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的解析(全本) 第 20 部分阅读

文 / 君无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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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守卫者角色,这不是梦的过错。此外,我们也不该因为这个事实就对梦的有用价值产生怀疑。就有机体而,因为况的改变而使原本有用的某种手段变得多余且碍手碍脚的现象,并非此一例。而这种干扰,至少具有一个目标,即使有机体对条件变化注意并动有机体重新调整以应付变化的新功能。在此,我的所思所想自然是关于焦虑梦的。为了不引起别人的误解,认为我一直在有意回避和愿望满足理论相冲突的例证,只要一碰到,我就一定提供些解析焦虑梦的线索。

    每个产生焦虑的精神过程,最终都能归结为对某个愿望的满足。对于这一个观点,已不会再有异议。可解释这种况为,愿望属于一个系统——潜意识系统,而它却受到另一个系统——前意识系统的否定和抑制。即便是在精神非常正常的人那里,前意识对潜意识的控制也并不完全彻底。此外,压抑措施可用来衡量我们精神的正常程度。神经症症状正是暂时制止两个系统之间的冲突的产生妥协的产物。它们一方面让潜意识有一个得以释放兴奋的出口,另一方面又能使前意识对潜意识有一定程度的支配。这里,我们可以就歇斯底里恐惧症或广场恐惧症的意义分析一下。我们假设,有一个神经症病人无法独自上街——我们可以准确地称这种况为一个“症状”。若我们强迫该病人去做他不敢做的事——一个人上街,试图借以消除症状,将会导致他的焦虑作。而焦虑的作,往往就是广场恐惧症的导火线。所以,我们能够看到,症状的生正是对焦虑的作的避免,而恐怖就像是对抗焦虑的前哨。

    如果不去分析感在这些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我们的讨论就将面临中断。不过就目前而,我们只能大略地考察一下感。我们先假设,感有必要对潜意识施以抑制,因为,如果任由潜意识中的观念自由挥,就必然会引一种原本属于快乐的感,而在受到压抑后,变为痛苦的。抑制的目的和结果便是对这个痛苦的释放加以阻止。因为痛苦的释放可能是由潜意识的观念内容开始的,所以抑制就扩展到这个内容。这就需要对感来源提出一个非常特别的假设,即将感视为运动功能或分泌功能,其神经传导的关键要到潜意识观念中寻找才行。由于前意识起到的是控制作用,所以这些观念就被束缚住,而不能出可以产生感的冲动。因为若源于前意识的精力贯注停止的话,潜意识兴奋就可能引一种危机,有释放出一种体验为痛苦——不愉快和焦虑感的危险。

    140。第七章梦过程的心理学(21)

    如果梦的过程得以进行下去,那么此危险就会真实存在。***使它能实现的条件是,压抑需要已生过,并且被抑制的愿望必须相当强烈。因此,这些决定因素并不是与梦形成的心理学研究相关的问题。若不是我们的讨论有一个问题,关于潜意识在睡眠状态下的自由活动必然会产生焦虑,焦虑梦绝对不会被我放在这里探讨,如果果真这样,就不必面对那些与它有关的模糊部分了。

    我已反复说过,焦虑梦的理论,从属于神经症心理学。我们仅仅需要指出它和梦过程相连的部分,别的其他事就无需再做了。目前,还有一个问题等待我们解决,由于我已经断定,神经症的焦虑源于性,因此我想就几个焦虑梦加以解析,来揭示其中存在着的性的材料。

    在下面的探究中,我有足够的理由置神经症病人提供的丰富梦例于不顾,而列举一些年轻人的焦虑梦。

    一位二十七岁的男性在大病一场之后,对我讲:大约在十二岁的时候,他曾多次梦见(并感到十分焦虑)自己被一个拿着斧头的男人追赶着,他努力想要逃开,但他的脚像是瘫痪了一般,一点也动不了。这是一个常见的焦虑梦的例子,而且我们几乎不会怀疑和性有关系。分析时,梦者最先想到的是他叔父讲述给他的一件事,说他一天夜里在路上遭到了一个举止可疑的人的袭击。关于这个联想,梦者自己的解释是,他可能在做梦的近期听过和这类似的事。斧头使他想到,差不多就是在那阶段,他在一次用斧头劈柴时伤到了手。紧接着提到的是他和弟弟的关系,他总是虐待弟弟并对他动粗。他异常清楚地记得,有一次,他以穿着靴子的脚踹弟弟的头,并致使其流了血。因为如此,他母亲对他讲:“我担心早晚有一天你会弄死他。”在他的思绪似乎还停留在这次暴力事件中时,他突然忆起他九岁时的一个事件。一天,他父母回来得很晚,他假装熟睡了,父母也就双双上了床。而后不久,便有喘息声和其他一些古怪的声音传入他耳中,并且他还能够判断出父母在床上的姿势。深入的分析表明,他将父母间的此种关系与他和弟弟间的关系做了类比。他的思维将父母间生的事形容为暴力和挣扎,而且他还为这个观点找到了证据:总会在母亲的床上看到血迹。

    我们可以这么想,成|人之间日常的**,在意外看见他们**的小孩眼中是奇怪和使人焦虑的。我已通过论证分析了这种焦虑产生的原因,即我们所讨论的性兴奋不为小孩所理解。并且因为牵涉父母而被明显贬抑,性兴奋因此转移为焦虑。然而在生命的更早时期,孩子对异性父母的性兴奋还未被压抑,此外,就我们了解的来看,这种性兴奋可以自由挥。

    对于孩子常在夜晚生且带有幻想的夜惊现象,我坚决地给予一样的解释。在这种形中,问题也不过是孩子还未了解受到贬抑的性兴奋。夜惊生的周期性可以得到研究的证明,因为**,不但可以因为偶然的兴奋印象得到加强,同时也会得到自的连续展过程的强化。

    目前,我的这个解释还未得到足够的观察材料的证实。

    同时,不管是针对儿童躯体或精神方面,儿科医生似乎都不能寻找到一条路径来理解这些现象。医学神话的蒙蔽将会导致观察者曲解它,在此,我想引述一个梦例以证明。

    一个身体孱弱的十三岁男孩,感到焦虑并且多梦。他的睡眠被干扰,并且因为严重焦虑以及伴有幻觉,几乎每周睡眠都会被打断一次。而他关于这些梦的记忆,一直都是清晰的。他告诉我,梦中魔鬼冲他吼道:“我们捉到你了!我们捉到你了!”而后有一股沥青和硫磺的味道飘来,接着他的皮肉就被火焰灼伤了。他因为太过恐惧而从梦中惊醒过来,甚至都不能说话。在能声时,他清晰地听见自己说:“不,不,不是我。我什么都没做!”或者是:“不要,我再也不会那样做了。”偶尔还会说:“阿尔伯特未曾这样干过!”后来,他不肯脱衣服,“因为只有在他没穿衣服的时候,火焰才会来烧他”。在他持续做这类魔鬼的梦时,由于这类梦对他的健康是种威胁,所以他被送到乡村生活。经历了乡村的十八个月生活后,他的健康恢复了。在他十五岁的时候,一次他承认道:“我一直拒绝承认,但我一直感觉像被针刺般,我因那个部位的持续高度兴奋而感到神经紧张,甚至我经常会产生想从宿舍的窗户跳下去的冲动。”

    141。第七章梦过程的心理学(22)

    我们可以轻松地做这样的推论:1这个男孩在童年期**过,他可能拒绝承认它,或者是担心因为这个坏习惯而受到惩罚。2进入青春期后,由于生殖器的刺痒感觉,**的诱惑又复活了。3他竭尽全力地抑制,但被他压抑下来的**却被他转化为焦虑,而这种焦虑将以前威胁着他的惩罚击败了。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原作者——迪巴克尔对此例的推论:

    1。青春期可使身体孱弱的男孩变得更加孱弱,并且导致一定程度的脑贫血。

    2。脑贫血所带来的是性格的变化、魔鬼狂幻觉和极剧烈的夜间(甚至白天)焦虑状态。

    3。这个男孩的魔鬼狂想和自我谴责能够溯源回他孩童时期受到的宗教教育的影响。

    4。在乡下待了较长的一段时间之后,由于身体的锻炼以及青春期过后的体力复原,症状就不见了。

    5。影响此男孩大脑育状况的先天因素,可能是遗传或者是他父亲过去的梅毒感染。

    作者的最终结论是:“这个病例包含在虚弱型和无热性谵妄的概念下,因为我们认为此特殊状态是由于大脑局部贫血的缘故。”

    五、原过程与继过程:压抑

    出于更深入地研究梦的心理过程的目的,我给自己安排了一个极其艰巨的任务,甚至是我的能力无法做到的。包含于其中的全部复杂成分,事实上是同时生的,不过我只能逐一加以描述。同时,在对每个观点进行描述时,我不打算将它们所依据的基础纳入讨论,因为做成这件难事对我来讲真的异常艰难。我必须承认,在解释梦的心理学时,并没有遵循我的观点的历史性展。虽然我研究梦的路线,是根据先前对神经症心理学的研究而定的,但在目前的工作中,我不想拿它来作为参考依据。反之,我却想以梦来作为对神经症心理学研究的手段。我明白,这将会使读者遭遇许多困难,但我只能这样做。

    关于梦延续了清醒时刻的活动与兴趣的观点,在隐藏的梦念被现后已得到证实。而这就我们而,非常重要,并且联系着我们有巨大兴趣的事。梦似乎一向不会关心琐碎的小事。不过相反的观点又被我们证实,即梦拾起白天所遗留下来的各种无关大局的小事,而不会对同时的什么主要的兴趣加以把握,直到它于某种程度上与清醒时刻的活动分离开来。我们现,对显梦而,更是如此,它借着伪装而将改变形式的梦念呈现出来。我们已了解,由于关联联想机制,梦的过程能比较轻松地控制住还未被清醒思维活动封禁的新近或不重要的观念材料,同时,因为稽查作用的原因,它将一些重要的但遭到拒绝的观念材料的强度,转移至其他无关痛痒的观念内容之上。

    关于梦具有记忆加强的性质,并且有关童年期的材料的事实,已被我们当做一个理论的基石。我们的观点是,源于童年期的愿望,是梦形成所必要的动机力量。

    当然,我们并不质疑睡眠中外部感觉刺激具有的重要意义,这也已得到实验的证实。不过我们也注意到,这类材料对梦的愿望来讲,相当于白天活动所遗留的思想残余。我们也不得不承认,梦解释对象的感觉刺激的方式与幻觉相同。但我们亦现,这种解释的产生动机,并未被其作者予以说明。关于对象的感觉刺激的解释是这样进行的:没有干扰睡眠,并且服务于愿望的满足。

    我们以为的梦是一个短暂且同时生的过程的观点,以意识对已造好的梦的内容的知觉来讲,是正确的。不过在这之前的进程的几个部分,似乎是缓慢且曲折的。至于梦之难题——将大量材料压缩为一个很短的时间片刻,我们已能够解释,这是将心灵中那些已形成的结构拿来使用的结果。

    关于心灵在晚间是否入睡,或它在晚间是否依然像白天那样统帅着各种功能这一难题的争论,我们认为两者都正确,但仅有一面正确。我们已了解,梦念中有极其复杂的理智活动存在,它几乎动用了心理机构内的全部其他资源。然而即便如此,我们也没有理由反对梦念皆来源于白天的说法。也不得不假定,心灵会有类似睡眠的状态。所以,即便是部分睡眠理论,也有其价值,虽然我们已了解到,仅仅这种睡眠状态的特征并不是心理联结的解体,而是白天起控制作用的各精神系统将其精力集中于睡眠的愿望。就我们的理论来说,在晚间心灵活动从外部世界退回的因素有着重要的意义,它促使梦中退行作用得以挥,尽管它并非是其唯一的决定因素。而“放弃对观念流的随意控制”的说法亦不该被完全否定,但心理生活却不会因此失去目的,因为我们知道,当随意的且具有目的的观念被丢弃后,就会有不随意的目的性观念取代它掌权。我们不但现梦中包含各种非常松散的联结,而且其松散的程度远比我们想象的要严重。而这些松散联结不过是其他更生动、更重要的联结的勉强替代物。的确,我们会认为梦是荒谬的,但事实也向我们证明,就算梦表面相当的荒谬,它也是有一定意义的。

    142。第七章梦过程的心理学(23)

    对梦的各种功能,我们毫无异议。***梦是心灵的安全阀,根据罗伯特(1886)所说,所有有害的事物都会在梦中表现得无害,此种观点不但切合我们所讲的梦产生双重愿望满足的理论,而且它对我们的价值要比对罗伯特自己的更大。关于“心灵能自由地建构梦”的观点,也吻合我们的理论,即前意识的活动允许梦自由地展。

    施尔纳关于“梦想象”的重要性的观点以及解释,深得我们的认同,但我们只能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实际上,问题不在梦创造了想象,而是潜意识的想象活动在构造梦念时挥了重要的作用。关于梦念的缘由,施尔纳也给了我们极大的启。但他认为所有梦的工作的事物,几乎皆源于白天的潜意识活动,而它既是梦的诱动因,同时又是神经症症状的诱动因。这和我们的关于“梦的工作”的认识是不同的,并且梦工作的含义也比较窄。

    最后,我们也一定没放弃研究梦和心理紊乱之间的关系,只是在一个稳固的新基础上开始了这种研究。

    所以,我们提出了一个关于梦的全新的理论,它兼容以往作者们所提出的各种不同的对立观点,使之结合成一个更高级的单元。他们的大多数研究现都为我们所用,只有少数遭到了我们的舍弃。自然,我们的理论大厦还在建设中。除了那些我们在涉足心理学的暗处所遭遇的复杂问题外,我们的面前似乎又出现了一个新的矛盾。我们一方面认为梦念源于正常的心理活动,但另一方面却又现梦念中存在着大量的不正常的思想过程,并进入了梦的内容,而且在解析梦的过程中又会再现。所有那些我们所谓的“梦的工作”的过程,都明显和我们所知道的理性的思维过程截然不同。为此,先前作者们尖刻地判断梦中生的是低水准的精神活动,似乎就有可原了。

    我们已现,梦是对许多源于日常生活并完全符合逻辑秩序的思想的替代。所以,我们并不能对这些思想均来自正常的心理活动产生质疑。我们认为有价值的思想,并使得人类取得更高成就的思想,都能在梦念中现。不过,我们无须认为,这类思想活动是完成于睡眠中的,不然将会大大地弄乱我们对睡眠的精神状态的理解。反而这些思想有极大的可能是源于近期的,不过是在起始就没有得到意识的注意,并完成于睡眠开始前。由此,我们只能这样认为,可能复杂的思想成就无需意识的协助就能完成。这一事实,得到了所有对歇斯底里患者或强迫症患者的精神分析结果的证实。如果在白天我们不能意识到这些梦念的存在,那么这自然不是它本身的缘故,而是有许多其他原因。梦念成为意识的前提,还需要另一种特殊的精神活动的协助,即要注意力参与才行——注意力是一种具备一定能量的功能,并且可以在两个思想间转移。此外,还存在着另一种方式妨碍梦念进入意识层。意识的反思活动显示,在对注意力的活动利用时,我们顺从着一个特别的进程。如果在这个进程中,我们遇到一个不能经受批判的观念,它就会中断,即注意力对这一观念的贯注停止了。似乎,以这样方式起头又中断了的思想,会接着进行下去,而不会再受到注意,除非它在这一进程中的某点达到了相当的强度,而再次引起意识的注意。所以,如果一个思想在一开始就由于被判定为错的或对目前的理智活动一点儿用处也没有而遭到排斥,那么可能导致的结果是:在未受到意识注意的条件下,此思想继续展,直到睡眠开始前。

    在此,总括一下:我们将这类思想称为“前意识”,假定它是完全理性的,并相信它的可能结局不是被忽略或被中断,就是被抑制。我们能够对观念系列生的过程做更简洁的叙述。我们认为,当产生某个目的性观念时,就会有一定数量的兴奋——我们称之为“贯注能量”被转移到此观念选择的各种联想途径上。所以,那些被忽略的思想序列,则是未曾得到此种贯注者,而“被压制”、“被拒绝”的思想,则是此种贯注被收回者。在这两种形下,思想的展都得靠自身的兴奋。在某些时候,一个具有目的性贯注的思想能够吸引意识的注意,并因意识的参与而得到“过度贯注”。下面,我们就要阐明一下意识的性质和功能了。

    143。第七章梦过程的心理学(24)

    在前意识中,以这种方式前进的思想系列最终有两个结局,它可能自地中断,也可能继续进行。对于前一种况,我们的理解是:它所具备的能量沿着所有的联想途径散出去,在这种能量的作用下,整个思想网络兴奋起来,并持续了一阵子,而后又随着企图释放的兴奋转换成静寂的贯注而消退。如果出现这种结果的话,那么在梦的形成过程中,它没有任何意义。不过,各种目的性观念却依然潜伏在前意识中,它们源于潜意识,并也源于一直处于活动状态的愿望。它们可能会接管自行展的思想兴奋的控制权,并建立这个思想与某个潜意识愿望的联系,将潜意识愿望所具备的能量转移过去。如此,受到忽略或受到压制的思想仍能进行下去,虽然它接收的能量仍不能使它进入意识层。对此,我们可以这样认为,此前意识思想被“带入了潜意识”。

    引起梦形成的联结形式还有其他可能。前意识思想可能在一开始就和潜意识愿望相连,并因而遭到主要的具有目的的贯注的排斥。或者,潜意识愿望,可能由于其他原因(如躯体)而变得积极,并自动将自身的能量转移到那个不被前意识贯注的精神残余上。这三种况造成了一样的结果:前意识的一个思想,不被前意识贯注,却得到了某个潜意识愿望的贯注。

    由此点起,这种思想就开始经历一系列的变形,而不再是我们认为的正常的精神过程,并最终产生一个令我们费解的结果,即一个心理病理结构。接下来,我将阐释这些过程。

    1。每个单独观念的强度都可以整个释放,由一个观念传给另一个观念,因而某些观念形成时,就具有了极大的强度。同时因为这一过程可以不断重复,因此,整个思想具有的强度会在某个单独观念成分上逐渐集中起来。这便是我们所熟悉的梦的工作中的“压缩”或“凝缩”。梦之所以会表现得如此费解,很大程度上是凝缩作用的结果,因为在我们已知的正常心理生活中,很少有与此相类似的现象。虽然,我们也能在正常的心理生活中看到一些观念,它们作为整个思想的联结点或最终结果存在,具有极高的精神意义,不过其意义却不体现于对内在知觉具有明显感性特征的方式上,并且它们的知觉表征亦没有因为自身的精神意义而变得强烈起来。同时,在凝缩作用下,每个精神内部的相互联系都转化为其观念内容的强化。这就类似于我在写书时,因为某些字句是了解全书内容的关键点,就用斜体或粗体将它们标注出来一样。

    梦的凝缩作用的行进方向,一方面取决于梦念和理性的前意识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也受到潜意识中视觉记忆的吸引力的影响。凝缩作用活动的目的,是为进入知觉系统积累强度。

    2。通过强度的转移,“中介观念”和妥协一样,也能经由凝缩过程而产生(参看我列举的这类诸多例证)。这也是为正常观念的活动所不具备的,它所主要突出的是选择以及维持“正确的”观念成分。此外,在我们试图将潜意识思想用语表达时,复合结构和妥协会更频繁地出现,并因而被认为是“口误”。

    3。那些能相互转移强度的观念,其相互间的联系是非常涣散的。这种观念所产生的联想,往往是我们正常思维所不屑,而只能用于玩笑中的。特别是我们注意到,那些同音异义以及双关语的联想,与其他联想有着等同的价值。

    4。彼此相对的思想,并不致力于消除对方,反而是互不影响地独自展。它们常常会连接起来而形成凝缩作用,就像它们根本不相互矛盾一样,或者也能对彼此妥协,尽管依然不被我们的意识思想所接受,但却在行为中得到了表现。

    以上就是建立于理智基础上的梦念在梦的工作过程中最显著的异常经历。我们之后将会现,这些过程的全部重点是使贯注能量能够流动起来,并得到释放,而贯注所具备的精神成分内容的具体意义,却是不重要的。亦有人认为,凝缩作用以及妥协之形成不过是为了促进运行,即将思想转变为意象,但对一些不具有意象退行的梦的分析以及综合显示,它们也依然和其他梦一样具有移置和凝缩作用,如,“自学者”的梦。

    144。第七章梦过程的心理学(25)

    所以,我们能够得出这样的结论,即梦的形成与两种完全不同的精神过程相关联,一个过程产生和正常思维同样合理且具有一样真理性的梦念,而另一个过程则以最迷惑人和最不合理的方式,来处理这些梦念。在第六章中,我们已把第二种精神过程划分出来,称为梦的工作本身。如今,我们如何来理解这一精神过程的来源呢?

    如果不是因为我们已对神经症,特别是歇斯底里症的心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那么我们就答不上这个问题了。研究现,正是这些不合理的精神过程和其他一些我们没有深入讨论的过程,在歇斯底里症状的生成中挥了重要的作用。在歇斯底里症的症状表现中,初看下,也包含一些与意识思想一样合理且具有理性的思想。但我们却无法找到,它们是以第二种形式存在的依据,而只能在后来将它探寻出来。只有我们对它们加以注意的时候,借着对形成了的症状的分析,我们才会看到,这些曾是正常的思想也被异常地处理过了。借由凝缩作用和产生妥协,借着表面的联结,在不对其中彼此的矛盾作考虑的况下,并且经由退行作用,这些正常的思想变为外在所表现的症状。考虑到梦的工作的特征和神经症症状所起的精神活动完全一样,所以我们将研究歇斯底里症所得的结论用到梦上。

    所以,我们由歇斯底里的理论中,列出下述命题:一个正常的思想,只有在一个来自童年期并遭受压制的潜意识愿望移置其上时,才会受到上述不合理的精神处理。相反地,我们做了这样的假设,即供给梦动机力量的愿望,皆来自潜意识。不过我曾说过,虽然我们无法反驳此假设,但也还没有广泛的证据证实它,它也经受不了批判。不过,为了阐述我们大量使用过的“压抑”一词的意义,我们还须更进一步地探究我们的心理学基础。

    我们已对关于原始精神机构的假设研究过了,其活动的目的是避免兴奋的累积以及全力使自身免于刺激的影响。因而,它是依据反射原理构造的,其运动的能力是使体内状况生变化的最早方法,受控于它,并是其兴奋释放的一条途径。接下来我们继续讨论了“满足体验”所带来的精神后果。而关于这一点,我们又做了另一假设:兴奋累积(其方式可以有很多种,我们不用去理会)的痛苦体会,而后使精神机构变为活动着的,以减少兴奋,而重新体会满足的体验,并且感到愉快。我们所谓的“愿望”,正是精神机构内的这道兴奋流,它始于痛苦流向快乐。我们还判断,能使这机构活动起来的唯有愿望,而愉快和痛苦的体验则自动调节着机构内的兴奋过程。个愿望的产生似乎是对满足记忆的幻觉性贯注,不过若这种幻觉不能持续到能量完全耗尽,就无法停止需要,所以也就无从实现因满足而体会到的愉悦。

    所以,第二种活动,或按我们的说法称为第二个系统的活动——为我们所需要,这种活动将记忆贯注限制在不超过知觉的水准内,以约束其精神能量。而且,它将自需要而来的兴奋引上一条迂回的道路,最终借着自主的运动控制外部世界,从而使个体能够真正地实现对满足对象的真实知觉。这在解释精神机构示意图时我已经说明过了。其中的两个系统就是我们在完全展了的精神机构中所讲的潜意识和前意识。

    为了能够利用运动能力使外部世界生较大的改变,就需要在记忆系统内积累大量的经验,以及由各种不同的目的性观念在这种记忆材料内所产生的大量恒久联想。现在,我们的假设就可以向前推进一步。这第二系统的活动不断地探索着前进的路径,交互地出或收回能量贯注,它一方面需要自地支配全部记忆材料,然而另一方面,如果它不是出于必要而在各思想方向上出大量精力贯注,那么将会导致缺少改变外部世界的力量。因此,出于有效性的考虑,我们这样假定:这第二系统成功地保持其大部分能量贯注静止不动,而只将一小部分运用到挥移置作用上。我对于这些过程的机制还不太了解,如果有人想真正地了解这些观点,那么就该寻找到一个物理学的类比,找到一种方式,用来描述神经兴奋时所伴随的运动。我持有的观点是,第一个系统的活动目标是使多种兴奋得以自由地释放,而第二个系统则借着第一个系统所射出来的能量贯注,将这种释放成功地压制住,并使它的能量贯注中断,自然,同时也提高了其能量贯注的潜力。因此我假定,第二系统控制兴奋释放的机制,完全不同于第一系统控制兴奋释放的机制。在第二个系统的探索性思想活动结束后,禁止即被解除了,使积累起来的兴奋在运动中得到释放。

    145。第七章梦过程的心理学(26)

    如果我们对第二系统对释放的压制和痛苦原则的调控作用的关系进行考察,就会得到很多有趣的观念。譬如说,我们能指出一种基本体验——与满足相对的一面——对外部的恐惧体验。我们假定,最初的精神机构受到某知觉的刺激,并且产生痛苦,所以将会导致失调的运动行为,直到其中某运动释放知觉兴奋,同时也中断痛苦体验为止。如果此种知觉又一次出现,那么此种相应的运动就会立即再度出现,直到知觉又一次消失位置。在这个时候,机构便没有任何倾向借由幻觉或所有别种方式为痛苦来源之知觉继续添加能量贯注。反之,如果因受某些因素的影响,痛苦的记忆印象得以重新表现,它就会立即将其排除掉,因为,此印象的兴奋的进入,必然会引知觉产生痛苦。准确一点说,是开始产生痛苦。对记忆的回避,事实上就是重复了对当初知觉的回避,这个过程的生受到下述事实的协助,即记忆不同于知觉,它没有足够的强度来唤醒意识,也因此而不能获得新的意识贯注。精神过程的这种轻松且规则地回避痛苦记忆的方式,提供了我们一种有关精神压抑的原型以及第一个范例。基本上,这种对痛苦的回避方式仍能在成|人正常心理生活中看见。

    因此,作为痛苦原则的后果,除了愿望以外,所有不愉快的事都被第一个系统隔离在思想大门之外。如果一直保持这种状态不变,那么第二个系统的思维活动就必然不会顺利地进行,因为它需要自由地运用经验记忆。于是,就出现了两种可能性。一种是,第二个系统完全不受痛苦原则的束缚,并因而能在不受痛苦记忆的影响下进行下去。另一种是,它会找到办法对痛苦记忆施加贯注,而使不愉快的绪无法释放。我们将第一种可能排除掉,因为与第一系统一样,第二系统的兴奋过程显然受着痛苦原则的控制。因此唯一的可能是:第二系统对记忆进行贯注,这是通过抑制其释放的方式施加的,当然痛苦展的方向亦受到了压抑(同于运动的神经兴奋)。因此,根据痛苦原则和上文已提及的能量消耗最小原则这两个不同起点,我们得到了相同的结论:第二系统的能量贯注同时抑制兴奋释放。对此,我们要牢牢记住,因为它是了解全部压抑理论的关键:就每个观念而,只有在第二系统得以抑制其所产生的痛苦时,才会对它施加能量贯注。任何观念脱离这个抑制作用,都将不能接近第二系统。因为痛苦原则不会允许它的出现。不过对痛苦的抑制可能是不完全的,因为要在痛苦产生之后,第二系统才能辨认出此记忆的性质,以及它是否适合此时思想过程的目的。

    我称第一个系统内的精神过程为“原过程”,而称第二个系统的抑制作用所引起的精神过程为“继过程”。

    继过程之所以要修正原过程,还存在另一个理由。原过程的目标是使兴奋得以释放,这是因为借着积累起来的兴奋数量,它能建立“知觉同一性”。不过继过程却合理地将它的这个意图丢弃掉,而以另一个意图——建立“思想同一性”代之。思想不过是由某个满足的记忆绕道至同一记忆的相同贯注而已,它需要将各种观念间的联系通路纳入考虑,而避免将能量浪费在这些观念上。而无疑地,观念的凝缩和中介结构、妥协结构等,都会是取得同一性的阻碍。因为,它们在不同观念之间能相互取代。因此,继性的思想对待诸如这类过程的态度是极力回避。我们也会轻易现,尽管痛苦原则在其他方面提供了思想过程重要的标志,不过却为实现“思想同一性”之路设置了阻碍。因此,思想应逐步地由痛苦原则的排他性规定中将自身解放出来,并将思想过程中的感展减少到最低。这种高度精炼的活动成果,唯有借着意识的过度的能量贯注才能实现。不过我们知道,这个目标是难以实现的,因为即便在正常精神生活中,我们的思想也仍然会因受到痛苦原则的影响,而常常走入歧途。

    然而,这思想(继性思维活动的产物)屈从于原性精神过程的行为并不是精神机构中的功能缺陷,我们当前用这种方式来描述产生梦和歇斯底里症状的精神过程。此种缺陷源于我们展历史中的两个因素的会合。其中之一完全依赖于精神机构,并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两个系统之间的关系。另一个因素则是非常不稳定的,它将器质性根源的本能力量带进心理生活。这两个因素都起源于孩童期,是自婴儿期始,我们的躯体和心理所生变化的全部体验的累积。

    146。第七章梦过程的心理学(27)

    在我将心理机构内的一个精神过程命名为“原过程”时,我所考虑的不单单是相对的重要性和有效性,我还借这个名字体现了这个过程在时间上的先后顺序。***没有哪个精神机构单单具有原过程,因此这只不过是理论上的虚构而已。不过下述却是真实的,即原过程是精神机构的最早产物,而继过程则产生于生命的展过程中,是逐渐形成的,并能对原过程加以抑制和掩盖。而掌握全部的支配权,则要到壮年之后。由于继过程很晚才成形,所以,前意识一直都不能对我们的存在本质——由各种潜意识的愿望冲动所组成——实现了解以及抑制。而前意识挥的作用则受到一经决定就永远无法变更的限制——引领起源于潜意识的愿望冲动走上最便捷之路。随后的所有前意识的心理倾向,都将受到这些潜意识愿望的压迫,而最终的斗争结果是这些心理倾向屈服于这个压力,或将其疏导开来,以将之引向更高的目标。此外,继过程很晚出现还会导致一个后果——前意识贯注不能施加到大多数的记忆材料上。

    在这些来自婴儿期既不能被毁灭,也不能受到压制的愿望冲动中,一些愿望冲动的达成与继思想持有的“目的性观念”相冲突,这些愿望的达成产物不再是愉快感,而是痛苦。我们所讲的“压抑”的本质正是这种感的转变形成的。我们所要了解的问题是,这种压抑是如何生成的?它的动机力量来源于哪里?不过关于此问题,这里我们只做稍微的论述就好。我们需要了解的只是,在展的过程中,这种转变确有生,并且是关于继系统活动的。既然前意识排斥潜意识愿望借以产生感的记忆,那么它也就不会抑制附着于这些记忆的感释放了。由于这种感的产生,观念即便通过将其上的愿望冲动转移给前意识思想,前意识亦接收 ( 梦的解析(全本) http://www.xshubao22.com/8/86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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