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月派诗人与美国女记者跨国恋:项美丽在上海 第 5 部分阅读

文 / t2q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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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好你上我们家住一阵子,当然,我们会很高兴看到你的朋友来找你或打电话来。我妻子说,你的朋友如果看到你住在一个家庭里,有人在照顾你,会比较好。她老是担心夜里有人很晚还打电话给你,还怕有人对你作失礼的事。”  我瞪视着他:“为什么?”  他对我的惊愕似有不解:  “为什么?你知道的,” 他道,“你一个人过日子;你没结婚。我妻子为你难过。”  短短一段话里,就出现四个“我妻子”,简直是言必称妻。这种情况,看来并非项美丽的杜撰。  值得注意的是,《潘先生》这本书是由项美丽1935年至1939年给《纽约客》的专栏文章集结而成。上海懂英文的文化人常常能读到《纽约客》,因此,邵洵美和他的朋友都曾读到这些文章。肯恩的传记中说:  洵美颇为欣赏米奇在《纽约客》上发表的潘先生故事,它们也为他带来声誉。他只是有时抱怨说,她把他写得“像个木偶娃娃”。  当上海的朋友们跟项美丽谈到她的《纽约客》专栏文章,问她是否喜欢这些写作时,她的响应是:  我应用我在我的脑海里找到的每一材料:经验、印象、记忆、读到的其它作家文章──每一材料,包括我周围的人对我的影响。喜欢不喜欢对于我不是个问题。我的写作不取决于它,我的写作不能取决于我自己的喜好。事实就是那样。我只是把它们写出来而己。只要我写作,我就会如此写……那些介意人家描写他们的人,应当离作家远点。

    第九章 家有娇妻(2)

    《潘先生》1943年由伦敦一间出版社Robert Hle Linited出版。我看到的就是这个版本。我没将这本书与当年《纽约客》上发表的原作比较,以考证项美丽在结集成书时是否作了改动。从以上她的响应看,她似乎是不会作改动的。她写下以上那番话是在一年以后的1944年,在《我的中国》里。只不过,《我的中国》是在纽约出版。所有的图书馆都把《我的中国》归于自传类,把《潘先生》归于小说类。我却觉得,无论从其写作方式和内容来看,还是从书中人物──比如邵洵美──对之的反应来看,《潘先生》都应属纪实小说一类。与当代纪实小说相比,它们的真实性甚至更为经得起推敲。书中主要人物甚至都用了真名。而从文字的考究、结构的精致来看,它的文学性也是当代许多纪实小说望尘莫及的。项美丽当算纪实小说这种传媒新体裁的先驱。她在《纽约客》发表的大多文章,其实都可归为这一体裁。事实上,《纽约客》也把这些文章归类于纪实作品,编辑部甚至有专人负责核对文章的真实性。  我还注意到,《潘先生》中用过的一些情节,往往又被用到《太阳的脚步》中,只不过作了少许改写,例如在《潘先生》中写到:  在一个晴朗的傍晚,佩玉突然建议我,要是怀了孩子,最好穿紧身裙,那以后,我们开始讨论多妻制问题。关于这个问题,她母亲最有发言权。她曾是佩玉父亲十位妻子之一。更有甚者,他最后并没死在她们任何人的怀抱里,他猝死于一名歌妓家中。  “十个妻子。”海文把佩玉的话翻译给我听,“但她们之中,没一个人是爱他的。不论他何时回家──他不常回家──她们就都赶紧回避,跑回自己的房间躲起来。”  而在《太阳的脚步》中,我们看到与之相对应、也与现实情况相似的描写:  美凤是他舅舅的女儿。她的生母是个苏州歌女,被她父亲娶回来作了他的第十个妻子。几年后,美凤的养母告诉她,这位女子跟一个男人跑了,因为她不想再作他十四个妻子中的一个,被丈夫忽略,而那男人却答应把他全部的爱都给她。于是美凤被交给她父亲另一位妻子抚养。  这段情节并非完全出自虚构,因为在《潘先生》中,有另一篇文章,篇名叫作《岳母趣事》,好像是以上情节的注释。 也能说明,《太阳的脚步》里写到的美凤,题材多少来自于真实。《岳母趣事》中,当岳母被诊断得了晚期癌症,两个男人出现在她的病房,海文对此这样解说:  “这是一个有趣的故事。”海文说,”充满了人性色彩。你管这叫人性?……是的,非常、非常确切。我要告诉你,虽然她或许不想让很多人知道这个故事。这故事有点儿羞于告人。正如你看到的,我岳母很美丽。她曾经是个苏州歌女。所有的歌女都说她们是苏州人,因为那地方出美女。不过我岳母是个真正的苏州女子。你知道,她是我岳父的第十个妻子。他非常爱她,但他也爱其它很多女人──他死在一个歌女家,而不是自己家──因此她很寂寞。她就跟施先生跑了。这你也知道。但你不知道他们俩没钱,所以后来她又跟了郭先生。郭先生一直爱着她,且又非常有钱,所以她终于跟了他。”  “这我就不能理解了。”我道,我没法把这故事跟我所认识的那个优雅的老太太联系起来。  “你不理解吗?但这其实很简单。我岳母曾是歌女,她一直接受的是歌女式的教育。这就是为何她们不能作个贤妻,却能作个良妾的原因。她们美丽、风趣、聪明。而施先生也同意让她跟郭先生走。因为施先生需要钱。郭先生为我岳母花了很多钱。不过,她后来还是回到了施先生身边,因为她爱他。”  这两种版本的描写,我想盛佩玉都没看到,因为她不懂英文。即算她曾听闻过这些文章,也是来自于她丈夫的翻译。不过,她对父母的回忆,倒与项美丽不谋而合:  父亲……年四十便去世了。他妻妾满堂。他死得很快,扁鹊也来勿及救他,他也来勿及想一下就拋弃了这个家庭,造成了些年轻的寡妇,又拋下了幼小的子女。我仅四岁,哪记得他是长得怎样的一个人!当然是个好色者,有句俗语: 妻勿如妾,妾勿如偷,偷得着勿如偷勿着。所以他要了六个太太,还老是去寻花问柳,不老而夭,是自己找的呀!  至于母亲,她是父亲在湖北作官时娶的,当他弃官回到上海,便“租了一幢两层楼房子给我们母女住,湖北奶妈带了来。这主要是另眼看待,没有叫我母亲搬进她的大宅──辛家花园。”这样直到丈夫死了,她带女儿去奔丧,“才知道有了一桌子的苦命人,明白了丈夫妻妾成群,明白了丈夫对女性的不尊重。”然后:  祖母强令四岁的我归大娘领养,使她失去了亲生的骨肉,当然痛上加痛。为了不远离我,她不肯离开上海,经友人介绍了一个在上海的福州人,他年纪较大,有两个儿子,他们同居了。  与项美丽的描写大致相同,这倒不奇怪,因为盛佩玉与项美丽之间的沟通,似乎多半要倚赖邵洵美这位好丈夫。这一看来有点滑稽的状况,似乎倒成了这三个人长期保持和平共处关系的原因之一。可以想见,这位丈夫即使愿意为妻子翻译情人的作品,在他翻译时,也一定会作聪明的取舍。

    第九章 家有娇妻(3)

    邵洵美对项美丽发表过的任何文章书籍都很关注。上面我曾提到他对《潘先生》系列的反应。1945年抗战胜利之后,邵洵美给项美丽写了一封信,这是他们自从1939年中断联系之后的第一次通信,信里就提到他已听闻她出版了《我的中国》。显然,即使在严酷的战争年代,即使他们己经不是情侣,之间隔着万水千山,他也一直关注着她的写作。  邵洵美也读过《太阳的脚步》。1941年8月,项美丽一位加拿大朋友詹姆士·恩迪高特从香港撤退回加拿大,绕道上海,拿着项美丽的信去找了邵洵美。他在信中向项美丽报告邵的近况道:  他的左脸稍有点浮肿,显得不对称……但我还是看得出他是俊美的。这确实是引人注目的一张面孔。我们谈起你的小说(《太阳的脚步》)他说这本书被出版商弄坏了。他认为原稿有一种哲理上的深度,但美国出版商把它搞得颇“低俗”(chep)──他用的就是这个词──使得这本小说只是讲述了一个美国女孩在东方的爱情传奇。  我想,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会感觉,邵洵美有理由对这本书感到不满。这是项美丽对于她与邵洵美的恋情,惟一表现出她内心主观感受的一本书。利用小说这种体裁的特点,她在书里放下《潘先生》、《我的中国》、和《时与地》中刻意维持的矜持,随心所欲,放浪恣睢,写下了那位陷入爱情困境难以自拔的女子种种不可为外人道的内心苦楚。她的爱,她的怨,她的迷恋,她的挣扎……  书中的云龙与现实中的洵美和《潘先生》中的海文之形象,叠叠分分,离离合合,疑幻疑真,似虚还实,在作为模特儿的邵洵美看来,自然只苦笑摇头。不过以他一贯的温和,他把这不满表示得比较委婉。当然,他不会告知盛佩玉有这本书的存在,更不会把它翻译给盛佩玉听,尤其是以下这一类情节:  她(美凤)为孩子般强烈的嫉妒心所煎熬。当他(云龙)与他的小姨妈疯狂相爱时,美凤几乎死掉。那些日子他总是找到新的理由不回家,她就整夜不睡,直到他回来。她脸色苍白,焦虑不安。在期待与妒嫉之间痛苦不堪。但她从未失控。因为她确信他对她还是忠诚的。  当云龙第一次带多萝西去见美凤:  “别担心,”表弟轻松地道,“我不会主动提起这件事,她也没谈起这个话题。”  “也许她忘了。”云龙道。  “没忘。她吩咐阿淮打扫书房,收拾一切。祝你们好运!”  云龙转向多萝西,用英语道:“好了,现在我们可以走了。你害怕吗?”  “我当然害怕。我看上去如何?”  “好极了,高雅极了。我很高兴你穿了这件高领衫。它使你看上去相当严肃,一点也不像个情人。小心台阶──噢,小心!”  在盛佩玉的回忆中,也含糊谈到了他们的初次见面。她对位这位开放自由的外国女子初次印象倒是不错。  弗雷茨介绍了一位新从美国来的女作家项美丽前来看望我。她身材高高的,短黑色的头发,面孔五官都好,但不蓝眼睛。静静地不大声说话。她不胖不廋,在曲线美上差一些,就是臀部庞大。  对比盛佩玉的回忆中对当时其它著名美女,如陆小曼、王映霞等人的描写,她对项美丽的刻画算是十分难得了。一开始,她是位天真的妻子,对丈夫的情人热诚相待,她表面上看到的是:  她是位作家,和洵美谈英文翻译。如来我家吃饭,便从吃饭筷子到每个小菜都翻译了,她倒是精心地听着、学着。她和我同年的,我羡慕她能写文章独立生活,来到中国、了解中国然后回去向西方介绍中国的文化。我对她的印象很好,她也一见如故。洵美懂得的事很多,学贯中西,她找到洵美这条路是不差的。  两个女子心地都很善良,对于她们之间的关系,虽然一个心如明镜,一个懵里懵懂,却能友好相待。得到佩玉的认可,项美丽从此后得以常去邵洵美家随便走动,而邵氏夫妻也常常到她家里来作客。盛佩玉的回忆补充和证实了《潘先生》中的有关描写,她不仅常到项美丽家分享陈林的烹调手艺,还跟她一起逛街购物。她特别回忆道:  那次密姬(项美丽)要演出外国话剧,请我和洵美去看,我俩一起去兰心电影院看她演出的。她有一外国闻人捧场,满座的观众打扮得整整齐齐都穿著夜礼服。我也穿了最新的一长旗袍。密姬穿了浅灰色外国绸缎的连衣裙,裙子较长,但不是古装,灯光一照,真是十分美丽。  若是将这几段描写与《潘先生》中以下描写对照着看,似乎能看出这三个人微妙关系中的一点端倪。这关系多年来是一个谜,由于三位当事者之间巨大的性格差异和文化差异而呈现出来的种种表面事实,教人参不透。因而宁可把它当作一则佳话流传。作为当事人的项美丽,也因为种种不可为外人道的原因,也只好含糊其词:  上海大多中国家庭不再是妒情悍意的堡垒,但它们仍然保有着一些家族秘密,这些秘密差不多英国式地、以家庭为单位地,被保守着。连日来,海文都在饭店与我和我的朋友酬酢,大概引起了佩玉的好奇心,她便要海文带我去她家。我去了几次之后,就成了常客。  与小说中的美凤相比,这里的佩玉含蓄多了。项美丽对小说与散文写法之区别,把握得甚有分寸。但我们还是不难看到真实与虚构之中交叠穿插的轨迹,以及作为情人,她对那位以静制动、以守为攻的妻子的复杂感情。尤其是《潘先生》中以下这一段:

    第九章 家有娇妻(4)

    最大的孩子是个男孩,他是全家的骄傲。他出生以后,佩玉奋发努力,试图延续自己的成功。她又一连生了四个孩子。但不幸她们全是女孩。铁定地,坚实地,全是女孩。佩玉为此深为羞愧,她和她母亲常常怨叹命运。一个幸福的中国家庭应当不止一个男孩和继承人。应当多一个男孩以防不虞。不过,我不认为海文为此事对佩玉不满。一个男孩聊胜于无。佩玉有了很多孩子,己经避免了悲剧。可是海文的大家庭男孩匮乏,他们坚持劝他娶个小老婆,为他延续子嗣。海文则不以为然,因为他爱佩玉。  在这段文字中,我们似乎闻到一种酸溜溜的味道。不过也看出来项美丽真是个言行一致的作家。即便是对情敌也不失公正。除了写佩玉的封闭幼稚,她也写到佩玉的善良,例如那次大闸蟹事件:  这是吃大闸蟹的季节,也正好是西方吃牡蛎的季节。因此我以为我没问题。 大闸蟹很好,我吃了三个,然后就不好了。长话短说吧,我吃病了。海文夫妻认定我不能冒险走长路回家。我反对也是徒然,他们吩咐给我铺床。可是佣人们哭了起来,他们提起一个古老的传说,说是外国人吃了中国螃蟹会暴死,他们全都想在我暴死之前把我弄出门,以免老天降罪于他们。他们说,应当趁我还有体温,有呼吸,让我在黑夜中离去。海文根本不信这个,他比他的佣人们现代。他嘲笑他们无知。我被留在佩玉房间过夜。海文睡在楼下的一张床上。  我没死。早晨我醒来时,发现佩玉正在我身边害怕地看着我,忧心忡忡。她下楼去叫醒了她丈夫,请他来为我们沟通。海文听她说了一些话,然后显出得意的样子:  “我妻子几乎要说英语了,”他激动地说道,“再等会儿她也许真的要说英语,她会说几个词。她想说的是,“你饿吗?”但她怕你会回答,她不知道你回答了她该怎么办。”  大闸蟹事件以后,她们成了朋友,她们一起上街散步,购物,在饮食保健、衣着打扮方面互相取经。有一次,项美丽还和盛佩玉去拍了一张两个人的合影,并肩而坐,煞是亲热。他们有时候还三个人一起出现在公众场合,吃饭,跳舞,看戏。三人乘坐邵洵美那辆黄色蓬式车出游的场面,俨然上海城中一景。项美丽曾颇为风趣地写过一篇文章,描写她跟这一大家子人一道看戏的故事。刊登在1938年某期的《纽约客》上。那天晚上,十点半了,五个不满十岁的孩子跟这三个大人浩浩荡荡,奔走于上海最繁华的街道,他们看过了西方剧又看中国戏,享受上海的夜生活。我不知道美国那些读者看过以下这些描写作何感想:  孩子们吵吵闹闹地在我们的大腿上寻找他们的座位,他们都想找到一个最佳角度,以便看清楚台上在搞什么……接下来的情况就复杂了,因为海文发现,不仅要向我解说每一情节,还要跟他的孩子们解说。这一来他只好极力看清楚每一细节。海文是个慈爱耐心的父亲。可是,对我解说的情节,不一定也适于跟孩子们解说……终于,海文向我通报,他的孩子感到闷了,事实上我也发现,小茱迪在不耐烦地郏盼业男⊥取!扒榻谕平锰薄『N牡溃罢庵窒范院⒆硬皇屎稀N易约憾哉獬雒拦缫灿械憧床幌氯ァE逵褚簿醯盟械忝啤D闼得撇幻疲俊薄 〔还苣切┟拦琳叨灾泄八锥嗝次拗蚶肫祝吹揭陨险庋恍┟栊矗蟾乓不嵊行┑忝曰蟛唤猓骸『苣严胂螅桓鑫鞣脚佑胍桓鲋泄彝ィ芄磺酌艿秸庵殖潭取6摇〕四钦煞蛑猓胝饧移渌募彝コ稍被旧衔薹ü低āK鞘票夭露龋骸≌馄渲幸欢ɑ褂械惚鸬氖裁窗旅兀亢冒桑笱蟊税赌切┟拦琳叩母芯酰颐乔也蝗ス芩飨缘氖率凳牵谏虾5钡啬切┓缥派垆篮拖蠲览隽登榈奈鞣饺搜劾铮ā”热绺ダ鬃确蛉四侨捍蟀嗵捌湔煞蛎牵饬礁雠说那酌芄叵狄蚕缘蒙衩囟婀郑钏蔷觳恢谩H嗣且槁鄯追祝踔敛露日饫锩媸欠癜攀裁匆跄薄O蠲览鲈凇短舻慕挪健防锏娜缦旅栊矗蠢床⒎峭耆鲎孕楣梗骸  澳忝皇裁词掳桑俊甭晡麈哪抗饪焖俚匾簧粒疤凡┦课愕P乃懒恕K崭栈乖谒灯穑担灰屏退拮拥那灼菝遣徊迨终饧拢榭鼍突拱踩2还坏┧拮酉蛩胰送端撸蔷突嵊兴鳌D切┤撕苡惺屏ΑK阅阋嵝讯嗦芪餍⌒摹!甭晡麈治兆乓槐瑁窬实匕阉谧雷由锨昂笸埔谱牛澳忝皇掳桑俊薄 《嗦芪骶斓乜醋潘僖闪艘幌拢骸靶⌒模俊彼实溃拔腋迷趺葱⌒模俊薄  班蕖⌒氖澄铩1鸪运歉愠缘娜魏味鳌M砩弦悄阋桓鋈嗽诩遥妹哦急鹑タN颐环ǜ嫠吣闼腔岵捎檬裁词侄巍!彼醇硕嗦芪髂抗庵械内ㄐΓ偈狈⒆鞯溃岸嗦芪鳎颐鞘侨险娴模∧阋欢ㄒ嘈盘罚阋欢ㄒ⌒摹N乙嫠吣愕氖牵胰衔阌Φ崩肟饫铹ぉふ饩褪悄阌Φ弊龅摹D阌Φ北芸恍┦奔洌源虑槠较ⅰ!薄 ≌庑┤讼匀皇窃阼饺擞翘炝恕!〉邮虑楹罄吹姆⒄骨榭隹矗杜讼壬废盗心侵智崴哨缎车挠锏鳎膊煌耆媸怠K残矸稀杜υ伎汀飞⑽牡囊还岱绺瘢簿褪撬担骸∏崴捎哪钊ず嵘床荒芡耆砺墩嫦啵绕涫堑闭嫦嗍悄茄钠怂访岳胧薄R灾劣谛矶嗄旰螅毕蠲览龌厥淄拢不故羌舨欢希砘孤摇R惨虼耍迥甑氖惫猓谒攀甑纳闹校皇嵌潭桃欢危慈盟戳四敲炊啾臼椋戳四敲炊嗄辍2还退阈戳四敲炊啾臼椋不故敲荒芾淼们逅闹泄怠?br />

    第十章 绿银色的小屋(1)

    如果说项美丽与邵洵美的恋情在上海西方人圈子里引起的是一片惊疑,相对来看,在中国人中间、在上海文化圈子里,大家反而风平浪静地接受了这个事实,甚至对此多少抱着一种欣赏的态度。邵洵美众多的兄弟,以及他各界的朋友,很多都成了项美丽先后位于江西路和霞飞路寓所里的座上客。  项美丽在《我的中国》一开头就以巴尔扎克式津津乐道的口气,描写了她的江西路公寓,这是她到上海后租下的第一套房子,  它位于一座中国银行建筑的底层。所以窗户一开就是熙攘喧嚣的大街,那里永远灰尘扑扑。家具有一种特别的“风味”,你必须理解,这是江西路,是上海红灯区的代称。每逢我告诉人家我住在江西路,总会引起一声怪笑,有些下流的老家伙还会压低声音道:“那些姑娘们可好?”  最大的一间房都不怎么大,但它有它的可取之处。其它公寓房子往往只是一个小黑屋,带有一张餐桌和一个暗褐色中国式小橱柜。我这个大房间的墙和天花板却漆成了绿色。三面墙上饰有金属架,状似竹林,如果从某一角度看,还银光闪闪……这些金属竹林斜着看不大好,所以那只折折床白天我用来坐,晚上用来睡,被放在一个不显眼的角落,好像隐没在美丽的竹林里。竹叶有锯齿边,前任租客为了保护他的头发和背脊,在床上堆放了很多座垫,那些座垫都饰有亮闪闪的五彩锦缎花边。  但是她的鉴赏趣味似乎没得到朋友们的认同。姐姐海伦从北京回来后,来这套房子看了一次,就不再来了,她“只是站在那里,打量着四周,说‘你是说,这房子很便宜吧?’,就再不肯来了。反映最强烈的,是她一位德国朋友安娜·冯·斯库伯特,她是一位富有的大班太太,住在虹桥路的一幢独立小洋楼。她看过这房子后,大惊失色,用一种悲天悯人的口气劝阻项美丽道:  “你怎么可以住在这样的地方?你不能住在这里。在这里你不能写作。不,你不能住这里。我真为你难过。为什么你要住这里?你又不穷。在中国要住得好不用花很多钱。为什么,为什么?我亲爱的米奇?”  可是项美丽不在乎。多年以后,她回忆起这一段日子还满怀留恋:  1935年至1936年的这段日子,我把它们过得多么充实。我的日程排得满满的。在那间丑丑的小屋里,我每天有规律地摸黑就起床,吃早餐,赶着去上班。我雇了个呆头呆脑的男孩子作佣人。他在那些绿银交映的竹林中穿来穿去。通常,我一个上午就可以作完例行工作。 那一般是约见或采访一些过气大亨(当地把成功的商界人士叫作大班,从这里起我也这样称呼他们),或是去参加一些俱乐部游泳池开幕之类的庆典。我自己也可想出些点子去采访,比如一间中国药店弄了个真正的印度支那树獭来吸引顾客,这一类的奇闻怪事。只要我的专栏不缺少材料,不让我的读者失望就行。总之,诸事顺遂,我在办公室在家里都可以写作。  午饭也多姿多彩。有时是弗雷兹邀请我上她那红黑色调的家作陪客,来客也许是到访的美国传教士,也许是她力邀得来的梅兰芳──那次演出可真是一次轰动性事件。有一天我在中国饭店跟一位女孩吃中饭,那是我第一次在那饭店饮酒。我们还曾纠集一帮男人,搞了个午间派对。有一次,只有一次,洵美来《字林西报》编辑部找我,他的苍白面孔和修长身形在那些英国记者中引起一阵骚动,连他自己都感觉到了。那以后他就只约我去外滩见面。  五花八门的人物都在项美丽这所怪里怪气的寓所出现,项美丽追求刺激和冒险的天性在这里得到了充分满足,每天都有惊奇,以至非洲的丛林都为之相形失色。在这里,哪怕是上菜市场买菜也是一场猎奇,多年之后,她在《中国烹调》里有以下这一段有趣描写:  我在上海冒险第一次购物──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请了位朋友相伴。因为她熟门熟路。她叫叶莲娜,是位白俄。一九一七年俄国革命中的难民。当她被家人带出俄国时还是个婴儿。她在中国长大。她长得很美,尖下巴,金头发,有一双稍稍斜视的眼睛和高颧骨。她跟其它白俄一样,能说一口流利的上海话。艰苦生活教会了她如何几乎不花钱地活命。我们一大早就出门,叫了辆黄包车去菜市场。  我跟着叶莲娜在人群中挤来挤去。我们在一列列由洋白菜、生猪肉、活鸭、牙粉、干鱼、葱头和稻米袋子组成的摊位中穿行,我被这一片喧嚣弄得头昏脑胀,叶莲娜却胸有成竹地径直──尽可能直地──走到一个大胖子的摊位,这人正使劲搧着扇子。她对我介绍道:“他是我的朋友。”  他们热情地互致问候,然后叶莲娜开始挑捡摆在他面前的那些蔬菜和调料。他们不动声色地谈着他的老婆和孩子,她捡出的东西在他面前堆成了一堆。终于她捡够了,两人顿时沉默下来。一阵冷场之后,”多少钱?”叶莲娜问道:“别忘了我们是朋友。”  胖子说了一个价,叶莲娜大吃一惊似地往后一倒。“你说要付多少?”胖子问。现在轮到他为叶莲娜的开价而惊倒了。他倒抽一口冷气。然后他减了几分钱。而她也说了一个数字,比她第一次的开价高出一点。这一场拉锯战持续了好一会儿,但显然是必不可免的。两人终于议定了一个折衷数字。莲娜取出钱包付款,她数出钱来,一些硬币,一些脏兮兮的纸币。我们拿起我们的菜转身离开,但叶莲娜在摊子上拿了一个萝卜,对她的朋友道:“给我这个搭头。”胖子笑着挥挥手,表示他让步了。

    第十章 绿银色的小屋(2)

    晚上的生活更精彩,项美丽邀请年轻的朋友们来家中作客。他们中间有律师、外交人员,常来的是六、七位单身汉。他们每逢星期一晚上有个聚会,轮流作东。大家并不外出寻欢作乐,只是静静地围坐在一起聊天。这些客人们总是在她家里呆到晚上十一点半就回家。在上海,这是罕见的风景。于是人们给他们这一伙人起了个名字,叫作”星期一晚间俱乐部”。这名字吸引了公众注意,人们大惑不解,这班人在干什么?他们为何不去看电影打发晚上的时间?但也有些人想来加入他们,甚至还有人建议他们组织一个团体。  至于邵洵美,他几乎跟项美丽一样对这个小屋情有独钟。  邵洵美与盛佩玉结婚后就搬出大家庭,在杨树浦买下一座花园洋房。这就是前面引文中被多萝西描述过的那座维多利亚风格的房子。项美丽在其它书中也多次描写过那座房子,细节大同小异。给人的总体印象是:房子外西内中,大而无当,华而不实。邵洵美告诉项美丽,他之所以要搬出高尚住宅区,住到这个位于苏州河边的郊区来,是为了避开应酬,让自己有更多时间留在家里读书写作。然而,显然事与愿违,邵洵美不得不“花更多时间和更多汽油,开着他那辆黄色蓬式车去他位于城中的出版社” ,“他在上海广结人缘,每天花大量时间在饭店见朋友,跟他们聚宴。”  现在好了,邵洵美不仅在自己家里会友,在城中饭店会友,由于项美丽这间房子正处上海市中心地带,他也把这里当成了他会友的主要据点。而且渐渐地有取代其它据点之势。  洵美喜欢我的房子。他不在意它的简陋。因为他认定了,大多数外国房子都是简陋的。或许,他甚至把我那金属竹林当作现代化的标记了,因而大为赏识。他喜欢我家的另一原因是因为它地处市中心,可以作为他的最佳休息点。他呼朋唤友,在这里高谈阔论,接打电话。他带朋友来我家,在这里他们除了吃饭,无所不为。我一直不明白为何他很少在我家吃饭。只有一次,他和他弟弟在我家吃了午餐。他的弟弟小璜在巴黎受教育,能说法语。是个美男子,他胖胖的,温文尔雅,动作不太灵活。现在他己是一名游击队头目,抗日英杰了。那时却还是个漂亮的男孩,他没工作,待人诚恳,爱笑。他坦承,中国人在我这里吃饭永远吃不饱。  “我在你这里吃饭之前,”他告诉我,”先去吉米那里吃了些东西。不然我就得在你这儿吃过了后再去新亚吃面。我们中国人不吃饭不会饱。”  常来的当然主要还是那些文化界朋友:  在洵美数以百计的朋友中,只有少数成了我的朋友,因为这些人会说英语,喜欢美国或英国。其中有全增嘏,他在伊利诺大学读过书; 温源宁,他毕业于剑桥大学,自翊比英国人更像英国人; 叶秋源,我在杭州结识他,后来他搬到上海住。还有一位杭州朋友郁达夫,他是著名的小说家,有位美丽的妻子。叶给我留下了最美好的记忆。他非常爱他的故乡杭州。那是中国最美丽的城市之一,产生过一个著名的中国诗歌流派。叶秋源沉迷于诗歌,他说他服膺的是中国古典杭州诗风。希望自己的诗因循这一风格。他在我家常摇晃着他那颗大头,踱步吟诗。他坚持自己的信念。我第一次去杭州,就跟他发生了激烈争论,令我记忆犹新。我们在所有的问题上都意见相左。在那个面对美丽西湖的房间里,我们大喊大叫,争论不休。在湖边那座山峰上,我们像美国大学生一样吵吵嚷嚷……想起来真不好意思,但这正是我喜欢的中国。  在那些热闹的日子里,我还认识了一些中英文俱佳的作家。其中包括林语堂。他是洵美的另一位朋友,那些日子正在构思着他第一本英文著作。他还编辑了一份中文幽默周刊《论语》。在中国文坛,他大名鼎鼎。远在美国的赛珍珠也与他保持联系,关心他的英文写作。  项美丽特别提到,邵洵美的朋友们当时正在一起热烈策划的一份英文杂志。在《海上才子邵洵美》中,写到项美丽去见宋霭龄时,顺带式地提到过一句:“前英文杂志《天下》的两位主编温源宁和吴德生也是常客。” 那是在1939年,这个“前”字用得有欠准确,因为根据有关资料,《天下》那时还存在,只不过因为战乱总部迁到香港,己经是一份有一定影响、颇具规模的期刊,而且是惟一一份由中国人办的英文期刊。  1935年至1936年,项美丽、邵洵美与朋友们在江西路那所绿银色小屋里筹办的杂志,应当就是这份《天下》了。项美丽在忆及她的江西路生活时,有段长长的篇幅讲到她与邵洵美及其朋友们筹办那份刊物的经过:  这些朋友们在一起热烈地讨论一个新课题:办份英文杂志,宗旨是增进东西方文学之间的相互了解。有人提议说刊物应当含有政治性,但被否决。这个议题获孙科支持,他是中华民国奠基者孙中山的儿子。目下在重庆,而据我所知,他当时是在欧洲。杂志被定为月刊,刊名叫《天下》,意思是包罗天底下每一事物。当然,如同其它中国词汇一样,它是一个引语。含有“世界”之意。编委会由我上面提到的那些人组成,再加上其它几个人。其中包括吴约翰博士(大概就是上面提到的吴德生──作者注)。他们的名字打印在报头上。编委们请洵美给他们写稿,他欣然应允。我也很喜欢为《天下》写稿。只要我愿意,我也可以写得很文学。

    第十章 绿银色的小屋(3)

    显然,这本杂志就是《天下》。《自由谭》只存活了六个月,《天下》则从1935年创刊,直到1941年太平洋战事爆发才停刊; 它成了身在亚洲的西方人了解中国的一个窗口。项美丽与丈夫查尔斯·鲍克瑟相识相知乃至相爱,其媒介不是别人,正是这份《天下》。查尔斯是《天下》热心的读者和作者,1938年,查尔斯正是读到项美丽在《天下》的专栏文字,才对她发生兴趣,到上海她的愚园路寓所去求见她的。  《天下》的编辑部同人都成了项美丽的朋友,这不仅因为他们都是邵洵美的朋友,“中英文俱佳”,也因为他们的自由知识分子立场。在《天下》那些朋友中,项美丽提得最多的是温源宁,因为他是《天下》的主编。还因为他英文特别好。目前在内地坊间流传的一本念人忆事文集《不算知己》,就出自这位温博士之手。温源宁是在海外生长的华侨,他在英国剑桥大学取得文学博士学位。他的英文好过中文。1933年起,他成为在海内外颇有影响的英文期刊《中国评论》(Chin Critic)的编委兼专栏作者。他这些颇为特别的身份,使得他得以周旋于各党派各阶层人士之中,在文化界、政界他似乎都是个活跃分子。解放以后因其“反动”立场和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而被各种史料忽略。直到近两年才起死回生。项美丽与他的一段交往起自于江西路,续之于她的香港岁月,当时温源宁主持的《天下》编辑部避难香港。他是宋霭龄的座上客,跟正在采访宋霭龄的项美丽又在那里不期而遇。温源宁虽是邵洵美的朋友,但在邵洵美与项美丽的恋情中偏向于项美丽。可是项美丽似乎并未因此而对温笔下留情。她不仅说他自诩“比英国人更像英国人”,(这句话后来被人多次引用,却都并未说明出处。)又说他因此而对真正的英国人心生妒意。然而她还是公平地说:  温源宁当《天下》的主编,是个理想人选。虽然他中文不流利──他是华侨,亦即海外中国人──他的理念却完全是东方的。他喜爱学习古典中文。这一爱好并不妨碍他接受爱略特(Eliot)的影响。他也很欣赏霍斯曼(Housmn)。  还有吴约翰──吴德生,他也是一位有趣的人物:  他那时正在考虑着要加入罗马天主教。约翰在哈佛研究法律,是霍尔姆斯大法官(Justice Holmes)的学生。他追随霍尔姆斯多年。目下正试图将西方的过去与中国的现在融于一体。跟洵美一样,他也非常的中国,甚至拒绝穿西装。 他家中布置完全是传统中国风格。比洵美更极端,他的英文带有浓烈中国腔,而且是宁波腔。  《天下》既是这样一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同人编辑的刊物,它就不免口无遮拦,四面树敌。抗战爆发后,温源宁有理由认为自己的名字已经上了日本人的黑名单,而《天下》亦面临被日本人捣毁的危险。再加上来自于一位名叫约翰·? ( 新月派诗人与美国女记者跨国恋:项美丽在上海 http://www.xshubao22.com/3/34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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