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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半城的生意越来越差,店面关得只剩下一个,但他找不到原因和解决的办法。这让心性好强的他脾气越来越差,对妻子王莉动不动就发火。兔子急了也咬人,王莉当然也会还嘴,于是叶半城就动手了,两人开始互不理睬。
当然他还有钱,这些年积蓄下的家底撑个几年还是没有问题。可就在这时,一个女人的到访改变了一切。
这个女人算是叶半城在部队时的战友,人长得不错,为人更是圆滑。那时叶半城对她充满好感,但她瞧不上叶半城,一个没什么文化的小兵能有多大出息呢?不过她也不想让叶半城受剌激,便抢先一步说叶半城很可爱,象她弟弟。
一句话就堵住了叶半城所有进攻的道路。两人关系便没了下文。但自叶半城成名后,特别是他发财后,这个女人心思又活络起来,那时她高不成低不就一直没有结婚,而叶半城早已结婚生子。但她认为这一切都不是阻碍,于是主动与叶半城联系起来,那时正值叶半城婚姻亮起红灯,正需要人倾诉。于是两人从电话聊天开始,终于约定了见面。
那天下着小雨,女人来到了叶半城所在的城市,叶半城异常兴奋。早早扔下店里的事不管,去与女人约会。
他不贪杯,不滥赌,这点与他的父亲很是不同。但他在女色方面却一直心存非份之想,也许是出于对当年被海抽一顿的补偿心理吧。以前一直没有机会和心思,现在夫妻关系恶化,店里没事可做,现在手里又有些闲钱,非份之想如同春雨后的种子悄悄发芽了。
当他急吼吼的往女人所住的招待所赶时,他没想到老婆王莉正跟在身后。她本来是借着给他送伞的理由来店里同他来缓和关系的,却站在窗外听到他与那女人打电话约见面,不由十分恼恨,于是脱了鞋子拎在手里,蹑手蹑脚跟了上去。
叶半城到那个女人房中时,那女人化好了浓妆正在等他。叶半城一见,心里不由大失所望,原来随着岁月的流逝,当年那个英姿飒爽的女兵不见了,眼前站着的只是一个半老徐娘。这让叶半城裤档里开了冷气,原本滚烫的温度一下降成温热状态,于是不冷不热的和她打完招呼。那女人很敏感的意识到这点,心里也有点发虚。
两人各怀心思,所以说了千言万语,却迟迟进入不了主题。这时王莉在外却忍不住了,因为她把耳朵贴在门上也听不清里面在说什么,眼见天色将晚,自己的男人看样子是出不来了。气急之下,便一脚将门趟开了,连她自己事后也吃惊自己的力量。
王莉究竟是良家女子,连抓贼要拿赃,捉奸要在床的道理也不懂,此时两人还正围襟正座呢!但她认定是这个女人勾引了自己的老公,于是大骂起来。实际上由于她过于激动,指着她“你你你……”个半天,什么痛快的话也没骂出来。
叶半城一见,知道此事休了,好在自己没落下什么话柄,于是对王莉大骂起来。那女人趁机也反唇相讥,骂她是那里来的疯婆子。
三人吵成了一锅粥,城市本来就不大,这种事在当时更是为人们所津津乐道,于是很快人们里三层外三层把招待所围了个水泄不通。叶半城是蛮注意自己的名声的,因为他心中一直有个混入政坛的梦,明市长已答应活动活动,让他加入人大或政协。那时的人对裤腰带下的错误看得挺重,王莉这一闹,看来这事准黄!
叶半城越想越气,不由指着王莉的鼻子骂道:“我数一二三,你不出去,就把你打死在这里。”看着他那因极端气恼而狞狰的表情,王莉不由胆怯了,她从来没看见过叶半城居然会有这么可怖的一面,于是她只好冷退了。
那女人也被叶半城刚才的狞狰吓坏了,她知道这种男人什么事都做得出,自已还是不惹的好。于是她开始收拾行李,对叶半城说:“本来也没别的事,只是想来看看你,看被你老婆这一闹的!”叶半城的呼吸渐渐平静下来,再也提不起兴趣来了。
那女人把他送到门口,说晚上就走,叶半城也没强留。那女人最后煸了一句火:“你那老婆,克夫啊。我们本来没什么,这下弄得满城风雨了!叫我以后怎么做人?”
叶半城刚压下去的火又被煸上来了,他铁了心要离婚,这种不识“大体”的女人让她有多远滚多远。
正在气头上的两人并没有再吵,很快就办了离婚手续,因为孩子归叶半城养,所以王莉并没有分得多少财产。
叶半城离婚的消息在全市人的耳朵里很快演变成另外一个版本,那是叶半城在招待所里搞女人,被他老婆带着公安抓了,当时两人还码在一起呢!叶半城听了这些只有苦笑,心想这次真是羊肉没吃到,反惹一身膻。再想找那个女人,居然一直没有音讯,看来她再也不会来了,不过就算她来了,自己也没打算和她结婚,原本只是打算涮一次羊肉火锅。
因为此时店里的生意已经不好做,干脆关门算了,只留下李新文等几个信得过的人料理后事,自己决定揣着几百万去外面闯闯,不在这里呆了。
能干什么呢?想起听明市长说,现在中苏边境的满洲里贸易十分活跃,就去那里,我就不信凭我的脑子在那里干不成几桩大事。
地处中俄蒙边境的满洲里,贸易十分活跃,因为那时的苏联国内民生物资十分缺乏,而中国此时已呈世界工厂的雏型,无数中俄蒙的大小商人都挤在这个地方进行边贸。那时的苏联由于离开市场经济时间太久,没有市场意识,有点“钱多人傻”的意思,这让叶半城去的头半年乐开了花,但时间一久,俄罗斯人醒悟了过来,便开始抵制中国商人,并一度发展到抵制中国产品。叶半城在此再无斩获。
叶半城终于明白了什么时势造英雄,眼见生意不好做,就干脆歇了业,在京城找了个地方住了下来。为的是能在北京攀上一个比明市长还大的官儿,以发横财。
凭着当年的“劳模”身份和明市长的暗中支持,他在京也搭上了几条官不官,民不民的线,就是那种说话好象中央领导人全是他家亲戚,好象什么大小消息都知道的人。叶半城最开始被唬得一愣一愣,花了不少钱去结交这些人,却没见到实质性的东西。
也许是作为补偿,其中一个机构组织了一个活动,取名叫“企业家与女大学生联谊会”,美其名曰是交流,其实是想让叶半城这样有两个钱的人泡上个清纯靓丽的女大学生。那时的大学校园里Chu女还蛮多,还会如“一朵睡莲一样羞涩”。不象现在,女大学生比有两钱的人见过的世面还多,才懒得和这些人玩什么感情,直接赤裸裸的金钱交易更踏实,反正那资本是天生的,并不是以使用次数来算折旧。
叶半城就是在这种场合遇到了金娥,也是他一生之中唯一念念不舍的女人。
那时的金娥,年轻、漂亮、智慧。由于年轻,所以她对未来充满憧憬;由于漂亮,所以她多少又有点心高气傲;那个年代大学生本来就少,象她这么漂亮的女大学生就更少,所以在她的举手投足间就有了一种优越感,加之她母亲是个中学教员,多年来注重对她进行知识熏陶,所以在一般人眼里,她身上除了漂亮外,还有一种贵族气质。
当她出现在会场当中时,所有男人的目光都投向了她。她不施粉黛,却把场中所有的粉黛比得没有了颜色;她不著珠宝,本身就放射着比珠宝更璀灿的光芒。她来到这个会场完全是出于好玩,作为公安大学的高材生,她完全有条件去更好的会所。但她没有,因为此时的她还没有走入社会,对社会的险恶还一无所知。
第八章 流氓本无敌
金蛾来到这里只是为了跳舞,可当卓尔不群的她出现后,竟然一时没有男士去邀请她。
倒不是他们没有胆量,这些男人可都是胆大心黑之徒;也不是惊艳她的美丽,这些人都是各自地方的猎艳高手。他们是凶狠的金钱杀手,一旦嗅到利润的气息就会变成野兽。但这并不代表他们只会一味的蛮干,他们同时也是非常聪明的一群。他们知道,对待她这样的女子,首先得晾一晾,挫挫她的傲气,这样才好下手。至于什么时候下手,最后花落谁家那就犹如拍卖,一定是价高者得,只有等他玩腻了想换口味时,才会开始新的一轮拍卖。
她的眼光扫了所有人一眼,最后眼光在叶半城身上停留下来。因为他年轻、英俊而且带着一付金边眼镜,显得有些儒雅,这在一群脑满肠肥的个体老板中很是醒目。
叶半城也注意到她在注意自己,尽管自己在场中算是较穷的一个,但他没来由的看不起其它人,也不打算遵守他们的规则。于是他迎着她的目光,笑吟吟的走上前去,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两人在舞曲中跳了好几支曲子,这才找个地方坐了下来。两人互通了姓名职业,还留下了联系方式。稍休息了一会,两人又继续跳了几支曲子。等到散会时,两人已经无话不谈了。双方的第一印象无疑是极佳的。叶半城的普通话不好,但这也为他在交谈中掩饰学识的不足提供了方便,因为有些深入些的话题,他的回答是听不懂也听不清。
这天晚上两人同时失眠了,金蛾是因为少女初恋的兴奋,而叶半城则是因为发现了极好的猎物。两人此后陆续又见了几面,每次叶半城的豪爽大方给她留下了极佳的印象。她学的是公安,所以也很警惕的问了他的家庭情况,她可不想当第三者。
叶半城如实相告,当然只是把离婚的原因归结为前妻的嫉妒和不识大局,没有说自己想涮女战友羊肉的想法。他的这番表白反而更激起了她的爱心,那时社会上流行“离过一次婚的男人是块宝”的说法,她竟然有些不可抑制的主动吻了他。他反应很快,马上搂住她深吻起来。
由于学校管得严,晚上她出来并不是很方便,所以叶半城一直没有得手她的玉体。而白天当叶半城解她衣裙时会遭到她的反抗,白天并不是女人抵抗力最差的时候,因为强烈的光线制造不出女人想失身的冲动。
加之叶半城还得经常出去赚钱,所以两人只好约定以书信联系。那时的邮递也快不起来,所以收一封发一封只能保证一周一封的频率。面对金蛾信中娟秀的字迹,不时夹杂的情诗,叶半城很犯难,他不敢说自己看不懂,而回信吧,自己一动笔就会露馅。写信可比说话难多了!
金蛾也有通过信来彻底了解他的意思,因为说话不可能使用太有深度的语言,但在信中一个人思想的深度和文字修养可是装不出来。叶半城想了想,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让李新文把艾农调过来。
艾农原是叶半城老家当地一个企业的文化专员,人长得其丑无比,戴一付深度近视眼镜。他平日里酷爱舞文弄墨,写过诗歌、小说,但发表的极少,所以在企业里也没能出人头地。他和叶半城的相识也是颇有些传奇色彩,两人是在煤场打了一架后认识的。
那天叶半城去煤场拉煤,去了两张车,到了后才发现煤场上煤的吊车坏了。这时,艾农带着单位的车也到了,他跟叶半城商量,能不能让他先装,因为他单位急着用煤,听说煤场的吊车坏了,便自己带了辆铲车来。
叶半城一听说行,但条件是你的铲车也得给我使。艾农答应了,当单位的车走了后,他让铲车司机也给叶半城他们铲。才铲一车,单位来人催铲车赶快回去,艾农平日里被领导训怕了,所以决定马上走。叶半城平日里横惯了,他觉得艾农是在涮他,于是冲上去把艾农一把就从驾驶室里拽了出来,连打带骂的逼着给他铲完。
叶半城的霸蛮给艾农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艾农那张丑脸和厚眼镜也给叶半城留下了印象。两人因为住得挺近,所以很快就结识了。因为艾农一直对单位的待遇不满,想辞职下海,正好叶半城身边少个能写的人,于是就让他到了自己的商场里。艾农在商场里一直没有什么太多的事,所以主要还是写自己的小说,梦想写红了出大名发大财,后来听说写剧本更来钱于是又改行写剧本。
叶半城把他调到自己身边后,只给他布置了一个任务,那就是负责写情书。艾农苦笑:“老板,这种事也代笔,不太好吧?”
叶半城认为没什么不妥,让他大胆写就是。于是艾农问清了他想写什么事,开始猫在一边泡制去了。费了老半天功夫,艾农终于写出了一篇。叶半城草草看完,连声说不行,说没表达出他的想法,让他写得更生动点,更深情点。
艾农心里想:色鬼老板肯定是还没在人家身上“深”的“动”过,不然不会这么下本,这样一想不由想笑。于是他又猫在一边动苦思冥想去了,这一写竟然到了晚上,叶半城看了后说还差点自己的赤诚。艾农心里暗骂你知道什么叫赤诚吗?一气之下,干脆把第一篇和第二篇各抄了一半做为第三稿。
叶半城看了这才满意的说:“好文章最少要改三遍,这样行了!”这才拿着稿子去抄了。原来是要我写三遍啊!艾农苦笑,不过拿人家的工资能说什么呢?自己洗洗睡吧,也许是写情书太投入,梦中竟是与一个叫金蛾的陌生女人卿卿我我。
几天后,金蛾回信了。她在信中除了表达为叶半城真情所感动外,还惊叹叶半城的学识和文笔,说如果不是见过叶半城本人,还以为是那个文科生写的呢!于是就问他平时看些什么书?下次见面后可要好好讨教一番。
叶半城看完后大吃一惊,想想后叫来艾农臭骂一顿,说情书应该以他的口气写才对。艾农想想说不如你自己写一篇我来给你润色好了。
叶半城说我请你来就是利用你手中的笔,不是让你来给我当老师改作文。艾农于是只好又搜肠刮肚,还得把自己想象成叶半城。好在他最近一直在尝试着写剧本,还是有些移形换位的功夫。
他一口气写了三篇,先拿一篇给叶半城看,叶半城看完要他再改改。艾农就去外面溜达了一圈回来交上第二篇,等叶半城要他写第三遍时,他又去外面转了一圈回来,才交上最后一篇。在这一篇中,艾农以叶半成的口气说自己没读过多少书,全靠自学,所以学的东西全是胡萝卜揩一节吃一节,知识体系跟竹子一样通一节不通一节。没办法,钱到赚时不嫌多,书到用时方恨少。所以自己这个没什么文化的人受不起大学生美女的考,如果真要考,不如拿火来烤,保证自己身上的肉比羊肉味道要好些。人在古代不是被称为两脚羊吗?就是怕你不敢烤……
金蛾看了信,哈哈大笑,再也不提学问的事,认为叶半城虽然没正规上过学,但天资聪颖,一点就通。再说最好的和谐产生与互补,自己和叶半城说不定正是这样互补的一对呢?想着想着她脸上发起烧来,因为她想起叶半城解她衣服的猴急样。
艾农人虽长得丑,但文字功底却十分了得。金蛾被他精心编织的文字带入了一个虚幻的浪漫故事中,叶半城看着她日渐痴情的文字有些好笑,觉得女人就是傻乎乎的,好骗。
金蛾对叶半城的感情痴迷起来,现在在她眼里,叶半城一切都是好的,所说的和所做的都是那么有趣。如有一次她假装生气在信中责备他喜欢动手动脚,艾农在信中就编了两句顺口溜回答她:“男人不骚,志气不高。”“男人不流氓,发育不正常”。金蛾看到这两句不由“扑哧”一笑,后来还把这句话拿到宿舍里去传。
后来金蛾就专门称呼他为“流氓”,这让叶半城很不爽。因为流氓的事情他可以做,流氓的名份他可不要。于是他又找艾农麻烦,问他为什么让他自称流氓。艾农一笑,说你可以把流氓解释为“流来流去忙”啊。
叶半城一听大喜,连夸艾农书没有白读,这样一解释合情合理很符合他的身份。后来果然当叶半城和金蛾见面时这样一解释,让金蛾又对他另眼相看半天。
有了这样一番往来,半年后叶半城终于搞定了金蛾。那是暑假在金蛾家,家中只有他们两人,当叶半城“性起”又要“流忙”时,金蛾只是象征性的抗拒了两下就让他得手了。因为女人在一个自己已经完全托付了身心的男人面前是没有抵抗力的。
看着床上盛开的那一朵桃花,叶半城有一种很强的满足感。当金蛾去换衣服时,他无意间在她的书桌上看到了无数行“半城,你在那里?”的文字,看来是她思念他又不知他行踪时所写上去。旁边还有一句词:“嘶骑渐遥,征尘不断,何处认郎踪?”
虽然没有看懂这句词,但他心里升上了一种微妙的感觉,从没有过的。这是爱情吗?他问自己。
虽然帮老板搞定了这个女人,但艾农却没有得到任何实质性的好处。这让他有些不满,想不到自己满腔的才华,竟然被老板用来取悦女人!他是个比较自恋的人,觉得那个女人爱上的应是自己的文笔,而不是叶半城。
其实他想错了,金蛾的择偶目标是有财有才还要帅,他的所作所为只不过帮叶半城多镀了一层金而已。
金蛾毕业了,她被分配到海南。临行前金蛾问叶半城,愿不愿意随他去海南?那时的叶半城也好像堕入了情网,他稍一思索就答应了。当然他不是不爱江山爱美人的痴情,而是那时海南的开发正如火如荼,他也想去那里分一杯粒7苫鸱闪耍饺思绦诜苫咸鹈邸A粝掳┮桓鋈嗽谝栋氤堑牧偈弊∷睿唤鲆帐靶欣睿挂鸭阜庑偶某鋈エD―那是老板另外几个战果——现在除了金蛾外,他还要负责另外几个女人的回信。当然这几个女人比金蛾的要求低得多,叶半城也早早的搞定了她们,现在他得按老板的指令继续维持或疏远她们。
金蛾当然不知道这些,她正在飞机上给叶半城背《长干行》“……十四为君妇,羞颜尚不开,低头向暗壁,千唤不一回;十五始展眉,原同尘与灰,长存抱柱信,岂上望夫台……”叶半城似懂非懂的听着。
见他的表情很是迷茫,金蛾只好给他解释这首诗。当叶半城听到“抱柱信”的典故时,插嘴说那个什么叫尾生的男人实在是太傻了,潮水来了也不知道走开,真是笨死了。金蛾听了叹口气说:“你真是个文盲,跟你说这些真是对牛弹琴了。”
艾农没有教他怎么破解文盲这个词组。叶半城听了有点急,但转念一想,现在鸟儿已经进笼了,还需要那么哄他开心吗?于是他也懒得理他,把鞋子脱掉,把脚架了起来撕脚上的死皮,机舱中顿时充满一种臭豆腐的味道。
金蛾一看,脸上现出很愤怒的表情,一拳把他的腿砸了下去。叶半城恼火的问她做什么,她冷冷的说:“流氓我不嫌弃,文盲我不讨厌,但我最恨别人没有教养。”哦,原来是为了这事啊,叶半城想起当年在星沙市难为他的那几个老太太来。环顾四周,果然有几个老太太正用一种鄙视的眼光看着他。他低下头,悄悄将鞋垫抽了出来,扔到那几个老太太座位底下。
于是机舱里又充满臭豆腐味道。金蛾看了一下叶半城,他正在睡觉,鞋子穿得好好的,心想这飞机上没素质的人还真多啊。
第九章 色利险中求
那时的海南是冒险家的乐园,据说很多人是用编织袋扛着钱前去创业。叶半城从老家带出的五百万现在打了一个对折,但也还算有一定基础。金蛾去海南省公安部门报到,叶半城就在大街上瞎转悠。海南的房地产那时正处于发展高峰,搞房地产吧,他还缺少门道,心想不如做五金电器。正想着呢,就看到路旁边有一块招租的牌子,原来是一个小商场因地理位置不太好经营不下去了,叶半城眼睛一亮就走了进去。
很快就跟原来的老板达成了协议,门面租给叶半城,连同营业执照也一块转给他。这让叶半城省了不少事情。此时李新文已经带着几个人赶到了这里,他们跟着叶半城做商店多年,对经营店铺是轻车熟路,很快飞达电器公司的招牌就打出来了。
由于叶半城选择的产品对路,加之日夜营业,所以店铺的生意很快好起来。金蛾每天下班后都会换上便装来店里一趟,倒不是因为她的工作服不好看,而是她怕那身打扮让人误认为叶半城店里出了什么事。她来不仅是为了看叶半城,也是想帮上一些忙。她的出现也让一些客户没事也往这店里来,因为看看漂亮女孩子养眼啊。
其它店铺老板看见金蛾清爽装扮,干练的身姿,有些嫉妒的说你们那个女员工长得真不赖,为你们店招徕了多少生意。你们出了多少钱请的?
李新文一笑,说那是我们老板娘呢!
老板们更嫉妒了,因为他们或许有个能干的老婆,但长得拿不出手。也许发迹后换了个漂亮的,但成天只知道花钱打扮,那里象金蛾这样能干又好看?
叶半城刚开始听到这些议论心里还挺美,时间一长又觉得她抢了他的风头,心里闷闷的。这时艾农又向他提出辞职,因为星沙市有一个文化公司请他去改剧本,他认为这更符合自己的发展方向。
少了艾农为他打理情事,叶半城一下就有点手忙脚乱了。要他自己写信委实有点难度,只好飞来飞去到处灭火,因为他不想让金蛾知道,他现在舍不得她了。
可是那些女人得寸进尽,老是把电话打到他店里来,虽有李新文他们替他瞒着,但这还是有可能穿帮啊。他一怒之下,和其中几个分了手,当然付了一笔分手费。玩女人时花钱他从不心疼,但付分手费时却很是肉疼,一个再也不产生价值的东西还要让他付一笔“垃圾处理费”,这让他实在肉疼。他想以前自己可是不怕女人闹的,现在怎么这样了?
难道仅仅是怕金蛾知道吗?自已从没怕过任何人任何事的啊!尽管有时涌起一些爱情的感觉和想法,他都会把这些感觉和想法强抑下去。因为成大事者得不拘小节,大丈夫怎么能为情所困呢?
他有意识的强迫自己放弃对金蛾的感情,因为他认为这种感情是一种累赘,会阻挠他继续赚更多的钱,去拥有更多的女人。后来流行了一句话:“不能为一棵树木而放弃整片森林”,说的就是叶半城这种心态,虽然他不会这么精辟的总结,但他早已想到这一层。
金蛾没有觉察到他的细微变化,还是快乐的生活着,象鸟儿一样穿行于上班与下班之间。她把这个五金电器商场当成与叶半城和一个爱情结晶,以女性特有的细心呵护着。李新文等员工也乐意有这样一个干练的老板娘,不仅好看,还和气。有时他们做错点什么,金蛾只要把眉头一皱,他们就连忙更正。因为老板娘人太好,他们不忍心在她面前犯错。叶半城对此类事情多半会咆哮,他们早已习惯了他的咆哮,并不太当会事,只是表面上装出战战兢兢的样子来应付一下。有时他们甚至认为,叶半城发怒只不过是怕失去自己的权威性,他们也就满足他一下,反正这是成|人之美的事,又不花钱。
随着经济的发展,海南各种“烂仔”也多了起来,他们到处打架抢劫收保护费。叶半城店里却一次也没有让他们得逞,因为金蛾一个电话,许多分配过来的同学和校友都会过来帮忙。看见店门口忽拉一下停了一大圈警车,人人杀气腾腾,还有谁敢来收保护费?
当穿着警服的金蛾英气逼人的出现在这条街上时,那些老板们彻底傻了,他们实在没想到叶半城还有这般能耐,把一个警花泡到了手。于是他们开始恭维叶半城,推举他做这条街上的老大。
叶半城心里很美,但脸上却还是不露声色,因为他知道此时他越是莫测高深,这些人就越会敬他,就会乖乖的和他做生意。于是他总跟他们说半截话,比如我父亲当年打过日本,后面不说了;当年有很多女兵喜欢我,可惜我那时不懂事,也不说了。
于是街头传出小道消息,说叶半城是某个将军的儿子,当过团长。甚至还有人说他是打越战下来的英雄。听到这些议论,叶半城差点笑岔气,不过听到越战英雄,这让他心里一动,战斗英雄,意味着杀人无数,这是血与火铸就的荣誉。
他不肯定自己真听到枪炮声会不会尿裤子,但知道这一荣誉会让大多数肃然起起敬。可惜自己别说参战,就连越南在那边都还搞不清。自己当几年兵只是摸了别人几下屁股,连枪都很少摸到。
不过想想别人并不知道自己的底细,吹一吹又何妨。于是当别人问起时,他就谦逊的说,我不是战斗英雄,那时我是卫生兵,只是在后方给他们做护理。不过也去前线救护过几次伤员,但都不激烈,没立上功。
金蛾对他的这些吹牛之说很不感冒,反感的说:“你看你身上白白嫩嫩的,连指甲划的印子都没一道,还吹参过战呢?”叶半城一笑:“广告,广告嘛就是这样的!要不你晚上给我挠上两道疤出来?”金蛾脸一红,踢了他一脚。
谁也没想到的是,几天后叶半城真的拥有了几道触目惊心的伤疤。
叶半城从外地归来,他对金蛾说是去外地考察市场。实际上他是去会了情人,当然他也考察了市场,他从来都是工作娱乐两不误。下得飞机,天已经晚了,他决定在一个大排档吃点东西然后再收拾一番再回去,因为如果学过刑侦的金蛾在他身上找出点什么东西会有麻烦。
叫上几个菜,开了了瓶啤酒,他自酌自饮。喝着喝着觉得周围气氛有点不对,因为邻座的客人纷纷起身走了。他往后望去,原来是一群打着赤膊,胸口绣着各种纹身的年轻人走了过来。
不过是一群小混混而已,他想,仍旧自喝口酒吃口菜。但叶半城错了,这群小混混可不是以前在这街面上混的那帮人,而是新来打下了这块地盘的另一帮人。他们正想立立威呢!
见叶半城一个人坐在那里喝酒吃菜,于是他们径直围了上去。为首的把手中的铁管往他面前一放,要他快滚。
对于这种场面,叶半城见得多了,他笑笑招呼对方坐下喝酒,并叫老板添一付碗筷来。为首的混混见他这副沉着样子,有点佩服,看对方样子也不象对头的人。于是正打算离去,wωw奇Qìsuu書còm网不料一个眼尖的小混混从叶半城没拉上拉链的提包里看到了厚厚的几沓钱,便对为首的大哥做了个手势。
那大哥心动了,便向叶半城借钱。叶半城知道麻烦来了,这些人不提借钱时事情还好办,一开这口那必定是不达目的不罢休。他虽然也和这些人打交道,但却钱从不落这些人手。因为混黑道的人玩命为的什么?绝对不是传说中的江湖道义,而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具体而言就是一个“钱”字。与一般人谋生的手段不同,黑道人物谋利时喜欢不讲规则或者说自树规则。
叶半城心念电转,心想此处已距自己商场不远,凭自己的体力杀开一条血路跑回自己店铺里绝对没问题。于是站起冲对方笑笑,做出掏钱的动作。当对方放松警惕之时,突然一拳直捣对方心窝。对方可能也是练武之人,反应虽慢了一点,但还是闪过了他致命的一击。
叶半城拔腿狂奔,还没跑出十米远。那大哥抓起桌上的空酒瓶就扔了过来,也该是叶半城倒霉,那酒瓶竟正中叶半城后脑门。叶半城只觉得眼前一黑,脚底下就失去了力气。但他的意识还是清醒的,死命的护着自己的包。十几个混混此时赶了上来,对准叶半城拳打脚踢,有几个还从身上摸出家伙对叶半城下了手。因为叶半城叶半城乱蹬乱弹中踢中了这几个人。
血,从他的脑后及手上身上流了出来,但他们却一直没有抢走他的包。有路人偷偷报了警,远处有警笛声音响起,那伙混混一哄而散。
叶半城被送到医院,医生诊断的结果是重伤,有生命之虞。这时,金蛾赶到了,李新文他们也赶来了。叶半城还有一丝意识,他用眼色示意他们收好他的包。
推进手术室前,金蛾轻轻附在他耳边说:“半城,你一定要挺住!我们大家都在等着你回来!”
金蛾是一个受过完整洁刑侦教育的警察,她知道此时叶半城要挺过此关,求生的意志很重要。而自己也许是最能激发他的求生意志的,因为在她心目中,叶半城是她的至爱。所以她认为叶半城也一样。
手术在紧张的进行,金蛾等一群人在外面焦急的等待。为了排解心中的焦躁不安,金蛾顺手把李新文手中的包拿过来打开了看,因为平时叶半城这包一般都在李新文手中,她还没欣赏过。
老板娘拿老板的包,再天经地义不过,但李新文却紧张起来。
对此刻躺在手术台上的叶半城来说,金蛾的话当然也起了一定作用,但他的求生意志远比一般人要强。模模糊糊中,他感觉到医生在为他清洗缝合伤口,一阵剧烈的疼痛让他想逃开。于是他感觉自己好象跳了一下,就跳到了手术台旁边,看着医生在缝合自己的伤口,却没有感到一丝疼痛。
是麻醉的功效吗?他问医生,但没有人回答他,都在紧张的忙着自己的工作。他感觉到自己飘了起来,大地渐渐离自己远去。但很快又坠落下来,竟然是四江湖上空。
他还没来得及找到自己熟悉的地方,就一下坠入水中,却没有溅起一丝水花。他猛然想起那个可怕的水魔来,难道自己已经死了?
果然,那个水魔从湖底钻了出来,抓住他嗅了嗅,叹息道:“你还没有死啊”。叶半城心头一喜,连忙让水魔放他回去。
水魔摇摇头说:“如果放你回去,你就不会继续我们的交易了,那我还岂不是在这里白等。你现在有那个女人的帮助,那女人旺夫贵子,凡事总会让你逢凶化吉,我为什么要放你回去?”
叶半城不服气的说:“我才不需要那个女人来帮我,凡事我自己会搞定。我有了钱,什么样的女人不会乖乖的来?包括她也是如此!”
水魔想了想,往空中一指,一道劲风忽生,直接向医院扑去。
水魔用空洞的眼窝看看那道风,发出了狂笑声:“这下你和那个女人玩完了!”说完象曾经的那样,把叶半城往空中一丢。叶半城感觉自己正飞速的向自己的身体飞扑而去。一阵巨大的疼痛让他忍不住呻吟起来,他睁开眼睛对主刀医生说:“好痛啊。”
医生欣喜的叫道,病人有救了!他跟叶半城开玩笑说:“你命真大,这样也能挺过来,还在手术台上就醒了,看来你是属猫的,有九条命!”
叶半城得救了,也许他真的有九条命,但是他只有一颗心,他的心里只装着钱,绝少有其它。金蛾自以为得到了他的心,其实只是她自己构筑的虚幻。她把他当成生命的全部,但自己却在他的心里只占有一个小小的角落。而且即便是这个角落,她还得和另外几个女人分享。
如果她不知道,她还可继续骗自己,过得一如既往的快乐,但是她所学的知识却发现这个秘密。
第十章 情断又义绝
叶半城的包里没有避孕套之类的东西,他自认为自己是个人物,能和他Zuo爱是女人们的福气,所以他不愿穿着雨衣洗澡。女人们被他的钱和外表迷住,所以也愿意为他忍受流产的痛苦。他的包里也没有女人赚送的纪念品,因为他都会把它们很好的处理掉。
金蛾翻了一番,除了钱还是钱。真没劲!翻到最后带出一个笔记本出来,“啪”的一声掉在地上。这时一阵怪风吹过,将笔记本翻起,停在一页上。金蛾将笔记本拾起,看看上面,记的全是电话号码,正要往后翻,额头上一滴汗流了下来。正滴在一个名字上,泪珠一样散开。世上的事就有这么巧,这个名字就是叶半城在外面的女人之一。金蛾扫了那个名字一样,她训练过速记,很快就将那个名字和号码记了下来。
正在这时,医生出来了,宣布叶半城脱离了危险!走廊上一片欢腾。因为金蛾明天还要上班,于是她先走了。到了家里,不知为什么那个名字老在眼前晃来晃去。女人的天生的直觉让她觉得这个名字有点蹊跷,也许是因为叶半城写这个名字时是带着色心写的,所以让她觉查了出来。
她心神不宁,又记得那个号码。于是她拔通了那个号码。
“喂!”对方是一个娇滴滴的女人声。
她心神愈加不宁,迟疑间没有做声。
“是半城吧,到了海南了?”对方的声音真的是很好听,但她的心却在滴血。
她稳稳神,回答道:“我是海南公安厅的,他受伤了,请问你是他什么人?”她还抱着一丝希望。
对方一听着急起来,急切道:“我是他老婆啊,他是怎么受的伤?伤得重不重?”
她彻底绝望了,很想在电话里骂对方一通。但一想对方说不定跟自己一样一无所知,于是勉强稳住神说:“现在还在昏迷中,我们怀疑是情杀。”
对方一声惊叫后说:“肯定是南海那个姨子干的,她老缠着半城不放……”
金蛾听不下去了,她放下电话,去了厅里的值班室,请一个师姐帮忙,调出了叶半城电话和手机的通讯详单。找出出现次数频和通话时间长的,一一打电话去问,居然与叶半城有男女关系的有四五人之多!
她忍住眼泪,慢慢回到她和叶半城的住处,把自己的东西收好。住在旁边的李新文问出了什么事,她狠狠的盯了他一眼,骂他是狗,什么事都替叶半城瞒着。
李新文明白了,金蛾知道了叶半城的隐私,他其实也不想瞒这个小嫂子,人那么好,但他从小就受过“忠孝”的教育,也苦劝过叶半城,但他没有办法去干涉他。此刻,他只好听着不做声。
金蛾骂了一阵,稍稍平静了些,对李新文说:“我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了,你们等他好后再告诉他吧。男人花心也不是死罪,只是再别来找我,我受够了你们!”
眼看自己的情绪又要失控,她干脆走了。
李新文目送他远去,他受叶半城的影响很深,此时虽替叶半城惋惜失去这个好女人,但他认为叶半城还能找到更好的。
叶半城的身体很棒,康复得很快,期间他见金蛾一直没来,便问李新文。李新文支吾着说她有任务外出了。叶半城也就没放在心上,当手能使用手机后,他迫不及待的给人们打电话,宣布他还活着。当然也包括那些女人,他唯独没有想给金蛾打一个电话。
直到出院那天,看见金蛾还是没来接他,他才问起李新文究竟是怎么回事?
李新文见无需再隐瞒了,便一五一十把所有的事情告诉了他。他听了后责怪了李新文几句办事不周后便再无言语。其实这段时间在海南,由于近来生意一直一般,他早就想撤了。他想这也许是天意呢!
只是,为什么自己一想起金蛾,胸口就会一阵阵跳痛呢?难道自己真的舍不得她?他想起他们认识的经过,心里确是有一丝丝难过的感觉掠过。但是想起自己是叶半城,自己要做的事还多着呢,是不可能为一个女人永陷于这孤岛之上的。
他做事从不需要计划,但想做就做,做错了也不怕,大不了重来,至于后果吗,不能承担就不承担。
他想起艾农前几天从星沙打电话给他时说的一个消息:明市长已经荣升为省会城市星沙市市委副书记了。他还问起过叶半城呢!
他想了想,决心大张旗鼓的回去。于是他打电话给王兆国,说自己现在在海南发展得如何好,但发财后很想回报家乡父老,不知星沙市欢不欢迎他。
王兆国一听说这是好事啊,现在有很多老板在海南炒房地产发了财后都回家乡搞建设,你也回来吧。我正在写一篇《又见孔雀东南飞》的稿子,把你也加上去!
叶半城一听大喜,连声说好,有了媒体的支持他回来就更大胆了。
叶半城让李新文他们赶快收拾,一听说回家乡,他们都来了劲。收拾完当后,李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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