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倚势凌人。
萧云也不答话,如刀双眉一扬,毫无征兆,轻起一脚,那个出言不逊的保镖如断线的风筝,向后颓然飞去,重重地摔在了五米开外的地上,另一名保镖惊魂未定,刚想摆出防御架势,却骇然发现自己的肚子挨了一脚,身体不受控制地向房门跌去。
“嘭!”
一声巨响,房门尽碎,木屑四飞。
萧云放下软弱无力地夏花,踏着那保镖的身体,一步一步踱进房间。
他走得很慢,可是并没有停下来,纵然死亡就在前面等着他,他也绝不会停下来。
房间静悄悄的,似乎没有人,几盏灯却亮着。
有灯就应该有人,人不是最害怕黑暗吗?
可房间里真的没有人,或者说,没有活着的人。
萧云愣在原地。
世间一切仿佛突然消失。
只剩下室外的怒风夹着暴雨疯狂地撞击着窗户,每一下都震得人心惶惶。
房间的大床上一片凌乱,那是拼命挣扎的痕迹,而地上躺着一个人,没有了心跳的人。
萧云缓步走近,他走路的姿态怪异而奇特,左脚先往前迈出一步,右脚再慢慢地跟下去,看起来每一步都走得很艰苦,仿佛他己走过数不尽的路途,算不完的里程才来到这里,每一步路都是他自已走出来的。
他静静看着地上那人,优雅如钢琴家的双手微微颤抖,两行清泪缓缓滑过俊逸的脸庞。
这是他懂事以来,第一次落泪。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他跪了下来,抱着那个人,被雨水湿透的身体紧紧贴着冰冷的尸体,他的心也随之冰冷。
他优雅温暖的大手轻轻地抚摸着那张清美却再没有一丝血色的脸庞,触到每一寸肌肤。
她现在是如此的安详,像是一个熟睡的婴儿,静静地躺在他的怀里。
这是她作梦都想要的浪漫。
一个男人可以用他的一生爱很多女人,很多女人却可以用她的一生只爱一个男人。
对于女人来说,她们爱的,首先是人,然后才是情。
在她们心里面,爱人永远重于爱情。
小青美眸轻闭,似乎对这个世界犹有浓浓的不舍。
可是,她腹部的那把冷刃,却永远把她带离了这个她深深眷恋的世界,还有那个她魂牵梦萦的年轻人。凌乱的青丝、不整的衣服都昭示着她在离开这个世界前所作的努力,然而这一切都是徒劳的,一个柔弱女子,怎样抵挡一个禽兽呢?
他抱着她,动也不动,给予她迟来的温存,那股黑暗气息,已经与夜色完美融为一体。
阴寒得让人窒息。
生命,是充满遗憾的篇章,因为它没有机会让你修改语病。
天涯路,未归人,人在天涯断魂处,未到天涯已断魂。
这一刻,他就代表了死亡。
萧云忽然扬起了一个清净如竹的微笑,像古寺供奉神明的檀香一般,难以看透。
“它弄疼你了吧,别怕,我把它拿出来就不疼了。”他低声与小青说着话,仿佛她从来就没有离去,黑眸里的泪水已流尽,缓缓抽出那把冷刃,用袖子将上面的鲜血轻轻擦拭干净,动作轻柔,生怕吵醒了怀里的美人,虽然她将长眠不醒了。
“老金,好好埋葬她,通知她家里的父母,给他们一笔钱,数目多少由你定,钱从哪来我不管,懂了吗?”萧云低头凝视着怀里的美人,用一种出奇缓慢的语速,一种宛似凿刻在磐石上的声音,一字一句说道。
“云少,您放心,我一定办妥。”金爷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了门口,紧握起拳头,心中的愤怒只比年轻人少一分。他刚才去了一趟保卫室,将七楼的监控录像轻易拿到了手,武力?不是,这世上有种东西比那更好使,金钱。
“你办事,我一向放心。”萧云轻声道,语气淡然平静。
“你打算怎么办?”金爷有些担忧,事情如果闹得太大,很难收场。
“有些人在这个世界待腻了,也该离开了。”萧云抬头,望向窗外无尽的黑暗。
金爷没有出言拦阻,因为他知道,一切安慰开导的话语都将徒劳无功。
《王亭之·两重脚迹》:每一个开悟者都是经过风霜的。
萧云轻轻放下小青,在她干涩苍白的嘴唇上留下了一个伤心懊悔的吻。
这是她渴望已久的,生前没有如愿以偿,死后才姗姗来迟。
今晚一直心神不宁的他在此刻竟然完全平静了下来,心湖没有掀起一点波澜,缓缓起身,一步一步走向那个呻吟着的保镖,蹲下来,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语气温柔,轻声道:“你知道吕彪在哪吗?”
那保镖嘴角流着猩红血迹,惊恐吞吐道:“我……我不知道。”
萧云微微一笑,轻声道:“问题,我通常只说一遍,再说一遍的话,就要流点血了。”
那保镖目露仓皇之色,赶忙道:“我真的不知道,我是刘少爷的保镖。”
萧云皱皱眉头,轻声道:“哪个刘少爷?”
那保镖不敢隐瞒分毫,如实道来:“刘……刘三爷的小儿子,刘刚。”
萧云眼瞳倏然睁大,沉默了好几分钟,才轻声道:“说说经过。”
那保镖瞥到萧云的眼神,浑身一颤,虽然表面上还是能刻意保持镇静,可心里却怕得要命,说实在话,自己长这么大,从没见过阴森到近乎空白的目光,战战兢兢道:“二少爷今晚心血来潮,说想找个女大学生耍耍,就想去宁大,吕彪就跟他说不用去,十里清扬就有,二少爷一听挺高兴,就带着我们俩去了,结果他还真看上了这个女孩,吕彪说一切包在他身上,让二少爷来这里开个房间等着,二少爷就照做了。这位大哥,我们当时什么也没做,也没有挟持那个女孩,是她自己独自一人来到酒店的,吕彪在确认她后就离开了,然后二少爷就把她……”
“够了。”萧云打断了他,眯起眼睛,凝眉沉思,似乎在梳理着事情的来龙去脉。
小青的突然故去,这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忽然想起了母亲曾经说过的一句话:生命太过短暂,今天放弃了,明天不一定能得到。
世事本如棋,胜负孰难料?他在内心深深谴责着自己,今晚一直怪事连连,自己多长几个心眼,也许这事就不会发生,为什么自己那么粗心大意?是半日仙的那些神秘话语乱了自己的那份心性,还是在宁州几个月的恬静生活使自己失去了那份能力?
狡辩。
“这位大哥,我还有一件事要说,二少爷刚走不久,是他让我们守在这里,不准任何人进入的,我根本不知道里面的那个女孩已经死了。”那保镖主动交待,积极争取立功表现,人家轻描淡写的一脚,就能将自己踢飞,不用脑子想都知道这是位绝顶高手,眼下自己只有知无不言这一条路可走了。
“知道他在哪吗?”萧云温暖的大手紧紧地握住那把冷刃。
“百家会馆。这位大哥,我已经把所有知道的都告诉你了,这女孩的死,真的与我一点关系也没有,你放了我吧。”那保镖不假思索地喊道,他清晰地感觉到了死亡的气息正一点一点地接近,他拼命想去挣扎,却白费工夫,生命从他指尖滑过。
“怕死?”萧云笑意柔和。
“怕,怕……”那保镖发自肺腑的恐惧。
“晚了,不过,还是谢谢你的合作。”萧云淡淡道。
一把清冷寒刃,如月下观书般,轻轻掠过。
毫无悬念,一道妙不可言的弧线出现在了那保镖的喉咙处,鲜血一开始只是像久居深房的闺秀,微微渗出血丝,继而如同逃难的灾民,迫不及待地涌出他的身体,跟花季少女的处女落红一样,触目惊心。
萧云起身,缓步移向走廊,那里还有一个躺在地上挣扎的保镖。
清冷刀锋一划。
于是,又一条生命消失在这个世界上,悄无声息,风景又少了一道。
“老金,放了她。”萧云指着瘫软在地的夏花,平静道。
“好。”金爷从来不问为什么。
“用她作饵,引出吕彪。”萧云轻声道。
“好。”金爷干脆利落。
“记住,如果发现吕彪,我要活的。”萧云轻声叮嘱道。
“好。”金爷仅仅再次重复了那个字。
萧云离去。
也许并不是离去,而是踏上征途。
金爷望着那个远去的身影,扬起一个不易察觉的微笑,轻声道:“这天终于来了。”
他侧头瞥了眼被惊吓得已经六神无主的夏花,讥诮一笑,转身走回房间。
现场的一些痕迹需要他处理,不过这点小事对于他这个出色的侦查兵来说,小菜一碟。
他专业娴熟地搞定一切后,小心翼翼抱起小青,走出房门,却久久愣在了原地。
夏花失踪了。
风如拔山努,雨如决河倾。
雨,似一颗惶惶然的人心,不知岁月从何时开始,又能在何处结束。
如果哭泣,那将是温热的泪水。
如果陶醉,那会是经典的动人乐曲。
然而这都是虚幻的,那只是雨,仅此而已。
这雨落得愈发没有条理,宁州夜晚的霓虹,在无尽的雨帘中散发着落寞而温柔的光。
寒意浸入每个人的心房,只觉得暗夜里的一切,是人们年少时曾拥有的一个昙花幽梦。
一辆黑色帕萨特在一个白色透明的雨篷笼罩下,不顾一切地飞驰。
一个身影坐于其中,萧瑟落寞。
这是他来宁州后,最心如死灰的一次。
多少艰险都斗罢过,多少困难都经历过,多少挫折也都承受过,却从来没有把他打败,更不会把他打倒,唯独这一次,他感到那样的孤单无助,那样的后悔莫及,多情的人难免脆弱。一个前程锦绣的女孩子就这样香消魂断了,怎能不扼腕痛惜?可见,我们凡人,非要亲眼看见更恶劣的环境,就无法理解原有环境的好处;非要落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就不懂得珍视自己原来享受到的东西。
弥补?
于事无补。
只是为了祭奠死去的亡灵,无论如何也要做点什么,聊表心意。
百家会馆,尊贵豪庭。
宁州的上流圈子在这里铺开一道道复杂的人际关系网,商人们围着高官,希望得到政策优惠,政府支持;高官们捧着商人,希望得到金钱美酒,名车美人;商人们、高官们奉着学者,企图附庸风雅,提升品位。男人们风流着,希望遇见各种艳遇;女人们风骚着,希望傍到一座高山。
歌舞升平。
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
因为少数人掌握着这个社会90%的资源,也许一杯红酒下肚,一块商业用地就落在了房地产商手里。这个世界就是如此,资源是有限的,不可能每个人都有份。弱肉强食不仅仅出现在动物界,在人类社会,更是将其发展成为一种优胜劣汰的必然规律。
百家会馆是刘三爷的老巢,他精锐的手下全部在此。
由于黑龙团的强势存在,许多有雄心壮志的黑道人物都只能选择默默生存着,低调发展势力,尽量减少与黑龙团的正面交锋,刘三爷也不例外,他在其他领域没有多大的建树,所以倾尽心血办起了这个上流社会的交际平台。
百家会馆是由日本著名设计师三蒲荣设计的,风格简约、纯粹,却极尽奢华,十分注重空间本身的结构感,崇尚自然与人相结合,并且融入了很多华国风的元素,与新潮的流行艺术珠联璧合,可谓是相得益彰,是三蒲荣继上海的人间穹六餐厅后,又一得意之作。
最让百家会馆的会员们津津乐道的,还是地上铺设的木板。
使用的材料是最珍贵的“降香黄檀”,卓而不群,足见其豪华奢侈。
正当这些不知人间疾苦的男男女女们带着内敛克制意味在觥筹交错之际,没有人发现,一辆黑色帕萨特像漆黑幽灵般,在百家会馆门口停下,仍是华丽璀璨的甩尾漂移停车,仍是滑行一段很长的距离才收住去势。
今夜,百家会馆注定是一个血流漂杵的修罗场。
戏如人生,人生如戏;
沉浮世事;留下多少伏笔。
红脸关公,途中独闯龙潭虎穴;
青龙偃月,单刀赴会演绎豪情壮志。
……
门口保卫拦住了这个显得有些神秘的年轻人,敬声道:“您好,请出示会员卡。”
年轻人嘴角弧度轻扬,清净如竹,柔声道:“我没有,这刀,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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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男儿当杀人
雨小了。
兴许是累了,雨线柔弱成了雨丝,飘飘洒洒。
梧桐树,夜深雨,不道离情正苦,一叶叶,一声声,空阶滴到明。
一道孤寂落寞的身影走在细雨中,白衣沾湿,不染凡间俗尘的脸庞冷静得可怕,眼神却出奇的坚定,伴有淡淡的空虚与冷鹜,对任何事都漠不关心,甚至对他自己,这种感觉,似乎令他一下子回到了就从前的那些日子,唉,看来那种与世隔绝无忧无虑的底层平淡生活确实不属于自己。
他走得很慢,但绝不停顿,没有任何东西是能令他停顿的。
一个人愤怒到了极点,是不是会破口大骂,不搞到神憎鬼厌势不罢休?
当然不是,真正的愤怒,是沉默。
他迈步走入了这间令普通人望而却步的百家会馆大门,却不认识道,想寻人问路,可风大雨大的,鬼影都没一个,只好走到哪算哪,而在他身后不远处,躺着4个冰冷的人,死人,每个人的喉部都划着一道唯美的弧线,鲜血外渗,与雨水混在一起,冲淡了些许,显得更加融洽柔和。
那把冷刃沁着寒光,在黑夜中如此的夺目。
这是个很大的庭院。
院里栽着许多名贵树木,其中不乏稀有濒危品种,绿意盎然,青叶森森。
由于下雨的缘故,五名负责安保工作的黑衣男子无所事事,正在庭院中的一个凉亭内避雨侃大山,地上躺了好些个干瘪的啤酒易拉罐,还有一堆花生壳。
这样一个漫漫雨夜,对于他们来说是再美好不过了,因为不用去巡夜,也不怕被老大臭骂,下雨可以成为他们堂而皇之偷懒的最好借口。
其中一人起身,从内兜里掏出一包压皱了的烟,递给领头模样的黑衣男子一根,恭敬地为他点燃,又扔给其余的兄弟每人一根,几人吞云吐雾,显得很惬意。
“狗哥,昨晚那妞怎么样?”分烟那人含义颇深地问道,语气中尽是猖獗玩味之意。
“一个字,骚。”领头模样的黑衣男子吐了个烟圈,津津回味着昨晚玩的那个小姐。
“几次?”分烟那人问得又深入了一层,惹得其他几人淫笑阵阵。
“四次,还喂不饱。”狗哥对几人的探知欲丝毫不以为意,尽情满足。
“妈呀,狗哥,你是不是遇着专吸阳气的女妖精了?”分烟那人一脸吃惊。
“滚一边去。”狗哥甩手给了他一个板栗。
其余几人见着他躲闪不及的狼狈样,哈哈大笑。
忽然,这笑声骤然停止。
他们同时发现了一道陌生的白色身影,这个不速之客全身湿透,却不打伞,奇怪得很。
“站住。”分烟那人站起来喝斥道,这么晚了,突然闯进这么一个人,当然得盘问了。
白色身影很听话,停住脚步,竟微笑了起来,轻声自语道:“终于见着人了。”
狗哥扔掉烟头,用鞋底将最后的火光踩熄,轻声道:“你什么人?”
白色身影没有回答,反而问了一个问题:“你们知道刘刚在哪吗?”
狗哥一愣,马上意识到来者不善,谨慎道:“你找我们少爷什么事?”
白色身影轻声道:“我是他朋友。”
狗哥细眯起眼睛,轻声道:“我可没听二少爷提起过他有什么朋友要来。”
白色身影揉了揉眉头,轻声道:“你去问一下就知道了,告诉他,我是吕彪。”
狗哥心头一震,他虽然没跟吕彪说过话,但没少见他跟二少爷出双入对的,自然认识,由于此处灯光颓靡,距离也比较远,那个人的面容看得不大清楚,他将信将疑,但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露出灿烂笑脸,轻声道:“嗨,我还以为是谁呢,原来是彪哥,这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了,对不起,刚才说话有点粗,您别介意。”
白色身影微笑,轻声道:“没关系,你给我带路吧,我有点事要跟他说。”
狗哥见过大世面,当然不会这么轻易就相信那个人的鬼话,悄悄打了个手势,示意四个小弟继续保持警惕,面上却笑着道:“哎呀,彪哥,恐怕我又要跟您说对不起了,二少爷他刚刚出去,要不,你给他打个电话?”
白色身影一声叹息,平静道:“看来求人不如求己啊。”
狗哥顿时明白过来,这人就是来挑事的,脸色已然浮起了往日阴狠的表情,带着四个小弟走出凉亭,缓缓接近那道在黑夜中稍显孤单的白色身影,微笑道:“彪哥,我们二少爷真的很忙,抽不出时间来,这样吧,你如果有什么急事,可以告诉我,我保准帮你一字不误地转达。”
白色身影嘴角划出一道完美弧线,清净如竹,轻声道:“我的事,你讲不清的。”
狗哥走到了离他一米开外,大笑道:“事我可能讲不清,可人我是看清了。”
言毕,他一个箭步冲上去,冷不丁地凌空飞起一脚,直奔轻握冷刃的优雅大手。
白色身影轻叹了口气,谁也不知他在为谁哀悼,身形倏然一闪,擦着狗哥身体而过。
一道诡异弧线赫然出现在了狗哥的喉部,带着猩红血迹,像月老的姻缘线。
白色身影收住去势,静静而立,望着下一个黑衣男子,问道:“你知道刘刚在哪吗?”
那名男子瞥了眼倒在地上再无声息的狗哥,心中怒意极盛,狂喝一声,正准备抽出藏在身后的刀大举进攻,却骇然发现那道白色身影已经站到了自己的身后,鲜血不可逆止地从喉部溢出,生命也随之缓缓流走。
“你知道刘刚在哪吗?”白色身影又问了一遍。
仍然没人回答。
白色身影再次随风而动,清冷刀锋一划,又是一道唯美的弧线,又是一个亡魂。
接着,又划了两次,两道弧线,两个亡魂。
妖艳的血色玫瑰,在无尽的夜色中肆意绽放。
所有的动作,就如同一部华美的舞台剧,那样的紧凑,那样的赏心悦目。
最后站着的,是那个分烟的男子,脸色苍白无力,心里只是在不断地咒骂着狗哥不识抬举,聊聊玩女人的事多好,偏要惹事,你惹事也罢,偏要惹上这样一个嗜杀修罗,眼前的白色身影根本就是一个怪物,他手中的冷刃就是地狱的催命符。
“有烟吗?”白色身影忽然问道。
那人一下子没反应过来,愣了好几秒,才战战兢兢地惶恐点头,在兜里狂找那包烟。
万幸,还剩一根。
咔嚓,点燃了,一星火光,几阵白烟雾。
萧云已经有三个月没抽烟了,以为戒得掉,却不想这烟就像爬山,上去容易下来难。
他抬头望天,细雨零星,恰好打湿头发,烟雾缭绕间,他的眼神就像这夜,孤枕难眠。
“这位大哥,烟好抽吗?”那人低眉垂目问道,想博得好感。
“还行。”萧云淡淡道,烟头抽到根,最终熄灭,轻轻一抛,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
“你喜欢就好,喜欢就好。”那人揉搓着双手,展露了一个放松心情的笑容。
“你知道刘刚在哪吗?”萧云再次问出这个重复了很多遍的问题。
“知道,他就在院后的别墅,那是我们的堂口,我领你去吧。”那人终于学乖了。
“谢谢你的合作,不过我习惯一个人走。”萧云轻声道。
那人神情剧变,身体轻轻颤抖起来,带着哭腔道:“你还要杀我?”
“我说过不杀你吗?”萧云扬起一个淡如泼墨的微笑,轻声道,“死,其实是一件很有魅力的事,尤其是死在我的手上,当你见到阎罗王的时候,你就提我萧云的名字,那是一种莫大的荣耀。”
清冷刀锋再次华丽地划出,又添一个刀下亡魂。
萧云抬眸,望了望夜空,还是那样黑暗深邃,看不出半点光明来。
不知什么时候,漫天雨丝又从天而降,像一个倚门幽盼出征塞外的丈夫早日归来的怨妇,丝丝缕缕,缕缕寸寸,轻轻洒在了萧云的头上,身上,生怕弄出点声音来,打扰了他此刻的清幽宁静。
身旁有一株不知名的植物,傲然绽放着白色的小花,在夜雨的滋润下,晶莹透亮。
萧云轻轻摘下一朵,修长手指柔柔捻碎,将花瓣碎末从指间洒向大地。
这是林黛玉的葬花魂吗?
小青会在天上的某个角落凝视着自己,幽幽呢喃着“愿奴胁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吗?
有些东西一旦枯萎,就是无法再次舒展开的比如残花,还有生命。
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比死更真实的?
宁州黑道大枭刘三爷的儿子,刘三爷的手下,刘三爷的地盘,在今夜将被彻底踩在萧云的脚下。他没有太多的想法,在看到小青尸体的那一刻,他知道自己是多么的失败,连自己想保护的人都保护不了。
他必须做点什么,来为小青送行。
佛曰:人生在世如身处荆棘之中,心不动,人不妄动,不动则不伤;如心动则人妄动,伤其身痛其骨,于是体会到世间诸般痛苦。
尘世间不为凡事所动的能有几个?
人生并不是永远都像想象中那般美好的,生命中本就有许多无可奈何的悲哀和痛苦。
生命本来就是无可奈何的,生不由己,死也不能由己。
无可奈何这四字看来虽然平淡,其实却是人生中最大的悲哀,最大的痛苦。
萧云又缓缓地迈着步子,重新上路,走向院子后方的别墅,嘴里轻轻地哼着一首歌:“男儿当杀人,杀人不留情。君休问,男儿自有男儿行。男儿行,当暴戾……”
夜雨纷纷,缠绵悱恻。
凌烟阁,宁州最隐秘的私人俱乐部。
这是宁州另一个黑道大枭四指的老字号夜店,比起刘三爷的百家会馆追求的是上流社会圈子,这里就是宁州地下世界的聚居地。官商勾结、买凶杀人、摆平纠纷等等这些属于黑暗世界的勾当都需要一个渠道,见不得光的事情总得有摆不上台面的手段解决。
凌烟阁就是这样一个平台。
刘三爷今天刚刚帮一个国企老总搞掉一个私家侦探。这个私家侦探也不是什么好鸟,他是老总的老婆请来偷拍老总和情妇的私密照的,不料偶然间发现这个老总与几个私企老板有猫腻,亏空了国家的大量公款,就徒生歹念,狮子大开口,向老总索要五百万。
老总不差钱,却不肯给,他想搞掉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私家侦探的原因很简单,一来是因为被这个小人物勒索,心情极度不爽,二来是要给自己家那位一个下马威,竟然敢派人跟踪老子,还有没有王法?
俗话说得好,脚大不怕鞋宽,会水不惊沉船。
刘三爷悄悄登台,没有亮相,只是金口轻开,悄无声息地处理了一切。
这个世界就少了一个人。
有实力就是可以如此轻描淡写地解决事情,不用踏破铁鞋,得来全不费功夫。
刘三爷刚刚从十里清扬过来这里,其实他今晚出来的主要目的,是想看看那个被自己手下狂捧的年轻人到底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地方,结果还不错,可以成为儿子的左右手。他从酒吧出来后,本来想回百家会馆的,在途中接到四指的电话,说庞市长光临凌烟阁,便马上让司机改道,前来赴会。
凌烟阁天字号包房内,坐着几个人。
这几个人打个喷嚏,都可以让宁州震上三震,绝对是站在宁州金字塔尖顶的人物。
“庞市长,张至清就要上调到省里做副省长了,如此一来,宁州这块宝地就是您的囊中之物了,这宁州姓张也够久的了,该换换喽。”说话的是一位四十来岁的男人,少了一根小拇指的右手夹着一支来自古巴的顶级Cohiba雪茄,眼神暴戾阴森。
“四指,你丫够种,这话都敢说,如果这要传出去了,你说张书记会让你少几根手指?”刘三爷靠在沙发上,摇晃着酒杯,那股子阴柔气质让人很不舒服,一脸微笑十分和善,却总让人觉得笑里藏刀。
“这有什么不敢说的?张至清不就是仗着背后的张家和黑龙团撑腰吗?”四指一脸不屑,吸了一口雪茄,吞烟吐雾,轻声道,“哪像我们庞市长,完全是靠自身的能力,一步一步走到今天,庞市长绝对是我们每个人学习的榜样。”
“四指,东西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讲,张书记一天没离开宁州,宁州就一天姓张。”说话的男人声音铿锵有力,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穿着也一本正经,架着一副中规中矩的眼镜,有种久在官场浸染而不怒自威的味道,脸上噙着若有若无的笑意,让你绝对猜不出他的真正心思。
这就是宁州的二把手,一市之长,庞月明。
他拿着青瓷杯盖,轻轻扇着从茶杯中冒出的热腾腾雾气,香气四溢。
这茶是他最喜欢的,老宁州喝茶的首选,铁观音。
水是西山清泉,茶叶是从华国极品铁观音的故乡福建安溪县空运过来的。
宁州有句老话:谁能识得观音韵,才是品茶人。
“庞市长说的没错,四指,你也该低调点了,没必要整天锱铢必较的,把陶黑石惹急了,谁也帮不了你。”这个小圈子中唯一一个女人正把玩着一支钢笔,全黑的钢笔在纤细白皙的指间转悠着,甚是优美。
女人模样不算美丽,但绝对妖艳,不大的眼睛涔着寒光,让人畏惧不前。
四指斜睨着那个女人,露出阴狠的笑意,讥诮道:“青蛇,你是不是玩小白脸玩多了,一点勇气也没有?想当年,胡子陈就骂了你一句骚蛇,你就带着50个兄弟砍翻了他整个堂口。怎么,你现在还在冬眠呢?”
青蛇怒意一闪,忽然露出一个灿烂如花的笑容,任何男人看了都会为之心动,娇柔做作道:“哟,四指,你确实够种呀,在堂堂的市长面前,也敢说这些见不得光的事,你就不怕庞市长不高兴?”
有些事是不能明目张胆地提出来的,那都是你知我知没人知的暗事,心知肚明即可。
如果捅破了那层薄纸,味道就变了,那可是已经上升到大逆不道、天理不容的高度了。
他们心里比谁都清楚,华国没有黑社会,这是中央向全世界宣布的。
这是底线。
四指闻言猛然起身,冷冷盯着青蛇,想一口吞了这个女人,重重地掐灭了手中的雪茄。
三千一根的雪茄,只抽一口就废了。
庞月明扬了扬手,示意四指坐下,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轻声道:“既然大家能坐在这儿,就是上了同一条船,左右摆动,很容易翻船的。四指,听他们劝,最近不要招惹是非,跟陶黑石的闹剧放一放。”
他抿了口茶,神态超然,那是久居上位者才有的顾盼自雄,继续道:“上了这艘船,就要团结安稳些,就像我手中的这杯铁观音,一定要符合‘香甘浓爽’这四字,缺一不可,那才是壶正宗的铁观音。”
香,是指有幽幽的兰花香,还有自然的茶叶原香;甘则是指微甜,绝对没有酸味;浓是指茶叶的回味悠远;爽则是指喝完以后水是滑的,没有滞留感。
只有真正懂品赏铁观音的人,才能说出这四字要诀来。
庞月明说着便放下手中的茶杯,身体前倾了些,两根手指轻轻叩着桌面,在每个人的脸上都巡视了一遍,然后才一字一句缓慢流出:“在至清走之前,我不想宁州出现大的问题,算是我给他的送行。”
几人心领神会,点点头,雨过天晴,气氛又恢复一片祥和,没有伊始的剑拔弩张。
但不知怎地,刘三爷总显得有点心神不宁,右眼的上眼皮跳了整整一晚,这种莫名的烦忧很困扰人。难道有危险发生?应该不会,自己的四大护卫正在楼下的车里等候,那是他最死忠的手下,绝对可靠,可他就是感觉不对劲,但是不对劲在哪,他又说不上来。
他瞥了眼站在门口处始终在闭目养神的中年人,心里稍稍踏实了些。
有那个人在,除非自己愿意,不然没人可以近得了自己五米内。
刘三爷轻抿了口酒,略微定了定心神。
然而,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响起,惊碎了他的片刻平静。
(亲爱的筒子们,俺要去毕业旅游了,消失几天,回来章节更精彩,好书要慢慢赏,急不来的,我用心写,你们用心看,在此,说声抱歉,等俺回来)
第四十三章 你能活着,是我还没杀你
无论什么事情都会有意外。
而意外则会给人带来两种后果,一是无尽的欢喜,一是无尽的担忧。
因为它的到来太过突然,往往给人措手不及的感觉。
而人是种眼比天高的动物,凡事都希望按照自己预先设想好的剧情发展,对于那些自己无法掌控的事情都心有恐惧,如果它对己有利,那尽然皆大欢喜;如果它对己不利,那就寝食不安了。
所以,古时帝王都喜欢成立特务机构,掌握朝中一切,就是不希望意外的来临。
刘三爷就被这阵突如其来的的急促敲门声惊去了三魂,浑身一颤,手中轻握的酒杯微微倾斜,杯中的红酒洒出了不少。
俗话说,心中没有亏心事,夜半敲门也不惊。
相比之下,其余三人则显得从容淡定许多。
“刘三,你没事吧?怎么今晚魂不守舍的,一个敲门就把你吓成那样了?”四指大笑着问道,重新点燃了一根雪茄,吐了一口烟雾。其实他并不喜欢抽雪茄,这玩意不能吸到肺,只在口腔里待一阵子就得吐出来,不能尽兴,只是听庞月明念叨过,泰戈尔是忠实的雪茄客,他也想附庸风雅一把,就抽上了。
“我能有什么事?刚才没拿好酒杯而已。”刘三爷拿过几张纸巾,擦拭着裤子上沾有的酒,向着门口闭目养神的中年人喊道,“开门,看看是谁这么不懂规矩,庞市长在这儿都敢如此放肆。”
中年人闻言,微微睁开眼睛,眼神空洞无物。
拧开门后,外面急匆匆冲进来一个人。
刘三爷又是一惊,来人竟是他四大护卫之一的赤豹!
“三爷,不好啦,会馆出事了!”赤豹气喘吁吁地急声道,因为冲的过于猛,他差点撞到桌子上,一个挺身收腹才停住去势,阴森的脸上写满了焦急,这是刘三爷从没有见到过的,心中的忧虑越来越重。
虽然如此,可他表面仍是那副淡定自若相,城府就是这样无意间流出的。
真正有城府的人从不需要刻意掩饰内心世界,一切都是如观音坐莲台般自然而然。
他抬头望了赤豹一眼,稍稍换了个舒服坐姿,慵懒地靠在红木沙发上,又晃起了酒杯,轻声道:“平时我是怎么说的?没看到这里有贵宾在吗?一点规矩也不懂,真是丢尽了我刘三爷的脸。”
赤豹有点委屈,这事真是火烧眉毛,人命关天,那里还顾得上什么规矩不规矩的,欲言又止,见到刘三爷的眼中隐有怒意,便不敢吱声,态度谦卑地低着头,眼中闪过的游移眼神暴露了他内心的惶恐。
庞月明依旧安坐如山,对赤豹近乎无礼的行为视而不见,脸上噙着一丝若有似无的笑意,不急不缓地品着茶,这份度量绝非一日可成,轻声道:“刘三,不碍事,事急马行田,可以便宜从事。”
“还不谢谢市长的宽宏大量?”刘三爷冷声道。
他对于赤豹的心急火燎有些不满,在市长面前最忌讳说些不能拿到台面上的事情。
黑龙团依附了市委书记张至清,他们这些老江湖被处处压着,只能另找靠山,副书记孔南行又是一个外来户,在宁州少了地主之谊,因此,二把手庞月明无疑是一个最好的选择。刘三爷十分清楚,庞月明这种老政客,都是老奸巨猾的主,有功自己揽,有祸他人背,最关心的事莫过于政治前途,能和他们几个黑道人物走在一起,最主要的是为了宁州的大局要稳,那样才能做出政绩来。
在这个国度,政绩意味着前途。
要知道,安定和谐是当今政坛的主旋律。
赤豹内心一凛,躬身道:“谢谢市长。”
庞月明微微一笑,向愠怒的刘三爷扬了扬手,示意他安下心来,放下茶杯,然后缓缓起身,平静道:“既然刘三有事,那我就先行一步了。清官难断家务事啊,刘三,家事就不要外扬了。”
他的语气虽然很平淡,但却显得不容抗拒。
刘三爷脸色微变,却仍然挤出一丝笑容,站起身道:“庞市长尽管放心,我刘三虽然没什么多大能耐,但在宁州还是能说上一两句话的,张书记对宁州作出了这么多贡献,宁州肯定将以一个祥和稳定的局面欢送他。”
庞月明微笑点头,向起身欲送他的三人摆摆手,就此别过。
包房暂时陷入一阵安静。
青蛇的莺莺笑声忽然打破了沉寂,饶有兴致地睨着焦急不安地赤豹,眼花缭乱地转着那支钢笔,舞出一片笔花,令人赏心悦目,玩味问道:“赤豹,今天怎么这么失神啊?黑龙团踩上门了?”
赤豹冷瞥一眼青蛇,却不敢有多少不满的表情,这女人发起疯来,比任何人都要癫狂,向刘三爷行了一礼,深深吸了一口气,稳稳心神,慢声道:“三爷,会馆的兄弟刚才打来电话,说有人踩场,死了50几个兄弟了!”
“什么?!”刘三爷心头巨震,再也控制不住情绪,猛然起身,杯中酒尽然洒出。
四指和青蛇也是脸色大变,像听了发现飞碟之类的荒唐事,不敢置信。
在宁州敢如此明目张胆地闯入百家会馆已属另类,就算黑龙团也要掂量掂量,如果刘三爷拼命的话,怎么说也会造成杀敌一千而自损八百的局面,除非黑龙团的两大绝顶九品高手百里孤舟和简易行亲自出马,不然想轻易灭掉刘三爷的势力,那是痴心妄想。
“知不知道是哪路人马?”刘三爷脸色阴沉,眼神中燃起八丈怒意。
“不清楚。”赤豹的双手从接到消息那一刻起就开始颤抖,此刻颤抖得更厉害。
“有多少人?”刘三爷拳头暴起青筋。
“也不清楚,三爷,两位公子还在会馆呢!”赤豹心急如焚。
“走!”刘三爷低声吼道,掩不住其中的怒意。
四指沉默不语,抽了口雪茄,忽然想到了一个典故:唇亡齿寒,如果这事是黑龙团干的,想对所有不听它那支笛的人来个逐一击破,那就完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他急忙冲着向门外走去的刘三爷高声喊道:“刘三,要不要我派人过去?”
刘三爷停下脚步,却不回头,沉声道:“四指,给我设法弄一批枪。敢在老子头顶上动土的人,只有死人一种。”
说完,他和赤豹急匆匆地离去,闭目养神的中年人缓缓跟上。
百家会馆,院后别墅。
萧云手里的冷刃不知挥洒了多少次,唯一清楚的是,每一次清冷刀锋的划动都会带走一条生命。
他优雅地穿梭在黑衣男子当中,那道白色身影让人心醉。
三步杀一人,心停手不停,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他就像婉约派的诗词,委婉传情,凄恻动人,离歌一曲,动人心魄。如同歌伎舞女们在花间、樽前,轻歌曼舞中弹琴吟唱,一曲之后,余音绕梁,沁人心脾。
他又像一枝握在书法大家手上的毛笔,笔随心动,落笔惊风雨,挥洒自如若游龙,起势顿势似娇凤,如此的美妙,如此的俊朗,如此的飘逸,如此的洒脱。
他眼神冰冷无物,嘴边却始终挂着一抹醉人微笑,犹显诡魅。
青莲居士高吟:笑尽一杯酒,杀人都市中。
没有人能够还手,却也没有人在临死前感到恐惧,因为那抹清冷刀锋是如此的温柔,似一个闺秀,只是轻轻的吻了一下他们的喉部,就让他们永远地闭上了眼睛;那道白色身影是如此的优雅,似一个贵族,当他们还陶醉在那种艺术感的时候,他们的生命也随之远去。
很久以前,萧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曾经对他的敌人说过:“我不是圣人,也非君子,我只不过是个杀人的人。可我杀人的时候,绝不让任何一个人感到痛苦,像禽兽般死在我的刀下。”
一曲清歌,休作断肠声。
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比死更有魅力?
这个世界上,除了“死”之外,还有什么能让一个人死呢?
如果“死”里没有一种魅力,怎么能让人去死?
死的魅力,是不是一种忘记?
是的。
这话看起来很玄,其实不然,芸芸众生恐惧的东西不胜枚举。
你走进一间状况未明的黑屋子时,会感到莫名的害怕,但等开灯之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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