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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干部们面面相觑,然后一起摇头,甚至有人打了个寒颤。
那么快的身形,不会是鬼吧?
可大白天哪来的鬼?
纪委干部们只能把这件事当成永远的谜了,因为整个京城里,也只有馋公知道这道身影是谁。
范飞就这样小小地在中纪委的官员面前风骚了一把,挥挥手,没留下一片云彩。
当然,他并不是真想救徐中友这个腐败分子,只是徐中友暂时活着,会交代出很多东西和很多人来,对搞垮罗家更为有利。
这就是一个贪官的最后存在价值。
………………
夜已深,人已静。
范飞双手抱膝,静静地坐在县城某码头的最高一级台阶上,看着汩汩流淌的河水,神情木然。
“来,我背你下船。”
他仿佛听到了丁诗晨那一晚说过的那句话,仿佛又看到了那个苗条却有些单薄的身影,是如何把自己这个一百多斤的大老爷们一步一步地背上码头的台阶。
那一晚,丁诗晨是光着脚背他的,因为丁诗晨的右脚板被石头割伤了,所以每一级单数台阶上,都有丁诗晨右脚留下的血迹。
之所以知道是单数台阶,是因为范飞第二天特意重回码头来看过,顺便知道了丁诗晨上楼习惯于先迈右脚……
当他看着台阶上那一点点的血迹时,已经完全把丁诗晨当成自己未来的老婆了。
事实上,当那晚的那一番话说出后,他们就已私订下了终身——
“知道我为什么要背你吗?”
“知道。从现在起,我就不再是一个人了。”
“嗯,从今天起,我就是你的人了。”
“诗晨,你今天背了我一回,我也就欠了你一回。你放心,这笔债我会还的。总有一天,我会开着宝马,腰缠万贯地来接你,然后把你背进我的家门!”
“好,我等着那一天。”
那些不久前才说过的话,就像这条日夜不息流淌着的河水,一句句流过范飞的心田,让他的表情很有些忧伤,甚至眼眶都湿润了起来。
现在他真有点小钱了,可是……人已经不可能背进家门了。
山盟海誓仍在耳旁,却早已物是人非、锦书难托,这又是怎样的讽刺?
经历了那次酒店风波,经历了和冰非墨的兄妹片,范飞似乎已经从打击中恢复过来,洒脱地和过去说了声再见,将错就错地和冰非墨成为道侣,并义无反顾地投入到和罗家的战斗中去,没有丝毫的拖泥带水。
甚至在丁诗晨同意冰非墨的双收方案时,范飞都没有被自大和胜利冲昏头脑,敏锐地识破了丁诗晨的用意,一口否决,之后更是用了些苦肉计,和丁诗晨长谈了一番。
丁诗晨毕竟是个念旧和重感情的人,被范飞耍了点小手段,一时间有些回心转意,于是逼问范飞能否甩掉冰非墨。范飞是个负责的人,自然不肯答应,丁诗晨便只得无奈地说她要考虑三天再给范飞打电话,告诉他最后的决定。
但现在,别说三天,十天都早已过去,丁诗晨的电话却始终没有打过来。
范飞自然明白,这意味着,他和丁诗晨之间只能是个无言的结局了……
说心里话,他真的很难受,他恨命运的捉弄,但这一切都不能挽回了。
只是这一切,范飞都深深地埋在心里,没有在冰非墨的面前让自己的情绪流露出来,因为他不想让冰非墨看出自己的后悔,从而觉得她在自己心中没有丁诗晨重要。
伤心,于事无补,还会伤害另一个女人!
已经伤害了一个女人了,何苦再伤害另一个?
范飞于是故作洒脱。
只是在这夜深人静的时候,当范飞一个人独处的时候,那些压抑了很久的悲伤,终于像潮水一样地在他心中泛滥起来,让他觉得心都要碎了。
几年的初恋,真的就这样付之流水了吗?
没有了她,自己的人生就注定会不完美了吗?
或者说,自己的情感就已经残疾了吗?还是终身残疾……
太多的疑问,像河水一样流淌在范飞的心田里。而这些答案,有的他知道,有的他不知道。
范飞忽然再一次地吹起了那首《绿袖子》,曲调有些忧伤。
他是个乐观的人,总会及时调整情绪。所以每当他很失意的时候,都会吹口哨转移注意力,以排遣忧伤,这次自然也不例外。
只是刚吹了几声,他就忽然停了下来。因为他忽然想起了那一夜在龙凤餐馆外对付范秋之后,他也是当着丁诗晨的面吹这首口哨……
为什么……为什么走在这个县城里的每一个地方,都会想起她?
为什么在刷牙的时候,都会想起当初水底的那个神奇初吻,难道自己的身子已被她烙上印迹?
就连一首口哨,也烙上了她的影子?
就连这该死的38级台阶,也仿佛在提示着这个码头,永远会和一个女人有关!
靠,难道我也要学一学那个中纪委干部,叫一声“英雄留步”,求她留下来?可是求她又有个屁用!别做梦了,忘了吧,忘了她吧!
范飞咬牙切齿地在心里骂了一句。
如果是恨,能代替怀念吗?
想想吧,她是多么的冷酷,竟然要把许静给推出来当程咬金,恨她吧,恨她吧……
但最终,范飞还是投降了,他不再吹口哨,也不再咬牙切齿,而是忽然用双手紧紧地捂住了脸,从牙缝里挤出了几个字。
“诗晨,对不起,我把你弄丢了……”
“弄丢了,弄丢了……”河水汩汩地地流淌着,似乎在嘲笑着范飞,又似乎在同情他。
而就在这时,轮胎抓地的声音忽然划破了夜空,然后是一串尖锐的刹车声。
声音有点远,车子至少还有五十米开外,只是在寂静的夜空中,这声音却仿佛在耳旁响起,更何况范飞还有极为灵敏的听觉。
范飞有些茫然地抬起头,望向身后。
第199章 过河卒子猛如车
一辆银色的奔驰房车停在了几十米外,窗内,丁诗晨正静静地凝视着坐在码头台阶上的范飞,那张美丽的脸上,眼波流转,情绪复杂。
码头上站着孤零零的两盏路灯,路灯下,是那个熟悉而同样孤零零的身影。
虽然房车内只开了一个夜视小灯,但范飞有一些夜视能力,因此一眼认出了车内的丁诗晨,于是赶紧站了起来,张了张嘴,想叫她,却最终没叫。
该来的,总会来的。不该来的,留也留不住。
所以到了最后,范飞只露出了一个情绪同样复杂的笑容。
“小姐……你让我停车,下一步呢?”司机回过头来,有些不安地轻声问道。
“你们呆在这。”丁诗晨深吸了一口气,推开车门,下了车,一步一步地向范飞走去。
范飞看着月色下那个婷婷袅袅的熟悉身影,眼圈忽然间有点红。
但他没有动,只是站在原地,因为他想离那些保镖更远一点,让他们听不到自己和丁诗晨所说的话。
近了,更近了,丁诗晨微微地仰头,看着那张熟悉的脸。
“你怎么来了?”
“你怎么会在这?”
两人几乎是同时问了一句话,同时愣了愣,然后同时微笑起来。
他们仍然有着一种默契,都没有回答对方的话,却都对对方的答案心知肚明。
颇有些一笑泯恩仇的意味。
“谢谢。”丁诗晨拂了拂额前的一缕秀发,轻声说了两个字。
“没什么。”范飞微笑道。
范飞知道,丁诗晨是在替丁家感谢自己搞垮罗家的事,还有向丁易通风报信的事。
范飞已回到县城五天了,前两天,县城里还风平浪静,而这三天里,县城里几乎是满城制服,大批的武警、公安、检察官和纪委干部犹如天降神兵一般,迅速而整齐地进驻县城,一大批县委县政府的官员被警车秘密带走,听说连县长罗千松、县公安局局长蔡远洪也被神秘带走了……
就连罗家和县人民医院,也被一大批武警给包围起来,罗家的人至少被带走了一百多号人,大巴车都拉了好几趟。不过武警倒也省了不少事,因为其中有三分之一的人是从县人民医院直接带走的,那些人自然都是上次被范飞单挑罗家时打伤的,也是手上罪行最多的人。
听到这些消息后,县城里的老百姓不顾城管们的制止,纷纷燃放鞭炮庆祝,鞭炮声响彻云霄。到了后来,一些城管也脱下制服,偷偷地加入了燃炮庆祝的行列。
当然,卖鞭炮的商人们是最高兴的,因为他们连积压在仓库里三年之久的旧鞭炮都卖光了……
武警们也是春风满面,因为无论他们走到哪里,都有百姓给他们端茶送水,甚至杀猪送肉,这种军民一心的大场面,或许只有几十年前的那场解放战争可以媲美。
县城三霸中的老大终于垮台了,那些与黑势力勾结的官员也终于倒台了,这让百姓们欣喜若狂,因为他们等这一天已经等得太久了。
哄孩子的母亲们,终于废除了用了几十年的那一句“别哭了,再哭罗家的人就来了”……
没有麻匪的日子,才是好日子。
没有黑势力的天空,才是真正晴朗的天空!
就在范飞和丁诗晨对视的时候,远远地,鞭炮声忽然又响了起来,而且越来越响,越来越密集,一时间城东城西、城南城北都是鞭炮声,就像过春节一样。
“又怎么了?”范飞疑惑地四处环顾了几眼。
“你还不知道吗?陈书记也出事了!”丁诗晨抿嘴笑道。
“县委书记陈宏宇?”范飞有些惊讶地问道。
“嗯。”丁诗晨点了点头,然后轻声解释起来。
在丁诗晨的解释下,范飞才知道,县委书记陈宏宇果然是出了大事。
要说起来,陈书记的出事也挺有戏剧性。
在县长罗千松被带走后,明珠市某副市长主持召开了全县干部会议,宣布罗县长等人涉嫌严重违法违纪事件,已被双规。之后,陈宏宇书记便义正词严地在会上作了报告,痛斥一些官员和某些大家族狼狈为奸、官商勾结、损公肥私的现状,并语重心长地劝告其他官员要为政清廉、执法为民,要把老百姓放在首位,把官员的个人利益抛到脑后,要把权力置于阳光监督之下……
陈书记的话当场赢得了满堂喝彩,当晚还被县电视台部分播发,让不少居民都为之感动和欢呼。只是有些讽刺的是,今天晚上县电视台又紧急播出了一条消息,称当天下午,陈宏宇书记被省纪委双规带走了,上级组织已另行委派了来自外地的两名官员接任县长和县委书记的位置……
这个新闻令老百姓们大跌眼镜,更令西街陈家的居民们如丧考妣。
但大多数百姓都在一番讨论后明白了,想通了,觉得上面终于开始真正重视三村称霸的不正常现象了,而三村称霸的局面今后估计也会得到极大的改善,这才有了现在满街的鞭炮声声。
“原来是这样……”范飞沉吟了一会,轻轻地吐出口气,心中暗叫侥幸。
县委书记陈宏宇来自西街陈家,与来自罗家的罗千松一向是死对头,范飞曾一度想接近陈宏宇,把一些证据交给他,让他出力搞垮罗家,算是借陈家之力对付罗家了。只是因为这宗案子牵涉到更高层面的副市长徐中友,范飞最后才决定把事情捅到公安部和中纪委去。
而据丁诗晨所说,陈家和罗家既是对手,其实也是隐秘的联盟,有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隐秘关系。所以陈宏宇和罗千松表面上是死对头,其实暗地里也是有密切合作的,特别是在一些矿山资源的分配上,就是一种合伙分赃的关系。而在治安问题上,两人暗地里也是有妥协关系的,属于同一个利益集团……
所以那种表面上的对头关系,其实只是两人联手散发的烟雾弹,而在上级官员来考察时,他们都会互说对方的好话,营造出一个歌舞升平、官员齐心的氛围出来。否则的话,如果县委书记和县长摩擦这么严重,早就有一个人被上级给调换了。
而事实上,陈宏宇和罗千松已经在县城里共同为官了六年之久,他们联手利用着庙堂神器,分别为罗家和陈家继续稳住了霸主地位,自然也为自己捞取了不少好处……
至于三村之中的赵家,这几年虽然逐渐衰弱,但赵家的能人也当上了县人大常委会的主任,有了监督之职,也算是分到了一杯羹……
丁易可谓老谋深算,早就看出了罗家、陈家、赵家这间彼此争斗、彼此制约又彼此扶助的微妙关系,知道这彼此争霸又共同称霸的三村,其实是一个首尾相顾的连环阵,核心利益其实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所以真正遇到对手时,他们一定会枪口一致对外……
对于丁易来说,打蛇一定要打七寸,如果没把握打中七寸,就不如不打,否则便可能被这三条大蛇给反噬。毕竟他的大部分资产都投在了县城的矿里,如果出了事,他就会元气大伤。
也正因为这样,所以有钱有势的丁易才选择了隐忍,而且隐忍了很多年。就连上次护矿队与罗家的大争斗,他也忍了下来,最后不但赔了几百万,还雇用了一千多名罗家村民在矿里做事,算是打落牙齿往肚里吞了。
直到丁易在暗中经营了很久,筹划出了反攻计划,之后又遇到了范飞,丁易才决定用范飞这颗特殊的棋子去做一番试验。
丁易既然选择了进攻,自然还有后手,而且是很强大的后手。只是这些后手如果要全部用出来,丁家的几千万资产恐怕也会折腾得差不多了,而且要担很大的风险。
但丁易不怕,丁家的这驾战车,已经准备好了与罗家同归于尽。
只是丁易显然没有想到,范飞这颗过河卒子竟然实力逆天,根本不需要车马炮的帮忙,更不用老帅出马,就这么一颗卒子,竟然深入险地,一举擒住了罗家的老帅,然后借来了空降神兵,将三村的帅士相、车马炮都一一擒获,还将县市的贪腐官员一网打尽,正可谓过河卒子猛如车!
而范飞能走到这一步,既是实力在握,也有几分天大的运气。
毕竟范飞资源有限,丁易又没向他这颗打头阵的马前卒说明这三村的微妙关系,所以范飞也没猜透其中的奥妙,曾一度想借助许逸凡的关系,去求助陈家的势力。
也幸亏这事牵扯到了徐中友,范飞才没去接触陈宏宇,否则如果把证据交给陈宏宇,中了这道貌岸然的老狐狸的圈套,范飞和冰非墨可就真危险了。
想到这里,范飞不禁出了一身冷汗。
“多亏你那个电话打得早,否则……”丁诗晨叹了口气,手心里也有了一些冷汗。
范飞通风报信是相当及时的,更重要的是他三言两语就说服了原本打算留在市里看戏的丁易,让他遁去国外。
事实上,一天之后,就有人来调查丁易的下落了,而丁家的一些账号也被迅速查封了。如果丁易没开溜,后果很难设想。
第200章 最后一次,好吗?
丁家被查,丁易和丁远洋父子又失踪了,这自然是件大麻烦。幸好这时丁诗晨已经从省城赶回明珠市来主持大局,总算稳住了一些局面。
丁诗晨本来是丁易当成政途人物来培养的,只是现在由她来接手丁家的生意反而是最合适的,因为丁诗晨以前从未掺合那些事情,所以底子一干二净。对丁家曾参与的一些灰色事件,丁诗晨一概以不知道为由,把以往的事推了个一干二净。
她毕竟只是个17岁的高中生,还未成年,无论是纪委也好、公安也罢,都不能拿她怎么样,只得盘问一番,走个过场了事。
但即使如此,随着案件的涉及范围越来越宽,丁家的生意还是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不少生意都几乎陷于停顿之中。这一回,丁诗晨就是赶回县里来处理矿里的事情的。
按照丁诗晨的意思,她本想把这两个惹了不少麻烦的煤矿和稀土矿给转让出去,然后赶紧把钱给转走,争取能从办案机关眼皮下多抢救出一份资产来。
只是她越着急,一时间就却越找不到合适的买主。毕竟县、市里能有这样财力的人并不多。即使是有能力盘下这两个矿的主,由于知道丁易也牵扯到这场打黑反腐风暴中,他们也怕这些矿会受牵连,自然也持观望态度,因此只谈价,不定盘子,搞得丁诗晨愁眉不展,却束手无策。
虽然丁家现在也很被动,但丁家上上下下还是很感激范飞的。因为要不是范飞,就算丁易真能搞垮罗家,也必然付出极大的代价,说不定要牺牲几条人命,而且这件事还会后患无穷。而现在,这一切都和丁易无关了,甚至丁易也成了一个名义上的受害者,而不是出卖者和背叛者。
也正因为如此,丁诗晨本来是想躲着范飞的。而这一晚,当她看到陈宏宇落马的消息后,心中忽然十分感慨,于是想出来转转。当她转到郊区的河边,她便鬼使神差地让司机把车开到了令她终生难忘的那个码头,于是便遇到了同样在码头上凭吊过往的范飞。丁诗晨犹豫了一下,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范飞,但最后他还是鼓起勇气出来,和范飞见了这一面,并郑重地向他表示了谢意……
因为这些事比较机密,因此丁诗晨和范飞只是低声地聊着这些话,以免被保镖们听到。
“诗晨,我们去河边走走吧。”范飞忽然指了指台阶下,试探性地提了个建议。
聊了这么久,丁诗晨似乎又和范飞恢复到了一种友好状态。范飞于是忍不住想看看丁诗晨的真实心思,如果丁诗晨肯跟他下到河边去,避开保镖们的视线,就说明她基本原谅他了……
“不了。”丁诗晨却摇了摇头,矜持地微微一笑,淡淡地说道,“涨水了,会把鞋子打湿的。”
感激归感激,丁诗晨的心里却还是始终跨不过那道坎,她始终无法忘记范飞给过她的伤害。
这番话聊下来,丁诗晨心中虽然百感交集,却显然不想避开保镖们的视线,和范飞一起走到黑暗的河边去单独相处。
因为现在的范飞,再也不是以往的那个范飞了,他是有女朋友的人了,丁诗晨不能允许自己再和他暧昧地交往。
所以,丁诗晨委婉却坚决地拒绝了范飞的这个提议。
丁诗晨虽然以往总是很善解人意,很迁就范飞,但一旦遇到原则性问题,她的自尊心并不比范飞少上半点。
这是同样闷骚的两个人,针尖对麦芒。
范飞听了这句话,又看了丁诗晨脸上礼貌、客套得有些陌生的笑容,禁不住在心里叹了口气。
丁诗晨以往是个阳光女孩,冰非墨则是冰山女王。而现在,冰非墨已被范飞调教成了阳光女孩,丁诗晨,却从阳光女孩蜕变成了冰山女王。
这种角色上的错位,不得不说是一种讽刺和悲哀。
“诗晨,你别这样……我们虽然分了,但总归还是可以做好朋友的。”范飞沉默了好一会,才轻声说道。
听到“好朋友”三字,丁诗晨的眼睛忽然红了,她垂下了头,捏紧了拳头。
她那修剪得短而干净的指甲,竟硬生生地掐进了自己的手心里。
她很想豪气地说一句“咱们非友即敌”,以维护自己的自尊,一时间却怎么也说不出口来。
看到丁诗晨的这副表情,范飞的心中一悸,然后又是一酸,就像看到了一只把头钻进沙堆、试图欺骗自己的驼鸟……
这只驼鸟,是他曾下定决心要娶进家门的老婆……
范飞忽然觉得很不甘心。
他和丁诗晨几乎还没有怎么正式地谈过恋爱,一直是在闷骚的暗恋中折腾着。而感情一旦公开,一旦确定关系,两人就被迫分开,之后又经历了这么大的风波,感情已处于濒死状态。
几年的感情,就眼看着它这么匆匆地死去吗?
如果不做点什么,这一定会成为终生的遗憾,会永久地折磨着丁诗晨和自己!
一定要做点什么!
范飞的心中忽然有了一个计划,一个拯救这段濒死的感情的计划。
这个计划多少有些无耻,但范飞觉得,只要为了正确的目的,就算有些不择手段,或许也是可以被原谅的吧……
“诗晨,我跟你说个故事吧。”范飞忽然牵住了丁诗晨的左手,带着她一步步地往台阶下走去。
“放开我!”丁诗晨拼尽全力地挣扎,却怎么也挣不开,因为范飞的力气比她大得多。
“最后一次,好吗?”范飞忽然松开了丁诗晨的手,同时转过头来,深深地看了她一眼。
丁诗晨愣了愣,静静地看了范飞半晌,然后忽然叹了口气,点了点头。
只是丁诗晨却没有立即跟着范飞往下走,而是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把车里那箱准备送人的东西拿来。”
不一会,一个黑衣保镖便飞奔而来,手里捧着一个纸箱。
那是一整箱陈年的五粮液,每瓶都价值千金。
丁诗晨从箱里取出两瓶酒,然后挥了挥手。
“小姐,车里还有红酒。”保镖有些担心地说了一句。
“你回车上去吧。”
丁诗晨再次挥了挥手,然后拎着那两瓶酒,轻轻巧巧地跟在范飞身后,拾阶而下。
保镖叹了口气,再次悄悄地消失在黑暗中。
范飞停下步子,从丁诗晨手里接过一瓶酒,然后自然而然地牵住了丁诗晨的左手。
两双手在离别很久之后,终于重新握在了一起。
这一次,丁诗晨没有拒绝,因为范飞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这是最后一次了。
既然是最后一次,那么稍微放纵一下,糊涂一下,也不要紧吧?
只是丁诗晨还需要一点勇气,所以她取来了两瓶酒……
她其实也很怀念范飞的大手,怀念这一双曾在放学路上蜻蜓点水般碰触她心灵的大手,这一双曾斩神除魔、在罗家冲杀出一条血路的大手。
这是多么温暖、多么有力、多么神奇的一双手啊,可为什么就忽然属于别人了呢?
黑夜里,那双美丽的眼睛里,有什么东西开始悄悄泛滥开来,就像一波一波的河水。
酒还未入愁肠,人已先醉。
“你穿高跟鞋不方便,来,我背你吧。”走到第十级时,范飞忽然蹲了下来。
丁诗晨犹豫了一下,还是顺从地趴在了范飞的背上。
范飞却没有起身,他左手托住丁诗晨的大腿,右手将那瓶酒在地上轻轻一敲,酒瓶顿时碎了,一时间酒香四溢。
然后范飞站直身子,举步下台阶,然后身子忽然颤抖了一下。
丁诗晨的身子也跟着颤抖了一下,因为她发现范飞的鞋不知什么时候不见了,甚至连袜子也没穿,他赤着脚踩在了一块碎玻璃上……
“混蛋!你还不掉的!”丁诗晨忽然间泪流满面,拼命地捶着范飞的肩膀。
她知道范飞的用意,却忽然不甘心起来,因为她不想让范飞就这样还掉那一份情债,而且玻璃碎片扎进脚底板的痛苦,丁诗晨是知道的,更何况不取出来,还背着一个人走路?
“还不掉全部,至少也还个一半吧。”范飞轻轻地笑了,依然坚定地往下走着。
“猪!快放我下来!”丁诗晨拼命地挣扎着,语音哽咽。
范飞却不再吭声,一步步地走着,一直把丁诗晨背下码头,才把她放了下来。
范飞坐在第一级台阶上,悠然地把赤着的双脚放进水里,然后惬意地呻吟了一声,似乎十分享受这秋水的冰凉。
丁诗晨的眼睛却再次红了,因为她依稀看到了范飞脚底一片血红,就正如那一晚她的脚一样。
“那瓶酒很贵的。”丁诗晨深吸了一口气,顾左右而言其他。
“喝酒误事。从那次之后,我就再也不喝酒了。”范飞微笑道。
范飞的脸皮现在是越来越厚了,睁着眼就敢说瞎话。其实从省城回来后,不管是在明珠市还是在武昭县,他几乎没有哪天不喝点小酒的,或许这得归功于好酒如命的馋公的熏陶。
馋公最喜欢说的一句话便是“何以解忧,唯有红星二锅头……啊米豆腐!”
听了“喝酒误事”这四个字,丁诗晨却窒了一下,然后长叹一声,慢慢地坐在范飞身旁。
她把酒瓶打开,抿了一小口,然后递给范飞,只说了四个字:“最后一次!”
范飞犹豫了一下,接过酒瓶,骨碌碌地灌了一大口,然后还给丁诗晨,笑道:“酒后吐真言,我已经醉了,你想问什么,就赶紧问吧。”
这一大口,就是一两多。
范飞的酒量本来就不大,一两多高度白酒一口灌下,脸顿时红了起来。
丁诗晨接过酒瓶,也灌了一大口,脸顿时也像猴屁股一般地绯红一片。
“脚疼吗?”丁诗晨这才有勇气问出那三个字,问出那一句不是废话的废话。
“脚疼,我受得了,也有药治。就是心疼,没有药……”范飞长叹一声。
“别把脚泡水里了,这样更疼!”丁诗晨劝道。
“脚疼的时候,可以忘记心疼。”范飞微笑道。
“你爱她吗?”丁诗晨愣了一会,没有理会范飞的装可怜,而是转移了话题。
只是丁诗晨又情不自禁地喝了一口酒,仍然是一大口。
一瞬间,她的脸更红了,娇艳如同二月花。
第201章 水畔听钟七十年
“说实话,我不知道,我想……这应该算爱吧。”范飞叹了口气,说道。
“骗人!”丁诗晨撇嘴道。
“是真的,这个问题我也想过很多次,我还真说不上爱不爱她,因为这一切都是误打误撞造成的,只能说是命运的安排。冰儿的身世很可怜,我原本只是同情她,把她当成亲妹妹看待的,最后却把她当成了救命稻草,上演了一出荒唐的兄妹片。”
范飞又喝了一口酒,然后叹息道,“虽然在双修中,我确实得到了很多的好处,也必须对她负责,必须娶她,可是……如果当时不是因为我们之间的误会,我肯定不会选择她,而是会一心一意地和你在一起,因为当时我只爱你一个人。你看,这就是命运啊……”
听到这番话,丁诗晨眼睛一亮,趁着酒劲说道:“对她负责?可是负责有很多种方式的,比如你可以用一大笔钱去补偿她……”
刚说到这里,丁诗晨就停住了话头,因为她看到范飞摇了摇头。
虽然缓慢,却很坚决,没有什么商量的余地。
“现在我是冰儿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我答应过她,永远都不会丢下她的!”范飞一字字地认真说道。
感情是绝不能用钱收买的,冰儿是绝不能放弃的。这一回,就算酒醉了,范飞仍然会坚持自己的原则。
听了这句话,丁诗晨的心中顿时满是绝望。
“那我呢?你就不用对我负责吗?”丁诗晨沉默了好一阵,忽然愤怒地说了一句。
“你说的,负责有很多种方式的……”范飞忽然苦涩地笑了。
丁诗晨哑口无言,然后捡起一块石头,用尽全力地扔向河对岸,像是要扔出心中的怒气。
她本来是受害者,这一刻却似乎成了可笑的阴谋家,这让她极度郁闷。
“诗晨,给我唱首歌吧……你还从来没在我面前唱过歌的。”范飞忽然转移了话题,“我知道,你是知道我五音不全,所以怕刺激到我,对吗?”
丁诗晨没有吭声,眼圈却再次红了起来。
范飞猜的,是对的。
因为范飞是个农村孩子,而且从来不当众唱歌,丁诗晨便也从不在他面前唱歌,尽管从小到大,她的歌声都被师长们所推崇。
她一直迁就着范飞,一直小心翼翼地维护着范飞那份可怜的自尊心,最后却失去了范飞,所以她觉得特别委屈。
“诗晨,我配不上你。许静说过,我是个小农意识的家伙,自私自利,大男子主义,而你不同……你爸说得对,你一直是个好孩子,一个肯为别人着想的好孩子,所以……别跟我学坏了,忘记我吧。”范飞看着奔腾的流水,微微一笑,话语苦涩。
丁诗晨仍然没有答话,她沉默了很久,忽然轻声唱了起来。
她的声音宛如天籁之声,歌声一起,河里忽然跳出了一尾大鲤鱼,似乎想看看唱歌的人儿究竟是怎样的一个妙人儿。
这首歌是是王筝唱的那首《我们都是好孩子》,正和范飞的刚才的那句“好孩子”紧密相关,显然是丁诗晨受到了某种触动——
“推开窗看天边白色的鸟,想起你薄荷味的笑。
那时你在操场上奔跑,大声喊,我爱你,你知不知道?
那时我们什么都不怕,看咖啡色夕阳又要落下。
你说要一直爱一直好,就这样永远不分开。
我们都是好孩子,异想天开的孩子,相信爱,可以永远啊……
我们都是好孩子,最最善良的孩子,怀念着,伤害我们的……”
刚唱到这里,丁诗晨忽然停了下来,她抢过酒瓶,再次狠灌一口,然后被呛得大咳起来。
初恋总是很难成功的,总会有人受到这段感情的伤害,但可悲的是,我们总会用一生来怀念初恋,怀念那些给过我们成长、也给过我们伤害的人……
范飞轻轻地把丁诗晨揽在自己的怀里,喟叹道:“那天我们误会之后,我也是这样喝得酩酊大醉,然后对着窗外的江水大吼了一声,混蛋,我爱你,你知不知道……知道吗?那天我差点跳江了!”
丁诗晨缩在范飞的怀里,答不出话来,只是捂着脸,眼泪不停地从指间滑下。
酒醉后的丁诗晨,愈发的脆弱,再也没有了半分倔强,也不再抗拒范飞这久违的拥抱。
“我以前很傻,爱你却不敢说出来,只敢放在我写的那首歌里,用英文唱给你听……”范飞苦笑道,“唉,我就是闷骚。算了,不说这些了,你接着唱吧,你唱得很好听……”
丁诗晨忽然呜咽道:“换首歌吧……我其实也写过一首歌,是给你的……”
范飞惊喜地问道:“真的?”
丁诗晨用力地点头:“嗯,这首歌是我们分手之后写的……是用来骂你的!”
范飞:“……”
丁诗晨:“当然,这首歌也很自怨自艾,就跟个春闺怨妇似的。要不是喝醉了,我一定不敢唱给你听,我怕你笑话我!”
范飞:“你现在真喝醉了吗?”
丁诗晨:“……”
范飞:“要是没醉,就再喝点?”
丁诗晨:“……”
范飞:“开玩笑的……好了,你唱吧,我很想听!”
丁诗晨闭上眼想了一会:“歌词忘了。”
范飞:“……”
“好了,你不用逗我开心了,我还是赶紧唱吧,反正是最后一次了,时间也不多了。”丁诗晨叹了口气,轻声说道:“阿飞,这首歌的名字叫《冷落》……”
接下来,丁诗晨便用一种凄婉的声音,如泣如诉地唱了起来,曲调优美,歌词忧伤,情感真挚——
“天空,再大也不属于我。
受过的伤,已太多。
幸福,再美也只是路过。
付出一切,得到什么?
。
誓言,比想象中要脆弱。
让我慢慢,习惯了寂寞。
忘了,也许是我最好的选择。
有些话来不及诉说,却已注定了结果。
。
付出一切的真心,却一次次被你冷落。
我的世界里,空气变得稀薄。
一首未完成的歌,承载你的承诺。
也许没有人,能听懂,寂寞。
。
眼泪,代替最美的伤悲。
可能是我,想太多。
回忆,在我心底狠狠地坠落。
有些话来不及诉说,却已注定了结果。
。
付出一切的真心,却一次次被你冷落。
我的世界里,空气变得稀薄。
一首未完成的歌,承载你的承诺。
也许没有人,能听懂,寂寞。
。
记录着苦涩的八音盒,
是不是,真心付出也会错
哭过痛过已不知所措
爱过的人已悄悄走过
。
付出一切的真心,爱已被冷落
我的世界,空气变得稀薄
一首未完成的歌,承载你的承诺
也许没有人,能听懂,寂寞……”
…………
听到那句“誓言比想象中要脆弱”时,范飞的眼圈就红了,然后他就一直把头仰得高高的,但仍然有些什么东西悄然滑落出来,落在了丁诗晨的秀发上。
歌声不知什么时候停了下来,两人仍然长久地沉默着,一种叫做不甘心的情绪,忽然在彼此心中悄悄蔓延着。
酒是一种好东西,是一种情感的催化剂,平时不敢说的话,不敢唱的歌,喝了酒之后,都能无所顾忌地吼出来,宣泄出来。
良久,范飞终于垂下头,静静地嗅着丁诗晨的秀发,轻声说道:“诗晨,你知道吗?有个预言师说过,我们其实都是一个个的灵体,只是暂时寄宿在现在的肉体中。到了2012年的那一天,我们的灵体都会四处飞散,永远告别现在的肉体。”
“2012?那是骗人的,谣言!”丁诗晨愣了愣,然后摇头道。
“谁知道是真是假呢?玛雅日历确实有些古怪的。”范飞摇了摇头,低声说道,“昨晚我做了一个梦,梦见2012年12月21号那一天的午夜,汪洋大海忽然把我们淹没,我拉着你的手拼命地游着,但一个大浪打来,就把我们俩冲散了。我不知道你到哪去了,我却忽然穿越到了异时空的一个古代国家。那个国家,叫百里氏,很和平,没有战争,歌舞升平……”
“后来呢?”丁诗晨忍不住追问道。
“我当了国王,因为我文思敏锐,睿智无比,他们都叫我文睿国主……”
“呸,臭男人,做梦都想着当皇帝,我看你还是在想着三宫六院、七十二妃的好事吧?”丁诗晨顿时不乐意了,狠狠地掐了范飞一把。
她却不知道,酒醉之后,她又不知不觉地开始吃醋了……
“不,在梦里,我终身未娶……我生平唯一的爱好就是喝酒听钟。”范飞摇头道。
“怎么可能?”丁诗晨惊讶了。
“你不知道,那个文庙里有一口巨大的铜钟,很漂亮,叫做镇国钟,是七百年前蔷薇皇帝赐给百里氏的钟。每当夜深寂寥,隔着水面,文庙的镇国钟便会轰然响起,钟声在微凉的夜里传出很远,凤凰池上水波潋滟,一轮月影破碎开来。”范飞忽然说起了非常优美的词句,让丁诗晨一时间听得有些入迷了。
“后来呢?”
“我有一肚子从地球上带去的唐宋诗词,所以在百里氏,没有人能比得上我的才华。我每天夜里都会喝很多的酒,然后趁夜驱赶马车,停在凤凰池边的岳桥上听钟,眺望远方刺天的高塔影子,喃喃自语,翻来覆去地念叨着两个字……他们从不知道我在说什么,只以为我是在钻研华章,推敲诗句,所以都拼命地颂扬我,说我有倾世之才……”
“你说的是哪两个字?”丁诗晨忍不住问道。
“无聊……”范飞微笑道。
丁诗晨愣了愣,忽然又掐了范飞一把,恨恨地说道“不准开玩笑!”
“好吧,那两个字其实是……诗晨!”范飞长叹一声,终于坦白从宽。
丁诗晨终于得到了潜意识中最想要的答案,于是眼泪忽然又抑制不住地流了下来,她想说点什么,喉头却被哽住了。
女人总是感性的,一个凄美的故事和一瓶烈酒,甚至是一段韩剧,往往就能让她们泪如雨下。
“每喝一杯酒,我就会在桥上把忽然回忆出来的诗句随手写在纸上,比如什么‘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然后再一张一张地折成纸船,船里放上一截宫里点剩的蜡烛头。星火一点,借着桥下流水放向远方。而下游远处夜夜都有一群人不合眼地候着,去捡那些纸船,运气好的时候水没有污掉墨迹,在文庙的集市上可售上千金铢。后来《文睿传灯歌》的集子,就是从我这些纸船上搜集起来的。我总是在喝醉之后回忆李白杜甫他们的诗句,纯粹是一个无赖加酒鬼,他们却不知道我其实并不会写诗,所以他们还是拼命地颂扬我,说我是名士风流……”
“后来呢?”丁诗晨深吸了口气,屏住心跳问道。
“后来……有着倾世之才、名士风流的我,一生中无妻无儿,孤独终老,然后无波无浪、太太平平地活到了七十岁,最后死在了岳桥旁边。我死了之后,岳桥便被改名为诗桥,无数文人骚客日日凭吊,却没有人知道,诗桥的诗,其实是诗晨的诗,哈哈,你说有趣吧?”范飞忽然大笑起来。
丁诗晨的身子却猛地一颤,虽然知道范飞说的是一个梦,却仍然感到一阵彻骨的凉意。
范飞的声音又忽然转为低沉起来:“其实我还是写过一句诗的……那一晚,内监们在远处看着他们老去的国主走到河边,颤巍巍地在水里放下最后一只纸船,然后坐在涨水的岸边濯洗双足,从此就再也没有站起来。下游的人拾到了最后一只纸船,纸船上那句诗,就是我穿越之后唯一自己写的一句诗——水畔听钟七十年,便了却了此生。”
“水畔听钟七十年,便了却了此生……水畔听钟七十年,便了却了此生……”丁诗晨反反复复地念着这句诗词,想着那个梦境的凄美,想着范飞的孤?(精彩小说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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