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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于雷在他耳边,涌起了滚滚海潮。
一次,两次,三次……循环往复,无有尽头。
单调地重复,重复,却从未让他感到厌倦。
因为,熟悉,是一种安全。
多么平静,多么美好啊。
他浮在海上。也许是因为耳朵里灌满了水,他听见了自己的每一次呼吸,每一声心跳,那么沉重,痛苦,像是另一个世界传来的杂音。
飘在空中,他不知道自己来自何地,去往何处,身在何方。
是庄周梦蝶,还是蝶梦庄周?
是我梦见了大海?还是另一个人梦见了我和大海?
我们也许只是在另一个人的梦里罢,也许。
这个世界的种种法则,和我们的命运,就在她红唇轻启的那一刹那,被注定了。就像月亮绕着地球,地球绕着太阳,就像鱼要潜在水里,鸟要飞在空中,就像螳螂断首,飞蛾殒命,就像人活一世,草过一秋,我,不能爱他。这一切的一切在它们开始之前,就被注定了。
潮泛涨退有时,而斯人,却已归期难觅。
一个浪头打来,他确信自己昏过去了……
……“咚咚咚”,外头响起了一阵敲门声。
母亲的拖鞋与地面摩擦,发出“沙沙”的声响。
“豆豆呀,吃完饭了么?快进来吧。”她的声音永远是那么充满温柔和热情。
他“嗖”的一声从椅子上窜了下来,嚷嚷着跑去门厅,拉起豆豆的手,冲他妈糊里糊涂地叫唤了一声,出门耍去了。
“不准去海边!不然看你爸不打你屁股!”母亲的声音从后面传来,已经被距离拉得有些微弱,完全可以被小朋友们抛在耳后了。
其实,当时应该和他去海边的。
站在最危险的海礁上,被浪卷走,从此只活在他的记忆中。
既然没有故事,为什么要安排我们相遇?
既然没有续集,为什么要安排我们重逢?
童话般的邂逅,就像上天注定的因缘;而如今,只剩下光秃秃的舞台,上面杵着我这个愚蠢的的失败者,上演着连悲剧都称不上的戏码。
自我欺骗,自我沉醉,最后自我折磨。
仅此而已,仅此而已。
他不情愿地睁开眼睛,发现自己仍旧活在这个世上。
有点头疼。他转过身,看见李明背对自己睡着,微微地有些鼾声,另一张床空着。其实他本不想和他一块睡的——在反反复复的蛇精与被蛇精之后。他们昨天做了很多次,用各种方式取悦自己也取悦对方的身体。
但他当时已经太累了,而且李明炽热的胴体和滚烫的肌肤对他终究还是有摆脱不掉的吸引力。
起先是互相抱着,等他们都各自入梦之后,也就分开了。
其实这整件事情也不过如此。一夜交欢,各取所需,到了白天,照旧是哥们弟兄相称,就像什么都不曾发生,最多也就只有一两个眼神,证明他们之间存在过这种有异于一般朋友的肉体关系。
他坐起身来,在李明的肩上拍了一下,发出一声脆响。
李明转了个身,抓住了他的家伙,眼睛还闭着。
“靠,”于雷抓开了他的手,“起床,再不退房就得多交一天的钱了。”
“那就再住一天呗,你看你弟都答应了。”李明又一把抓了过来,把他压在下面,轻轻地咬他的乳头。
“我说你是傻呀,”于雷那话儿翘着,说出来的话很没什么说服力,“以后想办事还不是容易的么?我就呆宿舍里,又不去美国!”
“yeah!”李明比了个胜利的姿势,“你以后可别不认帐。”
“有什么帐可不认的,玩么~”于雷冲他挤了挤眼睛。
李明眯眼笑着,穿上了裤子,他这样的人是最清楚“玩家”二字的意思的。保持感情的中立,这是玩出界的不二法门;动辄就要谈爱呀恨的,那还是回家去作五讲四美三热爱的好少年,做妈妈的乖宝宝吧。因此,于雷用不着担心今后还能不能和他做朋友——他们的关系即使会因性而产生什么变化,也不过是让两个朋友更“了解”彼此,而已。
眼看着这一年就过到头了,各种应景的活纷至沓来。
在于雷满满的时间表上,率先走到终点的是12月5号的法学院新年晚会。这种大型晚会年年都是差不多的样子,连主持人的串场词都用不着多改,因此干得于雷很是得心应手。
主持人的阵容是一对大二带一对新生,于雷本想推荐欧阳的,但院团委最终觉得他俩身高差距太大,否决了这个计划。
混了快一年,于雷跟院里的人也都熟络了,从教务到院领导,都还能想得到人,说得上话,再加上他为人也干练,于是上上下下对他的风评还都不错,渐渐地,也就有了一些隐隐约约的对他“政治前途”的揣测。一是入党的问题,院里本是想拿他做重点培养对象的,他没干,连党校也没上,说是道不同不相与谋(私下里);二是学生领袖的问题,据坊间的传言称,于雷似乎已经是院会主席的热门人选了。于雷对后者倒是有些意思,但也就只是些模模糊糊的想法,还远没到定论的时候。
晚会结束以后,一群人如往年般浩浩荡荡地开赴庆功宴的声色场。经过三角地的时候,有人说了一句:“明天新年音乐会领票,谁跟我一块去?”
于雷心里一沉:那是陈可会出现的地方。
“于雷哥,你去不去?”欧阳碰了碰他的胳膊,他也是院会的干事。
“哦……”于雷很想干脆地说自己对那种玩意不感兴趣,喉咙却有些哽着,说不出口。
“要不我去领票,咱们一块去看吧。”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俩人就已经脱离了大部队,成了一对,走在大家后面。
“拉倒吧,你也不是不知道我现在都忙成啥了,还听音乐会……”于雷如果会去欣赏古典音乐这种形式的高雅艺术,那只有一个原因。
“哦。”欧阳懒懒地应了一声,显得没什么精神。
“怎么了?”于雷是个太过容易不忍的家伙,再加上些“博爱”的品质,天生就是个多情的种,“等考试完了咱们还可以去干些别的么,比较有趣的事情。”
“真的?你请客?”欧阳脸上露出了狡黠的笑。
“我请!”于雷答应得很痛快。
“嘿嘿,用不着你请~”欧阳继续神秘兮兮地笑着,“而且我请你。”
“这唱得是哪一出啊?”于雷讶异地看着他。
“你先说好不好?”欧阳挽着他的手臂,身子粘了上来。
“forgod’ssake~whynot”于雷觉得这个气氛好玩得需要撂一句英语。
“那你就是答应了!不过我也有我的条件~”欧阳很顺利地实施着他的计划,“你后天要跟我一起吃饭。”
“后天?”是圣诞夜啊!于雷当时已经反应了过来,但仍然继续装傻,想着该怎么答复他。“对啊,耶稣的冥诞~”
于雷在欧阳头上凿了一下:“小心被雷劈啊。”
他装模作样地考虑了一会儿,终还是答应了欧阳的请求,反正今年的圣诞夜也没有需要他陪的人——也许,从来也就没有过。
欧阳跟个小孩似得乐了起来,不对,在于雷眼中,他本就是个孩子——对于孩子,谁又能有说不的勇气呢?
这一阵于雷跟酒精这种东西培养出了深厚的革命感情,逮着机会就愿意喝上“一小口”,喝得全身轻飘飘的,心下轻松畅快无比。在这样的时候,任何能让他再次接近那种纯粹快乐的事情,他都不会错过。
喝酒,坐爱,拿人取笑,放浪形骸,这些事情做起来若是可以不计较后果,都是颇能让人愉悦的。
酒过三巡,大家开始这儿一堆那儿一群、天南海北地聊了起来。席间有人带着演出用的吉他,欧阳借过来,小秀了一把琴艺。尽管于雷对欧美流行乐没什么兴趣,但这首曲子流行得几近俗滥的旋律还是唤起了他某个犄角旮旯里的记忆。
《加州旅馆》。
他弹得很好。不知道和陈可的钢琴比起来哪个更出色一些呢?
于雷心里陡然有些空落落的,他突然明白了快乐这种东西是多么地经不起考验。他拉了拉挨他坐着的哥们:“明儿……要不替我也领一张票吧。”
12月25日,于雷心下有些惴惴。让他烦心的的有两件事,成绩,和欧阳。他今年公务冗杂,私事也件件都不省心,导致他两篇论文最后都打了马虎眼,很多应该作出深度来的细节都不得已地被牺牲了。
在京大法学院,学习牛人甚至可以整个学期都不来上课,但都一定会留出一个月的时间复习考试,毕竟,要把那么多的“一、二、三、四”,“1、2、3、4”都背下来不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情。可眼看着离考试就只剩那么可怜巴巴的两周了,于雷的教科书被翻过的页数却依然屈指可数。
非常时期总是直接导致非常办法的适用。对自己的前程怀抱着美好梦想,时刻关注着gpa上下的奋发上进的于雷同学,决定在考试到来之前先行打点打点,以起到——老人家们经常爱说的——“事半功倍”的作用。
今年的机会也是好得很。教于雷其中一门专业必修课的副教授在去年的新年晚会上有一段访谈式的节目,和他合作过,关系一直保持得不错。这个学期教研室有几个大活就是该教授找于雷和几个研究生一块干的。
“90分没有85肯定跑不掉的,你没问题。”教授在一次课间休息中对于雷如此表态。像要分这样的事,过于龌龊,于雷是做不来的;但既然人家主动给了暗示,他也绝不会学着某些/
小说的主人公那样故作清高——就算他是活在/
小说里,那也不是什么高雅的东西,低俗夯蠢的玩物罢了。
还有一门专业必修的助教是棒球队上的元老。棒球社虽然人少,但却是很抱团的组织,队员们在一切可能情况下的相互照应是一条很有约束力的不成文队规。于雷虽不是球员,但由于常出现在球队的篮球赛和饭局上,又是球队大佬的师弟,也就被默认为是编外队员了。
于雷前几天约了他吃饭,哥们很豪爽,一瓶啤酒下肚,直接塞过来一小纸条。纸条其实不小,是给叠的,于雷一边拆,一边暗自佩服这哥们从事情报工作的专业程度。打开之后,只见上头密密麻麻地写着答题要点,背面注曰:“仅供参考,注意保密!”
于雷拱了拱手:“谢了!”
哥们打了个酒嗝,半大的手一挥:“谢啥!你们这级几个助教我都熟,要出问题了找俺,没问题!”
四门必修陡然少了一半。于雷昂首挺胸地走在法律图书馆里,常常偷笑着从正逮着本大厚书猛看的同学身边走过。他有时很有种冲动,想要过去说一句:同学,这一章不考——就算不能降低一些他们的近视度数,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其继续上升。若真做了,便也是一件功德不是?
可他不干。这倒不是说于雷不怕报应,只是他觉得自己整个学期就是一巨大的报应,已经完了,该是他亏一点品行,补偿一些的时候了。
所以,实际上,在12月25日那天,让于雷烦心的事只有一件:欧阳。他现在有一个新的身份,于雷的男友。
这话要从昨天晚上说起。
众位看官想必还记得(若不记得也勿引以为冒犯,所谓“想必”,不过是不才暗自揣想而已),小屁孩前几天耍了个小心眼,把他于雷哥哄到了手,要陪他过圣诞夜了。说实话于雷倒也愿意跟他一块耍耍,他一向对欧阳这种类型的小男孩充满了保护欲和其它的一些欲望,也愿意和他们一块说说无关世界大势,抑或形而上学的无聊话,心里还真是挺快乐的。
李明那天也来问他要不要一块过圣诞节,在未名湖北一块荒坡的烂石头上,嘴里还有那股腥乎乎的味。
于雷很逻辑地否定了他的这个打算:圣诞夜他本就该和刘梦雨一块过,若是不跟她过,也应该和宿舍的哥们一起过,所以无论如何,单他两个过都是说不过去,也难以向别人解释的。
李明撇了撇嘴,似乎有些不屑这个貌似清晰的因果关系,但终也没说出什么别的话来。
这又扯开了,刚才说到欧阳的事儿上。欧阳那天提前了72个小时就发来了短信,跟于雷确认约会的事,此后每隔4到8个小时,便会再次来信确认一番,或者表达自己欢欣雀跃的心情,以至于于雷要建议他在圣诞夜当天先服用一些抗组胺剂再出动,以免惊扰了在天的圣灵和在地上的他自己。
当晚,天空中没有雪,地上黑一块白一块的,是原先积下的有些化了,被那些饭吃撑了路走多了的孬人一踩,便成了这个样子。这并不是于雷有心要和踩了雪的人过不去,他自己当然也是踩过几脚的,但想人黛玉都能嫌寻常人家的汤汤水水腌攒了行将成肥的落红,自己就不能嫌弃嫌弃这凡人的臭脚丫子么?
他突然想起来这原是陈可口中的话,如今竟如同己出一般,只能苦笑。
欧阳寒就像那个污浊世界里唯一的一片晶莹剔透,在不经意间落在了他的面前。说真的,那真是他所见过的最美丽的欧阳了。据他后来自己招认,如果加上做头发和配衣服的时间,那天晚上的造型至少花了他两天的时间,而且还很有心计地用了“一点点”淡淡的粉底,好让自己的肤色在黑色外套的映衬下显得更“晶莹剔透”,像鹌鹑蛋一样。
按照先前的约定,今天的晚餐是由欧阳买单的,定在了国贸里的一家餐厅。
“那么高级?别太贵啊,到时候把你吃破产了,还要把我押那儿抵债。”于雷打趣他说。
但很快他就发现自己是在杞人忧天:国贸底层的肯德基。于雷一巴掌呼在欧阳脸上。他的脸真是小,几乎立刻就在他于雷哥的掌握之中了。欧阳倒也不躲,只是在他的巴掌后头笑,笑得他一手口水。
“就这儿吃啊?瞧瞧这一屋子的人,就算是跟我过也不能这么敷衍了事啊!”于雷看着他说,有些哭笑不得。
“人多才热闹啊!”欧阳两只手挽住了于雷的胳膊,粘得紧紧的。
于雷叹了口气:“有的人就是不喜欢人多的……”
欧阳似乎有点不知道如何反应,两个人呆了一会。
“走吧。”于雷头一歪,俩人进了餐厅。
圣诞夜,连肯德基的生意都格外好,来来往往的服务员、一些7、8岁的孩子以及智商约等于7、8的成年人,都戴着一顶尖尖的貌似出殡用的红帽子,以假充一个洋神的奴才。
于雷想起来陈可给自己讲过的米兰昆德拉在一篇/
小说里关于墨镜的议论。他说墨镜本是一种掩饰的工具,可当其被符号化之后,所起的作用竟是相反的——人们戴上墨镜,以证明自己哭过,表示哀伤。而就圣诞老人的帽子论,于雷觉着多少也有点这个意思,大家戴上它,以证明自己分享着圣母的喜悦,尽情地浸樱在节日的幸福之中——尽管这顶帽子在圣诞老人身上或许真有御寒或遮羞之用,抑或只是为了搭配他红色的套装及棉靴,也不可知。
短时间内频繁地想起一个已经成为过去的人,于雷对自己很是恼怒。他环顾四周,发现连一个空座也没有,而一些即将饕餮完毕的食客身后也都早就站上了焦急等候的人。
“靠,等么?还是再换一家?”欧阳瞅了瞅于雷,“俩人100块以下的我都成。”“好意思说呢你。”于雷伸手要捏他鼻子,欧阳往后一闪,张嘴去咬他的手指——若不是擦了粉底,他断然是不会闪躲的,“得了,咱买了外头吃吧,今儿不算太冷。”
不算太冷,但至少是冷的。于雷一只手上拎着满满的一包食物,往另一只手上哈了口气,从里面拿了一个鸡腿汉堡出来,递给欧阳。
“要是你自己做的我就幸福死了我~”欧阳美滋滋地嚷嚷着。
“幸福不幸福我不知道,吃死人倒是很有可能的。”于雷脸上一本正经的,就像他一直以来开玩笑的风格。然后,两个人笑得很开心。
他们两个就在京城cbd里大马路上傻乎乎地走着,两边经过的除了寒风和冰冷的写字楼外,并没有什么温暖,可空气里依然充溢着节日的气氛。若这不是心理作用,那就真像是陈可曾经说的那样:开心的人多了,世界会物理性地改变。关于他的记忆,太过丰盛,世界上的每一个角落都是唤醒它们的开关。若不是离开,他不会知道对方带给自己的改变和影响竟会是如此的巨大,大到了难以用没有了他的他来包容的地步。
有东西递到了面前,他低头看去,是根炸到金黄色的薯条,前端被小心翼翼地涂上了番茄酱,末端有个两根白白的长得跟葱似的小指头,捏着它。于雷握住了他伸出的手,叼去了薯条。他在一个极易被感动,非常需要感动的时刻,被一个非常感动人的动作,感动了。
他们在街上来来回回地走着,说说关于牛部长做派长相的坏话(也是实话),聊聊某位明星的轶事,直到把一百块钱的肯德基吃得只剩下一根薯条。“给你!”于雷把薯条伸到他嘴边。欧阳咬了一口:“剩下的给你。”两人相顾一笑,于雷把剩下的半根薯条送进了嘴里。
把塑料袋扔进了垃圾桶,他们走进了国贸一座的商场里。国贸素来以高档货而著称,是以罕有一般百货公司里汗牛充栋的热闹场面,但在今晚,顾客还是不少的。
“你说,”欧阳抬眼,笑笑地问他:“咱们要是牵着手走,人家会有什么反应?”老弟,你这一招我八百年前就用过了。于雷心想。不就是牵手么?有什么大不了的。
“试试不就知道了?”于雷十指交错地牵起了他的手。欧阳的手很像陈可,总是冰冷冰冷的,很少有热乎的时候。
人们都朝他们投来各色的目光,反射着他们各自的心思。除开道德伦理不论,仅就这一对组合的美学观点而论,毫无疑问是值得赞赏的。
于雷心里觉着淡淡的,没有他料想之中的因为反传统的刺激感而带来的兴奋。大概是因为在之前的一年,他就已经设想过无数遍这样的情景了吧,只不过在那个时候,动机、目的和对象都不同罢了。
alas,就在这一天晚上,于雷答应了他作为男男朋友而交往的请求。在那样一个情形之下,肯定的答复是最顺势而为、理所当然的结果——在那样一个晚上,或许也正是他所需要的。
第二天醒转,于雷想起这件事,想起和他说好的共进早餐,于是翻身下床。牙刷杵在嘴里,他神志恍惚地看着水房里的镜子。那条长长的裂缝,依然如故,没有变得更长,也没有自动愈合的迹象,它会永远在那里,直到有人把整块镜子换去。他转身吐掉了嘴里的牙膏沫子,拧开龙头,把它冲了下去。
往日如流水,一转眼就进了下水道。
连对爱情这个神圣的字眼都不再认真,他现在终于彻底沦为一个没有信仰的人了。他都不知道自己和欧阳之间有没有爱情,会不会有爱情,就草草地答应了两个人的交往。若是这样,他早就应该有了一打的男朋友,又何苦虚伪到现在,搞得自己像个被男人遗弃的悲情小寡妇?至少花心大少的意象要比前者优美得多。他有点沮丧,不愿意就这样看见那张漂亮的脸,于是拿起了刚买不久的手机,想要推辞。
手机里还有一条没有阅读的短信,他是什么时候发的呢?
于雷打开信息,屏幕上显示着发送时间是三点十五分。那个孩子大概是兴奋得一宿没睡。
短信不长,写着:“于雷哥,你什么时候不喜欢我了,就跟我说,我好有些准备,在这之前我会一直喜欢你的。”
他叹了口气,打消了推辞的念头,合上手机。
60、画外音•;爱情爱情是件很玄虚的物事,你很难肯定它是什么时候发生的,又在什么时候消灭,但我肯定该二者皆有其时,这世上断没有无来由的爱恨,也不存在永恒。
因为模糊,所以这事情就有了一些趣味,一些神秘,或者一些遗憾或落寞。
在路上走,有时寻常巷陌,有时野渡无人,你不知这是否便是爱情栖息的角落。所以无所谓寻找,因为不知该找向何方,也不可言等待,因为这是一种无来由的期望。最好的方式,我想,就是默默地走,也许走到下一处地界,便是柳暗花明,杏林在望了。
我有一个朋友,现在大约正是处在这么一个境地:还在往前走着,隐约地看见了光,但还不知道它是不是自己要找的,也不太清楚,说实话,自己要找的是什么。
我跟大家提过,他是我的一个师弟,叫于雷。他现在的男朋友是motss上面一个有名的水车,id很复杂,叫i_love_torpedo,我翻开字典查了一下,最后那个单词是鱼雷的意思。后来有一次版聚,我认识了他,知道了他的本名,叫欧阳寒,是京大法学院的。我当时就晓得,他的那个torpedo,和我的那位师弟,是一个人。
因为他的id中间有个love,所以挡住了一部分胆小的人,但我知道版上喜欢他的人是很多的,有两个还曾狂热地追求过他。但他倒是横了心的,任别人怎么打击他,说那个torpedo定然是直男,也照旧一意孤行。他大概是觉着没有自己掰不弯的男人吧,这话说得有些绝对了——若只是大多数,我也同意。
但于雷多少有些不同,就算他有成为同志的潜质,我相信陈可——一位刚刚离队的队友,也会是他的第一目标。也许是个人眼光偏好不同吧,我总还是觉得陈可给人的感觉更美好一些。
圣诞夜,我和男朋友在一处酒吧泡到两点多才意兴阑珊地回到住处。他一头倒下睡了,我却没什么困意,打开了电脑。
先收了一气邮件,多是朋友从五湖四海乃至太平洋的那一头发过来的。他们当中有一半人已经找了工作,剩下的里头再有一半出了国,其余的才是像我这样,依旧在象牙塔的庇护下尽情地享乐。
接着从收藏夹里点进了论坛,登陆,习惯性地先往motss找去。
最新的帖子是i_love_torpedo发的,题目是:torpedo爆炸,爱情的火花——祝贺我追人成功。
我颇替于雷和陈可感到遗憾,从我第一眼看到他们两个起,就始终觉着他们是属于彼此的。美国人管这个叫chemistry——人和人之间的化学作用是不同的,有些可以彼此相溶,有些要自动分层,还有些只要一碰着就会剧烈反应以至于爆炸,于雷和陈可应该是属于最好的那种。
可不管怎样,事实就是事实,我还是很有礼貌地跟了一帖,衷心地祝福这个小弟弟得到自己的快乐。这只是一个起点,我说,不管是多么佳偶天成的情缘,用心经营都是必需的。
我很奇怪这段话居然是跟欧阳说的,而不是陈可。
他那时居然还在,很快就回了一帖,说他比会把这段感情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没有多么复杂的原因——只是他真得爱于雷,真得。
既然他俩的事成了,两个人我又都认识,便琢磨着什么时候拿于雷宰上一刀,蹭顿饭吃。可当时正是复习考试的当口,那小子乱七八糟的事也多,拖来拖去的,竟拖过了寒假,到了开春返校之后,才吃上了他的这顿饭。
起先拿这事问他,他还有点装傻,后来见我掌握了确凿证据,便也放开了。我俩认识了七八年,这还是头一次聊了些不那么肤浅的事。
说起陈可,我问他俩是不是有什么事闹翻了,把人家给气到国外去了?于雷坚决地否定了这种说法,表情很复杂,有些气愤,又似有不忍之意在眉宇之间。但他还是很诚实地告诉我:陈可的离开让他很伤心,因为他确确地曾经爱过他。
那现在呢?没感觉了已经?我问他。
“不爱了。”他咽了口饭,挺干脆地说,都没正眼瞧我。
是啊,你现在爱的是欧阳了。我说。
“也不尽然。”他摇了摇头,我知道他还有些话没说出来,大约是不好表述,我也就不问了。
他今天的说法让我有些失望。爱情虽说不能够永恒,也不至于这么短暂!若说人能想爱就爱,想不爱就不爱,我不相信。
毕竟,关于爱情这个东西,没人能说清它的起灭,没准到了哪一天,他发现自己对他的爱又萌发了,抑或从来未曾消失,也不一定。但无论如何,只能到了那一天才能够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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