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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他们也是孤陋寡闻了,几个月前,萧云在鼎湖会馆就用过这招,只不过没有成功而已。
但愿这一次心想事成吧,萧云心里头祈祷着。
王筝已经对眼前这个第一次见的主子心悦诚服了,踌躇满志地笑道:“三天后,一定交差。”
“这句话我爱听。哦,对了,谢谢你帮我从局子里捞出来,不然要住看守所了。”萧云笑道。
“我虽然在北京算是吃得开的,但这一次,我还真没有这本事能将你捞出来。”王筝如实道。
“大公子,你不用看我,我平时求爸妈帮我同学安排个工作都不肯的。”肖遥连忙否认道。
“更不是我,我在北京的朋友很少,而且都是中关村那边搞电子编程的。”余承东耸肩道。
“别猜了,是对面马路那一位。”王筝指向了对面马路的一辆奥迪,嘴角的笑容耐人寻味。
萧云循目而望。
纳兰葬花正站在奥迪的旁边,她似乎是那种根本就不需要用全身名牌来给自己增添砝码的女孩子,今天的打扮很一般,穿着厚厚的羽绒服,耳朵上戴着一个毛茸茸的保暖耳套,像个邻家女孩,清纯可人,但偶尔媚惑或者愣神一下,就会让人念念不忘。她那头漆黑柔顺得几乎令女人都嫉妒的青丝扎成了马尾辫,精致雕琢的轮廓展露无遗,再加上放在唇边靠不断哈着热气来暖和的玉手,活脱脱的一株迷魂夜来香。
“谢谢。”萧云走到她面前,由衷道,他就很喜欢女人有一头乌黑长发和一双纤细灵气的手。
“你今年几岁了?为什么还这么幼稚?”纳兰葬花一上来就冷冰冰道,似乎憋着股无名之火。
“我不认为我有错,他该打。”萧云面对着纳兰葬花咄咄逼人的气势,始终目光平和道。
“你还有理了是不是?这里是北京,不是杭州,你以为还可以只手遮天?”纳兰葬花质问道。
“你怎么知道我在杭州就可以只手遮天?这说明你还是有关注我的。”萧云魅惑一笑。
“现在是说你的问题,别往我身上扯!”纳兰葬花原本恬淡的声音第一次变得尖锐而刻薄。
“他不该坐在你旁边。”萧云淡淡道。
“他是我同学,我就乐意跟他聊天,怎么了?”纳兰葬花冷笑道。
“可我不乐意。”萧云轻声道。
“你凭什么不乐意?”纳兰葬花瞪着他,语气还是很不友好,不知道自己为啥就想冲他撒气。
“因为我吃醋。”萧云凝视着她的美眸,静静道。
纳兰葬花显然对这个回答没有多大准备,一愣,随即转为惊慌,纤手换乱扒拉着脸侧的散发。
“有人说,力的作用是相互的,除了爱情的力量,我觉着很对。”萧云并没有因为纳兰葬花紊乱了心境,就刻意地去表露出对她如何如何的深情款款,太平静了,平静得有点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嘴角勾起一个若有若无的弧度,轻声道,“对你,我知道何时止步,何时放手,何时前行,但是,我‘知道’,不代表我‘能够’。”
纳兰葬花俏脸娇红。
“我想你跟我一样,要能放下,早放下了,今晚也不会站在这数落我,对吧?”萧云微笑道。
纳兰葬花低头,死死沉默着。
萧云掏出一根烟,点着后,寂寞抽起,往空中吐了一口烟雾,凝视着它缥缈而散,轻声道:“感情真的像王菲唱的那样,是一种很玄的东西,就像这团烟,你想紧紧用手攥住它吧,它却从手指间悄然滑开;你想闭上嘴吞下肚呢,它就调皮地从鼻孔中飘然逝去。但是,经历过的感情,就如同走过的路,都是不可替代的。我不知道两个月前,在苏家的时候,你为什么会突然离开返回北京。那一次,我就很想跟你说出我的心里话,但没机会,现在我要跟你说,在宁州的时候,是你向我表白,而在北京,我要向你……”
“行了,别说了。”纳兰葬花低声道,适时打断了萧云的说话。
“我不想再憋在心里,太难受了。”萧云一意孤行。
“如果你今晚没地方住,就去我那吧。”纳兰葬花忽然蹦出这么一句。
刚想开口说那三个字的萧云一怔,眨了眨黑亮双眸,明知故问道:“你刚才说什么?”
“跟你那些人说一下吧,我到车上等你。”纳兰葬花没理会他,说完就默默坐回了车子后排。
幸福来得太突然了吧!
萧云愣了好一阵才缓过神来,重重啜了两口烟,压着兴奋给对面王筝打了个电话,就上了车。
奥迪缓缓离开。
一路上,自以为已经俘获美人芳心的萧小七同志心里头翻江倒海,就有一句没一句地闲扯着,想尽快拉近两人的内心距离。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纳兰葬花始终是安之若素地坐在那儿,没有展露出任何可以令萧云误入歧途的信息来,脸朝着窗外,神情淡雅似水墨丹青,等他侃完了,就嗯一声,或者干脆笑而不语,让萧小七多少有一种刚洗完热水澡却被当头泼了一头冷水的挫败感。
车子在二环里疾驰着,在驶过天安门广场的时候,萧云才聚起了精神,神情也趋向肃穆。
因为那里躺着一个令他最为敬佩最为崇敬的伟人,尽管世人对他的功过是非评价不一,有奉若神明的,也有恨之入骨的,但无论如何,也绝不能抹杀他对在这片土地上已经生活了上千年的炎黄子孙所做出的丰功伟绩,毕竟,拯万民于水火,扶大厦之将倾,纵观中华上下五千年,也就寥寥数十人而已。
历史从来都是一位眼光独到的伯乐,它会在特定的历史阶段选择一位特定的救世主,在20世纪初叶,它经过多轮的甄选,最终择定了来自湖南湘潭的一位书生。“往事越千年,魏武挥鞭,东临碣石有遗篇,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也许是这位共和国缔造者对这个世界最好的遗言了。
由于纳兰葬花的家是二环边上的一座四合院,所以并不远,大概十五分钟就到了。
萧云当然知晓能够住在这里的人究竟是什么级别的权贵人物,不是你腰缠万贯、富甲一方就可随心所欲地搬进来的,这里是权力的象征,是地位的代表,是底蕴的体现,同时也说明了住在这儿的主人不仅挺过了那些炮火连天、白骨皑皑的战争年代,也熬过了文斗武斗、暗无天日的特殊日子,直至今日依旧屹立不倒,不得不令人佩服得五体投地。
纳兰家的这所四合院古老质朴却魅力依旧,据说是清朝乾隆第十七子庆亲王永璘的宅所。
四合院外除了这辆黑色奥迪A8外,还停着一辆可爱的minicooper,是纳兰葬花的代步工具,另外还有一辆白色的奔驰S500,不知道是谁的座驾。萧云下车后,站在门口看了很久,他是一个古建筑绝对的支持者,眼前的红漆大门早已斑驳,最显眼的就是门前那对一尺多高圆形的抱鼓石,虽然岁月侵蚀使上面的花纹几乎被磨平,但隐约看出雕刻的是几种花朵,或梅或菊或桃,彰显着昔日的做工精细。抱鼓石之上端坐着一只威风凛凛的小狮子,冲着萧云龇牙咧嘴。
“进去吧。”纳兰葬花打开门,回头招呼正看得出神的萧云。
“好。”萧云揉了揉眉心,跟着她进去。
院落很大,以院墙隔为前院、后院,院墙以月亮门相崐通,莳花置石,摆满盆栽,海棠、石榴等不一而足。前院有两株枇杷,光秃秃地只剩枝干,一口四四方方且深不见底的水井旁边有一架秋千,东北角还有一个微缩的江南假山亭台景观,一方水池里养着几尾妖娆的金鱼,寓意吉利。
“后院是我爷爷和我爸妈在里面住,这会儿已经睡了,我们就不进去了。”纳兰葬花轻声道。
“好。”萧云作为客人,当然一切都以主人家为马首是瞻,不过心里有些难掩的失落。
怎么跟设想的不一样?
“前院这有东、西厢房各两间,东厢房这边是我和我哥住,你今晚就住西厢房吧。”纳兰葬花指着西厢房那边,神色平静道,“家里平常要有客人来,一般也住那儿,所以挺干净的,我待会儿叫兰姨替你更换一下被套就成,屋里有暖气,很暖和。如果你饿,我就让兰姨去给你煮点吃的。”
“不用麻烦了,太晚了。”萧云摆摆手道。
“嗯,那我先带你去你的房间吧,这边走。”纳兰葬花也不勉强,就往前带路。
萧云边走边琢磨,这妮子刚才开口叫我来她家过夜,难道就一点也没那方面的意思吗?
她刚才指明了她自己在东厢房的房间,这算不算一个暗示?难道她害羞,在等着自己主动?
有可能。
女孩子嘛,在这方面一般都会脸皮薄一些,尤其是纳兰葬花这种出身名门的大家闺秀。
那待会儿等各自睡下了,是不是该摸黑进她房间呢?万一错过这个机会,那真是后悔莫及了。
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嗯,就这么定了,既然她那么盛意拳拳,送上门来的这道秀色可餐,自己不该拒绝的。
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大公子,你在想什么呢?”忽然,一把熟悉的声音,将萧云拉离了想入非非的场景。
“啊……锦玉,你……怎么在这?”萧云抬头,竟然见到了纳兰锦玉,一时有点慌张。
“这里是我的家,我在这很奇怪吗?”纳兰锦玉不解道。
“哈哈,当然不……不奇怪。”萧云笑了几声,来掩饰此时的窘迫,瞟了眼前面的纳兰葬花。
“我刚才叫了你三遍,你都没理我,想什么这么入神?”纳兰锦玉好奇道。
“没啥没啥,胡思乱想而已,葬花开门了,我先进去看看。”萧云赶紧找了个借口,遁走。
纳兰锦玉背着手,瞧见他稍显狼狈的背影,嘴角勾起一个玩味的笑意。
屋子确实干净整齐,萧云非常满意,须臾,兰姨抱着一床干净被子来换上,住宿问题解决了。
“大小姐,要没什么事,我就先去睡了。”兰姨轻声道。
“嗯,不好意思,兰姨,大半夜还麻烦你。”纳兰葬花对一个下人也如此和善,玉洁松贞啊。
“不麻烦不麻烦,有什么事儿随时叫我。”兰姨微微鞠了一躬,向大小姐和萧云作别。
纳兰锦玉在院子里站了还一会儿,这时才走进来,问道:“大公子,对这里还满意吧?”
“很满意,终于有机会在传说中的四合院住一晚了。”萧云藏不住心中的喜悦。
“满意就好。”纳兰锦玉轻笑道。
“哥,你交待的任务我完成了,要没事,我也去睡了,晚安。”纳兰葬花淡淡道,随即离开。
“……”萧云错愕,原来她叫自己来这里,只是她哥的意思,这个答案绝不是他想要听到的。
凝视着她的背影,那股颓败感骤然就战胜了刚刚燃起的那股喜悦感。
真相真是太TM残酷了。
“大公子,我也不打扰你了,明天见。”纳兰锦玉拱拱手,转着那把古朴折扇,笑着离开了。
漫漫冬夜。
只剩下自作多情的萧小七同志仰望苍穹,喟然长叹:“问世间情为何物,两岸猿声啼不住啊。”
第二十五章 小财迷
翌日,晴。
北京冬天的早晨是寂静清冷的,风轻刮着,泛白的天空偶尔有鸟飞过。
朝阳正被薄云缠绕着,放出淡淡的无力的白光,铺洒在京城的每一个角落。
尽管萧云昨晚一整宿都在对纳兰葬花想入非非,但还没丧心病狂到将思想落实到行动上,只限于在自己这张床上辗转反侧到天亮,要是被兰姨知道了,肯定会误以为她抱来的那床被子有虱子等不干净物体,而愧疚不已。不过,对于萧云这种已经晋升为九品的猛人,睡眠的质量好坏,影响不了第二天的正常生活。因此,虽然在纳兰家的第一个晚上就失眠了,但习惯早起的他还是准时在六点起了床,双腿盘坐在床上,调理着身体缓缓流动的真气。
推开门,前院很安静,地上还有残留的积雪,几米阳光斜照下来,唤醒了鱼池里的生气。
萧云走到枇杷树下,挥挥胳膊蹬蹬腿,眼睛一直停留在纳兰葬花的房门,期望她能出现在那。
可美人迟迟不见,倒是一个精神矍铄的老头子拎着一个保温壶和一袋包子,哼着一段京剧小段,从门外进来了,没走几步,忽然见到一个陌生人竟然在枇杷树底下左三圈右三圈地做着热身运动,异常吃惊,但很快就拧着眉横着眼,估摸着年轻的时候应该是个兵油子,拎着包子的左手一指,厉声质问道:“你是什么人?!”
萧云不蠢,大概猜到了这个老头子的身份,立即恭敬道:“老人家,您好,我是锦玉的朋友。”
“锦玉的朋友?”老头子见对方直接报出了自己孙子的名字,语调降了很多,但仍狐疑着。
“对,昨晚我就在前院的这间西厢房住,因为太晚了,就没去给您请安。”萧云不温不火道。
“哦,没事,既然你是锦玉的朋友,我就放心了,刚开始啊,我还以为是小偷呢。小伙子,像你这种年纪的后生,还能起这么早锻炼身体,不简单啊,现在的年轻人,个个都是夜猫子,昼伏夜出,你是一个异类,连我这个老头都自愧不如,要不是馋着胡同口那家店的豆浆和肉包子,可能我现在还在被窝里卷着呢,哈哈。”老头子抚掌而笑,对于这个陌生的年轻人有了一种直观上的好感,一来是他能早起锻炼身体,二是方才自己误会他的时候,他竟然不恼不怒不慌不张,有意思。
“老人家过奖了,一日之计在于晨,我只是觉得要用来睡觉的话,太浪费了。”萧云微笑道。
“有道理。”老人笑得很开心,他本身就是一个心态很年轻的老人,跟年轻人打交道没隔阂。
“爷爷,你一大清早的,在吵什么呢?”这时,纳兰葬花揉着惺忪睡眼从房间里出来。
“哟,葬花,你怎么起来了?不睡多会儿?”老头子知道自己的宝贝孙女最喜欢的就是睡觉。
“这不正睡着的嘛?还不是因为你一大清早就在这儿瞎嚷嚷,你又不是不知道你是个大嗓门,在家吼一嗓子,胡同口的二大爷都能听得见。”纳兰葬花嘟着小嘴抱怨着,脚上还穿着一双毛茸茸的hellokitty拖鞋,甚是可爱。在家里头,要说跟纳兰葬花最亲的人,并不是她哥,更不是她爸妈,而是眼前的这个老头子,她爷爷,纳兰盛世,所以她说起话来,也没大没小的,像朋友一样。
“嘿嘿,都怪爷爷不好,不过呀,你既然醒了,就赶紧去刷牙洗脸吧。”纳兰盛世笑嘻嘻道。
“你要干嘛?”纳兰葬花不顾萧云在场,很没形象地打了一个呵欠,女神的神话一下子破灭。
不过,在萧云眼里,此时的纳兰葬花恰恰是最美的,如同清晨一朵沾满露水的水仙花,接地气。
“陪爷爷吃早点呀,爷爷买了你最喜欢喝的豆浆和肉包子。”纳兰盛世扬了扬手中的早点。
“这么好?!那我赶紧回去刷牙洗脸,爷爷,你可别偷吃,要等我!”纳兰葬花警告道。
“遵命!”纳兰盛世竟然腾出一只手,向自己的孙女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显得相当滑稽。
萧云在一旁,静静地看着祖孙俩人毫无缝隙地谈话,嘴角的弧度如同今日的朝阳,暖和。
纳兰盛世见自己的孙女去洗漱后,回头望着萧云,微笑道:“你也去吧,待会儿进来吃早点。”
听到这句话,萧云有点受宠若惊,赶紧顺坡赶驴:“谢谢老人家。”
“别谢我,谢你自己吧,能起这么早。”纳兰盛世摆摆手,然后又哼着小曲,进了后院。
萧云瞧着纳兰葬花那扇紧闭的房门,再瞥向那个老头子的背影,很难想象他竟是逼婚的元凶。
在回去洗漱了一番之后,萧云并没有马上就进去后院,而是站在前院那里等着纳兰葬花,作为一名客人,这样的思虑不可谓不周到。而女孩子毕竟是女孩子,无论她多绝美,多率性,多不在乎外表,对追求自然美,在出门之前,都会花比男孩子多出一半有余的时间去拾掇自己,即便清美如天然去雕饰的纳兰葬花也不例外。
等了十多分钟后,萧云才见到穿戴整齐的纳兰葬花才房里出来,两人只象征性地打了个招呼。
“爷爷也叫了你?”纳兰葬花见萧云跟着她往后院走,脸上写满了讶异。
“好像是吧,刚才他临走的时候说让我一起过去,不知道是不是出于礼貌?”萧云摸摸鼻子。
“放心,既然他开了口,就不会是敷衍你的,那就一起去呗。”纳兰葬花恬静道,没有抵触。
萧云嘴角偷偷翘了一下,旋即平静,沉吟了一会儿,轻声问道:“他应该叫纳兰盛世吧?”
“你认识我爷爷?”纳兰葬花又怔了一下,侧过头来,皱着两道黛眉问道。
“不认识,只是听过他的大名,听过他的一些风云轶事,据说当年他是陕北红军刘志丹的部下,担任一个突击营的营长,在1934年2月至4月,竟然指挥部队九战九捷,以劣势兵力取得了西华池等战斗的胜利,挫败了国民党军对陕甘边苏区的第一次‘围剿’,从而一战成名,是真的吗?”萧云感兴趣问道。
“你是从哪听来的?爷爷可从来没跟我讲过,你杜撰的吧?”纳兰葬花停下脚步,怀疑道。
“不是,是我家老爷子闲聊的时候有提到过你爷爷,真实性我也不清楚。”萧云囫囵过去了。
纳兰葬花皱眉,他家老爷子怎么会知道这些事情?难道他也是一名老红军?她刚想往下深究,却抬头发现已经走到了后院的客厅外,就强制收起了那份好奇,走了进去。萧云在后头跟着,进去之后,发现客厅并没有咄咄逼人的富贵气焰,几乎全是仿明清的纯木家具,从地板到精雕细刻的桌椅再到摆放不少古董收藏的柜架,内敛而低调,而最吸引萧云的,就是中间墙上挂着的一副对联:中心为忠如心为恕,柔曰读史刚曰读经,落款者竟然是彭德怀,非凡夫俗品啊。
这样简单的家庭不简单,在崇尚中庸的华国,富过两代之上的家族,多半懂得如何收敛锋芒。
“姑姑,你终于来了!”一个剃着平头、大概只有8岁的小男孩忽然从里屋冲了出来,高喊着,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虎头虎脑的,好动而要强,棱角分明的轮廓虽然还难脱稚嫩,加上那双灵气中带着狡黠的眼睛,在同龄人显得格外的成熟老道。萧云心里头琢磨着,按常理,这个小孩在家里应该是小皇帝一样的人物,无法无天。
而很快,纳兰葬花就印证了萧云的猜测。
“小虎,不许这么大吵大闹,姑姑平时怎么教你的?没记性!”纳兰葬花板起脸,教训道。
“姑姑,是不是今天又有客人来了?”小男孩挤眉弄眼道,眉宇间已经露出混世魔王的姿态。
“纳兰小虎!你要再这样目无尊卑,姑姑给你那1000块钱零用钱就取消!”纳兰葬花威胁道。
一棍打到蛇的七寸上了。
纳兰小虎一下子就服软了,耷拉着脑袋,背起小手,皱起嘴巴道:“姑姑,我今天一定听话。”
“这才乖嘛,嘻嘻,爷爷呢?”纳兰葬花四处张望了一下,问道。
“在厨房热着早点呢,本来兰姨说要弄的,他死活要自己班门弄斧。”纳兰小虎一本正经道。
纳兰葬花被他这个说法搞得哭笑不得,轻轻敲了他脑袋一下,然后对站在身后的萧云投去抱歉的眼神,轻声解释道:“他是我侄子,叫纳兰小虎,是我三堂哥的儿子,今年才8岁,家里所有人的宝贝,被爷爷宠坏了,很多时候不懂得分寸,如果他有什么得罪你的地方,你就多多见谅,别跟一个小孩怄气。”
“当然不会,我有一个外号,叫‘儿童杀手’,小孩子都很喜欢我的。”萧云面不改色道。
纳兰小虎为了那1000块钱,也不敢再性情乖张,只背着纳兰葬花偷偷做了一个呕吐的动作。
纳兰葬花淡淡一笑,没质问,没反驳,轻声道:“你先在这等一等,我去厨房看一下。”
“好。”萧云点点头。
“小虎,不许欺负哥哥,听到没?”纳兰葬花临走前,还不忘警告一下劣迹斑斑的纳兰小虎。
“知道啦。”纳兰小虎一脸郁闷,不知道这个姑姑晓不晓得她是姓纳兰的,怎么尽帮外人啊?
纳兰葬花离开了,客厅只剩下一大一小却心怀鬼胎的两个人,在大眼瞪着小眼。
萧云从进门一开始,就眯着眼睛,尽情欣赏纳兰小虎那顽劣孩子的表演,嘴角始终噙着笑意。
“喂,你这个家伙在笑什么?”纳兰小虎似乎发现萧云的神情很古怪,冷冷发问道。
萧云耸耸肩,懒得回答。
原本神情不悦满是不耐烦的纳兰小虎眼珠子一转,狡黠问道:“你是想追我姑姑吧?”
“看出来了?”萧云不承认,也没否认,只是轻轻笑着,说不上虚伪,但绝不是善良。
“就你那点司马昭之心,瞎子也能……”纳兰小虎觉得不对,修订道,“明眼人都能瞧出来。”
“那你觉得我有戏吗?”萧云把玩着附近的一个紫砂壶,漫不经心地问道。
“这个嘛,不好说。”纳兰小虎吧唧着小嘴,一只小手在身前晃悠着,眼巴巴看着萧云。
萧云是个人精,当然看穿了这个道行尚未高深的小人精的心思,掏出了50块钱给他。
纳兰小虎一瞧见人民币,两眼都放光了,立即拿过来就揣口袋里,根本就不像一个只有8岁大的小孩,反倒像在社会摸爬滚打了十来年的老油子,顿了顿喉咙,老成道:“我觉得这事儿吧,难,因为我姐已经有心上人了。她这人,我是了解的,你别看她外表柔柔弱弱的,像一把玉簪子,内心啊坚强着呢,说难听点就是固执,固执得一塌糊涂,她要认定的事儿,观世音菩萨也改变不了。偷偷跟你透露个秘密,虽然我姑姑马上要跟甄家那个大少爷结婚了,但我知道,她根本就不爱他,她心里边另有其人。”
“谁呀?”萧云顿时来了兴趣。
“这个嘛,不好说。”纳兰小虎故技重施,那只小手又像招财猫一样,在身前晃悠着。
萧云嘴角微搐,今天还真碰上了个比他还财迷心窍的小财迷了,没辙,只好又掏了50块钱。
纳兰小虎当然笑纳了,神秘兮兮地左顾右盼了一下,接着压低声音道:“据说是公子党的人。”
“你这说了等于没说。”萧云立马就质疑道。
既然老板对服务不满意,就只好改进了,纳兰小虎继续爆料:“据说是大公子,我的偶像。”
“你的偶像是公子党的大公子?”萧云放下那只紫砂壶,似笑非笑地望着太早熟的纳兰小虎。
“当然,他呀可厉害了,天底下就没有可以难倒他的事儿,天神下凡啊。”纳兰小虎自豪道。
“吹的吧,天下哪有这样的人?”萧云摸着鼻子道。
“什么吹啊?我叔纳兰锦玉就是公子党的二公子,有啥事儿我不知道?”纳兰小虎趾高气扬。
“厉害。”萧云禁不住竖起了大拇指。
这时,纳兰锦玉走了进来,见到萧云有点错愕,随即作了一揖,轻声道:“大公子,早。”
“早,锦玉。”萧云笑着礼尚往来。
What?!
大公子?!
眼前这个人就是如雷贯耳、大名鼎鼎、传说有金刚不坏之身的公子党魁首,大公子?!
见到偶像的纳兰小虎目瞪口呆,甚至有点不知所措,瑟瑟抖抖问道:“你真……是大公子?”
萧云勾起一个狡诈弧度,竟然模仿起纳兰小虎晃悠小手的动作,为难道:“这个嘛,不好说。”
第二十六章 二十八划
在折扇探花纳兰锦玉的心目中,很少有令他感觉到特别棘手或者头疼的人物,萧云算一个。
但真正令纳兰锦玉一见到就觉得头大的,非纳兰小虎莫属,这个小恶魔是个不折不扣的妖孽。
他是纳兰锦玉三堂哥的儿子,出生于南京,父母都是科研工作者,独生子,一岁的时候随父母工作调动而迁入北京,由于他太爷爷,也即是纳兰盛世十分喜爱他,就让他住进了这座四合院,当时没人想到这会是一个引狼入室的举动。刚来的时候,纳兰小虎可能人生地不熟,还是蛮乖的,人前人后都乐呵呵笑着,很讨喜,即便撕坏过纳兰盛世珍藏的李可染的画,打碎过嘉靖年间的水仙盆,但无伤大雅,全家人都把他当玉皇大帝一样供奉着。
可好久不长,从他会走路那天起,这个小恶魔终于露出了他狰狞的獠牙,因罪状过于罄竹难书,主要罗列一些光辉事迹:1、将纳兰盛世常年喝茶的茶杯盛满了墨水,然后毕恭毕敬地给太爷爷端去,站在一旁邪笑着看纳兰盛世喝进去,再喷出来;2、偷偷往纳兰锦玉的衣柜里藏了几条女性内衣裤,然后屁颠屁颠跑去问兰姨是不是有几条晾在外头的内衣找不见了,等兰姨点头询问之后,就带着兰姨去找大少爷,当场打小报告,令纳兰锦玉尴尬得直想在地上找条缝钻进去;3、在当时还是高中生的纳兰葬花的校服裙摆上用502强力胶水粘着,等纳兰葬花去坐公交车的时候,发现裙子粘上了座位,起不来了,上学以来头一次迟到。4、……到了他四五岁的时候,就不满足于为祸一方,逐渐将魔爪伸向了左邻右舍,这条宁静如水的胡同从此就变得鸡飞狗跳惶恐不安,不是今天张三家的大门被涂鸦,就是明天李四的后院起火,大家一提到纳兰家那个小恶魔,就直摇头。
可就是这样一个恶贯满盈的小妖孽,现在却对另一个大妖孽俯首帖耳,这不得不说是道奇观。
不仅纳兰锦玉当场大跌眼镜,随后进屋的纳兰盛世与纳兰葬花也瞠目结舌,太不可思议了吧。
而厚脸皮的萧云见其他人都是以看外星人的眼光来注视着他,摸摸鼻子,似乎有点不好意思。
“太爷爷,姑姑,你们愣在那干嘛?大公子早就饿了,赶紧端上来呀。”纳兰小虎催促道。
“哦哦哦。”素来拿这个太孙子没辙的纳兰盛世深深瞥了萧云一眼,然后将热早点端了上去。
“太爷爷,您是长辈,就坐在中间这,锦玉叔,你过来呀,你就坐太爷爷左边,姑姑,你就坐太爷爷右边。”人小鬼大的纳兰小虎竟然在鞍前马后地安排座次,真是今天的太阳打西边出来了,要换做平时,他早就随手端走一盘早点,到外头吃去了。安排好本家的三位主人之后,纳兰小虎笑嘻嘻地跑到萧云跟前,模样极其恭敬,心照不宣道,“大公子您呢,就坐到我姑姑旁边吧,她吃得不多,您就不用跟她争食了。”
纳兰葬花听到这小兔崽子这句卖主求荣的话,狠狠瞪了他一眼。
萧云嘴角扯了一扯,也不好意思推迟,就往纳兰葬花旁边那张凳子走去。
“小虎,今天这么懂事,怎么不给大伯娘也安排个座位啊?”忽然,门口传来了一把女声。
纳兰锦玉与纳兰葬花两兄妹几乎同时起身,向来着微微鞠了一躬,轻声道:“妈,早。”
萧云倏然皱起了眉头,来的竟然是他们的母亲!能够产出纳兰锦玉与纳兰葬花这么优良的品种,生产者应该具备深厚的底蕴吧?而现实很快就印证了这一点。萧云回头望去,只见门口那站着一个中年贵妇,漂亮,瓜子脸,精致的淡妆,雍容的装扮,典雅的气质,这不是徐娘半老的那种风流婀娜,而是一种出身极好家教严谨的知性韵味。
一般来说,想找一个女人,一抓一大把,想找一个漂亮的女人,难度会陡然上升,因为在这个社会里,但凡有一点姿色的女的都在酒店门口站着,漂亮一点的都在酒店里的床上,十分漂亮的都在老板的怀里,而剩下一般的都在大街上跑着。但要找一个既漂亮又有气质的女人,难以上青天,因为气质这玩意不是实实在在的,而是由内而生,很难有一个具体的界定,但当你一见到一个女人,就能感觉到她身上那股知书达礼、秀外慧中,那她就达到倾国倾城这种恐怖境界了。
而纳兰锦玉与纳兰葬花的亲生母亲,耿青瓷,就是这样一个女人。
“大伯娘,早。”尽管纳兰小虎天不怕地不怕,但终究还是有畏惧的人,就是眼前的耿青瓷。
“小虎啊,你说大伯娘应该坐哪呀?”耿青瓷瞥了萧云一眼,就迅速挪开,笑着问纳兰小虎。
“您应该坐在太爷爷的左边。”纳兰小虎有点紧张道,生怕说错话,招来耿青瓷的一顿训斥。
“那你锦玉叔呢?”耿青瓷又问道,她跟纳兰葬花有六分神似,腹有诗书气自华,但有一种纳兰葬花所缺失的、心如铁石的冷漠,那是一个纯粹结果主义者才会拥有的淡定,如果她碰到一个不喜欢的人,会自动自觉地将那个人当成作自由落体运动时的重力,可以忽略不计,而就目前看来,被纳兰小虎顶礼膜拜的萧云似乎就是耿青瓷不喜欢的那个人。
“锦玉叔应该坐在爷爷的右边,姑姑坐在您的左边。”纳兰小虎干脆连他姑姑的位置都说了。
“好,那你就坐姑姑的左边吧。”耿青瓷平静道,完全当萧云透明的,然后安然入座。
萧云困窘得一时愣在那里不知所措,幸好纳兰锦玉招呼他坐了过去,不至于被晾在一边。
可就在整个吃早餐的过程中,萧云才真正感觉到什么叫万箭穿心的意思,因为整桌子的人都在有意或者无意盯着他看,像无数蚂蚁在身上爬着。纳兰盛世是刚才在厨房的时候,从自己的孙女口中得知这个年轻人竟然就是那个被甄青衫赞不绝口的萧云,所以忍不住端详着他;耿青瓷当然知晓这个年轻人的真实身份,其实昨晚萧云一踏进纳兰家的门,就有人向她汇报了,她也清楚他来北京的目的,想破坏自己女儿的终生幸福?除非老娘死了!所以她睨向萧云的眼神相当不友善,甚至带着一股置之死地而后快的攻击性。纳兰锦玉向来都对这个大公子很好奇,迫切想知道他是否真的什么情况都能逢凶化吉扭转乾坤,他清楚自己母亲对萧云的态度,所以他想瞧瞧大公子是如何泰然处之的。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作为当事者的纳兰葬花可能还蒙在鼓里,还没弄清楚现在旌旗密布的状况,只是瞅着自己母亲似乎对萧云有着敌对的情绪,所以看向萧云的眼神有点担心,有点忧愁,心里暗暗责怪着,华国那么大,你为什么偏偏要来北京呀?而纳兰小虎可能是几个人当中最简单,最纯粹的,他那双乌溜溜黑漆漆的眼睛看向萧云的眼神只有敬畏,尊崇,像那些佛教信徒谒见得道高僧一样。
气氛乏善可陈。
萧云如坐针毡。
幸好,吃早餐并不用花费太多的时间。
吃完之后,纳兰盛世出人意料地邀请萧云一个人到后花园走走,纳兰小虎想跟着,被拒绝了。
由于今天艳阳高照,室外的气温也回暖了不少,大红灯笼摇曳着,提醒着人们新年仍未过完。
“原来你就是萧云。”纳兰盛世背着手慢慢走着,率先打破沉默,侧头看向萧云。
“是的,我就是萧云,萧瑟的萧,白云的云。”萧云微笑着炒起了冷饭介绍。
“我是个把月前听一个人提起过你,将你捧得很高,所以对你印象特别深,就想去多了解一下你,看看你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却发现你的资料并不多,这让我很吃惊。”纳兰盛世说完,咳嗽了一声,撕心裂肺的。那天,甄青衫讲完萧云的事迹之后,他就暗暗留了一个心眼,知道这个人不简单,本着知己知彼百战百胜的想法,第二天就派人去查萧云的底细,可反馈回来的信息却少得可怜,而且大多数是可有可无的鸡肋,这让他非常震惊,要知道,作为开国上将,他的门徒可谓是桃李满天下,全国哪都有他的眼线,可这个在他眼里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竟然能隐藏得这么深,不得不令他刮目相看。
萧云当然懂得纳兰盛世这句话的试探意味,所以很明智地绕了过去:“我对您倒有一些了解。”
“哦?”果然,萧云的迂回战术取得了效果,老狐狸纳兰盛世皱眉踌躇,没有继续追问下去。
萧云嘴角偷偷一翘,随即平静地将刚才跟纳兰葬花说过的那一番话原封不动地复述了一遍。
纳兰盛世的眉头皱得更深了一层,眯着眼睛抬头望向萧云,轻声问道:“你怎么知道的?”
“我家老爷子告诉我的。”萧云轻声道。
“他叫什么名字?”纳兰盛世极为好奇道,因为他很少跟别人提起抗日战争前的事情。
“许重山。”萧云淡淡道。
“是他?!”纳兰盛世震惊得无以复加,这几乎是一个在华国消失了近半世纪的名字啊!
在金戈铁马的战乱年代,这个名字与国军的燕中天一同成为了日本人的噩梦,自诩勇猛无双的鬼子但凡听到这两个名字中的任何一个,都会立即退避三舍,避其锋芒,与几百年前的那些倭寇听到戚继光的名字一样。因此,许重山在党内具有至高无上的威望,解放后,当仁不让地要受封为元帅的,可这位战神却对功名利禄不感兴趣,毅然放弃了帅位,离开了华国,从此不知所踪,而他这个不争名不争利的举动,更让纳兰盛世为之感动,尊敬,这是一位真正为国为民的侠者。
“他最近好吗?”纳兰盛世极力平复自己的心情,慈祥地瞥向萧云,轻声问道。
“挺好的,牙好胃口也好,吃嘛嘛香。”萧云幽默道。
“哈哈。”纳兰盛世抚掌大笑,自嘲道,“我这牙也不好,胃口也不好,比不上老帅啊。”
“我觉得您比我家老爷子精神,他想的事情太多,眉头很难舒展开。”萧云的奉承话很高明。
“老帅就是这样子,年轻的时候就爱忧国忧民,在他眼里,没有自我,只有黎民百姓。我跟他就见过一次面,就是45年党内整风运动,我去延安向毛主席汇报工作的时候,他也在。他那时已经是军队第一战将了,赫赫有名,可跟我聊天,却没有一点架子。我还清楚记得那天他穿着一双黑棉鞋,鞋尾后已经有些磨损了,穿着厚棉袍,朴素简单,这是无数年军旅生涯所铸就的性情。你瞧,我现在还学着老帅,穿黑棉鞋。”纳兰盛世自豪地指了指脚下那对鞋子,然后抬头,眯着眼望向天空,仿佛一下子坠入了那个战乱频仍的年代。
萧云沉默,他也没想到老爷子在眼前这位军中大人物心目中的地位是这么高的。
“你知道我和你家老爷子最为尊敬的人是谁吗?”纳兰盛世伸手,习惯性地摸了摸花白头发。
“不知道。”萧云摇头道,也不妄自猜测。
“毛主席。”纳兰盛世轻声说出了这个伟大的名字,神情敬仰。
萧云一怔,也随之肃穆,因为这也是他最为尊敬的人。
“尽管主席晚年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甚至动摇了我们国家的根基,我们这群老家伙中很多人都受到了迫害,但在我们心中,永远都是拥护他的。叶帅在一次干部讨论会上作了一首打油诗《过桥》:‘一匹又一匹,过桥真费力。多谢牵驴人,驱驴赴前敌。’其中的牵驴人就是指主席,而叶帅的这首诗也代表了我们这群老家伙的心声啊。”纳兰盛世感慨道。
萧云凝重点头。
“孩子,你知道为啥**注定是主席的吗?”纳兰盛世突然问了一个很有趣的问题。
“不知道。”萧云还是摇头道。
纳兰盛世轻轻一笑,解释道:“因为毛主席繁体字是二十八划,而**也是二十八划。”
萧云霎时惊叹。
第二十七章 江湖
四合院的大厅,纳兰葬花正像往常那样,帮着兰姨收拾着桌子上的残羹冷炙。
她母亲耿青瓷则坐在一边,浅尝慢酌地喝着一杯兰姨端上来的茶,神情趋向平淡如水。
她是一个奇女子,出自书香门第,太舅公是陈独秀,祖父耿断肠为前南京中央大学艺术系教授,叔公则是中国原子弹之父邓稼先,父亲和母亲都是中科院的院士,从小就聪颖过人,小学六年级就写了一本25万字的小说《朱雀》。结束了十年动乱之后,她毅然决然地投身商海,拿着一笔从亲戚朋友家七拼八凑来的一万块钱,凭借着敏锐的市场嗅觉以及无可比拟的商业头脑,很快就成为了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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