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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这狗和你有缘份,你赶紧把它带来给我。”钱敌顿时大喜,赶紧说道,“你把血杀带走了,我正寂寞得很呢。”
“哦,那也行。”陈诺重新坐回到了座位上,无奈地对着小狗说道,“喇叭,既然你赖着不走,我就给你找一个新主人吧。”
出人意料的是,陈诺说话的时候,这只小狗一动也不动,只静静地倾听着。而陈诺说完这番话之后,它却欢快地摇了摇尾巴,似乎在投表决票。
这狗不会是能听得懂人话吧?
陈诺的心中顿时升起了一个荒诞的念头,却随即否认了这个想法——从科学角度来说,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直到车子开出了老远,陈诺才忽然又有了些试探的想法,于是回头说道:“喇叭,想吃东西吗?”
喇叭欢乐地摇了摇尾巴。
陈诺愣了一下之后,从放在座位下的礼品袋里翻出一小包牛肉干,撕开包装袋,扔了两小块牛肉在座位下。
喇叭跳下座位,欢快地吃了起来。
“你下车好吗?”陈诺闲着也是闲着,索性再次试探起小狗来。
小狗看都不看陈诺一眼,尾巴也没摇晃。
“跟我去吃大餐?”陈诺又试探着问道。
小狗的尾巴忽然使劲地摇了摇。
陈诺的心中一惊,顿时愣住了。
这狗,或许真能听懂人话?
犹豫了一会,陈诺再次叫道:“喇叭,到我腿上来。”
喇叭忽然窜下后座,跳到副驾驶位置上,趴到了陈诺的腿上。
“嘿,这狗以前的主人恐怕在它身上花了不少心思,调教得不错啊!”就连司机也是惊奇地扭过头来,赞道。
狗与人类是两种语言体系,这司机自然认为这狗绝不可能听懂人话,只是觉得它听习惯了主人的某些命令,因此有一种条件反射而已。
但陈诺却知道事情绝没有这么简单。
看来还真是捡到宝了……陈诺不由得心中一喜。
…………
陈诺刚抱着喇叭进了钱风的家里,钱敌就嗷嗷叫着扑了上来。
陈诺本以为他是想和自己来个拥抱,结果钱敌把手直接伸向了喇叭,叫道:“真可爱的小狗!”
看来钱敌是真喜欢狗,但喇叭却丝毫不领情,尖牙一龇,冲着钱敌吠叫了几声。
喇叭的叫声很响亮,把钱敌吓了一小跳,于是讪讪地缩回手来,不满地说道:“哥,你是不是属狗的啊?怎么这些狗见了你就这么亲热?”
“我属二郎神的。”陈诺嘿嘿一笑,对着喇叭喝道,“不准叫,否则把你扔下楼去。”
喇叭马上停止了吠叫,乖乖地摇了摇尾巴,耳朵也耷拉了下来。
“咦?它还真听话。”钱敌的眼神顿时变得更加热烈了。
就在这时,一条毛色黑白相间、足足有近一米身高的大狗忽然从阳台上跑了进来,对着喇叭狂吠一声,随即人立起来,就欲扑咬喇叭。
这正是那条名叫“血杀”、后来被陈诺改名为“花花”的哈士奇狗,性格很凶,但和陈诺初遇的那一次,因为被陈诺用肉骨头连续打趴两次,之后它又咬不动陈诺,还被陈诺用“弹指神通”给弹中了狗鼻子,从此彻底服了陈诺,并直接抛弃了原来的主人钱敌,跟着了陈诺。
钱敌好一阵没见到花花了,于是特意找到聂无双,把它接了回来。而花花一看到失踪多日的主人怀里抱了个“新宠”,顿时嫉妒心大发,扑上来便要咬喇叭。
“花花,不许乱咬!这是你的朋友,你们要和睦相处!”陈诺眼疾手快地一把揪住了花花的后颈,把它提了起来。
花花扑腾着四肢,徒劳地在空中乱踢着,却丝毫没有还口之力。
“汪汪……”喇叭见了血杀的狼狈相,顿时幸灾乐祸地叫了起来。
陈诺把花花扔在地上,同时把喇叭也放在了地上,冷眼看着花花,看它是否听自己的话。
花花似乎也明白了主人的意思,垂着尾巴站在原地,有些不服气地瞪着喇叭,却未上前扑咬。
但花花不惹喇叭,喇叭却要惹它。
喇叭身形一窜,竟然扑到了花花的背上,在它背上狠狠一蹬,然后闪电般窜开,窜到了客厅里。
花花显然没有反应过来,于是吃了这个瘪,它顿时恼怒地狂吠一声,也跟到了客厅里,但喇叭却灵巧地一个腾跃,在空中来了个逆袭。
花花愤怒地张嘴便咬,喇叭却伸出前爪,一掌拍在花花的鼻子上。
喇叭体型虽然只有花花的几分之一,根本不像一个重量级别的,但这一掌却很有些力道,顿时把花花拍了个七荤八素,半晌缓不过神来。
等花花缓过神来时,喇叭已钻进了真皮沙发下面,花花体型大,钻不进去,又急又气之下,居然又发出了“嗷呜”的狼嚎声,声音异常凄厉。
“好了,都别闹了!”陈诺看到这一幕,又气又笑,却也对喇叭刮目相看,只得大喝一声。
“敌儿,血杀怎么了?”这时,系着围裙的钱风听到了山寨版的“狼嚎”声,顿时也被惊动了,赶紧搓着手从厨房里走了出来。
“没事,来了条新狗,它们闹着玩呢。钱叔,你亲自搞菜?”陈诺愣了愣。
“我的手艺比你婶子的好一点,所以来了客人,都是我搞菜。”钱风笑呵呵地解释道。
“哪顿饭不是你搞?她只会叫外卖,生怕油烟熏坏了她的脸。”钱敌低声地嘟囔了一句。
钱风的脸色顿时有些尴尬了,讪讪地笑了笑,说道:“陈诺,你看会电视,我继续搞我的羊肉火锅。”
“我爸的羊肉火锅可是一绝。”钱敌闻了闻厨房里飘来的狗肉香味,得意地说道。
“敌儿,赶紧把狗拴好!”这时,迟瑶心从卧室里探出头来,有些惊恐地叫道。
很显然,钱风的这任妻子是不喜欢狗的,因此陈诺接收了花花,倒让她很感激。
“阿姨好,我马上把狗拴好。”陈诺有些狼狈地冲着迟瑶心点了点头,然后回过头来。
花花仍然在努力地往沙发下钻,喇叭却时不时地对着它的脸上拍上一掌,把它拍得嗷嗷直叫。
“够了!花花,喇叭,再闹就把你们炖成狗肉火锅。”陈诺哭笑不得地喝了一声。
好半晌,陈诺才算把两只狗都叫到了身边,强令它们不得再相互攻击。
好在这两条狗都算通人性,也都很服陈诺,因此也就勉强地化敌为友了。
“两狗相争,必有一伤!你们要和谐,要团结……”陈诺语重心长地进行着批评教育。
“哈哈,哥,你可真风趣,是两虎相争好不?”钱敌听得大笑起来。
“狗咬狗,一嘴毛。你们谁再敢乱咬,我就弄死它。”陈诺没理会钱敌,继续开展着思想政治工作。
“哥,狗听不懂人话的,你别费心了。”钱敌继续大笑道。
“喇叭能听懂的。”陈诺微微一笑。
钱敌翻了翻白眼,心中自然满是不信,却没说什么。
经过陈诺一番语重心长的批评教育,又各赏了一些牛肉干,两只狗总算化敌为友,欢天喜地地在一起玩了起来。
迟瑶心也终于敢从卧室里走出来,给陈诺泡了杯茶,脸上的笑容却有些勉强,眼神也一直偷瞄着那两只跑来跑去的狗儿。
陈诺见状,于是把两条狗带到了阳台上,反锁了阳台门,迟瑶心这才松了口大气。
就在这时,门铃忽然响了。
“一定是子喧来了。”钱敌跳起身来便去开门。
不一会,一个微微眯着眼睛、脸上挂着懒洋洋的笑容的高个子少年便走了进来,正是钱敌的好友林子喧。
“阿姨好。”林子喧先是冲着迟瑶心点了点头,然后便冲着陈诺伸出手来,笑道,“陈哥,好一阵没见了。”
林子喧与陈诺握手的时候,忽然微微地眨了眨左眼,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
“是啊,这一阵事儿比较多。”陈诺有些莫名其妙地和林子喧握了握手,却没明白他这个眼神的含义。
第三卷 龙行天下 第403章 飞碟
见到林子喧,陈诺顿时想起了林子喧希望着落在自己身上寻找他的父母的事儿,于是赶紧问道:“子喧,你父母的事有消息了没有?”
“还没有。”林子喧长长地叹了口气,却再次使了个眼色,又有意无意地看了一眼迟瑶心。
见了林子喧的奇特表情,陈诺心头一动,顿时觉得里面大有文章——
林子喧的父亲叫林霆,是一个科学家,林子喧的母亲段晴书原来则是黑道上的人,后来玩假死脱离了黑道,跑到金沙市隐姓埋名,当了个家庭主妇。但一年前林子喧放学回来后,就发现他老爸老妈双双失踪了,于是林子喧从此退学,一心寻找自己的父母,却始终毫无头绪。
直到一个多月前,林子喧接到了一封神秘的电子邮件,上面有一副奇怪的画,画上画着一座桥,桥下的河水里浮着一顶奇怪的高帽子。当时林子喧和陈诺他们在咖啡馆里谈到这副画,陈诺正好在网络上见过这副画,于是用“尾生抱柱”的典故解释了这副画的含义。之后,钱敌和米琪又猜出这副画是说“人要重承诺”,而“承诺”与“陈诺”同音,因此林子喧便认为这副画就是在暗示找出父母的钥匙便是陈诺,从此一心要跟着陈诺混。只是陈诺近期要做的事情都很凶险,这段时间也就一直没与林子喧见面。
而林子喧以前也曾提及过另一个怀疑——陈诺这具身体以前叫周火越,母亲叫王霏。王霏和一个叫周辉的公务员结婚,婚后一年多后生下了周火越。但由于周辉在妻子王霏怀孕期间有了外遇,两人大吵一架后离婚。之后,王霏带着不满一岁的周火越嫁给了钱风,之后又生下了钱敌,并为周火越改名为钱火越。结果钱风也和身为富翁二奶的迟瑶心勾搭上了。最后王霏无奈地和钱风离婚,带着钱火越去了东北,钱风也最终娶了这个迟瑶心。而林子喧一直认为他父母的失踪与王霏有关,所以一直把寻找父母的希望寄托在陈诺身上……
既然如此,如果林子喧得到了什么消息,而这个消息如果与王霏有关,自然不便在迟瑶心面前提起,所以林子喧才会有那么诡异的表情。
难道王霏真有下落了吗?
想到这里,陈诺的心头猛地一跳。
自己这具身体,确实给了自己莫大的好处,让自己穿越过来的灵魂有了寄托之所,同时也拥有了力量、速度等一系列异能。如果王霏真有下落了,她也是自己的生身之母,自己自然要想办法去找到她,也算是对自己这具身体的一个交待和报答吧……
陈诺一旦想通了林子喧的奇怪眼神,心里便有了数,于是借着看狗的由头,把林子喧叫到了阳台上,然后把门给关上了。
林子喧进了阳台后,脸上的神情顿时灿烂起来。
“子喧,到底有什么消息?”陈诺拍开扑到自己身上来的花花,有些紧张地问道。
“陈哥,通过这次金沙市的扫黑行动,钱叔从黑社会查到一个消息,神龙集团查到了我妈妈的下落,以杀我为要挟,逼着我父母不告而别。他们现在被弄到了玉海市,可以说是被软禁起来了。”林子喧兴高采烈地说道。
“软禁?呃……这好像没什么值得高兴的吧?”陈诺苦笑道。
“至少他们还活着!”林子喧脸上的笑容不减。
“这倒也是。”陈诺想了想,确实也是这么回事。人活着就好,至少还可以把他们解救出来。
“这消息可靠吗?”想了一想之后,陈诺又问道。
“可靠,是一个叫丁浩的黑老大说的,他以前认识我妈,也和神龙集团打过交道,神龙集团来找我妈时,是通过他做了些事的,所以他知道些内幕。”林子喧说道,“我估计,那封尾生抱柱的电子邮件,就是与丁浩有仇、又知道?,顿时呆住了——一个类似于圆盘的东西在天空中划了个“”字形的轨迹,从高处向低空俯冲下来,带出微微的轰鸣声,然后猛地垂直拨高,迅速地消失在云层里,再也找不到踪迹。
整个过程很短,大约只有六、七秒的时间,但陈诺的目力很好,而且也本能地用上了速度异能,因此甚至隐隐看清了那个圆盘状东西的外观,外面有一层淡淡的白光,底盘上似乎有一些蓝色的光柱和几个出口,甚至中间还有个像仓门一样的东西。
陈诺之所以没有完全看清,是因为这个圆盘的速度很快,而且似乎内外分成两层,除去中间一小块地方不旋转之外,外面的那一个大圆圈竟是高速旋转着的,就像一个陀螺,却比陀螺旋转的速度要快上百倍以上。
飞碟?
陈诺的脑海里突兀地冒出了这两个字,同时心中一动,潜藏着的记忆忽然像被撕了道小口子,挣扎着要喷涌出来。
“靠,又是飞碟……”见那圆盘状的东西消失了,林子喧忽然叹了口气,有些不耐烦地说道。
“又?你以前见过?”陈诺深深地吸了口气,问道。
不知为什么,见到这个“飞碟”,再听到这个字眼,陈诺的脑子忽然很有些恍惚,只觉得自己对飞碟这个东西应该很熟悉,熟悉得就像那些深藏在记忆里的枪法一样。正当他要想起点什么时,林子喧忽然开口说了那句话,顿时让陈诺的记忆一片空白,又回到了洪荒时代。
“几乎每年都有机会见上一次。”林子喧撇了撇嘴,仰望着天空,郁闷地说道,“从我小时候起,就看见过飞碟,都说是外星人准备来攻打地球。可十多年过去了,什么事也没发生,你说这些外星人到底安的是什么心?”
“外星人?说不定他们是来地球旅游的吧?”陈诺顺口答道,内心却有些惊疑不定。
在前世,他也经常听到人们议论飞碟,而且在网络上看过一些真假难辨的照片和所谓的录像资料,但自己从来没亲眼看到过所谓的飞碟,自然也无法确认真假。
有网友怀疑,其实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外星人,飞碟倒是存在,但那只是人类秘密研发的一种新型飞行工具,主要用于军事侦查活动。
拥有这种论调的网友还搜集过一些资料发到网上,但也缺乏足够的证据,并没有获得广泛的认同,所以大多数人还是相信飞碟和外星人确实是存在的。
而从林子喧的叙述来看,在二十年后,飞碟出现的频率显然大为增加,这到底意味着什么?
按理说,这样的事是陈诺管不了的,也根本没有能力去管。但如果真的存在外星智慧生命,而且外星人真打算攻占地球,那么或许就会把整个人类给毁灭掉,或者当成他们的奴隶,这就关系到陈诺家人的生死了。如果有可能的话,陈诺还是想去探究一下的。
而且那种奇异的熟悉感觉,也让陈诺很有些不安,这说明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自己以前接触过从飞碟上来的外星人,外星人把自己从二十年前带到了这个未来世界上,当成实验品。另一种可能是飞碟确实是人类研发出来的秘密飞行工具,而自己以前就接触过飞碟这种东西……
想到这里,陈诺的心头一跳,忽然想到了王笑寒和罂粟、钱风说过的一些话——自己来自于一个神秘的军事组织,而且自己以前在钱风家里时,显然是并不具有异能的,而自己后来与母亲王霏离开钱家后,却忽然拥有了力量和速度等强大异能,会不会是自己的身体被这个军事组织用先进科技给改造过呢?
而如果飞碟真是军事组织秘密研发的飞行工具,自己又是军事组织的异能者,那么自己在失忆之前接触过飞碟这种东西也就不奇怪了,所以才会生出那种熟悉的感觉。
看着蔚蓝色的天空,陈诺轻呼出一口气,觉得自己或许已经慢慢地接近真相了。
第三卷 龙行天下 第404章 重逢
陈诺在钱风家吃完一顿平淡的饭局后,钱风也找了个机会和陈诺恳谈了一番,内容和林子喧说的大同小异,只强调自己忙于扫黑除恶,没有时间去寻找王霏。钱风让陈诺和林子喧先去找一找,找到后再带自己和钱敌去见一见王霏。
陈诺知道钱风其实是顾忌着迟瑶心的想法,于是含糊地答应了下来,并和林子喧约定之后再联系,商量出一个可靠的方案再付诸行动。
陈诺离开钱家时,花花和喇叭都硬要跟着陈诺走,钱敌怎么留也留不下来,加上迟瑶心不喜欢狗,陈诺最后只得把一大一小的两条狗都带走了,并直接带回了武警宾馆,记它们重点守护聂子木。
这两条狗的嗅觉都挺灵敏,反应也都很快,有了它们,陈诺的守卫工作也更有把握了。
第二天,李嘉清按照陈诺的要求,让陈诺去了一趟沧月轩的总部,和方晴一家人见面。
沧月轩的总部并不像陈诺想像中的位于什么深山老林中,而是就位于江新路的帝豪大厦中,也就是沧月集团的办公场所内,只是十五层以上,都是不对外人开放的。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这句诗或许便是沧月轩的来源……陈诺一边胡思乱想着,一边在李嘉清的接引下,通过重重的电子门,来到了第十七层。
这里和普通的公司并没有什么两样,到处是忙碌的人,到处是摆着电脑的办公桌,只是这里的一切更像军事化集团,显得更为井井有条,忙而不乱。
在这里,陈诺终于见到了自己的亲人,而他首先见到的便是陈怡佳。
陈怡佳已经和姬天玄一起,开始协助沧月轩办理法律事务了,在她的桌上,堆着高高的案卷,陈怡佳正埋头翻阅着案卷,并不时地用笔摘抄着什么,脸上还挂着愉快的笑容。
见到自己的女儿气色不错,陈诺的心里顿时掠过一阵温暖,于是轻轻地敲了敲门。
“陈诺!”姬天玄抬起头来看了一眼陈诺,脸上立即绽放出了笑容。
“陈诺,你没事吧?”陈怡佳听到姬天玄的这声招呼,顿时惊喜交集地抬起头来看着陈诺。
“你又叫我陈诺?”陈诺故意皱了下眉头。
“表叔。”陈怡佳吐了吐舌头,笑嘻嘻地说道。
“你上次好像还答应过叫我别的……”陈诺微微一笑。
“好吧,干爹……”陈怡佳愣了一下,有些不情不愿地叫道。
“哎。”陈诺的心中一喜,赶紧答应下来。
在富贵岭被绑架的那一次,陈诺带着陈怡佳脱险时,确实让陈怡佳以后叫他干爹,说这样就没人敢欺负他了,但当时陈怡佳并未真正答应下来。而这一回,她却出人意料地叫了陈诺一声,让陈诺颇有些意外之喜,就像夏天喝了杯冰水,每个毛孔都透着快乐。
“什么?你比他还大,却叫他干爹?”姬天玄当即目瞪口呆地叫道。
陈诺只有十九岁,陈怡佳却有二十三岁,比陈诺还大四岁,她叫陈诺干爹,自然是很有些妖异的事情。
“你鬼叫什么?这是辈份,你懂吗?”陈诺不满地瞪了姬天玄一眼,扬了扬拳头。
姬天玄马上缩了缩脖子,瞪着眼睛说道:“陈诺,我可要去当警察了,你敢用暴力威胁警察?”
“你律师当得好好的,怎么要当警察了?”陈诺有些疑惑地问道。
“嘿嘿。”姬天玄神秘一笑,也不作声。
陈诺顿时醒悟过来,经过这一回金沙市的反黑风暴,警界有不少官员被抓了起来,空出了不少岗位,沧月轩自然要趁着这个大好时机,安排自己的心腹进入公检法这些要害部门,姬天玄显然也是有使命在身的。
“那就把我……干女儿好好培养一下,做你的接班人吧。”想通此节,陈诺当即松了一口气,打蛇随棍上地说道。
“那是一定的。”姬天玄点了点头。
“另外别打我干女儿的主意,否则我找夏冬佑收拾你。”陈诺又开了句玩笑。
夏冬佑是姬天玄的女朋友,陈诺曾与她见过一面,知道姬天玄很有些怕她。
听了这句话,陈怡佳的脸色一红,使劲地瞪了陈诺一眼。姬天玄的脸色却忽然一黯,半晌没有说话。
“怎么了?小鸡,莫非你另寻新欢了?”陈诺有些疑惑地问道。
“分手了……是她把我甩了……”姬天玄郁闷地长叹了一口气。
“怎么回事?”陈诺惊讶地问道。
“她嫌我不够成熟……其实我在沧月轩的事,她都不知道,只以为我是个没心没肺的人……”姬天玄苦笑道,“没什么,过上一两年,我想我就会忘了她的,人总是要朝前看的。”
陈诺愣了好一会,安慰了姬天玄几句,然后赶紧转移了话题:“佳佳,大安呢?”
“在医务室呢,我带你去。”陈怡佳笑眯眯地走出办公室,带着陈诺往医务室走去,先见了庞大安和庞大海,又带陈诺去见了方晴。
这几天,庞大安正在沧月轩的医务室里跟着医生实习,庞大海也在医务室里帮着管理一些后勤工作,都算是在特殊时期找到了一些事做,也发挥了一些特长,所以也不无聊。
至于方晴,则临时向学校请了一个工休假。虽然沧月轩内部有一个托儿所,但师源充足,方晴也插不上手,所以这几天她没找到什么事做,只是照顾着庞大海和一双儿女。
方晴一家临时呆在沧月轩倒还习惯,但陈诺的父亲陈秋凡、母亲江紫雪就老大不自在了,虽然沧月轩给他们安排了比较好的套间,但对于七十多岁的老人来说,正所谓“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因此格外怀念自己的那套老房子。
经历了这段时间的惶恐,与陈诺重逢之后,方晴一家都是惊喜交集,几乎到了执手相看泪眼的程度。
在经历了陈怡佳被池荣绑架的事件后,陈怡佳可谓劫后余生,捡回了一条命来,这给方晴一家都造成了很大的心理阴影。特别是庞大海,显然受到了很大的惊吓,所以这几天也没有什么心思码字了,而且破了酒戒,每顿饭都要喝一点酒压惊。
方晴看向陈诺的眼光则尤为复杂,让一向很了解她的陈诺一时也猜不透她眼神中的含义。
陈怡佳和庞大安都吵嚷着要让陈诺当他们的专职保镖,对此陈诺自然只得苦笑,虽然他也很想这么做,但一是武警宾馆的事还没完,二是老爷子李长云也已经答应由沧月轩保护他们一家子,三是陈诺近期还得和林子喧去一趟玉海市,把王霏给找出来。
陈诺把这几点原因坦然地告诉了陈怡佳和庞大安,他们自然也表示理解,但方晴看陈诺的眼神就更怪了。
陈诺知道,方晴是知道自己穿越的真相的,自然对自己要去寻找王霏感到疑惑,不过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这件事必须得做,因此他也就对方晴的疑惑选择无视了。
至于陈秋凡和江紫雪,在见到儿子之后都是老怀大慰,赶紧把他拉到房间里,左右察看他的身体有无什么不妥,又询问最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陈诺自然不敢把真相告诉他们,以免他们担心,于是只含糊地说了说金沙市的反黑风暴,说因为自己以前和张城斗过,恐怕在这件事里受到不好的影响,因此把这一家子都接来沧月轩住上几天。
陈诺好不容易解释清楚后,陈秋凡和江紫雪又缠着他追问聂无双和他到底什么时候结婚,陈诺在心里苦笑一声,只得说要等聂无双大学毕业后就结婚。
在死了多脑细胞后,陈诺总算把这一大家子给应付过去了,然后请他们吃了一顿晚饭。
那一晚,陈诺特意叫了莫紫叶一起来吃饭,在把庞大海灌醉后,陈诺借着和庞大海在阳台上抽烟的机会,聊起了博客,陈诺故意说自己的秘密博客的密码被盗了。庞大海便中了圈套,不无得意地告诉陈诺应该怎么设置密码,还把自己钱包里的智能密保卡掏出来给陈诺看,告诉他要用密码加智能密保卡的方式,才能防止密码被盗。
陈诺拿到那张密保卡后,莫紫叶便按事前的约定上前与庞大海聊天,挡住了庞大海的视线,陈诺则趁机用手机拍下了那张密保卡的照片。
等到聊天结束之后,莫紫叶又把用读心术读到的博客密码告诉了陈诺。
陈诺心中一喜,知道这件事已经基本搞定了。
那一晚陈诺去给方晴送仙宁药枕时,在叫庞大海吃饭时,偷看到他正在电脑上写一篇私密博客,陈诺当时看到了那篇日志上最后面的几句话——我已经设了定时发送,三十年后,这封博客会传到安安的永久邮箱里,让他明白一切!我希望,到时候他能原谅我所做过的一切……
从此之后,这篇博客就成为了陈诺心中一个难解的谜——自己当年的车祸到底与庞大海有没有关系?庞大海到底出于何种心态和目的去娶方晴?这些年他们到底是怎么过来的?庞大安和庞大海之间又到底发生过什么事,让他们如此势若水火……
这一系列的谜团,一直让陈诺百思不得其解,而方晴对于这些往事,则或推说不知情,或三缄其口,也让陈诺很有些疑惑。
因此,陈诺早就下了决心,要借助黑客姜楠的力量破解这篇私密博客,但由于庞大海用了配套的智能密保卡,还有密码修改手机提醒功能,另外还绑定了计算机,三合一的防范使得黑客姜楠也没有办法破解,因此这件事就一直耽搁了下来。而现在,陈诺终于拿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第三卷 龙行天下 第405章 尘封的往事(一)
陈诺有些心不在焉地吃完那顿饭,便立即回到了武警宾馆,并秘密地找到了姜楠,把破解私密博客的事再次跟他提了一下。
姜楠听完陈诺的话之后,沉吟了一会,说道:“有了智能密保卡和密码,尽管他绑定了计算机,但我还是有办法取得网站管理员的身份,可以侵入网站数据库中查看你想要的资料。不过,你确定你真的要破解?”
“我当然确定。”陈诺点了点头。
“偷看别人的日记是不道德的,而且有些事情,你不知道或许还好一些,如果知道了,你却没找到什么解决办法,那样反而会更难受的。”姜楠好心地提醒道,“我以往曾帮一个女孩查看她老公的私密博客,第二天他们就分手了,所以我觉得看了不如不看,正所谓难得糊涂嘛……”
“丫的,别废话了,赶紧给我破解!”陈诺有些不耐烦地说道。
“好吧……”姜楠耸了耸肩,十指如飞地在键盘上敲打起来,不一会就调出了庞大海的私密博客资料。
“只有一篇?”陈诺有些意外地问道。
“嗯,我已经备份并退出网站系统了,以免被人察觉。”姜楠指了指笔记本电脑上桌面上的那篇文档,说道,“东西就在这里,你自己看吧。”
“谢谢。”陈诺坐下来,抓着鼠标,移到那篇文档上,顿时觉得心跳有些加速了。
真相,就在眼前,他一时间却真的没有勇气去打开。
那是一段被尘封的往事,里面或许有很多的黑暗,也或许有很多的光明。而庞大海到底是个奸人,还是个好人,在这篇文档里便将揭晓了……
扭回头,见姜楠已经退出房外,陈诺点燃一根烟,深吸了一口,慢慢地平缓了自己的心情,手指一点,打开了那篇文档。
这是庞大海用第一人称写的私密博客,题目就叫《我的一生》,文章很长,内容也有些凌乱,也几乎没有任何文采,根本不像一个写手写的东西,但陈诺还是耐着性子看了下去——
“回忆我的一生,是杯具的一生。都说杯子在清洗时可以变成洗具,但洗完后,它仍然是杯具。或许,我的这一生只说明了一个道理——快乐总是短暂的。
我的初恋发生在高二,她叫陆茜。
阴差阳错之下,我就从一个单纯的少年,变成了一个满是思想包袱的人。我总是暗中观察着她的一举一动,却不敢表白。那时我家里很穷,我和弟弟都在读书,我的穿着也很寒酸,所以我很自卑,只好每晚都写日记、写诗,写散文,或者跑到同学家上网泡论坛、看网络小说,以此来转移注意力。这种痛苦的日子折磨了我两年,甚至让我高考落榜,而陆茜则考上了大学。
复读的时候,对陆茜的思念化为了动力,我玩命地看书,最终如愿以偿地考上了重点大学。
在一个寒假,我终于向陆茜表白了,我说出暗恋她三年的真相后,她被感动了,接受了我,我从此快乐得像神仙。
陆茜美丽、温柔、好强、善解人意,我想她也许是这世界上最爱我、最了解我的人。
她给了我自信,让我飞速地成熟起来,但我们分别在相距千里的地方上学,所以我和陆茜总是几个月才能见上一面,我很想她,也很寂寞。
我开始为我们的未来而奋斗,包括卖方便面,卖盗版影碟,甚至还卖过碟。虽然我够猥琐,但我和陆茜之间却很纯洁,我天真地幻想着,要把第一次留到我们的洞房花烛夜,以此来证明我真心地爱她,而不是肉体之欲。
陈诺是我的铁哥们,他也帮我卖过碟,不过他比我幸运,他的女朋友方晴就在同一所大学,可以经常见面。方晴长得有些象陆茜,特别是鼻子和嘴巴,还有那一口贝齿,以及微笑时的神态。
有时我看到方晴时,偶尔会有些错觉,以致于把她当成了陆茜,所以脑袋有些恍惚。陈诺发现后,狠狠地修理了我一顿。但当我给她看陆茜的照片,他也就理解了我,并为我默哀了三秒钟。只是陈诺一再警告我不要花痴,所以弄得我很有些惭愧,从此不太敢正眼看方晴。
陆茜后来来过一次我们的学校,那时她已经参加工作了,在我的家乡。
室友们都夸陆茜漂亮,陈诺也说看到真人之后,觉得她比照片中更像方晴……说实话,那时我真没想到,命运会最终把我和方晴安排在一起。
那天我和陆茜在校园里走了很久,我们还跳了舞。我记得有首曲子是很老很老的歌,叫《在水一方》。我觉得陆茜就是静静伫立在水中央的佳人,我会用一生去追寻她,爱她。她的舞跳得很好,我却有些笨拙,但我们仍然配合得很好,因为我们彼此相爱着,有很深的默契,她知道我是要前进还是后退。
我想我是很爱很爱她的,我什么都可以给她,包括生命。
然而现实无情,我竟然在毕业后,在家乡找不到一份工作,医院里早已人满为患。于是毕业的那天,我就开始失业。
陈诺介绍我来他的家乡金沙市,因为这里的市人民医院正在招医学系专业的毕业生。我征询了每一个人的意见,陆茜坚决地反对我远走他乡,而我父母却都想让我当医生,我也不想去餐馆或诊所打工,毕竟我读了十多年书,想有个正式工作。最后,在事业和爱情之间,我无奈地选择了前者。我幻想着在这里扎稳根之后,能把陆茜接过来。
可是我忘记了一点,她也是读了十多年书才有了一个正式的工作,她也不想放弃,而且跨省调动是那样的艰难。
我为她找了两个工作,但都不是正式工作,她拒绝了。我说你来金沙市吧,我收入不错,能养活你,她还是拒绝了。我只好继续求人去调动工作,但我没钱可送,事情就始终办不成。
有一个女孩和我一起分到了金沙市,她叫谢雨,是市人事局副局长的侄女。我知道她叔叔很有能力,于是我开始接触她,希望能借她父母的关系,帮陆茜调过来。有些人不明白实情,说我在追求她。其实我知道谢雨看不上我,她也有男朋友,但不在金沙市。我也不可能喜欢她,因为我已经有陆茜了。
但谢雨还是和我玩,有时也来我宿舍打麻将。大家都是年轻人,父母家都不在金沙市,都没有根。我想,和谢雨熟络到一定程度,春节时让她带个路,去给她叔叔送点礼品,帮陆茜安排个正式一点的工作,或许也是有可能的吧?
方晴和谢雨也玩得好,她猜出了我的心思,但她只是笑,从不揭破我,也没告诉陈诺。
方晴是个好女孩。
我不知道,我当时是在玩火,那时年轻没有经验。
和陆茜的两地分居,让我很痛苦。我们都不肯放弃工作,到对方的身边,于是就这么僵持着,我想她一定也很寂寞。我甚至说过,她可以再尝试着找一个男朋友,如果处得来,可以和我分手,因为我不希望她寂寞。
她肯定误会了我的意思,反问我是不是看上别的女孩了。
后来陆茜忽然来过一次金沙市,当时谢雨正在我宿舍里打牌,还有陈诺和方晴他们。我怕陆茜误会,就扔下牌,赶紧拉着她去外面吃饭了。陆茜后来说,我拉着她走得太匆忙,她没有看清那个和我打对家的女孩,还追问我她叫什么,我告诉她,她是谢雨,是一个普通异性朋友。
但我没敢说出我的小算盘,因为我自觉得想利用谢雨是一件龌龊的事情,还有些小暧昧。
陆茜当时只是笑了笑,什么也没说。
两个月后,我父亲告诉我,看到陆茜和一个男孩牵着手逛街,我不肯相信,因为陆茜没有告诉我这回事,我不相信她真会这么对我。
再后来,陆茜在电话里提出了分手,她没有说分手原因,我也不敢问,我想,或许是这场马拉松式的恋爱让她身心俱疲了吧,想必她已有了更好的归宿。我根本不敢追问,我怕那个分手原因会残酷地击碎我一生的自尊、自信,所以分手仪式始终是在平静祥和的气氛中举行的。
分手后,她给我寄了个玩具。那是一只大熊,怀里还抱着一只小熊。我觉得这份礼物很奇怪,但我不敢去深想其中的含义,我怕自己更伤心。我只是从邮局回来时,下意识地把这只熊给了一个流浪的孩子。他很高兴,再三地感谢我,我却只有苦笑。
后来我接到了陆茜的结婚请柬,我没有去。不是因为赌气,也不是不想去,而是怕她在婚礼上看到我失态,给她增加麻烦,虽然我很想看看到底是谁取代了原本属于我的新郎位置。
这时我的弟弟庞小海也大学毕业了,他知道了我鸡飞蛋打的故事,也知道了我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很孤单,于是和他女朋友高怡一起来到了金沙市的一家外企上班,他试图温暖我,也确实陪我渡过了那段惨淡时光,为此我感激他一辈子,因为他够义气。
没过半年,庞小海就和高怡结婚了,结婚时,高怡已经怀孕了。我倾尽所有积蓄,帮小海买房买车,让他们过上了小康生活,虽然我仍然住着单身宿舍,但我很快乐。
直到几个月后的一次高中同学聚会,我才偶尔得知我和陆茜的分手真相,竟然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一个误会。陆茜以为我在追求谢雨,她有疑心却不跟我说,而和她父亲商量。她父亲分析了一番,让她早找退路。于是她怀着报复心理找了个男友,还不小心怀上了小孩,于是赶紧结婚了。
回到金沙市后,我几乎崩溃了。我想,再刻骨铭心的爱情,也敌不过时间和空间的磨蚀。爱情是什么东西?从医学角度来说,只不过是人类的一种本能,为了配合生儿育女的伟大目标,在性荷尔蒙的分泌下,对自己作出的一种催眠。美梦都会醒的,高潮之后只剩空虚。爱情的坟墓太多了,除了婚姻,还有时间、误解、人言等等,爱情于是无处可逃。
我从此不再相信爱情这个王八蛋!
我回金沙市的第二天,方晴和陈诺也结婚了。
在他们的婚礼上,我触景生情,喝得酩酊大醉。同事笑话我,说是因为方晴结婚了,新郎不是我。我当场和他们打了一架,打得头破血流,我逼他们向我道歉,但最后道歉的却是我。
后来我还向陈诺道歉了,说不该搅乱他的婚礼,他笑着说没关系,但看着我的眼神有点怪,似乎也有点怀疑我。
不过我已经顾不上了,我已经够倒霉了,还要承担这些狗屁流言飞语,这的都什么破事啊?
…………”
看到这里,陈诺点燃一根烟,深深地吸了一口,心中忽然很有些内疚。
庞大海在自己的婚礼上和同事打架,确实是陈诺怀疑庞大海的一个重要原因,却没想到是这么回事。而庞大海和陆茜分手的这段往事,或许是庞大海自己都觉得很羞耻,所以从来都没向自己提过……
第三卷 龙行天下 第406章 尘封的往事(二)
一直把那根烟抽完,陈诺才定了定神,重新把目光放到庞大海的私密博客上,接着看了下去——
“从此,我开始变得玩世不恭,并开始在网上疯狂地泡妞,包括视频。虽然我无视爱情,但并不影响我在网上寻欢作乐。
但我始终忘记不了陆茜,我对她无法真正地恨起来。我想,如果不是自己瞒着陆茜与谢雨接触,试图去调动陆茜的工作,如果不是我忽略了与陆茜的沟通交流,我或许就不会这么杯具吧。
有了这种悔恨情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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