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血燃烧 第 27 部分阅读

文 / tannerdo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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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潇潜被小马这一番质朴的话给说动了,他看了看小马,二十岁左右,接近一米八的个头,身板很结实,长得其实还有些英俊,浑身散发着乡下人特有的朴实气息。

    潇潜正在打量小马,小马咚地一声就对着潇潜跪了下来,“老板,我求求你了,带我一起走吧!”

    潇潜被小马的举动吓了一跳,赶紧伸手去扶他道:“起来!你这是做什么,赶紧起来!”

    小马道:“老板,你不带我走,我就不起来!”

    “给我起来!”潇潜忽然厉声喝道。

    小马没想到只比他大一点点的潇潜会有这么大的威信,心里蓦地打了个突,不由得就站了起来。

    潇潜道:“小马,我告诉你,男儿膝下有黄金,我们男子汉大丈夫就要有男子汉的尊严,一丁点儿屁事就向别人下跪,这是没有骨气的表现,你明白吗?”

    小马被潇潜说得冷汗直冒,不过这一刻他仿佛懂得了很多东西,于是他抬头挺胸大声说道:“明白!”

    潇潜道:“你想跟着我,那你先得知道我是做什么的?”

    小马道:“瞧你出手这么阔绰,一定是大老板吧!”

    潇潜笑着摇摇头道:“我不是老板!”

    小马道:“你是不是老板我不在乎,我只想跟着你去大城市见见世面!”

    潇潜道:“小马,你太天真了,外面的世界是很复杂的,你还是回去吧!”

    “老大,你就留下我们吧!”房门忽然打开,小马的其他四个同伴全都钻了进来,扑通扑通全都跪在了地下。

    潇潜道:“你们这是做什么?”

    小马诚恳地说道:“老板,我们这是第一次向人下跪,不为别的,只为能圆一个走出大山的梦!”

    潇潜被小马这简单质朴的话语给深深地震撼了,如若不是亲眼所见,他实在很难想象一个牛高马大的小伙子向陌生人下跪,只为了能够看看外面的世界。潇潜的鼻子忽然有些酸酸的,他想到了以前的自己,再看看面前这五个大山里的孩子,心里头堵得十分难受。

    小马见潇潜没有说话,扑通一声跟着那四个少年一起跪了下去,“老板,就当你行行好,带我们走出大山吧!我们欠你的车费,一定会想办法还给你的!”

    “求你了老板!”四个少年一起叫喊起来。

    潇潜的眼眶有些湿润了,他有些动情地说道:“不是我不想让你们跟着我,而是……”

    “不管吃多大的苦我们都愿意!”小马抢先说。

    “对,我们不怕吃苦!”其他四个少年纷纷附和。

    潇潜叹了口气道:“这不是吃不吃苦的问题……”

    “老大!”不知什么时候,过封出现在了门口,“你就收下他们吧!”

    潇潜吃了一惊道:“过哥,这……”

    过封掩上房门,走到小马这五个少年的身前道:“实话告诉你们吧,我们是从监狱里跑出来的犯人!”

    “监狱?!”五个少年你望望我,我望望你,脸上带着惊诧的神情。

    过封点点头道:“没错!我们都是监狱里的犯人,出去以后不仅会遭到警察的追捕,还会受到黑社会的追杀,也许吃不饱穿不暖,也许今天活着就不知道明天是不是还能活着,如果这些你们都不怕,你们就留下来吧!”说完这话,过封冷冷地看着这五个二十来岁的少年,他在等待他们的答复。

    过封原本以为这五个少年回思索良久,没想到的是当他刚说完这话的时候,五个少年竟然异口同声地答道:“我们不怕!”

    过封也被这五个少年的豪迈之情给感染了,也许在他们的脑海里,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做监狱,什么又叫做死亡。但恰恰这一切的无知,才让他们有着无畏的冲劲,而潇氏社团,目前正需要这样血气方刚的人。

    过封鼓掌道:“好!我欣赏你们的气魄!”然后他转身对潇潜道:“老大,你看……”

    潇潜笑道:“既然过哥都这样说了,那就留下你们吧!”

    “真的?!”五个人眼睛一亮,仿佛听到了这辈子最令人高兴的事情。

    潇潜点点头道:“真的!”

    五个人欢呼雀跃起来。

    潇潜道:“好了,现在告诉我你们五个人的名字吧!”

    “我叫马俊!今年二十岁!绰号小马!”

    “我叫光平!今年十九岁!绰号木鱼!”

    “我叫王长忠!今年二十二岁!绰号鼻涕虫!”

    “我叫周发!今年二十一岁!绰号泥鳅!”

    “我叫唐少东!今年二十二岁!绰号野鸡!”

    潇潜道:“好吧!我告诉你们,我叫潇潜,比你们大一点点,以后不要叫我老板了……”

    “那叫你什么?”木鱼问。

    “笨蛋!还不快叫老大!”过封说。

    小马五人赶紧恭敬地叫道:“老大!”

    潇潜微笑着点了点头,这五个人的身高和体质都令他十分满意,潇潜道:“你们都有些什么特长?”

    小马摇摇头道:“老大,力气大算不算是特长?”

    潇潜笑了笑道:“算!”

    其余四人赶紧答道:“我们的特长都是力气大!”

    潇潜和过封忍俊不禁地对视了一眼,潇潜道:“过哥,他们五个以后就交给你了,我希望你能把他们培养成我们潇氏社团精英中的精英!”

    过封扫视了小马五人一眼,又捏了捏他们的胳膊大腿道:“恩,体质还不错,只是不知道脑筋够不够用,老大,我有信心将他们培养成我们社团的精英!”

    潇潜道:“不是精英!是精英中的精英!”

    数年之后,每每回想起今日之事,潇潜总是无限唏嘘,正因为过封的慧眼识珠,潇氏社团才添加了五位主力战将,为潇氏社团的天下立下了赫赫战功。

    “老大,车来了!”老九推开房门说。然后他看见了小马等人,“你们这是……”

    潇潜披上外衣道:“走吧,边走边说!”

    潇潜所带出来的二十人本来就亲如兄弟,此时又加入了五个人,大家也都不陌生,虽然不理解老大为什么要留下这五个少年,但是他们知道老大自有老大做事的原则,自己不便多问。

    潇潜与过封挤在驾驶室里,其他二十四个人都像塞猪一样塞在了货车的货厢里面,幸好这个货车是经过改造的,货厢宽大许多,不然这么多人还真坐不下呢!

    刺耳的喇叭声划过凌晨的寂静,满载着潇氏社团骨血的货车向着D市缓缓驶去。

    去D市的价钱是一人八十元,过封心骂:“就跟猪仔似的被塞在车里,还要八十块,这个社会真他妈的黑!但是又没有办法,小镇开往D市就这么一趟车,他就是收一百八十块你也没有办法!”

    司机这一趟赚了两千块,笑得嘴巴都合不拢了,一路上心情极好,有说有笑的,甚是开心。

    潇潜从未去过D市,下面的兄弟们也没有去过,这群人马上就要到一个陌生的城市,面临陌生的人,相关的了解还是必要的,至少你需要了解关于D市的总体概况和风土人情等等。

    潇潜一边和司机调侃着一边慢慢把话题转到了D市上,旁敲侧击地了解D市的情况。他想看看,D市到底适不适合潇氏社团的发展。

    司机一边熟练地打着方向盘一边对潇潜说道:“大名鼎鼎的D市你居然不知道?”

    潇潜道:“怎么个大名鼎鼎法?”

    司机道:“D市呀什么都不出名,最出名的就是黑社会,它可是中国出了名的十大暴力城市之一,据说暴力指数排行第四位……”

    听到这里,潇潜的嘴角已经露出了不易觉察的笑容。

    “D市每年要发生上百起命案,大多是黑帮之间爆发的冲突,警察也懒得去管,你也知道,这些人渣嘛,多死一点社会就能安宁了!”司机自顾自地说着,全然没有注意到潇潜面部表情的变化。尤其是潇潜听到“人渣”两个字的时候,他脸上的肌肉突地跳了一下,随即又恢复了平静。虽然潇潜掩饰的极好,但是这个细微的反应还是被过封给捕捉到了。

    “看来老大还需要很长的时间来适应自己新的生活!”过封想。

    “接着说吧!”潇潜冷冷道。

    第三卷 亡命天涯 第十六章 黑色十指

    冬天的清晨总是有大团大团的冷雾,司机点燃一支“黑武器”,问潇潜抽不抽。潇潜连香烟都不会抽,更不要说叶子烟了。司机笑了笑,将黑武器塞进满是黄牙的嘴巴里,咂吧两口,满足地吐出浓浓烟雾,仿佛又有了精神。

    只听那司机说道:“据民间流传,在D市这座不大的城市里面,有三大黑帮和七个小帮派,统称为黑色手指,因为我们的手指有十个嘛,那黑帮也是刚好十个,大大小小参差不起,所以人们称他们为黑色手指。”

    “哦?”潇潜蹙了蹙眉头,他没料到在D市这座城市里面竟然有十支黑帮,看来D市确实是一个混乱的城市。不过也正是因为它的混乱,才给潇氏社团提供了滋生的温床。要是去一个清白的城市,潇氏社团不早被警察给灭了,所以得知D市概况,虽然明知前面有群狼,潇潜还是毫不犹豫地向D市开进,因为他有信心相信潇氏社团的兄弟们,能在这片灰暗的天空之下,打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你能给我详细地介绍介绍这十个黑帮吗?”潇潜问。

    驾驶汽车是一件很沉闷的事情,司机巴不得有人找他说话,所以潇潜一问他就立马答道:“当然!我可是我们镇上有名的百事通,这方圆数百里,就没有我老坎不知道的事儿。你且听我一一跟你道来:D市三大黑帮分别叫做,沙帮,山寨帮,飞鹰坛;七个小帮派依次是猛虎堂,毒蛇帮,天蝎帮,叫花帮,外帮,黑熊会,白鹭堂!”

    “等等!等等!这些帮派的名字怎么这么奇怪?”潇潜一个劲地苦笑。

    司机老坎道:“沙帮主要是靠河沙起家,垄断了D市的码头和河运,势力范围最大;而山寨帮则垄断了D市的矿脉,是十大黑帮中最为富足的一帮;飞鹰坛虽然人数不算太多,但帮中之人个个都是以一敌三的好手,所以使得它跻身三大帮之一,实力也不容小觎;七个小帮派中,猛虎堂和白鹭堂都是当年沙帮的分支,后来分裂出去,自成一帮;叫花帮原本是D市的乞丐所组成的一个帮派,最初是自卫防范。当然,现在这些叫花子都已经变成了心狠手辣的黑社会成员,再也不是以前可怜的乞丐了,你看他们白天在街头乞讨,晚上就会去夜店玩乐,甚至去高档酒店玩小妞;外帮则是外来人口团聚在一起的帮派,随着外来人口的不断增多,外帮的势力也日益上升,大有领衔七个小帮派之首的气势;至于黑熊会则是一群东北人成立的帮派;而毒蛇帮和天蝎帮则没有什么太大作为,拥有的势力也不过是几家小型的夜总会而已!”

    老坎这一席话说完,潇潜不由得有些惊讶道:“你怎么了解的如此清楚?”

    老坎露出黄澄澄的大板牙嘿嘿笑道:“我不是早说过了嘛,方圆数百里,就没有我老坎不知道的事儿,现在你相信了吧?”

    潇潜点点头道:“恩,佩服!想不到D市竟然这么混乱,看来到D市去要小心才是啊!”说着,故意做出一副十分害怕的表情。

    老坎道:“年轻人,我好心提醒你,D市不是一个游玩的地方,办完了事就赶紧走,切忌不可惹事生非,说不定一个看似很普通的饭店服务生就是某个帮派的成员,所以你们说话做事一定要小心。而且,千万不可露财,否则的话,一旦被他们盯上,你们就再也走不出D市了!”

    潇潜心中暗忖道:“D市有他说得这么黑暗么?也许有些夸大其辞吧!”

    过封问老坎道:“照你这么说,D市应该是一个富得流油的城市才对,那为什么屋脊村还是这般贫困呢?”

    老坎又猛地吸了口黑武器道:“按照常理来说,D市确实是富得流油,西边紧邻长江,掌控着河运要脉,东边是连绵起伏的矿山,光这两样东西就足够D市成为富裕的大都市。但是你们也知道,有利益的地方,黑帮的争斗自然就多,你今天想在这里修幢房子,明天我就叫人给你炸了,你说这建设能够好到哪里去?再说了,钱再多还不是滚到那些官老爷们的腰包里去了,老百姓连残羹剩水都没得喝,唉,这世道!”

    过封捏了捏拳头道:“这些王八羔子,总有一天会遭到报应的!”

    老坎道:“得了吧,人们不是常说,没有良心的人会死得早。我看压根就没这个理了,那些贪官哪个有良心了?但哪个不是肥头猪脑,春光满面,外面三妻四妾伺候着,活得不知道有多潇洒呢!”

    潇潜冷冷道:“所以这个世道只有一条生存之道,那就是强者为王!”

    潇潜说这话的时候,浑身散发出无形的杀气,那股杀气令见多识广的老坎也忍不住打了个寒颤,他隐隐觉得,这个青年绝对不是野外探险者这般简单。甚至他还有个可怕的预感,他感到整个D市的黑道割据会因这个青年的出现而发生天翻地覆的改变。

    潇潜问老坎道:“照你这么说,D市就跟一死亡禁区似的,到处都埋伏着危险,那你给我们说说,哪些是黑帮的势力范围,我们好远远地躲开,以免惹祸烧身!”

    老坎不知潇潜是在套他话,于是把自己所知道的全盘托了出来,“D市是出了名的红绿城市……”

    “等等,什么是红绿城市?”潇潜问。

    “这都不懂,就是灯红酒绿呗!”老坎说。

    潇潜一时语塞,这个看上去没有多少文化的家伙,居然还有些文墨,“哦,那你接着说吧!”

    老坎道:“D市的红灯区特别多,那种外面挂着大红灯笼的就是里面有特殊服务的,那些妞儿有不少是外地来混生活的,长得可漂亮了,价钱挺公道的。还有大学生呢,不过价钱要稍微贵一点。我每次就不喜欢玩那些大学生,一个个装得跟Chu女似的,扭扭捏捏,本来满腔激|情都被搞得没有了欲望,我特喜欢……”

    “咳!咳!”潇潜咳嗽两声,示意老坎说走题了。

    老坎哦了一声,赶紧拉回正题道:“D市最大的洗浴中心就是沙帮的,山寨帮控制了一家最大的夜总会,名叫金碧辉煌,十分气派,飞鹰坛则控制了许多Se情娱乐活动,叫花帮一般集聚在城南的绿柳巷,外帮则集聚在城北的汽车站附近,东北的黑熊会主要集聚在城东,经营着十数家KTV,其他几个帮派多多少少也有几个场子,无非也就是些酒吧,歌城,桑拿中心什么的!”

    潇潜默默地将老坎这些话记在心里,没想到一个跑车司机的话,竟然会为潇氏社团未来的发展提供了极其有利的线索,潇潜闭在眼睛,在心里反复默念着老坎方才所说的话,这些东西对于征战黑道来说,是十分有价值意义的,它可以让潇潜制定出最好最实用的战略计划。

    “我知道有家的小姐非常不错,价格公道,服务周到,技术相当出色……”老坎激|情澎湃地说着,却没注意到身旁的潇潜已经渐渐进入了梦乡。过封看了一眼熟睡的潇潜,心中暗想:“老大真的是很疲惫了,前面的路还那么长,老大,希望我没有跟错人,我相信你一定会带着兄弟们勇敢坚强地走下去的!”

    潇潜的嘴角微微上扬着,不知道做着什么美梦,只有这个时候的潇潜,才带着孩提般的纯真,那股可怕的杀气才会消散于无形。

    潇潜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正午时分,阳光从车窗里射进来,照在身上暖洋洋的。老坎把车停在路边的一个饭馆前面,招呼众人下车吃饭。

    饭馆的老板像是和老坎很熟路,“今天的生意不错呀!”

    老坎呵呵笑道:“哪有,人家是野外自愿者探险队,在大山里迷失了方向,走到咱们这里来了。”

    饭馆老板打趣道:“你这老小子算是拣到天上掉下的馅饼啦,我看你恐怕以后都会盼望多几支探险队在大山里迷路吧。”

    “嘁!我才没这么缺德呢!”老坎隙着大板牙说。

    饭馆老板道:“不过这穷山沟沟里有什么好探险的,奇怪,以前从未听说有人进去探险呀……”

    老坎道:“人家城里人的心思,你懂个屁呢,赶紧做饭招呼客人去吧!”

    吃过午饭,众人又回到车上接着赶路。

    饭馆老板看着货车屁股扬起的烟尘喃喃道:“老坎这家伙可是走了狗屎运了!”

    货车行驶了十个多小时,差不多在傍晚时分到达了D市。看着喧闹的人流和来往的车辆,潇潜终于感觉自己又回到了人世。

    老坎这脏兮兮的载人货车哪敢进城,只把潇潜等人拉到D市汽车站附近,付过车钱,潇潜问老坎道:“你知道这D市最好的酒店在哪里吗?”

    老坎道:“在人民东路,华莱大酒店!”

    潇潜关上车门,“谢谢!”

    老坎挥挥手道:“再见,你们保重了!”

    众人走了没有几步,回头看时,老坎已经从自己的车上跳了下来,然后招手拦下了一辆TAXI,猫身钻了进去。

    “这老小子要到哪里去?”过封疑惑地问。

    潇潜微微一笑道:“你没听他在车上讲小妞讲得那么带劲吗?我看他早就忍不住了吧!哈哈!”

    第三卷 亡命天涯 第十七章 公车血案

    众人一边呼吸着城市里充满尘灰的空气一边朝着汽车站外面走去。

    过封问潇潜道:“老大,接下来我们该做什么?”

    潇潜道:“我们现在这么多人,走在一起很容易被人怀疑,现在我们每五个人分成一个小组,分散行动!”

    一组:潇潜,马俊,黄文杰,张彪,杜刚,任健华。

    二组:冷刀,光平,老九,赵刚,谢飞云。

    三组:过封,王长忠,刘洋阳,熊天,熊地。

    四组:李魁,周发,伍一川,胡小毅,蔡浒。

    五组:王小五,唐少东,狗娃,向魁,李健强。

    分组既定,大家便分散行事。一组负责去步行街购买换洗衣服,二组负责寻找落脚的地点,三组负责寻找办假证的地方,四组和五组则负责勘察地形,熟悉D市的各条街道。

    在潇潜的安排下,五组人马就像训练有素的特攻作战队,很快分散开来,消失在了苍茫的夜色里面。

    潇潜六人登上一辆公交车,慢腾腾地向着市区开去。

    开到一半的时候,上来两个黄毛小子,这两个家伙一上车就东瞅瞅,西看看,然后悄无声息地向着一个背着黑色挎包的中年男子摸了过去。这两个家伙分工很明细,一左一右来到中年男子后面,右边那个男子身子一侧,刚好遮住了后面乘客的视线,左边那个男子迅速伸手轻轻在那中年男子的挎包上灵巧地一划,一条口子立刻现了出来,原来那家伙的手指间夹着刀片。虽然这两个男子的动作十分迅速隐秘,但还是被潇潜等人看在眼里。

    马俊是乡下青年,看见这样的事情第一想到的就是打抱不平,他唰地就想站起身来,潇潜一把按住他的手腕,压低声音道:“不可节外生枝!”

    马俊的脸逼得通红,“老大……”

    “给我老实坐着!”潇潜的手上生出强大的劲力,将马俊死死地按在座位上,马俊不明白老大为什么会纵容这样的事情在眼前发生,但又挣扎不脱,只能气鼓鼓地转头看向窗外,眼不见为净。

    那两个扒手一边鼓掏着那中年男子的挎包,一边四下张望,有不少看见的乘客都纷纷转过头去,假装视而不见。这样的状况其实是一个民族的悲哀,正义得不到伸张,恶势力才会如此猖獗。其实也有不少善良的人,但是他们的挺身而出却得不到周围人的帮助,万一受了伤,沉重的医药费政府又不给报销,渐渐的,人心也就凉了,所以现在谁也懒得多管闲事,只要这事儿没发生自己身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了,有句话说得好:“各家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就是形容这样一种悲哀的现状。

    潇潜是个善良的人,哪怕他现在不是老大,还是以前的大学生,遇到这样的事情他也会挺身而出。但是现在他没有,不是因为他害怕,而是因为他不想节外生枝。因为他们毕竟刚刚从监狱里逃出来,很多事情还是小心点好。再加上D市的黑帮横行,这些扒手的背台都是有黑帮势力罩着的,你一旦得罪了他们就等于得罪了他们背后的黑帮,现在刚来D市,连地皮都还没有踩热,还不是潇潜他们该显山露水的时候。虽然潇潜心里也同样很不舒服,但他还是忍住了。

    那两个扒手见车上的乘客纷纷扭开脑袋,愈发嚣张起来,动作的幅度也越来越大。这两个扒手一边鼓掏着一边用凶恶地眼光扫视着后面的乘客。忽然,一个扒手发现一道愤怒的目光从左后方射过来,只见那人大概只有二十岁,一副乡下土包子的样子,但是长得牛高马大,那个扒手心想:“他妈的,一个土包子还敢管老子的闲事么?”于是他狠狠地剜了那个少年一眼。少年旁边坐着的青年男子低声不知道对那少年说了句什么,那少年闷闷地转过头去,不再看向这边,扒手心里暗想:“旁边那个年轻人倒还挺识趣的!”

    “你们在做什么?”中年男子突然一声大喝,两个扒手猖狂的举动让他发现自己的挎包已经被他们给划破了。中年男子抓着挎包,脸红脖子粗地看着那两个扒手,一副誓死保护自身财物的样子。

    两个扒手见自己已经被对方给发现了,当下不但不吓得跑掉,反而从裤兜里摸出一把弹簧刀,阴阴地对那中年男子说道:“把你的包交出来!”

    见这两个扒手亮出刀刃,车上的乘客更是没有人看向这边,中年男子扯开嗓门大声叫喊起来:“抢劫啊,有人抢劫啊!”

    急促的呼喊声却没有唤醒麻木的人们,司机依旧开着他的车,乘客们都把脸别向窗外,完全不顾那中年男子的死活。

    中年男子愤怒地叫骂道:“有人抢劫你们都没反应么?下一个抢的或许就是你们!”

    “你他妈的少废话!”左边那个扒手将弹簧刀抵在中年男子的腰眼上道:“这是D市,你他妈就是叫破了喉咙也没有人来救你,赶紧把包交出来,别浪费我们兄弟的时间!”

    中年男子死死地抓着自己的挎包道:“不行!包里有重要文件,我不能给你们!”

    “妈的,你是敬酒不吃吃罚酒!”右边那个扒手目光一寒,唰地就将弹簧刀扎进了中年男子的小腹,“不识趣的家伙,老子今天给你放放血!”

    中年男子一声惨叫,脸色苍白地捂着小腹,鲜血从指缝里不断溢出来,滴滴答答落在公车的过道上。

    有乘客忍不住惊呼出声,但无一例外的是,谁也没有掏出手机报警,更没有人站出来见义勇为,车厢里安静的就像是一座行动中的坟墓。

    “把包拿来!”左边那个扒手去拉扯挎包,中年男子却死死地抓着挎包不放,那个扒手大怒,“你他妈的去死吧!”

    嚓!弹簧刀刺入中年男子的腰眼,中年男子前后中刀,再也站立不稳,靠着那扶手缓缓滑倒在地上。

    马俊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的这一幕血案,这个朴实的农村少年发疯般地想要冲上去,但是却被潇潜死死地压在座位上,他的眼睛似要蹦出眼眶,他用一种寒冷的疑惑的愤怒的目光看着潇潜,潇潜不敢迎视他的目光,因为他的目光让潇潜的脸颊感到一阵一阵地发烫。

    其实,此时此刻的潇潜又何尝不是极其的愤懑呢?他恨不得冲上去,将那两个穷凶极恶的扒手捏得粉碎,但是他不能,为了顾及社团大局,潇潜不能出手,他必须强迫自己就跟普通人一样,胆怯而又懦弱。此刻潇潜的心里比马俊还要难受,你要一个英雄的汉子当缩头乌龟,这比杀了他还要难受,但是潇潜宁愿把难受藏在心里,还不愿意在这节骨眼上让原本的计划全盘泡汤,他情愿牺牲这个陌生的人,而保全这群兄弟们,因为这群兄弟,就是他的骨头!他的血肉!

    张彪等人就坐在潇潜旁边的位置上,他们看见老大没有行动他们也就没有动。就这样两个下三滥的扒手,张彪有信心在十秒钟内解决他们。

    那两个扒手此时已经杀红了眼睛,眼看下一站就要到了,而那负伤的中年男子却还死死地抓着那挎包不放。两个扒手一下子急了,当下横下心来,对着那中年男子的胸膛就是一阵乱捅乱刺,刚开始中年男子还有几声惨叫,到后来已经没有声音了,他浑身浴血的躺在那里,身子剧烈地颤抖着,一股股血水沿着他的嘴角不断滴落,他用极其仇恨的目光看着车厢后面那些冷漠的人们,他在诅咒他们不得好死。

    潇潜不经意间迎上了那人的目光,那么愤怒,那么悲凉,那么绝望,潇潜那颗温热的心蓦地打了一个突,在这一瞬间,那人的眼神,这辈子都烙印在了他的心里,无法磨灭。就在这短暂的刹那,潇潜险些就冲了上去,但是他忍住了,极其痛苦地忍住了。

    “叮!”下一站到了,左边那个扒手对着那中年男子的手腕猛地一扎,一股血箭激射起老高,中年男子终于松开僵硬的手,那扒手赶紧将挎包揣在怀里,又对着中年男子的心窝扎了一刀,然后在同伴的招呼下,慌慌张张地跑下公车,一路狂奔,转过两个巷口消失不见了。

    此时的中年男子就像是个血人一般,嘴里不停地吐着血沫子,眼皮一耷一耷的,看来是有些不行了。

    这一下,车厢里像是炸开了锅,乘客们纷纷尖叫着往车下跑去,就连司机也一拉车门跳了出去。眨眼的工夫,公车上就只剩那个喘息的中年男子,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来临。

    公车停在站台那里,很快就吸引来了众多的群众围观,大家议论纷纷,但并无表现出过多的惊讶,这样的事情在D市屡有发生,人们已经见怪不怪了,只有哀叹这个中年男子自己倒霉。

    不一会儿,救护车呼啸而至,紧接着,警察也来了,迅速拉起了警戒线。

    潇潜拢了拢衣领,对张彪等人道:“我们走吧!”

    第三卷 亡命天涯 第十八章 狗眼看人

    潇潜走了几步,发现马俊还站在原地,双拳紧握,眼睛里似要喷出火来,他的脸颊剧烈地抽搐着,像是愤怒到了极至。

    杜刚折回马俊身边道:“还看什么呢,我们走吧!”

    马俊没有说话,杜刚使劲拽了拽他的手臂,“快走吧,警察来了,要是盘查我们的身份可就完蛋了!”说着,拖拉着马俊离开了嘈杂的人群。

    走在路上气氛有些尴尬,每个人都在想着刚才公交车上发生的血案,虽然这样的血案与以前在监狱里的血腥厮杀比较起来算不了什么,但是总有股莫名的憋屈缠绕在众人的心头。中年男子那绝望而愤怒的眼神在潇潜的脑海里久久盘旋,如同一把锋利的刀子,尖锐地划拉着潇潜原本善良的心。

    张彪看出了潇潜的心思,“老大,不要多想了,我们出来混的,一定要心狠手辣,善良可是兵家大忌呀!”

    潇潜点点头,“我知道!”

    杜刚道:“老大,我们现在去哪里?”

    潇潜道:“去步行街逛逛,给兄弟们买身合适的衣服,我们这身衣服又脏又破,至少要换身干净的衣服!”

    众人点点头向着步行街走去,D市的步行街是D市最热闹繁华的街道,各种品牌的服装店,首饰店,珠宝店琳琅满目。一到夜晚,这里灯火辉煌,霓虹闪烁,将夜空映射得色彩斑斓。D市最宏伟最华丽的鼎天商厦也座落在这里,像一个屹立的巨人,俯瞰D市的日升月落。

    潇潜等人来到步行街,张彪,杜刚等人都是过了好几年牢狱生活,一时间看到这光怪陆离的世界,不由得十分好奇,一双眼睛鼓得老大,左瞅瞅,右瞧瞧,仿佛这里的一切都是那么地新鲜。

    街道两边的音乐震耳欲聋,几人来到一家西装店,老板笑脸盈盈地走上来,刚想问几位买点什么,忽然发现这几个家伙穿得跟土包子似的,笑容当即就收敛下来,白了几个人一眼,不再说话了。

    张彪见那老板这等模样,捏着拳头就想揍他丫的,却被潇潜喝止住了。

    张彪道:“老大,这家伙狗眼看人低,他妈的……”

    潇潜道:“不到迫不得已的时候不准给我惹出事端,现在我们所要做的就是低调,知道吗?”

    张彪愤懑地哼道:“总有一天老子要来把他的店铺给炸了!”

    潇潜举起一件西服站在镜子前面看了看,他从未穿过西服,今天忽然发现自己穿西服还是挺帅气的。就在这时候,那个老板急冲冲地走了上来,一把夺过潇潜手里的西服道:“喂,你这土包子,知道这西服多少钱一件吗?你能看看也就不错了,别把衣服给我弄脏了!”说着,摇摇摆摆地拿着西服走了开,嘴里还不干不净地喃喃道:“就这副穷酸样,还来我店里买西服呢,真是笑死人了!”

    潇潜的眼瞳里闪过一丝杀机,但随即又恢复了平静,他微笑着对那老板说道:“给我来二十六件这样的西服!”

    “二十六件?!”那个老板诧异地转过头来,“你在开什么玩笑,你有这么多钱么?去去去,老子没工夫和你开玩笑!”

    “你他妈的给我站住!”杜刚在一旁大声喝道。

    老板忽然感觉到店铺里升起了一阵寒冷的气息,只见杜刚走到他的面前,唰地从怀里掏出一沓人民币,啪地扔在那老板的脸上,红色的钞票纷扬着落了一地。

    杜刚一把揪住那老板的衣领道:“你他妈的给我看清楚了,这些钱够不够?”

    那老板艰难地吞了一口唾沫,赶紧赔着笑脸道:“够了!够了!刚才是我有眼不识泰山,还请各位大哥多多原谅,嘿,多多原谅!”

    杜刚看着这油头粉面的老板就觉得恶心,一把推开他道:“马上给我拿二十六件西服出来!快去!”

    “是!是!我马上去仓库拿货,各位大哥请稍等!稍等!”老板一边拣着洒落在地上的钞票一边对那些店员叫骂道:“你们他妈的还愣着做什么,还不赶紧给这几位大哥把西服拿出来!”

    潇潜看着蹲在地上眉开眼笑的老板,忽然想到了一句极其讽刺的话,“这个世界,有钱的便是娘!”

    走出西装店的时候,老板一个劲地鞠躬道:“欢迎下次再来!欢迎下次再来!”

    张彪对着那老板露出一个阴险地笑容,“你还是别欢迎我们再来了!”

    几个人出来的时候已经换上了合身的西装,比之先前的打扮一下子洋气了不少,为了搭配这西装,潇潜还在店里买了二十六件衬衫,现在这几个监狱里出来的家伙走在大街上,就像从哪个企业出来的白领,一个个精神矍铄。

    黄文杰道:“我他娘的这辈子都没穿过西服,没想到穿西服原来这么神气,哈哈!”

    张彪道:“这都是托老大的福嘛!”

    潇潜淡淡一笑道:“应该是托任医生的福吧!”

    任健华露出一个尴尬的笑容道:“没……没事儿……”

    走了几步,潇潜突然对任健华说道:“现在既然已经逃出来了,我给你两条路选择,一:跟着我;二,自己离开。”

    任健华一愣,万没想到潇潜竟然会同意自己离开。但是他不知道自己离开了还能做什么,监狱方面一定不会放过他,回去只有死路一条,如果不回去,自己又要去哪里呢?罢了!罢了!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任健华还是认为潇潜是一个难得的好老大,这先前启用的资金都是自己的钱财,以后社团要是发展壮大了,自己好歹也是大大的功臣吧。想到这里,任健华对潇潜道:“老大,我跟着你!”

    潇潜像是早就预料到任健华会说这样的话,当下微微一笑,表示接受了任健华。其实潇潜想留下任健华也出与一定的考虑,社团要想发展壮大,肯定就要进行无数次的拼杀,一旦拼杀,就难免有兄弟会受伤,任健华不说医术有多么高超,应付些皮肉之伤还是绰绰有余,所以任健华的作用就像是雇佣兵团里面的牧师,专门给队友加血的那号人物。

    “豆花!卖好吃的豆花!”街道旁边,一家豆花小店的老板娘在吆喝着。

    潇潜摸了摸肚子道:“你们饿了么?要不我们去吃点豆花填填肚子?”

    张彪等人此时也是饿得前胸贴后背,一听潇潜的提议,赶紧鸡啄米似的点头道:“好吧!好吧!我们也是饿坏了!”

    一行六人来到豆花小店,一人要了一碗豆花吃了起来。

    老板娘问潇潜等人道:“你们一定是从外地来的吧?”

    潇潜抬起头道:“你怎么知道?”

    老板娘笑道:“我们本地人吃豆花都是一小勺一小勺舀来吃的,因为本店的豆花鲜嫩爽口,这样才能吃出其中韵味。而你们……”说到这里,老板娘呵呵笑了笑。

    潇潜不好意思地擦了擦嘴巴,他们都是饿坏了,哪里顾得上一口一口舀来吃,都是端着瓷碗就仰脖子往嘴里倒。速度最快的是马俊,他的面前已经摆了五个空碗了,还在大呼着:“再来一碗!”,把老板娘吓得目瞪口呆。

    众人正吃着豆花,忽听墙上的电视机里插播新闻道:“D市电视台报道,今日下午十八时三十分左右,在开往市区的11路公交车上,两名持刀抢匪抢劫了一名外来的中年男子,在抢劫途中,中年男子奋力反抗,身中数刀,在送往医院抢劫的路上因流血过多而亡,现在警方正在对此事件进行调查……”

    老板娘一边搅拌着锅里的豆花一边叹气道:“唉,这世道真是乱呀,抢匪横行,警察不见踪影,前天步行街口才有人被刺身亡,今天又有人被杀,唉!……”

    老板娘沉重地叹息声萦绕在潇潜等人的心头,原本喝着豆花的众人此时却都放下了手里的瓷碗,心事重重地搅拌着碗着的豆花,原本鲜嫩可口的豆花此时好像变得不再那么好吃了。

    潇潜最先回过神来,敲了敲桌子道:“快吃吧!”

    张彪哗地将碗里的豆花倒进嘴里,将碗重重一放,心里说不出的憋气。

    “喂,小子,你怎么了?”黄文杰用手肘撞了撞旁边对着电视机发愣的马俊,只见他的眼眶红红的,像是十分难受。

    马俊自言自语道:“如果我们当时出手救他,他是不是就不会死?他是不是就不会死?为什么我们不救他?为什么我们不去救他?为什么?”说到最后一句“为什么”的时候,马俊砰地将瓷碗放在桌上,一道裂痕从碗底蔓延开来,伴随着哗啦一声,瓷碗裂成了碎片。

    老板娘被马俊的举动吓了一跳,杜刚赶紧赔着笑脸道:“没事儿!没事儿!年轻人火气比较大!”

    电视里,那具中年男子的尸体已经被裹尸布给包着,白色的被单上有着斑斑血迹,两名急救人员表情麻木地抬着担架,向医院里走去……

    第三卷 亡命天涯 第十九章 祸起萧墙

    众人从豆花店里出来,心里都有些不大爽快,看了看时间,离约定集合的时间还有整整一个小时。黄文杰提议道:“要不然我们去电玩中心玩玩吧,也许会舒服一些!”

    “电玩中心在哪里?”张彪和杜刚都来了兴趣。

    黄文杰指着前面一个漂亮的横幅招牌道:“鼎天商厦顶层——飞天电玩娱乐中心!”

    “老大,要去么?”张彪问潇潜。

    潇潜道:“反正现在也没什么事做,既然你们想去,那就去玩玩吧!”

    众人像孩子般欢呼了一声,兴高采烈地向鼎天商厦走去。

    鼎天商厦是D市步行街的标志性建筑,商厦里面人来人往,潇潜六人乘座电梯到了顶楼,飞天电玩娱乐中心就在这里。

    电玩中心里面全是玩耍的人们,有染着头发的街头少年,有浓装艳抹的不良少女,形形色色的人汇聚在这里,乌烟瘴气,热闹非凡。各种娱乐设备应有尽有,投篮机,跳舞机,赛车,摩托车,人们的尖叫声混合着游戏声震耳欲聋。

    潇潜蹙了蹙眉头,他不太喜欢这种喧闹的场合,如若不是实在找不到事做,他断然不会来这里。看其他几个兄弟情绪都挺亢奋的,潇潜总不好说我们找个安静的地方喝咖啡吧。

    马俊是第一次见到这么热闹的场景,那些五花八门的游戏机把他的眼睛都给闪花了。张彪和杜刚去买了几十枚游戏币,一人分了十枚,兴冲冲地玩去了。

    “老大,我们来开赛车吧!”黄文杰提议说。

    于是潇潜六人坐在六辆赛车游戏机上,投入游戏币,开始比赛。一局比赛下来,潇潜遥遥领先,马俊和张彪开到半路就车毁人亡,众人乐得哈哈大笑。一连玩了几局,每次都是潇潜获胜,张彪嚷嚷着说不玩了,要找个老大的弱项来挑战,于是跑去? ( 兽血燃烧 http://www.xshubao22.com/6/6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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