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花朵朵 第 6 部分阅读

文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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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床。如果不要床的话我们可以直接打地铺。我考虑要不要把我的LOMO照片都带过去,贴墙上,稍微也有点像家的感觉。或者我们应该把空间尽可能在视觉角度上大一点。我们要在这个房间里完成一个广播剧。条件感觉比较艰涩。没办法,谁让我们决定自力更生。

    要不要养只猫?算了,我不想刺激你。

    我找了份工作,马上就要去面试。祝我好运。我没有成功的案例,唯一被采用的那个关于某电脑的口号,我还没把计划完成就离开公司了。现在想起来有点亏。我面试的是一个广告公司的文案。希望我还有足够的创意。

    昨天下午和你说到了香水。昨天我去买礼物时走在路上我就受不了街道里弥漫的汗味,潮湿,氤氲,整个身子不舒服。我从那时就开始想念我在火车上弄丢的绿茶香水了。我当时受不了空调的气味,想拿香水出来闻闻,结果却弄丢了。好糊涂。昨天下午你陪我一直商量选用哪种香水。你建议我买GUCCI,后来又让我去留意纪梵希,我想用回BOSS的,但后来觉得用大卫杜夫的冷水。我们讨论到最后,我都快要抓狂了。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变得那么实际。挑选香水不再根据自己的品味喜好,而只根据容量与价格之比。我们落俗了。

    我小时给自己做过香水。那时候我疯狂迷恋的一个男人叫尾生。尾生,不是别人,就是《庄子·盗跖》说到的尾生。尾生与女子期于梁(桥)下,女子不来,水至不去,抱梁柱而死。我喜欢这样的男人,他有好听的名字。你想想,尾生,两条鱼交尾后生出的男生。我不知道你有没有见过水族馆里交尾的鱼。它们是恋爱中的宝贝,它们在水里纠缠,交尾,于是一个漂亮的男孩诞生。那就是尾生。这个男孩长大后成了诚信可靠的男人。他与女子约会,女子迟迟不到,他在桥下苦等,大雨来袭,他被大水淹死。

    我觉得这是个丰满而美妙的故事。感人,而且让我敬佩。我小时给自己做香水时就是为了尾生。其实那时我并不想做香水。我只是想做一种涂料。我要画一张绿色的图画,家里没有颜料,我就到楼下采摘树叶熬成汁汤以便涂染。我家楼下恰好全是芒果树,于是我的汤汁中就有了芒果香。粗略地归纳一下,也算是香水吧。

    那年,我用香水画一张画。我把河水的颜色画成绿色,于是河水就变成酥软的草丛。我幻想尾生没被大水淹死,只被草丛隐匿。又或者,他应该在绿色的草丛里得复苏与新生。我不相信故事结局就是尾生死了,女子投河身亡。我相信他们的姻缘还有延续,所以我把希望寄托在香水上。我想用绿色的香水来改写一个传统故事。但,后来,我找遍了所有神话故事,我看完所有版本的《山海经》,都没有发现故事的续集。

    画草地的方法是街口卖豆浆的老人告诉我的。传说这是一个秘方。他说你拿张白纸,把关于尾生的文字抄在上面,画上河水的波浪,然后再把河水涂成绿色,尾生也许就复活了。我当时真的就相信了。可我一直没看到什么神奇的现象。没多久,老子死于一场风寒。我想我已经不相信他了。不过,渐渐的,在我的脑海中构思出另一个关于尾生的故事。我把这个故事写到初二的日记里。我没给语文老师看,因为我怕她说我异想天开。

    我的尾生和书里的尾生一样漂亮。他是父母是黄河里的两条大鲤鱼,他出生后化为人形。尾生长大后迁居梁地,遇见了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两人一见钟情。但是姑娘的父母发现尾生无父无母。家境贫寒,便嫌弃他,坚决反对这门亲事。但尾生两人为了追求爱情和幸福,姑娘决定背着父母私奔,随尾生回到曲阜老家去。

    那一天,两人约定早已定下盟约,在韩城外的一座木桥边会面,然后远走高飞。黄昏时分,尾生提前来到桥上等候。不料,六月的天气说变就变,突然乌云密布,狂风怒吼,雷鸣电闪,滂沱大雨倾盆而下。不久山洪暴发,滚滚江水裹挟泥沙席卷而来,淹没了桥面,没过了尾生的膝盖。

    尾生想起自己的盟约,不见不散,于是死守在桥头。他寸步不离,死死抱着桥柱,水越来越深。此时尾生化为鱼形本想躲过一劫,好等洪水退去再与姑娘会面。碰巧姑娘因为私奔念头泄露,被父母禁锢家中,不得脱身。后伺机夤夜逃出家门,冒雨来到城外桥边。当时洪水未退,她竟然心有灵犀地发现河水中的鲤鱼。那个眼神分明是尾生。姑娘顿时投身入河,与尾生一起画为鲤鱼成双成对。至于最后人们发现的尾生的尸体,其实只是一个驱壳而已。

    这就是我所编写的故事。我曾为故事的圆满得意了一个春天。我现在已经找不到大量的芒果树叶了,我也不会傻傻地去熬什么树叶汤来画画。但尾生的故事依然在我的脑海里翻腾。我只是希望听故事的人,心情会好受一点。有时,我不知到底是否应该感谢那个欺骗孩子的老人。如果他不告诉我把河水画成绿色,画成代表新生的颜色,也许我就不会幻想着故事会延续。如果他不骗我,我也不会找芒果叶,不会做出有气味的汤水。我甚至不会自己虚构一个新结局。现在,老人当年的特意欺骗却得到了善意的结局。我不知该笑改哭。

    写到这里,亲爱的,我仿佛也明白了你的想法。你苦苦去等你的猫儿。你的钟情让你自己伤痕累累。正如你说了,如果她不要你了,你也许就不会爱上任何人了。虽然这个说法有点幼稚,但我还是明白你的。我现在只希望你跳进的那个深渊里有丰厚澄清的水,你在落水的瞬间化为一条金鱼。和我的尾生一样,我苍白无力地观望着你,祝福着你。

    我不知道你的结局如何。不过,你的举动早已让你成为我欣赏的男人。一如尾生。

    《葵花朵朵》 白衬衫

    白衬衫

    今天说个好玩的事。

    不用我提醒,你肯定知道,我的爸爸是个消瘦的男人。他一天到晚都是穿白衬衫,夏天是短袖的白衬衫。冬天是长袖的白衬衫。南方冬天不如北方的冷。我的爸爸是个很干净的男人,这样的干净也体现在白衬衫上。我的妈妈。那个脾气异常的女人,她送给爸爸的礼物也就是白衬衫。

    没有钱看电影的孩子,会把他们视觉捕捉到的一切都当成电影。那年夏天,我在帘子背后看妈妈送给爸爸一份礼物,一个小小的盒子,里面整齐地叠放着白衬衫。那时候我们住的是三十几平方米的老房子。我们睡觉的地方是一个书房,通常拉一扇帘子,我睡这头,他们睡帘子那头。我在门帘背后看着妈妈给爸爸换上白衬衫。那种感觉,说实话,挺让人羡慕的。

    长大后,我的衣柜里也有很多白衬衫。夏天时穿白衬衫,人会显得清爽。冬天时候穿白衬衫,会让人感觉你比较单薄,反倒引起别人的怜悯。我习惯性邀请身边的人玩游戏,所以总会穿白衬衫。我成了另一个爸爸。

    我的小P在并不曲折离奇地条件下认识了我高二时的女友L。他们开始频频约会,在这个小城市里做着一般恋人所应该做的一切,散步,看电影,吃大排挡。喝夜茶。他们秘密进行着甜蜜的爱情并没告诉说。与此同时,我初一亲爱的同桌小T也喜欢上了L。小T现在在一个幼儿培训班做音乐老师,教小提琴。

    我从广州回来的那天,小T半夜三更给我短信,让我明天去帮他出席一个相亲活动,意思是,让我代替他去相亲,他想知道对方的相貌、修养、性格以及谈吐举止,却不敢去见面。而另一个原因就是他还对我高二时的女友念念不忘。苦苦单恋。我在这个城市没有恋人没有情人。难得有朋友邀请我去玩游戏,我欣然答应。

    约会时间是,裕华酒店,晚上八点。

    我在家没带什么比较正式的衣服。所以就从柜子里找到了爸爸换洗干净的白衬衫穿上便出门了。于是,极其好玩的事情出现了。裕华酒店里我碰到了很多人。若干认识的朋友以及我爸爸和妈妈,他们在一边吃烧卖。我示意他们不要说话,不要打搅我的约会。他们也十分听话的只是一边看着。我想在玩一个侦探游戏。我安静坐在比较靠边的一角幻想着和小T相亲的女主角。

    就在我焦急等待的时候,我的肩膀被人拍了一小下。我一看,原来是小P。小P示意我有空过他那桌子,我这才明白,小P和我高二的女友L也在约会。我笑笑。不说话。这时我跟前的桌位出现了一个,也就是要和小T相亲的对象。当我和小P看到她的时候,我们都惊讶了。那个人竟然是当年高一小P没追上,而被小T追上的女友小M。这时小P的女友也从洗手间出来了。她问了我一句:原来你和小T的前女友小M在一起了啊。我听着,顿时愣了。

    如果你能理清所有人物关系,你会像我一样吃惊。我、小P、小M、还有我高二的女友,现在在同一个场地。我替小T相亲,然而,和小T相亲的女孩,是他的前女友小M。小P和我高二的女友一起。小P当年追过小M。而小T现在喜欢的女孩竟然是我高二的女友L。

    总之很混乱。更加混乱的是现在L同学以为我和小M一起。我简直要抓狂了。如果按照L同学所想的那样。事情就更混乱了。也就是我、小T、小P。三个男人,分别喜欢上了别人的女友。小P和我前女友L一起,小P喜欢过小T前女友小M,小T现在喜欢的是我前女友L。

    为了不要把这场闹剧继续。我很坦成地对小M说,其实今天我是替小T来相亲的。没想到你一直还是想和小T一起啊。小M笑笑,说没关系。L同学意识到自己的误会,向我道歉。我说没问题。这下好了,小P和你在一起,小T重新和小M在一起。我离开酒店时,我爸示意让我坐下来喝一杯茶。我没坐下,骨碌骨碌喝玩茶就走了。茶水滴落到我的白衬衣上,斑痕点点。

    回家后,我躺在床上不知道要做什么。想着想着我又笑了。我给小T发了短信。让小T明天去找小M。我说,你们之间是不是出了问题,小M就是要和你相亲的人。小T的回复,只有一个字。天。

    两天后,我和小P与小T在大排挡喝茶。我事不关己地拿草稿纸分析他们的尴尬关系。说到最后,我突然问他们是否还记得初三时候的阿庆同学。那个有点神经兮兮的男孩子。我说,人家阿庆现在在一个牛奶店负责送牛奶,你们还记得他初中时老骚扰一个叫阿牛的女孩子吧,他还说自己喜欢她的。然后,有一天,人家阿庆去送牛奶。阿牛她妈妈开门,阿牛也跟在妈妈后面看客人是谁。结果看到一个送牛奶的。阿庆当时看到阿牛她妈妈就笑着说,阿姨,我认识你女儿,我们是同学,我还追过她。

    我说完,小T和小P都笑得前仰后翻。其实,真的好笑么?好笑的也许只是这个城市太小,故事发生的可能性太高罢了。小说的可能性发生在生活当中,说实话,我并不是那么乐意看到的。不过,这样的故事反倒再次引起我对少年时代的回忆。

    我在寂寞的夜里通宵清洗爸爸的白衬衣。上面的茶印久久不褪,仿佛是一种无法抹去的一样东西。我多么无奈地说,我想在这些故事上盖个虚构的烙印,但它们却又是多么的栩栩如生。我只有感叹。一次又一次感叹。

    《葵花朵朵》 女  王(1)

    女王

    我觉得每个男孩心里都有一个女王。女王是伟大与值得尊敬的,那是至高无上的信仰。

    我给你写信。在我回到北京颠三倒四之后,我从狼狈的缝隙里探出呆滞的头给你写信。小时候,我们在在楼道里玩纸牌,纸牌都是从废弃地里拾回来了,用湿毛巾擦干净后我们就放在口袋里。那是通宵狂欢的大人一夜死赌后抛弃的。我们把它们当成宝贝。

    纸牌里有个小小的王国。我们的纸牌不多,寥寥无几的三四张。我们从那时开始就足够的挑剔,稍微有点折痕的纸牌我们就不要。我们要的是经历了一场又一场倾家荡产的家族战役后幸免的那些完整无缺的纸牌。它们是搏斗中的胜利者。再凶猛的搏斗都会出现厉害的角色,真正厉害的角色能在撕杀中安然无恙,处之泰然。我们收获的纸牌都是文质彬彬的优雅者,他们像诗人,在惨白的生活中用自己的文字感觉、学识修养以及人生感悟酝造一首又一首温软的诗。

    我们当时的纸牌太少。最大的是女王。女王是Q。除此之外,其他的都是她的奴隶,服务于她,忠实于她。我们玩自编自导的游戏。三张牌,谁抽到Q,谁就是女王。而其他人就得根据她的要求完成一件事情。例如去采点树叶回来修饰城堡,例如去做点蛋糕给女王吃,又例如替女王去捎封信给其他王国的女王。我们在这样的游戏中习惯地服从与命令。虽然我们从不知道城堡在哪里,也不知道蛋糕是否会有,更不晓得女王的朋友在哪里,信又是什么内容。这些日子走来。我们慢慢意识到城堡是虚构的,它在所有公民的心里;蛋糕也是虚构的,它不会刺激食客的味觉,它存活在意念里;至于女王和女王的信,也是秘密,或者从来都没有这样的信。那些往事,也逐渐成了女孩子之间的呢喃细语。

    不过,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我们还没享受到收获时,我们就虔诚的贡献与给予,我们的可爱与伟大在于我们废寝忘食地献身。纵使,那只是一场游戏。

    我和画画的朋友一次又一次地说到了女王。她的头发、眼泪、五官、相貌,她用的香水。还有她甜蜜的忧伤。她行走在城市上空,和所有的生灵结伴欢乐。她的白色衣裙略过电线杆,那些肆意的裙摆成了诡秘的舞蹈,巫风,我们的女王出现在我们的作品里。她的头发很长,眼泪是花瓣,五官分明,不是普通的美丽好看,而是有鲜明的特点,标致。她相貌平平。一般人都不会认出她是女王,因为她只是你的女王,她在你心里。只在你心里。

    我梦想见到我的女王。她身上有特别的香味。我等我女王等了很多年。我甚至忘记了我也有女王。

    不过,我要告诉你的是,昨天我遇见了我的女王。她从城市的一边跑来城市的那一边。她和我想象有区别。我在装满落地玻璃的房间里焦躁不安地等着她出现。我把废弃的矿泉水装满纯净水因为怕她渴。我把房间弄得整齐干净,房间没锁,我们就用钉子扣上,或者用书桌,把书桌挡在木板背后,就可以成了一把锁。锁其实是子虚乌有的。

    我把房间的一切告诉女王。女王说,这一切让她感觉新鲜与刺激。

    我的女王出现在昨天夜里九点四十三分。我穿着衬衫去见她,她可以把我幻想成民工、痞子或者流氓。我的女王穿了短裙子与拖鞋,化了淡妆。我在她跟前喝酒,她感觉我是很奇怪的一个人。她在桌子对面躲躲闪闪,我从遥远的一边张望她的脚指头,笑。我的女王不喝酒,我不抽烟,我们不在对方跟前喝酒与抽烟。

    我们说着支离破碎的话语,询问工作,谈及身边的人,那些过往的故事,一切都变得温柔平淡。女王刚认识我之前给我打电话,传说里的女王会一样乐器,她也不例外,会演奏长笛。女王的手还算好看。女王最漂亮的地方是鼻子,最好看的地方是侧脸,最不好看的地方是眉毛。不过,我都不介意,因为她是我的女王。

    《葵花朵朵》 女  王(2)

    我带她去回家。在我简陋的房子里,我们把灯关下,在阳台里说悄悄话,钢丝上晾着衣物与毛巾。女王看着对面的楼房,城市,城市上空偶然划过的飞机,我忘了告诉她,阳台朝东,下面的花园里是一片葵花。两层楼高的葵花,也许可以成为城堡里的护士。

    三分钟后让女王洗澡。在她同样感觉陌生而新鲜的浴室,同样靠一颗钉子。女王穿上了我的T恤大大的衣服像一条裙子。我们分别躺在床头的一角说悄悄话。女王说的最多的话总是关于眼泪与煎熬。女王放弃了很多优越条件千里迢迢来到北京生存。她的无比强大的坚强意志总让我自叹不如。女王说到自己童年的一些事情。说到难受的地方,我只是沉默不语。

    我把女王搂在我怀里让她吻我的脖子,准确地说,是咬吧。亲爱的,我像你以前说的那样,我继续一次又一次的生活在自己的规则里。我无法分担与触及她的有忧伤与痛苦所以只有让她用力地咬我脖子。我们亲昵地拥抱在一起,说悄悄话。

    清晨后女王离开。我送女王离开,公交车上有复杂的人群,我看着女王离开。接着,我买了一瓶五百毫升的纯净水,走在荒芜的街道上死命地喝完。女王就是女王,女王说,她不会爱上任何人了。我依然是我,我说,我依然很容易同情一个人,或者心疼一个人。不知道女王有没有按时吃药,有没有按时吃饭。女王说要减肥,我开玩笑说,不用减不用减,因为你是我女王,又不是别人的女王,我觉得没问题就行了。

    我的女王像不走斑马线的危险少女。她从高高的电线杆上滑行飞过。我花了一早上冷静与清醒。我走在大街上被人问到脖子上的吻痕。想起女王说的话,过几天吻痕消失,你就忘记我了。我和某男人说到女王,某男人说,你这样的人竟然也会用一个早上来回忆一个晚上的事情,你觉得她是你的女王,我不否认,但是我却觉得,你的生命里有好多女王。我顿时无语。我在慌乱的公交车上看一本破旧的诗集。

    那是一个生活艰苦毫无目的与方向感觉的男人写的。我在公交车上看哭了,看笑了,后来开始甜蜜地和身边的人畅谈说话。那个诗歌也许在很多评论家眼里是垃圾,但是我却欣赏与喜欢。我感受到一个小男人的甜蜜幻觉。诗歌题目叫:问题。

    《问题》。一个孩子问我:/“什么叫爱?”/我惊愕地看着他/不知如何回答/因为——/我也还是个孩子/一个大人问我:/“什么是爱?”/我歉意地看着他/不知道怎么回答/因为——/在他眼里我还是个孩子/一个老人问我:/“什么是爱?”/我茫然地看着他/不知该不该回答/因为——/在他的眼里/也许我只是孩子的孩子/美丽的你问我:/“什么是爱?”/我认真地看着你/用心给你我的答案/因为——/我要把你宠得像个孩子……

    我其实去了女王所在的地方。沿着我告诉她的公交线,回到房间后,我看到满地的头发,那是女王昨天夜里留下来。我闻到满屋子的芬芳,女王把她的香水洒在我的床单上,我的衣服上。我在朝东的阳台想象着西下的阳光,对面的葵花,真是好看。我喝了一杯柠檬水,洗了个澡,然后收拾东西准备去图书馆看书。洗澡时我看着身上的伤痕,想起了昨天晚上的游戏。我让女王咬我,女王狠狠地咬,女王让我咬她,结果我放弃了。女王抓着我的手臂让我去勒她的脖子,我笑着把手臂抽开。

    我在人潮汹涌的公交车上看着这首诗,真的一下子感动起来。我猛地觉得,每个善良的男人心里都有一个女王。无论作家、诗人还是画者。他们都会有女王,他们都会呵护自己的女王。

    亲爱的,我在计划满满的日子里抽出十分钟时间给你写信。北京的日子熟悉而陌生。白杨还是依然那么闪亮,叶子吧嗒吧嗒招摇。小卖铺的男人还是那么可爱,昨天我就指着他对我女王说,那是我最喜欢的男人。我仿佛过得健康而幸福,和身边的小市民打成一片。早上上课前我给自己买了煎饼。谢谢你的关心。亲爱的,我过得很好。勿念。

    希望,你和你的女王也好好的。

    《葵花朵朵》 第四部分

    《葵花朵朵》 长腿叔叔

    长腿叔叔

    后来,我一下子就想起了长腿叔叔。

    我搬家了,这个本该低调的事情却被弄得沸沸扬扬。我的坏脾气,我的变态性格,我为人处事的弊端全都张扬在身边人的嘴上。面对这些流言蜚语,我只有一次次平淡而优雅地说着:我觉得一个人的品格决定了他未来的路,我并不担心自己未来的路。

    我开始习惯北京的生活。看来我适应性还不错。我的饭卡开销很小。一般来说,我只在学校吃中午一顿。我通常要一碟青菜,一碗小米粥,或者要一些糖拌西红柿。偶尔,我会和同伴一起吃饭。我开始想方设法给自己制造满足与幸福。最喜欢下午没课的日子。这样的话,中午吃饭就可以吃得很慢。任何事情一但有条不紊起来就显得格外文雅。我看着身边的情侣在食堂打闹,看着一群上完体育课的孩子吃得狼吞虎咽,我告诉自己,这就是校园。校园里的爱情和友情仿佛离我很远了。我只有和对面的朋友说话,谈论周六的球赛。想念一个教社会论理学的女老师,我在一个迟到的课堂上提醒过她,《爱的艺术》作者是弗洛姆。当然,如果我们谈论的是同一本《爱的艺术》。那时她三十五岁,冷暖自知,离过婚。我想起三十五岁的保护色。

    我的心态也开始变得沉稳。人感觉自己在进步总是很开心的事。想给爸爸妈妈说说最近的情绪转变,但又觉得这有邀功的嫌疑,于是给女王说,我管这个说成是给女王的悄悄话。亲爱的女王,我在成长与变化。在今天早上的商业银行经营学课上接到邮递的电话,中途逃出教室去学校门口收蝴蝶送来的礼物。一个银白色的小吊坠。我觉得它是我的护身符。蝴蝶,一直在保护我。保护着我的生理与心理。我成长的旅途有她辛苦的痕迹。

    北京中午的阳光明媚而旺盛。学校的法国梧桐绿叶婆娑。我走在路上,突然被后面骑自行车的中年男人拍了下肩膀。我回头一看,天,竟然是20号楼的楼管。那是个慈祥的中年人。为了他,我写过老人的桃花床。他和我并肩行走。询问我搬家的事。问到我原因,我说,宿舍人太多,我本身精神有点问题,所以就搬走了。他朝我笑笑,戴墨镜的他依然毫无凶色,相当善良。他询问了我的住所,条件,以及租金问题后心满意足地点头。我说,我想安静地做点学问了。他再次拍拍我的肩膀,说好样的。我说着转身,朝教学楼方向走去,而他的单车也渐行渐远。

    记得我们第一次争执,是为了钥匙。我忘记戴钥匙,他是管楼的,他非不给我。而我几乎都跪下来求他了,他都不给我。我当时急着回宿舍拿文件。他让我找同学要。我实在无语。当时他躺在床上,我感觉他脾气忒坏,于是就想进屋子抢钥匙。诚然,我脾气不好。我进房子后,发现他其实是病痛在身,一问,他说是胃痛。我急了想也不想就打了电话。结果医生及时赶来说是急性胃炎。从此,我们成了好朋友。他晓得我不是一个随便发火的人,他也晓得我有事相求一定是很要紧的事。

    于是,就有了后来的他给我送开水,给我泡面,还有后来的他帮我修床架。我把他当成我北京的亲人之一。写到着,我一下子想起了长腿叔叔。

    小时候最爱看的动画片就是长腿叔叔。他是个消瘦的男人,遥远的阳光会把他的影子拉得长长的,他是每个男孩子的崇拜对象。因为他是女孩子的保护神。男孩子在很小的时候就想着要做一个长腿叔叔。这样就可以保护自己喜欢的女孩子。长腿叔叔的勇气,还有狡猾的行为艺术,以及那种弥漫着温柔谈吐的书信,的确很让男孩子佩服。不过,男孩子不知道,其实男孩子也有长腿叔叔。长腿叔叔不只是关心女孩子的。

    小时候,想看长腿叔叔,但是家里没电视。于是就趴在窗台上看对面三楼大厅里的电视机。幸运的是,那里也有同龄的孩子,也喜欢看长腿叔叔。于是就眼巴巴地看着,把身体架在防盗网上死命探着头,那时候,我几乎忘记了城市建筑的一切危险。我只是想把电视里的字幕看得清楚点,因为我听不到声音,楼房的距离不远,但城市里的喧嚣掩饰了所有纯真的声音。动画片里的声音。于是,我关注的长腿叔叔总是看不全,总是看一天,不看一天,知道的情节也是短暂而残缺。我只记得长腿叔叔是个英雄般的男人。希望真的有长腿叔叔。就算不属于我,只属于别人也好,因为,狡猾的我在那时已经开始有窃取别人幸福的念头。

    后来我知道,之所以喜欢长腿叔叔,只是因为我想找个人说话。要知道在空洞的夜里,想要找一个你对他说话,而他又会听你说话的人是多么困难。后来的后来,我开始给自己写长长的信。我的长腿叔叔是虚构的。

    接着,跟下来的日子就变得生动而神奇。我身边仿佛真的就出现了长腿叔叔。在我需要画纸的时候,我门口楼梯的小花园里往往就出现了一个废弃的纸盒,里面装着慢慢的旧日历。我在日历背后的空白面画画写字;在我突然看着街道的桐油树一点点枯黄,突发奇想要收获一片树叶的时,我就在家里的信箱发现了精美的书签,上面有可爱的马戏猴,猴子穿着小丑的衣服,上面点缀着鲜艳夺目的颜色,而猴子的造型却是用桐油树叶做成的,精美细致;在我家开始饲养廉价换来的小鱼,我需要一些鹅卵石的时候,我家门口过道的窗台上就真的放上了一大堆小石子。其中有块石头特别圆特别亮,我就管它叫天鹅蛋。天鹅蛋像四叶草一样,会引导小孩子走向幸福的方向。如果说生命是场灾难的话,我宁愿相信生命是场奇迹。戏剧性极强的奇迹。我身边的故事丰富多采。每次说到那些莫名其妙发生的事情,我只有一句话,生活永远要比小说精彩。

    我现在想起那写片段,如同从杂草丛生的空地里搜索出自己的桃木夹。我把很多珍藏起来的东西看一次,回顾一下,然后又悄悄放好。我总是希望能把自己的进步告诉身边关心我的人。于是有了这样的文字。我给自己说着喋喋不休的话。给你,也是给我。

    但愿你能感受到我对生活的感激。昨天,我和同居的男人商量是否要收养一只猫,像我书里写的那样,试图养一只猫猫。然后,我们两个男人每天给猫猫说话。说我们的故事,给它唱老掉牙的歌,我们唯一会唱的歌。如果努力,我们应该可以把猫猫照顾得很好。找不到自己的长腿叔叔,就去做一个长腿叔叔好了。

    《葵花朵朵》 蝴蝶之眸(1)

    蝴蝶之眸

    这是个散发着繁华气息的城市,过多的出租车,过多的公交车,过多班次的地铁。

    她是个偶尔会在凌晨三点出现于网络的女子,我叫她蝴蝶。

    每天,我在房间里重复不变地做着自己的工作。画插图,写文字。房子很小,但很安静,有绣着黯蓝花纹的抱枕,累了就抱抱。那种协调的状态让我着迷。

    我在工作完后,打开机子,登陆网络。我给她留言,然后安静地浏览网页,关注一切能带给我创作灵感的东西。我偶尔会马上收到她的回复,回复很简单,一个字。好。

    那时候,我会微笑着说,蝴蝶,这么晚了,还不休息。

    接着,我轻微的咳嗽,跑去浴室洗一把脸,让自己精神点。去厨房从冰箱里拿出新鲜的柠檬,切片,和大量的茶叶放在一起,倒上开水,捧着杯子,重新坐到电脑前。

    她的声音柔和、恬静。我喜欢听她的声音。

    偶尔,她的声线流露出几点忧伤的痕迹。我微笑地听她说话,一直听一直听,我希望能听到她舒心的微笑。

    总是这样想的。

    我开始构思小说里我和她的相遇,像在假设一场莫名其妙的谋杀一样谨慎。

    我希望看看她。

    我希望能去一次那个城市,正散发着繁华的气息,有着过多的出租车过多公交车过多班次地铁的城市。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开始迈向那个城市。

    我给她留言,我说,蝴蝶,我要来看你了。她微笑,不停地说,欢迎,欢迎。

    我将她的手机号码存储在我的手机里,我又重新抄写了一份,用我画画用的铅笔,用我画画用的素描纸。我将她的号码放进我贴身的口袋里。

    那天凌晨八点,我在一大堆人群中,登上了火车。火车开动,发出汽笛声,像一个穿越蓝天的音符。

    我需要经历三十小时的火车。从清晨到夜晚。火车在无边的黑暗中潜行,贴着窗台,低头看着火车走过的钢轨。夜,如此漫长,像等待一次空洞虚无的轮回。人,仿佛迷失了方向,在时间停顿的空隙,强忍着内心的灰白。

    我开始想像蝴蝶的样子,一个平静清丽、莞尔文雅的女子。

    火车依旧在前行,站台有微弱的红色的路灯,在夜色弥漫的雾气中,像缓慢燃烧的火焰,在空气中温弱蔓延。

    我在那个城市要过一个星期,在前六天,我一直在房子里看着城市高高的天,一直在做自己的工作。事务太忙,曾经预计过一次和她的约会,却因为时间安排的问题,总是未能拨下她的手机号码。

    我等待着片子的闭幕。徒劳无功的事情,我是绝对不允许自己胡闹的。这是一个简约派处世者莫名其妙的行为准则。

    打算离开那天,城市的天气开始变冷。西部的地方开始下一点点下雪,可是不多久,就化了。

    她突然发来了短信,说,下午有空。我们约一个时间见面。

    我微笑,一边看着手机的短信,一边进入了房间的浴室。我脱下的衣服,开始在镜子前梳着乱乱的头发。

    这是我的一个习惯。睡醒后,要洗澡一次。我一直为这样的习惯乐此不疲,甚至越发陶醉。这没有什么,一个我习惯了的行为。

    浴室里有紫色碎花的白布帘子,洗澡的时候,在浴缸里,拉下帘子,防止旁边的木质地板遇水,发霉,像南国的天气,总带有潮湿腐糜的气味。

    水压不够,水温挺凉,我迁就着在身子抹香皂,在头发上涂上洗发液,一种女性用的洗发液,带有特浓的香水味。

    我的房间在二十八楼,从地层车库到我房间有两种方式,一种坐电梯,一种步行。我讨厌电梯,一个人在电梯里看着明净的玻璃,会发疯地郁闷。我不爱步行,从一楼跑到二十八楼需要太多的力气,我往往会走到八楼就气喘嘘嘘。当我发现我越来越依赖房子带给我的空间质感的时候,我开始不爱出门。

    我知道今天我和她会见面。我出门,重新打开电梯,走了进去,然后关上电梯。在持续了些许失重状态后,我到达了底楼。

    《葵花朵朵》 蝴蝶之眸(2)

    我们计划在人民广场见。我第一次去人民广场不坐公交车不坐地铁,而坐了出租了。

    我上了一辆“大众”,我说,我赶时间。

    我们约定在人民广场一号地铁站的入站口等待对方。

    可是,人民广场一号地铁有太多入站口。我在上海百盛街的入口,她在三星电子对面的入口。

    我开始给她打电话,我开始一边打电话一边过马路。我努力寻找她所在的地方。

    南京步行街走过来的人,会看着我,看着我横过马路。我看到匆匆的下班人群,匆匆的公交车。

    她说她穿了蓝色的衣服。我微笑。我说我穿的是一身黑色的打扮。

    我发现了她的身影。在离她五米远的地方,我再一次拨打她的手机。她的手机响了。我关上了手机。我走了过去。

    我们凝视半秒,我说,你就是蝴蝶。她微笑。

    她说她下午没别的事情做,我说我也一样。陪她去南京路步行街那边买无糖巧克力,无糖蛋卷。她说她明天回家,给家人带点东西。

    原来,这这个繁华的城市。她和我一样,是过客。她说,她要离开这个城市,也许。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只是自己想换一个环境。我没有说什么。任何人的主观意愿都是值得尊重的。可是,她不知道,她让整个城市在我的记忆中增添了些许生动的色彩。也许,她,影响着我对整个城市的感知。后来,她说,其实这里和其他地方没什么区别,她在这里永远是过客,总不会停留太久的。

    那一刻,我半张开嘴,突然想叫一声蝴蝶。可是,我咬紧了我的嘴唇。我朝她微笑,说,也许。

    接着,我跟着她在城市的某个马路上穿行,有时候我离她很近,我可以清楚地看到她的脸,稍微有点红润稍微有点白皙,总会是恰倒好处的。有时候她离我很远,我看着她单薄的身子在一大堆人群中挤来挤去,那一刻,我又想起了蝴蝶,在急速的风中的蝴蝶。

    我不时地对她说,拜托。蝴蝶。你要吃多点东西,你的身子太单薄了。

    她一次又一次地解释,我都胖了,很多人都说我胖。

    我突然发现自己说不出话来,只是看着她。接着,蝴蝶开始提醒我,你少熬夜,你看你的样子,都是熬夜造成的。我想,我已经老了。呵呵,在蝴蝶面前老了。

    她问我吃午饭没有,我摇头,说不饿。她说她发了工资,刚发的,她一定要请我吃点东西。她说去KFC吧,她有那里的优惠券。我看着她,微笑,说,随便。

    我们在KFC的一个角落里吃东西。她说她吃过午饭,所以她要了冰淇淋,我要的是一个汉堡,蝴蝶有优惠券,价钱也挺便宜。我看她慢慢地吃着冰淇淋,感觉到她是一个很简单的女子。

    她在一个公司里上班,文职。每天会遇见不同的人,有带有柔软南方口音的顾客。时间长了,她也学到了一两句南方口音的对话。我在她跟前说南方话,她跟我学,感觉很好玩的。

    这是纯粹的生活。难道不是吗?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也逐渐想归附平静,在夜里更加安静地做自己喜欢的东西,文字,插图。

    我陪她去徐家汇的音像店看碟子。一路上,我和她喋喋不休地着很随意的话题。在一个超市,我买了两条围巾。原价三十九,现在卖九块钱。上海的人,过度追求品牌,甚至有时候买衣服甚至不看款式。而我不同,我喜欢的是围巾上的淡蓝色的格子,还有灰白色的间隔。我喜欢那张格子,简单明了。暖暖的。商标上写着“苏格兰”。我看了很高兴,又是可爱的名字。

    在这一点,我和她是能达成共识的。都是喜欢简单的东西。

    我和她在地铁里的商场闲逛,为她挑一只蝴蝶形状的饰物,还有,射手星座的项链。

    她没有在我跟前说到她曾经喜欢过的一个男子。蝴蝶永远是这样,总是将内心的感觉隐藏在最深的海底。她给我说她喜欢的哥哥,说她喜欢的嫂子。说她已经将那个女子当成了她的嫂子,可是后来,她的哥哥帮她找了另一个嫂子。她一直喜欢她默认的那位嫂子。她不了解她的哥哥,她甚至有点埋怨她的哥哥。因为她哥哥一直没有告诉她,他和她原来的嫂子已经分手。

    直到有一天,蝴蝶接到了她默认嫂子的电话,才知道事情的发展。蝴蝶说,那个女子一直很喜欢她的哥哥。

    可是,这又怎样呢?

    这就是爱情吗?真的只在乎一瞬间的璀璨燃放?

    分别的时候,蝴蝶重复着她的话题,她很快要离开这个城市。重新换一个城市,重新熟悉环境。她说,这个城市带给她太多的回忆。我一直很平静地听着她。

    后来,我们说了再见,然后分开。我们各自消失于繁杂的人群里。

    我闭上眼睛的那一刻,我感觉到的是,蝴蝶的眸子,我竟然忘记看一看蝴蝶的眸子。正如,她一直不知道,她给我的印象影响着对整个城市的感知,甚至对爱情的感知。

    也许,我真的忘了。我忘了告诉她了。

    《葵花朵朵》 迷惑森林

    迷惑森林

    最近我有个习惯就是五点多被清晨的寒气冻醒,蜷缩在被窝里,两分钟后继续入睡,然后做一个绵长的梦。我梦见了迷惑森林。

    我住在小木屋里。周边是一片荒废的空地。秋收后的玉米秆子耷拉着脑袋。我想这块空地应该是森林里比较适合种植的地方。前天我播种了去年的毛豆,我不知道它们是否能发芽,俨然,我有点残忍。冬天快要来了。烧一壶热水泡奶茶喝吧。把身体暖一下。毛豆快发芽吧。我要就着毛豆喝啤酒。

    我在早上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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