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点击/收藏到桌面
匆徽胖胶鸵恢П实厮担骸靶〗悖朐谡饫锏羌且幌隆!?br />
林妙只得眼睁睁地看着电梯走了,自己乖乖地按人家地表格填好了一切空白处。才获得了前台小姐一颔首:“好了,小姐请上楼吧。”
新锐集团名副其实,确实是最近两年才崛起的新锐力量。老总也是H大出来地,跟林妙是校友,据说出身农家,没有任何背景。毕业后先到深圳打工几年。赚了不到十万就回来开公司,最初只有几张从旧家具市场拉来的旧办公桌,也不知道他怎么弄的,半年后就游说到了一笔巨额投资,好像还是境外的,于是立刻鸟枪换炮,盖起了这座大楼,生意触角涉及到很多领域。两年间。这座城市的很多地方都打上了新锐独有地标志,连电视塔上最大的广告也是新锐的。新锐的老总洪江,也便成了地道的钻石王老五,全城女子做梦都想勾到的极品金龟婿。钱多多,人也不老,才刚三十出头。每当他地加长林肯从新锐的大门口进出时,总是引得路人侧目。可以说。他是本城近年来最有八卦价值的传奇人物之一。
这样的大集团公司,每年的广告预算少说也有几千万。再加上适龄未婚金龟婿老总,自然吸引来了大量的广告界美女。即使钓不到大金龟,下面的小金龟也成排的,副总啊,部门经理啊。都是不错地人选。新锐就像所有的爆发户一样。喜欢炫耀,又基于吸纳人才的考量。据说待遇相当好,高层人员直接握有公司股份。
平心而论,林妙倒真没想到勾搭金龟婿之类的。她自认是老实女孩,除了会读书外别无所长,相貌嘛,在大学还算美女,真走上社会,跟广告界争奇斗艳的妖精们一比,就成了再平凡不过的邻家女孩。新锐公司吸引她的,还是让人眼红地广告预算,照夏以南的话说:“只要啃下那块大饼的一个小角,就够我们吃香喝辣了。”
新锐公司是大,可他们也没指望吞下所有的广告啊,只要匀一点点给他们做就行了。人家吃肉,俺们只要捞点汤喝,这要求不过分吧。
好不容易找到“广告部经理室”,却发现办公室的门紧闭着,林妙郁闷了,难道她好不容易鼓足勇气上来,竟要白跑一趟吗?
而且正常上班时间,一个大公司的经理室竟关着门,林妙不信邪,轻轻敲了敲门,里面毫无动静。
又敲了敲,还是没反应。本来想去隔壁左右问问,却发现隔壁是资料室,其他地办公室都离这里较远,包括广告部地另两个办公室都是。仔细瞧瞧,越发觉得这个广告部经理办公的地方挺偏僻地,就像个孤岛一样。
无计可施之下,只好跑到走廊另一头抓住一个过路的员工打听,那员工说:“刚还看到欧阳经理去了老总那里呀,是不是还没回来?要不你再等等吧。”
“谢谢您,请问欧阳经理一般什么时候在?”
“这个说不准,你事先跟他约好嘛。”
“我是跟他约了的,只是我坐的车半路上出了点事,迟到了一会儿。”
那人一脸同情地看着她:“欧阳经理最恨别人不守时了,那他估计是不想见你了吧。”
意思就是,那人其实在里面,只是从会客名单里把她叉掉了,所以请她吃闭门羹。
愈是这样,林妙愈不敢走了。如果对方真是因为不满她迟到故意不见她的话,她能做的,只有等待。一直等到他出来,然后陪笑,道歉,解释,争取宽大处理,求欧阳经理赏给她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要是这次就这样走掉,下次……也根本不会有下次了。就连这次人家答应“接见”,还是夏以南托了一点关系的。
既然决定打持久战,就必须在夏以南那里报备。于是林妙先走到一边给他打了一个电话,把情况简单说明了一下,让他先回去。因为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面圣”,夏以南又不是她请的司机,怎么能一直在外面等着。
夏以南听了她的话,沉吟了片刻说:“正好这附近有一家公司,我以前跟他们有过合作,不如我去拜访一下,叙叙旧,顺便看看他们有没有新项目。要是他也正好没事的话,中午就请他吃个饭,反正我们俩也是要吃的。”
“那行,我走的时候再给你打电话。”
汇报完毕,林妙继续去经理室外“蹲点”。再敲门显然没必要了,里面人不肯搭理,继续骚扰只会适得其反。
不知道站了多久,经理室的门终于悄悄打开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林妙一直站在旁边注视着,所以能看出那门是很小心拉开的。
这让林妙觉得有点奇怪,他们平时在办公室开门,哪个不是呼啦一下就拉开了,谁会这么小心翼翼像生怕压死了蚂蚁一样。奇怪的举动,让林妙产生了奇怪的预感:会不会,门里有什么重大秘密怕人发现,结果好死不死给她赶上了?
她立刻在心里谴责自己:我真不纯洁,怎么一下子就想到J上头去了。广告界美女以美色征服这位可以签下几千万单子的大集团广告部经理?嗯,很合乎社会逻辑,潜规则在哪个行业都是客观存在滴。
可是,鬼鬼祟祟拉开门后,出来的不是满脸潮红春意盎然的美女,而是一个长相很有创意,身高最多不超过1米55的男人。紧随其后的,则是一个英挺高大的超级帅哥。
两个人本来在低声说着什么,猛一抬头看见林妙,前面的矮男人首先沉下脸来:“你是谁?站在这里干嘛?”
他一开口,林妙立刻想到了那句千古格言,“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别看这人五短身材,长相怪异,很可能是个人物,因为他说话的时候威势十足,气场很强大,如果不看长相光听声音,绝不会想到他这么矮小。
在对方猛如鹰隼的目光中,林妙红着脸呐呐地说:“我是盛夏广告公司的林妙,跟欧阳经理约了的,只是我坐的车在途中出了车祸,到现在才赶过来,真对不起。”
“你才来?“嗯,车差点撞了人,耽误了一段时间,所以迟到了。”
矮个男人狠狠地打量了她几眼,一脸阴沉地回头问高个帅哥:“是你约的她?这种清汤寡水一样的女孩,似乎蛮合你口味的。”
高个男人居然很惶恐地解释:“是她经理跟我约的,我事先并不知道要来的是个女人。”
“是吗?她经理是个帅哥吧?你反正男女通吃。”
“她经理我也不认识啦,只是一个朋友介绍来的。这家公司很小,我本来不想见的,但朋友既然开了口,就勉强见见。”
“你这个朋友你挺重视的嘛,改天介绍我认识一下?”
林妙几乎听呆了,如果她没领会错的话,这个矮个猥琐男在吃高个帅哥的无名飞醋?
第七十九章 在一起是为了更幸福
好不容易,矮个男走了,空气里还到处弥漫着浓浓的醋味。林妙看高个帅哥一声不响地往里走,自己也诚惶诚恐地跟了进去。
分宾主坐下后,他板着俊脸劈头就问:“你来多久了?”
“刚来。”
“刚来?额头上连一滴汗都没有,脸也不红,在外面等很久了吧。”
林妙本来不红的脸立刻就红了,低着头说:“欧阳经理真是明察秋毫,的确来了一会儿,不敢乱敲门,怕你们在开会啥的。都只怪今天不走运,在路上遇到了一个撞猴子的,差点被她讹去一笔钱。”
“哦?”欧阳经理似乎来了兴趣。
其实,只要有点八卦因子的人,都会对这种街头混混玩的鬼把戏感兴趣,活生生的社会讽刺剧呀,听了长见识的。
林妙趁机把事情的经过绘声绘色地讲了一遍,欧阳经理听得有滋有味的,中间还穿插若干疑问和感叹,让林妙心里暗喜。她这次来本没指望跟人谈啥生意,纯为联络感情来的。
闲话扯完,又有人敲门进来了,林妙觉得也是时候撤退了,不然还跟人家说什么呢?若贸然开口谈合作,被他一口拒绝,以后再来都不好意思了。遂笑着站起来说:“那我就告辞了,您忙吧。”
“你……”欧阳经理倒有些意外,因为林妙自进来后就没说一句与广告有关的话,似乎上门只为跟他拉家常,特意讲了一段市井新闻给他解解闷。
林妙退后一步道:“再次为我的迟到向您致歉。下次保证绝不再犯,谢谢您拨冗接见。我就不打扰您会客了。呃,您什么时候再有空,我还能跟您约吗?”
欧阳经理看了一下桌上的台历说:“这个星期都满了,下星期一下午3点,那时候应该有空吧。”
“好地。我下星期一下午3点再来,谢谢您。”
几乎是带着欢快的心情走了出去,下到一楼,正好看见那个长相怪异地矮个男在一群人的前呼后拥下走进一辆黑色的轿车,轿车的长度是一般小汽车的两倍还有余。
林妙忽然醒悟:难不成,这个东西就是传说中让全市未婚女孩流尽了口水地钻石王老五洪江?
带着难以置信的表情。她跑到前台问:“小姐,刚坐车走的那个人,就是你们老板?”
前台小姐很不耐烦地反问:“刚坐车走的人很多,你问哪一个?”
“就是那个,个子比较矮的。”
“个子矮的好几个呢。”
说完这句,她转过身去跟同伴叽里咕噜,两个人一起当林妙是透明人。林妙恨不得仰首问苍天,难道她们以为。她打听这个是因为肖想她们地极品老总?
林妙好笑地摇了摇头,走到外面给夏以南打电话,夏以南说:“你就站在门口等,别乱动哦,我等会就来接你一起去吃饭。”
等了好一会,没等来夏以南的车,只等来了他的电话:“我在白玫瑰酒店。你先过马路,再左转200米。白玫瑰招牌很大的,上面画一朵很大的玫瑰,你看到就知道了。实在找不到,再打电话给我,我去接你。”
“不用啦。你快去陪客人吧。才200米,我再路痴。问也问到了。”
“嗯,那你过马路的时候小心点,不要横穿马路,一定要找到斑马线再过啊。”
“知道了,你快挂了吧。”
这人,怎么感觉越来越嗦呢?更正,是体贴啦,可不能辜负了人家的一片好意。
其实,所谓左右,林妙从来没搞清楚过,到底是站在哪个方向的左右呢?为保险起见,过马路后她就跑去问一小超市地店主,然后朝她手指的方向走,没多久就到了。
刚到门口,夏以南就从里面出来了:“咦,不错嘛,挺快的,我正准备去接你的。”,
林妙着急地走上台阶:“你怎么跑出来了呀,把客人丢在里面像什么。夏以南摸了摸她的头说:“没事啊,都是老熟人了,再说我现在又没跟他们谈生意,不过是顺便请请客,反正我们俩也是要吃中饭的。”
林妙噗哧一笑:“得了,典型的放长线钓大鱼地搞法,还说什么顺便请请。”
夏以南承认道:“只能说,不想彻底断掉这个关系吧。但我刚跟他们谈了一下,他们今年确实没有跟我们合作的可能,有人走了上层路线,把他们公司今年一年的广告全包过去了。”
林妙摇头叹息:“看来你这个长线不是一般的长啊,都钓到明后年去了。”
夏以南说:“明后年,可能就是你跟他们打交道了,所以,这顿饭很有必要,一来联络感情;二来也好把你介绍给他们认识。”
“他们?你不只请一个。”
“他们整个广告部的六个人,连打杂小妹都一起叫上了。”
林妙表示理解:“既然请客嘛,五个是请六个也是请,说不定哪天打杂小妹出息了呢。”
两个人说说笑笑,走到楼梯口的时候就自动闭了嘴。
夏以南请地这家叫明雅公司,非常有味道地名字,里面的员工也尽是俊男美女,包括打杂小妹都有几分姿色。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林妙地好酒量发挥了作用,二对六,走的时候夏以南还能开车。
不过林妙仍然有点担心:“你一身酒气,万一被警察逮到怎么办?”
夏以南呵了一口气嗅了嗅说:“应该不至于超标吧,我喝得比这多的时候也开过车的。”
林妙马上劝诫:“以后最好别,酒后开车挺危险的。”
夏以南打量了她一眼说:“你好像一点也没醉耶,真不简单,我看你起码喝了半斤吧。”
林妙眼瞳一眯:“你现在才发现啊,说吧,那次庆功宴,我喝的还是红酒,为什么那么容易就醉了?”
夏以南倒是未见慌张之色,泰然自若地说:“那次我们喝杂了,又是啤酒,又是红酒,又是白酒。”
林妙惊讶地问:“有白酒吗?我明明只见到了啤酒和红酒啊。”
“有的,有一瓶,放在我们那边地上的。”
林妙凑到他耳边问:“你不会是要告诉我,你给我喝的红酒中掺了白酒吧?”
夏以南急忙表明:“我自己也是那样喝的呀,我嫌红酒太甜了,就参点白酒稀释一下。”
“你……”这样的烂理由,白痴才会相信。
夏以南不仅毫无羞愧之色,还一脸满足和得意地说:“有一句很老土的话,本来当天就该告诉你的,只是当时我太意外了,自己都不知道说了些什么。现在你要不要听?”
“你想说就说。”
“不说拉倒是吧?可我还是很想说:我会对你负责的!”
意思就是,您就大人大量,别再追究我红酒中掺白酒的事了,我虽然什么什么了您,可我会负责啊,这样还不行吗?
林妙呆愣半晌,才幽幽冒出一句:“如果只是为了负责,你可以不对我负责。”
夏以南用赞赏的口吻说:“我爱上的人,果然不同凡响,有担当,我气势。”
林妙微微一笑:“我们恋爱结婚的目的,是为了活得更好,更幸福,不是为了别的。”
夏以南伸手把她揽进怀里:“放心,我们在一起,会更幸福的。”隔线…………………………………………………………………
今天被人BS,说我“太无为”了,那就“有为”一次吧。
女频在搞评选活动,评08年度风云人物和最佳作品。我知道我都够不上,就想好歹求几票,要是一张票都没有,很丢人的。
好像《砚压群芳》和《美人卷珠帘》都在榜上挂了一下下,如果有哪位美人肯抽空过去点一下的话,麻烦点这两部(或其中之一)。一个IP地址只能点一次。
第八十章 同居密友也是需要磨合的
大概在林妙和夏以南的关系发生质变两个月后,鲁西西有一天亦通宵不归。
第二天回来就被林妙堵在门口,要笑不笑地说:“被你抛弃的女人有权知道同居者的行踪。”
“你先让我进去,我再慢慢告诉你。”鲁西西低下头,满面娇羞,连声音都仿佛涂了一层蜜,甜丝丝的。
“先交代,再收审。”林妙不为所动,本来还一只手扶在门框上,现在连脚都翘上去了。
鲁西西一把推开她:“好啦,我又不是在外面晃荡了一夜的采花贼,还收审呢。奇怪,难得一个双休日,你居然没有回家承欢膝下,也没跟夏以南出去鬼混。我被你抛弃了多少个双休啊,我都没抱怨了。”
“你当然不是采花贼,你是被采的那个嘛。”故意在敞开的门前说完这句话,门就被鲁西西心急火燎地关上了。林妙哈哈大笑:“有人以为家里没人,就独自去偷欢,谁知被我逮了个正着。”
“嘿嘿。”铁证如山,鲁西西也无可辩驳了。
林妙倒了一杯水给她:“嘿嘿是混不过去滴,交代吧,昨晚,是不是,已经,嗯……”
“是,嘿嘿。”
“跟梁守一?”
鲁西西狠狠地瞪了她一眼:“废话!不然还有谁。难道我那么无聊,表面上跟梁守一交往,背地里跟别的男人有一腿?”
林妙笑着在她身边坐下,摇晃着她的胳膊说:“我没那么想,我就是证实一下。呃,感觉如何?梁兄的床上功夫还行吧。”
鲁西西脸上立刻春色荡漾,喜不自胜,但惊喜中又有些许遗憾:“岂止还行?简直太好了,好得我直泛酸。”
林妙摇着头说:“这年头,男人不好当啊。****技术活不行吧,女朋友嫌弃;行了吧。女朋友又泛酸,觉得他肯定经过了千锤百炼,情史丰富,阅女无数。”
鲁西西哼唧着:“本来就是这样啊,不然从哪里学到的”
“你就不能认为这是人家天赋异禀,无师自通?”
鲁西西没好气地说:“是哦,敢情你的夏以南也是这样无师自通的吧。”
林妙叹息着搂住她:“西西,这是没办法的事,怪只怪我们遇到他们的时候太晚了。他们一个29。一个28,现在的男孩子早熟,14、5岁就开始早恋,十多年地岁月啊,再少也经历几个了。他们又是那种出类拔萃的男孩,走到哪里都有女孩子喜欢的。”
鲁西西点头道:“也是这个理。其实咱们女人也不贪心,只要能做男人的最后一个女人就行了。男人呢,不只想做最后的,还想做女人的第一个男人。”
林妙再次感叹:“现在这社会,连最后一个都不大可能了。他们三十岁不到,未来还有几十年漫长的岁月。能坚持几十年不偷腥的男人,只怕快绝种了。”
“他敢!”鲁西西做了一个“剪掉”的手势:“他要结婚后敢出轨,我就咔嚓。把祸根给他剪了,索性一劳永逸。”
林妙掩嘴而笑:“好凶哦,出去了千万别说,小心没人敢娶你。再说了,真剪掉,你也没得玩地了。”
“是哦,我也没猴子玩了。”鲁西西经过一番考虑后说:“那暂时保留着,每天出门给他戴贞洁锁。”
“好啦。越说越离谱。”林妙笑了一会,转到正经话题:“梁守一,现在还没上班吗?”
提起这个,鲁西西脸上开始愁云密布:“没呢,我劝他出去找工作,不要再想着托人找关系去查黑幕。或向市纪委写检举信啥的。可他就是不死
林妙讶异道:“顶替他的人都上班领了好几个月工资了,他还不死心?这人怎么这么想不开。”
“是啊。昨天要不是看他那么痛苦,我也不会留到误了公交车,结果……”
林妙笑了起来:“少找借口,想留下就想留下,公交车停了,你不会打车呀。”
鲁西西一摊手:“小姐,我是无业游民,属于赤贫阶层,又没有开公司做老板的男友,几十块钱的出租车费够我吃一个星期了。”
林妙斜了她一眼:“这么苦大仇深啊,会不会太夸张了。那边打车过来顶多三十元,就够你吃一个星期了?请问我不在家的时候你都吃些什么,一天只需要花5块钱的?”
“真地”,鲁西西郑重地点头:“你不在家的时候,我都青菜下面,最多放一个鸡蛋,肉都不买的。你算嘛,如果没有其他开支,一天5块钱都没用到,你知道我早餐都不吃的。”
林妙抚着她的背说:“西西,你这样下去不行地。当宅女也要有当宅女的资格,比如,跟父母住在一起啃老,或嫁一个肯养活你的男人。像你这样,一头都不靠,纯粹坐吃山空,你父母现在还每月给你生活费吗?”
鲁西西摇头:“不可能每月给了,我也不好意思开口要,都毕业了,这么着也该养活自己吧。”
“理论上是该这样,可问题是,你现在没工作啊。你老实告诉我,你现在手里还有多少钱?”
“上次我们走地时候,我说要租房子,找工作,跟我妈妈预借3000,工作以后还。我妈说找工作需要钱父母该支持的,不要我还,给了我6000。”
“6000,房租一月分摊500,一月生活费最少也要500,也就是说,你最多只能撑半年。”
鲁西西不好意思地说:“不可能的,我现在手头只有1000不到了。”
“不应该呀”,一个号称每天花费不到5元的人,3个月用了
鲁西西嗫嚅道:“我借给了梁守一2000。我昨天过去的时候,他屋里无米无菜,比鬼子扫荡过的还干净。我问他怎么回事,他说钱花光了,已经山穷水尽。我后来出去买米买菜的时候,从卡上取了2000给他。”
林妙急了:“哪有你这么谈恋爱的,女孩子固然不该物质,不该问男人要什么,可也别倒贴啊。”
鲁西西一脸无奈地看着她:“那你说怎么办,难道我眼睁睁看着他饿死?”
“你放心,没有你,他绝对不会饿死地。不信你狠狠心几个月不理他,几个月后他一定还活蹦乱跳的。既然钱已经给了,我就不说什么了,但希望你以后不要再贴。你给他钱,他有了粮草补给,会继续在家宅着,每天上上网,等着那永远不会到的上班通知。索性没这笔钱,他哪怕仅仅为解决肚子问题,也会另谋出路的。”林妙不知道是该夸她善良还是该骂她傻,中国好像很多年没饿死过人了吧
鲁西西还在替他辩着:“有了这点钱,他可以比较从容地找个稍微好点的工作,不然,一文不名的,马上面临生存危机,你叫他去餐馆端盘子啊。”
林妙皱起了眉头:“端盆子怎么啦?非常时期过渡一下,同时骑驴找马,等有了好工作再跳槽,好多人都这样过来地。”
鲁西西嘀咕道:“说得轻巧!你家在这里,找个男朋友又有钱又体贴,什么都替你安排好了,连出门跑业务都有专车接送,你从没吃过苦,不知道吃苦地滋味。”
林妙给她说得来火了:“你又吃过苦吗?如果这钱是你自己辛苦赚来的,你爱贴就贴谁,我二话没说地。可这明明是你父母辛辛苦苦攥下的血汗钱,他们是给你租房子找工作的,不是给你在外面当宅女兼养小白脸的。”
鲁西西的脸白了,林妙也后悔自己话重了,可已经说出口,收也收不回了。一时屋里静悄悄的,林妙不安地看着鲁西西,伸手过去想握手求和。
两个人的手刚一碰到鲁西西就甩开了,她冷笑道:“你自己找个有钱的男人,吃他的住他的花他的就很光荣吗?我找的男人是穷,可我就是爱他,再穷我也爱。看他快饿死了给2000块就是养小白脸,什么时候小白脸这么便宜了?你的意思,我应该见死不救,一毛不拔,才是聪明的女人?”
林妙看她如此光火,只得耐下性子说:“不是说你见死不救,他一个年纪轻轻的大男人,没病没灾的,毕业后跟你一样租房子当宅男,弄到身无分文了还不想办法,等着你这个天使去拯救。如果他会饿死,那是他自讨的,毕业到现在多久了?他就算不死心,想等着区政府的人给他重新安排,也可以先打些临工啊。这一回你出现救了他,我请问你,这2000块用完后他还是如此,你还去拯救他吗?”
鲁西西气消了一些,但脸色还是不好看,赌着气说:“放心,到时候我有一块分他五毛,绝不会找你借的。”
“我也不会借给你!”林妙快给她气死了:“你自己不工作,天天在家混吃等死,说要考博士,我就没见你看过什么书,每天要不抱着电视看,就是没日没夜地上网。你这样下去,很快连一块也没有了,还分人家五毛呢。”
说完这句,林妙起身去卧室,收拾两件衣服回家去了。
第八十一章 天上掉下来一个漂亮孩子
打开家里的门,低头看到玄关处一堆满是灰尘的鞋子,林妙就知道,多半是爸爸或妈妈的老家来人了。
果然,客厅里一串脑袋转过来,坐在其中的林爸问:“不是说这两天要加班的呢?怎么又回来了。”
这两天林妙本来是想安安静静查点资料,动手写篇论文的。要想拿到博士学位,除了修满学分外,还必须有2篇以上的论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这样才有申请答辩的资格。论文越多,找工作时筹码越重,同等条件下,发表论文更多的人有更多的优势。而且发表论文的周期很长,压个一年半载都不稀奇,所以,院里导师们一再强调,越早动手越好,要是最后因为论文不够不能如期毕业,那就太冤了。
有了这打算,她在上周五就跟夏以南说好,这个双休两个人不见面,大家各自关在家里琢磨自己的论文。反正他们上班的时候天天见面,一周“约会”了五天,最后两天独处,读书也好,写论文也好,都是必要的。夏以南也同意了。
没想到,周六一上午就跟鲁西西吵了一架,弄得两个人都不愉快,她只好把笔记本电脑提着,指望回家再写,谁知家里又有一屋子人等着。
这下什么都别想了。别的客人来了她还可以打个招呼就躲着,老家来的人必须全陪。这是爸妈从小就灌输的理念:他们已经很惶恐啦,生怕被城里人看不起,所以对他们,你要像春天般的温暖,要始终笑脸相迎,热情接待,不得有丝毫的怠慢。
资深凤凰男和凤凰女组合的家庭,就是这么龟毛的,林妙不敢有任何意见,她现在只希望爸妈不要过分到让她把“春天般的温暖”延续到她未来的小家去。要她跟老家的下一代继续保持亲密关系。
才想到这里,她的右眼就猛跳了几下。
林妙暗自思衬:左跳财,右跳灾,左右都跳破财免灾。今天已经够倒霉了,还会有什么灾呢?或者,要破财?
陪着说了一会儿话,走进自己卧室想换件衣服,却见她地床上躺着一个……一个男人?
“妈”,她本能地喊林妈。结果把客厅的人都喊来了,床上的人也坐了起来。
林妙定睛一看,其实也不算男人,虽然身高足有175,可看脸,还只是个十几岁的孩子,而且齿白唇红。是个俊俏到能让“正太控”们口水流满地的大美人。
客人中三姨婆笑着解释:“这是我最小的孙子知秋,他晕车,一路吐过来的,我看他折腾得不行了,就让他休息会儿。谁知这孩子。不肯睡你爸爸妈妈的床,嚷着非要睡姐姐的床。”
林妙好奇地问:“知秋,是知道地知。秋天的秋吗?”如果是的话,农村人有这么雅致的名字,还真罕见呢。
三姨婆说:“就是啊,这是他后爹给他改的名字,原来叫福安的。他后爹是小学老师。”
福安?我还福康安涅,林妙打量着这个漂亮得让人移不开眼的小表弟,多亏他妈给他找了个有文化地后爹,真叫福安。岂不糟蹋了这副好模样?
只是,她在脑海里搜寻了个遍,对这个孩子也没有任何印象。妈妈家亲戚太多,表兄表弟多如牛毛,似乎一村都沾亲带故,个个都是兄弟姐妹。她因为考硕考博。已经好几年没去过老家了。这表弟的年纪才十五、六岁,那时候估计还是个拖着鼻涕的小子。所以实在想不起来他是哪个娃娃。
还是老妈出来解了她的疑惑:“知秋的爹妈在他很小地时候就离婚了,她妈带他去了外地,今年才送回来的。”
林妙这才恍然,原来他就是那个被带走的孩子。其实林妈只是委婉表述,知秋地妈妈并不是跟他爸爸离婚走的,而是带着孩子跟野男人跑了。
这是三姨婆的“家丑”,在知秋几岁的时候,他妈妈突然有一天带着他失踪了,据说是跟被一个外地来村里接活的木匠拐跑了。他父亲找了好几年,到最后绝望了,才又娶了个媳妇生了孩子。
看到知秋的容貌,想也知道他妈妈长得不差,而记忆中,三姨婆丢了老婆的儿子是很猥琐的,难怪她要跑了。只是不知为什么后来又改嫁了小学老师,十多年后还把孩子送回来了。
吃过饭,借着在厨房帮妈妈洗碗地机会,林妙才打听出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知秋的妈妈死了,后爹要娶新妻,不肯再帮别人养便宜儿子了,所以把他送了回来。可是亲爹也早就娶妻生子,后妈容不下他,亲爹疼归疼,只是农村的家庭,本就不富裕,一点点钱还握在老婆手里的。知秋初中已经读完了,马上要上高中。现在的高中,即使考上了,读下来也要上万地钱;若考不上,那就要好几万。他后妈怎么会肯?自己亲生地孩子都读不起了。再加上知秋的亲妈后来嫁地地方是个城郊小镇,家里没有田地,所以知秋根本不会农活。后妈越发嫌弃了,读书供不起,在家里又帮不上什么忙,对一个农村家庭来说,等于是养了个只会吃饭的废物,于是每天指桑骂槐,就差一把条帚赶出去了。
知秋忍无可忍,准备离家出走,想到奶奶对他尚好,去跟奶奶辞行。三姨婆也没法,她管不了自己的儿子媳妇,又不放心孙子一个人走,最后硬着头皮把孩子带到林妙家,指望林爸林妈给他找个事情做。
林爸林妈也同情知秋的处境,可是才15、6岁的孩子,纯粹一个未成年,能打什么工?三姨婆急了,就说:“要不,你们就认他当儿子吧,正好你家没儿子。这孩子一看就是有良心的好孩子,将来一定会给你们养老送终的。“
不说这话还好,一说倒把林妈惹火了,越是农村出来的人越怕别人说她没儿子送终,似乎潜台词中有“你是绝户”的讥刺,当时她就沉下脸说:“我们两个退休后都有退休金,不需要别人养老,至于送终,我们有妙妙呢,我女儿都读到博士了,还不能给爸妈送终?”
三姨婆还在蠢头蠢脑地争辩:“可是妙妙是女娃儿啊,以后结婚了就是别人家的人,给公公婆婆送终去了。你们还是需要一个儿子的。”
林妈似笑非笑地说:“三姨,您那是农村的老黄历了,城里不存在嫁娶,就是小两口结婚组成一个小家,单独住,双方父母各住各的,有事才去探望照顾,根本不存在谁家的人一说。”
林爸的脸色也不大好看,他和林妈一样,本就是矛盾的混合体,一方面接受了城里的观念,觉得生男生女都一样,很是疼惜林妙,从小费心栽培;一方面又觉得没儿子终究是遗憾,受不了别人故意戳这个痛处,还妄想把一个快成年的孩子塞给他们当“儿子”。他们两口子是白痴吗?这么大的人了,怎么养得亲?当了“儿子”,是不是还指望将来把家产也给他继承,反正林妙出嫁了,是泼出去的水嘛。
越想越气,林爸以前所未有的冷漠接着林妈的话说:“我们家是没儿子,只有一个女儿,但不是我夸口,我家的女儿比老家十里八村的儿子都争气,他们谁考个博士给我看看?我将来还准备跟我女儿去外国养老呢,听说加拿大空气好,人口密度也不大,特别适合养老,妙妙你博士读完后就申请去加拿大读博士后。”
因为林爸林妈向来对老家来的人纵容惯了,三姨婆又仗着是长辈,脸上挂不住,也不反省自己说了什么伤人的话,只是赌气喊:“知秋,我们走,奶奶回去捡破烂也供你读书,你以后也读个博士。博士了不起啊,还十里八村都没有,李家拗去年就有一个男娃考上了博士。”
林妙站在一旁呆掉了,因为她从没听爸妈这样对老家人说过话,看来这回真被三姨婆气到了。
平心而论,三姨婆确实有点异想天开,自己的儿子不养孙子,家里那么多直系亲眷全部袖手旁观,她这个当奶奶的也不想管,于是推给城里的远亲。她是林妈外婆的妹妹,跟林家本来就是表了又表的亲戚,她孙子还跟林家有什么关系?再怎么推卸养育之责也轮不到林家吧。
在大人们争执的过程中,知秋一直低着头。听到奶奶喊,他慢慢从床上站起来,就在他抬头的一瞬间,林妙的心像被什么蛰到了一样,因为那孩子的眼睛如此空洞,似乎大人们冷嘲热讽,推来推去,说的都是与他无关的话。如果他愤怒、悲哀、甚至哭泣,林妙都觉得正常一点。
根本来不及冷静思考,她的话已出口:“爸妈,让知秋留下来吧。三姨婆年纪大了,捡破烂根本不现实,再说捡破烂的那点钱也不可能供知秋读书。”
林爸林妈诧异地看着女儿。林妙又说:“这学期的学费你们先垫一下,以后我会付的,等我把业务跑熟了,供一个孩子读书应该不成问题。”
就这样,林家多了一个叫知秋的孩子。
第八十二章 弟弟可不是白认的
虽然林家最终接受了知秋,到底曾话不投机争执过,彼此都觉得尴尬,三姨婆一行只在林家住了一晚就走了。
林爸林妈也没怎么挽留,要放到以前,怎么着也会多留几天的,就怕老家人说他们“忘本”。走的时候还要大包小包稍上一些东西,不能让人家进一趟省城空手回去。
这回三姨婆走的时候,林妈也给她带了一点,只是不能跟以前比了。以前单位喜欢发东西,连洗衣粉卫生纸都按月发,现在不兴这套了,逢年过节也只是发点钱了事。家里没现成的,特意掏钱买了送他们,林妈肯定舍不得的。
送三姨婆到车站后,林爸也没回来,说是去给知秋找学校,林妈则去采购,家里就剩下林妙和知秋了。
大概是陌生的缘故,虽然相处了一天多,林妙几乎没怎么听那孩子说话。如今家里只剩两个人,林妙觉得自己有发起话题的责任,于是坐在他面前问:“知秋,你姓陈,对吧?”三姨婆的夫家好像是姓陈的。
知秋答:“不是,我姓晏。”
林妙眨巴着眼睛说:“燕知秋?不对哦,弟弟,燕子是春天来的。我们从小就念,春天来了,小草发芽了,燕子也从南方飞来了,所以,你的名字应该改成燕知春才对。”小男孩露出又可爱又无奈的笑容:“我是日安晏,不是燕子的燕啦。”
“日安晏?那不如我以后喊你日安吧。”
“随你。”
林妙笑了起来:“逗你的啦,知秋多好听啊,我当然喊你知秋了。”
见他又露出可爱的笑容,林妙忍不住伸手摸摸他的头发说:“对嘛,要多笑,不然岂不浪费了那么可爱的一对小酒窝。”
知秋更正道:“我没有一对,只有一只。”
“真的呀,我看看。
知秋很乖顺的把脸转过来,又很乖顺的笑着示范。果然,他地脸只有一边有酒窝。不过,无论有没有酒窝,他的侧脸都非常完美,让林妙不得不承认,知秋是她见过的最好看的男孩。
看他这么乖,她又忍不住逗他:“弟弟,酒窝是一个,不是一只。猪才是一只一只的。”
她马上如愿以偿地看到,知秋又朝她露出了那种又可爱又无奈的笑容。
林妙快幸福地晕过去了,老天爷终于听到我的呼唤了吗?我有了一个手足耶,而且还是这么可爱的……大玩具。
只是,她看着知秋身上的衣服摇了摇头,一看就是质量很差地地摊货,而这。应该还是他最好的衣服了,不然不会穿着上省城走亲戚。
林妙拍了拍他的肩膀说:“起来,我带你出去玩。”她没说买衣服,怕这孩子敏感,以为她嫌弃他穿的衣服。虽然她的确就是这个想法。
不过她也不是有钱人,只是个穷学生,虽然兼职打工。到目前为止还没挣到过一分钱外快,每月1000元的底薪,还多亏是在男友老板手下打工才有得发的。若换一家公司,几个月没业绩,别说底薪,连工作都不见得保得住。
她每月坚持付给夏以南500元房租,夏以南也推辞过,但在她地坚持下。他只好无奈地说:“那我就给你存着吧,年底再跟年终奖一起发给你。”
如果夏以南把她交的房租以年终奖的形式返还给她,她应该会收着。但房租她还是会按月给的,在她看来,即使只是形式,也是非常必要的。不然。她白住他地房子。难道她是他包养的?如果包养,这点钱未免太少。她可不想为了500元沾上那个嫌疑。
出门之前,她在包包里搜了搜,好像身上的现金只有300多了,于是又带上信用卡,那里面还有几千,是她地全部家底。
她一直无忧无虑地生活着,从未为钱发愁过。硕士博士都是公费,每月学校会定期往她的卡上打入几百元津贴,硕士时爸妈还每月补贴500元。她穿的衣服也基本是林妈买的,除非跟同学逛商场时非计划消费,否则,每个季度林妈都会带她出去买衣服。在一个一心希望女儿早点找到好归宿的家庭里,女儿的置装费是一笔重要开支,纳入家庭总预算。对抠门的林妈而言,给女儿买衣服已经是出乎意料的大方了。
林妙跟夏以南正式交往后,林妈还表扬过自己在这方面地杰出贡献:“再抠,不能在女儿的打扮上抠。俗话说,三分人才七分打扮,女孩子穿得土里土气的,美人也穿丑了,稍微有点品位的男人都看不上。尤其像夏以南那样开广告公司的,见过多少美女啊,要不是妙妙穿着得体,他会一见钟情吗?”
林妙哭笑不得:“妈,你的意思是,要不是你给我买地?
( 窝边草 http://www.xshubao22.com/7/71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