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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周,你怎么穿成这样就跑来了?今天是老板请客。这酒店可是三星级的。”
“怎么,穿成这样不行吗?老板自己也是休闲装啊。”
“他是老板。”
“穿衣服还问老板不老板啊,不是老板就连休闲装都不能穿啦?”
“能穿,在别地地方随你穿个够,但平时上班,跑业务,还有老板请客的时候。最好穿正规点,这样显得端庄,尊重人。”
张景生倒是苦口婆心,可惜周嘉陵不领情,还梗着脖子争辩:“我就不明白了,我一没打赤膊,二没穿拖鞋。怎么就不端庄、不尊重人了?”
林妙简直听不下去了,觉得这小子实在有点不知好歹。人家一片好心提醒你,你就算不以为然,起码嘴巴上要客气点吧?
张景生地性格还真不错。依然耐着性子给他解释:“比如,你到别人公司去,结果看到接待你的是一个穿着花花绿绿文化衫和短裤的毛孩子,你会认为他可靠吗?你会放心跟他谈生意合作吗?”
周嘉陵好似跟人抬杠一样嚷:“穿得随便点就是毛孩子了?我倒觉得,这样的人才纯真可靠,倒是那些西装革履道貌岸然的。肚子里指不定尽是坏水。”
“好好好。算我多嘴了,对不起。”张景生终于忍无可忍。拂袖而去,差点跟林妙撞了个满怀。林妙只好装作刚出来的样子问他:“洗手间就在那头吧?”
“嗯。”张景生匆匆答了一声就走了,真是可怜的人,脸都气绿了。
本来,林妙对搞财务地一向不感冒,但今天张景生的这番举动却让她平添了几分好感。如今这世道,流行的是各人自扫门前雪,肯提点新人的前辈已经不多了。周嘉陵几句话就把一个满怀善意的同事说得疙疙瘩的,这又是何苦?他口口声声来取经,以便自己将来在广告界开创出一番事业,这是取的哪门子经?
听夏以南说,周嘉陵刚进来地时候还对这间开了近两年而未扩张的小公司表达过鄙视,他认为如果由他来做,早不是这样了。这么狂妄地人,一般的老板都会反感,夏以南却破天荒地收下了他。因为在他看来,心高气傲的人都多少有点真本事,不然怎么“傲”得起来?而且广告公司不比别地地方,老实本分倒吃不开,还需要胆子肥一点,嘴巴会吹一点的。周嘉陵有野心,又是新闻专业的毕业生,想来口才也不会很差,刚好那时候来应聘的尽是女孩,就将就着收下他了。
可是,如果心性不成熟,或者,天生就是二愣青,还自以为是,听不进别人的规劝。这样的人越有野心越坏事,志大才疏有时候是很致命地弱点。
林妙不相信夏以南看不到这些,所以,她猜,这位周副经理地取经之旅,只怕要换一个地方了。
因为酒店生意太好,影响了上菜速度,林妙又在外面逛了半天,才总算看见有人给他们的包间送菜了。
席间,作为首席功臣,第一杯酒肯定是敬给盛聪地,这点谁都没有异议。可是,第二杯、第三杯……第N杯还是敬给她的,林妙就有点不是滋味了。
其他两位男同胞见经理这么重视,自然一起跟进。至于林妙,因为大家都心知肚明夏以南在追她,所以两个男人反而不敢跟她太黏糊,怕有瓜田李下之嫌。要是让经理以为你想撬他的墙角,那可就不好玩了。
如此一来,桌上两个女人的待遇就出现了明显的偏差:一个应接不暇,杯来盏往;一个受尽冷落,无人理睬。
盛聪本就是那种喝酒爱上脸的人,再加上兴奋,所以面颊酡红,笑靥如花。林妙仔细打量她,发现她其实挺耐看的,喝了酒就更好看了,如果不苛刻的话,也能挤进美女行列了。
夏以南好像被她迷到了,一个劲地黏着她,每喝一口酒就向她举举杯子。盛聪也真了得,来者不拒,夏以南喝一口,她喝一口,林妙暗地里替她算了一下,觉得她最少喝了七八两了。虽然是葡萄酒,可也有十几度呀。
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暧昧对象跟别的女人暧昧,林妙再咬紧牙关,也没法不承认自己吃醋了。人家每碰一次杯,她就往外冒一次酸水,那份难受劲就别提了,早知如此,不如扯个由头不来了。
也许有人失意的时候会虐待自己的胃,林妙刚好相反,越不爽气越有食欲,当然,如果条件许可的话,她还有购物欲,只不过这会儿不可能上街腐败,只好拿一桌子菜出气了。
可是事态的发展再次出乎她的意料之外,就在她以为自己当定了活动布景和壁花的时候,夏以南好像突然发现了她,笑眯眯地朝她举起杯子说:“我们几个都互敬了好多回了,就你置身事外,这怎么行呢?来来来,现在该你上场了。”
说完仰脖子就喝下了自己杯里的酒。既然老板都喝了,当着他属下的面,她也不能不给面子,也只好喝下了。
“我敬过啦,现在该你们了。”夏以南发起号召。
另外两个男人自然求之不得,在酒桌上灌女人酒,看她醉态毕露,那是酒桌文化最刺激的地方,也是男人的乐趣之一。原来老板不开腔,他们以为老板有意保护,现在老板自己起哄,他们还等什么?
林妙快给夏以南弄糊涂了:明明她“门前冷落鞍马稀”的,怎么突然变成了香饽饽,一桌子的人围着她起哄,她成了酒桌上的中心人物?
数巡下来,尽管她很有点酒量,还是给他们灌得晕乎乎的。
醉眼朦胧中,她看见盛聪已经伏在桌上,耳朵里听见夏以南吩咐:“张副经理,只好麻烦你送盛副经理回去了,车费回来报销,我送林妙回去。”
林妙忙摆着手说:“不用不用,我不用送,我又没醉。”老妈可是交代不许男人进屋的,怎么能让他送?
“好好好,你没醉,可是我们已经买单了,总不能死赖在这里吧?”
“那我自己走就好了。”
“行,你自己走。”恍惚中,林妙看到夏以南向自己走过来,这是庆功宴在她脑海里留下的最后一个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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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暂定每天1更,下个月看情况,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应该会2更的。
准备09年3月完结,最多拖到4月吧。
其实我愿意多更,不喜欢拖文,更新多,有压力,才会有动力。
第六十章 只是同室 没同居
庆功宴是晚上,吃完饭出来就差不多9点了,再回到锦绣园的住处,肯定会超过林妈规定的时间。所以林妙一出酒店大门就给先老妈打了个电话报备,免得她又罗哩罗嗦的。
她是有点醉意,可还不至于完全糊掉,所以,看见夏以南下车,还知道说一句:“你就别下了,我看你也喝了不少,趁着现在还清醒,赶紧开车回去吧。”
据说红酒后劲很大,因为酒精浓度比较低,味口也比较好,喝的时候就像喝糖水一样,会不知不觉喝下很多,这样实际的酒精摄入量比喝其他的酒还多。
夏以南一面瞅着她笑,一面走了下来,还顺手关上车门,然后那车就呼啦一声开走了。林妙急得在后面追:“哎,你怎么把车开走了,那是他的车,他还没上呀。”
夏以南揽住林妙,揉着她的头发叹息:“还说没醉,车都看不清了。小姐,那是出租车啊,我根本就没开车过去,知道今天是同事聚餐,肯定会闹酒,我怎么会自己开车?我的车还在公司下面的停车场呢。”
林妙这才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难怪呢,我刚刚就一直奇怪,怎么你自己不开车,让别人开,而且那个人又不是跟我们一起吃饭的。”
夏以南乐不可支:“你乖乖地坐在后面不吭声,原来是在琢磨这个啊。”
“嗯。”林妙重重地点头。
“我记得。你今天上班地时候好像说过,你的室友昨天回家去了,是吧?”
林妙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问起了这个,还是认真作答:“是啊,要不是因为放不下梁守一,怕毕业了就跟他失去联系,她早回去了。她想随便打点零工。主要精力用来复习考博,可她的父母不同意,好像在老家给她找了一份工作。她肯定不想去了,要回乡就业,以后跟梁守一就没希望了。梁守一当初就是不肯待在小地方才出来的。”
夏以南关心的是:“那她打算回去多久呢?”
“她说四五天。我觉得不可能,好不容易把她招回去了,她父母会轻易放她走?而且,我们猜,多半还给她安排了相亲什么的。你不知道。这几天她家里的催命电话已经变成了彻头彻尾地骚扰,一天恨不得打十趟,后来我受不了了。勒令她回去摆平她父母。”
夏以南盯着她问:“勒令人家摆平父母,你自己怎么不摆平?”
“我父母又没强迫我什么。”
意思是,她家父母不需要摆平。
夏以南睁大眼睛:“没有吗?这么大的女孩了,居然还要求9点之前回家,不准带男人回家,封建社会都没这么过分的。要是你将来结婚了。也不准带老公回家?那婚姻关系怎么维持?”
林妙反驳道:“没说不准带老公回家呀。我妈说的是,婚前不准随便带男人回家。”
夏以南开始发挥循循善诱的精神:“我也赞成你妈妈说地。婚前不准随便带男人回家,对女儿严加管教地妈妈是每个女婿都希望遇到的好妈妈。但我不是随便的男人啊,我是你的男朋友,也就是你未来的老公!”
“这个……”,林妙疑惑地看着他:“怎么我地头越来越昏沉,你却好像越来越清醒了,我们喝的是一样的酒吧?”
夏以南地眼光躲闪了一下,但马上就理直气壮地说:“当然是一样的酒了。你也不想想,我出来工作这么久了,又是开广告公司的,酒量早就炼出来了。****要是这点红酒都能把我醉倒,那我还混什么?”
林妙还是满腹狐疑:“我的酒量也不赖呀,有个大学的副院长,就因为这个要预订我呢。”
夏以南却摆明了不想再讨论这个:“你别转移话题,我问你,我是你的男朋友吧?
“我不知道,你问你自己。”
醉归醉,关键时刻打太极拳是聪明人地本能反应。
夏以南咧开嘴笑了:“我说我就是。”
林妙不言语了,其实在心里,她已经当夏以南是男友了,可是这人从未正正经经地向她示过爱,两个人一直暧昧着,她也就只敢那么想,没敢宣之于口。
所有地女性杂志以及报纸的婚恋版早就无数次告诫女孩子:别把男人地暧昧当爱情!
因为有很多男人就喜欢跟女人暧昧,跟不同的女人暧昧,跟很多女人暧昧,他享受这种暧昧的感觉,并不想更进一步。所以,有时候,暧昧什么也不是,什么也不能代表。
但现在,夏以南说他“是”,林妙于是在心里默认:那就是了吧。
是不是,人年纪越大,越小心谨慎,越不敢开口示爱?初中生在暗恋对象书包里塞情书的时候,虽然小心肝扑通乱跳,小脸儿羞得通红,但情书上会毫不含糊地写上:我喜欢你,我爱你。到成年后,反而没那么大方勇敢了。
夏以南继续他的劝诱:“Ok,这个问题解决了,我是你的男朋友,你未来的老公。如果你连老公也不让进屋的话,是不是太过份了?这是违反人伦道德的。”
“可是,未来是未来,现在还不是啊。”这是林妙昏沉的大脑里残存的一点理智所能想得到的唯一漏洞。
夏以南马上把这个漏洞给补上了:“如果非要到穿着新郎礼服的那天才能进你的闺房,之前哪怕恋爱的过程是十年八年,你也把他拒之门外。尤其把喝醉了酒,不能开车,已经连家门方向都记不清的未来老公丢在外面任他自生自灭,你不觉得自己很残忍吗?”
“要是明天早上你看到报纸的社会版,说昨晚出了一起事故,是一个醉酒的男人过马路的时候被车撞了,你会不会心慌慌地赶紧查阅详细内容?”
“你也说得太夸张了吧。”
“你只告诉我会不会?”
说来说去的结果,是夏以南大摇大摆地进了林妙的屋子。
林妙几乎是被夏以南推进浴室的,这个时候她的酒劲已经涌上来了,有点步履踉跄。嘴里则不停地自言自语:“我也没喝多少呀,而且又是红酒。上次喝好几两白酒都没醉,今天真奇怪。”
夏以南把她扶到浴室门口说:“我劝你,趁现在还站得稳的时候快去把澡洗了,千万别想着,我头晕,我先躺一下下,等感觉好点再去洗。我试过好几次的,每次都直接睡过去了,不到天亮不会醒。”
林妙回头问:“我去洗了,你呢?你在沙发上坐一会儿,不要睡下去哦。”
夏以南朝她为难地一笑:“这个我也不能保证呃,我怕我到时候会忍不住躺下去,要不,我们俩一起进去洗吧?”
“别借酒撒疯。”林妙一把推开他,自己走进卧室,习惯性地拿出睡衣、浴巾进了浴室。
等洗完了,穿好睡衣,要拉开浴室门的时候她才猛然意识到:糟了,夏以南还在这里,我真是糊涂了,怎么还是拿睡衣呢?
她在洗手间的镜子前照了又照,确定自己的睡衣尚属保守之列后,才小心翼翼地拉开门,然后迅速闪进卧室。
也许是洗了一个热水澡的缘故,洗完后,头重脚轻的感觉更严重了,迷迷糊糊地找出一套衣服,正要脱下睡衣,想起卧室那边的门还没关…………这个所谓的阳光小户型是个长条形的,所有的房子排成一排,卧室在中间,通向浴室和客厅都开了门…………可是当她走到门边,却发现夏以南躺在沙发上,好像已经睡着了。
她走过去,先试着喊了几声,又轻轻推了推,发现那人已经睡得跟猪一个品级了。而且经仔细考察,发现他并不是装睡,而是真的睡着了。
这一点都不奇怪,在酒店的时候她就已经很想睡了,若不是靠强大的意志力支持着,根本撑不到这会儿。夏以南估计也是,所以一倒在沙发上,就成这样子了。
在他进来之前,她觉得晚上带一个男人上门不是那么回事,可亲眼看见他在客厅沙发上睡着,她反而觉得很坦然。一人睡客厅一人睡卧室,这有什么?本来就是人家的房子,他才是这房子的主人,她只是房客,人家在自己的房子里睡一晚上沙发,又没骚扰她,有什么不行的。
当然,前提是,不能让林妈知道。倒不是觉得理亏,是受不了她那嗦劲,到时候又把前楼后楼以及全世界不自尊不自爱被男人占了便宜又始乱终弃的女人全部拿出来当反面教材教育她,她耳朵会起茧子的。
因为空调开得比较低,林妙拿来一床小毯子给他盖上,还把他的脚上的拖鞋轻轻脱掉,
然后她回到卧室,纵容自己进入梦乡。
第六十一章 男人的引诱是先从洗脑开始的
第二天早上。
没有树上的鸟儿喳喳叫,只有类似冲水的声音传入耳鼓。林妙侧耳细听,最后确定是水声,而且就是从她家的浴室传来的。
她隐隐约约地回忆起了什么,但又觉得不大可能,于是朝浴室的方向试探着问:“西西,你回来了?”
没有人答应。
她走到浴室门口听了一会儿,再喊:“西西,你在里面洗澡吗?应一声儿啊。”
还是没人回答。
看着外面阴沉的天空和屋内一室幽暗,若不是起床的时候看了一下时间,林妙会以为现在已是黄昏。
这时里面的水声停了,然后有声音说:“给我一条毛巾和一条浴巾。”
“你的毛巾不就挂在那里的吗?啊!”
回答完了,才发现里面传出的是一个男人的声音。也就在这一瞬间,她想起了昨夜的事情。
具体情景她记得不是很清楚,只知道是夏以南送她回来的,然后,他就住在这里了。
她努力用散乱的片段拼凑完整的记忆,昨晚,一开始很郁闷很失落,直到后来要走的时候,才出现让她惊喜的情节:夏以南让张景生送盛聪回去,自己则留下来送她。那一刻,她确认他还是喜欢她的,并没有真的被盛聪迷住,之所以对她那么好,只是为了对她表达感激。或者,只是一种拉拢人才地手段。他心里真正在乎的,还是她。
一面抓着脑袋胡思乱想,一面找出浴巾和毛巾递进去。很快,夏以南就裹着她的浴巾出来了,那泰然自若的样子,谁看了都会以为他是在自己家里…………虽然这本来就是他的房子。
“你……”林妙想说,你怎么穿成这样就出来了?
夏以南一面擦着湿漉漉的头发一面说:“我把我的衣服放进洗衣机里了。见你的衣服也丢在里面还没洗,就一起洗了。”
林妙吓了一跳:“你把衣服都洗了,等会怎么回家?”
“当然是等衣服干了再穿回去了”,夏以南好笑地看着她:“难道你打算让我裸奔?”
林妙别开眼睛。调转话题:“你昨晚没回去。不怕你妈妈但心?”
“昨天你洗澡地时候我让张景生给她打电话了,说我喝醉了不能走路,张景生就把我扶到自己家里去了。”
说起这个,他还有点心虚呢。昨晚会指使张景生打这个电话,是因为他害怕只要一跟妈通上话。就会被她叫回去,而他根本无法拒绝。因为,能打电话。说明醉得不是那么厉害,就算不能开车,也可以打的回去。只有装得烂醉如泥,必须让朋友代为“请假”,才有借口在外面留宿。
除了心虚之外,他还有些内疚。他答应过妈妈不在外面过夜的。却没有做到。
可是,他真的做不到。他快三十岁了。跟女孩子谈恋爱不可能只躲背荫处拉拉小手,亲亲小嘴。而如果大白天开房,那样给他地感觉更不好,也许是对自己出身地敏感吧,他打从骨子里看不起大白天开房的偷情男女。在他看来,真正的恋人,一定要牵手走在阳光下,白天跑宾馆,晚上就各分两地的情侣,跟偷情有什么区别?
这正是他买这个小户型房子的初衷,有了自己地房子,即使晚上必须回去,起码可以留到1点,或者,偶尔扯个由头住一晚上,等两个人的感情真正成熟了,再结婚就是了。
至于为什么不能婚前保持纯洁,婚后再照章办事,道理很简单:无法忍受。
他相信绝大部分的男人都和他一样,他并不异类。
林妙又不是白痴,自然知道夏以南心里在打什么主意。可是人家先下手为强,一不做,二不休,把全身衣服脱光光,再一起丢进洗衣机里了。没衣服穿,不留下又能咋样?把一个裹着浴巾地男人赶出去,林妙想都不敢想,那样等于向外面的人宣布:昨夜,我屋里有男人留宿,而且还是不穿衣服的男人。
然后林妙发现,最糟糕的还不是这,而是,外面开始下雨了,由飘飘洒洒而淅淅沥沥,再到雨幕遮天,雨意恣肆。
望着窗外细密的雨点,夏以南一副犯愁的样子:“早上醒来地时候还挺好地啊,我还以为今天又是一个大太阳,衣服甩干后挂出去,只要1、2个小时就干了,这下怎么办呢?空气湿度这么大,衣服一天也干不了了。”
“用熨斗熨会快些,可我这里没熨斗。”林妙自言自语。
夏以南暗笑,这不是废话吗?
“实在不行,还是我等会出去给你买一套吧。”林妙又想出了一个“可行”的办法,可惜马上被夏以南投了否定票:“我本人不去,你怎么给我买衣服啊,你知道我穿多大地?喜欢什么样式?”
林妙语塞了,她何尝不知道衣服不能随便买。何况夏以南这样的男人,整天在所谓的场面上混,穿衣服还得讲究点,路边摊肯定是不能穿的。可要买好衣服,林妙又买不起,问他要钱?还是算了吧。
他们起来的时候就不早了,再洗澡洗衣服,又站着看了一会儿雨,聊一会儿天,斗了一会儿嘴皮,就到11点多了。也就是,该做中饭了。
做饭是没什么啦,他要愿意,在她屋里待一天也没什么,可是,一个裹着白色浴巾的男人老在她面前晃来晃去是不是有点……
她很想抓住他恶狠狠地质询:你为什么要把衣服丢进洗衣机里,就穿一会儿脏衣服,然后赶紧回家去换,会怎样?
可人家穿的是浴巾耶,万一不小心抓掉了……人家怎么说也是她的同学兼上司,据说,还是她的男朋友。
时针很快指向12点,他摸了摸肚子说:“我饿了,昨晚光喝酒去了,没吃多少东西。你这样有的吗?没有的话我们叫外卖吧。”
“有,有,别叫外卖。”她连忙制止,他则得意地笑了。
就是那来不及掩饰的得意一笑打碎了她的最后一丝隐忍,她终于把话说出了口:“你故意的,对不对?”
夏以南乐呵呵地说:“到现在才想明白,真笨呢。”
气死了!“我给你留面子,不揭穿你而已,狗咬吕洞宾。”
“我没要你给我留啊,我从昨晚等到现在,我就等着你发飙的那一刻。可惜你的涵养太好了,我只好一直配合你装绅士,真困难呢。”
“原来你是装绅士,那你实际是什么呢?”
“你说呢?”
他向她步步逼近,她则一直后退,等到抵住墙壁,退无可退时,她恼怒地指着门说:“你给我出去!”
她不喜欢这样,真的不喜欢。她要的是爱情,不是成年人的游戏。
夏以南依旧在笑着:“没问题,我就这样出去,然后站在你门口不走,只要有人经过就开口哀求你让我进来,至少允许我穿上自己的衣服再走。”
林妙跑到阳台上三下两下拉下他的衣服,一把摔在他怀里说:“这是你的衣服,快拿去换上。”
“这么湿要我换?好狠的心,这样我会感冒的。”
林妙皱着眉走到客厅坐下,真逼他换上湿衣服的确有点不忍心。人家就算是故意地,也没把她怎样,昨晚也乖乖地睡在客厅里。
他们好像还是男女朋友呢,在这里流行同居的时代,她是不是反应太过了一点?
正左思右想、犹豫不决,夏以南已经走过来,坐在她身边很郑重地问她:“真的要我换上吗?只要你再点一下头,我就换上,然后从你这里走开。我承认我是故意的,但目的不过是想跟你拉近距离,你不觉得,我们之间根本就不像男女朋友吗?连接吻都不曾真正有过。”
“那是因为我们认识的时间还短。”林妙低头说。
“那你能不能给我一个时间表?你认为多久可以接吻,多久可以MakeLov,或者,你妈妈给你规定了一个怎样的时间表,你给我交个底,我好心里有数。”
林妙不言语了,虽然他的语气很和缓,可她还是听出了不满和讽刺。
夏以南叹道:“我们不是小孩子过家家了,我今年28岁,你25岁,正常情况下,这个时候该结婚了。如果这会儿我18岁,你15岁,我保证陪你慢慢交往,我们可以先用三年时间来奠定基础,保持纯洁的关系,一直到你满十八岁,甚至20岁后才突破最后那道防线。可是现在不是,我和你,已经耽误了整整10年!我们的青春已经接近尾声,你还准备在酝酿中度过我们的最后的青春时光,等我们人到中年,才开始真正地关系吗?”
他的这番言论,林妙并不是很认同,但他有一句话打动了她。他说,他们已经耽误了整整10年!
这让她想到了一部韩国电影,《人生七十才开始》。一对男女七十岁才相遇,才结婚,男人对女人说,我们已经耽误了几十年,要抓紧相爱,于是他们成了最幸福的老年再婚夫妻。
第六十一章 女人的原罪——从与不从都是错
夏以南发表一番“高论”后,见林妙没有出言反对,顺势抱住了她,两个人在沙发上渐渐演变成了烈火燎原之态。
如果成|人的恋爱非要这样才算开始,她也只能顺应潮流,因为她想跟他真正开始。以前不肯付出,是因为觉得对方态度有问题。这次呢?虽然她同样不能明确地告诉自己,夏以南是真地爱他,但永远因为这一点而停滞不前,是不是最后连求证的机会都没有了?
每个人都希望事情朝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比如,坚守纯洁而又能保持亲密关系,这样最终能修成正果固然好,修不成,也能全身而退。
想法很好,可惜地球不是围着你一个人转的,有时候不肯妥协的结果,是直接出局,你会甘心吗?对方又不是只想玩弄女性的Loser,人家也是想正正经经恋爱的,只是男人有男人的方式。
在犹豫与坚守的矛盾纠结中,夏以南的的嘴吻到她的前胸。当他的手也开始往下伸时,她拉住他的手说:“我……”
“你什么……”
她想告诉他她还是Chu女,可是就在这一瞬间,她想起了大学时候的一个同学,明明是Chu女,就因为没有落红,后来男方要求分手。她问为什么,男方说:“我并没有很严重的Chu女情节,但我不喜欢被欺骗,更不喜欢被人当傻瓜耍弄。”
女孩一开始还摸头不着脑,不知道他所指为何,终于搞明白是怎么回事后,女孩当场委屈得哭了起来:“你还是大学生呢,怎么连这点常识都不懂。第一次不一定有落红的!”
男方给她的回答是:“我懂,我知道有这种可能性,虽然概率并不大。如果你一开始不强调你是Chu女,我不会介意的,可是你那么郑重其事地告诉我你是,让我有了惊喜。有了期待,结果却……要是我们不分手的话,这事永远都是心里地一个疙瘩。一个过不去的坎。我总会忍不住怀疑,我是不是当了一回傻瓜。”
女孩受此打击,差点想不开自杀的,同班女生当然都帮着她谴责那个男孩,认为他纯粹是个垃圾。要始乱终弃就始乱终弃,还倒打一耙,往女孩头上泼污水,让她百口莫辩,这次的事件。也成了心里永远的阴影。
林妙自然也同情这个女生,也帮着骂,但私底下,她却认为男孩的人品固然有问题,摆出地理由也是站得住脚的。不错,第一次是可能没有落红,但没有落红你拿什么证明你是Chu女?只能说,你可能是。可能不是。
有了这个教训,她收回了到嘴边的话。是与不是都只是自己地事,与男人其实无关的。又何必多此一举特意告知?
可是她万万没想到,在这种事情上,女人说不说都是错,只见夏以南一脸严肃地问:“你还是Chu女?为什么不事先告诉我。”
“什么意思?”林妙的眼神猝然变冷了。
夏以南则显得惊慌失措:“我的意思,你是Chu女,怎么不事先说一声?那样我们可以换个地方。这下好了。这套沙发彻底废了。布艺沙发不比皮革,擦不掉。我们又没有垫靠垫,拆洗都没法拆洗。”
林妙从没有这么愤怒过:“你在怪我废掉了你的沙发是吗?我赔你就是了。你这套沙发多少钱买的,我赔你!马上赔!我钱不够找人借。说吧,多少钱?”
夏以南更慌了:“林妙,我不是这个意思。”
林妙起身,再次把那两件湿衣服收回来说:“穿上你的衣服,回你自己的家吧。这个月的房租我已经付了,到25号前,这都是我地房子。你把沙发的价钱报出来,我马上去凑,明天到公司就给你。”
“林妙,你别激动,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只是太意外了,一下子完全慌了神,也不知道自己瞎说了些什么”,夏以南试图伸手去抱她,嘴里恳求着:“你别生气啊,我们坐下来慢慢谈,好不好?”
林妙退到一丈之外,“我们没什么好谈的,你走吧,外面的雨好像也停了,衣服湿一点,下楼打个车,赶紧回家换,应该不至于感冒的。”因为太气愤,不想以后再有任何纠葛,所以越发不能让对方出什么事情。
夏以南听林妙一口一声叫他走,好像他身上有病毒一样地躲着他,也有点来气了。他本是独子,从小夏琼为了弥补他没有爸爸的愧疚,对他万般宠爱。长大后,因为各方面都很优秀,长得也一表人才,在女人堆里一向如鱼得水的,还从没被哪个女人指着门喊他“走”过,而起因不过是他对她地Chu女之身表达了一点惊讶。这能怪他吗?她本来就没告诉他嘛,哪有女人这么重大的事情都不事先说明的?
因此他也皱着眉头说:“你这是解决问题地态度吗?,恋人交往也是社会交往的一个方面,遵循的是同样的原则,就是出了状况,一定要沟通,要协商,只会一味地发火,喊人家走,能解决问题吗?”
“你想解决什么问题?”
“就是,唉……你如果是2岁,我不会表现得那么吃惊,可是你25岁了,别说大学毕业,连研究生都毕业了。大学里,学历越高,美女越难找,如果高学历的队伍里出现一个美女,那追求者会打破头,我怎么想得到你还是Chu女?再说,蔡勋也提过,你大学时代曾有过男朋友的,连他都吹跟你关系不寻常呢,那我就更想不到了。”
“对嘛,连蔡勋那样地货色都跟我有一腿,我怎么会是Chu女呢?”
夏以南已经不知道拿眼前这个愤怒地女孩怎么办了,叹息道:“我只想说明这对我是个天大的意外,你总得给我一点时间消化嘛。”
“然后呢,消化了之后呢?”
夏以南苦笑:“别这么咄咄逼人好吗?就算我说错了话,也不是有意地,我只是太惊讶了,有点词不达意,而你又太敏感。”
林妙伸手做了一个制止的动作:“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不用再说下去。“
“你明白什么了?”夏以南一看她的样子就知道她肯定又想拧了,这女孩,表面上温柔乖巧,怎么一出点事情就变得这么难缠。
“你以为,我大学时候就有过长期男友,研究生的时候也保不准有,所以只怕已经是好几手女人了,所以你从昨晚到今天一直游说我跟你上床,反正多一个也无所谓,是不是?可是到最后发现我居然还是Chu女,你就慌了,一会儿怨我糟蹋了你的沙发,一会儿又说我态度有问题,一会儿又说我自以为是,拼命给我挑刺,无非就是怕我以此要挟你,要你负责,是不是?放心,你又没QJ我,我要你负什么责,我做的事情,自己负百分百的责任,这下,你可以放心走了吧?”
夏以南彻底被她打败了,撼山易,撼钻进了牛角尖的女人难。
正焦头乱额想着怎么哄转这个变成了小爆炭的女友,他放在桌上的手机剧烈地振动起来。
夏以南拿起来一看,顿时大惊失色,说了一声:“我妈进了医院”就穿上那套湿衣服,慌里慌张地往门口走。
林妙不放心,追到门边,想问问他妈妈到底怎样了,只听见“砰”的一声,门当着她的面关上了。
林妙呆立原地,失魂落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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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白痴第N1次说明:这是第六十二章。
第六十二章 第二天 第二夜
第二天是星期天,林妙在电话里跟林妈说自己要加班。其实这天她哪儿也没去,只是窝在家里,时不时拿起手机看一下,耳朵则随时注意着外面的动静。
不知道看了多少遍手机后,她终于把它关掉了,不然都有点强迫症的症状了。
她告诉自己不要焦虑,不要那么急躁,女孩子,所遇非人不是世界末日。正如阴雨过后同样会出现晴天一样,她也还会有美好的明天。女人的幸福靠自己创造,不靠别人赐予。男人的去留都不应该对她造成太大的影响,因为她还是她,一切都跟以前没什么不同。
道理她都懂,可就是克制不了自己的焦躁,过不了一会儿,她就忍不住开机。上面空空如也,没有短信,没有电话,于是气得又关掉;再过一会儿,又忍不住开了一次机,依然没有任何消息。她的手机跟她的房间一样死寂,如果不是身体的异样感那么真切,她会以为昨天只是做了一场春梦。
到第三次关机,又第三次开机的时候,她告诫自己:事不过三!如果这次还是没有消息,她决不再开第四次。
深吸一口气,按下开机键,很快,一个未接电话显示出来,林妙不由自主地露出了笑容。可当她看到那个号码时,脸上尽是失望之色。不过她还是打了回去,因为来电的是她的同学姜伟玲。
姜伟玲用欢快的语调说,今天是她和文格结婚三周年的纪念日,想请几个同学一起聚一聚。
林妙立刻答应了,这个时候,她很需要一个透气的地方,可又不知道去哪里。阴雨天,不能逛街;回家,又不想面对老妈大内密探零零柒一样的眼神。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老妈现在最关注什么,每次回去都要被她严密盘查、多方刺探。
说实话,最近一两年。林妙已经有点不胜其烦了。老妈一方面恨不得把她打包送给某个男人,一方面又要她严格自律,不准跟男人这不准跟男人那。难道她没意识到这本身就是矛盾的吗?
天天催嫁,又天天耳提面命,生怕女儿婚前有什么越雷池之举。目标和手段完全不配套。嫁得出去才怪。现在有些人,口里喊着“非处去死”,娶老婆一定要娶Chu女。可是跟你交往三个月,你要是还没让他那啥,就没耐心跟你耗下去了。
林妙跟前男友一起的时候坚持了3年,事实证明她的坚持毫无意义,林妈的理论和她的实践都是失败地。然后她试图改变自己以迎合流俗,结果……结果证明还是失败的,不坚持同样毫无意义。
她已经无所适从了。被挫败感彻底击溃的人,没法待在家里静静守着自己的影子,于是她几乎是带着感激接受了姜伟玲的邀请。稍微打扮了一下就出了门。
出门地时候,她习惯性地把手机放进包里,但很快又拿出来塞进枕头底下了,状态依然是关机。
到了姜伟玲那里才知道,这其实是一场变相的相亲宴,这一点单从邀请的客人性别搭配上就看得出来。他们请了本校地四位单身教师,两男两女,又请了四位大学同学。也两男两女。一共十个人,没去饭店,就在自己家里做。当女生在厨房炒菜的时候,男生就在客厅里打麻将。
林妙厨艺不精,本来只准备剥剥蒜米打打混的,可硬是被姜伟玲拉着炒了一个她的“拿手好菜”…………最简单的西红柿炒鸡蛋,还把鸡蛋炒糊了。
到上桌吃饭的时候,林妙才发现连这也大有深意。姜伟玲正是借着报菜名的机会介绍那天出场的几个女孩。这样。既强调了女孩的温柔贤淑,又显得自然。免去了猛地被人点名叫出来推销地尴尬。
其实不管怎么掩饰,相亲气氛还是很明显的,而且是集体相亲。
如果时间倒回去三天,林妙对这种相亲聚会不会有任何兴趣,就算到了场也只是个纯粹凑热闹的。可是今非昔比,经过了那次毁灭性的打击后,她的心境变了。
既然爸妈那么强烈地希望把她嫁出去,她自己又没本事找到合适的人,那就相亲吧。
相亲也没什么可耻的,虽然这是一个信息极其发达的时代,是一个人与人交往最便利地时代,却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相亲时代。以前的相亲只是个人行为,最多有个约定俗成地相亲节,如三月三的“洧水之会”。如今可是连政府都出面了,举办万人相亲大会,而且渐渐有蔚然成风之势,每年定期举办,甚至一年几次,以解决日益严峻的剩男剩女问题。
既然相亲成了最新时尚,那她又何必拒之于千里之外呢?
上次聚会林妙对姜伟玲咋咋呼呼的劲头有点不习惯,今天这样的场合,还多亏了她咋呼。一桌子的人,尽是来相亲地,无论男女多少都会有点拘谨,这个时候,“媒人”就肩负起了活跃现场气氛地重任。
而这对同学夫妻的表现也可圈可点,让林妙对他们刮目相看。人家自己早已解决了婚姻问题,可是没忘了还在独身地泥坑里挣扎的同事和同学,还肯在自己的结婚纪念日自掏腰包请一帮单身男女聚会,让他们顺便相亲,这怎么说都是与人为善、利国利民、值得表彰的行为。既来之则安之,林妙便也暂时放下心事,陪着大伙儿吃喝玩乐。
也许结婚纪念日本就是个吉利日子,在这样的日子里相亲能沾到喜气…………就像过去想生儿子的人家,把前面的赔钱货叫“招弟”,“引弟”,“带弟”一样,在这个美好日子的感召下,一开始呈无序状态的四男四女在几个小时后就由混坐变成了两两对坐,相谈甚欢。和林妙“勾搭”上的那位叫张焰。
趁着一起到厨房洗水果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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