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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大逆不道的罪犯,官府肯定会缉拿你们。”
“得嘞,别再抬出官府的招牌压我们,李某不吃这一套。现在我问你,你是主动交出宝剑,还是和我拼搏一场,败了弃剑认输。”
李伟挽起长袍宽袖,脚步摆成不丁不八,一手拳一手掌,拉开了搏击的架势,准备空手入白刃。
飞鸿郡王在李伟的强势态度之下,又有即墨大小姐在一旁围观,自己也确实觉得这副金手铐太过霸道,只得走到桌边,将上古宝剑放在桌子上。
即墨大小姐没想到飞鸿郡王终于心软,赞许地看了他一眼,走到床边,拉起红丝的手臂,将他的手腕举高。
李伟一直紧板着的面孔露出了隐约的笑意,他毫不迟疑,迅速抓起宝剑,“唰”地一声拔出,腕子一抖,一个漂亮的飞鹰捉鱼掠过海面的招式,斩断了金手铐。
金手铐断了。
即墨大小姐看见金手铐被断开,红丝的手腕保住了,心里一阵轻松,感到很欣慰,认为自己和大师兄、飞鸿郡王都在积德行善,功德无量,做了好事。
飞鸿郡王取回宝剑挂在腰间,捡起掉在地上的金手铐揣进怀里,看着李伟帮红丝的手腕上药缠好纱布,说道:
“现在没什么可说的了?红丝是钦犯,我奉命要将他捉拿回京,路途遥远,已经耽误很长时间了,就此告辞。”
第三十三章 往事不堪提
飞鸿郡王当着即墨大小姐和李伟的面,虽然恨不得立刻把钦犯红丝带走,但也明白此时不可过于急躁,不能对钦犯红丝过于粗暴,以免激怒他们师兄妹。
红丝躺在床上,感觉两只手腕被松开还上了药,心里体会到李伟带给自己的温暖和关怀,只想和他在一起,叫了一声:
“李哥哥……我不想和这个人走……”
李伟听见红丝的叫声,心潮涌动,安慰道:“弟弟放心,我们很快就会重逢的。”
飞鸿郡王听到这两句对话,明白越耽误下去越难脱身,压制住内心的急躁,抓住红丝的双臂,把他从床上拉起来,说道:
“红丝,还不明白么?你是钦犯,必须跟我走,无论你想还是不想,没有你选择的余地。”
“等一下,我有话要问他,只问一句。”即墨大小姐突然发话道,她心中的这个疑问已经埋藏了好几天了。
飞鸿郡王了解即墨大小姐的心事,并不阻拦,想必紫羽是要问那个傻傻的问题,就是那句:为什么你长得很像我认识的一个人?
李伟也很奇怪,会有什么问题这么重要,值得小师妹在这个节骨眼上提出来呢?
即墨大小姐走到红丝的面前,借助桌子上微弱的油灯火苗,细致地开始打量,端详着红丝的额头、鼻子、嘴唇。
除了双眼被蒙着纱布外,红丝的五官俊雅无双,像极了自己的梦中人,即墨大小姐心里不由得像小鹿撞墙玩似地扑腾扑腾地乱跳,怀着一种渴望,害羞地问了一句很傻的话:
“你是他吗?”
红丝被飞鸿郡王强行拉起来,有些虚弱地站立在床边,听见面前一位姑娘问自己话,心里有些发呆:什么是不是他?哪有这么问话的?问的这么不清不楚,自己没有办法回答。
即墨大小姐见红丝一瞬间愣住,以为他有什么难言之隐,不方便把实情公之于众,于是,把身子凑过去,耳朵贴近他的唇边,屏住呼吸,想要听他说出心中的秘密。
屋里的人见即墨大小姐这般情形,以为肯定会有什么惊人的消息,不约而同地睁大眼睛观看,但见红丝嘴唇蠕动了一下,弱弱地说了一句:
“我是谁?”
此言一出,屋里的另外三个人顿感大失所望,如果红丝不知道自己是谁,那么即墨大小姐就没必要继续问话下去了,就算再问下去,也不会问出一个所以然来。
可是,即墨大小姐不死心,她误以为红丝是看不起自己,所以才会故意装傻,不禁眼圈有些微红,失望地问道:
“红丝,你真的叫红丝?你是不是因为知道了我的身份,嫌弃我,所以故意不肯认我?”
李伟不知底细,在旁边专注地听着,听出小师妹问话的暗含意思是:是不是嫌弃她是即墨杀团的人?
李伟觉得这个问题很要紧,因为自己也是即墨杀团的人,如果红丝真的是因为小师妹是即墨杀团的人而看不起她的话,那很自然地同时也会看不起自己。
红丝陷入了苦闷,往事不堪提,为什么自己脑子里对于过去的事完全是一片空白?只要一触及往事的回忆,他就感觉自己的头好疼,一颗心仿佛是碎片,冥冥中似乎有一块黑色的幕布,严密遮掩了那些隐藏在记忆中的痛苦经历。
红丝摇了摇头,很困惑也很无奈,不能回答这位姑娘的问话,感觉很抱歉,喃喃地说道: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即墨大小姐听见红丝道歉,不知道他道歉的真正原因,以为他是在为不愿意和自己相认而道歉,心里忧愁:
——红丝,如果你是他,你快点告诉我一声吖,我会拼命把你从飞鸿郡王的手里夺下来,不让他把你抓回京城里去。
——你想想看吖,皇帝老子是有多么痛恨你,御赐下来这么一个破金手铐,差点把你的手弄残废了。如果你被抓回京城,落在皇上手里,肯定会没命的,只有死路一条。
——红丝,如果你真的嫌弃我是即墨杀团的人,那么我可以告诉你,自从在萨珂大草原上我宁肯背叛师门密杀令带你逃走,那时候,我就已经决定要和你在一起,彻底脱离即墨杀团了。
——红丝,你真的是看不起我吗?我在大草原上找了你这么久,难道是本小姐在自作多情吗?其实是我才傻,傻乎乎地以为只要我对你好,你就可以接受我?
可惜这些隐晦的想法,即墨大小姐只能在心里踌躇再三,不能公开说出来,因为即墨杀团是一个秘密杀手组织,不能让飞鸿郡王知道。
“紫羽,你别难过,也别再难为他问下去了,我曾听阿九和尚说过,红丝因为脑袋里有淤血阻塞,已经失忆了,这件事红丝肯定回答不上来。现在,请你让开,我要带红丝走。”
——吖,原来是红丝失忆了?自己刚才差点错怪了他。
即墨大小姐经过了刚才的情绪起伏,有点受打击,难以自控,不知道下一步应该怎么办。
李伟上前携住小师妹,走开两步,把她扶到凳子上坐下,说道:
“小师妹,分别了这么久,原来你有了心事,可是和大师兄说说吗?”
“大师兄,我很难受,我无法印证红丝是不是我要找的人,可心里对他很不舍。”
李伟劝道:“小师妹你别难过,不管红丝是不是你要找的人,他是我义弟,我不会放弃他不管,就像刚才这位飞鸿公子所说的那样,这里距离京城路途遥远,什么变化都可能发生的,对不对?”
飞鸿公子见他们师兄妹让开了路,自顾自地在一边说着安慰的话,不再怠慢,一手扭着红丝的一条胳膊,一手在他背后推推搡搡,强迫着他走向门口。
天空中,开始落下蒙蒙细雨,路很滑。
红丝双眼看不见,置身于黑暗中,脚步跌跌撞撞,被生硬地推搡行进。
命运的轮盘,被一只无形的手推动,操控着红丝不知未来的命运,他不知道自己将要走向何方,不知道会不会有更悲催的命运在等待自己?
第三十四章 高烧寻错爱
细雨中,夜深人静,红丝看不见前方道路,被飞鸿郡王拉扯着一条胳膊,踉踉跄跄地行进着。
红丝越走越慢,刚才被李伟误会打了一掌的胸口隐隐作痛,在飞鸿郡王的推搡下,勉强走了几十米,忽然腿一软,单腿跪在了地上。
红丝不明白李伟怎么会这么轻易地让自己被人抓走,他心里很失望,可是也不能怪李伟,平民百姓谁又敢轻易得罪官府呢?
“红丝,你又想耍什么花样?快点起来。”
飞鸿郡王不耐烦地问,看见雨要下大了,他讨厌雨水把自己的衣服淋湿。
红丝喘息了一下,心里对这个带走自己的人不抱有任何幻想,因为红丝很清楚现在的处境,自己是犯人,那个人是来抓犯人的。
红丝想站起来,可是觉得双腿发软,站不起来,只得问道:
“到底我犯了什么罪?……你一定要抓我?”
“废话,都说了多少遍了,你是钦犯懂不懂?钦犯是皇上指名要抓的罪犯,我只是奉命办事,碰巧赶上你是犯人,所以才抓你。你赶紧站起来走。”
红丝感觉自己光秃秃的头被雨水淋湿了,头皮一阵阵发凉,他忍着胸口疼痛,轻咳了几声,问道:
“我走不动了……钦犯是不是都该死呢?”
飞鸿郡王对钦犯红丝的忍耐已经到了极点,为了抓这个犯人,几天几夜没好好休息一下了,横眉反问道:
“你说什么?又想逃跑?”
“我是一个瞎眼的犯人,你抓我回去,我也什么都不知道……不如你现在就杀了我,反正我也是一死,也免得你担心我逃跑了。”
飞鸿郡王听出红丝这样说也是万般无奈的,心里不由自主地产生了一点怜悯,可是又想到在大草原上听那些骑兵说红丝烧了军营草料场,是需要有何等的气魄和勇气,与他现在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一点重叠不起来,喝道:
“胡说八道,你以为本郡王是杀人狂?你现在装可怜,你以前火烧草料场的时候应该是气冲霄汉吧?”
“火烧草料场……是吗?原来我还做过这么英勇的事。”
红丝忽然感到头脑有些发热,产生一阵晕眩,火烧草料场这五个字,仿佛冲击震撼到了他的心灵,在那件事里面……好像有什么人说过要救自己来着?
“你问谁呢?鬼知道你还有多少不可告人的秘密,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否则你怎么会变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西厥国骑兵队要抓你,你逃到南宫王朝,升级了,变成皇上要抓你,成了钦犯,你现在无路可逃。”
雨地里,红丝单腿跪在地上,不但站不起来,只想倒下去,他迷迷糊糊地想:
好吧,就算你说的都是真的,我走到哪里都是逃犯,犯了大罪,可是,好像以前有一个人对我说过他不嫌弃我,那个人是谁呢?
哦,头好疼,想不起来,好像有一道闸门封锁住了以往的记忆。
红丝举起双手捂住头,头脑发胀中,越来越多的迷雾缠绕住了自己,他陷入了梦境。
飞鸿郡王看见红丝痛苦的样子,确信他不是假装的,上前勾起红丝的身子,反手扛在肩上,迈开大步走回客栈。
闵光边城并不大,李伟住房所在的小巷距离飞鸿郡王租住的客栈并不太远,仅仅隔了几条大街。
贴身随从小哲等在客栈里,看见飞鸿郡王扛了一个人回来,进屋放在了床上,急忙探头看,原来是一个光头蒙眼的少年,似乎已经睡着了。
“小哲,你去拿一杯热水,再端一盆温水过来。”飞鸿郡王吩咐。
小哲答应着,跑到厨房去了。
飞鸿郡王抓到了钦犯红丝,心里一块石头落地,感觉困意袭上来,等小哲去拿热水的时候,侧卧在红丝身旁,意欲合眼休息片刻。
红丝陷在梦中,凄凉的场景让他迷茫,也是在下雨天,自己被绑在一根木棒上,凌空吊在一座什么塔上,不远处,隐约有一个少年凝视着自己……
——那是谁啊?
红丝的梦境渐渐清晰起来,仿佛能看见自己对面的那个少年泪流满面,颤抖着向自己伸出一只手,似乎在说:
红丝,我想救你,可是我太大意了,身中乱箭,就要死了,我想听你说一句话。
红丝心头突然战栗起来,那少年自己曾经在哪里见过?这么熟悉的声音,这么亲切的面容,是谁呢?啊,他被乱箭射中了,他在流血,他就要死了……
不,不,不要死!
红丝的梦境太真实了,他的意识在梦中是不受压抑的,似真似幻的梦境,勾起了往昔的痛苦,在梦里他的眼睛不瞎,看得清清楚楚,那个要救自己的将死的少年,是……是自己所爱的人?
在梦中,红丝被吊着,努力挣扎着想要靠近那个少年,大声哭喊着——我爱你!
从梦境返回现实似乎只是一步之遥,刹那间身体可以移动了,红丝似醒非醒,**出声:
“我爱你……”
红丝躺在床上,翻动了一下身子,摸到了身边的一个人,啊,是柳琴吗?急忙紧紧地抱住,吻了一下那人的脸颊,呢喃祈求道:
“别死……别离开我……”
飞鸿郡王本来只想和衣在床上躺一下,不料突然被红丝压在了身下,还被紧紧地抱住,吃惊之余,伸手想把红丝推搡开,摸到了红丝的额头,热浪滚滚烫手得吓人,红丝发高烧了?
今晚红丝旧伤未愈又受新伤,挨了雨淋,心力交瘁,发起高烧,在恶梦中痛苦徘徊良久,终于回到了现实,半清醒半沉沦的状态下,误把飞鸿郡王认作了自己所爱的人。
飞鸿郡王攥紧拳头,犹豫着是否要打红丝一拳?可恶,一个钦犯竟敢胆大包天想要吃本郡王豆腐?
“我爱你……我爱你……”
红丝反复**着,心情激荡不可抑制,红唇仿佛蜻蜓点水一般,在飞鸿郡王脸上浅浅划动。
飞鸿郡王犹豫着,隐隐幻想:如果是大皇子对自己这么说该有多好啊?
红丝发着高烧,迷茫中捧起飞鸿郡王的脸,开始热烈地吻他的嘴唇。
第三十五章 意乱惹情迷
似是而非的梦境,伤病交加的身体,渴望又害怕失去的复杂情感,这一切,让红丝陷入了迷幻。
“我爱你……”
红丝发自肺腑地诉说着心声,一遍遍轻触浅尝地吻着自己抱住的那人嘴唇。
飞鸿郡王惊得目瞪口呆,自己失算了,怎么会被一个半死不活的钦犯压在身下占便宜,差点还要被强行接吻。
“混账,不许夺走我的初吻,快松手。”
恼怒下,飞鸿郡王握紧拳头,准备一拳打在红丝的侧腰上,可是想了想又忍住了,钦犯红丝伤势严重,恐怕他经不起拳打,不如改成伸掌一推,把他推开就是了。
红丝压在飞鸿郡王的身上,身子扭动一下,像一条八爪鱼一样,牢牢地勾缠住飞鸿郡王,生怕他一不留神就会消失不见,意乱惹情迷,对着自己心里产生的幻影,默念着:
——我不松手,打死我也不会松手,柳琴,我再也不会放开你了。
红丝似乎忘记了柳琴早已死去了,而且是为了救自己而死。在红丝的下意识中,柳琴还活着,红丝想和柳琴在一起,给他幸福。
然而,死去的人毕竟已经撒手红尘,再也不能活回来了,红丝永远地失去柳琴了。
红丝摸索着伸出手去,温柔细腻地解开了飞鸿郡王的衣带,把自己热辣辣的俏脸贴在了飞鸿郡王的胸膛上,感觉到被压在身子下面的人心跳非常迅捷,奇怪地想:
——他怎么了?心跳好快。
飞鸿郡王再也不能忍受,咋地?好心没好报,钦犯红丝越来越嚣张了?心里斥骂道:
混账,去死吧你!
你以为你是谁?给我靠边站。
本郡王喜欢的是大皇子南宫明月,只喜欢他一个人,从我七岁的时候就开始喜欢他,已经过去八年了,越来越喜欢,绝对不会改变的。
飞鸿郡王误会丛生,一咬牙,猛地一拳击出。
红丝迷离恍惚中,美滋滋地正和自己所爱的人亲热,幸福极了,突然感觉腰部传来一阵剧痛。
“啊……”红丝吃痛,叫了一声。
不好,人呢?慌乱里,仿佛柳琴的幻影在往上飘,红丝伸手抓向虚空,一把没拉住,却感觉自己整个人在往下坠,渐渐地陷入了昏沉黑暗中。
飞鸿郡王看着红丝的头缓缓耷拉下来,瘫软在自己的身上,变得一动不动,自己怒气难消,翻身而坐,把红丝的身子猛然掀到了一边,愤然站起,大口大口地呼吸了几下,竭力平息一下心头怒火。
过了片刻,转头再看床上的红丝,他的上半身垂落在床沿下,眼看就要跌下床来,想必是自己刚才盛怒之下,差点把红丝掀到了地上。
飞鸿郡王转身提起红丝的衣襟领口,把他的身子拎回床上,总觉得气不过,想要打红丝一个耳光。
红丝身子像一个面团,软绵绵地依靠在飞鸿郡王的怀里,一张俊脸紧贴着飞鸿郡王的胸膛,两片红唇微微翘起,似乎仍然对所爱的人诉说着三个字我爱你。
飞鸿郡王看着红丝如此娇俏地依偎着自己,这一巴掌便打不下去,耳边回响起红丝刚才反复对自己吟诵着我爱你。
红丝爱自己?这怎么可能?除非红丝就是大皇子殿下,早已洞察了自己的心思,才会说出这样的话。
飞鸿郡王没有和男孩子亲密接触过,刚才被红丝抱住吻唇,心里忽然涌上来一种异样的感觉,那种感觉真是说不上来的美好和满足。
尽管有一个声音在耳边提醒着:“他是红丝,不是你的大皇子。”可是,飞鸿郡王仍然不知不觉地内心发软,反而伸臂搂住红丝的身子,倾听他微弱的呼吸声,默默地凝视着他。
这时,随从小哲端来了一碗开水,走进门说道:“少爷,大厅里有人找你呢,是一个胖和尚。”
飞鸿郡王闻听会意,猜测是阿九和尚是为红丝而来,可是奇怪,阿九和尚怎么会消息这么灵通呢?
“小哲,你看好这个钦犯,别让他跑了。本公子可是费了好大力气,费了好多唇舌,花了许多银子,才把红丝捉拿到手的。”
“是,少爷放心,如果钦犯敢逃跑,我就……我就戳瞎他的眼睛,教他看不见路,不知道怎么逃。”
“噗……钦犯红丝已经瞎了,他本来就看不见,可是他照样逃来逃去,从酒楼门口、从叫花帮里、所以你不准犯困,要瞪大眼睛盯牢他。”
其实小哲就是随便那么一说,什么戳瞎眼睛一类的事,他哪里敢做?哄郡王骗人玩罢了。
飞鸿郡王把红丝放在床上,看他依然昏睡着,看来自己刚才那一拳把他打得不轻,现在有小哲看着,万无一失,于是放心地走出客房,随手关上房门。
阿九和尚今晚很辛苦,明明看见飞鸿郡王的身影在一条小巷口一闪而过,追出去找时,踪迹皆无,只得在城里一家一家客栈寻找,终于找到了飞鸿郡王。
阿九和尚站在客栈大厅里,看见飞鸿郡王走来,说道:“施主,这么晚了,贫僧来给你添麻烦了。”
飞鸿郡王请阿九和尚坐下谈,两个人面对面坐在一张桌子旁,含笑问道:“阿九,天很晚了,你还不睡?”
“嗨,别提了,贫僧都要急死,因为俺徒儿红丝失踪了。”
“怎么搞的?令徒怎么会失踪?”
飞鸿郡王一听,原来阿九和尚不知道红丝在自己手里,松了一口气,轻松问原由。
“俺也莫名其妙,俺徒儿红丝受伤过重,无力反抗,不知道被什么人抓去了,肯定不会有好结果,俺急着要去救他。对了,那把宝剑,俺想提前收回来,不好意思。”
“没事,原物奉还。这把宝剑果然不愧是上古名剑,千金不换,值得好好珍惜。”
飞鸿郡王说着,伸手摘下悬挂在腰间的宝剑,交给阿九和尚,问道:
“阿九,人海茫茫,你打算去哪里救人?”
“满沧住持倒是提醒过俺,要留意红丝的仇家。可是俺觉得最可疑的还是莫翼将军,因为红丝火烧草料场被俘以后,俺就是从莫翼将军手里救出红丝的。”
第三十六章 初衷不改变
飞鸿郡王在客栈里把上古宝剑交还给阿九和尚,不敢泄露红丝是钦犯且目前落在自己手里,只是装作漫不经心地随口问起关于红丝的旧事。
阿九和尚心实,不疑有它,把自己知道的事一五一十地和盘托出:从打擂、到摧毁万花楼、再到担当副将和敢死队长。总归阿九和尚对红丝的底细所知有限,说不清楚关于飞鸿郡王所要探听的重点。
夜已深,即墨大小姐和大师兄也在小巷李伟的房子里叙旧聊天,听见大师兄问自己关于梦中人的事,不自觉地有些害羞,红了脸儿,但想到大师兄也不是外人,有些执着地说道:
“大师兄,别笑话我死心眼儿吧?我要找的人在大草原上失踪,我怎么也是不甘心的,我终究想要找到他。”
李伟蹙了一下眉头,怀有几分惆怅,追根究底地问道:
“小师妹,萨珂草原那么大,找一个人如同大海捞针。你要找的那个人如果据你所说身负重伤,很可能出了意外,或许死了,或许失陷在什么偏僻角落或隐秘地方。你已经找了他半年,如果再找三年两载,你还是找不到他,那你怎么办?还要一直找下去吗?”
李伟提出的这个问题,即墨大小姐也曾多次自问过,她心里的答案一直都是非常坚定的,点点头,思绪万千:
——明月,不管你在哪里,我想找到你。
不论找得到你也好,找不到你也罢,我都不会放弃的,我会一直找下去。花开花落,日升月降,唯有你的影子永远在我的思念里,永远不会改变初衷。
如果你我真的命里无缘,不能幸福地在一起,至少让我能再见你一面,我愿用我的十年、或者二十年的寿命,换来和你再相聚一刻的美好时光……
即墨大小姐想到自己的心事,觉得很伤感,一双滴溜溜儿圆圆的眼睛半眯了起来,清澈如水的眸子中泛起泪光,心知找人的事情急不得,着急也没办法,可是,已经过去半年了,毫无头绪,自己还需要寻找多少个半年呢?半年半年地岁月蹉跎,也许有一天自己在寻找中会变得满头白发鬓鬓,青春已逝。
李伟见小师妹眼中含泪,不禁为她的深情所感动,宽慰她道:“小师妹,大师兄也帮你找,总会找到的,古语云,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心诚则灵,那个人会出现的。”
“谢谢大师兄。我总觉得红丝和我的梦中人长得很像,偏偏他眼睛看不见,又失忆了,记不得我是谁。”即墨大小姐忧郁地说。
“小师妹,既然你这么想,就不要错过这个机会,我们追上去,悄悄地把我义弟红丝从那个狠心的官府人手中救出来,帮他治病,你和我用本门内功一起给他打通淤塞的血脉,先让红丝眼睛复明,在请高人你义父设法恢复他的记忆,你就可以弄清楚红丝到底是不是你要找的那个人了。”
即墨大小姐对李伟的豪爽性格是十分了解的,刚才如果不是自己横加劝阻,大师兄怎么也不会让飞鸿郡王带红丝走的,有些歉疚,说道:
“大师兄,你说得对,咱们追上去救出红丝。我知道飞鸿公子带红丝去了哪里,昨晚我们碰巧投宿到一个客栈里,他身边只有一个随从小哲。我现在就带你去,这个家你要离开了,需不需要好好收拾一下?”
李伟回头看了看自己居住了两年之久的家,摇了摇头,平淡地说道:
“小师妹你知道的,我平时喜欢行医仁心,盼望一生能用高明的医术,悬壶济世,所以,我的房子里除了一些我平时采的草药,别的东西都不值什么,你等我一下,我把这些草药归拢一下随身带走。”
即墨大小姐看着大师兄的家,确实简朴无华,知他因弟弟死了而心灰意冷,性格变得有点脱俗超尘,幸好现在大师兄有了义弟红丝的牵挂,也许能让他慢慢地回归现实,变成一个更加生龙活虎的血性汉子。
李伟很快地把屋子里各处的草药拾掇起来,包了一个很大的包袱扛在肩上,俨然像一个走江湖的土大夫,笑得即墨大小姐肚子痛。
即墨大小姐引路,师兄妹二人奔回客栈,到了门口,见里面大厅还点着灯笼,飞鸿郡王和阿九和尚正在面对面谈话。
即墨大小姐小声问道:“大师兄,我去大厅缠住飞鸿他们,顺便打听点消息,你去客房把红丝带走,咱们去哪里会合呢?”
李伟想了一下,低声说:“红丝身体欠佳,远途奔波肯定吃不消,不如咱们走水路,顺着河道乘船,又轻松又方便,就是比骑马要慢很多。”
“坐船好,慢点没事,我们又不着急去做什么,你救出红丝后,先带人去河边码头,雇好一条船等着我,我随后就到。”
即墨大小姐和李伟商议已定,两个人立刻分头行事。
李伟垫着脚尖,轻飘飘地来到后面的客房,透过门底下的门缝,看见只有一间客房还亮着灯,于是走过去敲了一下门,捏着嗓子叫门道:“客官,你家少爷在大厅有急事叫你去一趟。”说吧,急忙闪身躲在走廊拐角处。
飞鸿少爷的随从小哲正在房子里看守着红丝,坐在红丝床边的一个小板凳上,听见门外好像是店小二传话说少爷找自己,急忙站起身,走到门边,开门看时,传话的店小二已经走掉了,想必少爷有急事,急忙向大厅走去。
小哲来到大厅,看见飞鸿郡王和即墨大小姐你一言我一语地轮番问一个胖和尚话,那个胖和尚被两个人追问得心急火燎,变得口齿有点不灵光,正在那里结结巴巴地说:
“这位女施主,没有的事,并非贫僧贪图这把上古宝剑,妄图把宝剑占为己有,确实是红丝委托俺代为保管的。”
“和尚不能撒谎,红丝如果身怀锋利宝剑怎么会受伤这么严重?你又说红丝是万花楼里的奴才,他从哪里来的这把价值连城的宝剑?”
即墨大小姐转移大家注意力,不停地追问。
第三十七章 连夜乘船逃
即墨大小姐为了拖延时间,让大师兄救红丝的时候能偶从容一点,借故找茬,针对阿九和尚来取宝剑的事,提出各种质疑。
阿九和尚被即墨大小姐的激将法搞得有些心焦,急于解释道:
“你们两个怎么不相信贫僧说的话?俺说的句句属实。那把宝剑本是伊塔国国舅爷吴阜的传家宝,因为红丝打擂的时候身上带伤,还被两名高手围攻,国舅爷打抱不平,亲自登上擂台赠送宝剑,鼓励红丝,当时俺也是见义勇为,主动跳上擂台给红丝助拳,后来,我们赢了。”
即墨大小姐见阿九和尚起急,心里暗笑,问道:
“和尚你别急躁嘛,红丝只是一个青楼小倌,为什么要去打擂,出征当副将冒生命危险,对他自己有什么好处?”
这个问题,飞鸿郡王主仆都想知道,于是三个人一起盯着阿九和尚。
“这个,贫僧确实不知道,也不想打听,出家人不喜欢理会别人的闲事,红丝既然拼死去打擂,想必有他自己的理由,外人又何必多问?”
飞鸿公子一时语塞,对即墨大小姐说道:“紫羽,这件事慢慢再说吧,以后总会水落石出的,这把宝剑确实我昨天下午从阿九和尚手里接过来的,现在还给他也是正理。”
随从小哲这时候不合时宜地插话道:“少爷,你别还他,老爷过生日时想见赏一下天下宝刀宝剑,你说过这把宝剑是绝无仅有的上等珍品,老爷见了肯定会开心的。”
“当然,如果可以的话,可惜现在这位大师要取回宝剑……咦?小哲你怎么在这里?你忘了刚才我是怎么吩咐你的?”
飞鸿公子说着话,看见随从小哲居然站在旁边人五人六地乱插话,突然想起红丝没人看管,会不会跑掉?
小哲有点委屈地答道:“少爷,不是你让店小二把我叫来大厅?”
“算了,你先回屋,我马上来。”
飞鸿郡王忽然担心起来,这事透着古怪,自己分明没让店小二去叫小哲,说不定是什么玩的把戏,也该顾不得和即墨大小姐和阿九和尚打招呼,拔腿走向客房。
阿九和尚见飞鸿公子有事,便也向即墨大小姐告辞。
“阿九,本小姐送送你,我还有话呢,咱们边走边说。”
即墨大小姐说着,和阿九和尚一起往外走,为刚才逼问的事,路上不住地道歉,问道:“阿九,你打算回萨珂大草原?”
阿九和尚心情不好,有些压抑地地说道:
“是的,贫僧留在这里一点用处也没有,不如去草原找找看,如果实在找不到徒儿红丝,俺就回伊塔国,将这把上古宝剑物归原主,交给国舅爷吴阜。”
即墨大小姐从衣袖里掏出二两银子,交给阿九和尚,说道:
“阿九,对不起,我银子不多,只能施舍这么一点银子给你,希望你徒儿红丝吉人天佑,得遇贵人,病体早点痊愈,你们师徒早日重聚。”
阿九和尚接过银子,多谢女施主,念了一声佛号,带着宝剑离开了客栈。
即墨大小姐站在客栈门口,看着阿九和尚牵了马、垂头丧气地走远,心里暗暗觉得对不住他,刚才因为担心阿九和尚知道红丝的下落会立刻把他带走,自己就看不见红丝也查明不了真相。
客房那边突然传来小哲的惊叫声,即墨大小姐醒悟到那一定是飞鸿郡王主仆发现红丝不见了,看来大师兄顺利得手,救出红丝离开了客栈。
救走红丝的目的已经达到,即墨大小姐不想多停留,但是,想起自己的坐骑还在客栈马棚里,这半年骑着这匹马东奔西走,有了感情,不想把马丢弃在这里,赶紧跑到后院,牵出自己的马,出了后门,寻找河边码头去了。
飞鸿郡王带着随从小哲回到客房,看见原本躺在床上昏睡的红丝果然不见了,在小哲的惊呼声中,飞鸿郡王用拳头很敲了一下桌子,脑子里闪现出几个名字,气愤地说道:
“是谁干的?叫花帮、李伟、裴大少?”
小哲为了给自己推卸责任,也急忙搭腔道:“少爷,这些都是怀疑对象吗?咱们这就去搜查,一处也别放过。”
飞鸿郡王“嗯”了一声,带着小哲就走,路过大厅,看了一眼,发现大厅里面空荡荡的,阿九和尚和即墨大小姐都不在了,也管不了那些闲事,直奔叫花帮而去。
李伟刚才假冒店小二把小哲引去了大厅,转身走进房子,看见红丝在床上躺着,一张脸通红通红的,伸手一摸,暗叫:好烫,义弟发高烧了。
“弟弟,我来救你了,别出声,我带你走。”
红丝迷迷糊糊地半睡着,听到了李伟的声音,心里很开心:李哥哥来救我了,快点带我走,离开这里。
没时间耽误,李伟附身抱起红丝,转头就往走。
红丝的脸贴在李伟的怀里,听着李伟的心跳声,知道李哥哥是为自己的处境而着急,有人关心多好啊,不禁甜甜地微笑起来。
沿着河边,走了一段路,来到了河边码头,李伟找到一条空船,和船家讲好价钱,说好先等人,等人到齐后在开船,抱着红丝走上船,钻进小小的船舱。
李伟坐在船舱里,稍事歇息片刻,手里一直抱着红丝,怕船板太凉,义弟发着烧如果再受凉,恐怕会病情更严重。
红丝由于高烧,嗓子异常沙哑干痛,嘶哑叫了一声:“李哥哥……”
“弟弟,我在呢,你怎么了?”
“李哥哥……我想看看你。”
红丝心里明白李伟把自己救出来了,来到了一条摇摇晃晃的小船上,心里安定了很多,感激李伟上次帮自己斩断金手铐,这次救自己逃离飞鸿郡王的手心,很想看看李伟长得什么样子。
李伟怀着浓浓的兄弟之情,用手抚摸了一下红丝光秃秃的头顶,安慰道:
“弟弟,你先别着急,你的眼睛现在还看不见,不过没关心,我保证过不了多久,你就能看见我了。现在你发高烧呢,我背来了一大包袱药材,正好可以先给你配点药熬了吃。”
第三十八章 药香暖人心
李伟擅长医道,想给义弟红丝熬药喝,他随身背来的药材大包袱派上了用场。
包袱一打开,顿时满船舱里充满了各种草药的香气。李伟从包袱里面挑挑拣拣地拿了七八种药材,很开心地说:
“弟弟,咱们不用担心半夜药店关门不卖药。我这包袱里面的东西,是我这两年采集的草药,足足有好几十种,给你配药吃是富富有余。如果你能把我采来的这些药材统统吃光,那你的病情就会痊愈了。”
红丝半依半靠地坐在船舱内的一侧,看不见这些草药,却能闻见满舱的草药清香,说道:
“李哥哥,你这些草药闻起来香味很浓郁,熬出来的药汁一定很好喝,不像有些大夫配的药苦极了,闻一闻就让人想吐。”
“哈哈,弟弟,这个你就不知道了,俗话说:良药苦口利于病,所以呢,越是苦药,越是药劲儿大,吃了以后病会好得快,我现在给你配的药也是很苦的,待会儿你这个小病猫一定要喝下去,不能怕苦。”
李伟表面上欢声笑语,其实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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