不急不徐地开着冲锋舟,以免把身上湿透了的范飞他们吹成重度感冒。而另一艘冲锋舟则紧紧跟在后面,陈枭横提着那把铁枪,像个门神一般地站在船中央,威风凛凛。
再往后,则是不舍不弃地跟着他们的五艘快艇,这阵容倒有点像部队首长巡河,十分气派。
晚风轻拂,范飞和丁诗晨相互依偎着坐在船尾,用自己的体温温暖着对方,说不尽的温馨和甜蜜。这一路上,他们一直在低声地喃喃细语着,有着说不完的情话。
“诗晨,你为什么会喜欢上我这么个穷小子?”范飞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
这是范飞长久以来的一个疑惑,他长得不帅,家境又贫寒,却得到了富金千金外加大美女丁诗晨的青睐,心里总觉得有些困扰。他用过“我有气质、有思想、有才华、有风度、有心胸”之类的话给自己打气,还用过“我有着淳朴、善良、勤劳的优良品德”之类的鬼话来拨高自己,但他心里总归还是有那么一点不踏实。因此刚牵上丁诗晨的小手不久,就小肚鸡肠地问出口来,一心要知道真相。
“喂,怎么说得像我在倒追你似的?不是你先暗恋我的吗?”丁诗晨白了范飞一眼,含羞带恼地说道。
范飞自从拥吻了丁诗晨之后,情话也说满了一箩筐,但始终没说出丁诗晨期盼中的那个“爱”字,甚至连“喜欢”二字也吝啬地藏在了心里。而此刻,他却忽然问出这么个问题,听在丁诗晨耳里,心里便有些小埋怨了。
男人和女人之间的秘密之一在于,就算是女人倒追男人,也会在倒追成功后竭力否认这一事实,来一个反攻清算。
这是父系社会中男尊女卑的积弊之一,也是五千年华夏文明的硕果之一。
更何况丁诗晨自始至终认为范飞是一直在暗恋着自己,所以谁主动谁被动的原则问题一定要弄清楚才行……
“暗恋?我有吗?”范飞挠了挠头,有些不确定地反问道。
“哼,你就装吧,就得瑟吧,别以为我看不出来!”丁诗晨有些不满地轻哼了一声,娇嗔道,“我问你,高一入学时,你的成绩那么烂,后来你为什么那么拼命地学习,不到半年就冲到了前面?”
范飞愣了一愣,迅速地在脑子里推算了一阵,终于明白丁诗晨是有些误会了自己。
丁诗晨这句问话,直指这场恋情的起源,而范飞的推算也确实和真相基本相符——
高一时丁诗晨便和范飞同桌,作为学习委员的她心地善良,见范飞成绩不好,经常会鼓励他几句,还时不时地帮他解解难题什么的,两人的关系比较融洽。
范飞那时比较害羞,也比较保守,和漂亮的女同学说话时偶尔还会脸红。因为丁诗晨心眼确实好,不像一些漂亮女孩那样对他表面和善内心鄙夷,甚至是表面鄙夷内心更鄙夷,所以他很自然地对丁诗晨有了点好感。不过这种好感大部分是出于感激,那时他想得更多的是怎么把学习成绩迅速提高上去,考个好大学,出人头地、光宗耀祖什么的,至于找个漂亮女同学谈个恋爱什么的,他几乎想都不敢想,毕竟他还是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的,要长相没长相,要钱没钱,要成绩也没成绩,整个一“三无产品”……
正因为有了这一点好感,所以他和丁诗晨说话时,红脸的次数也就更多。这情形看在心思玲珑的丁诗晨眼里,自然会有点小感觉,觉得这家伙恐怕有点喜欢自己。
丁诗晨因为长得漂亮,所以从初中时起就不断接到男同学的情书,但丁易严令她大学之前不得谈恋爱,所以丁诗晨也很听话,那些情书都毫无例外地往废纸篓里一扔了事,对男同学的仰慕早就学会了浮云,就连穿着打扮也一向很低调,恨不得用块面纱遮在脸上,掩住那天生的丽质。她对范飞有了错觉之后,最初仍然很淡定地对待着,根本没想过要违背父亲的严训,和范飞之间发生点什么本不该发生的故事。
只是她虽然淡定,她的死党许静却喜欢捣乱。许静早就发现了范飞在丁诗晨面前特别喜欢脸红,于是经常夹枪带棒地取笑丁诗晨,说一些“某人在暗恋你哟”、“你是不是对那个傻小子动心了”之类的话。这样一来,就更加让丁诗晨坚信了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而一直淡定的心思也如同被春风吹乱了的湖水,日益活泛起来。
对于情窦初开的少女们来说,这种情事是很玄妙的,说有就有,说没有就没有。即使自己本来没有那份心思,但别人这么一说,往往就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从此在心里播下了这份心思,并特别留意起那个男生来,结果越看越像那么回事,甚至越看越喜欢,最后情不自禁地给自己编织了一份幻境大网。
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们还总是会特别地敏感。哪怕只是对方的一个普通眼神、一句平淡的话,都会觉得有格外的深意,并往往自恋地认为对方对自己有意思,这种事屡见不鲜,也因此给青春平添了一份朦胧和美好,还平添了许多故事。
丁诗晨自然也是这样,自从有了那种错误的感觉后,便有意无意地关注着范飞的一举一动,越看越觉得范飞应该是真在暗恋自己。细心观察之下,她甚至还从范飞身上发现了很多男生身上缺乏的那种坚毅、朴实、能吃苦、不服输的性格,心里也就多了几分欣赏和好奇。
恰巧那时范飞掌握了用自我催眠术开发潜能的方法,学习成绩便一日千里地提高起来。丁诗晨惊奇之余,难免有些自恋地把这份功劳算到了自己的魅力上面,认为范飞是因为暗恋着自己,所以才会这么玩命的学习,以求证明他自己,最终得到自己的芳心……
而当范飞的成绩终于远远地超越她时,丁诗晨的这种自恋情绪中又夹杂了一些欣赏、崇拜和满足,并最终上升到强烈的好感,让她越陷越深却不自知。她甚至一直在暗中揣测范飞什么时候会向自己递纸条表白,而这一等就将近两年,范飞这个闷骚葫芦在成绩上早已稳稳地占据了全年级的至高点,但对丁诗晨则是死活不开口表白,跟个没事人一样地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让一向淡定的丁诗晨都觉得有些郁闷了,也觉得越来越看不透他。
事实上,如果范飞早早对丁诗晨表白,或许丁诗晨并不会觉得这份感情有多么值得珍惜,甚至可能只是一笑了之。但世上最珍贵的东西之一就是“得不到”,丁诗晨越得不到这份意料之中的表白,就越无法淡定,后来竟隐隐地有了一份期盼,最后甚至演变成一份执念或者说怨念,活生生地掉入了范飞无意间挖好的大坑中……其实严格来说,应该是丁诗晨自己为自己挖好的坑……
这种微妙的心态,一直维持到那晚龙凤餐馆外的英雄救美大戏上演……
那场大戏中,丁诗晨其实并不需要范飞救助,但当她见到范飞终于肯为她出手和罗秋那帮人死磕,敢为她得罪不可一世的罗家,甚至将唾手可得的保送名额让出,自然是芳心大慰,内心里很有些感动,同时也进一步印证了范飞一直在暗恋着她的判断。而因为保送名额的事,丁诗晨的心底还很有些内疚,总觉得自己欠了范飞一个清华。
因为既感动又内疚,这个平日里一直恬静、被动的乖乖女也终于主动出击,想帮助范飞走出经济上的困境,并试图让范飞离开追债公司……
在范飞出于自尊拒绝帮助后,丁诗晨在那次去买手机的路上,经历了范飞的碰触“骚扰”,从而更加坚信了范飞一直在暗恋自己,正在找机会表白这份心意,于是满心欢喜,在心底里认定了这个准男朋友。之后在买手机的过程中,她被那个“经摔”的字眼刺激之后,便义无反顾地做了件让范飞大出意料的事,之后便经历了一系列的误会……但在误会之后,她又在父亲和范飞的对话中,重新看到了范飞的决心,再次芳心窃喜……
再之后,便有了这一次范飞的生死考验,在生死关头,长久压抑在丁诗晨心中的情感终于如火山般喷发出来,让她大胆地敞开了自己的心扉。
但这一切,其实更像是一场美丽的误会。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或许都是因为那一份催眠资料。
不过严格来说,这也算不上什么大误会。因为范飞确实一直对丁诗晨心存好感,觉得她既清纯又漂亮还很温柔,心眼也挺不错,只是他那时一直有些自卑,也就长期地压抑着自己的这种念头,一心想考个好大学、出人头地之后再来考虑情感上的事,直到最近他和丁诗晨之间发生了一系列交集,才不得不重新正视自己这份埋藏在心底的感情。
而当他父亲范之然指名道姓地钦定了丁诗晨这个儿媳妇,他也终于鼓起勇气要去追求丁诗晨,之后更是在生死关头,将这份压抑着的感情催发到了极致,并最终达成圆满,也算是这场意外之灾之后的一个大收获了。
所以丁诗晨的说法其实也没大错,范飞确实在暗恋着丁诗晨,只是他自己以前一直不肯承认罢了,而且他的暗恋程度没有丁诗晨想象中的那么深,时间上也没有丁诗晨想象的那么早……
说到底,这还是一个闷骚男的闷骚故事罢了,而每个男孩,生命中必然都有这么一段闷骚历程,直到一个女人出现,彻底地打开他的心扉,让他的心中从此充满阳光,从此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
反之亦然!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丁诗晨也算是个闷骚。女。当两个闷骚的人撞在一起时,那种瞬间喷发出来的能量足以摧毁一切。
所以这一份感情虽然有些阴差阳错,终究还是个两情相悦的故事,有过将近两年的感情基础,最终喷发而出,结成正果。
范飞的推算能力无疑是强悍的,丁诗晨只说了这么几句话后,他便在脑海里快速推算了一番,把两年来的一些片断都串到了一起,并基本得出了正确答案。
想通了这个关键环节后,范飞的脸上也终于露出了灿烂的笑容。毕竟,困扰过他很久的疑惑现在总算得到了解决,当浮一大白。
“你笑什么?我说得不对吗?”丁诗晨鼓起了腮帮子,有些不满地说道。
她的神情有些紧张,一副生怕范飞赖账的样子,毕竟女生主动总是一件值得害羞的事情,所以她内心里还是很希望范飞能坦白从宽,如实交代暗恋自己的经历的。
“我还以为我像特工那样隐藏得很深,没想到这点小心思……早就被你看出来了,唉,失败啊失败。”范飞挠了挠头,露出一副害羞的样子。
“噗哧……”丁诗晨顿时乐得笑出了声,一副“我早就看穿了你的心肝肺”的小得意神情。
范飞微微一笑,心里也很快活。
如果善意的谎话能哄自己心爱的女人开怀一笑,那么说说又何妨,何况这并不算谎话。
看着丁诗晨那俏丽而开心的笑脸,他心中激荡,于是一把揽住丁诗晨的肩膀,把脸凑了过去,小心翼翼地吻住了那两片嘴唇,就像在品尝世界上最珍贵的一道菜肴。
“唔……”丁诗晨微微地挣扎了一下,也就放弃了无谓的抵抗,尽情地享受着这真正水乳。交融的一吻。
这是有些漫长的一吻,直到范飞不再满足于嘴唇的碰触,并想起了水中的一幕,于是开始用舌尖入侵,试图挑开丁诗晨的牙关防线。
“得寸进尺!”丁诗晨忽然推开了范飞,白了他一眼。
“刚才在水里,你不是也这样吗?”范飞满脸无辜表情地说道。
丁诗晨顿时满脸通红,偷偷地看了身后几眼,半晌才低声哼道:“那时是救你……”
“对了,你怎么会人工呼吸这一套的?”范飞有些好奇地问道。
“我跟过最好的游泳教练,上过专业的救生课……”丁诗晨说到这里,看了看范飞脸上的坏笑,忍不住拍了他一下,哼道,“喂,你可别瞎想,那教练是女的,被救助对象也是充气娃娃!”
“充气娃娃……”范飞惊叹道,脸上的笑意顿时更浓了。
“喂,还有没有人管我的死活啊!我快要冷死啦!”
听到“充气娃娃”这四个字,一直躺在冰冷甲板上装睡的吕恒浑身一震,终于忍无可忍地嚷了一句,“有异性没人性的家伙,把我弄出了满身的鸡皮疙瘩……”
“到了!”这时小金笑眯眯地说了一句,把冲锋舟停在了一个码头上,说道,“上岸后有车来接,马上送你们去县人民医院。”
船上的龙哥、凤姨、齐风和吕恒顿时都吁了口气,被这两个肉麻家伙骚扰了一路,确实听得他们浑身的鸡皮疙瘩。
而丁诗晨却忽然紧张起来,因为她的手机这时忽然响了起来。
“我爸找我。”丁诗晨看了看那个号码,有些无助地看了范飞一眼。
范飞的心顿时一沉,这种从幸福天堂跌落到冰冷现实中的感觉,还真是有点不爽……
第九十章 总有一天,我会腰缠万贯!
“丁诗晨,马上回家!”电话里先是传来了丁易冷冷吐出的七个字,然后便是一串“嘟嘟”的忙音。
丁易甚至没有给丁诗晨说话的机会,而这声连名带姓的称呼,也让丁诗晨感觉到格外的陌生。
“我爸这回看来是动了真怒了,不过我可不怕他!我就不回去,偏要和你在一起,嘻嘻……”丁诗晨伸了伸舌头,做了个有些俏皮的鬼脸,一脸无所谓的样子。
“听你爸的话,先回家吧,咱们……来日方长。”范飞看出了丁诗晨笑容中带着的苦涩,也看出了她眉目间藏着的那丝隐忧,于是尽量平静地说道。
丁易的这个电话打得不早不晚,刚好在停船的这一瞬间,显然是跟后面快艇上的那些人保持着联系,一直掌握着范飞和丁诗晨之间的一举一动,包括他们刚才在冲锋舟上的亲热劲儿。范飞和丁诗晨对此自然都是心知肚明,只是都没说破而已。
范飞已经听说了丁易逼丁诗晨转学的事情,也知道丁诗晨回家后必将会有一场父女间的大战,心里自然很有些担忧。但他现在无法参与,只能隔岸观火,静静地等候着斗争结果出来,等候着命运的宣判。
“那……我先送你去医院,然后就回家。”丁诗晨犹豫了一下,说道。
“不必了,你赶紧回家吧,先把你老爸搞定,我已经没事了。”范飞微笑道,“你爸要发火,你就先让他发个够,然后再求求他,万事好商量嘛。”
“他……嗯,好吧。”丁诗晨苦笑了一声,然后忽然蹲下了身子,轻声说道,“来,我背你下船。”
“不用了吧?我现在好多了,能自己走下去了。”范飞被微微地吓了一跳,赶紧站起身来。
男人总是应该强大的,如果让一个女人背,那是一件有些可耻的事情。范飞还记得小时候姐姐用自行车带着自己去上学,就被村里的伙伴嘲笑过——母鸡带公鸡,公鸡笑嘻嘻……
“不行,你现在太虚了,赶紧上来!”丁诗晨坚定地说道。
她的语气不容置疑,就像昨天执意要给范飞买那个昂贵手机时那样。
“我……我太重了,你背不动。”范飞苦笑着看着那个娇小的背影,继续推辞道。
“哪那么多废话?上来!”丁诗晨不由分说地抓住范飞的手,搭在了自己的肩上。
“唉,这多难为情啊……”范飞叹了口气,扭扭捏捏地趴在了丁诗晨的背上,然后哭笑不得地看了看身后。
身后的韩龙等人都用很怪异的眼神看着范飞,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
丁诗晨背着范飞,轻轻一纵,便轻松地跃上了码头,倒让范飞吓了一跳。
“喂,你怎么这么有劲?练过功夫?”范飞惊讶地问道。
“练过一点咏春拳,也就是刚够防身。”丁诗晨轻声笑道,“不过你以后若是想欺负我,可得掂量掂量哦。”
“原来你身上还有这么多秘密……嘿嘿,原来是咏春拳啊,不知道和我的霸王拳比起来,哪个厉害?以后咱们较量一下就……”范飞嘿嘿一笑,却忽然把话咽进了肚里,眼神里也忽然多了些伤感。
以后……真的还有以后么?
你这一去,还真的会回来么?
丁诗晨也默契地没有再说话,只背着范飞,一步步地往前走着,登上了一级又一级的台阶。
她走得很慢,因为她背上不仅仅是条一百多斤的汉子,还是她两年来所有的情思,甚至是她整个的青春,很重很重,比三座大山还重……
韩龙等人都没有下船,只静静地看着这一幕,想让他们俩人在一起多呆一会。
但台阶总共只有三十多级,丁诗晨走得再慢,也有走到头的时候。
“我出生在一个冬天的早晨,那天大雪纷飞,地上一片洁白。我奶奶说这是个诗意的早晨,所以给我取了诗晨这个名字。”丁诗晨仰着头看着最后几级台阶,忽然停下了步子,低声说道。
“我记下了。”范飞深吸了一口气,轻声说道,“我爷爷想让我放飞自己的梦想,所以给我取了范飞这个名字。你瞧,放飞,大雪纷飞,咱们这两句话里都有个飞字,算不算前世修来的缘份?”
丁诗晨微微一笑,没有回答,半晌才轻声问道:“知道我为什么要背你吗?”
“知道。”
范飞的眼眶忽然湿润了,一字字地答道,“从现在起,我就不再是一个人了。”
在武昭县有一个古老的婚礼风俗,新郎要徒步背着新娘走上一里路以上,一直把新娘子背进家门。不管新娘子前面是坐板车、马车还是汽车,但进新郎家门的那段路,一定要由新郎倌亲自把新娘子背进去。因为从那一刻起,四条走路的腿就变成了两条,男人从此要背负起女人的一生,背着她走到白头,走完一生一世,一直走向生命的终点。
而现在,却是丁诗晨背着范飞走向了离别的三岔路口……
“嗯,从今天起,我就是你的人了。”听了范飞的话,丁诗晨微微一笑,柔声说道。
“诗晨,你今天背了我一回,我也就欠了你一回。你放心,这笔债我会还的。总有一天,我会开着宝马,腰缠万贯地来接你,然后把你背进我的家门!”
范飞忽然从丁诗晨的背上挣脱下来,将丁诗晨紧紧地搂在了自己的怀里,在她耳旁轻声说道。
“腰缠万贯……喂,你好俗耶,你的终极理想就是当个暴发户么?”丁诗晨忍不住笑了,“你知不知道一千文是一贯,一贯有八斤,一万贯就是八万斤,你腰上能挂得下吗?”
宝马车,腰缠万贯,这些对于丁诗晨来说都是浮云,她早就不稀罕了。只是在范飞的心里,便固执地认为这些他没有的东西,就是横在他和丁诗晨之间最大的障碍。
腰缠十万贯,骑鹤上扬州,这是穷小子们永远的梦想,也是小农意识心目中的最高境界,但就像丁诗晨说的那样,他们甚至想象不出一万贯铜钱挂在腰上会是个什么情形。
穷小子和富家女之间最大的悲哀,莫过于穷小子毕生所追求的东西,却是富家女一出生便不再稀罕的玩艺。
“对,我就是要当个暴发户,我就是要把一万贯铜钱全挂在身上!我现在一无所有,没权力让你跟我走,但总有一天,我会有很多很多的钱,多得让你爸爸都羡慕我,再也不敢拦着我!我……我要用钱砸昏他!”听了丁诗晨的取笑,范飞却没有丝毫动摇,坚定地答道。
丁诗晨脸上的笑容愈发灿烂,眼眶里却雾蒙蒙的一片,她仰着头,静静地看了范飞好一阵,才轻声说道:“好,我等着那一天。”
说完这句话后,丁诗晨便牵着范飞的手,和他一起走完了最后几级台阶,然后松开紧握着范飞的手,独自走向路旁那辆早已在等着她的奔驰房车。
四个黑衣大汉垂手站在车旁,同时对着丁诗晨微微鞠了个躬,却没有说话。
丁诗晨微微点了点头,也没有吭声。她的脚步有些迟疑,仿佛不是要去坐车,而是去坐牢。
那辆银色的房车很高,外型很有些奇特,是范飞从来没有见过的车型。他不知道这辆车到底能值多少钱,只知道这辆车一定很贵很高档。如果他不利用潜能去赚钱的话,这辈子不吃不喝或许都买不起。
我要赚钱,赚很多的钱,赚十辈子都花不完的钱……看到这辆车和这些保镖,看到这富贵逼人的一幕,范飞忽然觉得有一股熊熊烈火在心中燃烧着,仿佛面对着一个面目狰狞的敌人。
以往他一直想着要多赚点钱以改善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但赚钱的欲望从来没有这么迫切过,也从来只敢去想一个叫作小康的玩艺。而现在,他的内心正在悄然地发生着巨变,一个叫做野心的东西,开始迅速地在他心中生根,发芽,然后怒放。
“诗晨,总有一天我会腰缠万贯!我会买一百辆比宝马还宝马的车,组成车队来接你!”范飞忽然捏紧了拳头,在丁诗晨身后大声嚷道。
听到“比宝马还宝马”这几个字,那几个保镖都是脸色古怪,一副想笑又不敢笑的样子,憋得很辛苦。
范飞以往从不关心汽车那些离他很遥远的东西,所以他现在还是一只井底的蛤蟆,并不知道这世上还有什么车子比宝马更好,也不知道一百辆好车组成的车队究竟能不能打败丁易,他只知道,眼前这个女孩是个好女孩,比什么宝马之类的东西还要珍贵许多,值得他用一生去呵护。
“以后别说腰缠万贯这四个字了!俗,让人笑话!”丁诗晨回过头来白了他一眼,然后快步地跑了起来,一直跑到奔驰房车前,飞快地钻到了后座里。
在保镖为她关上车门的那一刹那,她忽然紧紧地捂住了脸,肩膀轻微地颤动着。
第九十一章 断指再生
第九十一章断指再生
10月6日,国庆长假的倒数第二天,来县人民医院看病的人明显增多了,其中有不少人是因为在长假期间聚会过多而吃坏了肚子的。不过这些想住院的人都悲哀地发现,住院部早就没有了空位,县城里就只有这一所大点的医院,所以他们只得转到一些私人门诊去挂吊瓶。
“阿飞,你说我这截手指真能长出来吗?”
县人民医院住院部五楼的512病房内,吕恒眯着眼睛,仔细地看着自己的左手,喃喃地说道。
“吕大头,这是你第八次问这句废话了!”范飞虎着脸吼道,“我最后一次告诉你,能,能,能!要是长不出来,我砍一截手指赔你!我靠,你要是再废话,我就不管你的死活了,你另请高明吧!”
“喂,我没这意思,我就是有点急……你看,已经七天了,好像还没有什么动静……”吕恒摸了摸鼻子,苦笑道。
“废话,你以为能像大白菜一样,一星期就拱出来?你也不想想,你小时候长颗牙齿得要多久?骨头生长的速度是很慢的,但一旦开始生长,就是一个质的突破。你放一百个心,你的骨头已经在长了,再过一两个月,你的五妹就又回来了,又可以在你看写真集的时候为你效劳了!”
范飞扔给吕恒一个鄙视的眼神,然后轻巧地跳上病床,单手在床上做起俯卧撑来,将床板压得“咯吱咯吱”地响个不停。
“说得也是,我果然太着急了。喂,你小子别把我看写真集的事说出去啊……”
吕恒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扔了根烟给范飞,又自己点燃一根,悠然地抽了起来。
“我靠,大哥,你洗了手没有啊?这烟上面没沾着那种不明液体吧?”
范飞瞥了一眼床上的那根烟,鄙视地说道。
“绝对没有!”吕恒信誓旦旦地说道。
“呃……是绝对没有洗手,还是绝对没沾上液体?”范飞苦笑道。
“你猜。”吕恒悠然地吐出一个烟圈。
“猜你妹!把烟拿走!”范飞没好气地说道。
经过一周前的那场生死之役,范飞和吕恒已彻底成为生死之交和死党,因此说话也就随便起来,吕恒叫范飞为阿飞,范飞也不客气地叫起了吕恒的外号,后来更是到了吕恒看写真集时都不避着范飞的程度。
吕恒这个死光棍每天早上必做的功课是看一本日本女优的写真集,那是他在扫黄行动时收缴的私货,内容火爆程度足可以让范飞这个闷骚处男看得面红耳赤、血液倒流。
吕恒这个警察总是很道貌岸然地说,看写真集可以促进血液循环和细胞活力,加速断指的生长发育过程……
不过吕恒偶尔也会失言,比如感叹现在看写真集很痛苦,用左手翻页很不方便,而且右手的五妹用起来也很不习惯,他还是很怀念左手的五妹,所以这根拇指是必须要长出来的,很必须很必须……
每次听到吕恒的这句话,范飞都想吐。不过他也有些同情甚至佩服这个流氓警察,至少他能自己解决那方面的问题,用不着去骚扰民女……
经过一星期的治疗和调养,范飞的身体也已奇迹般地恢复过来,又变得生龙活虎了。在与罗家的恶战中,他虽然背上和腿上挨了几棒,但所幸骨头没被打折,所以恢复得也比较快。不过最关键的是他一直在用催眠术催眠自己,加速激发了身体机理的调节和恢复能力,因此原本至少要半个月的治疗,他不到一个星期就完成了,这两天便吵嚷着要出院,但医生却死活不让,说要再调养一段时间,继续观察治疗。
而在这一个星期内,范飞除了调养自己的身体外,还做了一件惊人的事情——尝试让吕恒断了的左手拇指重新生长出来。
这一件事,当范飞和吕恒从急诊室出来后,范飞就开始着手了。他要求和吕恒住在同一个病房,然后便神神秘秘地对吕恒说,他有办法让吕恒的手指重新长出来。
吕恒听后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哥们,别往我伤口上撒盐了,行不?”
作为一个资深警察,吕恒还是有一些常识的,知道人的肌肉虽然具有一些再生能力,但骨头是绝不可能重新长出来的。他当了七年警察,也见过不少被人砍断手指或被机器轧断手指的人,从来就没听说过谁的手指能重新长出哪怕一厘米……
吕恒倒是知道,如果马上动手术,倒可以将断了的手指重新接上,但功能会受很大的影响,不过那也比没有手指强。所以吕恒那天从冲锋舟上下来后,就给要好的同事打了电话,把那晚发生的事情含糊地说了一下,央求他们去一趟罗家,在祠堂前面那块地上帮他找回那截被他自己剁断的手指,让他能重新接回手指。
吕恒没有正式报案,因为他知道罗四方的这个局设得太巧妙,又是作为群体性。事件出现的,而且罗家的人虽然在他腿上敲了几棒,但还没把他骨头打折,下手的人也很难找出来。他最严重的伤势其实还是这根断了的拇指,只是拇指是他自己用匕首斩断的,他现在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来。就算报案,最后恐怕也是不了了之。
更重要的是,范飞那晚打伤了两百来号人,虽然他是被迫出手,本应该算得上是正当防卫,但吕恒听范飞详细说了那一晚的经过之后,就知道范飞在法律上几乎站不住脚。因为罗四方是打着抓杀害警察的凶手的旗号来暗算范飞的,范飞当时根本无法解释,也没有解释。所以从法律上来说,攻击范飞的人是正义群众的合法抓捕行为,范飞反而是非法暴力,很可能还要负刑事责任。
而吕恒那晚的命是范飞救下的,自然不愿去报案,给范飞增加麻烦,所以他只是私下托人去找这根断了的拇指,准备等自己伤好后,私下里去把那个狄姜和罗水强控制起来,查出他们那晚设下阴谋的真相,之后再见机行事,为范飞洗脱罪名,也给自己和范飞讨回一个公道……
事实上,罗家发生的事早惊动了警方,在范飞跳下悬崖后不久,警方便如临大敌地组织了一大批警力赶到了罗家。那时罗四方刚把在场村民的手机收缴上来,又处理了内鬼的事,并和丁易通了电话。也不知罗四方和丁易怎么谈的,反正罗四方最后和警方解释清楚了,说这是一场误会和人民内部矛盾什么的,争取自己能解决掉,警方自然也就乐于借坡下驴,帮着罗家送伤员去县医院和市医院。
吕恒的同事帮他仔仔细细地在那片地面上找了一个多小时,终于找到了一截疑似为手指的肉饼状东西,并如获至宝地送到医院。
见到那截手指后,吕恒差点吐了,因为那截手指早已经被那数百号的人群给踩得支离破碎,几乎成了肉糊糊了,一小段白骨躺在肉糊糊里,几乎已全部分离出来。
吕恒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找来外科医生,医生看了看那截手指,当即摇头叹息了一阵,说根本不可能再实施“断指再植”的手术了,因为这种手术能否成功的关键在于血管能否接通,而这截断指的血管和肌肉组织都几乎完全被破坏掉了,如果拿到美国去治疗,或许还有百分之一的希望……
吕恒听到最后那句话差点背过气去,当即抢过那截断指扔到了窗外……
吕恒自然是很苦恼的,虽然只是少了一根手指,但作为一个警察,左手没有了拇指就意味着残废了一半,他再也不能用左手开枪、用手铐,而且他也正式迈入了残疾人的行列……
所以范飞一说能帮他断指重生,吕恒就更加郁闷了,认为范飞是在拿他开涮。
不过范飞说了一番话后,便镇住了吕恒。
范飞先是把自己用自我催眠术激发潜能的事情透露了一些出来,然后告诉吕恒,人的潜能是无限的,肌体再生能力也是潜能的一部分,通过训练就可以催发出来。
吕恒听后很有些惊讶,但最终还是相信了范飞。因为范飞用奇异嗅觉寻找手枪、手铐和手机的事他是亲眼见到的,用嗅觉找出仓鼠红尘的事他也是知道的,知道范飞确实有特异能力,只是他想不到这竟是用自我催眠术开发出来的潜能。
而范飞的战斗力原本和他差不多,但在单挑罗家一役时表现出来的神猛是吕恒怎么也想不通的,包括范飞能把他扔飞到十多米外的河水里,能一人打趴两百多号人,最后还能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从断崖上跳入那么远的河里……
更何况,在范飞扔飞吕恒之前,吕恒还是个标准的旱鸭子,而范飞当时告诉吕恒每个人天生都会游泳,而且在生死关头都能激发自己的潜能。而这两句话,事后果然被吕恒验证了,当时他的腿几乎痛得不能动了,但在快被淹死时的生死关头,他成功地催眠了自己,克制住了身上的疼痛感,激发出了强悍的体能,并奇迹般地自行学会了蛙泳,最后硬生生地从一只旱鸭子变成了半只旱鸭子,游到了河岸旁,再次捡回了一条性命。
吕恒既然相信了催眠术和潜能,也就开始对人类的肌体再生能力产生了极大的兴趣。范飞于是趁热打铁地告诉了他一些相关的知识——
一些两栖类动物拥有肢体再生功能,比如小蝌蚪可以在9天内长出一条新尾 (精彩小说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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