焰火之园 第 10 部分阅读

文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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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红没有躺在我的床上,但他已经睡过去了。他满脸鲜血的躺在C园的围墙下面。C园的围墙是用砖头和大理石砌成的,很硬。中心雕着花,也是硬硬的,很显然比阿红那颗由血肉和骨头组成的脑袋要硬的多。而他却偏偏要用他的头撞在围墙冰冷坚硬的棱角上,血溅满了围墙上盛开的假花,大理石雕刻成的假花。血注满了花瓣和花蕊,从花枝流了下来,流到了舞池的中心,覆盖住了那些凌乱的脚印和从不同的人身上落下来的汗渍。腥腥的味道。

    一个敌人从地上钻出来,或者就站在阿红的身上,对着他的头来了一记重拳。好痛,他的头嗡嗡作响。阿红戴上拳击手套,他永远都不能逃脱于规则之外,在一个无形却有感觉的束缚之中。我该还击吗?

    当然最好是打败那些敌人,外面的,里面的。他们齐齐的向我袭击,他们要打倒我吗。汗水溅落在地上,或者一直悬空,在回响。眼角裂开了,拳击手的惯伤,搏击能不流血吗。我应该击败那些敌人。无形的强大的敌人。

    悬垂着的沙袋,陷进去一个窝,那是我的拳印。汗水顺着红头发在飞舞了,我不再柔弱了吗?四眼仔,我不该打烂你的眼镜。父亲眼角有一道道很深的刀刻的皱纹,他穿着破衣烂衫在乞讨,白眼,冷嘲热讽和唾弃,他流泪了。他的晚年一定是很凄惨,他在破碗里面看见了几枚硬币,看见了我儿时的笑脸。他一定会很想我。我不记得儿时的模样了,一边吮指头一边流清鼻涕,虎头虎脑的脏孩子。父亲打我的屁股,他没有错,我打了他一拳。父亲,对不起。

    父亲佝偻着背,他又在咳嗽了,母亲不停的唠叨声。声音从隔壁房间传过来,咳嗽就应该吃药啊,父亲。我并不讨厌念书,我经常复习功课的,我并不想做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人。岳飞有勇有谋,文武双全,他被奸臣加害了。莫须有的风波亭,我要杀了秦侩这狗贼。张飞的书法有很高的造诣,史册中只剩下鲁莽的一张脸,人们误解了他。

    张郎啊,张郎,怎么连你也不理解我呢。

    敌人击垮了我,我的头很痛,痛的难以忍受。头晕,我好想睡觉,我很累啊。母亲,我很累,我可以睡觉吗?你不要叫我啊。天怎么黑得这么快,四周是一片漆黑的,我看不到星星,眼前是一片纯粹的漆黑。身体好轻,我漂浮起来了,早就渴望的飞翔,许多阴影从我身边经过。他们都在漆黑的世界里面。

    我想我不会再醒来了,无聊的纸片,写着号码的小纸片。你真的是枚炸弹,是条导火索。C园里的哀乐,应该有很多人听到了。一个句号,结束毫无意义的过程。

    那个悬垂的沙袋,有重拳击打在上面。许多敌人倒下,许多自己倒下。父亲,不要再咳嗽了,请你原谅我吧。张郎,你不会那么快就忘记我吧,你抽烟的侧脸在一副画中,在我的脑海中。

    阿红已经停止了呼吸,停止了心跳,只是他左手上的第六根手指,好象完成了使命,欢快的舞蹈。鲜血并没有给C园以及C园的舞池带来太长时间的冷静和沉寂,血迹被凌乱的脚印清洗干净。音乐声响起,许多人又挥汗如雨了,体香和各色香水把这块地方装点的如肥美的烤鸭一样诱人。阿红变成了几把灰尘,消失了,他的父亲来了学校,不停的咳嗽着,卷了阿红的铺盖走了,没有说一句话,就像阿红走的一样匆忙。

    酒瓶里面的气泡浮起,破裂,奏起的哀乐。张郎仰起脖子把一大杯酒灌进肚子里,吞了那些哀乐。扭曲的毒蛇的身影,在他的胃里面跳舞。后悔对失去了的生命并没有什么意义,追思像风。我倒了几杯酒来喝。我不太喜欢啤酒的味道,小时候是称之为潲水的,不知怎么慢慢的习惯了这酒的淡淡的苦味,也许人们都喝的是这苦味,跟生活密切相关的苦味。

    “如果酒能让时间倒流——”张郎叹息着。

    “只是让你脑海中的时间倒流,凌乱不堪的思绪。那改变不了事实。”

    “如果事实都是虚幻的解释——”

    “那么时间的结构也都是凌乱不堪的。”

    喝酒上了脸,眼珠子都是红的,张郎盯着酒杯子说:“阿红平时也会喝几口小酒的,喝醉了就睡觉,喝不醉就打打牌,小日子过的很安逸的。我记得他有一次喝醉酒发酒疯。他确实发过酒疯,他发酒疯的样子还是蛮有趣的。我发过酒疯吗,好象没有吧,我是一个很理智的人,理智的人是不会发酒疯的。我看见了酒像一面镜子般倒映出虚幻的自己,清醒的自己。他很感性,他受不了刺激。他爱赌成性,有赌必有输,输一次又会怎么样,可是他却受不了。他输了最为宝贵的东西,把生命当作筹码是一件十分愚蠢的事,输一次就永远都赢不回来了,你说是吧。我们是好同学,看着他离去我很难过,真的很难过,教室里少了一个人,我们也少了一个牌友,少了一个……少了一个兄弟。”张郎皱着眉头抽烟,烟圈里似乎有阿红圆圆的脸,红色的火苗还在他头顶燃烧。

    “不能说说更深一点的原因吗?”

    “更深一点的原因,你在说什么,什么意思?”

    “情感方面的关系,危险的关系。最容易让人失去理智。”

    “当然有。我可以跟你说,我失恋过一回,记忆很深刻的一次失恋。那可是一个痛苦的沼泽,人马都会陷进去。”

    张郎失恋过一回,很严重的失恋过一回。似乎他身上还有那时的酒糟味,眼神都在那时变了。好象是没有发酒疯,情绪失控得很严重。

    一股刺鼻的酒味加上一些饭菜的特殊味道迎面袭来——洗脸池里有人吐过。张郎仰面躺在床上一动不动,是这酒味的源头,桌上放着五只空酒瓶子,也不知道这家伙怎么了,打了他几拳又踢了他几脚他还是没有丝毫反应,像一只沙袋。许久之后,那家伙才又活着下了床,678丢了一根香烟给他,说:“你怎么了,昨天都喝成那样!”

    “和女朋友分手了!”

    “失恋!为什么啊?你不是书信写的很勤的吗,隔几天就打电话聊的热乎,像在火焰山旅游,怎么说分就分了!”

    “什么为什么啊,分手就是分手,哪有那么多的为什么。你是猪脑袋啊,不会想一下吗。人家进了名牌大学哪里看的上我,她在班上还是学习委员,追她的人排队排到冥王星,全是猪脑袋。她和一个富家公子谈恋爱了,那家伙可是有房有车还有几百万的存款,全是猪脑袋。她可是攀上高枝了,我为她高兴啊,是真心为她高兴啊!全是猪脑袋。我什么都没有,她跟着我是过不了舒适富足生活的,全是猪脑袋。可我是真心喜欢她的,我愿意为她付出一切!猪脑袋。”他猛吸一口烟呛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第四十一章 西游记

    更新时间2011…7…12 22:53:19  字数:2538

    时间治疗了他的伤痛,应该是时间,不然还有哪来的药物可以用。失恋的人应该去看一看湖水游鱼和垂柳。天上的单飞雁,高高的孤独的身影。爱情是人的一种自然特性,却受着社会性的制约。

    “你很严重的失恋过,也许是很严重的失恋吧。但我不明白,这和阿红以及他的离开有关系吗?”

    张郎在桌子上画了很奇怪的图形,一个圆圈和另一个圆圈相交,却包含在一个更大的圆圈之中。似乎是数学里面关于集合的概念。事物之间总是息息相关环环相扣的。A改变了B,当然会通过B而改变C。

    “我喜欢的那个女孩,就是让我严重失恋的那个她,我的初恋。她好象过得并不怎么顺心,感情遭遇问题。我想我是又有机会了。这对我来说可是件天大的事,最令人高兴的事。”

    与时间相关的伤痛和鸿沟,都应该由时间来治疗。什么时候时间能凝固,能让人拿在手上欣赏。

    “对了,护士小姐,我那个包里面有相片,拿出来给我看一下,触动触动快失去的记忆!”我淡淡的说。我把我们合影的背后写上“苟富贵,无相忘。”以期日后作为友情的见证。678指着他和柳茜在椅子上的合影说:“这张相片没有照好,如果我把手搭在她的肩上,效果一定会更好。”柳茜坐在躺椅上,678过去挨着她坐,并且把手臂搭在她的肩膀上。不同的只是手臂的位置,意义不变。

    我把有自己脑袋的相片拿了出来,当然是以自己为中心来观察,其它的人和景都沦落为不起眼的陪衬。678说:“你这张爬在竹竿上的相片效果还不错,有点像齐天大圣孙悟空,是俺给你拍的。你们一人出二十元钱,剩下的都算我的。我大概花了一百多块,够我抽一个月的烟了,心都在流血了。”铁公鸡也有隐性的和显性的。

    他这一句奉承话让我很受用,孙悟空是我儿时的偶像,他神通广大,有七十二般变化,而且有伟大的事业和坚定的人生目标。一直往西,决不后退哪怕有通天河水和火焰山的阻隔。他是千年灵石所生,天赋就高人一筹,少年得志学了一身好本领称王称圣,不畏权贵大闹天宫赢得天下美名。齐天大圣的旗帜飘入云端,天兵天将前来挑战,托塔李天王和他三儿子,四大天王的伞和琵琶,统统无用。炼丹炉里的烈火,七七四十九天的考验,练就一双火眼金睛。无奈如来,无奈五指山。

    结果被一种强大的体制所打败收服,失了逍遥自在的生活,戴上紧箍儿一路苦行,把自己融入到一个沉闷的团队当中去。个人英雄主义者的另一个征程,在被安排好的所谓正常的轨道上拼搏前进,去获取那个体制内所认可所接受的成功,在三界内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神仙梦。众生是个包袱,爱是把双刃剑。

    长嘴大耳的好色元帅,贪吃贪睡,偶尔还打退堂鼓;顶上光秃老实巴交犯了小错的大将,都不打不相识。他们叫他师兄,他们牵马挑担,毫无怨言。他被土鼠吹瞎了眼睛的时候是他们照顾,他身在花果山,心随取经人,他舍不得他们。为了集体利益为了师徒兄弟情谊,与妖魔鬼怪牛鬼蛇神缠斗抗争,上刀山下火海再所不辞,也是为了成就一大功业造福苍生。佛法在经书里面,并不止在经书里。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四大皆空。

    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之后,所有的苦头都只是让自己变得更强更真的磨练,都虚化成记忆里的风景,坎坷踏成大道。那些蝎子精,遇见初恋情人的盘丝洞,石门会自动的关闭开启。树精的森林有薄雾,漂亮的玉兔到人间当公主,女儿国竟然全是女人,国王很多情。一路上的人们,那些有血有肉的善良生命最让人感动,化斋时可以遇见许多好心的施主,老爷爷竟然叫自己爷爷,孩子天真的抓髻。

    “八戒,走!”事业伙伴间粗糙却真挚的感情让他成长了,让一段段佳话在民间流传。

    “那个人好奇怪!”“像条狗!”

    他取完西经后该做什么事情,无妖怪可打会不会很无聊。他成了佛不会死病,难道每天就是吃斋念经,岂不会憋死他了。他一定很怀念自己占山为王大闹天宫的快活日子,怀念花果山,怀念水帘洞。故事的结尾就是生活的开始。

    “阿红这张相片照的就不怎么样了,挺着个大肚子吃苹果,真像二师兄悟能!”678继续着他的联想。

    我笑笑说:“什么悟能,应该是天蓬元帅!我们是陪你去玩的,你不爽的话可以让柳茜给你出一点钱。”对待铁公鸡的最好办法就是比他还要铁。

    “我怎么好意思要她出钱,何况她也没有什么钱,她家是做服装生意的,前些年过的很红火。这两年生意不景气,再加上经营不善,反而赔了本,境况就不好了。她有个妹妹也在读大学,家里的负担就很重了,柳茜平时是个很节俭的人,从不乱花钱。女生都是爱漂亮的,她买的衣服都是很便宜的那种。”678的眼睛里无端的闪出一股爱怜的光彩来,仿佛柳茜就在他跟前。

    阿红说:“反正你在追她,你家里条件好些就把她养起来。家里那栋豪华别墅都给你准备好了,毕业就可以马上结婚生儿子了。”

    678仔细看着相片说:“事情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就算我愿意养她也要看她愿意不愿意,她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不会轻易地接受别人的资助。其实我也没有钱养她,我的钱是家里给的,父母不会给很多钱让我瞎花,瞎花钱我也会心痛,一阵一阵的如同刀绞。再说她又不是我老婆,嘴都没有让我亲一下。”678把肩膀搭在柳茜身上,嘴巴凑了过去。她的嘴巴很润,我想亲她。

    “那是你的问题,你亲她难道她会甩你耳光大叫非礼。他妈的男不坏女不爱,不要那么保守,要大胆进攻才能胜利。”咸鱼大说经验之谈。

    “她是个很传统很保守的人,有很多条件不错的男生在追他,包括刘德华,她都没有答应。她长的漂亮,瓜子形的脸,虽然有一点雀斑也不碍事的,迷人的眼睛,柳叶般的吊梢弯眉。身材还那么好,学习成绩也好的不得了,一直站在河对岸。”

    我把相片小心的放在相集里面,保存好我的青春。相集是凝固了的时光,打开时它就活了,关上后却不知它们在如何变化。终有一天,我会打开它的,重现我的青春。

    “这种事急不得,你对她这么好,迟早有一天她会被你打动。精诚所至,黄金石头都打的开,继续努力投资。”678似乎看到了强烈的曙光,眼睛眯成一条线。他近视得比我更厉害。

    张郎则没好气的说:“什么爱情,都是假的,现在的女生没有一个好东西。记不记得‘俄罗斯老头’说的一句经典名言‘不到共产主义社会就不要谈爱情’,现在是没有真正爱情的,别太认真。”

    他的话酸到牙痛,便反驳道:“电气老师那是瞎说,上课无聊随口说着玩的。现在怎么没有真正的爱情,只要努力争取,真爱是会有的。”就着他的话想想也有点道理,爱情起码要冲破物质功利的范畴,但它也有它的社会属性。

    第四十二章 X

    更新时间2011…7…13 23:29:07  字数:3224

    大号的球衣和球裤穿在身上松松垮垮的,白色的被沙石划了一道一道伤口的足球拿在手上,我推开了隔壁寝室的门。看到X正在写信,还打草稿,已经重写了四遍,开头便是“我亲爱的小莲……”看得我忍不住大笑。他吓了一跳连忙用手遮住信,我说:“你小子还偷着写情书,老套!下去踢球,上次你们输了还赖帐不请吃饭,如果这次再输了可不能赖,赖帐的不是男人。”

    激将法果然有效,X把还未写完的情书折好放在枕头下,便火速换了衣服。足球场早就被分割完毕,只能在篮球场上踢足球,篮球场都是些粗糙的水泥地,一摔倒就会破皮流血。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都像李逵一样踢得非常生猛,似乎不是为了那三块钱的饭钱。张郎争头球的时候用手轻推了一把,678便结实地摔在地上,左边膝盖破了皮,血一下就渗了出来,他一句话也不说,擦了擦伤口扭着头回了寝室。我们随便喊了一个人来继续踢,丝毫不觉得少了678有什么不妥,甚至感觉不到少了什么人,眼里只有球。灰白色的球在快速的滚动,从一个人的脚下到另一个人的脚下。它划着弧线,撞在门柱上。我无声的叹息,夕阳洒下来了。

    还没到寝室我们就笑翻了,刚才那个水货外援真逗,踢球还像第一代的机器人,真是个稀有人才。咸鱼说:“那家伙脑壳被门给夹了,比阿红踢球还搞笑。”

    “我比他踢的好多了,你没有看到我过他像罗纳尔多过宋江那样轻松吗!”阿红的眼里可容不得沙子。

    “宋江他会踢球吗?”

    “这可说不准,和他同时代的高俅不是很会踢球吗!他应该会踢一点,还可能是踢后卫的。”

    “何以见得?”

    “每次梁山好汉出去打架的时候,宋江从来不做前锋,总呆在最后方守老巢。”

    “那也不是后卫,应该是守门员!”

    我笑到口干,寝室里水喝完了,便到隔壁去倒水。只有X的水瓶里有水,我便倒了一杯喝。X闻声从厕所里冲出来说:“我好辛苦到食堂里打的水,你要喝,五毛钱一杯!”

    我一仰脖子把水喝光了说:“喝一杯水还要收钱,**的也太小气了!”我是很少讲粗口的,只是某些时候普通的语言无法有力的表达情绪。他拉好裤子的拉链说:“你甭管我小气不小气,我就这样,一杯水五毛钱。给不给,不给就把水装回去。”

    喝进去的水吐不出来了,我没办法,一摸口袋,只有三毛钱,便给了他。

    “算不算抢劫?”

    “算吧,你还欠我两毛钱,明天再给好了。”

    我觉得有点气愤,却又没有什么道理,便埋怨了几句。678说:“X的水,喝得的么!”我有些骇然。连铁公鸡都觉得铁,那是一种什么境界了。

    张郎坐在桌子上抽着烟,说:“我灵感来了,妙手偶得一首好诗,你们听好了。”于是我们都竖着耳朵,屏息凝神。

    “哼哼,听好了!烟,世上一种草,男人皆知晓。饭后点一只,成仙不会老。青烟飘上天,神仙当成宝。每当烦恼时,片刻少不了。”

    阿红立刻拍手大叫“好诗!好诗!真是李太白转世,杜子美投胎。”反正现在早就没有诗人,没有真正的诗了,张郎的这首打油诗至少还有一点感悟,一点浪漫主义的情怀。

    天本来是晴朗的,将近傍晚的时候,穹隆变成不白不黑的一团悬浊液。云朵浮在最上面,还在不停的搅拌,慢慢的有些卡嚓声,很清脆。转而又是很低沉的轰隆声,像从蛟龙振动的喉管发出来的,他在都哝些什么,突然张开巨嘴放出一簇利箭,从云端射下来,化为刺眼的闪电。我眼睛有些花了,阿红一身血污的倒在C园的舞池里面,天空在闪电在下雨。龙隐了身形,闪电却是越来越多,一条连着一条劈下来,就在不远处,像条分叉的带着毛刺的钢索,把天地连成一线。一根连着一根,把眼前的一片天地缝合的差不多了,成为灰蒙蒙的混沌。

    闪电越来越近,那钢索就伸到眼前了,而且越来越有力,浑浊的云层因为后坐力而不停的在颤抖,一圈圈的波纹震荡开来。突然一个闪电劈到跟前,把一棵碗口粗的樟树从头到脚劈为两半,树根部烧糊了,袅袅的冒着青烟。我的耳朵都快震聋了,吓的赶紧端着饭碗跑到宿舍楼上去,呆呆的看着闪电摧枯拉朽的气势,和让人倒抽一口凉气的缝合技术。

    当那些白亮亮的带着酸味的雨珠倾泻下来,闪电才退居幕后,轰隆隆的雷声也渐渐远去,高楼大厦和树木花草才从混沌中钻了出来。它们也有胆小的时候。大雨啪啪的打在阿红的身上,没有生命的气息。他融在自然里了。

    678跛着腿子在弹吉他,竟然来了一位女生送稀饭给他吃。我们在一旁起哄,揭开盖一看“哇,是红枣稀饭!”“还有莲子!”一个个羡慕得直流口水。女生并没有走,羞红着脸站在一旁看着678吃,说你吃完之后就要教我弹吉他哦。678吃的很幸福,我们旁观也无益,都散了。会弹几下破吉他就了不起啊!

    X把我拉到一边说:“你欠我的两毛钱还没有还呢!”我翻遍了也没有找到两毛钱,X在我的抽屉里拿了一枚一元的硬币说:“就知道你没有两毛零钱,我早准备好了,你给我一块我找给你八毛钱就行了!”

    于是一把掏出八枚硬币丢在我抽屉里。我吃了一惊,X搭着我的肩膀和颜悦色地说:“兄弟,我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都倒我的水喝,不收钱不行。你们买饮料买矿泉水喝,不也是要钱的嘛!”

    我猛一关抽屉说:“I服了YOU,下次再倒你的水喝,我就一辈子没球踢!”我最讨厌苍蝇,它总是让人感到恶心,说不清原因的恶心。

    不管苍蝇怎么飞,简明都不受影响,手上拿着一本历史书在看,另一只手在玩弄着发光的硬币。他把不相关的事联系到一起了。他说,历史是有价值的,但更多的恐怕是精神上的,文物是副产品。

    “你们去游玩了,很惬意的游玩,是吗?”我问道。

    “是的,到武当山游完,在那里过了一夜才回学校。我们生活在城市,偶尔到那些山里去一下,便像是到了世外桃源,脱离了尘世。那里山势峻秀,空气又清新,真是个修道成仙的好地方。”

    “莫非你去了一趟武当山就信黄老之说,领悟得也太快了!”

    他不以为然的说:“当神仙也没有什么意思,不能享受生活。你不知道那山附近的村民有多穷,就算风景再好又有什么意思,偶尔去玩玩还可以,如果长住简直就是要我的命。我还是离不开城市。”

    我觉得他的话真有点过了,说:“那才是真实自由的生活,我倒是很向往。田园风光难道不是很好吗!”

    他的脸一阵红一阵白,说:“我倒是觉得在大都市里的电器化生活舒服,也更适合我。”

    “童年在乡村的时光是很天真快乐的,那时候也吃的饱穿的暖,无忧无虑的很幸福。经常能看到彩虹,现在倒是很罕见了,天空总是灰蒙蒙的一团,不下酸雨不下灰土就不错了。”

    “你都这么大了,还迷信陶渊明的桃花源啊,应该向前看。恩,我老爸又买了一辆轿车了,还是奔驰的。”

    “都是你们那些车给闹的!”

    “不谈这些事了,你有没有交到女朋友?”话题突然被转换,我有些不甘心,平稳了怒气低声说:“没有,还是老样子,你呢?”

    “木有,我每天都在上网玩游戏,虚拟世界比真实的还要有趣得多。”

    吃过晚饭便在校园里散步,在一个装饰着小型舞池和亭子的角落走来走去。我问:“你们学校周末也有舞会吗,跳舞的人多不多?”

    “周末有舞会,每个大学都有这些东西。”

    “你经常在看历史书?”

    “历史是借鉴,让我常常在考虑未来,这才是历史对现实生活的意义。”

    八台电脑连网打游戏,十几个人围在旁边观战,待他们打完了一局,观众也都散了。无所事事便自由组合斗地主,一毛钱一盘,炸翻。我说:“你们打得不大不小刚刚好,我来参加一个,玩几盘混混时间。”简明看我打了几局便丧失信心过去睡了。我又打了两个小时,最多的时候赢了十八个狗不理包子,到散场时只剩下两个狗不理,跟身后军师承诺的几个狗不理全长翅膀飞跑了。他说,没关系,我们要的是过程。

    起了床便是十点多钟,头昏昏的,眼睛也有些肿,他们仍旧睡得像头猪,没一点声响。病房里空无一人,只有药水在一点一点的滴下来,寂静无声,飘着栀子花的清香味。简明一定还在熟睡,在梦乡里,在历史的长廊游走,笙箫和战鼓交织。现实和虚拟的世界就一线之隔,我喜欢把他们参合在一块,他说。

    我漱洗后仍下去吃早点,花一元钱买了四个狗不理包子,又点一碗热干面。学生模样的女老板很熟练的用舀子装了干面条在开水锅里一汆,快速的装到碗里,淋上几大汤勺稠稠的芝麻酱,再加点酱油,味精,大蒜,姜末,洒上一点葱花,顿时香味就飘满了整条街道。

    芝麻酱的香味,促进了唾液的分泌。

    第四十三章 无垠

    更新时间2011…7…14 23:31:15  字数:2970

    大海和漆黑的夜一样是无边无际的,庞大的未知世界,令人觉得恐惧。几千里长的鲲沉在北海里面,墨黑的背,航母般大小的鳞片,鱼须比大楼还要粗,摇动尾巴就是一场海啸。它变化成大鸟飞翔,遮天蔽日,让白天变成黑夜。庄子就是一片大海,许多巨人在海边拾贝壳。海藻和微生物充盈在海水里面,微小却巨大的力量,它们无处不在,生生不息。鲸和鲨在遨游,它们觉得自己够庞大了。珊瑚礁在缓慢的生长,鲜艳夺目的色彩,是微小的积累。

    湛蓝色的平面,生命的发源地,卷起汹涌的巨浪,直奔到布满环行山脉的月球上去。它吞没一切,生成一切。充满整个视野的大海,令人敬畏的大海。

    “我好想见识一下大海,大海宽广无边,能排遣人的忧愁。”

    “许多人都这么说过。他们喜欢未知世界的吸引力。”

    “在大海上什么都看不见,一片汪洋。”

    “那是永恒,内容丰富的苍白。”

    沉睡千年的船只,在迷雾中升起,旗帜上画着骷髅头,他们耀武扬威手持锋利的剑。金币沾满了诅咒,瓷器不会锈蚀,反射出刺眼的光,它们打开连接时光隧道的虫洞。三角形的神秘区域,有强大的引力,海底的长城和金字塔,人类文明的古迹,戴着面纱。海水包裹在夜色中,翻起一卷卷浪花,拍打着漆黑的礁石。风如铁拳。

    天玄地黄,在夜色里融为一体。野草在肆意的生长,抽枝拔节,根系扎在泥土里面,细胞分裂的声响。老鼠和幽灵在游荡,它啃啮植物的根茎,在树枝上爬来爬去。猫头鹰是老鼠的天敌,它有一双可以夜视的眼睛,飞行没有声音。幽灵在漫无目的的飘,并不是潇洒的飞行,它很孤独,它不需要食物。另一个世界的生命构成,人类意识的衍生物。

    黑色的上空是星辰,它们在遥远的地方闪耀,太阳系,银河,河外星系。一环套一环的有序结构。流星,卫星,行星,恒星,按自己的轨道穿梭运行。星云,大爆发,黑洞,它们生成,消亡然后变化能量的形式。它们受永恒的神秘力量的支配,构成这个有限而没有边界的宇宙。夜晚是黑的,所以宇宙是有限的。开普勒的天才思维。

    它们在头顶闪耀,但并不在同一个平面上。匡衡说星星在眨眼却不会乱动,是可数的。一个又一个星座,构成水瓶,长翅膀的天马,敛毒的蝎子,喝汤的勺子。青龙朱雀白虎玄武,二十八宿由二十八天神掌管。唐太宗李世民杀了哥弟,篡位为王。龟蛇凶像。

    “我极喜欢黑夜,深邃的混沌。我在黑夜里游荡,就像鬼魂一样。”阿红说。

    “那你很容易被攻击,没有安全感。惊恐不定。”

    “我双耳竖直,寒毛倒立,警惕的看着周围的世界。那是一团漆黑,微弱的灯火是希望。我握紧双拳,迎战那一点点的恐惧。或者我可以飘游,随着黑色的风飘游,就像在水中仰泳。”

    “你喜欢孤独的游荡吗,被未知包围。”

    “黑夜里有很多双眼睛,犀利而无情。我可以看见焰火,在夜空绽放,淹没星辰的光芒。我进入到那多彩的燃烧着的亮点中去。”阿红闭上了眼。

    “那是短暂的璀璨。”

    恐惧是从心底生出来的,它可以吞噬自我,淹没其它。越是到大海和黑夜的深处,恐惧越是成倍增加。了解和改造未知世界的难度是可想而知的,不仅是依赖船只和灯火。

    烈日直射,我在浩瀚的沙漠里行走。脚下的沙热烫烧灼,水泡一个接一个的冒出来。口干舌燥,烟从嗓子里面冒出来,嘴唇干裂,汗水流光了。沙丘在移动,像一条条金环蛇,吐着信子在曲折而快速的移动。

    蛇的毒液让人产生幻觉,一片广阔的绿洲浮现在眼前。脚却被缠住了,怎么样才能到达那绿洲,怎么样才能喝到水。夕阳落在山脚下,晚霞渡了一层在小河面,我浮在水面游弋,吞进去许多黄澄澄的霞光。荡漾的金黄的光,细腻的油光。沙漠无边无际,仿佛就是世界的全部,变幻的肌理图形,黄色的弧线和方块。

    眼中是一片空白,课本和习题,交汇成陌生的水泥路。许多人走过的路,仍然是陌生和恐惧的。黑板就是黑夜,看不穿的黑夜。字母符号,方程式,有了生命的汉字,都是藤蔓,把我的双脚固定在炽热的沙漠当中。

    海市蜃楼的美丽图景,转眼就消逝。只有细沙在黄色风的鞭笞下,四处奔逃堆积。硝烟四起,鲜血染红了沙漠,你来我往的拉锯战,沙漠之狐隆美尔最后还是落得一个被逼自杀的下场。他横行北非沙漠,与英军一较高下。

    “我要去麦加!”

    许多人虔诚的朝拜,对着一块巨大的石头,镂空的藤蔓形状。他们的心中对真主充满了敬畏和恐惧。他无所不能,是真理的化身,两股力量结合在一起对人实行最严密的统治。他们是最虔诚的信徒。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清真寺里《古兰经》在嗡嗡的吟颂。

    “我要去麦加,我要那顶白帽子。”虚化了的象征。

    晚上失眠真不是一件好受的事,我只看得见窗外一片漆黑。仿佛还有松涛的声音,就像海浪翻涌,就像颂经阵阵。简明如果做了道士,那也是对传统文化的一种继承和发扬,炼炼外丹内丹,蓄蓄胡子。

    简明还是老样子,瘦削的脸腮瘪下去只剩颧骨,蓬乱的头发有鸟在上面做窝,嘴唇上有一片唏嘘的胡渣子,远没有到美髯飘飘的程度。他似乎要比以前脏一些,鼻梁上架着的玻璃越来越厚,简直像个罐头瓶底,他摘下眼镜就可以发现他的眼球很突出了。

    “眼镜很有型!”

    “你就说眼睛很有型吧,哼哼。”

    “我可没有这么说啊,哎——怎么没有见你女朋友,读高中时你们总是形影不离的像个连体人,除了上厕所根本就不会分开。怎么,现在被成功分离开啦,她在哪个学校?”

    “她在航河学院。”

    “航河学院?!”门前的那尊压榨机雕塑令人印象很深刻。

    “有什么问题吗,不好吗?”

    “没什么问题,我前些时还去过,听说那学校有点乱。”

    “你见到我女朋友没?”

    “没见到,你到她学校去岂不是很远。”

    “有点远,搭车都要一个小时,我每到周末都会去找她,吃饭,逛街,看电影,像初恋的时候一样。”初恋并不仅仅是一种形式,更重要的或许是那种单纯美好朦胧羞涩的情愫。初恋是一个时态。

    我有点嫉妒了,舌尖泛出一点酸味说:“你们过得也真够潇洒的,快活胜神仙啊。距离产生美,难道你们就没有做点别的事。”简明的样子很成年了。

    “没有啊,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我笑,他也笑。我笑他把我当成很了解他的人,其实我并不是很了解他。他笑我中了他的计。

    “你学的是什么专业?”我换了个话题。

    “我学的是法律,其实我对法律不是太感兴趣。法律真是太枯燥了,全部都是些条条框框,一些活着的有生命的铁链和手铐。”

    做哪一行厌哪一行,而且这山望着那山高。是人的通病。

    “我倒觉得法律不错,这个专业很热门,而且人类社会不可能离开法律,否则就乱套了啊,我对法律倒有一点兴趣。”

    “不过专业越是热门,人就越多,竞争压力也很大,当律师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是吗,怎么连你都那么说。我还梦想做一名伸张正义的律师,戴着白色的卷发在法**正气凛然的呈辞,很了不起。”

    “你是港片看多了吧,现在还有谁戴卷发啊。你一点法律基础都没有,怎么做律师啊,你若真的有兴趣,那我就借几本法律专业的书给你看看。”他说着就抱出几本一尺来厚的书给我,随手翻一翻,除了条条框框还是条条框框,让我食欲全无。

    “我看你也怕这些东西,叶公好龙的家伙。那好吧,我先给一本简单点基础点的书,叫做《律师与后现代主义》,你拿回家好好研究研究。”

    港剧的故事情节总少不了法庭。一群严肃而无所事事的听众,他们或者站在某个人的一边。大法官坐在高堂上,他的锤子是件法宝,他作最后的判决。他能完全无误的代表正义吗?培根就不是一位好法官。受贿是极大的罪恶,它让正义的天平倾斜了。两队人马在厮杀,白色的发卷是文明的修饰,遮不住剑拔弩张的狰狞面目。

    “律师和正义是两回事!那只不过是人类社会的一种职业。”

    第四十四章 柏拉图式

    更新时间2011…7…15 23:34:49  字数:3303

    书本被风吹到了湖边,我和简明追着书,到湖边吹风。风把那些白色的发卷全吹飞了,露出一个个秃头。天空被乌云从头到脚盖了个严严实实,仿佛从水面升出的大片青烟,浅绿色的水波一浪一浪地舔舐岸边,发出沙沙的声响。看大湖感觉像看海一样,同样是一望无际,填满视野。

    岸边有几条死鱼,秃头而肥胖的死鱼,喜欢互相诽谤,受够了水里的无聊生活,翻着白肚皮面容模糊,死相难看一文不值。诽谤和窝里斗本来是应该让它变的沉重,而更加的融入到生活里面的,不知怎么却让它们疲惫而厌倦。那个弱小生命的悲哀。活着的鱼沉在湖底,藏在淤泥里。

    看着辽阔平静的湖水总觉得有些危险——会有蛟龙突然跃出水面,吞云吐雾呼风唤雨,在阴霾的天空下张牙舞爪对我怒目逼视。蛟龙是藏在水底的,可能藏了几百年,实在憋得难受,它要出来现世。蛟龙的模样一点也不友善,很吓人,一种从心底深处漫上来的最真实最原始的恐惧让人想回避,有一种压迫感愈来愈明显,很吃力。

    蛟龙的利爪就伸到我的面前了,它能很轻易的取我性命,它有难以企及的强大力量。那种强大让人恐惧,我想化成一阵风逃遁,变得微小无形。风从耳边吹过,发丝跟着风跑,人还是一个具体弱小的形态,被强力压迫。恐惧在疯长,睁开眼仍是一片宁静,乌云遮盖住湖面,水波一浪接一浪。蛟龙是潜意识里的恶魔,无形却随时可以袭击人。我喜欢死鱼,丑陋衰弱的死鱼。

    “你钓过鱼吗?很有意思,很安静的等待,收杆一刹那的刺激和快感难以言喻。”

    “姜子牙钓鱼用的是直钩,而且离水面一尺。”

    “他钓的是大鱼。”

    简明桌子上的照片由原来的双人合影变成了他一个人的独照,镜子破碎了,只成一个孤独的像。她原来是靠在我怀里,很幸福的微笑。她微笑的模样很好看,有一个酒窝,我喜欢她就是因为她那张笑脸吗?人总有喜怒哀乐生离死别,她的笑脸当然不是永恒不变的,她也不会一如既往的单纯。

    欲望是一把剪刀,剪破了照片和明镜,所以她不再靠在我怀里。她何时会回到我的身边,山无棱,天地合,她在笑了,她笑我傻。简明无精打采的趴在桌子上,眼睛有些湿润,他曾对她说,我们会永远在一起。

    “另一半呢,你的花儿呢,哪里去了?”

    “跟他们的教官一起私奔了,到底去了哪里我也不清楚,她那两百块钱的路费还是跟我借的。哎,人财两空,亏了血本。”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对她那么好呢!她也太过分了,怎么能那样对你呢。”

    “她说我们过的太平淡了,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爱情已经走到了尽头。我没有办法,我太喜欢她了,我把事情跟我的室友讲过了,他们都说是因为我没有上她,她耐不住寂寞才跟别人跑了。其实我有无数次机会可以和她上床,高中时就可以了,但是我不想那么做,我爱她不是想占有她的肉体,爱一个人就应该保持她的贞洁,你说呢!”

    “我很赞同你的观点,现在有几个人能像你这样想。如果她真是那种人,也不值得你喜欢。”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很崇高,但已经不合时宜了。人们在吃快餐,在直接经济有利地办事。

    他刮完胡子说:“你知道什么叫爱情吗,我讲个故事你听:在一个舞会上,有一个男人看上了一个女人,便把她拉出来对所有人说,这是我的妻子。那女人打了他一记响亮的耳光,男人反还了一耳光,女人又打了他一耳光,男人再还一下。就这么打了几下,他们就真的成为夫妻了,很浪漫吧。”

    “还有一个故事:一个男人在清晨的时候到一个树林里去散步,听到一个女孩子美妙的歌声,令他十分入迷,但他始终没有找到那个唱歌的女孩,一直都没有找到。他便在树林里建了一所房子,住在那里,等那个女孩子出现,一辈子也没有走出那片树林,够痴吧!这样才能叫做爱情。”

    超常规的爱恋,我立刻嗅到一股玫瑰花的香味,感受到一阵浪漫的异国情调,这种事往往存在于小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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