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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秀老脸一阵子青,一阵子红,尴尬不已,欲言又止。
胡皋皱眉,又问道:“招安?唯独对你三英寨提出招安?官府招安三英寨的条件是什么?二寨主可否说来听听?”
严秀似是一怔,深吸一口气,道:“唯一的条件是……拿下葫芦寨。”旋即,严秀失色道:“这……难道是朝廷借刀杀人之计?”
胡皋轻叹一声道:“大概就是这样了!”
严秀颓然,站在泥泞中,久久无语。自己被那王威玩弄于股掌之间,直到此刻才幡然醒悟,却已经物是人非事事休了。
现在想来,自己乃至整个三英寨何其可笑?又何其可悲?
胡皋几日来一直都想向严秀询问那个白衣人之事,正是因为他隐隐预感到那人定然和三英寨遣使挑衅以及大举来攻有着某种关联,没想到事情居然是这个样子的。
历阳王,好手段啊!在狗头山被封锁之后,再抛出招安的诱饵,不知道有多少山寨会为之发疯!
胡皋陷入沉思之中。
看来,三宝的新婚蜜月要尽早结束了。还是及早派出他的小分队,去配合王宝监视官军的行动,才是上策!
“二寨主,狗头山中大小山寨面临着什么样的境况,我不想再多说了,希望你好自为之。”
说罢,胡皋不再理会,径自返回寨主大院。
严秀无力地走回自己在山寨北边的院子,远远看见曹冈矗立在门口,朝里面张望着。
“四寨主,有事?”
“我这是刚好路过,今日是严非大喜之日,本想进去探望一番,之前又听说令千金身体不适,又怕二寨主不方便,这才……”
严秀看了看眼前这个少年寨主,不由心下叹息。
曹冈曾让他好自为之,之前,胡皋也让他好自为之。现在,严秀真的不知道怎样才算是好自为之了。
沉默片刻之后,严秀道:“四寨主,可愿意听我一句劝告?”
曹冈一愣,缓缓点头。
“自不量力者,多半没有好下场,我劝你还是好自为之吧。”说罢,严秀转身进了院子,与迎出来的婆娘、儿子、儿媳妇和疯癫女儿欢喜一堂。
严秀的老婆看见门外的曹冈,忙陪着小心出声喊道:“咦,四寨主,进来坐坐吧。”
曹冈笑了笑,摇摇头,转身离去。
至于严秀为什么那么说,曹冈心知肚明。
哎,是啊,自己是有些自不量力了,也太过焦躁了。说实在的,小寨主没有什么不好,反倒是难得一见的好寨主,可惜,自己偏偏迈不过那道心坎啊。每当想起父亲惨死后,母亲彻夜哭泣的那些画面,曹冈总悲愤难当,难以自已。
世事不如意者,十有**。
如今,自己已经是葫芦寨的四寨主了,总记着那些仇恨,真的是好事吗?
回到院中,曹冈看见妹妹曹凤正趴在西屋窗前,撑着脑袋看着外面,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
“小凤,今天怎么了?”
可怜的曹凤看见哥哥回来,泪水只在眼眶中打转,看那委屈的样子,谁要是稍稍惹到她,她就会大哭起来。
曹冈陪着小心,不敢招惹,悄悄溜进正屋里。
“娘,小风这是怎么了?”
霍氏端坐在方桌旁边,阴沉着脸,道:“哼!还不是怪你的小寨主!别人都成双成对欢天喜地的,我们家小凤就这么晾着?”
曹冈轻呼一口气,低声道:“娘,您不是一向不赞成小凤嫁给……他吗?”
霍氏怒容满面,怨恨道:“哼!你看看吧,我的好儿子!只要有他在寨子里一天,谁还敢娶小凤?”
曹冈低头不语。
霍氏的瞎目中流下眼泪,压抑着声音悲呼道:“我们曹家,到底欠了他们胡家什么呀?啊?这到底是为什么啊!”
曹冈轻轻地坐在母亲旁边,怔怔地看着门外,出了神。
在他的记忆里,母亲没有一天是开心的。
第三十一章 刺客
今天是葫芦寨大喜的日子,却是胡皋倒霉的日子。
居然有人想要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弄死他!
连日来的操劳,胡皋真真是有些心神俱疲了。某些路,一旦开始行走,便欲罢不能了。自从夸下海口,要给山寨谋求一个美好的未来,胡皋就再也没有退路了。事实上,即便没有树立这个目标,胡皋以及所有葫芦寨的山贼,也早已没有退路了,难不成真要活活困死在这茫茫群山之中吗?
胡皋唤来三宝,交代了几句之后,已是深夜了。草草吃了一些东西,泡了一个热水澡之后,随即在房中沉沉睡下。
或许是命不该绝。
朦胧中,胡皋从而恶梦中惊醒,大汗淋漓。翻身做起来,赤条条地下床,拨弄了几下火盆中的木头,小坐片刻之后,正待回到床上睡下时,房门处忽然有轻微的响动。
胡皋定睛一看,一把尖刀正插在门缝中往上挑着门闩!
胡皋顿时汗毛倒竖!
刹那间,他觉得自己的神经都快要绷断了!胡皋也早非初来这个世界时的菜鸟了,当即悄悄站起身,转身取下供桌上的杀心宝刀,缓缓抽掉刀鞘,双手紧握着刀柄,凝神看着房门那把尖刀。
呼吸可闻!
“啪嗒”一声轻响,门闩被挑开了!
一道黑影猿跃而入!
胡皋暴喝一声,“来人!”
随即,胡皋踏步上前,挥刀!
刀光如白练,破空而去!
刺客万万没有想到,胡皋居然没睡!一时慌乱,本能地举刀一挡!这种情况下还能做出这种反应,足见来人对敌经验之丰富!
“铛!”
火星四溅!刺客的长刀应声而断!手臂鲜血如注!显然是吃了胡皋一刀!
那一瞬间真是诡异无比!
一丝不挂的少年,披头散发,挥刀暴击!
本是有备而来的刺客,却惊慌失措,刀断人伤,反落下风!
刺客见势不妙,扭头便逃!
胡皋提刀大步追出,忽然调头返回。
汗啊!
胡皋忽然觉得胯下晃动,这才想到,自己就这样光着屁股追出去的话,传出去成何体统?
寨主大院中传出一声暴喝:“恩是谁?”
接着,便是打斗之声!
待到胡皋胡乱披上羊皮长袍,持刀追出时,刺客已然倒在刘爷大棍之下!兀自在泥泞之中呻吟。
身上只穿着内衣的马爷爷也提刀出得房门。
两个老妪也先后提灯而出。
刘爷大步奔到胡皋面前,急切问道:“啊!小寨主!恩没事吧?”
马爷爷握刀的手咔趴直响,脑门上大筋暴得老高,跨到胡皋面前,一边拎起胡皋的胳膊左右前后地查看,一边急道:“小寨主!伤着没?”
两个老妪更是举灯围拢过来,上下查看胡皋的身体是否有伤。四人像是查看儿宝宝一般,关爱之情跃然于面上。
胡皋心中一暖,举手让四名老贼查看,道:“爷爷奶奶们,我没事!我真的没事!”
四人这才稍稍放心,马爷爷放下胡皋的胳膊,脸上刀疤扭曲,面目狰狞,转身走到刺客旁边,冷声道:“我倒要看看是谁这么狗胆包天!”
胡皋几人也当即围了过来。
灯笼照应下,马爷爷扯掉了刺客蒙面的黑布。
黄老二?!
虽然刺客的脸因疼痛而扭曲,几人还是一眼就认出他来!
刺客居然是黄老二!
盛怒之下的马爷爷,抬脚猛踹黄老二的胸膛,砰砰直响!直到黄老二吐出大口的血,马爷爷仍自踢个不停。
刘爷见状,忙拉住马爷爷,道:“别踢了!先问问!别踢死了!”
马爷爷这才收脚,恨声道:“狗东西!你这个狗东西!”
胡皋哑然无语。
如果是三英寨降贼想要他死,从心理上来说,胡皋自问还能接受。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个刺客居然是一个原居贼。自己辛辛苦苦所做的一切,居然就换来了这个?
两个老妪出了寨主大院,兀自叫人前来。
胡皋苦笑,蹲下,淡然道:“为什么?”
最狠村长兼最狠县令等等一系列头衔的黄老二答道:“谁让你偏心的?谁让你不叫我娶那姑娘的?”
“呜呜……我都三十好几了,连个婆娘都没有,好不容易有机会了,你却嫌我不配……呜呜……”
说着说着,黄老二竟然哭了起来。
胡皋顿时消除了心中郁闷,这……真的……哎!
胡皋一声叹息。
刘爷一脚踢在黄老二的屁股上,骂道:“狗东西!瞧恩那点出息!为了一个婆娘,恩竟然怀恨在心想要伤害小寨主!”
马爷爷冷笑一声,“黄老二,不管你怎么想的,既然你敢做小寨主的黑活,下场你应该清楚!”
黄老二这才害怕起来,脸上顿时没有了血色。
大院里,陆续有人赶来。
牛半斤也提着双斧跑了进来,叫嚷道:“刺客呢?刺客呢?啊?黄老二?狗日的,你死定了!”
话没说完,牛半斤一斧子剁了下去!
“咔嚓!”一声,“啊!”伴随着黄老二一声惨叫,黄老二一只手被齐刷刷剁掉了!
黄老二当即昏迷过去。
群情汹涌!进了大院的大贼们无不杀气腾腾,跃跃欲试。这也难怪,黄老二平时性格古怪,本就不怎么着人待见,现在居然要行刺他们敬爱的小寨主,这还得了?众贼见了血光,杀意愈浓,这时纷纷作诗将手里的家伙什朝黄老二身上招呼!
胡皋暴喝一声,“慢着!”
众贼硬生生地停住动作,茫然地看着胡皋。
“给他包扎一下。”
众贼惊讶无比,一时愣住。
胡皋皱眉道:“明天在寨子里给他找一个婆娘,送他去联络点吧。永远不允许回山寨了。”
不管怎样,胡皋总觉得,自己没有充分的理由将黄老二处死。
众贼眼中闪过暖意,稍稍犹豫之后,几个大贼七手八脚地给黄老二包扎起来。兔死狐悲,人之常情。黄老二毕竟为山寨立下了不少功劳,毕竟与他们并肩作战过这么多年了,就这么处死他,虽然没有谁会觉得不妥,可难免让人觉得寒心。
胡皋轻声道:“好了,大家伙的,散了吧!”说罢,胡皋提着长刀,转身离去,走向自己的房间。
第三十二章 悬壶济世的济
第二天,吴胜按照胡皋的吩咐,好说歹说,终于使得山寨里一个寡妇答应嫁给已然残废的黄老二。
黄老二的生命力堪比小强。躺在破床上,闻得如此喜讯时,单手撑着从床上爬了起来,死活要当面跪谢小寨主胡皋。
胡皋没有见他。
到了下午,黄老二带着寡妇,随三宝小分队离开山寨时,他跪在泥泞中,朝寨主大院的方向叩头数次,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山寨。
大观堂中。
胡皋道:“走了?”
吴胜点点头,道:“在外面磕了头才走的。”
胡皋不由暗自叹息。
少时,胡皋道:“你稍后去通知各位寨主,明天开始,恢复正常训练。强调一下,纪律仍然是重中之重。”
吴胜点点头,看了看胡皋,心忧道:“皋哥,您的安全不能再马虎了。没有了您,葫芦寨……什么都不是。”
胡皋眼中闪过一丝暖意,笑道:“有那么夸张么?”
吴胜轻叹一声,“皋哥,葫芦寨能走多远,就看您的了。”
这基本是一个事实,胡皋不想扭捏作态。带领葫芦寨创出一个美好的未来,是他的理想,更是他的责任。
胡皋沉默片刻,手指叩击着麻布桌面,忽道:“你有什么好建议?”
吴胜道:“把牛度的小分队调到寨主大院,作为您的卫队吧。”
胡皋沉吟片刻,缓缓点头。
特权,可以烘托一个人的地位和尊贵。在将近四千人的葫芦寨里,胡皋拥有的特权够多的了。只不过,那些特权都没有成立一个寨主卫队这么引人注目而已。
在吴胜的操持下,寨主大院很快热闹起来。
前院几间空屋子被腾了出来,作为寨主卫队的临时宿舍。
牛度小分队的四十五名少年小贼(原三英寨的小贼自然也要编入五个小分队里进行训练),除了正常的训练之外,还要轮班守卫寨主大院。
空闲时间,他们当然会回去和家人相聚。要知道,包括牛度在内,可是有不少小贼已经有了家室了~
新婚燕尔,自是如胶似漆的。
……
一切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出乎意料的是,日常训练在众多寨主的组织下,进行的非常顺利。尤其是严秀,似乎也解开了心结,全心全意地投入到山寨事务当中了。
几天之后的一个傍晚,疲惫不堪的丁大虎失魂落魄地返回了山寨。
回来的当天,丁大虎居然病倒了。
胡皋闻讯,立即派去了原三英寨一个医术尚佳的老贼前去探望、诊治。这个老贼有一个相当拉风的名字---孙四妙。虽然此孙四妙非彼孙思邈,也足以引起胡皋的注意了。
孙四妙为丁大虎诊治之后,在吴胜的引领下,带着他的孙子——一个文静的少年来到了大观堂向胡皋禀报诊断结果。
胡皋坐在案后,饶有兴趣地看着堂中的老贼孙四妙爷俩,不由笑容满面。
果有妙处。
老贼孙四妙有着山贼少有的地瓜体型,矮而肥胖,红光满面。他,可是胡皋所见的第一个胖贼。山贼能吃的如此肥胖,当真是很不容易的。
“老先生,三寨主病情如何?”
孙四妙拱手道:“报小寨主!三寨主连日感受风寒,加之胸中有所郁结,气血不畅,这才导致大病加身。我已经为三寨主煮了几味汤药,料想没有大碍。”
胡皋默然。
丁大虎胸中郁结的原因,不言自明。
情为何物?谁可试说之?
丁大虎性情率直,武艺超群,可谓英雄了得,却也为情所困,抑郁而恙。
胡皋两世为人,在面临这样的问题时,也不由茫然起来。
奇怪的是,尽管他的灵魂来自于一个风气开放的时代,尽管他也受过高等教育,他却无法忍受一个男人对他的老娘有丝毫爱意。
换作丁大虎之外的任何人,胡皋都不会觉得这件事有多么难以处理。抛开丁大虎对于葫芦寨的意义不说,丁大虎一直以来对胡皋无条件地扶助,也早已决定了丁大虎在他心目中无可取代的地位。
怎么办?
不知不觉中,胡皋陷入了沉思。
堂中落针可闻。
吴胜走近书案前,轻声道:“皋哥。”
胡皋笑了笑,看着堂中爷孙俩,道:“老先生,你的孙子是否也懂得医术呢?”
“回小寨主,这孩子也知道一些。”
“叫什么名字?”
文静小贼回道:“我叫孙济,悬壶济世的济。”
胡皋显然有些诧异。
未曾想,山贼之中,居然有人能说出这样一个词语?山贼之中,居然还有人有着如此高尚的情怀?
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么?
一旁的吴胜,不由嘴角泛笑。
但是,胡皋没有觉得这个名字具有什么趣味性,他只是有一些震撼。
胡皋注视着孙济的眼睛,道:“可识得字?”
孙济不卑不亢,道:“识得。”
胡皋起身,道:“你们爷俩坐吧,我去取一样东西过来。”说罢,胡皋从侧门进入后院。
少时,胡皋回到大堂,将一本有些发黄的书册递给了孙济。
爷俩小心翻看,随即对视一眼,激动不已。
也难怪他们会这么激动。
这本书,名曰《佰草集》,是一部草药书籍,里面收录的草药种类以及药方不下千种。依照胡皋的估计,其价值不逊于前世所知的《本草纲目》。
孙四妙的声音有些发颤,试问道:“小寨主,这书是……”
孙济也是满怀期待地看着胡皋。
显然,这本书具有他们无法抗拒的诱惑力。
胡皋笑了笑,道:“不是送给你们的。”
爷俩相视一眼,大失所望!
“不过,你们可以抄一个副本。”
孙四妙大喜,纳首拜道:“当真?如此,真是多谢小寨主了!”
孙济捧着书册,轻轻摩挲,欣喜之情溢于言表,忽然想起了什么,面有忧虑道:“小寨主,我家里没有笔墨纸砚,这……”
胡皋笑意更浓,恍然道:“哦,这好办,你可以在这里抄录,笔墨纸砚都有的。”
孙济大喜过望。
吴胜对于胡皋的伎俩心知肚明,此时更是为虎作伥,走过去拍了拍孙济的肩膀,道:“孙济小老弟呀,你该知道,纸张可是很难搞到的东西。”
爷俩一听,顿时忧心忡忡,这个大头军师想干什么?
吴胜笑了笑,道:“小老弟呀,小寨主少了一个传话跑腿的,以后就要辛苦你啦!有没有信心?”
孙济略一犹豫,问道:“我不用参加每日的训练了吗?”
胡皋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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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有美女在等候
光阴似水,转眼已经是昌寿元年的十二月底了,大雪已然封山。
葫芦寨逐渐平静了下来,也更加和谐了~。
胡皋在这段时间里,一直致力于山寨的团结和稳定事务。降者与原居贼间或有一些矛盾,在吴胜的调理之下,也没有出现什么大的风波。八十对新人虽然是胡皋主持的包办婚姻,看起来生活的也还不错。还有更多的年轻男女,开始主动交往起来。现在看来,胡皋的这步棋走的很对,年轻人的相互结合,已经成为一条降贼和原居贼之间的感情纽带,给山寨的团结和稳定带来了巨大的益处。
山寨的训练较之以前,强度增加了很多。可战之贼共有一千二百五十六人,在众位寨主的鞭策下,每日清晨起床集合,训练到中午时解散,吃罢午饭之后,休息一个时辰,下午还要再训练一个时辰。即便是傍晚的闲暇时间,他们也并不是没事可做,他们还要轮流出寨打猎(后面会提到)。如此,相信他们每天训练结束之后,是不会再有多余的精力去胡思乱想了。
丁大虎在孙四妙爷孙俩的料理下,早已痊愈。只不过,怎么看他都不似以前那么开朗、憨直了,有些郁郁寡欢。而且,他的脾气也比以前大了不少。逢到他监督训练时,如果被他发现谁稍有懈怠,往往冲上去就是一顿暴打。他的这种状态让所有大贼都颇为畏惧,大贼们私底下给他取了一个外号:变态三(因为他是三寨主)。
这也让胡皋很是无奈。有一些感情,注定不能开花结果。但是,一个人爱另一个人,这是谁也无法阻止的事情。
三宝小分队一直活跃在山边,倒也从没有发现官军有大举来攻的迹象。早前时候,方大派人传过一次口信,将江心月被选为秀女、北去上京之事告之了胡皋。胡皋与吴胜、孙济等人两相结合,不由猜测,江心月可能还没来得及将进入葫芦寨的路线告知官府?想想也是,群山之中,找出一个小小的山寨,不是走过数回的人,哪能找到?即便是胡皋这个小寨主,如果独自出山而不留记号的话,恐怕他再也回不来了。
这一段时间,由于人口猛增一倍多,整个山寨不得不勒紧裤腰带过日子。胡皋也一直在考虑将金银转化为粮食的路子。只可惜,他至今都没有一个成熟的、可操作性的方案。这件事的难度在于两个方面,一是要在山外找一个乃至几个愿意将粮食卖给山贼的粮商,二是将粮食平安运回山里。上一次,为了从江员外那里搞些粮食,葫芦寨付出了三十一条人命,差点连胡皋自己都出了事。
不管怎样,开春冬雪化水之后,胡皋必须拿出方案。眼下,在山中打猎,虽然是杯水车薪,却也可以稍稍缓解食粮的紧缺。
上个月初时,光头、肖铁匠和高娘娘等人依照胡皋的吩咐,开始在山寨中组织老弱妇孺制作弓箭。如果按照韩子木械所说制作一把好弓箭,大概需要两年的时间,期间的程序足有上百道。
当然,依照山寨如此简陋的条件,他们只能制作一些粗劣的弓箭。
以野枣木为弓背,烘烤、压弯、浸油之后不到两个月,就绷上牛筋弓弦交付使用了,岂能不粗劣?至于箭支,那就更加简陋了,破铜烂铁随便敲打几下,插上细木杆就行。
这样的弓箭,就算让养游基、黄忠之流亲来,五十步之内,想射中一头老牛恐怕都有些问题,更别提什么百步穿杨了。葫芦寨的人,却不得不依靠这些弓箭去射雪地里的兔子。
今天,葫芦寨东面五里处的一个野枣林中,胡皋正率领着卫队数十个少年,五人一组散开在周围,用手里的弓箭射杀兔子。
“嗖!”
“嗖!”
“嗖!”
来自数个方向的十几支箭飞向了一只慌忙逃窜的黑兔。遗憾的是,没有一支箭插在黑兔的五步范围之内。
眼见兔子“蹭蹭”急速夺路而逃,胡皋看了看手里的弓箭,不禁摇头。
牛度从对面的雪丘后面现出身影,掖着棉袍、提着弓箭,深一脚浅一脚地趟到胡皋几人面前,神情郁闷,闷声道:“小寨主,今天我们几十号人才蒙死了七只兔子……”
他说的没错。寨中群贼每天出来打猎,猎到的兔子、山鸡和狼,没有一只不是蒙死的。
胡皋裹着羊皮大衣,一屁股坐到林间雪地里,笑道:“呵呵,能蒙死就行了!蒙的多了,也会有收获的。”
这也是有感而发。最开始时,用这些弓箭打猎,众贼企图依靠个人技术射杀猎物,收获少得可怜,往往几十人猎不到一只猎物。渐渐地,他们摸索出现在这种合围、埋伏、密集放箭的办法来,每天花上一个把时辰,也能猎取十来只猎物了。
“嘿嘿,那倒是。”牛度挠挠头,道:“说起来,这山里的畜生也真是精得很,寨子周围都看不见小动物啦!害得我们走这么远,差不多有六七里了吧?”
胡皋点点头,叹道:“以后恐怕要走的更远了。”
旁边的孙济也走了过来,道:“小寨主,难不成我们以后就要依靠打猎过活了?就算我们打遍八百里狗头山,可总有将猎物打完的那一天啊,到时候又该怎么办?”
胡皋揉着有些发凉的膝盖,面带笑容地看了看孙济,没有说话。
了解并能理解一个人的志向,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这个方面,孙济显然不如吴胜。吴胜知道胡皋想的是什么,所以,吴胜的思维方式已经有了本质的转变,胡皋让他做事时,他总能很好地完成。在协调三英寨并入葫芦寨的吃住方面、操办集体婚礼以及组织训练等等事务时,已然证明了这一点。
孙济在现阶段还不能给予胡皋什么实质性的帮助。甚至,他都不知道胡皋为什么让他随在左右。前两天,胡皋和他说过在山寨里培养一些医术方面的年轻人的事,他的回答差点让胡皋暴走。
当时,孙济极为谨慎地说,“我现在只不过才一只脚踏进杏林,哪有资格教授他人?”
胡皋站起来,抖了抖羊皮大衣,道:“天色不早了,我们回去吧!”
牛度对着周围大喊起来,“走,都回去了!”
夜色降临时,胡皋一行数十人返回了山寨,早早等候在大门上的吴胜、黄熟等人笑眯眯地告诉了胡皋一件事情,说是有美女在大观堂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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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王飞凤
今年使者特别多。
确切地说,大观堂中的那位美女,也是一个使者。
在牛度、孙济和黄熟等人的陪同下,胡皋听着吴胜的叙说,当先朝大观堂走去。
吴胜说,来者一共十二个人,为首者三人,一个傻乎乎的年轻人,一个老妈子,一个长得很不错的少女,此时正侯在大观堂中;那位少女是花马寨大寨主的女儿,名唤王飞凤;来意不明。
火光跃动中,大观堂亮如白昼,两个老妪正在一旁伺候着茶水。二寨主严秀坐在火塘左侧上首的第二个位子上,三个使者正襟危坐于火塘对面的三个位子上,几人之间似乎没有什么话语。
听见堂外动静,四人先后起身。
胡皋站在门槛处,第一眼注意到的,自然是那位美女。
的确不错,简直是相当不错!
一身黑白相间的兽皮大氅一挂垂地,丝毫不见臃肿,反见飒爽之风;两条麻花大辫子搭在前胸,麦色肌肤,鬓角汗毛于火光中纤毫毕现;剑眉配凤眼,鼻挺唇红,轮廓分明中,却感觉到女儿家独有的青涩与温软。
胡皋打量着她时,心中感慨良多。贼窝里能长出这样的绝代佳人,只能归功于造化的神奇了。
她也在打量着胡皋。
说实话,胡皋眼下的形象真不怎么样。虽然他的小身板不似去年那么羸弱,可也全然没有什么玉树临风的气质;一身土里土气的绵羊装,脚上的编麻靴子和裤腿上全是泥巴;头发也有些脏了。
不过,在王飞凤看来,这家伙身后跟着一群人,如同众星捧月,让这个传说中的葫芦寨小寨主很有几分派头。
俗话说,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
眼前这位美女一出口,胡皋已然确信,她是真的没有。
王飞凤忽道:“你就是胡搞?怎么取了这么难听的名字?是不是平日里总喜欢胡搞呢?”
众人脸色难看起来。
她身旁的老妈子骇然不已,急得直使眼色,还伸手扯她的衣袖。
胡皋莞尔,“皋者,白也;日未出时;初生微光也。这代表着黎明将至,代表希望,代表着未来。”
胡皋的名字还是他的爷爷给取的,他自然之道自己名字中的含义。
王飞凤却是一愣一愣的,好一阵子才道:“我听不懂你说的是什么……”
这就对了,你怎么会听得懂?
胡皋淡然一笑,抬脚迈进大堂,摆手道:“都坐吧!”
说罢,胡皋走到书案之后坐下,又对堂中一个老妪微笑道:“黄奶奶,麻烦您去准备一下晚饭。今晚,我要款待一下远方来的客人。”
老妪离去,众人也各自坐定。
对于装B方面的事情,胡皋在前世的生活和工作中,还是略知一二的。记得有一段时间,每次跟着一个福建老板出去娱乐场所时,老板出了他那台XX车后,总是在前呼后拥时,作温文尔雅状。
胡皋却心知肚明,一个靠高利贷起家的灰色人物,斗大的字认不到两箩筐,只不过喜欢戴着平光镜装知识分子而已。问题是,人家装的像,不服不行啊!
胡皋看了看已经有些拘束的王飞凤,不由嘴角泛笑,道:“王小姐远道而来,辛苦的很吧?”
王飞凤顿时点头道:“那是,我可是走了十好几天才到的,累死我啦!”
“呵呵,不知道王小姐此行有何见教?”
“我爹让我来的,我爹让我来看看你,我爹想让我嫁……给你。”王飞凤说着说着,脸就红了起来。
语不惊人死不休!
此言一出,满堂皆惊!
王飞凤身边的老妈子简直崩溃了!看她那颓败样子,随时都可能自杀啊!下首的那个傻乎乎的年轻人仍是面无表情地坐在椅子上,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久经考验早已练就了一颗磐石般的心性呢。
严秀、牛度、黄熟、孙济几人久久无言,呆若木鸡,石化了。
吴胜眼中笑意甚浓,迈大头,看向胡皋。
胡皋看着有些茫然的王飞凤,只觉得脑袋嗡嗡直响。这几天左眼皮总是跳个不停,难道就是眼下的桃花运?
只是,这样的桃花运,太过特别了呀!
一个素未谋面的美少女找上门,张口就说要嫁给你,而且这还是她老爹的意思,你会怎么想?
良久,胡皋轻呼一口气,道:“到底怎么回事?”
王飞凤正待开口,她身旁的老妈子抢先说道:“胡少寨主,我们王大寨主派我前来贵寨,主要是来表达善意的。”
山贼的世界里,居然也开始流行用和亲来表达善意了?花马寨与我葫芦寨前无旧恨近无新仇,为什么要讨好我葫芦寨?好像没有这个必要吧?嘿,难道他们猜测到我下一个目标就是他们了?
这个老妈子年约五旬,一副练达模样。
胡皋点点头,“王大寨主的好意我已知晓,只是,这有些……”
老妈子道:“老身知道有些唐突了!还请胡少寨主包涵啊!前些日子,有不少三英寨的人前去投奔我们花马寨,王大寨主为免贵寨误会,并没有接纳他们。”
其实,花马寨的这种言行,等于在向葫芦寨示弱了。连强悍的三英寨都灰飞烟灭了,葫芦寨想要灭掉花马寨,花马寨断然难以对抗葫芦寨。要知道,葫芦寨和以前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了!
常言道,伸手不打笑脸人。我们花马寨不和你对着干,你们葫芦寨还能不顾道义地去攻打我们吗?
胡皋沉默了。
吴胜也陷入沉思。
严秀、牛度、黄熟以及孙济几人面带喜色,蠢蠢欲言。显然,他们对于自己山寨的强大是很有自豪感的。
那老妈子眼见胡皋态度不明,进一步说道:“胡少寨主,我们王大寨主还说,愿意与贵寨结成盟友,共同进退于狗头山中。是以,王大寨主为表诚意,希望能与贵寨结成儿女亲家。”
胡皋与吴胜对视一眼,显然是两人都觉得这事有些棘手。
吞并花马寨的计划,只有胡皋与吴胜两人私下沟通过数次。两人也早已达成共识,认为葫芦寨想要强大起来,吞并别人是唯一的办法。
现在,花马寨撂出结盟这么一手,怎么办?不同意,名不正言不顺,则道义无存,会成为整个狗头山的公敌;同意吧,只是结盟,有个屁用?
女人,有时候真的是神兵利器啊!
严秀忽道:“我们与花马寨结为亲家,倒也是一桩美事。”
黄熟也道:”是啊!小寨主,您也该有个压寨夫人了!”
王飞凤的脸更加红了,忽然直视胡皋,大声问道:“你同不同意嘛?”
胡皋笑了笑,道:“我同意。”
第三十五章 我就要睡觉
听到胡皋明确地答应了这桩婚事之时,大堂之中,几乎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显然,在座的大多数人还是看好这桩婚事的。
吴胜的脸上,却带着一丝无奈。他看了看胡皋,不由心下叹息。
胡皋可以拒绝吗?答案是否定的。
这当然不是因为**方面的原因,胡皋并不是一个种马样的男人。
花马寨屈膝前来葫芦寨寻求结盟,为了表示诚意,王大寨主毫不犹豫地献出了他的女儿,这事做的,真可谓一步到位了。
胡皋可以怎么做?美女收下,照样吞并花马寨?还是拒婚之后再去攻打花马寨呢?无论哪一种做法,都会让葫芦寨和胡皋本人陷入不义的骂名之中。即便拿下花马寨,如何让其寨众心服?
传扬开去,狗头山群雄也必将齿冷!到了那个时候,葫芦寨再没有更进一步的可能了!葫芦寨的强大也就此成为一个笑谈!胡皋也可以就此放弃他的理想和坚持了。
要知道,花马寨的做法明显不同于三英寨。三英寨被吞并,葫芦寨占据道义的制高点——三英寨攻打葫芦寨在先,葫芦寨顺手灭掉它,无可非议!
花马寨只不过想和葫芦寨结成儿女亲家,就被葫芦寨灭掉了?这世上有这样的道理吗?
狗头山群雄没有一个吃素的!他们势必会视葫芦寨为公敌的!胡皋可不希望有各大山寨联合来攻的那一天!
即便是花马寨想出了和亲结盟的软蛋招数,就很可悲吗?或许,这件事在狗头山传开之后,花马寨会成为他们的笑柄吧?
胡皋却笑不出来。
就是看起来很可悲的人,却在别人的讥笑声中获得了最大的益处——花马寨在胡皋说出“我同意”三个字之后,他们再也不需要担心葫芦寨前去攻伐了。甚至,连别的山寨都不敢打他们的主意了!
再看看葫芦寨和胡皋本人得到了什么?除了一个美女之外,再无任何好处。再说了,王飞凤能嫁给比胡皋更出色的山贼吗?
即便此刻,王飞凤再次打量着胡皋的容貌时,她心里也是美滋滋的。
这个胡皋看起来还是蛮帅的嘛!棱角分明,黑白分明的双眼总带着几分思索的意味,那种气质挺特别的,最起码不会惹人讨厌。
对于女人来说,不讨厌,基本就是喜欢。适当的条件下,同床共枕不是多大的问题。
莫名奇妙的,王飞凤的脸不由发烫。因为,此时此地,她居然想像起和这个家伙脱光衣服缠在一起做那种事情场景来。
在感性方面,男人是远不如女人的。
没想到,在众人喜形于色之时,胡皋又开口说话了。
胡皋看了看王飞凤,又看了看那个老妈子,沉吟道:“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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