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大学 第 3 部分阅读

文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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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教官就要撤回江苏的驻地了。

    我们没去送他们,因为谁也不能保证诀别时那几句简单的话能够说得圆满,索性省略了送别和语言,让短暂的相识在彼此心目中成为一种激情的记忆——这种情况下,脸庞的清晰与否就退居次要位置了。

    退伍

    周末的时候,李兵约我去市区散散心,我身着军装欣然同行。

    莲花路的地铁站附近有条铁轨,是通往杭州方向的。恰好在这一段,地铁还没有钻进地洞里,因此两条轨道是平行相望的。我们等地铁的时候,一辆军列从旁边的铁路上开过来,忽然停着不走了。看见军列上绑着一辆辆坦克、军用卡车,我兴奋地喊起来:“坦克,坦克。”

    赶路的人们漠然地回头看了看,又去挤地铁。我没理会进站的地铁,只是趴在栏杆上尽情欣赏着,而且很快分辨出眼前的庞然大物正是我国最新研制的水陆两用坦克——上个月《兵器知识》的封面就是它。

    这时,李兵变魔术似的端出数码相机,让我摆个POSE,留下了那张难得的照片。

    随后军列又开始移动。我发现列车尾部一辆卡车的驾驶室里,竟然坐着两位解放军。其中一位见我大呼小叫的,便从车窗里伸出大半个身子打招呼:“哎,你好啊!”

    我使劲地向他们挥手:“你——们——好!我刚退伍下来,祝你们一路平安!”

    只见唐文心急火燎地拨通了女友的电话:“敏敏啊,唔国大楼轰特了!”——这是我到上海以后听得最明白的一句上海话:五角大楼倒掉了。然而金茂大厦的被炸和五角大楼有什么直接联系吗?我竖起耳朵,努力想从唐文的上海话中再听出什么蛛丝马迹,但他和女朋友只谈了三分钟的政治,马上又转到学习日语的心得上面。

    第四章:嘘唏

    最好的武器

    九月的上海暑意不减。

    我裹着满身臭汗从教室走出来,一路上盘算着回宿舍美美地洗个澡,然后上网看会儿新闻就睡觉。心里想得挺美好,却又感到很不自在。因为刚才走出教室的时候,还有很多人在专心地看书。虽然我与他们素昧平生,但却觉得自己像战场上的逃兵,而他们才是真的英雄,不管天气多么闷燥,仍然坚守在求知的岗位上。因此,人的心理往往是这样的:如果你

    很早就从教室里逃出来,虽然四周灯火通明,你却觉得自己是在恐怖的树林里走夜路,因为当天的学习任务没有完成;你若有幸成为当天夜里最后一位走出教室的同学,那么,尽管天色已晚,月上梢头,你肯定会走得信心百倍,因为你心里踏实,觉得对得起自己,对得起父母,也对得起党。

    上楼的时候,几个楼友正义凛然地走下来,嘴里骂着什么,像要去革命。我知道,他们只不过出来吃消夜罢了,何必这么认真呢?伤胃口的。

    进了宿舍,唐文竟然没躺在床上——如果鸡飞狗跳是地震的前兆,那么十点以后唐文没爬上床就是有食物光临寒舍了。唐文见我进来了,竟也正义凛然地走过来,抓住我的肘子,十二分认真地说:“雪锋,世贸大厦被炸了。”

    “搞笑,睡不着就睡不着嘛,何苦呢?”由于耳误,我把世贸大厦听成了金茂大厦

    ,

    就是东方明珠附近那座高入云端的大楼。从前我几次路过,想上去题两句歪诗,被大厦保安一再地拒绝了。

    “真的,不骗你。到处都在议论。”

    “是吗?”我有点将信将疑了,神色凝重地搁下书包,同时开始设想各种可能。(那时候,“恐怖主义”还不像今天这么为人熟知。在那样蒸蒸日上的年代里,我唯一能猜想到的,就是某化工厂的仓库保管员,由于爱情受挫或者工作中遭到上司打压,为了报复社会,就在下班时顺手拿了包硝化甘油,买张门票上到金茂的楼顶“壮烈”了。)

    然后,只见唐文心急火燎地拨通了女友的电话:“敏敏啊,唔国大楼轰特了!”——这是我到上海以后听得最明白的一句上海话:五角大楼倒掉了。然而金茂大厦的被炸和五角大楼有什么直接联系吗?我竖起耳朵,努力想从唐文的上海话中再听出什么蛛丝马迹,但他和女朋友只谈了三分钟的政治,马上又转到学习日语的心得上面,我也不好多问什么,自己上网看情况去了。

    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了一跳,新浪的头条赫然写着:

    美国世贸大厦遭到恐怖袭击

    哦,明白了,不是咱家的事情,是美国佬倒霉了。看完第一篇报道,我忍不住往桌上一拍:“Fuck,他们也有今天。”一直相信苍天会开眼的,就那么一眼,可以把人世间的纠纷通通扯个清白。以前,美国人向别人扔了那么多的炸弹,没想到今天……

    想当初,中国的驻南使馆被炸,我还在读高三。在那个学习的紧要关头,美国人却来添乱子,害得一帮高中生嚷着要辍学去当兵。当时的豪言壮语已不能一一记起,隐约记得的是,一次大醉过后,舍友杨流扶着我走向宿舍,我神情凝重地告诉他:“我要写信给米洛舍维奇,告诉他坚持就是胜利。”杨流充满疑虑地问:“地址怎么办?”我似乎早有打算:“南斯拉夫贝尔格莱德总统府米洛舍维奇亲启。”杨流看我逻辑尚存,思维也还算敏捷,搀扶我的那只手一把就放开了。

    南斯拉夫的事尚未了清,美军侦察机又来南海偷窥,不听我军警告不说,还把王伟撞到大海里,至今杳无音信,让他妻子哭成个泪人儿。

    总之,气人的事一桩接上一桩。

    我正凝神的时候,发现宿舍楼开始吵吵嚷嚷,似乎要起义的样子。那情景有点像申奥成功后举国在欢呼。但我努力地比较着那种亢奋的感觉,发现它很特别,不同于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那种单纯的喜悦,也不是初吻时的纯化学反应,那是全身的血液往头上涌,这是不是所谓的爱国主义,还是日子太平静,惟恐天下不乱?

    世界和平万岁

    往后的几天依然很热,加上“9·11”的刺激,同学们一个个神采飞扬。军事迷们借着这个百年难遇的机会,尽情发挥想像力,先分析美国的战略,再揣度小布什的想法;留洋派则一脸的沮丧,担心着即将到手的签证。一刹那间,身边人都成了政治家、军事家、新闻解说员,日子充满了光彩。时政课的老师不再坐冷板凳,讲课的声音都大了许多,比如:“同学们,‘9·11’肯定是一次历史性的事件,从珍珠港事件以来美国本土第二次遭到袭击。

    苏联倾尽国力造了那么多原子弹,一颗都没让老美摊上,几个恐怖分子开着波音飞机,倒是圆了赫鲁晓夫那个永远的梦。其中的玄妙值得深究,值得深究啊!”

    过不久,“塔利班”、“拉登”这样的字眼开始跃上新浪头条。没想到在阿富汗那个几乎被世人遗忘的国度,竟然藏着一拨这样的教民,一门心思跟老美对着干。

    与此同时,美国那架巨大的战争机器也开始转动,准备进攻阿富汗,铲除这些“妒忌他们自由的野蛮人”。我知道这是美国人的惯例,只要他们决定打你了,就编造一个绚烂无比的借口,把争土地、争财富、争势力范围等等最基本的战争根源说得漂亮却不容易懂。对于阿富汗战争来说,原本只是一次报复性打击,于情于理,全世界人民都可以理解美国人,但他们硬要把行动代号叫做“持久自由”,这就让人费解了。你开着轰炸机在别人头顶上盘旋,吓得老百姓菜都不敢上街买,也算是“持久自由”么?

    按惯例,有一天夜里,我梦见了美国总统小布什和恐怖大亨拉登。

    小布什一套牛仔的打扮,用左轮枪指住拉登:“拉登,你这只禽兽!”布什的马在旁边吃草,越吃越远,因为草太薄了,又枯。

    “你身为一国之君,怎么开口就是脏话?”拉登坐在战死的马儿旁边,悠闲地扯着草。在他不远处扔着一支AK…74步枪,估计是子弹打光了。

    “今天,我要为民除害,向天地讨个公道。”小布什继续恶狠狠地说。

    “公道,你死人就要公道,我们死人向谁讨公道?”拉登把手中的草一把甩开。

    “我不管。”

    “你瞧瞧,道理讲不过就想撒野了。”

    “今天我不杀了你,怎么向两万万美国人民交代?”

    “小布什,你不要闹,听我慢慢道来:一时之勇在于力,千古胜负在于理。你今天就算杀了我,如果你的弟兄还在欺负别人,你就有永远摆不平的麻烦!”

    “怕死就直说嘛,何必引经据典,拐弯抹角的?”小布什得意地把枪口挑了挑。

    “呵哈哈哈——我拉登也会怕死么?”

    “你不会么?”

    “我……”

    “我一旦杀了你,你的‘基地’组织也就完蛋啦。呵哈哈哈哈……”

    “不要天真了。我有数不清的弟兄藏在阿富汗的山洞里,正等着以死殉……”殉什么来着?拉登陷入了沉思,极度的沉思,以死殉什么呢?我一直为了圣战事业而奋斗,早就想到终有一死,但为什么死呢?为了推翻美国的暴政吗?好像我比他们更专制一些,所以暴政一说站不住脚。为了人类更美好的生活吗?开着飞机撞大楼好像不会使人类活得更好,所以这条也不能成立。为了先知的预言吗?哪个先知?拉登越想越没有头绪,于是索性说:“我有数不清的弟兄藏在阿富汗的山洞里,正等着与你们同归于尽。哈哈哈……”

    “与我们同归于尽,你想得倒美!我会叫我的手下弟兄用烟把他们从洞里熏出来。”(据第二天考证,小布什的确讲过此话。)

    “行军打仗的,死几个人在所难免。”

    “我让他们生不如死。”

    “何必这么残忍呢?”

    “怕了吧!”

    “有点儿。”

    “怕就哭呗,我决不会在你想哭的时候不让你哭,在你想笑的时候又逼着你哭,在你既不想哭又不想笑的时候让你又哭又笑,总之,你想哭,你就哭吧,没什么大不了。忘了说一句,我让你依靠,让你靠。”

    “靠,我靠?”

    “是的,让你靠。”

    “我靠,我真想靠。”说着,拉登起身,慢慢地走向布什。

    布什怕他藏有袖箭,悄悄把左轮枪的掰子掰下来。

    拉登边走边往身上摸,让布什愈发紧张。突然,拉登摸出一只鸽子,哗地放飞了。

    布什问:“你干什么?”

    “这是一只和平鸽,我早就等着我们会面这一天,把一切误会澄清了,然后把鸽子放飞,以显示我向往人类新生活的诚意……”

    “唉,都怪那可恶的历史!拉登,我错怪你了。”没等拉登说完,布什已经热泪盈眶。

    “我误解你了,无忌哥哥,哦,不,小布什哥哥。”说着,拉登扑向布什的怀抱。

    “你刚才提到的无忌是谁?”布什拍着拉登的肩。

    “张无忌啊,这你都不知道,怎么出来混的?!不过别提他了,提起来就伤心。”

    后来,我在他俩的婚礼上看到一幅牌匾:世界和平万岁!

    是谁让撒旦惭愧了?

    同学们继续对“9·11”保持着浓厚的兴趣,世贸大厦的损失陆续见诸报端。这时才得知,死难者中也有中国人。报道还说,危难时美国人体现了良好的纪律性和伟大的牺牲精神。在那个金钱衡量一切的国度中,这会是真的么?我有些怀疑。

    一天中午,同学借给我一张VCD,里面记录着世贸大厦遇袭的全过程。带着点幸灾乐祸的心情,我急切地把VCD放进电脑光驱。

    这是我今生看到过的最壮观的景象。

    开始,屏幕上显示出骄傲的双子塔,它们就像两根巨大的立柱支撑着纽约的蓝天。突然,一架飞机侧身扑过来,毫不犹豫地插进其中一幢大厦。轰的一个火球之后,飞机没了,浓烟开始肆虐。音箱里传出远远近近的:“Fuck!Fuck!Oh——Fuck!……”——摄像机周围的人都被这个意外吓得丧失了表达能力。

    继而,被袭的大楼中传出哀号,很多人受不了呛人的浓烟,从窗子里探出半个身子叫救命。当然,这只是本能反应罢了,几百米高的地方,除了上帝,谁还够得着?下面的人也只有跟着喊救命的份儿。渐渐地,一部分人受不了高温和浓烟,索性纵身从窗口跃下,成了自由落体,屁股上还带着火苗。我猜想,他们宁肯死在蓝天下面,也不想绝望地求救,更不想同地狱般的大楼一起化为灰烬。跳下来的人越来越多,甚至给人争先恐后的感觉。刚开始,街上的人眼睛瞪得牛大,嘴巴半张,能说的话只有两句:Fuck!Oh;my God!渐渐地,所有的人都泪流满面地看着同胞在半空哀号,看着同胞跳出火海,飞向天国。

    虽然上帝没来得及拯救绝大多数人,但是我敢打赌:此情此景,他看了也会哭的。

    没过多长时间,又一架飞机扑向旁边的大楼。昔日荣光无限的双子塔,此刻成了两支巨大的火柱。熊熊大火撩拨着纽约的蓝天,壮观但是凄凉。烧着烧着,大楼支撑不住了,哗、哗、哗地开始坍塌,恐怖的烟尘散尽以后,地上是两堆废墟。撒旦来了也未必有如此的手笔。

    也许,生命过于简单,就在无辜的人们从世贸大厦的办公室向外眺望的一瞬间,巨大的机头向他们迎面而来;也许,那个瞬间只有二分之一秒。

    轮回

    老美的战斧和航母又启动了。失去的生命,他们会从中亚那片草也不长的土地上拿回来。新浪又有用不完的头条,同学们又有谈不完的话题。

    我也大声地对它喊了一句,然后缩回头来,整个世界顿时平静下来。唐文惊奇我的功力,问我喊了句什么,令它这么快就安静了。我说,它不是对着大树数“one;one;one”吗,我接了句“two”;等它往下数,它没本事说出“three”,所以惭愧了。

    第五章:别想

    路遇老外

    “远处是东方明珠。”我指着江对岸的庞然大物。

    “废话,你真以为我是山里人?”吕英英一脸的不高兴。

    我羞红脸转过头去,有点好笑自己的过于负责,但我没当过导游是真的,希望她能体谅。其实她很多年前来过上海——在我来之前。这次她到同济补习半年的德语,算是故地重

    游了——我在她身边除了当苦力,充其量只算个回音器,不知能否勾起她消失的记忆。

    吕英英初中和我同班,她二堂兄小学与我同班,大堂兄与我哥哥同班,她的父亲与堂兄的父亲同是家父多年的老友,英英本人和我妹妹又是知心好友,总之裙带多多,扯不清,理更乱。这次大驾光临上海,迫于各方面的压力,我不仅要尽到地主之谊,还必须殷勤备至,前挎包,后提水,免得回家以后难做人。

    行进间我们到了外滩。记得上次来这里还是二十世纪,游兴正浓的时候,忽听人群中传出抱怨:“挤死了,都是些外地人。”我一听,紧张得搓了搓裤袋里的身份证,心想外地人怎么了,还不是来给上海送钱的。不过那人说得也对哦,外滩上随便扔支扁担下去,如果砸到十个人,肯定有八个是外地的,剩下两个是导游。从此我对外滩有了敬畏,怕走在上面有人说你抢她的氧气。

    这次的外滩之行是难以避免的,因为吕英英执意要去。好在今天的外滩看起来格外爽朗,有阳光和微风,没有如潮的人流。人们三三两两地散布于沿江的人行道上,拍几张照,看看黄浦江和东方明珠,显得浪漫又随意。江对岸高高矮矮的建筑被阳光镀了一层金,再衬着蓝天、白云和江水,嗯,不错,有点盛世的味道。我看着大好河山,心想东方明珠和金茂大厦真是幸福的孩子,没生成拉登的眼中钉。若拉登此时来捣乱,那就让人伤透心了——他一定是没学好审美,像个不懂事的孩子硬要往绝美的画上扔一块泥巴,然后愣头青一样地笑着走远。

    两人悠悠地踱步,“9·11”的幻象还没有从我脑壳中清除干净,时不时引出些联想和类比。

    猛地,一个穆斯林打扮的人迎面走来,身上穿着笔挺的西服,头上扎着传统的阿拉伯头巾,一把大胡子随风飘向左边。“拉登?”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迟疑间止住脚步。吕英英也发现了来者,于是扯扯我的衣袖:“走啦,老师说过不许围观外国友人的。”

    我说:“且慢。”

    果不其然,“拉登”径直朝我走来,右手轻轻地伸进口袋。我当时想,自己不是战略目标,更没有经济价值,他不会困顿到饥不择食吧?好在“拉登”从口袋里拽出的仅仅是部傻瓜相机,并礼貌地递给我:

    “Excuse me。”

    “嗯?”

    “Can you help me?”说着,“拉登”指指身后的大好河山,又指指自己,估计是叫我帮他拍照。

    哦,虚惊一场。拍照嘛,好得很。

    “OK!OK!No problem!”我爽快地答应着,把手里的东西递给吕英英,接过“拉登”的相机。

    拍完以后,我觉得刚才的镜头对得不是太好,想问他要不要再来一张,但我挖空心思也想不起英文该怎么说。我于是伸出一个指头,张开嘴,停了一会儿,又闭上了。“拉登”和吕英英被我这种奇怪的举动弄糊涂了,还以为我用的是照相的专业手势。唉,他们怎么能这样想呢,真要去给人拍写真也不会拍这个大胡子——他领悟力实在太差了,只会望着我傻笑。

    许久,我似乎从残破的单词库里逮到一个——more,好词,就是它,上!

    “More;any more?”我很得意地问大胡子。

    “Oh。The more!Yes!Yes!”这回大胡子明白了,摆了个写真的姿势。

    拍完照以后,大胡子连连说:“三颗药喂你马吃!”“我没有马。”“3X!”“Oh;oh;oh。”

    我紧紧地握住大胡子的手,实在是言不由衷。不用谢要怎么说呢?上英语课的时候老师让我坐下,然后我“Thank you”,最后她一定要讲的那句话——你是什么什么来着?

    大胡子看我握这么久没有松开的意思,心想中国人真是好客,感动得直点头,眼眶中光彩四溢,握我的那只手更紧了,甚至想上来抱我,不知内情的人还以为我们是失散多年的兄弟。僵持许久,最后多亏吕英英看出个中奥妙,对大胡子说了句:“You are welcome!”对,对,对,就是它——你是受欢迎的,正是我们常说的“不用谢”嘛。

    “嗯,拜拜!”大胡子功德圆满地走人。

    “Good bye!”这个我熟。

    小马的辅导课

    以上是我第一次和外国人亲密接触的情景,其惨状也只记得这么多。蹩脚的英语让人颜面尽失,大胡子就不管他了,然而吕英英对我充满狐疑,连连问我平时的学习时间怎么安排,读大学以后到底干了些什么?是不是天天在树林里弹琴舞墨,等着美女陷落?

    晚上回去,我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向小马倾诉着“外遇”。小马是勤奋的人,稳稳把住文管系第一的位子,周一到周五的晚自修是雷打不动的,午睡前还要端张21 CENTURY“

    叭啦、叭啦”地狂念一气。我总觉得他的英语说起来比汉语性感——汉语里略带些童音,英语却说得抑扬

    顿挫,有梅尔·吉布森的味道。我曾力荐过让他来出演《勇敢的心》,但导演比较死脑筋,说什么小马不像苏格兰人,就这样黄了一出好戏。想想看,让小马站在英格兰的断头台前高喊一声:“Freedom……”啧啧,视觉暂不议论,音效肯定不会比吉布森差的。

    小马听完我的哭诉,轻轻一笑:“没办法。”那口气像在说:“你还有得救。”他接着道:“在中国,会英文就是强。”

    是么?换作平时,我会不屑一顾地回敬道:“切!请不要故弄玄虚。”但是今天没有,我像头战败的狗熊,躺在床上添着伤口。美国总统动不动就声称检讨对华政策,而我,是不是该反省几年来对英语的态度。不论时间、金钱还是信心,我给它的已经不少了。我就是块肉,每年让它割几次,割过以后还忍住剧痛狂妄地叫嚣:“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于是,暴风雨一次比一次更猛了,高考、四六级、考研……寒假回家,父亲试探着问:“英语怎么样?听说老赵家的小娜已经考过了六级。”我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却不敢瞟一眼父亲那种眼神,于是怯怯地低头回答:“嗯,还行。正在补。”说完就四处找地洞——给我个地洞吧,让我听听大地的声音,让我再也听不见那可怕的磁带里传出来的声音:“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指导委员会……杨惠中主编……Question 1。Excuse me。Can you help me?……”在父亲面前,我分外蹉跎,立志要洗清耻辱。可是回到学校,又和从前一样,我又把非汉语书籍整齐地码放在书柜的最底层,眼不见它们心不会烦。正所谓“无知者无畏”也。

    若不是“拉登”的点化,也许我们今天谈的是收藏或者军事。但那句“You are welcome”伤了我的自尊心,所以我想讲讲学英语的故事。

    我把脸皮撂在一边,肯请小马点拨。其实我要求不高,让他百忙之中每天抽出半小时给我就行了。

    他痛苦地低头沉思,踌躇间仰头掐指,最后勉强答应了,言辞中带着“试试看”的口气。小马当过家教,是班上下过海的几人之一。想当初,他出门上课的时候,我们总是调戏道:“小马,又要去出卖灵魂了?”他笑而不答,挎着单肩包行色匆匆地飘远,像看破尘世的隐者。没想到,他今天把灵魂也卖给了我,这么清纯的孩子,怎样面对魔鬼呢?

    小马的教学方式是这样的:他说一句中文,由我翻译;接着他指出翻译存在的问题;最后给我一个例句。我对这个方式相当满意,乖乖地任他摆布。

    “他在事故中致残。”

    “He is disabled in accident。”我脱口而出。

    “不,不,不。我们看,他致残是过去发生的事,所以用was;不用is。我们再看,accident前面明显少了个定冠词the。正确的说法是这样的:He was disabled in the accident。”

    “嗯,言之有理,言之有理。再来,再来。”我显然被这个游戏激起了战斗欲。

    “你买的电脑是什么牌子的?”

    “What brand of computer did you buy?”

    小马沉思片刻,像是在理清逻辑,继而开口了:“这句话语法上是没有错的,用词上有些问题。Brand和make都表示“商标、牌子”,但brand通常用在肥皂、牙膏等小的或不贵重的物品上;汽车、冰箱、计算机等一般用make。你可以这样说:“What make of computer did you buy?”

    我乖巧地点点头,翻开《英汉辞典》一一求证。

    学了一会儿,铅笔写秃了。我举起铅笔,无辜地望着小马:“写没了。”小马接过铅笔,很体贴地说:“你继续动脑筋,我帮你削。”削的时候,他感叹了:“唉……我简直就像你的……”“我的什么?”“像你爸似的。”“靠,欠揍。”一分钟以前还很乖巧的学生,此刻凶相毕露,揪起老师就打,一边打一边骂着:“I want to kill you!”但是我发音不准,把“kill”念成了“care”,这让小马糊涂了,连忙叫我停手,说:“你想怎么着我?”“Care(kill)you!”“你不要恶心,我很健康的。”“正因为健康所以要‘care(kill)you’,让你连认错的机会都没有。”“你到底要怎么着我?”“我要杀了你。”“哈哈哈,不不不,杀了我应该这样念:I want to kill you!你刚才念的是:I want to care you!意思是你想保护我或者照顾我。”听完小马的解释,我一阵反胃,这种跟女孩子都不轻易说出口的话,我竟然用英语对一个肌肉男说了,苍天啊!眼看着理论不过他,我把笔一扔,淘气地说:“好了,好了,就你行。我这种人,学不会的。我,我他妈不玩了。”说着,我把手一摊,摆出罢课的姿势,吓得小马连连道歉:“不要灰心嘛,你想care我或者kill我或者再或者kiss我,全凭你高兴的干活,我没有意见的。来,我们继续……咦,人到哪里去了?”

    小马回头找我,见我正端着脸盆痛苦地吐早饭。

    就这样,我们按部就班地走着。平时我背几个单词,由于抽烟太多,记忆力下降了,不得不一个词一个词地反复抄写,不过这样下来也记住了很多。单词抄多了感觉手在舞龙,字母都变成甲骨文或是揉乱的鱼线,没有什么可辨性。但越是不可辨,越能把单词记住,这就是记忆的不可琢磨性。

    看着我一天天在进步,小马感到欣慰,嚷着要上川菜馆。

    时间长了,我们在用词上产生争执。他是学院派,用词规范,在我看来却有些保守;我是不折不扣的浪漫主义,用词随意,还带些夸张。在我千百次解释为何要用那些词的时候,小马急了,不语。

    第二学期开始,小马的辅导也没有了。凭着初中那丁点儿英语基础,再加上上学期的积累,我给自己安排了一整套学习计划。但是,直到如今,想起辅导的日子,我仍然对小马充满感激,因为他没收我学费,没让我请吃饭,更重要的是给了我基本的语法轮廓。Thank you so much indeed!

    背书

    “You are welcome!”是我永远的痛。

    我的理想,是能说一口流利的口语。后来听说背书有用,我就抄了各色的英文小段落,对着大海的方向大声叫喊。不久,李阳闯入了我的视野,早就听说他的“三最”口腔肌肉训练法比《九阴真经》还厉害,我于是买了本《疯狂英语》。看完以后,我觉得书里的世界观多于方法论,大篇大篇的都在讲:我是最好的,我是最牛的,克林顿的英语不灵,带着方

    言口音。

    其实李老师的良苦用心我是明白的:首先,要对英语产生绝对的自恋情结,然后一步步蹂躏它,掐死它。难怪舆论都称赞李老师为演说家,而不是教育家。翻烂了全书,倒是让我发现了一条训练诀窍,那就是讲英语时嘴里含一颗坚硬的水果糖,听说这样能使发音清晰,字正腔圆。于是,我每天含着水果糖对着大海的方向喊。历史感又来了,据说古希腊的演说家西塞罗就是这样练出来的。然而,我不求能去讲台上高呼革命,但求再遇“拉登”的话,能够把“You are welcome”从容地甩出口。

    某天,在图书馆翻阅杂志的时候,我遇到一篇有趣的文章,是一位多愁善感者用英文点评《大话西游》,我看着周星驰那段经典对白赞不绝口,觉得翻译得比原文还好,于是把它抄下来了,作为背诵素材。后来的一个星期,我每天对着大海念上五十遍:

    “I once let the truest love slip away from before my eyes without cherishing it;only to find myself regretting it when it was too late。No pain in the world comes near to this。If only the God would give me another chance;I would say to the girl:I love you。If there have to be a limit of time;I pray it would be ten thousand years!”(译文:曾经有一段真诚的爱情摆在俺面前,可是俺没有珍惜,直到失去的时候才追悔莫及。后来俺几欲拿菜刀抹脖子,一了百了,却每次都下不了手——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人世间有什么东西可以永生,如果上天再给俺一次机会,俺希望对那个女孩子讲:“俺对你有意思!”如果她对俺也有点意思,一定要俺给这句话加上一个期限,俺希望是:一万年。)

    绝笔,真是绝笔啊。怀着这份崇敬,我日日苦念。心里面盘算着哪辈子碰到个洋妞,向着大海一背,她会赖在中国不走的。哈,哈,哈,都仗我眼明手快想得远,把这个法宝牢牢地攥在手心。

    有时候,我走在路上也背:

    “I once let the truest love slip away。。。only to find myself regretting it。。。”

    Regretting what? So much;I can’t remember。

    迎面走来个女生,一副怯怯的表情,惊恐万状地看着我,生怕我扑过去;后面上来拨男生,以为碰到花痴,傻笑着走远。我不想停下来解释此乃疯狂英语之最有效的学习方法,因为停下来就得从头背。背过书的人知道,越是流利的时候越不能停下来,停下来就什么都完了,像摩托车的油门必须重新加上去那样,上下文都连不起来。由此我怀疑人是靠音乐活着,记忆被拆解成了一串串的音符搁在大脑中——音乐是不会被人遗忘的。背诵只是把音符提出来拿嘴机械化地哼一遍罢了。这不,插两句嘴又忘了走到哪里,必须从头来:

    “I once let the truest love slip away。。。”

    背了一半多的时候,小马像从天上掉下来似的,在我正前方飘逸,十米开外就笑脸相奉,露出整齐的白牙。我理想中的招呼仅仅是和他点个头,抵死也不能讲话。看他一步步走近,我心里不停地祈祷:“小马,冷静些。God,make him no noise,please!”谁知God没帮我,小马更不会揣摩人的心意,冲着我就要开口说话的样子。

    “别这样,别,别……”我做了个bypass的眼神暗示小马。

    “雪锋,去超市买水果啊?你还边走边背书,好用功哦!”今天的小马明显比往常更热情。

    看来,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我点点头,嘴里继续背着:“。。。I would say to the girl:I love you。。。”

    “我刚才买了个大西瓜,你进去的话就不要再买了。”节省是小马的美德。

    我困难地点点头,嘴上死撑着。

    “还有就是,今天的荔枝比较贵,千万不要买。”他好像没个终结。

    我绝望地点着头,祈祷上帝让他即刻消失。

    “不过,苹果好像比较新鲜,你可以称一点儿。”

    “大哥!你……”我从没像今天这样恨过他,哪怕是一个月前;他趁我大便的时候邪恶地堵上卫生间的门,害我在恶臭中苦苦哀求其十分钟,险些沼气中毒。当然,发生奇%^书*(网!&*收集整理那件事的当天夜里,小马就遭到我无情的报复:他的床和我的是连在一起的,他又偏偏要和我睡同一个方向——我的脚对着他的头。那天夜里,我在被窝里下意识地放了一个屁,又下意识地用脚把被子掀起来,让那些气体下意识地散发开来,其效果也就是让小马尝尝人若闻到了不该闻的气体是什么滋味。之后,我听见睡眠中的他呼吸急促起来,并开始咳嗽。第二天小马起得比较晚,上课迟到了。

    “干吗叫我大哥?”小马以为我要借钱。

    “没事,只是突然想叫你大哥。”

    “没事我就先回去了。记住啊,西瓜和荔枝。”

    “你快点消失!”

    他终于消失了,刹那间我明白:恨一个人同样是没有理由的。刚才背得多流畅,背到哪儿了?No pain in the world?不是。Give me another chance?也不像,算了,看淡一点,从头来吧:

    “I once let the truest love slip away。。。”

    只是个语气词

    一日,我正在宿舍里背书,楼下传来犬吠,不知哪里的野狗溜到校园里,汪汪汪地拼命闹腾,聒噪无比,背诵屡屡遭其打断。我于是伸头张望,看那厮撅着屁股立在大路中央,对一棵大树使劲地叫喊,估计是疯了。我也大声地对它喊了一句,然后缩回头来,整个世界顿时平静下来。唐文惊奇我的功力,问我喊了句什么,令它这么快就安静了。我说,它不是对着大树数“one;one;one”吗,我接了句“two”;等它往下数,它没本事说出“three”,所以惭愧了。

    其实,现实中类似的例子很多。也就是说,未必一定要到美国才有很好的英语环境。比如我一开口唱歌女生就会说,真想“two”;小马睡觉时轻轻地打呼噜就是“three,three,three。。。”;唐文随地吐痰就是“pay”。假如你联想再丰富些,还可以记住更多的单词:好比睡觉,如果一直睡,睡到醒不过来,那正是“sleep”(死离谱);哪天碰到新鲜的事物,你会说“fresh”(不认识);天热的时候有女生在你前面腰肢乱颤,你只能在心里默默地念,“ass”(爱死)了;年轻人尽说些反话,原本生活很开心,嘴上还得念“fun”(烦)。

    以前,我迟迟不对英语动手,就是怕到头来中文没讲好,反被英文带坏了。事实证明,的确如此:有一段时期,我说话的时候总想在名词复数后面加个“嘶”——“今天买了些苹果嘶。”“昨晚睡了十个钟头嘶。”“鱼香肉丝几元嘶?”

    由于背书太投入,角色的跳跃又太大,一会儿是孙悟空,一会儿是马丁·路德·金,一会儿是小布什,致使我精神压力巨大,说话开始颠三倒四,经常不顾及自己的身份。上英语课的时候,任老师让我来一段,我走上讲台,一开口就“我有一个梦想,让上天给我爱你们一万年的机会”,末了不忘记感谢伟大的美国人民。任老师私下里问我,你怎么在台上胡说八道的。我说我背诵的都是著名的英文演说稿,但是稍不留神就串词了。他摇摇头说,这样下去不行,学到的都是死英语,你应该多去看看英语的原版电影。其实,我早就想换个学习方式,不然迟早会“疯狂”的,听到任老师的建议,我就参加了“看英文大片学口语”的选修课。

    仔细听听美国人说话,我发现和课堂上任老师说的压根不是同一语种。那些鼻音、弗吉尼亚卷舌音、得克萨斯乡村口音,听得我一脸的白痴相。好在时间长了,我也总结出一些规律。

    例如,说好美语的三条秘诀如下:

    一、每句话前面加个fuck;

    二、话中间来个fucking;

    三、话结束以后再补个fuck。

    (以前以为fuck是shit过渡来的,后来发现早在二十年前已经颇为流行。因为早期的越战片中美国人一踩到地雷就“Fuck!Fuck”地喊个不停。其实fuck在美国俚语里并没有多少猥亵的含义,凭着发音简洁,充其量算个语气词。)

    本着上述三条原则,我开始乱讲一气。同学渐渐发现我的口语有美国味,偶尔也夸两句。

    一日,某君来请教我的“3F”超级口语训练法,我随便给他举了个例子:

    “你看,‘Where did you do last night?’该怎么说呢?”

    某君摇摇头,等着我示范。

    “一、‘Fuck;where did you do last night?’是不是显得亲切很多?”

    某某点点头,十分赞同。

    “二、‘Where did you fucking do last night?’是不是充满了愤怒呢?”

    “对。”

    “三、‘Where did you fuck last night?’怎么样呢?”

    某君仰头大笑:“不会吧,我昨晚很乖的。”

    我猛然发现自己把Fuck放错了位置,还栽了顶飞流帽子在某君头上,于是抱歉地说:“见谅见谅,它的高妙已令我言不由衷了!”

    某君拜谢后辞行。

    过不了几天,上英语课,任老师让某君上台来一段。某君措手不及,支支吾吾地挤不出个屁来。脸憋到通红的时候,他忽而冒出一句:“Fuck;what can I say?”教室爆炸了,敲桌子的有,打板凳的有,像是从茫茫人海中发现了一个口语天才。

    任老师一脸的惊愕,继而七窍生烟,愤怒地控诉:“我在美国那么多年,什么东西都学到手了,就是没把这个肮脏的词汇带回国内。你看看你,二十六个字母没认全,还给我玩花哨的。快说,谁教你的?!还有,你给我记住了,出去以后别说我是你英语老师。唉……也全怪我,全怪我啊,把你们教成这样,吾心有愧,吾国不幸哪!”任老师懊恼地敲着自己的脑门,几下就把某君的语气词敲到了爱国主义的高度。

    我敢打赌任老师最近太忙,很少看美国大片了。

    DOLLAR

    跌跌荡荡地在英文路上爬行,成绩有了一些,不过仅够应付必要的考试,那些通往天堂的道路从来没敢踏半只脚上去,不像小马,考了托福又直奔GRE。

    不知道哪位大师精通双语,把TOEFL翻译得如此漂亮。托它的福,我们能踏上大洋彼岸,看看人类最牛的国度长的啥样;一不小?(精彩小说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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