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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给外国商人提供女性伴侣以代替卖淫的手段。这种做法看来并不给女人带来耻辱,甚至提高了她作为结婚对象的吸引力,部分原因是她因服务而获得不菲的报酬。丈夫,包括临时丈夫,都尊重妻子。1606年一位英国观察家看到一个中国人殴打他的越南妻子时(他们当时住在爪哇)评论道,如果他的妻子是当地人,他决然得不到宽恕,“因为爪哇人不能容忍他殴打他们的女人。”英文出处:本段及前一段的所有引文均出自 Reid; Southest si in the ge of Commerce: The Lnds Below the Wind (New Hven: Yle University Press; 1988); pp160ff。在亚洲的大陆区(东亚和南亚,加上缅甸、泰国和越南)存在反对妇女问鼎政治的深刻偏见,但在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女性政坛领袖十分常见,而且在好几个领域的大多数掌权者都是女性。妇女也常常被任命为外交或商务谈判代表,因为她们被认为比较理智,也较少受到男人们喜欢故意咄咄逼人或“荣誉感”等情绪因素的支配。
家庭(1)
除东南亚外,家庭也是一个集体福利优先于个人偏好的等级结构。父亲就像一个小皇帝,不但掌握绝对权力,而且也负有绝对责任。子女的服从是亚洲人的基本品德;对父母和年长者的忠诚和义务是严格的和不可改变的,这使家庭成为紧密无间的单位。在家庭关系中,年龄是主要的决定因素。通常是三代同堂,因而祖父就成了支配者,当然他的地位在他死后可能由在世的祖母取而代之。年幼的男孩要服从兄长,妻子和姐妹要服从丈夫和兄弟,而他们全体要服从最年长的大哥。除家长外,个人主动性是不允许的;一家之长所理解的家庭福利是第一位的,因而一切决策相应地由家长做出。每个家庭由年长者掌权,同时承担起照顾年长者的责任。比家庭更大的社会集体不具备有效地照顾老人的功能,所以老人们死时若不是在他们出生的家庭成员中间,就是在无子女照顾的赤贫环境下。 家庭的延续也带有半宗教色彩,这不但体现在中国、朝鲜、越南和日本的“敬祖宗”习俗中,而且在印度亦然。所有这些国家的文化传统,都要求在世的最年长的儿子负责主持父母的葬礼及此后每年的定期祭祀仪式,这一责任理论上是永远的,其目的是保证死者心灵的安宁和今后继续给家庭提供帮助。在中国和印度,每一代人中间的长子还可能要负责用点名的方式为过去几百年间的各代祖先举行祭奠。在越南、朝鲜和日本也流行类似习俗,不过对祖先的追祭不必回溯那么久远,通常只点几代人的名。但是,对家庭的根本重要性和家世延续的重视,对家庭永恒性和同宗性的重视,所有这些亚洲式的普遍信念,都进一步表达了家庭作为所有个人的依靠和个人在世俗及精神世界中的位置这一中心作用,也着重指出了生育男孩的关键重要性,因为男孩能够延续家世并为死者主持祭祀,而这被认为对死者和生者同样重要。 亚洲的新婚妻子是丈夫家的仆人,她常常要受专制婆婆的虐待。同西方相比,亚洲姑娘更多地违背自己的意志被迫结婚,几乎没有任何拒绝的权利——除非自杀。大量亚洲故事都和这个主题有关。有一则典型故事说的是一个新娘被用一辆封闭的车子或轿子送到新郎家,当帘子揭开时,发现不情愿的新娘已经自杀身亡。婚姻常被视为家庭与家庭间的买卖,而不是个人选择的爱情归宿。前几个世纪中,缠足风俗在中国十分普遍,这无异于把妇女当作色情工具,给发育中的女孩造成可怕的痛苦。大约在同一时期,深闺制度,即用面纱和帷幔将妇女遮挡起来的习俗,随着穆斯林征服者的到来,而在信奉印度教的印度北部流行。 很少亚洲人对家庭等级制提出质疑。家庭就像一个集体存在;每个成员在社会上和法律上都要为所有其他成员承担责任。集体责任感、家族自尊感和对家丑的羞耻感,仍然是亚洲犯罪率相对较低的原因。更高一级社会机构的管理在此无多大必要。亚洲社会被认为能够自我调节,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对的,但代价则是牺牲个人主动性、独立性和自我实现抱负的精神等等在现代西方受到高度赞扬、如今在现代亚洲许多地方也日益具有吸引力的诸多品质。 个人终生都是家庭成员,就像是更大集体如种姓、氏族或行业协会的成员一样。但中国社会存在令人惊异的社会地位纵向变迁。根据大量成功地通过科举考试的人物传记判断,每个世代有多达三分之一的发迹者都来自新血统。中国有一句类似我们的谚语,叫做“贫不过三代”,而跻身上等人之列的新来者多半是在社会上经历过坎坷——“由巨富到赤贫”——的人,这类故事也不少。财富的腐蚀作用和放弃勤奋品德去追求奢侈懒散生活,常常是社会地位降低的促进剂。在亚洲国家中,家庭,有时是村庄、氏族或互助性团体,常常尽可能用集体资源支持有前途的年轻人通过漫长的教育以求进入读书人行列,希望能作为代表人物为集体带来荣誉和利益。许多亚裔美国人家庭和学生仍在继续这一传统作法,至少在头一代或两代人中间是这样,他们知道,教育也和其他值得争取的任何东西一样,不通过勤奋是得不到的。 规模更大的社会团体几乎不具备支援个人的功能。没有家庭或后代的照顾,病人或穷人以及老人就无法活下去。在印度教和佛教国家,所有的人可从寺庙获得最低限度的栖身所和食物,这种情形至今仍存在。但在亚洲的大部分地区,生育子女,特别是生育儿子,才是保障简朴的自给自足生活的首要目标。家境好的人有义务不仅帮助兄弟姐妹,而且要帮助叔、伯、姑、姨、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等亲属以及他们的家庭。 拉贾斯坦的一位祖母和她的孙子。祖母体现了家庭的安全保障,孙子代表家庭的延续及对未来的希望。(Stell Sned; New York)义务感和集体责任感的结合力可惠及整个大家族,包括父方和母方的亲戚,或至少包括一个核心家庭及与之保持交往的那些人。幸运的是,完全没有任何亲属关系而无处请求帮助的人并不多,不过对于那些只有穷亲戚因而得不到多少帮助的人,生活无疑是艰难的——所幸这样的人也很少。大多数亚洲社会甚至今天仍保留着复杂多样的针对每一类亲属关系的称呼。他们不像西方人那样不分年龄长幼地称兄弟、姐妹等等,而是按年龄、父方或母方关系明确区分开来,因而他们的称呼有哥哥、弟弟、姐姐、妹妹、大伯、二伯、三叔、爷爷、外公,等等。这一张涉及范围广泛的关系网,虽然给个人加上沉重义务,却也提供了相互间的支援。那些不幸失去了子女、配偶或近亲的人,尤其是寡妇,往往陷入赤贫境地,经常挨饿,或者靠乞讨勉强维持悲惨的生存。
家庭(2)
婚姻 婚姻几乎总是当事双方家庭协商安排,在东南亚以外地区,尤其在印度,嫁妆总是婚约的内容之一;而在东南亚,却是男方家庭要支付聘金。女方嫁妆的一部分,尤其是在印度,常常是新娘个人用的珠宝饰物,它可在困难时期帮助度日。平均适婚年龄比中世纪或现代西方早期的低(也比现代亚洲的低):中国是男21岁,女17岁;印度男16岁,女14岁;日本男20岁,女16岁。 除东南亚大部地区和印度南部一个小地区外,大多数婚姻都要求婚后住在男方家,也就是,为避免近亲繁殖而从外村娶的妻子要离开她原来的家而成为丈夫家的成员。在这种情况下,她在生育儿子之前是地位最低的家庭成员,她可以偶尔去看望父母,但已经不是父母家的成员或帮手,而且为嫁妆耗去了父母一大笔财产。女孩虽与男孩得到同样的宠爱,但实际上她们远不如男孩被看重,尽管女孩要做很多家务事。男孩才是家庭延续和安全的根本。由于生命充满各种不定因素,加之死亡率高,特别是在童年,所以大部分家庭都想至少生两个男孩。而女孩则有可能在家庭困难时被卖给富人家做仆人或妾。没有子女的家庭会真正感到没脸见人,因而可能出高价领养一个儿子。未能生育儿子的妻子,经过一段时间后,常常作为无用之人退还给她的父母,因为婚姻的首要目的在于维持男性家世绵延不绝。直到不久之前,人们还不知道孩子的性别决定于父亲,也不知道不能生育的原因既可能是男方、也可能是女方的不育症,于是受埋怨的总是女方。但是,经过一段时间后,大多数妇女会成为丈夫家心甘情愿的甚至积极的成员,并且把她们的这种情绪传达给子女们。她们有些人最终会掌握相当大的权力。 所有的人都认为,婚姻也是家庭之间着眼于未来利益的约定。几乎所有婚姻都是双方家庭通过媒人安排的。媒人通常是上了年纪的寡妇,她对本地区的适龄男女进行搭配,她的工作就是了解情况,她会调查适婚人的性格和他们的家庭境况,而且至少做一些预备性谈判,由此获得的少许费用往往成为她们的主要收入。新娘和新郎通常在婚礼前从不谋面,他们有时被允许表达自己的喜好,但一般会因不符合家庭利益而被驳回。很少考虑婚姻双方是否彼此合适,基于爱情的婚姻极其罕见,尽管时间可能培养感情。 除东南亚外,亚洲人离婚的很少。离婚是不容易的,但并非不可能;再婚即使可能,却也更为困难。这反而促使人们更加努力维持正常婚姻关系,当然这也使得对浪漫爱情的期待远不如现代西方那么强烈。人们已习惯于将个人需要服从家庭利益。从人物传记、回忆录、通俗文学作品和法律记录中可以找到大量证据,说明在上述各种情况制约下的大多数婚姻是成功的,多数夫妇都能够互敬互爱,在家庭这个集体中再现亚洲的主导社会模式。 子女养育 在印度和东亚,男孩和女孩都被教导学会服从,但在七岁前,他们都备受宠爱。由于家庭对男孩的特别渴求,所以对男孩的宠爱变成明显的娇纵。但总的来说,男孩和女孩都是家里的宝贝,受到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爱护。孩子们要到存活较有保障的一岁左右才正式起名;更早起名常被认为会招引灾难。父母有时为了让民间神祇听见而大声埋怨他们的孩子多么丑陋多么讨厌,希望这样能使孩子避免夭折,希望由此引来更多福气和快乐。女孩从小就被教导接受在家庭等级中的低下地位,这几乎不会遭到反抗。 一些现代心理研究实际上已经证明,至少在西方,女性远不如男性那样赞同按等级制规则思考和行动或承认这种等级为合理,但我们没有亚洲的类似现代研究。妇女低得多的文化水平也许意味着,她们可能早就对她们的普遍受压制心怀不满,但尚未有表达的机会。然而,男孩也并非完全不受压迫,至少他们难逃父亲、兄长和其他男性长辈们的管制和欺负。他们儿时习惯了的极端娇纵常常到七岁时突然终止。有些人的自传表明,这是男孩们多半要经历的一个感情伤害期,他们再也得不到服侍和溺爱,而要服从往往十分严厉的纪律,这在日本和中国尤甚。 不过,童年生活还是安排得尽可能轻松和快乐。按照现代观点,这是个人发展的关键时期。婴儿通常由母亲哺乳至少到两岁或三岁,他们被带着到处走动,先是用背带绑在母亲背上,稍晚则由母亲或姐姐用手臂抱着。母亲、父亲或兄姐们常同幼儿嬉戏,触摸他们,爱抚他们,同他们保持亲密接触,直到他们满五岁或六岁。父亲也经常亲自照看孩子。从小受到这样的爱护,孩子们到七岁时,感情上已相当牢靠,足以承受成人式训练可能引起的精神创伤。 总之,西方观察家(以及很多亚洲人)发现,亚洲成年男性,尤其是长子,整个一生都十分依赖他人,他不但准备好接受社会等级制和他在其中的位置,而且认为人们——特别是他的妻子和整个社会,他的上级,他的朋友——会关心他。这种极端依赖性以日本和印度成年男人表现得最突出。有些观察家说,他们永远长不大,他们在日常事务上十分无能,他们除了做他们自己特定专业或职业角色分内的工作外,总是期望妻子或其他人为他们做一切事情。当然,任何社会都可能有类似现象,然而在我们西方社会中,依赖他人的成年男性屈指可数。这种性格看来确实与印度和东亚的儿童培养习俗有关。我们今天仍能亲眼看到这种现象,但大量证据表明,上面介绍的习俗已有很长的历史,它是传统亚洲社会的一个内在成分。
家庭(3)
妇女的地位 虽然很多女人在他们的家中掌了权,但她们的作用总的说来是极其次要的。她们的世界无疑是一个男人统治的世界(只有东南亚在一定程度上是例外),她们的主要职能就是生育儿子。作为女人,一开始要服从父亲和兄弟,后来就得服从丈夫和丈夫家的男性亲属。大多数亚洲寡妇,当然还是指东南亚以外的,大概是不准再嫁甚或不允许有男性朋友。考虑到高死亡率和命运的难以逆料,很多女人——往往还是姑娘的时候——就注定要在守寡、孤独和穷困中度过大半生。“贞节寡妇”受到赞扬,虽然她们有些人自行安排自己的可怜生活,但大多数都是按照预定模式受苦。寡妇自杀在中国相当普遍,在印度则达到极致,而且那往往就是印度教高种姓企盼的结局。印度教丧葬习俗要求焚化死者遗体,寡妇通常要自己跳进丈夫火葬柴堆的火焰中。这一殉节风俗叫做萨蒂,大约有多达五分之一的印度高种姓无子女寡妇用这种方式牺牲自己。 中国曾经有一种同样不人道的习俗叫做缠足,它显然首先在宋代(960~1279)实行,而且与萨蒂一样只限于上层阶级,不幸的是在以后几百年中流行开来,成为女孩子要嫁好丈夫就必须接受的虐待。我们很难理解导致产生这一习俗的恋足癖,然而所谓的三寸金莲竟然被当作性用品而受赞美,并大肆描写它的色情魅力。当女孩子年龄尚小、骨头柔软易弯时,她们的脚被紧紧裹住不让它们继续生长,或让它们变形直到足底弓折断,脚趾下弯。受害者实际上已成残废,只能痛苦地蹒跚跛行;她们成了男人尤其是阔男人的玩物,她们的行动自由进一步受到限制。 在通向一座中国城市的道路边为一名贞节寡妇立的牌坊。牌坊上的题词是“贞孝”。(RMurphey)与西方一样,在家境困难时期,女孩子有时在出生时或出生后不久就被杀害,以使家庭其他成员能够活下来,女孩也可能作为未来的仆人或妾卖掉。卖孩子看来特别残酷,但卖掉的女孩却可能成为富人家的奴婢或妾而过上较好的日子,她们至少避免了与自己的家人一同饿死的命运。妇女很少受到正规教育,有些即使受到教育,也主要是由母亲或婆婆指导如何成为一个贤惠、听话的妻子、母亲和媳妇。 家庭的权力给妇女带来了在以家庭为中心的社会中特别重要的报偿。妇女为保证家庭延续所起的关键作用让她们甚感满足。在大多数家庭中,妇女作为孩子的主要抚育者塑造着未来。更中她们意的是,她们就像今天亚洲妇女所做的那样,掌握着家庭的财务。有些妇女成了作家、在位的女王、以皇后或皇妃的身份垂帘听政的实际掌权者,她们赢得了极高的社会声誉。在印度、中国和东南亚,好几位妇女凭着自己的能力成了统治者。但只在印度才有妇女当上了卓越的将军和骑兵战士,如占西土邦的女统治者拉尼。当然,在整个亚洲来说,这样的妇女只是沧海一粟而已。 缠足图解,其上重叠一只正常足以作比较。(引自 John K Firbnk; Edwin O Reischuer; nd lbert M Drig Est si: Trdition nd Trnsformtion; Revised Edition Copyright 1989 by Houghton Mifflin Co Used with permission) 但在最重要的方面——家庭、家庭的安宁和绵延不绝——妇女在其地位和职责范围内的关键作用是得到承认的。在占人口压倒多数的农民中,妇女在农业劳动中也起了关键作用,而且通常是制造供出卖或实物交换的工艺品的家庭手工业的主要工人。实际上,对于大多数人,妇女和男人同样重要,尽管她们获得的社会回报低得多,而且备受歧视。上层阶级的妇女一般过着懒散的日子,她们通常把孩子交给保姆或家庭教师照顾。 传统上,东南亚的性别歧视不如印度、中国或日本严重,它的大多数地区文化包含有入赘婚姻、妇女控制和继承财产以及妇女在家庭中的支配地位等内容。财产一般按女性家世继承,孩子常用母亲家庭的姓。在亚洲其他地方,前面介绍的传统模式形成于很多世纪之前,且一成不变地一直持续到20世纪。当然也有性格刚强的妇女——同男人一样多——而很多东南亚以外的妇女在丈夫家中掌握了支配权,她们在公开场合的举止可能是温柔恭顺的,但在家中的作为则大不一样,尤其是那些亲生儿子已经长大和丈夫过于软弱的上年纪的女人们。 在伊斯兰教区(主要是印度北部和西北部以及今巴基斯坦和孟加拉国),根据妇女应该与外界隔绝和带面纱的教导,妇女参加家庭以外的活动是不受鼓励的。带面纱的习俗显然是当妇女出现在公共场合时强制她们隐姓埋名的一个实用手段。东南亚以外,从事贸易和教育工作的妇女是罕见的例外。正统穆斯林对妇女实行的各种限制,甚至在东南亚的马来亚、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南部的伊斯兰教区也行不通。其他地方妇女的主要任务是结婚和生孩子,尤其是男孩,她们被视为她们丈夫的财产,这是《古兰经》后来添加的一条规定。《古兰经》被公开用于使妇女从属论合法化,这是17世纪一名伊朗神学家简明申述的,他硬说妻子的第一位神圣责任就是从属于她们的丈夫:“妻子必须服从她的丈夫,永远不违抗丈夫的命令,未得到丈夫的许可永远不离开家。”早在1200年代,伊斯兰教社会就让男人和女人过着不同的社会生活。
性风俗
东南亚以外的亚洲妇女被教导应该谦卑和贞洁。上层阶级妇女很少出现在公共场所,向配偶公开表达爱情被视为禁忌,这种情形今天仍存在。而同时,上等亚洲人的文化却以色情文学和艺术以及比任何其他现存文化发展得更早的高等妓女传统而著称。日本的传统艺妓及其原型中国“歌妓”和“花船女”众所周知,同样,在印度,高等妓女常有渊博学识和教养。印度艺术中出现毫不隐讳的性描绘,经典印度性爱手册《爱经》更是世界闻名。但这些行为只限于少数特权者,亚洲高等妓女的主顾多半是充当她们保护者的机智博学又健谈的上等人,甚至还有熟读经典、能与这些保护者的机智博学匹敌,或能用漂亮的即兴创作接引经典名篇的女诗人。 与犹太教…基督教的西方世界不同的是,印度、中国西藏和部分东南亚地区存在一种将性用于礼仪的宗教传统,这在某些方面与古希腊的狄俄尼索斯狄俄尼索斯,希腊罗马宗教中的丰产与植物之神,尤其以酒与狂欢之神著称,在奉祀他的仪式中男性生殖器占突出地位。——译者崇拜颇为相像。印度雕塑和绘画中的性表现采用男女神祇而非普通人作为主题,并以此赞美神的生命创造力。密教和印度教庙宇的性礼拜仪式也有着同一目的。女 商人早期抵达东南亚的欧洲和中国商人惊奇地发现同他们做生意的当地商人往往是妇女。下面是他们对这一现象的评论。 在柬埔寨,负责生意的是女人。 他们[暹罗人]的习惯是所有事务都由妻子经营……大大小小商业交易全如此。 暹罗的妇女是惟一购物的商人,有些人的生意做得很大。 与东京一样,这里[亚齐]的货币兑换人多半是妇女。 交趾支那[越南]的所有男人都是懒汉,商业活动全由女人料理。 缅甸猫之国的妇人……经营她们丈夫的较为重要的商业事务。 讨价还价、处理事务、买和卖,全是[马鲁古]的女人在干。 [马六甲]的妇女们开了夜市。 丈夫通常把他金钱上的事务委托妻子全权处理。女人独自上市场,进行所有买和卖的业务。大家都说,爪哇男人在金钱事务上全是笨蛋。 英文出处: Reid; Southest si in the ge of Commerce: The Lnds Below the Winds (New Hven: Yle University Press; 1988); p164所有这些——上等人同姘妇、歌妓调情的乐趣,春画及色情故事,伊斯兰教统治者在后宫的欢娱——远非大多数民众所能经历。对绝大多数人来说,性只能是夜晚降临后短暂、有时是偷偷摸摸的快乐(这是最起码的隐私),而且目的在于生育。多数人的住所彼此靠近,多数家庭三代同堂,顶多共用两个小房间。隐私是不存在的,人们几乎从不离开别人的视听范围。在日本,尤其是东南亚大部地区,婚前性经验是允许的,甚或得到鼓励。尤其是东南亚部分地区,处女并非有魅力的新娘候选者,不过大多数人一旦成婚就恪守一夫一妻原则,婚后任何一方的性不忠都受到谴责,也往往予以惩罚。但在亚洲其他地方,任何新娘若被发现为非处女,一般都会被拒绝,甚至男人大概也避免婚前性行为。与西方一样,东南亚以外地区,存在着婚后的双重标准。妻子严禁通奸,违反者会遭到严厉惩罚,而男人的性不忠则往往得到宽恕。实际上,如前所述,调戏、嫖宿歌妓或其他娼妓的人基本上都是高贵者,因为只有他们才有能力支付这种乐趣的费用而同时养活妻妾和姘妇。 一名武士(注意他的剑)和艺妓在茶馆休息。(日本奥村政信(1686~1764)画作,表现两国桥边傍晚纳凉情景,约作于1735~1740,木刻,446×565厘米。)(Clrence Buckinghm Collection; 19321355 Photogrph 2003 The rt Institute of Chicgo ll rights reserved) 亚洲大部分地区视同性恋为耻辱,并对同性恋者予以谴责和处罚,部分原因是认为这违反了人的天性和不能达到婚姻乃至整个社会的主要目标——生育,对儒教信徒来说,无后代是对父母的最大不孝。然而同性恋在多半不结婚的日本武士中间颇为普遍而且常被允许,所有国家的统治者和上层阶级中也时有发生。
教育、识字和印刷品(1)
亚洲人远比欧洲人更加崇尚并遵循柏拉图关于“教育使人善良,而善良人行为高尚”的断言。他们认为,教育是通向威望和权力的必经之路,认为有学识的人必能负责任地为大众利益办事。对知识的这种崇拜在亚洲随处可见。写下来的文字,甚至有字的碎纸片,都要妥加保存,这不仅由于在亚洲各地文化中起过巨大作用的哲学、道德和宗教方面的典籍本身的重要性,而且也由于读写能力和知识水平是取得世俗成功的最可靠最光彩的道路。即使在日本中世纪或武士支配的早期近代社会上,儒教传统也使人们对这一观念深信不疑;很多武士都掌握了经典学识而成为“有身份的勇士”。 在宗教色彩比中国更浓重的文化中,特别是印度和信佛教的东南亚,读写能力和知识同样造成了祭司和僧侣的荣耀地位;他们在地位等级中甚至高过统治者,就像伊斯兰教区的古兰经学者那样。印度婆罗门集学者和祭司角色于一身,而佛教国家的僧侣职业从来最受尊敬。学者、祭司和僧侣可免除体力劳动,法律对他们的惩罚也不如对其他人严厉。对农民劳动及农业的价值和重要性的褒奖不过是空口应酬,真正的奖赏和地位全到了不必参加体力劳动的人手里。甚至亚洲的国王和皇帝也得尊敬博学的圣贤和正直的学者。 免除有教养者的体力劳动体现在服饰、生活方式和他人的尊敬上。有关行为规范的法令禁止地位低的人(包括商人)穿高贵者、武士、僧侣或祭司的华美服装或长袍。青春期的印度婆罗门被授予一根带在胸部的圣线,在精心安排的梵语仪式上宣称他作为“再生族”的特殊地位。社会有义务通过定期捐赠和施舍来支持僧侣和祭司,资助他们的寺庙和祭典。僧侣、祭司们的活动也确实与普通人的生活有关,包括婚礼、孩子起名、丧葬和宗教节日庆祝。从知识阶层提拔起来的官员也穿独特服装并享受专门的特权,如免除体罚。特别是中国,广大人民出于对官员可怕威严的服从,把他们当成皇帝的直接代表来尊敬。产生了官员的中国高贵者,穿的是学者风范的蓝色拖地长袍,从臂弯处下垂着宽松的长袖。身着这样的长袍,根本不可能完成任何体力活动,因此它实际上成为免除他们体力劳动的标志。有教养的高贵者们还常常让指甲长到可怕的长度,有时甚至用特制套子加以保护,也是为了突出这一点。 顾恺之(344~406)所作宫廷画《女史箴》。一位女教师正在给她的学生们写指示。这些学生都是宫女,同其他国家一样,中国的这些宫女都被期望成为有文化知识、精通几门艺术的才女。( Copyright The British Museum) 高贵的上等人分三级,反映了三级科举考试。只有通过了第三级考试的人才能候选当官,但通过了下面两级考试的人也被承认为学者,可以过上高贵者的生活方式,穿高贵者的服装。他们中的很多人当上了下一代候选者的老师,主持私办或公办的学校,教导男孩子读写汉字,在严厉管束下学习儒教经典,为自己的人生道路做准备。大多数上等人并不做官,而成为无官职的地方显贵,他们成为老师、争端仲裁者或地方事业主持人而受到地位较低者的服从。 所有亚洲文明国家的商人都需要一定程度的读写能力,因为他们不但要与国家和地方的官僚主义打交道,而且也需要记录、算账及长距离通信等等。但他们中的一些人确曾受过良好的传统教育,无疑能读经典的或通俗的诗歌和小说。我们没有可靠办法来估计传统亚洲社会的读写推广程度,它可能高达总人口的25%以上,这至少在最基本的读书和写字能力上大大超过18世纪末之前的欧洲。读写普及率在1600年后的日本要高得多,到18世纪前男人中间可能达到50%。而在缅甸和泰国男人中(主要在佛教僧侣中间)的普及率至少为40%。但是,如果考虑到中国汉字十分难学,而且还是日本、朝鲜和越南书面语的主要基础,那么即使25%的普及率也是相当惊人的。 中国有学识的上等人集团,以及其他亚洲社会的类似精英们,大概从未超过人口的大约2%。除这些外,有文化的人还应该加上商人和小贩(往往有最起码的读写能力)、各类办事员和文牍员,以及某些乡村的元老。妇女尽管不上正规学校,但有些人可向兄弟或父亲学习或偶尔通过自学而能读书写字。最好的例子是令人尊敬的一批亚洲女作家,其中包括世界最早的心理小说《源氏物语》的作者,即著名的紫式部夫人。像紫式部夫人那样的宫廷妇女,有闲暇去学习读书写字,她们有文化甚至精通音乐、绘画和舞蹈,应该是在意料之中。在东南亚的佛教国家,有人要求所有年轻人至少当两年的僧侣,使得任何时候的僧侣数量(包括原来的)达到人口的10%~15%,这些僧侣几乎全都有文化知识。印度的婆罗门,作为惟一的祭祀执行人和伟大经传的记录人,则必须是有文化的。 纸和印刷术都是中国发明的,前者在公元1世纪前(汉代),后者在8世纪前(唐代前期)。活字印刷出现在公元1030年的宋代。这些发明很快传到朝鲜和日本,也慢慢传到印度、东南亚、伊斯兰教地区和西方。印度教、佛教和伊斯兰教的经书及其注释的重要性,使得甚至在印刷术发明之前就已经由文牍员抄写了大量副本。与西方一样,印刷术的推广大大增加了读书人的数量,其最重要的结果就是加强了各类著作的流通,先是在中国,然后逐步扩及亚洲其他地区,其中包括了经典作品、哲学和宗教典籍、诸如印度《摩诃婆罗多》和《罗摩衍那》那样的史诗传说以及取材中国、日本及朝鲜古代传说中英雄事迹的类似史诗和记述的副本。
教育、识字和印刷品(2)
中国在唐代(约公元600~900)印刷了面向广大读者的文学作品,亚洲其他国家很快仿效。这些作品包括戏剧、短篇小说、诗歌和最早的长篇小说。在比中国唐代早很多的印度显赫的笈多时代(公元300~500),宫廷诗人和剧作家迦梨陀娑创作了一系列辉煌的戏剧。随着印刷术的推广,他的戏剧和诗歌拥有了大量读者。在整个亚洲,印刷术的出现也意味着,讲故事和演戏这两种艺术形式长期以来靠口述传播的老传统获得了新生,过去很多故事已经失传,或仅存后来印刷发行的版本,但从唐代开始,出现了生机勃勃的口语化大众文学,它尽管不如经典作品高雅却更为踏踏实实。关于普遍人性弱点的小说和戏剧——类似西方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得到越来越多读者热爱,读者中竟然包括高贵的文人,他们在枕头下偷偷读这些他们不敢公开读的作品。中国甚至还有公案小说,讲的都是聪明的地方长官侦破复杂案情的故事。印度也有类似小说,迦梨陀娑的部分作品即是。有关各种奇遇和阴谋的记述在整个亚洲到处流行。
物质福利(1)
我们无法确知过去很多时代人们的物质福利,我们只能根据游记、有关人口和生产量的估计数字、贸易额、对生活方式的模糊了解、饥荒记录和医疗手段等资料,粗略计算生活水平。对于近代前的时期,上述资料以中国的最完全,我们可以找到大量官方和地方文献以及内容广泛的文学作品。总的说来,大概到19世纪中叶前,大多数中国人在食、住、衣方面的物质生活看来一直优于世界其他地方的大多数人。不过,真正防止了绝对贫困的则是提供内部相互支援网的亚洲家庭制度。 最大的问题是干旱、洪水和蝗虫引起的不时发作的饥荒。中国北部和印度西北部特别多发周期性干旱,有时迟到的季风雨对拯救农作物为时已晚,雨量过大反而引发洪水而加剧灾情。季风气候的变幻无常是众所周知的,不论是雨量还是来到的时间都逐年不同。中国北部和地处内陆的印度西北部十分接近主要季风气流带的边缘,受这种变化的影响特别严重。然而集中在这两个地区的大量农业人口,已经增长到了即使丰收年也仅仅能勉强维持的程度。干旱的发生并无严格规律,对上述两个地区来说,平均大约每三年一次,饿死数百万人的严重旱灾或水灾约每30年一次。 英国历史学家RH托尼RH托尼(Richrd Henry Twney;1880~1962),英国经济史学家、社会批评家和改革家。1920年发表《贪得无厌的社会》,他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贪得无厌是道德败坏的原动力,它使富人和穷人都受到腐蚀。托尼将其渊博知识应用于研究中国问题,1932年写了《中国的土地和劳工》;他提出解决中国问题的办法在于实现民主化。——译者形容中国农民好像生活在深及颈部的水中,最轻微的涟漪也可能淹死他。离海洋较远的地区,干旱也比较严重和频繁。对饥民的救济,包括免税和开仓抑价卖粮,也并非总能做得到;即使做了,其数量往往杯水车薪,无大帮助。在亚洲其余大部分地区(灌溉系统完善的日本和岛屿部分东南亚除外),也有周期性干旱,但规模较小。在干旱严重地区,传统灌溉系统往往也干涸或水量不足。因而总的说来,北方大多数种植区根本无灌溉可言而只能依赖不可靠的降雨。最干旱的地方,气候变化也最大,这符合基督教圣经的指示:“因为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圣经·马太福音》,第25章:29节。 多数中国农民设法用腐食饲养一两头猪和几只鸡;雨量较丰沛的南方,人们的食物还包括鸭子和塘、河、湖、海中的鱼,有时也用蛋补充,但肉则多半出售或仅在节日自食。古代日本人大多素食,以遵守佛教观念,但由于大多数人聚居海边,所以鱼就成了蛋白质的主要来源。?
( 亚洲史 http://www.xshubao22.com/4/42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