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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那个女人的包时,她反抗,还大声喊叫,我就随手给了她一刀,她没死,我又给了她几刀。我也不想杀她,但她这样喊叫容易把警察喊来,我也是没办法。但我知道当时我已经走火入魔了,我杀她用了很多刀。
第一个人就是这这么杀的,再以后就杀顺手了,几乎是一刀致命,从不用第二刀。
我用抢来的钱买了一架照相机,开始跟踪她。我一般都化妆,我怕打草惊蛇。那段时间,我白天黑夜睡不着觉,一闭上眼睛,就仿佛看见他们在一起,看见那个大腹便便的东西爬在她的身上,用力地做着‘那事’,她原本应该是我一个人的。我甚至能听到他们办事时发出的兴奋之极的叫喊声,那声音刺激着我的神经,令我彻底变得疯狂了,我要杀、杀、杀”
第二十八章 杀掉奸夫淫妇的理由(2)
他停了一会儿,喘了口气,又接着讲。
“那段时间,我们已经分居了,她从不让我碰她,说什么她的心已离开了我,在一起也没什么意思,这话深深地刺激着我。
我足足跟了她半个月的时间,才抓到了他们的把柄。那天晚上,她打扮得花枝招展、异常美丽,浑身的香味像花一样向四周释放,她准备出去了。我问她干嘛去呀,她说老板派约她去见一个客户。
等她走了,我就下楼跟着她。我自幼练功,跟踪一个人应该是一件小事。我看见她走出了小区,并未立即在街上打车,而是沿着人行路走了20多米。
这时她打了一个电话,然后就站在路边等。我知道一定是她与那个男人约好了,要那个男人来车接她。我便提前拦了一辆出租车,上车等着跟踪他们。
果然,没过一会儿,来了一辆豪华型轿车,离得远看不清车牌,但车是黑色的,停在她的身边。一个男人下车,亲自给她打开了车门,她上了那辆车后,车子就缓缓开走了。我告诉出租车司机跟紧前面那辆车,跟上了多加钱,跟不上别拿一分钱。
所以,司机跟的也挺卖力。前面那辆车直接开到了一家宾馆,他们下了车,十分亲密地进了酒店。这TMD哪是开会?这是去开房埃这个贱人,还在骗我。
等他们进去了,我也跟了进去。在楼下等了20分钟左右,他们仍没下来。我感到情况不妙,就问吧台服务员,那两人在哪个房间,开始服务员不告诉我,我就给了她100元钱,那个女孩就说出了房间号。
我上了楼,在门口听了一会儿,里面真的传出了男女做爱的声音。
因为我对那个女人的声音太熟悉了,正是这个贱人,她叫床的声音很恶心,我的一腔怒火无处发泄,我感到自己就要疯了。
我是男人,是一个正常的男人。
她跟我做那事的时候,从没这么卖力过,从没听过她这样的叫声,很多时候,她就像一个尸体一样,而我像是在奸尸的盗墓贼。她不爱我我知道,但她不该这么骗我,欺骗我的感情,还给我戴绿帽子,这是对我的侮辱,是一个男人的奇耻大辱。有哪个男人能忍受自己的妻子与别的男人做这种事?我真的好恨”
他缓了缓,好象还沉浸在当时的气愤中。
“我就敲门,里面的声音没有了。一个男人问是谁,我说是服务生。送夜宵来了。男人就说没叫啊,就来开门。
我就进去了,他们一见是我,都很害怕。
男的就求饶,让我放他们一码。可是那个贱人大怒,说我是个卑鄙的小人,骂我无能,不能养家,不能给她锦衣玉食的生活,把我骂的一无是处、体无完肤。
这个贱人,竟然当着一个我最恨的男人的面,说我的短话,辱骂我。我的忍耐能力已达到了极限,一股怒火直冲脑门,我抽出携带的尖刀,先将贱人刺死,我看到她临死时那嘲弄的眼神,渐渐消失了生命色彩的脸上,还挂着讽刺的笑意。
血喷了我一身一脸,但我都无动于衷,我觉得我就是水泊梁山的宋江,一怒而杀阎婆惜,她们都是贱人,哼哼。”
王风听到他的两声“哼哼”似乎是从他的牙缝里挤出来的一般,充满了嘲讽、恨意与冷漠,看来这个男人对妻子的恨,已经到了非杀之不足以解恨的地步了。
“而这时,那个男人早已吓得双腿颤抖,并跪在我的面前。说只要我不杀他,他会给我很多钱。之后,我又逼着男人说出银行卡的密码,准备离开后弄点钱好逃跑。
我没有丝毫手软,也是用一刀杀死了他,我就去取钱,只取了一次钱,刚想取第二次,保安过来了。我怕露出破绽,就离开了银行。
就这样,我开始了逃命生涯。
我还在另一个城市抢了一家珠宝店,为了这些身外之物,我差一点儿被那的警察抓祝”他继续说道。
现在,他有理由相信,大兆一定报了警,此时,正有大批战友赶来。这个人的末日已经来临。
不久,警笛的声音已经清晰地传来。
说了这么久的心事,他的紧张心理似乎有所缓解,听到警笛的声音,也打住了他的话题。
“你为什么要报警?我跟你说了这么久,你就一点也没有同情心?”他大声地说。
王风仍是一言不发。
耐不住这种沉闷的气氛,他在四楼与三楼的缓步台处向我的大致位置开了一枪。“砰”的一声,子弹打在墙上,又弹飞出去,因子弹弹射的速度太快,划破空气,发出刺耳的尖啸声。同时,枪声也在楼内发出了极大的一声闷响,传出了很远。他终于打响了自逃亡以来的第一枪。这个抢劫了一家珠宝店,身背数百万家当,却又难以便卖为生,如丧家之犬一样逃命的家伙,开始了他最后的疯狂。
太阳早已下山,隐去了它的光芒。但却有一轮月亮升上天空,给这个残破不堪的楼房,撒下了一点点光辉。
那人又开了一枪,同时向三楼的楼门处跃下。借着这丝月华,向王风坚守之处冲来。
决战在即,王风轻轻跃起,像一只轻灵的猫,又迅捷地靠在墙边。王风仍然沉默不语,也没有射击,不浪费一颗子弹,是王风的作战原则之一,打空枪只会干扰自己的灵觉,这是一件得不偿失的事。
王风在等待一个机会,一个绝佳的机会,之所以选择用枪,是因为王风想要活捉这个人,让这个人接受法律的审判,这是最为公正的,对每一个受害者;以及每一个受害者的家庭都是一个极大的安慰,这是王风心里的想法。
凭感觉,王风知道那人已经接近了自己所在的位置,现在,他们只有一墙之隔,但这一墙之隔,却能决定一个人的生与死,这面是生,那面可能就是死。
凭借着灵敏的感觉,王风听到那人的喘息声。那人把王风当成了平生最大的劲敌,也因此而紧张,一呼一吸间,很粗重。
第三十章 最后的子弹
这枪声对王风来说实在是太过熟悉,有一瞬间,他忽然有种回到了久违的战场上的那种感觉,只是这里没有轰鸣的炮声,没有各种枪械射出子弹划破空气发出的嘶响。这种感觉忽然使他久已平静心湖;不在平静,如一石子飞落湖面,激起了一点点涟漪。
远处,有警车的警笛声传来,一辆又一辆,有如万马奔腾呼啸而来。这更令那名枪匪慌张起来。被这么多警察围上的后果是什么,那人很清楚自己的处境,除了选择投降,就只有自杀一途。但他还不想死,他要冲出去,只有冲出去,才有一丝生机。
“朋友,不管你是不是警察,我都很佩服你,你虽然自始至终没有说一句话,但我能感觉到自己可能不是你的对手。在我的身上有一个挎包,里面有我抢来的价值数百万元的珠宝玉器,我可以都给你,请你放我一条生路,你要知道,我若硬闯出去,鹿死誰手还难有定论。
你只是一个警察,这些珠宝是你一辈子挣不来的,它足够你花天酒地、享受一生的富贵。珠宝、金钱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任何意义,所以我想把这些东西留给你。
等一切风平浪静或者你不当警察了,你就可以将这些珠宝出手,那都是以后的事,都是你的事了。
如果你认为可行的话,请你退到一楼,我把珠宝放在二楼,行不行给个话好吗?”他开始劝诱王风,他相信古人说的话,财帛动人心,他不太相信一个生活在凡尘俗世的警察能够顶得住这么大的诱惑。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警察也是人,谁会逃得出这些世俗的潜规则的困扰?
王风无言。
见王风没有动静,又开始劝说:“若是你不相信我,我现在就把东西扔给你,反正我逃走了,这东西也没什么用了。若是我死在外面那些警察手里,算我认倒霉,如果我能逃的话,我会感谢你一辈子,现在我才知道活着真好,哪怕一贫如洗,穷困潦倒,我都不在会在乎,这一切都看你的态度了。”
王风仍未有任何动作,只是听着他一个人在表演单口相声,此人似乎感到自己说了半天,对方却一言不发,很无趣,这么大的诱饵他都不吞,看来这条路是被封死了,心里便想着还有什么别的方法逃走。
警笛的声音越来越近了,已经有几辆警车飞驰而至。
在这幢楼的院子里,甚至都能听到车子刺耳的刹车声,楼下无数的喊声传来,这应该是特警队先期赶到的小队,他们在集合。
市局现场指挥车那巨大的灯光,忽然将这栋楼照得如同白昼一般,虽然王风躲在破败烂尾楼里的一个角落里,仍能感觉到那灯光的炽热。
指挥车的高音喇叭里反复播放着:“里面的匪徒听着,立即放下武器,缴械投降,否则后果自负。”
与此同时,这个家伙也到了玩命的时候了,一种感觉在王风心里越来越清晰,那人要逃了。于是王风迅速降低身体重心,随时作出側滚的动作,王风的判断是这个家伙一定要拿那个装珠宝的挎包做文章。
果然不出所料,那人突然间出现在王风原来靠墙位置的正对面,同时左手的挎包仍向王风,就在那人要出手的瞬间,那人也感到了王风的位置发生了细微的变化,判断失误的结果是扔出的挎包砸偏了。亡羊补牢,那人左手顺势往右一带,挎包借着那人用的巧劲改变了飞行方向,又重新砸向王风的头部。但那人的如意算盘还是打错了,王风料敌先机,早已将那人的这手计算在内。
王风顺势以左侧身体侧倒,同时,左手飞刀射向那人的右脚,因此时那人的右脚是整个身体的支撑点,整个身体的重心都集中在这只脚上,不容易移动与躲闪。
在身体着地的瞬间,右手枪响,这是王风今夜开的唯一一枪。
子弹准确地击中了那人持枪的右手腕部,也是王风枪里的第一颗子弹,也是最后一颗子弹。想抓活的,就得想办法,王风怕自己忍不住出手用枪把那人打死,就将所有多余的子弹全部卸下来,只留下一颗子弹。
有些时候,一颗子弹,就能完全改变结局。
那个枪匪一声惨叫,枪已脱手飞出。
王风等的就是这个时机,在那人神经片刻麻木的刹那间,用一个前滚翻,借助滚动的力量,双手撑地,弹身而起的瞬间,双腿凌空踹出。将那人踹得向后飞起来,那人的右脚已被飞刀刺穿,带起一蓬血雨,撒在我的脸上。但这些伤并非致命,他一定还有反抗的能力。于是,王风迅速站起来,将手枪别于腰后,等待那人疯狂的反击与报复。
“来吧,我给你一个机会,我们来一次徒手搏击。让我见识一下你这个随随便便都可以杀人的人的手段。”
这是王风与那人对峙了几个小时以来说出来的第一句话,也是最后一句话。
果然,这个人也很有一股子狠劲,一猫腰,硬是将插在脚上的飞刀拔了出来,随之而来的是一声吼叫,丧失理智一般向王风冲来。
在这个狭小的空间里,近身肉搏很讲技术。拳脚功夫有时候难以用得上,只有小巧的功夫才可发挥威力,如用膝、肘、头部等,均可实施攻击。
那人冲到王风的身前,王风转身的同时,迅速下蹲,后背在靠近那人身体的同时,先是一个后踢腿,那人来防,贴近身体之时,使了一个肘锤,击在那人的小腹上,将那人击得弯下腰去。在向后退的瞬间,那人突然以右手从自己脚上拔出的刀往回一带,锋利的刀尖划破了王风的右臂。
王风只感到手臂一麻,鲜血立时汹涌而出。
这是王风的刀,是他自己送给对手的一把刀,划开了他自己的身体。
王风已经不想在给那人任何机会,趁那人蹲下的时候,一掌打在那人的脸上,使那人暂时失去了知觉。王风给自己进行了简单的止血,又把挎包挂在那人的脖子上,夹着那人走出了废楼。
此时,外面已被各个警种的人围得水泄不通。
高音喇叭还在播放着:“里面的匪徒立即缴械投降,否则予以击毙。”已有特警队员向楼上攀爬着,有身手好的已经上了2楼,只是“配合”换成了击毙。
第一章 轮回之梦:遇到初恋女友
出了楼门,所有灯光向王风照射过来,令他有一刹那的目盲。他将那人扔到了地上,立即以左手摁住渗血的右臂,他知道他被划开了手臂的动脉血管,血难以止祝正常情况下,一个人体内总的血量约为体重的8%左右。若体重为50公斤,则血量为4公斤,为4000毫升,其中血浆占一半以上。健康人的血量不是固定不变的,不同个体之间有差异,在同一个体的不同状态下也有变动。一般说来,男子的血量比女子要多些。肥胖人由于脂肪较多,其每公斤体重所含血量少于正常。
失血过多,已使王风的头有些眩晕,但他还是尽力挺着。接着是所有的闪光灯在闪动,并伴随有“咔、咔”的摁快门声,记者们已经把他围上了。
大兆跑向他,并一下扶住了他。
之后,他看见林静哭泣着跑来,在她的身后是张所及他们所里所有的同事。指挥此次行动的市局一位副局长也走过来,握着他的手,问他的伤势怎么样?他说没事。局长连说了几个好,又是一阵的闪光灯,刺得他有些不适应。
还是局长喊了一句:“闪开,让小王上救护车。快、快。”他在林静“你伤到哪了”的含泪的关切问候中,被拥上了救护车。躺在担架上,头脑也开始昏昏沉沉起来,他慢慢地闭上了眼睛。
此时,他感觉自己很累很累,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子疲劳,这是一种从里到外的那种疲劳,是一种发自骨子里的疲劳。
然后,他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他梦见杨君站在一座独立小楼的平台上,一脸的忧郁。
他激动地冲过去,却发现有一扇很高的大门拦住了他,他一下就飞起来,跃过这扇门。进去之后才发现这个院子很大,走了很长的路,她离他忽远忽近,有时清晰,有时模糊。费了好大的劲,才来到她住的楼前,她还是那样的美丽,那样的散发迷人的魅力,她站在高处,却一副不认识他的样子。他十分焦急地对她说:“杨君,我是阿风啊,你不认识我了吗?你说话呀。”
她仍然是一脸的惘然,仿佛听不懂他说的话一样,对他的存在根本毫不在意。
他很失望地对她说:“你真的不认识我了吗?我们有过誓言的,我们是不会分开的,你为什么不理我,我找了你很多年,现在才找到你,太好了,你还活着。”
只见她眨着大眼睛,很奇怪地看着他,嘴唇在蠕动,他读懂了她的唇语,她似乎是在说:“我不认识你呀,你是谁?你一定认错人了。”
他冲着她大喊:“我不会认错的,你身上有我送你的玉佩,你看看埃”她果然信了他说的话,正准备找那块玉佩。这时,一个男子走过来,挡在她的身前,对他说:“请不要来打扰我们的生活,以后她不会再见你了,请你立即离开。”
他对那人说:“我为什么要走?我找了她很多年,今天好不容易找到她,我为什么要离开,我要带她走。”
那个男子一脸的不屑,说:“你没见她不认识你吗?既然她并不认识你,那就说明是你认错人了,还是请你走吧,不然,我会报警或者让保安请你走。”
“你记住,我还会再来的。”他很不情愿地离开了那栋别墅,刚走出去,别墅的大门立即被关上了。
那“哐当”一声巨响,仿佛砸在他的心上一般,让他感到心里一阵的巨痛。这巨痛来自她对他的冷漠,她为什么会不认识他了,这些年他一直在寻找她踪迹,而她就像一个成仙的女子,毫无声息地消失在了他们这个空间,让他难以得到她的一丝消息。他要失去耐心了,他的心已憔悴异常,在也难以承受她对他的不予理会。
站在门外,他的心乱乱的,她为什么不认识自己?她忘了他们的誓言了么?就在这时,突然有两个蒙面的黑衣人出现在他的身边,二人的手里握着寒光闪闪的宝剑,他看得出那剑刃异常的锋利。两人二话不说,便开始向他攻击。两人的武功很高明,招式也十分纯熟。
他并不适应这种打法,两人配合默契,像某位专写武侠小说的大家描述的双剑合壁一般,配合得十分默契,一个人往他的上盘刺,另一个就自然地往他的下盘攻击。
他就用轩辕18解的招术与两人对招。此种功夫的传授,一般要求很严格,须是夫妻才可能凑成一个双剑合壁的组合。夫妻心心相印,配合周密,适合这种训练方式,每每对敌,往往能超常发挥,得到意想不到的结果。
他知道这两人一定是别墅里的那个人派来的,他们穿着只有古代武士才穿的衣服,这种衣服很宽松,像现代人练习太极拳时穿的那样,很有些古代的韵味。而且出招心狠手辣,招招向王风的要害招呼,一副拼了命的样子。
两人是要置王风于死地,他们这么做的理由是怕王风再来找杨君,怕她记起他们曾经的事情。
王风在心里给自己加劲,他是不会让那人的阴谋得逞的,于是,他使出浑身解数,与二人展开了一场生死存亡的大博杀。但他手无寸铁,仅凭拳脚功夫,跟二人打的很艰苦,最终他打倒了一个,却被另一个刺了一剑。
他看到自己的胸口,渗出鲜血。然后,就失去了知觉。
第二章 前世在宋朝: 寄居妓院
当王风醒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正站在古代的街头。抬头向远处的城门望去,见城门上面写着两个巨大的字:杭州。
“烟柳画桥,风帘翠暮,参差十万人家,有三秋桂子,十里荷花,恙管弄语,菱歌之夜……”这就是被誉为人间天堂的杭州?走上城墙,向城内观望,真的很美。街道是那种细沙铺就的,在阳光的照射下,闪动着金色的光芒。
可是他不知道他的前世与今生,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谁,从哪里来,又是到哪里去。只有呆呆地望着这繁华的古代城池,想着令自己头都疼的前尘往事。
极度的在记忆中搜寻着关于着座城市的所有片段,它是一个朝代的都城,是一个名妓的故都。街头有美女走过,款款盈步,粉腮玉唇,莺啼燕语。这里雕梁画栋,车水马龙,宝马彩车,亭榭楼台,宫廷丽女穿梭在三流九教之中,更有达官贵人、王侯将相、商贾巨富,云集此城。
在一条街上,王风见到一个老汉,这老汉推着单轮的木轮车,车轮与木轴摩擦发出吱吱嘎嘎的声音,就走上前问这个穿着粗布袍子的老汉,:“大伯,这是什么朝代啊?”老汉很奇怪地打量着他,如同看外星人一样地看了他许久才说:“你是从深山里来吗?这是大宋朝埃”然后边笑边走远了。
只剩下王风一个人站在那里发呆,宋朝?他怎么会出现在宋朝,这是怎么了。他在找一个女子,她是他的至爱,他记得她的样子,他失去了所有的记忆?没有,因为他一直没有忘记那个女子的容颜,她的美丽是用任何俗世语言都难以形容的,但是他却找不到她了。
这是大宋?是大宋的什么时期?他在大脑里极力搜索着浅薄的历史知识,最终还是让他想起了一点东西。
靖康元年8月,金军再次南侵。主和派控制朝政,坚主割地。金提出要划黄河为界,河东、河北地归金。宋一一答应。11月,金军前锋到达东京城外。闰11月初,金军攻城,东京城破。宋钦宗亲去金营求降,献上降表。靖康2年4月,金军俘虏徽、钦二帝和后妃、皇子、宗室贵戚等人北撤,北宋从此灭亡。金军从开封撤退之前,册立了原北宋宰相张邦昌为楚帝,统治黄河以南地区。金军撤退后,张邦昌只好避位。5月,康王赵构即位于南京应天府就是如今的河南商丘,公元1127年改元建炎元年,是为宋高宗。
王风站在南宋的土地上,看着这个对他来说十分陌生的世界。不知该作何感想,他是怎么来的?是他受伤后事了,是那块奇怪的玉佩带他来的。
他忽然感到自己很饥饿,找遍全身也没有找到一分钱,即使找到钱又怎么样?他身上的带着的几角毛币,在这个世界上根本不能花,也就是说他身上的钱就是废纸一张,毫无用处。
想到这里,他只好硬着头皮往前走,忽有一阵风刮过,一阵香风扑面而来,却原来已经走到杭州胭脂街,对于这座城市,这条街的印象,他在记忆里搜索,终于想起来,他曾经来过这里,还到过这条街,近千年之后的后世,还烙有当年的痕迹。胭脂巷的出名缘于它那个美丽的名字,令人联想起淡淡的红色、淡淡的香味,听了仿佛有一些醉意。
王风忽然有了一点残存的记忆,那年暑假,他与杨君去旅游,她说要看看杭州的西湖,看看许仙与白娘子定情的地方,说什么要感受一下仙人之气。他记得他们还特意来过这条小巷,要找胭脂得先找到天水巷,一条东西走向,平整宽阔的长巷。在长巷的一侧,还有“胭脂”的影子,但它已经成为胭脂新村小区了,只有10幢多层建于上世纪90年代末的房子,它的规模不大。小巷上的各色小饭馆、拉面馆、零食店一家接着一家,每天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这个时代,使得这条巷子妓院林立,什么“杏花院”、“醉春楼”、“风流馆”……
这是古代的妓院最爱叫的名字,看来古人也十分有聪明才智,这名字已起到了广而告之的良好作用,它常常让没来过的人一眼就认出这是个什么地方,这个地方是干什么的。妓女有两大类,有艺妓和色妓之分,艺妓主要从事艺术表演活动,如同今日之文艺工作者,娱乐明星。色妓主要出卖色相,就是今日人们普遍认为的娼妓。如果再细致划分,妓女由宫妓、营妓、官妓、家妓和民妓组成。宫妓服务于皇帝,营妓服务于军队军官和士兵,官妓是服务于各级地方官员,家妓服务于达官贵人,并由其供养。民妓则活跃于民间,服务于社会。前三类妓女地位卑贱,生活却相当优裕,编入国家正式编制称为乐籍,有工资的,主要为国家和皇帝与官僚服务。后两类相当于个体私人经济,体制外生存。
而这里的管理很好,统一居住,统一管理,但也易出现互相之间产生恶意竞争的坏习惯。彩幡高挑,浓妆淡抹的青楼女子都云集在这里,整条街都散发着浓重的胭脂气,她们公开地拉客做生意,根本看不出有什么羞耻之意。看过历史的人就知道这里的妓院为什么这么火,只因这里有南北佳丽同堂,各色女子尽展风姿,撩拨着男人们那根比较脆弱的神经。这也是这里的皮肉生意蒸蒸日上的主要原因,从而成了杭州城的一道独特风景。
360行,行行出状元,这句话用来形容胭脂街最大的妓院之一“春香院”最为贴切,李师师就是这一行业的女状元,她本是汴京城内经营染房的王寅的女儿,3岁时父亲把她寄名佛寺,老僧为她摩顶,她突然大哭。老僧人认为她很象佛门弟子,佛门弟子被称为师。她渐渐出落得花容月貌,皮肤白皙,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以歌舞侍人。逐渐成为汴京名妓,是文人雅士、公子王孙竞相争夺的对象,她就曾经生活在这里。
风流皇帝宋徽宗为了尽得欢颇,又怕众目睽睽,竟然从皇宫挖了一条地道直通李师师寝宫,乐不思蜀,从地道钻进钻出,同行的姐妹得到李师师的庇护,一个个攀龙附风,所以“春香院”这块招牌更是名声顿起,在胭脂街鹤立鸡群,里面的姐妹不需要像其它妓院的妓女为了招揽生意搔首弄姿,倚楼卖笑,在这里下三流的角色还不能充当嫖客,捧场的都是一些一掷千金的绔纨子弟,或是一些抬着大轿遮得严严实实的权贵。春香院地处胭脂街的入口处,红砖碧瓦,飞檐画角,巨大的金粉招牌,书着三个喷金大字“春香院”。
有一首讽刺宋徽宗的词说:闲步小楼前,见个佳人貌似仙;暗想圣情珲似梦,追欢执手,兰房恣意,一夜说盟言。满掬沉檀喷瑞烟,报道早朝归去晚回銮,留下鲛绡当宿钱。
“春香院”只有三层楼阁,一楼是艺妓,里面有一个圆形水榭,荷花盛开,一些华服人士围坐在艺妓边轻谈浅笑,浅斟慢饮,身着丝绸的艺妓不紧不慢地吹、拉、弹、唱,她们属于卖艺不卖身,分为琴、棋、书、画四大类招客的艺妓。很像现代的饭酒店、酒吧等地方的艺人,她们都会些各种乐器,或高雅过通俗,你在台下吃饭,她们在跟前或在台上,吹、拉、弹、奏各类乐器,舍得花钱的,她们也会为你唱一首。但她们不出台,你即使很有钱,她们也不会跟你走的,她们当中大多数毕业于正规的音乐学院,有的还在实习阶段,而那些已经毕业了的,都选择一个职业,或当老师,或开培训班,都干自己的事业去了。
这是艺术,是十分高雅的音乐艺术,它是不容玷污的,沾上了这个铜臭味极浓的钱,就变得俗不可耐。当然,光懂得艺术也不行,艺术家也得穿衣吃饭,也得需要钱,所以,想看一场音乐会,没有钱去不了,不是艺术家没钱,而是想看音乐会的人没钱。想听钢琴演奏,买盘磁带在家听就可以了,想到大剧院去看,没有足够的“银子”是难以进门的。
曲声好听,而和者寡。
二楼妓女可与客人说话解闷,唱歌散心,猜拳行令,赌博调情,她们是属于卖笑不卖身的笑妓。说得直白些,就是现在的酒店、歌厅里那些陪酒的女郎,你可以跟她调笑,摸摸这、摸摸那的只要喝得醉了(注:酒水里有小姐的提成,有时候你喝多了,她也为你开酒),不做得过分,她们都可以容忍。因为陪酒是要给小费的,不给钱,白摸,那是做梦。
三楼厢房暗香浮动,轻罗曼帐,接待出手阔绰的嫖客以肉体换取财物的肉妓。这才是男人的销金窟,是男人的消魂之所。这里的管理很严格的,不像他所在的世界里,她们无人管理,都较为分散地藏在宾馆里、练歌厅里、桑那浴里、按摸房里,都成了私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而且还要偷偷的挂羊头卖狗肉的方式进行。
每当日暮西湖,古老的南屏山下发出悠长的晚钟鸣响,胭脂街变得空前热闹,低眉浅笑招宾送客,讨价还价,真是“商女不知忘国恨,隔墙犹唱后庭花”。
南宋迁都,大批官僚富商同时迁来,杭州城至今还保留这条胭脂路,就是说南宋时故人称胭脂路。自把杭州作汴州,南宋定都杭州后,又大兴土木,建起一座座别致的宫廷内院,使得杭州更添风韵。
桃花红,梨花白。
今年你谢,明年我开。
不为郎的貌。
只为君的财……
这小调不是艺妓唱的,而是从三楼迈着方步的10岁小孩缓步下楼时所唱,这小孩似乎在刻意模仿某个官人的神态,摇头晃脑的唱下来,走到二楼的楼口,他突然看到一个调情的公子哥腰间垂下一个鼓鼓的褡裢,凭他的经验,知道里面少说有十几两银子。
小孩赶快收声猫起腰,从地上慢慢地向那公子身后爬过去,飞快的掏出一把小剪刀,相当于现在小偷用的刀片,在“天下无贼”被表演得让人眼花缭乱,如同杂技表演。小孩手中的剪刀在那人腰间一闪,一物下落,用手接祝动作一气呵成,并不拖泥带水,手法很干净利落,虽然岁数不大,但扒窃功夫也非一般人可比。
眼看正要得手,突然耳朵被人揪起,“昊天,这回看老娘不废了你。”
“娘,饶命埃”昊天并不反抗,他知道阿娘是不会下狠手的。
揪昊天耳朵的是一个30岁左右的女子,揪耳朵的动作拿捏得准,不偏分毫,力道甚大,痛得昊天龇牙咧嘴,手一松,褡裢掉了下来。
王风胸前的玉佩忽然温热起来,大脑也似乎变得更加灵光了,却原来这个小男孩就是他的前世。他忽然明白,他的前世是一个小偷。
他看着这一切,感到是那么的可笑,后世是警察,前世是小偷,这真的是一个巨大的讽刺,但他改变不了他的前世,更改变不了历史的宿命。
第三章 前世:神偷门
这30岁左右的女子叫唐春,是这家妓馆的主人,昊天是她10年前在门口拣来的,看他可怜就抱养了他,好在妓院里的姐妹多,也有一不注意怀上孩子的便安排从了良,昊天也就跟着吃奶成活了。
昊天就管唐春叫娘,而且唐春也视他为亲生儿子一样。
唐春也是一个苦命女子,自幼生长在四川唐门,为唐门的一个旁支。16岁那年,喜欢上一个走街串巷的卖货郎,两人一见倾心,爱得很深。
但其父母强烈反对两人的婚姻,说是门不当户不对,还说这个货郎身份可疑。后来两人决定私奔,这种行为在古代是极为不为正统所谅解的。唐门以为是一奇耻大辱,一个小小货郎,竟然敢勾引堂堂武林大门派唐门的小姐,虽然是一旁支之女,但对门派的面子是个辱没。
唐门掌门人大怒之下,向武林发出追杀令,非要那个小货郎的性命。
在两人逃亡的路上,货郎将自己的身世告诉了唐春,说他原本是神偷门的少主,但因父亲偷了一本武功秘籍,被仇家盯上了,后被仇人灭了全家,因他当时游山玩水到外面去游历,才幸免于难。当他赶到家时,一切都已经晚了。
父亲临死之时,将那本惹得家破人亡的祸根武林秘籍藏在了家里的地窖里。这是只有他们自己家人才知道的秘密,回来后,他取出东西,开始了亡命江湖的流浪生活。
直到遇到了唐春,一切又有了转变。而此时,各江湖门派仍没有忘记对他的追踪与访查。
对他们这段真情,有诗印证:江湖缘缘起江湖,红颜血血染英雄剑,剑下亡魂归九泉。
所以说:
刀无心,剑无情。
光阴如水化浮名,
身在江湖力不从心,
一世英明万古垂青。
英雄好汉侠肝义胆剑龙吟,
红颜如玉娇柔多情叹薄命。
头顶天,脚立地,磊落光明,
春花起,冬雪飞,心梦如冰。
江湖缘缘起江湖儿女心,
武林梦梦作武林枪戈情。
刀风起,扬起初出茅庐少年名,
剑花落,落于青楼楚馆翠风屏。
月如水,照天涯,人在天涯未安宁,
酒正酣,君须醉,醉里寻生且清净。
前世缘,今生情,共邀明月喜联姻,
福有果,祸有因,风吹血腥溅棺灵。
公子生,侠少成名,
红颜葬,草木正青。
我笑笑笑,三笑英雄豪情,
我叹叹叹,三叹红颜薄命。
剑煮花酒为浮名,
刀透伊人心,
泪雨洒落江湖林。
缘生,缘灭,缘于英雄心,红颜情。
两人开始了逃亡,好在两人都身具武功,寻常武士三五个也难近得了两人的身边,所以,也着实过了几年风平浪静的隐居生活。
但好景不长,他们的行藏还是被人发现,在一群武林人物的围攻之下,两人都身受重伤,为掩护唐春逃走,他将秘籍交给了唐春,以一己之力,与众多武林人物拼杀,最终重伤而死。临死前,告诉她,他家有一处秘产,就是“春香”楼,此处产业明为妓院,暗为神偷门的总舵。
他又将掌门信物交给了唐春,要他找个好人家嫁了,如她有子女,就传给子女,若没有就随便给那本秘籍找个传人,不管怎么样,秘籍还是要传下去的。但再三告诫她不要为他报仇,一个人甚至是一个家族都不可能与整个武林为敌,他们家自己犯下的错,也由他们全家人的性命来偿还,一切就此完结。
就这样,唐春隐姓埋名在杭州躲藏起来,认真经营这个产业。并一心将昊天抚养长大,教了他一身的本领。也奇怪,自打昊天会认字,就有一个本事,过目不忘。而且看书还快,深得几个教授他的女子师傅的喜爱,也都愿意将自己的本领传给他。
青楼女子自古以来就多才多艺,她们的身世虽然凄惨,但却也有不屈的女中丈夫。
昊天很尊重这些长辈,也知道义母将全部的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也是异常的勤奋,除了学习经文、典籍等各类书籍上的知识,包括对琴棋书画也有所得,白天苦读,晚上练武,唐门的暗器,18般兵器等等,均有涉猎。
15岁时,他的武功已是十分的高明,善使双枪,舞起双枪来,水泼不进(把自己的前世写得勇猛一点,不知道读者会不会骂)。令观看的女子们大是惊讶,感叹此子的武艺高强,天生神力。这一切唐春是看在眼里喜在心头。
但她却没有将那本秘籍上的武功传给他,原因是这本书上记载的都是一些极为平常的招式,没有任何的出奇之处。这令唐春十分火大,什么武功秘籍,却原来是一本连普通武师都能看懂,都能学会的破书。
这样的书,在大街上的书店里随便都能拿出一本来。就是在街上推车卖货的小商贩,家里都有可能找出几本这样的书,还什么秘籍?
一天晚上,月光照在大地,很美的样子。
这天是她的夫君的祭日,她一气之下,就将那本书拿出来,想烧掉它,以祭亡夫在天之灵。心里却在想:夫君满门死得好不冤枉埃她已经将火种晃燃,正准备烧的时候,恰巧昊天起夜上毛房,见义母神神秘秘的,左手拿一本书,右手拿着火种,嘴里叨叨咕咕的念念有词,不知在干什么。
他就走过去,问:“娘,你在做什么?”
唐春怒道:“烧书。”
一听此话,昊天一惊,连忙蹲在义母身边,说道:“什么书,若娘这么生气,可否让孩儿看看?”
唐春见他一脸的认真,就说:“一本没有用的书有什么好看的。”就顺手给了昊天。
昊天拿在手里,刚看了一页,便觉此书如有神灵般的吸引着他,令他难以放手。他觉得很奇怪,自打懂事时起,还从没有什么书让他如此心中不舍。
一见他的神情专著的样子,唐春也很惊讶,因为这个孩子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好东西他也见得多了,何曾见他如此过?看来这个孩子真的很喜欢这本书,想一想自己其实也并非真心想烧掉它,只是一时睹物思人,忽感伤心而已。
于是,她就给昊天讲了自己夫家悲惨的故事,听完后,昊天心情也沉重起来,看来武林之中的事情,也并非都是公平合理的。
为了一本书,居然灭了数十人,天理何在?自己也得加紧练功,学好真本领,就不会挨欺负,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说出了隐藏多年的伤心往事,唐春的心里也好了很多。对这本书的恨意也一下子淡了,她站立起来,对昊天说:“也许是你跟这本书有缘,就不烧了,从现在起,它归你了。”
“谢谢娘。”昊天甜甜地叫了一声娘。
“谢什么,自家人,只要你不气我,就烧了高香了。但这本书很平常,给你也是做个念想,那上面的功夫最好别练,会误了你的学业的。到时可别怪为娘没提醒你。”说完回房休息去了。
“是的,娘。”号天做了个鬼脸。自己从小就十分玩劣,淘气,没少给义母惹祸,虽然每次也挨体罚,但都是让他多练习武功方面的惩戒,真正挨打却没有。
因昊天调皮,唐春怕耽误了孩子的学业,最后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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