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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群分的价值评判,能和江风做朋友的人必然也不会是泛泛之辈。王明凯是值得自己去努力争取的人。
不过王明凯是否有女朋友,江雨还不是很确定。她曾经也对江风旁敲侧击过,不过江风的嘴很紧,他不是那种随意谈论朋友隐私的人,所以江雨只能无功而返。现在,跟王明凯走在一起,江雨的心实际上一直在怦怦乱跳,她总是不断没话找话,生怕一旦冷了场,自己就无法表现地那么从容,而王明凯就能一眼看穿她的心事。
好在王明凯天生就是一个活跃分子,跟他在一起,从来就不用为谈话的话题操心。王明凯自己的话题就源源不绝,且保证没有重复,令跟他相处的人感到轻松。
王明凯说到做到,就要领着江雨去他们学校家属区内“著名”的馄饨店,江雨却拦住了他。
此时王明凯和江雨正站在学校图书馆前,在他们右侧就是一大片绿油油的草坪。江雨一指被树荫遮盖下的草地一角,对王明凯说:“我累了,咱们到草坪上坐一会儿吧。”王明凯扫了一眼草坪上的情况,还好,草坪上已经有三三两两的同学坐在上面,看起来都颇为悠闲、惬意。
王明凯点点头,领着江雨走进草坪,坐在树荫下。江雨小心地并拢双腿侧坐在草地上,并伸手拉拉了裙摆,盖住自己的膝盖。王明凯可没有那么绅士,他伸直双腿,身体后仰,双手在身后撑在草地上,然后舒服地长出了一口气。
“真热,下午还是别出来了。”王明凯低声地说。江雨没有搭理他。她默默的打开随身挎着的背包,从里边拿出一把口琴。
王明凯瞪大了眼睛,盯着江雨的一举一动。江雨用手绢轻轻擦拭了一下口琴,然后缓缓吹出了一支婉转的曲调。她吹的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让我们荡起双桨》,悠扬的琴声,仿佛将王明凯和江雨带回了儿时那无忧无虑的欢乐时光。
王明凯不得不承认江雨的口琴确实吹得还是相当不错。虽然王明凯对音乐一窍不通,但他的听力可是一流的。有例为证,每次英语听力课,王明凯总是班上的佼佼者,因此他对自己耳朵的分辨率还是很满意的。根据耳朵的判别,王明凯得出了江雨的口琴吹得很好的结论,跟他以前听到的调子一摸一样,没有跑调。
江雨吹完一曲之后,停顿了一下,看着王明凯,似乎等待他的评价。王明凯叹了一口气,“会一样乐器真好啊。你会吹《小草》吗?小时候特喜欢这首歌。”江雨依然没说一句话,她再次吹响口琴,这回从她的唇边飞出的是《小草》那温柔坚定的曲调。琴声响起的刹那,王明凯霍然躺倒在草坪上了,用双手撑着头,静静地聆听着。
琴声再次停止的时候,有一段时间王明凯和江雨谁都没有说一句话,各自想着心事。然后,江雨突然开口了,“王明凯,我为你写了一首曲子,想听不?”“什么?”王明凯马上坐了起来,“给我写的?快吹给我听。”
江雨将口琴含在嘴里,手有些微微发抖。王明凯这家伙不知能不能明白我的意思,此时江雨的心几乎要跳出了她的胸膛。
江雨为王明凯准备的这首曲子实际上是几首名曲精华部分的有机结合,并不是她的独创。平心而论,江雨确实是有一定的音乐天赋,仓促之间的剪接,竟然无比流畅、自然,毫无滞涩之感。随着琴声慢慢接近尾声,江雨越发慌乱,头上开始冒出了汗珠。根据江雨的自行设计,在乐曲的最后,江雨要用口琴吹出“王明凯,我爱你”这六个字。江雨并不是一个胆小的女孩,然而对一个只见过两次面的男生直接说出“我爱你”这三个字还是太难了,女性与生俱来的羞涩使她难以启齿。用这样的方式表达出来,已经是她能够做出来的最大限度了。
终于,整首曲子在“王明凯,我爱你”这几个由口琴发出的音阶中画上了句号。江雨垂下了双手,感觉自己似乎就快休克了。
王明凯热烈地鼓起了掌,表示了他的感谢和鼓励。他唏嘘不已:“太棒了!第一次有人给我写曲子,万分感谢。别跟我争,今天中午一定请你好好吃一顿。你们江家的血统是不是比别人都好点儿啊?你看江风那家伙,整个儿就一人精儿,你也不简单,口琴吹得这么好,羡慕啊。”
江雨皱了皱眉,心里疑惑“这家伙到底听没听出来什么名堂?”然而,王明凯的表情与五分钟前的状态毫无二致,根本看不来他到底是没领会其中的含义还是装傻。江雨暗中重重地叹了口气,不管是哪种情况,看来短期之内王明凯是不会对自己有什么特殊的感觉了。隐隐的失落从心底慢慢上升,渐渐地淹没了她。
正文第十四章
梁菲菲在科技馆前找到了江风。之所以这么顺利地找到江风,不是梁菲菲有什么独门秘笈,而是前一天晚上江雨替她约好江风在这儿等她的。
江风其实也是一头雾水,搞不明白这些小姐们的心思,有什么话不能在家说,非得跑出来在外边晒太阳。他是越来越无法理解这些女生们的想法了。想不明白的时候就不想,这是江风在编程时总结出来的经验。做一些别的事情,分散一下注意力,往往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许多难题竟会不攻自破、迎刃而解。
梁菲菲赶到的时候,看到江风正怡然自得地欣赏科技馆外边张贴的宣传资料,与王明凯的急赤白脸大相径庭。梁菲菲心里暗暗高兴着,江风到底是江风,气度非凡啊。
江风看见梁菲菲后说:“慢点儿跑,干吗那么着急?”梁菲菲眼一瞪:“这不是怕你着急吗。一点儿都不领情。”江风不说话了,心想现在的女生果然都不可理喻,不管说什么都是错,唯有不说话方为上策。
只一会儿,梁菲菲竟来了个三百六十度大转弯,极尽温柔地对江风说:“哥哥,我马上要回去了,你会想我吗?”“嗯?”江风完全愣住了,想不到梁菲菲没头没脑地说了这么一句。
看到江风的反应,梁菲菲哈哈地笑出了声,“至于吗,这种反应。想我有这么可怕吗?我可是我们系里的大美女噢,会想我的男生有一大把呢。好了,哥哥,我想给家里买点儿土特产带回去,你是地头蛇,陪我去吧。”江风看着梁菲菲那张笑脸,生气也不是,不生气也不是,这磨人的丫头片子,还是赶紧把她打发回家要紧。
江风选择带梁菲菲去了这座城市中很有名的一条商业街。其实现在各个城市基本大同小异没有实质性的区别,江风所在的城市在国内属于一类城市,因而也就更加现代化、国际化和混凝土化,远远没有了所谓的民俗气质。
江风本来是想领梁菲菲去沃尔玛超市看看的,现在的大超市基本想买的东西都可以买到,但一想到这丫头又会瞪起眼睛,只能作罢。
梁菲菲兴致很高,几乎是蹦着走的。一路上她的嘴巴基本没有停下来过,好象她是一个刚从乡下来城里的农家女孩,看着什么都新鲜。江风有一搭没一搭地陪着她说话,搞不明白梁菲菲哪里来的这么好的心情,原来领着她和江雨去名胜古迹游玩的时候,可没见过梁菲菲这种表现。
梁菲菲今天穿了一件淡绿色的连衣裙,脚上穿了一双淡绿色的高跟凉鞋,衬着她纤细高挑的身材,挺拔俊俏、神采奕奕。她面目如画,眉清目秀,加上今天精神特别好,所以更加光彩照人。
江风也看出了梁菲菲跟往日有些不同,今天的她显得格外得妩媚和女人味十足,连江风都忍不住对她刮目相看了,心想:“这丫头收拾一下真是一个美女呢。”
很快梁菲菲就收获甚丰,一大堆塑料袋就提到了江风手中。江风叹了口气,忽然明白为什么宿舍老大每次一提起陪女朋友出去逛街就痛不欲生。这真不是一般的活儿,没有点儿体力和精力真应付不了啊。
“哥哥,哥哥,看看那个。”梁菲菲一拉江风直接扎进了一堆人群中。挤进去后江风才看清这里在卖大减价的丝绸制品,有丝巾、衣服、裙子等,一群女士正围在周围翻检着。看着标价,梁菲菲兴奋异常,连说:“好便宜,好便宜。我要给自己和江雨买条丝巾。”然后加入挑选的人流中,认真选择起来。
江风刚想退出来,一条湛蓝色的丝巾落入他的眼中。江风不由心中一动,立刻伸手将那条丝巾拽了出来。展开看时,纯蓝色的底子,一轮新月当空,旁边点缀着几颗亮晶晶的星星,好一幅星月交辉的美景。与其它丝巾不同,这条丝巾没有刻意的丝光闪闪,只是那么轻柔、淡淡的似乎没有一丝分量,薄如蝉翼。江风爱怜地轻抚着丝巾,感觉它是多么地适合蓝星月。然而,不待他再想下去,旁边突然伸出一只小手,一把抢过了丝巾。
“哇,哇,哇,哥哥有眼力哦。真得很漂亮。”梁菲菲拿着那幅“星月交辉”感叹着,然后放在自己的脖颈中开始比划。江风见状赶忙说:“菲菲,蓝色不适合你,我觉得那条浅绿色挺好的。”
“是吗?”梁菲菲低头看了看,果然绿色的那条和她现在的这身装束非常相配。“哥哥就是哥哥,还是你说得对。”梁菲菲拿起绿色丝巾仔细端详,上面的图案很动人,翠绿的底子,随风飘舞的柳枝泛出一抹淡淡的新绿,两只黄|色的小鸟在其间嬉戏,令人不仅想起“两只黄鹂鸣翠柳”这一句古诗。梁菲菲颇为喜欢,“嗯,就是它了。跟哥哥出来买东西真好,你是慧眼识‘丝巾’啊。”
江风想拿回刚才那条蓝色丝巾,然而梁菲菲却没有把它还给江风的意思,依然攥在手里,“不过这条蓝色的真得很好看,我把它买下来送给小雨吧。”听到这话,江风赶紧说:“你们的丝巾我来买好了。一直没送礼物给你们,这就当我送你们的吧。不会嫌弃吧。江雨适合红色,上次到我家过年时穿了一件红色大衣,特漂亮。这条蓝色的,不太配她。”说完,不等梁菲菲回话,江风叫来了售货员,一举买下了三条丝巾。
梁菲菲奇怪,不知这蓝色的丝巾,江风怎样处理?以梁菲菲的性格,她当然不会闷在心里,所以也就直接向江风询问了。江风笑了笑回答她班上同学过生日作为生日礼物。
正文第十五章
晚上江风、江雨和梁菲菲都回到了江风家。梁菲菲今天的收获最大,满载而归。江雨的情绪明显没有梁菲菲那么好,刚吃过晚饭,江雨就招呼梁菲菲躲到小屋中说悄悄话。
“怎么了,小雨,看你不太高兴。王明凯这家伙没说什么吧。”
“别提了,搞不懂那个家伙。不过我好象没戏了,‘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罢了。”江雨沮丧地说。
“是不是他没听出来你琴里的意思呀。那个王明凯一看就是个不解风情之人,只怕你直接告诉他,他还反应不过来呢。”
江雨若有所思地摇摇头:“菲菲你不了解他。王明凯这个人不像他外表那样简单。他是一个相当聪明的人。我搞不清楚他。”
“那你到底喜不喜欢他?这点你应该能搞清楚吧。”
江雨痛苦地说:“我就是越来越喜欢他了,所以才烦得要命。”
“这就好办了。只要明确还喜欢他,你就要勇敢地去追呦。我支持你,搞定王明凯。‘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吧。”
江雨被梁菲菲逗笑了,“我说你这丫头真疯了。对了,我哥那儿怎么样,对你有没有意思?”
梁菲菲自信地说:“目前还不了了,不过我一定会努力下去。江风、江风、江风,欧耶!”
江雨彻底被梁菲菲的激|情感染了,两个人又笑闹起来。
随着九月份的到来,新的学期开始了。
每年这个时候,“星华超市”的生意就会格外得好。究其原因是因为新生入校,需要的各种小物件都会就近来买,谁也不愿意跑太远。
杨华忙得不可开交,因为星月不在身边,她没有别的帮手,又舍不得再雇人,所以累得够戗。每天晚上上床后,杨华都忍不住地想总算又过去了一天。
杨华特别感激王明凯。她没有想到星月不在超市了,王明凯依然抽出时间坚持跑来“星华超市”帮她的忙,有时杨华渐渐感到自己竟然有些依恋王明凯了。她对王明凯的照顾也日渐增多。这对王明凯也是一个很好的补偿,帮助王明凯在王妈妈不在时,能在心里上和生活上有一个平滑的过渡。
杨华对王明凯的喜爱之情溢于言表,有时她会突然想到自己要是有一个象王明凯一样的儿子该有多好,男孩和女孩还是有很大的不同,如果星月是男孩的话,现在也不用在外面象逃难似的躲避那个刘新了。
由于超市生意太忙了,杨华一直没有抽出时间去看看星月。只知道那孩子已经正式上课了,每次往家里打电话的时候都说自己过得不错。杨华不清楚星月是真得不错还是为了安慰她不让她上火才这么说的,她不去追问其中的细节,然而心中却始终放心不下。
有时候,杨华躺在床上会痛苦地想自己为什么这么命苦,星月为什么也这么命苦,她们到底做错了什么,怎么什么事儿都赶上了。眼瞅着日子刚刚好过一点儿,母女却不得不分开。每次想到星月的时候,杨华的眼泪都会止不住地往下流,一个女孩,自己在外面租房求学,不容易啊。
不过杨华心里很清楚,她没有痛苦的权利,她是星月的后盾,必须坚强。如果她倒下去了,星月就什么都没有了。老天,不管你怎样对我,请一定保佑我的星月。
蓝星月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中。由于离开校园太久,她发现自己已经不太适应学校的氛围了。更重要的一点是,她所有的同学的年纪都比她小很多,从五岁到七岁不等。要说蓝星月不在意这年龄上的差距是不现实的,看着身边这些比自己小N 多的小妹妹及数量不多的小弟弟们,蓝星月心中充满了紧迫感。她已经失去太多了,必须付出比别人多得多的努力去追回失去的时光。
现在蓝星月是学校里最刻苦和用功的学生,上课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下课认真复习。不仅如此,比起那些比她小很多的师弟和师妹们,蓝星月有一个非常了不起的优势,那就是她懂得活学活用,明白学习不是目的,最重要的是能学以致用,用所学的知识去实现自己的目标,决不简单地追求高分,因为“高分低能”的可怕不亚于“不学无术”。
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后,蓝星月确实认识到江风当时所说的有关电脑上互联网对她学业的重要性。虽然她一有空就跑到书店翻阅各类时装杂志,揣摩国际国内流行趋势,可毕竟书店内的资料还是有限的。尤其在当下,她迫切地想要了解服装发展进程,需要纵观国际国内服装发展历史,只有对人类服装发展的过去了然于胸,才能对服装未来的走向有一个大致的推测。
纺织大学的旁边就有不少网吧,可是蓝星月却只能望而却步。虽然蓝星月总是捉襟见肘地过日子,可是在学习上她还是很舍得花钱的。不能上网的关键问题是她不会上网,是的,她不会操作电脑。
也许是到了找王明凯或者江风帮忙的时候了。
正文第十六章
自打开学后,王明凯一直没有时间去看蓝星月。除了需要帮杨华照顾超市的生意以外,王明凯的肩上还有一副重担,那就是他必须全力以赴地复习备战考研。
相比之下江风要比他轻松许多。江风似乎没有进一步深造地打算,依然如从前一样,围着宿舍中的电脑那“一亩三分地”转。
现在轮到王明凯羡慕江风了,强人啊,工作不用愁,也不用象他这样在即将结束大学学业之前突然“良心发现”似的玩命学习。
王明凯的羡慕没有持续多久,江风突然被学校安排参加全国大学生计算机大赛,于是江风也加入了忙碌一族的行列。看着江风每天早出晚归地准备着,王明凯偷笑着,感觉心里平衡了很多。
王明凯时不时地会接到江雨打来的电话,然后随意聊一会儿,都挺开心的。正如江雨说的那样,王明凯是个聪明人,他对江雨对自己的好感是很清楚的。
如果一个女孩非常郑重地约自己出去,又煞费苦心地为自己表演琴技,那么傻瓜都能明白这个女孩喜欢自己。王明凯不是傻瓜,相反他还很聪明,所以他当然立刻明白了江雨的意思。不过王明凯的心已经被蓝星月填满了,他现在只想有一天能和蓝星月确定关系,别的女孩并没放在心上。
王明凯活泼、开朗,一般不会让别人下不来台,何况江雨这么一个智慧和美貌并存的女生。如果做朋友的话,江雨是一个不可多得的朋友,每次跟她聊天时,王明凯都觉得特别开心,心情振奋。
这个周六,王明凯告诉自己无论如何都要去看看蓝星月。
杨华站在超市门前望着眼前堆了一地的货物发愁。送货的人着急去下一家,把货物卸在超市门前就急匆匆地跑掉了。杨华只能一趟趟不厌其烦地往超市内搬。
也许是一直过着艰苦劳累的日子,几年前杨华就感觉腰不太好。不用说干重活,只要稍稍站得时间久一点,就会腰酸背疼。今天这么重的活儿对她来说着实有些吃不消。
正在杨华一筹莫展之际,从她的身后传来一个声音:“阿姨,要帮忙吗?”杨华听着这个声音不是很陌生,但一时又想不起是谁,回头一看,江风站在她的身后。
“你,你是上次那个,那个……”杨华摇摇头,还是想不起江风的名字。江风微笑着,弯下腰抱起一箱啤酒往超市走去,“我叫江风。王明凯的同学。”杨华顿时恍然大悟,想起了上次“酸辣粉”事件。
在江风的帮助下,杨华终于将所有的货物都摆放到位,归置整齐了。看着满头大汗的江风,杨华心中万分感激,这个孩子真不错,也是个好孩子。然而没等杨华向江风表示自己的感谢呢,江风向她道了声“阿姨再见”就离开了超市。
杨华赶到超市门口,只看见江风的背影,正快步向学校走去。
下午上完课,蓝星月给江风打了一个电话,问他是否有时间教她学习用电脑上网。江风回答的很干脆,“没问题”,然后两人约好晚饭后江风过来找她。
放下电话,蓝星月想自己为什么不找王明凯而找江风呢?就因为王明凯向自己表白过而自己拒绝了的缘故吗?好象也不完全是。那么为什么呢?蓝星月站在那里想了一会儿,然而还是没有搞清楚。内心深处有某种情绪在慢慢涌动,而星月每次试图捕捉它的时候,又“忽”地一下没了踪影。
江风和蓝星月来到“未来”网吧,办好手续坐下后,江风开始手把手地教蓝星月如何操作电脑。
蓝星月的电脑知识基本为零,电脑的一切对她来说都是陌生和新奇的。她还记得在高中时,学校也开过电脑课,不过那时的电脑课与劳动课、体育课等等统统被视为“副科”,不在重视之列,所以学过跟没学过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江风教得很仔细,从电脑组成的几个重要设备开始,然后如何开机、开显示器,进入到WINDOWS 操作系统下后,桌面上的图标的含义,“开始”菜单栏内主要内容等等。然后,他重点让星月练习操作鼠标。
在江风这么好的师父的引领下,星月进步迅速,很快掌握了键盘和鼠标的使用,然后开始试着使用IE。
蓝星月觉得非常开心,不仅是因为自己的收获,而且这种高兴还似乎直接与江风本人有关。每当他们的目光不经意间对视上的时候,星月都会莫名地心跳不已。在这么近的距离下观察江风,星月发现江风确实是帅。江风的脸棱角分明,目光深邃,一眼望不到底的感觉。他不怎么爱笑,不象王明凯那样经常嘻嘻哈哈,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江风的笑才越发显得珍贵,当他笑的时候,有春回大地、微风送爽的愉悦。
就在星月偷偷欣赏江风的时候,江风也同样在暗暗研究着蓝星月。江风奇怪为什么每次蓝星月都会给他不同的感觉。
第一次在篮球场上,把他从人群中拉出去的蓝星月使他感到了什么是女性的“彪悍”;第二次在“星华超市”里的蓝星月令他感觉到不一样的沉稳和淡然;在公交车上的遭遇,真正拉近了他和蓝星月之间的距离,那一次他体会到了星月的急智。后来不断地接触中,他看到了星月坚强、自立、活泼可爱的一面,而且也了解了星月的美丽梦想。那个梦想与自己的“机器猫”情结何其相似,人不正是靠着这些美丽的梦想才努力地活着吗。今天,蓝星月又让他看到了认真努力的一面,星月一丝不苟的态度、刨根问底的学习劲头都使他感受到了一种蓬蓬勃勃的生命力和进取心。
蓝星月,你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江风越来越感到自己对蓝星月有一种渴望,一种想要接近她、和她在一起的渴望。
正文第十七章
王明凯赶到蓝星月住处的时候,星月正在看书。看到王明凯来了,星月感觉挺高兴的,有一阵子没看见王明凯了。
“忙什么呢,王大才子?”星月俏皮地问他。
“啊呀,别提了,考研、复习呗,还能干什么。这是你妈托我给你带的东西。”王明凯将一个硕大的包裹放在星月的书桌上。
“有妈的孩子象块宝噢。”王明凯感叹着。
“行了,你知足吧。已经比别的同学多享受三年母爱了,还想怎么样?长不大了。”星月拿起包裹喜滋滋地数落王明凯。
也许是跟王明凯太熟悉了的原因,在王明凯面前星月从不掩饰自己,有什么就说什么,完全无所顾忌。
“别说我了,你怎么样?学习还适应吗?”王明凯问蓝星月。
“马马虎虎。我们班上的同学年纪都挺小的,脑子反应快,比我强多了。我这个‘笨鸟’必须‘先飞’才不至于掉队。还有江风刚教我上网,操作还不是很熟,总之现在挺吃力的,希望过一阵能好点儿。”星月向王明凯诉苦。
“干吗找江风,不找我来教你?”王明凯又着急了。
星月对他嗤之以鼻,“为什么不能找江风,非得找你?”王明凯不说话了。
星月看见王明凯一副挫败的样子,心中一阵不忍,王明凯对自己真是太好了。然而,爱情不同于别的感情,星月觉得自己对王明凯实在是没有那种男女之爱的感觉。的确,她喜欢王明凯,喜欢跟王明凯说话,喜欢听王明凯说话,跟王明凯在一起她感觉放松愉快。但是这些都不是爱的感觉,她没有想要拥抱王明凯,没有希望王明凯抱着自己,她对王明凯是真正的朋友之情。
“好了,你怎么总长不大呢?我是姐姐,我决定找谁来教我学习,不对吗?再说你要考研,叫你来,你来得了吗?王明凯,不要把我当作你的女朋友,我没答应你噢。”
一听这话,王明凯直接面向蓝星月,盯着她的眼睛,严肃地说:“我说过我会慢慢等你答应的,我不会轻易放弃。星月,告诉我,你是不是喜欢江风?”
蓝星月瞬间惊呆了。王明凯的话可以说是一语点醒梦中人,以前种种奇怪的念头似乎都有了出处,原来自己喜欢江风!
“不错,不能回避了。我是喜欢江风的。”蓝星月在心中呐喊着。
“王明凯,我确实喜欢江风。不过我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他的,喜欢他什么,好象都很模糊。我不知道江风喜不喜欢我,现在我只是有这种感觉,很奇怪。你不要告诉江风,你不要再难为自己,不要浪费自己的感情在我的身上。”星月一口气说完,胸口起伏不定。
王明凯仍旧盯着她看,甚至没有眨一下眼睛。星月被他看得有些发毛了。“王明凯,你没事儿吧。别吓我。”
王明凯仍旧一动没动,过了好半天他才开口:“星月,我知道你很倔,我不可能改变你,也不想改变你。不过你不知道的是,有时我也很倔。我倔起来的时候,大家都拿我没辙。让时间决定一切吧。”
王明凯说完这些话,转身出了蓝星月的房门,不再回头。
江风回到宿舍看见王明凯躺在床上发怔,奇怪地问:“大功告成了,不用复习了?”
王明凯翻了个身,没理他。江风更奇怪了,“怎么了你?学傻了?”
王明凯霍得一下坐起来,直不楞登地质问江风:“你说你是不是喜欢蓝星月?”江风呆了一下,长叹一口气,靠在墙上,好半天不说话。
王明凯也一言不发,只是紧紧盯着江风。看这架势,今天江风不给他实话的话,休想过得了他这一关。
江风理了理自己的思绪。他是一个严谨的人,有着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然而眼前发生的这件事情已经脱离了他的控制范围,变得杂乱无章,说不清也道不明。一直以来,江风感觉到自己不愿主动面对蓝星月这件事情,什么原因他也不愿去想。跟蓝星月之间发生的所有事情,好象都是事儿赶事儿,正好凑上了而已,他只是做了任何人在遇到那样的事情后都会做的而已,没什么特别。然而王明凯的问题一针见血地扎进了他的心里,让他醒悟到,有些事情是回避不了的,该来的总会来。
喜不喜欢蓝星月?这个问题江风也曾问过自己,然而答案是模糊的。江风承认自己喜欢跟蓝星月在一起,不管做什么事情都挺快乐的。蓝星月有那么一种独特的气质,这种气质能够抓住她身边的每一个人,不自觉地就会受到吸引,主动接近她。
江风知道这世界上什么样的人都有,蓝星月只不过恰好拥有了这么一种比较诱人的魅力罢了。但是这不能说明什么,就象你被某件东西吸引,并不等于你就非得得到它,没有它过不下去。说到底,江风感觉自己对蓝星月只是比别人多了一份好感,愿意接近她而已,没有本质的差别。
想到这,江风坐到王明凯身边认真地说:“明凯,我是有些喜欢蓝星月。不过现在跟你对她的喜欢还不太一样。你想让她成为你的女朋友,我还没有这样深的感情。我不骗你。”王明凯继续问:“以后呢?会不会象我这样?”
江风有些茫然:“以后的事儿,谁知道?也许会爱上她,也许不会。”然后,江风正视着王明凯:“如果我们都爱上她的话,明凯,你会怎么办?”王明凯没有回答,反问江风:“你打算怎么办?”
江风笑了笑,“小时候看《三国演义》,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但是蓝星月永远不会是衣服,以她的志气,也许我们俩都是痴心妄想。我不想破坏咱们的兄弟情谊,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会退出。”
王明凯冷笑着,“少装蒜,别把自己太当回事儿。不是只有你有选择权,你把蓝星月、我放在哪儿了。是骡子是马拉出去遛遛,先跑了算怎么回事儿。江风,我一直特佩服你,别在这事儿上让我瞧不起你。有种就去争,我都不怕,你怕什么。”
江风摇了摇头,“我没谈过恋爱,可知道这事儿很伤人。上次王志明的情况你又不是没看见,痛苦得不行。明凯,你觉得这样有意思吗?”王明凯当然记得去年王志明失恋时痛不欲生的种种惨状,但就象他自己说的,他的倔脾气上来了,八匹马都拉不回来。
“不是有没有意思。也不是天下只有蓝星月一个女人。江风,到现在你上过心的女生有几个?眼睁睁地错过,不是我的作风。我不想要你让我,我会努力,就算没戏了也对得起自己。其实我本来没这么有骨气,今天是你的态度激发了我。我什么都输给你,这次的胜算也不大,但还是想跟你比一下。星月选择你,我无话可说。选择我,你也不用难过,我们能让她幸福就可以了。”
江风深深地叹了口气,他没想到王明凯爱蓝星月爱到这份上。就冲着王明凯今天说的这些话,江风心服口服,想自己比王明凯在这方面差了好大一截。
说出这些话后,江风和王明凯都觉得坦然多了。他们互视的目光中多了一份理解和宽容。看来,不管是什么事儿,敞开心扉、坦诚沟通总是没错的。
正文第十八章
大四上学期的期中,江风代表学校参加了全国大学生计算机大赛。就在江风参赛期间,王明凯他们填报了考研报名表,正式成为待考分子。同时王明凯也在保送硕博联读的名单中看到了江风的名字,王明凯忍不住笑了出来,江风,我们的同学缘份还远远没有结束啊。
王明凯更加拼命地复习功课了。他感觉当初自己考大学时都没有这么玩命过。这对王明凯是真正的考验。很多时候,他觉得自己就要撑不住了,生活一塌糊涂、吃饭不准时,有一顿没一顿的,晚上睡觉的时间不固定,保不准什么时候才能上床,睡着了也是乱做梦,搞不清自己到底睡没睡着过。
唯一让王明凯感到幸福的是杨华对他的照顾。杨华抽空会做一些好吃的让王明凯过来吃。偶尔星月回家了,杨华更会让他们俩好好改善一下。
虽然王明凯上次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星月的住所,然而并没有影响蓝星月和王明凯之间的关系。王明凯一如既往地对待蓝星月,蓝星月也没有表现出不自然,该怎样还是怎样,就象一切都没发生过。王明凯对这种状况感到满意。
有一点是王明凯和蓝星月共同拥有的,那就是他们都瘦了很多。杨华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可她能做的只是尽可能地照顾这两个孩子。
王明凯热切盼望着考试早点来临,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一试身手了。
过完元旦,王明凯如愿以偿,终于迎来了研究生入学考试。
考试那两天,王明凯感觉前所未有的精神抖擞和头脑清楚。他如入无人之境,以横扫千军之势答完全部试题。考完最后一门后,王明凯直觉地感到在这次考试中他将达到自己人生中第一次的辉煌。
寒假,王明凯回老家过年。江风和父母去他叔叔家过年,所以江风和王明凯都不在这座城市。
蓝星月放假后,大部分时间仍消磨在她租住的小屋里。半年多的学习生活,星月已经感觉这里就是她的家了。楼下的两位老人虽然身体不好,但他们对蓝星月是很好的,星月也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多做一些事情帮助他们。
一个学期下来,星月感觉确实收获很大。原来心底很多影影绰绰的想法,现在清晰起来,明确起来。她想要趁着放假这段时间学会计算机制图,将想法付诸于实践。
她去书店买到了自己想要的书,然而看书解决不了问题,她需要的是实践。要是能有一台电脑该多好啊,星月时不时地就会这么想。
王明凯和江风都不在,星月想起他们俩临走之前,他们三个聚在一起时的情景。
那次是王明凯在考完试后,心情一片大好之时,提议他们三个一起出去玩。当时星月很奇怪,在上次告诉王明凯自己喜欢江风之后,王明凯为什么还会将他们一起约出去玩,这让星月有些迷惑。星月本想拒绝这一提议,然而王明凯那么开心,坦荡荡的表情使星月无从拒绝。
后来他们一起去了城隍庙,那里有大把的小玩意儿和特色小吃,连成片儿的建筑群采用了仿古设计,虽然不是真正的历史古迹,照相倒是不错。
江风从家里拿来了数码相机,他们三个痛快地照了一通。开始,星月觉得与王明凯或江风单独合影,脸上很是挂不住,然而推辞了一次、两次之后,终于无法再三、再四地拒绝了,后来索性把心一横,放开怀抱,自由自在地跟他们玩在一起。
星月拍了许多单人照,镜头里的她年轻、快乐、充满活力。因为放得开,星月的笑容非常灿烂,是那种发自内心的愉悦。王明凯也是真正地感到轻松,他大喊大叫、手舞足蹈,一会儿捉弄星月一下,一会儿去打一下江风,惹得江风和星月合起来围攻他。江风制住了王明凯使他动弹不得,星月上去对王明凯“上下其手”,搔他的痒痒,整得王明凯笑出了眼泪,后来大声求饶,江风才放过了他。
他们三个在一起的时候,是如此的开心。星月突然想如果时间能够为美好的事情驻足不前该有多好,可惜这是不可能的。不过也许这也恰恰就是生命的乐趣所在吧,因为短暂所以更加弥足珍贵。
后来,他们分手的时候,王明凯答应过完寒假回来给星月带家乡的小吃,江风告诉星月他会在正月初六就回来,如果有事可以找他。
过年那几天,星月和杨华母女哪儿也没去,就窝在家里。星月感觉自己仿佛又回到了小时候,依偎在妈妈的身边,那么温暖和舒适,轻松的感觉使她时不时地就会睡上一觉。杨华坐在她的身边,偶尔为她整理一下头发,碎碎叨叨地说着这半年内发生的事情,看着星月打哈欠。
“星月,”杨华斟酌着,不知该不该说。“嗯?”星月抬眼看着母亲。
“听说,听说那个刘新辞职了。”杨华决定还是跟星月说。
星月正了正身子,没有说话。
“那个畜生,早该滚蛋了。要不然不知哪家的孩子又会遭殃。”杨华愤愤地说。星月打断杨华,“妈,别提他了。”
星月陷入了沉默。每每想起刘新给她的耻辱,星月就会血脉贲张,愤怒地不可遏制。天生的高傲使星月感觉这是奇耻大辱,虽然最终刘新并没有得逞,然而带给她的伤害却是根深蒂固的。对刘新,她只有愤怒,没有害怕。现在刘新走了,带着他卑劣的人格一声不吭地夹着尾巴逃走了,留给星月的只是彻底的憎恨和鄙视。
星月想到那些最终饶恕自己仇人的人,那是怎样的伟大情怀。很多事情看着别人做是容易的,轮到自己身上其实很困难。有几次,星月在心里默默诅咒刘新,盼望他遭遇车祸或是得什么不治之症后一命呜呼。星月不觉得这样做有什么不对,如果她有能力的话,绝不会象现在这样委曲求全,她会象任何一个大侠一样将刘新“做”了,替天行道。
刘新走了,从此他不会再出现在我的生命里了。星月长叹一声,从现在开始,我要将刘新永远赶出记忆之中。
正文第十九章
正月初十,蓝星月回到了她的出租房。本来是要过了正月十五再回来,星月惦记着好久没看过书了,如果再待在家里,自己基本会斗志全无。
房东老两口看见星月回来万分高兴,星月的出现为这座历经沧桑的老房子带来了生机和活力,过年的味道也更浓了。
晚上十点多,星月半躺在床上翻着手里的书,感觉有些困意了。她放下手中的书,缩进被窝里,准备好好睡一觉。突然之间,敲门声大作,伴随着急促地喊声:“来人啊,星月,星月,快来帮帮我!”
蓝星月一下子惊醒了,她听出是房东大妈的声音,赶紧穿上衣服,打开房门。“怎么了?”星月紧张地问道。
“老头子,老头子,快,快看看。”房东大妈已经语无伦次了,星月忙着往楼下跑,看见房东大爷瘫倒在地上,已经不省人事。星月大叫:“快叫救护车。”然而,房东大妈似乎吓傻了,只知道哭,毫无作为。
星月快步跑到电话机旁拨打120 急救电话,打完120 后,她鬼使神差地给江风打了手机。本以为这么晚了,江风的手机肯定是关机了,没想到一打就通,江风说马上就到。放下电话,蓝星月觉得心里稍稍有了点儿底,她鼓足勇气再次回到倒在地上的房东身旁。
星月试着回想自己知道的急救知识,她将老人放平躺着,保持呼吸道畅通,然后询问房东大妈:“大妈,大爷是不是有心脏病?”
老人点点头。星月开始在房东大爷身上寻找心脏病急救药物,还好,被她找到了一个小瓶子,从里面倒出几粒药丸送入房东大爷的口中。
江风比急救车来的还要及时,看见江风的那一刻,星月觉得自己的一颗心总算是归位了。
房东大妈的身体一直都比她老伴的身体要差,一直以来都是老伴照顾她,冷不防老伴倒下了,她是又急又忧,一时之间不知该怎样是好。等急救车到了的时候,虽然江风和蓝星月一再劝她不要跟去医院,然而她还是固执己见坚持跟他们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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