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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解开你的麻花辫》
童年的麻花辫
是谁解开你的麻花辫
文 朱秀才
我第一次谈恋爱是在小学五年级。
我爱上的女孩叫海燕,是那一年的留级生。海燕是五年级的我见到的最美的女孩。
那时的我们都是些不讲卫生、灰头土脸的小屁孩,只要不天天两个鼻孔耷拉着两行浓稠的或白或黄的液体,或者两个袖口不被擦得乌黑,就算是现在的小帅哥般人物了。
只有海燕,不仅长相美丽,穿着整洁,而且思想成熟,行动稳健,属于特规范的一小家碧玉。比我大了两岁,她便仿佛从小屁孩的层次一下子跃进靓丽少女的行列。特别是她的那双大眼睛,水汪汪的,人见人爱。
她的学习成绩也特好。每次考试都是她第一,我第二。那时的我还比较上进,学习成绩总是名列前茅。
第一封情书是我先写给海燕的,内容已记不住了,但我依然记得给她情书时的情景。那天进行测试,所有学生都调换了坐位,我碰巧坐到海燕的位置上。考完试,我在一张小纸条上写了四句话,放在海燕的书桌中一个显眼的位置。
后来我就收到了她的纸条。那天中午午睡,海燕值日。我与她都是班干部,每个周我们轮值一天。在别人都睡下后,我仿佛有心灵感应一般,回过头看了海燕一眼。
海燕正在看我。见我回头,她向我挥了挥手,扔过来一个纸条。我没接住,急忙到地上捡起来。
海燕的纸条上问我那四句话是什么意思。我赶紧回了纸条。就这样,你来我往,我们的纸条变成了情书,越来越多,越来越炽热。
寒假的时候,有一天在三叔家玩,堂姐口无遮拦地在大家面前说起了我在谈恋爱。我红着脸说她胡说。她却说,人家海燕都不怕,你怕什么!
我嘴上依然说她胡说,心里却盼着她说下去。
堂姐说张玉的妈妈是海燕的姑姑。昨天堂姐去张玉家玩时,正赶上海燕来看姑姑。当海燕知道了我与堂姐的关系后,张口闭口都是一个朱秀才,就连我在上体育课时仰天躺在操场上她都一字不漏地说了。堂姐说,即使是傻子,也能看出海燕对我的情意,因为只有怀春的少女,才会把心中的恋人时时挂在嘴上。最后她说,小弟你真有福气,那么漂亮的女孩看上你——继续努力啊!
滚吧你!说完我就跑了。跑到外面,嘴里就哼上了: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位好姑娘,人们走过她的帐房,都要回头留恋地张望;她那粉红的笑脸,好像红太阳,她那美丽动人的眼睛,好像晚上明媚的月亮……
那时的我身体尚未发育,不曾有亲吻的欲望及下半身的骚动,每当收到海燕的情书,心中涌动的只有柏拉图式精神恋爱的热血沸腾。我们不曾有过花前月下,不曾拉过手,不曾卿卿我我,不曾有过肌肤之亲。但只要读到海燕的情书或看到海燕关注的眼神,我的心中就会豪情万丈。
我早已忘记了那些情书的内容。但我依稀记得自己曾是那么坚决地消除海燕心中的疑虑:海枯石烂,永不变心!
直到现在我依然记得海燕看我时灿烂的笑脸。
恋爱中的日子过得很快,转眼半年过去了,升学考试结束了。放暑假的前几天,班主任老师进行了最后的一次家访。
班主任老师姓安,三十岁出头,头发已秃顶。安老师讲课时声音总是抑扬顿挫的。他最喜欢的动作是站在你面前,自己提问题或听你回答时先皱着眉头眼望远方,然后突然转过头,眼睛眯了起来,斜视着你,狠狠的,目光如刀似剑,仿佛能穿透你的躯体,再来一句惊世骇俗的话语,在气势上已经让胆小的学生们先行崩溃,然后不打自招了。
那时还兴家访,安老师是唯一到我家家访两次以上的老师。安老师每次家访,来回都要走六里的夜路。从这一点上讲,我对安老师还是心存感激的。
但那次家访,在我送他回去的路上,他却问起了我与海燕恋爱的事情。
毫无城府的我把恋爱的经过和盘托出,听得安老师“哦哦”了半天,最后劝我要以学业为重,不要因为早恋而荒废了大好年华。末了,他出其不意地要我把海燕写给我的情书在明天上学时全部带到学校,交给他。说完便停下脚步,斜视着我,一双目光仿佛能把我的衣服扒下来,让我一时竟然不知所措。
思想斗争了很久,虽然心中有万般不舍,但最后还是把海燕写给我的情书找出来,拣了两封留下,其余全部上交。
现在想来,自己真是愚蠢、幼稚至极。我不应该拣两封最好的留下,而应该拣两封最不能代表情书的交上去。他知道个球!曾经尊敬的安老师,也不知在哪一年的某个时辰,在我心中变得面目可憎起来,他利用学生的尊敬与年幼来侵犯了学生的隐私。假如海燕知道我上交了她的全部情感,假如她认为我无耻地背叛了她,不知她是否将仇恨我一生了。
留下的那两封情书,也不知在哪一年的哪一月,哪一月的哪一天,悄然消失。只知在那一年的暑假,我总是愉快地大声唱着:我愿流浪在草原,跟她去放羊,每天看着她粉红的笑脸,和那美丽金边的衣裳;我愿做一只小羊,跟在她身旁,我愿每天她拿着皮鞭,不断轻轻打在我身上……
五年级的爱情,让我的小学生活充满了丰富与幸福,还有满足。那一年,我十二岁。
二十多年后,正在追忆当年往事的我看到大洋彼岸一对患病儿童结婚的新闻时,瞬时泪流满面,痛彻心肺。
2009年2月22日,美国罹患白血病的9岁女孩加伊娜·库帕在行将告别人世之际,完成了她最后的心愿——与自己最好的病友、7岁的男孩乔斯·格里戈斯结婚,然后二人模仿大人一般去度蜜月,演绎了一个让全球人心酸而温馨的爱情故事。乔斯的父亲劳伦斯说:“得了白血病之后,乔斯变得孤僻而郁郁寡欢。但自从认识了加伊娜,他变得更加快乐开心,而且对医院里一切更加适应了。是加伊娜改变了乔斯,我们对她充满了感激。”加伊娜是在医生宣布只能再活几个星期的消息后,向家人提出了这个心愿。在她的一再坚持下,她的父母为女儿筹办了婚礼。那天,婚礼大厅内到处都是鲜花,摆满了各种贺礼。“新娘”加伊娜穿着洁白的婚纱,“新郎”乔斯穿着一身定制的黑色礼服,胸前别着一朵红玫瑰。在婚礼结束接受采访时,加伊娜说:“他非常可爱,我很爱他。这场婚礼对我非常重要,而我在婚礼上玩得非常开心。我和爸爸、乔斯还有我的奶奶都跳了舞。”乔斯的母亲查拉说:“如今乔斯已快要康复,他希望加伊娜也是如此。虽然乔斯还是个小孩子,但他知道即将发生什么,他明白加伊娜即将死去。他才7岁,却必须面对这样残酷的现实。”
这一对新人比当时的我们小多了,不知是否真的明白了爱情的含义,是否真的品尝了爱情的美丽。我在像片中看到了身穿白色婚纱的加伊娜,一手握着一束鲜花,一手把胸带红玫瑰的乔斯搂在怀里。乔斯咧嘴笑着,嘴里的牙还没长满。而加伊娜,虽然也在咧嘴欢笑,她的眼睛却空洞无光,充满了死亡的气息。已可以做他们父辈的我,只能眼含泪水在遥远的东方默默为他们祝福!
初恋是什么?是望眼欲穿?是激|情澎湃?是流着眼泪的辛酸?还是一场幼稚的游戏?
开学后,我与海燕奇迹般地分到了一起,我们依然能天天见面。但在这个新天地里,我的情感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新学校在镇上,全镇所有“完小”的学生都聚集到一起,于是,家境殷实、长得漂亮、学习优秀的靓丽少女竟如雨后春笋般遍地都是。而海燕,即使曾经是一颗珍珠,现在也落入珠宝堆里,不再独自熠熠生辉。
整整一年,我都没有与海燕说过一句话,即使对面走过,我也是低下头,仿佛路人。
爱情这东西真是奇妙,来了的时候就如心中奔涌着长江黄河,挡都挡不住;去了的时候却像寂静无声的死水潭,搅都搅不起一点生机。
其实,说过的誓言在我心中就像生了根,我从没忘记。相反,那些曾经许过的愿就像一条皮鞭,不经意就抽到我的脸上,让我感到火辣辣的痛。我特别害怕人们说起陈世美,议论起负心汉,我常常觉得自己仿佛就是个负心汉,另一个陈世美。
那一年,海燕的成绩也是一落千丈。
我对不起海燕。但年少的我常常这样自我安慰:儿时的誓言不过是稚言童语,当不得真,因为小屁孩的思想尚不成熟,犯了罪都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呢!
初中一年级,我知道了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永恒的爱情这一颠扑不破的真理。激|情过后,心真的能冷如冰霜。而激|情永远都是短暂的,激|情的再次燃烧,也总是因为又一个美丽的出现。
有一天上课时,我又心灵感应般回过头:我看到海燕正痴痴地看着我,面无表情。我急忙回过头。我第一次感觉到了爱情的疼痛。
“你那美丽的麻花辫,缠那缠住我心田,叫我日夜地想念,那段天真的童年……”我终未解开海燕的麻花辫,心却在初恋时留下了永久的划痕。
当我后来在爱情中被伤害得鲜血淋淋的时候,总会想起海燕的那个眼神。我也不知是应验了轮回报应的规律,还是海燕从未放弃过对我的诅咒。但不论哪种,我都心中坦然:我罪有应得。因为我背弃了五年级时许下的誓言,伤害了一个花朵般的少女。而违背的誓言如一条蛇似的,不经意就出来咬我的心一口。
遭遇侮辱
初二时我转学了,转到城里的一所重点中学。因为是重点,这里的学生就特多,我的眼界又开阔异常。许多少女已经发育成熟,在时髦的服装衬托下,丰满、苗条、含蓄、奔放……真是百花齐放,让人目不暇接。
那个长得如张曼玉一样美丽的校花就分在我们班。她叫春柳。人如其名,不仅腰柔软得如飘摇的柳条,而且天天都是满面春风,生机勃勃的。她的爸爸是一家企业的财务科长,家里条件不错,所以她的穿着在我们学校也是最时髦新潮。
春柳戴着一副近视眼镜,一双含情脉脉的大眼睛就隐藏在镜片下。不过那时,那双含情的大眼睛是不屑望向我的,因为我们学校里的好学生多了去了,高干子弟的有,学习好的有,貌比潘安的有,拍马溜须的有……而我,已经完全没有了像在五年级时的绝对优势,综合指数在班组里也只能算是个中游。
看到春柳,我心中曾经熄灭的爱的圣火仿佛死灰复燃,胸中涌荡的激|情又澎湃万丈。我深深理解了那句前世的老流氓传下的古话: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每当春柳从我身旁经过,我的目光总是不由自主地滑过她丰满的胸脯,扫过她那被裤子勒得恰到好处的圆圆的臀部。但这一切,不过是在偷偷地进行着,如被后来的女作家们大骂特骂的意淫而已。
每次看着春柳慢慢走远,我便在无人的角落里低声唱着:随风远飘,前面远望路遥遥,人生必须奋斗,烦恼怎会少……
刚转学的时候,我的心中常常感念爸爸的良苦用心,刻苦学习,希望用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父母的期望。
可惜世上事总是百分之九十不如人愿。就连俗话说的“江山易改,秉性难移”也是他妈的扯淡。人的性格总是随着环境的改变而改变。
不过,有时候我也觉得“人之初,性本善”这句话正确。一个婴儿刚出生时是懵懂无知的,假如他此时受到的教育中没有仇恨与冷漠,而全是爱与温暖,那么,他向善的人性就会在和平的环境中延续下去。
我呢,就是“人之初,性本善”的典型代表。只是在转到重点中学这个大染缸里后,人之初的善良本性被渐渐消磨殆尽,露出了先是不甘屈辱,后是争强好胜的“英雄本色”。
我们班里有个外号叫“土匪”的,仗着他的哥哥是个黑社会,便在学校里横行霸道。他今天把人家的心上物拿去,说是先玩玩,这一玩就没有了踪影;明天找个学生借两钱花花,不给就揍,给了就一去无回;后天约几个爪牙把看不顺眼的学生狂扁一顿,如果玩不过人家,就让他哥哥在社会上找几个人来摆平……
就连学校里的老师都要让着他。一次上课的时候,英语老师让一个不听话的学生出去,那个学生站着不动,英语老师气得没法,对“土匪”说,你让他出去。
“土匪”看了英语老师一眼,然后慢吞吞地对那个学生说,出去吧!
那个学生就乖乖地出去了。
像我这样转学来的新生,就更要遭到“土匪”们的欺侮了。有一次我帮妈妈做饭时,锅灶里的火舌喷出来,把我的一面头发全烧焦了,我只好去推了个秃头。哪知推了秃头后,“土匪”总是趁着人多时来到我面前,大模大样地把手放到我头顶,像玩弄太极球似的有节奏地运动着,嘴里还挺关心地问:少林来的?玩几手让咱哥几个开开眼。
旁边就有几个拍马溜须的跟着哄笑。
这厮有时也忒狠的,抓着我的头用力旋转着胳膊,想把我像陀螺一样地旋转起来。再不就用力把我的头往下按,好像我的头能像乌龟一样缩进脖子里去。
最可气的是那两个像狗腿子一样天天跟在他身边的,一个外号叫“虾”,另一个外号叫“和尚”,狗仗人势,狼狈为奸,为虎作伥,恃强凌弱(用这些词也太少了,几乎所有的贬义词用在他们身上都不为过)。三人在学校里合称“魔域三煞”,手下爪牙无数,无人敢惹。他们在“土匪”的带动下也不时地对我动手动脚的,仿佛我的头是他们放在一旁的玩物,想起来就过来摸两把。
有一次“土匪”这厮正在吃油条,看见我进来,就把油条从右手移到左手里,把满是油污的右手向我的头部伸来。我急忙躲过。
他不乐意了,乘我不备按住了我的头,一边用力旋转,一边嘲笑地说:小子还会少林的“凌波微步”啊,老子可会武当的“猫捉老鼠”啊!
一群跟屁虫哈哈大笑起来。
想起他那满是油污的手,我恼怒地瞪了他一眼:你——
我看见他的脸瞬间阴冷下来,那只满是油污的手快速抓住我的下巴:你妈妈的,跟谁瞪眼!怎么,不服气?
说完,“叭”就是一巴掌:会武当醉巴掌吗?不会——老子教你!
周围的同学敢怒不敢言。
有一天下午放学后我没走,趴在桌子上抄笔记。突然感觉周围好像站满了人,抬头一看,只见四个人把我前面的李刚围了起来。原来是“土匪”他们在向李刚要钱。
李刚一个劲地说着好话,一个劲点头哈腰地企求,“土匪”们根本不理,一副不给钱就休想走出那个门的坚决与冷酷。
我看了看周围,再也没有外人了,只好走过去对“土匪”说,算了吧,都是一个班的……
我的话还没说完,衣领就被“土匪”抓住了:你他妈算老几,哄充大个啊!是不是不服气啊?想较量较量吗?
他勒得我透不过气来,并且手用力往后推,我的腰被顶到课桌上,腰几乎断掉了。直到李刚把口袋里所有的钱都掏了出来,交给他,他才松了手,走时不忘教训我:你肖狗的吧?记住了,多去舔屎,少拿耗子。
等他们走远了,李刚先向我道了谢,然后阿Q般说了句:狗日的们,久行不义必自毙!
其实那天,我的拳头紧紧地握了起来,但最终,我还是无力地松开了。那天回家后,我便疯狂地锻炼……
我差点打瞎英语老师的眼睛
我疯狂地锻炼,就是因为我觉得与“土匪”们的较量不可避免,因为我有一颗高傲而不肯被驯服的心。
半年后,我已经不把“土匪”放在眼里,虽然他的个头大一些,但他不过是一个有人撑腰的庸物、熊蛋包,不论单挑还是有两个爪牙帮他,我都能轻松将他放倒。唯一有点怕的,还是他那个黑社会的哥哥。
所以,我也想好了与“土匪”交手的最坏打算:治服他就行了,能饶就饶。假如他的爪牙嚣张,那就来个“杀鸡儆猴”。
没想到我这个“杀鸡儆猴”却杀到了英语老师的头上。这个英语老师姓曹,戴着一副近视眼镜,二十六、七岁,说话的时候嘴上总是把所有的表情都想表现出来。他不仅表面上给人一种“大少爷派头”的感觉,而且经常不说人话(人是汉语),越是在不懂英语的人面前越是咕噜咕噜说个不停。最可恨的就是他与“土匪”称兄道弟,还不时一起去小酒店喝酒。用日本人的话说就是“良心大大的坏了!”
有一次我亲眼看见他与“土匪”们从酒店里出来。只是我不屑与他打招呼,便招致了他的怨恨,课堂上他便时常讥讽、为难我。
那天上午第三节课是英语课。曹老师可能心情不好,突然向我发难,让我背诵一篇课文,我说背不下,他便罚站。他又让一名差生背,结果也是被罚站。接着,他让全班继续背,他在一片背书声中走到我面前,满脸的鄙夷与傲慢。
站直了!他冲我吼道。
我看了他一眼,没吱声,但站直了身体。
他用力地朝我的肚子上拍了拍,又猛一抬手,甩到我的下巴上,疼得我眼泪差点流下来。
收腹!挺胸!平视前方!体育课上老师没教怎样立正吗!他用挑衅的目光看着我。
我忍着下巴的疼痛没有言语,却用蔑视的目光看着他。他被激怒了,抓起桌子上的练习本就左右开弓地在我脸上扇着。
我只觉得脑袋“呼”地冲满了血,不假思索地在纸屑纷飞中挥出了改变自己命运的一拳……
在同学的惊呼声中我看到英语老师捂着右眼,血从指缝中流下来。他被几个同学搀扶着急速去了医院,我呆呆地站立着,脑海中一片空白。英语老师破碎的眼镜掉在地上。
我被学校开除了。
逆反是什么?是青春期的必然?是英雄情怀的推波助澜?还是被侮辱后性格扭曲的疯狂报复?
二十多年后,我读到作家梁晓声的一篇《我和橘皮的往事》的文章,里面讲述这样一个故事:“我”在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去校办工厂参加义务劳动。当“我”听说橘皮对平喘和减缓支气管有良效时,就乘着义务劳动时偷偷地揣几片干橘皮回家给妈妈泡水喝。“我”的母亲每年冬季都被支气管炎所困扰,经常喘做一团,憋红了脸,透不过气来。可是家里穷,母亲舍不得花钱买药,就那么一冬季一冬季地忍受着,一冬季一冬季气喘得厉害。看着母亲喘做一团,憋红了脸透不过的痛苦样子,“我”和弟弟妹妹每每心里难受得想哭。
不料想,由于一个同学的告发,“我”成了一个小偷,一个贼。在那个特殊的年代,那贼的罪名足以使一个人背负终生。在学校的操场上,“我”被迫当众承认自己偷了几次橘皮,当众承认自己是贼。于是“我”在班级里不再是任何一个同学的同学,而是一个贼。“我”在学校里不再是一名学生,而仅仅是,无可争议地是一个贼,一个小偷。“我”觉得,连“我”上课举手回答问题,老师似乎都佯装不见,目光故意从“我”身上一扫而过。“我”不再有学友。
直到休完产假的班主任老师重新给“我”们上第一堂课的时候,觉察出“我”的异常处境,在放学后把“我”叫到僻静处,而不是教员室,问“我”究竟做了什么不光彩的事?“我”哇地哭了……第二天,班主任老师在上课之前说:“首先我要讲讲梁绍生(梁晓声当年的本名)和橘皮的故事。他不是小偷,不是贼。是我吩嘱他在义务劳动时,别忘了为老师带一点儿橘皮。老师需要橘皮掺进别的中药治病。你们再认为他是小偷,是贼,那么也把老师看成是小偷,是贼吧!”第三天,当全校同学做课间操时,大喇叭里传出了她的声音。说的是她在课堂上所说的那番话。从此“我”又是同学的同学,学校的学生,而不是小偷不再是贼了。从此“我”不想死了。
梁晓声在最后说:“在‘文革’中,那时我已是中学生了,没给任何一位老师贴过大字报。我常想,这也许和我永远忘不了我的小学班主任老师有某种关系。没有她,我不太可能成为作家。也许我的人生轨迹将彻底地被扭曲、改变,也许我真的会变成一个贼,以我的堕落报复社会。也许,我早已自杀了……以后我受过许多险恶的伤害,但她使我永远相信,生活中不只有坏人,像她那样的好人是确实存在的……因此我应永远保持对生活的真诚热爱!”
这篇文章我读了多遍,每读一遍禁不住泪水就流了下来。假如当初我遇到的不是那个长得他妈的像日本人一样的英语老师,而是梁晓声的班主任老师,我的人生轨迹哪里会被扭曲、被改变啊!
这也是人生的缘分啊!
命中注定,有此一劫。
我解开的第一个麻花辫
后来,爸爸托了人,又买了礼物送到校长家,才又回到那个叫“黄山路中学”的学校。那一次也幸亏英语老师的眼睛没瞎,医生说再偏一点就瞎了。
从此,我变得沉默寡言;从此,我把自己从好学生中自觉地归类于坏学生中。
却没想到,从此,我被学生们像看待英雄般看待。走在校园中,不时有几个漂亮的女生叽叽喳喳地议论着:就是他!把老师的眼睛都差点打瞎了!听说曾在少林寺呆了两年……
那时,春柳正与她的那个“拳打南开,脚踢复旦”的高个子对象关系崩裂。同学们相传,当初此君追求春柳时,春柳说等他将来考上北京的名牌大学后再嫁给他。听说过年的时候,他还拿着海产品去过春柳的家。而最终让春柳动心的,却是他曾经放过的豪言壮语:“拳打南开,脚踢复旦”。
在后来我与春柳好上后,我从未问起过春柳的那些往事,我尊敬她。而春柳告诉我,就是我的那一拳让她震惊,从而开始注意我。她说,我眼中的忧郁是一根勒紧心灵的丝,让她窒息让她疼痛,更让她飘摇,甚至疯狂。
我不知丘比特之箭何时将我射中,只知在挥出那一拳后,我的身边就多了朋友、多了兄弟、多了情人,友情、爱情一齐涌来。
“虾”与“和尚”见了我时,不再是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而是点头微笑,招呼而过。“土匪”也不见了当初的恶劣,虽然不愿主动与我亲热,但也仿佛把我当成了一条汉子。李刚见了我是最高兴的,恨不得天天呆在我身边。他先是拉来张班与我来了个“桃园三结义”,不几天又拉来杜天与郑大海,五个人拜了把子,我被推为老大。
我收到的第一封情书,是我座位后面的张红梅偷偷地放在我的书包里。这位长相平平的才女不愧为语文课代表,语言含蓄,措词委婉,既隐约说出了心中朦胧的情感,又有被拒绝后不会辱于斯文或面子尴尬的余地。
我正不知如何回复,春柳来了。她是一个心怀坦荡、先锋叛逆的烈女。她敢在全班所有人的注视下大胆与我传情,她敢把所有怀春少女羞于说出口的词语毫无顾忌地说出来。本来我以为她是看不上我这个渐行渐远的差生的,哪知她先是与我玩笑,接着就来了真格的。她不断捎瓜子、花生米、果脯等零食给我吃,不仅让我的口袋中时常塞着好吃的,还第一次让我知道了这世上还有一种食品叫“软枣”。就连第一张电影票,也是她买的。
那时电影院刚改建完,在二楼安装了一些被称作“鸳鸯座”的包厢。她买的就是一个“鸳鸯座”。
零食是我买的。当我把一袋瓜子递给春柳时,她却不接,让我拿着。我就绅士地一只手拿着,另一只手吃。春柳把纤纤玉手从我的胳膊弯里绕过来,一次次费力却乐此不疲地吃着。
终于,随着电影里的浪漫情节,春柳倒在了我的怀里。而我,闻到春柳身上散发的诱人的芳香,突然地抱住她的头,胡乱而狂热地亲吻着她……
我在“黄山路中学”渐渐有了威信,这威信完全是用拳头拼出来的。有时是我自己打,有时是哥们几个一起打;有时空手打,有时用木棍、用链子锁打;有时在“南山路学校”内打,有时到别的学校或等在路上打……
每当我的脸上或手上受了伤,春柳总是心疼地为我抚摸。有几次,当她看到我受的伤很重,眼泪立即涌出了眼眶,哀求我,不让我再去干那些愚蠢的事情了。还有一次,她甚至用绝食来威胁我,只要我答应再不去惹事生非。
看着她饿得有气无力的样子,我含泪答应了她,决定洗心革面做一个称职的只服务于她的“护花使者”。
春柳给了我另一个美丽而精彩的生活。那一年,我十五岁。
我在春柳的柔情蜜意下老实了几天,没有逃课,空闲时只与她呆在一起。晚上总是提前约定好时间与地点,见了面就是躲在角落里接吻。
一个星期天,她乘着父母上班时把我约到她家里,我们亲热地接吻,然后她慢慢躺到她的床上,闭着眼睛默默鼓励我跨过禁区,去品尝伊甸园的圣果。
我亲吻着她的嘴,我感觉到她嘴里口水的增多。我也不知她是不是故意的把口水全吐到我的嘴里,我只知道贪婪地吮吸着,然后一口口地吞到肚子里。
我的一只手在她刚刚隆起的Ru房上抚摸着。一会儿,她抓住我抚摸Ru房的那只手,慢慢往下移,直插入她的内裤。
我听到了她难受地呻吟。我的指尖,已是湿漉漉一片。
我感觉到下身充血后的膨胀。我疯狂地扒下了春柳的裤子。她也慢慢地褪去我的内裤。那一刻,我只感觉全身如被一股电流击打,酥软一团。
我只想疯狂地进入春柳的体内,但春柳的手却在中间挡着。我刚进入,她便“啊”地叫了一声。放在下面的那只手用力推挡起来,另一只手情不自禁地把指甲剜入我的后背,于是,我也疼得龇牙裂嘴起来。
疼吗?我问她。春柳的那一声叫喊、她的一只手的用力推挡以及她另一只手的指甲对我的扣剜,让我深深感觉到她受到的疼痛。
别动!先等一会。她脸上带着抱歉的笑意。
我听话地呆呆地趴在她的身上。过一会儿,她抽出了挡在我们中间的那只手,而把两只手并排放在我的臀部,慢慢地用力往下按压我的身体。
虽然一直怀着内疚与不安的心理,但我还是品尝到人生的第一次快感,春柳带给我的灵与肉的纠缠。
春柳父母看见了我们的性事
我更忘不了她的疼。她的疼就是我的疼,只不过她疼在下身,而我疼在心上。
当我正要进入高潮的时候,春柳突然让我下来。我迷惑不解的停了下来。
春柳跑了出去。一会儿,她手里拿着一个避孕套进来,让我带上。
这时,她看到了床单上的血,一点点,宛如一朵梅花。她突然脸色暗淡下来,对我说:朱秀才,你看到了吗,这就是我的第一次。我今天给了你,你今生都不能负我!
我只感到心中热血澎湃,急忙把她抱入怀中:柳,我永远都不会负你!今生只爱你一个人!
那时的我,心中真的很单纯,很正直,也很容易被感动。
假如不是脑子有病的女人,她的第一夜一定希望献给能与她终生厮守的男人。而在献出初夜的时候,她总也忘不了来一句:这是我的第一次,今天给了你,你终生都不能负我!
你终生都不能负她!
所以,男人要想早一点进入女人的体内,就会屈服于女人的大宝,就会答应女人的一切要求,不管真心还是假意。
所以,男人的承诺其实很滑稽,又太可笑。但这滑稽与可笑,又并不全是男人的错,女人真不该拿着诱惑来说事儿,男人是架不住诱惑的。就如你拿着一只鸡放到黄鼠狼的嘴边,对它说,吃了这只鸡后再不能去偷鸡了,你答应我就给你吃,你说,黄大仙能不答应吗?它的承诺靠得住吗?
曹雪芹老人家说“男人是泥做的骨肉”,要我说,这男人就是由黄鼠狼进化来的,你把一只鸡给它吃了,它也答应不吃你的其它鸡了,但它有欲望,它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甚至它的欲望会越来越大,吃了老母鸡就想小母鸡。
黄鼠狼的承诺抵不过它心中燃烧的欲望,而男人,更是喜新厌旧的俗物。
我感谢春柳给了我一个完美的第一次,也感谢她给了我一段伤感却美好的回忆。
我戴上避孕套后,被春柳抓着小鸡鸡进入她的大宝中。那一天,不过两个小时的时间,春柳要了我两次,而我那时精力特别旺盛,竟然来的很快。
二十多年后的2009年2月13日,英国《太阳报》独家披露了一则让人目瞪口呆的新闻——英国一名13岁的小男孩在4天前当父亲了!
报道称,这名叫阿尔弗雷德的小男孩身高只有1米20多一点,一张十足的娃娃脸,稚气未脱的他看上去只有七八岁的样子,然而他的女友已经为他生了一个重达3公斤多的女婴。
阿尔弗雷德的女朋友名叫仙黛尔顿,今年也才15岁……
假如那时春柳不吃避孕药,也不强逼着我戴套套,我在15岁那年可能也当爹了,虽然岁数比阿尔弗雷德大了两岁,但春柳却能如仙黛尔顿同岁当妈,那样我们该有多风光,哪里还有现在的阿尔弗雷德与仙黛尔顿这般招摇,这般拿着这点破事联合媒体去骗钱的?
我已记不起我的性成熟的具体日期了,不知是在完小的最后时期,还是在初中一年级,或者在初中二年级的上学期。但我永远忘不了那个第一次。
那天晚上,我做了个梦,梦见我与一位小学的女同学在炕上躺着互相爱抚。那个女同学是与我在三代以内有共同祖先的“近亲”,血缘关系等级可以达到四级吧。但梦里却顾不得远亲还是近亲,甚至连美与丑、喜欢与不喜欢自己都无法做主。假如能够主宰春梦,那么我愿天天在梦里过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的黄帝生活。
那时我还没有看到过女性的生殖器官,更不知道性茭是怎么回事,只知道在梦中与我的那位“近亲”缠绵了很久,第二天早晨醒来,便发觉短裤内留有一摊如被人泼了浆糊般粘糊的胶状体,湿湿漉漉的,冰冰凉凉的。当时懵懂无知,就如许多少女第一次来了月经见到血后的惊慌。
学了生理课后才知道,原来那是男性第二性征的表现,我那叫遗精——梦遗。
只是我的男性第二性征的其他特征:如声音低沉,喉结增大,却没有随着青春期性腺的发育、随着性腺分泌的大量雄激素的作用,而出现浓烈的男性气质。即使二十多年后的今天,我的声音虽然低沉了许多,也没有出现像别人那样明显的“变嗓音”。而我的喉结,更是没有变化,不像有的男人,平平的脖子上突然冒出了疙瘩,难看死了!
就连体毛,除了该长的部位外,我的小腿、小臂、胸脯上也是洁白一片,没有如猴子般尚未进化好的嫌疑。当然,我这样的男人会被许多喜欢凶猛的女人所不屑的,会认为有点不男人,有点奶油小生气,她们更喜欢像欧美人那样全身长满了体毛,如没有进化好的猴子般的,特别是胸脯前面乌黑一片,被中国人称为“青龙”的强悍男人。
有了第一次的亲密接触,神秘感便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无穷无尽的快感,只要有机会,我们就在一起接吻、性茭,有时在她家里,有时在黑夜无人的角落。
终于有一天,我们的秘密被她的父母发现。
那天,春柳告诉我,她的父母带着她妹妹去了芒种市的姨妈家,晚上不回来了,便约了我到她家里过夜。
那晚春柳做了丰盛的晚宴,拿来罐装啤酒与我对饮。酒足饭饱后,我们便缠绵在一起。
不知是啤酒的作用还是我们Zuo爱太投入,春柳的父母回来时我们竟然不知道。我们只听到春柳妹妹的一声尖叫,猛一回头,看见她妹妹跑走的背影。接着春柳的父母一齐踏进了春柳的房间。
春柳说,等我到24周岁
原来那晚,春柳的父母本来打算在她姨妈家住一宿,厂办却突然把电话打到了她姨父的单位,说是审计局的明天要来厂里审计,让春柳爸爸赶快回来。
我操他妈的审计局!什么时候
( 是谁解开你的麻花辫 http://www.xshubao22.com/8/86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