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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潼关扬扬手,示意他不用解释什么,掏出一个街边摆档摊买的打火机,咔嚓,终于狠下心来点燃那根中华烟,慢悠悠抽了口,闭起眼回味无穷一阵,笑了笑,说道:“绣子,我知道,像你堂哥我这种无权无势的人,想入户宁州这种大都市,是有点天方夜谭,这辈子我算是认命了,现在只求小夭乖巧懂事,用心读书,以后考进北京一个名牌大学,等我老了,能落户首都,那才是人生一大乐事。”
言毕,马潼关自己第一个忍不住大笑而起,笑声中夹杂着对未来的无限憧憬。
天下父母心都是千篇一律的,无一不是希望自己的子女能成龙成凤,飞黄腾达。
马锦绣附和着大笑而起,笑声如滔滔江水,就好像已经见到小夭在北大清华上课了一般。
萧云当然也笑,但还是老样子,笑容很淡,清净如竹。
他深晓拿捏玩笑的分寸尺度,他这样说,只是想碰碰运气,看下马锦绣能不能凭借他说的天大能耐来解决马潼关的困局,并无他意,见到马锦绣的笑容仍有些不自然,便巧妙转移话题,轻声问道:“马爷,我们大老板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物,这块在市中心的黄金地也能拿得下来?”
马锦绣到底是个能屈能伸圆滑世故的人,这会儿的功夫,已经恢复了刚才的自然状态,他当然知道这是萧云给了他一个台阶下,这也是他为什么会让萧云来工地干活的原因之一,这个年轻人的处世之道让人不得不叹服,他点着那根极品中华烟,轻吐了一个烟圈,轻声道:“你知道江南的四大家族吗?”
萧云皱皱眉,轻声道:“没听说过。”
这不能怪他孤陋寡闻,毕竟他到宁州的时间短,况且每天都有三份工作等着他,生活要比平常人更为紧凑,许多原本家喻户晓的轶闻趣事都是知之甚少,对于上流社会那些鲜为人知的传言秘史更是一概不知。
马潼关对于两人的谈话内容漠然处之,专心致志地品尝着那根顶级中华烟,不住地回味。
马锦绣没念过多少书,仅有的一些文化涵养都是有了几个钱之后自学培养的,他在读初二那年就从学校结业,只身一人来到长三角一带闯荡世界,从零工扛包干起,步步为营,因为肯吃苦耐劳,且能说会道,再加上朋友圈子广,终于混到了今天这个地位,管着一大帮建筑工人,这在家乡人眼中就算出人头地了,对于金字塔尖的一些事情也会略知一二。
他拿烟雾逗着那只土狗,轻声道:“在十年动乱之后,江南四大家族行事低调,绝不会轻易展露在公众面前,就像云里的雾,雾里的云,你只能看见白茫茫的一片,却分不清那个是云,那个是雾,所以你不知道也不出奇。”
萧云微笑道:“四大家族倒是将《中庸》的精髓发挥到了极致。”
马锦绣笑着道:“可不是吗?我虽然没什么文化,道理知道的也不多,但也懂得在我们国家就是盛行这种鸟尽弓藏归隐山林的处世之道,不像美国那种霸道国家奉行什么能力越大责任就越大的世界观,那个裤衩穿在外头的超人就是最好的例子。”
萧云苦笑,轻声道:“马爷,离题太远了。”
马锦绣仰天大笑几声,说道:“对对对,我差点把正题给隔过去了。江南四大家族就是苏州的沈家,宁州的南宫家,淮阴的谢家,还有杭州的苏家,其中的翘楚是苏州的沈家。四大家族是不炫富罢了,要不然他们的实际财富加在一起,绝对超过中东迪拜那些顶级富豪。”
萧云有些惊异,如刀双眉紧皱着,问道:“四大家族里怎么没有张家?”
马锦绣掐灭那根抽了三分之二的烟,说道:“你说的是拥有昊天集团的张家?”
萧云轻声道:“嗯。”
马锦绣弹掉烟头,轻声道:“四大家族的历史相当悠久,原本是燕赵人家,宋朝末年蒙古入侵,便迁往江南一带隐姓埋名,在明太祖朱元璋统一全国以后,就在江南扎根,兴旺繁衍至今。而张家虽然现在是南方第一家族,势力雄厚,一览众山小,与北京的皇甫家族并称华国的两大世家,但却是新贵族,不属于四大家族之列。”
萧云静静听着,低眉思索,沉默许久,微笑道:“马爷,你知道的可真多。”
马锦绣摆摆手,笑道:“这些我都是听我一朋友念叨的,我哪能知道这些去?”
萧云轻声道:“哦?什么朋友?”
马锦绣轻声道:“喝酒认识的朋友,他特能喝,叫他酒中仙也不过分。”
萧云扬扬眉,笑着道:“听你这么一说,我还真想和你那朋友认识一下。”
马锦绣轻声道:“成,有机会咱哥几个聚一聚,喝点小酒,他那份人很随和的。”
萧云微笑道:“好,不过你埋单。”
马锦绣爽然大笑,说道:“没问题。”
夕阳正浓。
那时髦女孩兴许是累了,见到这几个男人一点也没有结束聊天的意思,便莲步轻移,袅袅婷婷地走过来,把放在大石头上的黑色小包拿起,压着裙子侧坐下来,修长白嫩的美腿一览无遗,黑色高跟鞋里的小脚更是扑入眼帘。
她晃了晃手里的黑色小包,轻声问道:“这是谁的?”
萧云淡淡望了眼女孩,轻声道:“我的。”
女孩被他这样轻轻一瞥,心跳竟不期然地加速,脸庞微红,好在有夕阳余晖的点缀搅局,因此并没有过多的情感外露,不过她自己还是吓了一跳,按理说对于这种一事无成的男人,平时自己看都不会看多几眼,怎么今天这么噬魂?
她好不容易按捺住心中那份悸动,故作冷淡道:“这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
萧云轻声道:“铅笔。”
女孩讶异得低呼了声,虽然迷惑不解,但见着那个年轻人的冷漠态度,她便不再问下去。
她原以为自己在这种只有男人劳作的地方会有足够的吸引力,却没想到吃了闭门羹。
她第一次对自己的样貌产生了不自信。
萧云倒没有想得太多,不再看那女孩,问道:“马爷,咱大老板是哪个家族?”
马锦绣傻傻地望着自己的女人,两眼荡漾起欣慰的笑意,那张精致粉嫩的小脸怎么看怎么让人喜欢,能找到这么好看的女孩,自己真是祖坟冒青烟了,听到萧云喊自己才回过神来,轻声道:“淮阴谢家。”
萧云沉吟片刻,轻声道:“淮阴的谢家,都有些什么人物?”
马锦绣轻声道:“我不清楚。”
萧云摸摸鼻子,又问道:“大老板势力有多厚?”
马锦绣双目直勾勾地盯着自己女人的美腿,虽然这双美腿他已经品尝过很多次了,但每次见着还是会面红耳赤,轻声道:“势力多厚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谢家最让人觉得难以企及的是,在中央和地方都有人脉,在江南一带,没有哪个地级市敢不给谢家面子的。有次我跟着大老板出去应酬,见到宁州市长庞月明撇下了交谈正欢的一众贵宾,专门过来陪大老板喝酒聊天。”
萧云微笑道:“有意思。”
马锦绣眼神中透出小人物才会有的临渊羡鱼之色,轻声道:“这还是小事一桩,我听大老板的秘书说,白云人家这块地本来是张家昊天旗下的古道集团的囊中之物,结果却被谢家横插一杠,中途抢了过来,结果呢,张家是哑巴吃黄连,有苦水只能往肚子咽。”
萧云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微笑道:“豪门世家,果然非同凡响。”
马锦绣将视线转向兴建中的白云人家,幽幽叹息,轻声道:“可不是吗?”
萧云轻笑道:“马爷,你很羡慕这种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滔天权势吧?”
马锦绣怅然叹道:“知我者,萧云也。”
很长时间闷不作声的马潼关已将那根中华烟抽到了底,掐灭后,笑道:“绣子,别一副望穿秋水的羡慕样,寻常人家有寻常人家的乐趣,一世龙门也未见得就能生活愉快。我始终记着云子给我讲的一句话:欲念,是创造的动力,也是罪恶的源泉。”
说着,他转头望向萧云,轻声道:“云子,是不是这个理?”
萧云微笑点头,轻声道:“知足常乐。”
马锦绣面无表情,仰头望着一幢已封顶的高楼,轻声道:“谁愿意这样仰望一辈子?”
他是个有野心的人,自然不满足于徘徊在金字塔中部,更不愿意停留在底层。
嫉妒,是不肯屈服于现状的人前进的动力,也可能是通往地狱的钥匙。
选择走向金字塔尖,是幸福的起点,还是痛苦的开端?
萧云轻瞥了他一眼,眼神深邃,微笑道:“问你们一个问题,行吗?”
马锦绣耸耸肩,表示无所谓,想再抽一根烟,见到时髦女孩微怒的眼神,便忍住了。
马潼关平时就特喜欢听这个年轻人说话,笑着道:“问吧,希望不会太难。”
时髦女孩本来一直在走神,听到这个奇怪的年轻人突然想问问题,便有了一丝兴趣,侧耳倾听着。
萧云嘴角微翘,一个很自然的微笑,轻声问道:“有一种花,只在白天盛开,花名朱槿;还有一种花,只在夜晚盛开,花名昙花,你们愿作哪一种?”
马锦绣闻言,闭目沉思而起,他受到了大老板的熏陶,想事情的时候喜欢闭起眼睛。
马潼关则未思考多长时间,轻声道:“我选朱槿。”
萧云微笑道:“哦?愿闻其详。”
马潼关轻声道:“我认为,花和人一样,都应该追求光明。”
时髦女孩在一旁皱着鼻子,轻声道:“那样你就看不到月亮和星星了。”
马潼关轻声道:“我宁愿在光明中死去,也不愿在黑暗中沉沦。”
萧云望向一直冥思中的马锦绣,微笑道:“马爷,你呢?”
马锦绣缓慢睁眼,轻声道:“我选昙花。”
萧云扬眉道:“哦?”
时髦女孩听到自己的男人选这个答案,满是好奇,眨着大眼睛等待着他的解释。
马锦绣轻声道:“大老板教会我一样东西,无论什么时候都要虚怀若谷。”
时髦女孩掩嘴笑着,乐呵呵道:“在黑夜中啥都看不见,还怎么虚怀若谷呀?”
她似乎还是觉得很有趣,吃吃的笑了起来,她的笑声就像她的人一样,迷人。
马锦绣望着她,居然也陪着她笑起来,轻声道:“宝贝儿,这你就不懂了,在黑夜中是什么都看不见,但别忘了,花不光可以让人用视觉欣赏它的娇艳,还可以用嗅觉去品尝幽幽花香。人爬得越高,就越不能让人轻易瞧见,只闻其香不见其状,才是做大事之人。”
这番言论一出,时髦女孩笑得更欢,见牙不见眼,哪个女人都希望自己的男人有上进心。
马潼关也是露出欣慰的笑容,在他心中有两个值得钦佩的人,一个是萧云,一个就是他的堂弟马锦绣。他文化水平虽然不高,但也懂得分辨什么样的人才是庸中佼佼、矫矫不群,萧云与世无争,马锦绣雄心壮志,这俩人都有可能成为人中龙凤,他笑着道:“云子,那你选哪个?”
萧云嘴角习惯性地扬起一个弧度,一抹清净如竹的微笑,并没有回答,只是将视线重新投向了很远的远方,回想起了小时候,当母亲问他这个问题时,他当时皱着两道淡眉,瑟瑟低声问着母亲,还有第三种选择吗?母亲听到这个回答,愣了几秒,随即轻笑而起,如莲花绽放,纤尘不染。
真的有第三种选择?连萧云自己都不知道。
世人总是给予自己太多限定性的选择,跳出束缚,是不是能活得更自在?
可惜,有些事情,一转身,就是一辈子。
如果选择的目标是地平线,那么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不管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也不管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唯有风雨兼程。
忽然,萧云将视线收回,轻声问道:“马爷,大老板的车你熟悉吗?”
马锦绣本来在逗着那条土狗的,听到萧云这句话愣了下,轻声道:“熟悉,怎么了?”
马潼关和时髦女孩都觉得这个问题有些冒昧突然,不明所以地望着萧云。
萧云继续问道:“是什么车?”
马锦绣轻声道:“黑色的凯迪拉克。”
萧云皱着如刀双眉,轻声道:“你确定?”
马锦绣点点头,他不明白萧云为什么问这个问题,再次轻声道:“怎么了?”
萧云望向马路的尽头,轻声道:“那辆红色的宾利停在那里已经很长时间了。”
没有人注意到这个细节,只有萧云这种嗅觉如猎豹般敏锐的人才会发现。
三人闻言,脸色忽然变了,皆起身循着萧云的视线望过去,紧锁眉头。
在这种沙尘漫天的地方赫然出现一辆高级轿车,的确值得怀疑。
晚霞如血。
马路的尽头,停着一辆红色宾利加长版,似一束绚烂长虹。
车的后座坐着两个人,一男一女,容貌隐藏在车内的阴影中,无法看清。
女子忽然轻声道:“开车吧。”
没有任何多余的回答,车子便缓缓驶离。
司机知道,女子在下命令的时候,不容许有半点迟疑。
后座的男子透过后窗玻璃回望过去,笑着道:“凤姐,他们注意到我们了。”
女子翘着长腿,坐姿优美,轻声道:“是他注意到我们了。”
男子瞥了眼坐在地上悠然淡静的年轻人,轻声道:“他就是天尊说的那个人?”
女子托着香腮,凝望着那轮逐渐西沉的夕阳红,轻声道:“嗯。”
男子转身坐好,悠闲地双手抱头,轻声道:“没什么特别之处。”
女子轻轻一笑,似漫天落花,轻轻抛出一句:“这样的人,才是最可怕的。”
第十章 两辆神秘福特,一副诡异墨镜
风停了。
漫天的黄沙、粉尘逐渐散去。
工地里轰鸣了许久的机器也陷入了沉默,只有泥头车还在出出入入。
劳累了一天的建筑工人们陆陆续续走出来,往工棚走去,这是他们最开心的一刻。
可以休息三两个小时,吃个饱饭,这对于他们来说,简直是奢侈的,怎能不开心?
几个东北汉子还一展歌喉,唱起了刘德华的《忘情水》,歌声换来了更多的笑声。
他们异常珍惜时间,当然不会关心什么名车,更不会去留意这条马路上的名车。
马路不宽,两车道,是白云人家通往外界的唯一渠道,以后还会扩展为四车道。
那辆如一束长虹般绚烂的宾利就消失在了这样的一条马路的尽头。
树底下,三个人站着,一个人坐着。
萧云坐在草地上,视线却不像其他三个人那样落在马路的尽头,而是落在了天空。
此时的天空不再湛蓝,被金色的晚霞烧红了,像一大片傲然绽放的郁金香。
晚霞在奇妙地变幻着,颜色越变越深,最后变成浓墨画似的几笔,更显得神奇妩媚。
马锦绣注目定视了许久,才愣愣道:“那辆宾利真漂亮,开起来一定很拉风。”
时髦女孩眼神中透出一丝兴奋,拉着马锦绣的胳膊,笑道:“那我们以后也买辆吧。”
马锦绣咳嗽几声,连忙改口道:“不过那车肯定很耗油,不经济,送我也不要。”
气得时髦女孩狠命一甩他的手臂,冷哼一声,气鼓鼓地坐回了大石头,满面怒容。
天底下的女人都像长不大的孩子,不管年纪大小,都需要男人去哄的。
马锦绣赶紧奴颜媚骨地哄着这个没长大的女孩,一脸奴才相,就差没喊老佛爷吉祥了。
萧云见到这个滑稽场景,忍不住在一旁幸灾乐祸地偷笑起来。
马潼关则一直像根木头似地站在那儿,望着空空如也的马路发呆,也不知想着什么。
良久,他才回过神来,轻声道:“云子,那车一定有问题。”
萧云笑容渐渐敛去,轻声道:“也许吧。”
马潼关轻声道:“那车一见着我们发现了它,就马上离开,肯定心中有鬼。”
萧云微微一笑,轻声道:“也许人家就是来看风景的,看完了就回去。”
想不透猜不明的事情就把它简单化,这也是萧云能保持一颗平常心的秘诀之一。
世间的事情大多都是一目了然的,只是世人有意无意地将它复杂化了而已。
很多时候,一句“我爱你”便可替代许多甜言蜜语,可惜,情侣们就是羞于开口。
“看风景?云子,别逗了,这里除了风景,什么都有得看。”马锦绣起身,轻声道。也不知他用了什么花言巧语,原本还柳眉横竖的时髦女孩又重新展露笑颜,还亲了他一小口,他那张油光满面的脸庞禁不住泛起得意洋洋之色。
马潼关想了想,轻声道:“他们会不会是张家的人,来这里探探情况?”
马锦绣一副恍然大悟状,说道:“有可能,极有可能,看来张家还是不死心。”
萧云苦笑,轻声道:“你们两兄弟别拿自己是福尔摩斯,在这里胡乱推测。”
马潼关傻傻笑了声,忽然问了句:“福尔摩斯是谁?”
哄完了女人的马锦绣一屁股坐回了萧云身边,笑着道:“堂哥,我千叮嘱万叮嘱,叫你平时要多看点书,多学点知识,充实一下自己,你看,现在你竟连福尔摩斯都不知道,这说出去还不让人笑掉大牙啊?”
一旁的时髦女孩皱皱娇小鼻子,一脸不屑样,轻声道:“你知道?”
马锦绣笑道:“宝贝,我可是知识渊博的,福尔摩斯是一个鼎鼎有名的大侦探,对吧?”
时髦女孩笑了笑,轻声道:“算你还有点常识。”
称赞声还没有落幕,紧接着,马锦绣就说了番很没有常识的话:“那当然,我涉猎的知识是相当广泛的,福尔摩斯是英国人,和日本的柯南一样,都是世界最知名的大侦探,不过我还是喜欢柯南多一些,人家这么小就能破这么多案,福老还是差点。”
“……”
话题很快轻松起来。
萧云的手里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颗光滑圆润的小石子,轻轻地抛玩而起。
这颗小石子似乎与他同生共长,想消失时就不见,想出现时就现身,信手拈来般神奇。
忽然,四人还没有谈及多少,便又沉默了下来,齐刷刷地再次望向了马路的尽头。
这是很奇怪的一件事情。
马路的尽头仿佛有什么魔力,在吸引着他们的注意,在牵动着他们的神经。
难道那辆红色宾利又折回头了?
确实有车在马路的尽头出现,不过不是红色的,而是黑色,黑得如同即将到来的黑夜。
在霞光中,两辆一模一样的黑色福特仿似两个鬼魅黑影,一前一后缓慢驶来。
在这种只有泥头车出没的工地领域,出现几辆一个轮子顶得上一辆泥头车的豪华轿车,不得不让人心生疑惑。刚才那辆红色宾利还算比较低调,远远停在马路尽头,没有惹人瞩目,而这两辆黑色福特却大胆妄为,径直开到工地旁,到了那几棵橡树边才停下,一路上扬起一阵不小的黄尘。
车已停,尘未散。
片刻,从后一辆福特下来四个身高一米八左右的男人,清一色的黑色西装。
他们的长相风范只能用霸道两个字形容,魁梧的身板像四座移动的矮山,对任何人都极有压迫性。他们行如风,站如松,开门、下车、关门、走到前一辆车、护卫张望,所有动作干净利落,一气呵成,没有丝毫拖泥带水,给人的感觉是训练有素的军人。
如此排场,不用多说就知道前一辆福特里面坐的是非同小可的大人物。
这批不速之客在这个不毛之地所引起的巨大轰动可想而知。
许多还没来得及回到工棚的工人们觉得无比新鲜,纷纷驻足观望,并不时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唾沫四溅地猜测着这两辆黑色福特的来历与来意。更有甚者,从工棚里端着锅碗瓢盆、沓着人字拖就出来瞧热闹的,脸上都是如出一辙的惊艳神色,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几个西装领带的彪形大汉。
他们整天跟砖头水泥打交道,忽然见着电视上才会出现的大世面,不禁眼前一亮。
那种兴奋异常而又心生畏惧的感觉,就像偷看某个工友的媳妇洗澡,让人既喜又怕。
不明真相者,还以为是哪个官场人物带着一众要员视察工作来了。
马潼关并不是个坐井观天的人,在外漂泊了这么些年,总会多多少少见识过一些混黑大佬在身后带着一批随从跟班的庞大场景,但今天这么近距离的碰到这个咄咄逼人的阵象,心里到底还是有些胆怯,缓缓蹲了下来,掏出那包便宜的广州烟,瑟瑟抖抖地点着,抽了一口,稍微镇定了些,但眼神中还是掩不住升斗小民那种慌张。
那条土狗似乎也感觉到了它主人的那种压抑,灰溜溜地趴在他身边,耷拉着脑袋。
马锦绣倒没有什么惊讶异样,反而是心花怒放,那股垂涎之色溢于言表。
这种凌然人上的彪炳气焰,正是他梦寐以求的。
时髦女孩虽然躲在了他的身后,但眼睛还是忍不住直盯着那几个人,满是好奇。
对于她这种青春逼人的女孩来说,新鲜刺激的事情总是带点神秘,而又高不可攀的。
只有萧云还是老样子,轻轻抛玩着那颗小石子,一副世外高人的漠不关心状,在这种黑云压城城欲摧的状况下,始终波澜不惊,心境出奇的平静祥和,隔岸观火地淡淡望着那辆被重重围住的福特,没有刨根问底的欲望,也没有曲意逢迎的乖张,就像佛门圣地的清规戒律,不管红尘俗事,不问凡间疾苦,一如既往的高情远致。
人群中间似乎有人看出了些许端倪,大言不惭地在众人面前分析着:那两辆车好停不停,偏偏停在了橡树旁边,这就是个明显的暗示信号,肯定跟橡树底下的那几个人脱不了关系,接下来肯定会有一场大戏上演。
大家伙听到这个貌似合情合理的分析,无一不表示赞同,同时向橡树底下的那几个人投去了同情的眼神,但有两个人却露出了猫哭老鼠般的假慈悲笑容,他们就是刚才因为偷懒而被马锦绣臭骂一顿的那两个耳钉青年。
然而,事实雄辩地证明,众人要大失所望了。
霞光满天。
福特的车窗玻璃反射出耀眼光芒,使人无法逼视。
很久了,车停在那儿一动不动,人站在那儿一动不动。
车里的人没有下车的意思,车外的人也没有开门的意向。
压根就没有一丝要上演刚才那番分析所说的一场大戏的迹象,宁静得像个高山平湖。
观望的人群有些失落,却没人敢出声骚动,地位差距在他们的潜意识里已经扎根。
马锦绣低声唤了唤深藏若虚的萧云,问道:“云子,这车是不是冲着咱们来的?”
萧云接住高处落下的小石子,微笑道:“如果冲咱们来,我们还能安坐到现在?”
马锦绣点点头,喃喃道:“有道理,那他们这是干嘛来的?难道也是来看风景的?”
时髦女孩鄙视地白了他一眼,也不知刚才是谁说这里除了风景,什么都有得看。
萧云瞥了眼纹丝不动的福特,轻声道:“也许是看风景,也许是做风景被别人看。”
马锦绣被这句话逗乐了,笑道:“这道风景可真够吸引人的。”
萧云看了下马路对面黑压压的人群,微笑道:“的确。”
马锦绣低声道:“云子,你知道我现在最想干什么吗?”
萧云微笑道:“来瓶陈年的竹叶青,炒几味下酒小菜,一边小酌,一边看风景。”
马锦绣讶异,愣了几秒,又一次感叹道:“知我者,萧云也。”
他不得不承认这个年轻人洞察人心的能力令人觉得恐怖,同时又令人欣赏有加。
跟这种人做朋友是一种幸福,可以不言而喻,做敌人,那简直就是一种自作自受。
在一旁抽闷烟的马潼关忧心忡忡,吐出烟雾后,小声道:“绣子,我们还是走吧。”
马锦绣坚决地摇摇头,脸上的神情倔强而桀骜,铁下心来要弄清楚这些人到底意欲为何。他本就是个闲不住的人,更何况大老板还在工地里头,如果这些人是大老板的对头,自己及时挺身而出,说不定就能赢得大老板的赏识,那么地位就不可同日而语了;如果这些人是大老板的朋友,自己留在这,也许还能踩个狗屎运,得到这些人的青睐,那也等于获得了地位更上一层楼的重要筹码,何乐而不为?
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马潼关则始终在忧心着,祈祷麻烦离自己远去。
不是每个人内心都有着出人头地的渴望,马潼关没有他堂弟的深谋远虑,他只求生活安稳无恙,不求大风大浪,他一贯信奉“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处世之道,所以他的人生没有波折,没有起伏,始终是平淡如水。
这种纯如白纸般的人生,是要理所当然地歌颂,还是要义无反顾地摒弃?
没人能给出准确答案。
马潼关掐灭刚抽没几口的广州烟,扯了扯萧云的衣角,轻声道:“云子,走吧。”
萧云微微一笑,没有半点踟蹰,轻声道:“好。”
马锦绣急了,拉着萧云,轻声道:“你真要走啊?”
萧云轻声道:“不然留在这做什么?”
马锦绣拽着萧云手臂,不许他起身,轻声道:“当然是看风景了。”
萧云轻声道:“然后呢?”
马锦绣愣了下,不知道接下去要说什么。
是啊,然后呢?
很多人就是忘了问自己这一句,才会浪费很多时间在一些无关痛痒的事情上。
没错,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但前提是,这必须是个机会。
虽然马锦绣没有说出个什么所以然的理由来留住萧云,但萧云还是没有走成。
非但他没有走成,连一直想离开这里的马潼关也蹲了下来,再没有要走的意思了。
因为那辆守卫森严的福特车终于有了动静,后座的车窗玻璃缓缓降下。
异常安静,所有人都敛色屏气,想一看究竟,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物这么耀武扬威。
突然,没有任何声响的人群中爆发出了一阵耐人寻味的惊叹声。
福特车内慢慢伸出了一只手,轻轻搭在了窗沿上。
这只手,修长柔美洁白晶莹,指甲修剪得非常仔细,皮肤光滑如绸缎,几乎毫无瑕疵,像极了八月中秋时的皎洁皓月。这只足以令全世界女人嫉妒、全世界男人心动的手,就这样静静放在那里,那么纤巧、那么秀气,在璀璨的霞光中更显刺眼。
时髦女孩与其他人一样,双眸一眨不眨地盯着那只手,过了很久,才低头望了眼自己那双平时引以为傲的小手,心里竟恨不得将它斩下来,免得丢人现眼,俏脸上写满了惊为天人的愤懑与羡慕。
仅仅是一只手就引起了无尽遐思,若是手的主人现身了,不知会是怎样完美的人。
所有人都翘首以待。
须臾,另一只手也轻轻搭在了窗沿上,同样完美无缺,同样举世无双。
很快,这双手的主人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从车内的黑暗中现身了。
一个女人。
幸好是一个女人。
然后,人群中再次爆发出了一阵惊叹声,不过这次不是耐人寻味,而是扼腕叹息。
因为这女人带着一副大得诡异的墨镜,足足遮住了大半边脸庞,无法看清真实容貌。
但她那纯白如雪的肌肤、娇艳欲滴的红唇还是足以撩起任何一个男人的情欲。
马锦绣看呆了,连被时髦女孩掐红了手臂也毫无知觉。
马潼关虽然是个忠厚汉子,平时除了会盯着自己的妻子细看之外,未曾将目光停留在其他异性身上超过五秒钟,但是见到这个虽然未识庐山真面目但任谁也不会认为她会丑到哪去的女人,心里竟然腾起了一阵细浪。
连一向澹泊寡欲的萧云也微微眯起眸子,细细地欣赏着这个神秘而又充满诱惑的女人。
车窗是向着工地里面开着的,女人也理所当然地面向工地。
女人慵懒地将香腮倚在晶莹剔透的手臂上,那头如瀑布般的青丝也静静散落下来,她微微仰头,透过那副大得异常的墨镜,轻描淡写般扫了一眼对面马路那群兴奋远远大于失落的汉子,嘴角处泛起一个不加任何掩饰的轻蔑弧度,轻启朱唇:“庸俗。”
声音虽然细若发丝,但还是清晰无比地被橡树底下的几个人听到了。
马锦绣啧啧叹道:“这声音,即便骂粗话,估计也像高雅音乐般动听。”
时髦女孩杏眼圆瞪,恨恨道:“你个王八蛋猪头,说,我骂粗话的声音好不好听?”
马锦绣刚才一开口就已经知道自己犯了大忌,连忙诺诺道:“如天籁般好听!”
时髦女孩一撅小嘴,揪着他耳朵,轻声道:“记住,以后在我面前不许夸别的女人。”
马锦绣此刻就像被我党抓住的敌方特务,只有惟命是从,轻声道:“晓得了。”
时髦女孩露出青春笑颜,问道:“那你说,是我漂亮,还是你妈漂亮?”
这个问题一出,一直强憋着不笑的马潼关终于忍不住哈然大笑起来。
萧云也是淡淡微笑,清净如竹。
他总是这样,没有大喜,也不会有大悲,淡雅得像一樽南宋窑影青釉印花瓶。
那女人似乎被马潼关这有些放肆的笑声所打扰到,偏过头,往橡树底下看来。
马潼关立即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低头不语,拿起一根枯枝在草地上乱画着什么。
那女人戴着墨镜,无法看清眼睛,但他却觉得这样更可怕,仿佛她可以看穿一切。
有时候,一个女人的气质就可以令一个男人避而远之,再不敢奢望。
显然,福特车里的这个女人就具备这种气质。
她那股与生俱来的威严,无论谁人,只要瞧上她一眼,连说话的声音都会压低些。
没有人敢堂而皇之地与那女人对视,即便是见惯世面的马锦绣心里也有些发憷。
只有一个人敢,不但敢,而且还是这样做的。
萧云抬起眸子凝望着女人,如刀双眉轻轻上扬,似乎对墨镜背后的那张脸很感兴趣。
那女人也不知是不是在看着他,这样静静看了许久,轻轻一笑,轻声道:“有趣。”
第十一章 小石子的突然消失
“上帝用创造女人的剩余之物造出了玫瑰。两者的重大差别在于,在摘取玫瑰之时我们便感觉到了它的刺,而我们感觉到另一种刺,是在过了若干年后。”
这是兰多的名言。
女人的刺不像蝎子一样外露,而是像岩洞里的溪泉,纵使终日奔流不息,你也看不见。
培养一个男人,需要很多不同角色的女人,但要毁掉一个男人,通常只需一个就够了。
所以,当一个女人说你有趣的时候,你要留神,很可能这是个噩梦的开始。
她这样说,也许仅仅是个评价罢了,如果你天真地以为她对你有好感,那你就要倒霉了。
萧云不傻,也不天真。
他听到那女人的评价后,只是笑笑,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
这是他的习惯动作,他皱眉的次数要比普通人多得多,所以时常忍不住揉开眉头。
他经常皱眉,不代表他心事重重愁眉不展,只是他要思考的事情比较多。
我思故我在。
其实他是一个很看得开的人。
在他心里,世上好像并没有什么是不能解决的困难,也没有什么能令他苦恼的事情。
因此他能保持冷静,有时候冷静得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甚至觉得恐怖。
这样的人,有多少人爱他,就有多少人恨他。
福特车里的墨镜女人就属于后者。
她见到萧云那副若无其事置之度外的模样,不屑一笑,将视线再次移回到了工地上。
工地里仿佛有着一股神奇的磁力,在萦引着她的注意力。
而萧云,一个陌生的普通人,对于她来说只不过是过眼烟云,不值一提。
人海茫茫,有些人即便相遇了,也只是彼此望一眼,就匆匆擦肩而过,一生不曾再见。
这就是现实的生活,也是生活的现实。
黄昏,晚景如画。
马路对面围观的人不少反多,挤满了唯恐天下不乱的男人,还有抱着婴儿的妇女。
她们是随着自己的丈夫来到宁州的,她们最大的用处就是解决丈夫饥不择食的需要。
大多数男人看起来都很愉快,因为他们经过一天工作的辛劳,现在压力全无,正光着膀子,让黝黑发亮的皮肤尽情享受着晚风的爱抚,又可以观赏着令他们大喜过望的“风景”,如此闲暇的乐趣,可遇不可求。
也有些人,从来不知工作的辛劳,自然也不知闲暇的趣味,所以看来就有些没精打采。
譬如那两个自作聪明而自以为占了萧云便宜的耳钉青年。
一个人不去耕耘,就想求收获,是永远也不会愉快的。
此刻,马锦绣这个工头老大,乐不可支,也喜不自胜,因为他正在庆幸自己在早些时候过来橡树底下找自己的堂弟和萧云,可以占到这么一个天时地利人和的位置,来近距离的观赏这帧有趣的风景画面。
这女人的容貌虽然无法看清,但那种风华超俗的气质还是无可挑剔地散发出来。
尤其是在几个伟岸保镖众星拱月般的点缀下,格外凸显其鹤立鸡群的王者之风。
一个娘们能不做花瓶,反而像武则天或者慈禧太后,的确是件值得玩味的新鲜事。
马锦绣笑眼眯成一条线,低声道:“云子,你走桃花运了。”
萧云轻抛着小石子,轻声道:“什么桃花运?”
马锦绣说道:“装,你就给我装吧,那女人说你有趣,摆明就是跟你对上眼了。”
萧云微笑道:“你怎么知道她说的就是我?”
马锦绣挤眉弄眼地瞥着萧云,笑道:“那女人虽然戴着墨镜,但只要她不是盲的,都可以看出咱们几个之中谁最有趣。连我这个大老爷们都被你迷得不知方向,何况是女人?那女娃子春心暗动喽!”
萧云又抛起那颗小石子,微笑道:“马爷,你要是做月老,不知要乱点多少鸳鸯谱。”
马锦绣慌忙道:“我可不稀罕做什么月老,所谓高处不胜寒,在天庭得多寂寞啊?”
萧云轻声道:“那倒是,要你离开女人一天,那不就等于要了你一天的命了?”
马锦绣大笑道:“知我者,萧云也。”
两人的谈话很轻,没有打扰到任何人。
墨镜女人的目光依旧投在工地上,娴雅地将香腮搭在手臂上,静若处子,彷如隔世。
那慵懒的娇俏模样,像只午睡刚醒的小猫,惹人爱怜。
马锦绣定睛望着,叹道:“那女人的家世必定显赫,你小子现在心里一定乐开了花。”
萧云微笑道:“我的确乐开了花,你女人看你的眼神就像杀父仇人一样。”
马锦绣木了下,笑容苦得就像刚吃了黄连,偷偷瞄了一眼坐在石头上怒容满面的时髦女孩,知道她是因为自己出神地望着墨镜女人而生气,那股醋劲隔几丈远都能闻到,心里暗暗揣摩着他女人这种脸色得花多少票子才能让她由阴转晴,根据平时的数据,最后得出这次起码得四位数才有效果,暗地里用甘肃方言骂了声娘,只能哀叹一声。
女人的心果然似海底针,难以叵测,难以琢磨。
忽然,墨镜女人再次开了金口,轻声问道:“朱武,几点了?”
一听到女人的问话,离她最近的那个保镖立即行了个礼,用最快的速度看了下手表,低头道:“四点四十五分。”
墨镜女人轻轻点头,轻声道:“把望远镜给我。”
朱武轻声道:“是。”
他似乎早有准备,话音刚落,便从车尾厢拿出了一个军用高倍望远镜,毕恭毕敬地递给墨镜女人。
他的头平时总是高昂着的,像不落的太阳。
但当他面对墨镜女人时,就像有只无形的手牢牢摁住他的颈部,未曾抬起过。
墨镜女人伸出纤手,接过来,举着望远镜看向工地里头。
令人吃惊的是,她竟然还是未将墨镜除下,生怕让他人一睹真容。
这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女人,不是太美,就是太丑。
所有人都很纳闷,一是不知她用望远镜看什么,二是不知她为什么还要戴着墨镜。
一些不知底细的人,还以为她是某个被狗子队苦苦跟踪的大明星。
马锦绣叹息一声,低声道:“那女人肯定是麻子脸,不敢见人,天公不作美啊。”
时髦女孩听见他的这句话,忍俊不禁,咯咯笑了起来,阳光灿烂,变脸变得比谁都快。
一直闷不吭声的马潼关也乐了,而那条土狗似乎读懂了主人,跟着欢快地汪叫了两声。
萧云则一直循着那女人的视线望向工地里,如刀双眉又再次皱起,他又在思考了。
工地里有什么值得那女人用望远镜观察?有什么值得她劳师动众地亲临这种地方?
除了空荡荡的高楼,冷冰冰的机器,乱蓬蓬的杂物,工地里还有什么吊人胃口的东西?
萧云不知道,估计也没有人能猜着。
所以,他一直没走,一直在等。
凡是他弄不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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