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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飞辉
正文 序幕
我叫张无忌,平生没有做过啥惊天动地的大事,却周旋于四个女子当中,让我一生受感情的束缚。她们有的很优秀,很漂亮;有的很温柔,很乖巧;有的很泼辣,很野蛮,所有都让我难以忘怀,也让我很难取舍。她们都对我很好,很爱我。
正文 一、初恋,周芷若
芷若,一个美丽的名字,人如其名,芷若就像一朵出水的白莲,清新典雅,浑身透着一股高贵的气质。每次看到她,我就会想起古人的一句诗:“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不过,命运似乎永远都不会很公平的。虽然,芷若她有大家闺秀的气质,却没有这个富贵的命,她和我一样是个孤儿。我只知道她本是一渔家女,母亲早死,父亲在她五岁那年出海遇上台风给刮走了。于是她就被张三丰院长带了回来,那年我七岁。院长要我好好照顾她,她叫我“无忌哥哥”。我俩就这样从小一起在孤儿院长大,我们一起读书,一起吃饭,一起生活,直到她十五岁被她远房姑妈灭绝女士带走。
孤儿院里有好多小朋友,不过芷若好像很不合群,她基本不和别的小朋友打交道,她只有我一个朋友。那时的我经常生病,一生病我就不吃饭,于是芷若总会来喂我喝粥。我最爱喝她的粥了,因为她总会亲手熬,加好多糖,很甜。生病时的我是最幸福的,所以我会经常“生病”,不用吃药就能好的。
芷若是一个很安静的女孩,她从不吵闹,经常一个人托着她那白皙的腮帮,对着窗台傻想。当时我很不理解,我很贪玩,老想找她一起去玩。
“芷若,后院有好多蛐蛐,我们去抓好不好?”
“芷若,你看那池塘里的莲花开了,我们去摘几朵吧。”
“芷若,我折了好多纸飞机,我们一起去飞吧。”
“芷若……”
但她好像从来就没有答应过我,只是回头看着我:“无忌哥哥,为什么许多小朋友都有爸爸妈妈带他们买漂亮衣服,有玩具,而我们没有,我们没有爸爸妈妈?”
“呃,这个,我也不懂啦,我从没想过,我的爸爸妈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死了。”我不知道怎么回答。
“可能,这就是不公平吧,别人能拥有的我,却没有。”我记得她是用极其幽怨的语气说的。那年,她才十二岁,而当时十四的我却还是一个只知道玩的毛头小子。我生性随和,只要有饭吃,有衣服穿我就很满足了,哪管公平不公平。而且那时我也不知道什么叫公平,所以在我眼里,芷若懂的东西永远是我无法预知的,我对她不禁有了一种崇敬的感觉了。
从那以后,我也经常陪她一起看窗外。其实窗外什么都没有,远处目光可及之处就是一排排高楼大厦,那是现代化的大城市。而高楼过来就是一块块绿油油的秧田,秧田里经常会有农民在干活,不管春夏秋冬他们永远是田里的主角。秧田的旁边就是一条小河,河也是绿的,很平静,像芷若一样,看不出深浅。有几次我我想探一下那小河的深浅,但怕被淹死,所以放弃了。小河的一个支流通到孤儿院的窗后面,形成一个小湖。湖水永远都是绿的,湖中的荷叶也是绿的,而开出的莲花却是洁白的。荷叶上经常会有青蛙在上面“呱呱”叫,窗台下偶尔会有鱼有过,好像是在争食,有得很快,却总是在原地打转。慢慢地我学会了欣赏窗台外面的一切了,但我又发现芷若看的好像并不是小湖或小河的宁静,而是大都市的喧闹。
我们就这么看着,直到院长叫我们吃饭。
十四岁,是上初中的年纪了,院长考虑到我和芷若从小一起学习,而且芷若的成绩一直很优秀,所以他也让芷若和我到镇里上同一所初中。我们在同一个班里,所以我义不容辞地当起了护花使者。因为芷若实在漂亮,而且学习成绩又好,所以有好多男生喜欢她。其中宋青书最明显,他老爸是本镇一家大工厂的老板。他仗着自己老爸有前,成天恃强凌弱,还学人家泡妞,每天都要来缠着芷若。我最讨厌他了。同时还有许多女生讨厌芷若,因为芷若很少与人交往,所以大家都很排斥她。尤其是丁敏君,我知道,她嫉妒芷若比她漂亮,比她聪明。
宋青书那小子真的很烦,他经常会在我们回家的路上堵截我们,要芷若和他去玩。我当然不会让他得逞的,那小子特别恨我,看我弱小,所以他总会叫一帮坏小子,把我狠狠揍一顿。其实,我并不想和他们打架的,因为打架伤了谁都不好的。但他们老欺负我,而且是当着芷若的面。我忍无可忍,只好放弃讲和的念头,挺起我瘦弱的胸膛去迎接拳头。
而结果总会是这样的。我躺在地上呻吟,芷若会站在我前面,对宋青书说:“宋青书,你再打无忌哥哥,我就告诉老师去!”他们就会罢手,但宋青书看我的目光会更加憎恨。等他们走了,芷若会掏出她那洁白的手帕帮擦拭脸上手上的伤口和血迹。
“无忌哥哥,你没事吧?我们告诉老师去吧?”她说。
“不,我没事,我才不怕他们呢!”我当然不同意告诉老师啦。如果告诉老师,那我岂不是更加窝囊了?我要以自己的力量来保护芷若不受宋青书骚扰。这或许是我唯一倔强的地方吧,当时我不知道为什么,只要一想到要保护芷若,我就会热血沸腾,会不顾一切。因为,每次和她走在一起,我会想象她是美丽的公主的,而我就是忠诚勇敢的守护卫士。
后来,芷若知道我的脾气了,所以也没有再劝我告诉老师去过。她会默默帮我擦拭伤口,永远都是那条洁白的手帕。
俗话说,知耻而后勇,我知道宋青书他们会欺负我,也“欺负”芷若,所以我要把自己变前,好保护芷若,我要建立自己的势力来对抗他们。经过两年的“训练”,我学会了打架,并收服了一群小弟,他们是杨逍、范遥、常遇春、徐达、朱元璋等。他们都是被我打败的,都跟了我。现在我不用怕宋青书那小子了。
那次,我又像往常一样和芷若回家,宋青书又堵截我们。“宋青书,你再跟我过不去,你会后悔的!”他当然不会放弃的,于是我和我的兄弟们第一次把他揍得连他老爸都不认识他了。事后,我被学校记了大过,让院长也狠狠地揍了一顿。当时,我也受伤了,我的兄弟很快就走了,就像他们很迅速来支援我一样。芷若还是默默地为我擦伤口和血迹:“无忌哥哥,你待我好,我是记得的……”我很难过,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我知道她很难过,因为她说话是眼睫毛在动。我知道她不希望我成为小流氓,她希望我像她那样好好读书。但这样谁来保护你呢?当时我的想法很单纯,要保护芷若就要比宋青书强壮。其实,我不适合混流氓的,我生性随和,不愿与人结仇,更不愿欺负弱小。我行事比较低调,芷若也从来没有告诉过别人,所以学校并不知道我的情况,而院长就更不知道了。回家依旧是我和芷若两个人,只是宋青书没有再堵截过我们。
生活一下子平静了很多,安心读书的芷若成绩更加优秀了,而我却每况日下,我从来没有怨过谁,我只知道我不是读书的料。我虽然有一帮兄弟,但我很少惹事,只有当他们惹了事我才去救他们。所以我也经常会受伤,芷若还是会一如既往地为我擦伤口,这会让想到小时侯她喂我吃饭的情景。
初中毕业我没有上高中,因为我根本就考不上,而她以全校最高分被市重点高中录取了。这时,她远房的姑姑来了。
芷若的姑姑灭绝是一家民营企业的老板,是个不折不扣的女强人。她有一种不怒自威的气势,我有点怕她,不敢正视她。她是最近才知道自己还有一个侄女的,因为自己婚姻失败,又没有子嗣,所以想培养芷若做自己的接班人。
芷若有好的生活了,院长当然会让芷若走啦,所以分离的日子就这么来临了。
像小说里的情节一样,那天下着蒙蒙细雨,我和院长送芷若和她姑姑上车。芷若穿着一条白色的连衣裙,乌亮的秀发如瀑布般披在背后,水亮的眼睛静静地看着我。我从来没有这么认真地看过她,忽然有说不出的难受,我很想开口留住她,但怎么也开不了口。我也只能静静地看着她,她微微抿着嘴,和我对视着。
“无忌哥哥,很感激你一直以来对我的照顾,我会永远记住的。”说着她上前拥住我,最在我最上轻轻碰了一下,“我走了以后,你要好好照顾自己,不要再经常让自己受伤了,到时候我不能再来为你擦伤口了。你要保重……”她把那条洁白的手帕塞到我手里转身走了,我就木木地看着她,甚至连句保重都没有说。刚才怀中的香味是这么真实,嘴唇上似乎还留着芷若那湿润、柔软又有些冰凉的双唇,又是这么梦幻。我只凭一股留下她冲动在胸口冲撞,但双脚却怎么也迈不开步子,我知道我要是这么做了,芷若会永远像以前一样沉寂的,我不希望她不高兴。
她没有再回头,雨帘也变得更加朦胧,鱼丝中只留下她纤细窈窕的身影和微微颤动的双肩。细雨、纤影、泪水,那个初夏的午后,印象只有那白色的影子,我真的醉了……
正文 二、小太妹,蛛儿
我叫她蛛儿,以为她说她喜欢我叫她蛛儿。和蛛儿相遇纯属意外,谁也没想到。因为芷若的走让我很难受,我已经十七岁了,知道初恋是怎么回事了。我一直都很想念芷若,想她水灵的大眼睛,想她托腮沉思的样子,想她为我擦伤口的温柔,我经常会拿出她给我的手帕了以思念。而且,初中毕业以后我就不上学了,院长的责任也尽到了,所以我从孤儿院里出来了。成天没事干和杨逍他们瞎混,为了“干一番事业”,我们去了孤儿院窗台外远处的大城市。
我们一直跟着一个叫谢逊黑社会老大混,这个城市里有三大帮派,城北由“金毛狮王”谢逊控制,城南由“混圆霹雳手”成昆控制,城西的老大是“白眉鹰王”殷天正,那么城东呢?因为市公安局就设在这里,所以大家都不敢造次。而这三派又以殷天正的势力最强,不过大家谁也不服谁,把整个城市的治安搞得乌烟瘴气,为此市公安局特别加大警力来治理这三个地区。
我和杨逍他们就这么过着有今天没明天的日子,我永远无法预计自己明天会在什么地方,或许明天我要到某个巷子里为自己收尸。日子很空虚,所以我经常上酒吧,把自己浸在酒里,让脑子忘却一切。然后烂醉如泥得回到自己的窝或者干脆露宿街头。这么一混就是好几年,我在这里也算混出了一些名堂,在江湖上也算是一号人物了。
快二十五了,芷若也该大学毕业了吧,不知道她生活得好不好。
这晚,我又醉了,我摇摇晃晃地在寂寥的大街上游荡。
“芷若,你为什么要走,你知道这些年我有多想你吗?”我喃喃自语。恍惚中看到有一个瘦小的身影从身边走过。
“喂,大哥,你喝多了吧?”一个女孩的声音,她扶住了我。
小样的,班门弄斧,你还不知道我是干嘛的吧?知道她的手正在摸我的口袋,虽然我很醉,不过脑子还是清醒的,我只觉得很好笑,这小妞胆子也挺大的,她不认识我吗?我任她摸索,因为我的钱包里根本就没钱了,而且我也实在不屑与她动手。
“靠,什么都没有,老大,你把钱都喝酒啦?那我喝西北风啊?”她很不满意地嘟囔着,“咦,这是谁啊?这么漂亮?哦——,怪不得你喝得烂醉,一定是被马子抛弃了,自暴自弃吧?”
Shit,我竟然忘了钱包里还夹着芷若的照片,这可是她唯一的照片,还是我软磨硬泡才让她照的。“还,还给我。”我抬手想去抢钱包。
她后退一步,晃晃手中的钱包:“还,还给我。凭,凭什么?”
可恶还学我说话,我冷笑一声,一把就把她逮着了。我用左手抓住她的手,恶狠狠的说:“还不还?”
“啊?”这丫头惊恐地看着我,可能有点怕了,“不还,就是不还!”
这丫头脾气到挺倔的,看她扬着头,清秀的脸上一副视死如归的表情,我想笑。不过,我还是尽量让自己的眼睛喷出火来:“不还?你敢?”我动手去扯她拿钱包的另一只手。
“非礼啊!”这丫头还耍无赖。
我初始一惊,虽然我混了这么多年,但我从来不和女孩子打交道,今天还是第一次碰到这么难缠的丫头。后来我回过神来,我他X的是流氓嘛。
“靠,我是干什么的你知道吗?我非礼女人也不止一个两个了。”看她无计可施的样子,我得意地笑了,右手想去取回她手上的钱包。但左手马上感到钻心的疼痛,靠,那摇头竟然咬我!我马上松手,她扔下钱包就跑了。我拿起钱包一看照片还在,也就不去追了。看着她跑掉的背影,我咧咧嘴,忍痛骂道;“靠,身材还挺不错的。”
让杨逍那小子涂药水真是失误,粗人就是粗人,涂地力道比那丫头咬得还重。“老大,那丫头也太泼辣了吧?差一点就把你手臂的肉给扯下来了。老大,你是不是真的非礼人家啊?”这小子还在说风凉话。
“谁知道那丫头有这么大劲啊?疼死我了,X的,你轻点不行啊?”明天还是去看看医生好了,给这小子这么折腾,手也要废了。
从医院里出来,心情特别舒爽,那护士小姐真的很温柔可爱啊。“老大,你满面春风的,吃到蜜啦?”范遥一脸贱相地说,这小子总爱说胡话。
“靠,关你屁事啊?”看到杨逍他们也来,我说,“走,到街上转转去。”
这城市和乡下最大的不同就是,乡下不管有多少声音,都会有一种宁静的感觉,而城市里只有喧嚣。在这个都市里,到处都是人,遍地都是高楼、汽车,城市的生活好像从来都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不管是我们还是这街上的其他人,都在为生存而努力。
“老大,你看,那妞挺正点的。”范遥打断了我的思绪,指指街对面的一个穿着黄|色T恤,蓝色牛仔裤,梳了几十根小发辫,嘴里还嚼个口香糖的女孩,还拿个手机在玩。她面目清秀,玲珑娇小的脸,圆圆的眼睛,小而挺立的鼻梁,还有那小小的嘴巴,总之她的脸可以用两个字形容——精致。
“咦,那丫头在哪里见过?走,过去看看。”我一声令下,大家都跟着我横穿马路了。
她显然看到我们了,只见她转身欲走,却不小心跟一路人撞了个满怀,手机被撞到了地上,电板和主机分家了。我捡起那离我不远的电板,她已经捡起地上的主机了。看到我,也不向我要,转身要走。
“喂,”我叫住她,“小妹妹,你不要电板啦?”
她迟疑了一下,转过身来:“你,不认识我是吧?”
“怎么,我应该认识你吗?”我有点奇怪,是在哪见过,不过就是想不起来了。
“哦不!我们怎么会认识呢?我们是第一次见面。”她邪邪地笑笑拿了电板就走。
“靠,也不说声谢谢。”范遥不满地说。
看着她的背影,我突然明白了,我笑了笑。“喂,你当我真的不认识你啊?”看她身子微微一颤,我接着说,“这手臂的医药费还没跟你算呢。”
“老大,昨晚那丫头就是她啊?”杨逍反应过来了,把她提到我面前。
她抬头,还是那倔强的眼神:“你,你想怎么样?”
“怎么样?嘿嘿。”常遇春奸笑着说,“你害我们大哥昨天疼了一个晚上,你说该怎么办?”其他人也跟着笑了。
我看她看了看四周,便说:“你也不用喊非礼,我们本来就是流氓。”
她似乎绝望了,说:“好,不就是咬了你一口吗?大不了让你咬回去。”说着,她真的撩起袖子,把葱藕般白皙的手臂送到我面前。
杨逍他们乐了:“好,老大,快咬啊,哈哈哈。”
我看着她不怀好意地笑笑,然后抓起她的手臂,说:“那我真的咬啦?”
她闭上眼睛,微微蹙起眉头,咬着自己的下嘴唇坚定地点点头。“哈哈哈,你这小丫头到是蛮可爱的。”我在她光洁的额头上弹了一下,“你多大了?叫什么?”
她摸着额头,瞪大了眼睛,没好气地说:“干嘛?不咬就算了,我很忙,没空搭理你。”她知道我放过她了,所以又恢复了原来的神气。
她没跑出多远,又回过头来,对我叫道:“我二十三岁,你叫我珠儿好了。”
“呵呵,我叫张无忌。”我笑了。
“知道啦,昨天我看过你钱包里的身份证了。”她跑没影了。
“二十三岁,一样的年纪。”我喃喃自语。
“怎么了?老大,魂被那小妞给勾走了?”范遥碰了碰我。
“去你X的,走,喝酒去!”
※※※
我又喝醉了,摇摇晃晃地走在街上。这才十一点,街上怎么这么冷清了呢?我漫无目的地走着,一阵冷风吃过来,好想吐啊。于是我找了个角落,大口大口地把肚子里的废物从嘴里排出。
“靠,老大,你又喝醉了。心情不好也不用这么作践自己吧?”有一只手在拍我的背,一个声音从背后传来。
此时的我已经吐地泪眼婆娑了,朦胧中看到了那精致的脸。我无力地抬抬手:“哦,是你啊,这么晚了还不回家,不怕坏人啊?”
“先顾好你自己吧,现在我都能打劫你。”她给我递了张纸巾。我擦干了泪水、鼻涕,肚子总算舒服了。
“你真的被抛弃啦?”她歪着脑袋问。
“你懂什么,小丫头,问那么多干嘛?”我没好气地斥她。
“不说就不说,有什么了不起的,准是人家长得漂亮,你单恋人家。”她气鼓鼓地说。
看着她的眼神,我不禁叹了口气,其实我也不能确定我是否真的在单恋。芷若,难道你一点都没有想过我吗?最后,我还是把我自己把我和芷若的故事告诉了她。
“切,这么老套,都七八年了,连消息都没有,人家指不定已经有几任男朋友了呢。”她不屑地说。我没有心思和她斗嘴。或许吧,芷若真的完全忘了我了吗?我陷如了沉思。
“喂,你在想什么?”良久,她巴眨着眼睛问我。
“没什么,对了,你叫珠儿?珍珠的珠?”我转移话题。
“不,是蜘蛛的蛛。”她纠正道。
“为什么是蜘蛛的蛛?”我不明白女孩子怎么会喜欢蜘蛛呢?
“因为蜘蛛够干脆、够利落。所有落入她的网里的猎物都没有好的下场。”
“你够狠的啊。”我说。
“要你管?”她瞪了我一眼。
所以,从那以后我就叫她蛛儿了。
有了她的手机号码,经常和她一起出去玩。跟她在一起的感觉很特别,我会觉得无拘无束,可以随心所欲。她总能带给我很多欢笑,跟他在一起的日子是很快乐的。我经常带她出去玩,兄弟们都叫她“大嫂”,我从不反对,她没没有反驳过。但除了知道她叫蛛而以外,我对她一无所知,她也从来不谈及自己的家人、朋友,好像她只是凭空出现在我面前似的。她的出现始终有些许神秘。
正文 三、柔情,小昭
遇到小昭应该要感谢蛛儿,因为她狠狠地咬了我一口,我不得不上医院,是护士小昭帮我涂的药膏,还扎了纱布。一点都不疼,比杨逍那小子强多了。
昨天晚上被那臭丫头咬了一口,杨逍那小子不但不会涂药水还添乱。这手臂昨晚疼了一个通宵,折腾得我两眼发红,肯定是发炎了,只好去医院看看了。
来到医院门诊部,靠!这人也够多的啊,都来医院赶集啊?那门诊医生前面排了老长一支队伍,看来这手臂今天是没得看了。可实在疼得厉害啊,没办法只好找个护士帮着涂点药膏什么,处理以下伤口,下午在来看了。
“护士小姐,你能不能帮我看看我这伤口啊?”我叫住一个个子小小,扎个马尾辫的护士。
她转过头来,对我嫣然一笑,我看清她的脸了,圆圆的鹅蛋脸,五官端正,一双大大的跟卡通女孩差不多的美丽的眼睛,笑起来那两个浅浅的小酒窝特别迷人。她说:“你应该先排队的,我也很忙啊。”
我苦着脸说:“你看,这么多人在排队,我要等到何年何月啊?等轮到我,医生就要为我做截肢手术了,你行行好,帮我处理一下吧,很快的。”
她拧嘴一笑:“那你等一下。”
“好的,好的,谢谢你啊。”感谢上苍,你最终还是没有遗弃我。
很快她回来了,手里托着一个小盘,里面有药水、药膏、纱布、剪子什么的。我们在走廊的长椅上坐下,我撩起袖子给她看我的伤口。
“谁咬的啊?这么狠啊?”她若有所思地看了看我,皱着眉头说。
“呵呵,一言难尽啊,我还有得救吗?”我问她。
“你挺会开玩笑的。”她低头帮我擦酒精消毒伤口,“放心,你还有得救,我帮你涂点药膏就好恶劣,不过——”她抬头对我笑了一下,那两个迷人的小酒窝有出现了,她接着说:“这齿痕恐怕要刻骨铭心了。”
说着她把我的手放在她的膝盖上,帮我涂药膏。看着她刘海的几丝头发,还有那忽闪忽闪的眼睫毛,我忽然有一股冲动。我想起了芷若,想起那个用手绢帮我擦拭伤口女孩。我的另一只手碰了碰裤袋里那条手绢,芷若,你过得还好吧?
“你叫小昭?”我看着她的名牌说。
“恩。干嘛?”她没有抬头应了一声。
“我想写封感谢信给你们院长,表扬你一下。”我开玩笑说。
“不用了,这是我应该做的。”她竟然认真的拒绝了。
“好了。”一会儿,她包扎好了,她还警告我,“以后少招惹女孩子了。”
“你看我像流氓吗?”我笑着反问她。
“流氓没你这么文明的,不过说不定你是另类流氓。”她认真的说。
“你以为流氓当中就没有好人啦?”我又好又好笑,“好啦,谢谢你帮我包扎。”我起身轻快地走出医院。
“小昭。”我走到门口,又想到了什么,回头叫她。她一脸疑惑。
我笑了笑说:“忘了自我介绍,我叫张无忌,是个流氓,我会找你的。”
她呆在走廊半晌,看着我的背影自言自语道:“有病。”
突然她一拍脑袋,大叫:“呀,他没有付钱。喂,等等!”我当然不会听到啦,而她的傻样也是后来她自己告诉我的。
※※※
我真的再去找她了,因为好几天以后我才想起自己还没有付钱。于是我又回到医院去找她,我想她一定是挨批了。
见到她的时候,她已经换下护士装了。白色衬衫加天蓝色过膝裙,一身休闲,还是那亲切的笑容和迷人的酒窝。“你没付钱,我知道你会回来的。”她说。
“为什么?”我问。
“因为你是文明的流氓啊。”她调皮地说。
我心情特别爽,说:“那天,我没有付钱,医生一定批评你了吧?”
她眨眨眼睛,神秘地一笑,凑上来轻声说:“我没有告诉医生,嘻嘻。”
她吐气如兰,弄得我耳膑痒痒的,很舒服。“原来你也会耍小诡计啊?”我看着她,“那我不用付钱啦?下班了吧?”
她点了点头。
“走,我请你吃饭,一来谢谢你免收医疗费,二来报答你帮我处理伤口之恩。”见她迟疑,我拉起她的手往外走说,“走吧,吃顿饭而已。”
我带她来到一家离医院很近的餐厅,叫了几个菜,刚要动筷,来了几个人。这顿饭就这么没吃成,一直到和小昭分手,我才有机会补上这顿饭。
来的几个人是成昆的手下,领头的两个我认识,是鹿杖客和鹤笔翁兄弟俩,他们俩一个好色,一个贪财,而且能打,遇上他们真是倒霉到家了。医院在市中心,餐厅也在所有势力以外的地方,冤家路窄没想到会在这个地方碰到他们。
那几个人一进来看到我只有一个人就开始向我围拢来,餐厅的气氛一下子紧张起来。我强迫自己镇静下来,若无其事地吃饭。不过,小昭害怕了,她轻声对我说:“我们还是走吧。”
我摇了摇头,拉住她冰凉的手,安慰她:“你放心,没事的,我不会让他们动你一根毫毛的。”没想到她坚定地点了点头,我又一阵感动。
这是鹿杖客走了过来,拖把椅子坐在我们桌旁,大声说:“无忌哥啊,陪马子吃饭啊?马子挺正点啊。”这小子平时跟在成昆后头狗仗人势,还是个色鬼,看到漂亮的女孩就想上。他自然不会放过小昭,哪怕是我带来的。
我忍气,站起来把小昭护在身后,冷冷地看着他:“今天我陪女朋友吃顿饭,希望鹿大哥给个面子,改日在谢。”
这混蛋满脸鄙视的神情,把头一甩:“X,你这是在求我啊?”
我肚子里冒出一股火,本来我不想惹事的,但你小子以为我没能力把小昭安全带出这个餐厅了吗?你也太小看我了。我看了看身后的小昭,说:“你不要太过分了。”
他依旧那副死人般的无赖样:“今天你向我磕头,我才放你和你马子安全离开这个餐厅。否则就看你的本事了。”
我环顾了一下四周,本来的几个客人都退出了餐厅,伙计也不知上哪了。他们包括鹿杖客兄弟共五个人,我得先把鹿杖客放到了。打定主意后,我对小昭说:“拉紧我的手。”她点了点头。我慢慢握住了跟前的椅子靠背,突然提起往鹿杖客身上砸,他没想到我会这么快动手,蒙哼一声就到了。伴随着小昭一声尖叫,他们四个也围了上来。我左手拉着小昭,右手和他们周旋,这四个混蛋还真不容易对付,费了我好大劲才摆脱他们,逃到一个小巷里。
我舒了一口气,接着彻骨的疼痛就从右手传来了,我的右手断了。小昭已经吓得满脸泪水了。我有些心疼,擦了擦她脸上的泪珠,说:“对不起,吓到你了吧?我是坏人。”
她用衣袖擦了擦眼泪,说:“你的手骨折了,我陪你去医院看看吧。”
这小妮子,这个时候还关心别人,我笑了一下:“我没事,死不了。对不起啊,这饭没吃成,还让你但惊受怕,下次再补你吧。”
她含泪一笑:“我相信你会保护我的。”
看着泪眼朦胧的她,我特别恨自己让她受到惊吓了。我一把把她搂到怀里,激动地说:“我再也不会让你手到任何伤害了。”她不知所措地任我搂着,就这样良久良久。
※※※
后来,我到她医院把手给接上了,还要定期去换药。每次去医院,我的心都特别温暖,渐渐的我有了一种依赖的感觉,虽然她才二十二岁,甚至比蛛儿还小。我总觉得只有她才能真正照顾我,我想我是真的爱上她温暖的关怀了。
小昭很温柔,她不像芷若那样冷清,甚至不近人情。她有时候会很安静,她会倾听你的诉说,看着你,不吵不闹;有时会很调皮,耍些小诡计捉弄捉弄你,总缠着你闹个不停;她有时还回耍些小脾气来气气你,让你对她只有爱怜。她也很爱笑,笑起来那迷人的小酒窝让人看了会忘记所有不愉快,每次看她笑,我就会有冲动要去亲她的脸。越和她相处,我就越离不开她。
当然她只有在一种情况下会很沉静,不言不语。当我问她:“你不在意我是混黑社会的吗?”她会沉默下来,我知道她是在意的,我也知道她是爱我的,谁知道这爱是怎么回事,让她选择爱一个黑社会的混混。
对小昭,我只有爱怜,我不希望她受到任何的伤害。当时我对她除了有依赖外,还有强烈的要保护她的感觉。我不知道是否只是把她当作芷若来看待,而她和芷若又是这么的不同。
我和小昭就是这么开始的,当然那时我还和蛛儿在交往,因为蛛儿会陪我玩,逗我开心。我真的很无耻!
正文 四、野蛮师姐,赵敏
赵敏,一个让我又爱又恨的女人,一个令我刻骨铭心的女人。我始终都不明白上天为何要让我和她相遇并相识,或许是因为我选择了黑社会这条路才注定了我要和她碰面,而且是她终结了我的选择。我是为芷若才走上这条路,为此我从来没有后悔过,却终于是为了赵敏而放弃这条路的,我也从来没有后悔过。或许芷若是我生命的起始,而赵敏却是我生命的终点。
忘了介绍,赵敏,女,二十三岁,两年前毕业于市著名的警院。其父是市警察局长,素有“辣手神探”之称,是我们这些“江湖人士”最不愿意碰到的人物。本来局长的女儿可以上局里找个安逸的位子,做个小干部什么的。不过这赵敏有乃父之风,硬是自己申请加入刑警队,成为专门和我们打交道的霸王花。两年的闯荡让她成为黑白两道都闻名的人物,江湖上有这么一句话:“警界霸王花,谁见谁倒霉。”俗了点,不过也说明她在我们心里的地位。我自她出道的两年来一直没碰到过她,所以我自信不会那么倒霉的。
可我就有这么倒霉。
这个晚上有是一个砍人的日子。以为杨逍带着他马子到城南逛街,本来嘛城南是成昆的地盘我们也不敢去,可杨逍的马子就住城南,也搞不懂这小子干嘛找个城南的女人。也算他倒霉,没走几步就碰到鹿杖客兄弟俩,为报被我羞辱之仇,鹿杖客几个混蛋把杨逍打进医院不说还把杨逍的马子也打伤了。新仇旧恨一起算,所以我带了范遥他们去找鹿杖客算帐,我们在市中心广场上大干了一场。
为什么警察总是在扫尾阶段出现呢?在大家都胳得差不多的时候,警笛仰天长啸,呼啦从四面八方涌入无数警察,欲把我们一网成擒。我决定大家分头逃跑,然后在我常去的酒吧汇合。
于是我一个人跳过路障,潜入小巷子里。我自认为动作很快,应该不会有警察注意到我的。跑了好长一会儿不见有人追来,正得意着,忽听一女声高喊:“别跑,警察!”靠,这臭警察也够厉害的,这也被她发现了。我回头一看,靠,长发飘飘,黑暗中看不清脸,一件短袖T恤,一条短裙,还蹬双高跟鞋,你也太敬业了吧,Madam?她还是很快地向我跑来,一边跑一边喊:“张无忌,你跑不掉的,赶快投降吧。”靠,还是个认识我的,我没时间考虑了,加快了脚步。这或许就是我们做贼的天性吧,遇到警察不管什么情况下,跑了再说。我顺手把立在巷子墙边的竹竿拉倒,只听“啪啪啪”的一阵声音,竹竿在我身后倒地。叫你穿高跟鞋抓贼,我很得意。
我不停地跑,并仔细注意身后的动静,只听见“嗨!”的一声,“咯噔,咯噔”的声音消失了,稍刻后便听到“咯咯,哗——”几声,我知道她“飞”过了那些竹竿,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却“哎哟!”一声倒地了。原来她条跳跃时踩到竹竿上了,高跟鞋后跟不稳,肯定把脚给扭了。
我一阵快意,臭警察,叫你追我。可我又忍不住想去看看她,毕竟她只是个女孩子,听她声音年龄应该不大,看她低着头,或许已经在哭了。最后,我的“感情”战胜了“理智”,我还是跑过去,碰了碰她:“喂,你没事吧?”
她还是低着头,没有说话,像是在啜泣,却有不像。我正纳闷,突然她抬起头,黑暗中可以肯定她皮肤一定很白。她一把抓住我的左手,“咔嚓”我的手已经给她拷上了,而手铐的另一端却是她那白嫩的右手。
“看你往哪跑?”虽然看不清她的脸,不过我知道她一定在笑。
“你好卑鄙!”我生气了。
“那得看对谁。走吧,跟我回警察局吧。”说罢她要站起身来。可刚站定,她就“哎哟”一声又要倒下。我反应挺快,伸手搂住了她。一阵香气从鼻孔穿入,她不是很高,在我搂住的同时,她的长发就打在我的脸上,有一种说不出的舒畅感。几秒钟后,她就挣脱出我的怀抱。“真的扭到了。”她自言自语。
“坐下。”我也知道她扭到了,可能已经不能走路了。
“干嘛?”她不理解。
“给我看看你是不是还有的救,我经常打架,经常骨折,懂一些。”我不明白自己为何要关心她,她根本就不相信我。她到没有反对,乖乖做了下来。带着手铐脱她的袜子还挺麻烦的,不过她就是不愿意打开手铐。我摸了摸她的脚踝,我才知道什么叫如脂般的皮肤,她一定是个美女。
“怎么样?”她竟然向我询问。
“估计是脱臼了,必须找医生。”我说,“打开手铐。”
“不行,我好不容易抓到你,才不上你的当呢。”她不干。
“那我怎么背你啊?”我有些生气,干嘛要管她死活,她可是警察啊,都怪自己一念之仁。
“没关系,我自己可以走。”这丫头倔得跟驴一样,她要是能走,我就不用提出背她了。没办法,虽然难看了点,可谁叫自己被她拷着呢。我左手绕过她的头,让她的右手环在她自己胸前,把她横抱了起来,又一阵清爽的香气飘入鼻息,很好闻!
“你要干嘛?放下我,放下我,你这个流氓!”她大声叫起来。
“闭嘴!”我恶狠狠地说,“我本来就是流氓,不用你来提醒。”
不过一路上,她不知疲倦的骂声,引来无数路人异样的目光。终于把她带到了医院,她似乎也骂累了,没声音了。医院里灯火如昼,这时我才发现我怀里原来是个璧人。她长发有些散乱,但丝毫不能掩饰俏脸的美丽。一双单凤眼里噙着泪水狠狠地瞪着我,目光却是责怪,可能是因为我的做法的确让她很难堪吧,毕竟她只是个年轻的女孩子。她微微带红的双颊犹如刚刚开放的蔷薇,带着无限的娇羞却又充满热情。她那微闭的红唇,带着水般滋润的光泽,比广告那些水晶唇膏更多了一份自然,更多了一份妩媚。还有那晶莹如脂的玉颈和起伏的酥胸。怪不得刚才抱起她时觉得她柔弱无骨,我真的很怀疑她真的是警察吗?
我看得呆了,虽然我见过很多美女,芷若也不亚于她。不过或许那时小,不懂欣赏,我总觉得芷若的美多了几丝冷艳,而蛛儿的美却是一种平凡的朴实,小昭的美更多的是一份天真的可爱。只有这个女警,给我一种恋爱的感觉,她美得让我想要得到她,她激起了我的占有欲。
“看什么看?没见过漂亮的女警啊?流氓!”她的脸更红了。
我回过神来,看清楚她白皙的额头已经爬满了豆大的汗珠,知道她的确受伤很重。这小妮子,在这种情况下也不喊疼,够坚强的啊,还不忘骂我,难道她真的这么讨厌我?我的心不禁又有一些失落。
我抱着她找到了医生,医生显然奇怪我们这阵势。待我解释清楚,这位头发花白的老医生才呵呵一笑道:“世上有你这么文明的贼,也算是一大奇观啊。”
她显然不以为然,厥给嘴说:“他拉到竹竿在先,分明是用心险恶,还文明呢?整个一大坏蛋!”
“丫头,人家可是你的救命恩人哦。”老人爱怜地看着她。
“爷爷!你干嘛帮着他说话?他可是我抓来的犯人!他,他还欺负我!”她有些撒娇地说。
爷爷?这么巧?我再次打量了这位老人,他虽然头发花白,但目光有神,样子慈祥亲切。他对我笑笑:“年轻人,这丫头脾气倔得很,碰上她算你不走运,呵呵。不过,不管怎么说,你没丢下我孙女,说明孺子尚可教。”就为他一句孺子可教,我特别感动,这些年来没有人真正的鼓励过我,小时候院长是对我很好,可他总是过于严厉。而这一番话更显示了老人的气量,因为我只是个流氓罢了,但他鼓励了我。
“敏敏,你这脚脱臼了,爷爷给你接上就没事了,以后别这么拼命啦,况且你还在休假中呢。一个女孩子这么粗心,还想捉贼呢,什么时候被贼坑都不知道。”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我的脸顿时红了。
却见她奇怪地看了看我,嘴里还嘟囔着:“奇怪,你也会脸红?”靠!
很快,他的脚踝接上了,缠了大大的纱布,走路是不行了。“敏敏,回家休息去吧,这伤要请几天假了。”医生说。
“我不,我亲手抓到了张无忌,要亲自交给队长。”看来她始终够没有要放过我的意思。医生看了看我,我惟有抱以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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