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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觉睡了很久很久,当齐烈阳感受到什么,霍然睁开眼睛的时候,在一片黑暗中,赫然有一个高大的身影,就站在他的床前,默默凝视着他。齐烈阳望着整个人都隐藏黑暗中,只能看清楚一个轮廓的身影,他不敢置信的伸手揉了揉眼睛,最后猛然发出一声惊喜交集的低叫:“大哥,你怎么回来了?”
这个脚步比猫还轻不声不响走进卧室,但是出于心灵感应没过三十秒钟,就能让齐烈阳从睡梦中醒来的男人,赫然就是比齐烈阳早出生不到十分钟的双胞胎大哥齐鹰云!
齐鹰云静静打量着齐烈阳,他们两兄弟长得一模一样,就连他们的身高都几乎相同,但是任何一个人,都能轻而易举的分辨出他们兄弟两个的不同。因为,齐鹰云的眼睛还是正常的黑色。而齐烈阳的眼睛,却是大海般的蓝色。
但也就是因为这样,他们两兄弟并肩出现在陌生的地方,相同的挺拔,相同的轮廓分明,对比鲜明的双眸自然而然,会成为大街上最鲜明而醒目的风景线。
“老妈给我打电话,说你中邪了,又是哭又是叫,几个人合力都按不住你,我这个当大哥的,又怎么可能不回来?”
齐鹰云说得轻描淡写,但是在短短三天时间里,从广州直接赶回来,又谈何容易?
“也没什么的,我找熟人定了一张特价机票,到了省城后,又坐了一天汽车。就是进山区里麻烦了点,没赶上一天一趟的班车,我就搭了一辆当地人的拖拉机跑了二十公里,剩下的八十公里,我走走跑跑,十个小时也就赶回来了。”
齐鹰云拉了一张椅子坐到齐烈阳面前,他盯着齐烈阳经过几天折腾,明显萎顿下去的脸,突然问道:“你还记得,我走之前给你布置的任务吗?”
“记得。”齐烈阳低声道:“大哥你放弃学业,到外面想办法赚钱给老妈治病,而我的任务就是要留在家里照顾好妈。你告诉我,每天无论刮风下雨,必须做足一千个俯卧撑,五百个仰卧起坐,每隔三天,就要出去跑十公里越野,用这种方法,保证自己的身体足够强健,绝不能生病。”
“你并没有完成自己的任务!”
在黑暗中,齐鹰云的眼睛散发着幽幽的光彩,他盯着齐烈阳右手上绑的绷带,道:“不要告诉我,就是因为手上那条小小的伤口,就让你直接萎了。我齐鹰云的弟弟,没有那么面。”
说到这里,齐鹰云突然想起来什么,他站起来一探身,伸手扒开齐烈阳的衣领,看了一眼后略略皱起了眉头,“我听咱妈说,在你中邪的时候,有人把玉佛像挂到你脖子上,佛像当场就炸了,我没有想到的是,在你身上,竟然还真有这么一个红印。烈阳,把你最近经历的一切,都详详细细的告诉我。”
齐烈阳用了整整一个小时,才终于讲述完了他这些天的经历,包括他在睡梦中,通过的酒色财三道考验。
齐鹰云越听,他的脸色就越沉穆。虽然他和齐烈阳是双胞胎兄弟,仅仅比齐烈阳早出生不到十分钟,但是他在十二岁那年,就带着区区二十块钱,在没有告诉母亲冯长青的情况下,一个人离开了这片大山。
他们两兄弟,一个已经离开家庭三年多时间,在外面不知道吃了多少苦,却始终没有后退;一个虽然有着玩世不恭的刘鹏飞,但是毕竟没有脱离家庭,始终在母亲的身边。
齐鹰云从来没有告诉任何人,一个年仅十二岁的孩子,经历了什么,吃了多少苦,才终于在外面站稳了脚跟,找到了属于自己的路。但是从两年前,他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定期汇回来一笔或多或少的钱,用来支付冯长青冶病的药费,这一路经历的坎坷与风雨,注定让这个刚刚年满十五岁的孩子,拥有了比成年人更坚韧的心志与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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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对峙(上)求推荐票
“你经历的这一切,只有两个可能。”
齐鹰云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齐烈阳,似乎想在他的脸上,找到问题的答案,“第一个,是你产生了幻觉,那个神秘的声音,说白了,不过是你的另一种人格和自己在演双簧。你也说过,你对那根骨头很在意,甚至怀疑它是人类的大腿骨,在受伤发高烧意识模糊的情况下,你还对那根骨头念念不忘,甚至是心怀恐惧,因此编出一大段吓自己的梦境,也完全有可能。”
齐烈阳下意识的点头,可是很快又摇了摇头。
齐鹰云知道自己的弟弟在想着什么,“我这个推理,有一个无法解释的现象,那就是为什么玉佛像挂在别人的身上一年多都好好的,一挂到你的身上,就会立刻炸裂。好,那么我再说说第二个可能。”
“第二个可能,就是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鬼,而且很不幸,你在下水道里挖出来的那根骨头,真的是人类的腿骨。你为了一时泄愤,把别人的大腿摔断,这种行为太过莽撞,本身就和对方结下了大仇,再加上你和对方的处事作风格格不入,才会有了三天的晕迷与考验。”
齐鹰云突然发出了一声冷哼,“如果真的是第二条的话,我想,假如你选择跑到同学家喝酒,或者不管老妈,和那个假冒的张小娟到了树林里,亦或者把那一包钱私吞,那个本来就和你有断腿之仇的鬼魂,真的会趁着你身受重伤,无论是体能还是意志力都处于低谷的时候,理直气壮的将你至之于死地!”
齐烈阳不由自主的轻轻打了一个冷颤。看着他的样子,齐鹰云站了起来,“穿好衣服,十分钟后,跟我一起出去。”
不等齐烈阳回答,齐鹰云就走了出去,很快在外面就传来齐鹰云翻找什么东西的声音。当齐烈阳穿好衣服,走到卧室外面的时候,齐鹰云已经做好了所有准备。
将一个手电抛给齐烈阳,齐鹰云沉声道:“那个下水道的入口在哪里,带我去。”
在齐烈阳的带领下,找到那个下水道,搬开井盖,齐烈阳还没有来得及失声惊呼,齐鹰云就带着一把手电,直接钻进了那个现在连水都没有停的下水道,大概过了二十分钟后,齐鹰云带着满身的污泥,重新爬回地面。
“你说的是不是这个?”
在齐鹰云手里拿的,赫然就是那根在四天前划伤齐烈阳手臂的骨棒!
齐鹰云把两根断骨接在一起,和自己的大腿对比了一下,最后点了点头,“从长度上来看,是很象人的大腿骨。”
把断成两截的腿骨交到齐烈阳的手里,齐鹰云扛起早就准备好的铁铲,淡然道:“走吧。”
齐烈阳莫明其妙的瞪大了眼睛,“去哪?”
“如果这根腿骨,只是牛骨或者是马骨,那自然是一了百了;如果真的是人的骨腿,你把别人的大腿摔断,不管怎么说也是理亏,现在我们把它带出来,到山上挖个坑埋了,也算是将功补过,大家从此扯平各不相欠。总之……”齐鹰云加重了语气,“不管是哪一种可能性,我们把这根腿骨埋了后,这件事情就算是过去了。”
先是大量失血,又连续几天发高烧,整整晕睡了三天三夜,这一系列的变故,大大影响了齐烈阳的健康,在银色的月光下,他的脸色就象是纸一样白,一阵夜风吹来,他都不由自主的轻轻颤抖了一下,但是齐烈阳仍然鼓足了勇气,跟着齐鹰云大踏步走向他们身后的大山。
走到了家属院右翼,一个满眼葱葱郁郁,到处弥漫着幽然花香的山坡上,齐鹰云停下了脚步,以这里的山明水秀,如果这根骨棒的主人真的有着一缕不散幽魂,能够长居于此,也可以微笑了吧?!
齐鹰云举起了手中的铁铲,正打算挖出一个土坑,却发现一直跟在自己身后的齐烈阳,竟然一声不吭的从他身边走过,继续向大山深处走去。看着齐烈阳的背影,齐鹰云张开嘴想喊他的名字,可是他的神情微微一动,又放弃了这个打算,拎起铁锹反跟着齐烈阳,沿着一条不足一尺宽的小路,走向沉浸在黑暗中,愈发显得神秘难测的大山深处。
齐烈阳一声不吭,就那样默默走着,他走过了一条小路又一条小路,当他踏入一片看似再无通路的杂草丛,却依然不停的顶天满地的难草与树枝,继续向前走的时候,齐鹰云神情微微一动,他蹲下身体在地上摸索了几下。虽然到处都布满了杂草,但是齐鹰云仍然可以分辨出来,他们走过的区域,和四周略微的不同。
也许,在很多年前,这里曾经有过一条因为走的人多了,自然形成的羊肠小道。
兄弟两个就这样一前一后,在大山里默默走着。足足走了将近两个小时后,齐烈阳又转上了另外一条小路,当他们兄弟两个越过一座山坡后,他们眼前的一切,霍然开朗起来。
在银色的月光下,齐鹰云眺目远望了半晌,终于在丛林与杂草的掩映中,看到了一片废墟。到了这个时候,齐鹰云心里若有所悟,他好象在齐烈阳的带领下,竟然进入了在几年前,一直被军工厂列入禁区的范围。
如果不是近些年来,军工厂越来越不景气,甚至到了难以自保的阶段,而且现在又是凌晨,齐鹰云他们真的未必能深处这片从来没有涉足过的禁区。齐鹰云还在远远打量着那片在沉浸在黑暗当中,对他们而言,隐藏着太多神秘的废墟,齐烈阳已经信步走了进去。
这片大半房屋都轰然倒塌,到处都是残垣碎瓦的废墟,曾经也是一间兵工厂。打开手电齐鹰云仔细观查这里的细节,在一面仍然屹立的宣传墙上,他清楚的看到了“艰苦奋斗勤俭办厂,多做贡献严守纪律”的标语。
而另外一面相对完好的宣传墙上,齐鹰云甚至找到了一幅彩色水粉画。
水粉画中的女主角,白衣如雪,一头齐耳短发透着军人式的精明与强干,但是她的嘴角那缕柔和的弧度,却赋予了她女性特有的柔情与细腻。她的目光斜斜远眺,似乎正在凝视着什么,又似乎正在沉思着。虽然经历了太过漫长的岁月,在风霜雨雪的洗礼下,这由幅水粉画已经斑驳陆离显得残破不堪,这幅画的创造者,更缺乏所谓大师的细腻技巧,但是不可否认,艺术本身就是一种人类灵魂勾通的桥梁,在每一笔每一画当中,创造者都投入了近乎疯狂的热情与专注,硬是用他的笔触与火热的灵魂,让画中的女主角,拥有了一种无法言喻的气质与厚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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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对峙(下)
这幅画上有弹片造成的划痕,还有几枚子弹留下的弹洞,仍然在对每一个到访的人,默默诉说着它曾经面对过的往事。而大半夜跑到这里的齐烈阳,竟然走到了这幅画面前,借着手电光,仔细看了好半晌,才终于发出了一声犹如古稀老人看破红尘生死般的悠然轻叹。
最后齐烈阳又扭过头,用复杂的眼光,看了一眼一幢竖立在废墟的正中央,由于采用了大量高密度高质量建筑材料,内部又用钢筋和角钢反复加固,所以依然孤独屹立在最醒目位置的两层小楼。他突然弯下腰,从草丛里拾起了什么,看了半晌,又把它重新抛回到地上,发出“叮”的一声轻响。
齐鹰云不动声色的走过去,拾起了齐烈阳抛掉的东西,根本不需要看,手指一捏到那件东西,齐鹰云就知道那是一枚子弹壳。一枚散落在草丛中,不知道被风吹雨打了多少年,早已经锈迹斑斑的子弹壳。
齐烈阳现在的动作,看起来就象是在梦游。他的眼神有点呆滞,他走路的方式,却有板有眼,每一步踏出去,都带着一种军人般的硬朗。而他四处游荡时,表现出来的细节,与其说他是在一个新奇的领域探险,倒不如说他是故地重游,在睹物思人缅怀着什么。
一阵山风吹拂而来,满山数以亿计的树叶随之欢快的飘舞对撞起来,在这一片犹如山岚微吟了,带着历史回响的低鸣声中,站在杂草中,全身衣袂都与之齐舞的齐烈阳,在银色的月光照耀下,脸色愈发的苍白,看起来,当真象极了一个来自另外一个世界,没有实体的幽灵,仿佛只要风再大一点,他就真的会随风而去似的。
整整在这片废墟象个无主的幽魂似的游荡了四十多分钟,齐烈阳才调转身体,走向了大山另外一个方向。
这一次,齐烈阳没有走太远,大约走了十五分钟后,他就停下了脚步。而他停下的位置,赫然是一片坟,一大片连在一起的坟!这些坟,很多虽然前面也竖立着墓碑,但是却连名字都没有,形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只有一个……他们在被埋葬时,就连他们的亲人,都无法分辨,尸体究竟是谁。
所以这些墓碑上往往只有一个日期,1973年12月14日。
所有的墓碑,上面的日期都一模一样,齐鹰云粗略的数了一下,竟然有超过三百人,在同一天,被埋进了片坟地当中。
齐烈阳走到了其中一个坟包前,这个坟包的墓碑上,却刻着一个简单而有力的名字:雷月。
不止是有名字,在墓碑上,甚至还有他的一张黑白相片。在相片上,一个穿着老式绿军装,军装上却并没有红领章的大男孩,正在对着镜头微笑,他那犹如刺猥般短而精干的头发,微微挑起的唇角,还有眼睛那股带着几分打破一切,放肆与刘鹏飞的光芒,都足以说明,睡在这个坟墓里的主人,是一个胆大妄为,在自己的圈子里,又拥有相当人气与魅力的“问题”人物。
看着齐烈阳把手里两截断骨放到坟包前,齐鹰云突然道:“等一等,我有话对你说。”
齐烈阳的身体微微一动,但是他却并没有回答,甚至连头也没有回,他只是静静的站在那里,他在等着齐鹰云的话。
“我以前从来不相信鬼神之说,我认为那只是庸人自扰,也是弱者给自己寻找心灵寄托的一种方式,可是在今天,我必须要承认,我要改变这个观点了。”
齐鹰云手里拄着铁铲,沉声道:“我不管你是谁,一开始确实是我弟弟做错了,在这里,我代他先向你道个歉。请原谅他的年少轻狂,对不起!”
说着这些话,齐鹰云向齐烈阳弯腰鞠躬为礼。
“好说,”提到自己,齐烈阳仍然没有回头,“我并不是得势不饶人的家伙,而且我喜欢他经历考验时做出的选择。”
“那最好。”
齐鹰云的声音渐渐转冷,“但是我希望这是你最后一次骚扰我弟弟,否则的话,无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我也会让你后悔自己做出的行为!”
齐烈阳不置可否的轻“噢”了一声。
“你死了能变成鬼,我死了自然也能变成鬼。”齐鹰云一字一顿的道:“别逼我走这一步,我不知道鬼有没有寿命,我也不知道鬼还能不能再被杀死一次,但是我可以向你保证,为了保护我的弟弟,我会让自己变成你的同类,反过来追杀你生生世世!”
齐烈阳的身体轻轻颤了一下,齐鹰云只是一个十五岁的孩子罢了,但是当他认真起来的时候,就连齐烈阳这个“他”,也感受到了齐鹰云的宣言中,那破釜沉舟,几可分金碎石的最凌厉杀气。
有些人,天生就带着杀气,天生就擅长以力破局!纵然他还是孩子,纵然他依然稚嫩,但是当他认真起来的时候,这种杀气就会自然绽放!
沉默了片刻,齐烈阳突然笑了,“真的没有想到,我竟然还能被一个小屁孩给吓了一跳,嗯,我承认,这小子有一个相当了不起的大哥。”
齐鹰云的回答,谦虚中透着发自骨子里的骄傲:“好说,客气!”
“在临走前,我有一个忠告,想要告诉你。”
齐鹰云露出了认真倾听的神色,不管怎么说,在这个世界上,也没有几个人,能得到一个“他”的忠告。
“千万不要抱着什么鬼也是人死后变的,大不了我死后也变成厉鬼找谁复仇之类的幼稚想法。”
齐烈阳突然回过了头,他望着齐鹰云,丝毫没有掩饰自己眼睛里的欣赏与喜欢,他油然道:“如果你以我为榜样,真的自寻死路,然后想再玩什猛鬼复仇之类的把戏,你很快就会发现,你已经变成了天字第一号冤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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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编号SG9420。1。146
齐烈阳猛的发出一声惊呼,他刚才走得气喘吁吁的时候,只觉得一股无法抗拒的倦意袭来,就失去了知觉,当他重新恢复清醒时,他整个人已经站到了一片陌生的山坡上,面前是一排排的坟包,面对这一切,他又怎么可能不失声惊呼?!
“不要怕。”
背后传来齐鹰云的低语,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说不出来的安全感,在瞬间就包围了齐烈阳,让他很快就恢复了镇定。
齐鹰云抓起铁铲,走到雷月的坟包前,直接开始挖掘。看着自己大哥的动作,齐烈阳瞪大了眼睛,要知道,他们现在可是正在挖别人的坟!在很小的时候,齐烈阳就听过有两种人将来会断子绝孙,他们分别是:撬开寡妇门,跳进死人坟。
齐鹰云并没有理会齐烈阳的疑惑,他在用力挖掘,要知道,他们已经在大山里浪费了太多时间,最多再过两个小时,天就要亮了。
这种“批发”式准备的坟包,本身的坟坑就不深,齐鹰云挖的又快,没有过多久齐鹰云就挖到了一副薄薄的棺木。必须说齐鹰云这种胆大包天的人物,绝对有当盗墓贼的潜质,他毫不犹豫的倒转铁铲,用这种中国兵工厂出产的步兵多功能单锹,直接撬开了钉得并不严实的棺板,随着手电光前探,一付早已经风干的枯骨,就暴露在他们面前。
看着棺木里的枯骨,齐鹰云脸上的表情很怪异,就连齐烈阳这个孪生兄弟,都看不出自己的大哥,心里究竟在想着些什么。齐烈阳下意识的走前一步,顺着齐鹰云的目光看下去,只看了一眼,齐烈阳的眼睛就睁圆了。
这副静静躺在棺木中,上面还跳跃着点点碧色鳞光的枯骨,赫然少了一条右腿!
“烈阳,大腿骨的主人,我们已经找到了。”齐鹰云沉声道:“把他的大腿还给他,我们为他做了这么多,不管前面有什么对不住的,现在也应该补偿有余了。”
齐烈阳点点头,他走前一步,把手中的两根断骨拼起来,放到了那具枯骨空出来的右腿部位。
“我们握手道别吧。”
说到胆大包天,齐烈阳也绝对不比自己的孪生大哥差,明白在自己身上发生的一切后,他对着棺木中的尸体伸出了自己的手,“从此以后我们就恩怨两消,我走我的阳关道,你走你的奈何桥,再不相往来。”
齐烈阳这种行为并不是没事找事,他不但是要对这次冲突与交集,做最后一个总结,更是在对冥冥中那个未知的他,做出一个并不显山露水,却已经彼此心知肚明的警告……齐烈阳绝不是任人渔肉的弱者!
齐鹰云斜倚在另外一块墓碑上,微笑的看着眼前的一幕。和躺在棺木里的枯骨握手,大概就连正牌盗墓贼,也不会干这么变态的事情,但是齐烈阳却没有犹豫,他真的用自己没有受伤的左手,握住了对方又尖又硬,也许用力一甩,就会散开的“左手”,然后轻轻晃了晃。
白色的流光在棺木中一闪,齐烈阳只觉得左手腕上微微一凉,在他反应过来的时候,一直戴在对方左手腕上,已经在地下长埋了将近三十年时间的手镯,已经随着他握手这个动作,轻轻滑到了齐烈阳的手腕上。
必须承认,齐烈阳真的被吓了一大跳,他脸上的表情,就好象是一个人睡到半截醒过来,突然发现,就在他睡觉的时候,有一条蛇,有一半身体已经钻进了他的嘴巴里!齐烈阳做的第一个动作,就是要将这个手镯摘下来,可是他很快就发现,这玩艺儿套在他手上的时候,套得是风淡云轻,可是想要摘下来,他过于粗大有力的手掌却变成了最大的障碍,就算是他手背上已经被磨破了皮,也没有把手镯从自己的手腕上摘除下来。
看到齐烈阳和一个手镯不断角力,再看看躺在棺木中的那副终于完整的枯骨,齐鹰云突然道:“别摘了。你们能通过一个下水道‘相识’,最终在这里‘见面’,也算是天大的缘份。你帮他重新拼全身体,他拿自己的手镯当赠礼,也算是礼尚往来,烈阳你就对雷月先生道个谢,我们就不要再打扰他的安宁了。”
齐烈阳真的想知道,又是挖坟又是带走了别人身上也许是最值钱的东西,他们的行为,是不是已经称得上盗墓。
一想到这只手镯和一具尸体一起在地下埋了三十年,齐烈阳就觉得心里犯堵,左手腕更觉得又痛又痒,可是这只手镯主体是一个直接浇铸出来的扁平圆环,上面还镶嵌着一些颜色不同,也许是宝石之类的东西,就连一丝缝隙都没有,无论齐烈阳如何努力,都无法把它从自己的手腕上摘下来。
把棺木重新盖好,再把土铲回原来的位置上,当两兄弟忙完这一切,折身往家里走时,头顶的苍穹,已经度过了黎明前最深沉的黑暗,透出了几分光亮。齐烈阳一边走,一边不停的用手帕擦着赖在手腕上,怎么摘也摘不下来的手镯。
看到齐烈阳的样子,齐鹰云微笑道:“别摘了,这手镯挺漂亮,如果不是对方专程手把手的送给你,我说不定都会抢过来自己要了。”
齐鹰云的话虽然有开玩笑的承认,但是借着越来越亮的光线,就近仔细观查这只手镯,就连齐烈阳都必须承认,它的确很漂亮。
这只手镯的主载体,是一个大概有两厘米宽的扁平状圆环,以它表面到现在依然光可鉴人,没有受尸体腐烂和地底潮气影响来看,大概它的材质是直接使用了耐腐蚀性极高,价格比黄金还高几分的铂金。在这个白金基底的扁平圆环上,镶嵌了五颗相同大小,材质各异的梭形物质,除了这几颗东西还外,还有三个已经空了卡槽,显然是有什么曾经在上面,却因为某种原因脱落了。
是的,只能用“物质”这个词,来称呼手镯上的镶嵌物。因为这五个镶嵌物,即有红得炫目的宝石,也有灰不拉叽,和路边的普通石子几乎没有区别的石片,还有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其中有一颗,齐烈阳和齐鹰云两颗脑袋凑到一起,看了半天,才勉强取得共识……那玩艺,好像是某种贝类生物分泌出来的贝壳?!
虽然镶嵌的东西千奇百怪,而且镶嵌的位置还带着看似无机的排序与分布,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在这样一只手镯的方寸之间,却硬是把有序和无机,两种皆然不同的风格,矛盾而又完美的揉和在一起,形成了一种看上去就赏心悦目,仿佛自盘古开天地以来,就已经存在,就应该这样的奇异协调感。
“咦,这个手镯上还有字呢。”
当天色终于彻底透亮,齐烈阳又在手镯上,找到了一个细节。齐鹰云下意识的快步走过去,和齐烈阳一起把头凑过去仔细分辨。
在这手镯并不起眼的位置,有着一串由英文字母和数字组成的编码,把它们一个个按顺序读出来,应该是……SG9420。1。146。
齐烈阳用求教的目光望着在外面混了几年,称得上见多识广的大哥,“这是什么意思?”
“嗯……”齐鹰云伸手右手,抚摸着下巴,沉思着道:“这还看不明白?它的意思就是说,傻瓜(SG)就是你了(9420),你(1)要死了!(146)”
眨了半天眼睛,看到齐鹰云忍笑忍得脸部肌肉都要抽筋的表情,齐烈阳才如梦方醒,他扬起左手,狠狠拍到齐鹰云的肩膀上,放声叫道:“我拷,老大你不带这么玩小弟的吧?”
“唔……”
只是没有任何恶意的一记巴掌,就让齐鹰云发出一声痛哼,在齐烈阳不解的注视下,齐鹰云脸色苍白的缓缓蹲到地上,而触目惊心的鲜血在这个时候,竟然渗透了齐鹰云的衬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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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什么是江湖(上)
齐烈阳彻底呆住了,在他心里,犹如中流砥柱般的大哥,竟然被他一巴掌就拍得蹲下来了,看着不停渗出来,很快就染红了大片衣衫的鲜血,一股酸酸涩涩的感觉,猛然从心底扬起。齐烈阳简直不敢想象,齐鹰云拖着这样的身体,竟然还能用了区区十几个小时,背着背包,强行穿越了八十公里的山路,用最快的时间,出现在他这个弟弟的面前。
齐烈阳的声音中已经透出了几丝哭意,“哥,你怎么了?”
齐鹰云一次次慢慢吸着气,又慢慢把它们从自己的肺叶里呼出去,直到让他全身都为之麻痹的最可怕痛苦一点点消除,他的脸色才慢慢恢复正常。
到了这个时候,齐鹰云看着差一点哭出来的弟弟,他竟然还能笑,“还好我出来的时候,灵机一动,把我事先准备的急救包也拿了出来。喂,傻站在那里干什么,还不快点过来帮忙!”
脱掉已经被鲜血染红了四分之一的衬衣,再脱掉贴身穿的汗衫,当齐鹰云的上身,再无遮掩的暴露在空气中的时候,齐烈阳猛然伸手捂住了自己的嘴巴,而眼泪,已经无声无息的从这个十五岁男孩的眼睛里再无可阻挡的疯狂涌出。
齐烈阳并不是言情电视剧里,那些只知道一哭二闹三上吊的红男绿女,可是看着自己哥哥身上,那横七竖八,依然狰狞,还远远没有达到痊合程度的刀伤,看着自己哥哥明明因为他莽撞的动作,而痛得龇牙咧嘴,却依然对他露出温和而宽慰的笑容,他又怎么可能不哭?!
尤其是在齐鹰云肩膀上那一刀,估计对方当头劈下的利刀,已经砍进了齐鹰云的肩胛骨里,只是对方的臂力不足,或者使用的刀子重量太轻,才没有把他的胳膊齐肩砍断罢了。就那一处刀伤,就整整缝了十一针,齐鹰去又用绷带反复包扎,才勉强让人单单从外表看不出异样罢了,可是他所有的努力却让齐烈阳一巴掌给拍掉了。
在拿着绷带,给齐鹰云重新包扎伤口的时候,齐烈阳在心里慢慢的数着:“一,二,三,四,五,六,七……”
整整十一道伤口,每一道伤口都是砍刀留下的重创,对方砍下的每一刀,都又狠又辣,每一刀的目的,都是要取走齐鹰云的命。只要自己的手抖一下,齐鹰云肩膀上的伤口,就会疼一次,所以,齐烈阳在给齐鹰云包扎的时候,他的手,包括受伤的右手,连抖都没有抖一下,始终稳定得犹如最精密的机械手臂,直到把齐鹰去裂开的伤口,重新包裹完毕。
“呼……”
当伤口包扎好,豆粒大小的汗珠,已经布满齐鹰云的整个脊背,他真的准备很充分,不但带上了急救包,甚至连替换的衬衣都在背包里塞了一件。在齐烈阳的帮助下,换上干净的衬衣,齐鹰云坐一个树桩上,慢慢喝着一小瓶五十毫升装超浓缩版的葡萄糖,他一边喝,一边淡然道:“俗话说得好,常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我这不是生龙活虎的坐在你面前嘛,至于掉金豆吗?”
齐烈阳瞪大了眼睛,“哥,你混**了?”
“**?”齐鹰云笑了,“你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吗?”
齐烈阳摇头,他一辈子都知活在这片大山里,还从来没有走出去过,说他是一个小土鳖也一点不为过,对于“黑社会”这个名字,他的理解,还仅仅停留在电视录相层次上。
“有人的地方,就会有斗争,一些弱势群体,为了自保,会被迫结成同盟,联手对抗强者的欺压,而这种团体,就是江湖组织的最初雏形。”
在社会上打拼了三年,东奔西走,想方设法的追逐利益,让齐鹰云看到了太多太多平凡人接触不到的东西,而他喜欢思考,喜欢分析的天性,更让他能够透过事物的表面,看到更清刻的内层,“这些人形成了团体,当他们发现,原来在自己眼中,高不可攀的强者,也被他们群体的力量压制的时候,他们会发现,原来成为强者的滋味,是这样的爽快,欺压弱者时候的发泄是这样的痛快淋漓。这样,他们就会变成欺压弱者的人,而他们这样的行为,会逼得更多弱者团结在一起,组成更大的江湖组织。”
“现在我们看到的黑社会团伙,绝大多数,都是以保护自身最基本利益为出发点,建立起来的民间组织,只不过,他们最后都变质了,堕落了。”
齐鹰云望着齐烈阳,微笑道:“烈阳,你告诉我,你大哥我,会当这种因为无法抵卸诱惑,而自甘坠落的瘪三吗?如果一开始连自己想要什么都不知道,只是在那里随波逐流,遇到强者就象狗一样乖巧听话,遇到弱者就露出比狼更凶狠的牙齿,这样的组织,这样的人生,未免也太下三滥得让人不齿了吧?”
虽然他还只是一个十五岁的孩子,虽然他现在仍然挣扎在社会最底层,没有得到认可,更没有获得成功,但是齐烈阳坚信,迟早有一天,他的大哥会站在金字塔的最顶端。因为,他的大哥,有着一双比天空的鹰,更高傲,也更锐利的眼睛!
“那你身上的伤?”
“我前一段时间,在跟一个福建的老板一起做外贸,说白了,就是收购香港那边已经淘汰的电子用品,大量批发到内地来卖,有时候顺便还小打小市的搞搞走私,生意还算挺红火的。后来有一天,老板突然来了兴致,带着我和另外一个年龄比我只大一岁的女孩,一起去赌钱。我们加上老板的私人秘书,一行四个人,先到了香港,再从香港搭乘小游轮,到了号称不夜天的澳门。”
说到这里,齐鹰云下意识的取出一包烟,在用打火机点燃前,发现老弟瞪大眼睛盯着自己,他自嘲的一笑,“放心,我和你一样,吸烟都不吸进肺里,就是生意场上需要做表面文章,但是这表面文章做着做着,竟然也做出习惯了,有时候嘴里不叨根东西,都觉得混身不舒服。”
话音未落,齐烈阳就抛过来一件东西,齐鹰云顺手接过来一看,不由哑然苦笑,老弟抛过来的,是一种从味道上来说,已经无限接近于黄莲的草根。
把草根送进嘴里,品尝着它苦涩的汁液,齐鹰云一挑眉毛,“我在澳门赌场呆的时间不长,那里给我的感觉,有两个,第一是极度虚伪;第二,就是无论什么,都可以直接用金钱去衡量。”
齐鹰云的评价,绝不是因为他在澳门身受重伤,所以才对那个地方刻意抵制。他在走进一间赌场时,在大厅的天花板上,看到了一个特殊的装饰品,那件装饰品的中间是一颗心脏,在它的周围,到处都是利剑,这样一件装饰品的含意是告诫那些赌徒,小赌可以怡情,滥赌的话,死后就会坠入十八层地狱,受万剑穿心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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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什么是江湖(下)
可是在天花板上弄出这样一件具有警示性的装饰品后,赌场里却没有一个能让你看到时间的东西,就连窗户都被他们用遮阳布做成的窗帘遮得严严实实,让赌场里面的人根本看不到昼夜更替。为了让客人更加忘我的滥赌狂赌,赌场里还免费提供食物,饮水和香烟,就算是输得一干二净,旁边还有人能立刻能借给你高利贷。
开赌场就是追求利益,说得高杆做得低俗,本来也无可厚非,但是在澳门,当地人如果天天泡在赌场里,就会被视为不务正业,就连老婆都很难找不说了。大量内地人前赴后继的冲过去,给他们送去了大量的钞票,赚得盘满钵满,竟然还一张口,就是“北佬”、“北妹”的,脸上的态度带着说不出来的优越感,这种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骂娘的自以为是,才是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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