焰火之园 第 4 部分阅读

文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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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两码事,这不关你的事,你又提我父亲做什么,他现在还想打我。不吃了!”他扔掉碗筷走了。

    吃饱了便在寝室睡午觉,梦到老师强奸妇女被逮捕,下午便不上课去打篮球。我通常是和老林一队,因为我很怕被他盖帽。老林指着对方一双黄色有几条斜杠的鞋子说:“阿迪大师,科比三代,和我上一双鞋同样的价钱,你去防他。”我吓了一跳,天哪,一双鞋子顶我几个月的生活费,买我的鞋子几十双。

    我不明白,篮球何时也变成贵族运动,好似拿着一个巨型的高尔夫球站在微型的挥杆用的球场。我有些怵对手,看着他那双闪闪发亮的球鞋,心里就感到自卑,力量无法集中。他时不时瞟我几眼,我感觉受到了伤害,有些丢人,越打越没信心。老林朝我吼道:“你这蠢材,怎么搞的,把他防紧点,别那么容易就被他给过了。”我好像受了委屈,结结巴巴的说:“他……他穿的是名牌啊,那么贵的鞋,怎么……防……”没办法,我只要一得球马上传给老林。

    没来由的敬畏,磨损了自己的斗志。那不是一种力量,却被赋予了力量阶级等等含义,超出了生物体上的无聊装饰的本义,拉开距离,形成社会。法老的黄金面具,女王的皇冠,钻石权杖,都有直观而强烈的社会属性,它们是活的,一直延续到现在仍然不变。

    我的脚放在病床上,或者放在别处,因为我暂时还感觉不到它。我不需要球鞋,祥云一般在天空漂浮。她的脚步很轻快,穿着低跟凉鞋,露出漂亮而优美的脚踝。粉红的连衣裙像阵风。

    老林也穿着一双名牌球鞋,鞋面是钩钩,斜杠,和隶书的一字,金光闪闪的很刺眼。我很羡慕的问老林:“你这双鞋子很漂亮,多少钱买的?”

    “几万块钱,是混合名牌,一双抵三双。我花掉了三年大学的生活费!这双鞋的性能很好,鞋底有弹簧和火箭助推器,打球时跳的比别人高些,看到我刚才那个扣篮没有,全多亏这双鞋。”

    “扣篮是很好,可是你为买这双鞋花了三年的生活费,那你以后怎么过啊。”

    “这个倒不用你操心,我批发了几箱方便面几吨水,可以对付过去的,没有钱了再到同学那里去混几餐饭吃。这鞋穿着太爽了,我都舍不得脱下来了,走路都有弹性像在飞一样,你什么时候也去买一双。”

    “我买不起的,还是便宜的球鞋比较适合我。”天天吃方便面生不如死的日子,鬼才想过呢!

    “你再这样穷酸,我以后就不和你一起打球了,我还靠这双超级球鞋去球队试训,到时穿这双鞋子扣几个篮给他们看看就行了。”一个不停弹跳着的身体,看起来很怪异,长长的兽形黑影。

    我正扶在栏杆上悠然地晒着太阳,白天像黑夜一样,扣在头上。老林过来叫道:“走,到老同学那里去混饭吃。”

    “现在去是不是有点晚。”

    “不晚,现在——在在刚好去吃晚饭,明天再——再再回来。”他一跳一跳地说。声音的传播显得很奇怪。

    很饿的胃点了点头,我立马跟他走了,像一阵风一样。到另外的一个市镇上去,也就是从‘品’字上面的‘口’到右下方的‘口’里面,本以为半小时的路程就能到,哪知坐了两个小时,转了三趟车,还没有到,看来晚饭只有在车上吃空气拌口水了,到了那里就只能算是宵夜。

    一直在黑暗中穿行。

    第十四章 麦杜莎

    更新时间2011…6…17 22:24:29  字数:3104

    都市夜晚的平面图一半是由熠熠生辉的广告牌组成,那些破旧的房子在灯光的映衬下反而变得有模有样了,来往的人群川流不息,像睡醒的猫开始疯狂的偷腥。街边上满是摆夜市做烧烤卖肉的小贩,吆喝声此起彼伏,油烟味夹杂着熟肉味窜到车厢里面来,钻到鼻孔里,充满诱惑让人直流口水,不住地往肚里咽。

    车越走越偏僻,口水都没有了,但肚子不怎么叫,像小孩子要东西吃,泪哭干了都没有用,只能老老实实的不做声。车仿佛是在一片荒无人烟的地方停下来,到了个简直比农村还农村,像是偏远地区的哪条山沟的地方,竟也有大学。

    老林说:“这你就不懂了,越偏僻的地方,地价越便宜,生意便可以很快做大做强。”我跟在他身后穿巷子,一个在面前不停弹跳着的身体,长长的黑影,感觉很怪异。

    门口有一尊压榨机的雕塑,让人歇斯底里,撞在榨汁砌成的墙上。建筑物也是经过时间挤压的,压出许多皱纹来所以显得很沧桑。但你看不出那是一张苦情相还是一双智慧的眼睛,透过它可以了解到很多。建筑物即使没有我们年长,也会比我们深沉。

    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张相熟的面孔,便急切切的把他往食堂里拉让他请吃饭。熟面孔一甩袖子跑了,但他哪里跑得过老林,怎么说他也是个体育健将,更何况他此时穿着他的那双混合名牌篮球鞋。熟面孔跑到寝室关上门,老林从窗子里钻进去,对方又躲进厕所,老林便赶到厕所,熟面孔到处躲,老林紧跟不舍,最后在一棵长有刺的橡树上把他像摘篮板一样摘了下来。

    熟面孔无计可施,坐在桌子上用哀求的眼神看着我们秋风扫落叶般的扫餐盘,最后丢了二十七块钱在桌子上唉声叹气的走了。熟面孔回到寝室换了一张笑脸然后去参加周末舞会,兔子舞、恰恰之类,他忘我地扭动着躯壳,仿佛灵魂出窍一般。

    我不太赞成老林为了吃一顿饭就不辞劳苦长途跋涉,到极偏僻的学校去找相熟的面孔。却也没有什么更有意思的事可做,打开书翻一下,眼睛就想合上,上床睡觉又嫌太早,护士连影子都看不到,于是跑到老林寝室去闲谈。老林还穿着他的那双混合名牌球鞋,鞋和他的脚结合的十分紧密,不留出一点缝隙,似乎是一个整体。“你的鞋子穿了好久了吧,我看着怎么觉得有点奇怪,你有没有换过。”

    “你也看出来了,我现在感到有些害怕,刚开始还不想脱鞋子,但是现在想脱也脱不下来了,这双鞋子已经和我的脚合为一体了。我尝试着把鞋子脱下来,使劲往下拽,把脚上的皮肤撕破了流血把鞋面都染红了,但鞋子还是脱不下来,你看。”他把脚抬起来指给我看,他的脚踝处有一圈很厚的疤痕,把袜子都覆盖住了,鞋面有暗红的血迹,令人触目惊心。

    我的脸部肌肉因为同情或害怕而抽搐了两下,“难道你的脚不痛吗?这鞋子脱不下来,难道你一辈子都穿着这双鞋走路,洗澡,睡觉。这能习惯吗?”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反正是双名牌鞋,穿着还是很舒服的。总盯着这双鞋,会让人无时无刻不感到受控制物化的痛苦,但若是不去想这个问题,倒还觉得好受些,哪个人脚上没有一双鞋。”

    他穿着那双永远都脱不下来的名牌鞋一跳一跳的出去上网,我就跟着他一起去。网吧是新开张的,人很多,暖气开得太足而机子却太破旧。头发很长又杂乱无章,胡子拉渣,穿着油迹斑斑的松垮外套,拖着一双瘪皮鞋的年轻网管端着一碗盒饭边吃边叫嚷,一副睡眼惺忪又极不耐烦的模样,“个板妈,开机都不会,还在那叫叫叫,几年书都白读了,吃饭你会不会!”开机我也不会,不过我没有叫网管,是老林帮我开的。网络是一个传递信息的平台,把黑与白更迅速的混合,或许还会扁化社会的金字塔结构。

    一个铺了牛毛毡顶棚的台球室,地上坑坑洼洼,齐腰深的水,人们踩在梅花桩上撞球。老林停下来跟一个女生打招呼。她一身嘻哈装扮,脸上化了妆,头发很多,缠成许多支小辫子,每一支都是很细很长,闪着黑色的光泽,缀着许多发饰。她弯着腰在打台球,胸部和臀部的弧线全展示出来了,身材显得很不错。她的台球技术显然并不怎么样,在洞口的球都打不进,还差点掉下梅花桩,不时的吐一下舌头眨几下眼睛,朝老林做鬼脸。老林指着她对我说:“这就是我提到的麦杜莎。”

    她是你女朋友吗?也是我们学校里的学生吗?好象弄的很特别似的,难道是社会女青年。你的问题还真多,还真直接,大男生的怎么也关心起这些事情来了。你倒说是不是,有什么好顾虑的,我又不会把你的私生活刊登在黑板上。刚才你还跟她聊得挺亲密的,还勾肩搭背以为别人没看见啊。怎么说呢,你一定不要告诉别人,她是我们学校的学生,但你在校园里面通常是见不到她的,因为她只在每个月的三十一号才去上课。那么她还真是蛮厉害的,一年才有那么六七天的机会出现。

    你可以说她是我女朋友,也可以说不是。她已经有一个男朋友了,好象也是我们学校的,但我无所谓,我跟她十分亲密,什么事情都做过。谈恋爱又不是一定要结婚,不用考虑那么多,大家在一起玩玩不是很开心吗,我还是很喜欢她的。真想不到你竟然是这种人,别人有男朋友了,你还要跟她参合在一起,学校里又不是只有她一个女生。感情的事情全是非理性的,母夜叉孙二娘还有人爱呢!跟你说不清楚,等你真的谈上恋爱了你才可能明白。她就像我脚上的这双鞋一样,和我合为一体了,怎么也分不开。

    “那个女生身材真他妈的不错,我要追她。她的头发扎成辫子很有个性很漂亮。”咸鱼指着她翘起的臀部说。

    羚羊到了发情期就会心醉神迷,脑子里只有母羚羊,前方的路看不见,所有的目标都可以放弃,所有的危险都可以视而不见。空气中充满着荷尔蒙的味道,公羚羊聚到一起拼杀,卯足了劲用角往对手身上顶,不分出胜负誓不罢休。胜利者才可以获得大量的母羚羊,获得繁殖的权利,这也是它奔跑的目的。它和母羚羊碰碰鼻子,摇摇尾巴,嗅它翘起的臀部,嗅它排泄的浓情鸡尾酒。然后交配繁衍,它生命的意义止于此。它还会奔跑,另一个阶段的奔跑。

    灰尘一样的白色颗粒从房顶飘下来,像下雪一样,却不是下雪。不下雪的冬天除了耐睡之外,真是一无是处。那里的冬天向来都不下雪,就是普普通通的萧索模样,并没有变得更萧索,即使是到了圣诞节,也毫无气氛。我收到过几封信,信封不是白色的而是土黄色,字迹也各不相同,里面都夹着贺卡。一点点小小的思念,可以汇集成感动的汹涌潮水,在纯粹精神的怀旧的角落里翻滚。

    我翻转一下身体,燥热似乎是好受了一点,脑子里的冬天却也不使身体凉爽,不是冬天的节日他们也就不会寄贺卡给我。信封里面或许是藏着贺卡,普通祝福的贺卡。如果关心变成了做作和固有的格式,那贺卡就没有什么意义了,所引起的情绪反应失去了原有的效果。

    “你为什么不送送贺卡给你喜欢的那个‘麦杜莎’,让她感动,肾上腺素分泌增加。她的头发就会疯狂的跳舞了。”

    “我喜欢她的长头发,长长的结成辫子垂下来,可以自由的摆动。你知道,在夕阳下跳舞的毒蛇也是很美丽的,不要带有是非善恶等等主观的看法,仅从自然的角度来看,它们是散发着生命的灵性和光芒的。蛊惑人心的力量,极富创意的非常规的吸引,是阻挡不了的。”老林的眼神在嘶嘶的抖动,就像要发起攻击的爬行类。

    “显然你很能发现她身上的优点,就算用上许多放大镜和显微镜。许多东西都是外在的,仅仅是表面的吸引。”

    “由外而内的,当然我先看到的是她诱人的身材和漂亮的脸蛋,她吸引了我。透过她的眼神,我也看到了她的率真,内心的渴求以及困惑。就算再怎么分裂,也无法割断外在与内在的联系。她是一个复杂的整体里面存在的一个复杂的个体,很美的个体。”

    坏女孩的坏有她固有的行为方式,以及与这种行为方式相匹配的价值观,仅仅是情绪的释放。会跳舞的标志性的头发是一个符号。很妖娆的背影。

    “我要去麦加!”

    老林躺在床上大叫道。也许还未从睡梦中清醒,某个情形出现了。巨大的散发着神秘光泽的石块,辉煌的灯塔,汹涌的人们虔诚的拜祭。

    神和力量,如是他奋力的朝前跑去,哪怕是黑暗与崎岖,一大片茫然与荆棘丛。

    第十五章 雪国

    更新时间2011…6…18 17:04:31  字数:3616

    灰尘一样的白色颗粒从房顶飘下来,越下越多,淹没了我的脚踝。好大的一场雪。曾经碧绿的树叶和金黄的稻禾都过完了自己的生命旅程,找到了最后的归宿,在冬的银匠到来之前销声匿迹了,光秃秃的树和光秃秃的田野愈发显得凄冷清瑟。

    田野里的泥土都翻耕过,卷成了麻花,一长条一长条的,在油锅里炸成黑褐色,一块一块的土渣上还有一寸多长的稻禾的秸秆。一片一片的雪花裹紧了土块,形成一块块高低不平的雪丘,偶尔有一小撮黑褐色的土块从一整片白色的棉被里探出了一个头,出来透气的鼹鼠,昂着警惕的脑袋,暴露出自己褐色的皮毛了。

    枯黄的秸秆也有伸出小指头到雪地外的,像是彼此间联络用的信号发生器,谁能知道,秸秆之间传递的信号会是什么样的。秋天的经历故事,发芽时的狂喜和落寞,又或者其他,也许是互相切磋些抵抗寒冷的招数也不一定,它们的信号也许是以磁场的形式传播。

    土块之间的雪堆有着柔和的曲线,静止的连绵沙丘,原来的硬线条被剔除。婴儿的皮肤细嫩光滑,柔若无骨,而且很白,白得没有半点瑕疵。他睡在摇篮里,吮吸着自己的小手指头,眯着眼睛。一片温暖的阳光照射在土渣表面的雪粒身上,晶体的镜面反射出多彩的光和色。

    硕大的雪片从半空中飘落下来,它看见了树的头顶上的斑痕和叉开的枝条末梢。刚硬伸展的线条,扭曲的铁丝,仿佛一把把尖刀扎向它,它闭上了眼睛,紧贴在树枝迎风的这一面。在黑雕塑上刷了白漆,或者是白色的釉彩。它听见小孩子嘻嘻哈哈的笑声了,那是几个穿着小棉袄子,花布裤子,戴着毛绒绒的编织帽的小孩,笑起来有酒窝。他们没有什么玩具,雪就是他们最好的玩具,胜过摩托车,胜过能发光的玩具机枪。雪在他眼里美丽而神奇,世界怎么突然变成银白的了,天空白得发亮,雪片就长在树尖那么高,哗哗往下落,云朵的碎末。

    天空值得仰望,雪片的根源。雪掩盖了一些小小的障碍,小木桩绊倒了他,很舒服的一摔,天空和大地猛然间晃动,换了一下位置,眼中的世界不同了。天更高,雪粒粘在脸上立刻就化了,湿湿的。

    被雪片刷成半白色的树,是那么的高大,高过父亲的肩膀,简直高入云端,想爬到树身上去肯定会很困难,父亲的肩膀倒是经常爬上去过。树龄可能很长了,长得却很细,自己削的铅笔经常会断。不知道树是什么时候落的叶子,变得光秃秃的了。树在冬眠,在休养,积蓄着力量,反衬出白雪的形状,斑驳的树皮里塞满了许多雪粒,变得不那么粗糙难看了。不同的树用造型各异的虬枝表现着自我的风骨,表现一股强大的精神力量,线条遒劲的水墨山水画,嬉戏的儿童。

    灰色的树笼着白色的雪,远远看过去就像一幕缠绕村庄的炊烟。似乎有嗽嗽声,那是风来了,风从屋顶上刮过去,刮成非常平坦的两个斜坡,从屋脊处往下滑,厚的像棉被,薄的似纱巾。隐隐显现一棱一棱的屋瓦的形状,很有规则的排列,教室里的课桌椅子,操场上的方阵,书本里一页页的纸张。屋顶上的雪不等太阳出来是不会化的,而且背阳的一面雪化得慢,物体由固态直接变为气态叫做升华。女老师爱穿白衣服,笑容很亲切。

    阳光照射的时间久一点,屋檐就开始滴水了,一滴接一滴重重的落下来,划出一道长长的亮线,落在屋脚的大个石头上,溅出小水珠。石头被水滴滴穿了一个孔,黄豆粒那么大一个孔,原来石头是软的,总归是比豆腐硬,难道水滴是硬的,总归没有刀子硬。时间,时间让硬的变成软的,让软的变成硬的,柔能克刚。

    屋檐上结了长长的冰柱子,剑齿虎和长毛象的牙早就断了,溶洞里的钟乳石经过亿万年的堆积,冰糖葫芦和雪糕连成一串。用竹竿把冰柱子敲下来,放在嘴里吮吸,就像吮吸冰糖葫芦一样,吮吸出许多新鲜感和乐趣。奶奶很瘦弱,佝偻着腰说,丢掉吧,脏的,吃了肚子痛。屋檐上的水不停的在滴,积雪慢慢的变薄了,冬天的被子变成春天的被子,麦苗探出了头,绿色的。突出屋顶的烟囱升起灰白色的烟,升出几米高便融化在灰色的天幕中,看不见了。

    河流都封冻了,透明的,流动的水眨眼之间凝固了,变成了半透明的毛玻璃。厚厚的,严严实实的盖住,蜡烛燃烧时被风吹歪的火焰会让一些蜡油滑落下来,在冷却之前也是半透明的。半透明的冰层很厚实,许多小孩在溜冰,他们可没有冰刀,溜冰鞋等东西,就用家里插秧的秧马坐着在冰上滑。重量越大摩擦力就越大,接触表面也很粗糙,当然没有谁去打磨过。木头和冰摩擦有很大的吱吱声,一扇古老的门窗打开了,吱吱声是木轴和铁的摩擦。哪一种声音是危险的,椭圆的白色气泡在冰层底下斜着眼睛看,它四处游走,不安好心,危险隐藏在安全底下,没机会露出头来。一驾驾秧马驶了过去,如同一辆辆小车,半透明的冰面上磨出了一层白色粉末,奶奶在包饺子过年,用掉很多面粉,溜冰也会流汗。

    柳树上的年轮很明显,一圈一圈的,最外围的最宽,是淡黄色。越靠里面就越细致了,颜色也越深,是褐色的。一段一段的堆放着,白色的积雪覆盖住了它裂开的粗皮,看不见。而柳树的皮是什么样子的,一点都不难想象。从侧面看,当然不难发现这个雪堆的秘密,堆在一起的实心圆是个不错的图案。几何老师的圆规在黑板上画了些圈,一盒才用的粉笔。

    一段一段的树当然不会发芽,就算雪化了,春天来了,锯断了的树仍然老样子的堆放在一起,就堆在掉了叶子立着的柳树旁,立着别人的生长和繁荣。仰望对它来说并不是固有的角度,殊途同归是它们命运最好的解释。打雪仗的人会走近它,取走一把它身上的雪,再取走一把,没空理会他的年轮,由窄到宽,一圈围着一圈的年轮,围了许多个秋冬的故事。它的见闻,或许是它关于这个世界的解释,对生命的领悟和热忱,都埋藏在一圈一圈的细纹里了。

    伐木工挥舞着斧头和锯子,或许他叼着根烟,稍后还会喝瓶老酒,树木生命的终结者,没有罪恶感的天葬师。父亲偶尔会喝点老酒,特别是在下着大雪的时候,木材炖的铁锅炉子,烟贴着铁锅往上飘,寻着风向散开,钻到眼睛里辣辣涩涩的,条件反射的眯起来。高脚的小白瓷杯子,一口就咪完,父亲喝酒时眼睛也眯起来,铁锅里的菜很烫,汤在沸腾,冒着泡泡,飘出肉蔬夹杂的香味,夹出来都冒着热气,看不清形状。他穿着长筒胶鞋,披着一件军大衣就出门了,留下一路的吱吱声和脚印,大片大片的飞雪遮住了他的身影。

    一头老水牛立在雪地里,它的稀疏黄毛竖了起来,厚皮一颤一颤的。两只有黄色泥土纹的犄角向头后面弯曲着,它鼓着眼睛,低头嚼几把干稻草。一头灰黑色的牛立在纯白的雪地里,悠然的嚼着干稻草,草垛被雪覆盖住了,只露出黄色分叉的边缘。麻雀、八哥、灰喜鹊在树枝上叫,蹦来蹦去,它的羽毛梳理得很整齐,被风一吹,颈脖处的几片细绒逆了起来,接受太阳光的透视。它雀跃着来到地面上觅食,草根,种子以及冻僵的小虫,烧糊了的饭粒,饿不死它们。闰土的捕鸟机,我不会去做,笼子外面的鸟,自由的鸟才是最漂亮的鸟。

    门前是一片空旷,只有静静的柳树。几个叔叔在打雪仗,他们没有翅膀但是会飞翔,自由的飘起来然后轻缓的落下,如同一片片没有重量的雪花。他飞很高飞到天空的尽头,连一个黑点都看不到了,天地一片苍茫。他们在躲闪,躲到柳树里面去,然后再从树尖上飘下来,朝对方扔雪球,雪花四溅。穿兰色外套的叔叔又被雪球砸中了,他反应很慢,别人刚瞄准他他就蹲在地上不动了。我真想扔他几个雪球,哈哈。他们的头发很黑很干净,有荷叶的味道,笑容很爽朗,铜铃声,鼓钹声,不间断的响起。大大的眼睛,白白的牙齿,年轻有活力的身体在舞动,在奔腾,在飘远。

    成千上万的玉做飞龙在苍穹作战,互相摩擦撕咬,绞成一团,败鳞残甲漫天飞舞。村子周围是广阔的麦田,此时盖上了暖和的白被子在睡觉,睡成一片雪的海洋,此起彼伏的波浪。远处的村庄也有相同的美景,可只看得到一抹烟灰色的淡影。他们很快乐。

    坐在屋里烤火,聊家常,打些小牌的是老人。那些青春活泼的少年和豆蔻年华的少女与雪具有天生的亲和力,他们都是从雪地里钻出来的。在空地上滚雪球,从捏在手里的一小团雪滚起,成倍滚大,所到之处,雪花都被卷走,渐渐的,雪球可以滚到和真人一般大小。于是把它停靠一处,给他整理出大致的轮廓,无一例外的是肥嘟嘟的肚子,圆乎乎的脑袋,然后给他安上两个荸荠做眼睛,插上一个胡萝卜鼻子,胡萝卜是红色的,吸入冷空气冻成红的。最后给他戴上一顶帽子,披上红围巾。

    冷不丁,一个雪球砸在他脸上,他又在地上抓起一把雪洒在我颈子里,“是他打的你,又不是我,你洒我干嘛。”

    “我才不管,我洒的就是你,嘿嘿。”他很无赖的笑笑,跑开了。

    我只好把雪踢到别人身上,战争便爆发了,都疯成一团,追逐、打闹,嘻嘻哈哈,呼出的白气遮住了粉红的脸庞,大红的鼻子。

    雪人被扒了充作弹药,它也难免有一个从出生到消亡的过程。不知从哪里冲出一只兔子,竟围着他转了几圈才跑开。我们拿了枯枝条,草帽猛地追赶,从村头赶到村尾,然后又赶到邻村,引得邻村的少年也统统出动,加入这场声势浩大的冬猎图。

    在雪地上追雪白的兔子真有些困难,他以为兔子在那里,便飞身扑过去,结果扑了一身雪。所有人都自以为是的扑在地上,扑在自己想象中兔子的身上,同样是一片白色,有生命的白色,捉迷藏的白色,越跑越远,没了踪影。

    雪,一直下在回忆里……

    第十六章 小弟

    更新时间2011…6…20 23:24:08  字数:2929

    白色的颗粒都止住了,一条光柱斜射过来,像一把利剑。剑斩断了那些白色颗粒,如同斩断一根蚯蚓,而在那白色的剑的光柱中,有许多更细小的微尘悬浮着,游荡着,织成那剑的利刃。剑斩断了那些少年的翅膀,一个个都跌了跟头,光着脚板在崎岖的山路上爬行,打着灯笼摸索,一分一厘的钱币,在腰包里叮当作响,盘算,不停的盘算,皱纹一条接着一条的往额头上爬。

    “你把信封撕成碎片,洒到地上到处都是,疯了么!”护士小姐很愤怒的说。然后,她把托盘很重的砸到桌子上。

    “不好意思,我还以为下雪了呢!”我转过头小声的说话,不敢看她。

    她用镊子敲了一下床头说:“你的检查结果出来了,做的是脑电波和心电图的扫描。”

    “怎么样?”我很急切的问道。我好想早点拆掉这头上的纱布。

    “因为你的费用没有结清,所以只告诉你一半的结果。”她从大白褂口袋里面掏出一张纸,念到:“编号WH9527,得的是,感觉错乱回忆浮现XXXX综合症。”

    “哦!这样啊。”我似乎没有兴趣知道她所说的XXXX具体是什么,只是觉得头痛并不是假的,有时候比真的还要真。

    我转过头,对着墙。泥土墙坯的缝隙里落下来一丝光,打在弟弟的脚边,他坐在竹椅上,皱着眉认真的看着书,一点都没有发觉那光的微尘和利刃。那看似静止的却有着强大力量的微尘和利刃,在不停的切削,切削看似无限的空间和围绕这空间所形成的时间,没有叮当作响的计时器,长条形的巨大的沙漏以微尘和利刃的形式在流动。弟弟看不见,他在皱着眉认真的看着书。

    庄子做梦自己变成了一只蝴蝶,醒来后真的是有一只蝴蝶在飞,就是那种黄色的翅膀上有点状斑的蝴蝶,普通的所有人都见过都喜欢的蝴蝶。事情是这样的吗,这是书上说的还是你自己瞎编。我看着弟弟一副思索状的脸,他的眉毛很浓,眼睛很明亮。虽然思考不用眉眼,但他的眉眼在思考的时候显得非常好看,让人看到了他的思考,似乎是有所收获的思考。

    也不全是书上的,尽信书不如无书,庄生晓梦迷蝴蝶倒是段佳话。我很喜欢庄子的思想和文采,他是一位哲学家,更是一位文学家和散文家,改变了先秦诸子文章的语录体模式。鲲鹏大鸟和巨鱼,野马尘埃,有用又没用的大树,朝三暮四的猴子,彷徨无所依傍的人,在他绝对自由的精神世界里奔突,把一切有意义变成无意义,然后再变成永恒,让时间凝固。庖丁拿着一把快刀,在健壮的牛的背上跳舞,在牛的皮毛间跳舞,在牛的骨头与骨头的缝隙间跳舞,一支向自然祭祀的舞蹈,各人有各人的领悟。人法地天,地天法道,道法自然。

    他仍就皱着眉头,把书翻过去一页,似乎把书翻动一页是极其困难的事情。那些先知圣贤的深邃思考,是沉重而漫长的光辉史册,泰山、华山、嵩山五岳的重量全压下来,由内到外的定律法则,一根系紧思想的绳子。也许吧,不可知论把这根系住人的绳子无限的延长了,他太了解真理了,虽然他并没有抓住真的真理。知道了一个事物的特性,便是掌握了它,对理性的三大批判。

    弟弟的头圆圆的,当他睡着之后,就那么直直的躺倒在地上,像一个有呼吸的玩具娃娃。他的关节是柔和的,可以任意折叠,我把他的腿抬起来,来回弯曲再放下。把他的手臂抬起来,左右弯曲,他仍旧睡得像一块泥巴,淡黄色的柔软泥巴,微微卷曲的头发。我想我可以把他捏成一只青蛙或者是一辆坦克,他的圆脸蛋上布满擦鼻涕的印迹,和着灰尘一丝一丝,一只小花猫稚气的脸。父亲,父亲,我不要玩具了,他就是我的玩具。

    玩具的大脑在不断的成长,越来越爱思考了,时不时就蹲成一座雕塑。他又把书翻过沉重深邃的一页,却是一次大的变换。孔孟的性理之学应该发扬,就着新的时代给它一些新的阐释。新的阐释?儒学一开始就是那个样子,到如今慢慢的淡忘了,有什么新的内容好阐释。国家意志,需要在新时代大力推崇的国家意志。儒学并非一开始就是这样的,它也经过了几个阶段的发展,曾经显赫一时,到如今又开始衰败落寞。

    一棵槐树听了孔子的讲学,成了精。那些国君大臣们却置若罔闻,政事荒废,一只只老虎四处乱窜。董仲舒封孔子为素王,把他推上了神坛,仁义道德变成了社会律条,儒生们弹冠相庆,鼎盛的时光。朱子枕在石头上重新写上一个大大的仁字。鸦片和大炮敲开了国门,七君子们师夷长技以自强,蒸汽机轰隆轰隆的开了进来。那些历史烟尘如同影象一般在书页中滑过,只留下些回响。弟弟用手托着腮,思忖着儒学的将来,思忖着历史发展的轨迹。

    “你看书看很久了,不饿吗,先去吃饭吧。”我对弟弟说。

    “不饿,书中自有千钟粟。你知道孟子是哪里人吗?”他合上书问我,手指仍夹在他看的那一页当中,当作书签了。孟子是哪里人,我不知道,而且还从来都没有留意过,只知道他也是儒家的代表人物。你不知道,我可知道孟子也是山东人,他的老师就是孔子的孙子。孟母三迁造就了一个圣人,在教室里听课总归是好事。

    小鹅的毛是嫩黄嫩黄的,翅膀很小,小得不成比例,眼睛圆溜溜的。鹅是草食动物,用黄黄的嘴巴啄青草,牛也是草食动物,它有四个胃。弟弟戴着一顶旧草帽,手里拿着一根棍子,跟在鹅的屁股后面,他在放鹅,就像别人放牛一样。鹅同恐龙有没有什么关系,它是怎么进化来的,儒学可从不研究这个。

    儒学当然不研究这个,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学说有关于物种进化的解释。自然选择学说,不错,但是我突然想到了所谓的‘社会选择学说’,就是现代工业社会对人的再次塑造,人在社会活动中被分门别类,接受挑选,优胜劣汰。可以认为是人类的连续不断的进化吗。可以吧。

    德国哲学家很多,而中国哲学还停留在先秦时代,老庄过后便没什么人了。抱着马脖子哭泣的天才还没有出现,就算诞生某个人的悲剧,对整个国家民族来讲也是幸事,我们太需要思想了。你不是还在看着孔老二的书吗,怎么突然说到尼采,难道你就那么希望颠覆传统的力量出现,建设现代文明也需要传统文化作为支撑,民族精神是世界发展的动力。

    当然不是抛弃,是要刮骨疗伤,去腐生新,给它一些新的不落俗套的阐释。可是儒道学说是不直接指导现实生活的,再发展它也只能是性理之学,或者会成为虚饰的宗教。科技才是硬道理,才是现代民族精神的体现。

    弟弟放鹅的时候还穿着开裆裤,圆圆的小脸,圆圆的小脸变方了,嘴唇上长出了细细的绒毛,原来拿棍子的小手抱着书本在思考了。你是个理科生,却尽看些文科方面的书,别影响了主课。谁说理科生就不能看文科书了,现在就是要把这两者结合起来才行,不结合传统的科技是危险的,不结合科技的传统是落后的,你难道没有看到车辙是两个轮子的吗。你的想法不错,你是新人。

    他皱着眉头,缓缓地翻着书,口中似乎念念有词。是在背诵一首古诗词还是在记忆一个物理方程式。弟弟似乎对信息技术十分感兴趣。家里明明没有电脑,但他一边看着计算机的书一边描叙,好象就有一台电脑摆在面前,而且还被他拆来拆去,尝试各种操作,论证各种特殊事情发生的可能性,仿佛他是一个来自未来世界的电脑黑客。

    斜斜的光柱射在他的脚边,亮亮的,仿佛是一条通往天堂的路,一条为新人打开的光明大道。他一会仁义道德,一会又电子电脑,把两种不同的东西水**融在一起。温故而知新。

    或许他太专注于自己的学习,没有时间给我写信。不过我很想收到弟弟写给我的信,他写的字刚劲有力,不是细瘦的。他如果写信给我,又会写些什么,谈些老庄孔孟之类的问题,似懂非懂。或者是其他的什么事,他认为是正确的事。他皱着眉头,看着书,光柱在他的脚边缓缓西移。

    第十七章 乡音

    更新时间2011…6…21 23:36:48  字数:2774

    一条光线从窗齿间穿过来,落在我的枕头上。寝室里有六张床,左边三张,右边也是三张,我的床靠着门。午休的时间有些长,有时就不经意的睡过了下午的第一节课。老师倒不会冲进来掀被子,他大概整个下午都在休息。

    阳光照久了晒得人流汗,睁开眼看见几张熟悉的脸,每个人的脸上都泛着特殊的光彩。咸鱼的个子最高,高而且瘦,身上没有一丝肉还穿着所谓很流行的紧身皮衣,像一根火柴棒。他没有讲话,坐在电脑桌上,玩弄着他刚买的耳环。678长得有点像李小龙,一模一样的发型、身高,脸上却是一副憨憨的表情,没有一点李小龙的英武之气,不胖也不瘦,没有什么肌肉。他也没有讲话,坐在椅子上发呆,不时拿出自己的臭袜子放在鼻子上闻闻,陶醉得消失了。

    小分头阿红,他的头发染成了红色,像一团燃烧着的烈火。他的脸色也很红,是遗传自他的父亲,他以自己火红的头发和脸色为荣。阿红说:“你刚搬进来的那天,是小弟我在过生日,我的成年礼。我高中时的同学都过来玩,那些鸟蛋什么都不好,就是好赌,不打牌他们是一分钟都坐不住的。那天在寝室开了三桌牌,乌烟瘴气搞的像个赌馆似的,吓了你一跳吧——我一看就知道你是个乖孩子不赌钱,是不是?”

    他的普通话很蹩脚,还一顿一顿的,让人忍俊不禁。我笑着对他说:“不用讲普通话,都讲家乡话也听得懂,你那样憋着难受吧。就你那天打牌时的叫喊声,很对味。恩,你们那边的方言说‘吃饭’是怎么说的。”

    “就说qi(齐)饭,你听得懂不,你们那边是怎么说来着。”

    “一样,也是说qi(齐)饭,发音有一点点不同而已,另外那个……”

    阿红好赌,经常深夜还在打牌,我还以为他在看书。他有时把桌子都拍翻了,显然看书就算再投入也是不会那样的。我上课时总是很头昏,一种状况是前天晚上被吵醒数次没有睡好,头本来就很昏,一直昏几节课;另一种情形是本来很清醒的一个人,坐进教室听人讲些不知所云的话后就昏了,越来越昏。

    要治疗头昏有一个很简单的方法,就是下课,一走出教室我就全好了,清醒得快要飘起来。阿红与我恰恰相反,他下课时赌得昏头昏脑像一个疯子,上课时却是班上听讲最用心的人之一。不过也有偏好,他就是喜欢有数字计算的课,一做起算术来,他的六个指头都在欢快的抖动。

    “男人不赌,不如猪狗。”欢快抖动的六根指头,阿红一边念着经一边摆凳子,扑克往上面一放,便开始斗地主。我是个门外汉,又没有可输的本钱,只能当看客,无聊的看客。龙虾陪女朋友逛街去了,他们四人开始斗了起来,光洁的扑克牌被弯折起来,交叉叠在一起,它伸直腰扇动着空气,发出噗噗噗的声音。

    扑克角敲到桌面时有当当的钝响,如同一把匕首在敲击。扑克平着被摔在桌子上时是一声清脆的噼响,如同在他脸上甩了一记耳光。钞票,不能少了钞票,崭新的钞票,抖动时会噼啪直响,阿红说这是世界上最刺激的歌声,最美妙的乐曲。他的脸色更红了,像长了疮的猴子屁股。

    他经常会赢别人的钱,偶尔请我们吃晚饭,就是在学校食堂里炒了两个小菜,喝点小酒,有滋有味。下次什么时候再请客吃饭啊?懒得跟你们说,我去练拳击的。

    一个自制的沙袋吊在操场的单杠上,阿红走过去对着它就是几套组合拳,每一拳都用了极大的力量,听得到拳风——就是那种快速出拳时所带动的气流。把力量都发泄在沙袋上,发泄在假想的敌人上。

    阿红觉得和别人打架并没有什么不好的,以暴治暴应该大行其道,在必要的时候对别人武力相向也并无不可。他不自觉的喜欢上了打架,对别人抡拳头施展他的力量。弱小的同学都受过他的欺负,只敢在背后骂他,高年级的同学不敢招惹他,躲他像躲马蜂窝。他还打过老师。

    习惯有时会让人欲罢不能,阿红看着父母为了他操心淘神而日渐消瘦憔悴的脸孔,不时会有一些自责。赔礼道歉的事情全部是父母代他做,他只管打人,母亲对着他哭了,说上辈子做了什么孽,竟生了他这个暴徒,不如让雷劈死算了。

    也许自己真的错了,“我想过了,和别人打架是错的。我会改的,我想去练拳击,用尚武精神去体验人生,体验自己的内心。”

    他戴上了拳击手套,对着柳树挥拳,打烂了树皮。他在地上砸出一个个大洞,有大地的痛喊声和他额头上滴下来的汗水。时间过去很久了。当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他正撩开T恤扇风,露出肚子上的一堆赘肉,我真难以想象他是练过拳击的人。

    阳光从天空当中射下来,把晃动着的沙袋投影在地上成一个小点,一个晃动着的小点,仿佛泄了气的皮球。阿红的汗水下雨一般滴在地上,滴在沙坑里,滴在草丛中,顺着他的红头发飞溅。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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