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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麻烦似乎总是源源不断。
唉。
萧云轻叹了声,泛起些许伤春悲秋之意,心情却异常平静,没有因为杀戮即将来临而生起一丝紧张,只是在猜测着离他只有四五米远的三个黑衣人的来历,脑海里不断地在搜索着最近发生过的一些事情,接触过的一些人物。
能尾随跟踪他这么久却不露踪迹,这几个人倒也有些小能耐,隐藏在幕后的人相当不简单。按理说,不应该是张山泉,这种纨绔子弟是典型的吃软怕硬的主,重面子,既然和他做了朋友,肯定不会出尔反尔。
难道是那个蛮不讲理目中无人的市长千金?
很有可能。
虽然陈道白在那晚怏怏说过,这次挨打后,从此与苏楠两清,没有任何关系,两人井水不犯河水,但如果那个市长千金根本不买陈道白的账,恼羞成怒,怎么着也咽不下这口恶气,执意要给自己点颜色看看呢?
萧云苦想着,却依然没有结果。
但他唯一能确定的一件事是,眼前的三人必须得死。
古语有云,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龙有逆鳞一尺,人凡婴之,则必杀人。不管对方的目的是为了什么,不管对方的实力如何强大,不管对方的幕后站着是谁,不管对方牵扯的利益有多广,只要威胁到了自己的生命,那下场只有一个:死。
“在临死之前,给你们最后一个说话的机会。”萧云轻声道,语气不带一丝感情。
“大言不惭。”领头的黑衣人冷冷一笑,两个小弟拿着刀站在他身后,为虎作伥。
“你不信?”萧云挑挑眉头。
“明知故问。”他的嘲笑光秃秃赤裸裸,没经过任何加工制作。
“你应该信的,我这人有个毛病,在死人面前很少说谎。”萧云微笑道。
“很好,你是我见过这么多人当中,死到临头时最从容不迫的一个,不错,我欣赏你,如果不是你犯了一些不可原谅的错误,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说不定我们还能交个朋友,坐下来痛饮几杯酒,可惜呀,这个机会只能留到下辈子了。”他带点惋惜道,隐藏在黑暗中的脸色却有些僵硬,那个年轻人那抹从未消失过的清净如竹的微笑让他浑身不舒服,像爬满了蚂蚁。
“我得罪谁了?”萧云还是没想出所以然来。
“你心里清楚。”他冷声道。
“我不清楚。”萧云轻声道,这是实话,可越是实话,越是没有人愿意相信。
“装得还挺像,既然你选择诈傻扮懵,那我就费点力气,勾起你一点点陈旧的回忆。还记得刀伤吧?你在飞扬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打伤他,让他没有面子,下不了台,也就等同于让我们黑龙团蒙羞,这个奇耻大辱我们是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的。”他冷声道,巷口的风有些大,一些重量轻的垃圾吹得到处都是,他们三个周围聚了不少,为了躲开,不得不往里面走了几步,却如履薄冰。
萧云愣住,对走近了些许的三人视而不见,只是微微皱着眉头。
他原以为刀伤是一个好汉,输在武,应服在心,却没想到这件事过了这么久,黑龙团终究还是要报复。诚然,像黑龙团这样庞大到无处不在的组织,只要打个喷嚏,就足以让整座宁州城震上几震,换作普通人碰着这事,早就退避三舍逃之夭夭了。
可惜萧云不是普通人,或者说,他此刻不是一个普通人。
在十里清扬,他也曾无数次被嫉妒他样貌的公子纨绔轻视嘲笑,他却没有任何反驳。
这是懦弱?仅仅是不屑罢了。
他不想杀戮,却从来不畏惧杀戮。
一股无名之火在他心中遽然燃起,顿时给人强大压迫感,脸色比此时的天气还要阴沉。
在尸体堆里成长起来的男人,有所谓的气势,确实一点也不过分。
“真没劲。”萧云揉了揉太阳穴,忽然叹声道。
“你什么意思?”领头黑衣人有些费解,神情有点紧张兮兮的。
“人说黑龙团是地下世界的王者,没想到却是小肚鸡肠,这么一点小事也要斤斤计较,跟街市讨价还价的三婶大妈有什么区别?没有一丝王者应有的宽宏度量,传出去也不怕被别人笑话。”萧云平静道,没有一丝要婉转的意思,讥诮笑着,手里的那罐冰红茶还有大半没喝,晃动起来有些哗啦啦的响声,却完全淹没在了斥耳风声中。
“废话连篇!只有一种人不会有废话,那就是死人!”领头的黑衣人显然被激怒了。
人在怒发冲冠时,思维往往会有些紊乱不安,这是出现致命弱点的征兆。
他赫然掏出一把消声手枪,昂贵货色,拉枪栓,上膛,开保险,整套动作一气呵成。
他食指轻轻搭在扳机上,望着那个神色依旧不变的年轻人,冷笑道:“死很容易的。”
萧云柔声道:“死的确不难,活下去才是更难的,可世事难料,谁能说得准呢?”
话音未落,他手里的那罐冰红茶猝然离手,如离弦的箭,直奔黑洞洞的手枪而去。
那人一脸不屑地轻微冷笑,不慌不忙,迅疾扣动扳机,子弹无声也无情地从枪膛飞出。
“嘭”!
易拉罐被骤然击穿,茶液在空中华丽四射。
作为一个见惯风波的王牌杀手,这么一个掩人耳目的小举动根本不值得一提。
他跋扈气焰没有收敛,仍平举着枪,下一步就是将那个跳梁小丑以最快速度清理掉。
“嗖!”
突然,一个诡异声响划破了萧萧夜风,却未见到有任何异象出现,周围死寂一片。
举着枪的那人很纳闷,谨慎地扫视着四周,因为他刚刚开完那一枪,这个声音就响了。
他的两个小弟也迅速职业性转身,小心警惕地防御着,以防有人从身后搞突然袭击。
可惜,他们谁都没有发现,站在不远处的年轻人眯起黑眸,嘴角的弧度异常邪美。
“嘡!”
火花四溅。
那支消声手枪冲天而起,掉进垃圾堆里,没有了影踪。
而那人的手腕尽然断裂,虽然没有喊声大作,却疼得他直冒冷汗,嘴唇也咬出了血。
接着,一颗光滑圆润的小石子清脆落地,骨碌碌地溜向低处,“咚”,落在了下水道。
那人脸色冷峻苍白,眼神喷火地望向萧云,横眉竖眼怒道:“明人不做暗事。”
萧云轻笑,气定神闲,轻声道:“礼尚往来,你有枪,我没枪,你不公平在先。”
那人突然不再咄咄逼人,像毒蛇一样笑了笑,轻声道:“不公平的事多着呢。”
三打一,好比麻将桌上三家联合欺负一家,想不输都难,确实很不公平。
他压根就没理会已经残废的右手,用健全的左手抽出一把砍刀来,率先舍命攻去。
两个小弟紧随其后,形影不离。
三人脚步出奇一致,砍刀倒拖于身后,成品字形,攻时可如铁蒺藜,随处可击,防时可似连环锁甲,互为照应,疾速向萧云冲去。如果碰上一般的高手,此般布阵,必定会令对方手足无措,疲于防守而连连退让。
可惜他们遇错了对手。
萧云叹息摇头,不知是为即将逝去的三条生命节哀,还是为自己无法宁静生活而悲痛。
他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在第一把砍刀夹杂着狂风戏谑的气息落至时,潇洒一转身,脚尖在地上一拧,滑开了几步,膝盖微弯,让刀刃擦着自己的左胸而过,领头的黑衣人还想反手一刀,却骇然发现自己胸部中了一拳,已经腾云驾雾般地在狂风中飞了起来。
那种感觉,让他觉得平生最爽的莫过这次,但也是最后一次。
他重重地撞在了小巷的围墙上,如同烂泥一般滑落下来,再无声息。
那两个小弟见到大哥惨死,并没有徒生惧意,反而祭出了更猛烈地进攻。
完全是以命搏命,视生命如草芥。
一个凌空飞起,一个就地一滚,两把催命砍刀寒光闪闪,恶狠狠从两个方向砍向萧云。
暴戾凶煞。
萧云安稳不动如青山,扬起一个超尘拔俗的弧度,微微带着诡秘,更邪气得英俊。
灵气顿现!
不按常理出牌,这是萧云的惯例,只见他纵身横跃,如燕子穿云,恰恰从两把砍刀中间穿身而过,借着两个黑衣人去势未了、尚没有反应过来的一刹那空隙,用旁人无法看清的速度,脚尖在地上轻轻一点,一个怪蟒翻身,使出连环拐子追魂肘,一肘击向滚地而来的黑衣人后背。
一声闷响在巷子里爆起,那黑衣人胸骨尽碎,口吐鲜血,软绵无力地倒在了地上。
萧云在杀人的时候极其冷静,心内一片清明,平静如湖。
这是老爷子从小就用非人的训练方法打磨的结果,也是他在枪林弹雨中收获的心得,更是跟随老爷子挑战天下隐世高手后悟出的生存之道。无论经验是从哪一种方式得来,都会让他的生命悬于死亡线上,左右徘徊,只要稍有差池,这个世界可能就再没有萧云这个人了。
雨前的景致一片消残。
小巷安静如斯,只有风声在呼呼地狂吼着,掀起阵阵腥风血雨。
萧云静然而立,有着一股皇族气韵,冷冷睥睨着一米开外的最后一名黑衣人,令他吃惊的是,那人却依旧没有露出对死亡应有的恐惧,他不禁眉头微皱,心中闪过一丝凛然。黑龙团终究是黑龙团,真是头庞然怪物,培养出来的杀手毫无畏惧死亡,那种视死如归让人从心底生起恐怖之意。
虽然不畏死,但是必须死。
整个天幕没有一丝亮光,显得空虚苍凉。
苍穹被黑云笼罩,天地间只剩下漆黑这一种寂寞的颜色。
只有萧云那双优雅如钢琴家的手,在夜色的衬托下显得有些苍白。
漆黑与苍白,都是最接近死亡的颜色,死亡,不正是空虚和寂寞的极限吗?
“黑龙团竟派出你们三个废物,真是令我大失所望。”萧云漆黑眸子闪动着矛尖寒。
“我们三个足矣!”那黑衣人嘴角露出了阴冷的笑意,狂声道。
言毕,他如飞蛾扑火般,再次扬刀向萧云砍去。
萧云如刀双眉轻轻一挑,眼中的杀意陡升,完全没有平常的冰魂雪魄。
他身形一晃,倏忽侧身闪过这一刀,右手轻锁那黑衣人手腕,遽然一扭,手腕尽碎断裂。下一刻,那黑衣人便发现这把砍刀已经穿透了自己的身体,刀尖的鲜血正一滴一滴地落下,在空中被狂风吹偏了轨迹,散乱地洒在地上。
整个世界安静了。
连风声都似乎在那一刻停止,黑暗的小巷只是站立着一个落寞的身影。
萧云已然恢复了心如止水的心境,眼神干净空灵,如一泓潺潺而流的清泉。
弯身捡起了一把砍刀,借着巷口路灯的微光,细细端详起来。
刀身很长,刀刃末端纹有一条黑龙,只是黑龙有点奇特,只有龙首、龙身,没有龙尾。
神龙见首不见尾。
萧云听金爷讲过,黑龙团暗杀组的砍刀纹有的黑龙就是如此。
“真是黑龙团的报复,有意思。”萧云喃喃自语,语气带有一丝快意。
跟金爷在闲聊的时候,他了解到,黑龙团势力通天,控制着六省的地下势力,江浙皖赣鄂湘六省的大小帮派唯黑龙团马首是瞻,没人敢正面挑战黑龙团的权威,甚至连上海第一帮派青帮的尉迟无命都要对黑龙团谦让三分。
在地下世界里,黑龙团就是上帝。
打江山易,守江山难。
黑龙团能够驾驭六省的地下势力,全凭副团长陶黑石的冷酷无情与铁血手腕。
他用无数鲜血为黑龙团铺成了一条万人朝拜路。
这世上,唯一能让高不可攀的陶黑石低下高傲头颅的,只有团长一人。
只是,这个团长好像是世人虚构的一般,只出现在传说中,没有人真正见过他的庐山真面目,甚至连陶黑石这样拥有尊贵地位的人也从没有见过他的正脸。水中望月、雾中观花的真实相貌,加上让强悍霸道如陶黑石般的顶级人物俯首称臣,团长便被圈子里的人捧成神话般的人物,尊称为“无上王”。
有难度,才有趣味。
现在,萧云常常会有这样的幻觉:死神就坐在门外的过道里,坐在幽暗处,凡人看不到的地方,一夜一夜耐心地等他。不知什么时候它就会站起来,对他说:嘿,走吧。他想,那必是不由分说的。但不管是什么时候,他大概仍会觉得有些仓促,但不会犹豫,也不会拖延。所以,尽管他不清楚黑龙团是不是会为了他这么一个小人物而大动干戈,他也不清楚这次的杀戮会换来怎样的连串报复,但是他不会退缩半步,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他从不畏惧挑战。
他扔下手中刀,挂了个电话给金爷,让他来善后一切。
随意瞥了眼倒在血泊中的三个黑衣人,他无可奈何叹息了一声,转身慢悠悠地离开。
又轻轻哼起了那首不知名的苍凉小调,路灯下拖拽着一个长长的身影。
在萧云离开不久后,一个异常瘦削的身影探头探脑地走进了这条血腥味肆虐的小巷。
狂风掠起了那道身影衣服的一角,在黑暗中显得如此峥嵘。
他冷冷环视了一圈,见到三具冰冷的尸体,嘴角露出了让人阴冷透骨的笑意。
忽然,他好像发现少了一些什么,脸色顿时煞白,瘦枯的双手竟然在风中颤抖了起来。
来不及多想,他就惊慌失措地转身逃离,消失在茫茫的夜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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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黑道大枭
卷地风来忽吹散,望湖楼下水如天。
酝酿了许久的雨终于按捺不住寂寞,毫无顾虑地脱离了黑云的桎梏。
狂风席卷着暴雨,像无数条鞭子,狠命地抽打着地面,雨飞水溅,迷潆一片。
萧云在夜雨来临前回到了十里清扬,方才那一番血腥杀戮并没有影响他的沉寂心境。
他这种人,情绪的自如收控早已是登峰造极,滔天的黑暗气息被他一点一滴地藏匿起来,蕙心纨质,与平常没什么两样,依旧是一副我佛慈悲与世无争的模样,只要细细品呷,就能发现,他就像宁州这座千年古城,带着一种说不出的古典韵味。
兴许是下雨的缘故,今晚光顾十里清扬的客人不多,只有稀疏几桌的三两知己围坐一起,谈笑风生。RichardGlayderman的《柔如彩虹》缓缓奏起,如清风误入松林,那种清幽缠绵的氛围让人如痴如醉。
十里清扬是间慢摇吧,钢琴曲只是在人比较少的时候弹奏,平常都是以RB为主打音乐,这种欲擒故纵的风格,前卫,带点离经叛道,完全迎合了现代人,特别是白领阶层的生存心理,而酒吧的灵魂现场DJ一共有三个,都是老板谢哥从韩国高薪请过来的,贵是贵了点,不过物有所值,这三个高丽棒子极善于将气氛推向高潮。
酒吧从来都是一个人蛇混杂的是非之地,拼酒,乱舞,调情,泡妞,嗑药,性欲,摩擦,甚至群殴,这些疯狂的戏码每天都在上演,哪里也不例外。有些秩序比较混乱的酒吧更是可怕得骇人听闻,女人是万万不能单独去的,传说在那些旮旯,能把怀孕的女人弄流产,把没怀孕的女人弄怀孕。
在治安方面,十里清扬绝对是其中的佼佼者,也是公安局最为放心的娱乐场所之一。
为什么?难不成来这里的,都是一些爱国守法明礼诚信的良好市民?
当然不是。
打开门做生意,就要款待八方,来的都是客,身份显赫也好,地位超然也罢,不挑,只要钱包里的票子足,管你是杀人放火无恶不作的男牲口,还是粉笔黑板教书育人的女教师,在这里都是尊贵的上帝,都能享受到一流服务。这样一来,人流就复杂了,一复杂,就会有矛盾,有矛盾,就会有擦枪走火的时候,按照剧情发展下去,群架火拼也在所难免。
小打小闹无关痛痒,大事却是绝对不会发生的,十里清扬根本就是一块犯罪绝缘地。
原因只有一个,这是刘三爷坐镇的场子。
夜深了点,客人也陆续多了起来,萧云换好吧员服后,就敬业地忙去了,好不容易喘口气,环视了一圈,却还是没有发现小青的倩影,有点诧异,便叫停了刚好经过的一名艳女郎,问道:“Joey,你看见小青了吗?”
那艳女郎闻言一愣,举目望了望四周,发现除了那三个休假的DJ,其他同事都在,但就是没看见小青那道清纯风景线,也有些纳闷,嘴里嘟囔道:“刚才还看见她在给客人下单呢,这会儿怎么就不在了?可能出去了吧。”
“这么大雨,她能上哪去?”萧云问道。
“谁知道呀?她又不爱和我说话。也许,她过隔壁的黄金海岸给酒钱去了。萧大帅哥,既然她不在,咱们是不是要发生点什么呀?”艳女郎眨眨那假眼睫毛,抛给了萧云一个挑逗媚眼,这个年轻人虽然不是那种英俊到炫目的男人,但绝对经得起长久欣赏,她早就春心萌动了。
“我性无能。”萧云凑到她耳畔,悄悄说了句。
艳女郎不可思议地瞪大眼睛,像听着了911撞机之类的爆炸性时事新闻,脸色也潮红了一大片,没想到这个平时一副清淡寡欲模样的男人会这么放得开,直奔主题去了,一下子就绝了她的念想,咳嗽几声,将那丝尴尬掩饰过去,没有过多的纠缠,转身便去工作了。
萧云听见艳女郎关于小青去向的猜想,觉得有这种可能性,心情稍稍放松。
由于十里清扬生意太好,有时存酒不够,需要到隔壁酒吧取酒,酒钱通常在事后付。
今晚还有一件事,更令萧云觉得奇怪。
消失许久的夏花竟出乎意料地出现在了酒吧,正在给客人斟酒,而吕彪却不知所踪。
估计是吕彪玩腻了,江山代有才人出,寻找到了下一个猎物,而毅然决然抛弃了夏花。
萧云暗暗为她感到悲哀,忽然见到她向自己望了一眼,带着一丝惊惶,闪躲而不敢直视。
事出反常必有妖。
萧云心头一震,生起一丝不祥之兆。
正当他想走过去找夏花攀谈几句之时,洁姐匆匆忙忙地从二楼跑了下来。
她叉着腰,喘着粗气道:“萧云,谢哥找你,二楼一号包房。”
揣摸不透的事,总是接二连三的。
萧云眉头微微一皱,揉了揉太阳穴,抬头望了眼在二楼等着自己的谢哥,目光深邃。
谢哥很少出现在酒吧,因为他要帮刘三爷打理百家会馆,那是刘三爷的支柱产业,每年光入会费就高达一个亿。宁州的上流社会都爱在那里聚聚,那是一种身份的象征。不是你有钱就能入会,百家会馆的会员不是政府高官就是商界精英,或者是学界的翘楚,用“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来形容百家会馆,再贴切不过。
侯服玉食的生活。
谢哥站在包房外,眼睛贼亮,是一个窥一管而知全豹的圆滑中年人,无论与谁在一起,都十分的和气,见到萧云慵懒地走来,忙迎过去,在他耳边低声嘱咐着“少说话,平常心,多点笑容”,然后推开了一号包房的门。
包房古色生香,不像身处酒吧,俨然位于一间茶馆。这也是萧云当初质疑谢哥的地方,认为酒吧没有必要弄得如此的花里胡哨,如此的不合情调,纵然是要追求品味,也没必要失去酒吧新潮时尚的韵味,谢哥当时只是笑笑,置若罔闻。
软沙发上,一个中年男人坐着,怀里躺着一个女人,身边站着一个男人。
中年男人已过了知天命的年龄,微微有些谢顶,圆胖的脸上挂着微笑,和善如三月春风,却无意间流有久居上位者的霸气,那是一种自然流露的本质,任何人在他面前都要避其锋芒,不敢与之对视一眼。他摇晃着酒杯,杯内的红酒形成一个小小的漩涡,手腕处的一串佛珠因轻微碰撞而低鸣起来。
那个女人一袭红色低胸晚装,妖气妩媚,冷艳高贵,随便拿出去参加什么选美比赛,就能弄个前五,一只白皙小手正轻柔地揉摸着中年男人的胸膛,诱人香舌舔着中年男人嘴边溢出的几滴残留红酒。
女人素质高低,是一个男人地位高低的度量衡。
而一直静静站着不动的那个男人并不像普通保镖那样身粗似瓮,反而非常的匀称,乍一看,并没有多少威慑力,面部也没有任何表情,如雪湖冰封,双眼始终紧闭着,养精蓄锐,即便有人走近了,也似乎毫无感觉,未曾睁开一丝,给人一种仿佛有一道看不见的高墙将他的人隔绝在了世界外的感觉。
“小谢。”有些谢顶的中年男人柔柔晃着酒杯,红酒在灯光下摇曳出醉人的细微涟漪。
“在,三爷,您有话就说。”谢哥陪着灿烂笑脸。
萧云内心一凛,没想到这个中年男人竟然就是声名显赫的黑道大枭,刘三爷。
他心里嘀咕着,今晚真是奇哉怪也,连从未露面的大老板都出现在十里清扬了。
“刘刚呢?他不是说来了这吗?”刘三爷侧目而视,给人压迫感。
“二少爷刚走不久。”谢哥是个聪明人,问什么就答什么,绝不多说半句。
“去哪了?”刘三爷手指轻敲着杯壁,给人一种浑身不自在的上位者气质。
“估计和朋友玩去了,年轻人嘛,都这样。”谢哥笑着道。
“玩也要有个度,你给我看紧点,他这人,不懂事。”刘三爷露出少有的柔和。
“没问题,您放心吧,二少爷生性着呢,不会出什么大乱子的。”谢哥轻声道。
“你办事,我从来放心。”中年男人微微一笑,像一尊弥勒佛。
“谢谢三爷夸奖。”谢哥喜上眉梢,得到老板的一句赞赏,比甩给他一万块更顶用。
刘三爷的两个儿子是典型的二世祖,怙恶不悛,在江南一带声名狼藉。
尤其是他小儿子刘刚,更是十恶不赦,不知有多少花季少女或是高校女生被他玷污。
只是刘三爷的影响力太大,在黑白两道左右逢源,所以刘刚每次犯事,都很快平息。
古语云,虎毒不食子。
尽管两个儿子不成大器,却都是刘三爷最珍贵的心头肉,爱他们胜过爱自己。
女人玩了就扔,就像把穿过的衬衫随手脱掉一般,儿子是自己的种,当然得百般呵护。
再高高在上的人物,终究不过是个有七情六欲的凡人,都会有人类一成不变的弱点,不同之处在于,有些人将自己的人性短处无限扩大,而有些人却能够将其控制在最小范围,但即便如此,还有一个弱点,除了极个别境界高到离谱的人之外,任何人都极难控制的,那就是:听好话。
华国流传着一句至理名言: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谢哥的确是个见微知著的人物,知道老板在乎什么,重视什么,说话恰如其分。
萧云一直在旁边沉默寡言,静静听着,没有一丝见到大人物时应有的肃然起敬之意。
那个妖气妩媚的女人虽然整个倚在刘三爷的身上,美胸诱人,目光却偷偷打量着萧云。
她是个风尘女子,见多识广,男人见过无数,也睡过无数,却从未遇见过这样的男人。
他飘然离尘的相貌,不是那种富有侵略性的阳光帅气,但绝对让人回味无穷欲罢不能。
她消魂的双眼几乎要滴下水来了,却不敢过于明目张胆,偷偷摸摸的,更加撩人心扉。
萧云不是瞎子,当然注意到了她的举动,却故意视而不见,仿若柳下惠再世。
他确实没有什么王霸之气,能让女人臣服,却总能在关键时刻将八风不动装得贼像。
刘三爷似乎没有察觉自己女人的异样,依然气定神闲,靠在沙发上,眼神却飘向萧云。
在刚才自己说话的时候,这个年轻人并不像其他人那样,没有刻意地装作毕恭毕敬。
有趣。
刘三爷在心里暗暗评价着,忽然出声,微笑道:“你就是萧云?”
萧云没有说话搭理,依旧沉默着,宁静致远地望着他,眼神干净空灵。
他的这个反应让刘三爷微感诧异,轻轻点了点头,只是动作太过于细微,没人能发现。
“是的,三爷,他就是我给您提及过的萧云。”谢哥见萧云在这个时候还一副独善其身的模样,心内暗暗叫苦,只好出声替他回答,微微弓着腰,显得极其谦卑,“年轻人轻浮,不懂规矩,还望三爷您别放在心上。”
“我没往心里去,年轻人有这种傲气是好事,我也年轻过,我年轻的时候比他更傲,记得当年有三个红卫小兵气焰嚣张地闯入我家抄东西,愣是让我拿着菜刀给逼出去了。”刘三爷爽然一笑,摇晃着酒杯,视线转向一脸平静的萧云,微笑道,“这酒吧本来是留给我那小儿子玩玩的,那混小子将这里搞得乌烟瘴气后就撒手不管了,没想到你来了三个月,这酒吧就变样了,年轻人,你很不错。”
谈笑自若,城府极深,果然是个不同凡响的人物。
萧云心里暗忖着,跟这种人必须要保持距离,不然很可能被他卖了,还要替他数钱,嘴角处泛起一个浅浅弧度,清净如竹,依旧是那副老僧入定状,不卑不亢,像古筝的幽雅含蓄,轻声道:“三爷,这是我份内事,酒吧红火了,我赚的钱也就更多,两全其美,何乐而不为?”
“有道理。”刘三爷肆意大笑。
他就喜欢这种坦诚相待的人,不故作姿态,也没有曲意逢迎。
刘三爷端起酒杯,小小品呷了一口红酒,左手抚摸着那妖气女人白皙滑嫩的大腿,淡淡道:“钱是个好东西,它能让兄弟变成仇人,也能让仇人变成兄弟。萧云,不如跟我干,我能让你赚更多的钱。”
萧云眉头微皱,猜测不透这中年人的真实意图,轻轻一笑,轻声道:“三爷,能得到您的垂青是我的荣幸,但我这人懒散惯了,胸无大志,只想过一天是一天,风里来雨里去的日子不适合我,恐怕要您失望了。”
身居其位,便谋其职。
平凡人就应该过平凡的生活,不要徒有羡鱼情。
“喜欢女人吗?”刘三爷微笑着,在那女人大腿根上轻捏了把,疼得她嘤咛一声。
“不反感。”萧云的态度依旧不卑不亢,语气不冷淡,也不热忱。
“她,你觉得怎样?”刘三爷搂住那个羞得脸如桃花的妩媚女子,笑容满面。
“做得三爷的女人,必定是人间绝色。”萧云婉转地说道,反应能力卓绝。
“送给你。”刘三爷笑了笑,语气轻松得就像随手递过一根烟一样,继续摇晃着酒杯。
试金可以用火,试女人可以用金,而试男人,可以用女人。
也许女人都不喜欢男人将自己当作一件玩物,刘三爷的无所谓态度让妖气女人很不开心,她柔若春水地趴在刘三爷怀里撒娇,傲人挺拔的胸脯轻轻摩挲着他的肌肤,将她最性感成熟的一面尽情展露出来,洁白晶莹的小手在他有些发胖的脸庞游走,柔声道:“三爷,我只属于您一个人。”
刘三爷的语气比她更温柔:“我喜欢这个年轻人,你就当帮帮我,你不也喜欢他吗?”
妖气女人有些局促,笑容僵硬,轻声道:“我怎么可能喜欢他呢?我的心只装着您。”
刘三爷托起她的下巴,微笑道:“你刚才看着他,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还不喜欢?”
妖气女人惊恐万分,脸色霎时惨白,带着哭腔道:“三爷,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
刘三爷笑得阳光明媚,推开她,望向萧云,轻声道:“她是你的了。”
萧云左右为难,像走到了一条独木桥中间,前有狼,后有虎,无路可走。他接了这个烫手山芋,得罪刘三爷,毕竟这女人的身体还是属于刘三爷的;不接,更得罪刘三爷,大老板的话都敢不听,还有活路吗?
唯一的办法,跳河。
萧云微笑道:“三爷,您对我的好,没齿难忘,她,我要了,另外,我待会就辞职。”
刘三爷瞳孔紧缩,目光如炬般地望向萧云,震惊了好一会儿,才道:“我喜欢你。”
萧云嘴角的弧线柔美,捕获任何女人的芳心,轻声道:“谢谢三爷的厚爱。”
“既然你不喜欢她,拒绝就好了,没必要勉强,更不值得为她连工作都不要嘛,行了,以后遇见有好的货色,我再介绍给你,她呀,还是让我自个收藏吧。”刘三爷微笑道,重新搂起了那个惊魂未定的女人,原本以为这条绝妙的抽梯过墙计可以让这个年轻人拜服于自己,甘做马前卒,却没想到会被他反将一军。
后生可畏。
萧云轻笑不语。
而妖气女人终于明白,自己在男人的世界中,只不过是一个玩具。
她强忍住泪水,无力地靠在这个差点失去的男人怀里,不敢再造次半分。
刘三爷则旁若无人地揉捏着她的柔软胸脯,缓缓说道:“主席说过:这个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归根结底还是你们的。年轻人,我看好你,你能注意到别人无法注意的细节问题,比如一楼的那些植物隔带,我很欣赏。”
“三爷过奖了,人贵有自知之明,我知道我自己是块什么料,叔本华也说过:庸人费心将是消磨时光,能人费心将是利用时光。我的时间都是在恍恍惚惚中消失不见,并没有能够看到更多的将来,那太遥远了,不是我这种小人物应该考虑的境界。”萧云平静。
《中隐》:唯此中隐士,致身吉且安。
目光决定不了位置,但位置却永远因为目光而不同。
关键是,即使我们处于一个确定的位置上,目光却仍然可以投往任何一个方向。
刘三爷略感错愕,拉拢了这么久,没想到这个年轻人还是拒绝,微微眯起双眼,抬头盯着萧云的脸庞,没有发现什么异端,露出一个玩味笑容,轻轻挥挥手,谢哥眼尖,松了口气,赶紧按旨意办事,带着萧云出去了。
而站着的那个男人由始至终闭起双眼,表情也没有丝毫变化,令萧云有些好奇。
他离开后,谢哥重新站到一侧,双手交叉置于腹部,毕恭毕敬地等着刘三爷发话。刘三爷的微笑很柔和,不会让人觉得过于亲密,又或者过于阴森,旁人会萌生一种莫名的亲切感。但谢哥心里十分清楚,他的微笑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利剑,笑里藏刀的功夫比起唐朝大太监高力士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个年轻人似乎是有点城府,不过没有志向,唉,可惜了。”刘三爷叹了口气。
“三爷,您看人的功夫最准了,萧云能耐再大,也大不了哪去,在酒吧弄弄还行,要是做其他事,恐怕就难当重任了,我识人的功夫看来还得要跟您好好学学了,不过估计一辈子也学不完。”谢哥躬身附和道。
位置本身并没有多少差别,但不同位置上的人在审视其时,却往往会有不同的印象。
“行了,你也别阿谀奉承了,今天来这,只是想替刘刚找个好帮手,他那人,玩心太重,做不了什么大事,需要一个人在身旁帮衬着。那个萧云还不错,有点潜力,好好打磨一番的话,估计是个人才。十里清扬你再负责一段时间吧,等我那混小子哪天来了心情,我就让他过来接手。”刘三爷一口饮尽杯中酒,左手直接伸入那女人的乳沟,享受着令男人垂涎的温润,惹起女人的一声娇呼。
“是,三爷。”谢哥行了一礼,恭敬道。
包房恢复安静如斯,就如同那个闭目养神的男人一样,平静如水。
萧云下到一楼,走近吧台。
小亮正熟练地调着各种名堂的酒,花样百出,这也是十里清扬的一道靓丽风景线。
“小亮,看见小青了吗?”萧云轻声问道,到了这个钟点,那小妮子竟还没见踪影。
“没有啊,你回来之前,她还在我眼前晃来晃去的呢。”小亮环视着四周,咕哝道。
“外面风大雨大的,这小妮子能跑哪去了?”萧云不免有些担心。
“我也觉得奇怪。”小亮举目搜寻着,却一无所获。
萧云忽然想起了什么,问道:“夏花为什么出现在酒吧里?你看见吕彪了吗?”
小亮摇摇头,轻声道:“怎么了?”
“没什么。”萧云若有所思。
他侧头,正好看见夏花在不远处给客人斟酒,便走了过去。
他拍拍她的肩膀,平静道:“夏花,好久不见了,今天怎么这么有空回来帮忙?”
夏花下意识回头,见到眼前的人竟是萧云,情不自禁地一声惊呼,花容失色。
萧云更觉其中有鬼,冷冷盯着她的苍白小脸,轻声道:“你是不是知道小青在哪?”
“不知道,她刚才还在呢,我没太留意。”夏花脱口而出,娇躯因为紧张而略微颤抖。
“没留意?我想未必吧。夏花,你也见过我在酒吧里跟一些挑事的流氓打架,虽然下手不是太狠,但也足够把人打残的,别以为我不打女人,如果让我知道小青有什么危险,我第一个不放过的人,就是你。”萧云说得很慢,他要让每一个字都进入到夏花的心里。
夏花心中一惊,眼睛里湿润一片,颤声道:“不……不关我的事,是吕彪……”
她言语未尽,如莲藕般纤细的手腕就被萧云一把擒住,那只寒如冰的大手微微用力,疼得她直钻心窝。夏花终究是个女孩子,被抓住把柄后,一阵心慌,瞧见萧云那个冷漠凌厉的眼神,娇躯颤抖得更加厉害,软软地不能站稳。
萧云冷声道:“他在哪?”
“华……华谊酒店。”夏花终于压抑不住内心的恐惧,“哇”的一声大哭了起来。
全场哗然。
下一刻,客人们更加诧异。
那个年轻人一手抱起那个美艳女人,如烈风般冲了出去,瞬间消失在茫茫的雨帘中。
(更了这么久,23万字了才收到第一个推荐,小小兴奋了下,希望不要停啊,近七千字答谢各位,尤其是推荐俺的那位兄弟!)
第四十一章 那一抹刀锋无痕
雨似瓢泼,风若狂龙,倒倾蛟室泻琼瑰。
街上没有人,没有灯,没有火,只有黑暗。
人人都憎恶黑暗,只可惜黑暗也正如死亡,都是无可避免的。
死一般静寂的街边,站着两个人,一男一女,没有撑伞,一任风吹雨打,空虚诡异。
忽然,街口闪起两个鬼眼般的亮光,一辆黑色帕萨特缓缓驶来,停在二人面前。
车里疾步走下一个中年人,面容沉稳,撑起一把黑伞。
他向浑身湿透的年轻人躬了躬身,轻声道:“对不起,云少,我来晚了,快上车吧。”
“我来开,你看着她。”年轻人语气轻柔,却让人感觉一股寒气扑面而至。
他会开车?
当然,他接过车钥匙,面色冷峻地坐到了驾驶室位置,一滴雨水顺着发梢,恰好滑过他的黑眸,下意识眨了眨眼,那眼神竟是空洞得没有焦距,然后做出了一连串让中年人和女人目瞪口呆的踩踏动作,紧接着,那辆帕萨特像一匹脱缰的野马,飞奔狂出,似乎想一举冲破这无边无际的雨网。
雨,纵蹄狂奔,似腾飞的箭簇。
帕萨特在空旷寂寥的大街上疾驰,溅起层层水雾,形成了一个偌大的雨篷,笼罩着整个车身,在黑暗中,就像一个白色透明的庞然怪物在雨中飘然而过。
车内的中年人和女人手心全是汗,从未试过如此紧张刺激的雨中狂飙,感觉都要失去重力而要悬空离座了,这速度真是惊世骇俗!
年轻人却毫无感觉,还在不断机械地踩着油门,加速,加速,再加速,似乎想将这辆帕萨特开到突破速度的极限,握方向盘以及换档的动作轻盈优雅,浮光掠影般地在雨中超越所有前方阻碍的车辆,甚至想超越这雨的速度。
雨湿透的不仅是他的身子,更是他的心。
片刻,也许没有片刻,一种轮胎与湿滑的地面轻轻摩擦、在内行人耳中十分动听的声音响起,帕萨特以一个无以伦比的甩尾漂移,停在了华谊酒店的门口,因为速度过快,帕萨特滑行了很久才停止去势。
“几楼?”萧云轻声问道。
“七……七楼。”夏花惊颤道。
“七?的确是个不吉祥的数字。”萧云一声叹息,说出这句让人摸不着头脑的感慨。
三人下车,浑身湿漉漉地闯入了大堂,模样有些狼狈不堪。
门口两名保安拦都拦不住,见来者不善,招呼着其他同伴,围拢过来,刚想怒斥赶客,不料三人中那个面色异常沉稳的中年人不由分说率先发难,手起拳落如鼓擂,脚出腿扫若旌展,几个来回,那些保安就躺在地上哀嚎不已了。
此时,萧云已经架着夏花进了电梯,停在七楼。
兴许是雨水太凉,兴许是心情害怕,夏花脸色苍白得吓人,像个没魂的野鬼一样,浑身颤抖不已,晃晃悠悠地领着萧云来到了一间豪华客房。
门口站着两个门神一样魁梧的保镖,一脸彪悍,见到这对陌生男女全身湿透,像落汤鸡,停在自己面前不动,情况诡异,职业嗅觉使得他们顿时警惕起来,其中一个后颈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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