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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觉得有点『乱』,其实我看过很多名家书评,影评,当我看到他们活生生把一部书,一部影片拆开来细细评说,且以为自己说得是多么得有道理,我就嗤之以鼻。作者本身或许根本没有想过那么多,写小说时笔如波墨,挥洒出去浑然一体,舞太极而容万物,所有的细节其实在这一刻已经产生了,那些书评,影评把小说影片活生生拆开来评说,已经是落了下乘。千百个读者,千百个哈姆雷特,存在即是道理。以道而论,作者是作者,小说是小说,书评是书评,这世事莫不是如此,将军挥毫,以战意为笔,鲜血为墨,沙场的铁骑铮铮与现实生活的纸醉『迷』津都是一个个生活断章,可悲的是我们都在以自己的意愿来定义别人,岂不知你在定义别人的时候,你自己也在这一刻,被自己深深地愚弄。所以,该写小说的去写小说,该写书评的来写书评,当然也少不了拍板砖的和送鸡蛋的,小小起点,演绎众生众相。
今天我跑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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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墨武门书友,起点用户名“北望-樟”撰写,谢谢!
读者专栏 差点因为名字错过的书
嗯看了几章之后我就判断出这是我很喜欢的类型的小说了。
不过如果不是偶然点进来,大概冲这个名字我永远也不会进吧……笑。
因为不喜欢矫情滥情的文,所以有苗头的一律不会看的。
个人问题。呵呵。
再来说说这本书吧。好吧我承认我喜欢的原因就是不矫情。
布衣同学没有一穿越就磨掌擦拳野心勃勃,没有看见美女就眼睛发光兼狂飙王霸之气,没有看见优秀人才就处心积虑要拐过来当小弟,也没有一言不合稍被挑拨就记恨在心有仇必报……
没有把自己当世界中心。
我想,人处于世,无论『性』情如何,都得懂得尊重人。不是认为旁人天生都是配角,不是要求一切围自己转,看见好的第一念头不是征服,看得不顺眼的也不至于去毁灭。
清醒。对自己的定位要清醒。
布衣同学的强大,不在于他的武功,权力,甚至不在他的头脑。而是清醒。处世清明。我想一个人失却前三者也许会没有站在极高位的机会,却依然是一个……值得尊重的人,好吧我不太能想出合适的词语来形容。
我不懂分析权谋应变,看书也只管感觉。能看到一个喜欢的主角,许多同样优秀的配角,一段精彩的故事,以及不时出现的切合心意的话语(处世原则,待人方式;思考模式之类),这样很够了。
觉得作者是个心『性』很成熟的人~还有,文字也很好~~
再加一句,这是极少的令我想看第二遍甚至更多次的网络小说。
发表人:起点书友:蓝莓提子
读者专栏 历史早已改变,何必拘泥李唐
看到很多人还在讨论天下的归属,还在说什么萧布衣会把江山让出去李世民,这看来简直不可思议。
萧布衣凭什么让?我只怕没有任何人能给个解释吧。
萧布衣重情重义,带着一帮兄弟打天下,眼下和李唐、瓦岗、关陇、河北对抗,他既然一脚踏出去,断然没有让出江山的道理。他自己『性』格、兄弟、军民、大臣都不会赞成这个说法。以萧布衣的人格,他可能伤了这么多的人的心?
如果不能的话,他只能一直打下去,打出他全然无知,已被他改变的历史!
大唐双龙的寇仲是大势已去,又在黄易的造神神话中,把李世民吹嘘的和神人一样,更有慈航『妓』寨选拔所谓的天下明主,这简直是个笑话。天子要凭一帮人选出来,那所有人努力做什么?
实际上历史中,李渊是李唐的总设计师,李建成、李世民不过算是个将军而已。
如果没有李世民篡权,李唐本来是李渊和李建成的天下,李世民不过是个将军而已,萧布衣让给李世民更是笑话,要让也是让给李渊或者李建成,但是可能吗?
如果李唐还在和萧布衣对抗的话,李世民会发动玄武门事变吗,很持怀疑态度。
在大敌不去的时候发动内『乱』,李世民会吗?
所以那些觉得萧布衣会把天下让给李世民,本来就是无稽之谈。
天下一定要打出来,而不是选出来!
所以在我看来,无论如何,萧布衣都不会让天下给李唐。这里就涉及个蝴蝶效应,很多人觉得历史没有改变,却不知道历史已经改了太多。萧布衣这只蝴蝶已经由小效应到了大效应。
从开始庞玉、还有个守太原的高君雅的死,这已经是蝴蝶在改变,到朱粲、还有魏刀儿的死,这已经是更大的效应。
因为这些都是和历史截然不同,我想史官不会在这种小人物身上篡改吧。
到了现在李靖没有归附李渊,裴行俨跟随了萧布衣,徐世绩背叛瓦岗,杜如晦也选择了声势更大的萧布衣,而不似乎投靠关陇集团,魏征没有跟随李建成(其实这里有个很大的误区,有些人都觉得魏征是李世民的跟班,却不知道魏征本来是李密的谋士,后来是李建成的死党,劝谏李世民那几乎是李世民登基后的事情,萧布衣抢的是李建成的人才。)
这些迹象已经表明历史已经脱离我们熟悉的历史,萧布衣这个穿越人士能做的不过是应时而变,而不是拘泥历史,抢先杀掉李世民不过是个笑话,纯粹为了改变历史吗?估计脑袋被门板夹了才会单纯为改变而改变吧?李世民并没有显现出本来的魄力,再说什么李世民得天下,谁觉得可能?现在萧布衣的竞争对手是李渊,而绝对不是『|乳』臭未干的李世民。
而蝴蝶效应最明显的标志就是萧布衣先篡了历史上著名的萧铣的位,然后把王世充赶出东都。
这已经是巨大的蝴蝶效应,如今的隋末早非我们熟悉的那个隋末,至于李渊取关中倒和历史相符,因为那地方是受到萧布衣影响最小的地方,而黄河长江中游的大隋早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我们已经不必再拘泥李唐!
本文由书友090213122301503提供撰写,欢迎朋友们多多讨论,发表自己的看法,呵呵,谢谢!
读者专栏 江山书评。。。随便写写
终于看完了《江山》,这是我已经看完的墨武的第三本小说,也是至今为止我看过最长的一部小说,洋洋洒洒四百三十多万字,让我见证一段波澜壮阔、跌宕起伏的隋唐『乱』世。从萧布衣转世之后的无奈,到顺应历史,再到后来的扭转历史,一步步走到争帝之路上,其中夹杂了太多的唏嘘与挣扎。­;
墨武这三年几乎是在转变与继承之中奠定了如今的大神地位。当初《武林》的奇笔突出,而后《纨绔才子》的严谨诡异,到如今《江山》的磅礴大气,无不表现出墨武在构思、语言、人物设置方面的深厚功底与写作涵养。这在如今的网络小说界中是实属罕见的。­;
而今在《江山》中可以看出墨武的野心算是变大了,野心来自哪里?野心来自墨武推翻了历史,推翻了数百年的大唐盛世,企图建设一个让天下侧目、四海朝拜的太平王朝。当然,这听起来匪夷所思,但是墨武却完成了,而且完成的很漂亮。与其说《江山》是一部历史小说,倒不如说它是一部独立历史之外的人物传记。­;
首先我们先来谈一下本书的主人公萧布衣。­;
萧布衣是从现代穿越到隋朝附身于一个年轻土匪身上的马术师,准确来说他是一个现代灵魂与古代肉身的结合体,也就是书中天平道中人所称的“鬼王”,其实已经死了一次。在经过这样莫名其妙、不可思议的遭遇之后,萧布衣彷徨完了,『迷』『惑』完了,也就开始接受了现实,认认真真的当他的马贼,最高的愿望也就是建立一个全大隋最大的马场。他有莫风、胖槐一帮兄弟,有“老爹”萧大鹏的支持,当真觉的意气风发,无事不可为。从没想过身后神秘显赫的身世,更没想过将来能够君临天下,座拥万里河山。­;
可是,谁都清楚身为主角的他,不可能那么平凡,命中注定他要征战江山。之后,因为裴茗翠一纸诏书,青衣馆中舌战各国使臣,成为了大隋后起之秀,官拜右骁卫大将军。在杨广众叛亲离、天下大『乱』后,又成功逃离了张须陀的追杀,抢先出手,定襄阳,谋东都,平江浙,战关中,终于一扫突厥、高丽,大败李渊,建立了前所未有的大梁王朝。一步步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可是,一个泥腿子,一个养马的马夫,如何能取得贵族和百姓的承认与支持呢?即使军功赫赫又能如何,天下大势毕竟掌握在人民的手中,选皇帝当然要选能够维护他们利益、代表他们利益的人。­;
其实,萧布衣身份尊隆,父亲萧大鹏是西梁皇族后裔,母亲宇文氏是北周的三公主,姑母更是大隋母仪天下的萧皇后,就连结义大哥都是赫赫有名的太平道第一高手虬髯客。可以说与皇帝的宝座是门当户对的。­;
但是最重要的显然不是这个,这个身份知道的又不多。如果是因为智谋,他手下李靖、徐世绩等人都不让于他,甚至大敌李密比他还要高出一筹;要说武功,他虽习练过易筋经,可要和昆仑、道信、虬髯客等人相比起来,差的不是一点两点。归根结底,更重要的是他还是一个很理智,会懂的隐忍的人。­;
萧布衣是个现代人,他懂的旧阀与新贵之间矛盾由来已久,迟早要发生大碰撞。然而,他又是个外表圆滑,骨子里骄傲的人,他不屑拉拢其中一方,所以当他掌控东都之后,先是让旧阀新贵相互制衡,而后大力提拔寒士、商贾,慢慢削弱了旧阀权力,明面上代表新贵,实际自身早已凌驾于新贵之上。­;
萧布衣拥有了当领袖的条件,当然更要懂的怎样去当一个领袖,他身上有平民的气息,更有自然而然的贵族气质。他知人善任、广开言路,却又有自己不灭的原则。欣赏尉迟敬德领军之才,却又不过分相『逼』;见落魄秀才马周狂浪不羁,学识超群,不惜亲身考验,力排众议予以重用。他身居高位却与手下同甘共苦,战场上身先士卒,以至于前前后后李靖、魏征、孙少方、裴行俨、秦叔宝等人甘心卖命。难能可贵的是,他懂的打仗更懂的如何治国,以至于出现了“中原起烽火,东都百花盛”的怪异景象。李密、窦建德、李渊先后败于西梁军,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经济萧条,供给不济。由此可见萧布衣眼光之远。­;
然而就算拥有锦秀河山,萧布衣却并不快乐,时空的『迷』失错『乱』,让他远离了原本世界里的亲人爱侣,在一个陌生的古代江山里渐渐变的冷酷、深沉。穿越给他带来的好处是拥有了一张俊朗的面孔和超高的习武体质,可是同时代价也是巨大的。好在这时候在他生命中出现了几个『性』格各异的女子。­;
冷傲绝艳的思楠;外柔内刚的蒙陈雪;聪慧机智的裴蓓;温柔害羞的袁巧兮;孤弱可怜的婉儿;再加上与无忧公主、袁若兮、梦蝶等女子的牵牵扯扯,给这部几乎以男人为主题的小说中,增添了几抹亮『色』。­;
也许是墨武『性』格使然,在他的小说中出场女子不少,但有好结局的却没有几个,除了思楠,蒙陈雪,裴蓓,巧兮四女得以位列后宫外,其他的不是孤独终老,飘泊天涯,就是出家为尼,情蛊缠身。­;
要问萧布衣最爱哪个,实在难以回答。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当属那个冷冰冰的,一日三餐只吃一晚白饭的思楠。她出场的时间多集中在全书的后半部分,也是跟在萧布衣身边最久的一个女子。先是受命于师父昆仑保护萧布衣,后因萧布衣在心中渐渐占据而不舍离去,加之为了寻找身世而继续留下,如影子般终日跟在萧布衣旁边,多次救他『性』命。­;
思楠幼时经历复杂,总的来说他是北周皇族后代,假若北周未被杨坚所灭,应是公主、郡主的身份(有读者怀疑她与萧布衣可能是近亲,但真实已不可考),后来师承昆仑,习得绝世无双的剑法,因为幼时的孤苦遭遇,所以『性』格冷若冰霜,三餐只食白米饭,虽有倾国倾城之貌,却终日身着黑衣,脸罩黑纱,除对萧布衣外,几乎对任何人不理不睬。­;
思楠也算是命运多劫,从小与亲人失散,长大后,又中李玄霸之计,洛水旁刺杀杨广,却误杀了自己双胞胎姐姐思桐,痛苦不堪。好不容易找到了亲身母亲,却又失忆,已不认得她。之后心上人萧布衣更要和她恩断义绝,在辽东苦等七年,这才得以长相厮守。她有苦,但无人倾诉;她爱萧布衣,却怕成为祸国祸水,怕萧布衣成为第二个杨广,所以一直在左右摇摆;她虽然冷漠,可却敬仰重情重义的英雄;她心地善良,见马匹受累,都是于心不忍;她美若天仙,就算以萧布衣的定力,见其容貌都是多次失神,可她自己却毫不在意。­;
思楠是最了解萧布衣的人,她看到了他的落寞和孤独,可她却默默的为他做着一切,为她刺杀杨善会,为他向萧大鹏质问,甚至为了他忘了姐姐的仇恨,阻挠他杀李玄霸,只因他和李玄霸是亲兄弟,她不想萧布衣被人唾骂兄弟相残。她只有一个愿望,只想和萧布衣永远在一起,可是她却怕说出来后,两人只会离的更远。萧布衣怀疑过她,她却没有愤怒,只有伤心,她曾刺了萧布衣两剑,但自己心却在滴血…­;
这是个矛盾的女子,她的执著和冷漠无疑让她全身上下充满了闪光。虽然冷漠,却异常的惹人怜爱。正所谓:冷面倾城笑倾国,玉娇容里众生『惑』。纵然是为雄中雄,三军一笑可堪夺。­;
除却思楠的绝艳缠mian,萧布衣与蒙陈雪等女子的情恨纠葛也是甚有可点之处,但因为出场篇幅较少,索『性』暂不再提。而另外一个不得不提的人物那就是隋朝一代奇女裴铭翠了,她几乎可以算是本书除李靖、虬髯客、李玄霸以外最出彩的一位配角了。­;
说实话,按照书中描写,裴铭翠算不上漂亮,没有思楠羞花闭月之容,也没有袁巧兮小家碧玉般的娇态,甚至穿上男装就是个粗鲁的大汉。但是她让人第一眼过去,却容易忽略她的容貌,而被她的睿智和气质所折服,从这一点看,她与虬髯客相似,皆是自有一股由内而外的风采魅力。甚至令爱慕她的徐世绩和虞世南这等高傲之人在她面前都是手足无措。­;
然而,裴铭翠同时也是个悲剧『性』人物。她最爱的人是李玄霸,但他却骗了她,害她一生孤苦;他最尊敬的人是杨广,但他却不了解她,就像世人不了解杨广一样;他最好的朋友是萧布衣,但他和心上人李玄霸是亲生兄弟,却又是生死大敌…­;
裴铭翠的一生都是无奈,更有深切的悲哀。她懂的多,她比任何人都聪明,她聪明到可以左右两代的兴衰,所以这也注定了她的无奈。­;
她一生中最在乎的两个男人,一个身负母命,从小以立誓复兴北周为业,不择手段,从而得罪了天下所有人;一个胸怀大志,却刚腹自用,自毁长城,将偌大的一个江山搞的四分五裂。她明明知道他们的下场,却又无能为力?­;
她终究是个女人,在这个男权社会,再聪明的女人都是没什么好下场的。她解开了天书龟壳之谜,解开了李玄霸假死之谜,解开了萧布衣身世之谜,却解不开自身的人生之谜。人生何乐?只余华山上那清风拂过消瘦的身影和婉转的咳嗽声在缥缈云霄中回『荡』…­;
江山,这是一部英雄的史诗,有张须佗兵败大海寺,被困之后,面对山河破碎的喟叹;有虬髯客千里逐月光,胸怀磊落的奔放豪迈;有道信神僧心系苍生,以己度人的佛家理念;更有秦叔宝背负忠孝之累,以死超脱的悲凉…当然,还有李密的穷途末路和李玄霸的机关算尽,以及李渊的虚伪阴冷…­;
所有的一切,都在绵绵无尽的《江山》中时而如击鼓鸣金般;时而如和风细雨般为你娓娓讲述那段千年以前不一样的历史。­;
本文由读者《隐杀郁金香》撰写,呵呵,转载到这里,谢谢!
顺祝诸位书友五一劳动节快乐!
读者专栏 第一节 难伯汪
胖槐是个马匪,此刻正鸭子一样趴在山腰处,扯个脖子向山下望去,心里多少有些紧张。
他没有想到自己也有出来打劫的一天。
『摸』着身边的投石机,和『摸』着女人身体一样轻柔,望着前方不远的少当家,胖槐就像看着自己的初恋情人一般。
少当家有才,相当的有才。胖槐想到这里的时候,就已经镇定下来,仿佛这次出来不是打劫,而不过是劫个『色』。
少当家大病一场后,变了个人一样,在山寨四处鼓弄,没几天竟然发明了投石机这个打劫伏击,出门必带的工具。老寨主感慨上草原打劫太累,少爷只策马狂奔几天,就找到了这个通商要道,以后只要守株待兔就行。
山贼们都说现在的肥羊跑的比瘦马还快,追的累,少当家就打破了马贼传统破旧的一哄而上的打劫行径,选中这个地势,不研究女人,开始研究兵法。
现在的打劫策略在兵法中说的好,那就是兵分两路,突袭加包抄。
胖槐心中那个激动,溢于言表,自从跟了少当家出来打劫,竟然和瓮中捉鳖一样的简单,再没有失手的时候。
“胖槐,你说这次恐龙多,还是美女多?”一旁的莫风liu着口水,『色』『迷』『迷』的样子。
“不论恐龙还是美女,我能分一个就行。”胖槐很是知足常乐。
恐龙这个称号,是少当家发明的,说那是丑女的意思,和东施一样。
虽然不知道什么是恐龙,可是少当家聪明,很会解释,问他们见过豪猪吗,和那差不多。众人于是恍然大悟,都是钦佩这个少当家不是一般的有才,天马行空的想像实在让山寨以智谋称雄的二当家都是自愧不如。
胖槐觉得自己书读的少,可是少爷好像从来不读书,他怎么就能说出那么多妙绝天成的语句?
比如什么床前明月光,地下鞋一双。昨日饮酒过度,醒来仍想呕吐。
少当家诗做的实在,很直白,很合辙押韵,也很说出了山寨这些人多年的愁苦凄凉。
二当家听到少当家的『吟』诗作对,当下就是惊为天人,说少当家有状元之才,做山贼太过屈才。
敬畏崇拜的目光落在了少当家的侧脸上,胖槐又觉得少当家不是一般的帅!
虽然不觉得少当家当土匪是难伯汪,可是这么帅的土匪绝对是土匪中的难伯汪!
难伯汪当然也是少当家的发明,说那是第一的意思。
虽然不明白难伯是哪个大爷,怎么会和狗一样汪汪的叫,可是少当家说过的东西,他们都是牢牢记在心上。胖槐也希望,自己有朝一日能够成为少当家口中的难伯,汪汪的出出风头。
萧布衣目光望着山下,静静的等候肥羊上门。肥羊是土匪的专业术语,就是客商。
他的脸上线条刚硬,鼻子挺拔,双眉浓重,头发胡『乱』的一挽,没有章法。可就算这样,他的侧脸望过去,也有一种让人心悸的魄力。
他曾经幻想过自己的职业,可是他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竟然能和土匪扯上关系。
这实在是个很没前途的行当。
可是既然做,就要做好。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嘛。
他信奉的原则就是,要不就不做,要做就做no。1。
当然这个no。1被胖槐学去,就变成你大爷的难伯,很难很难。他也懒得再去解释,他不解释胖槐还明白,他一解释,胖槐只有更糊涂。
萧布衣当然不是萧布衣,他几乎快要忘记了自己的名字。他的名字,已经在一千几百年后划了个休止符。
他本来是个马术师,很冷僻,却很高贵的行业。他赛一场马,可以说是日进斗金。他喜欢马,甚至比对恋人还喜欢。
他熟悉马的身体秉『性』,可以说超过了女人的身体和秉『性』。所以他对卧在身边的一匹战马,充满了怜惜和喜爱,他对马和对朋友一样的真诚。
除了喜欢马,他喜欢的东西还真不少,他更喜欢天马行空。
他曾经幻想过得到月光宝盒后,进行一次时光穿梭,可是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过,一次野外探险,寻找传说中汗血宝马的时候,他不依靠月光宝盒,竟然也来到了隋朝。
当然,来到的不是他的人,而是他的魂。这是个很难解释,又很奇妙的现象。
于是他成了山寨的少当家,有个老爹叫做萧大鹏。有了几十个兄弟,天天盘算着打劫肥羊过日子。
寨主老了,不能亲自带队,所以这个光荣而又艰巨的任务就落在了萧布衣的身上。
他总结了打劫的利弊,研制了点简单易用的器材,比如投石机之流。他做事喜欢偷懒取巧,但是偷懒取巧的前提是你得聪明,不然只能笨死。
觉察到这些山贼钦佩的目光,萧布衣惬意中有些怅然。
『摸』着手上的弓箭,萧布衣并不陌生,因为骑马『射』箭本来就是他的必备功课,可是杀人如同草芥一样,还是让他有些茫然。
但是这个时代,这个地点,不讲法律,不讲道理,很多时候,谁的拳头硬,道理就在谁的那面。
这里离大隋边境马邑不算太远,地形险恶,两山中间一条狭长的通道,实在算是伏击的好地方。
从突厥到大隋,或者说从大隋到突厥,这是一条重要的生意通道。
从这条路进行交市显然都是非官方的,违禁交易甚至有砍头的罪名,可是因为利润奇大,铤而走险的商人也不在少数。
萧布衣就是附近山寨的土匪,这会正带着二十来个手下,埋伏在山腰,等着肥羊送上门来。
当土匪可是不由他选择,他到了这里,就是这里的少当家,他想反抗都不行。他穿越附在萧布衣的身体后,多少有些茫然和惊『乱』。他爹萧大鹏为了他,担心焦虑,甚至请来个捉鬼的道士为他驱邪。他如果不想再喝那个用泥巴香灰和黄酒搅和在一起的东西,没法儿,他只能承认自己就是萧、布、衣。
马儿静静的卧在他的身边,和主人一样的冷静。不但萧布衣身边的这匹马是如此,二十来个手下,二十来匹战马亦是如此,这是萧布衣的功劳!
他对付马儿如同对待朋友恋人一样,所以马儿也是如此对他,他虽然才当了几个月的土匪,可是就凭驯马这一手,全山寨的弟兄都服他,这让他父亲脸上乐开了花。
以前的那个萧布衣,只是个轻薄不羁的浪『荡』儿,可是现在谁提起萧布衣,都会竖起大拇指,说一声,那是条汉子,有能力,大当家你的儿子,有出息。
想到这里的萧布衣不知什么心情,望着远方的绿草和天边的白云,嘴角一丝苦涩的笑容。
“少当家,有肥羊。”身边一人说道。
那人长着张很抑郁的脸,萧布衣却知道他叫杨得志。杨得志耳力奇佳,贴在地上都可以听到几里外的雉鸡跳,别人往往看不到的时候,他已经听了出来。
萧布衣从走神中回过神来,眯缝着远方望了半晌,脸『色』一变,“是突厥人。”
马贼有些『骚』动,就算战马都有些不安。
谁都知道突厥人彪悍异常,他们来到边境,素来都是来打秋风,烧杀掳掠,干一票就走。从这个『性』质来说,他们和萧布衣这些土匪都是一个娘养的。
可是萧布衣显然不认这个干亲关系,手一挥,“都精神点,准备好好干一票。”
“可是他们什么都没有,我们抢什么?”莫风有些惴惴,突厥人彪悍他们不怕,因为他们也不是吃素长大的,可是无利可图的事情,真的没有必要做。
“怎么没有。”萧布衣望着远方道:“他们还有十几匹战马,这个我们也需要。”
众人差点从山腰跌下去,却已经知道了少当家的意图,他想做的事情,已经没有人能阻止。
“好像还有个女人。”突厥人快马加鞭,已经离这里不远。莫风眼神不错,已经看到马队中央的一匹马上,端坐着一个女人,双手反缚在背后。虽然看不清容貌,可是就算用脚后跟来想,也知道那是个美女,恐龙就算丢在路边也没有人捡。
“十五个突厥兵,还有一个女人。”萧布衣在莫风望着女人的时候,已经把突厥兵数的清楚,“莫风,你带十个兄弟抄他们后路,胖槐,你还是老套路,带两个人丢石头。”
胖槐听到萧布衣的吩咐,有些振奋,『摸』着身边的投石机,“没有问题。”
“少当家,你呢?”莫风忍不住的问。
萧布衣懒洋洋道:“那还用问,当然还是老规矩,我带几个弟兄给他们迎头痛击,这比什么都痛快。”
莫风有些苦笑,知道这个少当家现在已经疯狂,打劫不是目的,从打劫中享受最大的快感才是真正的意图。
他打劫看起来已经饥不择食,就算凶悍的突厥人,他也照劫不误!
众人迅即的兵分两路,对于这里的地形,他们实在比对自己的女人还熟悉。萧布衣牵马走了一程,来到山路,翻身上马,干净利索。
手臂一挥,萧布衣已经当先杀了下去。
他身后跟着十来人,对于少当家的这种行径显然司空见惯,齐刷刷的上马,一声不吭的向山下杀去。
少当家说过,闷声发大财才是正道。
突厥兵这时已经纵马进入了狭长的山谷,突然警觉的抬头向山上望过去,很快发现了萧布衣十数人的行踪。
稍带些诧异,突厥兵都笑了起来,向着山上指指点点,脸上满是不屑。
很显然,他们认为这些山贼穷疯了,没有认出他们的身份。在这里,向来都是只有他们打劫别人的份,哪有别人抢他们的道理。
漫不经心的『射』出了几箭,突厥兵却很快的发现,这批山贼的马力强悍的无以伦比。
从山腰冲到山下,看起来最少要用一盏茶的功夫,可是这些人竟然只用了一半的时间!
等到他们发觉不妙的时候,萧布衣他们已经冲到了山下。
突厥兵纷纷厉声大喝起来,这才认真的对待起这些马贼。可是到了这个时候,他们仍然并不畏惧,他们力劲弓硬,马背上长大的,这些人如何能比!
在他们严阵以待,拉弓计算对方远近的时候,天空突然暗了下,然后突厥兵就听到‘呼呼’的几声响,紧接着两个突厥兵惨叫声都来不及发出,竟然连人带马的被投石砸成了肉酱,拍到了地底!
胖槐投掷出大石后,看到自己的成就,在山腰处兴奋的跳了起来,伸出两指,做个v字形,这也是少爷的发明。他告诉手下,这是胜利的手势,虽然还没有胜利,可是胖槐已经预感,这次不会失败!
突厥兵终于慌『乱』起来,萧布衣人在马上,抽箭拉弓,大喝一声,“放箭!”
‘崩’的一声大响后,‘刷’的一声,十一只羽箭已经『射』出。
从拉弓到『射』箭的那一刻,十一人的动作竟然出奇的一致。
十一只羽箭组成的暗影从萧布衣几人面前升起,飞蝗一样的飞向了突厥兵。
突厥兵呼喝连连,已经有了惊惧之意,这些打劫马匪的彪悍和动作一致,恐怕就算是官兵都比不上!
萧布衣一箭『射』出,毫不犹豫的抽箭拉弓,又『射』了一轮。
第二轮有如第一轮的一样齐整,还是‘崩’的一声后,‘刷’的『射』出。
无论是萧布衣还是身后的喽啰,都有一种成就感,因为就是为了这个和谐,他们练了足足半个月。
少当家说了,暴力也是一种美,他们深以为然。
十一只箭『射』死了五个突厥兵,第二轮又『射』死了三个,石头拍死了两个,转瞬的功夫,突厥兵只剩下了五人。
所有的突厥兵都是涌到前方,马背上绑着的女人反倒落在了后方,正因为这样,萧布衣才敢放心大胆的『射』箭。
因为突厥兵就是靶子,他对身后的手下很有信心,知道他们就算『射』空,也舍不得『射』女人!
马借山势,排山倒海的冲到和突厥兵已经不到十数步的距离,突厥兵却已经死伤惨重!
这不是说明突厥兵太弱,只能说萧布衣战术运用的得当,投石机不过是搅『乱』敌人的心理。兵贵神速,出其不意永远都是兵家王道。
突厥兵被天空突降大石打『乱』了阵脚,在对方『射』出两轮箭,死了十个人的时候,这才『射』出了第一轮箭。
可是他们突然惊恐的发现,对方马背上失去了目标,他们的一箭都是『射』到了空处。
马虽然冲过来,马贼们却已经不见。
等到他们意识到什么的时候,马已经到了近前。马肚子下‘嗖,嗖’的又『射』出几箭,五个突厥兵翻身落马,捂住了咽喉,死不瞑目!
藏身马腹这招,他们也会,可是他们实在想不到,这些马贼运用的比他们还要熟练!
突厥兵不比萧布衣他们弱,但是他们输了,他们输在轻敌,没有准备。
而在这里,输就是死!
萧布衣身形一转,已经从马腹下钻出,再次骑到马上,长弓一指,凝望着那个女人,虽然眼神中有了一丝惊艳,却是毫不犹豫的沉声道:“以后,你是我的女人!”
读者专栏 第二节 吃饱了不饿
萧布衣排山倒海,势不可挡的解决掉对手后,莫风这才带着十来人气喘吁吁的赶到,见到萧布衣的威风八面,画地为牢的样子,唾了口浓痰,骂了一句,“你小子是人吗?”
兵分两路也是策略之一,萧布衣带十人冲下来,并非全部人马,只是骄敌之心,不然人数占了上风,提早引起突厥兵的警觉,拼死一战,倒不见得是好事。
萧布衣可能不是人,他在众人的眼中是个神。可是女人明显是个女人中的女人。
女人身穿粗布罗裙,却掩不住她的肩如刀削,腰若娟束。
明眸虽然带有一丝慌『乱』,但是如水般深邃。修长的脖颈秀美滑白,她愁苦的时候,春山般的眉黛一蹙,仿若西子捧心,惊惶的神『色』又像是受惊的玉兔,惶惶惹人怜爱。
萧布衣说出这是自己的女人的时候,二十个手下已经『潮』水般的散开。
少当家说的不容置疑,也是无法改变的事实,他们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去找属于自己的战利品,谁让人家是少当家呢。
“这匹马不错,这是我的。”
“我要这匹,你看看,肚大腰圆,和胖槐一样,骑在它身上,肯定很爽。”莫风嘿嘿的笑,不怀好意。
胖槐还在下山的路上,一溜小跑下来邀功,没有听到莫风说的话,不然多半会折返到山腰,拿着投石机砸死莫风。
众人虽然是马贼,可是山寨马匹并不算多。因为需要马匹拉动投石机,山上的胖槐三个,还有两三个人合乘一匹马过来,这下蓦然多了十几匹,多是心中振奋。
萧布衣望着手下的兴奋,摇摇头,打了了呼哨,惊惶的马匹听到萧布衣的哨声,竟然都是向这边聚集了过来。
莫风眨眨眼,忍不住的走了过来,“少当家,怎么你的口哨就这么灵,一招呼马就过来,你能不能把这招教给我?”
“用心去召唤,用心的去吹口哨。”萧布衣一本正经,“当你呼唤这些马匹的时候,你就像招呼自己朋友,恋人,或者亲人一样,它们自然会接近你。”
莫风眨眨小眼睛,有些为难的问,“少当家,有没有简单一些的办法?”
“当然有。”
“是什么?”莫风精神一振。
“吃饱了不饿。”
“这个方法果然简单明了,一学就会。”莫风笑了起来,“少当家真的英明神武,聪明绝顶,在下自愧不如。”
众人都是笑,萧布衣又是呼啸了两声,不但是马,就算是胖槐都从山腰奔了下来,不由分说的抢了一匹马,肚大腰圆,看到众人都是望着他在笑,自鸣得意,“怎么样,我有眼光吧?”
众人又是大笑,胖槐一头雾水,不明所以。萧布衣却已经翻身上马,让众人处理善后工作。莫风负责收拾尸体,拖到的一处山谷丢下去,胖槐和两个手下负责带着投石机,众人有条不紊的运作。
其实他们并非生『性』凶残,像今日这样出手不留情面也是并不多见。
以前通常在遇到客商的时候,都是胖槐投石示威,两路包抄堵截,萧布衣做事并不赶尽杀绝,很多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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