括苍山恩仇记 第 130 部分阅读

文 / 未知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点击/收藏到桌面
    些关于谢三儿的传闻,倒好像我是谢三儿问题的权威,对谢三儿的身世了如指掌似的。后来,老师和同学们见我对谢三儿的事情知之甚少,反过来倒跟我说了许多有关他的故事。这一来,倒使得我对这个人们称之为“侠盗”、“义贼”的舅舅产生了神秘感和好奇感,很想往深里一探究竟了。

    头两天,谢三儿的身体还没有复原,每日三餐,都是我母亲用一个托盘装着饭菜端到他的板铺上让他靠着枕头慢慢儿吃的。过了两天,他已经能够行动了。但是我父亲仍叫我母亲端饭给他吃。我知道,这是父亲不愿意跟一个贼在同一张桌子上就餐的意思。这时候,我就主动地把端饭这件事情揽了过来:开饭之前,拿两个盘子把每种菜都拨一些,连同一大碗米饭一起端到他面前,还故意找一些话来跟他聊。那一年,我已经九岁了,第一篇“文章”已经在县报上发表,小学也即将毕业,加上我的个子从小就比同龄人高,看上去很像个小大人儿,所以他也并不把我完全当小孩子看待。每逢我提出什么问题,他总是很认真地答复。

    有一次我把饭菜送去,故意轻轻地叫了一声:“舅舅,吃饭了。”我看见他眼眶里噙着一包泪水,声音颤抖地问我:“你不觉得有一个做贼的舅舅倒你家的门风么?”我毫不迟疑地回答:“他们都说你是个‘劫富济贫’的‘侠盗’呢!侠盗嘛,当然是好人啰,有什么倒牌子的?”没想到我这句话倒刺痛了他,只见他回过脸去,声音哽咽地说:“别听他们的,侠盗,我还不配,舅舅真的不配呀!”

    第三天,我给他送饭去的时候,他悄悄儿地问我有没有私房钱。我还以为他的赌瘾又发作了,想问我借钱去赌博,就很不高兴地回答他:“我有的是压岁钱,多了不敢说,十块二十块的还拿得出来。不过你想拿它去做赌本儿,那可没门儿!”他笑了笑,轻轻地说:“我现在连路都还走不动呢,上哪儿赌去呀?再说,就是我身体好了,你爸爸能放我出去么?你放心,第一我不会问你要钱去赌博;第二我也用不着那么多钱,有一两块钱就满够了。告诉你,我这是拿钱去买药。医院里的那些药,治不好病,也吃不死人,根本就没用。我有一张专治跌打损伤的秘方,是从师傅那里传下来的,特别灵验,一吃就好。只是想偷我这张方子的人很多,你出去买药,千万不要说是给我买的。好在你是个孩子,人家不会注意你的。不过也还是小心点儿的好。这样吧,咱们县城里,不是一共有三家药铺吗?你拿纸来,我开三张假方子,你到每一家药铺里去给我抓一副药,拿回来,  我把该用的挑出来,  凑在一起,就全了。你说,这件事情,你能帮我办到么?”

    我没有因他的“贼心眼儿”起反感,却像大人似的点了点头,叫他尽管放心,一定替他办妥。他又再三嘱咐我不能让任何人知道这件事情,这才在我拿给他的三张纸上各开了几味药名。下午放学的时候,我分别到鹤松堂、问松堂、春寿堂三家药店把药配齐了,拿回来悄悄儿递给他。他什么时候吃的药,又是怎么吃的,我就不知道了。只知道我把药给他以后,他的身体很快就健壮起来。可见他的这张方子确实非常灵验,很不寻常。

    由于我帮他秘密地办成了一件大事,他对我的信任与日俱增。趁他高兴,我装作并不在意的样子向他打听起贼道里的秘密来。第一件事,就是问他这张灵验药方的来历。他果然并不拒绝,向我敞开了他们贼道中的一件小小的秘密。

    原来,当时官府里对于盗贼的判刑,是很轻的。抓住了盗窃犯,严刑拷打,无非为了追赃。如果退出了赃物,不过关上两三个月就放了。就是退不出赃物的,顶多也不过关上半年,写一张甘结,还是一放完事。所以当时当地凡是失主自己抓住了贼,大都不送官府,而是动用私刑追赃,动用私刑泄愤。动用的私刑,也是无奇不有,残酷之极:轻的是把窃贼的两手别到背后去,用细麻绳蘸油绑住两个大拇指,接上一根粗麻绳,脸朝下倒吊在树杈或者房梁上,当地土话叫做“飞”,也叫“鸭子凫水”,有时候还要拿一扇磨盘来挂在窃贼的脖子上,然后用带刺儿的荆棘打一下问一声,非得把多年以前丢失的东西都问出来不放人;狠点儿的,用铁丝穿过锁骨吊起来打;实在追不出赃物来,狠心的失主还会把窃贼脚后跟上面的那条筋割断,让他一辈子别想再站起来走路。──鲁迅先生笔下的那个“孔乙己”,大概就是这种私刑的牺牲品。在当时,凡是做贼的,首先必须具备一副不怕打的“硬骨头”,才可以出来“替天行道”(当地有“贼骨头不怕打”的说法,就是据此而来)。不怕打的保证,一是练成“挺刑”的气功,二是有一张治疗跌打损伤的药方;而这两项法宝,又都是秘不传人的,只有真正拜过师傅、学过“手艺”的贼门弟子才能得到。临时客串的窃贼,一旦被抓,那就只好“活受”了。

    谢三儿从小拜师“学艺”,这两宗法宝当然都是得到的。据他说,他的这张方子,不要说是皮肉之伤了,就是割断了脚筋、砸断了骨头,也能完全治好,照样飞檐走壁。做贼之所以还要拜师傅,除了“学艺”之外,主要就是为了得到这两宗法宝。对一个职业窃贼来说,行窃的技巧虽然十分重要,但却比较简单,根本用不着学三年零一节时间;行窃的时候,主要是靠胆子大,也就是通常所谓的“贼胆”。但是任何一个技艺高超的窃贼,却都免不了有失风的时候,这就非得拥有这两项法宝不可了。拜师学偷,给师傅磕三个头,给祖师爷时迁磕三个头,还要老老实实地帮师傅偷三年多,所期望得到的,无非是这两项法宝而已。

    手艺人的规矩,拜了师傅,只跟师傅三年零一节,师傅就要把看家本事教给徒弟,让他出师,自己独立去闯江湖了。只有学偷这一行另有规矩:出师的时间并不固定,学满了三年,软硬功夫都学扎实了,师傅就告诉徒弟:他的那张治伤秘方,藏在某一处所或某一范围之内,只要徒弟能偷到手,才能“正式”出师;要是偷不到手呢,只能怪自己本事没有学到家,对不起,那就老老实实地接着帮师傅去偷吧。

    谢三儿是个出名的机灵鬼儿,但是任凭他怎么机灵,竟然就没能把师傅的那张秘方偷到手。学艺三年期满,别的本事都学得差不多了,完全有资格出山“替天行道”了,于是师傅告诉他:那张秘方,就藏在他睡的房间里,叫他自己去找。找到了,尽管远走高飞;找不到,那就是本事还不到家,再学两年吧。

    他的房间,不过方丈之地,一床一桌之外,家具不多。再说,按照祖师爷传下来的规矩,作为“毕业考试”的这张卷子,还必须放在伸手可及的地方,绝不许锁在箱子里柜子里的。把秘方放在徒弟的房间里,这不等于已经把方子传给他了么?做贼的讲究“眼明手快”,什么东西一经“贼眼”过目,就没个跑的了。要是连这样简单的试题都考不出,往后还怎么行窃?可是谢三儿找遍了自己的的房间,居然踪影皆无。眼看着半年又将过去,再要找不到,出不了师不要说起,消息传了出去,“笨贼”的雅号,可就要送来给他了。

    谢三儿绞尽了脑汁,翻遍了床上桌下,就是找不到这张三寸见方的纸条儿。最后实在没有办法了,只好去求师娘,要她指点一个更小点儿的范围或方向。师娘正在厨房里做饭,见这个聪明伶俐的小徒弟居然这样没有眼色,不禁觉得好笑,就用嘴向房间里一努说:“喏,不是就在那里吗?”

    谢三儿顺着师娘努嘴的方向一看,厨房与房间之间隔着一道门,门的那边,只能看见一张床。也就是说:师傅的这张秘方,藏在床上是一准无疑的了。但就是这么一张长不过六尺、宽不过四尺五的床,自己天天晚上要在上面躺七八个钟头,怎么竟会视而不见?一手搔着头皮,心里半信半疑地回到自己房间,上上下下足足翻了三天,依旧一无所获。不得已,只好第二次又去问师娘。师娘也有些不耐烦了,皱着眉头数落他说:“你这个笨贼,不是已经告诉你在床‘上’了吗?像这样‘眼面前’的东西都拿不到手,还能出山做生意呀?干脆,你就留在我身边帮我烧火吧!”

    这一回,谢三儿听师娘说话中重读了“床上”的“上”字和“眼面前”这三个字,心里多少明白了一些,就专门在床的“上面”去找。床的上面,不过是蚊帐,根本藏不住什么东西的。从蚊帐顶上找到底下,仍旧什么也没有发现。一生气,干脆躺下,又从“眼面前”这三个字去琢磨,终于醒悟过来,撩起蚊帐门,一伸手就把那张秘方拿到手了。

    原来,蚊帐的开口处,是用两块布重叠缝制的,垂下来的时候,才能合缝,挂起来的时候,形成一个三角形夹层。那张秘方,就用一枚针别在这个夹层处。

    谢三儿拿到了治伤的药方,这才离开了师傅,成了“独行大盗”。他的这件“轶事”后来由师娘说了出来,传到了江湖上,从此果然人人都管他叫“笨贼”。谁会想到这个“笨贼”,几年之后竟变成一个“神偷”呢?

    谢三儿笑着把他当年出师时候的故事告诉了我,逗得我也哈哈大笑起来。

    他还告诉我,他们这种烧香点蜡烛给祖师爷磕过头的专业窃贼,同行之间不但有帮会的组织,而且还有从祖师爷那里传下来的非常严厉的规矩。比如说,什么钱可以偷,什么钱不能偷,都有非常严格的规定。再比如说,到手的钱财,不论多少,只许花费施舍,哪怕下赌场、进妓院都可以,却绝不许用来买田、盖房、做生意。谁要是违反了祖师爷的规矩,不但同门的师父、师叔、师兄弟可以出面来“清理门户”,就是帮会中人,也有资格出面干预。糟的是干这一行买卖的,并不一定都是帮会中人,有许多好吃懒做的浮浪子弟,穷愁潦倒的落魄少爷,两手空空,走投无路的时候,常常也会多长出一只手来。这些人并不懂得贼帮中的规矩,连人家买药、买棺材的钱都敢偷,大大地损伤了他们贼帮的声誉。因为失主丢了东西,只知道是被贼偷走了,却不知道贼里面也有专业与业余之分。对于这种“非我门中人”却坏了“我门中规矩”的贼,如果他只是偶尔为之,只要他不太出格,帮会中人一般是不会跟他计较的;如果他办事出格又不知收敛,那么帮会中人就会去找他,要么拜山门认师傅,以后按帮规行事;要么从此洗手,不要再来败坏贼帮的声誉。要不然,贼帮中人可就要整治他了。方法也很简单,只要拐个弯儿把他交给失主去发落,就够他受的了。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听说的黑社会内情,虽然只是聊聊数语,也足以令我惊愕不已的了。在这以前,我是只知道有律师同业公会和商业同业公会,  不知道贼也有公会的。

    从此以后,我们俩的感情越发融洽起来,再也不会因为他是个贼而觉得可耻了。

    在此期间,我还从他那里得知了一些职业窃贼做案的技巧和特征。比如说,职业窃贼偷东西,讲究的是“打贼洞”,绝不去撬锁。有经验的警察和探子只要一看那个“贼洞”的大小和形状,就知道是哪一路好汉做的案子。当地的大户人家,砌的都是砖墙;凡是砖墙,又一定是用石灰钩的缝儿。职业窃贼在砖墙上打洞,根本就不用锤子和凿子,只要随身带一竹筒酸醋,把醋灌进砖缝儿里,过几分钟,那石灰就会变得像炉灰一样松散,再用小刀子一剔,一块整砖就可以抠出来,绝不带一点儿声音的。

    谢三儿打的贼洞,只有脑袋大小。也就是说,他有“缩骨法”,只要脑袋钻得进去,整个身子就都可以钻进去。贼洞打好以后,锻炼有素的职业窃贼是不会立即钻进洞里去行窃的,而是必须先蹲在贼洞的旁边拉一泡屎。这有两种作用:一是定一定神,以免钻进洞去以后慌慌张张,留下了什么痕迹;二是静心听一听洞里面的动静,万一里面的主人已经发觉,做好了绳套或者手持棍棒正在等待着窃贼钻进来,那就糟了。只要做贼的沉得住气儿,打好了贼洞先不钻进去,洞里面的人反而会沉不住气儿,一有响动,等于通知外面里头已经有所准备。这时候,做贼的就可以从容离去,绝没有失风的危险。

    我问他:端午节那天,丽水正大绸布庄的案子是不是他做的。他笑了笑说:他当众宣布的事情,当然不会是假的。只是在张祖江面前绝不能承认就是了。我问他具体的作案时间,他说还确实就是在七点半到十二点之间。我问他这短短的四个多小时之内怎么能走一百七十里路。他神秘地笑笑说,这就是他拜师傅磕三个头学到的本事之一了。这种本事,一者不能跟外人说,二者说了我也不懂。他只是简单地告诉我,他用的是一种叫做“超步”的步法,速度可以比自行车还快。对于他的话,当时我是将信将疑,姑妄听之,有的相信,有的绝不相信。像这种“超步”之说,就是我绝不相信的部分。我认为那一定是他串通了同伙儿干的,目的是神乎其技,借此抬高自己的身价。后来长大了,听说气功中有一种“提纵术”,也叫“缩地法”,专门用于快速夜行的。不知道跟谢三儿所说的“超步”,是否同出一辙?

    大约一个星期左右吧,谢三儿的伤和病就完全好了。他并不是个好吃懒做的人,能下床走动了,就一点儿也闲不住。先是帮我家扫院子,扫大门外面的街路;接着就帮我挑水──我父亲当了官以后,口味越来越高,凡是做饭、沏茶的水,绝不用井里的,说是井水有土腥味儿,一定要在天亮前后到山溪里去挑,而且把这一任务分配给我,作为我的体格锻炼项目之一──谢三儿见我每天清早起来,头一件事情就是用一对儿煤油桶改造的铁皮水桶到溪边去挑水,可怜我这个小少爷,就到房东太太那里去借来一对儿大水桶,只三挑,就把我家那个半大水缸挑满了。据他自己说,他在师傅家里“学艺”,除了外出“干活儿”之外,就是什么家务都要做的。又说他后来有那么多“外家”,除了他人长得漂亮、手里有花不完的钱这个“有利因素”之外,他的勤力,也是到哪家哪家欢迎的要素之一。

    那年月,我家烧的是木柴。从市场上买回来的木柴,粗的像大腿,细的像胳膊,不能直接烧,非得劈开来不可。这宗活儿,父亲也分配给我,算是我的体力锻炼项目之一。我人小力气弱,一次只能劈十几根,仅够母亲一天烧的;带有疙瘩的和一些弯七扭八的树根劈不开,就只好放在一边儿,以后遇有乡下的亲戚进城来,再请他们解决。谢三儿见我天天劈柴,一次又劈不了多少,就从我手中把斧头接了过去,一口气儿竟把我家所有的劈柴连同那些树根、疙瘩全都劈开了。乐得我母亲眉开眼笑的,连连给他道乏,还特意给他炒两个好菜,打出一壶酒来给他喝。这一来,可真是投其所好了。他这个人,吃饭不讲究好菜,只希望每顿饭都有半斤到一斤酒──也不要什么好酒,只要绍兴花雕就十分满足。他住在我家,每天好饭好菜地给他吃,如果凭空提出还要喝酒,似乎自己也觉得不好意思,于是就主动帮我家干活儿。我母亲懂得了他的意思,也不用他主动提出来,每顿饭都会给他一壶酒喝。

    四、姐夫和小舅子之间的争执

    谢三儿见自己的身体已经完全复原,也知道我家绝不是他可以久留之地,一天吃过晚饭,趁我父亲还没有外出散步的工夫(我父亲每天伏案写状纸,很少活动,吃的又好,  人越来越胖,  所以晚饭之后必定要出去慢慢地沿溪边环绕一周),找他“谈判”来了。他们俩这一次的谈话,给我的印象很深,所以虽然已经事隔半个多世纪,我依然记忆忧新,至今没有淡忘。

    那天,他找到我父亲,脸上并没有一丝儿笑意,也没有半句感谢的客气话儿,开门见山地说:“我的病和伤都好了,什么时候把我送去给张祖江,你瞧着办好了。我是你保出来的,绝不会从你家逃走。我们做贼的两手空空,就是这一身骨头硬,自己的事情,决不拖累人家。你放心好了。”

    我父亲听他这样说话,也没有好脸色好声气给他,板着面孔冷冰冰地说:“我保你出来治病,是看在同是东乡人的份儿上,并不等于我们已经承认你是我家的亲戚了。承认不承认你是蔡家的人,那是他们蔡家的事情,跟我们吴家可风马牛不相及。作为一个同乡人,既然保你出来了,病也治好了,我觉得也还有责任劝你几句:爹娘父母生你四肢齐全,聪明伶俐,天下的行当那么多,干点儿什么不好?为什么偏偏要去学偷?退一步说,要是你能够改邪归正,从此走上正路,我不但可以不送你回拘留所去,  还可以出面到蔡氏宗族中去说说,让你回到蔡家去归宗续谱。可是像你现在这个样子,谁敢出面去说呀?”

    谢三儿听我父亲这么说,微微一笑:“谢谢你的好意。那些多年前的陈芝麻烂谷子,咱们今天不要再提它好不好?我是谁家的儿子,只要我母亲、我自己知道就可以了。姓爹的姓还是姓娘的姓,其实都是无所谓的。别人承认不承认,那就更无所谓了。自古以来,都是做了大官儿的人才会有人来认亲联宗,像我们做贼的,地位低下,名声难听,明明是同宗的族人,还不肯相认呢,何况我这个来历不明的私生子?所以我自从懂事以来,自从母亲告诉了我的身世以后,就没有想过要跟哪个有钱有势的宗族认过亲。我也退一步问问你:即便我‘学好’了,蔡氏宗族也承认我了,请问你是能给我争来一亩田呢,还是一间房?我知道,我父亲当年把他名下的田地房产都折价卖给你老丈人了,这些产业如今都归你大舅子掌管着。要想蔡氏族人承认我这个私生子,只怕你大舅子这一关就打不通。所以你今天说的这些话儿,都是不着边际的空话,没有任何意义的。再退一步说:你也别以为只有你干的才是好事,我干的就都是坏事。说一句不怕你生气的话,不论是三十六行还是七十二行中,都有我做贼的这一行,却没有你当律师的那一行。你们当律师的,嘴巴上说得漂亮,什么保障人权哪,维护法律的尊严哪,戳穿了说,还不是谁给你钱你就帮谁辩护?自古以来,王子犯法,就没有跟庶民同罪过,倒是干我们这一行的,拜师傅磕三个头,学的就是劫富济贫、替天行道,要让这个不平等的世界稍稍平等一些,补足了天理的无理,王法的不法。比较起来,要照我说呀,干我这一行的,且比你干的那一行要高尚得多、干净得多呢!”

    在我父亲的一生中,恐怕还从来没有一个人敢于指责他的职业不高尚的。可是仔细想想,谢三儿的话,即便不占正理,至少“歪理”是十足的。我父亲无端受了这一顿抢白,损伤了他的自尊心,不由得勃然大怒,登时放下了脸皮,拍着桌子大骂:

    “你这个不识抬举的东西,我好心好意保你出来,把你的病和伤都治好了,又好言好语开导你,你不说从此改邪归正,反而倒打一耙,损起我来。既然你自甘堕落,可怪不得我。我已经尽到劝说的责任了,你听不进去,那也没有办法。明天你就给我回拘留所里去吧!”

    谢三儿却没有发火,依旧笑嘻嘻地分辩说:“我本来没有找你说这些事情嘛,是你自己要跟我讲理呀?既然要讲理,总不能单听你一个人说吧?你说你的理,我也可以说说我的理;有理没理,也可以评一评嘛,发什么火呀?你要送我回拘留所去,我随时都可以跟你走,迟疑一下的,都不是好汉。”

    我一看情形不好,这里又没有我说话的地位,赶紧去把母亲叫来,才算把他们俩的一场争执暂时平息下去了。

    第二天,父亲倒是没有把谢三儿送回拘留所去。这一方面是母亲求了情,打算由她亲自出面来开导劝说谢三儿,一方面是我父亲最近接到湘鄂赣边区挺进军司令王陵基的邀请,要他到江西去当军法处处长,正忙于处理未了事务,顾不上别的事情。

    那天是星期日,我在房间里做功课,母亲把谢三儿叫进来,面对面地坐着,苦口婆心地劝他。谢三儿在我母亲面前,倒不是那么犟,也不跟我母亲讲他的“替天行道”,只是说他从小儿学的就是偷,除了偷,别的他什么也不会。我母亲也很为这件事情恼火,前两天,还为了要爸爸给谢三儿介绍一个正当工作而挨了爸爸一顿数落。爸爸说,祖辈上传下来一句老话,  叫做:“坑蒙拐骗可别偷,吃喝嫖赌可别抽”;世界上,只有偷东西和抽鸦片这两件恶习最难改。因为偷窃不需要付出什么艰辛的劳动,只是一举手之劳,别人的财物就变成自己的了;抽鸦片呢,那瘾头能把人拿住,逼得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都干得出来。特别是像谢三儿这样的专业惯窃,从小儿学的就是偷,一偷偷了二十多年,如今已经是积重难返,恶习难改了。何况他除了偷之外,还喜欢赌博、喝酒、嫖女人。这样的人,对国家、对社会只有坏处而绝不会有好处的。把这样的人介绍出去,第一是他根本就不会干什么正经的事业,第二,即便他勉强能够干点儿什么,肯定也是过不了多久就会故态复萌,原形毕露,早晚连介绍人都要跟着吃亏倒楣。他反过来劝妈妈:对这种人类的渣滓,不能抱太多的幻想,尽管他是你血统上的堂房弟弟,也只能看开些。咱们把他从牢房里保了出来,救了他一条性命,又把道理都给他摆明白了,总算尽到了咱们做亲戚的责任,听与不听,改与不改,那就全在他自己了。

    我妈是个善良的女性,总不相信一个人如果有正当出路竟会自愿做贼的。今天的劝说谢三儿,正是她不相信一个人会自甘堕落的具体表现。

    谈话到了关键问题上果然卡住了。于是谈判又一次进入了僵局。

    那时候,我已经迷上了看小说,一部《水浒》,反复看了三遍,虽没有背得滚瓜烂熟,一百单八将的故事却都说得上来。另外,根据自己观察社会和阅读书籍的体会,对于什么叫好人、什么叫坏人,也有与众不同的看法。

    首先,我认为人是立体的,世界上并不存在绝对的好人和绝对的坏人;其次,我认为好人和坏人在某种因素和条件下是可以互相转换的。谢三儿来到我家一个多星期,跟我的接触最多,我对他的了解也最多。照我看来,这个人性格坚强,爱憎鲜明,连一点儿奴才相也没有;人情味儿倒还挺浓的,你对他好一分,他会对你好两分、三分甚至四五分。开头儿几天,我也为这样的人能干什么事情而苦苦地思索过;后来,忽然想到:他既然拜时迁做祖师爷,何不让他也像时迁一样去做细作,去“盗甲”,从而变有害为有利呢?可惜的是,他没有出生在梁山好汉时代。今天听母亲和他谈话,又一次在“干什么”这个问题上卡了壳儿,我忽然想起:爸爸不是即将到抗日前线去么?何不把谢三儿也带去呢?像他这样的人才,在部队里,在抗日前线,还怕发挥不了他的特长么?他要是老毛病发作,有军法在那里管着他,还怕他不就范?

    等谢三儿离开房间,我把这个意思悄悄儿地跟母亲一说,母亲登时也笑了起来说:这的确是个好主意。把他打发得远远的,就是出了点儿什么问题,丢人显眼也不在缙云县,怕就怕谢三儿是个懒散惯了的人,不肯到抗日前线去当兵。那时候,我是学校里抗日宣传队的积极分子,经常下乡上街去宣传抗日救国和人人要当兵的道理,自以为嘴皮子挺能讲的,就跟母亲说,只要爸爸肯带他走,谢三儿那边由我去说服动员。母亲听我说得这样有把握,半信不信地点头答应了。

    也不知道母亲是怎么跟父亲说的,总之是第二天母亲告诉我,父亲已经同意带他到江西去了。不过有话在先:绝不留他在自己身边,而是推荐他到作战部队去当侦察兵。学好学坏,往后就看他自己的了。

    事情到了这一步,动员谢三儿去当兵的任务,当真就落到了我的头上。我找到谢三儿,装作跟他聊闲天儿,从他祖师爷时迁的英雄业绩聊起,聊到乱世出英雄、时世造英雄,又三番五次提到像他这样的人才,如果趁着乱世出去奋斗一番,无疑也是一个顶天立地的英雄,何况现在日寇入侵,山河破碎,凡是有血性的男儿,都应该拍案而起,去驱除外敌,报效祖国。一番话,居然说动了他的心。他先是向我炫耀了一番他的内外软硬功夫,接着磨磨丢丢地跟我说,要是有合适的地方,他也想当兵去,在前线显一显身手,立下几项叫人称颂的汗马功劳,方才不辜负自己生平所学。话说到了这个份儿上,已经不是我去动员他,而是他来求我帮助了。于是我来一个因势利导,告诉他我父亲即将到江西湘鄂赣边区挺进军去当军法处处长,如果他真想到战场上立功的话,只要让我母亲去说一声就可以。他听了,  立即求我去跟母亲说。下面的文章,当然就是走走过场而已了。

    事情说定了以后,他向我父亲告了十天假,说是要去安排一下他的私事。连我都明白,他所谓的“私事”,无非是去向他那一帮相好的告别并慰问──其中有好几个人为他受了张祖江的酷刑,如果连话都不留一句拍拍屁股就走了,固然有点儿像是盖世英雄的本色,但是从儿女之情的角度看,却未免太绝情了些。所以我们明明知道他去干什么,却都没有阻止。

    五、他的真正职业是“采蘑菇”

    像谢三儿这种人,别看他吊儿郎当的,说话倒是算话,十天期满,准时回来了。身上背了一个蓝布包袱,里面纺绸裤褂、多耳麻鞋、绣花的袜底儿等等什么都有,当然都是他那些相好女人连夜赶制出来的。这一回,爸爸再没有叫他睡走廊,而是宽宏大度地让他在客房里安歇。当天晚上,我去问他这十天中都走了哪些地方,他向我招招手,叫我走近他身边,神秘地对我说:“反正我就要离开缙云县了,告诉你实话也不要紧。你以为我只会偷东西,没有别的本事了么?告诉你,偷,那不过是假招子。你猜猜看,我究竟是干什么的?”

    我大为惊讶。在缙云县,谁不知道他是个盗富济贫的职业窃贼?难道他除了偷窃之外,还有“第二职业”不成?我向他摇摇头,表示我无法猜测。

    他让我在床沿坐下,轻声地说:“这话,我只告诉你一个人,你知道了,可不许跟任何人说。你也许永远不会想到,我的真正职业是‘采蘑菇’吧?”

    “采蘑菇?”我好奇地反问。“种蘑菇的才是职业,采蘑菇难道也算职业?”

    “你知道什么叫做‘采蘑菇’么?”他又莞尔而笑了,露出了一口雪白整齐的牙齿。“这是干我们这一行的行话。意思就是把坟墓里的金银财宝挖出来。”

    “这不是偷坟掘墓么?”我惊奇得睁大了眼睛。

    “对了,这才是我师傅教我的正经本事。偷鸡摸狗打墙洞,不过是我的副业,也可以说是用这种职业掩盖另一种职业。因为自古以来,对于偷坟掘墓的人处置起来都很严,《大清律》上就有明文规定:偷坟掘墓,立斩之罪。道理也很简单:那些法律,都是有钱有势的人定的。也只有他们,包括皇上在内,才会把那么多的金银财宝埋到了地下去。按照我们祖师爷的说法,金银财宝是给活人用的,只有锡箔纸折叠的银锭才是烧给死人用的。要是有钱人家把金银财宝都埋到了地下,那世上的活人用什么?干我们这一行的,把不见天日的金银财宝挖出来让它重见天日,应该说是功德无量的事情。我们干这种功德无量的好事,偏偏法律却要判我们死刑,这不是法律不法、公理不公么?所以干我们这一行的,行动都十分秘密。好在掘墓的和做贼的本来就是同行,只是掘墓的要判死刑,做贼的大都不判刑,于是我就承认自己是做贼的,却谁也不知道我的真正职业是什么。这样一来,  不是就安全多了吗?”

    我忽然明白过来,单刀直入地问:“这十天中,你采了多少个蘑菇送给你的相好的?”

    谢三儿哈哈大笑:“你算是把我给琢磨透了。在你的面前,我不说瞎话。我做贼,标榜的是‘兔子不吃窝边儿草’;我采蘑菇,反正没有别人知道,可就不守这个规矩了。咱们县里,第一是风水好,第二是历朝历代做大官儿的人多,所以场面宏大的坟墓也特别多些。如果你以为坟墓越大里面的金银财宝也越多,那可就错了。告诉你,凡是有钱人家办丧事,都要在众目睽睽之下入殓,棺材里究竟有多少好东西,几乎人人都知道。如果真有什么好东西,也早就被我们的老前辈们捷手先得了。其实,那些做大官儿的临死之前,大都给自己找下了好几块风水宝地,其中最好的一块是他的真坟所在,是极端秘密地修建、埋葬的。公开安葬的那一圹坟墓,其实是疑冢。你大概听说过曹操有七十二疑冢的故事吧?不过我相信你一定不知道在咱们缙云县的那些有石人石马的大陵园也大都是些疑冢。就拿在白竹乡的卢尚书墓来说,一共有十八圹之多,据说还都有童男童女陪葬,其实呢,全都是疑冢。他的真坟,两百多年来,也不知道有多少人找过,只是谁也没有找到。不久以前,总算让我找到了他的真坟所在。我正想去采这个大蘑菇,偏偏张祖江这个挨刀的又找上了我。我顾不得去采蘑菇,就来跟他打这场冤枉官司来了。这一回既然要远走高飞,我那几个相好的又为我遭了那么大的罪,别的东西没有,把这个大蘑菇采回来给她们几个分一分,总也是应该的吧?”

    谢三儿既然不拿我当作外人,坦诚地把他的绝密身份告诉了我,我当然不会就此罢休,不免要继续追问下去。于是,在我那单纯、无知、幼稚的头脑中,第一次接触了“人类社会”这个神秘而又污秽的世界。

    卢尚书墓,是我们缙云县最大的一所陵园,在壶镇附近风光秀丽美景如画的白竹乡深山之中,占地八亩,坟台又高又大,墓道的两边,是一对对雕刻得栩栩如生的石人石马、石牛石羊,还有许多石龟驮着厚厚的石碑,墓道入口处,有一座高大华丽雕刻得非常精细的白石牌坊,号称“浙南第一坊”(已经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被砸毁),四周种满了苍松翠柏,葬的是明代的一位缙云籍吏部尚书卢勋。陵园旁边,是宋代朱熹创办的集美书院的遗址,因此提起“卢尚书墓”来,可说是远近闻名,经常有外地人慕名来游。白竹离我姥姥家不过十几里路,每年清明节我跟母亲去扫墓,几乎都要跟村里的大孩子到那里去玩儿个痛快,所以对于这座坟墓的传说,听得很多。

    尽管这座坟墓规模宏大,建筑雄伟,但是当地人都知道那是一座假坟。据说,以白竹镇为中心,先后已经发现了十八座规模较小的坟墓,都有可能是卢尚书的真坟所在;但是也有人说,那也都是疑冢,都是用来迷惑盗墓贼的。真正的坟墓,连卢尚书的后人都不知道。那么,谢三儿究竟是怎么探听到确切的真坟所在呢?谢三儿是这样告诉我的:

    自从卢勋从当朝一品的尚书职位上告老还乡以后,就从各地请了许多精通戡舆之学的风水先生来为自己寻找坟地。经过几年的奔波勘踏和莫衷一是的争执以后,终于选定了白竹山中的那块风水宝地。接着,他的子孙们就忙着给他建造起坟莹来。陵园刚刚初具规模,卢勋就一病不起,呜呼哀哉,寿终正寝了。消息一传出去,本县、外县甚至外省的“采蘑菇人”就纷纷聚集到白竹附近来,有扮收购药材土产的,有扮小贩货郎的,有扮车夫脚行的,甚至有扮叫花子沿门乞讨的,各路好汉,各显神通,目标完全相同:探听卢尚书的真坟所在,采一个大大的蘑菇。结果呢,不但谁也没有如愿以偿,在各路盗墓贼之间,每每因为争夺一张所谓的真坟图纸,还大打出手,白白地死伤了好多人。

    据谢三儿的历代祖师传下来的话,当年卢尚书出殡,场面非常大,吊客非常多,连皇上都派了钦差来。那棺材是用香柏做的,十足有九寸厚,入葬的那天,单是抬棺材的人,就用了三十六个。墓室是用条石砌的,外有石门,内有石柱,比寻常百姓的房间还大。棺材前面的石供桌上,五十斤一对儿的大镴台上点着三十斤一对儿的大蜡烛,中间还有一个能装三十斤香油的蓝花瓷缸,点着长明灯。供桌的前面,还有一箩筐糖饼、一大缸酱油。这是干什么用的呢?原来送葬的时候,魂亭两边就有一对儿十三四岁的童男童女,穿着彩色的衣裳,扮作金童玉女,一个敲鼓,一个敲磬。棺材进了墓穴以后,就把这两个“金童玉女”也封在坟墓里面了。这一箩筐糖饼和酱油,就是给“金童玉女”充饥解渴用的。“礼成”之后,接着修建陵园,錾打石人、石马之类,还特地去请了永康县最著名的石匠来,足足花了三年的工夫,建起了一座玲珑剔透精美无比的石牌坊来。

    尽管卢尚书的坟墓工程浩大,花费繁多,可是别具“贼眼”的采蘑菇人心里全都明白:这座坟墓,不能说是假的,而里面埋的死尸,却绝不是卢尚书。因为入殓的那天,卢家的孝子、孝妇们当着一众吊客包括钦差和盗墓贼在内给老太爷“含殓”,居然只用了一枚“当十”的洪武大铜钱,棺材里面,竟连一点儿金银珠宝都没有,这就未免做得太过份了。像卢尚书这样的身份、这样的人家,入殓的时候,嘴里含一颗桂圆大小的猫儿眼或者夜明珠,就算够简朴的了,怎么可能像寻常百姓一样,只用一枚“含口钱”就打发了?据卢家子孙解释,那是因为卢尚书一生简朴,反对糜费,临终之前,留下了遗嘱:不许后人把金银珠宝、名贵古玩放进棺材里殉葬,一者以免暴殄天物,二者省得让盗墓贼看见了眼红。但是什么事情都有一个度,过于节俭,反而欲盖弥彰,透出那个“假”字来了。明眼人看了,不禁会问:“既然老头子死前有话,丧事从简,那么陵园建造的宏伟、出殡场面的浩大,都是空前绝后的,算起来,至少也得几万两银子,为什么偏偏棺材里面就这样寒酸?这不是太不相称了么?

    卢尚书安葬以后,一帮永康石匠在陵园里搭起工棚,慢慢儿地雕琢那座石牌坊;卢家的几个孝子,也轮流着在陵园里“苫块”守制,监督牌坊的建造和陵园四周的松柏栽培。这样做的目的,盗墓贼也一眼就看穿:分明是要大家相信卢尚书的尸骨确实埋葬在这里。其实,不要说三年之内陵园里日夜有人了,即便是一个人也没有,采蘑菇人也绝不会为了那个当十的洪武大铜钱去打地洞的。他们相信:卢尚书的尸骨,一定埋在另一个地方;那里面,一定有许多金银财宝殉葬。

    他们的第一步棋,是去寻找给卢家勘踏过坟地的那些风水先生。卢尚书虽然也是明代人,虽然有足够的财力买来童男童女活活殉葬,但他还不可能像朱元璋那样, 把勘踏、修建明孝陵的大小臣工数百余人统统都杀了。经过钻头觅缝,他们得知卢尚书“致仕”以后,退归林下,除了含饴弄孙、诗酒自娱之外,最热衷的事情,就是给自己寻找最后的归宿。本地的、外地的风水先生,也不知道请过多少;看过的风水宝地,也不知道有多少。于是各?(精彩小说推荐:

    ) ( 括苍山恩仇记 http://www.xshubao22.com/5/5574/ )

小技巧:按 Ctrl+D 快速保存当前章节页面至浏览器收藏夹。

新第二书包网每天更新数千本热门小说,请记住我们的网址http://www.xshubao22.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