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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云眼疾手快,起身走过去将素青瓷瓶接过来,骆陨石也见机行事,离座去搀扶老爷子坐下。
见到晚辈个个都这么懂事孝顺,年事已高的俞知堂当然笑得合不拢嘴,沉浸在天伦之乐当中。
自从二十年前从宁大校长的职位上退下来之后,他就选择了闭关锁国,极少与外界进行往来,官方的所有活动一概置之不理,就连他的一些得意门生想登门造访,也被拒之门外,生活一片河清海晏,趁着余能可贾,饲养了不少的小动物,从妖娆多姿的锦鲤,到鸣声空灵的黄莺,再到慢条斯理的乌龟,不一而足。由于他腿脚不麻利,对于一些上蹦下跳的宠物投鼠忌器,像猫和狗就不敢养,太闹腾,不好管理。
人天生有惰性,无忧无虑的生活一旦过久了,就会心散,松懈,以至于日子浑浑噩噩就过了。
萧云的出现,无疑是给俞知堂平淡无奇的生活湖水里扔进了一颗石头,霎时漾起了层层涟漪。
“小七,我听晴儿他们都这样叫你,你不介意我也这么叫你吧?”俞知堂望着萧云,轻问道。
“不介意。”萧云微笑道。
“那就好,那就好。我为什么要喊你小七呢?因为我觉得这样叫,很亲切,容易拉近你我之间的距离,那道年龄鸿沟也能修补些许。你别看我年纪不小了,可我心里还很年轻,属于童心未泯那种人,所以呢,我希望你别把我当老人家看待,那不好,有因循守旧之嫌。这一点,陨石就做得不错。我喜欢没大没小的孩子,太规矩了,没出息,像我,规矩了一辈子,照足了孔夫子那套修身治国平天下的儒家做派,到头来,在别人眼中,就是一个迂腐的老古董,不值当,很不值当。一头白发催将去,万两黄金买不回,现在想弄点离经叛道的事情,都没这份闲情逸致了,所以啊,希望你们这一辈的,敢想,多闯。”俞知堂说话声音素来不大,不轻不重,声调轻缓,恰好能让人感到没有负担,这种老人,与高官显贵也好,与村夫走卒也罢,没半点盛气凌人,言谈神色说话语气都保持一致。
“爷爷,哪有你这样教后辈的?”俞晴是一个温良恭俭让俱全的闺秀,当然不认同这番出位言论。
“有什么不对的?年轻人嘛,就该有血性,即使冒失,也不是什么错。老成持重,那是中老年人的专利。晴儿,你一个女孩子家,循规蹈矩一些没错,但像萧云陨石他们,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要是思维太过于画地为牢,很难有所作为,撑死了也只是刻鹄类鹜罢了,你别看你爸现在是个集团老总,风光无限,走到哪都一片赞誉声,在我眼里,不值一提,充其量也只是钱多点而已,算不上什么大人物。”俞知堂说话很直,连自己的儿子也毫不留情地批判了一番。
“那在你眼里,什么人才算大人物?”俞晴今日听到爷爷这番言论,很吃惊,也很陌生。
“现在的张至清,未来的萧云。”俞知堂淡淡道,那神情,就像一卷《论语》,沉雄古逸。
俞晴和骆陨石齐齐动容,没预料到老人心目中的萧云如此出类拔萃,竟能与张至清相提并论。
倒是作为当事人的萧云还能波澜不惊,也不接茬,独自研究起那个古朴的敞口素青瓷瓶来。
“这里头装的是杨梅酒,我自酿的,有十年光景了。”俞知堂见他观察入神,索性公布答案。
“难怪这么香,我很小的时候喝过一回,现在已经淡忘那种味道了。”萧云将瓶盖打开,嗅了嗅。
“杨梅酒可消暑,去湿热,盛夏时节喝,最好。”俞知堂一点架子也没有,随和得像化雨春风。
“那我得好好喝上几杯了。”萧云微笑道。
“唉,萧云,你可真受宠,这瓶酒,我想喝很久了,每次求爷爷都无功而返,而你一来,他就主动拿出来,待遇真是天差地别,羡慕死你了。”俞晴撑着下巴,那股醋味不言而喻。她一出生,奶奶就不在了,相处得最多的长辈除了爸爸妈妈,就是爷爷,严厉说不上,但很少听到他对自己的赞扬,印象中甚至没有在他的怀里撒过娇,更别提像今天这样,对一个人这样的热情周到了,尤其对方只是一个年轻人。
厚此薄彼。
俞知堂听到自己孙女的指桑骂槐,抚掌大笑,开解道:“晴儿,别酸了,爷爷最宠的还是你。”
俞晴不领情,轻哼了一声,似乎对这句话一点也不相信,撇撇嘴道:“口说无凭,怎么表现?”
俞知堂左右望了眼萧云和骆陨石,然后直接下了道命令:“你们俩负责吃完这盘韭黄炒蛋。”
“……”
酒足饭饱。
萧云没有叨扰多久,就告辞离开,临走前,俞知堂又拉着他窃窃私语了一番,才挥手告别。
烈日当空,光芒万丈。
大地上万物都烫了金似的,在原来各种颜色的表层,浓浓地染上了道道炫目的光辉。
萧云走过来时的那条石拱桥后,并没走向门口,反而往更深处的校园走去,修长身影忽长忽短。
处于暑假中的宁大校园没有多少学生,显得祥和而宁静,偶尔在树荫下藏着一两对如胶似膝的情侣,构成一幅别样风景。宁大的教学区曾是乾隆下江南时的行宫之一,错落有致的亭台,绵长蜿蜒的小河,悠久斑驳的老屋,狭窄生苔的石板路,墨绿掩映的树林,甚至是低低矮矮的瓜棚,无不向人们诉说着它的美妙,淡雅,旷古,绝版,如同一位温婉圆润而又笼在薄纱里的女子,难以描摹。
萧云迈着慵懒步伐,踏着老皇历的青砖,携同清风,迷失在如诗如画一般的校园中。
在走到一片黄花丛前,他停下了脚步,在花丛那头,一条小河悄无声息流过,一艘早已弃用的乌篷船停在岸边,权当点缀,飘飘摇摇,在清清浅浅的河里轻柔起伏。萧云跨过花丛,在岸边的一棵柳树旁蹲下,眺望着河对岸的一间斑驳老屋,从口袋里掏出一包中华烟,吞云吐雾起来,徐徐而来的河风吹散了烟味,也使得柔软的柳条婆娑起舞。
忽然,一双简朴至极的黑布鞋出现在了他的身边,也不知它是怎么来的,一点声音也没有。
“你跟踪我,有一个月了吧?”萧云似乎早就料到有人会出现,神情坦然,深邃眸子依然远眺。
“差一天零十四个小时。”对方轻声修正道,声音甜美,竟然如天籁一般动听。
显然,萧云被这把声音吸引了,视线骤然收回,从黑布鞋开始往上游走,然后彻底怔住。
仙子。
这是在他脑海里闪过的第一个想法。
一袭白衣如雪,一头青丝三千,遗世独立。
那张无欲无求的大慈大悲容颜,像一朵菩提莲花,清秀婉约,与世无争,让人顿觉身临仙境。
“我们认识?”萧云发愣了很久,才蹦出这么一句来,说完就暗骂自己愚蠢,这开场白太普通了。
“认识,如何,不认识,又如何?”仙子淡淡道,身上流露出来的神圣、恬淡和纯净,无可挑剔。
“区别大了,我们要是认识,我却一点也忆不起,岂不是对你打击很大?”萧云煞有介事道。
“孔子曾说,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仙子轻声道,视线也落在了那间斑驳老屋上。
“自欺欺人。”萧云小声嘀咕了一句,弹弹积聚了几寸之长的烟灰。
“我听见了。”仙子淡淡道。
“不好意思,我骂我自己呢。”萧云堆砌出满脸伪善的笑容,摧眉折腰的奴才相展露无遗。
“我心眼有点小,但不缺,我脾气好,但不是没有。”仙子淡淡道,无情拆穿了他的掩耳盗铃。
萧云苦笑,摸摸鼻子,郁闷地抽了好几口烟,再弹弹烟灰,然后抬头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很重要吗?”仙子黛眉轻轻一挑。
“很重要。”萧云神情肃穆道。
“名字只不过是个代号,有什么要紧的呢?玫瑰不叫玫瑰,依然芳香如故。”仙子淡淡道。
萧云笑得更苦了,他发现自己完全没办法跟这个活佛一样的女人沟通,索性沉默下来,安静抽烟。
她为什么出现?
这是萧云最苦恼的问题,而揭晓答案的最佳方法,不是刨根问底,而是三个字,走着瞧。
正如对面那间老屋。
那间老屋有着一扇紧闭的大门,门前两根历经风雨的柱子,支撑着一方布满蛛网的黯淡天空。
若推门进去,是否能领略那神秘的似水流年?是深深庭院,还是寻常百姓家?
无人知晓。
也无需知晓,因为有联想的空间,才是最有韵味的。
“米粒儿。”沉默了十分钟后,仙子忽然主动开口说话,一开口就是令人莫名其妙。
“什么?”萧云一时没反应过来,已经点燃了第二根烟,每每想事情的时候,他会习惯性抽烟。
“我的名字叫米粒儿。”仙子轻声道。
“嗯,这名字好,最关键它开胃,饿的时候,可以多叫几声。三国时,有曹操的望梅止渴,而现在,有你的喊名止饿,真是相得益彰啊。”萧云很没道德地拿她的名字开起了玩笑,又抽了一口烟。他虽然不知道这个女人接近自己的目的,但至少从目前来看,是没有害处的,尽管她的为人处世有点与现实世界格格不入,甚至有点诡谲。
嗖。
也不知什么东西倏然掠过,然后萧云叼在嘴里的烟就断成了两截,看得他心惊胆战。
“我说过,我心眼有点小,但不缺,我脾气好,但不是没有。”仙子缓缓收起两根玉石般的纤指。
动作快得自己根本来不及反应,起码是九品以上的高手才能做到!萧云脸部肌肉抽搐得厉害了。
“不用忧心忡忡的,只要你守规矩,知分寸,我是不会乱来的。”仙子见他神情异样,安抚道。
“哦。”萧云无奈,又摸摸鼻子,疯娘们,哪天把你压在床上蹂躏一番,让你拽得二五八万似的。
“今晚我住你家。”仙子轻轻说出一句,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纯粹是告诉他这样一个事实。
“这么快?”萧云惊讶,下意识道。
“嗯?”仙子似乎明白他的潜台词,黛眉一挑,原本死寂无波的眼神瞬间变得犀利无比。
“呃,我的意思是……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传出去不大好,尽管我们俩心里都清楚我们没任何瓜葛,但这种谣言很多时候都是空穴来风的。当然了,我堂堂一个大男人,对于声誉这些就无关痛痒了,但你不同,女孩子家家的,如同未经雕琢的璞玉,怎么能随便住进一个男人的家里呢?而且干柴烈火的,万一碰撞出了火花,燎原了,那就得不偿失了。也许你会很信任我,可我不信任我自己,所以,你还是三思而后行啊。”萧云语气无比真诚,一半真一半假,什么声誉什么信任那些纯属胡扯,希望她不要住进来才是真的,要不然同在一个屋檐下,却整天受制于一个女人,大气不敢喘,也不敢反抗,那得多憋屈啊!
抱薪救火这种蠢事,坚决不干。
仙子也不说话,只是嘴角浮起一个浅浅弧度,令人顿生“枯塔发颓笑,剥落古槐阴”之感。
“这是我家钥匙。”审时度势的萧云立即作出了最明智的选择,从口袋里掏出一串钥匙给她。
仙子没有接过来,只是静静看着他,神情依旧古井不波,轻声问道:“你不跟我一起回去?”
“我晚上约了人,估计会晚些回去。”萧云解释道。
仙子这才接了过来,那双清澈的眼眸似乎早已看透这尘世繁华,把钥匙当做贴身之物放好。
萧云顿时羡慕起那串钥匙来,可没敢再往深处思虑,随口问道:“你应该知道我家在哪吧?”
“知道。”仙子点点头,跟了他差不多一个月了,哪个地方不熟悉?
“那就成,要没什么事,我就先走了,你怎么走?要不顺道把你送回去?”萧云提议道,他很奇怪一件事情,今天只是跟这个女人的第一次见面,却没有丝毫以邻为壑的隔阂感,甚至对她跟踪了自己差不多一个月的行为也不感到生气,而且更为奇怪的是,自己竟然潜意识里就把她当作了自己身边的某个人,百思不解。
“不用,我习惯了走路。”仙子轻描淡写到似是风姿摇曳的柳条。
“走路?”萧云瞠目结舌,看她这身装束,原以为她是深山老林里走出的怪物,没想到还真是。
“不行吗?”仙子露出了疑惑的神情。
“行行行。”萧云点点头,爱咋地咋地吧,反正别在眼前晃悠啥都成,然后连忙转身离开。
仙子望着他匆匆离去的背影,轻喊出了一句,顿时令他浴血喷张:“早点回来,我在家等你。”
第二十八章 酒逢知己千杯少
夜,深沉。
满月升了起来,一片宁静随着银雾般的月光洒在大地上。
屋子里很黑,吴醉音刚回到家,几乎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将一只高跟鞋踢得远远的,撞在名贵的红木地板上,发出“砰”的一声闷响。身上的衣物一件一件全都滑落地上,她站在黑暗里发了一会儿呆,慢慢地把另外一只高跟鞋也甩掉,光着脚迈进大厅,去酒柜里倒了一杯酒,冰镇的Martini,加了一片柠檬,辛辣,浓烈,醇厚。
地板微凉,踩去如冰水的滋味。
斜窗穿过清淡明亮的月光,精细的古木家具覆上了一层朦胧的轻纱,宁静中带着些许诡异的幽美。
她丝毫没有开灯的想法,端着酒,在沙发边沿坐下,然后缓缓地后仰倒了下去,天花板雪白。
从乌鲁木齐到南京,再由南京到宁州,马不停蹄的长途奔袭,让工作狂的她露出了罕有的疲态。
轻轻阖上双眸,躺着酌了一小口烈酒,几滴漏网之鱼的酒水顺着光滑的皮肤,落在了沙发上。
“吴总。”段笛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了她的身边,毕恭毕敬喊了一声。
“嗯。”吴醉音气若游丝地应道,这个世上,除了段笛之外,再也没人走进过她的家。
“时间差不多到了。”段笛提醒了一句。
“地点?”吴醉音还是躺在沙发上闭目养神,不着丝褛的娇躯在月光下,曲线毕露。
“蓝枪鱼西餐厅。”段笛轻声道。
“为什么不在有凤来仪?”吴醉音终于睁开眼眸,痴痴望着天花板。
“他说不喜欢我们那个地方。”段笛轻声答道,通过一些细枝末节,隐隐猜测到了些许眉目。
吴醉音蹙着眉头,慢慢起身,又发了一会儿呆,然后吩咐道:“我去换衣服,你在外面等我。”
“是。”段笛点点头,目光时不时在自己老板的身体上掠过,很羡慕这种玲珑浮凸的完美娇躯。
吴醉音一口饮尽杯中剩余的烈酒,光着脚走进二楼的卧室,开了一盏床头灯,坐在镜子前补妆,凝望着镜子里那张妖媚到足以颠倒众生的脸庞,一想起今晚自己即将要去做的事情,居然勾出了一道莫名其妙的笑容,可惜,唇角的弧度显得过于酸涩,失去了往日倾国倾城的韵味,多了几分顾影自怜的伤感。她扭头,在抽屉里挑出一串有着“黑金刚武士”之称、可以驱邪辟晦的黑曜石,轻轻一撑滑上手腕,石头纯净的温度幽凉如水,晶黑色衬着皮肤纤细的白,耀眼夺目。
女人光亮的一生,也像黑曜石一样,必须透过天长日久的挖掘,费尽心机的打磨,再历经辛苦的等待,最后,那颗晶莹剔透的黑曜石才会散发出炫目光彩,令人惊叹,也让人落泪。这时,你才会恍然领悟到,最后的美好,是始于最初的苦心与真心。吴醉音总是不断告诉自己,生为女人,应当珍惜上天的给予,要用生命的全部热情与尊严,努力使自己成为受人尊重的好女人。
显然,她做到了。
蓝枪鱼西餐厅,格调幽雅而精致。
吴醉音一身高贵华丽的黑裙,妖娆而进,翩然而至,高雅的气质,几乎谋杀了所有人的眼球。
在靠近中央钢琴区的一个雅座里,有着两棵相映成趣的假竹,竹下,萧云在那里恭候多时了。
“不好意思,萧云,我来晚了。”吴醉音满脸的愧疚,全然不理会其他牲口望穿秋水的眼神。
“没关系,迟到,是女人的专利。”萧云微笑道,很绅士地为她拉开座位,然后才坐回原位。
“谢谢。”吴醉音浅浅微笑,无论哪种女人,温柔,善良,抑或霸道,都喜欢有涵养的男人。
“一个月没见,你又变漂亮了。”萧云双手抵着下巴,静静欣赏着这道今晚只属于他的风景线。
“一个月没见,你嘴巴又变甜了。”吴醉音给了他一个世纪大白眼,却平添几分撩人风光。
萧云笑而不语。
“点菜了吗?”吴醉音轻声问道,拨了拨脸侧散乱的秀发,双眸丝毫不掩饰其中的暗送秋波。
“还没,等你来拍板。”萧云微笑道,暗叹即便控制能力再强的男人,也难以抵挡这妖精的魅力。
吴醉音也不客气推诿,伸手喊过一名侍应生,一边翻阅菜谱,一边干脆利落地点着菜,没有一点女性应有的拖泥带水的拖沓性格,仅仅一分钟的时间,就点好了两份头盘、主菜和甜点,将平时麻利的工作作风发挥得淋漓精致。当听到侍应生说酒水不可以自带时,她皱了皱眉,因为她真的带了两瓶原产法国的83年干邑,想和萧云一醉方休。不过,她并没有和侍应生作过多无谓的口舌之争,只是淡淡地让他去把经理喊过来,就偏过头缄口不言了。
等经理一头雾水走过来的时候,也不容置喙,她就从LV挎包里掏出一张名片,纯金打造,递给了经理。经理接过来一瞧,立马变得卑躬屈膝,问长问短的,吴醉音还是显得不咸不淡,对他的嘘寒问暖有一句没一句地应着,以溜须拍马著称的经理是个火眼金睛的人精,立即发现了其中端倪,明白自己这个大灯泡是时候该撤了,说了几句门面话之后,就亲自拿着两瓶干邑去开酒,大献殷勤。
“你给了他什么?”萧云好奇道。
“蓝枪鱼老板郑石桥的名片,这种金卡,代表着持卡人身份的尊贵。”吴醉音将名片又放回挎包。
“哦。”萧云领悟过来,端起杯喝了一小口柠檬水,望着吴醉音,微笑问道,“几点到的?”
“五点到的南京,七点到的宁州。主要是因为乌鲁木齐今天大雾,飞机晚点了三个小时才起飞,不然不会这么晚。”吴醉音蹙着眉头抱怨,她是一个视时间如生命的人,既不喜欢虚度光阴,也不喜欢步人后尘,推崇快人一步的工作理念,以至于很多下属都在背后喊她“红色娘子军”,她也不是没有耳闻,只是觉得这个称呼并没有什么不妥,就听之任之,依然对工作付出着十二分的热忱,大踏步往前走。可惜,总有些事情是做不到防患未然的,譬如因天气原因的飞机误点。
“工作开展得还顺利吧?”萧云问道。
“谈不上顺利不顺利,反正没出什么大乱子,摸着石头过河,只要不溺水,就算成功。当然了,当地政府很给力,在各方面都给有凤来仪大开绿灯。我原本预计前期投资大概需要2-3亿,包括地皮购买、工程造价和设备成本这些,结果却大大出乎我意料,只需要1。5亿就万事大吉,光购买地皮就省了五千万,关键是那块地还是在闹市区,兴奋得我连续两晚没睡着觉!萧云,你知道我是怎么做到的么?”吴醉音挑着黛眉问道,每每谈及工作的事情,她就特别来劲,也许这就是长袖善舞吧。
“怎么做到的?”萧云微笑道,很敬业地充当起捧哏的角色。
“我找了一个人。”吴醉音忽然凑近他,低声说了这么一句,雪白细腻的乳肌霎时春光乍泄。
“谁?”萧云无意中窥了窥,很快就转移视线,因为他怕再看多几眼,就会把持不住,原形毕露。
“大西北的土皇帝,姜乱世。”吴醉音带着几分得意神色,似乎能巴结上这号人物,很值得自豪。
“什么人?”萧云问道。
“不会吧,萧云同志,你这么孤陋寡闻,连他你都没听过?”吴醉音一脸的诧异。
“请吴醉音同志原谅。”萧云嘴角微翘,没有难为情,毕竟他不是神仙,不可能样样都成竹在胸。
吴醉音瞧着他这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撇了撇嘴,最终没能忍住笑意,噗嗤,风情万种,轻声道:“哎,看来本小姐是要给你普及点知识了。现阶段,我国的地下世界被四股力量瓜分控制,其中实力最强的,当然是誉满天下的黑龙团,控制着中原沿海一带,触手往南到海南,往北到河北,往西到山西,往东到山东,名副其实的王者,它要是打个喷嚏,全国都得感冒。第二股力量就是控制上海滩的青帮,它之所以能独安一隅而没有被黑龙团吞并,主要是因为一个人,大宗师尉迟无命,三个本不应该存在世上的神级人物之一。第三股力量就是控制着整个东三省的黑山白水堂,堂主叫向鸡鸣,据说是黑龙团副团长陶黑石的连襟,与黑龙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即便走得再远,向鸡鸣也不敢得鱼忘筌,还是以黑龙团马首是瞻,说白了,黑山白水堂只不过是黑龙团在东三省的傀儡政权罢了。这第四股力量嘛,就是控制了整个西部的白马会,该组织的前身是西北最知名的土皇帝马步芳麾下的马家军,在49年解放军解放大西北之后,马步芳就逃往了台湾,马家军名存实亡,很多旧属都不愿归降解放军,就选择了隐姓埋名。现在白马会的骨干肱骨,很多都是当年马家军的后代,而掌舵人姜乱世的父亲据说是马步芳的一个近从,叫什么不得而知。他在西部的话事权之所以能够一言九鼎,是因为现在正是西部大开发的关键时期,很多地方政府都追求稳定压倒一切,一心一意谋发展,而白马会的强势存在,正好符合了他们的心理预期,他们也就投桃报李地暗中扶持。这一次,我能够在乌鲁木齐毫无阻力地完成签约事宜,就是靠着他在旁打点的。如果说陶黑石是一条有着一张血盆大口能够吞噬一切的毒蛇,那么姜乱世就是一条视死如归锱铢必较的疯狗。三年前,黑龙团曾经想跟白马会争夺陕西的控制权,专门委派了九品高手简易行去帮助负责黑龙团北方片区的圣手书生和氏璧,结果呢,不仅一败涂地,还损兵折将,被姜乱世这条疯狗狠狠咬了一大口,元气大伤。”
“这样的人物,你是怎么勾搭上的?”萧云十分好奇。
“什么词呀,你这是!”吴醉音恨恨瞪着他,鄙视了好一会儿,才扁嘴道,“山人自有妙计。”
“洗耳恭听。”萧云微笑道。
“现在这个世界,再也不是英雄难过美人关了,而是英雄难过孔方兄。”吴醉音撑着下巴。
“你给了多少钱?”萧云一问到底。
“有凤来仪(乌鲁木齐)酒店20%的股份。”吴醉音轻描淡写道,也许渴了,也喝了一口柠檬水。
“我去,吃肉不吐骨头的主啊!”萧云震惊道,付出这样的大手笔,也只有她才能那么毫不上心吧。
“这叫放长线钓大鱼,懂不?”吴醉音努努嘴,不敢苟同他的反应,要投石问路,总得有点代价。
“这鱼可真够大的,估计是一条鲸鱼,小心鱼竿被压断。”萧云揶揄道。
“为了在西部一马平川,我乐意。”吴醉音挑衅般地扬了扬下巴,当中的旖旎风光铄金毁骨。
萧云还来不及回击,侍应生就把头盘端上来了,他是“民以食为天”这句话的杰出代表,在美食面前,任何美女都会黯然失色,即便是吴醉音这种电力十足的妖精,他也能瞬间打入冷宫,专心于面前的这碗罗宋汤,虽然他并不喜欢这种用几块西红柿熬烂就卖得比乌鸡汤还贵的玩意,但蚕食鲸吞的模样,还是会轻易让人误会这就是他的心头好。
按部就班的吴醉音就琢磨不透,这又不是什么一掷千金的名贵汤水,他怎么像在暴殄天物一样?
在两人各自的罗宋汤喝得七七八八的时候,主菜也适时上桌,一份牛排,一份鹅肝。
鹅肝是吴醉音要的,她以前很纳闷为什么法国人会喜欢这种华而不实的东西,很纳闷这种除了价格没有别的突出点的东西会被誉为“世界三大珍馐”之一,但是在她进入有凤来仪的第一年,有幸去了趟法国,有幸第一次吃了正宗鹅肝,她才恍然大悟,原来人间美味还可以做到这样极致,让人叹为观止,这不得不说是法国人精益求精的上乘之作,自此,她就喜欢上了这味昂贵的菜肴,尽管国内的味道要逊色不少。
萧云则是个杂食性动物,来者不拒,这会儿一边吃着牛排,一边品着吴醉音的顶级红酒,无比惬意。
吴醉音当然不会让他独酌,囫囵吞枣般吃了几口鹅肝后,就放下刀叉,端起酒杯,开始与萧云拉天扯地一顿乱侃,从工作到生活,从家庭到朋友,从童年回忆,再到她的大学生涯,林林总总侃侃而谈,其中不乏一些她平时讳莫如深的私密,譬如说啥时候失去初吻之类的话题,还牵连他人,顺带把她几位大学舍友的糗事都给曝光了。而在谈笑风生之余,她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喝酒,一边说着酒逢知己千杯少,一边一杯接着一杯往口里灌,萧云瞧着不对劲,想拦,却收效甚微,当她执意要做某件事情时,十头牛都拉不回。
所以,她醉了,酩酊大醉,分不清东南西北。
萧云看着她趴在桌子上一动不动,欲哭无泪,不是因为怜香惜玉,而是因为账单还没付,就他钱包那几张票子,吃个大排档估计都得量力而行,甭提在这种高档场所消费了。在他举手无措、刚想打电话求助老金的时候,最恰当的人在恰当的时刻出现在了恰当的地方,段笛从外面走进来,告诉萧云账埋了,现在要他帮忙送自己老板回去。
拿别人手短,吃别人嘴软,得了便宜的萧云当然得卖卖乖,二话不说就把吴醉音给抱了上车。
段笛开车的技术真不是盖的,在车流中穿梭如同切白菜一般,还能稳稳当当,让吴醉音蒙头大睡。
萧云搂着这个酣醉尤物,感觉她丰腴的身体有着惊人的弹性,传来的体温是微凉的,心乱如麻。
好在这样有着肌肤之亲的时间不长,在段笛的掌控下,凯迪拉克很快就回到了千万楼间。
“还得麻烦你把她送上去。”段笛停好车后,回头的萧云说道。
“这恐怕不大好吧?”刚刚才如释重负的萧云为难道,倒不是他不乐意帮这忙,关键是怕出乱子。
“为什么?”段笛皱眉问道。
这还用问?还真是个胸大没脑的笨女人啊!
呃,不对,她的胸部好像也不大,那就太杯具了,没一样有优势。
萧云的脑子里百转千回,可面上还是神色如常,平静道:“夜深了,我送她上去,影响不好。”
“就是因为夜深,你送是顺理成章,我一个女人送她上去,才不正常,你懂的。”段笛认真道。
“……”萧云无语,这都他妈哪门子理论?可没办法,他执拗不过,只好硬着头皮送吴醉音上去。
段笛识趣下车,先跑过去把别墅大门打开,然后轻车熟路地摸黑进去,一路开灯,让萧云好走。
萧云横抱着闭着眼却还在嚷嚷喝酒的吴醉音跟在后面,站在门口,感叹了句:“真他妈有钱!”
在段笛的再三催促下,他才收回对屋子装修的打量,用脚关上门,然后直奔二楼的楼梯走去。
可惜他没有发现,在别墅的不远处,有一个牵着狗出来赏月溜达的女人正看着他的背影怔怔出神。
第二十九章 坏人?否。好人?否。
抱得美人归。
这是千百年来华国男人们亘古不变的追求,“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就是最好例证。
可萧云不这么想,对他来说,怀里的吴大美人就是一只不敢触碰的烫手山芋,越早划清界线越好。
吴醉音的闺房大得离谱,单单那个衣物间就有30平米,里面整齐摆放着琳琅满目的名牌产品,从帽子、衣裳、围巾、高跟鞋,到配套的项链、手表、吊坠、腰带,甚至是墨镜,全都是让无数男人为之头疼、让无数女人为之疯狂的奢侈品。而她闺房挥金如土的装潢也令人目眩,临窗处还有一个温水池,可一边放松身心,一边饱览山水风景,当然,最令萧云舌桥不下的,就是那张大得不像样的大圆床,起码可以同时容得下五个人就寝。
难道她睡觉不安分,老掉床,所以才整张这么浮夸的大床?萧云在心里头琢磨着,很八婆。
“你把她放在床上就成。”段笛走到床边,掀开被子,指挥着正心不在焉地四处打量的萧云。
“这么大一间房子,就你老板一个人住?”萧云放下沉醉不知归路的吴醉音,好奇问了一句。
“今晚有你在,就不是了。”段笛冷冷回了一句,没有抬头,只顾弯下腰去帮吴醉音脱鞋子。
“……”萧云哑口无言,只好尴尬地摸着鼻子,视线继续漫无目的地游走,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下,他习惯了去观察,去熟悉,去了解,因此,他可以轻而易举地发现旁人极易忽略却又举足轻重的细节,譬如说现在,挂在梳妆柜旁边的那幅油画,平平无奇,无论从色彩、构图、线条哪个方面来说,都称不上登堂入室的大作,充其量只是初学者水平,但也不能过于求全责备,毕竟除去糟粕外,还是有一些值得称道的点睛之笔的,如那个作为油画中心人物的女孩,梳着两条大辫子,一抹微笑倾城,很传神,身后的那片一望无际的油菜花,更是把她烘云托月得相当美丽。
很多人乍看过去,都会赞叹美人胜画,可萧云却根本无动于衷,因为他的视线只停留在一个地方。
她的眼睛。
那个梳着大辫子姑娘的黑眼珠显得很空洞,没有焦点,似乎意味着她看不见眼前的这个世界。
“这幅画很幽怨。”萧云沉默了很久,才发出这样一声感慨。
“你说什么?”段笛正拿着一条热毛巾,轻轻擦拭着吴醉音的脸庞,听到萧云的叹息,莫名其妙。
“我是说墙上的这幅油画,蕴含着画者的愁绪。”萧云凝视着油画,如刀双眉不知不觉皱了起来。
“哪看出来的?”段笛直起身子,观察了好一会儿,除了有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外,没有其他的。
“天下的女人都喜欢花,可画中的女孩却对身后的那片黄灿灿的油菜花视若不见,只微笑凝视着作画的人,这本应该是一件再开心不过的事情了,可惜的是,作画的人看出了女孩的强颜欢笑,所以在下笔时,做了一个小动作,把她的眼珠描绘得很空洞,这蕴含了一句潜台词: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视而不见。”萧云淡淡道,修长手指轻轻揉开了眉头。
“你想象力真丰富。”段笛嘟囔了一句,就再也没理会这个无病呻吟的年轻人,专心伺候好老板。
萧云不在乎段笛的冷嘲热讽,慢慢走过去,近距离仰头凝望着这幅画,随后一声叹息,悄无声息。
近在咫尺,却远在天涯,天底下的孽缘,大抵都是这种境况吧。
他忽然想起了母亲在他从非洲回来的那一年曾经说过的一番话:并不是每一份爱情都得轰轰烈烈,以至脍炙人口的,常态下的爱情通常都只是执手、默视、微笑、相拥,又或者是争执、冷战、埋怨、和好。就是如此简单的相处环节,古往今来,不知让多少男男女女为之癫狂,即便你再妙语连珠,也很难恰到好处地描述出其中的魅力,而这也恰恰是爱情的精髓所在,你要么征服它而如沐春风,要么被它征服而伤痕累累。
醍醐灌顶。
出神了很久,萧云忽然想起是时候该离开了,便深呼吸了一口,转身,却愕然发现段笛不见踪影。
他尴尬摸了摸鼻子,瞥了眼床上那一份令男人无法抗拒的诱惑,只好苦苦一笑,继而往门口走去。
可当他想开门的时候,笑容更苦了,因为门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被段笛从外面上锁,打不开了。
这样的举动,暗含着什么,不言而喻。
萧云徒生一种被逼上梁山的无奈,摇摇头,只好折返走回床边,看着床上妩媚动人且任人鱼肉的尤物,再次陷入了沉思。由于没有盖上被子,仅着丝绸睡裙的吴醉音就这样毫无遮掩地横卧在那儿,那玲珑浮凸的曲线,那白皙细嫩的皮肤,那修长光滑的美腿,无不让人血脉喷张。
萧云咽了咽口水,俯下身去,在她的额头上轻轻吻了一下,然后,做了一件估计会被全天下男人鄙视唾弃的蠢事:帮她拉上了被子。直起身子后,他慢慢走到了窗边,推开窗户,回身,轻声道:“我虽然不是你认为的那种好人,但也不是你心里想的那种坏人。别尝试着诱惑我,下一次,我可不会这么仁慈。”
“你不敢的。”原本还闭着眼睛不省人事的吴醉音竟两手撑在身后坐了起来,望着萧云,笃信道。
“你可以试一试。”萧云微笑道,转身背对着她。
“你真的敢?”吴醉音看着眼前这个孤寂而伟岸的背影,如水双眸露出了一丝诧异。
“我虽然不是你心里想的那种坏人,但也不是你认为的那种好人。”萧云淡淡说出这么一句。
然后,没有任何迟疑,往窗台纵身一跃而下。
静谧,再无声息,屋子里只剩下抱着被子望着空无一人的窗台发呆的吴醉音,和那幅油画。
夜深,疲倦的月亮躲进了云层休息,只留下几颗星星,像是在放哨。
千万楼间果然不愧为宁州的顶级楼盘,没有一丝一毫的外界噪音,幽深得令人不免有些心悸。
昏黄的路灯惨淡经营,吸引了不少远渡而来的虫子,密密麻麻,像在召开昆虫界人民代表大会。
萧云独自走在空荡荡的马路,享受着这一份难得的静谧,如刀双眉轻轻上扬,看得出他心情大好。
能够得到一个天下所有男人都会趋之若鹜的尤物垂青,怎能不愉悦?都快乐开花了。
虽然不晓得吴醉音这样做的真实用意,但男人终归是男人,再英雄盖世,也是难过美人关的。
自鸣得意的萧云忍不住哼起了一段母亲教的京韵大鼓《杨家将》,圆润婉转,缓慢深沉。
可没唱上几句,他就收声了,因为一句话。
“艳福不浅啊。”林紫竹侧坐在路旁草地的一块大顽石上,见到那个自己深恶痛绝的年轻人慢慢走近,忍不住揶揄了一句,此时的神情比夜色还要清冷三分,直接抵消了不少美貌,手里头牵着一根绳,任由绳那头的小狗在周围打滚玩耍。她自从上个月开始接手父亲的玉笛传媒之后,每天都忙得昏天黑地,单单是应酬客户就够心力交瘁的了,今晚好不容易没有行程安排,就早早回到家,泡了一个热水澡,喝了一杯纯牛奶,就出来散步遛狗,感受夜的寂静,却没想到天意弄人,偏偏让自己见到了萧云抱着一个女人进屋,破坏了来之不易的好心情,真是点背儿。
萧云认出她之后,愣了一下,但很快那抹熟悉的笑容就爬上了嘴角处,玩味道:“吃醋?”
“异想天开。”林紫竹冷笑一声,鄙夷的神色完全不加掩饰,一点也不想给厚颜无耻的他台阶下。
“你坐在这,就是为了等我吧?”萧云并不在意她的厌恶态度,依旧笑意迷人,走进了草地。
“你的脸皮难道是用钢铁做的吗?”林紫竹冷声道,见他走过来,立即正了正坐姿,警惕如小鹿。
“不承认也好,免得我骄傲。”萧云一笑而过。
林紫竹动动嘴唇想反驳,但思忖了一下,还是放弃了,毕竟有的事情会越辩越纠缠不清,只是脸上的寒霜不出意外地更盛了,将头侧到一边,对他爱理不理。而那只正在她身后低头四处嗅着草地的小狗见有生人走近,猛然窜了过来,直奔萧云而去。林紫竹虽然对他恨之入骨,可在大是大非面前,还是能够保持理智的,赶紧拉住绳子,不让它攻击萧云,轻声责怪道:“小皮,不可以。”
谁知,小狗下一步的举动完全出乎她的意料:跑到萧云跟前,立起来抓着他裤脚,狂摇尾巴示好。
林紫竹大吃一惊,望着跟了自己好几年的小狗与萧云毫无缝隙的相处,她紧皱着黛眉,眼神极其复杂,想喊它回来,又不忍心打扰它此刻的欢乐,可看它和那个死人那么亲密无间,心里又很不舒服。要知道,它可是一只异常排外的狗,对一般人都不待见,甚至连自己的男朋友明秋毫也不为所动,有时烦躁了,还会冲他吠几声,怎么会对这个年轻人这么友善?
念及此,她的神情愈发清冷。
“它叫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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