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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火车能停,我现在就跳下车去放牛了。
火车行至桂林站,车厢中挤进一伙伯伯奶奶,后面跟着个举小旗的导游。他们都操着清一色的昆明话,估计是组团出来玩的。这伙人安顿好以后,似乎游兴不减,嘻嘻哈哈地吹牛。讲着讲着,一个人忽然起立,在车厢走道里手舞足蹈地唱起了滇剧。车厢顿时活跃了,有人从铺里伸出头来看,有人索性就走过来看,连在中铺冬眠的那个男子也被吵醒了,好奇地观望。我给他掐了一下表,乖乖,足足睡了三十个钟头,换作青蛙都饿死掉了。
第一个伯伯唱完以后,主动去拉第二个。第二个扭捏一阵,站起来又唱,接着是第三个。很明显,他们都是些业余选手,但是凭借老化的记忆,竟能一字不漏地背出大段大段的唱词,准确地哼出旋律,而且谁唱得都不差,令人咋舌。
观众认真地听,时而热切地鼓掌。也许车厢里其他省份的人根本听不懂他们在唱啥,但是这帮老头老太的热情,已经感动了所有人,让我们这些年轻人为自己的毫无生气羞愧不已。
大约是第五个唱完以后,忽然有老人对我们笑:“你们这些年轻人啊,别光听不练,也哼几首来听听吧。”周围的老人立刻被点醒了,尤其是刚才表演过的,反应比较强烈,似乎感觉吃亏了,一定要我们唱,以弥补他们的损失。
我坐在最前线,成了冲突点,只能硬起头皮代表车厢的年轻人回答:“听了你们的戏,我们唱的那些简直称不上音乐。”老人们大度地挥挥手:“管他什么歌,自己唱的就是好歌。”
说着纷纷把矛头转向我,点名让我首轮献艺。我感觉再回绝就有些不通情理,又对自己的公鸭嗓子不甚满意,于是提出:“我先起个头,年轻的会唱就合进来。”这一建议得到双方的同意后,我开始唱了:
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
走在无垠的旷野中
……
唱了快一半也没几个人加进来,我有些不安,以为自己走调了,其实很多年轻人是不好意思开口。等我干涩地把歌词念完,老人们没有吝惜掌声,也没有吝惜夸奖,让人觉得受之有愧——在这样的情景下唱《狼》,有点不伦不类,甚至老土,倒是正好验证了庸俗的定义——时尚被无数人重复一百遍的结果。
“好,我回敬年轻人一段。”一位老太自告奋勇地站起来,掐一掐咽喉,用她依旧清亮的嗓音唱道:
一只螃蟹么八只脚,
两个大夹夹么一个硬壳壳
……
哦,这段我听过,是昆明花灯的名段子。我小时候最喜欢跟着外婆唱这段,可惜现在把词忘干净了。
等老太唱完,我们再唱了支《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歌》。此乃超级大合唱,因为所有人都读过小学,就算有人没加入过少先队,如果他说没唱过这支歌就显得太虚伪了。听着这熟悉的歌声,令人想起小学时的自己是如此那般的革命,任过光荣的大队委(我记不清这个职务的全称怎么念,反正是三条红杠杠挂在手臂上,类似于人大常委),做过明星旗手——这个明星称号可不是自封的,是因为第一次升旗的时候,我没把握好火候,国旗升一半国歌放完了。我们校长从来都夸我有前途,然而这次我令他失望了。望着那国旗尴尬地挂在旗杆半中央,校长恨不得过来掐我的小脖子。好在那时候人小,不懂得面子之类的虚物,我也全没领会周围的紧张空气,依旧在寂静中神情专注地把国旗拉到顶,最后博得了满操场的喝彩。从此,每每轮到我升旗,校长就异常地紧张,直朝我挤眼睛,慌得我使劲使劲地扯绳子,国歌刚唱到“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五星红旗已经在旗杆顶上迎风飘扬了,我只能百无聊赖地站在原地听音乐。
接下去又站起来一个老太。
小乖乖来小乖乖,
我们说给你们猜,
什么长长长上天,
什么插在水中间,
什么有腿不走路,
什么有嘴不唱歌?
唱完以后;老婆婆得意地说:“快快对来听听吧!”
以前只在电视上看过别人对山歌,谁想今天被搬到火车上来了。这下子可难住了众书生,抓耳挠腮的有,向后退缩的大大的有。我估计只有榔头能解围了,于是使劲地拽他。就差把他的衣袖扯到我奇%^书*(网!&*收集整理手里拿着的时候,榔头才勉为其难地站起来:“这个——这个——有腿还不能走路?有此物吗?有嘴为什么不唱歌呢?这个——怎么说好呢?这样行不——”
小乖乖呀么小乖乖,
我们这就猜出来,
高楼长长长上天,
桥墩插在水中间,
板凳有腿不走路,
喇叭有嘴不唱歌。
“好!”年轻人不由自主地喝起彩来,但老太太只是暧昧地笑。
榔头看见那种笑,有些心虚,试探着问:“对么?”
老太太说:“对当然对,只是少了山歌原始的韵味。年轻人们,听好了——”
小乖乖呀么小乖乖,
我们这就猜出来,
状元长长长上天,
荷叶插在水中间,
地主有腿不走路,
茶壶有嘴不唱歌。
“怎么样啊?”
“高,实在是高!”众书生纷纷叹服。
相识何必要相逢
听着家乡的戏,哼着相识的小调,感觉离家不远了。火车喘着粗气爬上了云贵高原,土壤开始呈现出红色。松树占满整片的山坡,只给杂草留出不多的生存空间。若是夏天,一场大雨过后,这些杂草丛里会长出各色的菌子。那些最漂亮的往往有毒,误食后会让人眼冒金星,胡言乱语。我小时候经常跟着哥哥在这样的林子里捡拾菌子,然后拿回家做菜吃,其味道鲜美无比。但是有一次,我们把有毒的也带回去了,其他人吃了没事,惟独哥哥整整两天在家里胡闹。一会儿用竹竿戳天花板,说上面有小人搬东西;一会儿用手抓空气,说有好多
蜻蜓在家里飞。一家人被他逗得哭也不是,笑也不是,只能不停地对他解释:“此乃幻觉。”他根本听不进去,说着就指着你的手:“看见没有,好多的蜻蜓歇在上面。”
不过,现在是冬季,山上显得沉寂,没有鸟,也没人弯着腰找菌子。
我望着窗外,问榔头:“你闻到没有?”
“闻到什么?”
“松针的味道。”
“没有,我只闻到你的脚气。”
“你小资一点好不,同志?”
“不管闻到什么,反正我们回来了。”
“是啊,回到家,脚气也芳香扑鼻。”
望眼欲穿的时候,昆明坝子终于进入眼帘。旅客们开始忙乱着收拾行李,然后互相道别。
我们给中铺的睡神道别,给对面的三口之家道别,给旅行团道别,当然了,也给刘红道别。火车进站前的几分钟,所有人都背着包站起来,面对着正前方。这让人联想到《拯救大兵瑞恩》中盟军准备登陆的场景,只是前者喜上眉梢,后者紧张万状。
走下火车,我深深吸了口气。榔头兴奋得像个孩子,高声喊着:“回来?,回来?!”是的,胡汉三又回来了。这个留下我泪水的月台,现在我们甩掉了锈迹斑斑的铁轨,就走在你上面,我要从这儿走回家去。
刚出了火车站,忽然发现脚上有些异样。怎么穿着拖鞋?糟了,皮鞋还扔在车上呢。我赶紧拿出写着刘红电话号码的纸条,找了个电话亭拨她的手机。
“喂,是一撸就舒服库娃同志吗?”
“是我。你已经到家了,不会吧?”
“我还在车站门口。你刚才打扫车厢的时候,发现一双黑色的皮鞋没有?”
“哦;原来是你的啊,我扔掉了。臭死了,亏你还留着!”
“你……”
“我以为是没人要的。”
“我……”
“你什么?”
“发……”
“发什么,说清楚呀?”
“发情。哦,不,发疯了。”原本想说“FUCK YOU”,但是想起云南的一句古话“狗笨莫怪茅厕深”,我忍。
“但这鞋真的很臭呀。”
“你不觉得可惜么?”
“可惜什么?鞋子的毛边都磨出来了,早就可以扔了。你没那么小气吧,不撸不舒服斯基同志?”她嗓门挺大,以为碰到了葛朗台。
“不是鞋子的问题,是我们又错过了一次见面的机会。你要是不扔,我们回家以后就能再次见面的。”
“呵呵呵!”电话中传出清脆的笑声。
“笑什么?”
“我坦白一件事情,希望你别生气。”
“我不生气,向毛主席保证。”
“我小时候的确住在玉溪,家也真的在广场的北边,但现在不住那里了。去年参加工作的时候,妈妈刚好退休,她说我们来回跑太累,就把玉溪的房子退还给单位,把家搬到昆明来了。”
“你们?”我像是扛着四十公斤行李在电话亭听故事。
“是的,我们。你刚才乘坐的K181次列车,我爸爸正是列车长。”
“那你为什么骗我呢?”
“也许是我过于敏感,但我太爱惜这列火车了。我父亲跟了它18年,而我呢,一参加工作就呆在上面,它就是我的第二个家。还记得上车之前吗?你伸手拍车皮,刚好被我看见了,当时有些火起,所以老跟你们作对,后来又觉着自己说得太过分了,想表示些歉意,但一直没有机会。那天在湘潭站上和你吹起牛来,觉得你虽然傻,但不算坏,一高兴,就顺势撒了个小小的谎。但我始终觉得自己是玉溪人,因为我生在那里,这点你不要怀疑,也请你别介意那个二分之一的谎言。”
“我……”我提着听筒不知该说点什么的好,只是暗自庆幸着乘坐了一列人情味十足的火车
。“你又怎么啦?”
“我希望下次还能碰上。”
“嗯,可能性很大的,如果你多回家的话。”
原本天真地以为我的皮鞋能像《少林足球》中周星驰的那双烂球鞋一样失而复得(不仅复得,而且被刘红擦得雪亮,用五彩的纸盒装起,然后羞涩地送还于我)。但事实上它被扔掉了,我想继续演绎和刘红之间的故事已经成为不可能,望各位包涵。幸运的是我这人比较阿Q,喜欢从逆境中寻找素材来安慰自己——上车前花掉了藏在鞋底的百元大钞。
乞丐回家
我叩开家门,妈妈惊呼:“哪里来的小乞丐?还拖着拖鞋!”
我一边搁置行李,一边忙着作各种解释。
母亲警告我:“下次再打扮得像乞丐,不让你进家门。”
我做了个鬼脸,“嘿嘿”地傻笑着。
“你怎么就不能学学你爸,想他年轻的时候,皮鞋总擦得亮晃晃的,苍蝇飞上去都要带根拐杖。”
“我的拖鞋不用擦,苍蝇闻着味儿就飞远了。”
这时,一直坐在沙发上看报的父亲和蔼地笑了:“小乞丐,快去洗澡,换身干净的衣服。卫生间里都帮你准备好了。”
一句话骂了狗又捧了人,女生听得美滋滋的,以为我话里有深意,其实我并没有什么恶念——听说借着溜小狗的名义出来找女朋友的坏家伙不少,成功率还挺高的。回来的路上,我不停地教训宝马:“你这家伙,'奇‘书‘网‘整。理提。供'来交大没几天就把男生的坏习惯都学去了。以后记住了,山下的女人是老虎。”
第八章:过日子
看牙
那天在食堂吃饭,突然间牙疼起来,疼个不停。晚上觉也睡不好,咧开嘴“咝咝”地吸着气,像条眼镜蛇一样在床板上扭来扭去地吐芯子。后来索性下床来,试图找点止痛药吃,却一无所获,无奈中天真地认为牙齿也属于骨头,险些把麝香镇痛膏贴在下颚上。我于是下定决心,明天一早去敲了那牙,借钱镶个金的。
想想有好多年没见过牙医了。小时候上医院拔牙都是被爸妈用糖果和金钱引诱所致,
自投罗网的情况还不曾有。印象里,弄牙就是做手术,要见血的,比较恐怖。
我的牙医姓汤,属于那种猜不出年龄的人——看样子挺年轻,眼睛却闪着老道的光。把牙齿交给他打理,我放心。
我坐到牙床上——不是生理上的牙床,是给牙齿做手术的床。刚准备躺下,却听见旁边有呻吟,还伴着电钻的“呜呜”声,空气中飘起一股淡淡的焦糊味——摩擦生火那种,让人陡生凉意。旁边的医生不停地鼓励病人:“忍住,忍住。坚强些!马上就好。”电钻声停了,我好奇地歪头看看,见病人起身吐痰,“噗”的一声,满口鲜血,呃,太残忍了!要是我就拿块板砖自己敲掉了。
汤医生掰开我的嘴浏览一番,又用追光射了射那颗病牙,嘴里念念有词:“嗯,蛀得比较厉害,是该补了。”我以为补牙可以不见血,心中暗自庆幸。接着就被射了麻醉,左半边嘴渐渐失去知觉。又过了十分钟,医生认为麻醉的效力达到顶点,就打开身旁的一个设备。“呜呜呜,呜呜呜”,这不是刚才听到的电钻声吗?芝麻粒大的钻头转得飞快,像吐着芯子的蛇伸进我嘴里。板砖,给我块板砖,我自己来。但是,我的口腔被麻醉了,想说也说不出来。
其实打过麻醉以后,怎么弄都是不疼的,只是有个东西在你牙里掘进,时不时掀起一阵冷风,怪不自在,感觉自己是部机器,正给人修理。与此同时,电钻引起了大脑的共振,令我思维飞快,短短三五分钟,我想到了遗嘱,想到爸妈哥哥,想到初恋情人,想到唐文星期二借的四块钱还没有还……
“好了!”汤医生抹抹额头的汗珠,意犹未尽地收起凶器。
“啊?”麻醉没有消失,我不能讲话。
“回去以后不要吃硬的东西,觉得不舒服就过来找我。”
“啊?”想问他不必镶颗金牙么,但是开不了口。
“好吧,再见了!”
“啊,啊,啊。”我到现在也搞不清楚当时的三个“啊”是想给他道谢呢,还是说:以后千万不能再见了。
金牙是没得镶了,白让我借钱出来。听榔头说家乡化肥厂背后有个硫酸池,有个人想游泳,跳进去就没了。人们最后打捞出一颗金牙——这是唯一不被硫酸腐蚀的东西。所以说贵的东西自有贵的理由,平时用来咀嚼食物,显显财富,死了还可以验明正身。索性就在上面刻个小名,让自己肯过的苹果、馒头什么的都留下记号,以免别人误食。
吃就一个字
回到学校就什么也嚼不动了。别看我长得瘦,骨头里全是肉。一天到晚三四顿,荤荤素素,来者不拒。这下可好,生着张嘴,却只能吃空气。饿了一整天,快不行的时候,我决定跟随蒋进和任宇去东区食堂闻闻菜香,起码那里的空气还带着油星子。进了食堂,我心都碎了,一个个同学端着鸡大腿、狮子头、辣子鸡从我身旁炫耀而过。我心里暗骂:得意什么,平时我买的是双份!蒋进和任宇比较体谅,让我找点流质食物先充充数。我找到卖黑米粥的地方,六毛一碗,非常新鲜。看到食物的我已经完全丧失了理智,一口气就买了三碗。任宇说
:“你疯了,怎么喝得完?”我说:“饿坏了!”喝完第一碗,感觉甜甜的,满嘴流香。嗯,不错,再来一碗。可惜黑米粥再香也是甜食,喝完两碗的时候,喉咙开始发腻了,肚子还一点儿没饱,在咕咕地乱叫:“不要停,不要停,我要!”喉咙却不近人情,“啪”的一声把门关上,不让任何的粥流进去。蒋进心好,劝我道:“锋哥,不要勉强了,忍两天再吃不迟。”
吃完回来,忽然记起柜子里有瓶酱菜,那是妈妈亲手做的。既然甜的吃不习惯,不如自己做咸的。粥嘛,简单得很,大米混上水一煮,干的是饭,稀的是粥。而且唐文藏有一口小得可爱的电热锅,平时用来煮煮方便面,烧烧开水什么的,利用率一直不高,现在拿来煮粥正合适。
我于是直奔联华超市,花十五块买了袋泰国香米,死沉死沉的,估计够过冬用。
当天晚上,我吃上了自己煮的大米粥,配着妈妈做的酱菜,再玩玩电脑,像到了人间仙境。
唐文盯我看了好久,终于忍不住问:“感觉怎么样?”
“好得一塌糊涂!”我把碗边最后一粒米舔掉,抿了抿嘴。
他看我满足的样子,似乎有所开窍:“其实,我们可以在宿舍里做饭吃,钞票是大把大把地省啊。”
对于唐文的经济状况,我最清楚不过了。原本他收入不低,但为了和女友过个开心的周末,泡面没有少吃。我说:“是啊。原来我煮粥只想过过困难时期,等牙好了就杀回食堂。但今天这顿饭实在很不错,一块钱的成本,五块多的享受。更重要的,是不用去食堂排队,不用看那些阿姨大伯的脸色。”
唐文一直对食堂附近的人有偏见:“说起这帮打饭的,功夫都练到家了。每次我都充满希望地看着他们用勺子舀下去,又绝望地看他们拿着勺子抖,看那样子恨不得全抖回盆里。中午我买了个椒盐排条,那人抖啊抖,抖个不停,抖到最后,勺子里已经不剩几块肉了,可他还想把勺子边上那块大的抖下去。这块肉正好连着其他的,怎么抖也抖不动。我静静地站着看他表演,心想,这块肉老子吃定了。谁知,那人左手抄起另外一把大勺,轻轻一磕,就让我的希望飘到了云里。把我气得没一点儿胃口。”唐文说没胃口,那是真的生气了。
修养了两三天,牙可以咬骨头了,我就兴高采烈地跑去食堂放纵了一把。我点了鸡大腿、狮子头、辣子鸡,摆起满满一桌子,一边吃一边回味最近的清苦。唉,三天就憋成个肉食动物,也不知五八、五九年的人怎么熬过来的?
过日子
吃完那顿饭,我和唐文立即着手“膳食DIY”计划。我们综合考察了宿舍的现有条件和学校周边环境,得出的结论是:此计划完全可行。首先,宿舍里用水用电方便;其次,校门的两百米以内就是菜场和超市;唯一缺的是把菜刀,考虑到它是管制刀具,就用水果刀代劳。我们的第一批采购清单包括:香油、盐、味精、面条、粉丝、鸡蛋、干辣椒和葱。
买回作料的当晚,我们吃上了鸡蛋面。吃着面,还可以在电脑上寻点乐子。最近风行
电视剧《流星花园》,唐文大力推荐看一看。从前我自诩老道,对这种只谈恋爱不谈生计的肥皂剧提不起兴趣。但唐文说得那么认真,又不好扫他的兴。凑合着看完第一集,我发现肥皂剧也没有想象中那么无聊。
后来的几天,我们早上煮鸡蛋,中午跑食堂,晚饭就吃鸡蛋面,边吃边看《流星花园》。戏里面有四个花花公子,号称F4;女主角叫杉菜——或许是台湾土产的蔬菜名。编剧是纯粹的理
想主义,借了一点《灰姑娘》的创意,加上一点《学校霸王》的背景,倒也把故事讲得有声有色。生平还是第一次被这种肥皂剧迷住,方知世间万事真的没有绝对。
小马平时号称食客,对食物颇为讲究。渐渐地,他发现我和唐文的小日子过得很滋润,于是提出入伙。唐文说:“你带点见面礼吧。”小马当真了,转身变出一包紫菜汤料:“请二位笑纳。”那动作快得就像个魔术师,吓得我和唐文不敢再拒绝。俗话说,添口人添双筷子,有小马的加入,倒像个三口之家了,只不过家里全是爸爸。
过了一段时间,我们摸出些烹调的规律,比如:麻油比香油好吃,蒸鸡蛋一定要滴点酱油,等等。《流星花园》的剧情也进入高潮,好端端冒出一个母夜叉——男主角的妈妈,看不起我们穷酸酸的杉菜,嚷着要毁灭地球。我们看不下去了,真想对杉菜讲:“何必去资本主义的家庭受窝囊罪,来吧,大陆母亲的怀抱为你敞开着。这边的男同学都是有sense的男人。”杉菜听不见我们的心声,躲在被窝里哭,以为没人要她了。
有一天,我提出做个咸肉土豆焖饭给大伙尝尝,这是家乡的特色膳食。唐文和小马见我一脸的认真,没有阻拦。我先把生米平铺在锅底,上面放一层土豆和咸肉,再洒点盐,滴点猪油,最后倒上水,用小火慢慢地焖。这种饭在家乡的时候应该用土锅焖,我当时天真地以为,拿电锅也是一样的。谁知到了最后,饭被煮得一团糟,锅底结起又黑又硬的锅巴,上层的米却半生不熟,只有土豆可以勉强吃下去。好在大家都是通情达理的人,被我活生生饿了一顿,不仅没有发火,还笑着安慰我:“没事儿,没事儿,你别太过自责。有些东西玩的是天分,你既然不具备烹调的天分,就去洗碗吧,那个不需要智商的。”我感动得一阵流涕,恨不得马上做个葱油大饼给大家尝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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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夜,三个人实在饿得顶不住了,就去校门口觅食。走在路上,我们看见东区被微红的夜色笼罩着,天上还飘着几朵暗灰色的云,漂亮极了。望着天,小马大声地嚷起来:“你们看,像不像番茄鸡蛋汤?”唐文点着头说:“古人真厉害,‘秀色可餐’这样的好词也想得出来。不过,我觉着这天空更像一盆火锅。”“明明是鸡蛋汤嘛。”“是火锅。”“鸡蛋汤。”“火锅。”……《流星花园》在校园里流传开来。女生时常在大庭广众之下比较着F4的成员哪一个更帅,男生则模仿男主角的口气:“如果道歉有用的话,还要警察干什么?”“如果菜票有用的话,还要饭卡干什么?”“如果你有用的话,还要我干什么?”我们看不惯那些人的嚣张气焰,决定成立“交大三次方”,以抗衡F4的大举入侵。可惜身边没有合适的女主角,孤单的“交大三次方”,每天只能去菜场里买点小葱、豆腐,回到宿舍煮锅清淡的面条,满足一下生理需求,和F4的生活简直不在一个水准上。
然而,若有人来找麻烦,“三次方”还是挺有威慑力的。比如,任宇经常穿一腰性感的红内裤来我们宿舍挑衅,不是摸摸唐文的肚皮,就是敲敲我的头。家乡有句俗话:欺人不欺头,做贼莫上楼。以前我忍辱偷生,如今不一样了,平添两个打手,我还会让他完整地回去吗?
“交大三次方”成立的第二天,任宇刚好过来找碴,我一个眼色,三个人就开始动手。唐文和小马按住他的手,我拿起一把夸张的大剪刀,对着红内裤比画:“剪了,剪了;省得他激素过剩。”这时候,任宇就哭着求饶:“锋哥,我再也不敢了。”我们是善良的人,考虑到今后还要用他的打印机,就放了他。但这种善良往往显得徒劳,他乘我不备,在我屁股上扭了一把,撒腿就跑。我痛下决心,下次逮住一定把他给剪了。
赶跑了敌人,自然要饱餐一顿,再看看杉菜的恋爱谈得怎么样了。
吃饱的时候,唐文会拿起一面小镜子,非常怜惜地摸着自己的脸蛋说:“老天真不公平,让我长这么帅。看看你们的脸,再看看镜子,我时常有负罪感。”这时,小马就走上去拍拍他的肚皮:“得了得了,你肚子上这块大肥肉可以拿来烤全羊的。”小马提到的那块肉,正是唐文心中永远的遗憾,他一有空就拍打自己的肚皮,幻想能拍平一些,其实这种举动和古人揠苗助长是一个性质——既不理智,又没有可能性。被小马说到疼处,唐文不高兴了:“你心里明白就行了,何必要说出来?谁都有一本难念的经,你看看雪锋,人长得丑就安静地坐着。不像你,大声嚷嚷!”那时我正跟着电视里的杉菜哭,听到有人引用我的丑,起初没在意,发现是唐文,火气也上来了:“靠,我承认自己的面部轮廓比较模糊,但这不是我的错,况且全世界人民骂我丑都可以接受,除了你。”小马在中间调解:“雪锋这句话很客观,他刷牙的时候还是比唐文帅的。”
《流星花园》结束的时候,男主角对杉菜讲:“你从没说过喜欢我,我怎么能死呢?”杉菜起初扭扭捏捏地不肯就范,后来受不了,就站在马路中央大喊了一声“我喜欢你!”——一部电视剧结束了,一段爱情开始了。
大家替杉菜憋了半个月的气终于松下来。俗话说得好,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花落空折枝,男主角有钱有款有心,跟了得了,还等“三次方”偷渡来台湾接你不成?
宝马
煮饭的日子给人一种回家的假象。想想高中的时候成天抱怨没有自由,我要飞;飞出来了,又惦记家的安逸。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看来“围城”的定理放之四海而皆准——到处都是围城,到处都有想飞的人。
少了《流星花园》,像少了菜似的,饭嚼着也不香了。有一天我在市区闲逛,发现有贩子在街边卖狗。那些小东西长得跟毛线球似的,还咿咿呀呀地哼着,挤作一团,十分可爱
。惟独有一只蹲在远处瑟瑟地发抖,并朝我直瞅。这又勾起了我的母性,一冲动就花四十块把它抱回来了。我想,买只小狗一则可以拿来逗乐,二则可以让它解决宿舍里的剩菜剩饭,有百利而无一害。
看着它瘦小的样子,我想起堂吉诃德的小毛驴努辛南德,为了让它快快长起来
,我给它取了个励志的名字——“宝马”。
宝马的样子小得可怜,可以用快餐盒把它整个身子装进去,只在外面留根尾巴。所以,它经常与鞋为伴,大概误以为臭球鞋们是它的同类。每次穿鞋的时候,如果我不小心把宝马提起来往脚上硬套,'奇‘书‘网‘整。理提。供'它就会被扑面而来的脚气熏得咿咿呀呀地娇喘,声音奇嗲,让我长出一肚子的愧疚。
其实它最有趣的还不是外形,而是摇尾巴的样子,一摇起来就带动整个下半身运动,像NBA的拉拉队,尤其那个屁股,几乎和身体纵坐标成三十度角。如果它跑到人的脚边摇尾巴的话,屁股就嘣嘣地打在小腿上,十足的撒娇相。以前听说狗的屁股有散发体味的腺体,摇尾巴就使气味散发开,以证明自己的存在,夹紧尾巴就是防止体味传出去,以隐瞒自己的存在。后来,我分析宝马之所以用这种姿势摇尾巴,是因为尾巴太细,不能胜任风扇的角色,只好由屁股来承担散发体味的重任了。不过说真的,我鼻子不好使,它处心积虑扇出的气味大多闻不到,它尽管大胆地跑过来用屁股撞我的腿,那我肯定知道它的存在了。
宝马是个乖巧的孩子,从不乱咬。而且,由于它的到来,还为宿舍解决掉两桩福利:其一,地板变得十分干净——它身上一发痒就往地上滚,四脚朝天,滚得团团转,像在跳街舞——拖把从此下岗;其二,宿舍里有个铁皮簸箕,凸凹不平,极其难使,大伙儿早想除之而后快,却一直苦于找不到正当理由。宝马一来,那个铁皮簸箕突然间锈得厉害,似被浓硫酸泡过——经我仔细观察,发现它成为宝马小便的容器,自身经不住尿素的摧残,几天就锈下去了——顺理成章的,铁皮簸箕换成了塑料的,一直用到毕业。
宝马唯一的缺点是胃口不好,除了吃一点点的肉,对什么都不感兴趣,更不要说剩菜了。我们上课的时候,阿姨来检查宿舍,它就跑到小马的鞋堆里躲起来。一个星期过去,竟没让阿姨逮到过一次。阿姨神秘地问我:“听说你养了只小狗,怎么没了?”我慌忙解释:“哪里养了,是买回来煮火锅的。”
没几天下雨了,我怕宝马冷,就给它缝了件衣服。狗的身体结构比较合理,拿旧衬衫的袖子剪下一截,往它身上一套就搞定了,并且合身得很。宝马似乎挺喜欢自己的新衣服,不断地用爪子去挠,挠急了就用嘴扯,想要扯下来收到衣橱里,等过冬的时候穿。
平时,同学们都把宝马当作自己的孩子,有肉总要省一口给它吃。可惜它这么小,受用不起。我就说,你们的心意我替它领了,给我也是一样的。
然而,宝马也不是一味地向我索取。比如冬天的周末,寒风呼呼地从北方吹来,整个校园显得清冷无比。虽然宿舍里装有电暖炉,却显得功率不足。这时候,小马往往和她女朋友在电脑前相拥而坐,看看VCD,打打“泡泡龙”什么的,日子过得祥和而温馨。而我呢,没有对象可以相拥,只好把宝马抱在怀里,相互取暖。
有一天去超市,宝马跟在我后面跑。前面过来个女生,一看见小狗就满脸的灿烂:“哎哟,小狗狗,过来抱抱。”宝马丝毫不考虑我的感受,竟嘻嘻哈哈地跳过去。为了体现主人的威严,我说:“宝马,快过来,爸爸还要赶时间。”那女生横我一眼,却没把我当回事:“小狗狗,过来阿姨抱抱。”宝马很为难地站在马路中央,看看我,又看看阿姨,不知所措。我威胁道:“再不过来的话,我真的走了哦。”说着往前挪了两步。宝马看我太不近人情,毫不犹豫地投向了阿姨的怀抱。我无奈,只能陪它走过去跟女生套近乎:“唉,这小家伙,看见漂亮女生就不知道主人姓什么了。”一句话骂了狗又捧了人,女生听得美滋滋的,以为我话里有深意,其实我并没有什么恶念——听说借着溜小狗的名义出来找女朋友的坏家伙不少,成功率还挺高的。回来的路上,我不停地教训宝马:“你这家伙,来交大没几天就把男生的坏习惯都学去了。以后记住了,山下的女人是老虎。”
渐渐地,我觉得自己在过日子,而不是读大学。宿舍的温馨让人一身松弛,书也懒得看了,大把大把的时间花在煮饭、看片子、逗狗上。以前只听说大学里自由,但自由到这种程度是不是有点过火了?
有一天,宝马突然打起喷嚏来,除了喝水,什么也不吃。我去阳台的时候,发现宝马的粪便是稀的,估计是生病了。在家的时候也养过狗,我知道小狗一生病就是感冒和痢疾两种症状同时来的,弄不好就撒手西归。这下可急着我了,想抱它去看兽医,又不忍心兽医戳它几针。最后只好在抽屉里找了点人吃的药,像黄连素、克感敏什么的,硬掰着宝马的嘴塞给它吃。吃完药,宝马静静地躺在自己的小床上,双眼无神地看着我。我拍着它的小头说:“好好睡吧,没事的。”宝马悄悄地闭起眼睛,鼻孔里喘着粗气,小身子缩了缩。睡不一会儿,只见它一头子跳起来,往阳台上急奔。我跟了过去,发现它在拉屎,憋足气地拉。拉完了,又绕过我的腿,回到它的小床上躺着。入夜,我听见小东西起来跑厕所,然后打着喷嚏走回来,一个接一个。我真替它担心,以前养的那只也是这种症状,最后没医好,被上帝领养了,宝马能挺过去吗?
宝马的痢疾越来越严重了,有时候没跑到阳台就忍不住就地解决了。拉出来的那些东西非常恶心,我怕影响舍友的食欲,赶紧拿拖把将它们拖掉,再喷点空气清新剂。更严重的是,宝马不吃东西,成了典型的只出不进。这样下去的话,是人也受不住,宝马就那么丁点儿大,更显得日渐虚脱。
终于有一天,上帝来领养宝马了。这时的它一点也不可爱,双眼紧闭着,眼角是硬了的眼屎,还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最难受的时候,它会扯直身子,烦躁的叫两声——这是我第一次听它大声地叫唤,也是最后一次。我拿一把椅子,点了根烟在它旁边守着,看见它流鼻涕,就用纸巾擦掉。但宝马不允许任何硬物碰到自己,一边“吱吱”地哼着,一边无力地用爪子抹鼻子,想要挡开我的手。在旁边守了两个钟头,小东西安静了,静得一动不动,再也不动……我不想描写它死去的样子,我怕自己太伤心,泪水滴在稿纸上。
我把小东西埋在宿舍后面的柳树底下;并且用刀子刮开柳树皮,刻了“BMW”三个字母,表示这是宝马的柳树——Baoma’sWillow。不管怎么说,柳树在学校里,宝马也离我不远,有时候路过,我会去看看柳树的长势,确定一下那三个字母是否被新长出来的树皮盖住了。幸运的是,到毕业的时候,那三个字母还可以依稀分辨出来。
宝马死了以后,我忽然对煮饭不再感兴趣。看看宿舍里吧,油盐柴米杂乱地堆在唐文的桌子下,墙角是土豆、大葱,进门就有股浓浓的厨房的味道。也许,真正的家离我们仍然很远,我脑子里跳出这个结论。
把剩下的东西吃光了,我就再没去过菜场,像从前一样,每天背着书包去食堂吃晚饭,然后去图书馆抢位子,没什么不习惯的,挺好。
往后的日子里,唐文偶尔会煮碗方便面;小马呢,周末和女朋友煮个火锅,过过小日子。正常情况下,我就看着他们吃,有时会咽口水,但从来不动锅。
某天看文学评论,有人提到中国的新生代作家,其中就包括张生。我数了数,上面列举了八个名字,这是否可以理解为:张生已经跻身中国新生代作家的八强之列了呢?“厉害,厉害!”同学们听此传闻纷纷伸出大拇指——这种天真的幻想愈发让我们觉得张老师神秘无比,就像身边的外星人。
第九章:写稿
广告课上
听说本学期开了门广告课,同学们异常兴奋,倒不是因为课程本身,而是又能看见张老师。张老师全名张胜,笔名张生。之所以有笔名,因为他正从事写作,我不敢用“知名作家”称之,是怕他说我奉承,而且这种用词明显与他的性格不符。想来想去,不如称之为“富有幽默感的文化人”,兴许能搪塞一下,如果下学期再上他的课,也不至于给我开红灯。
起初一直对此人抱有神秘的幻想,皆出自他顽皮地咧嘴一笑,那表情似乎在说:“你
欠我的一分钱,到底还不还?今天不还,明天就再加一分。”最后的“分”字还得轻轻吐出。这样的比喻也只有四五分的概括功能,把张老师在讲台上的生动表演描出个轮廓。若想知道细节,敬请往下阅读。Over!
上课铃响了,张老师挎着个书包走进来。如果他往前多走几步,没人怀疑他是学生,但他没有多走,只是随便地把包一扔,然后考察教室的情况。这是他的习惯,讲课前见黑板上有字,就先擦一擦,见同学堆里哪边最为活跃,也扫上一眼,但仅仅是扫而已,不会瞪一眼。对大二以上的学生来说,上课铃声已经不代表什么了,充其量给大家对对表。这时,只见同学们剥茶叶蛋的继续在剥,喝牛奶的继续仰头牛饮,似乎大家都没有上课的打算。最后,剩下三两个倾慕张老师幽默感的女生,坐得稍微端正一些,面带微笑地注视着他。
整理好一切,张老师开口了:“你不要离我太近,我感到紧张。”这话是说给李兵听的。李兵可能饿了三天,正抱着满满一袋肉包子龇牙咧嘴地啃着,而且他坐在第一排,张老师怕被误伤,所以提前打个招呼。其实,李兵再饿也不会咬张老师的——张生比较瘦,不合算。
“好的好的!”李兵听出话里的意思,把包子收起来。全班肠胃最好的人已经做出表率,其余的人只能纷纷效仿了。
“我起得比公鸡还早……”张生开始谈正题。
“哈哈哈。”
“我坐上出租车,在上海市区狂飙八十里地……”
“哈哈哈哈。”
“只为了赶过来看看你们。半年不见,你们又时尚了。”说着,他就近提起我的左手腕,“这块表不错啊,是不是地摊货?”
我震惊张老师的眼力,佩服地点点头。
我和张生正在演戏的时候,小马姗姗来迟,左肩挎着书包,留着张生一般的发型,然后是鼓鼓的眼球,微突的嘴,哦,两人像得一塌糊涂。或者,夸张点说,小马就是坐着时光穿梭机过来的小张生。大家暴笑,张生也莫名其妙地望着小马笑,其实他根本不明白这世界为了什么而欢乐。
眼看着嘴馋的、委靡的、胡思乱想的都把焦点聚集到自己身上,张生忽然顽皮地一笑:“今天我们开始学——广告。”
广告,多俗的字眼,被他这么一说,让人觉得里面藏有千般的神秘。
“广告,是企业营销的一种手段,著名的广告大师利奥·贝纳曾经说过……”张生抄起课本,一字不落地念起来,边念着,边还哗啦哗啦地抄出满满一黑板定义。其实,我不喜欢他认真念书和抄黑板的样子。大家都知道,概念这类东西书上全有,抄一遍纯属浪费体力——这一点张生比我们更清楚。但他是人民教师,我们是学生,?(精彩小说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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