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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不迟疑,红丝决定开始逃走。
可是,逃跑的最大困难是自己的手腕被小叫花的腿压住了,他屏住呼吸,一点点地朝外抽动手腕,生怕惊动小叫花。
功夫不负有心人,过了很久,红丝终于将自己的手腕从小叫花的腿下脱离出来,爬到了近在咫尺的门框处,扶着门框慢慢站起来。
哦,头好晕,红丝稍微喘息了一会儿,用带着金手铐的双手扶着墙壁,慢慢地走出了破房子。
自己什么都看不见,去哪里呢?红丝摸索着墙壁慢慢走着,听见不远处有人不断地念着:“人之初,性本善。”
这句话本是三字经里很通俗的一句开场白,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红丝听见这句话,觉得很温暖,是啊,如果人与人之间能像刚出生时那样友善相处,该有多好呢?
那声音越来越近了,红丝不知不觉地来到了那声音发出的地方,一扇半掩的大门前。
红丝站在门外,实在走不动了,把头靠在了墙上,那句“人之初,性本善”仿佛具有魔力,支撑着他没有倒下。
红丝喘息着,他的脚步声似乎惊动了大门里面的人,那句三字经的朗诵声停止了,紧接着有人冷峭的声音说道:
“门外的朋友,请进来吧,躲躲闪闪藏头不露算什么英雄好汉?”
红丝有些昏眩,他听见房子里面请他进去,却没听出那人的话里的弦外之音,那话里分明暗含着挑战的味道。
红丝站不住了,同时很担心叫花帮的人发觉自己逃走会追过来。他没有多想,举起戴着金手铐的双手,轻轻一推,门开了。
红丝扶着大门的门边儿,一只脚刚刚迈进门槛,只觉得一股掌力疾风迎面袭来,胸口一阵剧痛,有人在偷袭自己吗?感觉天旋地转起来,红丝倒在了门槛上。
里面的人似乎有些惊异,快步走到房门口,低头一看,倒在地上的是一个身穿僧袍的光头小和尚,喝问道:
“你是谁?这个时候来,想找死吗?”
原来屋子的人是一位二十几岁的青年,名叫李伟,正在等待一位下约三天内前来挑战的仇人。
李伟怎知红丝误打误撞地出现在大门口,以为是仇人按约而来,急忙一掌将他击倒,不料打错了人,幸亏自己只用了三成功力,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这个无辜来客就要枉送性命了。
红丝胸口很疼,一时间说不出话来,只得伸出双手求救。李伟有些吃惊,看见小和尚的双手被锁着一副金手铐。
这个?李伟充满疑问,漆黑半夜,一个小和尚被锁着金手铐前来,似乎有求于自己的样子,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李伟没时间多想,伸手把红丝拉了进去,放在一张椅子上,转身关上房门。
红丝萎顿疲倦地靠在椅子上,他想睁开眼睛看看这里是什么地方,却感觉眼前一片灰蒙蒙的,看不清楚任何东西。
李伟走过来,仔细打量红丝一番,双手按在椅子背上,问道:“你看不见?”
红丝想回答,可是,胸口痛得血腥气逆涌,不敢张嘴说话,只得点了点头。
李伟觉得有些惭愧,这小和尚是个瞎子,自己不该刚才不分轻重出手伤了他,看样子这小和尚之前已经受伤很重,现在雪上加霜,看他样子快要撑不住了。
李伟不禁叹息了一声:“唉,你这样子,既然让我看见,怎能不救?只是很久不救人了,不知我的医术退步了没有?”
红丝瘫软在椅子上,听见房里的人说懂医术要救自己,觉得很欣慰,松了一口气,却感到自己身子一凉,身上的衣服被强行撕去,吃惊不小。
第二十八章 寻踪被敲诈
红丝坐在椅子上,感觉到自己的衣服被强行撕去,心中害怕,扭动了一下身子想要躲闪。
只听那人轻笑一声,安慰道:
“小和尚,你不用怕,我叫李伟,刚才不好意思失手打伤了你,现在想弥补一下过错,帮你泡药疗伤,没别的意思。因为你戴着手铐,我没办法帮你脱衣服,而且你衣服也破烂不堪,不用舍不得,我的衣服还有两件,等你泡药之后,给你换上。”
李伟说着,三下五除二脱光了红丝的衣服,打开他胸膛和大腿上的绷带,抱起他走到墙角,放进了一个木桶里,木桶里面已经灌满热水,那是刚才李伟为自己浸泡热水浴准备的。
红丝闭着眼睛靠在木桶边上,不知道自己多久没有泡热水了,此刻置身于暖烘烘的热水里,热浪漫延到脖颈,感觉全身很舒服。
李伟往木桶里洒了一些自己特制的药粉,用手搅拌开,看着红丝闭目静坐在木桶里,心中自问:这小和尚是哪里来的?怎么受了这么多伤?
红丝坐在热水里,被热气腾腾的暖雾包围着,感觉身子清爽了许多,产生了几分懒洋洋困倦之意,很想入睡。
这时,房门处传来急促的敲门声,李伟对红丝说道:“有人来了,我去看看是不是前来赴约的仇家,不关你的事,小和尚,你只管泡药水,别的不用理会。”
李伟这样说纯粹是客情儿,红丝现在的样子怎么管的了闲事?就算他想管,也管不了,只得点头答应,继续坐在水里不动。
李伟走到门边,很淡定地打开房门,出乎意外,却原来是几个小叫花子,仰着脸儿问道:
“这位公子,你看见一个小和尚了吗?”
“什么小和尚?你们叫花帮越来越胆大包天了,大半夜的也敢来李某家胡乱敲门骚扰?”
小叫花有点害怕,可是不找回红丝,老大会发怒的,只得硬着头皮解释道:
“公子,我们也是没办法,那个小和尚叫红丝,是从我们叫花帮里偷跑出来的。我们老大说,红丝脑子有毛病,要赶紧找回来,别给邻居们添麻烦。”
李伟不太相信小叫花说的话,谁会相信一个穷酸落魄的小小叫花帮会有金手铐给人戴上?摇头问道:
“不是吧?原来那个小和尚叫红丝?你们也太口出狂言了,叫花帮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钱了?从哪里搞来的一副金手铐?”
小叫花急于解释,避重就轻地说道:
“公子,不骗你,这个叫红丝的小和尚,真的是刚才从我们叫花帮逃跑出来的,老大让我们尽快把他带回去。”
李伟板了脸,问道:“是么?本公子问你们,红丝犯了啥错?你们要用金手铐锁他?”
这下子小叫花张嘴结舌地答不出来了,几个人对视一眼。
李伟见小叫花们鬼鬼祟祟的摸样,心里看不起,果断下逐客令,说道:
“你们走吧,李某正在给那个小和尚泡药疗伤,没工夫跟你们闲扯,等他伤好了,随便他去哪里,反正不会把他交给你们。”
“你是不是看中那副金手铐,也想霸占独吞?”
这是什么话?李伟瞥了小叫花一眼,懒得搭理他,转身走进房,关严大门。
小叫花急了,扑到门上乱敲,大喊大叫道:“公子你还没回话,怎么进去了?”
另几名小叫花见这态势不对头,自己的同伙再闹下去也没用,其中一人急忙溜走通知老大去了。
那名跑去通知老大的小叫花,一边往回跑,一边兴奋地喊叫起来:“老大,找到红丝啦——找到那个小和尚啦——”
那名小叫花一门心思光顾着往回跑,眼看就要到破房子跟前了,没注意迎面闪出一条黑影,挡在小巷的路中间,小叫花感觉自己一头撞倒了南墙上,倒退几步,摔了一个大仰八叉。
“是谁唲?黑灯瞎火挡道玩儿?”那名小叫花一咕噜爬起来,嚷道。
月光下,只见一个少年白衣飘飘,背负双手,腰插长剑,潇洒地站在路当中,淡定地问道:
“本公子是谁你不用管,现在只问你,你刚才说红丝?他在哪里?”
“别告诉他,没有好处的事,咱们叫花帮不做。”叫花帮老大提着一根打狗棒,从破房子里走了出来,命令手下道。
“飞鸿。”
远处一名少女叫着,向这里飞跑过来,跑到白衣少年的身边,问道:
“我去那边没发现动静,你这边怎么样?你怎么跟两个臭要饭的蘑菇上了?这些人做事不走正门,你最好离这类人远一点。”
飞鸿郡王摆了一下手,沉着说道:“紫羽,你不知道,这两个要饭的知道红丝的下落。”
“是吗?太好了。”
即墨大小姐拍手笑了起来,她知道飞鸿郡王自从丢了麻袋,整个人仿佛丢了魂儿一样,愁眉苦脸的。
飞鸿郡王今晚确实满怀忧愁:
钦犯红丝不见了,那副御赐的金手铐也随之一起消失了,如果寻找不回来,传到皇上耳朵里,自己大意失职犯下的过失,会怎么惩处自己呢?恐怕连父王也摆脱不了用人不明的罪责。
“好处?你想要什么好处?这个消息你想卖多少银子?”
小叫花听见说起银子,自作聪明地提醒道:“老大,给他们开个价,别要少了,最少也要一百两银子。”
“扯淡,那副金手铐是金子做的,一百两银子怎么够?最起码……一千两银子?”
“好,一千两银子,一言为定。”
飞鸿郡王心急火燎,急于获得关于红丝的消息,不管价钱多贵,一口答应下来。
叫花帮老大见白衣少年答应的过于痛快,心想今日碰到这只肥羊,应该多挤出一点,装一脸苦相,编谎话:
“红丝情况不大好,我们叫花帮为他喝水吃饭,更衣敷药,少说也要再加上一千两银子。”
即墨大小姐见那个什么帮老大张嘴漫天涨价,一眨眼间价钱翻了一倍,气冲冲地掏出一对峨眉刺,在手掌中旋转了一圈,说道:
“你们干嘛?想要敲诈吗?试试看,本小姐饶不饶得了你们两个。”
第二十九章 疗伤触亲情
飞鸿郡王不想把事情搞僵变得复杂化,拦住即墨大小姐,劝道:
“紫羽,不用和这些乞丐一般见识,钱财本是身外之物,该花就花,好钢用在刀刃上,只要能找到红丝就值了。”
叫花帮老大看见对方亮出了兵器,不敢过于放肆,胆怯地后退了一步,说道:
“各位大爷大奶奶别动武,有话好说,老大我漫天要价,你们就地还钱,咱们可以打个商量,好来好散,不伤和气。”
飞鸿郡王一听,原来这件事还有砍价余地?掂量了一下自己口袋里的银票,总得给自己一行人返京回去的伙食路费,不能把钱花得精光。
他伸手从怀里掏出一叠子银票,迎风晃动了一下,说道:
“这样吧,给你们一千一百两银票,这个价钱用来交换一个消息已经很昂贵了,奉劝你们见好就收。”
徒然间看见这么多的银票出现在眼前,叫花帮老大眼珠儿登时发绿,心想:反正红丝现在不在自己手里,叫花帮只是传递一个有关红丝下落的消息,就可以有一千多两银子入账了,已经赚大发了,自己的确不能再得寸进尺。
“得,就这么着,咱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童叟无欺,货真价实,只要公子你把手里的银票交给我,我马上让手下带你们去红丝现在的所在地,保证人钱两清。”
飞鸿郡王毫不迟疑,随手将一千多两银票递了过去。叫花帮老大顿时变态,如同抢劫一样,竖起两只鸡爪子把银票一下子全都划拉走,转身就往破房子跑,同时回头对那名手下说道:
“快,你带路,领他们去找红丝。”
即墨大小姐有些看不惯,埋怨似地说道:
“飞鸿,你把这些人都惯坏了,一个消息能值一千多两银子?你也太阔气了,出生大富大贵之家,拿钱不当钱。”
飞鸿郡王微笑了一下,心想,一千多两银子不算什么,只要能找回红丝顺利押解回京,皇上肯定会有重赏,赏银绝对会比一千两银子多很多,现在不用太计较银子得失。
那名小叫花看见老大捧着一大堆银票跑进破房子,自己恨不得也跟进去瞧热闹。叫花帮从来没入账经手过这么多钱,老大数钱的样子一定像一只贪婪的狐狸,不知道老大会不会给手下们每人分一点点银子呢?
小叫花急于回来看结果,带着飞鸿郡王和即墨大小姐飞跑,来到了另一条小巷,从左边数第三个大门前停住,对门边站着的几个叫花子急问:
“红丝还在里面?”
“在里面,一直没有动静。”几个小叫花立功似地抢着回答。
“行了,这里没咱们的事了,老大已经把红丝出手转让给这位公子,正在老窝里数银子,咱们快回去,好歹也跟着沾一点光。”
几个小叫花一听有理,撒腿就跑,破草鞋子拖拉地面声稀里哗啦,跑出了小巷子。
即墨大小姐见小叫花们都跑掉了,一千多两银子的代价就这么点作用,连红丝的影子也没看见,心里很替飞鸿郡王不值,拿不准红丝到底在不在这间房子里面,想到如果叫花帮胆敢欺骗,一定回去找他们算账,正在心里忿忿不平,却见飞鸿郡王走上前敲门。
这个小巷子里面住的都是穷人,房子极为简朴,都是临街盖的单间,没有院子。
只听房子里面有人问道:
“是谁?等一下。”
屋子里,李伟给红丝泡药浴完毕,俯身把似睡非睡的红丝抱出木桶,放到床上,用一条干毛巾为红丝擦干身子,扯过一条薄被盖上,拿过一碗刚才配制调好的药膏,为红丝在眼睛周围涂抹上厚厚的一层,再用纱布绷带缠好。
李伟自制的药确实有些效果,红丝在半睡中,感觉到眼皮处一阵清爽舒适,耳边听得李伟向自己道歉:
“对不起,红丝,刚才我失手打伤你,以为我能弥补,可是我的医术很一般,不能根治你的病,只能缓解一下你身上的伤痛,你能原谅我吗?”
红丝迷迷糊糊中,听见李伟抱歉的话,想说自己一点不怪他,刚才是自己冒冒失失送上来挨了李伟的一掌,只能怪自己什么看不见,才会被李伟打伤。
红丝泡过了药浴,感觉自己内心的烦闷逆涌的气息平和了许多,嗓子也不觉得像刀剌一样的干燥难受了,喃喃地说:
“我……没怪你啊……是我不好……”
红丝有些困难地伸出戴着金手铐的双手,摸向自己耳边发出声音的地方,李伟的面庞在那里,红丝慢慢地抚摸李伟的脸,默默熟知他的五官相貌,心里想着李伟这么善良他一定长得不丑。
听见红丝回答说不怪自己,颇为感触,心想红丝这少年太善良了,他越是不肯责备自己,自己就越是要对他负责,想办法救治红丝痊愈。
李伟感觉到红丝细腻滑嫩的手指在自己的眼睛、鼻子、嘴唇上游动,忽然有一种冲动,仿佛是自己失散多年的弟弟正在跟自己腻歪撒娇、寻求亲情。
事实上,李伟原本是即墨杀团的人,两年前由于弟弟的死,心灰意冷,悄然离开即墨杀团,来到了闵光边城隐居。
追根索源,当初李伟草率答应加入即墨杀团做一名杀手,真正原因是想借助即墨杀团的力量,救出自己陷于仇家的亲弟弟,没想到弟弟救出来不久,还是被仇家派来的人杀害。
弟弟的死让李伟心生绝望,失去了在这个世上的仅存的亲人,他对人世毫无眷念。
今晚有一个少年误打误撞闯进来,伤在了自己的手下,而这少年不责怪自己,只是在自责,还把自己当做善人,用手抚摸自己的脸颊,以便心里记住自己的为他疗伤的恩情。
李伟心中掀起一股浪潮,仿佛感受到了一种似曾相识的亲切,是弟弟吗?弟弟——
李伟鼻子猛然发酸,难道是上天让红丝来代替弟弟回到自己的身边来了?一样的年龄,一样的可怜。
“弟弟。”
李伟忽然叫出声来,有些激动,紧紧握住红丝戴着金手铐的双手。
第三十章 拒捕护义弟
“弟弟?……难道我找到哥哥了?”
红丝心里很高兴地想,由于失忆,他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听到李伟叫自己弟弟,误以为兄弟重逢,嘴角噙了一丝笑意。
李伟注视着红丝,目光中充满柔情,他不是认错了人,只是心里渴望弟弟能复活过来陪伴在自己身边。他轻轻点一下红丝的含笑红唇,说道:
“红丝,你知道吗?我有过一个弟弟,可惜我不能保护他,永远失去他了。刚才你给我的感觉很像他,一刹那间你让我恍惚,产生了一个错觉,难道是老天爷让我今晚遇见你?我想以后叫你弟弟,你会答应吗?会不会觉得我有点神经质?”
红丝听懂了其中缘由,为李伟对他弟弟的深情所感动,脱口答道:
“好啊,那我叫你哥哥……我好开心,李哥哥,以后我们就都不孤单了。”
“是的,弟弟,我会保护你,现在你告诉我,你是怎么跟叫花帮惹上麻烦的?你有什么着急想让我帮你做的事吗?”
红丝想了一下,不清楚自己是怎么被叫花帮的人抓住的,此刻最强烈的想法就是想去除掉那个金手铐,手腕被勒得太痛了。
“我不知道啊,老是糊里糊涂的,这次醒来的时候就落在他们手里了,他们待人很歹毒。……李哥哥,你能帮我打开这个手铐吗?”
红丝救助地举起戴着金手铐的双手,手上这可恶的劳什子搞得他好痛苦。
李伟握住红丝的手仔细看了看,发现红丝的手腕被金手铐束缚的太紧,手腕周围的皮肉青紫严重,结成大块大块的血痂,双手由于血脉不通畅变得红肿不堪,这样下去,一双手会废掉的。
“弟弟,你这金手铐是怎么回事?要赶快设法去掉,要不然你的手就完了。”
红丝听见问话,好生郁闷,因为真的是一无所知,那个给自己戴上金手铐的人没说因为什么要这样做,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得罪过他,含着歉意说道:
“李哥哥,怎么回事我答不上来……”
李伟明白红丝的苦衷,料想红丝因为伤势严重,大多时候处于迷糊状态,有些事现在也问不清楚,索性不再问下去,安慰道:
“没关系,那些不重要,我先帮你穿上衣服,然后想办法帮你弄开手铐。对了,事先和你说一下,你自己那些衣服已经破烂得不能再穿了,只能穿我的,可是你戴着手铐,穿衣服不方便,穿上以后可能会显得很邋遢。”
红丝苦笑一下:“我现在这样子,还能更邋遢一点吗?李哥哥多虑了,还要多谢你的衣服呢。”
李伟微笑说道:“弟弟你的小嘴很甜,听着舒服,我现在就帮你穿衣服。”
李伟取过一套蓝色衣裤,掀开盖在红丝身上的薄被子,开始给他穿衣服。裤子很容易穿上了,到了穿上衣有点麻烦,只得把衣衫两侧剪开,从红丝的头顶上套下去,再把两侧的衣衫掩上,用衣带扎上,总算穿好了。
这时,听见有人敲门声,李伟走过去开门,看见紧挨门前站立着一位公子摸样的少年,月色下定睛一看,不认识,而且远处墙影下还站着一个人,发问道:
“你们是前来赴约的?”
飞鸿郡王被问得愣了一下,什么赴约的?很明显屋里出来的青年把自己误会成是约好前来的人了?也不绕弯子,开门见山地说道:
“我找红丝。”
“是叫花帮请你们来的?”
李伟一听也是来找红丝的,马上联想到刚才叫花帮来找红丝的事情,推测他们都是一伙的,要不然不会找来的这么快。
飞鸿郡王哑然失笑,心想叫花帮还没这么大的能耐能请得动自己和即墨大小姐,简单答道:“不是。”
“那你们是?”李伟用身子挡住房门,想问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来人会不会对弟弟不利呢?
“事关重大,可以进屋谈一谈吗?”
李伟瞥了一眼飞鸿郡王,见他煞有介事一本正经,心中不爽,可是又见他神态中隐隐透着几分富贵威仪,不像是做作假装出来的,也许他真的有什么内幕隐情需要避人耳目?
“好的,请进。”李伟犹豫了一下,还是请他进屋来再说。
飞鸿郡王一脚刚跨进屋,就看见床上躺着的人,虽然换了一套蓝色衣服,可是光头蒙眼的样子,不正是自己要找的人?
“红丝,你果然在这里?”
飞鸿郡王喜出望外,一个箭步窜了上去,一伸手,揪住红丝的衣领,把他的身子扯起来几寸高。
红丝感到来者不善,伸出手臂想要推开,沙哑的声音叫了一声:
“放开,别碰我衣服……哥哥快来……”
红丝急切间无暇顾及自己的人身安危,而是担心衣服,好不容易新换上一套干净整洁的衣服,他心里非常喜欢,不想被来人弄脏撕破。
李伟急忙跟过来,喝道:“放开我弟弟。”
“你弟弟?”飞鸿郡王有些惊讶,不会这么巧在这里遇到了红丝的哥哥吧?
“义弟不行吗?要你管?东问西问的烦人。”
飞鸿郡王想,别说只是义弟,就算是亲弟弟一样照抓不误,哪个敢阻拦捉拿钦犯?
“红丝是钦犯,本公子奉命要把他生擒活捉,立刻带走。”
飞鸿郡王并不放开红丝的衣领,紧紧抓住不松手,有些含糊地冷冷说道。
原来他们是奉命前来抓人的官差?
如果是别人,说不定惊恐,听官差奉命前来拿人,可能就乖乖地听话,把人拱手交出去,但是李伟不是一般人,他是从即墨杀团里出来的,从来就没把官府差爷们放在眼里,更何况他们是来抓自己刚认的弟弟,当然不肯退让,喝道:
“狗屁钦犯,李某不吃这一套,我弟弟绝不能让你带走,不信就试试看能不能走出屋子半步?”
“大胆!想拘捕不成?”
飞鸿郡王不料对方是刁民,竟敢护着义弟跟官府作对,厉声喝问。
屋里气氛顿时僵化,李伟见来人咄咄逼人,反而激发了斗志,为了保护新认义弟,暗中祈祷亲弟弟的在天之灵保佑。
第三十一章 相逢师兄妹
飞鸿郡王说明来意,准备带走钦犯红丝,遭到李伟的强横拒绝,怒气腾起,抓住红丝的衣领不放。
李伟是江湖草莽出身,又在即墨杀团里胡混了几年,不甘示弱,靠近前来准备动手夺回红丝。
正在紧急关头,忽听房门口一名女子清脆的声音传来:“大师兄?”
李伟暗吃一惊,停住脚步,回过头来,看见门口俏生生地站立着一位美貌少女,咬着嘴唇,轻声呼叫着,那是同门小师妹即墨紫羽,回应了一声:
“小师妹,你怎么找到这里来了?”
即墨大小姐倚在房门口,幽幽地说道:
“大师兄,当初你为什么离开了?自从你留书出走,两年了,我们都很想你。”
即墨杀团的大门主即墨禁只收了两个徒弟,就是李伟和即墨紫羽。李伟在即墨杀团的时候,对这个小师妹很是维护和关照,所以他们师兄妹二人感情很深。
“唉,小师妹,一言难尽,进屋来说话。”李伟说着,走到房门口,把小师妹拉进屋来,探头向外张望了一下,未见旁人,便随手关上房门。
即墨大小姐走进屋来,看见飞鸿郡王抓着一个光头少年,因为她以前见过红丝满头长发,如今见他头顶光秃秃的毫发皆无,不禁奇怪地问道:
“飞鸿,他是红丝?有没有搞错?红丝有一头黑发的。”
飞鸿郡王曾在普慈寺庙客房窗外潜听多时,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简单解释道:
“没错,他就是红丝,他师父阿九和尚本来准备请高僧替他运功疗伤,疏通头上的淤血脉络,所以把他头发都消掉了。”
李伟关好门,走过来问道:“小师妹,你认识他?”
即墨大小姐抿嘴一笑,说道:“大师兄,他是飞鸿公子。我和一起来的,这个叫红丝的人是他奉命要捉拿的钦犯,你别怪他急躁抓人。”
“是么?这个金手铐想必也是这位飞鸿公子给红丝铐上的了?这么歹毒的刑具是想勒断红丝的手腕?”李伟一脸严肃,并无笑容。
即墨大小姐刚才只是关注红丝的头发,现在往下细看,发现红丝的手腕正在滴血,被金手铐卡得极紧,不由得心软,求情道:
“飞鸿,你看他太可怜了,帮他摘掉手铐吧?”
飞鸿郡王心中不悦,即墨大小姐怎么和这个大胆刁民是师兄妹呢?再说了,父王说过御赐金手铐的钥匙在皇上手里,怎么摘掉?冷言说道:
“不行,我没钥匙。”
即墨大小姐有些失望,忽然想起一件事,说道:“可是,飞鸿你不是说你身上有一把宝剑吗?你赶快用宝剑帮红丝斩断金手铐。”
“更不行了,金手铐是御赐刑具,谁敢毁坏?那是违抗圣命,要被杀头的。况且这个红丝和你非亲非故,只因为他的画像长得很像一个人,你就这么为他着想,不觉得可笑吗?”
“一点也不可笑吖,你看呐,虽然现在红丝蒙着眼睛,我还是觉得他长得很像那个人,我想搞清楚,红丝到底是不是那个人。”
飞鸿郡王知道钦犯红丝不会有好结果的,不想让即墨大小姐空抱着希望,很直白地说道:
“紫羽,就算红丝真的是那个人,你也没办法和他在一起,劝你最好对这个红丝死心,以免后患无穷。”
“你怎么这么说呢?”
即墨大小姐有些难过,她怎么可以放弃希望呢?这半年来,她在萨珂大草原上驰骋,风餐露宿,一点消息也没有,现在好不容易有了线索,怀疑对象锁定在红丝的身上,却又和飞鸿郡王起了争执。
即墨大小姐心中难过,可是她并不责怪飞鸿公子,心想:
你现在这样说,说明你还没有真正爱一个人,如果,等你以后有了真心所爱的人,那时候你肯定不会是这种说法了。
即墨大小姐心如磐石,爱意坚定,如果真的会出现刚才飞鸿公子所说的那样要被杀头,她也会义无反顾,只要能救出自己的梦中人,和他在一起待一天也是好的,可是,红丝究竟是不是自己的梦中人呢?
“算了,小师妹,这个飞鸿公子是个狠心人,何必求他?”
李伟闻听二人的对话,心头火起,对这个飞鸿公子十分鄙夷,一口一个御赐、一口一个圣命,把皇帝老儿抬出来吓唬人玩?问道:
“小师妹,你什么时候开始和官府的人混得这么熟了?你知道咱们的师父是不会愿意你跟官府的人走得这么近的。”
即墨大小姐本想解释一下,可是因为飞鸿郡王在身旁,关于即墨杀团的事不方便透露半点风声,只得含糊其辞地说道:
“大师兄你不了解,咱们的师父这两年变得神龙见首不见尾,只能听到他传来信息,却见不到他的人影。”
李伟听了也觉得诧异,想问清楚端倪,又嫌飞鸿郡王在旁边碍眼,想要不客气地把飞鸿郡王轰出去,又担心师妹不高兴,于是问道:
“小师妹,如果我和这位飞鸿公子动起手来,你会偏袒哪一方?”
即墨大小姐听到这里,非常为难,不希望他们动手相博,可是如果真的动起手来,自己责无旁贷,当然是要站在大师兄一边的,几年的师兄妹情谊不能忘怀。
“大师兄,我会站在你这一边的,可是,我不希望你们打起来,飞鸿公子不是坏人,他只是皇命在身,不得不抓人。”
李伟听见小师妹表了态站在自己一边,心中安定了许多,不想听小师妹说什么飞鸿公子不是坏人,心中不忿地想,就算飞鸿公子不是坏人,从他对待红丝的恶劣态度上,至少看得出他不是一个慈悲心软的好人。
李伟走上一步,拱手施礼,客气地说:
“飞鸿公子,今日幸会,紫羽是我的小师妹,我们久别重逢,有很多话,想叙叙旧。这里只有一间屋子,你待在这里很不方便,所以,想请你先回去,有什么事明早再说,你看可好?”
飞鸿公子寸步不让,回答:
“本公子根本不想呆这儿,只要你不阻拦我捉拿钦犯红丝,我立刻走。”
第三十二章 斩断金手铐
飞鸿郡王今晚破费了一千一百两银子,好不容易抓住了钦犯红丝,怎肯轻易放过他?
此刻,飞鸿郡王听见李伟说让自己出去,当然答应,不过前提条件是必须要带钦犯红丝一起走。
即墨大小姐在一边劝道:“大师兄,你忘了吗?师父总是告诫咱们,不要公开和官府的人为敌,你现在这样子,就是违背了师傅的教训。”
李伟看着红丝被飞鸿郡王紧抓着衣领显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心中替他难过,明知小师妹说的有道理,可是,不忍心让飞鸿郡王把红丝带走,依然横档着去路,说道:
“小师妹,我当年留书出走,已经不算师门里的人了。”
“这个我知道吖,可是,一日为师终生为父,你不会真的想要背叛师父吧?”
李伟明白背叛师父是违背天理的大罪,被小师妹说的哑口无言,眼望着红丝,心中不舍。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偏偏在这时,房门又被人敲响。
李伟正在为红丝伤神,听见敲门声倍觉烦躁,夜半三更上门来的准没好事,焦躁地问道:
“又是谁?今晚一律不见,给我滚!”
只听门外一人老气横秋地阴森森发话道:“怎么地,约好前来相斗的,不会是胆怯了?难不成连门都不敢打开?”
李伟一拍脑门,喊了一声“妈呀,真添乱”,我怎么忘了今晚还约了人比斗?隔着门板说道:
“今晚李某有事,明天你再来。”
门外来人有些窝火,这是公然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意思,怒气顿起,说道:
“啰嗦,等啥明天?他奶奶的,要打斗就快点动手,真刀明枪来一场,要是害怕做了缩头乌龟,就干脆认输,老子回去跟裴大少言语一声,就说你认输了,明天一早就卷铺盖卷滚出闵光边城,不许回来。”
李伟被骂,按捺不住激愤,“嚯”地一声把房门打开,刚想跨出门槛,被即墨大小姐一把拉住衣袖,问道:
“大师兄,出了什么事?怎么又是裴大少这个坏胚子?”
“昨天发生了一点小纠纷,我和裴大少约定,如果我打败他请来的高手,我就不用搬出闵光边城,否则的话,我就得离开这里。”
“大师兄,别和他们斗,跟裴大少这种恶霸动武有失咱们师父的面子。闵光边城太小,不适合你在这里隐居,不如和我走吧,我们去京城找我义父去,我义父是医术高手,你喜欢钻研医术,正好可以和我义父多多深入探讨。”
“但是,这样走,不战而退,传出去更没面子,别人会以为李某怕了他们。”
“大师兄,我被你搞糊涂了,到底是面子重要,还是你义弟重要?”
这一问,李伟呆住了,是啊,面子算什么?红丝现在被金手铐折磨得这么痛苦,他求自己帮助打开束缚,自己怎么可以置之不顾?
一霎那间,李伟觉得很惭愧,感觉自己的亲弟弟也在用责备的眼神看着自己,他下定了决心,对门外说道:
“好吧,李某认输,明天一早我就会离开这座城,以后永远都不会来了。”
门外没了动静,显然那人听见李伟的答话,回去向裴大少交差去了。
李伟叹了一口气,转过身来,对飞鸿郡王说道:
“你看见了,为了我义弟,李某可以连面子也不要,所以,你不能再虐待红丝,必须把他的金手铐打开,否则的话,我是不会答应让你带红丝离开这间房子。”
“金手铐是御赐圣物,没有钥匙,不能损坏,怎么打开?”飞鸿郡王反问。
“损坏又怎样?没听说过将在外君命有所不授?你忍心眼看着我义弟的双手变成残废,可我不能。既然我小师妹说你有宝剑在手,你若再三借故推辞,李某就要动手抢夺你的宝剑了。”
“大师兄,你真的要抢飞鸿的宝剑?”
即墨大小姐有些惊讶,他们两个武功都很高强,两虎相争必有一伤。
“是的,这是唯一可以拯救我义弟的办法了。”
飞鸿郡王听了,心中多少有些感慨,他虽然不敢质疑皇上为什么要御赐下来这么歹毒的刑具,可是,金手铐是自己给红丝铐上的,如果导致红丝的双手残废,自己是有责任的,终究会良心不安。
一时间,善念占据了上风,飞鸿郡王松开了红丝,看着他倒在床上,随手摘下自己悬挂在腰间的宝剑,手抚剑鞘,说道:
“也许,你们还不知道,这是一把罕见的上古宝剑,确实能削金断玉、锋利无比,是红丝的师父阿九和尚借给我爹玩赏几天的。提醒一下,如果你们想抢走这把宝剑,用它来砍断金手铐,那你们也变成了大逆不道的罪犯,官府肯定会缉拿你们。”
“得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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