枭雄赋 第 93 部分阅读

文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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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王头,能问个事吗?”萧云弹弹烟灰道。

    “可以。”老王头慢悠悠地收拾着凌乱的棋子,不再对弈。

    “你干嘛拿两张矮凳,三个茶杯?有人要来?”萧云问出了心中的疑惑。

    “嗯。”老王头爽快承认。

    “谁?”萧云好奇道。

    老王头抬抬头,刚想回答,却笑了起来,指了指不远处,轻声道:“就她。”

    萧云一愣,下意识回过头去,只见一个身材无可挑剔、气质轻灵脱俗的大美女正慢慢走过来。

    一道妙不可言的风景线。

    “你好,萧云。”大美女走到一老一少的跟前,微笑着与魂不附体的萧云打了个招呼。

    “你认识我?”萧云愈发吃惊,他怎么也想不起眼前的这个女人,记忆深处都挖掘了,也没用。

    “前几天在天堂人间的酒吧见过你,我在二层的一个角落,你可能没看见。”大美女微笑道。

    “那你也不应该知道我的名字啊?”萧云摸摸鼻子。

    “南宫青城在美国留学时,跟我同一间学校,我是他师姐,那天在一起喝酒。”大美女莞尔道。

    “哦,那我懂了。”萧云恍然大悟,没想到会被这个大美女记住,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大美女拨了拨散落在额头的秀发,嫣然而笑,似茉莉绽放,轻轻说出一个名字:“迟随笔。”

    第四十九章 迟随笔

    徐志摩:我将于茫茫人海中寻求我唯一的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这是迟随笔的爱情观。

    她绝不会刻意为了爱情而披沙拣金,枉费舌尖。她总认为,该来的,总会来,不该来的,强求也无果。上天不给我们的,无论十指怎样紧扣,仍然会走漏;给我们的,无论过去怎么失手,都会拥有。她是个随性的人,讲究无拘无束,厌恶沽名钓誉,对道德底线这一人类桎梏看得很淡,择偶,她不在乎对方是否权倾朝野,是否飞黄腾达,是否学富五车,也不在乎是否衣架饭囊,是否拈花惹草,是否丧心病狂,更不管对方是单身,抑或已婚,只要感觉对了,一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两情相悦的人类天性,而她最喜欢的一句诗,也正是秦观的“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她今年28岁,在过去的28个春夏秋冬里,牵过她手的男人只有一个,她父亲。

    为什么会这样?

    说她不漂亮?笑话。无论处在哪个年龄阶段,她都属于毋庸置疑的顶尖美人,就像一本散文书籍,有着一份淡定的唯美,有着一份闲逸的隽永,那张略施粉黛的脸蛋无疑是精致的,大而有神的双眸顾盼生辉,挺直精致的鼻子挂着智慧的高傲,丰满圆润的性感双唇充满诱惑,嘴角的一颗美人痣更显柔弱动人。身材也恰到好处,深色无袖紧身背心勾勒出曼妙曲线,灰色及膝中裙配以高跟鞋衬出修长美腿,远远望去,宛如一朵悄然开放的茉莉,含蓄而纯白,即使秋深,即使霜降,依然清芬暗萦,幽兰自若。

    这样的女人往往是孤独的,孤独但不寂寞,因为她有着自己的活法,游走在这个世界。

    说她不优秀?更是笑话。从小学到初中,从高中到大学,再到研究生,哪一次考试不是独占鳌头?尤其是在哈佛那几年,做过研究生院学生会总会主席,奖学金拿到手软,在全美求职真人秀中折桂,顺利进入白宫实习……一系列辉煌的经历,使她在美国知名度居高不下。再加上她自身的一些素质,譬如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历史地理无一不晓,甚至对风水学星象学这类偏门学科也颇有建树,难道还不优秀?是太优秀了。无论谁站在她旁边,都会感觉自己无形中矮了一大截。

    这样的女人,智慧与美貌并重,是无数男人梦寐以求的,也是无数男人望而却步的。

    但萧云是个例外。

    此刻,他正陪着迟随笔漫步于空空荡荡的刻木观小学里,没有丝毫的压迫感,脚步慵懒而散漫。

    迟随笔戴着一顶遮阳大沿帽,背着小手,目光肆意游荡,学园里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不错过。

    她是个念旧的女孩子,自己最无忧无虑的六年献给了这个学校,那种情感,深厚得刻骨铭心。

    “之前有逛过这里吗?”迟随笔轻声问道,嘴角噙着若有似无的笑意。

    “有。”萧云点点头。

    “感觉怎样?”迟随笔低头望着地下的两个斜影,一高一矮,一长一短,觉得很有趣。

    “秋洗苍梧壮,苔封石壁寒。深深知几许,上下五千年。”萧云以一首《轩辕井》作了回答。

    迟随笔怔了一下,随即捂嘴而笑,仿似微凉夏夜茉莉开得正艳,轻声道:“用得还真贴切。”

    “过奖。”萧云不骄不躁道。

    “你以前在哪上的小学?”迟随笔随口问了句,两人刚刚穿过小学一年级的所在地,土风堂。

    “我没上过学。”萧云摸了摸鼻子。

    “啊?”迟随笔吃了一惊,侧过头来,发现他不像是在开玩笑,追问道,“一天都没上过?”

    “很奇怪?”萧云轻笑道。

    “有点,你不说,我还以为你不是清华就是北大的呢。”迟随笔玩笑道。

    “我确实在北大呆过几个月。”萧云轻声道。

    “哦?”迟随笔扬了扬黛眉,明艳照人。

    “北京大兴,我指的是。”萧云耸耸肩道。

    迟随笔一愣,旋即大笑起来,完全丢掉了一个女人所该有的矜持,笑得花枝招展,她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尽情放纵过了,偌大的刻木观只剩下这一串串如黄莺出谷般的笑声。漂亮女人就是有一种特别的优势,哪怕是肆无忌惮地手舞足蹈,哪怕是轻描淡写一个细微动作,都能被瞧出动人或者典雅这类气质。

    萧云嘴角微微抽搐,揉了揉眉头,不明白这么冷的一句话,有什么好笑的。

    好一阵子,迟随笔才渐渐收敛笑意,咳嗽了一声,恢复了镇定恬淡,又背起手慢慢地往前走。

    丽日高悬当空,红色的阳光如火箭般射到地面上,地面似着了火般闷热。萧云没有马上前行,留步了一阵子,掏出天蓝色的手帕,擦了把汗,然后掏出一根烟,点燃,抽了一口解乏,快活似神仙,这才跟了上去,但始终保持着一段距离,一米左右,因为他不知道她介不介意一个男人当着她面抽烟,还是谨慎为上。

    “萧云,能问个私人问题不?”迟随笔忽然转身问道,一步一步倒退着往前行走。

    “可以。”萧云微笑道。

    “你没上过学,那一肚子的学问从哪来的?”迟随笔好奇道,那一天晚上,当萧云离开酒吧之后,她就对南宫青城进行了惨无人道的威逼利诱,从他口中套出了不少这个年轻人的背景资料,算是初步了解了一下他,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初接触,你会以为他是才没脚踝的小溪,到了继续往里走,你才会发现,他是深不可测的海洋。

    “我妈教的。”萧云淡淡一句。

    “哦?”迟随笔有些讶异,眨眨杏眼,“能够教出这样出色的儿子,你妈妈非常了不起。”

    “我替她谢谢你。”萧云轻轻吐出一个醉人烟圈。

    迟随笔将散落在侧脸的秀发挽到耳后,轻声道:“我的情况,恰好跟你相反,我妈在我小的时候还会关心一下我,等上了初中,就不怎么理我了,整天不是忙着炒股,就是忙着打麻将,倒是我爸教会了我很多的人生道理。我清楚地记得,在初中升高中的那个暑假,我计划去南京打暑期工,临出门前,我爸跟我说:随随,女孩子一个人在外闯荡,受了再大的委屈,也不要放弃,不要生气,要记在心里,牢牢记在心里,早晚有一天,要他们还回来。到了我去美国留学那一年,在上飞机前,我爸又跟我说:随随,读大学了,不要做让自己后悔的事,要做,就做让别人后悔的事,一辈子不长,不要活在回忆里。等我研究生毕业,从美国回来的那一晚,我爸喝了不少酒,他拉着我的手说:随随,千万不要相信誓言,不要相信承诺,事实能证明一切,真正爱你的人,不会给你太多的誓言和承诺,就像你爸我一样。”

    乔·赫伯特:一个父亲胜过100个老师。

    “你一定很爱你爸。”萧云笑容多少有些不自然。

    “嗯。”迟随笔轻轻点头,转过身等着萧云跟上步伐,才继续往前走,回忆道,“我跟我爸的感情很深,三岁,第一次知道他是个建筑工人;四岁,妈妈带我去建筑工地找他,我嚷嚷着要上楼顶,他抱我上悬梯的时候,脚底一滑,为了不松手,脚扭了,手也破了;五岁,他不干建筑工人了,整天陪我去外面玩,骑在他脖子上,吵着闹着要一个红色的hello-kitty头饰,他爽气地掏出十二元买下,为我戴上;六岁,他为我买了第一台Yamaha钢琴,150张10元的钞票,营业员数了好久;七岁之后,我爸就有钱了,但那种父爱永不褪色,我还在他身边的时候,无论多忙,他都会抽空开着一辆大奔载我游车河,当我离开宁州,去美国的时候,几乎每天一个电话,一聊就是一个小时。”

    “人都说女儿是父亲的上辈子情人,看来是真的。”萧云又陶醉地抽了口烟。

    “呵呵。”迟随笔嫣然而笑,咬了咬嘴唇,娇媚得愈发摧枯拉朽,令人窒息,惊艳,垂涎,然后一声叹息,轻声道,“岁月如歌,转眼我就快奔三了,想想小时候,摔跤生怕别人没看到,有人在,就大声哭,人越多哭声越大。现在长大了,摔一跤生怕别人看到,看看四周没人,立马爬起,假装没事闪人,如果有人在场,更不能哭,还要尴尬笑笑。还是小时候好,想哭就哭,哭得响亮。”

    萧云抽了最后一口烟,一道美妙的弧线扔掉烟头,淡淡说了一句:“我觉得长大好。”

    “为什么?”迟随笔皱起黛眉。

    “不为什么,纯粹是个人看法。”萧云微笑道。

    迟随笔努了努嘴,没有再追问下去,弯腰拾起萧云的烟头,扔到垃圾桶,喊了声:“萧云。”

    “嗯?”萧云应道。

    “你谈过恋爱吗?”迟随笔轻声问道,眼神温柔望着他,似乎迫不及待想知道答案。

    “谈过。”萧云毫不避讳。

    “真好,很羡慕,我就没谈过。”迟随笔黯然道。

    “一次都没有?”萧云略微惊讶道。

    “嗯。”迟随笔点点头,撩了下发梢,轻声道,“也许是因为我太随心而至了吧,不大喜欢束缚,很难接受身边多一个人无论你去到哪里,他都会跟着。我喜欢游走,喜欢去一个陌生的国家或者地方探寻它内在的纹理和深层的积淀,15岁之前,我就走遍了国内所有感兴趣的地方,譬如黑龙江的大罗密河,这条河道曾是抗日联军运送物资的水上交通线。15岁之后,就经常去国外旅游,北欧小镇是我最喜欢的地方,干净,纯洁,单调,舒适,在那里,你感觉不到世俗的烦恼与忧愁,比去佛家庙宇静修还要有效。日本,是我比较欣赏的一个国家,印象最深的不是富士山,也不是大东京,而是银座的‘鸠居堂’,由《诗经》‘鸠占鹊巢’典故而来,店铺专营文房四宝,装修古朴精巧,服务生都是六十多岁的老先生,矍铄又彬彬有礼,很有文化气息。我曾在那里买过一支毛笔,遇到了也在店里逛的香港武侠小说泰斗金庸先生,他给我签了个名,因此铭记至今,呵呵,是不是很小女生?”

    萧云没有回答,只静静聆听。

    “我平时没什么特别消遣,喜欢运动,游泳是最经常的,偶尔打打高尔夫,骑马也还行,我在市郊的乌山养殖场养了四匹马,有一匹是英国纯种的,刚买的时候是300万,现在去到1000万了。晚上就窝在家里,不喜欢逛夜店,在电脑前写写博客,还有影评。如果是百家会馆一年一度的红酒会,我会去参加,我比较喜欢品尝红酒,家里的地窖藏了不少珍品,你要是有空,可以前来品尝一下。”迟随笔轻声道,言笑晏晏,邻家女人的姿态,容易让人将她视作有钱便可以亵渎的金丝雀。

    萧云依然只是微笑。

    “你知道吗?以前我都是一个人唱歌,一个人喝咖啡,一个人涂鸦,一个人旅行,一个人逛大街,一个人在雨中漫步,一个人听音乐,一个人自言自语,一个人发呆,一个人跳舞,一个人看电视,一个人翻杂志,除了我爸,我很少会跟一个男人单独相处这么久,说这么多话,你是第一个。”迟随笔梨涡浅笑,微风徐来,撩起裙角,现出那令牲口们产生无限遐想的魔鬼身材。

    萧云摸了摸鼻子。

    “你干嘛一直不说话?”迟随笔皱着那张漂亮的小脸,瞪大秋眸。

    “被你的声音陶醉了,一直没有苏醒过来。”萧云微笑道,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

    “虚伪。”迟随笔嗔骂道,可那抹笑意掩藏不住,脸色微微嫣红。

    “随笔。”萧云忽然喊了声她的名字。

    “嗯?”迟随笔蹙起黛眉,侧头望着他。

    “我能问个私人问题不?”萧云也照葫芦画瓢,问了这么一句。

    “可以。”迟随笔轻咬着嘴唇,似乎有些紧张。

    “你爸是谁?”萧云问道。

    迟随笔一木,没想到会是这个问题,但同时如释重负,微笑道:“他叫迟旨,大家都叫他四指。”

    萧云瞬间六神无主。

    *****

    (上周因外出,未能及时更新,抱歉。)

    第五十章 败铺街

    夜,静静的。

    雨,瓢泼飘落。

    盛夏湿润的雨让许久没下雨的宁州变得正常了、可爱了、缠绵诗意了。

    窗前,燕老依然坐在轮椅上,凝视着这场傍晚时分才匆匆降临的大雨,心如止水。

    萧云站在他身后,端着一个精致小巧的茶杯,呆呆伫立着,眼神涣散,不知想着什么烦心事。

    “记得小时候,我是很讨厌下雨的。”燕老忽然出声,打破了此刻的沉寂,轻声道,“南方的雨,淅淅沥沥一下就是一整个冬天,天像是下漏了一块似的,停不了,衣服和被子老有一股夹缠不清的潮湿味儿。我上学的时候,是在私塾,进大门有个天井畦,在雨天摔一跤那才叫惨,浑身上下都是泥,又不敢回家换衣服,脏衣服湿湿捂在身上,冻得七荤八素,还要时刻提心吊胆先生的教尺。当时觉得苦不堪言,现在回头想想,乐趣无穷啊。”

    “忆苦,有时是会思甜的。”萧云回了回神,轻声道。

    “你今晚好像有心事。”燕老淡然道,搓了搓干燥的两根手指。

    “没有。”萧云摇头道。

    “没有最好,年纪轻轻的,别学老人家,整天愁肠百结,听见没?”燕老沉声道。

    “嗯。”萧云点点头。

    “最近古城区挺热闹。”燕老露出了一丝阴森的笑意,轻轻敲打着冰冷的扶手。

    “是吗?怎么了,我一直在南京,没怎么听说。”萧云故作惊讶道。

    “演技真差。”燕老尖声一笑。

    萧云摸摸鼻子,他当然知道,自己没什么事情能瞒得过这位胸中自有雄兵百万的老人。

    “弄得还不错,挺大阵象的,居然还能把黄达人和俞知堂拉下水,你小子够胆。”燕老开怀大笑。

    “你别光顾着乐,现在我是走得挺顺的,但总要知道个方向,才好继续走下去。”萧云讨价还价。

    “明说。”燕老停止了笑声。

    “跟我讲讲身世的事情。”萧云直奔主题。

    “现在还不是时候。”燕老摆摆手道。

    “那要等到何年何月?”萧云提高了音量,现在顶着大雾起航,实在难受得慌。

    “黄忠六十跟刘备混,德川家康七十打天下,姜子牙八十为丞相,佘太君百岁挂帅,孙悟空五百岁西天取经,白素贞一千多岁下山谈恋爱。年轻人,你说你急什么?”燕老心平气和道,并没有因为萧云的咄咄逼人而生气,端起手中的小茶杯,浅浅抿了一口茶,还是碧螺春,没有任何的变化。

    萧云沉默。

    一张一弛,一进一退,一拉一伸,这一老一少之间的对话,就像在耍太极。

    “孩子,接手天师会吧。”燕老回头望着他,殷切盼望道。

    “不接。”萧云想都没想。

    “别意气弄事。”燕老淡淡道,摩挲着那只小茶杯。

    “我没有。”萧云否认道。

    “银狐的那些虾兵蟹将你都能接手,为什么不接天师会?”燕老语气有些冷。

    “看来,我任何的风吹草动,还真都逃不过你的视线啊。”萧云感慨万千道,揉了揉眉心。

    “如果有了天师会,你也可以做到。”燕老浮出一个颇为得意忘形的笑容。

    “先放着吧,暂时还不想接手,不能一次性把所有的牌都打出来,对吧。”萧云淡然道。

    燕老灰白的眉毛一挑,缓缓回头,认真审视了一遍萧云,微微一笑:“孩子,你确实长大了。”

    萧云面无表情,只是把杯里剩余的茶一口气喝完,凉了的茶,果然失去了精髓,淡而无味。

    这时,佣人丽姨把两碗鸡蛋面端了上来,热气腾腾,搁在饭桌上。

    萧云推着燕老过去,准备开餐。

    下午陪着迟随笔逛了一圈刻木观,本来约好了晚上一起吃饭的,后来她临时有事,就先走一步,剩下他孤苦伶仃一个人,再加上忽然而至的倾盆大雨,他愈发无精打采,就懒得去吃饭,直接来了紫荆花道,让丽姨去煮个面填肚,然后从不吃面食的燕老心血来潮说也想吃一个,丽姨就弄了俩,加点鸡蛋和葱花,美味可口。

    燕老没萧云那样饥不择食,吃了两三箸就半途而废,放下筷子,问道:“孩子,要结婚了吧?”

    “嗯,下个月的9号。”萧云嘴里都是面,含糊不清道。

    “想要什么贺礼?”燕老探身抽出一张洁白纸巾,擦了擦嘴。

    “庞月明下台。”萧云随口应了句,把碗里的面消灭殆尽了,正端起碗喝着清淡面汤。

    “可以。”燕老微笑道,那神情,仿佛有着一叶落而知秋的老谋深算。

    “我说笑的。”萧云双手举着汤碗,满嘴油腻,错愕地望着这一个安静祥和的老人。要一个高官下台,竟然说得就像让一个临工下岗一样的轻松,实在吊诡无比。似乎不管哪个领域的事情,都在这个老人的掌握之中,都要做得比其他任何的人出彩,他消瘦的躯干里,仿佛充满了永远无法探寻的玄机。

    “我认真的。”燕老扔掉纸巾,重新为自己倒了一杯热茶。

    “怎么做?”萧云皱眉问道,要想古城区一劳永逸,必须得让一直在虎视眈眈的庞月明走人。

    “一个已经死去的人。”燕老言语清淡。

    “谁?”萧云的眉头皱得更深。

    燕老并没有出声,伸出一根枯枝般的手指在茶杯沾了沾,在桌上寥寥写了两个气势磅礴的字。

    萧云探过身去,一看,霎时目瞪口呆,很久,才重重呼出一口气。

    那两个字是:吕彪。

    夜愈深,雨愈大。

    虽然路上的车不多,但能见度很低,地面滑,狄绸缪不敢开得太快,始终保持在60迈左右。

    萧云坐在后座,头靠着窗,凝望着外面完全模糊的夜景,好像在思考着一件十分棘手的问题。

    “七少,是回四季酒店,还是邮电小区?”狄绸缪踌躇了好久,终于还是问了出来,因为萧云一上车就那样坐着,连姿势都没换过,一语不发至今,根本没有说要上哪,车子已经驶上环城高速了,总不能一直这样漫无目的地开下去吧,更何况看这雨势,一时半会儿应该停不了,还是呆在室内安全。

    “回四季酒店。”萧云回过神来,下意识说了一句,思忖片刻,又反口,“还是回邮电小区吧。”

    “好。”狄绸缪点点头,有了明确的目标,开起来也踏实很多,不像刚才的唯唯诺诺。

    而萧云又陷入了沉思。

    雨越发肆虐,猖狂,像无数条鞭子倾洒人间,车子的雨刷来回不停地工作。

    忽然而至的一阵手机铃声,不仅打破了车内的沉寂,也叨扰了萧云的纷繁思绪。

    “吴总,这么晚了还打来,想我了吧?”萧云看到是吴醉音的号码,一按下接听键,就调侃起来。

    那边却沉默不语。

    “怎么不说话呀?难道听到我声音,兴奋过头了?”萧云玩笑道。

    可那边还是鸦雀无声。

    “醉音,你怎么了?”萧云这时候才收起那份玩世不恭,意识到有点不对劲。

    然后,那边传来了因紧绷到极致而骤然崩溃的哭声,凄厉,悲切,尖锐,完全吞没了雨的声势。

    “你在哪?”萧云神情严峻,如临大敌。

    “家……”吴醉音终于吐出了一个字,然后手机就断掉了。

    “绸缪,急刹车。”萧云一字一句道。

    “哦。”狄绸缪虽然没弄明白来龙去脉,但还是照做了,一个急刹车,滑行了七八米才停下。

    “你坐副驾,我来开。”萧云沉声道。

    狄绸缪连忙下车,冒雨走到副驾驶,而萧云已然从后座上来了,等他一落座,就起航。

    车如子弹,疾速狂奔。

    “绸缪,身上有没有烟?”萧云问道,那盒五叶神下午在刻木观抽完了。

    “有,不过烟不好,七少,你凑合着抽。”狄绸缪轻声道,掏出一根红玫王,递给萧云。

    萧云这时候只想抽抽烟解闷,管他三七二十一,叼在嘴里,借着狄绸缪递来的火,点燃,也不理会有雨会飘进来,降下了全部车窗,重重吸了一口烟,往窗外尽然吐去,然后一手撑着窗沿,一手把着方向盘,指间的香烟,烟灰以雪一般的姿势漫落着,在这魂牵梦绕的雨夜里,显得孤寂而迷人。

    狄绸缪动动嘴唇,见萧云始终直视着前方,已经将油门踩尽,一辆辆车被甩在身后,就没敢深问。

    不到十五分钟,这辆玫瑰红的凌志已经驶下了环高,进入城区。

    一条并不宽敞的马路,属于单行道。

    四周民宅不多,很安静,不论白天还是夜晚,都没有什么行人,临街倒有些许多年前败落了而一直空置的商铺,所以得了个别名:败铺街,真可谓是拦街敲闷棍的最佳地点。路旁停满了轿车,路灯在雨丝的包围下,昏黄的灯光更加颓靡黯淡,高大的梧桐树在暴雨的侵蚀下,落了满地叶子,有点沧桑。

    萧云驶过此处时,因前面有一辆车开得不快,就只能骤然减慢了速度,而眉头也同时紧皱了起来。

    “绸缪,这里叫什么?”他一边问道,一边扫视着外面的情况,总感觉有些不对劲。

    “这里叫梧桐路,也叫败铺街。”狄绸缪是地地道道的宁州人,生活了几十年,熟悉每一寸故土。

    “败铺街?不吉利。”萧云摇头道,如刀双眉始终没有舒展开来。

    狄绸缪刚想笑话他竟然也会迷信这个时,不吉利的事情就真的发生了。

    嘭!

    前面的一辆奔驰车遭到枪击,枪声哑哑的在暗夜里低回。

    “是狙击,快趴下!”萧云急喊道,自己也压低身子,立即挂了倒档,全凭感觉飞速后退。

    他不知道这一次的伏击是冲着前面那辆大奔还是自己,总之走得快,好世界,免得殃及池鱼。

    嗖!

    一颗子弹飞来,那辆大奔的玻璃被打碎,司机中弹身亡,身体倒在了方向盘上,喇叭声长鸣而起。

    萧云退了十几米后,才发现这次伏击的目标不是自己,强烈的好奇心使他停了下来,扫视着四周。

    嗖!

    又一颗子弹呼啸而至,大奔的前轮被击穿,改变了前进方向,重重撞在了路旁停的汽车上,冒起了浓浓的白烟,被撞的汽车报警声也狂叫而起,闹得人心惶惶。这条街的四周并没有很高的建筑物,即便从高而望,视线也会受阻,再加上今晚下着瓢泼大雨,更是难以看清,但这个狙击却枪枪命中,这个人一定是顶尖高手!

    萧云震惊,不知道大奔里坐的是什么人物,竟然遭到如此致命的暗杀。

    几秒钟之后,答案就大白于天下了。

    一个大约只有十四五岁的少女如一只惊弓之鸟,打开后座车门,抱着脑袋尖叫着往前逃跑。

    枪声随后而至,可这一次有失水准,只打中了那个少女身旁的一辆车,警报声又响了一个,闹心,吵得难以招架。而那个少女则哭得更厉害了,撕心裂肺的,一边狂喊着救命,一边惊慌失措地往前跑着,不知摔了多少跤,但逃命的本能使她再痛也顾不上了,跌跌撞撞也要赶快逃离这个魔窟。

    “七少,不关我们的事,快走吧,夜长梦多啊。”狄绸缪冷静道。

    萧云没有动,微微眯起黑亮眸子,像是做了一个重要决定,缓缓道:“绸缪,坐稳了。”

    然后,凌志猛地一加速,像脱缰的野马,勇往直前。噔!将那辆已经报废的大奔强力撞开,继续往前飞驰。等超过了那个惊恐万状的少女,萧云猝然打了方向盘,打开车门,不由分说地一把将她抱进了车里,一踩油门,扬长而去。幸运女神也在此刻眷顾了他,那支狙击枪只击碎了车后座的侧面玻璃,还有车尾箱中了好几枪,落了好几个窟窿,人毫发无损。

    死里逃生。

    那个魂不附体的少女脸庞毫无血色,苍白得恐怖,被雨水打湿的头发粘在脸上,身子则像一只刚出生的小猫咪,蜷缩在萧云的怀里,尽量不去触碰方向盘,也亏得她较为清瘦,才能使驾驶座容得下两个人。虽然她仍然心有余悸,身体还是不由自主地瑟瑟发抖,但已经没有了伊始的万念俱灰,并没有多少起色的大眼睛呆呆凝望着专注开车的年轻人,泪水又禁不住夺眶而出,缓缓流了下来,晶莹剔透。

    这一次不是绝望,而是欣慰与后怕。

    等到了安全的地方,萧云靠边停车,侧过头,轻声道:“绸缪,你开车送她回去。”

    “那七少你呢?”狄绸缪问道,他绝没想到这个年轻人会如此胆大妄为,拼死救下这个陌生女孩。

    “我还有事情,打的就可以了。”萧云轻声道,捧起少女惊魂未定的脸庞,微微一笑,然后下车。

    凌志缓缓离开,消失在夜色中。

    坐在后座的那个少女趴在椅背上,透过后窗静静凝视着那个对她微笑的年轻人,陷入了深思。

    雨一直下。

    败铺街。

    一幢废弃的四层小楼楼顶,一个穿着藏青雨衣、浑身笼罩在黑暗中的人正在收拾枪支。

    收拾完毕后,他起身,拿出手机拨了个号码,轻声道:“世说,我是影子,任务顺利完成。”

    *****

    (萧云完婚与否,事关后面大局,所以,你们也懂得,嘿嘿。)

    第五十一章 雨夜,神魂颠倒

    雨渐渐消停。

    一辆的士风尘仆仆赶到千万楼间。

    萧云让司机一直开到吴醉音的家门口停下,破天荒给了一百而没有叫找赎,匆匆忙忙下了车。

    吴醉音家的大门紧闭着,锁头没有钥匙,是密码锁,而整栋房子都处在一个非常先进的安全系统保护下,如果受到外部暴力闯入,可以在几秒钟之内,将整栋房子的所有门窗全部放下金属栅栏,同时,房门被打开之后,如果在一定时间之内没有关闭,立刻就有警报系统通知小区里的保安处。这套系统据说很多有钱人都在使用,是欧洲的新式产品,当然,价格也是国际水准。

    尽管刚刚经历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暗杀,但对于从小就在死亡线上挣扎过来的萧云来说,小巫见大巫,根本没有影响,依旧保持着老僧入定的淡然,没有一时头脑发热而贸贸然硬闯进去,而是谨小慎微地围绕着别墅走了一圈,先观察一下大体上的情况,屋里黑灯瞎火,安静如斯,并没有什么异常,走到西北角时,发现二楼的一扇窗开着,窗帘被风刮到屋外,已然被暴雨淋得湿透,贴在外墙上。

    他望了望四周,纵身一跃,从容进屋。

    小心翼翼,紧贴着墙根一步一个脚印,天生有着如野狼般敏锐嗅觉的萧云在二楼警惕前行。

    空空荡荡,平静如常,萧云搜索完了整个二层,又蹑手蹑脚沿着楼梯往下走,漆黑中,目光如炬。

    接近崩盘的嚎啕大哭,几乎断声的支支语语,吴醉音那一个没头没尾的电话,让人浮想联翩的空间太大太大,让人担惊受怕的东西太多太多,萧云不得不作最坏的打算,毕竟她一个单身女性在家,又遇到这样阴凉悠长的雨夜,如果遭到什么不测,真的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了。想到这,萧云从来都八风不动的心禁不住加速了起来,即便极力控制,也还是不可避免的有些波动。

    不过很快,这种心情就被他抛到了九霄云外,身心完全放松了下来。

    因为他发现了她,正安然无恙地趴在沙发上睡着了,像个婴儿一样祥和。沙发是红色的,造型很别致,仿佛是一大一小两条小船的样子,旁边还有一张软塌,大概是用来躺在上面看电视的。她穿着一身简单的休闲衣服,上身是一件宽大的白色T恤,下面则是一条很肥硕的裤子,雪白修长的美腿一览无遗,性感,冶艳,妩媚,而瀑布长发在脑后简单的一束,却显得有点居家小女人的味道,清纯。

    萧云放轻脚步走过去,拾起地上随意丢弃的纸巾,捡起凌乱不堪的红酒瓶和高脚杯。

    也许是睡得不深,也许是萧云的动作有些过大,吴醉音嘤咛了一声之后,迷迷糊糊醒来,朦胧间看到有个人影在眼前恍惚,忽然,她一声尖叫,下意识地直挺挺从沙发里蹦了起来,刚准备翻过沙发逃跑,却发现这个人影非常熟悉,揉了揉惺忪睡眼,发现正是那个魂牵梦萦的年轻人站在面前,定在原地,一双水灵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身子立得仿佛标枪一样,倏然放声痛哭,身子一软,扑倒在了萧云怀里,整个人柔得好像一根面条一样,紧紧抱着他不撒手,似乎生怕一松,他就会平地消失一般。

    美人在怀,软玉温香。

    吴醉音身上的淡淡的香气和酒气混合在一起,直往萧云的鼻子里钻,柔软饱满的身子完全不设防,就这么正面贴过来,甚至可以充分感受到她身体诱人的曲线起伏,即便是刚正不阿的柳下惠也很难悬崖勒马,更何况是未能看破红尘的萧小七?面对这样赤裸裸的诱惑,他已经开始有些口干舌燥了。

    “你怎么才来?”吴醉音抬起头,发着小脾气,依旧梨花带雨。

    “下雨,路滑,车不敢开得太快。”萧云微笑道,竭力控制着体内男性荷尔蒙的飞扬跋扈。

    “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吴醉音努起嘴,哭声渐止,一双勾魂媚眼仿佛要滴出水来了一般。

    “除非我死了。”萧云腾出双手,为她擦拭去泪水,动作平缓轻柔。

    “不许乱说话。”吴醉音嗔骂道,没有阻挠他的这个过于亲密动作,脸颊绯红,显得风情万种。

    萧云笑笑。

    吴醉音离开他的怀抱,到红色沙发上盘着腿坐下来,微笑着拍拍身边的位置,示意他坐过来。

    萧云摸摸鼻子,掂量了一会儿,才走过去,一坐下,赫然发现内有乾坤,这世界的商品还真的是一分钱一分货,这沙发很软,仿佛掉进了云堆里,整个人深深地陷在里面,舒服得萧云不由得呼了一口气。吴醉音笑了笑,然后扔给他一个圆筒,他接住,竟然是一筒香烟,小熊猫,一百枝装的那种。

    “你抽烟?”萧云纳闷道。

    “不抽,专门给你准备的。”吴醉音摇头道。

    “谢谢。”萧云微笑道,抽出一根,拿起茶几上的一盒火柴,咔嚓,点燃,陶醉地吸了一口。

    “给我也来根。”吴醉音突然来了兴致,也点燃了一根,可刚吸了一口,就重重咳嗽了起来。

    “抽不惯,就别抽。”萧云将她手里的烟抢过来,掐灭,准备留着一会儿抽,好烟不能浪费了。

    “哼。”吴醉音瞪了他一眼。

    “你,今晚怎么了?”萧云轻轻吐出一口烟雾。

    “没什么,哦,我厨房的一个橱柜门坏了,你知道的,这种活儿我们女人不太擅长。”吴醉音笑道。

    “就这事?”萧云皱起如刀双眉。

    “嗯。”吴醉音轻轻点头。

    萧云深深望了她一眼,没有说什么,等抽完了这根烟之后,才起身走向厨房,先把那个坏了的橱柜门修理了一下,然后跑到地下室里,翻出一个几乎要生锈的工具箱,帮她挨个检查橱柜门,把每一粒螺丝加固。刚歇下手,她又说厨房里的灯似乎有问题,他只好又跑进地下室翻出一个备用灯泡,帮她把厨房里的灯换了。事情还没完,接下来她说客厅里的一个接线板好像也有些接触不良,他二话不说,给她换了一个备用全新的。

    在他跑来跑去做这些家务活的时候,她一直静静站在一旁,盯着他,没有说话,只是似乎有些走神。

    “还有别的事情吗?”萧云舒了口气,转身问道。

    吴醉音此刻正双臂环抱在胸前,身子靠在大厅的酒柜上,脸上带着一种很温柔很温暖的表情,听见他的询问,忽然愣了一下,仿佛努力在回想,片刻才迟疑道:“嗯……还有外面的草坪很久没有修剪了,我地下室里有一台除草机……啊,不对,现在外面正下雨呢,那算了,改天让佣人干吧。”

    萧云苦笑,有佣人还叫他干那么多,狠狠揉了揉自己的鼻子,坐回沙发,抬起头道:“有茶吗?”

    “没有。”吴醉音摇摇头,然后快速走进厨房,打开冰箱,拿出一罐饮料丢给他,“只有苏打水。”

    萧云不挑,瞄了一眼底部的生产日期,揭开罐盖,端起来猛灌了几口,看来是真渴了。

    吴醉音眯着眼睛盯着他看了一会儿,走到他身边的另外一个单人小沙发上坐了下来,两根纤指把玩着那根一点燃即遭掐灭的小熊猫,有些局促的样子,悄悄侧脸,瞧了瞧眼前这个咋看咋比满大街的小白脸都要有味道的年轻人,迟疑了几分钟,才牵扯出一个笑容,轻声道:“不好意思,让你山长水远冒着雨过来做苦力。”

    “你开心就成。”萧云淡淡一句。

    吴醉音心头一震,泛起一阵戚戚然的感动,低下头,死死咬着嘴唇,很久,才开口道:“萧云,你会不会因为一首歌而喜欢上一个人,因为一个人而喜欢一个城市,因为一个城市而喜欢上一种生活,然后因为一首歌,而想念某个人?我就会。我其实不是那种因为一点鸡毛蒜皮小事就软弱起来的女孩,工作的时候,我的词典里根本没有懦弱这个词,可一遇到感情时,我就迷失了方向,我不再是我了。”

    萧云嘴角微翘,因为他知道,她开始倾诉伤心哭泣的真正原因了。

    “我难过时,不喜欢说话,我喜欢一个人安安静静的,不需要安慰,我喜欢一个人站在窗边望着远处发呆,我喜欢一个人毫无目的的走着,一个人哭泣、一个人擦泪、一个人难过、一个人分担,看着眼前的视线模糊到清晰,清晰后模糊,反复不停。我也不知道今晚为什么会打那个电话给你,我真的不知道,也许是鬼使神差吧。”吴醉音的泪水又控制不住夺眶而出,抬起头对萧云笑了一下,然后轻轻擦拭掉眼角的泪痕,摇摇头,“抱歉,我失态了。”

    “感情遇到阻滞了?”萧云轻声问道。

    “阻滞?那还代表曾经有过一份感情,可我呢,什么也没有。”吴醉音痴痴一笑。

    “那怎么了?”萧云继续问道,他知道,如果不让她一吐为快,那个原因总是会如鲠在喉的。

    吴醉音撩开粘在嘴角处的几根青丝,艰难咽了咽口水,带着哭腔道:“我爱的人今天结婚了。”

    对于一个感情丰沛的女人来说,一生中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最爱的他结婚了,新娘却不是我。

    “记忆这玩意,很折磨人,有时候就像是倒在掌心的水,不论你摊开还是紧握,终究还是会从指缝中一滴一滴流淌干净。可有时候呢,就像地上的身影,你走到哪,它就跟到哪,纠缠不休。我不喜欢,很不喜欢,但又不得不接受,这才是最难受的。也许,世上总有这么一个人,一直住在心里,却告别在生活里吧。萧云,你知道我爱上的是谁吗?我初三的班主任,猜不到吧。呵呵。他是夺走我最宝贵第一次的那个温柔男人,却又是将我推进万劫不复境地的那个绝情男人。十三年了,我天天都在为他守候,一直在等着他娶我,结果呢?今天收到了他的喜帖,可女方的名字不是我,真是天大的笑话,天大的讽刺啊。”吴醉音泫然欲泣道。

    疯狂工作的男人背后是一个幸福的女人,而疯狂工作的女人背后是一个伤了她的男人。

    萧云静静聆听。

    “假如人生不曾相遇,我也许还是小时候那个纯洁的我,偶尔做做梦,然后,开始日复一日的学习,然后考上一所名牌大学,出来社会找工作,找一个可靠的男人嫁了,生孩子,然后靠着化妆品遮挡岁月的痕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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